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法系具體規定的實證法,已全面廢除。但其精神以「國民法感情」的方式延續,這也是當今司法難符國民期待的原因之一。(資料照,吳逸驊攝)
4月27日頂新案二審判決出爐,魏應充等被告,從一審的無罪改為重判。輿論的反應,也從四座驚愕,到一片叫好。但部分人士質疑,法官是否有依輿論審判的疑慮?法官認為大幸福公司所提供的原料油即便符合CNS的標準,但仍「欠缺可供人食用之品質」,所謂「欠缺可供人食用之品質」究竟何指?涉及刑事責任,如未明確,理應依「罪疑有利被告原則」。而檢察官的舉證,無法證明大幸福公司所使用的豬油來源為病死的豬宰體。但法官依然認為頂新公司主觀上仍然可預期豬油來源有問題,這也似有違「無罪推定原則」。且採認鑑定意見時,也選擇對被告不利者,未能善盡「有利不利證據一併注意」的義務。二審法官違背保障被告訴訟權的幾大原則,但也符合多數人對「包青天」期待,這兩者孰重孰輕?孰是孰非?涉及我國繼受西方法律,產生法文化衝突的問題。
從法律文化的角度而言,可以探究的幾個問題:
第一,「勿枉勿縱」的完美審判是否存在?
莎士比亞戲劇“Measure for Measure “(朱生豪譯作〈量罪記〉,顏元叔譯作〈以牙還牙〉、彭鏡熙譯作〈量‧度〉),劇名出自聖經《新約.馬太福音》七章1-2節:「不可判斷人,免得你們被判斷。你們怎樣判斷人,也必怎樣被判斷;你們用什麼標準衡量人,也必照樣被衡量。」(“Judge not, that you be not judged. For with what judgment you judge, you shall be judged; and with what measure you mete, it shall be measured to you again.”)劇情中凸顯人間法律只能追究暴露在外的、有證據呈顯的部分真相(What’s open made to justice/ That justice seizes.),且人間法律無法進行完美的「量」、「度」。
換言之,絕對「正義」不存在人間。劇中反映唯有代表全知上帝的「公爵」才能做「勿枉勿縱」的完美審判。但中國的包青天公案劇從正史記載的「割牛舌」,到野史添枝加葉的「貍貓換太子」,在在顯示憑藉法官的良知,可發現「絕對真實」。中西法文化的差異,原因之一,是哲學思維的不同。中國哲學喜談「天人合一」,人心可完全契合天理,法官若秉良知,就可做出最「勿枉勿縱」的審判。但在西方,不論康德所提出的提出「定言命令」;亞里斯多德所說的「中庸之美」都無法界定何謂正義,所以柏拉圖說「正義,是先驗的理型」,絕對正義,僅存在宗教界。這種人心有侷限性,無法發現絕對真理的觀念,又可溯源於基督教文化,嚴格區別上帝所在的超世與法官所在的現世。因此,人間的法官無法代替上帝,尋找絕對正義。僅能依據眼前證據,衡酌判決,勿枉勿縱並無可能。
第二,選擇「勿枉」或「勿縱」?
現代法律繼受西方,背後的基督教文化,不期待人間法官如超世上帝般「勿枉勿縱」。既然如此,那麼選擇「勿枉」,缺點是「錯放一百」;選擇「勿縱」,缺點是「錯殺一百」,現代法律以保障人權為宗旨,傾向「寧錯放一百,不錯殺其一」,所以刑事訴訟法有「證據排除法則」,「無罪推定原則」。引發爭議的新竹地院106年度交易字第64號,理由是行為人即便有酒駕事實,但因其已無危險性,警方仍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侵入住宅實施酒測,因而法官依證據排除法則下無罪判決。就個案看來是「勿縱」,但若非法取證可以作為犯罪證明,則難保下一次的非法取證,不會錯冤無辜之人,所以必須以證據排除的方式,達成日後「勿枉」的目的。個案的「錯放一百」,是為避免日後在無數個通案中「錯殺其一」。
第三,法律的評價是整體人格或個別行為:
頂新魏家或許有社會觀感不佳的地方,但當代法律傾向僅評價這一次的行為,原則上不過問被告整體人格,因為法律本就不是矯正道德的工具,因此刑法47條累犯加重其刑的規定,被質疑以被告過去的人格評價本次的行為,有違憲疑慮。但古書《尚書》說:「汝作士,明於五刑,以弼五教,期於予治。」中華法系的代表《唐律疏議》開宗明義便說:「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傳統法律乃聖王輔助禮教,矯正道德之用,因此,容易把個別行為與整體人格混淆。《晉書‧孝友傳》記載李宓以〈陳情表〉婉陳為孝養祖母而拒絕出仕的心志。祖母逝後李宓任溫縣縣令,寫下「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涉嫌誹謗其他官吏,「司隸(古代司法官)以密在縣清慎,弗之劾也。」不起訴的原因,乃因李宓「在縣清慎」(為縣官清廉勤慎),但平日為官清廉勤慎與否,與本次的誹謗行為並無關。以今日西化後的法律而論,概括性的整體形象,並非可罰的依據。
中華法系具體規定的實證法,已全面廢除。但其精神以「國民法感情」的方式延續,這也是當今司法難符國民期待的原因之一。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法治教育為重點工作之一。司法院將圖文並茂的解說,以Iine傳送,並徵求微電影劇本、舉辦暑期營等,但對於傳統法文化與當代的差異,則未有著墨。在學校方面,法治教育過去一直屬中學公民課、大學法律系的範疇,國文課、中文系對傳統法律的研究,固有成果,但較遺憾的是,對當代法不夠嫻熟,遲遲無法跨進當今司法爭議案件的比較。溝通這中西法律文化衝突,這是歷史的大哉問,如何引發各界深思、對話,或有再努力的空間。
*作者為臺灣師範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觀點投書:一個法文化的觀察——頂新案二審判決-風傳媒 - https://goo.gl/KbbGbk


強冠賣黑心油 老董葉文祥重判2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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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公司被控販售黑心油案,最高法院下午審結,判處董事長葉文祥22年徒刑。(資料照)
2017-09-13 16:0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高雄強冠公司被控販售黑心油案,最高法院下午審結,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判處董事長葉文祥22年徒刑,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副總經理戴啟川處18年,其中4年可易科罰金,強冠公司處罰金1億2千萬元,以上部分判決確定。
強冠公司挨罰金1.2億元
另外,本案採用去年7月1日上路的刑法「沒收新制」,最高法院依法沒收強冠未扣案的8150萬元。
民事責任部分,台灣消保會代理強冠案237名被害人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133萬元,高雄地院今年2月審結,判決強冠應賠償其中160人每人6千元至9千元不等,共計133萬1400元。
強冠黑心油案緣起於4年多前,屏東一名老農發現郭烈成在屏東竹田鄉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惡臭不明液體,多次向屏東縣政府檢舉未獲改善,於是透過友人向台中警方舉報,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查出,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經攪拌成劣質油品後,再供貨給強冠公司牟利;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涉嫌以每公斤26到30元價格購買,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再以每公斤40到55元價格,自前年3月起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千萬元。
前年7月間,屏東地院審結宣判,依違反食安法及涉及加重詐欺罪,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兩人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並對強冠公司併科罰金5千萬元。
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雖然有上百家廠商未出面指控,但依據扣案的強冠銷售單據,認定為285家受害,依一罪一罰論處,並根據刑法,不扣除成本等費用,依強冠營業額核算,沒收強冠8千多萬元犯罪所得

2017-09-13_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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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黑心油案二審 董座改判22年、罰金1億

2016-08-25  10:2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備受矚目高雄「強冠公司」被控販售黑心油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董座葉文祥判處22年徒刑,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副總戴啟川處18年,其中4年可易科罰金,強冠公司則處罰金1億2000萬元。

  • 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右)販售黑心油品案,二審被判處22年徒刑,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記者李立法攝)

    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右)販售黑心油品案,二審被判處22年徒刑,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記者李立法攝)

值得一提,今年7月1日新法修正,犯罪所得由「得」改「應」沒收後,高雄高分院首宗違反食安法等罪,沒收強冠8150萬﹔另進威公司部分處罰金6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940萬;業者黃惠光犯罪所得1330萬沒收,總計1億420萬。

同案被告郭烈成(改名郭盈志)部分,所犯9罪,分處2年2月至3年不等徒刑,總計23年6月,有待併執行刑﹔郭司機施閔毓則處徒刑2年。

至於進威公司老闆蘇清煌、郭春葉夫婦各處徒刑2年、緩刑5年;兒子蘇進威處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業者黃惠光涉嫌販售皮革油給進威公司,處徒刑2年,緩刑5年,四人應分別繳交80至130萬元公益金,均維持原審判決。

據了解,三年多前屏東一名老農,發現郭烈成位在屏東竹田鄉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不明液體,多次向屏東縣政府檢舉未獲改善,於是透過友人向台中警方舉報,後移交保七總隊接辦,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方指出,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經攪拌烹煮熬煉成劣質油品後,再供貨給強冠公司牟利;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涉嫌以每公斤26到30元價格購買後,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再以每公斤40到55元價格,自前年3月起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四千萬元。

去年7月間,屏東地院審結宣判,認定173家廠商受害,依違反食安法及涉及加重詐欺罪,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二人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並對強冠公司併科罰金5000萬元﹔業者郭烈成判刑12年、郭的員工施閔毓判刑8年。

不過,屏檢和葉等人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雖然有上百家廠商未出面指控,但依據扣案的強冠銷售單據,仍認定為285家,一罪一罰,並根據新制,不扣除成本,依強冠營業額核算,總計沒收8000多萬元。

據了解,二審合庭認為據食安法規定,原料也算是食品,此法律見解,與頂新案判決見解不同。(12時02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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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假油的就是義大利橄欖油

地方的媽媽們,不要再迷信名牌與高價了,依照使用習慣跟需求用油才是不二法門。
作者:Lin Bay 很油2015-11-14 14:31

Lin bay 很油

義大利消費者雜誌《Il Test》今年五月首次發現有商家魚目混珠,把品質較次的初榨橄欖油當作特級初榨橄欖油在市面出售,義大利都靈檢察官隨即委託海關的專家進行測試。當局日前公布檢測結果,測試的廿個特級初榨橄欖油樣本中,有九個是以次等橄欖油所代替,而這批樣本分屬七間生產商。

其實橄欖油造假不是只有最近都有是一直都有,那麼橄欖油到底是什麼造假?

幾乎都是兩個問題:

第一,等級低的油當等級高的賣。就如同這次新聞所講的Virgin Olive Oil當Extra Virgin Olive Oil賣,台灣真的有那麼多便宜的Extra Virgin Olive Oil 賣嗎???

其實我本人也是抱持著問號的。

第二,萃取油當精煉油賣。pure olive oil的部分,因為榨取太多次酸價過高而進行化學精煉來當原材料的油脂,還是從果渣裡面用溶劑萃取出來再經過化學精煉的油脂,這兩種在外觀上、氣味上根本無法分辨。

市售的橄欖油琳瑯滿目,但僅有少數有標示關鍵的酸度。(資料照,記者鄭旭凱攝)

行銷的話術是說,為了高溫炒炸的習慣而特地精煉,但實際上就是酸價過高的油用化學精煉處理後拿來賣。

如何知道他是拿萃取油精煉,還是拿酸價過高的油精煉???

油脂的營養會分成兩塊,一種是油脂本身的脂肪酸組成,一種就是油脂本身的特別營養成分,精煉油就會把營養成分都去除,吃精煉油單純就是提供油脂,不會有特別的營養成分,所以當橄欖油精煉之後,營養價值也大幅下降,也缺少了價值,要這種脂肪酸的油脂那就買高油酸葵花油或是芥花油就好,幹嘛要當凱子給人家敲呢?

假油最多的國家就是義大利了,在google打義大利 假油,就可看到滿滿的假油的新聞。
以義大利人平均每年消耗掉13公斤的橄欖油,人口接近6000萬,一年就要消耗掉78萬噸的橄欖油,產量遠小於消費量,加上南義受到葉緣焦枯病菌以及橄欖果蠅大舉入侵,產量早就減少許多。

義大利一年就要消耗掉78萬噸的橄欖油,產量遠小於消費量,加上南義受到葉緣焦枯病菌以及橄欖果蠅大舉入侵,產量早就減少許多。(REUTERS)

那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義大利橄欖油可以出口呢?簡單說就是進口其他國家的油進行混冒出口。

根據WTO底下的進出口貿易網站可以查到,2014年義大利進口橄欖原油量為570,117噸,出口量為299,917噸。大量的橄欖油從西班牙跟希臘進口到義大利,換標之後用義大利的名義出口,就出口到其他的國家,台灣一年有超過6成的油就是從義大利進口的,義大利跟西班牙進口的橄欖油平均價錢只有1公斤3元美金,轉口輸出到台灣平均報關價就5.39美金,究竟利潤到底有多高?我想也只有業內人士知情吧。

所以,與其花錢受騙,還不如不要買就不會被騙了,橄欖油真的沒那麼值得神化。

依照使用習慣跟需求用油才是不二法門。如果真的有未精製油的需求,那就支持一下國產的苦茶油吧,今年產量較好,一瓶750ml約在1200~1500左右,如果買一罐750ml/六百元左右的就是大陸籽的苦茶油,不可能是本產的,不是不能買,請脫殼榨油。

廢食用油回收做生質柴油 完全燃燒不冒黑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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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屏東爆發的黑心油風波餘悸猶存,為避免廢食用油再度流入食品鏈或環境中,屏東縣環保局率先選定6台垃圾車,使用廢食用油製成的100%生質柴油,希望藉此消解國內車主對生質柴油阻塞油管的疑慮。環保署表示,新一代的生質柴油經蒸餾、不含雜質,也能消除民眾對「生質柴油會卡油管」的疑慮。


使用傳統柴油的山貓鏟土車,一啟動就會產生燃燒不完全的黑煙,但生質柴油基本上可以完全燃燒、不產生黑煙。(攝影/潘子祁)


能源局一度停用B2生質柴油 只能外銷國內部能用

過去廢食用油經回收業者處理,交給生質柴油廠加入醇類化合物、進行轉酯化,可添加2%於柴油中,成為「B2生質柴油」;但部分大客車業者認為「生質柴油會阻塞油管、濾網,」雖經工研院研究,難以認定生質柴油和阻塞油路的因果關係,但經濟部能源局為緩和爭議,決定暫停使用B2生質柴油,讓廢油回收業者製成的生質柴油在國內「全沒銷路。」

根據環保署統計,今年共已回收2萬5千多公噸的廢食用油,其中9639噸直接出口賣到西班牙、馬來西亞、韓國,其餘1萬5千多公噸則由國內機構再製成肥皂、廢油甲酯和生質柴油。然而台灣在禁止使用生質柴油後,生質柴油製品只能直接再外銷到英國、荷蘭、西班牙。

為消除國內對生質柴油阻塞油管的疑慮,已經營20餘年的廢食用油回收業者、承德油脂公司特別和屏東縣環保局合作,選定6台垃圾車優先使用100%生質柴油;並經屏東科技大學汽車工程系檢測,只要經過蒸餾就能去除雜質、避免阻塞。承德總經理王明瑞更說,公司製成的生質柴油都能提供英國、荷蘭車輛使用,「為何只有台灣車的油管會出問題?」


生質柴油連BMW都可以加,沒有使用疑慮。


環保署:廢食用油做柴油不會污染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盛忠表示,廢食用油轉作生質柴油的技術十分簡單。以前環保團體最常拿廢食用油加鹼性溶液、製成肥皂,「現在再加一罐甲醇,就可製成生質柴油,」可用於一般柴油車、發電機使用;另外副產品「廢油甲酯」則可再製成燃料油,用於工業鍋爐燃燒。

而使用廢食用油製成的生質柴油,對環境保護也很有助益。吳盛忠說,傳統柴油從開採到提煉,「就產生了很多污染,」但生質柴油來自廢食用油,相當於「油田就在民間,也就沒開採、提煉石化柴油的汙染。」

其次,生質柴油可以完全燃燒,因此不會產生黑煙;且經過環保署測試,使用生質柴油所排放的廢氣,可減少47%的懸浮微粒、48%的一氧化碳、80%的多環芳香烴、100%的硫化物等空氣汙染物。其中多環芳香烴在老鼠試驗上,會造成皮膚、免疫系統和不孕的情況。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盛忠親自示範「轉酯作用」,讓廢食用油變生質柴油。(攝影/潘子祁)

全台垃圾車、公車優先使用

面對能源局先前對生質柴油的「冷處理」,吳盛忠說已於日前拜會能源局,「他們也很樂見其成,」因此環保署正研擬政策推動全台垃圾清潔車、公車和一些工地「山貓」(鏟土車)優先使用,「希望能打破社會大眾對生質柴油的疑慮。」

10年前台北市環保局曾針對垃圾車測試添加B20生質柴油,來減少空氣汙染;這項測試因2008年時,全國市售柴油已開始全面添加1%的生質柴油,就不再特別進行測試。

面對屏東縣垃圾車試辦情形,曾大膽嘗試的台北市環保局表示目前還沒有相關評估。而去年客運業和能源局抗議時,曾有垃圾車駕駛反映「也會擔心阻塞狀況」,但也沒有確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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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4
◎ 王伯仁
和「大統混劣油」齊名的「富味鄉」攙偽油品案,彰化地院日前判決負責人陳氏兄弟各一年四月徒刑,緩刑二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判決一出,各界譁然,彰化地檢署認為富味鄉偽油案,所生危害程度極高,不宜輕判又宣告緩刑,且對詐欺所得未予沒入,有與他事混淆之處,故向智財法院提起上訴。
富味鄉與大統混偽油案,案情相似,主要罪行為用棉籽油混充各種油品銷售。地檢署上訴理由,認為該案犯行長達七年,製造銷售攙偽油品數量與獲利金額龐大,所生危害程度極高,非一般犯罪所可比擬。但原審判決的刑度與緩刑宣告,顯然不符人民的法律情感及對於正義的期待。
拿彰化地院對富味鄉一審判決,和「大統油案」相較。前者陳文南兄弟各判一年四月,均宣告緩刑。後者二審經智財法院判高振利十二年徒刑及罰鍰三千八百萬元。兩者在量刑上天差地別,對「不法所得」倒採一致立場:留供賠償解決,不予宣告沒入。大統油因而逃掉約十多億的「沒入」,富味鄉也有數億之多。刑法第卅八條對犯罪所得沒入規定,形同具文,法官另外造法乎?
刑法關於「緩刑」,是規定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由於富味鄉陳氏兄弟輕判各一年四月,更獲緩刑機會,那大統油的高振利豈非法律不公平的「犧牲者」。更不用談曾任立委的余玲雅和李文忠,以微罪卻各判一年和七月,沒有緩刑,以致身陷黑牢。是富味鄉陳氏兄弟比較有錢又親藍營,較具緩刑資格,還是余玲雅和李文忠是「綠營」,微罪甚至無罪卻非關不可?台灣的司法常常進一步退兩步,哀哉!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郭烈成坦承收購動物屍油混充食用油 賣給強冠

2014-10-01  18:4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食藥署針對郭烈成地下工廠油品所作的檢驗報告出爐後,屏檢今天借提在押的郭烈成進行訊問,檢方將驗出的成份拿給郭看後,郭坦承收購動物屍油餿水油、皮革油及回收油加以混充後再賣給強冠公司,令人作噁,檢方並提訊強冠董座葉文祥,但葉仍矢口否認知情,將國內購油業務全推給該公司副總戴啟川,兩人訊後還押。

  • 涉嫌煉製餿水油的工廠負責人郭烈成,坦承收購動物屍油、餿水油、皮革油及回收油加以混充後再賣給強冠公司。(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涉嫌煉製餿水油的工廠負責人郭烈成,坦承收購動物屍油、餿水油、皮革油及回收油加以混充後再賣給強冠公司。(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   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將國內購油業務全推給該公司副總戴啟川。(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將國內購油業務全推給該公司副總戴啟川。(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檢方表示,郭烈成賣給強冠的油品中驗出雞、魚動物等成份,總極性化合物超過40%,這顯示油品中混入劣化嚴重的回鍋油,正常未裂解過的油品應驗不出總極性化合物,數值這麼高,連食品專家都很驚訝,對人體傷害甚大,郭烈成看到檢驗報告後,也比較願意說出實話,竟連動物屍油也拿來混充食用油,檢方將進一步追溯來源。

檢方表示,在檢驗強冠公司油品過程出現盲點,根據國內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只對銅、汞、砷、鉛及芥酸訂出最大容許量,但對於檢方額外驗出的鉻、錫及容易致癌的苯駢芘等成份,卻沒有可規範的數值,檢方須借助國外的作法或引用歐盟食管數據,未來與被告在法庭攻防時,能否說服法官形成論罪心證,存有變數,這些在食安檢驗機制上出現的問題,值得衛生單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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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錢一分貨 義美將推出業務用豬油

義美總經理高志明發文表示將推出豬油。翻攝自義美食品臉書

2014-09-15
◎ 文玉民
最近的台灣人為什麼總喜歡下跪?下跪了又能怎樣呢?
倒閉工廠的工人向資方下跪討薪,他們討到了嗎?受害的廠商在衛福部前面大聲喊冤,他們的冤屈昭雪了嗎?在強權社會下,國民普遍具有弱者心理,弱者總希望用他們僅剩不多的「尊嚴」,換取自己應有的生存權,可是能如願嗎?
那犯錯的食品廠大老闆又在跪什麼?
他們無非要傳達「謝罪、懺悔與乞求諒解」,善良的大眾,看見平時高不可攀的大老闆,千百年來潛藏在基因內的奴性又發作,「都下跪了,還喝了油,真有誠意,就原諒他吧!」台灣人太阿Q了,老闆太好混了。
請看美國人怎麼治這些犯錯的大老闆。
用來治療關節炎疼痛的藥物偉克適,被指會引發心臟病和中風,已經有兩萬六千多人向默克公司提出法律控訴,控告該公司未善盡告知服藥可能發生風險的義務;該公司同意支付四十八.五億美元與訴訟人和解,這可能是金額最大的民事訴訟賠償金額。
阿基師隨便一跪,我們從不缺這樣廉價的跪;尤有甚者,他還教育大眾要向前看,得了便宜還賣乖,網民竟大聲稱頌,台灣的是非標準,真是有問題。
阿基師要怎麼做?
公布擔任所有曾代言產品的代言費用,加倍捐贈給慈善機構,以為懲罰。同時告訴大家,因個人信用已掃地,從此不再擔任任何產品的代言,以示真誠的懺悔。這就是阿基師可以做得更漂亮的地方:成為代言出錯者的模範!
(作者任職醫療業,台北市民)

台灣最可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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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1
如果不是這麼一場餿水油風暴,我們也許還看不清台灣有多亂?台灣官員有多混!
例如,我們不知道愛把良心掛嘴上的大財團,卻用黑心黑油換來的黑金來禮佛,莫非,供奉只為換來不可告人的贖罪券?
我們更不知道一個被國家元首讚譽為反應快速的執政團隊,可以悠閒過完中秋,事發六天才開第一次專案會議?國安單位沒有人上呈哀鴻遍野、民怨沖天的輿情彙報嗎?沒有人告訴常識不足的總統要多看電視,看看太陽堂、犁記和李鵠餅店裡憤怒的退貨人潮嗎?
中央要人民信任GMP微笑標章,是誰讓這些餅店和民眾全都笑不出來呢?
地方查緝不力,若涉官商勾結,不但該辦,而且還要重辦!但是食安政策被奸商鑽得千瘡百孔,威信蕩然時,有哪位政務官認錯負責?
食安大龍頭邱文達部長,可曾苦民所苦、急民所急,走進地下工廠,了解那些餿油是在多髒亂的環境下生成?奸商又用什麼瞞天過海手段鑽進人民的腸胃?
關在冷氣房裡做決策的衛福部官員,除了下架和公布貨品商號,拿得出什麼亡羊補牢的治本妙計?還是一如江宜樺院長所相信的,只要架上空空,民怨就淡淡了?
當然,我們更沒料到台灣有這麼多連「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的道理都不懂的學者,除了拿餿油成分比例來唬人,還猛喝餿水油做表演,更嫌出席費只有兩千元,太少了…天啊!
魔鏡啊魔鏡,請告訴我,誰是台灣最可憐之人?誰又是最可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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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0日14:38
作者:Killerjacky

「黑心餿水油」事件丟臉丟到國際,對國內民眾也造成莫大恐慌,其實最大的傷害是撕裂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一直以來,我們倚靠著食品安全檢測與標章作為選擇的判斷,我們也花大錢去買門口掛著安心食材、用油的商家,事件一爆發,發現大家都被欺騙幾十年以上,叫我們如何不生氣?但你生氣,應該是對黑心油商,應該是對無能官員,怎麼能拿無辜店員開刀?為何逼人吃餅,出言傷人?

有人一直在講:「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我相信這塊土地上絕大多數的人是善良的、可愛的,但就是有很多害群之馬,「黑心餿水油」事件就有人利用退貨對店家進行敲詐,更可惡的是「得理不饒人」,用盡辦法羞辱店家、傷害店員。誠然事件中有錯,但他們也為自己的失誤道歉,為這場事件盡力補救,有些人還見縫插針,十分卑劣。店員們夾在老闆與顧客間,他們為了生活,只能默默忍受。

「顧客至上」固然沒錯,身為服務業以「服務」為使命本就應該,但這句話不是被拿來無限上綱,你為什麼不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其實,同樣的事情不斷上演,本人不只一次看到顧客對店員劈頭大罵,仔細聽聽內容,根本只是芝麻小事。我同意你可以氣憤、不爽,也可以表達自己訴求,但你不要發那種天大地大我最大的自私病。可笑的是,每次看到警察來,就突然變了一個人,真正看到錄影畫面,才在反省、道歉,你有種就衝著真正的罪魁禍首去討公道,這樣欺壓無辜,真是豬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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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油風暴掃到不少知名餅店,台北犁記昨起停業3天處理退貨,有消費者在現場狂罵摔餅,還有犁記員工因此含淚吞餅。對此,導演楊雅喆在臉書痛批政府不願面對餿水油事件,只會讓人民互鬥,讓店家直接面對民眾的怒吼,這根本就是毀台。

楊雅喆在臉書寫到:「反正你們都不喜歡我,所以我就躲著不說話,繼續在辦公室裡面打手機遊戲。讓下面的基層公務員去替死吧,讓老百姓對店家砸餅怒吼吧!」言論暗指政府在餿油風暴中不願出來面對,只讓基層員工及受害商家對面群眾怒吼,他還提到「什麼是毀台?這就是毀台。讓人民互鬥吧。誰叫你們都不喜歡我。」暗諷政府不受人民愛戴。

無獨有偶,雞排妹(鄭家純)也在臉書上力挺犁記,她寫到:「這些商店確實無辜,在被新聞媒體追殺、被想發泄情緒的民眾當出氣筒。」雞排妹提到「善良是一種選擇,可能你某個朋友的家人只是門市員工,他們怎麼辦?」也表示11日將到犁記買餅。

楊雅喆與雞排妹的言論引發討論,有網友表示現在應該要為「食安」上街頭了,不少網友更要雞排妹幫買犁記,但也有網友表示店員是無辜的,但老闆應該要出來面對才是。(胡治言/綜合報導)

2014-09-10
海關這一道門,可有鎖?
如果有的話,那麼臭的地溝油怎麼進得來?
如果有衛福部的文書允許,通關不驗,抵達工廠卸貨時難道也不查?萬一有夾帶其他非法之物品呢?
向香港購買餿水油是如何可被同意?又是如何可以放行?更何況這些油若是從中國經由香港進來,裡面的內容物孳生怎樣的細菌?有否在國家內散播開來?
種種的質疑是越問越心驚,回過頭來細細地看我們的政府到底所司何事?
從上次味全爆出食安事件之後,以為,已經妥善了。
原來卻是掩蓋起來,鋸箭式的只處置冒出來的部分,隱藏的、看不見的,就當作沒事一樣,以後呢?那是別人主政的別人家的事兒。
因此,就有農委會只管自己業務,關乎衛福部的就放任不處理。各自為政的結果,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不是查不到,是一人一把號,沒了團隊合作,人民會安全?
漏洞不出在法條上,是出在執行的官方,應作為不作為,開了危害之門!(黃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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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產黑心油已13年 離職員工爆料:長期自香港進口劣質油

2014-09-09

臭氣沖天 「跟餿水一樣」

〔記者邱燕玲、謝文華、黃佳琳、李立法、洪臣宏/綜合報導〕一位強冠前員工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強冠從民國九十年就已自香港進口劣質油,混合郭烈成的油後再出售,保守估計強冠製作黑心油的時間至少十三年;他並形容,自香港進口的劣質油其油槽打開後臭氣沖天,「跟餿水沒兩樣!」

  • 一位強冠前員工爆料指出,強冠從民國九十年就已自香港進口劣質油,混合郭烈成的油後再出售,保守估計強冠製作黑心油的時間已經十三年。(資料照)

    一位強冠前員工爆料指出,強冠從民國九十年就已自香港進口劣質油,混合郭烈成的油後再出售,保守估計強冠製作黑心油的時間已經十三年。(資料照)

經脫臭等過程 變雪白無味

這位前員工表示,台灣不能直接從中國進口油品,因此強冠買的油是經由香港轉口到台灣,其油槽打開後噴出的氣無人敢靠近,本勞沒人願處理,因此都由外勞處理。

強冠前員工說,這批油經過脫臭、脫酸、脫色後,變成「雪白無味」,此時再混入郭烈成的黑心油,完成後再對外出售;且用郭烈成的油時,「只有過濾掉雜質而已,沒有其他處理程序」。

出貨買方 另備合格油受檢

前員工並爆料指出,強冠透過其股東「奕昇」與「益成」通運公司,以散裝油罐車出貨賣給下游廠商,這些通運公司事前會準備一個裝了合格油品的塑膠瓶,然後懸吊入油罐車內,當買家要驗油時,油罐車司機就會「假裝從油罐車內撈出油」供檢查,實際上根本是拉出事先準備好的安全油瓶。

他痛批此做法「根本是詐欺!」強冠與通運公司「兄弟聯手,壞事幹盡」,許多大廠至今可能都還被蒙在鼓裡,他呼籲未來廠商要驗油時,「一定要陪同登上油罐車親自檢查!」

港劣質油 「不是人吃的」

強冠前員工感嘆,最早強冠是向美國購買豬油,「油槽打開時真的很香」,後來因成本過高,改向香港等進口,但「那不是人吃的!」「如果倒一杯放你面前,給你十萬元要你喝,保證所有人『走像飛』!」

前員工強調,從香港進口的油才是強冠的主力,郭烈成的油只是小case。以製作香豬油來看,是用三分之二的香港劣質油,混入三分之一的郭烈成油。

食藥署證實 強冠有進口

食藥署昨日證實強冠油品確有來自香港,根據強冠報關資料,今年進口豬油部份,確實有自香港進口兩批、共八十七噸,另也有自日本進口廿三批、共六七二噸。

前天揭露此消息並懷疑背後恐是「來自中國的廉價劣質油」的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表示,「不知道有多少廉價的中國劣質油進入台灣人的肚子裡」,他呼籲食藥署及相關單位要追查清楚。

據中央社報導,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醫生何玉賢昨指出,該中心正跟進這起事件,並懷疑一家香港公司曾出口豬油到台灣。至於強冠員工仍是不接電話,無法獲知回應。

昨日食藥署又公布最新調查結果,受劣質油波及的商品有二百零八項,影響的商家總數增為一千二百四十八家,詳情可上衛福部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816441197362.pdf

 

2014-09-08
◎ 吳珮瑛
將棉籽油及銅葉綠素加入食用油引起的食安問題不到一年,變本加厲現在又來一個餿水油、地溝油恐慌;三不五時台灣的食品加工似乎都在挑戰政府相關單位處理危機的能力。不幸的是,問題益發嚴重,政府處理的能力卻越加笨拙。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日前請來一群涵蓋不同專業的學者,共同背書沒有證據顯示食用餿水油、地溝油有害健康,真不知有誰聽得下這種謬論?沒有證據是因為不會有人將這種油摻入食品中,所以才沒有任何專家曾做過相關的研究,沒有證據更不表示沒有危害。回想近一年前將棉籽油及銅葉綠素加入食用油中,食藥署的論調也是差不多,只是這次好像請出公正的「第三者」來背書罷了。當時食藥署再三強調他們檢測食用油品中「該有」的成分是否符合標準?問題是,難道他們不知總是有投機的生意人,為多謀得一點利潤,將「不該有」的成分加在食用品項中,好像這樣害得無辜、天真的食藥署總是不知道需要檢驗有什麼不該有的成分。
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抽菸一定得肺癌,只是「機率」比不抽菸者高。然為什麼我們須要在菸盒加上警語及恐怖的圖片,同時對香菸加課可能害自己及害別人不健康的健康捐,更將抽菸空間極盡地壓縮?我們所有的這些作為,都是為因果未必清楚連結、但可能有潛在關係存在的預防性措施(preventive action),同時賦予抽菸者特定的責任(liability)。既然我們接受抽菸不一定得肺癌及其他疾病,只是機率比較高,都須要有這些諸多作為;請問有何道理我們應該認命地吃用頭髮想都知道不是人該食用的餿水、地溝油?
建議食品科學界從今開始不要寫不食人間煙火的論文,請食藥署全力委託學者專家證明棉籽油、銅葉綠素、餿水油、狗屎等等,聰明的生意人為了降低成本而摻入食品原料供人食用、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如果需要人體試驗,就由近日為食藥署背書的學者專家示範,以昭公信!
(作者為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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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蘇正德說「一天一滴餿水油無害」,引起外界批評,他今凌晨在臉書發表兩千多字聲明,表示自己「從來都不是任何政府單位或任何一家業者的御用學者」。

蘇正德表示,基於科學角度判斷之前出現的問題食品所含可能危害成分含量甚微,或可能的危害作用尚無科學數據,所以才數度撰文幫忙緩頰,目的是希望能降低先前不知情已吃下有問題食品消費者的恐慌。但被批評是御用學者、護航業者,他說,「我是本著學術良心在講話,從來都不是任何政府單位(基本上我的政治立場還是深綠的)或任何一家業者的御用學者。」他說他從沒講過餿水油可以吃,「說毒性低只為了降低不知情吃下餿水油產品人的恐慌!」

他在文中還原9月6日食藥署記者會發言的內容,表示目的在告知消費大眾,即使不知情下已經吃到了餿水油產品,不須過於恐慌,希望餿水油食安事件能夠因此平息下來。「我只是單純用科學計算數據告知,不用太擔心已吃下去的餿水油或其產品。」他不解為何經媒體報導,變成說「我鼓勵你去吃餿水油,因為每天只一滴不毒所以不用怕。」

他並呼籲衛福部食藥署應盡速平息餿水油食安事件,重建食品衛生安全管控系統,恢復全國國民的食安信心。

許多網友在《蘋果》即時新聞底下留言:「食安和藍綠有關嗎?請不要用政治頃向來考慮社會價值。」、「媒體影音還原吧,如果沒有這回事,社會大眾會還給你一個清白」、「先前誤導民眾 , 應該先向全國人民道歉再解釋吧!」、「廢話一篇」、「來吧!請教授一天一口餿水油!你吃個十年我就信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蘇正德聲明全文:
公開聲明書
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 蘇正德103年9月10日
103年9月8日中秋節,平生第一遭受邀上談話節目,還連續上了三個,回來看了錄播節目後,深思了一夜,決定發出這份聲明書。
食安主要涉及違法問題,很少達到健康危害層面
食安事件不外涉及違反法律(摻偽假冒、不實標示、詐欺取財等)及健康危害兩個層面。基於科學角度判斷之前出現的問題食品所含可能危害成分含量甚微,或可能的危害作用尚無科學數據,所以才數度撰文幫忙緩頰,主要目的希望能降低先前不知情已吃下有問題食品消費者的恐慌,早日平息食安事件,以恢復食品產業寧靜及向前發展。結果被批評我是御用學者,整天在護航食藥署,護航業者,謹此聲明我是本著學術良心在講話,從來都不是任何政府單位(基本上我的政治立場還是深綠的)或任何一家業者的御用學者。
我從沒講過餿水油可以吃!說毒性低只為了降低不知情吃下餿水油產品人的恐慌!
還原9月6日食藥署記者會的內容,官員報告已查扣多少桶餿水油及多少相關產品,黑心製造廠商已送請檢調單位查辦,問題產品一定要下架、回收、銷毀等等,輪到我發言時,我先肯定食藥署迅速的處理措施,接著說『餿水油絕對不可供人食用』,萬一您不小心已吃下肚子時,假設由餿水回收提煉油的總量247000公斤全數都已被吃下去計算,除以台灣一半人口,約等於20克,再除以混油製造期間約200天(3/1 - 8/29),等於每天每人最多吃下100mg,加上豬油大多用來油炸、煎、製成泡麵調味包等,約僅剩1/3估計了不起33毫克會吃下肚子,跟我們每天得吃55克油脂相除,約佔1/6000,而當這些油中或許會含有有害成分像重金屬、黃麴毒素,單位為ppm(百萬分之一),苯比為ppb(十億分之一),所以即使已吃下去的話,因有害成分經過六千倍的稀釋幾乎僅微乎其微,不致造成危害;說上面這一段話主要目的在告知消費大眾,即使不知情下已經吃到了餿水油產品,也不須過於恐慌,希望餿水油食安事件能夠因此很快就平息下來。我只是單純用科學計算數據告知,不用太擔心已吃下去的餿水油或其產品,怎麼經媒體報導變成說我鼓勵你去吃餿水油,因為每天只一滴不毒所以不用怕呢?
媒體寵兒講危害,煩請告知確實食用毒害劑量
另外每次只要一出現食安問題時,媒體一定會去找那一、二位熟面孔的名嘴訪問,標準答案千篇一律,吃多了會傷肝傷腎、致癌、特殊體質的人危害性更大,可是他們從來不會告訴你一天要吃多少?(10克、100克、1公斤、10公斤、100公斤、1000公斤、1萬公斤、10萬公斤?)及吃多久?會造成所謂的傷害,所以我才會破口衝出,說出〝閉嘴〞太過衝動的話。其實只要是吃下肚子的食品多少總帶點毒性的,簡單比喻連日常生活中的水或鹽巴也都帶有毒性,喝多吃多也會脹死人或鹹死人的,只是您會一次喝上5公升或10公升的水或一次吃進半包鹽巴嗎?須數千倍或數萬倍量吃下去才會危害健康的話,萬一不小心吃到一點點的話,有必要那麼擔心嗎?所以懇求那一、二位媒體寵兒的名嘴們,請本著良心,當您說這個食品有毒時請確切地告知,要吃多少?吃多久?才會造成傷害,希望不要一味驚嚇消費大眾,造成社會的恐慌。
空手孤身赴談話節目,慘遭圍剿、設計及人身攻擊
前日上的最後一場談話節目,一開始就發現不對勁,首先一位名嘴將我多年前受聘某基金會執行政府計畫及執行上市公司建教合作案領了一些小錢,說領的只要是政府的錢就不對!當我要答辯時往往講不到十秒鐘,就被主持人打斷繼續被追打,說我是名古屋大學的博士怎可不用考慮社會觀感和社會責任,接著其他名嘴一棒接一棒連續追打,根本不容我有答辯的時間、機會,然後端出一湯匙問題豬油,兩湯匙豬肉鬆,問我吃不吃,製造個陷阱給我跳,反正不管我吃或不吃,一定都會被罵,最後選擇吃了,原因是我已告訴消費者說你如已吃進問題油產品,因其有害含量甚少,不用恐慌,不吃不等於自打嘴巴?然後被罵我不該吃的。節目一個半小時整整被霸凌及人身攻擊了一個小時,中途休息的時候其中一位名嘴還假惺惺地說,這只是純為節目製造效果,叫我不用在意,平常也可做個朋友?總之我感覺一路被玩、被設計、被霸凌、被人身攻擊了。我在想,我只是個微不足道的私立大學小咖教授,不曉得招惹了什麼人?難道只因出來替食品產業發聲講點話,就需受到如此這般全面圍剿的待遇嗎?
8年當政府59案評委實領拾壹萬八千元
昨日晚間電視台新聞報導標題我自政府機關年領陸百萬元,內容卻是我8年當了59個審查案的評審委員,每案以十萬元計,年領六百萬。政府機關如衛生署、農糧署、工業局的科技計畫案審查,基本上會找較資深的教授幫忙審查,每一案審查費死豬價2000元,實領壹拾壹萬捌仟元;每個計畫案須到招標場所審查,常需南北奔跑,審查時間多則一天,少則半天,自認領的心安理得。至於伍佰捌拾多萬元的差額煩請報導記者補給我或公開澄清,否則不排除公然誹謗之提告。
嚴刑重罰黑心廠商,全面掃除餿水油,政府食安管控須切實
最後誠摯呼籲衛福部,食藥署應盡速平息餿水油食安事件,重建食品衛生安全管控系統,恢復全國國民的食安信心。
1. 訂出D-day讓所有餿水油及相關產品徹底自市場消失,早日平息食安恐慌。
2. 協助中小游受害廠商啟動求償機制。
3. 配合檢調迅速嚴刑重罰起訴強冠及其他黑心廠商。
4. 提前全面實施食品產銷履歷追溯、追蹤系統,貫徹源頭管理,增加不定期工廠稽查頻率。
5. 督促各家廠商確實做好自主管理措施。
6. 活用吹哨子條款,提高內部檢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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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5日14:52
中國、台灣接連出現「餿水油」(地溝油)危害,但為什麼也常用油炸物的美國,卻不會有這樣的狀況?有人分析,這是美國政府在廢油的處置上,管理得當,保障了民眾用油安全,值得台灣政府借鏡!

據《良醫健康網》一篇文章「政府快學!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沒有『地溝油』」中報導,由於美國嚴格管制,商業機構產生的汙油,必須交由專業單位處理,至於費用「誰產生誰負責」,也就是生產者必須付費給專責處理單位清運,不允許隨便排放。

此外由於此類的廢油,在美國能轉化成生物燃料,且效益不差,如果再和將油重新處理製成「黑心油」相比,轉化成生物燃料還更有賺頭,因此業者更有意願將廢油做為燃料處理。此外因做燃料的經濟效益佳,許多加工企業反倒願意免費幫忙生產者處理廢油,只需要生產者幫忙將廢油倒進收集者所提供的容器裡,如此一來,創造雙贏!(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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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0:39
◎陳清泉
這個政府最叫人民氣結的是,凡事必須自求多福。食安再亮紅燈,黑心餿水油全台流竄,在大統混油違法賺取暴利事件後,黑心油再添一椿。屏東全統公司生產連豬都不能吃的香豬油,其對人體傷害的惡劣行徑更甚於大統長基公司。有了胖達人和大統的前例,事件發生後,又是制式的道歉、下架、偵辦,最後輕罰了結,已成為爆發食品安全問題後的SOP,消費者健康和權益受損,卻只能自求多福。
大統長基販賣假油大賺黑心財,獲利超過18億,偵辦期間裁定1200萬交保,最後判決高振利12年有期徒刑、罰金3800萬元定讞。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過去由於法院的判決與社會的期待有落差,造成普羅大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大統案輕判的案例也是如此。這一次,從全統案的偵審,法院對以雙B代步,涉嫌煉製餿水油的嫌犯,裁定5萬元交保看來,可以預期判決結果,大概很難跳脫雷聲大雨點小的窠臼。
對照業者的SOP,「依法行政」就像孫悟空的緊箍咒,制約政府處理手段,相關部門的回應也很符合標準作業程序。行政院長下令徹查、衛福部要求廠商通報、下架、地方衛生單位全面清查,之後呢?台灣還有多少食安未爆彈?國內經過多次食安事件後,政府已建立分級品管、自主通報系統,也已完成食品業者線上登錄平台,強制業者主動登錄,但還是無法阻絕食安問題的發生。問題在於執行力不足,讓公權力成了軟腳蝦。
「民以食為天」,食用油是民生必需品,牽涉層面甚廣,上自加工食品,下至小吃店不可或缺。原本不應該流入食物鏈的餿水油,卻因不肖商人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將餿水油再利用,低價賣給夜市攤商、小吃店。外食族長期食用後,會產生有毒的環狀單體、極性聚會物,破壞肝臟、消化系統的功能,眾所周知。政府本應嚴格管控這類劣質油品進入市場,卻因一再的軟弱和消極的不作為,放任黑心油污染食品市場,豈不坐實坊間對政府也是「黑心政府」的說法。
公部門經常在發生食安事件後,對廠商進行道德勸說,呼籲配合政府的政策,但是,在暴利誘惑下,政府的苦口婆心只對殷實商家有效,黑心商人眼中只見其利,根本無視劣質貨品對人體的傷害,繼續製造、販售。政府有讓人民免於食安恐懼的絕對責任,除了應徹底管控上游食用油的產製過程,全面稽查下游低劣油品流向外,與此同時,法院輕判等於變相鼓勵不肖業者的違法行為,應對違法廠商沒入不法利得並課以懲罰性賠償金額,才能杜絕類似的食安事件再度發生。民眾對食安問題的焦慮,政府看到了嗎?政府若是持續的不作為,升斗小民面對彷彿人間蒸發的政府,也只能無奈地仰天長嘆,「唉!這個政府。」(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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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教授阿隆.柯登肯(中)與廖峻德(左)的團隊,研發出一套餿水油轉化成生質柴油的新技術。(洪榮志攝)
餿水油流入市面導致人心惶惶,以色列籍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教授阿隆.柯登肯與廖峻德的團隊,經過多年研究,已發展出餿水油轉化成生質柴油的新技術,希望能一舉解決綠色能源與食安問題。

柯登肯與同系教授廖峻德團隊合作研發的食用油轉化生質柴油技術,先靜置廢食用油讓雜質沈澱後,加入3至4%甲醇做為催化劑,攪拌後倒入桶內再抽入處理槽,待微波些許時間後,讓廢食用油與固態氧化鍶觸媒產生反應,即能轉化成生質柴油以及甘油。其中的關鍵技術在於使用固態氧化鍶作為觸媒,已向美國、台灣申請專利中。

廖峻德指出,傳統廢食用油轉化為生質柴油採用的是酸鹼中和法,此舉將產生大量的酸與廢水製造汙染,同時利用鍋爐加熱也極為耗費能源。成大團隊研發微波加熱利用氧化鍶為觸媒的方法,只會產生生質柴油以及甘油,比例約6:4。

這套技術也極省能源,使用的是300瓦功率的微波,1次倒入5公升的廢食用油,1小時後可生產3公升生質柴油及2公升甘油,耗電只有0.3度,約1.2元。至於氧化鍶觸媒為固態性質,可以一再使用,完全沒有二次汙染問題。

廖峻德還說,該技術已在台南市安南區設立示範站,除了推廣外,也能提供實際服務。目前機器初步設定為1小時生產3公升生質柴油,但只要調整微波的功率,產量即可提升,團隊的目標為1小時生產6公升生質柴油,一天最大處理100公升廢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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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1:33
〔本報訊〕餿水油的風暴越演越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葉明功找學者專家背書稱餿水油「1天1滴無害」,讓外界紛紛傻眼,今天上午台南市議員王定宇針對台灣食安問題在臉書PO文痛批「這樣的政府...真的是繳稅養雜碎啊!」
王定宇在臉書上發文痛批衛福部。(圖擷取自王定宇臉書)
王定宇在臉書上發文痛批衛福部。(圖擷取自王定宇臉書)
這幾天全台幾乎壟罩在餿水油的風暴中,全台各地食品皆淪陷,還殃及港澳的廠商,王定宇今早在臉書開罵,他說:「衛福部事前查不出來,爆發後先震怒,再對黑心財團輕輕放下」,透露出衛福部在事前沒有做到食安把關,事後才喊捉賊,最後在放過那些黑心財團。
接著他痛批,葉明功找學者告訴大家餿水油對身體無害,讓受害消費者求償無門,馬總統還提名「他」當監察委員,「這樣的政府...真的是繳
稅養雜碎!」
葉明功前天說吃餿水油不一定會危害健康,還找來學者專家替他背書,台北榮總臨床毒物暨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拿出最近的香港餿水油研究,指出強冠的餿水油不至於危害人體,也可能不會驗出高濃度毒物。
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蘇正德說,用強冠流入市面的餿水油來算,如果全台有一半的人吃餿水油,每天每人最多只吃到一滴,對人的健康影響不大,專家學者的話,引起外界痛批,就連毒物科醫師、營養師都跳出來打臉。
不少知名人士聽聞後都感到不可思議,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就用「吃大便」比喻痛批專家學者,大罵「繳稅金養這些人不知道是用來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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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2:11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針對強冠公司屢查5次都合格一事,衛生單位的稽查制度遭到外界質疑,衛福部食藥署主任馮潤蘭表示,以往主要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進行稽查,但大統黑心油事件發生後,將產品是否如實標示、食品添加物列入查核重點,而回收油使用,稽查人員前往時,均未發現異處。
強冠公司被查5次都合格,衛生單位的稽查制度遭到質疑。圖為位在高雄大寮區的強冠公司工廠內,堆放大批「全統香豬油」退貨。(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強冠公司被查5次都合格,衛生單位的稽查制度遭到質疑。圖為位在高雄大寮區的強冠公司工廠內,堆放大批「全統香豬油」退貨。(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馮潤蘭指出,法定的衛生標準是最低準則,不是符合檢驗的商品就代表不是問題商品,舉例來說,大便放入壓力鍋滅菌後,怎麼樣都會驗不出微生物,但不代表就可以食用,同理可證,現在民眾對於GMP食品的疑慮也是一樣,通過多次檢驗的商品,符合標準未必代表百分之百沒問題,因為有一種東西驗不出來,就是「良心道德」。
另外,針對外界批評找學者背書餿水油危害微量一事,食藥署組長潘志寬解釋,要表達的是餿水油對於健康有潛在性的威脅,但國人攝取量與時間有限,需要更多科學評估危害程度,強調尊重學者立場,但不是要宣導說吃了沒有關係,這種東西仍然違法,內容物檢驗結果將於明天出爐。
潘志寬也強調,將聯合各縣市衛生局,預計在30個月內完成全台具食品工廠登記業者查核、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並會將油品業者列為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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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餿水油危害有限 李茂生比喻「吃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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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09:59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國內黑心餿水油風暴持續擴大,衛福部食藥署邀食品專家背書,強調經過評估,國人食用餿水油十分微量,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太大傷害,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今日上午在臉書痛批:「明知道吃了大便對身體不會有太大的傷害,但是仍舊不會去吃大便。」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痛批餿水油事件。(擷自李茂生臉書)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痛批餿水油事件。(擷自李茂生臉書)
李茂生在臉書批評,「那些說地溝油對人體產生傷害的機率很低,大家不要驚慌的學者與官僚,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些什麼」。(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李茂生在臉書批評,「那些說地溝油對人體產生傷害的機率很低,大家不要驚慌的學者與官僚,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些什麼」。(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李茂生表示,「那些說地溝油對人體產生傷害的機率很低,大家不要驚慌的學者與官僚,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些什麼」,並以排泄物比喻,強調「明知道吃了大便對身體不會有太大的傷害,但是仍舊不會去吃大便」的一般老百姓真的很可憐,怒批「繳稅金養這些人不知道是用來幹嘛!」
同時李茂生指出,自己不相信生產豬油的諸多良心工廠沒有進行市調,並察覺所販售的豬油比別人貴,稱「雖然繼續苦撐是件令人佩服的事情,但是多年來都不去揭發地溝油的事情,仍不免未盡社會責任之譏」。
他也說,「食品衛生安全與商品瑕疵擔保的法規,都只是訂來自己爽的」,強調重點不在於事後防弊的查核機制,而是自律性的自我檢測,任何制度都有自律與他律的成分,自律的成分低的話,制度都只會是個表面的東西,無法圓滑運作。
李茂生臉書全文:
首先先將豬油分成純豬油與地溝油,這兩者的售價不一樣。然後假設有一種必須使用豬油的商品,而其市售價格是一樣的。
我就不相信,使用純豬油生產下端商品的良心廠商沒有針對豬油的售價比價過。比價了以後還是決定使用單價較高的原料一事,當然就是知道單價較低的豬油是不能用的。但是他們仍舊沉默了十餘年,不予以揭發。
至於使用較便宜的地溝油製造商品,然後用和前者同樣的市售價格販賣的不良廠商,在獲取暴利的同時,當然會知道這麼便宜的原料是有問題的。
我同時也不相信生產豬油的諸多良心工廠,沒有進行市調,並察覺自己所販售的豬油比別人貴。雖然繼續苦撐是件令人佩服的事情,但是多年來都不去揭發地溝油的事情,仍不免未盡社會責任之譏。
最後,那些說地溝油對人體產生傷害的機率很低,大家不要驚慌的學者與官僚,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些什麼。我只能說,明知道吃了大便對身體不會有太大的傷害,但是仍舊不會去吃大便的一般老百姓真的很可憐,繳稅金養這些人不知道是用來幹嘛的。
台灣是個大家都在打混的社會,食品衛生安全與商品瑕疵擔保的法規,都只是訂來自己爽的。在這樣的社會中,有一種民族英雄會出現,那就是閒著沒事幹,隨手拿了身體周邊的商品,化驗一下,簡單地就會發現不良或嫌惡商品存在的人。他們是英雄,不過太輕鬆就可以當英雄的時候,英雄會變得非常廉價。換句話說,美國隊長與台灣隊長其所創造出來的價值是不一樣的。在人人都可以當隊長的台灣,隊長就會像清晨的朝露一般,每天都會出現,但是太陽一出來就會消失。
好,我承認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篇文章沒有任何價值,因為沒有說出應該建置的查核機制。不過,我還是認為我有說出來。重點不在於事後防弊的查核機制,而在於自律性的自我檢測。任何制度都有自律與他律的成分,自律的成分低的話,制度都只會是個表面的東西,是無法圓滑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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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8
〔記者林惠琴、黃以敬、黃邦平/台北報導〕衛福部抽驗黑心餿水油結果預計今日出爐,但衛福部食藥署前日已邀食品專家背書,強調經過人口總數去平均估算,國人食用餿水油十分微量、不到半茶匙,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太大傷害;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昨在臉書PO文痛批:「明知道吃了大便對身體不會有太大的傷害,但是仍舊不會去吃大便。」長庚醫師顏宗海也砲轟,豬都不吃的餿水油,人根本一滴都不應該吃,不然官員喝三十毫克餿水油看看?
食藥署前日邀東海大學食科系教授蘇正德等專家背書,強調經過人口總數去平均估算,國人食用餿水油十分微量、不到半茶匙,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太大傷害。(資料照)
食藥署前日邀東海大學食科系教授蘇正德等專家背書,強調經過人口總數去平均估算,國人食用餿水油十分微量、不到半茶匙,不至於對人體產生太大傷害。(資料照)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痛批餿水油事件。(擷自李茂生臉書)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痛批餿水油事件。(擷自李茂生臉書)
醫師顏宗海︰豬都不吃了 人一滴都吃不得
美和科大副校長陳景川認為,不肖業者若刻意對非法回收油去做精製、中和脂肪酸,確實可能降低其酸價而蒙混過關,但這不代表業者就不違法,民眾天天吃的油品不是只要求不立即傷身的「安全」門檻,而是要求天天都能吃得「安心」,不能有任何不合法原料。
對於食藥署長葉明功指欠缺餿水油對人體危害的證據,曾發起白衫軍抗議的柳林瑋醫師則在臉書PO文痛批:「有哪個國家會去做餿水油混在食物裡面對人體危害的研究?你會去做大便混在食物裡面對人體危害的研究嗎?問題就是這種東西根本不該出現在食物裡啊!!!現在還在講這種屁話混淆視聽,有沒有這麼不要臉啊!你還是自己快去切腹,不然就下台吧!」
官方稱沒科學實證有害 「讓人無法接受」
台灣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也質疑,官方稱沒有科學證實餿水油對人體有害 ,「讓人無法接受」,這是因為沒有人會預設有人會做出餿水油給人吃,當然找不到相關科學研究資料。
李茂生PO文怒批:「那些說地溝油對人體產生傷害的機率很低,大家不要驚慌的學者與官僚,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些什麼,我只能說,明知道吃了大便對身體不會有太大的傷害,但是仍舊不會去吃大便的一般老百姓真的很可憐,繳稅金養這些人不知道是用來幹嘛的!」
李茂生並質疑,目前「食品衛生安全與商品瑕疵擔保的法規,都只是訂來自己爽的」,強調重點不在於事後防弊的查核機制,而是自律性的業者自我檢測。
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餿水油裡有重金屬、黃麴毒素、苯芘等,長期攝取除會傷肝腎、傷血管、傷皮膚,甚至還會致癌。
顏宗海說,器官傷害或致癌疑慮,都是五年、十年、二十年後才發病,到時消費者根本求償無門。他質疑,難道餿水油被稀釋到只有三分之一就不傷身?或是全民分攤、一人三十毫克就可以吃?食藥署及背書專家的邏輯和消極態度,不但沒有安撫民心,反而讓更多人失去信心。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表示,他聽到官方這樣說「超氣的」,就算沒證據證明黑心油立即對人體有害,但又有什麼證據證明無害?當年塑化劑的案子官員也是這樣講,還製成衛教手冊,導致後來消費者打不贏官司,現在又來這一招,他實在無法理解官員為何要講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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ついしん:
学界では、同じなことも言える。だからルーマーは民事裁判で一審と二審ともに敗訴したわけだ。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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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質豬油無害人體?專家不認同
2014年09月06日 04:10
林宜慧/台北報導

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葉明功表示,就目前了解,沒有確切科學證據證實會造成癌症或其他人體傷害,但不排除過程中有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苯比汙染,若以食安風險等級燈號來看,他個人認為是「綠燈」。不過,專家直指:「只靠證據就斷定有沒危害,是國民的悲哀!」(圖,姚志平攝)
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葉明功表示,就目前了解,沒有確切科學證據證實會造成癌症或其他人體傷害,但不排除過程中有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苯比汙染,若以食安風險等級燈號來看,他個人認為是「綠燈」。不過,專家直指:「只靠證據就斷定有沒危害,是國民的悲哀!」(圖,姚志平攝)
餿水油到底對身體有無傷害?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葉明功表示,就目前了解,沒有確切科學證據證實會造成癌症或其他人體傷害,但不排除過程中有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苯比汙染,若以食安風險等級燈號來看,他個人認為是「綠燈」。不過,專家直指:「只靠證據就斷定有沒危害,是國民的悲哀!」

食藥署去年依照健康風險分級管理,設置4等級食安燈號,「紅燈」是短期食用有礙健康;「黃燈」是長期食用有礙健康;「藍燈」是可使用但超標,或可用在其他產品但不能用在此類產品;「綠燈」則是標示不符或不明,無礙健康。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痛批,如果只靠檢驗證據就說餿水油沒有危害,國民永遠會吃奇怪的油。食用廢棄油回收後必須再處理、純化,一定是不安全的油,更可能含有檢驗項目中沒有的毒素,那麼檢驗如何證明沒有危害?

她說,我們的檢驗非常有限,更有很多未知毒素沒被發現,像是塑化劑事件爆發前,也沒人想到食品裡有塑化劑,況且餿水油所盛裝的容器都不是以食品處理,盛裝容器的汙染能驗出來嗎?

另有不具名專家指出,劣質油經過多道精煉步驟,應該已把雜質排除,若以現有檢驗項目來看,推測很有可能通過一系列檢驗。

全統香豬油以劣質豬油及豬油混合而成,葉明功特別正名,應該叫這次的問題油為「劣質豬油」,不是地溝油也不是餿水油,因為是收購市場上炸過的雞排油、動物油,經純化後再拿來用,以降低成本。

葉明功說,昨食藥署已召開第一次專家會議,討論可疑物質、一般人可允許的劑量,以及是否影響人體病變等風險評估分析;昨早也從強冠公司跟郭姓業者買的劣質油中取3瓶、另從摻混好準備販賣的劣質豬油中取1瓶,共4瓶回送到國家實驗室檢驗,預計檢驗報告下周一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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