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葬,墨家思想之一。墨子認為厚葬久喪容易使國家貧窮,人民減少,政治紊亂[1]。墨子於此主張明顯反對儒家的葬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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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富眾治的主張
墨子認為,仁者為天下考慮,如同孝子為父母親考慮一樣。父母貧窮時,應當使他們富有;因此人民太少,就應想辦法使之增多;人民亂了,就應當讓他們安定。能力不足、財力不足、智力不足這些事情只會辦不成。但是孝子不會隱藏自己的能力、智力和財力。
墨子慨嘆三代聖王經已逝世,天下失去了是非標準。後世的君子認為厚葬就是仁和義;同時亦有一派人認為厚葬不是仁和義。這兩派人互相非議,同時高舉效法堯、舜、禹、湯、文、武的主張。這兩派人都言論不定,因此墨子提出考察國家和萬民的施政利益,那一點符合富、眾、治。只要能夠使窮變富、使寡變眾,使危變安,就是符合仁和義了[3]。
反對厚葬久喪
墨子提出考察厚葬久喪是否符合利益,因此墨子假設如果有喪事舉行,按照厚葬派說法,棺木一定要厚、埋葬一定要深、衣服一定要多,而且棺飾需要華麗和墳堆一定要大。故此百姓有喪事時幾乎都傾家蕩產、諸侯有了喪事則傾盡府庫,還要讓死者遍身珠寶。
隨後舉行喪事時,哭泣無定時[4],還要披麻帶孝,鋪草蓆枕土塊。而且強行不食使自己飢餓,又故意穿單薄的衣服讓自己受寒,導致面容枯槁,耳不聰目不明,引致自己無力做事,甚至弄得需要拐杖才能行走[註 1],這樣一共堅持三年[註 2]。君主、父母、妻子與長子死了,各守喪三年外,伯父叔父兄弟又需要守喪一年、外姓姻親和親族守喪五個月,姑姊甥舅亦有數個月守喪期[註 3]。若以這些言論作法則,君主不能上早朝、農夫不能耕作、工仄不能製作器皿,因此造成社會癱瘓,墨子認為這主張決不能實行。
引用古聖王葬喪之法
古代聖王曾經制訂埋葬之法,棺木只需三寸厚、衣服只用三領,下葬時墓穴不需到達地泉,上面不會滲出臭氣,陵墓寬三尺,就足夠了。活著的人不需守喪太久,應盡快從事工作,這是聖王埋葬之法[8]。
從前堯到北狄中從事教化工作時,死在途中葬於蛩山[註 4],只用三領衣衾,以劣質的穀木當棺材,用葛布包屍體,下葬以後才哭。舜到西戎從事教化工作時,死在途中,葬在南己[註 5]。他同樣以劣質的穀木當棺材,用葛布包屍體。禹往東到九夷從事教化工作時,死在途中,葬於會稽山[註 6]。他以桐木當棺材,同樣用葛布包屍體。這三位聖王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卻採用了這樣的埋葬方法[12]。
重申節葬
因此,棺木只需三寸厚、衣服只用三領,下葬時墓穴不需到達地泉,上面不會滲出臭氣,陵墓寬三尺,就足夠了。哭著送葬,哭著回來,回來從事生產這才有助於祭祀,有助於向父母行孝。如果確實要行仁義,就以節葬作為施政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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