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應除罪?憲法法庭判決「合憲但應加以限縮」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加以限縮,往後,類似現今的公然侮辱罪案件可望大幅減少,較不容易成罪。(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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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8 Mon 2014 07:55
2013法國國會廢除了「侮辱國家元首罪」,公務員背後所代表的是國家權力,批評公務員不是針對其個人,而是批評他因職務所代表權力行使+太陽花運動,目前許多人在抗議現場,憤怒地用粗口去罵政府及官員時,他們被拍下來當作呈堂證據,檢察官很容易援引刑法第一四○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起訴運動參與者。這個法條本質上是以刑法作為手段,讓人民不敢對公署的不當作為、公務人員的瀆職提出質疑與批評
- Sep 07 Sun 2014 17:42
正妹木工 敲打藝術人生路10藝術傢俱手創館也與花蓮文創園區的「Andante安棠德」住宿區合作,提供木頭烙燒畫等DIY
- Sep 07 Sun 2014 17:24
「餿水油」(地溝油)危害美國沒有『地溝油』」廢油,在美國能轉化成生物燃料,由於美國嚴格管制,商業機構產生的汙油,必須交由專業單位處理,至於費用「誰產生誰負責」,也就是生產者必須付費給專責處理單位清運,不允許隨便排放。
中華法系具體規定的實證法,已全面廢除。但其精神以「國民法感情」的方式延續,這也是當今司法難符國民期待的原因之一。(資料照,吳逸驊攝)
4月27日頂新案二審判決出爐,魏應充等被告,從一審的無罪改為重判。輿論的反應,也從四座驚愕,到一片叫好。但部分人士質疑,法官是否有依輿論審判的疑慮?法官認為大幸福公司所提供的原料油即便符合CNS的標準,但仍「欠缺可供人食用之品質」,所謂「欠缺可供人食用之品質」究竟何指?涉及刑事責任,如未明確,理應依「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而檢察官的舉證,無法證明大幸福公司所使用的豬油來源為病死的豬宰體。但法官依然認為頂新公司主觀上仍然可預期豬油來源有問題,這也似有違「無罪推定原則」。且採認鑑定意見時,也選擇對被告不利者,未能善盡「有利不利證據一併注意」的義務。二審法官違背保障被告訴訟權的幾大原則,但也符合多數人對「包青天」期待,這兩者孰重孰輕?孰是孰非?涉及我國繼受西方法律,產生法文化衝突的問題。
- Sep 07 Sun 2014 16:59
為何會記得不曾發生過的事?你的記憶真的可靠嗎?/平路:謝依涵案的法官在演哪齣+高院法官邱忠義。擁有國立交通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邱忠義,在司法界稱得上是「傳奇人物」,他曾在郵局上班,後來考上司法官後,先在台北、新竹擔任檢察官,轉任法官後,從一審法官歷練審判工作,後因表現良好升任高院法官。
八里雙屍命案凶手謝依涵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被害人陳進福兒子對當時僱用她的媽媽嘴咖啡老闆呂炳宏等3股東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7日判決,呂炳宏等3人須與謝女連帶賠償陳的兒子各315萬9410元,共631萬8820元。可上訴。
謝依涵殺人 「史上最衰雇主」媽媽嘴咖啡及股東又判連帶賠 https://bit.ly/3w2I9g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