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福學派法蘭克福學派是以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的「社會研究中心」為中心的一群社會科學學者、哲學家、文化批評家所組成的學術社群。被認為是新馬克思主義學派的一支/法蘭克福學派的思想淵源是多方面的,對任何一方都採取批判的態度,從未全盤接受任何一個思想來源(包括馬克思)/不讀法蘭克福學派的著作,就沒有資格來談大眾文化。”(《大眾文化與傳媒》)也有人斷言,“不研究和理解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批判理論,就不可能十分全面與深刻地理解20世紀人類文化精神的演進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2GaFmB
哈伯瑪斯由「系統與生活世界」+系統對生活世界的殖民/系統世界對生活世界的殖民/哈貝馬斯從文化、社會、個性三個層面分析了生活世界殖民化的現象。哈貝馬斯認為,隨著市場規律滲透到並控制著文化商品流通領域,批判意識逐漸轉換成了消費觀念,公眾之間的公共交往消失了,代替它的是同質化的個人接受行為。批判主義逐漸消失了,消費主義大行其道。公眾淪為商品拜物教的奴隸,社會則喪失了文化共識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 https://goo.gl/T6o7uJ
哈伯馬斯(J.Habermas)「溝通行動理論」
在親師溝通正程中的啟示
林俊瑩/高雄市右昌國小教師
壹、前言
台灣地區最近幾年逐漸脫離威權主義的社會型態,在邁向「開放社會」的衝擊下,學校教育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大變革,然而這種變遷是必然的趨勢,更是我們必須去勇於面對的。
教育的成功與否已非取決於學校所能全部掌握,學校教育的成功是多方面,包括了家庭和社會資源的充份配合。很多文獻與研究指出「家長參與」對於教育改革是相當重要的因素,家庭的影響力的展現並不亞於學校和老師,影響力包括家長參與有助於獲得社會資源的有力支持、家長充份參與可有效化解來自教改的阻力、有助於建構有效能的學校、家長參與對教育效果的提昇有正向意義(林明地,民88;吳武典、林繼盛,民74; Coleman,1985)。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活動雖然有這麼多的好處,但誠如古諺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爭取家長資源的同時,親師溝通的管道上若滯礙不通,無疑地將造成校務推動上更大的阻力。沒有良好的溝通,就失去了良好和諧的親師關係,來自家長的支持自然困頓缺乏,所以與家長關係的經營是不可輕忽的。Habermas現代性哲學論辯在溝通的歷程中提供相當多有用的見地,或能為一些「溝而不通」的親師關係提供一些反省,並為教師在與家長多面向聯繫時,有所助益。
貳、Habermas「現代性哲學論辯」的論述
Jurgen Habermas係西元一九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生於德國,是「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中最具影響力的代表人物。他一方面繼續批判傳統,而另一方面他也力求超越古典的批判理論。Habermas更繼承了啟蒙運動的精神,即在預設人是理性的前提下,他更肯定了人是具有溝通能力的個體。人不只是人,更是具有理性的人,這樣的理性的人,不但要對外在世界進行經驗分析與詮釋理解,更應對外在的世界進行反省;不是隨波逐流,而是能夠堅定住主體的自我反省能力的人 (李英明,民 75;Habermas,1992),藉以重建整體性的「生活世界」,確保民主社會的理性成果,繼續推動啟蒙現代性的進步計劃。
Habermas的現代性哲學論辯主要論述是:
一 、釐清被扭曲的意識型態
Habermas認為,由於意識型態往往是人們行動的依據與力量,尤其是今日西方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的社會,人們太過於被 「工具理性」(即強調只要能達到效率與目的,不計任何手段與方法)的意識型態所扭曲與宰制,極可能陷入任意及武斷的漩渦之中。因此必須有一套標準,透過行動溝通的力量來釐清被扭曲的意識型態,希冀以「溝通理性」來打通生活世界被工具理性、科技理性割裂的狀況,尋求一種普遍的共識,使社會能重新協調而消除危機 (楊洲松,民87)。
二、「了解」的重要性
Habermas將理解視為人之所以為人的重要特質,他認為了解是人生命存在很重要的環節,但理解是透過溝通的行動來進行實現的。因此,與其重視理解,倒不如重視溝通行動來的確切,而溝通行動之所以可能,則是要透過語言作為仲介,將說話者隱藏的意義做一個假設性的重建,使其成為明顯可見的制度規則,近而形成一種共識(Habermas,1979;高宣揚,民80)。
三 、探討什麼是溝通的能力
Habermas認為人類在進行溝通時,不僅要具備語言能力,更應該具有建立互為主體性溝通關係的能力;亦即說話者不僅要說出合乎語言規則的句子,並能使其發言的內容符合事實,而也能使聽者相信說話者的誠意,才是一個成功的說話者。而真 膳鄎堨艉洵陞D體性的溝通能力,必須包含下列四個條m(曾慶豹,民87;楊洲松,民87):
(一)文法語言(language)的溝通能力:
即要能正確的使用文法與文字的規則,這也是最基本的溝通能力。
(二)語用(speech)的溝通能力:
即說出的句子不僅要能合乎語法的規則,更要能使用的恰當,亦即在說話時能說出符合當時的情境的語句。不符合情境的言談,則即不具備語用的溝通能力。
(三)有效的聲稱(validityclalms):
Habermas認為,一個成功的言辭行動,不僅是能說出合乎文法及語用的句子,更重要的是當事者雙方都能進入彼此認同的人際關係中。而這種被認同的人際關係之所以可能,乃在於建立說話者的言辭行動是否符合以下幾種假設:
1.可理解性(comprehensibility):即要能以對方所能理解的溝通方式來溝通。
2.真實性(truth):即所要發言的命題中所涉及的對象確實存在,或其所陳述的事實狀態確實為真。
3.真誠性(truthfulness):說話者能真誠地表露意向,毫不虛偽,以博得聽者的信任。
4.適切性(rightness):即說話者的發言能夠符合彼此雙方所遵守的法律及規範系統;亦即必須有共識,才能使聽者很容易地接納他的發言。
Habermas認為當人的言詞行動一發動,企圖與別人進行成功的溝通時,必須要設法滿足以上的四種要求。以上的四種條件是是可以存在於每一個人的身上的,而且是可以在實際生活中進行的,達到了這四種要求才是具備了良好的溝通能力(李英明,民75)。
(四)理想的溝通情境
Habermas認為在進行溝通的行動時,常常會因為雙方的不同背景,而有不同的共識,當不同的共識形成衝突時,往往會導致溝通行動的中斷;因此,若想使溝通行動繼續,必須在預設理性共識是可以達到的前提下,溝通雙方進行 「反覆性辯論」,使其在互相攻錯中消除歧見,重新達成一致性的意見和共識。
這種反覆性的辯論必須置於 「理想的溝通情境」中才有可能(李英明,民75;楊深坑,民86)。所謂的理想情境指的是:
1.雙方要有均等和相同的發言機會。
2.雙方都能在免除內外在限制的情形下,針對辯論的議題,充份而理性的暢所欲言。
3.雙方在辯論時要有真誠性。
4.特權與片面的規範都要能去除。
Habermas認為要使得人們能從被扭曲的意識型態的籠罩下跳脫出來,就必須以理想的溝通情境作為標準,對現實的社會進行批判,激起人們的自我反省與理性的判斷,從而訴諸具體的實踐行動。
基本上,Habermas的哲學論辯並不是另一套的意識型態,因為他強調的是人們能夠自主、負責而理性的進行思想行為以及溝通行動,是人們理性的溝通能力的直接體現,而並不是作為某種理論或符號系統,從而對人們的思想行為和溝通行動具有自然因果般的決定作用。
參 、Habermas「現代性哲學論辯」在親師溝通歷程上的啟示
溝通行動之所以可能,是透過語言為中介,將說話者隱藏的意義做一個假設性的重建,進而形成一種共識 (Haber-mas,1979)。在溝通主題有所交集,才能達成有效溝通的結果。探討教育歷程中,親師溝通的成功最主要目的是取決於教師和家長對溝通的態度,而不完全在於雙方或一方的溝通技巧。因此,在親師溝通上,首先必須重視的是 「溝通」的目的一定是為了讓學生本身能夠學得更好、活得更健康,而不是摻雜了一些與教育無關或者純為挑釁的情緒發洩的表現。
傳統的親師關係中,教師常過份突顯專業權威,單向地把家長當作接受服務的被動案主;而現在則建立在一種 「夥伴」的新關係上,如何增進親師間的溝通,加強雙方的情誼是現代教師責無旁貸的任務。因此,在親師溝通中,我們可以從幾方面來做,這包含了在認知上、態度上和溝通技巧策略上的反省。
一 、使用適當的語言措詞
Habermas的主張清楚道出成功的言辭溝通,一定要使聽的人聽得懂,否則就會讓人有種無法參與,被阻於門外,不得其門而入的感受。在現實的分析上,家長的素質不如教師來得整齊,在社會背景、知識水準、教育理念難免和教師們有相當大的出入。因此,在親師溝通的過程中,應避免濫用「術語」,因為在家長沒有具備相同的專業知識背景下,是會造成溝通上的障礙,而應視家長的程度採取更口語化的表達方式,不但可以主動拉近彼此的距離,更是展現彼此溝通的誠意。
二、營造和諧的人際關係
Habermas認為要使溝通行動繼續進行,必使溝通的雙方進行「反覆性辯論」,消除歧見,以達成共識。成功的溝通除了能說出合乎文法及語用句子,更重要的是當事者雙方都能進入彼此認同的人際關係申,如此才能有所機會達成共識,而當中人際吸引是人與人之間建立感情關係的第一步。所謂 「人際吸引」(interpersonal attraction)是指人和人之間彼此注意、欣賞、傾慕等心理上的好感,並進而彼此接近以建立感情關係的歷程。人與人在空間上的彼此接近,卻未必一定彼此吸引,在接近的條件下要想進一步與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彼此的相互接納,無疑是另一個重要的因素。只有在接近的關係中彼此接納,才會有來往溝通,有溝通才會彼此相知 (張春興,民80)。因此,老師對與家長溝通的歷程中,應儘可能地排除「先入為主」的觀念,讓可能在溝通歷程中所可能摻雜的情緒及非理性表達消弭於無形。
三 、引發 「暢所欲言」的策略
Habermas認為使得人們從被歪曲的意識型態籠罩下解脫出來,就必需在一個可以「暢所欲言」的理想情境下去做自我反省與理想判斷。而這個理想情境是必須要雙方都在真誠、平等、無欲的條件下才能達成,這樣子的目的是在為了使得溝通的效果更為和諧與有效。為了達到讓意見真能被抒發出來,一些溝通策略是必須的。例如:釋出正面有價值的信息、引導家長參與、公開鼓勵並認同參與家長的貢獻、傾聽、使用開放性的對話、運用語言魅力、善用有效的方法、運用多元化的溝通管道、使用魅力點子 (王連生,民86)。
四 、確實有效的處理行動及回饋
Habermas主張的溝通絕非僅是意見的交流,更重要的是問題的解決。換句話來說,當事者雙方所進行的一連串觀念與意識上的激盪和澄清是一種「過程」,訴諸於具體的實踐行動,徹底有效解決學生的問題,提供學生和家長必要的協助才是最終的目的。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使得教師與家長彼此的聯繫感到困難,所以教師使用的問題索解和回饋模式也必須要調整。在實務上可以利用一些書面通知、電話溝通、親師會、家庭訪問、其他學校活動等,一方面活絡親師彼此的聯繫,同時更可檢視教師所採取的問題解決行動是否奏效。總言之,溝通的目的絕對不只於溝通而已,更是為了讓學生在實際的學習與生活中更幸福快樂。
肆、期望-真誠、信任、有效的親師溝通關係
在學校,每次遇到家長到學校來找學校行政人員來表達他對老師的 「意見」時,常常是己經演變成不太容易收拾的場面,因為家長大部分已不願直接去和任課老師面對面談,氣氛往往是不太和諧的。「面對家長」本身就是一種挑戰和責任,然而在親師溝通的歷程中,同時也給可以帶給人一種心靈的滿足與幸福一當教師豐富了孩子的生命和世界,並對其作為家長的角色扮演中有所助益時,便已發展出溫馨、和諧、信任的親師關係。我們非常清楚 漯器D,溝通的工作是相當深奧,並沒有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溝通策略,但可確信的是只要在一種和諧、相互信任、雙向雙贏的親師溝通關係中,才能真正有效促進達成使學生人格發展健全的目的。因此,只要老師抱持教育的理想,認同自己的角色,以真誠的心思設計規劃相信必可獲得家長的支持配合。
參考書目
.李英明(民75)。哈伯馬斯。台北:東大。
.吳武典、林繼盛 (民74)。加強家庭聯繫兒童學習效果與家庭氣氛的影響。教費心理學 報,18,97-116。
.林明地 (民88)。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研究與實際:對教育改革的啟示。教育研究資訊,7(2), 61-79。
.高宣揚(民80)。哈伯駒斯論。台北:遠流。
.張春興 (民80)。現代心理學。台北:東華。
.曾慶豹(民87)。哈伯馬斯。台北:生智。
.楊深坑 (民86)。溝通理性,生命情懷與教育過程。台北:師大書苑。
.楊洲松 (民87)。哈伯瑪斯 (J.Habermas)「現代性哲學論辯」與李歐塔 (J.-F. FLyotard) 「後現代知識論述」的論戰及其教育意義。教育研究集刊,40,73-90。
.羅曉南 (民82)。哈伯男騏斯對歷史唯物論乏重建。台北:遠流。
.Coleman,J.S. (1985) .Schools and the commnunities they serve. PhiDelta Kappan, 67 (7), April, 527-532.
.Habermas, J. (1979) Communic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Sciety. Boston: Beacon Press.
.Habermas, J. (1992) Modernity - An Incomplete Project, in Patricia Waugh(ed.). Postmodernism: a reader, 160-170. London: Edward Arn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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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溝通行動理論(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
節自「淺談哈伯馬斯批判理論」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王佩君
一九七○年代,哈氏開始發展他的溝通理論。這是將前一期從認識論進路所架設、鋪陳的批判理論基礎進一步加以拓深。希望從溝通行動的內在結構發展出社會批判理論的基礎 (黃瑞祺,1996) 。哈氏所提出三種認知興趣,最後是由解放興趣來達成超越,並由它來指引其它兩種認知興趣走向人類更自由、負責及理性的社會。而在溝通理論中,哈氏從人類說話的行為中推衍出解放的興趣和願望,並證明解放的興趣係根植於人類溝通行動之中,絕不是哲學家任意設定的,也就是透過人類溝通行動或能力的普遍性來確立批判的規範基礎。因為人類具有運用「語用」規則的能力,所以這個世界是語言的世界,也是充滿著解釋與被解釋的意義世界。
1.溝通能力
哈伯馬斯的溝通理論企圖重建人類的溝通能力。在溝通過程中,除了一般所說的「文法規則」外,還有涉及語句之使用的預設與規則,此簡稱「語用規則」。前者決定語句合不合文法,後者則決定在某一溝通情境中,使用某一語句適不適當或得不得體。
2.言辭行動的結構
據哈氏的理論,語言溝通的基本單位並不是語句,而是將語句應用於特定的溝通情境,亦即「言辭行動」(speech act)。標準的、完整的言辭行動包括:
(1)意思要素(illocutionary component):
此要素的功用在顯示說話者說某一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在言辭行動 中,意思要素同時在「建立」以及「反映」某種人際關係。
(2)命題要素(propositional component):
此是說話者所說的或所傳達的內容。
言辭行動的雙重結構使溝通雙方必須同時在「互為主體的層次」及「命題內容的層次」上獲取了解與同意,言辭行動才能成功。
3.言辭行動的有效性聲稱(validity claim)
哈伯馬斯認為任何言辭行動都預設了四項有效性聲稱 (validity claim):
(1)正當聲稱(rightnedd claim):言詞行動是正當得體的。
(2)真理聲稱(truth claim):命題內容是真實的。
(3)真誠聲稱(truthfulness claim):說話者命題意向是真誠的。
(4)可理解聲稱(comprehensibility claim):言辭意義是可以理解的。
在溝通的過程中,溝通雙方必然會互相提出這四項有效性聲稱,而且必須互相承認對方所提出的有效性聲稱,溝通互動才能夠順利進行。哈氏非常重視溝通行動,認為這是最基本的行動,他常說:溝通行動係取向於了解與達成共識,主要就是針對四項有效性聲稱的提出與承認而言。
4.溝通行動與理性討論(discourse)
溝通行動與理性討論雖是兩種不同的溝通形式,卻不是互相獨立漠不相關的。在溝通行動時,對話者必須先預設四項有效性條件並與以承認,因而能指向另一種溝通形式──理性討論。在理性討論中,藉著反覆的論證達成一致的意見〈共識〉,又回到正常的溝通脈絡。因此在理性溝通中,溝通行動與理性討論之間的關係是一種辯證的交替。
5.真理的共識理論(consensus theory of truth)
理性討論的目標是指向共識的達成,以決定接受或拒斥某一斷言的真理聲稱。理性討論所包括的一些論證(arguments)與反論證(counter arguments),以支持或駁斥某一言辭行動的真理聲稱。而論證則無所謂真、假,只能說有道理與否、有無說服力,或愷切與否。
在一個溝通行動中,所謂「達到理解」(reaching understanding)是指至少有兩個說話或行動主體,以相同方式理解同一表達內在思考的行動,即當一個聽者接受某一言談行動,就表示在二個說話或行動主體間,已經有了「共識」產生。哈氏認為由批判所形成的客觀知識,要從言辭行動的要件和理性辯論之間的關聯來看,其目的在於「共識」的形成,也就是指對於某些被認為理所當然的要件。而哈氏也提出,此共識並不是一靜止的理念結構,而要以反省和批判的態度不斷的修正與辯論,使它成為了解「社會真相」的一股泉源。哈氏依據溝通行動中,達成共識的情形,分為以下幾個層次:(吳坤銓,1997)
(1)規範一致性:說話者在規範情境下表現一種適切的言談行動,以便建立一個互為主體的合法性關係。
(2)共享命題知識:說話者進行真實的陳述,使聽者能夠接受及分享說者的知識。
(3)主體真誠互信:說話者真誠地表達他的信念、意圖、感覺和期望等,以博取聽者的信任。
(4)意義可理解性:說話者在溝通行動中,選擇可理解的語言表達方式,以便和聽者在某事上達到「共識」,且讓自己能被人所了解。
真理的問題是一個互為主體的問題,必須以理性討論來解決,以期獲得共識。哈伯馬斯說:「真理即意味著達到一種『合理之共識』的希望」,又說:「『合理之共識』是真理的判斷基準。」實際上要達成共識,必須在「理想的言辭情境」下才是合理的共識或真正的共識。(黃瑞祺,1996)
6.理想的言辭情境
哈伯馬斯「理想的言辭情境」蘊含著一種理想的生活形式,理想的生活形式是使「自主」與「負責」能夠充分體現的生活形式,這是人類解放興趣所企求的一種生活形式。「理想之言辭情境」是人們進入理性討論之際所不可或缺的一個假定,也是合理之共識或真正共識的判準。哈氏「理想的言談情境」包括四種內涵:
(1)在理性論辯的過程中,所有潛在的參與者都有相等的機會,從事溝通的言談 情境。
(2)理性討論的參與者都必須具有相等的機會,使用陳述性的言談行動,以便進 行解釋、說明、質疑、反駁與辯解,沒有任何先前的概念,可免於被檢討和 批評。
(3)理性討論的參與者都必須有相等的機會,使用表意性的言談行動,自由表達 自己的態度、意向及情緒,以便參與者能互相了解。
(4)理性討論的參與者都必須有相等的機會,使用規約性的言談性動,如命令、 反對、允許、禁止等,以便排除只對單方面具有約束力的規範,即排除特權。
綜上所言,溝通行動是導向社會主體相互理解的行動,而且是以達到意見一致為目標,此種達成共識的理解,是以理性為基礎。理解的行為是語言行為,理解的過程是交談、對話的言語過程。哈伯馬斯從溝通行動中尋找到一個實踐性的假設(practical hypothesis),此假設正是社會批判理論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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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伯馬斯的溝通行動理論
韋漢傑
哈伯馬斯(J. Habermas 1929- )是當代哲學大師、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最具影響力的代表人物。哈伯馬斯生於德國杜塞爾多夫(Dusseldorf),並在靠近科隆的古倫梅巴斯巴赫(Grummersbach)地區的一個小鎮裡長大,1949年進哥廷根(Gottingen)大學學習,1954年在波恩大學完成博士論文,1956年與法蘭克福學派第一代思想家阿多諾(T. Adorno)相遇,成為哈伯馬斯一生的轉捩點,他在學術上的多才多藝使他有資格成為阿多諾的助手,成為法蘭克福學派的接棒人[1]。1961年應伽達默爾(H. Gadamer)的邀請,到海德堡大學擔任哲學教授,1964年回到法蘭克福社會研究所擔任社會學教授,1971年前往施坦恩堡(Starnberg)的普朗克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擔任所長,哈伯馬斯著名的溝通行動理論(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就是在這裡開始萌芽的,1983年重返法蘭克福大學執教直至退休,2001年4月應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邀請,到北京及上海作學術演講。哈伯馬斯是一個多產的思想家,重要著作包括《知識與興趣》、《溝通與社會進化》、《溝通行動理論》等。[2]
法蘭克福學派的思想,通常被稱為「社會批判理論」,這個學派積極關心社會理論問題和從事社會改造活動,特別是對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意識形態(ideology)進行批判分析。作為法蘭克福學派的成員,哈伯馬斯經歷到早期法蘭克福學派的衰落與困境,這與它理論本身存在的弱點密切相關,首先,早期法蘭克福學派對社會科學的理論成果和分析哲學一直沒有認真看待,亦未與它們作系統性的對話,否則便可藉此來顯示自己的意義;其次,早期的法蘭克福學派從黑格爾那裡繼承的理性概念是一種過時的哲學的理性概念,對要求根據經驗實證的社會理論來說,是一筆過於沉重的遺產。[3]對60年代末舊批判理論陷入危機的反思,以及當代西方哲學的語言哲學的轉向的影響,促使哈伯馬斯將批判理論由意識哲學向語言哲學的範式轉換(paradigm shift)的「革命」,即「溝通行動理論」的建立。[4]
作為法蘭克福學派的成員,哈伯馬斯致力於意識形態(例如資本主義或科學主義的意識形態)的批判,哈伯馬斯把意識形態視為一套因不勻稱的權力關係(asymmetrical relations of power)所導致的「系統扭曲的溝通」(systematically distorted communication)、一套有關社會的系統地歪曲了的觀念。哈伯馬斯認為「系統扭曲的溝通」的存在與社會宰制及社會壓抑是一體的兩面;他這種看法基本上是沿襲馬克思(K. Marx),突顯出社會對人宰制和壓抑的一面。[5]哈伯馬斯認為意識形態的社會宰制現象是透過語言而形成的,當語言淪為人們藉以「偏頗」地表達個人或某集團的意見(如透過政治宣傳、大眾傳播媒介、文化產業等),從而成為壓抑別人或其他集團的意見的工具,這種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境況就是一種「系統扭曲的溝通」,它對個人的需求和欲望會造成壓抑、甚至形成精神病,若表現在整個社會層面而言,便是意識形態的社會宰制現象。[6]對於意識形態的批判與消解,我們並不是以一套新的意識形態來取代舊的、被視為虛偽的意識形態,而是要從肯定人具有溝通理性(communicative reason)和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可以進行自我反省、並能與別人形成自主、和諧且毫無宰制的溝通情境,在這種「理想的言語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s)下,對意識形態進行批判與消解。[7]於是哈伯馬斯致力於溝通行動理論的建構。
哈伯馬斯認為,語言溝通的基本單位不是語句,而是「言語行動」(speech act)[8],這是語言(language)與行動(action)的統一,「言語行動」包含「命題內容」(propositional content)和「非語言力量或部分」(illocutionary force or component),它亦是一種提出「有效性聲稱」(validity claim)的行動,在言語行動中,說話者不但講出命題內容,他還提出「有效性聲稱」,聲稱這句話的有效性,並願意為這個「有效性聲稱」提供所須的理由,這就是言語行動的「非語言部分」。哈伯馬斯認為,「非言語力量」是一種激發(motivate)聽者依說話者的言語來行動的能力[9],因此,言語行動具有作用與功能。言語行動首先要符合文法規則,因而可被理解(comprehensible),然後哈伯馬斯區分三種言語行動,它們有不同的有效性聲稱,屬於不同的溝通模式,對應不同的實在領域,並具有不同的功能:(1)真理性聲稱,說話者聲稱(assert)命題內容是真的(true),這屬於一種認知的溝通模式,對應於客觀世界,具有認知事實的功能;(2)真誠性聲稱,說話者保證(promise)其表達的感情和意向是真誠的(truthful),這屬於一種表意(expressive)的溝通模式,對應於主觀的內心世界,具有表意的功能;(3)正當性聲稱,說話者聲稱言語行動是正當的(right),這屬於一種互動(interactive)的溝通模式,對應於社會世界,它有調節行為、建立合法人際關係的功能。[10]
在溝通行動中,對話者必須預設以上三種有效性條件,即真理性、真誠性及正當性。溝通行動是指「兩個或以上的主體通過語言協調的互動而達成相互理解(mutual understanding)和一致」這種行動;[11]溝通行動是「主體間通過語言的交流,求得相互理解、共同合作」的行動。[12]溝通行動是使參與者能毫無保留地在溝通後達成意見一致的基礎上,使個人行動計劃合作化的一切內在活動。[13]溝通行動還是通過相互理解、達成意見一致,從而構成他們所從屬的社會集團的社會化的統一的過程,也是行動者在溝通過程中構成他們自己的同一性,證實和更新他們的同一性的過程。[14]當然,溝通行動是一個「理性」的溝通過程,哈伯馬斯承認「溝通理性」(communicative reason or rationality),這基本上指通過關於事實、規範及經驗的言語溝通達到相互理解後,必能確立行動主體所共同遵循的行動或價值規範;[15]因此,這是一種真理的共識理論(consensus theory of truth)。事實上,必須在溝動行動中,特別在一個「理想的言語情境」中才能達成共識;這裡「理想的言語情境」指所有參與者都有相等的機會,參與陳述的、表意的和規約(regulative)的言語行動,在沒有任何不公平或強制的條件下,進行平等真誠的溝通與對話,並排除只對單方面具有約束力的規範和特權。[16]
哈伯馬斯提出溝通行動理論,除了實現社會批判理論由意識哲學到語言哲學的範式轉換外,以消解意識形態的社會宰制現象和建立合理化的社會,他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透過溝通行動來建立普遍的社會倫理規範,即商談倫理學(discourse ethics)。哈伯馬斯的溝通行動理論雖然產生很大的影響,但亦受到其他哲學家的批評,例如美國的新實用主義哲學家羅蒂(R. Rorty)就批評哈伯馬斯的「溝通理性」,批評他自以為找到終極真理,其實這純屬「絕對主義」,當然實用主義者是不會贊同任何絕對普遍的道德法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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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論是一種對於科學的哲學性解釋或了解,這種解釋或了解影響科學研究工作。實證論對科學知識的反省相當膚淺,未對主體進行認識,也無視於對象的構成,認為科學研究的對象或所謂的「事實」是「暨予的」,而不是認識主體所「構成的」,因此不比追究主體的認識能力。 1. 科學主義:以科學知識的標準來衡量所有其他知識只好被當作病人或犯人看待。 2. 客觀主義:將世界當成一個客觀自存的結構,真理的命題就是事實與事實的結構。這種思想無法透視到科學研究之對象或事實的構成問題,遂將事實絕對化,反省的箭頭無法返回主體。 =社會批判理論的基礎:=1. 馬克思:經濟決定論。 2. 盧卡奇:將批判的有效性暨多在無產階級的獨特歷史位置上。 3. 哈伯瑪斯:1960年代採認識論的進路,發展出一個廣闊的認識論架構, 一方面批判實證論,另方面將批判的知識加以合法化,給予批判理論一個認識論的基礎。1970年代發展「溝通理論」,希望從溝通形行動的內在結構發展出社會的批判凜論的基礎。
哈伯瑪斯的知識論架構
哈伯馬斯:公共領域的消亡與重生 (06/18)|香港01|哲學 http://tinyurl.com/y3o8ze6s
尤爾根·哈貝馬斯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tinyurl.com/ke3mty7
哈伯馬斯|現代性:一項未完成的方案(上)|香港01|哲學 http://tinyurl.com/y2rmsaeu
哈伯馬斯|現代性:一項未完成的方案(中)|香港01|哲學 http://tinyurl.com/yyx9tnjk
哈伯馬斯|現代性:一項未完成的方案(下)|香港01|哲學 http://tinyurl.com/yxqxd8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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