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民主/參與式預算+參與式預算是由公民提案再由政府編列預算的制度,讓全民共同分配公共資源,並讓公民了解資源如何支用,強化預算透明度並監督政府施政,公民可成為政府的一部分,共同推動政策,不僅減少政府無效率運用預算及貪污,也提升全民的民主品質,達到「全民參政」的目標。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9LyAom


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正式成立-台灣公民參與協會發起運作「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全國首創由公民、議員、市府參與的公共事務平台-目前台北市大部分的公民參與制度,像是公聽會、座談會等屬一次性的公民意見徵詢,公民只能提出單向建議,往往最後沒下文,「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成立後,公民聲音能實質被政府聽見,能直接與議員、政府部門對話-議員在面對市政、公共事務時需探詢公民意見,但不容易和積極公民或團體產生連結,平時公民的意見分散,也難被重視,如今成立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可加強與公民團體的連結-目前台北市議會公民參與政策委員會規劃分為生態保育、教育文化、動物保處三個議題分組,未來將視運作效果評估擴大議題類別,也會邀請更多議員、公民參與加入 https://bit.ly/2XZksny


員工不可以在公司內部討論區針對其他同事發表負面、惡意中傷或侮辱的言論。全球僱員超過 8 萬人的 Google,員工向來有多種溝通方式-- 在內部通訊發布「反多元」宣言,引發廣泛爭議。Google 後來以違反行為守則為由,把 James Damore 炒掉。Google 就公司內部溝通文化向員工徵詢意見,員工的反饋是:大家的討論態度愈來愈差,無禮和互不尊重的情況越發嚴重。Google 員工在 2 月發起聯署,要求公司改善溝通文化、提升人事部處理內部投訴的透明度,以及恢復 James Damore 事件後關閉的多元討論環節
要求管理討論區的員工要主動營造有建設的對話(例如主動刪除過火的言論),如果發現員工發布攻擊性的言論或違反公司持守的價值,管理層可能會把整個討論群組刪除,又或者限制員工在內聯網的權限。守則又明確提到,如果有員工對外洩露同事的個人資料,導致同事受到網絡上的滋擾或欺凌,可能會面臨紀律處分或解僱。
守則明言「絕不容忍挑撥、辱罵、人身攻擊的言論」,又指激辯中有點情緒是可以理解的,員工應本著互相增進理解的態度去討論,而不是要判斷誰對誰錯。「你的言行有可能影響公司、其他員工和你自己。https://goo.gl/FexG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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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員工新守則:對同事和善點,否則可能受紀律處分甚至解僱!
2018/6/29  TNL   Google、員工、職場
評論
本篇來自 關鍵評論網 。
Google 發表新內部守則,列明員工不可以在公司內部討論區針對其他同事發表負面、惡意中傷或侮辱的言論。又警告如果發現員工在網上行為卑劣,將可能受到紀律處分、降職,甚至解僱。新守則看似尋常,但其實是要回應內部是非糾紛。
全球僱員超過 8 萬人的 Google,員工向來有多種溝通方式,除了因應不同範疇成立電郵群組,又可以在公司的內聯網開設不同討論區,或者在內部 Google Plus 通訊。去年 8 月工程師 James Damore 在內部通訊發布「反多元」宣言,引發廣泛爭議。Google 後來以違反行為守則為由,把 James Damore 炒掉。但事件引發令人頭痛的「後遺症」。有員工在討論區威脅要把意見相左的人列入黑名單,甚至有人為了報復,故意洩露他人個人資料。
今年 1 月,Google 就公司內部溝通文化向員工徵詢意見,員工的反饋是:大家的討論態度愈來愈差,無禮和互不尊重的情況越發嚴重。
Google 員工在 2 月發起聯署,要求公司改善溝通文化、提升人事部處理內部投訴的透明度,以及恢復 James Damore 事件後關閉的多元討論環節。活動收集到超過 2600 個簽名。到 3 月,員工代表約見公司高層,正式提出他們的要求。
Google CEO Sundar Pichai 上星期向員工發電郵公布新守則,要求管理討論區的員工要主動營造有建設的對話(例如主動刪除過火的言論),如果發現員工發布攻擊性的言論或違反公司持守的價值,管理層可能會把整個討論群組刪除,又或者限制員工在內聯網的權限。守則又明確提到,如果有員工對外洩露同事的個人資料,導致同事受到網絡上的滋擾或欺凌,可能會面臨紀律處分或解僱。
守則明言「絕不容忍挑撥、辱罵、人身攻擊的言論」,又指激辯中有點情緒是可以理解的,員工應本著互相增進理解的態度去討論,而不是要判斷誰對誰錯。「你的言行有可能影響公司、其他員工和你自己。你在公司系統留下的記錄,有可能在毋須得到你的同意下被公開,或成為法庭上的證據。請記住,如果你的言行引發投訴,公司會展開調查和檢討。」
Google 發言人表示,新守則希望維持公司的開放文化,同時向員工提供清晰明確的行為指引。有員工表示,期望在數月內看到轉變,但相信要再過一段時間才能確認公司文化得到真正改善。


【民報】【專文】不該用line討論公共事務
www.peoplenews.tw查看原始檔六月 23日, 2018
台灣這幾年,很喜歡用line當作是公共論述的平台。我想這很不適合,因為如此公私範疇區分混亂,又沒有真正有深度有力量的討論。
line討論侵奪大家休息時間。如以學校場域為例。學校校長和主任,為了表示公誠勤樸的樣子,幾乎都是隨看隨回。那他們何時休息呢?何時有大段時間好好思考呢?連帶的,班級導師也隨看隨回家長。不回的,可能就視為不用心,不夠努力,在積極處理學生問題不夠認真。可是,現在契約平等時代,每個人都有不容侵犯的私領域,不應該有那種隨Call隨到的血汗工作存在的。
再者其實在line上,河馬效應非常明顯,沒有真正討論,只會出現薪水最高的掌權者的回音,或附和之聲。如3年前反黑箱課綱期間,我知道,教育部的校長群組,討論此事很熱烈。其中有些集中在小弟身上。可是成效如何呢?等到談判時,只見吳思華一個人很辛苦的唱獨角戲。其他幕僚要不是近乎路人,就是提油救火。當下,我還有點同情,吳只能有豬隊友的窘境。
為什麼他們在line上討論那麼久,那麼廣泛了,還是對問題關鍵不甚了解呢?因為在line的討論,遠不如email或在報刊雜誌上為文,得好好想過。line就像買菜,喊來喊去,卻沒甚麼機會深入考掘。喊完後,看風勢不對,其實也不會為自己發言負責。Line群組上的人,往往只是用河馬的眼光看問題,以自己所揣摩的河馬語音說話。
Line上的公共討論,就不會出現蘇格拉底所說的公民辯論:好好透過公共論述來制定國家戰略、道德準則;透過論述來明辨是非,讓理性和智慧的光輝得以閃耀。
Line群組上看起來很多人,實際上,只有掌權者的回音,看不到隨機呈現的民意,也無法呈現深度的公共論述。這種表面看起來民主,實際上還是讓河馬擁有無邊的權力,也因此權力迷失在孤獨裡,失去了方向。
簡言之,台灣公共論述line化,某種程度上,也象徵政治論述能力弱化,公私範疇區分混亂的情況。省了吧!不要再用line討論公共事務了。

 


台灣走出民主泥沼的解方:「審議式民主」來了!
opinion.cw.com.tw查看原始檔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在世界動盪不安的情況下,右派的民粹主義於世界流竄,乍看置身事外的臺灣,卻因民主化時間較短、政治風向球又長期被藍綠以統獨議題給把持,泰半人民都忽視兩個主要政黨皆是「右派」的事實。又碰上即時通訊軟體大行其道的「後真相時代」,「民主精神」似乎只被封印在課本當中,考完試後就與我們無關了。
臺灣最高的民主殿堂──立法院,立委諸公的負面形象不斷,「代議制民主」彷彿已是窮途末路。不過,在「直接民主」與「代議制民主」間的「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多年從就已從國外傳入臺灣,2004年青輔會也曾舉辦「國是會議」,可是卻因多重因素未能好好發展。直到由太陽花學運帶動的「青年參與政治」氣象,才終於讓審議式民主捲土重來、越來越受矚目。然而,這個制度是否能推動臺灣真正邁向民主國家之列?端看產、官、學界能不能與熱血青年、壯年朋友們共同加入討論,實際聆聽地方的聲音,共同集思廣益,為臺灣找出一條全新道路了。
脫節的臺灣公民教育
2016年的「國際公民及素養調查研究」(International Civic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 Study,ICCS)評比結果終於在去年年底公布,臺灣在公民素養躍升為世界第二。但在高興之餘,仍有些事實需要面對。
「國際公民及素養調查研究」是抽出每個國家的國二學生,測驗其對於公民事務的理解。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參與評比的24個國家中,不到一半有類似臺灣的「公民」課程,因此外國的小朋友等於是靠自己平常對民主的學習,來與我們考試制度下的學生做比較。如要說我們勝之不武,也並不是沒有道理
而在這項調查裡,有一項指標值得我們關注,那就是臺灣的國二生對「政府與媒體的信任度」低於世界平均,「在『網路』上得知國際消息、做出政治評論」卻高於世界平均。這代表著我們的學生,即便對於社會不滿,仍躲在電腦後面,而非實際親身參與倡議活動。這一點和英國《經濟學人》所做的「民主指數」(Demoncratic Index)調查中所指出、臺灣在「政治文化」與「政治參與」上吊車尾的結論不謀而合。換言之,臺灣在民主的「實際運用」上仍是堪慮的。
在這種趨勢下,大多保守的學校教師,鮮少有人實際參與社會運動,眾人只會繼續冷漠下去,造成臺灣的寡頭政治越來越來「寡」也越來越「偏」,臺灣的未來令人堪慮。
廣植「審議式民主」種子的「青年發展署」
以青年發展署為例,為了讓民主真正能夠成為「眾人之事」,展開了一系列的審議式民主課程。我也報名參與徵選,並得以參加為期兩天密集的「審議式民主主持人」初階培訓。
這場活動由曾經參與培訓的青年擔任引導員,從公民參與政治的沿革開始講起,一步步帶著我們了解並實際操作「開啟討論」、「凝聚共識」的工具,其中像是「ORID焦點討論法」,正是與目前教育界跨科工作法中,為了讓各科老師放下學科本位、尋求不同領域教師希冀學生達成的學習目標常用的方式。除此之外,我們也操作並體驗「審議式民主」常會使用的「世界咖啡館」(World Cafe)模式,針對臺大校長人選爭議做討論,果然,橫跨十多歲的青壯年,對於這個議題的想法就有歧異,但在這些方法與原則下,我們仍能在時間內找到「初步共識」與「待解決」的下次討論問題等。
雖說課程當中部分內容我已接觸過,但能以「民主」的精神將其全部連結,並結合時事與實踐做練習,這都是目前臺灣乏味、脫離現實的公民教育所需要的。我已迫不期待將這些內容整理、帶進自己的課堂中,甚至分享給其他教學夥伴,趕緊種下這些教育界頗為欠缺的「民主實務」的種子。
若要說這兩天最讓人感到振奮的事,應是看見這群超過8成皆為18至25歲的青年朋友,從高中生、大學研究生到社工、平面設計師、公務人員甚至美容師等,為了能增加自己能力進而改變社會,積極參與頗燒腦的思考、討論、激辯過程。我還記得在其中一場對話裡,我不自覺地在討論中倚老賣老,打斷了一位大學生的觀點詮釋,當時恰好輪到位西松高中的高三生擔任主席,只見他不卑不亢地向我提出了「請你依照規定,讓他說明清楚」的要求,我想,我正看見了臺灣改變的希望。
找出屬於臺灣「民主」的迫切性
然而,課程主辦單位「青發署」畢竟仍是政府單位,在這個討論民主的過程裡,由他們培訓出來的引導員,仍時不時表達出「不准問問題」或是認定「有標準答案」的「反民主」情況出現;甚至在課程中唯一邀請的外部企業講師,一路粉飾日本政府被質疑將「地方創生」做成「地方毀滅」的事實,還有人幫忙過濾相關提問。從這一點上,我們似乎可看出臺灣政府單位的視野與作法的侷限。
所以,我們是否做些什麼,讓「審議式民主」這樁美事,仍有機會幫到臺灣呢?
作家范疇在《與中國無關(第二季)》中,觀察了臺灣的歷史與民族性,並提出我們也該「三權分立」,但這三權並非像歐美的「行政」、「立法」、「司法」,反而是「政府」、「媒體」與「公民運動」。這在民選立委配合黨意,一步步將法律修改為「無敵大總統制」,讓「最大在野黨」能在執政黨做得其差無比時,一次將行政、立法一手抓而轉為類似復辟帝制的台灣,顯得不無道理。
同理,從國外引進臺灣的「審議式民主」,也該在設定「讓臺灣更好」的大原則下,以「開放的態度」、「廣納多元的聲音」,一步步長出屬於我們自己的模式。許多民主進程類似的國家也同樣在推動「審議式民主」,像是韓國就成功用這種方式討論了「核能發電廠是否復工」,他們都是臺灣可以交流、學習的對象。
從西元1789年「法國大革命」至今,法蘭西人用汗水、淚水與血水一步步摸索出奇妙的「左」「右」共治「換軌制」,這條民主之路花了他們169年。臺灣從解嚴至今僅30年,旨在廣納眾人意見、尋求共識的「審議式民主」,畢竟是我們新接觸的民主方式,後續的發展雖需留意,但仍是後勢看好的。
青發署已為許多人開了「審議式民主」的第一扇窗,除了公部門外,現在包含「青平台」、「海洋公民論壇」等民間組織,也以自己關心的主題、轉化過後的方式舉辦了類似的工作坊,同樣提供了成長過程中未有機會在學校接觸到這些民主新觀念的我們一個學習機會。
「民主」深化並非易事,讓我們在「互相漏氣求進步」的氛圍下,走向更好的未來時互相扶持、鼓勵,一同為臺灣實現「政治『真正』為眾人之事」的目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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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式民主(英語:Deliberative democracy),又稱商討式民主(discursive democracy)、商議民主制,是一種民主的形式,將審議作為制定政治決策的核心。與傳統民主制度的主要不同,在於傳統民主制度特別重視投票,而審議民主,在投票之外,也將審議當成法律的合法性來源之一
審議民主是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之外的第三種民主形式。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民主的理論與實踐經歷審議的轉向 (deliberative turn)。在1980年,由Joseph M. Bessette所著的《審議民主:共和政府的主要原則》(Deliberative Democracy: The Majority Principle in Republican Government)一書中,首次提出這個名詞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在1992年出版的《Between Facts and Norms》(德文:Faktizität und Geltung)一書中建構出他自己的審議政治理論。
概論
糾正代議民主過度依賴投票表決而形成多數人的偏好,剝奪少數人表達意見權利的缺點。主張在公共議題形成決策的過程中,應盡可能讓公民參與審議,藉由充分討論來達成共識,以共識決取代多數決。審議式民主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i5J1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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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
10525政治學
何謂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
所謂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係指所有參與者皆有公正、平等的參與機會,定期或不定期於特定的公共場域,在掌握必要的資訊後,於一定規範的進行程序下,以共善及公共利益為考量基礎,理性的以各自觀點及立場公開論理並相互對話,審慎思辯公共事務相關議題,尋求意見之整合或共識之凝聚,作為政治體系決策的重要參考方案,進而增進公民知能及民主政治文化。審議式民主之原則有三:
(一)政治辯論是為了做出符合公眾整體利益的抉擇,公民和政黨在政治競技中不應採取狹隘的、小團體利益取向的立場。
(二)政治機會和權力必須平等,必須獨立於經濟和社會地位之外,不能被經濟和社會優勢團體控制
(三)民主政治必須建立公民的自尊,增進公民的政治能力,讓公民瞭解自己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在往審議民主轉向的政治思潮中,Simone Chambers指出,「投票中心」的民主理論,正逐漸地被「討論中心」的民主理論所取代。「投票中心」的民主理論所理解的民主,是固定不移的偏好與利益,透過投票的機制相互競爭;相較之下,審議民主所關注的,則是投票之前,意見形成的溝通過程,「審議民主的理論家,他們的關心所在,是審議如何形塑偏好、緩和自利傾向、調解差異,產生合理的意見與政策,並可能導致共識的形成。」Chambers進一步指出,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民主化所關心的是擴大選舉,使每個人都有投票的權利;今天,民主化所關心的,則是如何擴大公共領域,使每個人都能發聲表達意見---「發聲(voice),而非選票(vote),是新的賦權(empowerment)的管道」。
在審議民主中最為人所關注的,是起源於丹麥「公民會議」(或稱「共識會議」)的公民參與模式,它嘗試建構一個公共討論的場域,讓一般公民們,能夠了解政策議題,並在知情(well-informed)的條件下,經由理性溝通而形成共同的意見。公民會議的召開,是邀請十二位到二十位不具專業知識的公眾,事前閱讀相關資料並經由專家授課來瞭解政策議題,然後在公開的論壇中,針對爭議性問題詢問專家和利害當事人的意見,最後,他們在具有知識訊息的基礎上,對爭議性的問題相互辯論並作判斷,並將他們討論後的共識觀點,寫成正式報告,向社會大眾公布,以供決策參考。公民會議彰顯「民眾參與、理性討論、追求共識」的民主理念,深受國際重視而逐漸推展到OECD各國。到今年為止,全球曾有十七個國家針對各種公共政策舉辦公民會議,包括在亞洲的日本與韓國。這種概念對於導正目前民粹的、粗糙的、金權的政治形態深具啟發意義。
審議式民主的限制與困境?
(一)審議式民主的限制:
1.審議的偏見:當權力是不平等的分配、公民資格標準未達要求,審議的結果即存在偏見。
2.非期待的影響結果:可能漠視過去己形成的合法一致意見的重要性,並且鼓勵非必要之爭議性與分裂性的政治辯論,並有損於政治的穩定。
(二)審議式民主的困境:審議式民主被學界認為是強化政策合法性、提高決策品質、公民授能以及解決社會衝突的理想政治模式,標舉許多的理想與原則,然而在理論與實務上它仍有許多的困境:
1.排他性的問題:雖然商議民主重要原則之一是所有受到政策影響的公民都要能參與商議的過程,實際上進入商議論壇的管道往往被權力菁英所嚴密控制,受到政策影響的公民被排拒在論壇之外,即使能參加論壇,論壇的安排、議程設定、以及解決方案的形成與選定也只是反射菁英利益的產物,在此種機制下所制定的政策將使社會不公的情況更加惡化(Young 2001:677, 683)。
2.對話公平的問題:雖然商議過程強調互相尊重,但社會上一些公民善於表達,另一些人則不善於言辭,如婦女、經濟劣勢者及少數族群。討論的場合無法真正展露商議的精神,主要是因為商議的物質條件並非平等的分配,部份公民無足夠資源、機會以及知識權威的平等以形成具說服力的論證。民可能缺乏足夠的議題資訊,以致無法對問題有深刻理解(Coleman and Gotze 2001),即使能夠取得資訊,社會上較有資源的團體仍將會把有利於自己的信念強加於弱勢的群眾之上,因為公共傳播可能使民眾相信不正確的資訊進而引導他們的偏好,來強化資訊傳送者的利益,而民眾往往無法區辨(Gambetta 1998;Przeworski 1998;Stokes 1998)。另外,公民聚在一起的時候常常會失去控制,無法進行理性討論以及跳脫個人私利的關切,無法判斷何者是公共利益(Sanders 1997)。
3.衝突激化的問題:商議民主的功能之一是要在社會日趨多元及複雜的情況下解決衝突的問題,然而在商議過程中,往往使參與者呈現其真正偏好(Elster 1998),當涉及參與者基本價值的歧異時,互相挑戰的結果,將導致衝突的升高,而無法獲得結論(Johnson 1998)。
4.可行性的問題:執行面問題包括時間、規模及成本的面向。首先,商議式民主的許多創新往往曠日費時,如丹麥科技委員會所舉辦共識會議的過程必須花三個月的時間,而且只有邀請15-20 位公民參加。少數公民參與產生代表性的問題,但規模過大不僅造成行政上的困難,更將使運作成本提高,如1996 年在德州舉辦的商議式民調花費400 萬美金(黃東益2000),2003 年一月在費城舉辦的另一次商議式民調則花費100 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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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主義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很陌生的詞語。要説明人文主義的重要性,我們需要明白人文主義的歷史和它所提出的是什麽問題。人文主義作爲一個完整的概念最早出現於歐洲的文藝復興時代,但這個人文主義與現時我們所說的人文主義有很大的分別。當時的人文主義,又稱意大利人文主義兼文藝復興是由Petratch (彼得拉克,文藝復興之父)等人帶起,政治科學之父亦是當時的人文主義者之一。
人文主義的歷史
因爲古羅馬、古希臘的經典重見天日,對受天主教教義主宰的歐洲世界提供了「新」的思想,但知識這個「市場」依然是由羅馬教廷所壟斷。現代書本上的“Index”(目錄),在當時的意思是教廷禁書名單(亞里士多德也禁書之一)。
當時的知識分子想研習和閲讀由異教徒所寫的古羅馬、希臘書籍,甚至提倡它們的思想,尤其是在道德哲學領域上,他們就需要打破教廷禁忌,而他們所提出的是宗教可以與知識分離。(宗教並不是沒有嘗試反抗,文藝復興重地佛羅倫斯就發生過 Savonarola 焚書事件,史稱 “Bonfire of the Vanities” 。)
學者所要做的是學習、傳播和討論世上各種知識和思想,在當時尤指古羅馬、古希臘的歷史和哲學。爲此,他們開始重視文法、詩歌、辯論(修辭學)、道德哲學和歷史;爲了普及知識和鼓勵閲讀,最重要的是出版社要賣書,用當地的語言寫作成爲潮流,寫作格式亦慢慢出現標準;上述這些就是我們現在所叫的人文學科。
它們的出現很快的取代中世紀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 。經院哲學是修道院研習和辯論某權威和教條經典對上帝的性質、旨意,人類應如何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有何看法,人文主義的道德哲學則涉及古羅馬、古希臘各種學問,包括天文、數學、醫學等,因爲當時的伊斯蘭世界保留了大量古羅馬、希臘古藉,當時的學者亦會吸收到中東的思想,代數的英文algerbra,就是來自阿拉伯語。
因此,就算意大利人文主義不直接提倡無神論或政教分離——無神論興起要到達爾文,政教分離要到美國啓蒙時代,兩者均承接文藝復興的脈絡——它的核心是尋找、製造、利用知識去反思各種問題,尤其是道德方面的問題。有這麽多思想、學派可以選擇,人文主義者會問怎樣才算活得有意義和德行是由什麽構成,而不是接受權威、宗教信仰所開出的方單,並自行去尋找答案。
因爲這種思想,宗教的的影響力受到挑戰,就算意大利文藝復興因爲法國入侵意大利而中斷,但這股思潮流傳到歐洲,帶動整個歐洲的文藝復興,這股浪潮又會引發日後的啓蒙時代。
現代人文主義
因此人文主義並不是新奇的玩兒,古羅馬、希臘、中華、印度、米索不達米亞文明,現代的存在主義都有著類似的思想,都在問同樣的問題。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會提出不同的答案,但很明顯,不是每個答案都是同樣有價值和值得重視的,有些答案,例如極端伊斯蘭主義,就是對人類社會有重大傷害的思想。
經歷過啓蒙時代、政教分離、科學革命、殖民主義、兩次大戰、冷戰,對很多問題我們已經有客觀的答案:要活得有意義,我們不需要跟從任何教條、教義或要求他人必須聽令的主義。世界多元並且遼闊,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上我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追求自己認爲有意義的人生。換言之,衹要不製造傷害,任何人所做的事都可以是有價值的,尤其對他本人而言。
但這個自由選擇必須建築於社會的政治制度之上,在極權、神權國家你衹能跟隨政權的指令行事,無可能活出屬於自己的人生意義。故此,現代的人文主義提倡嚴格的政教分離、法治、自由、民主和人權。衹有在這些制度的保護下我們才能自行尋找生命的意義,除此之外,教育、經濟發展與平等、科技進程等,亦會增加或減少選擇的範圍,生活水準的降低不會讓人活得快樂。故此,人文主義者有責任使社會和政策充分發揮它們應有的功能。
要做什麽,不應做什麽?
而衹要我們提及對他人的傷害,我們就不衹是在說個人的生活要如何,我們其實是在說一個社會的生活方式。因此,行爲的利害對人文主義者來説必然是重要的問題,傳統意義上的道德——這樣好,這樣不好,權威說了就是——就算是哲學也不足以解答這種問題。要明白某種行爲的利害,尤其對社會的影響,我們必須要藉助知識的力量,分析利和害是有什麽因素構成,如何趨利避害(經濟學)。故此,在討論問題時—要做什麽,不應做什麽—我們必須要用到科學方法和批判式思考。
舉幾個例子,古今中外的傳統道德價值觀都將婦女視爲男人的附屬品,社會亦因此對婦女作出種種限制。對此,我們就可以問,社會或這些道學先生憑什麽認爲婦女不能享有男人所享有的同樣權利,憑什麽去阻礙婦女的自由選擇?婦女在體力上可能不如男人,那又代表什麽?假如要有差別對待,爲什麽不是根據個別情況而定,而是單是根據性別的不同就劃出不同的標準?爲什麽要因爲傳統道德而剝奪婦女的權利讓他們有自由選擇?
傳統道德認爲死刑是正義的刑罰,我們就需要問原因是什麽。數據顯示不到死刑對犯罪有任何阻嚇作用,廢除了死刑的國家犯罪率並不會特別高;假如要想死刑濫殺無辜,國家必須制定特別的制度,而1)特別制度會提高司法成本,這些成本可以放在其他更好的地方,例如教育;2)這些特別制度並不見得能防止濫殺無辜。沒有足夠的理由,社會爲什麽要根據傳統道德維持無效的死刑?
對於其他議題題我們也需要用上同樣的方法去問問題,對氣候轉變、核電、疫苗注射、環保、大麻合法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教育等等都需要用同樣的方法去想清楚,因爲以上種種都會影響到我們和社會的選擇,都會對不同人造成利和害。
審議式民主的重要
因此,人文主義者所說的民主不會是簡單的選舉民主:人數的多寡不影響事情正確與否,選舉民主的主要作用是防止當權者自把自爲推行他的教條和指令。人文主義者所說的是審議式民主:要決定進行或禁止某件事,提倡者必須説明他的道理,並提上足夠和適當的理據。社會不能因爲某些人的不合理恐懼而放棄有效的疫苗注射。同理,我們也不能因爲某些人對核電的過度恐慌而放棄清潔和有效的能源生產方式。
人文主義者的政治不是想著誰當選誰要下臺,不是意氣之爭,更不是誰道德誰不道德;人文主義者的政治是社會的行爲會造成什麽影響,應作出什麽選擇。我們的政治是由科學、知識、反思做組成,提出任何結論前必須經過深思熟慮,因爲不當、片面的論證過程與結論會誤導群衆,有問題的社會心理會顛倒是非黑白,歷史上的人爲大災難或多或少都反映出社會心理的影響力。在追求福祉之前我們應防止損害的產生。
現在外國的人文主義者都在提倡無神論、科學知識和批判式思考,因爲在外國相對健全的民主制度下對社會最大的威脅是宗教迷信和保守主義。中華地區缺乏有組織宗教的傳統,宗教的影響力雖不如伊斯蘭、天主教、基督教那麽深遠,但華人依然相當迷信亦甚爲普遍,這種迷信對自己和他人都會造成損害:輕則被騙財騙色,重則燃燒香燭冥鏹,製造山火和加劇氣候轉變。
更重要的是,中華地區的政治制度普遍不重視自由和民主,尤其是審議式民主,就算已有選舉民主的台灣,民衆的不合理恐懼亦經常左右政策。我認爲要改變這局面,社會必須要凝聚一股理性的力量,用知識和道理去帶導正面的變革。
按:本文爲人文主義者第一次聚會(10月18日)的講稿。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山中雜記。

 


審議式民主/參與式民主/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在1992年出版的《Between Facts and Norms》一書中建構出他自己的審議政治理論。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yfk63R
社會學-哈伯瑪斯生於1929年,曾先後在德國哥廷根大學、瑞士蘇黎士大學以及德國波恩大學學習哲學、心理學、歷史學、經濟學等,並以論文《論謝林思想中的矛盾》獲哲學博士學位;1961年以《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已有中譯本)一書獲得教授資格+當代德國最具影響力的思想家。「溝通行動」可以說是哈伯瑪斯個人的哲學標誌,也可視為是二十世紀歐美哲學的總結。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hcdynM
哈伯瑪斯的公共領域在社會學上的重要性+哈伯馬斯(J.Habermas)「溝通行動理論」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PAbQ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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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伯馬斯:大辯論者 - EP96
(上篇:喬姆斯基:普遍文法 - EP95)
2015年8月,美國國會圖書館克魯格人文與社會科學終身成就獎(Kluge Prize)頒發給哈伯馬斯(Jürgen Habermas)與泰勒(Charles Taylor),肯定他們在人文思想及公共知識界的貢獻。不僅表示他們的哲思能力受到學界認可,也包括肯定他們在跨領域人文學科整合之貢獻;尤其在面對當代迫切且深遠的社會問題時,如何以哲思學術能力,提供一套以政治及道德為基礎的論證。這使得哈伯馬斯與泰勒不只是擁有哲思能力的鴻儒,也是擔負社會責任的公共知識份子。
在《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德︰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英︰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認識與旨趣》(德︰Erkenntnis und Interesse/英︰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溝通行動理論》(德︰Die Theorie des kommunikativen Handelns/英︰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等著作之出版,奠定了他在現代學界的重要地位。
哈伯瑪斯是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學人,他於波恩大學以一篇研究德國哲學家謝林(F.W.J. Schelling)的論文獲博士學位,之後當了兩年自由撰稿的記者。於1956年前往法蘭克福大學擔任阿多諾的助手,但之後與霍克海默的矛盾日益加劇,並於1971年辭職。他於1971年前往普朗克科學技術世界生存條件研究所任所長,但之後又在1983年重返法蘭克福大學任教,直到退休。延伸閱讀: 法蘭克福學派:阿多諾、馬庫色、班雅明
無論是在歐陸還是英美社會政治哲學界,哈伯馬斯均以無役不與的形象見聞於公共知識圈。1953年7月25日,時年24歲的哈伯馬斯就以〈打著海德格旗號反海德格所思〉(Mit Heidegger gegen Heidegger denken)投書《法蘭克福廣訊報》(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名震公共知識圈。2014年6月,當社會學家多姆(Stefan Müller-Doohm)為哈伯馬斯八十五高壽推出《哈伯馬斯:一本傳記》(Jürgen Habermas: Eine Biographie)時,《法蘭克福廣訊報》也以〈大辯論者〉(Der Herr der Großdebatten)為題撰文介紹此書,算是為哈伯馬斯下了最適切的註解。
這位「大辯論者」論戰之對象,廣泛涵蓋著政治人物、學運領袖、各學科如哲學、政治學、社會學、法理學等學者,數目之多繁不及備載。時至今日,年已耄老的哈伯馬斯仍舊針砭時事、筆走江湖,就當前世界局勢議題如歐陸難民潮、歐盟解體危機等提出己見。本次「無睡意哲學課」則摘選了幾場論戰,藉此呈現哈伯馬斯無役不與的「大辯論者」形象。
社會學說之辯
1968年,哈伯馬斯與盧曼(Niklas Luhmann)就社會學說展開論戰。兩位學者雖均自認師承帕森斯(Talcott Parsons)與韋伯(Max Weber),也同樣重視溝通在社會學中的作用,但發展出截然不同、甚至相對的理論體系。
當時盧曼在歐陸學潮之際,受哈伯馬斯之邀參加法蘭克福大學第十六屆社會學人日,以〈現代系統理論做為整體社會之分析〉發表講學。承襲帕森斯的結構功能論,盧曼的學術關懷是建立一套可以整全地描繪社會圖像的理論,並不涉及政治社會理想藍圖,也無關乎歷史時間對社會的影響及轉化,也就是說,盧曼將自身(社會學家的身份)視為純然客觀的社會觀察者,並不涉及人類社會中的道德、判斷、社會批判等應然或規範性層面。然而,哈伯馬斯提出的質疑是,盧曼的系統理論是否為「使得統治合法化的社會技術」?他認為系統理論只是一種新型的意識形態:「某種官僚技術的高階形式--將當今實際問題定義為技術性者」。承襲詮釋學及(新)馬克思主義的哈伯馬斯,將社會學視為一套社會批判、揭櫫現實處境與改革進步之道德義務,因此他認為盧曼的理論體系缺乏人文思考、只是冰冷的技術而已。哈伯馬斯評價盧曼的理論時說他的理論「全然錯誤,但有品質」(Es ist alles falsch, hat aber Qualität)。
這場論戰收錄在1971年蘇坎普(Suhrkamp)出版社的《社會理論或是社會技術理論:孰以率領系統研究》(Theorie der Gesellschaft oder Sozialtechnologie - Was leistet die Systemforschung?)。總而言之,盧曼認為溝通來自系統自身的「目的─功能」之運作,而哈伯馬斯則認為溝通是個體間互為主體的公共理性而來。哈伯馬斯與盧曼雄踞歐陸社會學界半壁江山,至今仍舊影響著社會學理論的範式發展。
現代性之辯
哈伯馬斯與傅柯(Michel Foucault)就現代性進行交鋒,據波士頓大學政治系教授施密德(James Schmidt)在其部落格回憶起這段往事:1983年秋日,波士頓大學曾邀請哈伯馬斯與傅柯,就康德〈何謂啟蒙?〉兩百週年紀念撰文對談;當時兩位當代哲人,儘管案牘勞形,但均表達出高度興趣。可惜的是,當時身體狀況欠佳的傅柯,在隔年6月25日去世,使本來規劃於1984年秋日的對談,成為一場哲學史上的殘懸之念。儘管如此,傅柯身後的文獻陸續整理出版,包括由柏克萊大學所主持的論叢等--同樣邀請了哈伯馬斯、傅柯、泰勒、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羅蒂(Richard Rorty)等撰文--使得當代哲人就現代性思想之交鋒,仍舊能躍然紙上。
兩位哲人僅在1983年3月有過一面之緣:當時哈伯馬斯在法蘭西學院發表系列講學,內容收錄在《現代性的哲學對話》。傅柯的思想體系是站在康德及其啟蒙理性的對立面,而哈伯馬斯的思想體系則是倡導且承襲康德啟蒙理性的思想計畫。在更早之前,哈伯馬斯認為傅柯、巴塔耶、德希達等人為「年輕保守主義者」(Young Conservatives)。雖然哈伯馬斯之後不再以此看待傅柯,但仍因為他可能較偏向海德格或是德希達的思想體系,而視之為啟蒙理性的對立面。而傅柯自己則是如此看待自己:藉由尼采與韋伯,穿透黑格爾到法蘭克福學派的思想體系。
相較於側重「知識─權力」社會本體的傅柯,哈伯馬斯則一直將康德以降的現代性運動視為未竟之業。他的著作諸如《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等都可視為正面呼應康德的〈何謂啟蒙?〉,也就是說,哈伯馬斯將啟蒙理性等同於公共溝通理性,藉此設立一套普遍的政治及道德規範。就哈伯馬斯正面肯定康德的思想遺產,並且視之為未竟之業而言,也反映出他的思想體系跟上一代法蘭克福學派學人被詬病為陷溺在歷史虛無主義,是截然不同的。
史家之辯
「史家之辯」(Historikerstreit)是哈伯馬斯在1986至1987年間與德國史學家,就納粹的歷史罪行進行的論戰。當時分裂的德國正陷入要怎麼面對納粹歷史跟國族認同的困窘當中,這也是為什麼會發生史學家論戰的原因。當時可約分為兩個論戰陣營:一邊是恩斯特.諾特(Ernst Nolte)為首的修正主義陣營,包括希爾格魯伯(Andreas Hillgruber)、史讀默(Michael Stümer)及希德布蘭特(Klaus Hildebrandt)、費斯特(Joachim Fest)等史學家,文章多見諸於《法蘭克福廣訊報》;另一方面是哈伯馬斯為首的批判陣營,包括摩姆森(Hans Mommsen)、耶克勒(Eberhard Jäckel)、奧夫史坦(Rudolf Augstein)等,文章見諸於《時代報》(die Zeit)、《鏡報》(SPIEGEL)、《日報》(die Tageszeitung,TAZ)等。
以諾特為首的修正主義陣營,在1986年6月6日《法蘭克福廣訊報》刊出〈往事並不如煙〉(Vergangenheit, die nicht vergehen will)--探究納粹統治期間暴政的歷史起源,認為納粹集中營的種族屠殺是模仿蘇聯古拉格(Gulag)勞改營階級屠殺的產物,並非當時第三帝國的特有現象,而是針對蘇聯共產主義階級運動的過度防衛之反動。然而,這樣的說法被認為是為納粹脫罪,不但為納粹的歷史罪行提供了一種相對主義的合理化解釋,也否定了納粹暴行的獨特性,故在當時招致了很大的爭議。
同年7月11日,哈伯馬斯以長文〈一種傷慟的清理〉(Eine Art Schadensabwicklung)投書《時代報》抨擊以諾特為首的「修正主義」(Revisionismus)史家,也包括希爾格魯伯、史提玉默及希德布蘭特等。這篇文章點名批評這四名史家的「德國歷史書寫的抗辯傾向」是為納粹歷史罪行脫罪,並且駁斥了這種以歷史文化為基礎的國族認同感,認為對納粹的罪行進行歷史合理化的書寫,只是建立了頑固保守的國族認同;進而,哈伯馬斯則引述「憲政愛國主義」(Verfassungspatriotismus)的概念,否定德國過往歷史發展中的特殊道路,認為應該更積極融入「西方政治文化」,以憲政體制的公共性取代以血緣歷史所建立的國族認同。如此以公共溝通所建立的政治共同體,也不單只是德國自身的政治工程;往後,哈伯馬斯也將此概念推行到歐洲聯盟整合的論述上。
恐怖時代之辯
哈伯馬斯與德希達(Jacques Derrida)的德法論戰早在1980年代就開始。前面提到哈伯馬斯視德希達為「年輕保守主義者」之一,在《現代性的哲學對話》中批評德希達的解構理論是自相矛盾、不夠嚴謹,而德希達除了《多義的記憶:為保羅.德曼而作》(Mémoires: For Paul de Man and Limited Inc. )外也沒有更進一步的回應。兩位學人的冷戰也使得德希達在1980年代中期的德語知識圈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直到1999年兩人在哲人博拉朵莉(Giovanna Borradori)的引介下握手言和,並在2000年於法蘭克福,共同就法律、倫理、政治哲學籌辦座談。
哈伯馬斯與德希達的思想體系雖仍南轅北轍,但逐漸在公共議題的關懷上有了共識。2001年9月11日,美國紐約等地的大規模恐怖攻擊震撼了世界秩序。博拉朵莉再度邀請兩位哲人分別坐下來進行訪談,並隨後於2003年出版為《恐怖時代的哲學》(Philosophy in a Time of Terror)。德希達將此恐怖攻擊視為一場為全球公眾藉由媒體所目睹的「重大事件」(major event),已經銘刻在歷史時間中:「911事件」已成為人類語言詞彙中的一部分。德希達也提出,在恐怖時代下傳統戰爭的敵我關係之界限已經模糊,並不能再用地緣政治的界限劃分:恐怖主義已重新劃分出敵我關係的界限。
哈伯馬斯則將此恐怖攻擊呼應上個世紀初的兵馬倥傯,威脅與恐懼再度籠罩的社會,但是他也認為布殊政府的反恐戰爭將會是嚴重的錯誤:一方面將恐怖行動這類暴力的犯罪提升至高度政治化的戰爭行為,另一方面則是面對龐雜散落的恐怖「組織」,是不能用戰爭一詞去精確地定義的。
2003年5月31日,哈伯馬斯、德希達等學人聯合起來,針對伊拉克戰爭、歐洲整合面對的重重障礙、以及如何重新定義歐洲在世界中的角色等重大公共議題,發表共同宣言:「我們戰後的復興:歐洲的重生」(Unsere Erneuerung. Nach dem Krieg: Die Wiedergeburt Europas),提出核心歐洲的同盟概念,呼籲歐洲整合的核心價值,在於憲政主義、基本人權等,也為當代公共知識圈對社會寫下政治理想藍圖的里程碑。
(下篇:阿甘本:餘民 - EP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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