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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鸞旂公館更樓」吳鸞旂公館的正門門樓建於1889年(清光緒15年)臺灣縣藍興堡新庄子(今臺中市東區大智路30號一帶)-1983年僅將更樓部份遷建於台中公園內-更樓亦謂鼓樓,即譙樓之俗稱。其設計建築下為門,上為樓用以遠眺守望,並敲鑼擊鼓以報時刻,故有更樓之稱。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紀念碑+方尖碑/吳鸞旂墓園/年代:1922墓園/更樓/方尖碑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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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之事
主人的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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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日治時代 「澎湖島大觀」264張圖片記錄詳實

澎湖在日治時代有「帝國的南方鎖鑰」之稱。歷史上澎湖對於臺灣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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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列為澎湖縣的歷史建築,做為文化旅遊的重要資產-位在澎湖馬


澎湖縣政府將2020年訂為文化旅遊年,許多珍貴的文化資產也陸續被發現,這座位在興仁及鐵線間的廢棄營區,經文史工作者許玉河老師考證,應為清法戰爭法軍登陸的第二地點,相當具有歷史意義;另外從日治時期出爐的史料也發現,當年馬公要港部需要穩定的水源,這裡地形正好成一畚箕之凹地,是一處良好的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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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公私立大學,聘約都規定教授不得兼差,不得私下接案,但因為透過學校取得標案,除了得繳納10%的行政管理費,還得受到校方會計制度的約束,而教授本人只能拿到「計畫主持人」的區區酬勞,因此,很多教授利用各種名目的「學會」出面接案,既不受約束,賺得也多,這幾乎已是學界公開秘密,法不制眾,校方也沒輒!教授接案應該以學校名義,若與私人機構(公司、學會)至少得經過學校同意,但為何有如此多的教授,背著學校自己成立學會,或與坊間私人機構合作接案?台中教育大學副教授謝銘元,用學會名義詐取學校既有標案,一審遭法院判刑8個月。台中教育大學同意與謝銘元和解,還讓他升等,被質疑包庇、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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