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
唐代家廟的體制是將庶人排除在外,雖然允許一般人民可以祭於寢,但是庶人沒有獨立的場所祭祀祖先,此外祭祀的對象只限於祖、禰,表現出貴賤之間身份上的差別,如甘懷真言:
開元禮家廟禮的法源是《禮記》中〈祭法〉與〈王制〉篇,〈祭法〉:「庶人無廟,死曰鬼。」〈王制〉曰:「庶人祭於寢。」
所謂的庶人,也就是《荀子》〈禮論篇〉所云:「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中的「持手而食」者,也就是孟子所說的「食人」與「治於人」,以今天的用語,就是被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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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三本(四) 顯示相似段落
《荀子·禮論》: 故有天下者事十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顯示整段
《大戴禮記·禮三本》: 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待年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光、積薄者流澤卑也。 顯示整段
《史記·禮書》: 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辨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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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厚流光
《荀子‧禮論》:「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釋義
積累的功業越深厚,則流傳給後人的恩德越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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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功業深厚,則流傳給後人的恩德廣遠。光,通“廣 ”。語本《荀子•禮論》:“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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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
積厚流光jī hòu liú guāng ㄐㄧ ㄏㄡˋ ㄌㄧㄡˊ ㄍㄨㄤ
積德深厚,影響深遠。語本《大戴禮記.禮三本》:「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光,積薄者流澤卑也。」也作「積厚流廣」。
近源遠流長
© 漢典
積厚流光 成語解釋
【解釋】積累的功業越深厚,則流傳給後人的恩德越廣。
【出處】《荀子·禮論》:“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語法】聯合式;作謂語、定語;指功業深厚,則流傳給後人恩德廣
© 漢典
積厚流光 網路解釋
積厚流光,讀音jī hòu liú guǎng,意爲積累的功業越深厚,則流傳給後人的恩德越廣。
© 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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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天子七世,邦君五世,大夫三世,士二世。”劉信芳先生以“宗廟”之制釋之,云:
所謂“天子七世,邦君五世,大夫三世,士二世”,《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鄭玄注:“上士二廟。”。與簡文所記禮制略合。……周禮之“七廟”、“五廟”、“三廟”、“二廟”,猶簡文之“七世”、“五世”、“三世”、“三世”、“二世”也。[1]
按:劉信芳先生之說確也,玆再補一證,蓋《荀子‧禮論》:“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此文略同簡文,“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意指靠雙手謀生的庶民不能立宗廟,只有天子、諸侯、大夫、士等貴族階層可以事奉宗廟。至於宗廟廟數有七、五、三、二之別,乃是依據功業地位之高低區分,高者遺澤廣遠,故廟數多;低者遺澤狹近,故廟數少。
二
簡2-3:“士象大夫之位,身不免;大夫象邦君之位,身不免;邦君象天子之位,身不免。”其中的“象”字,整理者原釋為“為”,陳偉先生認為此字不從“爪”作,當釋為“象”,有仿效之義。[2]蘇建洲先生認為此字在《乙本》簡2作,顯然與《上博(五)‧鬼神之明》6“象彼獸鼠”,“象”字作形近。[3]
按:陳偉先生將此字改釋為“象”,甚確。蓋楚文字“為”字皆從“爪”,簡文此字不從“爪”,明顯不同。其次,蘇先生以《鬼神之明》的“象”字來作對比,細查此二字下半部形近,但象頭寫法有所不同。玆舉《子彈庫帛書‧甲篇》之“像”字如下:
可以發現右半所從的“象”字,和《天子建州》乙本的“象”字類同。因此,《天子建州》的這個字釋為“象”,應該沒有問題。
至於簡文“象”字何解?陳偉先生認為當作“仿效”之義。劉信芳先生則有異辭,認為“象”又作“像”,本指廟室神主之象也,後為人死之後設其形象於室而祠之,所以簡文“象”用作動詞謂“設象”,所謂“士象大夫之位”者,謂士設象大夫之位。依楚簡所記禮制,士祭先祖,設二像,倘若設三像,則屬“士像大夫之位”,于禮已僭越,故“身不免”也。[4]
按:陳偉先生之說較佳,“象”在古書中多有“仿效”、“效法”之意。如《荀子‧解蔽》:“故學者以聖王為師,案以聖王之制為法,法其法以求其統類,以務象效其人。”此“象效”即為“仿效”、“效法”也。又如《荀子‧禮論》:“上取象於天,下取象於地,中取則於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盡矣。”楊注:“鄭云:取象於天地,謂法其變易也。”此“取象”即為“取法”之意。因此,簡文“士象大夫之位,身不免;大夫象邦君之位,身不免;邦君象天子之位,身不免。”是說士效法大夫之地位,設置宗廟廟數三(本應二);大夫效法邦君之地位,設置宗廟廟數五(本應三);邦君效法大夫之地位,設置宗廟廟數七(本應五),如此都是僭越了本身應有的地位,違犯禮法,將遭致“身不免”的禍害。
所以,簡文的“象”,不能理解為“設象”,這段文字應該是指下位者不能效法上位者設置一樣廟數的宗廟。玆再舉一例,《禮記‧郊特牲》:“故天子微,諸侯僭;大夫強,諸侯脅。於此相貴以等,相覿以貨,相賂以利,而天下之禮亂矣。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而公廟之設於私家,非禮也,由三桓始也。”清儒孫希旦注云:
愚謂脅,謂被劫脅。等,貴賤之等列也。鄭氏曰:“仲孫、叔孫、季孫氏皆立桓公廟。魯以周公之故,立文王廟,三家見而僭焉。”愚謂諸侯不祖天子,大夫不祖諸侯,不敢以卑祭尊也。支子不祭,大夫士且然,況天子諸侯乎?《左傳》:“魯為諸姬,臨於周廟;為邢、凡、蔣、茅、胙、祭,臨於周公之廟。”周廟,文王之廟也。魯以周公為太祖,文王之廟蓋別立之,而不在五廟之數者。魯立周廟,則諸侯祖天子矣;三家立桓公廟,則大夫祖諸侯矣。至其極也,遂以魯之所以祭文王者祭桓公,而歌雍舞佾,無所不僭矣。[5]
按:魯之三桓為大夫之位,而立桓公之廟,是以旁支僭越宗子之職分,又超過大夫三廟之禮數,故曰:“公廟之設於私家,非禮也,由三桓始也。”這種“大夫祖諸侯”而擅自設置超過禮數的公廟,乃是違反禮制的行為,即簡文所謂“大夫象邦君之位”。此外,魯國乃諸侯之地位,卻設立文王之廟,超過五廟之數,此乃“諸侯祖天子”,亦違反禮制規定,即簡文所謂“邦君象天子之位”也。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10月7日。).
《天子建州》零釋 https://bit.ly/3qz4H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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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廟是漢字文化圈國家君主、貴族供奉祖先靈位的祠廟。「宗,尊也;廟,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之說。宗廟在中國夏朝時稱為「世室」,殷商時稱為「重屋」。明清時期宗廟被稱為太廟。位於河南安陽境內的殷墟宮殿宗廟遺址,是迄今發掘出來的最早的宗廟遺蹟。上古至中古時期只有皇室和貴族才可以有宗廟,數目也有嚴格規定,不能僭越,《禮記·王制》載:「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當時平民沒有設置宗廟的權利,《荀子·禮論》載:「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在古代,宗廟被視為國家的象徵,常與「社稷」並稱,毀壞宗廟往往會受到重罰。如《唐律疏議》把毀壞宗廟視為「謀大逆」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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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殷墟宮殿宗廟遺址
殷墟宮殿宗廟遺址是中國商朝京畿附近的一個殷商帝王宗廟,原宗廟距今約3300餘年,出土於今天的河南省安陽市西北郊的小屯村,原址為盤庚遷殷後中國商朝的首都附近。有大量殷商同時期的文獻與器具在此宗廟遺址中被發現,著名的如司母辛鼎。殷墟2006年入選世界文化遺產[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北京太廟
太廟位於北京天安門東側,是中國明清兩代皇帝的宗廟。1924年闢為和平公園,1950年5月1日改名為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北京太廟已被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代帝王廟
歷代帝王廟是中國明代、清代皇家祭祀三皇五帝和歷代帝王的場所,初設於應天府(今南京),嘉靖年間移祀順天府(今北京),現坐落在北京西城區阜成門內大街。
韓國
宗廟制度在朝鮮半島最早由新羅從中國引進。韓國首爾的宗廟1394年由朝鮮太祖李成桂下令修建,是世界最古老的皇家儒教祠廟。1995年韓國首爾宗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韓國首爾宗廟每年在5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天舉行祭祀朝鮮王朝君主和王妃的儒教儀式——宗廟祭禮。宗廟祭禮的音樂是朝鮮宮廷音樂的一種,被稱為宗廟祭禮樂。宗廟祭禮和宗廟祭禮樂2001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1]
日本
伊勢神宮和石清水八幡宮合稱「二所之宗廟」。
琉球
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時期,以圓覺寺為供奉先王的宗廟。天王寺、天界寺供奉被追尊的君主,龍福寺供奉第一尚氏王朝國王的牌位。[2]
越南
順化皇城中的世廟是越南阮朝時期帝王的宗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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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王者天太祖(1),諸侯不敢懷(2),大夫、士有常宗(3),所以別貴始。貴始,得之本也(4)。郊止乎天子(5),而社止於諸侯,道及士、大夫(6),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七世(7),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8),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9),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10)。
【註釋】
(1)天:意動用法,把……當作天。太祖:創建國家的始祖。王者天太祖:天子把始祖當作天來祭祀。如周武王統一天下後把周族的始祖后稷和天同祭。(2)懷:《集解》作「壞」,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懷:思念,企望。諸侯不敢懷:指諸侯不敢企望以天子的始祖為自己的始祖來進行祭祀,而只能以始封的國君為太祖來進行祭祖活動。如魯國國君不敢以后稷為太祖,而只能以周公旦為始祖來祭祀。參見注(3)。一說指諸侯不敢企望將自己的始祖和天同祭,也就是「懷」字下承上省了“天太祖”。(3)士:官名,地位次於大夫。常:即「常祀」之「常」,法定的,按照慣例的。常宗:合法的祖宗,即合乎宗法制度而經常為大宗(嫡長子相繼的一系)所祭祀的祖宗。依古代宗法制度,諸侯的君位由嫡長子世襲,這對天子來說是小宗,所以不可以天子的始祖為始祖來祭祀;但在本國是大宗,所以可祭祀始封的諸侯。至于諸侯嫡長子以外的兒子(即所謂的「別子」、「庶子」)則分封為卿大夫,他們對諸侯來說是小宗,所以祭祀祖宗時不得以諸侯的始祖為始祖,而只能把始封為卿大夫的別子作為始祖。但這也限于卿大夫的嫡長子一系,即本族的大宗。至于卿大夫的別子則封為士,對卿大夫來說是小宗,所以祭祖時又不得以卿大夫的始祖為始祖,而只能把始封為士的別子作為始祖。這些為大宗所宗奉的始封別子就是本文所說的「常宗」。舉例來說,魯國的大夫仲孫氏(一作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分別是魯桓公的別子仲慶父(亦稱孟氏)、叔牙、季友的後代,他們祭先祖時只能分別祭仲慶父、叔牙、季友這些「常宗」,而不能祭周公旦。否則就是擬于魯君,違反了講究等級的禮制。(4)得:通「德」。(5)郊:古代天子每年冬至在南郊祭天的活動。古人認為天子受命于天,只有天子才有資格舉行郊祭。(6)道:祭路神。據《禮記·祭法》,除天子、諸侯可祭路神外,“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路神)。適(嫡)士立二祀,曰門,曰行”。所以說「道及士大夫」。(7)七:《集解》作「十」,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事七世:事奉七代祖先,即立七代祖先的神廟進行祭祀。據《禮記·祭法》,天子立七廟,諸侯立五廟,大夫立三廟,適(嫡)士立二廟,庶士、庶人無廟。(8)五乘(sh • 8ng • 剩)之地:古代兵賦之法規定,六里見方的土地出兵車一乘(包括一輛車、四匹馬、二十八個甲士、二十個盾手,三十個民夫),所以以六里見方的土地為一乘之地(見《管子·乘馬》)。一說古代十里見方為一成,一成出兵車一乘,所以一乘之地為十里見方(見楊倞注、《國語·楚語》「賦皆千乘」韋昭注)。「五乘之地」即五個一乘之地,即180平方裡或500平方裡,指大夫一級的封地。(9)持:通「恃」,依靠,憑藉。(10)《集解》「積厚」下重「積厚」二字,據《大戴禮記·禮三本》刪。積:通「績」,功業。
【譯文】
所以,稱王天下的天子可以把創建國家的始祖當作天來祭祀,諸侯則不敢有這個想法,大夫和士有百世不遷的大宗,這種宗法祭祀制度是用來區別各自所尊奉的始祖的。尊重始祖,是道德的根本。到郊外祭天神僅限于天子,而祭土地神則從天子開始到諸侯為止,祭路神則向下延及到士和大夫,這是用來區別尊貴的人才能事奉尊貴的、卑賤的人只能事奉卑賤的、適宜做大事的就做大事、適宜做小事的就做小事。所以擁有天下的天子祭祀七代祖先,擁有一個國家的諸侯祭祀五代祖先,擁有五個六里見方的土地的大夫祭祀三代祖先,有三個六里見方的土地的士可以祭祀兩代祖先,依靠雙手來餬口的百姓不准建立祖廟,這是用來區別功績大的人傳佈的恩德應該廣遠、功績小的人傳佈的恩德應該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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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禮論》
2018-10-16 由 龍女146601468 發表于文化
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故禮者養也。芻豢稻梁,五味調香,所以養口也;椒蘭芬苾,所以養鼻也;雕琢刻鏤,黼黻文章,所以養目也;鐘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養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所以養體也。故禮者養也。
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養體也;側載睪芷,所以養鼻也;前有錯衡,所以養目也;和鸞之聲,步中武象,趨中韶護,所以養耳也;龍旗九斿,所以養信也;寢兕持虎,蛟韅、絲末、彌龍,所以養威也;故大路之馬必信至,教順,然後乘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出死要節之所以養生也!孰知夫出費用之所以養財也!孰知夫恭敬辭讓之所以養安也!孰知夫禮義文理之所以養情也!故人苟生之為見,若者必死;苟利之為見,若者必害;苟怠惰偷懦之為安,若者必危;苟情說之為樂,若者必滅。故人一之於禮義,則兩得之矣;一之於情性,則兩喪之矣。故儒者將使人兩得之者也,墨者將使人兩喪之者也,是儒墨之分也。
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惡生?無先祖,惡出?無君師,惡治?三者偏亡,焉無安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諸侯不敢壞,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別貴始;貴始得之本也。郊止乎天子,而社止於諸侯,道及士大夫,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大饗,尚玄尊,俎生魚,先大羹,貴食飲之本也。饗,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飯稻粱。祭,齊大羹而飽庶羞,貴本而親用也。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大一,夫是之謂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魚也,豆之先大羹也,一也。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俎不嘗也,三臭之不食也,一也。大昏之未發齊也,太廟之未入屍也,始卒之未小斂也,一也。大路之素未集也,郊之麻絻也,喪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三年之喪,哭之不反也,清廟之歌,一唱而三嘆也,縣一鍾,尚拊膈,朱弦而通越也,一也。
凡禮,始乎梲,成乎文,終乎悅校。故至備,情文俱盡;其次,情文代勝;其下復情以歸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萬變不亂,貳之則喪也。禮豈不至矣哉!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本末相順,終始相應,至文以有別,至察以有說,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從之者存,不從者亡,小人不能測也。
禮之理誠深矣,「堅白」「同異」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誠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說入焉而喪;其理誠高矣,暴慢恣孳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故繩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於禮,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焉能思索,謂之能慮;禮之中焉能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者焉,斯聖人矣。故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無窮者,廣之極也;聖人者,人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聖人也,非特學無方之民也。
禮者,以財物為用,以貴賤為文,以多少為異,以隆殺為要。文理繁,情用省,是禮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禮之殺也。文理情用相為內外表墨,並行而雜,是禮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下盡其殺,而中處其中。步驟馳騁厲鶩不外是矣。是君子之壇宇宮廷也。人有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於是其中焉,方皇周挾,曲得其次序,是聖人也。故厚者,禮之積也;大者,禮之廣也;高者,禮之隆也;明者,禮之盡也。詩曰:「禮儀卒度,笑語卒獲。」此之謂也。
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終,終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谷,猶且羞之,而況以事其所隆親乎!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復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謂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謂之瘠。君子賤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後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生死終始若一;一足以為人願,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諸侯之喪動通國,屬大夫;大夫之喪動一國,屬修士;修士之喪動一鄉,屬朋友;庶人之喪合族黨,動州里;刑餘罪人之喪,不得合族黨,獨屬妻子,棺槨三寸,衣衾三領,不得飾棺,不得晝行,以昏殣,凡緣而往埋之,反無哭泣之節,無衰麻之服,無親疏月數之等,各反其平,各復其始,已葬埋,若無喪者而止,夫是之謂至辱。
禮者,謹于吉凶不相厭者也。紸纊聽息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閔矣,然而殯斂之具,未有求也;垂涕恐懼,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輟也。卒矣,然後作具之。故雖備家必踰日然後能殯,三日而成服。然後告遠者出矣,備物者作矣。故殯久不過七十日,速不損五十日。是何也?曰:遠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節大矣,其文備矣。然後月朝卜日,月夕卜宅,然後葬也。當是時也,其義止,誰得行之?其義行,誰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貌以生設飾死者也,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義也。
喪禮之凡,變而飾,動而遠,久而平。故死之為道也,不飾則惡,惡則不哀;尒則翫,翫則厭,厭則忘,忘則不敬。一朝而喪其嚴親,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則嫌於禽獸矣,君子恥之。故變而飾,所以滅惡也;動而遠,所以遂敬也;久而平,所以優生也。
禮者、斷長續短,損有餘,益不足,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故文飾、麤惡,聲樂、哭泣,恬愉、憂戚;是反也;然而禮兼而用之,時舉而代御。故文飾、聲樂、恬愉,所以持平奉吉也;麤惡、哭泣、憂戚,所以持險奉凶也。故其立文飾也,不至於窕冶;其立麤惡也,不至於瘠棄;其立聲樂、恬愉也,不至於流淫、惰慢;其立哭泣、哀戚也,不至於隘懾傷生,是禮之中流也。
故情貌之變,足以別吉凶,明貴賤親疏之節,期止矣。外是,奸也;雖難,君子賤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帶之,相高以毀瘠,是奸人之道,非禮義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將以有為者也。故說豫、娩澤,憂戚、萃惡,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顏色者也。歌謠、謷笑、哭泣、諦號,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聲音者也。芻豢、稻梁、酒醴,餰鬻、魚肉、菽藿、酒漿,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食飲者也。卑絻、黼黻、文織,資麤、衰絰、菲繐、菅屨,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衣服者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屬茨、倚廬、席薪、枕塊,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居處者也。兩情者,人生固有端焉。若夫斷之繼之,博之淺之,益之損之,類之盡之,盛之美之,使本末終始,莫不順比,足以為萬世則,則是禮也。非順孰修為之君子,莫之能知也。
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後成聖人之名,一天下之功於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性偽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載人,不能治人也;宇中萬物生人之屬,待聖人然後分也。詩曰:「懷柔百神,及河喬嶽。」此之謂也。
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終始一也。始卒,沐浴、鬠體、飯唅,象生執也。不沐則濡櫛三律而止,不浴則濡巾三式而止。充耳而設瑱,飯以生稻,唅以槁骨,反生術矣。設褻衣,襲三稱,縉紳而無鉤帶矣。設掩面儇目,鬠而不冠笄矣。書其名,置於其重,則名不見而柩獨明矣。薦器:則冠有鍪而毋縰,瓮廡虛而不實,有簟席而無床笫,木器不成斲,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內,笙竽具而不和,琴瑟張而不均,輿藏而馬反,告不用也。具生器以適墓,象徙道也。略而不盡,貌而不功,趨輿而藏之,金革轡靷而不入,明不用也。象徙道,又明不用也,是皆所以重哀也。故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貌而不用。凡禮,事生,飾歡也;送死,飾哀也;祭祀,飾敬也;師旅,飾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故壙壟、其貌象室屋也;棺槨、其貌象版蓋斯象拂也;無帾絲歶縷翣,其貌以象菲帷幬尉也。抗折,其貌以象槾茨番閼也。故喪禮者,無他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銘誄繫世,敬傳其名也。事生,飾始也;送死,飾終也;終始具,而孝子之事畢,聖人之道備矣。刻死而附生謂之墨,刻生而附死謂之惑,殺生而送死謂之賊。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使死生終始莫不稱宜而好善,是禮義之法式也,儒者是矣。
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因以飾群,別親疏貴賤之節,而不可益損也。故曰:無適不易之術也。創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之喪,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禮以是斷之者,豈不以送死有已,復生有節也哉!凡生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愛其類。今夫大鳥獸則失亡其群匹,越月踰時,則必反鉛;過故鄉,則必徘徊焉,鳴號焉,躑躅焉,踟躕焉,然後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猶有啁焦之頃焉,然後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莫知於人,故人之於其親也,至死無窮。將由夫愚陋淫邪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縱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彼安能相與群居而無亂乎!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故先王聖人安為之立中制節,一使足以成文理,則舍之矣。
然則何以分之?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無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然則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麻、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上取象於天,下取象於地,中取則於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盡矣。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
君之喪,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盡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父能生之,不能養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三年畢矣哉!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備之者也,三年畢乎哉!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兩至者俱積焉,以三年事之,猶未足也,直無由進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並百王於上天而祭祀之也。
三月之殯,何也?曰: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親也,將舉措之,遷徙之,離宮室而歸丘陵也,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足之日也。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須足以容事,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備,曲容備物之謂道矣。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愅詭唈僾而不能無時至焉。故人之歡欣和合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愅詭而有所至矣。彼其所至者,甚大動也;案屈然已,則其於志意之情者惆然不嗛,其於禮節者闕然不具。故先王案為之立文,尊尊親親之義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苟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故鐘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護武,汋桓箾簡象,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喜樂之文也。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哀痛之文也。師旅有制,刑法有等,莫不稱罪,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敦惡之文也。卜筮視日、齋戒、修塗、几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嘗之。毋利舉爵,主人有尊,如或觴之。賓出,主人拜送,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
荀子《禮論》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3nVfaFS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culture/e4vv4q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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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廟是漢字文化圈國家君主、貴族供奉祖先靈位的祠廟。 "宗,尊也;廟,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之說。 宗廟在中國夏朝時稱為「世室」,殷商時稱為「重屋」。。 明清時期宗廟被稱為太廟。 位於河南安陽境內的殷墟宮殿宗廟遺址,是迄今發掘出來的最早的宗廟遺跡。 上古至中古時期只有皇室和貴族才可以有宗廟,數目也有嚴格規定,不能僭越,《禮記·王制》載:"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 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 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 士一廟"。 當時平民沒有設置宗廟的權利,《荀子·禮論》載:"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厚積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
在古代,宗廟被成國家的象徵,常與「社稷」並稱,毀壞宗廟往往會受到重罰。 如《唐律疏議》把毀壞宗廟視為「謀大逆」之罪。
中國
殷墟宮殿宗廟遺址
殷墟宮殿宗廟遺址是中國商朝京畿附近的一個殷商帝王宗廟,原宗廟距今約3300餘年,出土於今天的河南省安陽市西北郊的小屯村,原址為盤庚遷殷後中國商朝的首都附近。 有大量殷商同時期的文獻與器具在此宗廟遺址中被發現,著名的如司母辛鼎。 殷墟2006年入選世界文化遺產[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北京太廟
太廟位於北京天安門東側,是中國明清兩代皇帝的宗廟。 1924年闢為和平公園,1950年5月1日改名為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 北京太廟已被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代帝王廟
歷代帝王廟是中國明代、清代皇家祭祀三皇五帝和歷代帝王的場所,初設於應天府(今南京),嘉靖年間移祀順天府(今北京),現坐落在北京西城區阜成門內大街。
韓國
宗廟制度在朝鮮半島最早由新羅從中國引進。 韓國首爾的宗廟1394年由北韓太祖李成桂下令修建,是世界最古老的皇家儒教祠廟。 1995年韓國首爾宗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韓國首爾宗廟每年在5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天舉行祭祀朝鮮王朝君主和王妃的儒教儀式——宗廟祭禮。 宗廟祭禮的音樂是北韓宮廷音樂的一種,被稱為宗廟祭禮樂。 宗廟祭禮和宗廟祭禮樂2001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1]
日本
伊勢神宮和石清水八幡宮合稱"二所之宗廟"。
琉球
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時期,以圓覺寺為供奉先王的宗廟。 天王寺、天界寺供奉被追尊的君主,龍福寺供奉第一尚氏王朝國王的牌位。 [2]
越南
順化皇城中的世廟是越南阮朝時期帝王的宗廟。宗庙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https://bit.ly/2M0Vq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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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卷19禮論篇詩解2禮之三本貴本親用
琴诗书画情医易
琴詩書畫情醫易
《荀子》卷19禮論篇詩解2禮之三本貴本親用
題文詩:
禮有三本:天地生本,先祖類本,君師治本.
若無天地,惡生萬物? 若無先祖,惡出族群?
若無君師,惡治太平? 三者偏亡,焉無安人.
禮上事天,禮下事地,禮尊先祖,而隆君師.
王天太祖,侯不敢壞,士有常宗,以別貴始,
貴始德本. 郊止天子,社止諸侯,道及大夫,
此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
宜小者小. 有天下者,事祭七世; 有一國者,
事祭五世; 五乘地者,事祭三世,有三乘地,
事祭二世; 持手而食,不立宗廟,以別積厚,
厚流澤廣,積薄流狹. 大饗玄罇,俎以生魚,
先獻大羹,貴食飲本. 饗尚玄尊,而用酒醴,
先獻黍稷,而飯稻粱. 祭齊大羹,而飽庶羞,
貴本親用. 貴本謂文,親用謂理,合而成文,
以歸大一,是謂大隆. 尊尚玄酒,俎尚生魚,
豆先大羹. 大路素幭,郊之麻絻,喪服散麻.
三年之喪,哭之不返,清廟之歌,一唱三嘆,
古今一情,一情真情,真情所至,太一質樸.
【原文】
禮,有三本<1>: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
無天地,惡生? 無先祖,惡出? 無君師,惡治? 三者偏亡,焉無安人<2>。 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 是禮之三本也。 〔
<1>本:根本,本源,
基礎。 <2>焉:則。 無安人:指人們不得安寧。
文〕
禮有三個根本:天地是生存的根本,祖先是種族的根本,君長是政治的根本。 沒有天地,怎麼生存? 沒有祖先,種族從哪裡產生? 沒有君長,怎麼能使天下太平? 這三樣即使部分地缺失了,也不會有安寧的人民。 所以禮,上事奉天,下事奉地,尊重祖先而推崇君長。 這是禮的三個根本。
【原文】
故王者天太祖<1>,諸侯不敢壞<2>,大夫士有常宗<3>,所以別貴始;貴始得之本也<4>。 郊止乎天子<5>,而社止於諸侯,道及士大夫<6>,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 故有天下者事七世<7>,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8>,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9>,所以別積厚,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10>。 〔
註釋〕
<1>天:意動用法,把...... 當作天。 太祖:創建國家的始祖。 王者天太祖:天子把始祖當作天來祭祀。 如周武王統一天下後把周族的始祖後稷和天同祭。 <2>懷:《集解》作"壞",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 懷:思念,企望。 諸侯不敢壞:另作"諸侯不敢懷",指諸侯不敢企望以天子的始祖為自己的始祖來進行祭祀,而只能以始封的國君為太祖來進行祭祖活動。 如魯國國君不敢以後稷為太祖,而只能以周公旦為始祖來祭祀。 參見前注。 一說指諸侯不敢企望將自己的始祖和天同祭,也就是"懷"字下承上省了"天太祖"。 <3>士:官名,地位次於大夫。 常:即"常祀"之"常",法定的,按照慣例的。 常宗:合法的祖宗,即合乎宗法制度而經常為大宗<嫡長子相繼的一系>所祭祀的祖宗。 依古代宗法制度,諸侯的君位由嫡長子世襲,這對天子來說是小宗,所以不可以天子的始祖為始祖來祭祀;但在本國是大宗,所以可祭祀始封的諸侯。 至於諸侯嫡長子以外的兒子(即所謂的"別子"、"庶子")則分封為卿大夫,他們對諸侯來說是小宗,所以祭祀祖宗時不得以諸侯的始祖為始祖,而只能把始封為卿大夫的別子作為始祖。 但這也限於卿大夫的嫡長子一系,即本族的大宗。 至於卿大夫的別子則封為士,對卿大夫來說是小宗,所以祭祖時又不得以卿大夫的始祖為始祖,而只能把始封為士的別子作為始祖。 這些為大宗所宗奉的始封別子就是本文所說的"常宗"。 舉例來說,魯國的大夫仲孫氏(一作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分別是魯桓公的別子仲慶父(亦稱孟氏)、叔牙、季友的後代,他們祭先祖時只能分別祭仲慶父、叔牙、季友這些"常宗",而不能祭周公旦。 否則就是擬於魯君,違反了講究等級的禮制。 <4>得:通"德"。 <5>郊:古代天子每年冬至在南郊祭天的活動。 古人認為天子受命於天,只有天子才有資格舉行郊祭。 <6>道:祭路神。 據《禮記·祭法》,除天子、諸侯可祭路神外,"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路神)。 適(嫡)士立二祀,曰門,曰行"。 所以說「道及士大夫」。 <7>七:《集解》作"十",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 事七世:事奉七代祖先,即立七代祖先的神廟進行祭祀。 據《禮記·祭法》,天子立七廟,諸侯立五廟,大夫立三廟,適(嫡)士立二廟,庶士、庶人無廟。 <8>五乘[shèng 音剩]之地:古代兵賦之法規定,六里見方的土地出兵車一乘(包括一輛車、四匹馬、二十八個甲士、二十個盾手,三十個民夫),所以以六裡見方的土地為一乘之地(見《管子·乘馬》)。 一說古代十里見方為一成,一成出兵車一乘,所以一乘之地為十里見方(見楊倞注、《國語·楚語》"賦皆千乘"韋昭注)。 "五乘之地"即五個一乘之地,即180平方里或500平方里,指大夫一級的封地。 <9>持:通"恃",依靠,憑借。 <10>《集解》"積厚"下重"積厚"二字,據《大戴禮記·禮三本》刪。 積:通"績",功業。
〔譯文〕
所以,稱王天下的天子可以把創建國家的始祖當作天來祭祀,諸侯則不敢有這個想法,大夫和士有百世不遷的大宗,這種宗法祭祀制度是用來區別各自所尊奉的始祖的。 尊重始祖,是道德的根本。 到郊外祭天神僅限於天子,而祭土地神則從天子開始到諸侯為止,祭路神則向下延及到士和大夫,這是用來區別尊貴的人才能事奉尊貴的、卑賤的人只能事奉卑賤的、適宜做大事的就做大事、適宜做小事的就做小事。 所以擁有天下的天子祭祀七代祖先,擁有一個國家的諸侯祭祀五代祖先,擁有五個六裡見方的土地的大夫祭祀三代祖先,有三個六里見方的土地的士可以祭祀兩代祖先,依靠雙手來糊口的百姓不准建立祖廟,這是用來區別功績大的人傳布的恩德應該廣遠、功績小的人傳布的恩德應該狹窄。
大飨<1>,尚玄尊,俎生魚<2>,先大羹<3>,貴食飲之本也<4>。 饗<5>,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飯稻粱<6>。 祭<7>,齊大羹而飽庶羞<8>,貴本而親用也<9>。 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10>以歸大一<11>,夫是之謂大隆。 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魚也,豆之先大羹也<12>,一也。 利爵之不醮也<13>,成事之俎不嘗也,三侑(注:或作"臭")之不食也<14>,一也。 大昏之未發齊也<15>,太廟之未入屍也<16>,始卒之未小斂也<17>,一也。 大路之素幭集也<18>,郊之麻絻也<19>,喪服之先散麻也,一也。 三年之喪<20>,哭之不反也<21>,清廟之歌<22>,一唱而三嘆也<23>,縣一鍾<24>,尚軸之膈<25>,朱弦而通越也<26>,一也。 〔
註釋〕
<1>大飨:即大老太太[xiá 音俠],古代天子或諸侯把遠近祖先的神主牌位集合在太祖廟而舉行的大合祭。 一般三年舉行一次。 <2>尚:通"上",以...... 為上等。 玄:指玄酒,祭祀時用來替代酒的清水。 古人以水配黑,所以稱水為玄(如玄武、玄冥皆為水神。 )。 尊:同"樽"、"罇",酒器。 俎[zǔ 音阻]:一種四腳長方形器皿,是祭祀時陳置魚肉的禮器。 <3>大[tài 音太]羹:祭祀時所用的不添加調味品的肉汁。 <4>本:本源,源頭。 清水、生魚、大羹等是人類最原始的飲食,所以說是"食飲之本"。 古人認為,祭祀遠祖,要使用這些遠祖生活時飲食的東西,祖宗才樂意接受。 <5>饗[xiáng 音享]:同"享",把祭品獻給鬼神。 此指每季舉行的祭祀。 <6>黍:黍子,性粘,去皮後俗稱黃米子。 孔子說它是"五穀之長也,祭先王為上盛(上等祭品)",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稷:古人最早種植的一種穀物,如黍而沒有粘性。 稻:古指糯稻,宋以後才兼指粳稻。 粱:粟,穀子,去殼后稱小米。 <7>祭:此指每月舉行的祭祀。 參見地十八篇。 <8>齊:讀作"跻",進獻。 庶:眾。 羞:美味的食物。 <9>親:接近。 <10>兩者:指"貴本""親用"。 文:文采,花紋,引申指表現義的禮儀制度,如表示等級制度的車制、旗章、服飾、各種禮節儀式等等。 《韓非子·解老》:「禮者,義之文也。 ”。 <11>大[tài 音太],通"太"。 大一:太古之道,指遠古的質樸狀態。 <12>俎:宋浙本作"豆"。 豆:古代一種盛食物的器皿,形似高腳盤,也用作為祭器。 <13>利:在祭祀時説明把祭品端給屍的人。 爵:一種酒器。 醮[jiāo 音較]:喝光。 <14>侑:《集解》作"臭",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 侑:勸屍飲食的人。 <15>昏:同"婚"。 大昏:指帝王婚娶。 發:舉行。 齊:平等的意思,此指古代婚禮中的一種儀式,即《禮記·昏義》所說的"共牢而食,合歌詞而婚"的象徵"同尊卑"的儀式,就是男女雙方平等地一起吃東西,喝交杯酒。 《禮記·郊特性》:「夫昏禮,...... 壹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鄭注:"齊,謂共牢而食,同尊卑也。 "用法與此文同。 <16>太:《集解》作"大",據宋浙本改。 太廟:見第二十八篇注。 屍: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17>斂:同"殮"。 為死者換上壽衣叫小斂,入棺叫大斂。 <18>大路:路,通"輅",天子乘坐的大車。 商朝乘坐木輅,較樸素。 周朝乘坐玉輅,既包上皮革,又用玉裝飾,是一種最華貴的車。 它是天子到郊外祭天時乘的車。 素:沒有染色的絲綢。 幭:《集解》作"未集",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 幭[miè 音滅]:即"幦[mì 音密]",車前遮擋風塵的帷簾。 <19>絻[miǎn 音免]:通"冕",禮帽。 <20>三年之喪:三年期的服喪,實際上是二十五個月。 這是古代最重的喪服。 子及未嫁女為父及寡母、妻妾為夫、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等等都是三年喪,服斬衰。 <21>反:《集解》作"文",據《大戴禮記·禮三本》改。 反:通"返"。 不反:不返回,指放聲直號而沒有曲折的聲調。 <22>《清廟》:《詩·周頌》中周統治者祭文王的頌歌。 <23>嘆:指隨聲應和。 三嘆:三個人應和。 <24>縣:同"懸"。 縣一鍾:掛一口鐘,指不用編鐘,崇尚質樸。 <25>仲氏[fǔ 音府]:一種打擊樂器,即要不要刪除搏(又名搏卻又使用)。 由熟皮制的皮囊中塞滿谷糠而成,形如小鼓,拍打時聲音沉悶。 之:猶"與"。 膈:通"鞷",是一種與"的預期"類似的樂器,見第二十篇。 〖編者按〗"種類"于此段文中或屬於動詞,類似於撫拍、磕打之意,並非註釋中所謂的"一種打擊樂器"。 《史記·禮書》:"縣一鍾,尚膈膈。 "《索隱》注曰:膈,縣鐘磬格也。 不擊鐘而膈膈,蓋不取其聲,從質也。 <26>朱弦:把弦染成紅色。 由於染色時要把弦煮過,可使弦變得柔軟,從而使它發出來的聲音較為低沉。 越[huó 音活]:豁口,瑟底的孔。 通越:打通瑟底的孔,這也是為了使瑟音低沉。
〔譯文〕
在太廟合祭歷代祖先時,以盛著清水的酒器以及俎里盛著的生魚為上等祭品,首先獻上不添加調味品的肉汁,這是為了尊重飲食的本源。 四季祭祀遠祖時,以盛著清水的酒器為上等祭品,酌獻甜酒,首先獻上黍、稷,再陳供稻粱;每月祭祀近祖時,先進獻未加調味品的肉汁,再盛陳各種美味的食物;這些都是為了尊重飲食的本源而又接近實際的食用。 尊重飲食的本源叫做形式上的修飾,接近實際的食用叫做內容上的合理,這兩者結合起來就形成了禮儀制度,然而又使它趨向於遠古的質樸狀態,這才叫做對禮的最大尊崇。 所以酒杯中以替代酒的清水為上等祭品,俎中以生的魚為上等祭品,豆中先盛不添加調味品的肉汁,這三種做法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 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不把佐食的人所獻的酒喝光,祭禮完畢時俎中的祭品留下不吃,勸受祭者飲食的三次勸食而不食,這三種做法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 婚禮中還沒有進行喝交杯酒的時候,祭祀太廟而尚未使代表死者受祭的人進廟的時候,人剛死還沒有換上壽衣的時候,這三種情況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 天子祭天的大車用未染色的絲綢做車簾,在郊外祭天時頭戴麻布制的禮帽,居喪時先散亂地系上麻帶,這三種車服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 三年期的服喪,痛哭時放聲直號而沒有曲折的聲調;《清廟》的頌歌,一人領唱而三個人隨聲詠歎;樂器只掛一口鐘,而崇尚使用領頭羊搏與鞷;把琴弦染成紅色而打通瑟底的孔;這三種做法是和遠古的質樸一致的。
《荀子》卷19礼论篇诗解2礼之三本贵本亲用 - 知乎 https://bit.ly/39Dl9K4
公告欄
facebook 姜太公廟
- Jan 19 Tue 2021 17:11
庶人-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禮記》中〈祭法〉與〈王制〉篇,〈祭法〉:「庶人無廟,死曰鬼。」〈王制〉曰:「庶人祭於寢。」唐代家廟的體制是將庶人排除在外,雖然允許一般人民可以祭於寢,但是庶人沒有獨立的場所祭祀祖先,此外祭祀的對象只限於祖、禰,表現出貴賤之間身份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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