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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莊公十年》載“肉食者鄙,未能遠謀。”肉食者就是身居高位、俸祿豐厚的人。可見,古代吃肉食要分階層的。
漢朝時期,還出現了"不得屠殺少齒"的鐵律。若是有人私下宰殺牛,那麼即使你是諸侯級別的人物,也要遭受律法的嚴懲。甚至對於情節嚴重的人物,則要處以極刑,給牛償命。唐宋期開始規定禁食和禁殺牛,若牛不是病死或是自然老死的,那麼是不可以進行售賣或食用的。若有違反者,那麼將會接受"決脊杖二十,流放一年"的懲罰。由此可見,牛的地位從先秦時期到唐宋,一直都是牲畜中最珍貴的一種。"東坡肉"的誕生,使得豬的地位得以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