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論資產階級社會的類型》是德國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於1962年出版的首部重要著作。本書闡發自他的教授職稱評定論文,由政治學家沃爾夫岡·阿本德羅特審閱。1989年,本書由托馬斯·伯格和弗雷德里克·勞倫斯譯介到英文學術界,引起了巨大反響,為哈貝馬斯贏得了世界性聲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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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公共領域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當時,城邦公民通過各種形式緊密參與政治,城邦的利益就是公民利益的體現,「公共」和「私人」之間的界限因而不甚分明。隨著社會的演進,「公」、「私」之間出現了分野。
根據哈貝馬斯的理論,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指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通俗講,它是一個介於國家(State)和社會(Society)之間的公共空間,公民們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發表言論,而不受國家的干涉。[2] 哈貝馬斯強調,在這個空間內,公民間的交往是以閱讀為中介、以交流為中心、以公共事務為話題的「公共交往」。「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制。」[3] 在理想的民主政治下,國家在法律制約下只能承擔公共領域的擔保人角色,而不能干預。 [4]
在本書中,哈貝馬斯主要論述興起於十八和十九世紀早期的資產階級社會的公共領域的發展與衰落。哈貝馬斯認為,資本主義社會自誕生後經歷了兩次社會結構的轉型:第一次是由封建君主專制轉向資產階級自由的公共空間;第二次是由資產階級的自由公共空間轉向現代大眾社會下的福利國家。
公共空間的第一次轉型
第一次轉型主要發生於英國、法國、美國和德國,由十七晚期世紀的英國肇始,經歷了約一百五十年的過程,自十九世紀早期方告完成(德國最晚)。在這期間,封建社會解體,資本主義社會逐漸形成。哈貝馬斯通過綜合考察政治、社會、文化和哲學的發展,分析它們間的互動關係,試圖對此現象做出合理解釋。在封建社會,由於封建領主掌握政治權力和土地資源,社會的多數成員以農奴身份依附於領主,使得國家與社會之間、公共與私人之間界限模糊。專制君主通過高度象徵性的方式,通過一系列規定了何為「高貴」的繁文縟節,代表社會對文化、政治等領域實行統治。此時的公共領域是「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
隨著前工業資本主義的興起,封建君主專制被資產階級的以憲法保障的自由秩序取代。新秩序區分了代表公共的社會與進行政治統治的國家,並劃定了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界限。一個介於貴族社會和市民階級知識分子之間的「有教養的中間階層」開始形成。[5] 公共領域承擔了市民社會從重商主義乃至專制主義控制之下獲得政治解放的語境當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則來反對現有權威。在公共空間內,資產階級可以對政治進行理性的討論和辯論,以形成代表社會的公共意見,要求國家做出反應。在這個時期,資本主義知識分子通過沙龍等形式,從討論學術、藝術,轉向討論社會和政治議題,此過程中學習如何批判性地反映自身及社會,成為此次轉型的先鋒隊。與之相隨的是早期資本主義的發展,以及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構建。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鳩、盧梭和康德是這一時期知識分子的代表。這種以自由競爭為代表的自由主義,從十八世紀晚期持續到大工業資本主義開始興起的十九世紀中期。
公共空間的第二次轉型
1830年起到19世紀中期,隨著大工業的逐步興起,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加速發展。與之對應,一個涵蓋社會、文化、政治和哲學的新格局開始形成。黑格爾對康德自由哲學的批判,預示了資產階級自由公共領域向現代福利國家主導下的大眾社會的轉型。馬克思深入批判了自由立憲秩序的內在矛盾,並構建了新的政治哲學體系,與自由主義針鋒相對(另一方面,約翰·斯圖爾特·密爾和托克維爾的政治哲學,做為古典自由主義的修正形式,對公共領域採取了一種模稜兩可的態度。哈貝馬斯將這種修正看做資本主義內在矛盾的典型體現)。與之相應,資本主義隨著工業化的進行,發展為更加成熟而高級的形態。
進入二十世紀,在經歷了一系列重大的經濟社會變革後,大眾消費者成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主要成員。哈貝馬斯認為,這是一個更為宏觀的辯證運動的組成部分:自由公共領域的消解,避免了自由立憲體系的整體消亡。根據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儘管狄奧多·阿多諾是哈貝馬斯的導師,但麥克斯·霍克海默的教導令哈氏避免了社會研究所的習氣),哈氏強調商業化和消費化對公共領域的毒害作用,表現為大眾傳媒的興起,「公共關係學」的繁榮,以及大行其道的消費主義等。他也指出了大型政黨在代議制的行為方式,對公共事務的理性批評造成的潛在影響。
出版與譯介
本書在德國和其他國家重版多次,並在譯介到英語學界後對政治學、媒體研究、修辭學等領域產生了重大影響。它也廣泛地被研究哲學史和思想史的歷史學家推崇。哈貝馬斯憑藉本書而躋身20世紀最重要哲學家之列。1980年代中期,哈貝馬斯的思想被譯介到中國大陸學術圈。1999年1月,上海學林出版社正式發行了由曹衛東翻譯的中文版。
書名翻譯
本書原名為Strukturwandel der Oeffentlichkeit。對於"Oeffentlichkeit"一詞,在漢語學界有「公共領域」、「公共論域」、「公共空間」等不同譯法。根據曹衛東的理解,這個詞涉及到兩個不同的層面,即社會層面和思想層面。從思想層面看,"Oeffentlichkeit"指的是個體和共同體(包括社會和國家)的一種特殊觀念,是一種韋伯式的理想范型,兼有批判的功能和操縱的功能;就社會層面而言,"Oeffentlichkeit"指的是一個話語空間,它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充當二者的調節器和修正儀。思想層面上的"Oeffentlichkeit"可以翻譯成「公共性」,而社會層面上的"Oeffentlichkeit"則應當翻譯為「公共領域」。[6]
批判
自出版伊始,《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中的「公共領域」概念就遭到了女權主義者和後殖民主義者等後現代主義的批評。哈氏認為,"stood or fell with the principle of universal access. A public sphere from which groups were ipso excluded was less than merely incomplete; it was not a public sphere at all." [7] 但在實際中,只有接受過良好教育並握有資產的人,才能進入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這樣,社會的多數成員被排除在了公共領域之外。哈氏的「公共領域」因而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困境。由於哈貝馬斯過分注重對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而忽略了對平民公共領域的關注,因此,不少學者對其理論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產生懷疑。約翰·湯伯森曾經指出,哈貝馬斯這種「厚此薄彼」的視野,僅把無產階級的大眾交往看作政治宣傳和組織渠道,實際上把資產階級的利益等同於公共領域的共有利益。
從某種意義而言,哈氏的公共領域在現實中從未存在。它曾經排除過窮人、女性、奴隸、移民、罪犯等弱勢人群,在今天,它則拒斥動物的權利。因此,公共領域只是一種理想化的概念。儘管自康德以來,我們的觀念已幾經變遷,但今天,在哈貝馬斯眼中,現代化仍是一個尚未完成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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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概述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是以18世紀歐洲——主要是法國、英國和德國的歷史為背景,所得出的一個馬克斯·韋伯式的理想類型。他分析了18世紀資產階級社會中出現的俱樂部、咖啡館、沙龍、雜誌和報紙,是一個公眾們討論公共問題、自由交往的公共領域,它形成了政治權威重要的合法性基礎。《媒介研究進路》這本書只選了“公共領域的諸種機制”這一節,論述了宴會、沙龍、咖啡館在機制上擁有一些共同的標準,由此可窺豹一斑。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一個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市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言論,不受國家的干涉。通俗地說,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公共領域最關鍵的含義,是獨立於政治建構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眾輿論,它們對於政治權力是具有批判性的,同時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圖: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結構圖
哈貝馬斯研究公共領域結構時重點採用了民主理論的視角,強調了政治公共領域對實現民主的重要作用,崇尚公民公眾擁有對公共事務自由發表意見、交流看法的空間和權利。他研究的公共領域主要是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黃金時代的公共領域由擁有部分經濟和政治特權的資產階級組成,在小規模的咖啡館、圖書館、大學及博物館等場所談論時政,而且人員嚴格限制在資產階級內部。因此,“公共領域”概念的提出,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政治理想:建立一個民主的、平等參與的、自由討論的整合社會。由於哈貝馬斯過分註重對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而忽略了對平民公共領域的關註,因此,不少學者對其理論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產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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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淵源[1]
對於公共領域的研究,是西方哲學家最為關註的課題之一。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源頭在於美籍德裔猶太血統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HannahArendt)。
阿倫特說的公共領域是指作為行動(action)實現的場所,是人們平等對話、參與行動的政治空間。所謂行動是指人們之間不藉助於中介而直接交往的活動,它是人類意識發展最高階段的產物,是優於勞動和工作的真正人類自律。
阿倫特認為,勞動與工作都屬於私人領域,勞動的特點在於不留下永久的客體,它的結果一經產生立即被消耗,勞動僅僅是滿足生命必需性的手段,它服從生命的本能活動。工作雖然比勞動高一層次,它產生了耐久的客體,並以此作為首要目標;工作使入產生了自我意識,但是工作者面臨的仍然是物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只有行動才面臨人的世界,行動不僅通過他人在場確立了個人認同和自我存在,而且提示著個體惟一的自由。
人生的意義在於什麼呢?阿倫特認為,就是要參與到公共領域中,與同類一起行動,從而超越勞動與工作達到不朽,政治就是教會人們如何達到偉大與輝煌的藝術。一個忙於勞動和工作而無暇參與行動的人,絕不可能是真正自由、幸福的。由此,阿倫特推論道,自古希臘以來,西方政治就不再配稱為政治,因為私人領域日益擴張,公共領域卻日益萎縮,只有勞動而無行動,只有行政而無政治。
行動總是以語言為中介的,阿倫特認為,在公共領域中,人們參與政治,只有通過辯論才能和其他的人發生關聯,才能成為交往共同體的成員。默默無言的行動者不能算是行動者,他簡直就是雖生猶死。近代以來,自由民主制度如代議制等都令人失望,原因就在於“經濟利益占主導的意識形態導致了私人領域的膨脹,最終取代吞噬了公共領域”。
哈貝馬斯繼承了阿倫特把公共領域視為觀點的競技場的思想,同時對公共領域的興衰作了歷史考察,提出了“代表型公共領域”、“文學公共領域”、“政治公共領域”等不同的概念,從而進一步發展了公共領域理論。從字面上看,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puMcsphere)和阿倫特的公共領域(publicrealm)相差不大,都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但實際上還是有著重大差別的。“阿倫特的公共領域是從政治的概念而來,而政治是在人們之間產生的,不同的人的自由和人的自發性是‘人之間’這個空間產生的前提,一人或者同質的人群不會有‘人之間’,政治的意義在於自由,它依據人的多樣性這個前提,只有不同質的人才產生對公共空間的需要,而這個公共領域又保證哈貝馬斯們的多元與不同。多元與差異是政治的本質,也是阿倫特的公共領域的一個重要特征。而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則是指作為公眾的私人聚集在一起,就公共事務進行討論,最後形成意志,達成共識。”阿倫特強調觀點與意見的異質性,而哈貝馬斯則強調取得一致的意見,這是兩種公共領域的最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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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領域的概念與早期報刊[2]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介乎於國家與社會(即國家所不能觸及的私人或民間活動範圍)之間、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地方(杜耀明,1997:14~15),它凸顯了公民在政治過程中的互動,其由來可上溯至古希臘時期,當時出現了“公”(公共事務)與“私”(私人事務)的分化(Dahlgren,1995:7)。
“公共領域”一詞並非哈氏所創。在他之前,德語世界的眾多學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魯納(Brunner,1943)都研究過同一主題。在英語世界,德裔猶太女學者阿倫特(Aerndt,1958,阿倫特的用語是public domain。)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別從公共哲學的角度探討過相關問題。以哈氏、杜威和阿倫特為例,這一概念的指涉不盡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裡,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問題群顯然居於中心地位,而對於阿倫特則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下簡稱《公共領域》)後,除了1964為一套百科全書寫的一個詞條、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以及1998年給一位中國學者的回函外,哈氏可能很少再涉及這一主題了,因為如他所說,“我這些年來已另有關懷”(哈貝馬斯,1999a:i)。
在《公共領域》中,哈氏寫道(哈貝馬斯,1999a:32):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這種政治討論手段,即公開批判,的確是史無前例,前所未有。
哈氏認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早期機制起源於從宮廷中分離出來的貴族社會,即他所謂的以王室、宮廷的以一整套關於“高貴”行為的繁文縟節為特征的“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7、48)。
哈氏解釋說,國家和市場經濟關係的擴張而出現的社會的分離是一條基本路線,公共領域一直是私人領域的一部分,但它有別於私人領域,而只限於與公共權力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有關的事務,而政治公共領域以公眾輿論為媒介對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加以調節(哈貝馬斯,1999a:35、70)。在這種公共領域所開展的政治批評中,一個介於貴族社會和市民階級知識分子之間的“有教養的中間階層”開始形成(哈貝馬斯,1999a:37)。公共領域承擔了市民社會從重商主義乃至專制主義控制之下獲得政治解放的語境當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則來反對現有權威,使私人物主的旨趣與個體自由的旨趣完全一致起來,因而很容易將馬克思所說的政治解放與人的解放統一起來。“成熟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永遠都是建立在組織公眾和私人所具有的雙重角色,即作為物主和私人的虛構統一性基礎之上”(哈貝馬斯,1999a:59~60)。在這種公共領域中,手抄的和印刷的雜誌成了公眾的批判工具,而首先在英國興起、繼而到 1750年前後在整個歐洲觸目可見的“道德周刊”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哈貝馬斯,1999a:46~48)。哈氏將報刊稱為“公共領域最典型的機制”(哈貝馬斯,1999a:210)。
哈氏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領域首先是在18世紀初的英國出現的。17世紀末,新聞檢查制度的廢除標志著公共領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進入報刊,並使報刊變成一種工具,從而把政治決策提交給新的公眾論壇”(哈貝馬斯,1999a:68~69)。哈氏最為推崇的報刊是18世紀初3位英國作家辦的融新聞、隨感、學術、娛樂等內容為一爐的雜誌:笛福(DanielDefoe,1660~1731)的《評論》(Review),斯蒂爾(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的《閑談者》(Tatler)和《旁觀者》(Spectator),尤其是後二者。這種報刊和咖啡館、沙龍等聚會場所構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宮廷文化的文學公共領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文學公共領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領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34~35)。
哈氏以上結構圖來表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輪廓(哈貝馬斯,1999a:35):
由於哈氏知識體系巨集大,公共領域理論所涉及的範疇眾多,因此學界雖然對之興趣濃厚,卻了存在一些難解之處。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規範地給出了公共領域的定義(Habermas,1997:116):
所謂公共領域,我們首先意指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東西能夠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開放這一點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會、形成公共團體的談話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領域生成。然後,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制。當公民們以不受限制的方式進行協商時,他們作為一個公共團體行事——也就是說,對於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務有聚會、結社的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在一個大型公共團體中,這種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來傳遞信息並影響信息接受者。今天,報紙、雜誌、廣播和電視就是公共領域的媒介。當公共討論涉及與國務活動相關的對象時,我們稱之為政治的公共領域,以相對於文學的公共領域。
1998年8月,哈氏在回答一位中國者所提出的問題時這樣概括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特征(哈貝馬斯,1999b:35):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它儘管與其在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它最先是在17、18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出現的,隨後與現代民族國家一起傳遍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在閱讀日報或周刊、月刊評論的私人當中,形成一個鬆散但開放和彈性的交往網路。通過私人社團和常常是學術協會、閱讀小組、共濟會、宗教社團這種機構的核心,他們自發聚集在一起。劇院、博物館、音樂廳,以及咖啡館、茶室、沙龍等等對娛樂和對話提供了一種公共空間。這些早期的公共逐漸沿著社會的維度延伸,並且在話題方面也越來越無所包:聚焦點由藝術和文學轉到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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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與傳媒的功能退化[2]
哈氏的所謂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指的是自19世紀的最後20多年以來(以1873年經濟大蕭條為標誌),國家干預主義漸趨強化,資本主義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哈氏在其他著作中指出,從19世紀末開始,自由資本主義(liberalcapitalism)轉變為他所謂的“當下資本主義”(“late capitalism”,有人譯為“晚期資本主義”,本人認為不妥)或“有組織的資本主義”(“organized capitalism”)、“發達資本主義”(“advanced capitalism”)。 )以後,國家干預社會領域與公共許可權向私人組織轉移即社會的國家化和國家的社會化同步進行,這一辯證關係逐漸破壞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礎 ——國家和社會的分離。哈氏據此認為,一個重新政治化的社會領域擺脫了“公”與“私”的區別,消解了原本屬於私人領域的自由主義公共領域,這種情形與封建社會晚期有類似之處,因此哈氏稱之為公共領域的“再封建化”(“refeudalization”)(哈貝馬斯,1999a:170~171)。哈氏在《公共領域》一書中對當下資本主義的批判主要集中於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易名為“自由資本主義公共領域”可能更恰切)。
哈氏從“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融合趨勢”、“社會領域與內心領域的兩極分化”、“從文化批判的公眾到文化消費的公眾”、“從私人的新聞寫作到大眾傳媒的公共服務:作為公共性功能的宣傳(廣告)”諸方面論證了公共領域社會結構和政治功能的轉型,其中用很大篇幅分析了近現代大眾傳媒的功能退化。
哈氏指出,在報刊與公眾之間,19世紀中後期以來,大眾報刊逐漸取代了具有批判意識的文學家庭雜誌,它們往往不惜以犧牲其政治與公共事務內容為代價,它迎合教育水平較低的消費集體的娛樂和消閑需要,他援引美國傳播學者施拉姆(Wilbur Schramm)的術語說,即時報償新聞(如腐敗、事故、災難、漫畫、體育、娛樂、社會新聞和人情味故事)不斷排擠延期報償新聞(如公共事務、社會問題、經濟事件、教育和健康),“閱讀公眾的批判逐漸讓位於消費者‘交換彼此品味與愛好’”,因而“文化批判公眾”變成了“文化消費公眾”,即被操縱的公眾,這樣,文學公共領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消費的偽公共領域或偽私人領域(哈貝馬斯,1999a:187~205)。
在傳播媒介與政治和經濟界的關係上,哈氏認為,隨著資產階級法制國家的建立和具有政治活動功能的公共領域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具有意識批判功能的報刊業擺脫了意識形態的壓力,為向商業化報刊的轉變鋪平了道路,乃至於商業化成為必由之路。由於新聞版面與廣告版面越來越密不可分,報刊變成了有特權的私人利益侵略公共領域的入口。另一方面,商業性報刊結構轉型的各個方面與報業的集中,尤其是報團的出現和技術一體化的趨勢相關聯。因此,報刊業在商業化的過程中自身也越來越容易被操縱了。但是與20世紀新傳媒——電影、廣播和電視——相比,報刊又是小巫見大巫了。由於耗資巨大,威力驚人,這些新媒體在包括英、德、法在內的許多國家一開始就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通訊社(路透社、德新社和法新社)從由私人組成的公眾的私人機構變成官方半官方機構。這樣,傳媒最初的基礎——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公共權力機關的干涉——被徹底顛覆了,傳播效率越高,越容易受某些個人或集團利益的影響(哈貝馬斯,1999a:221~231)。而20世紀初首先起於美國的公共關係行業。表明,政府、政黨和各種組織積极參与新聞活動,有計劃地製造新聞或利用有關事件吸引公眾註意力(幾乎與哈氏同時,美國曆史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創造了“假事件”(“pseudo-event”)一詞,後演變成“媒介事件”(“media event”)(Boorstin,1961)。),大眾娛樂與廣告的結合具有了一種政治性質,於是出現了政治推銷業,尤其是“政治公共領域在競選時定期出現,很容易就具有資產階級公共領域衰敗的形式”(哈貝馬斯,1999a:248~249)。
對哈氏而言,公關儼然成了資本主義政治力量的化身,因為公關所建構的公眾註意力和好感,其效果遠遠越過商品銷售本身,因為它還建構出公共權威,成為社會上具有影響力的半政治力量.公關技巧越成熟,操縱民意就越徹底,訴諸理性—批判(rational-critical)的公眾領域也就消解於無形了(張錦華,1999a:20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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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一些評價[2]
英語世界在贊嘆哈氏思想體系博大的同時,對公共領域理論的得失進行了多層面的探析。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克雷格·卡爾霍恩認為,《公共領域》一書一問世便招來爭議,並且可能繼續引發爭議(該書出版之初,德國國內的一些左翼青年抨擊它排斥了無產階級公共領域,未能充分把握髮達資本主義制度中的日常生活(包括大眾傳媒),誇大了被理想化了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解放潛能(Garnham,1992:8)),但是沒有一本書能產生像它那麼多的教益。卡爾霍恩也指出,《公共領域》的主要缺點是未能地對“古典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和“有組織的”或“當下的”資產階級的後轉型(postrans formation)公共領域一視同仁。“哈貝馬斯傾向於以洛克和康德的眼光評判18世紀,以馬克思和密爾(Mill)的眼光評判19世紀,以典型的郊區電視觀眾的眼光來評判20世紀。”因此哈氏並沒有認真對待20世紀一流思想家的成果,恢復其作品中在意識形態方面被扭曲的真相,而這正是他對17、18、19世紀的研究所表現出來的特點。相反,他沒有看到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那些既無理性、也無批判性的庸俗出版物、大肆刊登聳人聽聞的犯罪和醜聞故事的小報。其結果也許是誇大了公共領域在20世紀的退化。1960年代批判性政治公眾的復興進一步說明瞭這一點。此外,公共在大眾傳媒中的地位也不一定像《公共領域》一書中所指稱的那麼消極,就可選擇的民主性媒介戰略而言,也許其空間比哈氏所意識到的要大(Cahhoun,1992:33)。
英國中央倫敦理工專科學校的尼古拉斯·迦納姆則對公共領域理論持更多的肯定態度。他將學術界《公共領域》一書的批評歸納如下:
(1)哈氏忽視了當代與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並行的平民公共領域(plebeian public sphere)的發展;
(2)哈氏將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理想化了。近期研究揭示了早期印刷市場惡性競爭的結構,而這個市場不是由致力於公共啟蒙的能夠自由交流的知識分子所控制;
(3)哈氏將家庭和經濟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
(4)哈氏的理性主義公共交流模式使他不能形成多元主義的公共領域理論;
(5)《公共領域》的後半部分帶有鮮明的精英文化取向,因而過於倚重阿多爾諾的文化工業模式(cultural industries),它誇大了文化工業控制者的操縱力量,忽視了信息領域中國家干預的公益模式。
(6)哈氏的交往行動模式雖然已經成為公共交流的準則,但是它忽視了並非尋求共識的其他交往行動;
(7)因此,他在信息與娛樂之間划上了一條過於鮮明的界線,忽略了兩者的聯繫,這一點在思考當代民主社會中大眾傳媒的角色時具有特殊的重要(Garnham1992:359~360)。
迦納姆認為,儘管這些批評有助於完善哈氏的理論,然而它們並不能貶低《公共領域》的三大優點:
(1)它聚焦於大眾公共傳播制度與實踐之間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之間經久不變的聯繫;
(2)它註重任何公共領域所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
(3)它避免了“自由市場/國家控制”這種簡單的二分法,而這種二分法在歐美支配著傳媒方針研究。
出於兩個原因,上述優點在今天可能比當年更有價值。
其一,隨著全球市場一體化的進程和全球性私營經濟中心地位的確立,民族國家的基礎正在動搖;而在傳統上,在民族國家的政治架構內,公民權問題以及傳播與政治的關係等問題和公民權的性質。為了民主地控制全球經濟和政治,我們必須培育新的政治體制和公共領域。
其二,西歐傳統的公共廣播電視體制正在經歷一場深刻的變革。這種變革有如下特點:市場力量增強;在文化資源分配方面改革既有的公共服務模式;電視機成為越來越個人化、家庭化消費方式的中心;市場上出現享受昂貴的專門化信息和文化服務的信息富人(thein formation-rich)和接受日益同質化的大眾性娛樂服務的信息窮人(thein formation-poor);信息和文化領域從國內轉向國際以及隨之而來的音像新產品的激增;國家電信壟斷產業的放鬆管制和私營化;贊助商對體育和藝術的滲透;在削減公共開支的壓力下教育和科研機構轉向私人籌措資金;將經濟效益視為提供公共信息的標準。這一趨勢的結果將改變文化界中市場與公益之間的平衡(Garnham,1992:360~363)。
美國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的邁克爾·舒德森教授則以美國為個案,以公民的政治參與和理性一批判的政治交往這兩個公共領域的要件入手,探討了在美國有無公共領域的問題,進而得出了以下結論:在18世紀的殖民地時期,沒有出現今天成為美國政治特點的一般意義上的理性—批判的討論,有政治意圖的騷亂要多於關於政治原則的討論。在19世紀,政治交流並沒有隨著政治參與的實質性進展而變得更具有理性和批判性。如果我們根據刊登在報紙上的《聯邦黨人文集》來推斷18世紀的政治、根據1858年的林肯—道格拉斯關於奴隸制度存廢的大辯論來推斷19世紀的政治,那就像以1974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關於彈劾尼克鬆總統的辯論電視直播以及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廣泛討論來描述1970年代的政治一樣不可靠。這些都是特例,而不能反映各自時代的正常政治交流。因此如果說開展理性一批判的政治交流的公共領域在18世紀和19世紀初的美國欣欣向榮,那是缺乏根據的(Schudson,1992:160、146)。針對一些附和哈氏的學者抬高政黨報刊(哈氏稱之為傳播“信念”的報刊(哈貝馬斯,1999a:221))、貶低當代主流商業性報刊的觀點,舒德森沒有像美國新聞史名家弗蘭克·莫特(FrankL. Mott)那樣,稱政黨報刊時期為“黑暗時期”,並將1830年代大眾化商業報紙的興起譽之為如日初升,但他指出,早期報刊躲避政治討論和爭議,甚至迴避本地新聞。而在1840到1900年間,儘管有不少報紙附屬於政黨,但是報紙上政治討論的內容和新聞的比重大大增加,政治參與程度達到了最高水平。而當代大眾傳媒上的某些專欄和節目發表的不同意見在某種形式上更接近於理性—批判的政治交流。因此他認為,就美國的情形而言,傳媒“今不如昔論”站不住腳,換言之,哈氏對早期報刊有過譽之嫌(Schudson,1992:152—156)。
同迦納姆一樣,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媒介社會學中心主任漢斯·韋斯特拉滕教授更加重視公共領域理論在當代社會情境下的現實意義。他認為,哈氏的公共領域概念是以如下要素為基礎的(Verstraeten,1996:348):
1.公共領域需要這樣一個論壇:它對儘可能眾多的人開放,可以在其間表達和交流多種多樣的社會經驗。
2.在公共領域中,各種論點和意見可以通過理性的討論來展開交鋒。這意味著,只有在公共領域首先對於一個人可能作出的各種選擇方案有一種明察的情況下,“理性的”政治選擇才有可能。與此同時,傳媒應該提供儘可能寬廣的解釋框架,以便使該公民也能夠知曉他沒有選擇的方案是什麼。
3.系統地和批判性地檢驗政府的政策是這種公眾領域的首要任務。
從以上公共領域的結構特點可以得出以下與傳媒有關的重要結論(Verstraeten,1996:348~349):
(1)公共領域概念決不可以同公共廣播電視法規混為一談,因為西歐的大部分公共廣播電視公司提供了許多公共領域受控制的實例。
(2)上述結構特點恰恰表明,這樣一種“公共領域”從來就沒有真正出現過,充其量只有某種“萌芽”,既然如此,就無所謂公共領域的衰落與退化。因此我們對傳媒與公共領域關係的探討與懷舊復古、回歸19世紀無涉。恰恰相反,我們首先需要立足於當代的社會情境,使公共領域的概念具有現實的意義(Verstraeten,1996:348~349)。
韋斯特拉滕認為,有鑒於此,不能對公共領域中的理性作出過於狹窄的解釋。儘管這與當代社會領域中的一個基本問題——傳播、合理性和主體性——相關聯,因而極為複雜。如果這種理性指涉的只是關於各種“嚴肅的”社會性主題的理性的和理由充足的討論,那就可能導致錯誤的結論,即只有傳媒的信息傳遞功能才受關註。事實決非如此,傳媒提供娛樂的功能(這在電視上居支配地位)在促成公共領域的轉型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Verstraeten,1996:352~353)。
韋斯特拉滕強調,當代傳播學者似乎應重新認識麥克盧漢和他的老師哈羅德· 英尼斯(HaroldInnis)的觀點,而不能簡單地斥之為“技術決定論”,應以媒介技術研究為重要使命。視聽媒介的發展強烈地影響著公共領域的結構。電信不應被視為一種在兩個分離的“地位環境”之間達成快速溝通的技術手段,而應被視為大大改變社會地位的媒介。有了電信,人們對於其他社會群體的“不在場 ”(“off-stage”)行為有了更多的認識,因此電信將公共領域中的人們安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公共領域將有更大的動力,不再僅僅以“在場 ”(“on-stage”)的行為為基礎(Verstraeten,1996:354~355)。
看看哈氏自己後來的評價也是頗有意思的。到1990年代初,他已經放棄了意識形態批判的傳統(Cahhoun,1992:40),轉而比較認同西方社會的傳統價值觀了(他在1999年北約—南斯拉夫戰爭中的立場表明瞭這一點(哈貝馬斯,1999c))。他在 1990年3月為《公共領域》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中承認,“如果我今天重新研究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也許,與當初寫作本書不同的一點在於,我的評述會少一點悲觀色彩,我所假定的前景會去掉一些固執的成分”。蘇聯東歐的巨變轉型使他重新看到了“福利國家大眾民主”(“welfarestatemassdemocracy”)的活力和他過去小視的大眾傳媒尤其是電視在這場變革中的作用:
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巨變構成了鏈形事件,它不僅是電視轉播的一個歷史事件,它自身正是通過電視轉播的方式完成的。大眾傳媒不僅起到了世界範圍內的傳播作用。與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不同,電視使得游行民眾在廣場和街道的真實在場轉變成為無所不在的在場,因此,它們展現出了革命力量。
由於哈氏公共領域理論的精深、國內研究的有待深入和筆者的能力所限,在這裡只能提一些個人的淺見。正如卡爾霍恩所言,《公共領域》一書的最大貢獻不在於給出了某種權威性的論斷,而在於它作為一部碩果纍纍、灼見四射的發電機,不斷激勵著新的研究、分析和理論(Calhoun,1992:41)。歐美學者對它的褒揚和批評都證明著它的價值。如果我們抽去“資產階級”的限定語,那麼公共領域作為一個有待實現的目標,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推進市場經濟發展的中國的情境下,也是很有研究和借鑒意義的。
首先,一個合理而健康的國家應當努力營造一個公私分明、自由和責任界限清晰的社會。
其次,現代法治國家必須有一個良好的媒介環境,使傳媒與國家、社會和公共形成良性互動,維繫民主與法治;
第三,傳媒應明確和維護自己的社會公器角色,成為公眾的信息平臺和公共論壇,防止在不良政治和經濟勢力的侵蝕下退化。
第四,傳媒所傳遞的是社會中負責任的成員的理性的和批判性的聲音,而不是非理性的和被操縱的意志;
第五,傳媒研究的政治經濟學方法仍就是一個基本方法,但是必須有所發展;
第六,傳媒與高新技術和新經濟的關係以及新技術對傳媒和社會的影響有待深入研究。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 - MBA智库百科 https://bit.ly/3Ajqh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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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概念包含一個模型,即自由主義的模型,他認為社會中有私領域與公權力領域,所謂的私領域是人民生活的市民社會;而公權力領域則是掌握國家政府龐大的政治體系。而公共領域是介於私領域與公權力領域之間,公共領域的功能在於使人們能聚集,並討論公共事務。哈伯瑪斯認為,公共領域的存在是需要有條件的規範,才能長時間維持公共領域的存在與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保障公共領域有集會、結社、出版,及言論自由,如此才能使公眾在公共領域的空間中,有權力並敢於批評公共政策的疏失。自18世紀以來,由於資本主義的興起,產生新興的布爾喬亞階級〈即中產階級〉,布爾喬亞在當時的社會辦報紙、開讀書會、在沙龍討論歷史、哲學、社會、國家政治等議題,成社會主要的輿論。而布爾喬亞階級所涉入的公眾活動空間即是公共領域。在公共領域中,人們能在與他人交談、溝通,並達成對事務理念的共識與了解。在18世紀早期參與公共領域討論的人較少,人們可以面對面的溝通。而至工業革命後,資本家漸漸增多,促使愈來愈多的人想參與公眾事務,而使得公共領域的結構出現轉型的變化,人們參與公眾事物需要依賴大眾傳播媒體來進行溝通,以維持公共領域的功能。
作者簡介:
作者: 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在西方世界被公認20世紀西方社會、政治思想上,公認的關鍵性思想家。屬於法蘭克福學派的第二代成員,其研究領域涉入多層面的學門,也因此被視為如同百科全書般豐富理論的思想家。 他的研究論文具有畫時代意義,其重要的代表著作:《關於交往行為的理論》、《社會理論或者社會技術理論》、《哲學與政治哲學的側面》、《晚期資本主義的合法性問題》、《歷史唯物主義的重建》、《關於「時代精神狀況」的提綱》、《政治短論集》等等。譯者:曹衛東,1968年5月生於江蘇阜甯,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社會學博士,現?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副教授。著有《交往理性與詩學話語》、《權力的他者》等;編有《哈貝馬斯文集》(第1卷《合法化危機》、第2卷《包容他者》、第3卷《後民族結構》)、《霍克海默文集》(第1卷《?蒙辯證法》)、《話語政治與民族認同》等;譯有《價值的顛覆》(合譯)、《神學美學導論》(合譯)、《宗教社會學》、《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合譯)、《後形而上學思想》(合譯)等。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TAAZE 讀冊生活 https://bit.ly/2Xo0N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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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能否成為公共領域?
南華大學社會所 翟本瑞教授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絕對使人腐化!」艾克頓爵士(Lord Acton)的名言,提醒所有堅持自由、民主人士防範權力的濫用。然而,要保障權力擁有者不至濫權,除了要有相當的制衡力量外,更需要有著一個客觀而可自由討論的場域,讓公眾事物得以經由論辯過程,為各界所知悉,以確保決策品質與私利不至無限擴張。
學界關於「公共領域」最有系統的討論,要算是德國學者哈伯瑪斯(J.Habermas)了,在他看來,公共領域是在資產階級發展的特殊歷史脈絡中才得到發展,具有歷史上的獨特性。一直要到17世紀後期的英國,以及18世紀的法國,公眾輿論才逐漸發展出來,公共性才得到保障。發展初期,無論是在憲章運動抑或是歐陸無政府主義傳統的工人運動,都是依著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方向發展。在哈伯瑪斯看來,這種公共領域可說是18世紀的遺產,與後來工業社會中靠贏得公民投票,以維持高度專制的公共領域有所不同。十九世紀末期,社會逐漸與國家分離,市民社會制衡國家的公共政策,而國家也逐漸將公共權力的職責轉移到企業、機構、團體和半公共性質的私法代理人手中。於是,隨著政黨凌駕在公共性之上,以及大眾傳媒的發展,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歷史性格也就有所轉變,哈伯瑪斯引用巴德(H.P.Bahrdt)討論現代城市的話說明:
[1]如果公共領域中結構因素消失了,如果公共領域的成員手挽手地走在一起,那麼,公共領域就變成了大眾….。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之間的相互關係遭到了破壞。….[人們]不再能夠透視越來越複雜的城市生活,城市生活對他們來說不再是公共的了。城市在整體上日趨轉變成一個難以透視的熱帶叢林,而大城市人也隨之日趨遁入其私人領域。私人領域不斷地發展,但是,最後大城市人察覺到,城市公共領域消失了,因為,公共領域轉變成了管理混亂的專制交往領域。
表面看來,現代人贏得前所未有的政治參與,以及在公共領域的表達,然而,隨著公共領域逐漸式微,形式上的公共性無法保障民主與法治能夠為人們爭取更大的自由,我們需要重新檢視公共性存在的意義。為解決假借公共性而行意識型態偏見之實的難題,哈伯瑪斯在溝通行動理論中,希望從普遍語用學來建立一套溝通理論,以保障無曲解溝通的可能。在他看來,內在人類發展過程中,語言表述的不同面向就存在著趨向理性溝通的形式要件。在普遍語用學上,符合文法上的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命題內容上的真理(truth)、人際關係上的正確性(rightness)、說者意向的真誠性(truthfulness)等四個效度宣稱的「理想說話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就成為人類社會進化的最重要設準。[2]其中,西歐近代在公共領域的形程過程中,所逐漸發展出的理性原則,成為保障人類社會民主、自由等理念的最重要基礎。少了公共領域的保障,現代社會所堅持的理想與價值都將變得相當脆弱。這四個效度宣稱都是「反事實的」(counterfactual),一方面它們是內在於經驗中,成為建構語言與溝通的準超驗(quasi-transcendental)成素,另一方面也成為超越不合理、提昇社會現象的動力所在。
網際網路中存在著各式不同的溝通行為,網友透過網路所能達到電腦中介溝通(CMC),相當程度上,亦與真實世界中面對面溝通具有類似特性,可以成為溝通與訊息傳遞理論的特殊應用項。由於網路具有匿名性與方便性,因此,每個人可以不受現實權威的影響,自在地充份表達意見與想法,促進了直接民主發展的可能性。雖然,許多人仍然質疑網路世界是否可以達到真正的直接民主[3],然而,已經有不少學者主張網際網路提供了最自由的空間,可以讓不同意見發抒,形成一個真正的公共領域。
哈伯瑪斯在1990年重新刊行他在1960年代出版的《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時,仍然認為三十年前的著作對瞭解「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還有其價值,雖然在序中提出幾點修正,但仍維持原書的本來風貎沒有加以改寫。在結束序言前,他特別引用J.Meyrowitz的《地域感的失落》(No Sense of Place,1985)一段話,說明電子傳媒對直接互動的結構轉變所產生的影響:[4]
我們「資訊時代」的許多特徵使我們與大多原始的社會和政治形態,諸如狩獵與採集社會,十分相似。作為遊牧人民,狩獵者、採集者與土地之間沒有忠實關係。他們也絕少「地域感」。具體行動與具體場所之間沒有緊密的紐帶。狩獵與採集社會和電子社會都缺乏疆界,這就導致兩者之間許多驚人的平行現象。在涉及到男性與女性、兒童和成年人、領袖和追隨者的角色時,狩獵和採集社會是我們之前所有社會形態中最具有平等趨向的社會。要維繫眾多不同的地域或者不同的社會場所是非常困難的,這就使個人介入其他個人事務之中。
在1990年網路尚未普及之前,即能以電視與其他電子媒介為主要參考,提出關於空間場域轉變的反省,的確已經預視時代的轉變。然而,我們更感興趣的是,經由資產階級所逐漸形成的公共領域,是否能夠普遍地應用到針對不同文化的理解?以及,在網際網路所形成的網路空間中,是否亦存在著「公共領域」?其性質又有那些特色?
前面的問題比較容易回答,近年來,諸如Philip Kuhn, Mary Rankin, William Rowe等人針對清季中葉之後,中國社會中『公』領域的逐漸形成加以研究,發現原有屬於家族的事務,到了太平天國之後,除了官、私傳統區分之外,由於政治力量的鬆動,地方具有相當的自主性,因此地方精英開始管理新興的公共事務。[5]二十世紀隨著大眾傳媒的普及,讓世界各不同文化都逐漸被納入到不同國度的公共空間之中,哈伯瑪斯認為前東德、南斯拉夫和羅馬尼亞巨變所構成的關連事件,正就是透過電視轉播的方式所完成的,電子媒體直接促成了公共領域的具體化。
網際網路雖然開放讓所有人都能瀏覽,每個人也能自由進出許多虛擬空間並充分表達自己的言論,然而,網際網路所建構出的網路空間是否可以被視為一個有效的「公共領域」?這仍是各界不斷爭議之事。
網路具有方便性、快速性與匿名等特性,讓人們比較能夠免除外在束縛,直接表達自己真實的意念。姑且不論網友是否會因而在態度上有所輕漫,至少民權鬥士所致力追求免於恐懼的自由,在網路空間中比較能夠實現。但是,也正是因為網路的方便性與匿名性,人們在網路空間中往往也比較沒有責任感與現實的負擔,所做出的決策與言詞內容也很可能是草率而粗疏的。當然,網路世界並不如一般想像,完全是自由而拘束的匿名環境,姑且不談Pentium III晶片、微軟的作業系統及相關軟體中是否內建相關序號,即就各瀏覽器的cookie設定言,所有網上行為很容易在ISP及各伺服器中留下記錄。只要有意追查,許多原先被認為匿名的個人資料,其實是很容易暴露背景資訊的。Google的網頁中,包含了自1982年以來全球新聞群組討論檔超過七億筆的資料,只要經過一定的比對機制,利用代理人軟體,要建立相關的分析與判斷,都並不是那麼困難。[6]目前,諸如Amazon, eBay等網站,都已經利用各種代理人軟體,以及網友的評價系統,強化客戶在選擇時判斷的參考;未來,資訊化的發展,一定會利用各類軟、硬體設備,在增強實境(augmented reality)效能上有所突破,屆時,透過代理人軟體分析比對,在利用電腦輔助系統進行網路上的活動時,就比較能夠建立出許多客觀判斷的機制。
於是,網際網路中的諸多活動,逐漸就形成了客觀對話的場域,各虛擬空間中的網規也會因而逐漸形成。於其間,因為沒有面對面人情的壓力,網友可以自在地表達意見;即令如此,因為虛擬人際關係以及在相關空間中的信用,都需要有心經營,大多數網友也會珍惜自己的聲譽和角色形象。當然,由於人們在網路上可以用不同的化身(avatar) 來表述意見,過去在真實世界面臨角色衝突時所可能出現的內心掙扎,在網路空間中都可以得到規避和舒解,讓不同立場與觀點彼此競爭,以便尋求衝突的平衡點。似乎,網路空間成為一個開放、多元的論述場域,哈伯瑪斯所主張無曲解溝通所需的「理想說話情境」,好像只能在網路空間中才能得到開展。
不過,由於網際網路上存在著無窮的選擇,每個人可以方便而自在地在其有興趣的網路空間中切換,攸游自在地遨遊在浩瀚網海中。進出的方便與自由,網友沒興趣的網路空間自然就不會長期駐留,很快地就切換到有興趣的視窗裡,選擇從事自己有興趣的活動。這種特性,特別在網路世代身上最為明顯,選擇性高,對大部份網友而言沒有太大的差別,習慣性、有興趣,甚至達到沈迷地步的仍是特定的網路活動,或是特定的區域。虛擬社區的選擇性愈大,同質性也就愈大,不同意見與立場上的衝突也就愈來愈少,與其受到懷疑與批評,網友寧可選擇與自己態度、立場相符的場域表達意見,在認同感中肯定自己的價值。
於是,網路空間中出現許多極端種族主義言論、特殊政治立場的主張、不同的另類風格行為;就在網路空間日漸擴張之際,言論與自由卻愈益封囿在特定的虛擬社區之中,形成一個沒有交集與對話的孤島。
這時,哈伯瑪斯所主張的公共領域以及理想說話情境,至少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會很快在網路空間中得到開展。
《網路社會學通訊期刊》第26期,2002年11月15日 https://bit.ly/3CjF1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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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領域是民主的自我統治之理想模型。電視作為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媒體形式,曾經被設想為最能代表公共領域的具體展現。表面上,電視似乎是一個公共競技場的複合體,容許各種不同價值觀的個人或團體自由參與。電視似乎包容不同意識型態的修辭、論述,從而構成一個可以進行共同討論的社會空間。
令人遺憾的是,這種「多元性」只是電視的表象。媒體社會學戳破了這層表象,而直接揭露電視背後看不見的行動結構。依循德國社會學家Ulrich Oevermann的研究發現,我們可以將這種電視背後獨特的行動結構界定為自我搬演的邏輯。從經驗研究中,我們也發現,這個自我搬演的結構邏輯同樣適用於對臺灣電視傳播運作的解釋上。 作為理論性的鋪陳,本文目前只能侷限於針對這個電視結構的相關理論問題上面,做為未來進行更大範圍的經驗研究之理論指引。
我們由經驗研究的成果得到以下的命題,並據以構築理論論述:
第一,電視傳播的自我搬演之結構邏輯混淆了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區分,並邏輯一致地使得哈伯瑪斯所設想的公共領域理想模型成為不可能。
第二,電視不但沒有形成公共領域,反而製造出「假共同體」。它透過模擬人身親近關係的情緒共同體的方式,使得人類的社會關係重新封建化。
第三,電視生產出「假公共領域」。它壓制客體實在的紀錄及其傳送,以利於運作出自身的自我搬演。缺乏真摯性的電視之自我搬演,摒除了公共領域的理想,反而仍然在文化工業的理論範圍內進行變異。
一、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概念
「公共領域」的問題,由於哈伯瑪斯1962年出版的著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而得到西方學術界廣泛的注意。 隨著其1990年代英譯本的出版,公共領域的議題,也在英語世界與臺灣學界得到廣泛迴響。公共領域變成是一個針對大眾媒體的規範性概念,形成對電視運作與大眾媒體進行批判的判準。
不同於西方現代性歷史脈絡中的公領域與私領域的二分,「公共領域」在哈氏的理論體系中有著獨特的位置。概括而言,公共領域是一種在溝通行動中產生的社會空間,它是民主化社會對公共議題進行理性論辯的場所,它必須向社會中的行動者保持一種平等、開放的地位。 因此它的重要特徵在於理論論述產生的可能性,並且期待達成共識。它實際上的動力來自於「真理越辯越明」的邏輯,以構成公民社會主要的自主性力量,推動政治行動的理性化。
媒體只是公共領域的一部分,但是媒體卻是唯一使得公共溝通長期持續維持的力量,並使得公共溝通得以為整個社會的成員觀察得到。公共領域藉由媒體而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並成為政治運作與討論的平臺。按照哈伯瑪斯的看法,公共領域主要依賴三組行動者在運作:第一組行動者是利益團體,他們可以是政黨利益的代表者,也可以是商業利益代表者或是專門職業團體;第二組行動者是由從事自我指涉性的認同政治之社會運動者所構成,他們設定特定的政治目標,在公共領域中設定議題,並參與到公共領域結構的再生產之中;第三組行動者則是新聞工作者,他們蒐集資訊,決定節目的選擇與表現形態,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著資訊的流通。 在大眾傳播高度分殊化的社會之中,這三者其實早已交織在一起。
隨著晚近媒體環境的歷史性轉變,掌控資訊流通的媒體,事實上早已藉由對資訊的選擇過程變成一種新型的權力。情勢與1960年代哈伯瑪斯寫作《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時相比有著極大的變化,某些媒體社會學者甚至稱之為「新的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在1960年代,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論述有其當時時代的需要,它面對的是在二次大戰之後,西德由納粹德國轉型為先進民主社會的獨特歷史情境。「代表型的公共領域」早已崩解,取而代之的是由大眾媒體生產製造的公共領域,它取代了公眾,事實上並由政黨的利益與商業組織的利益所占據,使得公共領域「再封建化」。「公眾的批判意識成為再封建化過程的犧牲品。」 公眾的自主性意見形成的過程受到大眾媒體的干擾,除非公共領域形成一種「批判的公共性」,否則具有自主性的公共領域無法形成。
在1990年代,哈伯瑪斯建構其法哲學的基本理論時,公共領域的主題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大眾媒體應該將自身理解為一個已啟蒙的公眾代理人,並預設、要求及強化公眾學習的準備與批判的能力;與司法相似地,大眾媒體應該保持其與政治行動者和社會行動者的獨立性;大眾媒體應該不偏袒任何黨派地接受公眾的請求與建議,並在這些主題與建議的光照之下,並將政治過程置於合法化的強制與被增強的批判之中。」 在這種公共領域的理想模型之中,必須首先將媒體的權力中立化,公共領域才有建立的可能。
在政治的功能上,相對於密室政治,大眾媒體可以幫助公開透明的民主社會意見的形成,其實現有賴於公共溝通與公民社會的密切結合。不同於資產階級的市民社會之「代表型的民主」,公民社會依賴於具有理性論述與行動能力的公民與公民團體,自主地形成公共議題,將公共議題置入公共領域的討論,最終並在法制化的過程中影響政治決策。這是一個依賴於公民社會與公共領域才得以運作的民主的自我統治。
在今天特殊的歷史條件之中,公民社會構成的核心在於那些非政府的、非經濟的連結與自願性的團體,透過他們自發性的聯合、組織、運動,使得在私人領域運作的社會問題情境得以被發現,並形成公共議題,逼迫政治公共領域加以處理。公民社會的首要任務在於將公共議題納入建制化的論述性空間之中,並以商談的民主、平等、開放的程序展開溝通行動。 換言之,公共領域其實是,在其社會學的意義上,民主社會中溝通的結構。同時,一個有活力的公民社會也仰賴於一種自由的政治文化,它所涉及的是行動者的行動結構。比較被一般公共領域討論忽略的是,這種自由的政治行動結構有其相應的社會化基礎。在政治的權威主義與家庭的「權威人格」仍然起主導作用的社會(如東亞),這種自發性公民社會與自主性的公共領域的形成仍然有著極大的困難。
另一方面,在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論述中,隱而不顯的是知識分子的角色問題。誠如哈氏早年的分析,公眾早已分裂為無法公開論述的少數專家與大多數文化消費的大眾,兩者均不具備公共批判的能力。 知識分子的高度菁英化,與大眾媒體中介的公眾距離愈來愈遠,理性論辯所仰賴的知識能力要去何處尋找?
內容簡介 Oevermann將詮釋學的德國系譜推向另一個理論高峰,「序列分析」的方法解決了阿多諾與波普在一九六○年代的實證主義論戰後所留下來的方法論難題,「生活實踐」理論所強調的「危機與常規的辯證」也形同推翻了Oevermann的老師哈伯瑪斯在《溝通行動理論》一書中所提出的理論架構。作為一種獨特的黑格爾辯證哲學與李維史陀結構主義的巧妙融合,結構詮釋學也超越了布迪厄略嫌僵化的結構主義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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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迎接了他的九十一歲生日,他是德國最享負盛名的在世哲學家,是最年長的法蘭克福學派成員,亦是一位退而不休的公共知識分子,至今天仍然關心著當今政治與社會的發展。
尤爾根・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Wikimedia Commons)
尤爾根・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Wikimedia Commons)
始於政治與社會的思想
1929年哈伯馬斯生於德國杜塞道夫(Düsseldorf),因先天患有兔唇,致使咬齒不清,卻讓他很早就關注到人類的語言與溝通問題,更成為了哈伯馬斯未來的主要研究課題。
少年哈伯馬斯成長於一戰後、納粹統治下的德國,紐倫堡對二戰納粹罪行的審判對他影響甚深,這些經驗使他關注人的社會與政治向度。青年哈伯馬斯讀到當時德國的哲學大師海德格的著作,竟稱有一種「納粹的內在真理與偉大」(inner truth and greatness),就於報紙撰文,要求這位二戰後因曾為納粹站台而備受爭議的大師解釋當中的含義。結果海德格本著一貫的沉默,不予回應。
海德格:為什麼要有東西存在,而不是空無一物?
事件讓哈伯馬斯確信:德國哲學傳統根本無法為清算、理解或批評納粹提供思想上的資源。哈伯馬斯認為自康德、黑格爾至胡塞爾的德國先驗哲學都從主體出發,缺乏社會的向度,因此轉向了英美思想的實用主義(pragmatism)與民主思想。實用主義的目的不在於探討人類思想在表象現實方面的基礎特質,而在於研究人類行動,以其作為連結世界的主要方式,因此較迎合哈伯馬斯的思想關注。
詹姆士︰有用的就是真理 - EP85
對批判理論的繼承與批評
其後哈伯馬斯進入法蘭克福大學的社會研究學院,跟隨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與阿多諾(Theodor W. Adorno)研究哲學與社會學,成為以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聞名於世的法蘭克福學派(the Frankfurt School)第二代成員。
霍氏與阿氏傾向對於人類理性抱持悲觀的態度,這表現在兩人合著的《啟蒙的辯證》(Dialectic of Enlightenment):當十八世紀的啟蒙運動思想家,以理性為人類的最高指導,深信理性之光將會普照到全人類,為人類建立更美好、進步的文明社會;然而到了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上葉,我們卻看見世界紛爭不斷,工具式、制度化的理性促使世界戰火連連,在資本主義下出現了普遍的異化勞動,文化工業亦愈發宰制人的意識形態。理性,最終使人類走向野蠻與暴力。
《深淵大飯店》:法蘭克福學派的父親結
作為學派第二代成員,哈伯馬斯繼承了批判理論的主要特質:以跨學科作研究(馬克思主義、精神分析、詮釋學、語言哲學等);反思批判理論自身得以形成的社會與歷史條件(而不像自然科學那樣自命客觀,並確信自己獨立於研究對象);黑格爾的辯證式知識觀,將事實與理論置於動態的歷史過程;最後是要保持批判性,理論亦要是實踐的,要同時為社會問題斷症與治療。
1962年哈伯馬斯完成任教資格論文(habilitation)《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論資產階級社會的類型》(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這亦是他學術生涯的首部重要作品,他以此書批評與轉化了兩位學派宗師的理論。
法蘭克福學派:阿多諾、馬庫色、班雅明、哈伯馬斯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一書的主軸是回溯歷史中「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的誕生與衰落。哈伯馬斯指近代的公共領域源自十七世紀的英國,於十八至十九世紀傳到法國與德國等地,具體的例子是國家與政府以外的俱樂部、咖啡廳、文化沙龍與文學期刊等場所與場域。在公共領域之中,人們可以不分彼此的社會、政治與經濟地位(包括性別、階級),平等地互相就所有人都關注的議題進行討論,當中不涉及任何利益的考慮。哈伯馬斯認為在公共領域之中,實際上人已經實踐了自由、平等與團結等價值。
在考察過歷史之後,哈伯馬斯當然清楚現實的公共領域並非如此純粹:大部分貧苦的人、沒受過教育的人與(幾乎所有的)女性都被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在歷史與物質條件之下,公共領域無可避免是資產階級所享有的。然而,哈伯馬斯指在公共領域之中人們在原則上(in principle)是平等的,若要指責這是個烏托邦,這可是個仍然值得我們追求的烏托邦。
哈伯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論資產階級社會的類型》(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The MIT Press)
哈伯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論資產階級社會的類型》(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The MIT Press)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繼而描述了公共領域衰落的過程:報紙與雜誌等傳播媒介出現,打開了新的公共領域,但卻被資本主義企業宰制與操控,從而奪取了公共意見的主導權,原來的平等公共領域亦隨此而衰落。同時,當人們變成順從、欠缺批判性的消費者,國家、經濟與政治建制就愈發容易以大眾傳播的方式贏取公眾的信任與支持,因此亦得到了管治與宰制的合法性。
經此歷史分析後,哈伯馬斯並不認同霍氏與阿氏,他們過於悲觀與單面向地指理性必將自己導向毁滅性的反面;啟蒙時代之後人類走向墮落,背後的歷史原因在於公共空間的失落與權勢奪取公共話語權。哈伯馬斯在此處更新了批判理論的進路:我們應該梳理出讓理想的溝通狀態得以可能的結構與條件,並致力為我們的社會塑造這些條件。從這觀念出發,哈伯馬斯後來提出了他最著名的溝通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概念。
大辯論者:現代性是未竟之業
出於人類理性的信念,與對建立溝通理性社會的堅持,使哈伯馬期對於現代性抱持獨特的看法。在八十年代前後,西方知識分子即使不認同後現代主義的理論,亦大概會同意這套理論對於後現代社會的特質的描述:權威的失落與缺席、意義與形象的碎片化等等。然而哈伯馬斯反對這種論調,他於1980年的演講〈現代性:一項未完成的計劃〉(Modernity: An Unfinished Project)及1985年的著作《現代性的哲學論述》(The Philosophical Discourse of Modernity)中都力指現代性並非已經一去不返的過去。按哈伯馬斯的理解,現代性並不只是一個時期,而更多是一個計劃(project),一個臻於理性但卻未完成的計劃。
哈伯馬斯早於1993年已經從大學退休,但他退休後仍然非常活躍於思想界,至今仍然是歐洲最重要的公共知識分子之一。多年來哈伯馬斯一直致力與不同的知識分子與思想陣營溝通,更被稱為「大辯論者」(Der Herr der Großdebatten),過往的【無睡意哲學】哈伯馬斯:大辯論者 - EP96就曾回顧他參與的幾場重要論辯
哈伯馬斯:主張溝通理性的「大辯論者」,公共領域的消亡與重生|香港01|哲學 https://bit.ly/3nywu6Z
維也納的咖啡館是一個公共空間,所謂「公共」,不只是公共場所的意義,還是公共事件發生的地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1年將「維也納咖啡文化」(Wiener Kaffeekultur)列為非物質世界文化遺產,可見咖啡館文化對維也納的重要性,甚至是世界的共同資產/維也納咖啡文化傳統由一種極為特別的氛圍形成。典型的維也納咖啡館以大理石桌供應咖啡,以及有曲木餐椅、小隔間、報刊架及歷史主義風格的室內細節。咖啡館裡,人們消費的是時間與空間,卻只收取咖啡費用/哈伯瑪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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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8-201311048.pdf (cuhk.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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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在社會學上的重要性+哈伯馬斯(J.Habermas)「溝通行動理論」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