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妻婚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423V8yy
訪妻婚是日本古代的一種婚姻形式,盛行於大和時代,一直延續至平安時代。這種婚姻是夫婦別居,男女各自與自己母親和同母兄弟姊妹同住,男方在晚上進入女方家中,短則翌日清晨離開,長則在女家逗留數年,然後回到自己的家,所生的子女隨母親生活。訪妻婚是結婚型態之一種,男女同居必須經由女性與族長同意,此制度帶有子女繼承與財產歸屬等意涵,意義與一夜風流之夜這大不相同。與中國雲南摩梭人的走婚相似,但訪妻婚是採一夫多妻制,且男方有在經濟上支持妻兒的責任,與採系列式一夫一妻、男方無須負責女方及子女生活費的走婚不同。[1]日本在大和時代,母系氏族組織和觀念仍未瓦解,訪妻婚就是這種社會狀態下的產物。日本社會人類學家高群逸枝在《日本婚姻史》一書中,認為訪妻婚是一種一夫多妻對偶婚,亦有人認為這是從群婚演變而來的[2]。
這種婚姻形式由大和時代到平安時代延續了一千多年,之後仍然在民間存在,直至明治維新後才完全絕跡。
夜這(日語:夜這い/よばい yobai)乃指半夜以性交為目的到他人睡覺之處的日本夜訪習俗,大部分是男性去找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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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
語源來自男性向女性求婚的「呼ばう」,而自古婚、嫁、結婚等字詞即使用「よばふ」或「よばひ」,這是「呼ぶ」(よぶ)的活用型。
由於古代日本實行訪妻婚,夫妻分開而居,丈夫會到妻子之住所探訪。成書於天平寶字3年(公元759年)的《萬葉集》卷十二收錄「他國爾 結婚爾行而 大刀之緒毛 未解者 左夜曾明家流(前往他國訪妻,大刀之細繩仍未解,自夜晚到黎明)」,由此可見一斑。現代一夫一妻制的觀念在當時仍十分薄弱,故重婚、夜這等行為相當常見[1]。尤其昔日日本農村裡常有「村中的少女與寡婦是年輕男人的物品」之觀念,因為尚未近代化前農村設有「若者組」,訂下關於夜這的規則,以便規範、承認村落中的婚姻。規則是未經人事的處女,村中的年長男性,或若者組的年長男性具有優先權[2]。此外,其他村莊的人若無視該村的規矩而進入該村夜這,被年輕人發現時可將之擊退,有時也可制裁之。
此項風俗盛行於房總半島以西靠近太平洋側之地區,包含伊豆半島、知多半島、渥美半島、瀨戶內海、九州等地。明治維新時日本舉國邁入現代化,此習俗逐漸呈現衰退的傾向,僅某些深山部落仍存在著。戰後進入經濟高度成長期前,各地農漁村亦仍殘留這項習俗[3]。江戶等大都市的發展型態則與鄉村不同,所以夜這的習俗並不盛行。明治9年(1876年)相川縣(今新潟縣佐渡市)設置一條法律,明文禁止夜這的習俗。發生於昭和13年(1938年)的津山事件造成31人死亡(含自殺的嫌疑犯)、3人輕重傷,《大阪每日新聞》以「至今仍殘存於深山村莊,根深蒂固的男女關係的陋習」的字句替這個震驚當時社會的事件做下注解,也隱含對此項習俗的批判。
民俗學學者赤松啟介認為,關於夜這的習俗在日本各地雖有不同的樣貌,但其成規仍需遵從,譬如女性有權拒絕前來夜這的對象。古代日本對於性觀念相當開放,甚至祭典或參籠(さんろう,神社、寺院定期舉辦的祈福消災活動)結束後眾人一同「雜魚寢」。可是對另一民俗學學者柳田國男而言,這簡直是「淫風陋習」[4]。評論家小谷野敦則對於美化夜這風俗加以批判,他認為夜這文化並非純潔的,而是具有強姦、半強姦的強制性行為,絕非所謂的「男女平等的免費性交」[5]。另一贊同此說法的學者岩田重則則舉柳田國男所著《明治大正史世相編》中的〈恋愛技術の消長〉做例子,說明夜這風俗不該被美化。因為若者組對於村中年輕女性的夜宿強制規範,在女性無法拒絕所安排的夜這對象下,也常發生非自願產下私生子的狀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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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爬」?其實,簡單來說,就是男女之間趁夜到對方家里睡一晚。不論是未婚還是已婚男女,都能參加這個活動,而且更重要的是,對方沒有拒絕的權利。
由于古代的日本人對于血緣關系以及宗族的概念比較模糊,甚至連劃分親疏遠近的姓氏都是在「明治維新」后才誕生的,所以對這種由于父母參加「夜爬」活動而降生的孩子,秉持的也是一種開放包容的態度,愿意將孩子當成自己的親生孩子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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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日本這項「夜爬」性風俗 竟流行了千年
2019/03/31 網推 李珮雲
古代日本這項「夜爬」性風俗 竟流行了千年 - 歷史 - 網推 https://bit.ly/3S50s09
日本性產業發達,源自於自古就流傳下來的開放民風,最有名的莫過於「夜這」,首先,「這」有匍匐、爬行之意,「夜這」指的就是男人在夜裡偷偷爬進女人的臥室求歡。而這項風俗最早出現在日本最古老的故事書《竹取物語》中,一直流行了一千多年,直到上世紀五十年代才斷絕。
對於古代日本人而言,村落共同體的觀念根深蒂固,包括衣食、勞作、婚姻、葬禮…等等,每戶人家都需要參與,「夜這」可說是促進村落團結的潤滑劑,尤其是偏遠地區,這樣以性為目的的現象更是常見,加上當時民眾的生活條件惡劣,後代成活率較低,為了綿延子嗣,「夜這」在農村中廣大流傳,直到明治、昭和時代,仍然是一些偏僻地方的習俗。
古代日本有著許多的村祭活動,作為夜這的前哨站,一旦男女看上眼,不論是未婚、已婚都能共度春宵,所有人都可以隨意爬進自己喜歡的女人的香閨裡,前提是要獲得夜爬對象的同意。不過也有地方有潛規則,那就是已婚婦女只有在丈夫不在家的時候才可以。
不過若是發生多個男人看上同一女子的情況,就必須抽籤決定先後順序,第一位稱為「一番槍」,第二位稱為「二番槍」,第三位稱為「三番槍」…以此類推。夜這過程中,若是男女互相中意,就可以展開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
至於一旦女子有孕,又該如何確認腹中胎兒的父親呢?由於古代日本對於「一夫一婦」的貞操概念很薄弱,離婚、重婚、偷情更是司空見慣,女子若懷上孩子,那也是「村裡的孩子」,至於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並不重要,也沒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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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奇葩陋習「夜爬」:為繁衍後代不擇手段,卻因一個男人而廢止|土井|江戶|源氏物語_網易訂閱 https://bit.ly/3HiU3tf
在日本古老的鄉村地區,一直存在著現代社會無法想像的可怕的怪癖習俗。
試想一下,你是個單身女性,正在熟睡,半夜被一陣莫名的動靜驚醒,轉頭一看,床邊有個蒙面的陌生男人正直勾瞪著你,還要往你被窩裡爬,恐怖程度簡直不亞於撞鬼。
而在日本古時候,對鄉村女性來說,這種場景卻是見怪不怪。
因為在那個年代,這是一種古老而傳統的日本習俗,名為「夜爬」。
夜爬,即字面意思上的“夜間爬行”,指男人以發生關係為目的半夜爬到他人住處,準確來說,是爬到女人的被窩裡去。
這種駭人聽聞的奇葩性習俗在現代難以想像,但在中世紀日本的農村地區很常見,是維繫村莊人口的必要習俗,甚至一直延續到20世紀60年代,卻因一樁驚天慘案而被徹底廢止。
匪夷所思的夜爬文化
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在某個地方邂逅,墜入愛河,然後開始在遊樂園、咖啡館和電影院等場所約會,感情穩定後就會結婚,這是現代情侶的普遍交往模式。
但在日本古代就完全不一樣了。
日本戰前時代的社會非常保守,未婚男女一起走在街上容易造成謠言傳播,不利於清白名聲,所以未婚青年們就算白天偶遇了心儀的可愛姑娘,也不能當場搭訕。
結果就會半夜鬼鬼祟祟摸到妹子家裡去告白,向對方求愛。
有的夜行活動,主動權是在女方,如果女方不願意,男方再遺憾也只能灰溜溜回家。
不過這儼然有損男人的自尊心,所以男人們一般會在夜爬前在臉上蒙上一塊布,遮住自己的容貌,此舉是為了避免求歡遭拒後的尷尬境況。
小伙子們有時並非隻身一人去夜爬,而是結伴去女方家,即便男人求愛遭拒後覺得很丟臉很生氣,他的兄弟們也會及時安撫他,然後把他帶回家。
如果女人接受了前來夜爬的男人,那麼接下來長夜漫漫,是共度春宵,還是蓋著棉被純聊天都隨便。
男人會在早上悄悄離開,盡量不被女方家人發現,但即便家人們意識到女兒被夜爬了,往往也會裝作不知情,因為在他們看來,這是一種很習以為常的給女孩找丈夫的習俗。
家裡的女性年滿14歲,父母就會有意識的讓她睡在朝外的房間,等著被「夜爬」。
日本在性方面非常開放,夜爬對他們來說是男女互相了解的一種方式,村民們對夜行的民俗沒有半點疑慮顧忌,表現得非常淡定從容。
古代日本實行“訪妻婚”,男女結為夫妻後,還是跟各自的家族成員生活在一起,丈夫會定期去妻子家探訪,短則停留一夜,第二天清晨就走,長則逗留好幾年才回家,生下的孩子也是跟女方生活。
夜爬某種程度上從「訪妻婚」演變而來,卻又跟其不一樣。
「訪妻婚」是雙方已結為夫妻,而且男方對妻孩都有在經濟上照拂的義務,但夜爬是男女之間沒有婚姻關係,性質更類似“私通”,男方對女方也沒有什麼義務,好則一拍即合,處不來就一拍兩散。
儘管日本許多春畫版畫都描繪了夜爬的場景,但這個故事因過於聳人聽聞,時常被人持懷疑態度,認為是民俗怪談,不太相信這種特殊的習俗是否真實存在於日本那個年代。
但答案是肯定的。
日本一些古書例如《萬葉集》都有「夜爬」的記載,包括最古老的小說《源氏物語》裡的一則故事也提到過。
一家小姐姿容美麗,是遠近聞名的大美人,慕名上門造訪的人絡繹不絕,一位有權有勢的武士也很心儀這家小姐,便主動上門提親,卻惹了小姐乳母的不滿。
乳母在心裡暗想:「......他臉色紅潤,血氣方剛,用極其嘶啞的聲音喋喋不休。一般憐香惜玉者多半在夜間避人耳目悄悄行事,稱為'夜爬',可是這個人卻異常,竟在春天的日暮時分前來......”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在當時的日本人理念中,男方在白天坦坦蕩蕩上門求親,在女方家人看來是無禮冒犯之舉,而在晚上悄悄潛入女方閨房欲行苟且,才是真正的憐香惜玉,這種思維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不太確定夜爬是何時開始流行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日本全國,尤其是在農村地區都曾盛行過這種習俗文化。
也有一種說法是夜爬從飛鳥時代出現,在江戶時代變得流行。
因為在江戶時代之前是戰國時代,在戰爭時期保衛自己的村子並不容易,很多村莊裡會制定一種「年齡階梯」來備戰。
例如對男性來說,12到14歲通常是“兒童組”,25至40歲則屬於“現役軍人”,要參加戰鬥,在戰爭中起著核心作用。
但即便如此,男人們在戰爭中還是被殺得七七八八,男丁越來越少,這非常不利於村落的人口繁衍,在父權制社會,男人稀少也就意味著這個村落基本上離滅絕不遠了。
於是為了“維護村子的安寧”,以及興旺人丁香火,夜爬這一習俗就漸漸盛行起來。
生下孩子全村撫養:純愛還是關係混亂?
日本人一向最重視規則和秩序,「夜爬」這種事關人口繁衍、維繫村莊香火的頭等大事,自然不能掉以輕心,須得訂定嚴格規則。
在舊日本,男性到了青春期時,就會加入一個名為「若者組」的組織。
這個組織類似一種小型軍事或教育組織,集中了本地所有年滿十五六歲的男性,白天一起學習幹活,由組裡的年長者教導他們各種課程,例如保衛村莊、社交禮節、婚戀和性等,一起學習,晚上則群居。
成員成年或結婚後,就可視作“畢業”,自動退出若者組。
若者組對夜爬有管理權,大致規則有以下幾條。
第一,年長男性對村裡未經人事的少女享有優先權。
第二,夜爬必須經過女方同意,女方有權拒絕前來夜爬的對象,如果沒看上你,不可糾纏。
第三條則因地而異,有些村莊往往有「肥水要流自家田」的心態,規定只有同村男性才享有未婚女性的夜爬權,對外村男性嚴防死守,以防他們來拱自家的白菜,一旦發現有外男入侵,年輕人就會聯合起來將其擊退或實施制裁,這種屬於「封閉型」夜爬。
而隨著時間流逝,有的村莊風氣逐漸開放,不再強制村內通婚,本村、其他村莊的男子乃至過路的旅客,都可以來夜爬。
有的地方只允許探視未婚少女,結了婚的你就別惦記了。
但有的地方,無論是未婚少女、寡婦甚至是已婚人妻,都能被爬。
如果看中的是已婚婦女,就得注意一點,要挑個對方丈夫不在家的時候去爬,不能大半夜去找人家老婆,還被人家撞個現行。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一家女孩長得太漂亮,很多小夥都喜歡,半夜一起爬過去了,面面相覷不是很尷尬?
相反,如果有女性長得醜或年紀大,沒一個男人看得上怎麼辦?
不要著急,這些都有解決方案。
夜爬就像婚姻競賽,由多個男人共同完成,女人可以嫁給自己喜歡的男人。
若女孩太受歡迎,導致家裡來了太多男人,就可採取抽籤的方式,決定“一番”、“二番”、“三番”,按順序來,當然,如果女孩沒意見,大被同眠也不是不行。
如果有女性被長期冷落,無人前去夜爬,那麼若者組則會出面,用輪班或抽籤的方式,安排男性前去,總之為了繁衍大計務必雨露均霑。
如果女方懷孕了,男方一般會離開若者組,結婚成家,這種身心只有彼此的一對一式,算是比較純潔的婚戀了。
有的女人往往會同時跟好幾個男性保持關係,可能孩子的父親是自己喜歡的男人,不過雖心裡喜歡,但為了生計著想,最終還是嫁了個雖不愛但更可靠的男人。
假使孩子一出生,發現跟隔壁老王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孩子爹是誰一目了然,也不會造成太大麻煩。
因為不管孩子的生父是誰,都是村莊的血脈,是所有人的娃,大家都有義務撫養,沒什麼綠帽一說。
到了明治維新時期,日本逐漸邁入現代化,開始學習西方建立民主制社會,也流行起了一夫一妻制,夜爬這一習俗也逐漸衰退。
明治9年(1876年),相川縣制定了一條法律,明令廢止了這項習俗,不過還是有人在偷偷摸摸的做。
隨著電力的普及,電燈也發明出來,不再像過去那樣,天一黑完全就是黑燈瞎火,夜色裡做什麼都不易被人察覺,有了電燈後,男人們不方便夜爬了,因為很容易暴露。
但要說讓夜爬文化真正走向絕跡的導火線,則是一個男人。
青年夜爬屢遭拒,怒屠全村
1938年,在岡山縣與鳥取縣交界的一個名為界王村的山村里,30名男女老幼在半夜的短短一個多小時內被殘忍殺害,兇手是一名22歲的年輕男子。
這便是日本史上最嚴重的驚天屠殺案“津山事件”,又稱津山三十殺人事件。
慘案發生在1938年5月21日凌晨,界王村的人口只有111人,22間房屋中有10間遭到攻擊,近三分之一的村民一夜慘死。
罪魁禍首是村裡的青年土井睦雄。
案發當晚,月色朦朧,土井睦雄先切斷了電線,讓全村都斷了電,籠罩在一片黑暗中。
午夜過後,土井睦雄穿上一件黑色塞爾領制服,和深棕色的纏繞綁腿,頭上綁著兩個手電筒,背著一個裝有彈殼彈藥的背包。
他的左腰掛著一把日本刀和兩把小刀,還攜著一把自己改裝的9管獵槍,能裝約100發子彈,雙手拿著一把事先磨鋒利的斧頭,悄然潛入夜色中,準備實施大屠殺。
第一個慘死在他斧下的受害者,是撫養他多年的祖母,他多次揮動斧頭,直到徹底砍斷了祖母的脖子。
他對村民的仇恨非比尋常,幾近恨之入骨,他用改裝過的獵槍和日本刀,在大約一個半小時的時間裡,一個接一個殺死了村里的居民,致使30人慘死,其中最小的年僅5歲。
促使土井睦雄實施這場屠殺的間接導火線是村裡依然保留著的夜爬習俗。
在戰前的日本,夜爬文化依然存在,尤其是像界王村這樣的山區村落,村里男女關係十分複雜混亂,正如村里大部分男性那樣,土井睦雄也在晚上探訪過村里許多婦女,向她們求歡,但均遭到了無情拒絕和嘲笑。
然而之前不是這樣的,他也同一些女性發生過關係,她們也都樂意接受他。
一切的轉變都是始於1937年5月22日的那場徵兵體檢,土井睦雄因患有肺結核,被認定為丙級。
丙級意味著不適合入伍,是男人失敗的證明,而當時的日本女性對被徵召入伍的甲等男子有崇拜傾向,根本瞧不上土井睦雄這種患有肺結核的丙級殘次品。
從那時起,土井睦雄每次夜爬,都會被對方以他患肺病且是丙等為由拒絕,就連以前跟他好過的女人,都對他唯恐避之不及。
土井睦雄的夜爬行為還被當事者以嘲笑的口吻向村里人揭露,成了村民茶餘飯後的談資笑柄,土井睦雄深覺自尊受創,怨憤日益累積,最終爆發,釀成驚天慘案。
死者大多是拒絕過土井睦雄的女性及其家人。
事發後,土井睦雄逃進了山中,將獵槍夾在左腋下,對準心臟開槍自殺。
這是日本自明治維新進入現代法治社會以來,除戰爭行為外,傷亡人數最多的一次犯罪行為,儘管時值甲午戰爭,此事的消息依舊震動了日本全國,佔據了各大報紙的頭版。
《大阪每日新聞》在津山慘案的報道中提到了「夜爬」這一習俗,作出強烈批判:「這是一種非常鬆散的男女關係傳統,仍然殘存於深山村落中... 」
這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思想已趨於現代化的人們難以接受在偏僻落後的山村居然還有如此骯髒扭曲的淫風陋習存在。
不少評論家、民俗學專家都開始深入調查夜爬,發現了更多令人憤怒的點。
例如一邊宣稱男女平等,規定女性有拒絕夜爬的權利,但當女性長期無人問津,卻要強制規範男性前去夜宿,這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那個年代也沒有避孕措施,被強制安排了男人的女性,有時會非自願懷孕並誕下私生子,所以在一些專家學者看來,夜爬這一民俗絕非所描述的那樣平等純潔,與強制性行為無異,不該被美化。
在社會人士的憤怒聲討下,夜爬徹底被定性為負面陋習,再不為世俗所容。
到了戰後,日本出現了大規模的就業熱潮,農村的單身青年大量湧入城市,村里沒什麼人了,夜爬也就無以延續了,再加上戰爭造成的男性短缺,女性社會進步,父權制被打破,民主制建立,日本也對民法典作出修改,都徹底絞殺了夜爬這一陋習。
曾經的夜爬,放到現在就是妥妥的違背婦女意願的入室強姦,完事後再想拍拍屁股走人那是不存在的,等待你的將是法律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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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流傳下來的習俗之所以被淘汰,部分原因可能是不合時宜。台灣YouTube頻道「AEchannel」去年曾拍片介紹3個令人咋舌的日本習俗,雖然在現代人眼中,這些習俗完全不符合道德倫理,但其中有些行為,竟然在1950至70年代仍然風行。
台灣YouTuber「AE」去年拍片介紹3個日本習俗,其中有令人震驚的傳統竟風行至1950和70年代。(YouTube影片截圖)
1.「夜爬」
村落的男性入夜後獲准隨意「爬」入女性的被窩求歡,只要女方年滿13歲,不論已婚或喪偶,都可以成為男村民的「目標」。不過,不同村落有各自的村規,有些規定必須獲女方同意,有些則禁止當男主人在家時發生。雖然「夜爬」在現代社會違反道德,但這種習俗竟於1950年代的日本仍然盛行,被視為讓村落繁榮的良方。
2.長子的奴隸
這習俗發生於日本長野縣天龍村,早在16世紀,村內所有小孩如非長子,就會成為家中的奴隸,只會被教育如何做家務和服侍長子。直至1970年代,日本還有3名「長子的奴隸」,當時有媒體邀請精神科醫生催眠其中一人,才發現他過着機械人般的生活,毫無個人情感。
「長子的奴隸」只會教育成為做家務和農務的工具,並且服侍長子。(YouTube影片截圖)
3.久部良割儀式
位於日本西部的與那國島,當地某處有一條闊2至3米、深7米的縫隙,名為「久部良割」。相傳古時附近的村落一旦有女子懷孕,村民便會要求她跳過「久部良割」,證明腹中孩子將來正當出人頭地,否則便不應誕下孩子,以減少村落須上繳的人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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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日本古老習俗 陌生男夜爬香閨未算最驚 大肚婆要跨過呢樣好瘋狂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510582?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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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夜爬」習俗,流行千禧年,因一起驚天大案才被廢止-今日頭條 https://bit.ly/3HiUdkl
日本的「夜爬」習俗,流行千年,因一起驚天大案才被廢止
原創2021-07-26 12:48·歷史逆時針
2021年7月23日,東京奧運的開幕式讓許多人嚇一跳,那種詭異、冷寂的畫風,讓外界大惑不解,直呼「看不懂」。
其實,這正是日本文化的刻意展現。
日本獨特文化的產生,與其所處的地理環境,以及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等,有著密不可分的連結。
在形形色色的日本傳統文化中,有些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堪稱驚世駭俗。
其中最為外人詬病的一個,叫做「夜這」。
依照日文辭典的解釋,「夜」與中文同義,「這」的意思是匍匐、爬。“夜這”,就是“夜爬”,是指(夜間男到女處)私通。
無論女方是未婚、已婚,還是寡居,只要她默許,男方就可以上門夜爬。任何人,包括女方的父母、丈夫、公婆,不僅不得乾涉和阻撓,甚至還要為夜爬者提供便利。
夜爬,從日本的飛鳥時代(592年-710年)開始盛行。成書於759年的《萬葉集》,在卷十二就收錄了這一習俗,千年前的《源氏物語》《竹取物語》對此也有記載。
夜爬在日本產生和流行,並延續千年,有著特殊的背景和原因。
背景
首先,在古代日本,男女觀念相當開放。
在神道教中,有一個日本起源的故事,說日本列島、大和民族是天照大神兄妹的產物。這驚世駭俗的神話,無形之中就為開放的觀念敞開大門。
早在兩千年前的彌生時代,日本人在田中、松下、渡邊、小泉交媾,已蔚然成風。
更有甚者,在祭典或參籠(神社、寺院定期舉辦的祈福消災活動)結束後,眾人必須一同「雜魚寢」。
「雜魚寢」是指村裡的男女老少,集中在神社的大殿中一起睡覺,夜間百無禁忌,做什麼都可以,不能中途離開,必須等到雞鳴之後才可以回家。
在日本延續至今的「禦田祭」等慶典活動中,仍保留有祈求人丁興旺、宣揚行為開放的傳統文化。
其次,當時日本母系氏族的組織和觀念開始瓦解,父權時代來臨。
在飛鳥時代,日本進化到封建社會,農業以種植水稻為主,鐵器工具廣為使用,水利工程大範圍普及,男性承擔更多的繁重體力勞動,社會地位開始高於女性,母系氏族瓦解。
在母權制過渡到父權制的階段,男性獲得更多的特權,夜爬就是其中之一。
第三,為了村落人丁興旺的需要。
一個村落的延續、壯大,人口繁衍是頭等大事。於是,夜爬這習俗應運而生,增加男女之間機會,自然有利於生育更多後代。
另外,過去的日本,冬季苦寒,漫漫長夜,男人們的主要夜間消遣,就是去夜爬,由此增添一些刺激和冒險。有時,妻子看到丈夫白天在外忙碌,晚上在家又無聊,甚至會鼓勵他出去「散散心」。
規則
日本人做事向來循規蹈矩,夜爬興起之後,自然就少不了製定規則。
首先,夜爬和日本古代的「訪妻婚」不同。
「訪妻婚」是指夫妻分開而居,夫妻各自與自己母親和同母兄弟姊妹同住。丈夫到妻子家中過夜,短則翌日清晨離開,長則在女家逗留數年,所生的子女隨母親生活。
「訪妻婚」中,男方有在經濟上支持妻兒的責任。而夜爬與此不同,男女雙方並無夫妻關係,也無需負責女方及其子女的生活費。
其次,夜爬由村落的若者組制定規則。
若者組,是日本一種傳統的地方性組織,定期集合十五六歲的青年,傳授他們當地的生活方式和民俗規則,同時對村裡的夜爬有管理權。
他們甚至還能以指導新婚夫婦的名義,發生關係。對已婚男子,則進行夜爬示範,講解規則,調解糾紛。
夜爬主要有下面幾條規則。
1. 必須經過女方同意。不過,這條規則逐漸流於形式。實際上,有些人就算長得很醜,女人沒看上,夜間照爬不誤。
2. 必須趁女方的丈夫不在家時,方可夜爬,以免撞車。
3. 如果同一晚上,有多名男子爬到女方家中,則使用抽籤的方法,決定「一番」、「二番」、「三番」的順序。女子如果不反對,則在朝日昇起之前,可以和多個男人一起共度。
4. 若女子因為年老色衰或長得很醜,導致長期無人問津,若者組就會出面協調,採取輪班、抽籤等辦法,務使雨露均霑。
5. 各戶要為夜間爬大開方便之門。例如有的人家,要在庭院的矮牆邊安一個梯子,以方便夜爬者進出。
在紀伊半島的人家,夜間都門戶大開,廚房的爐台上要留有剩飯,再放一副碗筷,以便夜爬歸來的男子,在飢腸轆轆之際,隨時可以充飢。
6. 夜爬只限於同村男女。若外人進村夜爬,必須群起而攻之,將其驅逐出村,必要時可製裁之。
隨著歲月的流逝,「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觀念逐漸轉變了,一些村莊開始和鄰村結為夜爬合作夥伴。
在某些山區,兩個村莊有時相距達二、三十里,此時,女方會提前準備飯食,以補充鄰村男子跋山涉水而來的額外消耗。
另外,村裡如果有貴客來訪,住宿那家的女性則負有提供「服務」的職責。對於交通不便、部落相互隔閡、許多一輩子沒有走出村落的古代日本人,這是一個獲得外部「資源」的難得機會,而身為女性,這個「服務」也是一種榮譽。
7. 如果夜爬有了孩子,則平等相待,至於孩子他爹是誰並不重要,也不會有人歧視,反正都是「村裡的孩子」。
禁令
到了江戶時代,各地開始在法令、藩法、鄉村規約上,禁止夜爬。
幕府和藩政禁止夜爬,更多是從經濟上考慮的。
江戶時代,大量的遊女屋、遊廓、遊廊、遊裡開始興起,為官府創造了不斐的收入。「遊」在日文指玩,「遊廓」其實就是青樓。遊廓的設立,受官方管理和保護,必須持證經營,照章納稅。
夜爬,屬於無證服務、無償服務,對地方財政沒有任何貢獻,而且和遊廓形成替代競爭,衝擊遊廓的業務,當然要取締。
但是,在廣大農村地區,禁令無人遵守,形同廢紙,繼續你禁你的,我爬我的。
大案
在昭和時代,發生了一起驚天大案,終於危及了夜爬的存在。
都井睦雄,1917年生,6歲時父母死於結核,由祖母撫養長大,一直住在岡山縣苫田郡的貝尾部落。
1937年底,適齡青年都要接受徵兵體檢,都井患有結核,被鑑定為丙等(不合格)。
在當時的日本,女性有著崇拜甲等男子的風氣。從這以後,同村女性都以都井的體檢丙等,還有結核病為由,拒絕和他繼續夜爬。
通常來說,患有結核病的男子,慾望特別強烈。半年裡,都井屢屢被拒,一次夜爬都沒有爬成,不由得惱羞成怒。
1938年5月21日深夜,曾經和都井發生過夜爬、後來嫁到外地、最近又回村探親的兩名女性,拒絕和找上門來的都井夜爬,這讓都井徹底爆發了。
一個半小時內,他殺死村中30人,重傷3人。
黎明前,都井爬上4公里外的仙之城山頂峰,寫下遺書後自盡。
被殺的30人裡,包括都井的祖母。他在遺書中說:「讓她活下去面對一切,那也太可憐了」。
都井睦雄事件,震驚了日本社會。
學者們開始憤怒聲討夜爬。民俗學者柳田國男直言,這簡直是「淫風陋習」。評論家小谷野敦認為,這是一種強制行為,帶有犯罪性質。
《大阪每日新聞》抨擊這項「至今仍殘存於深山村莊,根深蒂固的男女關係的陋習」。
從此,日本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取締民間夜爬。
廢止
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
在駐日美軍的主持下,對日本的刑法進行了修正。夜爬被認定為使用「暴力、脅迫」手段,違背婦女意願,列為嚴重犯罪行為。
在嚴刑峻法面前,夜爬習俗逐漸走向衰亡。
不過,在日本的偏僻山區、漁村,夜爬現象還是時常發生。岐阜縣石徹白村在1956年仍保留夜爬習俗,親歷者村上弘義專門寫過回憶文章。
在現今的名古屋某些偏遠地區,仍留存有夜爬習俗。而在日本的都市,也有一些民間機構打著「夜這」的招牌,吸引人們的目光。
隨著時代的進步,日本文化中的一些陋習,逐漸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參考資料:
《夜這的民俗學》
《江戶日本》
日本的「夜爬」習俗,流行千禧年,因一起驚天大案才被廢止-今日頭條 https://bit.ly/3HiUd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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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陋習「夜爬」:為人口繁衍不擇手段,一直延續到上世紀才廢止 https://bit.ly/47Mgq5a
在古代亂世中,什麼最珍貴?答案就是人口。
比如在「長坂坡之戰」中,曹操的虎豹騎都要追上劉備了,將領們都勸劉備放棄百姓加速行軍,以此來擺脫曹軍的追擊。
但是任憑將領們如何勸說,劉備就是不同意放棄百姓,他對身邊的將領們說:「夫濟大事必以人為本,今人歸吾,吾何忍棄去!」
劉備既然一心想要興復漢室,除了需要謀臣武將的幫助之外,更需要大量人口的支持,他自然舍不得丟下這數十萬百姓。
古代醫療條件和生活條件都比較差,人口單純依靠自然增長的話會十分緩慢。若是遇到戰亂頻繁的年代,人口非但得不到增長,反而會因為戰爭的破壞迅速降低。
一個王朝想要強盛,必然需要大量的人口,只有這樣才能組建更多的軍隊,去占領更多的地盤。而打下來的地盤,自然也是需要人去耕種的。
因此,對于古代的統治者來說,發展人口也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比如西漢初期,因為受到秦末戰爭和楚漢爭霸的影響,劉邦統一天下建立漢朝后,整個漢王朝的人口數量十分稀少。
為了增加人口,劉邦不得不想盡辦法,他甚至專門頒布了一道詔書,命令女子到了15歲的年齡必須出嫁。
如果女子到了15歲的年齡,但是又不想這麼早嫁人,就必須每年向朝廷額外繳納一筆賦稅,只有這樣才能繼續留在父母身邊。
這樣的辦法,恐怕也只有曾經混跡過街頭的劉邦才能想出來。 不過,雖然劉邦的這個辦法略顯無賴,但是效果卻出奇的好。
百姓們為了省下這筆賦稅,只好讓女兒到了年齡就出嫁,甚至為了讓女兒盡快嫁出去,父母非但不要彩禮,還會給出一大筆的嫁妝。
總的來說,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朝廷為了增加人口所采取的手段還是比較溫和的,到了年齡不愿意結婚生子最多讓你交點錢,并沒有采取過太苛刻或者卑劣的手段。
相對來說,日本古代歷史上為了增加人口而誕生的「夜爬」陋習就比較荒唐了,甚至可以說是為了增加人口而不擇手段,直到上個世紀才逐漸被廢除。
日本古代的戰亂也十分頻繁,比如日本的戰國時代,小小的一個島國竟然分裂成五十多個「國家」,這些「國家」之間彼此爭戰不休,使得本就不多的人口數量進一步減少。
日本作為一個島國來說,耕地本就十分稀少,能夠養活的人口數量也極其有限,可是古代日本人的野心同樣很大。
就以日本戰國時代來說,很多版圖只有鄉鎮大小的「國家」,都妄想能夠統一日本全境。
因此,在日本戰國時代的歷史上,經常能看到十分滑稽的現象,那就是兩個村子之間的「國戰」,幾十個人打的你來我往。
有戰爭就會有損失,人口數量也會隨之降低。為了盡快增加人口數量,在統治者的鼓勵之下,日本民間就誕生了「夜爬」的習俗。
何為「夜爬」?其實,簡單來說,就是男女之間趁夜到對方家里睡一晚。不論是未婚還是已婚男女,都能參加這個活動,而且更重要的是,對方沒有拒絕的權利。
由于古代的日本人對于血緣關系以及宗族的概念比較模糊,甚至連劃分親疏遠近的姓氏都是在「明治維新」后才誕生的,所以對這種由于父母參加「夜爬」活動而降生的孩子,秉持的也是一種開放包容的態度,愿意將孩子當成自己的親生孩子撫養。
從倫理道德上來說,這樣的行為肯定是不道德的,這樣的孩子長大后由于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也潛藏著一定的倫理風險。
因為古代交通不便,「夜爬」的范圍一般只限定于同村或者相鄰的村子,所以這些孩子長大后也參加這種活動的話,就有可能遭遇倫理風險。
但是當時的統治者為了增加人口,非但沒有出面廢除這種陋習,反而對其進行了鼓勵,這種陋習也由此流傳了下來。甚至在日本的史書中,對這種行為也是大加贊賞。
「明治維新」后,天皇下令百姓必須要為自己取一個姓氏。而姓氏的存在,不但方便政府進行管理,重要的是讓當時的百姓有了血緣關系和宗族的概念。
血緣關系和宗族概念的出現,也大大提升了當時日本百姓的道德觀,再加上政府大力宣揚西方文明,百姓們也逐漸意識到「夜爬」 是一種陋習,很多人開始決絕參加這種活動。
後來有一天,一位男子趁夜潛入一位女子的家中,想不到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男子一怒之下,不但將這個女子殺害,還將整個村子的人都殺了。
這件事情發生后,日本民間開始呼吁取消這種陋習。可是正所謂「積習難改」,這種流傳了上千年的陋習,又怎麼可能那麼容易改變呢?
所以,一直到上個世紀,這種陋習才逐漸被取消
日本陋習「夜爬」:為人口繁衍不擇手段,一直延續到上世紀才廢止 https://bit.ly/47Mgq5a
訪妻婚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423V8yy
訪妻婚是日本古代的一種婚姻形式,盛行於大和時代,一直延續至平安時代。這種婚姻是夫婦別居,男女各自與自己母親和同母兄弟姊妹同住,男方在晚上進入女方家中,短則翌日清晨離開,長則在女家逗留數年,然後回到自己的家,所生的子女隨母親生活。訪妻婚是結婚型態之一種,男女同居必須經由女性與族長同意,此制度帶有子女繼承與財產歸屬等意涵,意義與一夜風流之夜這大不相同。與中國雲南摩梭人的走婚相似,但訪妻婚是採一夫多妻制,且男方有在經濟上支持妻兒的責任,與採系列式一夫一妻、男方無須負責女方及子女生活費的走婚不同。[1]日本在大和時代,母系氏族組織和觀念仍未瓦解,訪妻婚就是這種社會狀態下的產物。日本社會人類學家高群逸枝在《日本婚姻史》一書中,認為訪妻婚是一種一夫多妻對偶婚,亦有人認為這是從群婚演變而來的[2]。
這種婚姻形式由大和時代到平安時代延續了一千多年,之後仍然在民間存在,直至明治維新後才完全絕跡。
起源
訪妻婚在古墳時代已經出現,在《古事記》、《日本書紀》、《萬葉集》等文獻稱之為「ツマドイ」。原始時代的群婚制最初是族內婚,後來演變為族外婚,子女由母親養育,然後再由群婚慢慢發展成訪妻婚[3]。
特徵
原始形態
在大國主神神話中,身為日本主神天照大神之弟須佐之男其女婿大國主命曾經實行妻訪婚。大國主命欲與高志國的沼河比賣結婚,孤身前往高志國並與沼河比賣姬交換和歌,宿於高志國與沼河比賣姬共寢後歸還。此舉引起正妻須勢理姬神之嫉妒,而大國主命也與其妻須勢理姬神亦互詠和歌以鞏固夫妻之誓言。[4]可以說是妻訪婚的原形,而妻訪婚較盛行於古墳時代,[5]至攝關政治時代,天皇若娶藤原家的女性為婚,其子幼時多由藤原家撫養,可以說是妻訪婚的遺跡。
據《三國志·魏志·倭人傳》載,當時邪馬台國無論貴族還是平民都流行一夫多妻[6],現存奈良時代的戶籍、計帳亦反映出庶民之多妻家庭不在少數。妻子並非從屬於丈夫,丈夫也並非從屬於妻子。女性則居於母家。[7]因此女性是婚姻的主體,擁有擇夫的權利,得到女方家長認可後就可結合,妻子也擁有子女的命名權。在當時母權頗為重要,女性的地位亦較後世高。直至大化革新後,日本仿效中國唐朝的律令制時才把先訪之妻稱為「妻」,後訪之妻稱為「妾」,但當時編寫的《令集解·戶令》卻又把妻和妾的地位視為平等[8]。[9]由於同族通婚首先會排除同母兄弟姊妹,所以與異母兄弟姊妹結婚是有可能發生的。[7]
訪妻婚中由於夫婦別居,夫婦相聚時間不長,夫妻住處分隔較遠的往往要很久才相聚一次,當時就有不少訪妻婚夫妻思念配偶的詩歌。妻子往往只能等待丈夫來訪,一旦失寵,丈夫不再與妻同居,婚姻關係就解除,一段時間後女方就可以與其他男性締結婚姻關係。若妻子拒絕丈夫來訪,丈夫仍可到訪其他妻子家中或與其他未婚女性結婚。此外,由於夫妻分開居住,雖然名義上是一夫多妻,但已婚女性也有可能讓其他男子和她們過夜。
親子關係
家庭中的資產將由母親傳給子女。兒女與母系家族同居,同母兄弟姊妹一同生活,兄弟姊妹的關係較為緊密,而同父異母兄弟姊妹的關係則較為疏離,有些甚至素未謀面。[10]人們往往只對母系的家庭成員才有親緣關係的認同感[11]。
變異
訪妻婚發展到後期發生本質上的變化,奈良時代起父權制度興起,儘管表面形式上的變化不大,但女性已經不再是婚姻的主體,反映平安時代貴族生活的《源氏物語》中,貴族婦女大都自幼養在深閨,決不允許與陌生男子見面,加上當時貴族婚姻重門第,因此貴族女性並沒有戀愛和婚姻的自由。書中光源氏之子夕霧就對正妻說:「一個真正的男人,如果他不像我這樣去搞點風流韻事,只守著一個妻子,像雄鷹懼怕雌鷹似的人,將會怎樣受人恥笑。如果只和這樣一個呆頭呆腦的男人廝守著,那麼對你說來,也不見得似榮耀。如果在眾多妻子當中,自己拔萃出眾,受到較其他婦女更特殊的待遇,那麼旁人也會認為你是個了不起的人,我也不會日久生厭,反而會覺得你更有意趣,更加可愛。」反映了平安時代的訪妻婚習俗明顯帶有了男權色彩,女性不僅在婚前沒有自由擇偶的權利,婚後也必須無條件容忍並順從丈夫的漁色行徑,對丈夫保持忠誠。《源氏物語》的作者紫式部與丈夫藤原宣孝的訪妻婚夫妻關係也反映了當時女性的不幸,有一次宣孝來到紫式部家,留字條說要去一個比她溫柔的女人那邊去,紫式部看完,惱羞成怒,便順手在字條上回道:「像你這種成天拈花惹草的男人,我看,恐怕沒有哪一個女人能夠水乳交融、真心地溫柔對待你。」再遺侍女送到宣孝那邊[12]。藤原兼家之第二位妻子、藤原道綱之母、藤原倫寧之女藤原氏(本名不詳)所著的《蜻蛉日記》就是描述自己在一夫多妻訪妻婚制度下的苦況[13]。
此外,平安時代的訪妻婚也由最初多名平妻變成有等級之別,《源氏物語》中光源氏的妻子們就有等級差別,當時女性的出身不但影響自己的地位,還影響後代的前程。《源氏物語》裡光源氏流放須磨時的落難妻子明石之方雖然品貌優秀,才藝出眾,且與光源氏育有一女明石姬君,然明石之方終究因出身低微之故,含淚將女兒明石姬君交由出身高貴、且為當時光源氏正妻的紫之上撫養。
由此可見,平安時代訪妻婚內涵已發生了質的改變並且讓貴族公子提供了縱慾的自由與方便,女性則在飽嘗丈夫的移情甚至離棄的痛苦。而當時的女性往往無法拒絕其他男子闖入她們的房間,如平安時代名著《源氏物語》主角光源氏就經常未經女方許可就闖入女子的房間,與女子發生性關係。在此時,訪妻婚的女性已經失去了擇偶的自主權。
儀式
訪妻婚在民間以自由戀愛締結婚姻,求婚時男性會在女家窗戶大並唱求婚歌,女性會唱答歌,這種方式稱為「歌垣」(歌垣,うたがき),若女子答允,則會留男子過夜,稱為「夜這」(よばい)。文學作品《竹取物語》就有五名貴族男子向伐竹翁養女輝夜姬求婚的情節,男子在日暮時分到輝夜姬家門前唱求婚歌,輝夜姬亦以歌回應[14]。在第三日會進行「三日餅」的儀式,即用三枚銀盤盛裝餅(麻糬),讓新婚夫婦共同分享的儀式,餅由婚姻長久,子孫繁昌的長者遞送,這個儀式估計在奈良時代在農民之間產生,然後再舉行「露顯」(露顕,コロアラワシ)儀式,即舉行宣佈喜訊的宴會。
在貴族階層,由於政治婚姻盛行,當時貴族女性又絕少出門,很難與同齡男子有近距離接觸,即使是自由戀愛,也是通過較為間接的形式建立關係,因此貴族訪妻婚的締結形式亦與民間有所差異。貴族男女的戀愛通常是男性聽聞某女子才貌出眾,或偶爾於窺得女子容顏。男子對一個女子有意時,會作和歌傳情,女子收信後會由侍候她的女房代筆回信。如郎有情、妾有意的話,不久女子就會親筆回信給追求者,然後雙方贈答和歌維繫感情。一段時間男性便到女性家拜訪,近侍女房會引導男性與主子會面,但女子不會直接露面,而是要坐於禦簾之中,置身幾帳、屏風等的陰影之下,並以扇子將容貌隱藏起來。男子只能憑所聽到衣襟摩挲的聲音和所聞到的清幽香氣來產生對女方的幻想,從而對女方有更誠摯的愛慕。等女方父兄調查過男方家庭背景,再代女方拒絕或同意結婚[15]。
在平安中期,結婚會由男女家一同擇吉日,當天新郎要用紅紙寫情書,通過媒人送給新娘,新娘收到後依照慣例是不回信的,新郎會在當晚亥時點燃脂燭,與隨從乘馬或牛車來到女家,女方家人也手持脂燭,引領新郎至寢殿,新郎脫鞋進入殿中,女方家人會將男子的鞋收入懷中,並懷揣鞋子度過一夜,這是希望新人能白頭到老的咒願。而新郎和女方家人的脂燭在當晚亦會合二為一,再送到母屋帳前點燃一個燈籠,保持三日不滅。新郎進入帳內後新娘隨之進入,稱為「衾覆」,正式結為夫妻,新郎要在黎明前回到自家,並向新娘贈以後朝之文,後朝之文是雙方愛情的證明,越早送去越好,並且要連續訪妻三天[15]。在第三天的晚上,再舉行三夜餅供進的儀式,之後新郎穿戴上女家準備的狩衣和烏帽子,走到帳前,進行供膳儀式。之後,新郎的父親要拜訪女家並送上禮品,女家則舉辦露顯儀式。有些人婚後會在女家旁邊另外建一間小房子,夫妻在該房子相會。
相關文學作品
日本古典小說《源氏物語》就有描述平安時代貴族男子於晚上駕著牛車四處訪妻的情形,《竹取物語》則有描述訪妻婚的求婚形式。自傳式作品《蜻蛉日記》則反映了當時女性在這種婚姻制度下的苦況。
《萬葉集》一些詩歌也有描述訪妻婚,如〈雄略天皇之歌〉(雄略天皇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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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是摩梭人的一種婚姻模式。摩梭人是母系社會,在日間,女男很少單獨相處,只會聚會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對意中人表達心意。男子若是對女子傾心的話,在日間約好女子後,會在半夜的時候到女子的「花樓」(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間,獨立於祖母屋即「家屋」外),傳統上會騎馬前往,但不能於正門進入花樓,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類的物品掛在門外,表示兩人正在約會,叫其他人不要打擾。然後在天亮之前,男方必須離開,這時可由正門離開。除非已得到女方長輩承認關係,否則於天亮或女方家長輩起床後才離開,會被視為無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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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婚俗
走婚是雲南省少數民族摩梭人的習俗,摩梭人除了少數因為要增加家庭勞動人口而娶妻或招婿外,基本上不會正式結婚。走婚是情投意合的女男透過男到女家走婚,維持感情與生養下一代的方式。由於母系社會中由女性當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歸母家生養,生父會在滿月時公開舉辦宴席,承認彼此的血緣關係,避免發生同父亂倫。生父與子女雖不同住,但特定節日、儀式如新年、成人禮等仍有一定的禮儀,子女在新年和重要節日要拜訪生父,生父接受子女拜訪以及子女成人禮也要送禮物給子女。
男性稱女情人為「阿注」,女性稱男情人為「阿夏」。早期中國學者大多認為永寧摩梭普遍存在「群婚殘跡」,如母女共夫、父子共妻、姐妹共夫、兄弟共妻,[1]事實上,摩梭人有親戚血緣關係的男女嚴禁走婚。[2]
走婚的女男,維繫關係的要素是愛情,沒有經濟聯繫,一旦發生感情轉淡或發現性格不合,隨時可以切斷關係,因此感情自由度較婚姻關係更純粹,但也因此女男關係較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關係中牽繫極為複雜的經濟社會網絡。
考驗
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國政府曾廢除過摩梭族的走婚制,強迫一妻一夫制,少數人也領有結婚證,但暗地裡仍行走婚。由於工業發展的需要,鮮水河目前[何時?]正籌備修建一座大型水電站,屆時大壩蓄水之後,其水位高於河谷而將該地區淹沒,走婚文化可能因此滅絕。
她族模仿走婚
漢族等父系社會的婚姻習俗傳統上為固定且同居的妻夫關係,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為單偶制的有固定婚姻。但是隨著摩梭人走婚文化的曝光,近年一些老漢族情侶學習了走婚的習俗,為的是避免雙方的財產爭端。
據香港文匯報2007年8月27日神州新聞版A22轉載《城市快報》新聞報導說,中國某地一漢族老婦欲再婚,但因為年紀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而選擇與男方走婚。他們拿出固定的生活費,輪流到對方家中生活,免除財產分割的煩惱。[需要引文]
紅娘協會指出中國真正走婚的老年人人數比例為10%左右,老年人走婚主要有兩大原因:
避免財產分割問題。
迎合老年人搭夥過日子。
走婚沒有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保護,而且非摩梭人走婚多在老年人中出現,尚未成為一種風俗。
注釋
宋恩常《雲南少數民族研究文集》:「母女共夫,舅甥共妻……這是更粗野的群婚形式……永寧納西族的群婚家庭同樣是由『更粗野的群婚形式』發展而來的……在解放前,群婚殘餘占主導的是姐妹共夫和兄弟共妻。」嚴汝嫻、宋兆麟《永寧納西族的母系制》:「對於不是同一母系血緣的父系血親,如父女之間、同父異母的兄妹之間,都可以通婚……按母系觀點,子女只認母親,不認父親,不講究同父與否,彼此通婚是正常的現象……哥哥的兒子,妹妹的女兒,彼此婚配,是最合理婚配關係……這種通婚形式具有相當的普遍性。」
周華山:《無父無夫的國度: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摩梭》
走婚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Zlol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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