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帆船(英語:carrack;加泰隆尼亞語:carraca;西班牙語:nao;葡萄牙語:nau),又譯卡拉克帆船或卡瑞克帆船,為一款在15世紀盛行於地中海的三桅或四桅的帆船。它的特徵就是其巨大的弧形船尾,以及船首的巨大斜桅。而它在前桅及中桅裝配了數張橫帆,後桅則配上一面三角帆。
克拉克帆船是歐洲史上第一款用作遠洋航行的船艦,這是因為它的龐大體積能夠在汪洋大海中保持穩定;此外,它被劃分大量空間,得以擺放足夠遠洋航行的物資。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個海上強權就是在15至16世紀期間使用這種帆船來進行遠洋探險,並建立了一個又一個的殖民地。在法國,這種船被稱為「Caraque」或「Nef」,而西班牙和葡萄牙則皆稱為「Carraca」(意思都是「船」)。
公告欄
facebook 姜太公廟
- Oct 07 Mon 2024 15:07
大航海時代的象徵:西班牙蓋倫帆船Galeón-加利恩帆船/克拉克帆船是歐洲史上第一款用作遠洋航行的船艦葡萄牙「Carraca」在十六世紀末,克拉克帆船已經進一步演變成蓋倫帆船/海上馬車夫 荷蘭帆船-荷蘭曲艏船+荷蘭福祿特帆船-福祿特帆船還是十七世紀荷蘭海運帝國崛起的重大因素/白銀貿易
- Oct 07 Mon 2024 08:35
客家文化資源普查/客家文化資產數位網/新竹縣兩河文化協會
將神符請回家後多會放置於神廳一同祭拜、或張貼於家中上列供品祭祀、而至送神日再撕下焚化、而人們相信神符經過長時間的奉祀、有許願的效果、能直達天聽、祈求能如願實現。台灣的神禡來源有兩種途徑:一是歲末年終之時,春聯店販售之灶君、土地公、武財神、姜太公等等的單色或套色印刷的神禡年畫;一種是廟宇以黃紙或紅紙印製的神明圖像,台灣人習慣以「大符」稱之。
重道崇文坊,位於台灣臺南市北區臺南公園內,為建於清嘉慶廿年三月(1815年)的牌坊,當時清廷為旌表林朝英[1]獨立捐貲萬金,修建縣學文廟而頒重道崇文匾額,賜六品光祿寺置正職銜,並准建坊,至今為府城現存四座牌坊之一,同時為臺南市市定古蹟。
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