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王國、大龜文、斯卡羅、雞籠國、淡水國、談馬顏、毗舍耶、流求國、大惠國、高砂國、卑南王、台灣王─理加、岸裡大社等,類似古希臘、日耳曼、凱爾特、斯拉夫、堯舜禹、馬雅時期,從氏族、部落聯盟到酋邦或城邦、王國的制度,這些課本上消失或不曾教過的台灣歷史、口傳野史,如果有機會被開發、轉化或改編成小說、漫畫、動畫、電影或遊戲等,可比西遊記、山海經、水滸傳、封神榜、荷馬史詩、冰與火之歌、獵魔士、地海傳說、魔戒三部曲等,歐洲中古時代、古羅馬王政時代、英國七國時代、中國三國時代或日本戰國時代還要精采動人,也可以將台灣本 @ 姜朝鳳宗族 :: 痞


張達京與潘敦仔/葫蘆墩圳-漢人通事張達京移居豐原,和岸裡社巴宰海族人簽訂「割地換水」的契約,六館業戶出資鑿埤圳引大甲溪水供農業灌溉,因為豐原的舊名叫葫蘆墩,因此被稱為葫蘆墩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


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
蕭那英/知母六後裔-蕭東盛和幾個兒子,終於在道光三年(其年東盛四十四歲)墾成銅鑼圈。東盛傳下有三子──鳴鶴、鳴皋、鳴鳳 (第四世)。由於蕭家在屯務及開墾的貢獻良多,第四世蕭鳴皋受朝廷封為武略騎尉、例授屯千總,蕭聯芳做到北路屯千總。五世瑞雲招佃十股寮,當年也就是瑞雲將人丁分為十股開墾,十股寮因而得名。除了墾務,鳴皋也和鹹菜甕墾首衛阿貴合資開闢大嵙嵌經蕃仔寮、牛欄河至咸菜棚的道路。由蕭家族譜看來,從第一世蕭那英就擔任霄裡社通事,第二世鳳生、阿生為頭目,三世東盛、寶盛為頭目、通事,東盛還兼隘首,把總,四世的聯芳甚至當到北路屯千總,可說是蕭家任官職的最高峰,第五世蕭瑞雲,既是頭目、當屯首,同時也是例貢元

霄裡社為淡水社十二社之一,屬凱達格蘭族,以蕭家蕭那英/知母六祖先牌位上所載明歷代先祖曾擔任過的「頭目」、「通事」、「把總」、「例授屯守府」、「屯把總」等頭銜,都是當時理番政策下,賜予「熟番」的職銜

八德霄裡恩賞通事蕭阿生/知母六(蕭那英)  霄裡社平埔族,演化為大業主的蕭家-清代桃園的地圖畫作探出漢番的分界,以及平埔族的分佈地區為南崁、坑仔、龜崙、霄裡四社,如今居住於四社原址地區的平埔族後裔,仍保存著特殊的姓氏如:干、藍、夏、永、蕭、潘等/蕭家自霄裡社通事知母六(即蕭那英)開始接受漢文化,招佃開墾靈潭陂(桃園龍潭)的蕭家鼻祖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台灣甲必丹/台灣平埔族番官員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潘敦仔岸裡社第三

潘敦仔(漢名潘敦,「仔」為俗稱,1705年-1771年[1]),亦作潘墩仔,原名音譯敦仔阿打歪,是岸裡社第三任總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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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敦仔阿打歪出生於岸裡社;敦仔阿打歪的祖父阿穆(亦作「阿莫」)在康熙年間協助清軍鎮壓平埔族通宵社亂事,因而於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被封為岸裡九社第一任總土官。
康熙六十年(1721年)五月,敦仔阿打歪在朱一貴事件爆發時與通事張達京率領岸裡社族人於大肚溪防守並攔截起事分子。
雍正元年起,敦仔阿打歪與張達京及其所代表的六館業戶進行「割地換水」,以將水田耕種技術引進岸裡社,並依各社人口平均分配田地,進而奠定岸裡社土地私有化,復使岸裡社人生活型態由狩獵游耕變成定居農耕;另外,敦仔阿打歪又招聘業戶及佃戶開墾岸裡社部分土地。
雍正四年(1726年),敦仔阿打歪參與圍剿水沙連社。
雍正九至十年(1731年 - 1732年),敦仔阿打歪協助清軍鎮壓大甲西社抗清事件與吳福生事件[2],並因而奉詔由王郡帶領前往紫禁城晉見雍正帝,復獲其賞賜御衣及號「大由仁」。
雍正十二年(1734年),敦仔阿打歪敘封正七品官銜,並被賜與蟒袍等寶物。
乾隆二年(1737年),敦仔阿打歪帶領岸里社人隨北路參將靳光瀚、淡水廳同知趙奇芳搜山圍捕後壠及加志閣社反叛族人。
乾隆五年(1740年),敦仔阿打歪被賜以潘姓;十月,巡臺御史楊二酉賞賜潘敦「忠勇可嘉」匾額。
乾隆七年(1742年),南北投社王永興計謀反叛,潘敦率領族眾前往圍剿。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十一月,潘敦被任命為岸裡社通事,並擔任該職直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四月;他是岸裡社首位非漢人通事。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潘敦招撫東勢十三社泰雅族人歸順清廷。
潘敦名下田產分布於後神岡與豐原周遭,當時每年租金收入達穀數千石。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或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3]),潘敦逝世,隨後被葬在大社楓仔林,後復遷葬大社潘家墓園。[1]
家族
潘敦的姑丈是張達京;張達京自雍正元年(1723年)起任岸裡五社總通事,但因稍後發生多起通事入侵番界開墾事件,且有通事聯繫高山族出草抵禦,當局於是整肅革去張達京等具極大勢力的漢人通事,並將其遣回其戶籍所在地。[3]
宅第
潘敦的家族宅第屬彷漢式大型三合院形式,其單元包含正廳、虎平、龍平、後陵等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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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潘敦仔岸裡社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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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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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卡斯(Taokas)族新港社土目貓老尉與九骨夫妻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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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的夏天,臺北帝大土俗人類學研究室助教宮本延人造訪位於今天苗栗後龍地區的新港社,距離上次另一位研究者伊能嘉矩到訪已經過了34年。這次的田野調查,宮本延人訪問了劉小乃等多位七十多歲長者,記錄了50個道卡斯詞彙、一段祭典歌謠,並從劉小乃手上取得了一百多件家藏的古文書與土目戳記、傳統服飾等文物。這些第一手的田野材料,最後都被帶回臺北,收藏在土俗人類學研究室(今臺大人類學系),直到六十多年後才被翻找出來,重見天日。
究竟劉小乃是何許人也,能提供如此豐富的資料?整理這批古文書的學者胡家瑜指出,劉小乃是清末新港社的土目劉登春。在坊間的傳說中,他被稱作最後的「番王」,1895年8月日軍進入苗栗時,就由他及劉承恩、林日新、劉光輝出迎,擔任嚮導。劉登春的先祖,即是曾在各種文獻上出現的猫老尉。透過古文書,我們推知猫老尉主要活躍於乾隆初到嘉慶期間,曾經擔任新港社土目、通事和業戶等職務。據伊能嘉矩記載,猫老尉因歸順清廷賜姓「劉」,與妻子九骨共同獲頒清朝衣冠。猫老尉有三個兒子道生、速生和進生,三人曾接受漢文教育,經常為族人代筆立契,也陸續擔任部落的重要行政職務。
自乾隆中葉到日治初期,猫老尉家族世代保存的古文書,見證了這個「頭人之家」百年來的興衰起伏。從向族人購地擁田到向漢人借銀典押、拋售土地,與其他家族的權勢利益競逐爭訟,跟漢人合作或對抗的互動關係,猫老尉家族的際遇變化載滿字紙行間。而貫串在墨痕中的動態發展歷程,不僅是單一家族掙扎生存的紀錄,更是新港社、道卡斯族、平埔族群數百年來在島嶼平野與外界遇合求生的縮影。
古文書將不斷流逝的時間凝結在紙張布疋中保留下來,成為我們立足現在與過去對話的基石。只是,古文書仍有以漢人為主的書寫觀點及格式限制,唯有與相關文獻、田調資料交互驗證,挖掘出伏流其中的歷史文化脈絡,才能讓我們更加理解生活在過去的人們。
參考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http://ihc.apc.gov.tw/Journals.php?pid=619&id=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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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文獻

采田福地 |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數位典藏

平埔文化專題 |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數位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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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淡水廳竹塹等社熟番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潘敦仔岸裡社第三


竹塹三大粵閩家族(姜朝鳳(姜勝智、姜秀鑾)、鄭用錫、林汝梅),的合作與聯繫+邀請廳僯進士鄭老爺前往該業就地踏 明分定界址/1842年新竹二大粵閩家族為了保家衛國抵禦英軍共同合作,閩籍鄭家散資募勇,粵籍姜秀鑾偕子姜殿邦募勇還親自領團練鄉勇赴雞籠作戰。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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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南球+黃運元/非武裝抗日的民族鬥士/蔣渭水/苗栗街協議會員-黃運元/父:貨殖家-黃南球:苗栗及大湖的開墾者 /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創立時受林獻堂提拔,被推選為中央常務委員,該協會分裂後,任民 眾黨常務委員,為文化運動,社會運動奔走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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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斗六平埔後裔羅亞族人 祖先留下的一批佛銀(西班牙銀幣)
雲林斗六平埔後裔羅亞族人 祖先留下的一批佛銀(西班牙銀幣) https://bit.ly/3bw3SUl
雲林斗六平埔後裔羅亞族人 祖先留下的一批佛銀(西班牙銀幣)
【人間福報/斗六訊】 2005/10/03
雲林縣文史工作者陳南榮,受託編輯雲林縣斗六市誌,他於訪查耆老期間,在柴裡社(三光里)發現平埔族人(羅亞族、熟番)的後裔,他們是三光里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彭達雄,與其堂兄彭見賢;陳南榮根據彭家所收藏的二百多年前原住民與漢人交易貨幣西班牙銀幣中,再加上族譜等證物,認定彭氏兄弟應為羅亞族後裔。
文史工作者陳南榮認為,雲林曾有平埔原住民羅亞族人的生活記錄,卻未發現其後裔;這次在平埔族群聚落斗六市柴裡社意外發現七十三歲彭見賢與七十歲彭達雄堂兄弟,讓他喜出望外。陳南榮指出,彭家擁有祖先留下的一批佛銀(西班牙銀幣),彭氏兄弟不僅為原住民見證,也推翻學者指雲林平埔族群消失的說法。
彭見賢、彭達雄說,他們曾祖母潘氏是平埔族群後代,原住斗六舊社,曾祖父是溝壩人,來自大陸廣東,入贅到柴裡社;小時候聽長輩說柴裡屬「番社」,很多原住民住居蕃仔寮(下柴裡),後來土地重畫後變成農田。有一天他們在耕種時,意外挖出許多骨頭,以及二個酒甕裝滿的西班牙銀幣一百多個,骨頭送斗南寒林寺奉祀。
陳南榮說,清朝台灣通用俗稱佛銀的西班牙銀幣,佛銀與清代官鑄紋銀官定折率為一元六錢九分對紋銀一兩官價,彭家佛銀表面有密密麻麻小孔,此為漢人與原住民交易時,防偽造打洞形成。
他表示,平埔族群祖先屬南島語系,遠溯四千多年前,由於時代變遷,族人與漢人通婚、融合,使後裔「忘了我是誰」,後裔考據,有待中研院深入研究;他表示,羅亞族柴裡社後裔發現以後,環球技術學院教授吳世卿有意協助規畫文化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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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的分類/馬西拉雅族、馬卡道族、大武壠族/台灣有8種語言已滅絕,16種語言正面臨危險/世界母語日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改土歸流又稱土司改流、廢土改流,是指將原來統治少數民族的土司頭目廢除,改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始於明代初期的永樂年間[1],到清朝雍正年間則大規模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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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制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間接統治,專制朝廷中央由於實力不夠,敕詔命令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實施[2]。
有些土官以世襲故,恣肆虐殺百姓,為患邊境,「漢民被其摧殘,夷人受其荼毒。」[3]。甚至土司家族內部發生械鬥或是戰爭,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東川彝族祿氏家族因爭奪土府繼承權,互相殘殺。
過程
為了完全控制西南少數民族,以解決土司割據的積弊的名義,明清兩朝的君主,開始醞釀解決這個問題。改土歸流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後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後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後,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後,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4]。
明初的永樂帝,最早在貴州實行改土歸流,史稱貴州建制。
清雍正時期,國力強盛,中央政府已經有足夠的力量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雍正四年(1726年),鄂爾泰大力推行改土歸流政策[5],即由中央政府選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數民族地區的政務,「改流之法,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其投獻為上策,敕令投獻為下策。」,「制苗之法,固應恩威並用」[6]。廣順長寨土司向官兵挑釁,竟遭到清軍毀滅性的打擊,設長寨廳(今貴州省長順縣)。
雍正八年(1730年),鎮沅流官劉起元貪婪無度[7],烏蒙土目祿萬福在烏蒙鎮發動兵變,劉起元逃至荔枝河被殺,滇黔蜀三行省接壤處的土司群起響應。鄂爾泰下令士兵窮追嚴剿,「分兵窮搜,務獲得魁,盡屠醜類」,鎮壓之時,將所有的土司頭目,戮殺殆盡。最後招民墾種,「給予田地、耕牛、谷種,俾得各安其業」。至乾隆初年(1736年),會澤「民夷商賈,四方輻輳,食貨浩穰」。
涉及的地區和民族有滇、黔、桂、蜀、湘、鄂省的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白族、傣族等,實行「改土歸流」之前,雲南土司有47家[8]。實行「改土歸流」之後,不但以漢族為主導的中央集權的中國統治得到了加強,各少數民族的文化和政治地位被毀滅性地打擊,漢化也進一步加快。民國時期,少數地區雖然還殘存土司制度,其作用和影響也已大大削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自此徹底廢除了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制度[9]。
參考文獻
 永樂十一年,思南宣慰使田宗鼎與思州宣慰使田琛因爭地叛亂,互相廝殺。亂事平定後,於當地設置貴州布政使司,揭開改土歸流的序幕。播州之役後,明朝政府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以播州宣慰司設遵義、平越二府。遵義府入隸四川,平越府入隸貴州。
 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恭謝聖恩,敬陳愚悃事》折:「查雲南土官多半強豪,所屬苗民悉聽其指使,殘暴橫肆,無所不為。其土官懦弱者,兇惡把目,為害尤甚,不但目無府州,亦並心無督撫。」
 雍正四年九月十九日,《剪除夷官,清查田土,以增租賦,以靖地方事》折
 黃現璠《壯族通史》
 鄂爾泰在《改土歸流疏》中說:「改土歸流,將富強橫暴者(指土司)漸次擒拿,懦弱昏者(亦指土司)漸次改置,縱使田賦兵刑,盡心料理,大端就緒。」
 雍正四年四月初九日,《請肅清頑苗,以靖邊方事》一折中說:「總之,制苗之法,固應恩威並用,然恩非姑息,威非猛烈,到得用著時必須窮究到底,殺一儆百,使不敢在犯,則威仍是恩所全實多。」
 倪蛻《滇雲歷年傳》卷十二中載:「夷民之馬,上者官索之,中者兵需之。不幸而妻女可觀,無不嬲也。凡有薪炭入市,兵役輸抽,以為過稅;舊時酋目向來自貴,今見工匠,務須下馬,遲則捶楚;加之大關通判劉鎮寶丈量田地,苛刻為能,教授李焜管督城工,迂疏繁碎,於是遠近夷民皆無生之氣,有死之心。」
 《道光雲南志鈔·土司志》
 秦中應 《建國以來關於「改土歸流」問題研究綜述》邊疆經濟與文化,2005年第6期。
谷口房男:〈思恩、田州叛亂始末記——明代中期廣西右江流域土官土目叛亂與改土歸流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改土歸流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uA2NDN


改土歸流與地方社會權力結構的演變──以貴州西北部地區為例
溫春來 黃國信
本文考察改土歸流前後黔西北區域社會制度的變革,旨在探討王朝的典章制度,在一個具有自己的文字、禮儀以及政治法律傳統的非漢族社會中,推行與表達的過程。
土司制度建立之前,黔西北彝族已有自己的文字,並建立了被稱為「勾」的君長國。元、明王朝大力開拓西南,在黔西北建立了土司制度,但以則溪制度為核心,君、臣、布三者秉權的彝制仍然有效運行著。自明初以降,朝廷的各種邊政措施以及從內地向貴州的移民,逐漸對彝制產生多方面的影響,關於嫡長子繼承君長之職的規定、中央王朝對彝族各君長國相互繼承習慣的干預,以及漢人躋身「勾」政權等,都可視為彝制嬗變的重要例證。
「勾」政權在清朝初年的軍事征剿中被瓦解,清王朝變更彝制的區劃,置府設州,建立里甲制,將許多原住民籍為編戶,黔西北成為王朝的「新疆」。但朝廷沒有迅速培植起一個在儒家的意識形態中更具正統性的紳士階層,以協助官府管理地方社會,而是借助了當地既有的勢力集團──土目,這可視為「彝制」在新的政治、文化環境中的延續。布摩身分的逐漸變動,土目與地方官府、原住民、新興紳士階層等之間的微妙關係,反映出「彝制」不斷受到新的制度與意識形態的挑戰,並逐漸被削弱;黔西北逐漸被視為清王朝的「舊疆」。到上個世紀五○年代,彝制徹底崩潰,但並未從歷史記憶中消失,仍然對現實生活產生影響。改土歸流與地方社會權力結構的演變--以貴州西北部地區為例 https://bit.ly/3pIIOPq


雍正時期的改土歸流背後存在哪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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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雍正時期,開始在西南少數民族中廢除了土地司制度,改革土地分配的政策,實行流官統治的政策,史稱改土歸流;改土歸流的背景是什麼呢?
雍正畫像
西南地區少數民族原來實行土司制度,土司權力很大,威脅清王朝的統治,為了解決土地割據的弊端,雍正四年期間,一位總督向雍正請命,建議取消關於土司世襲制度,因為未完善的土司制度使得很多農民需要向官員借地耕種,收入因此也變得十分微薄。清楚的看到這一點的官員建議雍正能夠設立府,廳,州,縣等地方行政單位,派遣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查詢此事後雍正非常讚賞這方面的提議,並將整件事情讓他去辦理;這便是改土歸流的背景了。
六年之後,又命朝廷命官推廣正在實施的改土歸流政策。到雍正九年期間已經開始正式實施改土歸流,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割據的局面,大大的減少了叛亂的因素,也開始加強了政府對於地方的管理,非常利於當時少數民族的經濟發展。對於土司本人,根據他們的態度給以不同的處理,對自動交出權力的人會給予賞賜和職務,對抗拒這項政策的人進行處罰,沒收個人財產,並將那人遷徙到內地省份,給小田耕種。在改土歸流的地區徵收賦稅,增加了國庫的收入,同時減輕了當地百姓的負擔,維護了國家的統一;這便是改土歸流的背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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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歸流的原因
改土歸流是中國歷史上的大事件,促進了中華各民族的團結,維護了國家的統一,而改土歸流的原因是什麼呢?
當時清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檢查,雍正帝派的官員調查後發現土司改革的弊端越來越大,上報雍正帝後並提出了改革方案,雍正帝聽從官員意見將土司制度廢除,代之以流官的方式來統治。這一改革的實施也成為了少數民族地區中改革變動最大的一次,從而也開始確定了中央對偏遠地區的統治,加強中央的集權,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改土歸流的原因在於土司制度違背清王朝一統天下的初衷,改土歸流將原本落後腐朽的土司制度推翻,極大地加強了中央的統治,這也是清朝統治者控制少數民族地區的開始。土司制度開展以來,少數民族之間的戰爭及叛亂更為明顯。
改土歸流將戰爭危險降到最低,而改土歸流新政策的頒布也對清朝統治者有著較大的好處,這是雍正決心改土歸流的原因之一。無論從軍事亦或經濟方面考慮,改土歸流的做法都相當正確,而這次時間被歷史證明是維護多民族國家統一、發展的關鍵舉措。而追溯改土歸流的原因,其實是清政府實現國家大一統的決心與土司制度下邊遠地區社會混亂這兩方面共同決定的,而歸根到底是邊遠地區落後生產關係不符合清朝相對先進的上層建築;改土歸流是歷史的必然。
改土歸流的過程
改土歸流是在大清雍正年間,在西南地區推行的政策;當時西南地區實行的是土司制度。土司占據所有財產,人民依附於土司,受土司的嚴重剝削。土司制度也嚴重阻礙了當地政治經濟的進步和發展。土司具有一定的割據意味,一些大土司的地位甚至超過了王侯,這嚴重威脅大清的統治。雍正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治,於是在西南地區推行改土歸流;那麼改土歸流的過程是怎樣的呢?
改土歸流的過程是循序漸進的,由於人民受到的剝削嚴重,改土歸流一經推行,便受到了廣大人民的擁護。對於一些安分守己的土司,雍正帝認為可以不改,以免人民受失業之苦。而對於一些野蠻狂妄的大土司必須進行改土歸流。根據土司態度的不同,賞罰也很分明。改土歸流之後在當地設立府縣,增加軍事機構。在當地建城池,辦學校,收賦稅等等。改土歸流涉及地區廣大,民族眾多,到雍正九年基本實現,這就是改土歸流的過程。
改土歸流後期,仍有一些上層土司不甘心,伺機復辟。雍正十三年春,貴州古州上層土司鼓動百姓叛亂,雍正帝派兵鎮壓失敗,之後乾隆登基後派大臣前往當地經略,才逐漸定叛亂。改土歸流的過程雖然不久,但改土歸流的實行推動了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減少了叛亂的因素,加強了中央的統治,鞏固了各民族的關係,推動各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改土歸流的特點
改土歸流是明清時期針對南方少數民族實行的管理政策。在此之前少數民族長期實行土司制度,但是土司制度的弊端日益浮現,邊疆地區經常發生土司之間鬥爭的局面,於是統治者將權力收歸中央,派流官治理,這就是改土歸流。改土歸流的特點十分顯著:具有不徹底性,採用暴力與和平相結合的方式,具有時間性和漸進性。
木氏土司府
改土歸流的特點如此顯著是民族之間的文化差異造成的。從時間上來講改土歸流需要少數民族接受中央的管制,接受流官的治理。生性好戰的蠻夷之地是中央政策執行最難落實的地方,所以具有時間性。改土歸流的特點之二是漸進性,由於民族文化之間的差距,改土歸流的政策需要緩慢實施,這是民族間交流和融合的過程,必須循序漸進。
改土歸流特點之三是不徹底性,由於流官治理,會存在對當地民俗不了解的情況,導致徭役制定不合理,激化民族矛盾。最後就是管理方式存在武力與和平相結合的特點,由於改土歸流中央派軍隊駐守南方,維護地區安定,但是遇到挑釁中央權威的情況,軍隊會對邊疆民族展開屠戮政策。改土歸流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土司之間矛盾,維護了南方少數民族地區的安定,對於農業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但是改土歸流的不徹底性使民族矛盾依舊存在,這是由當時的歷史條件決定的。
改土歸流的意義
我國明末清初時期,朝廷為了防止西南少數民族叛亂,把原來的土司制度改成了流官制,廢除了原來的土司。土司指的是當時少數民族的首領,而流官指的是朝廷指派的流動官員,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改土歸流。那麼改土歸流的意義是什麼呢?
雲南土司府
實際上改土歸流的意義非常大,在這個政策實行後,有一些地方的少數民族首領叛亂,其中規模最大的是烏蒙土司叛亂。改土歸流是朝廷為鞏固邊疆地區的統治而做出的努力。雖然這個政策實行的範圍很小,但它的影響卻極其重大。從本質上講,改土歸流的實行,讓朝廷更加鞏固的統治我國西南邊境地區,在很大的程度上改變了當地戰亂的局面,讓各個民族之間有了更加親密的關係和更好的發展,國家更加安定,從這個角度來說這實在是一個良好的制度。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改土歸流堅持了朝廷對邊疆政策的延續,對於清政府來說也是一種開明的行之有效的政策。
因此,改土歸流的意義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最直接的是對當時朝廷的貢獻,維護了清政府的統治。然後它讓祖國更加安定,有利於中原地區先進的文化傳播到較為落後的西南地區,取消吐蕃、建立流官也讓朝廷對西南地區的管理有很大的加強,開發了邊疆,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團結,促進了民族之間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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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潘敦仔岸裡社第三

滿洲人雍正和鄂爾泰如此積極推行改土歸流,哪裡有一點像是被「漢人士大夫官僚」推著走的樣子?大力推動改土歸流的還有漢軍旗人雲貴總督高其倬,他在雍正元年已經奏請在麗江改土歸流。這些都不是「正宗漢人」。
滿清容許「一國兩制」?看雍正皇帝如何「改土歸流」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ul61L0
最近二十年,有關「何為中國人」和「内亞史觀」的討論日盛,漸有對比滿洲人統治和漢人統治的分析。一些人認為,滿洲人對「一國兩制」和「容忍多元化」的態度,遠比漢人要好。比如,八旗出版社總編富察就在臉書上寫道:
古代東亞大陸政權的羈縻州府,大致是類似今天的香港,當然香港也很可能「郡縣之」,變成皇權直接延伸之地。這是因為傳統東亞的憲制結構使然,他們活在單一政治結構裡太久,早就喪失了各種想像力。一國兩制這種東西,對於大清皇帝而言簡直是小兒科;可對鄧老先生而言已經是大膽創新。
他的意思是,滿清皇帝早就想到了「一國兩制」,比「傳統東亞」下的漢人統治者(鄧小平)要領先很多。
這種說法當然有一定道理,但抽離了其他歷史脈絡,就會得出過分簡單化的結論。實際上,滿人統治下的「一國兩制」並非富察等人形容得那麽好。
說它有一定道理,是指在滿清帝國的滿洲人治下,蒙古、西藏、當然還有龍興之地滿洲都實行與漢地不同的制度。
滿洲由皇帝派盛京將軍、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直接管轄,人選大都是皇族宗室,實行八旗制度。
蒙古是與滿洲人通過聯姻而結盟的地區。分為内屬蒙古與外藩蒙古。内屬蒙古歸「流官」統治,實行蒙古八旗制度。
外藩蒙古又依據結盟時間,分内札薩克蒙古(即現在内蒙古)和外札薩克蒙古(即大致上現在的蒙古)兩類。内札薩克蒙古基本由王公自治,外札薩克蒙古名義上還由烏里雅蘇臺將軍管理,但實際上也自治。
西藏則同樣基本自治,駐藏大臣在大部分時間只起到儀式上的作用。
以上地區的制度與在漢地的制度都不同,都相當「一國兩制」(甚至一國多制)。
但在另一方面,滿清對鎮壓對新疆的蒙古人和回人(即後來的維吾爾人)都非常殘酷。所謂一國兩制也非常「縮水」。
新疆的蒙古人,一開始屬於準噶爾汗國,與滿清作戰,最後準噶爾被滅國,幾乎所有準噶爾蒙古人都被滿洲皇帝種族滅絕。
位於天山南路的回人則數次被鎮壓,在擊敗大小和卓之後,乾隆在回疆部署大量軍隊,由伊犁將軍管轄,轄區下有十六個駐區,派遣駐劄大臣,各駐劄大臣有很大權力,是當地人的太上皇。乾隆還改革了原先回人沿用的伯克制。廢除伯克世襲,轉為流官。所有伯克均歸當地駐劄大臣管轄,又實行伯克迴避制度(即本地出生的回人,不得在本地擔任伯克)。
這樣,在回疆實行的制度與蒙古和西藏的制度有很大區別,本質上說,這最多算是半自治制度。於是,到了19世紀70年代,左宗棠「平定回疆」之後,回疆被滿清改編為「新疆省」。這不是沒有歷史淵源的,原因就在於回疆此前的「一國兩制」形式大於實際(與蒙藏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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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郎世寧@Wiki Public Domain
更有甚者,在漢人統治的明朝的中國界内,本身就存在「一國兩制」,即西南地區(雲貴川等)的長期保持土司制度。承認各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即土司),給予其官職頭銜,讓其自治。
雖然明朝也有「改土歸流」事件,比如較著名的就是萬曆年間播州(現貴州遵義)的楊氏土司被攻滅,但總體而言,規模很小。絕大部分土司都平安渡過整個明朝。
正是滿清雍正時期,土司被大規模「改土歸流」了。
富察在解釋「為什麽一國兩制對滿洲皇帝是小兒科,卻要改變一國兩制的土司制度」時,認為「因為中國士大夫官僚一直鼓吹大一統啊!雍正想了想,也罷,在你們中國西南部的土地和人民,就照你們中國的制度去治理吧。」
這種「歷史浪漫主義」的想法沒有什麽根據,事實上、實際上,對改土歸流最熱心的,就是滿人鄂爾泰。
鄂爾泰是滿洲鑲藍旗人,康熙年間即與李衛、田文鏡三人並列雍親王心腹。雍正上臺後,在雍正三年任雲南巡撫管雲貴總督事宜,即積極籌謀改土歸流,多次上疏。雍正四年,他上奏《改土歸流疏》,推行全面改土歸流,曰:「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
雍正立即讚許,「邊看奏摺,變批『好』字」,最後還批道:「朕心中嘉悅,竟至於感矣,有何可諭?勉之。」為了提高鄂爾泰的聲望,他不但實授鄂爾泰雲貴總督,還特地把廣西從兩廣總督下劃出來,歸鄂爾泰管轄,還把一些原先屬於四川總督的地區也劃入雲南,以便鄂爾泰統一籌謀,全面主持改土歸流。
滿洲人雍正和鄂爾泰如此積極推行改土歸流,哪裡有一點像是被「漢人士大夫官僚」推著走的樣子?此後主事改土歸流的,分別是鄂爾泰、張廣泗、哈元生。張廣泗是漢軍旗人,哈原生是回人。大力推動改土歸流的還有漢軍旗人雲貴總督高其倬,他在雍正元年已經奏請在麗江改土歸流。這些都不是富察口中宣稱的「正宗漢人」(比如富察認為漢軍旗人的曹雪芹算是滿人)。
倒是標準的漢人當地官員,廣西巡撫李紱、雲貴總督楊名時均是改土歸流的反對者。當時還有不少漢人加入土司反改土歸流的鬥爭中,被雍正稱為「漢奸」(即漢族人奸細)。《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二十》中,雍正二年五月辛酉條有:「然土司之敢於恣肆者,大率皆由漢姦指使。」《大義覺迷錄》中有雍正六年的硃批:「就其言論天下時勢光景、朕之用人行政,一些不知未聞之人,非是苗疆內多年漢奸,即系外洋逆黨。」可見,不少漢人均反對「改土歸流」這種大一統的做法。
可以斷言,正是雍正時期,在滿洲人主導下的大規模的改土歸流,消滅了西南地區的「一國兩制」。
可見,滿洲人是不是喜歡「一國兩制」,是不是「容忍多元化」,這是因對象而定。對滿人、蒙古人、藏人,這些被視為親近的族裔,滿洲皇帝確實是允許他們「一國兩制」,也支持其「多元化」,但對漢人、回人、西南各民族等,滿洲人就沒有所謂「一國兩制」和「容忍多元化」一說。
因此,所謂滿洲人能容忍多元化的說辭,即便能部分成立,歸根到底,其背後不過是民族優越和民族歧視思維的產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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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縻政策和土司制度和改土歸流的差別
羈縻政策
土司制度
改土歸流
這三者的實施時間的起訖
羈縻政策
起於西漢初年,因國力衰弱,無力對邊疆民族形成有效的防禦,在無法納入統治,又無力防禦的窘境下,透過經濟的利益之賦予,使邊疆民族與本國形成一種"名義上隸屬"的和平條約。
從西漢對匈奴,到唐宋對回鶻與契丹,以及明朝中期後對女真,都存在羈縻政策的現象。
可以解釋為農耕民族對游牧民族的一種妥協,藉由經濟上的給予,並建立某種經濟流通的限制(茶鹽鐵),使游牧民族放棄或降低對於本土的騷擾之強度。
土司制度
為中國歷代王朝對待西南少數民族的一種政治制度。因西南少數民族,其對於本國的威脅性不如北方游牧民族。但在交通與環境的限制下,造成國家對於該地的統治,形成有效性的限制。
因此,從宋代開始,並於明朝達到鼎盛。藉由對於西南少數民族部落首領的統治權力之認可,以朝貢的方式,使他名義上,歸屬於本國的統治。
與羈縻政策不同處在於,羈縻政策下,是名義上具上下隸屬的屬國關係。土司制度下,則納入本國的版圖內。類似於自治領的型態。只是,固定的稅收,改為定期以朝貢的方式進行。國家對部落首領加以認可,使他成為具地方特權的行政官。而該官職的特徵,來自於對地方事務的壟斷權力,必可擁有一定額度的地方武裝力量,且該職位是可依照該首領的意願,加以世襲。
土司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分封西南各族的勢力,進行族內或鄰近各族的關係之分化。使單一的少數民族,無法在地區內形成獨強的勢力,避免對於中央王朝統治可能形成的威脅。
因此,可視為國家與地方勢力間,一種妥協下的產物。
改土歸流
改土歸流的提出,只要是因為土司制度下,國家無法有效的整合全國的資源。而個別的土司為了壟斷地方的特權,對於中央的需求,陽奉陰違,甚至藉由手上所擁有的武裝力量,不時造成國家在地方的安定。並因各相鄰土司間的兼併,使的西南地區一直未能形成有效的發展與管理。(畢竟,對一個統一的王朝而言,不會喜歡國內有國的狀況)
因此,對於改變土司這一個應該為"過度體制"的現象,有效增進中央對全國的統治,故改土歸流的觀念被提出。
首發於明代對於貴州境內土司制度的改革。將土司的行政特權加以取消,改由中央統一的派官。使地方由領主式的統治模式與經濟型態,轉而成為封建王朝下,具統一制度的體系。
而改土歸流政策,則在清代初期雍正年間發揮到極限。使西南各省,納入了當時朝廷的有效統治內,從軍事,行政,到經濟模式,接受中央統一的標準管制。
但改土歸流的實施,其實一直未再中國形成全面的改革。一直到民國立國為止,還是存在著土司制度的殘影。而中共立國後,則將個別的特定區域,改稱為民族自治區,亦為土司制度的一種延續。
其中的差別在於,個別土司內的獨立性逐漸的降低,並不斷的提升對於中央的依賴。
改土歸流,可以是為中央欲完成中央集權的一種方展方向,期待一個真正的大一統政權之實現。
土司制度,則類似於歐洲中古世紀的分封制,但獨立性並不那麼的強烈。屬於一種中央與地方間相互妥協的過渡體制。一旦中央獲得軍事實力或技術能力的突破,則首先將打破與各土司間的合作模式。
羈縻政策則屬於一種類似"國際合約"的存在。但在中央王朝的觀念影響下,行程形式上(名義上)的上下隸屬關係,說難聽一點,有點類似"金錢外交"與"面子工程"的綜合體。古代的官稱『土司』與改土歸流政策?? | Yahoo奇摩知識+ https://bit.ly/3slbcJ9


1930年代大溪-1895乙未台灣抗日三角湧之戰/大溪鎮=大嵙崁與姜勝智/同治初年,當地住民李金興出仕,李騰芳中舉,鄉民為彰顯科舉功名,又將地名改為「大科崁」,光緒年間巡撫劉銘傳在此設立大嵙崁撫墾局,又將「大科崁」改成為「大嵙崁」。最後在1920年,日本人將地名改為「大溪」,此名稱就沿用至今。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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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霄裡恩賞通事蕭阿生/知母六(蕭那英)               八德 霄裡 恩賞通事 蕭阿生墓 @ 時 空 旅 人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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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 霄裡 恩賞通事 蕭阿生墓 @ 時 空 旅 人 :: 隨意窩 Xuite日誌


八德霄裡恩賞通事蕭阿生/知母六(蕭那英)

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潘敦仔岸裡社第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所長張素玢蒞臨元智演講/照片由莊國民拍攝)從霄裡社到蕭家 滄海桑田的桃園平埔族 | YZU Newsletter https://bit.ly/3uwX8hG
張素玢引用清代官方文獻說明「平埔族」亦稱為平地的「埔番」,是對比於居住在山地的「山番」所劃分。平埔族是最早漢化的原住民,在清代的地圖畫作中,就呈現平埔族已會馴牛來耕田農作的景象,而現今在層面上更難以辨識平埔族的後裔。張素玢則依據各種官方文書、祖譜、漢番契約、印信等文獻,並對桃園南崁四社的平埔族歷史進行田野調查。
她先從清代桃園的地圖畫作探出漢番的分界,以及平埔族的分佈地區為南崁、坑仔、龜崙、霄裡四社,如今居住於四社原址地區的平埔族後裔,仍保存著特殊的姓氏如:干、藍、夏、永、蕭、潘等。然而,他們初期對自身的祖源文化是毫不知情,張素玢則透過觀察霄裡蕭家的神主牌,並考究蕭家開基先祖「蕭那英」的墓碑,察覺蕭家堂號為「臺灣」!這與漢族移民從中國大陸的祖籍堂號截然不同證實霄裡蕭家自霄裡社通事知母六(即蕭那英)開始接受漢文化,招佃開墾靈潭陂的蕭家鼻祖
IMG_2574(張素玢透過圖畫、紀錄片的方式講解臺灣在荷治、清領和日治各別統治者眼中不同的平埔族/照片由莊國民拍攝)
講座中,張素玢使用田野紀錄片說明,霄裡社平埔族的漢化與土地的開墾息息相關。蕭那英初期接受清廷的招撫,協助官方保護開墾移民開墾立下功績,獲得清廷賜土牛溝部分土地。乾隆年間,隨著蕭氏族人協助清廷平「林文爽」之亂有功,再次獲得龍潭一帶的土地,蕭家至此成為擁有一大片土地的地主。此後的蕭氏家族開始往八德、霄裡、番寮、銅鑼圈等地,設立「隘寮」,招募「隘丁」和佃戶進行開墾,並定居於各地。
講座尾聲,張素玢指出由原始的霄裡社平埔族,演化為大業主的蕭家,再從現在的蕭家追溯原本的根源歷史,其後裔在這段過程開始重新認識並瞭解自己的同時,她也希望現場的同學也能在此講座後,開始主動去認識自己的祖源、瞭解自己可能的祖先,並學習去尊重不同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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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裡社為淡水社十二社之一,屬凱達格蘭族,以蕭家蕭那英/知母六祖先牌位上所載明歷代先祖曾擔任過的「頭目」、「通事」、「把總」、「例授屯守府」、「屯把總」等頭銜,都是當時理番政策下,賜予「熟番」的職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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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平埔族到日本時代,祖籍被記為大陸移民的案例。其實受訪家庭跟鄉里人說法剛好對不起來,算是大異其趣。
由族譜來看
據蕭家族譜所記,蕭家來自山西太原,由於明代水淹山西地面,蕭家族人移到高山之上,連旬河水不退,族中長老商議之下,覺得老家難得安居,不如移徙他處,大家通力砍竹伐木,以籐絞排作筏,準備乾糧衣物,族人一起坐上竹筏任水漂流。經過數月後,在台灣大奎龍八斗子海邊上岸,闢井取泉,眾人相議,來台族人分成七支即七房兄弟分至各處開發。長房武荖猸派下即金包里﹑雞籠﹑三貂三社,次房礁簡猸派下,即合子蘭棋來社,三房岸邦猸派下,即台北諸社,四房野邦猸派下,即竹塹大甲諸社,五房砂簡猸派下,即彥里﹑埔里諸社,六房檳字猸派下,即台灣卑南諸社,七房是女祖。由於家族子孫眾序,各分支再加社名(如霄裡社)<ref>蕭慶壽、蕭柏舟,《台灣省霄裡社開基祖蕭那英字知母六派下家譜》,民國四十九年。</ref>。
以上族譜中的記載,說是參考明朝金包里社番通事林國珍的筆記資料,但是其中明顯有矛盾之處;蕭家如果來自山西,怎可能遇洪水而泛舟漂流至台灣八斗子附近?又蕭氏家族來台分成七支、武荖猸、礁簡猸、岸邦猸、……等,皆為早期平埔族名。另一本蕭那英公派下的族譜附於河南蘭陵蕭氏族譜之一部分<ref>蕭家另外一本家譜《徙台始祖考諱那英蕭公妣閨萬娘潘氏孺人派系》,民國五十一年,附於《河南蘭陵蕭氏族譜》,民國七十年,蕭氏宗親會將蕭柏舟祖上譜系列為蕭氏遷台支派。</ref>,此譜修於民國五十一年,將遷台各支派系編修而成,雖然同為蕭姓,十股寮蕭家由大陸遷來之說恐怕必須存疑。
祖先牌位來看
位於銅鑼圈的蕭家祠堂裡,大廳內祖先牌位的形式、擺設方法、神桌下供奉的龍神,與一般客家式的祭祀空間幾無兩樣。祖先牌位上寫著河南堂,住在公屋內的蕭先生說祖先來自山西,但是詳細情形則要請教族裡年紀最長的十股寮蕭柏舟先生。十股寮蕭家大廳內案桌擺設雖然亦屬客式,但祖先牌位上則寫著台灣霄裡蕭先生縱使也懷疑祖先由山西遷來的記載,卻一口咬定,他們絕不會是「番仔<ref>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蕭柏舟先生口述。 </ref>。
鄉里人士之說
蕭家否定他們是番,但銅鑼圈附近的人士,只要提起蕭家,長一輩無人不曉,而且說到蕭家總會笑謔地說「吃生豬肉的」,為恐有「三人成虎」之嫌,筆者特地拜訪了蕭先生好友,龍潭十一分的李蓋清先生。李先生比蕭年長,今年八十八歲,蕭﹑李的上一輩分別是日據時期龍潭的區長,兩人從小熟識,李家也是龍潭十一分的鄉紳﹑大地主。當筆者問及此事,李先生說他們傳聞蕭家過年祭祖先的方式不同,一定會拜生豬肉,拜完後,族人就分吃這塊生豬肉<ref>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訪問龍潭十一分李蓋清先生。 </ref>。但蕭柏舟先生否認蕭家祭祖吃生豬肉,而且是──從來沒有
《台灣區姓氏堂號考》的記載
查遍地方志,史書都不見關於蕭家開基祖蕭那英的記載,可能當時多以知母六稱之。蕭那英之名首見於《台灣區姓氏堂號考》。書中有關蕭姓來台的原籍、派別中赫然看到──「來自廣州嘉應州者」;乾隆初、中葉蕭那英入墾今八德<ref>楊緒賢,《台灣區姓氏堂號考》,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六十八年,頁270。 </ref>。龍潭客家操「四縣腔」,也就是由廣東嘉應州移民的語音,雖然當地人口百分之九十都講客家話,但從戶籍資料統計真正客籍的居民並不到一半,也就是說講四縣腔的不一定來自廣東嘉應州,也不一定是客籍更不一定是漢人。
戶籍的記載
日據時代戶籍除戶簿上,蕭家戶主蕭慶壽(六世)的種族欄登記「廣」,可見戶籍登記時,蕭家已自認或日人已認定蕭家為客家人。
方志、史書的記載
《淡水廳志》記載:「靈潭陂。在桃澗堡,距廳北五十里。乾隆十三年,霄裡通事知母六招佃所置。其水灌溉五小莊,黃泥塘等田甲,相傳昔旱,莊佃禱雨於此即應,故名<ref>陳培桂,《淡水廳志》,台灣文獻叢刊(以下稱文叢)第172種,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民國五十二年,頁73。</ref>,又霄裡大圳在桃澗堡,距廳北六十餘里,乾隆六年業戶薛奇龍(即薛啟龍)同通事知母六集佃所置。……」<ref>同註14,頁74。 </ref>。史書、地方志上稱知母六而不寫蕭那英,可能知母六為平埔族名,蕭那英則為後來更改的漢名<ref>參考《清代台灣大租調查書》,文叢第152種,民國五十二年,平埔族有許多類似的人名像郎斗六,頁204,古阿六,頁483,大斗六,頁451,番乃斗六、猴三甲,頁450。</ref>。
由以上紛雜的記載,可歸納出以下幾點:(1)蕭家的先祖傳說與洪水有關,可能來自南島,在族譜中卻因文化的認同而記載成來自山西太原,並依附蕭姓的堂號河南堂。(2)公屋祖先牌位的堂號為「河南堂」,在十股寮蕭家牌位上則是「台灣霄裡」,與漢人移民不同。蕭家子孫對氏族來源除了少數長者,多已模糊不清。(3)蕭家漢化非常早,在日人做戶籍調查時,已視如客家人。(4)蕭家早已漢化、客化,但是漢人社會仍以「番仔」視之。
霄裡社為淡水社十二社之一,屬凱達格蘭族,以蕭家祖先牌位上所載明歷代先祖曾擔任過的「頭目」、「通事」、「把總」、「例授屯守府」、「屯把總」等頭銜,都是當時理番政策下,賜予「熟番」的職銜,在蕭萬祿於明治三十年抄錄之《通台屯番全案》,屢次提到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我番民隨軍出力……」,另外蕭家存留的各類戳記、印信亦可見到「霄裡社番業主」、「給霄裡社屯目」、「霄裡社頭目」等字樣,由此推知蕭家確實為霄裡社「熟番」,原為凱達格蘭族,日漸漢化後改為漢姓。當蕭家開基祖放棄知母六原名,代之以蕭那英的時候,似乎也代表霄裡社漢化的開始,而霄裡社的漢化,又與土地的開發息息相關。
《圖:桃園龍潭蕭家鬮書
引用:張素玢---龍潭十股寮蕭家—一個霄里社家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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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霄社事變--吞霄社士官卓介卓霧亞
吞霄社事變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xJ8Sz1
吞霄社事變,又稱吞霄社土官卓介卓霧亞生亂,是1699年時在台灣中部發生的一場平埔族群抗清事件,領導者為土官卓介卓霧亞生。該事件起因於吞霄社漢人通事黃申的專制橫蠻。事件以清軍聯合其他平埔部落擊敗吞霄社做收[1]。
事件經過
據清光緒19年(1893年)之苗栗縣誌《兵燹》篇記載,通事黃申於吞霄社(今苗栗縣通霄鎮)一帶進行贌社貿易,要求社民至鹿場捕鹿時,必須先行繳納錢、米,才能出外捕鹿,社民不堪其擾。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2月,道卡斯族吞霄社土官卓介卓霧亞起事,殺通事黃申及其同夥數十人
當時臺灣鎮總兵張玉麒及福建分巡臺廈兵備道王之麟聽聞此事,遣使招諭吞霄社番歸降,不得而入,乃發兩標官兵,委署北路參將常泰進剿圍攻。同時,並令南部西拉雅族的新港社、蕭壟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等四社為前鋒,因吞霄社土官及社民極力抗拒,雙方死傷慘重。後來有人獻計常泰,表示岸裡社(今台中市豐原區)的巴宰海族勇猛矯健,能夠穿林越澗,如要擒拿卓介卓霧亞生,非岸裡社不可。但當時岸裡社並未歸附,清朝方面遂派遣翻譯者進入岸裡社說服其頭目阿莫。使者向部落贈送糖、菸、布、銀,岸裡社大喜,同意協助清朝。後,岸裡社出兵繞道吞霄後山(火焰山山脈),清軍則由海面向內陸進擊,兩面夾攻下,擒獲土官並大敗吞霄社。土官被岸裡社所擒後,押至郡戶諸市斬首。是役,當時清軍以及吞霄社死亡人數達數百人[1][2]。
遺址
吞霄社事變因位處深山,古戰場確切位置已不可考。據傳,當時通霄、苑裡尚未有漢人移墾,來台清兵與平埔族人在現今通霄、苑裡深山遭遇,雙方傷亡慘重。當時清兵有18人在戰役中殉難,頭顱被掛在濫仔坑(現為苑裡鎮蕉埔里)茄苳樹上,後被路人發現,將18顆頭顱放置水缸內合葬,並刻鏤「靈魂」兩字的石碑。清同治年間,靈魂碑遷移至今苗栗縣通霄鎮大坪頂山十八好漢祠[1吞霄社事變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xJ8S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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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為乾隆29年(1764)11月,吞霄社土官蔴老尉給陳門羅之立杜絕賣契字。在契字中載明,蔴老尉由於缺錢,因此將承祖遺下,座落北勢(今苗栗縣通霄鎮一帶),年納大租6斗之埔園一所,在中人黃天章的仲介,土目加已的見證下,以7圓半賣與漢人陳門羅氏。本件蓋有吞霄社土目加己戳記、吞霄社圖記。
乾隆29年吞霄社土官蔴老尉立杜絕賣契字 - 藏品資料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網 https://bit.ly/3gTQ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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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霄社事變」發生於西元1699年,起因為吞霄社漢通事黃申專制橫蠻而引起。
  根據清光緒19年(1893年)之苗栗縣誌《兵燹》一篇所記載,大清康熙38年(1699年)2月吞霄社士官卓介卓霧亞生亂。初通事黃申贌社於吞霄無止盡地征派社番供徭役,社番痛苦,士官卓介卓霧亞生鷙而起義,每當社番至鹿場捕鹿時,通事黃申即約定,社番出外捕鹿前,須繳納錢、米,才能出外捕鹿,後因士官卓介卓霧亞生等眾番鼓譟,殺漢通事黃申及其同夥數十人。當時臺灣道遣使招諭吞霄社番歸降,不得而入,乃發兩標官兵委署北路參將常泰進剿圍攻,同時並令南部之西拉雅族、新港社、蕭壟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等四社為前鋒攻擊部隊。吞霄社士官及眾番等距力抗拒,四社番死傷慘重。而另有獻計者曰岸裡社番(巴宰海族,即目前豐原地區)能夠穿林越澗,如要擒拿士官卓介卓霧亞生非岸裡社番不可。但當時岸裡社並未歸附清朝,而派遣翻譯者進入岸裡社地說項,以及贈送糖、菸、布、銀,岸裡社番大喜,而同意協助清朝政府出兵繞道於吞霄後山(火焰山山脈)由後而攻,清軍由海面向內陸進擊,兩面夾攻之下,擒獲士官並大敗吞霄社番。士官被岸裡社番所擒,押至郡戶諸市斬首以示諸番是役剿亂成功。當時清軍以及吞霄社番死亡人數數百人。
  目前苗栗縣通宵鎮大坪頂山十八好漢祠,有座刻鏤「靈魂」兩字的石碑,即為吞霄社事變清兵與平埔族戰役中,於荒野留下骨骸合葬之地。當時通霄、苑裡尚未有漢人移墾,來台理番清兵與平埔族人在現在之通霄、苑裡深山遭遇,雙方傷亡慘重,清兵結合另一批善戰的平埔族人逮獲殺清兵的頭目,而在當時清兵有18人在戰役中殉難,頭顱被番人掛在濫仔坑(現為苑裡鎮蕉埔里)茄苳樹上,後被路人發現18顆頭顱全部放置水缸內合葬。清同治年間遷移至現址已是第三個埋葬地。靈魂碑與清朝時吞霄社事變以理番政策古戰場有關,因位處深山,古戰場正確位置已很模糊,但卻是通苑地區漢人移民開發的開端

台灣土官世襲制(平埔族知母六+漢人姜秀鑾)/潘敦仔岸裡社第三


巴宰族祖地過新年 邀請張達京後代共舞牽田舞
神岡大社、埔里愛蘭、三義鯉魚潭地區巴宰族人跳牽田舞,慶祝平埔族新年。(記者張軒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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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19:11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神岡大社地區早期是平埔原住民巴宰族聚集地,300年前與豐原地區漢人因開墾爭地紛擾,恩怨多年,陸續遷移。神岡大社、埔里愛蘭、三義鯉魚潭地區巴宰族人今天在大社祖地,邀請張達京後裔親族聯合過年(傳統農曆11月15日),舉行感恩禮拜與巴宰傳統牽田舞與美食饗宴活動,場面熱鬧。
巴宰族後代潘新祺與張達京宗親會理事長張真強等人,去年10月在大社教會巴宰族群文化協會成立大會上,兩大族群握手言和,今天再度攜手參加活動,在大社教會進行感恩禮拜,牽手跳牽田舞。
台中市巴宰族群文化協會理事長潘新祺說,今天舉辦李庥牧師福音傳入巴宰族群150周年感恩禮拜,邀請埔里與三義地區的巴宰族人回娘家過新年,品嘗月桃葉包的阿拉粿。
潘新祺說,希望藉由活動聯絡親族感情,訴說巴宰歷史、文化、語言、藝術等,讓後代子孫學習早期宣教士為了宣揚主耶穌基督的愛與犧牲奉獻的精神。
神岡大社、埔里愛蘭、三義鯉魚潭地區巴宰族人慶祝平埔族新年。(記者張軒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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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美專欄/巴宰族與客家 過年交流作客
客 觀點 by 客 觀點  2022 年 9 月 2 
何來美專欄/巴宰族與客家 過年交流作客 - 客新聞 HakkaNews https://bit.ly/3LeAxiJ
資深媒體人,曾獲客家新聞獎、兩岸新聞獎,現從事文史寫作。
1897年日本人類學家伊能嘉矩全台踏查,經現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哆囉嘓溪(景山溪)畔,有座群山圍繞的天然城廓,分上、下城,共27戶,132人,漢人稱它「番仔城」。家屋、衣著幾與漢人一樣,蕃人以蕃語交談,與漢人則講台灣話。這座「番仔城」即現鯉魚潭村巴宰族聚落。
1935年中部大地震震央在關刀山,上、下城幾被夷為平地,族人遷徙埔里,留下者移居山腳,即現住的「上山下」。舊山線鐵路從三義雙潭、勝興、龍騰到鯉魚潭形成區塊聚落,百餘年來客家與巴宰族早已水乳交融。
苗栗縣政府民政局副局長退休的潘大州,到他曾祖父潘定基(阿敦阿委)還任甲首,祖父潘阿四老生5女1男,有4女招贅,兒子潘定基任巡查捕,娶閩南籍產婆黃葉,生5女3男,次男即潘大州。潘大州從小聽長輩談原客故事,2004年退休後成立苗栗縣巴宰族群協會,投入巴宰文化的傳承與母語復育。
據潘大州調查,第二任通事潘敦仔與前任通事張達京1734年晉見雍正皇帝,歸順清廷,回台在神岡建了萬興宮,其子潘士萬也設神主牌祭祖,篤信道、佛。1761潘敦仔入墾鯉魚潭,建立番仔城;直到1871年馬雅各醫師、李庥牧師到鯉魚潭宣教,建了基督長老教會教堂,潘家從1873年起始改信基督教。
潘大州說,漢人未入墾前,台中盆地幾是族人土地,廣東大埔客家人張達京任總通事後,娶多位巴宰族妻,又廣招潮客入墾,使得族人土地大量流失。潘家原姓巴哈拉,1740年乾隆賜潘姓,有水有米又有田;客籍舉人吳子光辦私塾授徒,也加速族人漢化。
巴宰族人高壯,又是地主,生活條件優,女子招贅多,漢人也樂於入贅,潘大州姊夫李金尚也是。客家人長得瘦小,住山區謀生不易,易遭欺侮,致早年認巴宰族為義父者也多。
漢人過年農曆1月1日,巴宰族則是農曆11月15日。以前巴宰族過年,鄰近客家人來作客;到漢人過年時,換族人到客家庄作客。族人名菜是將生鮮魚蝦肉用鹽、酒及炒熟的米,醃製成『給』,如蝦虎給、螃蟹給;客家人則是封雞、封肉或四炆四炒。現族人過年已跟漢人同天,原客仍交流宴客,巴宰族大年初4先請,龍騰客庄則年19回請,交流仍然熱絡。
巴宰族人善於狩獵、捕魚及編製捕魚竹器,過年前幾天壯丁集結上山狩獵、涉溪捕魚,豐收凱歸時,婦女敲鑼跳「銅鑼舞」迎接。獵物、漁獲集中處理、醃製,到農曆11月15日天亮時,先在各家門口以「阿拉粿」祭祖,稱「送祖公」;接著敲鑼「走標」(類似馬拉松),到終點搶得頭旗者,當晚族人就到他家庭院「牽田」。
「牽田」時廣場升起火堆,族人手牽手跳舞,唱傳統「挨央」,女人圍內圍,男人圍外圍,後面堆滿豐富酒、肉食物,連續狂歡5畫夜。
潘大和著有《台灣開拓史上的功臣﹣巴宰族滄辛史》,他批評漢人割地換水、徵調台勇平太平天國之亂,加速族人土地與人口流失。85歲的潘大州也追隨大哥腳步,在縣府與台師大教授張素玢協助下,每年辦巴宰族文化活動,也保存上百件古文書供學界研究,他深知文化傳承與母語復育不易,但起碼要讓族人知道族群的歷史滄桑。
潘大州積極投入巴宰文化的傳承與母語復育,家裡設有巴宰族展覽室,內有上百件古文書。何來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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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敦仔-575x1024潘大州推廣巴宰文化-1024x575潘大州巴宰致詞374-718x1024


「平埔」一稱最早出現在約1724年,首任清朝巡臺御史黃叔璥寫的《臺海使槎錄》中。當時文獻多以地緣名稱區別不同的「社」,而「族」的概念則是在1898年由人類學家伊能嘉矩提出
道卡斯賣契​
🔹內容:乾隆十二年倈閣社總頭目八系米那貓园干等立杜賣盡根斷契字​
🔹來源地:苗栗縣通霄鎮​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503215599967031/permalink/362688753093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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