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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19 Tue 2021 17:11
庶人-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禮記》中〈祭法〉與〈王制〉篇,〈祭法〉:「庶人無廟,死曰鬼。」〈王制〉曰:「庶人祭於寢。」唐代家廟的體制是將庶人排除在外,雖然允許一般人民可以祭於寢,但是庶人沒有獨立的場所祭祀祖先,此外祭祀的對象只限於祖、禰,表現出貴賤之間身份上的差別
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
唐代家廟的體制是將庶人排除在外,雖然允許一般人民可以祭於寢,但是庶人沒有獨立的場所祭祀祖先,此外祭祀的對象只限於祖、禰,表現出貴賤之間身份上的差別,如甘懷真言:
《欽定儀禮義疏》言:禰廟「古者宗子法行,非宗子之家不可別立祖廟,故但有禰廟。」「生稱父,死稱考,入廟稱禰。」 杜預 注:“父廟也。同族謂高祖以下。”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冠婚喪祭在中華文化裏面,指的是成人從出生到死亡所必須經歷的四個禮儀,即是「冠禮」、「婚禮」、「喪禮」和「祭禮」,統稱為「四禮」或「家禮」。[1][2] 四禮隨著儒家文化的傳播,也流傳到日本、朝鮮半島、琉球、越南、臺灣、滿洲、香港等東亞國家地區,日本稱之為「冠婚葬祭」,韓國稱之為「冠婚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