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子榮
報載,一名任職包裝公司的李姓勞工,替公司送貨長達二十二年,日前向公司 申請退休時,公司卻拒絕支付一百五十八萬元的退休金,因此他跪求政府要替他討公道。居中協調的勞委會也表示,如果雇主沒有給退休員工足額的退休金,最重將 開罰四十五萬元。公司拒給退休金所要繳交的罰款,居然比要給員工的退休金還低,更何況這家包裝公司更在勞動局介入調解的隔天,便提出出資轉讓及變更負責人 申請,以逃避相關責任,李姓送貨員也遭解僱。這顯示出台灣的法律根本都是在保護資方壓榨勞方,證明政府保障勞工的各種法律根本就是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