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景崧「臺灣民主國」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LEMWVy

易顺鼎/(1894),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易順鼎積極主戰,參與劉坤一軍幕。次年,清政府戰敗議和,擬割讓台灣,賠銀2萬萬兩。易順鼎兼程至京,兩次上書要求“罷和議,褫權奸,籌戰事”。未被採納,投河自盡,被人救起,痛哭流涕。及聞時署台灣巡撫唐景崧等人成立台灣民主國,擬率軍死守,易順鼎決心赴台,“以隻身人虎口,幸則為弦高之犒師,不幸則為魯連之蹈海。”及至廈門,唐景崧事敗已便衣內渡。得知劉永福在台南領導台灣人民繼續堅持戰鬥,不顧友人和劉坤一力阻,葛衫布履,行李一肩,壯行台南助劉永福。劉撥給他3營兵力,援守台中,因軍餉無著,回內地籌餉。及至籌得餉銀5萬兩,抵涵江時,台中已為日寇佔領,折回廈門。不久,全台淪陷。順鼎兩渡台灣,卒無所成,但不失為氣節功名之士。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vbWu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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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同成立台灣抗日臨時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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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  

1895年3月,台灣巡撫唐景崧發布諭告,號召民眾抗擊日軍侵台。

陳季同成立台灣抗日臨時政權

1895年5月中旬,曾任清政府駐法國參讚的陳季同(福建福州人)從上海抵台北,與丘逢甲、林朝棟等人商議,提出了“民政獨立,遙奉正朔,拒敵人”的保台之策,決定組織成立台灣抗日臨時政權——“台灣民主國”,改年號為“永清”,以領導台灣人民抗擊日軍。圖為台灣民主國外務大臣陳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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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同發揮外交影響力引進法軍救援

1895年5月19日,一艘法國巡洋艦抵達基隆[10],對急需外國勢力協助的臺灣人而言,不啻為大好消息。法國軍官在21日拜訪唐巡撫時,表明如果是為清政府取回土地,則相當困難;如果是為臺灣保護人民,則較容易[11]。在此鼓舞下,原本猶豫不決的唐巡撫遂於5月25日發布「臺灣民主國獨立宣言」如下:
台灣民主國總統,前署台灣巡撫布政使唐為曉諭事:照得日本欺凌中國,大肆要求,此次馬關議款,於賠償兵費之外,復索台灣一島。台民忠義,不肯俯首事仇,履次懇求代奏免割,總統亦奏多次,而中國欲昭大信,未允改約。全台士民,不勝悲憤。當此無天可籲,無主可依,台民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以為事關軍國,必須有人主持,於 四月二十二日 士民公集本衙門遞呈,請余暫統政事。經余再三推讓,復於 四月二十七日 相率環籲; 五月初二 日,公同刊刻印信,文曰:「台灣民主國總統之印」,換用國旗「藍地黃虎」捧送,前來竊見眾志已堅,群情難拂,不得已為保民起見,俯如所請,允暫視事。即日議定,改台灣為民主之國,國中一切新政,應即先立議院,公舉議員,詳定律例章程,務歸簡易。惟是台灣疆土,荷鄭大清經營締造二百餘年,今須自立為國,感念列聖舊恩,仍應恭奉正朔,遙作屏籓,氣脈相通,無異中土,照常嚴備,不可稍涉疏虞。民間有假立名號,聚眾滋事,藉端仇殺者,照匪類治罪。從此台灣清內政、結外援、廣利源、除陋習,鐵路、兵輪次第籌辦,富強可致,雄峙東南,未嘗非台民之幸也。 特此曉諭全台知之。
永清元年 五月二十五日

吾等如甘受,則吾土吾鄉歸夷狄所有。如不甘受,防備不足故,斷難長期持續。屢與列強折衝,無人肯援,臺民惟有自主。臺民願人人戰死而失臺,決不願拱手而讓臺。臺民公議自立為民主之國。決定國務由公民公選官吏營運。為達計劃且抵抗倭奴侵略。新政府機構中樞必須有人主持,確保鄉里和平。素敬仰巡撫承宣布政使唐景崧,會議決定推舉為臺灣民主國大總統。

初二日公同刊刻印信,全臺灣紳民上呈。當日拂曉,士農工商公集籌防局,開始嚴肅此壯舉。

乞勿遲誤

以全臺之民布告之[12]。
24日將宣言譯成外國語並送至各國駐臺領事館,25日上午9時舉行獨立典禮,宣布成立「臺灣民主國」。唐景崧被推為臺灣民主國的大總統、丘逢甲為副總統兼團練使,領導義勇軍。劉永福被推為大將軍、李秉瑞為軍務大臣。
臺灣民主國制定藍地黃虎的「黃虎旗」為國旗、刻有「民主國寶印」文字的國璽、以及建年號為「永清」[13],臺北為首都。臺灣第一富豪林維源,雖被推為國會議長,但堅持婉拒,在獨立慶典的第二天就潛逃至廈門。

File:Republic of Formosa Bond.jpg

台灣民主國為籌湊龐大軍需而發行的「股分票」

File:Republic of Formosa Stamp .jpg

黑虎票以老虎為圖案,是1895年時,台灣民主國為籌措抗日軍餉而發行的郵票。左方的「士擔帋」三字即是「郵票(Stamp)」的音譯。

台北時期政府組織
大總統:唐景崧
副總統兼團練使:丘逢甲
大將軍:劉永福
義軍總兵:李惟義
軍務大臣:李秉瑞(原禮部主事)
內務大臣:俞明震(原刑部主事)
外務大臣:陳季同(原副將)
情報局長:李秉鈞
遊說使[22]:姚文棟
議院議長:林維源
議院議員:陳雲林、洪文光、白其祥等
臺灣道觀察使:忠滿(兼護印)[23],一說為區鴻基[24]
臺北府知府:俞鴻
淡水縣知縣:凌汝曾
新竹縣知縣:王國瑞
宜蘭縣知縣:俞秉焜
基隆廳同知:方祖蔭
南雅廳通判:宋維釗
臺灣府知府:黎景嵩
臺灣縣知縣:史濟道
彰化縣知縣:羅樹勳
苗栗縣知縣:李烇
雲林縣知縣:羅汝澤(農曆五月內渡,後改李郁華)
埔裏社廳通判:溫培華
臺南府知府:忠滿(兼護印)
安平縣知縣:忠滿
嘉義縣知縣:孫育萬
鳳山縣知縣:盧自鑠
恆春縣知縣:歐陽萱(乙未戰爭陣亡)
臺東直隸州知州:胡傳(原職,胡適之父親,內渡)


台南時期政府組織
大總統:劉永福
義軍總兵:李惟義
軍務大臣:李秉瑞
全台義民大統領: 吳湯興
情報局長:李秉鈞
議院議長:許獻琛
議院議員:許南英、林際春、徐元焯、謝鵬翀、陳鳳昌、林馨山等
籌防局長:陳鳴鏘[25]
臺灣道:忠滿(兼署)
臺北府(府治已失陷)
新竹縣(部分失陷)知縣:李烇(兼署)
臺灣府知府:黎景嵩
臺灣縣知縣:史濟道
彰化縣知縣:羅樹勳
苗栗縣知縣:李烇
雲林縣知縣:羅汝澤(農曆五月內渡,後改李郁華)
埔裏社廳通判:溫培華
臺南府知府:忠滿(署理)
安平縣知縣:鄭文海
嘉義縣知縣:孫育萬
鳳山縣知縣:林東青
恆春縣知縣:盧肇經
臺東直隸州知州:孫振鐸(原砂金局督辦)[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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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瑞(1856年-1917年),中國清朝政治人物,廣西臨桂縣人,光緒九年進士[1],曾為禮部主事、臺灣民主國軍務大臣、近代義勇軍創建者。與其子弟等著有《蓬萊小語》。
生平[編輯]
李秉瑞為光緒五年(1879年)己卯科舉人[2],光緒九年中式(1883年)癸未科三甲進士[3],任禮部學習主事[1]。光緒十三年(1887年),光緒帝親自任命李秉瑞等12人為「遊歷使」,與程紹祖前往德國考察[4][5][6]。
光緒二十年(1894年),清日甲午戰爭爆發,臺灣守備緊張。唐景崧署任巡撫後,先後調刑部主事俞明震、副將陳季同至臺,李秉瑞也主動請求效力[7]。次年,清朝讓臺灣予日本,臺灣士民反對無效,遂議自立。巡撫唐景崧改巡撫署為總統府。改布政使司為「臺灣承宣布政總理內務衙門」,以俞明震為督辦,李秉瑞及陳季同為會辦,掌管內政事務。改臺灣營務處為「臺灣軍務衙門」,以李秉瑞為督辦,俞明震為會辦,負責國防行政業務。另有「臺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陳季同為督辦、李秉瑞為會辦,辦理對外交涉事務[8]。

李秉瑞(1856 年-1917 年),桂林府臨桂縣人,光緒五年(1879 年)己卯科舉人,光緒九年中式(1883 年)癸未科三甲進士,任禮部學習主事。① 光緒十三年(1887 年),光緒帝親自任命李秉瑞等12 人為“遊歷使”,與程紹祖出國考察,遊歷西洋及非洲,是為清政府派員出洋遊歷之始。②歸國後任禮部主事。
1894 年7 月25 日甲午中日戰爭爆發。次年(1895 )清軍遭到慘敗,4 月17 日,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及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台灣巡撫唐景崧(桂林府灌陽縣人)堅決反對割台,他7 次致電清廷,表達抗日決心。
唐景崧的抗日陳情震動了身居朝廷禮部主事的李秉瑞,他毅然渡海到台灣,支持唐景崧的行動。
1895 年,5 月18 日,清政府派李鴻章之子李經方為割台特使前往台灣辦理交割事宜。並諭令“署台灣巡撫布政使唐景崧著即開缺來京陛見。其台省大小文武各員,並著飭令陸續內渡”。慈禧一面下令台灣大小官員內渡撤回大陸,並嚴厲禁止內地接濟台灣抗日軍民。唐景崧拒不奉命,憤怒的台灣民眾公推唐景崧為 “台灣民主國”大總統,與劉永福一道率全島軍民抗擊日本侵略者。
“ 台灣民主國”國號“永清”,即“永遠忠於大清”;“ 下設三個衙門,改布政使司為內務衙門, 不設專員,以刑部主事俞明震為督辦,對外稱內政大臣,禮部主事李秉瑞、副將陳季同為會辦,其關防文曰“ 台灣承宣布政總理內務衙門關防”,改全台營務處為軍務衙門,以禮部主事李秉瑞主之,對外稱軍務大臣。” ③
唐景崧對台灣的防務進行了重新部署。他自己率兵駐守台北,總攬全台軍政大權,並分兵把守各海口要隘。然而,熱血並不能阻擋日軍的軍艦大砲。雖然台灣義軍英勇奮戰,前後斃敵三萬餘人,但是敵我實力懸殊,又孤立無援,唐景崧不得已化裝登上德國輪船逃回大陸。。劉永福後來也被迫內渡回到福建。1895 年6 月7 日,日軍攻占台北。台灣全島落入敵手,從此開始了長達五十年的殖民地時代。
到目前為止,老散尚未查到李秉瑞的最後下落,維基百科有關於李生前遺作《蓬萊小語》條目,收錄如下供參考:
《蓬萊小語》是一部記述台灣(雅稱蓬萊)風土民情的筆記小說,現已亡佚,文字散見於各地方志,由曾經擔任台灣民主國軍務大臣的廣西臨桂人李秉瑞所撰寫,由其宗族子弟等續寫,據說內中有批評丘逢甲與其他台灣民主國人物的文句,而遭到敵對派蒐購毀禁,稱之為“假託”。本書也介紹台灣原住民,如描述出草的一段:“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回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 [1] 這段話則認為在山中遇到魑魅魍魎,也比遇到獵首的台灣原住民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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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惟義,(?-1901年),曾參與臺灣的抗日乙未戰爭[1][2]。
李惟義原為湖南武秀才出身,1859年投效軍營,1861年起因戰功歷經守備,都司,游擊,參將,副將,總兵,後並因永州建立戰功,獲賞頂戴花翎(提督銜),長年率新楚軍駐守於湖南[1]。
1886年,李惟義前往台灣,協助章高元、林朝棟等人平定罩蘭武榮社亂事[3]。1895年,清因甲午戰爭戰敗,割台予日本,台日爆發乙未戰爭。戰爭期間,李惟義曾參與臺方軍隊對抗日本帝國軍。其中,在八卦山戰役中,李惟義與吳湯興、徐驤等將領率領三千至五千人共同防守八卦山與彰化城[4]。

李惟義在乙未戰爭前的官職
依據《臺灣通史》卷三十六列傳八所載,李惟義在乙未戰爭前擔任「副將」(從二品);另外依據《重修臺灣省通志》卷八第二冊〉第三章所載的清朝武官名錄中,並無李惟義在台擔任「提督」(從一品)或「總兵」(正二品)的記綠。事實上,當時台灣最高武職即為「台灣鎮總兵」(劉永福為最後一任),並無「提督」之職。
依據條目中引用的軍機處檔摺件,第一句寫道:「提督銜記名簡放總兵花翎留南遇缺前先補用副將李惟義」。其中「提督銜」是虛銜而非實職,就好像「榮譽博士」一樣,只能看不能用;「記名簡放總兵花翎」意即已申報昇等派任總兵且可先行頂戴該職級之花翎,但實質上仍在等待派任;「留南遇缺前先補用」即明白指出此一狀態。所以真正的官職仍然是「副將」李惟義。
《臺灣通史》不愧被視之為正史,下筆較為嚴謹,故僅稱李惟義為「副將」;有些文獻稱其為「總兵」,並不合適,應改為「記名總兵」;至於稱其為「提督」者,大概是不懂「加銜」的意義罷了。Kolyma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13:40 (UTC)-Kolyma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07:56 (UTC)

臺灣割讓與乙未抗日運動 - Google 圖書 - https://goo.gl/T2k6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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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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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鈞
李秉鈞(1873年-1904年),一名秉均[1],字子桂,號石樵。台灣台北艋舺人,出身耕讀傳家,清代貢生,日治後曾任台北縣參事、舊慣調查會委員、台灣日日新報編輯。長於詩文書畫,師承黃中理。曾參加日本人 “玉山吟社”詩會活動,著有《石樵集》八卷,已散佚。部分收錄於《台灣日日新報》。[2]
生平
1885年中法戰爭西仔反之暖暖坐探委員[3]。且因戰功成為候補縣丞[4]。同年10月17日,將領劉朝祜率領軍隊,會同李秉鈞、劉廷玉,並派翻譯人員入山勸說馬來(即烏來)八社“ 生番 ”。結果安撫成功,所有原住民八個社,都接受安撫。[5] 1891年淡水縣歲貢貢生[6]。
乙未戰爭之時,日軍進迫獅球嶺。唐景崧不願死守八堵,逃往滬尾搭上德國商用輪船。清軍向德國商輪開砲攻擊,但引起德國軍艦開砲還擊。當時台北城內充滿了散兵游勇與匪徒,死亡500多人,甚多人爭吵要返回中國大陸,李秉鈞只得委請吳聯元、陳舜臣、李春生等向日軍請求,但不敢去。僅辜顯榮基隆見謁總督。[7]並讓原居於台北城,而想返回中國的粵勇及民眾,聚集於淡水港。當日軍過濾名單的同時,遠在台中的丘逢甲自任副總統,眾人遂得以脫離日軍之手。
台灣日治時期後,李秉鈞於明治 28年(1896年)擔任台北縣事務囑託,明治30年(1897年)4月授佩紳章,9月任台北縣參事,並任總督府國語學校囑託。明治34年(1901年),被任命為臨時舊慣調查會事務囑託。明治37年(1904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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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紹祖(,幼名金韞,字纘堂),臺灣新竹縣北埔鄉海陸腔客家人,為北埔「金廣福大隘」第一代墾戶首姜秀鑾的後人,家境富裕。為棟軍主要將領,軍階為都司。1895年,組織義勇軍參與乙未戰爭抗日,被日軍俘虜後服毒自盡,年僅19歲。

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  

1895.決戰八卦山(下) - 陳文德 - Google 圖書 - https://goo.gl/H5xW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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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台灣從來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aiwan was never part of China/Bruce Jacobs/春帆樓為中日《馬關條約》的談判與簽署地點/日清議和紀念館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RqMo9w
臺灣的圖騰/黃虎旗/百步蛇/「台字徽」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sba2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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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法國妻子英國情人的晚清牛人  

  陳季同在歐洲的外交活動的結局很令人遺憾。1891年,由於私債糾紛,陳季同被清政府撤職,黯然回國。雖然次年他又被開復原職,但他從此再也沒有踏上歐洲一步

  作為一名外交官,陳季同雖然黯然離歐,但是作為一個作家,他的著作取得了輝煌的成績,長久地留在了歐洲。陳季同通曉法文、英文、德文和拉丁文,特別是法文造詣在晚清中國可謂獨步一時,於西方文化也有較深入的了解,同時又有深厚的國學修養。

  在陳季同之前,歐洲還沒有出版過中國人用西文寫的書,陳季同是第一個出版西文著作並獲轟動影響的中國人。陳季同一生用法文寫作了八部作品,分別是《中國人自畫像》、《中國人的戲劇》、《中國故事集》、《中國的娛樂》、《黃衫客傳奇》、《巴黎人》 、《吾國》、《英勇的愛》。

除了最後一種外,其他著作都在巴黎初版。1884年7月,《中國人自畫像》在巴黎出版,時值中法戰爭,法國公眾對於中國因缺乏了解而充滿敵意。此書將一個文化悠久、風景如畫、飄溢著清茶芬芳的東方古國直接展現給法國讀者,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他們對現實中國的偏見。

  書出版後引起轟動,年內再版五次,兩年內已印至第11版。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政府因此授予陳季同“一級國民教育勳章”,表彰他所做出的文化貢獻。陳季同的《黃衫客傳奇》是目前所知第一部中國人以西文創作的中篇小說,遠早於林語堂的同類作品。

  1897年,陳季同與其弟陳壽彭在上海合辦的《求是報》。他從創刊號起,一直擔任“翻譯主筆”,譯介西學,連載其所翻譯的法典,宣傳維新思想,頗具影響。先後刊登過《法蘭西民主國立國律》(又作《拿布崙立國律》)、《拿布崙齊家律》、《法蘭西報館律》等12篇。據《福建通志·列傳·陳季同傳》記載,陳季同“精熟於法國政治並拿破崙律,雖其國之律師學士號稱老宿者莫能難。”

陳壽彭(字逸如)在胞兄陳季同的引導下,成為了晚清出色的翻譯家,有多種西學論著,其妻薛紹徽亦為晚清罕見的著名女翻譯家。

  陳季同翻譯出版了雨果的小說《九三年》及劇本《呂伯蘭》、《歐那尼》、《銀瓶怨》,莫里哀的《夫人學堂》及左拉的《南丹與奈依夫人》等著名作品,成為近代中國“譯介法國文學的一位卓有成就的先驅者”,是我國研究法國文學的第一人。

  晚清文學名著《孽海花》的作者曾樸稱陳季同是他學習“法國文學的導師”,說自己譯介外國文學的活動,乃至“發文學狂”的主因,“大半還是被陳季同先生的幾句話挑激起來”。英國大漢學家翟理思等人,就稱讚他法國語文知識極為廣博,說他談起法國當時的各文學流派及其優劣得失來能如數家珍。

  1898年,陳季同支持創辦了近代中國第一所女學堂--上海中國女學​​堂,其妻法國人賴媽豁為學堂的洋提調,起草了“中西合璧”的日課章程,夫婦倆均對現代教育做出了貢獻。

  20世紀初,陳季同還曾在南京主持翻譯局。有記載說他“每當譯書時,目視西書,手揮漢文,頃刻數紙。”,中西學功底深厚的他,翻譯出手如此之快,堪稱譯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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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的西方生活使他擺脫了"天朝大國"的幻想,意識到閉關鎖國的惡果,於是能以一種清醒的世界意識和眼光看世界。戊戌那年,他曾明確告誡曾樸:"我們現在要勉力的,第一不要局於一國的文學,囂然自足,該推擴而參加世界的文學,既要參加世界的文學,入手方法,先要去隔膜,免誤會。要去隔膜,非提倡大規模的翻譯不可,不但他們的名作要多譯進來,我們的重要作品,也須全譯出去"。正是這種世界意識促成造就了陳季同的文化輸出和輸入活動。
陳季同
陳季同
1.1 譯介中國文化
陳季同率先把《聊齋誌異》譯成法文譯本,從而推出了介紹中國文化的西文暢銷書。譯作名為《中國故事》(《中國童話》),1884年在法國巴黎卡爾曼出版社出版,其中編譯了《聊齋誌異》中的《王桂庵》、《白秋練》、《青梅》、《香玉》、《辛十四娘》等26篇故事。
該書出版後,一年中曾三次再版,總至少再版5次以上,可見該書受法國人歡迎的程度。次年,即由James Millington譯成英文在倫敦等地出版,同樣受到英語讀者熱烈而友好的歡迎。1890年4月1日,荷蘭著名漢學家施古德(Gustave Schlegel)在1890年4月1日的《通報》上專文推薦此書。
陳季同認為《聊齋》中每一篇都"構成了一個民族的自身生活",它最"能完整地體現一個國家的風俗習慣",在一定意義上,它"比所有其他形式更能完美地表現一個民族的內心生活和願望,也能表現出一個民族理解幸福的獨特方式"。這是陳季同譯介《聊齋誌異》的動機。
1.2 譯介法國文學和律法
陳季同最早獨立​​翻譯了《拿破崙法典》。戊戌維新前夜,為了幫助國人了解西方法制,效法西方民主國家以法治國的實踐,陳季同翻譯法國的《拿破崙法典》(即《法國民法典》。
在1897年他與其弟陳壽彭在上海合辦的《求是報》上,他從創刊號起,一直擔任"翻譯主筆",譯介西學,連載其所翻譯的法典,宣傳維新思想,頗具影響。先後刊登過《法蘭西民主國立國律》(又作《拿布崙立國律》)、《拿布崙齊家律》、《法蘭西報館律》等12篇。其中"齊家律"所譯內容最多。據《福建通志·列傳·陳季同傳》記載,陳季同"精熟於法國政治並拿破崙律,雖其國之律師學士號稱老宿者莫能難。"晚年閒居上海,"西人有詞獄,領事不能決,咸取質焉;為發一言或書數語與之,讞無不定。其精於西律之驗如此"。
他曾以"三乘搓客"為筆名,連續譯載法國作家賈雨的記實性的長篇小說《卓舒及馬格利小說》。可惜刊物中途停辦,小說沒有譯完。但他卻留下了法國小說。他翻譯出版了雨果的小說《九十三年》及劇本《呂伯蘭》、《歐那尼》、《銀瓶怨》,莫里哀的《夫人學堂》及左拉的《南丹與奈依夫人》等著名作品,成為近代中國"譯介法國文學的一位卓有成就的先驅者",是我國研究法國文學的第一人。
《孽海花》的作者曾樸稱陳季同是他學習"法國文學的導師",說自己譯介外國文學的活動,乃至"發文學狂"的主因,"大半還是被陳季同先生的幾句話挑激起來"。英國大漢學家翟理思等人,就稱讚他法國語文知識極為廣博。他談起法國當時的各文學流派及其優劣得失來能如數家珍。
20世紀初,陳季同還曾在南京主持翻譯局。據說他,"每當譯書時,目視西書,手揮漢文,頃刻數紙。"他的譯筆總體流暢可讀,吸引了國內外許多人。遺憾的是,他沒有留下什麼翻譯理論研究的文論。
陳季同的胞弟陳壽彭(字逸如)在陳季同的引導下,留學歐洲,成為晚清出色的翻譯家,有多種西學論著,弟媳薛紹徽為罕見的著名女翻譯家,這在近代西學東漸史上也很值得一提。
2.西文著作與文化比較
陳季同率先將中國文化、中國戲劇介紹給西方讀者。在法國,陳季同用法文發表了《中國人自畫像》、《中國戲劇》、《中國人的快樂》、《黃衫客傳奇》、《中國人筆下的巴黎》與《我的祖國》等,這些著作受到法國人民普遍的歡迎,也為陳季同在法國文學界贏得了聲譽。他的作品總體來說富有民族尊嚴感,表現出敏銳的洞察力,文風幽默輕快,文字通暢而流美,充分錶現了陳季同嫻熟的法語。曾樸曾稱讚陳季同"所作法文的小說、戲劇、小品等,極得法國文壇的讚許,阿拉托爾佛郎士(Anatole France,1865-1924,今譯法朗士),向來不容易稱讚人的,也說他文筆誠實而輕敏,他的價值可想而知了。"
《中國戲劇》、(1886)是介紹中國戲劇的法文讀物,兼具知識性和趣味性。在此書問世之前,中國古典戲曲已有法文譯本,但像馬若瑟(Josephde Prémare,1666-1735)譯的《趙氏孤兒》卻只譯旁白,而刪去曲文(唱詞),破壞了中國古典戲曲、白統一的特性,西方讀者難以領略中國古典戲劇集文學、歌唱、舞蹈、科白於一體的綜合藝術和濃郁的民族特色。陳季同憑藉其對中國傳統戲曲的深刻了解,生動地解說了將中國戲劇的種類、角色、表演極其抒情性、虛擬性與舞蹈化。
《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快樂》是兩本在西方影響很大的書,而且都被譯為英文。美國芝加哥出版的《中華帝國:它的過去與現在》一書收錄了《中國人自畫像》中的"婦女"、"結婚"、"離婚"和"宗教與哲學"四篇。
陳季同寫這兩本書的目的是讓西方世界了解中國,了解中國人的生活、習俗和娛樂,從而更好地了解中國人的內心世界。陳季同對中國人經常是被誤解的現象深感遺憾,"旅行者碰上一個大塊頭,會在小本上記上:'這個遙遠國度的人身材很高',反過來,如果他碰上一個矮子,則寫道:'在這個國家,人們只見到矮子,就像到了格列佛(Gulliver)筆下的矮人國。'對風俗的記載也是一樣。"他"打算在這本書中實事求是地描述中國--按照自己的親身經歷和了解來記述中國人的風俗習慣,但卻以歐洲人的精神和風格來寫。我希望用我先天的經驗來補助後天的所得,總之,像一位了解我所知道的關於中國一切的歐洲人那樣去思考,並願意就研究所及,指出西方文明與遠東文明之間的異同所在。"
《中國人自畫像》像解剖麻雀似的,生動而富有情趣地描述中國社會有關政治、經濟、宗教、教育、文學等各個側面。《中國人的快樂》則是從娛樂的視角:遊戲、儀式、節慶,來描述中國。陳季同認為:遊戲、儀式、節慶,儘管各個國家、民族都有,但"它們卻有發自於各個民族共同的民族觀念的獨特個性" 。該書有"家"、"宗教和世俗的節日"、"鄉野之樂"、"永恆的女性"、"正經之樂"、"餐桌上的快樂"、"靈巧招術"、"各種遊戲"、"賭博"、"公共娛樂"、"結尾:達觀者之樂"共十一章,描繪出一副副頗有情趣的民俗畫卷,是《中國人自畫像》的姊妹篇。他表明:"再也沒有什麼比娛樂更能顯示一個民族的性格的了。告訴我你怎樣娛樂,我便可以告訴你,你是什麼樣的人。"此書的法文本直到1975年還在巴黎重印。
在撰寫這兩本書的時候,陳季同無意識地成了較早系統地著手中西文化比較的學者,為現代跨文化交際研究提供了寶貴的早期素材。兩書都均多用比較的方法,夾敘夾議,很多剖析是入木三分的。他的批評雖有批評中國傳統習俗的,但更多是針對西方。他說:書中"對西方風俗習慣的批評隨處可見。千萬別忘了我寫作時用的是鋼筆,而不是中國的毛筆,並且我已經學會了按歐洲人的方式來思考和寫作。"
比如《祖先崇拜》一文對比了中國人與西方人對待祖宗的不同態度:中國人普遍虔敬祖先,而西方人習慣忘卻死者忘掉,"一般說來,在西方,三代以外的先輩就沒人知道了。"這表現了中西方倫理觀念的不同。《中國人的家庭生活》提出"東方人與西方人之間家庭觀念的差異極其鮮明而有特色"。
其實,文化比較在陳季同的其他作品也有表現,說明了他的一貫用心,比如他的《吾國》中"木蘭與貞德"一文(李華川譯)中有如下比較:"現在,在這兩個女英雄之間,讀者應該更喜歡哪一個呢?這里首先是一個民族觀念問題。在歐洲,無疑需要召喚一個伴隨著傳說、奇蹟、天使和聖徒、夢幻和顯的形象,一個被啟示者,一個處女和殉教者。
相反,中國家庭生活的理性主義(這是我們民族生存狀態的縮影),只能產生一個忠誠於親人的淳樸姑娘。從眾人中嶄露頭角後,她脫去戎裝,又成為一個年輕的女孩,回到家庭生活的圈子中來。她像別的姑娘一樣結婚生子,並將忘記作為青年戰士的英雄事。貞德象徵著法國中世紀充滿熱情的神秘主義,木蘭則體現了中國的家庭觀念和家長制的社會結構。"
他在《中國人自畫像·序言》結尾時又說:"在此先請求大家原諒,請求所有熱愛自己祖國的人們的原諒。"其實,書的內容和此聲明都可以較充分地表現出陳季同的愛國和思想深處潛存著中國的傳統意識。筆者以為,陳季同對中國傳統的闡述似乎滲透著狹隘的,因過於真摯而略嫌極端的愛國主義情緒,某些為中國的陳規劣習,如溺嬰、纏足等,所做的辯白實際上是蒼白的,而某些對西方的攻擊不得不說源於對個別西方文化現象的誤解,因而自然顯得牽強而欠說服力。
人物評價/陳季同編輯
陳季同
陳季同
在中西文化關係史上,陳季同可以說是一位具有典範意義的先驅。一方面,他是中學西傳的傑出使者,是第一個出版西文著作並獲轟動影響的中國人。他的多種法文著作將中國文化、文學直接傳播給西方讀者,其中不少內容是首次介紹到西方。他是歷史上在中學西傳中擔當了重要角色的中國人,而此前這樣的角色多是由西方人擔當的。另一方面,他也是西學東漸的使者。通過創辦報紙和翻譯西書,他將西方現代文學、政治、法律觀念引入中國,促進了晚清文學觀念的更新和西方現代政治思想的傳播。綜合這兩方面的成績,陳季同堪稱雙向的文化使者,他一個人擔當了向中西雙方傳播文化信息的使命。在數千年中西文化交往中,中國人還是第一次擔當這樣的角色、承擔這樣的使命,在這一意義上,正是這位晚清外交官的努力為後來者如辜鴻銘、林語堂等人確立了進行雙向文化交流的典範。
只可惜他在一系列外交活動中,實因遵有李鴻章之“密令”,並以清政府為意,而自視軍力強大,但求我行我素,任意行事。在這種情勢下,中法之間的軍事衝突實難避免。
其他/陳季同編輯
陳季同
陳季同
陳季同還是一個出色的詩人和詩歌翻譯者,著有《三乘搓客詩文集》、《盧溝吟》和《黔遊集》等詩集。
在文化生活上,他先開了中西通婚史上的風氣。當時的中國國際地位每況愈下,而絕大多數中國人對中西聯姻也很不以為然。他的法國妻子和英國情人兩個西洋知識女性為了他而決鬥之事則是絕無僅有。
在教育方面,1898年他支持創辦了近代中國第一所女學堂--上海中國女學堂,其妻法國人賴媽豁為學堂的洋提調,起草了"中西合璧"的日課章程。對現代教育做出了貢獻。
在政治上,庚子事變之後,他是"南北互保"最早的提議人之一。還有,他的愛國行為並不局限於筆槓。馬關簽約與台灣割讓之訊傳出後,台灣民怨沸騰。日本表示將實行"武裝接收"。這時,受署理台灣巡撫(代理省長)唐景崧邀請來台的陳季同想出了一條巧妙的策略。《國際公法》有規定:"割地須問居民能順從與否","民必須從,方得視為易主"。陳季同提出,援引國際公法的有關規定,以台民"不服割地"而宣布"自主",再以"自主"的名義抗拒日本的"武裝接收"。於是台灣抗日成了台灣的事,與清廷無關,而台灣看似"獨立"於中國,卻能保證台灣永屬中國。事敗後,他曾滿懷悲憤寫下《吊台灣四律》,傳誦一時。
一個19世紀中國極為少見的天才,一番轟轟烈烈的文化使者的業績,卻被人淡忘了,呼籲史學界、譯學界的有識之士研究他。
兩部書的著作權/陳季同編輯
中法越南戰爭期間,陳季同忙於外交事務,前文已詳述。而同時期的法國著名雜誌《兩個世界》連載署名Tcheng-Ki-Tong的十八篇文章《中國和中國人》,在法國政界及文化界產生了很大反響。但在六年以後,曾經是陳季同的老師和朋友的蒙弟翁向世人宣布,署名Tcheng-Ki-Tong的兩部著作《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全部出於自己筆下,他要收回兩本書的著作權 ,聲明陳季同“沒寫一個字,甚至陳的名字都是我寫的”。陳季同起而辯駁,雙方在報刊上展開論戰。對於研究者來說,此事關涉署名陳季同的兩部重要作品的著作權問題,有必要詳細探究。
陳季同
陳季同作品
1、蒙弟翁與陳季同的早期關係。
蒙弟翁(1849—1894)全名是Adalbert-Henri Foucault de Mondion ,生於法國沿海小城彭城(Pons),少年好學並受良好教育。
陳季同與蒙弟翁的結識應不晚於1878年。是年六月,陳偕蒙弟翁陪同郭嵩燾遊巴黎礦務學院(Ecole de mine),陳稱蒙弟翁為“肄業師”,但後者在其《北圻的真相》一書前言中對此加以否認。蒙弟翁說:“他(指陳季同)冒充是我的學生”,又說“我確實是一個極為聰明的中國官員的老師,但這個中國官員不叫陳季同;而是他的一位名叫馬建忠的同胞”。蒙氏在書中對馬建忠的才智極為讚許,稱其為在歐洲的中國人中“最聰明、最有教養的一位”。但陳季同在郭嵩燾面前並無冒充蒙氏弟子的必要,而且以馬建忠和陳季同二人在使館相似的身份和同習“公法律例”的經歷,蒙弟翁輔導二人法文及拉丁文的可能性很大。實際上,當時法國輿論亦將二人當作蒙氏弟子。蒙弟翁由於教導陳、馬二人頗有成績,於1880年曾被清政府賞以“四品軍功並三錢重鏨金賞牌”,李鴻章在奏章中也稱蒙氏為“法國律例師前教習肄業隨員” 。可見,1880年,蒙弟翁已在留學肄業局任隨員。潘若斯(René de Pont-Jest)並認為蒙氏後被陳季同聘為“使館文案”,協助駐德使臣李鳳苞處理往來法文文件。  
由於在使館工作,蒙弟翁可以接觸到中、法、德三國間的不少外交情報。他充分利用了手中掌握的材料,出版了兩本著作。第一本名為《一個清朝官員的日記——中國書簡及未公開的外交文獻集》,原書曾在報紙上刊載過,初版於1887年,內容涉及大量有關中國留學肄業團及駐德使館的資料,更有一些中法戰爭期間的秘密信函、文件等。此書出版時未署作者真實姓名,而以“一個天朝官員”為筆名。另一本書名為《北圻的真相》,初版於1889年,蒙弟翁署了真名。書中披露了中法越南糾紛期間歐洲外交界(法、德、中)的一些內幕,抨擊法政府的外交政策,尤以攻擊茹費理為目的。書中對於中法間的外交談判以及德國在其間發揮的影響有較詳細的評述。作者並曾引用一些私人信件來說明自己的觀點,其中有數封陳季同的書信。 
這兩部書中都曾談及作者自己在中法戰爭期間所扮演的角色,蒙弟翁對此也極力渲染,他引述布朗熱將軍(Général Boulanger)的話說:“沒有別的法國人比德·蒙弟翁先生更忠誠、更富於智能地服務於我們法蘭西。”也有人認為:“如果聽取了他(指蒙弟翁)的建議,與中國的戰爭將會避免,或者將會在更有利的條件下,更快地簽署和約。”可見,蒙弟翁確曾積極介入了中法戰爭期間兩國在歐洲的交涉。蒙氏與陳季同早期應是一種介於師友之間的良好關係。
2、關於蒙弟翁與陳季同決裂原因的推論。
1889年10月11日,蒙弟翁發表了一篇署名文章,文中稱“我以陳季同上校為筆名為《兩個世界》雜誌撰稿。我是《中國人自畫像》的作者。我以同樣的筆名寫作了加爾馬恩·萊維出版社的《中國人的戲劇》”。文章並披露他替陳季同給讀者寫回信,“除了簽名之外,回信盡出吾手”。文章發表後很快就引來了陳季同的反擊,陳在《時報》上刊文宣布與蒙弟翁絕交,稱上述兩書為自己所著,但承認“部分出自合作”。陳季同的文章引起很大反響,雙方以後又在報刊上展開激烈爭論。顯然,二人決裂的直接導火線是蒙弟翁10月11日的文章,但實際上事情並不如此簡單,其背後還有更為深層次的原因。綜合筆者目前蒐集到的文獻,似可推論二人決裂有政治矛盾和名利衝突兩方面的因素。  
中法戰爭期間,蒙弟翁在中國駐德使館確曾為中方多所謀劃,促成中法間的和平談判,陳季同也在一封信中對他表示強烈的感謝之情。但蒙弟翁還扮演了另外一種角色,即為法國蒐集情報、提供信息的間諜。作為一個法國人,或如布朗熱所說的“愛國者”,他的行為無可非議。《費加羅報》1894年6月24日(蒙氏去世後數天)頭版頭條評論蒙弟翁生平的文章就以《間諜》(L'Espion)作為題目,顯然作者認為這是蒙氏的重要身份。在《費加羅報》的另一篇文章中,也記述了蒙弟翁從陳季同處獲取情報轉給法國戰爭部長萬桑(Vincent)的經過。在《北圻的真相》中,蒙弟翁引布朗熱的來信用來炫耀,其中有“當他在柏林發現我們的軍隊陷入北圻事件的悲慘境況無以自拔時,蒙弟翁成功地與我國駐北京公使直接取得了聯繫”。蒙氏的間諜身份一旦被中方覺察,雙方關係趨於緊張應屬必然。而蒙弟翁的個性又不甘寂寞,他在1887年出版的那本《一個官員的日記——中國信札及未公開的外交文獻集》中,大量引述中方的內部檔案及往來信件,這應是任何一國的外交使團都難以容忍的行為,中國駐德、法使館對他的憤怒可想而知,只是在當時情勢下,中方不便公開干涉,隱忍未發而已。但陳季同與蒙氏的決裂已成必然。
《中國人自畫像》1884年出版後獲得了巨大成功,一年內至少已重印4次,三年內則至少已印到11次。《中國人的戲劇》1886年出版後也受到讀者歡迎,年內連印三次。由於署名為“陳季同將軍”,由此所帶來的大多數利益自然落在陳的頭上。評論界稱讚此書兼具“伏爾泰的諷刺和孟德斯鳩的深刻”,有人甚至稱書中的某些部分可與“柏拉圖相媲美”。陳季同頻頻出入巴黎上流社會的沙龍,倍受青睞。而多次再版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亦令人艷羨,陳在一次致蒙弟翁的信中說:“誰能說我們有一天不會成為百萬富翁呢?”無論是作為著者還是作為合作者,可以想見這一切都會使蒙弟翁心理失衡,而蒙氏自己所出版的幾種著作卻遠沒有《中國人自畫像》那樣受歡迎,他在1889年首先向陳季同發難也就不足為怪了。
3、蒙弟翁所述證據分析。
關於蒙弟翁與陳季同之間的公案,我們能夠找到的文獻大部分來自蒙弟翁的陳述,而其中最重要的是他所引用的陳季同的信件。由於已不大可能找到這些信函的原稿,因此我們目前只能假定這些信件完全可靠,這是以下論述的一個前提。 
在《當我還是清朝官員時》一書的前言“一個筆名”中,蒙弟翁引用了22封陳季同寫給他的私人信件。這些信件的寫作時間從1884年至1887年,1887年只有一封(9月13日),這一年蒙氏化名“一個天朝官員”出版了他的《一個官員的日記——中國書札及未發表的外交文獻集》。前文曾認為此書是陳、蒙交惡的因素之一,這一年二人通信較少自易理解。其它信件主要集中在1884和1885年,而尤以1884年為多(11封)。蒙氏引用這些信件主要試圖說明兩個問題:第一、陳季同的法文水平無法寫作;第二、陳季同請自己撰寫《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二書。下面試分述之。 
1884年6月20日,陳在信中說:“我在信內寄給您一篇今天《世界報》上的文章,如果您認為值得回信就太好了:那麼我請您擬一封回信。”信中提到《世界報》上的文章名為《救濟院的嬰兒》,是針對陳發表在《兩個世界》上的《慈善工作》而展開的討論。此文措辭尖銳,對當時中國的棄嬰、溺嬰陋習加以猛烈攻擊,指責陳美化中國的慈善製度。陳季同請蒙弟翁回信,後者遵命行事,但回信未發表,其內容不得而知。同年7月1日,陳要求蒙氏為一位年輕女子撰獻辭。1885年5月28日信中,陳請蒙氏替自己為《弗拉卡薩報》(Fracassa)撰寫關於意大利的文章。以上是蒙弟翁欲證明陳季同法文水平不佳而引用的陳氏來信。誠然,陳曾多次向蒙氏求助,但不足以證明陳氏無能力用法文寫作;恰恰相反,蒙氏所引證的信件起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即這些措辭正確、表述豐富的信函,恰可反證陳季同的法文水平還相當不錯。 
關於陳季同請蒙弟翁代筆,陳1884年5月12日致蒙弟翁信中說:“給您寄去我的書的封好的校樣,請您校改。由於沒有原稿,我無法自己承擔此項工作。那些先生們將手稿給了《兩個世界》雜誌,並將從下月15號起開始刊登。”蒙氏引此信時特別強調“由於沒有原稿”一句。但後面一句“已將手稿給了《兩個世界》雜誌”恰可解釋原稿的去向,而且即使原稿在蒙弟翁手裡,亦不足證明陳季同沒有寫過文章的初稿或參加原稿的寫作。而蒙弟翁的說法卻是陳完全沒有參與《中國人自畫像》一書的寫作,他這裡所舉顯然是證據不足。又同年6月13日,陳信中提到按某種漢學書目將一些書寄給蒙弟翁,並說“我預見到您建議我出版的下一本書將是非常有趣的”。“下一本書”指的是《中國人的戲劇》。又同年8月4日信中,陳寫道:“《前廳》一章很迷人。也許最好別把它給報紙。您覺得怎樣?因為我們要把它結集出版。”《前廳》是《中國人的戲劇》一書的首章,陳在處理此文時徵求蒙氏的看法,似可證明蒙氏是此文的主要作者,但卻不能由此推斷《中國人的戲劇》全書都出自蒙氏手筆。 
綜觀蒙弟翁所引證據,均不能完全證實他的觀點,即署名陳季同的兩種著作完全由他代寫。他公佈的陳季同的私人信件也未能幫助他達到收回著作這個目的,相反,巴黎的報界都站在陳季同一方。
陳季同
陳季同作品
4、對此公案的綜述。
蒙弟翁自己在《當我還是清朝官員時》一書中說:“巴黎的報紙看來首先支持這個中國青年的訴訟”,他在書中也多次抱怨《時報》不願刊載自己爭回著作權的文章,對他給予不公平的對待。可知當時的輿論對蒙弟翁很是不利。輿論對這一問題的態度一直持續到蒙弟翁死後。1894年7月11日的《費加羅報》上刊登了一篇潘若思的文章《關於弗果·德·蒙弟翁的真相——其生活、政治使命及死亡》。文中談到陳、蒙公案時說:“弗果·德·蒙弟翁為了迎合他的朋友(指陳季同)單純的想法和強烈的自尊心,合作撰寫了兩部轟動全巴黎的迷人著作:《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此後,陳季同成了一位頗受歡迎的講演家,並榮獲“法國一級教育勳章”。此一“合作”的說法代表了當時法國輿論對著作權問題的看法。而法國漢學家考狄對此事的觀點更有利於陳季同,他說:“他(即陳季同)非常聰穎,性情和藹而又很樂於助人,他用法語講話和寫作都極為風趣。弗果·德·蒙弟翁先生曾要求收回以陳的名字出版的作品的著作權,但我非常了解陳,他完全有能力寫這些書。” 
蒙弟翁在其書中對陳季同的法文寫作能力加以否認,而實際上,陳的寫作能力在蒙去世前就已得到證實。陳季同一生的著作並非只有《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兩種,我們已見到的法文著作就有八種,還不包括某些文章的單行本。在上述兩書之後,陳季同又出版了《中國故事集》(1889)、《中國的娛樂》(1890)、《黃衫客傳奇》(1890)、《巴黎人》(1891)、《吾國》 (1892)五種著作。蒙弟翁去世10年後,陳又在上海出版了法文輕喜劇《英勇的愛》(1904),而這些著作並沒有人宣布“收回著作權”,又與蒙氏無涉,我們無法否認陳季同是這些書的作者。況且,從寫作風格分析,後來的這些著作與前兩部一樣都保持了較為幽默風趣的筆調,並無明顯差別,這一點也可證明陳季同至少參加了前二書的撰寫,蒙弟翁完全剝奪陳的著作權既證據不足,也不合情理。 
陳、蒙二人關於《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兩書的公案,從研究者的角度講,找到一錘定音的“死證”幾乎沒有可能,只能依據現有的材料推斷孰是孰非。從現有的文獻來分析,二人合作的可能性較大,理由有四:  
其一,陳季同公務繁多,無力獨自完成《中國人自畫像》的全部文章,需蒙弟翁協助;《兩個世界》雜誌1884年5月—6月間刊出了書中的18篇文章,文章應作於此前。從1883年回歐後至1884年6月,陳季同一直忙於中法越南問題的交涉,陳無法專注於寫作,而以當時的情勢,在法國雜誌上撰文,介紹中國人的習俗和觀點,有裨於對法外交,因而陳亟需找人合作。 
其二,蒙弟翁與陳季同同在中國駐柏林使館工作,便於合作。蒙氏長期為中國使館做西文翻譯,與陳季同的關係介於師友之間,二人相交甚久,合著文章無交流上的障礙。蒙氏撰寫書中的某些章節以及為陳校改、潤色辭句亦在情理之中。 
其三,蒙弟翁對中國所知有限,需要陳季同為其提供創作原料。對這一點,蒙弟翁完全加以否認。然而,蒙氏又承認陳曾為他提供了某些摘錄,可見,蒙氏的說法自相矛盾。 
其四,《中國人自畫像》所獲得的巨大成功,促使二人繼續合作《中國人的戲劇》。如前三條理由得以成立,此條理由為其自然推論。
私債問題本末/陳季同編輯
陳季同與蒙弟翁的筆墨官司尚未了結,他的私債問題又接踵而至,這一事件在19世紀90年代初的中法關係中是引起轟動的新聞,法國的報刊作了大量的報導,上海的西文報紙也參與到“陳季同事件”的討論之中,繼著作權爭論之後,陳季同又一次成為新聞人物。此一事件體現陳季同為人處事的風格,關係到對其一生的總體評價,因而有辨析之必要。陳季同的私債事件並非孤立問題,牽涉諸多人物,更與當時清政府的一次外債計劃關係密切,以下擬從四個方面分析這一事件。
1、洋債談判。
中國近代工業的建立和發展,於清政府的對外借款借助頗多,外國資金的引入對於民族工業的利弊,前人多有討論,此不贅述。而從中法戰爭以來,各省督撫舉借外債已非罕見。但由於借款渠道不一,所以利息較高,一般在6厘以上,甚至有高於9厘的。各省借債由於並不通過中樞機構,清政府亦無籌措資金的更好渠道,只有聽任其行事。 
陳季同久在歐洲,交遊廣泛,與歐洲工商界人士多有交往,因而對各省洋債情況所知甚悉,“嘗默記當時各省所借外債為數甚鉅,息約六七厘、八九釐不等,若合借一家,年可減息銀數百萬金”。陳季同認為如政府出面借銀,可降低利息,有利於國家。他為此事上條陳於李鴻章,當時李鴻章之子李經方恰在歐洲,亦力主之。李鴻章贊同此議,而主政者為醇親王奕譞。李以此事告之,奕譞也贊同,並與李商議借銀三千萬兩,創修蘆漢鐵路。此為1889年夏秋間事。 
從1890年開始,陳季同在歐洲除了處理日常外交事務之外,主要忙於與銀行家談判借款事。從光緒十六年三月至十七年二月,陳季同與李鴻章之間電報往還頻繁,均討論借款。陳季同所接洽的銀行家是奧地利人倫道呵。李鴻章隨時把指示電告陳,陳則在巴黎與倫道呵談判。光緒十六年(1890)三月二十三日,李給陳的指示為:“借庫平銀三千萬兩,分三年交清,徑運天津,運保費該商自認。每年四厘半息,收銀若干,即日起息,一俟三千萬兌完,再按年均還本息,每年連付本利在內不得過二百萬。”這一指示實際上是根據陳季同光緒十五年(1889)十月致李鴻章來信大意而定,與以往各省借款相比,年息四厘半應屬較有利的條件。倫道呵初頗為難,經陳季同近八個月的艱苦談判,倫最終讓步,全部允諾李電稿內所定條件。至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陳季同將雙方所訂合同寄呈李鴻章,等待清政府的批准。此時卻突生變故,奕譞薨,無人主持借款,而李鴻章權力有限,況且此事從始至終便有不少反對者。合同還在郵寄途中,先是“廷議借款緩辦”,不久,“廷議洋債已作罷論”。這樣,陳季同耗時一年苦心經營的借款以失敗告終。在此種背景下,陳的私債問題接踵而來。
2、陳季同的私債情形及風波起因。
陳季同在歐洲的日常生活所費不貲,尤其是他經常出入外交界、政界的沙龍、舞會,生活方式相當歐化,作為一名參讚的薪俸不足以供其維持日常支出。最晚於1889年,陳已開始大量借債。他當時的身份為中國駐法使館參贊,而出使大臣常駐英國倫敦,巴黎使館的日常事務由他負責。他的交遊廣泛,向銀行借款自非難事,何況他是以使館的名義借債。到1889年7月,陳從“巴黎-荷蘭銀行”累計借款10萬法郎,陳又向克磊索(Creusot)公司借款3萬法郎。這兩筆借款合計13萬法郎,數目頗可觀。此為劉瑞芬任出使英法大臣期間的事情。 
1890年春,薛福成接替劉瑞芬職到倫敦使署,不久即接到“巴黎-荷蘭銀行”來信催索欠款,薛命陳季同來英查問,陳答應盡快結清。這種回答實係敷衍之詞,因為陳季同此時無力償還欠款。私債問題本屬陳個人問題,可以讓其自行解決,無論陳季同與其債主如何協商及訴諸法律手段,中國使館似不必直接參與。但薛對此事極重視,“恐傷中國體面”,以催陳還債自任,主張嚴辦陳季同,使陳“撤差查辦”。值得注意的是,李鴻章對此態度與薛不同。李先認為“彼私逋欠,與公事無涉,應令自行清理”,既而又問薛“能否設法轉圜?”當薛福成撤陳季同職時,李又電複薛,“聞慶常等與伊不睦,勿聽播弄”,為陳辯護。後薛又將參奏陳季同“誆騙巨款”,李鴻
陳季同
陳季同的政敵薛福成的故居郵票
章則表示反對,電告薛:“若照中外利債方法,只可代追,參後則身名俱敗,更難清款。諒公能發亦能收也”。然而,雖然有李鴻章為陳設法轉圜,薛福成不為所動,先是對陳季同“勒令告假回華”,接著請總署“電飭密拿,免逃入外洋為患”,後又參奏“該員狃於西俗,專講應酬,積年浪費,致成巨虧。且借使館為名,託言公用,复節次推宕,失信外人,有關中國聲望,於情理尤難姑容。相應請旨將總兵銜福建候補副將陳季同先行革職,並請敕下總理衙門核議,如何勒追懲儆之處,按律辦理”。薛之參奏,使陳季同被革職黜回。
3、薛、陳筆戰。
陳季同於1891年4月17日偕妻賴媽懿離開法回國。陳一到福州,即被逮捕,解往天津,由北洋大臣李鴻章訊問查辦。在此期間,陳雖屬被看管之人,失去自由活動權力,但由於李鴻章的庇護,陳可與外人通信,此一點對他極為重要。陳在歐洲是新聞人物,他的行動為新聞界所關注,他本人亦有不少新聞界的朋友。與這些朋友的通信內容,很快就見諸報端,這對於改變輿論一度對他的不利局面作用很大。另外,陳的對手薛福成也頗知利用法國輿論。薛是陳案的發起者,兩人間的矛盾極深,薛由此而欲將陳徹底究治,使之身敗名裂,甚欲置於死地,而其中又似攙雜有薛與李鴻章的矛盾。薛福成於陳季同離法後向報界撰文,將陳的私債情形公之於眾,對陳加以抨擊。而陳季同為自己辯護的信件,改變了歐洲公眾對此事的態度。 
薛福成在陳季同離法後的當月,寫了兩封致《晨報》(Le Matin)的公開信,將陳已撤職回國的信息以出使大臣的名義轉達給公眾,並在信中稱由陳代理之中國借款純係謠傳[85]。薛的表態由於其所代表的政府身份,對輿論產生了不利於陳季同的影響。1891年6月1日薛福成在巴黎寫給《北華捷報》的一封信,還表明薛將“陳已被判死刑”的訛傳透露給報界。受中國使館的影響[87],陳季同的朋友比盧瓦(Henri Bryois)也一度在報紙上宣布與陳絕交,但他不久又改變態度,重又回到陳季同一方。 
陳充分利用通信的機會為自己辯護。1891年11月10日他在天津寫給比盧瓦的信函很快就出現在法國報刊上,信中稱其敵人對自己的憎恨是“為了破壞政府借款”,自己的私債也是因借款談判所欠:“在兩億法郎(三千萬兩庫平銀)政府借款的談判中,八個月只開銷兩萬四千法郎,還包括從巴黎到中國每個字20法郎的電報費!這可能嗎?”而薛福成看到陳信後很快致信《晨報》(1892年1月6日)編輯,措辭嚴厲地攻擊陳季同。薛在信中說:“因為在以下情況中有詐騙、失信等不法行為,我以前的秘書已被撤職和降級”。並列舉陳的四個罪狀:1、以中國政府的名義向“巴黎-荷蘭銀行”私自借款10萬法郎;2、為了讓薛確認由中國政府負擔其債務,偽造薛的信件和簽名;3、以中國使館的名義向克磊索公司借款3萬法郎;4、向巴黎某珠寶商購買價值約為一萬零六百法郎的物品,並以一張不被承認的支票支付欠款。薛信結尾稱以中國政府名義寫此信,希望報紙能公平對待,刊登這一“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正式闢謠” 。薛福成的這封信向外界公開了他與陳季同之間的矛盾,法報認為“這在外交界是奇怪的,至少也是反常的” 。作為出使大臣,薛的做法顯然考慮欠周,因為此舉會對中國外交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破壞清政府的外交形象。薛的舉動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薛及慶常對陳季同嫌怨甚深,試圖使陳“ 身名俱裂 ”;一是薛等在陳的私債事件中受到較大的壓力。前已論及李鴻章在此事件中站在陳季同一方,這是來自國內的壓力,而薛福成、慶常等也受到歐洲輿論的不小壓力,眾多報紙的態度都傾向於同情陳季同。 
陳季同此時雖遠在天津羈押,但在比盧瓦的幫助下,他很快就看到了薛福成寫給《晨報》的信。3月8日他寫信給《晨報》,對薛的指控以反問的形式做了回答。陳的回答有八個反問,主要涉及四個方面:1、關於以中國政府名義借款10萬法郎的指控。陳受政府命負責洋債談判,10萬法郎借款是用於談判的準備工作。如果薛不干涉,並充當“執達役的角色”,此項借款已經歸還。2、關於偽造薛福成簽名。在巴黎使館時,所有文件及證明均由陳季同起草和準備,而薛不識法文,只是簽署陳所呈覽的文件,因此陳無偽造薛簽名的必要。3、關於欠克磊索公司3萬法郎。陳曾欠克磊索公司2萬法郎,且在他離法前的1891年4月2日,已用一張倫敦中央銀行(The Central Bank of London)的支票清帳。但由於偶然原因,此支票不能兌現。4、關於欠某珠寶商的款項。此項票據既無陳的簽名,也無此珠寶商的簽名,陳是為一個朋友保存此票據。 
陳信刊出後,薛福成並未再作答复,此時他似乎意識到以自己的身份不宜與陳在報紙上進行論戰。陳季同隨後又在《北華捷報》上發表了他的第二封信,信中雖稍及薛,但措辭已和緩下來。
4、私債結局及輿論傾向。
在陳季同的私債事件上,法國外交部積極介入,並且力主撤陳職,這種態度耐人尋味。法國外交部檔案中存有關於此事件的捲宗。主要包括13份陳季同與其債權人往來信函照片、薛福成與斯恭塞格通信及數份報刊文章的複製品等文件,可見當時法國外交部對此事相當關注。1891年11月25日,駐華公使李梅(Lemaire)向總理衙門遞交了一份關於陳季同的照會,要求清政府代陳歸還私債。其後李梅又與總署多次信函往來討論陳私債問題,並援引60年代法國人雷尼賽耳(Légénissel)事件,認為清政府應對陳的欠款負責。而當陳季同欠款已償後,李梅更要求總理衙門五年內不再起用陳季同[93],可見法外交部對陳季同嫌惡之深,欲將其從外交界除去而後快。 
陳從福州家中被解往天津後,一直處於李鴻章的庇護之下。實則此案從轉往天津以後就已經可以推測其結局,即陳將受到李的保護。陳與洋夫人賴氏回華後“一貧如洗”,陳家“悉貸產業、圖書、玩珍”,共湊銀兩萬兩,集貲以還債,“仍少本銀六千兩有零”。但由於倫道呵在法國為其轉圜,陳季同私債的三位債權人同意以兩萬金清償。1892年7月,倫道呵為陳季同在巴黎清結欠帳。至此,陳的私債案得以解決。由於償還了欠款,陳季同不久又得以恢復原官。 
關於這起私債案,時人多有評述,報界多站在陳季同一方。比盧瓦在《北華捷報》(1891年12月31日)上撰文認為陳季同之失勢“主要是因為他的中國敵人,小部分是由於他自己的毛病”,他又引用天津武備學堂總辦[98]的話說:“請想一想,您的朋友(即陳季同)引起了幾個身居要職的高官的嫉恨。而不用說,嫉恨的原因之一是由於陳季同在巴黎所處的特殊地位。作為一個下屬,他的地位超過了其上級——巴黎、倫敦、布魯塞爾和羅馬全權公使。”這種看法可以看作是對私債案原因的一種較有說服力的解釋。但有一點我們不能忽視,即陳季同辦理洋債事務也是一個重要原因。當時醇親王和李鴻章主張借外債三千萬兩修蘆漢鐵路的舉動,受到國內輿論反對,借款談判初期一直處於秘密狀態,後醇親王死,此事擱淺。陳季同是此項借款中的關鍵人物之一,反對借款的官員借渲染陳的私債,來暗示借款當事人有貪污行為。因而對他反感有加,欲除之而後快。私債事件的一個直接後果是1891年12月4日總理衙門給各國駐京公使的照會,其內容是限制各省督撫向國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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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同(1852-1907),字敬如,號三乘槎客,福建侯官人。1867年考入洋務派官員左宗棠、沈葆楨創辦的福州船政學堂“前學堂”學習“造船專業”。前學堂又名法文學堂,教師多為法國人。他學習用功,資質亦佳,所以“歷經甄別,皆冠其曹”。1875年年初,船政第一屆學生畢業。陳季同與魏瀚、劉步蟾、林泰曾等人,以"在學堂多年,西學最優",被​​船政局錄用。同年3月,隨法人日意格赴歐洲採購機器,遊歷英、法、德、奧四國,一年後回國

陳季同:最具外交魅力的清代福州人
光陰福建騰訊大閩網 [ 微博 ] 2014-11-07 13:08我要分享 9
陳季同:最具外交魅力的清代福州人

陳季同(1852~1907),字敬如,號三乘槎客,侯官(今福州)人。晚清外交官,通曉法文翻譯與寫作,對中國文化傳播與文學觀念更新等頗有貢獻,是“中國研究法國文學的第一人”。

陳季同,對於今天的中國人、甚至福建人來說,也許他的名字都讓人感到陌生。然而,在19世紀末的西歐,他卻是最有影響的中國人之一。他的多種法文著作相當暢銷,有的甚至再版10餘次,被譯成多國文字;他頻繁出入歐洲外交界和文化界的沙龍,應邀參加各種演講,與德、法上流社會交往密切;他被法國政府授予一級教育勳章,成為著名雜誌《畫刊》的封面人物。他在歐洲的出色表現,以及歸國後從事的一系列洋務維新活動,寫下了晚清中西文化關係史中的重要一頁。

引起歐洲注意的清朝人

陳季同幼失怙恃,體弱多病,與弟弟陳壽彭依附親戚,寄人籬下。不過,他天資聰穎,好學不倦,1867年,考入洋務派官員左宗棠、沈葆楨創辦的福州船政局“前學堂”,學習造船。前學堂又名“法文學堂”,教師多為法國人,陳季同每日修習的主要是用法語講授的自然科學和法國語言文學課程。在努力克服了最初的發音障礙之後,他的法語天賦逐漸展現,“歷經甄別,皆冠其曹”。除了法文優秀,陳季同的中文根底也頗為深厚,尤其熟讀《漢書》。

1877年3月,清政府首次派遣留學生赴歐洲,陳季同與其他30餘名青年得以入選。在這些學生中,有後來聲名大振的嚴復、馬建忠、劉步蟾、鄧世昌等,堪稱一時之選。

當這些福建船政學堂的學生抵達歐洲時,他們早已接受了多年的西學訓練,並且基本掌握了英文或法文,因而較快地適應了新的環境,他們的數學知識水平甚至讓歐洲老師感到驚訝。與多數船政學生大不相同,陳季同並未進入英、法兩國的船廠或海軍學校,學習有關造船、駕駛等技能,而是與馬建忠一起受命進入巴黎私立政治學堂(法國高等行政學院的前身),學習“公法律例”。這是李鴻章的安排,原來,李鴻章對陳季同的才幹頗為賞識,有意將其培養成為精通國際法的外交人才。陳季同後來對法律的翻譯和研究,與他的這段求學經歷不無關聯。

陳季同在歐洲讀書的同時,又在清朝駐歐使館做“文案”兼翻譯,事務繁忙,這也為精通法文的他提供了嶄露頭角的機會。

陳季同最初的外交官生涯一帆風順。當時,清朝使臣常常被當地政府邀請出席各種慶典、閱兵、宮廷舞會和音樂會等活動,而出使大臣和參贊多數不通西文,每每要由陳季同晉接酬應。陳季同本就天性活潑,興趣廣泛,且待人熱情,善於結交,因而很受歐洲上層社會的歡迎,他與其中一些人還建立了友誼。

陳季同:最具外交魅力的清代福州人

1891年巴黎《畫刊》雜誌封面

德意志皇帝弗雷德里希三世對這個年輕的清朝外交官頗感興趣。他邀請陳季同一起騎馬散步,二人在馬背上討論社會科學、文學、政治、經濟。陳季同以廣博的知識、獨特的東方視角和流利的法語,贏得了弗雷德里希三世的尊重。德國首相俾斯麥也是陳季同的朋友,陳季同在中法戰爭期間曾爭取到這位“鐵血宰相”的暗中支持。

利用在歐洲政界廣泛的社會關係,陳季同在中俄伊犁問題和中法戰爭的交涉中,都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他在歐洲社會活躍的表現,擴大了中國的國際影響,歐洲人認為:“正是因為有了這個年輕翻譯的活動,中國才開始在外交上引起歐洲的注意。”

遺憾的是,陳季同的外交生涯並不完滿。1891年,在歐洲生活了14年後,因為私債糾紛,陳季同被清政府撤職查辦,黯然歸國。雖然第二年他又被開復原職,但從此他再未能返回歐洲。

文學觀超前的“譯才”

晚年的陳季同曾在南京的江楚編譯局任職,主持翻譯西文書籍,常往返於滬、寧之間。此時的他,深知國事已不可為,思想頗為頹唐,寄情於醇酒婦人。不過,他與小說《孽海花》作者曾樸的交往,也堪稱文壇的一段佳話。《孽海花》所刻畫的風流倜儻的上海名人陳驥東就是以陳季同為原型塑造的。曾樸從陳季同助傅彩雲開始,寫到其法國夫人佛倫西與英國情人瑪德的決鬥,以及陳季同之捨身相救,突出了他風流多情的一面。

陳季同在歐洲的文學實踐已經表明,其文學觀不同於國內的傳統文人,而是傾向於西方文學重視戲劇、小說的態度。因此,陳季同對曾樸的一番講話,與時人的見解相比頗為超前,已具有了“小說界革命”和“文學革命”的味道。小說、戲劇從邊緣文體向中心轉移,到了民國以後才算實現,在某種意義上,陳季同和曾樸是這一文體轉向的先驅。

在翻譯西學著作方面,陳季同本具有較高天份,時人評價他“每當譯書時,目視西書,手揮漢文,頃刻數紙”,嚴復更將他視為清末難得之“譯才”。但天不假年,陳季同還未能充分發揮所學,1907年即猝逝於南京。

 

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  

廣西師範大學 2006年出版的陳季同的《中國人自畫像》

陳季同用法文寫的《黃衫客傳奇》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出現了學習西方的熱潮,與此同時,中國的有識之士也看到東學西漸的必要性,並做了一些腳踏實地的工作,為中華文化的外播做出了貢獻。王韜、陳季同、辜鴻銘等人便充當了“東學西漸先行者”的角色。

陳季同、辜鴻銘繼續光大中華文化外播的事業,先後用西文撰寫出介紹中華文化的著作、譯作,把中華文化的外播事業向前推進了一步。

陳季同(1851—1905),字敬如,福建福州人。早年肄業於福州船政學堂,後被清政府派遣出國,擔任翻譯、參贊等職,代理中國駐法公使兼比利時、奧地利、丹麥、荷蘭四國參贊,先後在西方居住了近20年之久。陳季同通曉多種西方文字,對法文尤其精通。他對西方社會政情的見解以及對法文的掌握運用,在當時國內很少有人能夠企及,甚至連西人也讚歎不已。陳季同晚年曾經主持過南京的翻譯局,做過一些向國內傳播西方文化的事情,但這方面的成績似乎並不顯著。他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突出貢獻,在於以自己撰寫的西文著作(主要是法文著作)直接向西方社會介紹中國,傳播中華文化。他陸續出版了不少法文著作,行銷於法國及其他歐洲國家,介紹了中國的不少情況。

陳季同的書主要由巴黎加爾馬恩·萊維出版社和巴黎夏爾朋鐵出版社出版。由巴黎加爾馬恩·萊維出版社出版的《中國人自畫像》,對中國的風俗、文化作了詳細介紹,引起法國讀者的濃厚興趣,後被譯成英、德等國文字在歐美流傳。《中國人的戲劇——比較風俗研究》是一部中法文學比較研究隨筆集,於光緒十二年(1886)出版,年內3次印刷;《中國故事集》選譯了《聊齋誌異》中的26篇故事,是陳季同的第一本譯著,於光緒十五年(1889)7月出版,年內3次重版,次年被譯成意大利文在羅馬出版。

由巴黎夏爾朋鐵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的快樂》,分類介紹了中國的傳統節日、郊野之樂、各類人群的娛樂及遊戲,描繪出一幅生動的東方民族風情畫卷,於光緒十六年(1890)3月出版,同年,英國倫敦出版了該書的英譯本;《黃衫客傳奇》是陳季同在唐代傳奇《霍小玉傳》的基礎上用西文創作的一部長篇小說,光緒十六年11月出版,光緒二十六年(1900)被譯成意大利文在羅馬出版;《一個中國人描繪的巴黎人》是在光緒十七年(1891)5月出版,作者以一位中國文化人的身份,描繪了自己所親歷的異域人民的日常生活;《吾國》為光緒十八年(1892)2月出版,由陳氏在歐洲撰寫的11篇文章所集成。

陳季同的以上7種法文著作體裁多樣,內容豐富。有些書出版後,一度成為法國及歐洲的暢銷書,在西方社會產生了轟動性效應,有助於在海外播揚中華文化、破除西方世界對於中國及其文化的傳統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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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同(1851年-1907年), 字敬如,號三乘槎客,清代福建侯官人。晚清時期中國新政的參與者,也是同一時期的外交家、作家。
1878年至1880年留學於法國巴黎政治大學,時謂「巴黎政治學堂」,修習公法專業。
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本,他參與策劃台灣民主國並起草民主國宣言,後被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任命為外務大臣,負責該國外交事務。

File:Chen Chi-tung.jpg

陳季同(1851-1907),福建侯官(今屬福州)人,15歲考入福州船政局附設的求是堂藝局前學堂讀書,學堂的教員多為法國人,用法語講課,為陳季同打下了紮實的法文基礎。1875年陳季同畢業後被船政局錄用,同年隨法國人日意格到英、法各國參觀學習。此後歷任中國駐法、德、意公使參贊。
  上世紀前半葉,法國戲劇藝術家安托南·阿赫朵感覺歐洲文化沉淪,已經「深度解體」,歐洲中心主義難以為繼,故而景仰代表「典型東方模式」的中國,有關論述頗多。巴黎伽裡瑪爾出版社推出了26卷《安托南·阿赫朵全集》,可謂一座探索中法文化藝術交融的寶庫。
  近日,翻閱法國布呂松書局出版的弗洛朗絲·德·麥赫迪厄所著《安托南·阿赫朵與中國》一書,讀到作者談及中國晚清駐法外交官陳季同1886年直接用法文撰寫《中國人的戲劇——比較風格研究》以及《吾皆知》雜誌刊載的一篇文章《天之子降臨大地》。該文中轉述一位「精通法語的中國人」的巴黎奇遇,說:「幾年前,一個穿民族傳統長袍的中國人在大歌劇院廣場穿行,他就是陳季同將軍。一輛大馬車猛衝過來,差點將他撞翻在地。車伕口吐不堪入耳之辭,對伊惡語相加,但一聽對方反唇相譏,不禁驚呆了。那個『天之子』竟然用最純的巴黎口音和土語回敬他道:『滾開,啈!苟狸儂!』此事件轟動一時。」
  這段尋常逸聞當時所以在法京引起軒然大波,傳遍大街小巷,是因為陳季同脫口而出「苟狸儂」一語,凜斥歧視黃種人的法國車伕。「苟狸儂」(collignon)一詞本出自19世紀一個車伕的名字。此人因與兩位乘客發生口角,一怒之下將二人殺害,1855年被判死刑處決,惡名留傳後世,變為人們對車伕的蔑稱。一個中國人竟然說出只有土生土長的巴黎人才懂的土語,可見其對法語掌握程度之深,怎能不令自視甚高的「巴黎佬」們驚訝。再者,拿破侖三世麾下的驍將庫贊·蒙托邦曾於1860年英法聯軍侵華時在中國河北省六里橋擊敗滿清軍隊,被授予「六里橋伯爵」頭銜,讓法國殖民主義者趾高氣揚。法國人根本不把「東亞病夫」放在眼裡,動輒信口雌黃,碰見麻煩事就說:「C'est du chinois」(不可理喻),污稱中國人「愚蠢」,種族主義氣焰囂張。今有一個中國人在他們的京城鬧市一身豪氣,應對傲慢的西方白種人,怎不讓頤指氣使者瞠目結舌,視為異常。

晚清外交官陳季同
  不過,陳季同事件也震動了六角國的有識之士。《吾皆知》雜誌承認自己還有所不知,頓悟世態突變,在報道此新聞時為其《天之子降臨大地》一文配了一幅插畫,繪出一個中國人從地圖上面崛起,嚇得西方一群紅男綠女狼狽逃竄。這幅畫下印有這樣一段文字:「人們長久以來以為永不會甦醒的沉睡者突然醒來,意識到自己的力量,欲一下甩掉趴在他身上、靠他的財富過活的寄生蟲。」下邊還有數行說明:「中國在沉睡幾個世紀後,從麻木中脫身。這一覺醒對老歐洲構成巨大威脅,見諸中華民族生活的條件的各種形態,從兒童徹底改變教育,到最近皇帝詔書簡化喪葬儀式,無不有所體現。」鑒此弘論,讀者不免想到拿破侖一世早先曾驚呼中國醒獅可能對世界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陳季同在巴黎的這一表現顯示出中華民族的尊嚴,爾後的西方來華者莫不交口「稱季同」。這位滿清政府的駐法國外交官雖受制於清廷重臣李鴻章,但毫無其上司對西洋人或東洋人的軟弱,而是不失肅祗,獨立不可侵犯。陳季同時任中國代理駐法公使,兼任駐比利時、奧地利、荷蘭、丹麥四國參贊,履行公務跟西方外交界接觸,出入歐洲大都市上流社會。他號「三乘槎客」,總身穿華服,風度儒雅,引眾人肅然起敬。英國漢學家、《聊齋》英語本譯者翟理恩稱讚他「法文知識廣博,談法國文學如數家珍」陳氏還通曉拉丁文、英文和德文,在異域廣泛交遊。然而,最令他遺憾的,是洋人對中國懷有根深蒂固的偏見,覺得他們管中窺豹,形容說:「碰上一個矮子,就寫道:『在這個國家只見到矮子,就像到了格列佛筆下的矮人國。』」為此,陳季同跟法國文士蒙第翁配合,撰寫了《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由巴黎加勒曼·萊維出版社發行,被譯成英文和德文,其中《婦女》、《結婚》、《離婚》、《宗教與哲學》等篇幅還收入芝加哥版《中華帝國:過去與現在》一書,在歐美傳播開來。陳季同以濃烈的民族尊嚴感,亦不乏幽默地描繪中國社會風俗,表現中國人的內心,並以敏銳的洞察力將之與西方文化進行一番比較。巴黎評論界認為彼之作品兼備「伏爾泰的諷刺與孟德斯鳩的深刻」,作家法朗士強調作者「文筆坦誠而輕巧」。
  陳季同遵循「尊而不侵」,在中西文化交往中信守「知己知彼」的原則,於戊戌年間向《孽海花》作者,法國文學翻譯家曾樸表示:「我們現在要勉力的,第一不要局於一國的文學,囂然自足……先要去隔膜,免誤會。要去隔膜,非提倡大規模的翻譯不可,不但他們的名作要多譯進來,我們的重要作品,也須全譯出去。」
  陳季同本人務實地從事了大量翻譯工作,除譯出《拿破侖法典》和法國律法文獻外,還翻譯了不少法蘭西文學名著,如雨果的《九三年》、《歐那尼》、《呂伯蘭》(即《呂伊·布拉斯》),莫裡哀的《婦人學堂》和左拉的《南丹與奈依夫人》。這方面,曾樸尊他為自己「學習法國文學的導師」。陳季同還非常重視把中國古典文學推介到歐洲,將蒲松齡的《聊齋》中《王桂庵》、《白秋練》、《青梅》、《香玉》和《辛十四娘》等26篇譯成法文,以《中國故事》為書名,由巴黎加勒曼·萊維書局出版。該集子後由詹姆士·米靈頓轉譯成英文在倫敦出版,又由荷蘭漢學家施古德於1890年4月1日在有影響的雜誌《通報》上推薦,1900年被再移譯成義大利文在羅馬問世。此外,陳季同直接用法文寫作小說《黃衫客傳奇》和劇本《英勇的愛》,還有散文集《吾國》、《中國的娛樂》和《一個中國人筆下的巴黎人》等,譯著創作甚豐。
  陳季同懷著一腔愛國熱忱,在他的外交活動中竭力維護中國的獨立和主權1895年,李鴻章代表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及其附屬島嶼。陳季同先前曾在法國政治學堂攻讀「公法律例」,深諳國際法規。在此民族危機之時,受台灣巡撫唐景松之請審時獻策,發揮自己的智慧。他搬出國際公法規定「割地須問居民能順從否」,依據這項條款提出「援引國際公法,台民不服割地」,想以此宣佈台灣「自主」,抗拒日本「武裝接受」。可惜,他曲線保台的策略沒能奏效,痛心寫下《吊台灣四律》,表達自己的憤懣。
  追溯疇昔,陳季同於1869年開始跟普羅斯佩,即日意格學習法文,接著隨師到法國和英國考察,紀錄歐洲印象,爾後擔任清政府駐歐洲外交官,和翻譯家馬建忠共事數載。他在巴黎生活長達16年,娶法國女子為妻,但始終沒有「全盤西化」,出污泥而不染,保持了一個中國儒士的風骨和氣節。據傳,一個英國女子對他愛慕之極,到了要找其法國妻子決鬥的程度。然而,清政府駐英國大使薛福成妒嫉陳季同的才華及其在歐洲所獲美譽,借其在法國和英國因辦理北洋債務欠巨額款項一事,上書李鴻章,將其革職返鄉,落到一貧如洗的田地。陳季同於1907年含憤辭世
  作為一位最早融合中西文化的作家,陳季同還留有《三乘槎客詩文集》、《盧溝吟》和《黔遊集》,供後人研讀。今天,悉心探究其一生寶貴閱歷,尤其是他當年在巴黎大歌劇院廣場的義士之舉,不禁聯想荀子所云:「尊嚴而憚,可以為師。」此為後來人追念逝者應得的教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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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同是晚清人傑,其婚姻與感情生活頗為傳奇,他的法國妻子曾為他的英國情人而醋海興波,差點決鬥。

  “他身著漂亮的紫色長袍,高貴地坐在椅子上。他有一副飽滿的面容,年輕而快活,面帶微笑,露出漂亮的牙齒。他身體健壯,聲音低沉有力又清晰明快。這是一次風趣幽默的精彩演講,出自一個男人和高貴種族之口,非常法國化,但更有中國味。在微笑和客氣的外表下,我感到他內心的輕蔑,他自知高我們一等,把法國公眾視作小孩,……聽眾情緒熱烈,喝下全部迷魂湯,瘋狂鼓掌。”這段話選自享譽世界的法國大作家羅曼·羅蘭1889年2月18日寫的日記,日記中的這位中國人就是陳季同,正應邀在巴黎高等師範學院作演講。羅曼·羅蘭當時是高師學生,參加了這次演講會,為我們留下了這段難得的記錄。

  在19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歐洲,陳季同是最有影響的中國人之一。在清末文人中,沒有人比陳季同在西方更出名。他用法文寫的書在法國多次再版(有的再版十餘次),被譯成英、德、意、西、丹麥等多種文字,在歐洲產生樂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他頻繁出入歐洲外交界和文化界的沙龍,應邀作各種講演,與德、法上層社會多所交遊。陳季同在歐洲的出色表現,寫下了晚清中西文化關係史的重要一頁。他還是1891年4月法國《畫刊》雜誌封面人物,此雜誌現藏於法國國家圖書館。

  據《福建通志·列傳·陳季同傳》記載,“西人梯航之來中國者,莫不交口稱季同”。

  陳季同(1852-1907),字敬如,號三乘槎客,福建侯官人。1867年考入洋務派官員左宗棠、沈葆楨創辦的福州船政學堂“前學堂”學習“造船專業”。前學堂又名法文學堂,教師多為法國人。他學習用功,資質亦佳,所以“歷經甄別,皆冠其曹”。1875年年初,船政第一屆學生畢業。陳季同與魏瀚、劉步蟾、林泰曾等人,以"在學堂多年,西學最優",被船政局錄用。同年3月,隨法人日意格赴歐洲採購機器,遊歷英、法、德、奧四國,一年後回國。

  1877年3月30日,福建船政局選派35名學生,從福州啟程赴歐洲學習,這是清政府首次派遣赴歐留學生。在這些青年中,有後來大名鼎鼎的嚴復、馬建忠、劉步蟾、林泰曾、鄧世昌、薩鎮冰等人。而陳季同在這次赴歐時的身份,已提升為文案,遠較這批留學生高出許多。到法國後,陳季同進入法國政治學堂及法律學堂,學習公法律例

  1878年,陳季同充當清政府駐英法公使郭嵩燾的法文翻譯。郭嵩燾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駐外國的外交官,他對年輕的陳季同評價甚高,認為陳“再經歷練官場,中外貫通,可勝大任矣”。而陳季同果然沒有讓郭嵩燾失望,幾年後,他在外交界就嶄露頭角了。當時的《北華捷報》有文章形容:“在他之前,中國使館形同虛設,僅僅充當一個拖著長辮、身穿藍袍、頭皮光光的大人物的住宅。從外交角度坦率地說,因為有了這個年輕翻譯的活動,中國才開始在歐洲嶄露頭角。”

  陳季同的外交官生涯最初一帆風順。他天性活潑開朗,興趣廣泛,且待人熱情,善於結交,因而很受歐洲上層社會的歡迎,還與其中一些人建立了友誼。

  德意志皇帝弗雷德里希三世對這個年輕的中國外交官頗為青睞,曾經邀請陳季同一同騎馬散步。二人在馬上討論過社會科學、政治、經濟以及文學問題。弗雷德里希三世當時傾向自由主義思想,陳季同與他的討論可以不受束縛地進行,二人自由交換對各種問題的意見。陳季同廣博的知識,一個東方人的獨特看法,加上流利的法語,贏得了弗雷德里希三世的尊重。

  德國首相俾斯麥也是陳季同的朋友,陳季同在中法戰爭期間曾爭取到這位“鐵血宰相”的暗中支持。

  在與陳季同交往的歐洲政界人物中,法國政治家、曾任眾議院議長和總理的甘必大對他影響較大。這位第三共和國的締造者對年輕的中國外交官相當賞識,經常邀請陳季同出席他的政治沙龍。他很願意傾聽陳對政治、哲學及文學發表見解。陳季同在甘必大的沙龍中,獲得了不少關於民主、共和的知識,這對他歸國後的一系列維新活動產生了明顯的影響。

  利用自己在歐洲政界廣泛的社會關係,陳季同在中俄伊犁問題和中法戰爭的交涉中,都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擴大了中國的國際影響。

  在法國留學時,陳季同與一位美麗的法國少女賴媽豁結婚,一同回到中國。新婚不久,他竟然又喜歡上了一個英國籍的歌女。法國妻子賴媽豁得知後怒不可遏醋意大發,多方察訪,終於打聽到了這個英國歌女住在上海虹口租界。於是在一天清晨,賴媽豁順手從抽屜裡拿出丈夫的手槍放在風衣裡,一路走到那個英國歌女的住所。當時,英國歌女正在梳妝,而陳季同正躺在情人的沙發上讀報。只見賴媽豁怒氣沖沖地闖進來,表明身份後就掏出手槍要求決鬥。英國歌女應自知理虧而默然不語,任賴媽豁責罵。而陳季同看到這一觸即發的場景,非但沒有調停的意思,反而哈哈大笑覺得有趣,其放蕩不羈的人格魅力可見一斑。後經親友調停,這場風波終於停息了。在之後的婚姻生活中,雅士風流的陳季同雖常有出軌之事,卻與法國的結髮妻子賴媽豁恩愛至老,彼此不離不棄。

  陳季同在歐洲的外交活動的結局很令人遺憾。1891年,由於私債糾紛,陳季同被清政府撤職,黯然回國。雖然次年他又被開復原職,但他從此再也沒有踏上歐洲一步

  作為一名外交官,陳季同雖然黯然離歐,但是作為一個作家,他的著作取得了輝煌的成績,長久地留在了歐洲。陳季同通曉法文、英文、德文和拉丁文,特別是法文造詣在晚清中國可謂獨步一時,於西方文化也有較深入的了解,同時又有深厚的國學修養。在陳季同之前,歐洲還沒有出版過中國人用西文寫的書,陳季同是第一個出版西文著作並獲轟動影響的中國人。陳季同一生用法文寫作了八部作品,分別是《中國人自畫像》、《中國人的戲劇》、《中國故事集》、《中國的娛樂》、《黃衫客傳奇》、《巴黎人》 、《吾國》、《英勇的愛》。除了最後一種外,其他著作都在巴黎初版。1884年7月,《中國人自畫像》在巴黎出版,時值中法戰爭,法國公眾對於中國因缺乏了解而充滿敵意。此書將一個文化悠久、風景如畫、飄溢著清茶芬芳的東方古國直接展現給法國讀者,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他們對現實中國的偏見。書出版後引起轟動,年內再版五次,兩年內已印至第11版。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政府因此授予陳季同“一級國民教育勳章”,表彰他所做出的文化貢獻。陳季同的《黃衫客傳奇》是目前所知第一部中國人以西文創作的中篇小說,遠早於林語堂的同類作品。

  1897年,陳季同與其弟陳壽彭在上海合辦的《求是報》。他從創刊號起,一直擔任“翻譯主筆”,譯介西學,連載其所翻譯的法典,宣傳維新思想,頗具影響。先後刊登過《法蘭西民主國立國律》(又作《拿布崙立國律》)、《拿布崙齊家律》、《法蘭西報館律》等12篇。據《福建通志·列傳·陳季同傳》記載,陳季同“精熟於法國政治並拿破崙律,雖其國之律師學士號稱老宿者莫能難。”

  陳壽彭(字逸如)在胞兄陳季同的引導下,成為了晚清出色的翻譯家,有多種西學論著,其妻薛紹徽亦為晚清罕見的著名女翻譯家。

  陳季同翻譯出版了雨果的小說《九三年》及劇本《呂伯蘭》、《歐那尼》、《銀瓶怨》,莫里哀的《夫人學堂》及左拉的《南丹與奈依夫人》等著名作品,成為近代中國“譯介法國文學的一位卓有成就的先驅者”,是我國研究法國文學的第一人。

  晚清文學名著《孽海花》的作者曾樸稱陳季同是他學習“法國文學的導師”,說自己譯介外國文學的活動,乃至“發文學狂”的主因,“大半還是被陳季同先生的幾句話挑激起來”。英國大漢學家翟理思等人,就稱讚他法國語文知識極為廣博,說他談起法國當時的各文學流派及其優劣得失來能如數家珍。

  1898年,陳季同支持創辦了近代中國第一所女學堂--上海中國女學​​堂,其妻法國人賴媽豁為學堂的洋提調,起草了“中西合璧”的日課章程,夫婦倆均對現代教育做出了貢獻。

  20世紀初,陳季同還曾在南京主持翻譯局。有記載說他“每當譯書時,目視西書,手揮漢文,頃刻數紙。”,中西學功底深厚的他,翻譯出手如此之快,堪稱譯界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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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大臣出洋考察的照片。

「他身著漂亮的紫色長袍,高貴地坐在椅子上。他有一副飽滿的面容,年輕而快活,面帶微笑,露出漂亮的牙齒。他身體健壯,聲音低沉有力又清晰明快。這是一次風趣幽默的精彩演講,出自一個男人和高貴種族之口,非常法國化,但更有中國味。在微笑和客氣的外表下,我感到他內心的輕蔑,他自知高我們一等,把法國公眾視作小孩,……聽眾情緒熱烈,喝下全部迷魂湯,瘋狂鼓掌。……在今晚的四個講演者中,無疑,伏爾泰會覺得這個中國人是最有法國味的。」這段話選自法國著名作家羅曼‧羅蘭1889年2月18日(光緒十五年)寫的日記,日記中的這位中國人名叫陳季同,正應邀在巴黎高等師範學院作演講。羅曼‧羅蘭當時是高師學生,參加了這次演講會,為我們留下了這段難得的記錄。

19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歐洲,陳季同是最有影響的中國人之一。他用法文寫的書在法國多次再版(有的再版十餘次),被譯成英、德、意、西、丹麥等多種文字,在歐洲產生廣泛影響;他被法國政府授予教育勳章,還成為政治雜誌的封面人物;他頻繁出入歐洲外交界和文化界的沙龍,應邀作各種講演,與德、法上層社會多所交遊。陳季同在歐洲的出色表現,寫下了晚清中西文化關係史的重要一頁。

陳季同(1852-1907),字敬如,號三乘槎客,福建侯官人。1867年考入洋務派官員左宗棠、沈葆楨創辦的福州船政學堂「前學堂」學習「造船專業」。前學堂又名法文學堂,教師多為法國人,陳季同每天聽的主要是用法文講授的自然科學和法國語言文學課程。他學習刻苦,資質亦佳,所以「歷經甄別,皆冠其曹」。

1877年3月,陳季同與其他三十餘名學生啟程赴歐洲學習,這是清政府首次派遣赴歐留學生。在這些青年中,有後來著名的嚴複、馬建忠、劉步蟾、鄧世昌等。當福建船政學堂的留學生來到歐洲時,他們已經接受了多年西學訓練,基本掌握了英文或法文,因而很快就適應了新的環境。與大多數船政學生不同,陳季同並沒有進入英、法船廠或海軍學校學習有關造船、駕駛或其他自然科學,而是與馬建忠一起受命進入巴黎政治學堂(Ecoledessciencespolitiques),學習「公法律例」。清政府的用意在將二人培養為精通國際政治的外交人材。當時政治學堂專業課程有十六種,陳、馬二人擇其要者學習了八種,另外又學習有關各國歷史及英文寫作等。除此之外,陳季同又在法律學堂(Ecolededroit)攻讀,並獲得這個學校的學士學位,他後來對法律的研究和翻譯,應與這段經歷有關。陳季同在歐洲讀書的同時,開始在中國駐歐使館任翻譯。他的外交官生涯最初一帆風順。當時清朝使臣常被邀請出席各種慶典、閱兵、宮庭舞會和音樂會等活動,而出使大臣及參贊多不通外語,所以每每要由陳季同晉接酬應。陳的天性本就活潑開朗,興趣廣泛,且待人熱情,善於結交,因而他很受歐洲上層社會的歡迎,還與其中一些人建立了友誼。德意志皇帝弗雷德里希三世(FrédéricIII)對這個年輕的中國外交官頗為青睞,曾經邀請陳季同一同騎馬散步。二人在馬上討論過社會科學、政治、經濟以及文學問題。弗雷德里希三世當時傾向自由主義思想,陳季同與他的討論可以不受束縛地進行,二人自由交換對各種問題的意見。陳廣博的知識,一個東方人的獨特看法,加上流利的法語,贏得了弗雷德里希三世的尊重。德國首相俾斯麥(Otto,PrinceVonBismark,1815-1898)也是陳季同的朋友,陳在中法戰爭期間曾爭取到這位「鐵血宰相」的暗中支持。在與陳季同交往的歐洲政界人物中,法國政治家甘必大(LéonGambetta,1838-1882)對他影響較大。這位第三共和國的締造者對年輕的中國外交官相當賞識,經常邀請陳季同出席他的政治沙龍。他很願意傾聽陳對政治、哲學及文學發表見解。陳季同在甘必大的沙龍中,獲得了不少關於民主、共和的知識,這對他歸國後的一系列維新活動產生了明顯的影響。藉助於甘必大的推許,陳季同在巴黎的其他沙龍裏也受到歡迎,他由此結識了眾多社會名流,其中既有政界人物如貝爾當(JosephBertrand)、特那爾(LeBaronThénard),也有經濟學家勒普來(LePlay),文學家拉畢什(LaBiche)等。利用自己在歐洲政界廣泛的社會關係,陳季同在中俄伊犁問題和中法戰爭的交涉中,都發揮了不容忽視的作用。他在歐洲社會活躍的表現,擴大了中國的國際影響,歐洲人認為:「因為有了這個年輕翻譯的活動,中國才開始在外交上引起歐洲的關注」。可是陳季同在歐洲的外交活動的結局並不圓滿。1891年,由於私債糾紛,陳季同被清政府撤職,黯然回國。雖然次年他又被開復原職,但他從此再也沒有回過歐洲。

法國漢學家考狄(H.Cordier)曾說:「我從未見過比陳季同更徹底地接受歐洲風格的中國人,實際上他對歐洲習俗的理解甚於他本國。」經歷了近二十年的歐洲外交生涯,陳季同確實深受歐洲文化、風俗的薰染,生活方式變得相當西化,他已完全融入了歐洲社會。但考狄只強調了陳季同接受歐洲影響的這個方面,而事實上,陳季同更重要的工作是反方向的,也就是說將中國文化傳播到西方,讓西方公眾理解中國人的觀點,改變他們對中國的誤解和偏見。   

(二)

作為一名外交官,陳季同雖然黯然離歐,但是作為一個作家,他的著作取得了輝煌的成績,長久地留在了歐洲。從1884年發表第一篇西文作品開始,到1904年最後一部著作出版,20年間,陳季同以Tcheng-Ki-Tong這一西文拼寫在西方文壇聲名鵲起。在清末文人中,沒有人比陳季同在西方更出名。

陳季同用法文出版的作品《黃衫客傳奇》。

陳季同一生用法文寫作了八部作品,分別是《中國人自畫像》(1884)、《中國人的戲劇》(1886)、《中國故事集》(1889)、《中國的娛樂》(1890)、《黃衫客傳奇》(1890)、《巴黎人》(1891)、《吾國》(1892)、《英勇的愛》(1904)。除了最後一種外,其他著作都在巴黎初版。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自畫像》和《中國人的戲劇》的著作權存在爭議,起因是一個名叫蒙弟翁(FoucaultdeMondion)的法國記者聲稱這兩部書出自他的筆下,陳季同沒寫一個字。

這樁公案在1892年的法國報界引起不小的波瀾,但當時多數法國人並不相信蒙弟翁的聲明。據筆者研究,這兩部書應是陳、蒙二人合著。1884年7月,《中國人自畫像》在巴黎出版,時值中法戰爭,法國公眾對於中國因缺乏瞭解而充滿敵意。此書將一個文化悠久、風景如畫、飄溢著清茶芬芳的東方古國直接展現給法國讀者,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他們對現實中國的偏見。書出版後引起轟動,年內再版五次,兩年內已印至第11版。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政府因此授予陳季同「一級國民教育勳章」(lapalmedel instructionpublique),表彰他所做出的文化貢獻。不只是《中國人自畫像》一本書,陳的其他著作在中西文化關係史上也具有重要意義。《中國人的戲劇》的副標題是《比較風俗研究》,作者通過中西戲劇的比較,試圖揭示兩種文明的差異。書中提出,中國戲劇是大眾化的平民藝術,不是西方那種達官顯貴附庸風雅的藝術。在表現方式上,中國戲劇是「虛化」的(dématérialiser),能給觀眾極大的幻想空間,西方戲劇則較為寫實。筆者認為這是中國人的第一部中西比較文學著作,也是中國人以西方方式論述中國戲劇的第一部著作。《中國故事集》選譯了《聊齋志異》中的26個故事,是蒲松齡這部名著的第一個法譯本。法國著名作家法朗士在一篇書評中稱此書「比以前所有同類翻譯都要忠實得多」。《黃衫客傳奇》取材於唐傳奇中的名篇《霍小玉傳》,但作者做了很多加工,將其改寫為一部歐式長篇小說。在陳季同之前,還沒有中國人做過類似的嘗試。陳季同的法文著作文體多樣,既有散文、隨感,也有小說、戲劇。作者敍事生動有致,議論熱烈犀利,文字上具有風趣幽默的特點。這些著作的內容涉及廣泛,雖不易簡單歸類,但主要還是以向西方介紹中國文化和社會風俗,宣揚傳統道德倫理,破除歐洲人對中國的偏見為主。

(三) 
   
19世紀是歐洲在科學上取得巨大進步的時代,工業革命、社會革命席捲英國及歐洲大陸,歐洲人的生活品質在這100年以空前的速度得到改善,資產階級為了打開國際市場,進行世界範圍的殖民運動,這一切極大地增強了歐洲人的自信。「歐洲中心」成為他們審視其他文化的基本態度。與歐美國家發展資本主義的生機勃勃相比,清帝國已過了它的極盛期,開始走下坡路,在軍事、經濟等物質文明領域已明顯地落後於歐洲列強。但大清帝國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士人、平民,多數人對於自己國家在世界上的現實處境懵然無知,還沉醉在中央帝國的虛幻優越感中。當兩個世界發生衝突時,中國在軍事、經濟、政治上的虛弱朽敗便暴露無遺,失敗的結局在多數情況下幾乎是無法避免的。此時,18世紀歐洲思想家心中的中國烏托邦被堅船利炮擊得粉碎,歐洲人對中國的看法發生了急劇轉變,「人們普遍認為中華民族是一個腐朽的、道德敗壞的民族;中國人絕對的邪惡、殘酷,在各方面都已墮落。」這成了當時歐洲人的普遍看法。而且,歐洲思想家拋棄了中國實行「開明君主專制」的烏托邦,轉而接受中國是個「停滯的帝國」,甚至幾千年來都沒有變化的觀念。實際上,他們似乎完全忘記了西方在科學和社會上的巨大進步也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更為驚人的轉變是,中國從原來文明燦爛的民族,一變而為一個「未開化」的蠻族。當時「未開化」(或「野蠻」)這個詞成為形容中國的套話,如英國《笨拙》(Punch)雜誌1858年4月10日刊登的名為《一首為廣州寫的歌》中,用「殘酷」、「頑固」、「狡猾」、「膽小」、「流氓」、「混蛋」等貶義詞醜化中國人,即使拋開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背景,我們也可以看出當時歐洲人對中國明顯的蔑視和敵意,以及隨著工業的發展和海外領土的擴張而產生的自我優越感。

由於長年生活在歐洲,陳季同對此感受最為強烈,努力消除西方人對中國的偏見成為他作品中的一個主題。在陳季同的著作中,給人深刻印象的是其中的憤懣情緒,每當提到歐洲人對中國的誤解與偏見時,陳季同都會義憤填膺,不厭其煩地加以反駁。這種憤懣情緒在《中國人自畫像》、《巴黎人》、《吾國》、《中國的娛樂》中表現得相當明顯,以致於「憤懣—反駁」成為陳季同的一種寫作方式和思維模式,貫串於這幾部作品之中。破除歐洲人對中國的偏見、使西方人瞭解真正的中國,成為他寫作的最初動機和主要目的。   

陳季同利用一切機會試圖破除西方人對中國的偏見,他的出發點是基於一個中國人對這些偏見的憤懣,但有時表現得矯枉過正,這一點他自己也有意識。在《中國人自畫像》的序言中,他寫道:「如果受主題的影響,有時候我對祖國表示出我的偏愛,我要先向所有熱愛祖國的人們請求原諒。」歐洲公眾並沒有責備陳的這種「名正言順」的「偏愛」,他的著作大都能暢銷,受到讀者歡迎,《中國人的自畫像》再版十幾次,對於破除歐洲人的偏見起到很大作用。後人評價說:「在中法戰後,黑旗軍遺留在法國人的腦海中,一種極恐怖的印象,陳季同將軍來調和此事。他的意思是在越南稻田中的兇暴海盜之外,還有茶香之間可愛的中國人。於是乎大家就滿意」。   

在努力破除西方人對中國的偏見時,陳季同也在試圖建構一個理想化的中國,一個對西方人具有魅力的、完美的中國。他期望用這個理想化的中國形象來替代原來西方人對中國的「一種極恐怖的印象」。在陳的筆下,中國成了一個烏托邦,幾乎沒有痛苦、醜惡,有的只是美德和快樂,一切都令歐洲讀者悠然神往。實際上,陳季同在有意無意之間把中國的現實和傳統混為一談,把理想的、而非現實的中國描繪給歐洲讀者。 比較是精神的習慣。每一個人在思想的時候都離不開比較,否則就無法區分事物,也無法認識事物的特性。比較對陳季同來說尤為重要。因為他一生處於兩種迥然不同的文化環境中,經常會在精神上遇到兩種文化的衝突,這就不可避免地要將雙方加以對比,品評高下,決定取捨,久之,中西文化比較成了他的一種思維習慣和癖好。由於陳的著作致力於使歐洲人瞭解中國人的風俗,為了讓西方讀者理解這一遙遠、陌生的東方古國,需要用西方人易於領會的西方的事物加以詮釋,這時候只有比較才有說服力。陳季同在《中國的戲劇》中稱自己所進行的是「比較風俗研究」,這種方法貫穿於他的西文著作之中。無論是日常生活中耳目所及的表層問題,還是涉及兩個民族、兩種文明的深層次問題,「比較風俗研究」都促使陳季同在一種更廣闊的視野中進行新的思考。由於陳的外交官身份和讓西方人理解中國風俗的寫作宗旨,他不可避免地經常站在「抑西揚中」的立場上發言。但我們也應承認,「比較風俗研究」方法的不斷運用,使陳的思想逐漸發生了變化,他在文章中已開始反思中國的社會問題,有時甚至會為中國的缺陷而自責,儘管這種時候還很少見。畢竟,比較使人清醒。毫無疑問,陳季同偏愛中國文明,他在比較「地球對立兩級的」東西方文明時認為:「你們的較為狂熱、激烈;我們的較為平靜,與一個有著五千年歷史的古老國度相稱」。他還是為自己屬於一個古老國家而自豪的。而十幾年在西方的生活,親見西方文明的蓬勃活力,相形之下,中華帝國的氣象則要沉悶許多,他對東西兩種文明孰優孰劣很是困惑:「在許多事情上,我們兩種文明是相反的:我們的想法和行動都不同於歐洲人。這是好還是壞?我不知道,只有未來能做出裁決」。這種困惑在某種意義上是他對中國現實狀態的清醒,是一種擺脫了晚清普通士大夫虛驕自大情緒的危機意識。

陳季同這位晚清外交官在歐洲的經歷,為中西文化關係史留下了重要的遺產。他是歷史上第一個用西文創作獲得巨大成功的中國人。據筆者所知,在陳季同之前,歐洲還沒有出版過中國人用西文寫的書,陳季同是第一個出版西文著作並獲轟動影響的中國人。他的多種法文著作將中國文化、文學直接傳播給西方讀者,很多內容是首次翻譯、介紹到西方,因而陳季同在中學西傳中擔當了重要角色,而此前,這樣的角色多是由西方人擔當的。對於陳季同的關注,將拓展我們審視晚清乃至20世紀中西文化關係的傳統目光,即在西學東漸或西化的大勢中看到另一種反方向的運動——中學西傳的潮流。這一反方向的運動並沒有因為西風西雨的強力侵襲而減弱,相反卻得到了加強。陳季同之後,辜鴻銘、林語堂等人的出現,就是這種加強的明證。文化交流從來都是雙向的,沒有單純的輸出方和輸入方,這一簡單的道理卻常常被我們忽視。

 


1895年臺灣民主國黃虎旗白日黃虎-白日黃虎眼球子午線-一旗兩面,一面黑夜,另一面白日,由黃虎眼球分辨白日或黑夜.

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


錢 (質量單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季同-台灣民主國/1895年,台灣因馬關條約遭清廷割讓與日

1895年臺灣民主國壹佰錢士擔紙(stamp)士擔紙即英文stamp之譯音
100錢在古代是指100銅錢,不是100銀錢。1兩銀在晚清約換1000銅錢,其消費力換算成台幣約2~3000元。古代的貨幣基本上都是銅錢為主,在明清以後才逐漸有大量銀兩加入作為貨幣使用。而在宋代,1兩銀約換2000銅錢,其貨幣價值快相當於目前台灣的萬元了,在民間相當難使用吧。


王之春是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第七世族孫-科舉不第之後投筆從戎,以「文人兼武事」之才-1870年入李鴻章幕。後因屢立軍功而被保奏為道員。1876年,受兩江總督沈葆楨委任,辦理兩江營務。1879年,日本正式吞併琉球,威脅中國東南沿海,王之春奉南洋大臣、兩江總督沈葆楨之命到日本刺探軍情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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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質量單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I3V2Mj
錢(和制漢字作匁)是中國傳統度量衡質量單位之一。一錢等於十分,10錢為1兩,1000錢為1貫。實際質量於各地不同時代皆有變化。一錢是一兩的十分一重。
「匁」字的由來在有兩種說法,一說因為「錢」在日語中與「泉」同音,因此日本人借用「泉」字的草書寫法創造「匁」字。另一說因為「錢」在日本的簡便計數寫法為「文メ」,將此二字組合起來便成了「匁」字。但香港的曆書中「秤骨」相關的頁面的錢多年來也寫成「匁」,有可能是受到日本影響。
實際質量
原香港法例,1884年第廿二條,一分是2/15安士。現在香港法例規定,一錢等於1/10兩或者十分,1/160司馬斤,即3.77994克[1],現仍常用於中藥處方。金銀等貴金屬交易用「金衡錢(mace troy)」,等於「金衡兩」1/10,轉換為十進制等於3.7429克[1],比普通錢略輕。
在台灣通行的台制中,1台斤為16台兩,1台兩為10台錢;另1台斤為600克,故1台錢為3.75公克。[2]。
日本在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所公佈的度量衡法中規定1錢為3.75克。
現在新加坡法律規定,一兩是11⁄3安士、一斤是1⁄3常衡磅,所以一錢等於1⁄10兩或1⁄160斤,即3.77994克[3]
中國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到新中國成立之初,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南宋楊輝有首「斤價化兩價」的歌訣:「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記……」意思就是一兩等於0.0625斤,二兩等於0.125斤…… 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不欺不瞞,否則,短一兩無福,少二兩少祿,缺三兩折壽。
1959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在全國推廣使用,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因為折算麻煩,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從1979年1月1日起,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米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兩、錢、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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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春是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第七世族孫-科舉不第之後投筆從戎,以「文人兼武事」之才-1870年入李鴻章幕。後因屢立軍功而被保奏為道員。1876年,受兩江總督沈葆楨委任,辦理兩江營務。1879年,日本正式吞併琉球,威脅中國東南沿海,王之春奉南洋大臣、兩江總督沈葆楨之命到日本刺探軍情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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