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人社會對於手指月亮的禁忌,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在據傳是著於當時的道教經典《太上感應篇》的〈諸惡章〉中提到「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都是被視為對神明大不敬的行為。其中的「三光」,指的便是日、月、星三種天體的光芒,「輒指三光」,便是指隨意對著這三種天體比劃。從這邊可以看出,對日月星辰的崇拜,是自古就有的漢人傳統。
〈臺灣人對自然現象的觀念與迷信〉一章中有著和指月亮割耳朵相當類似的禁忌。裡頭寫到:「傳說月亮有一把利刀,因此若是小孩子對祂說壞話,就會立刻被割傷耳朵」。這段記錄有兩處值得注意的內容。首先是當時傳說並非手指月亮,而是說壞話就會遭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