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將旁門左道的禪法 稱為「野狐禪」妄稱開悟而流入邪僻歪門邪道-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不落因果!』「不昧因果!」得道成佛的釋迦牟尼佛, 都曾經因為因果報應所苦,頭痛三天。「聖者的偉大,不在他脫離因果輪迴而成不生不死的仙人或神變萬化的怪物!聖者的偉大,乃在他置身於因果輪迴當中,卻又不受因果輪迴的愚弄!所以說,聖者是落入因果卻不昧因果!」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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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清規
百丈懷海
姓名 百丈懷海
原名
出生 749年
唐朝福州長樂
逝世 814年
洪州大雄山百丈巖(位於今之江西宜春市奉新縣)
居住地 洪州大雄山百丈巖(位於今之江西宜春市奉新縣)
國籍 唐朝
宗派 禪宗 洪州宗
諡號 大智禪師
駐錫於 洪州大雄山百丈巖(位於今之江西宜春市奉新縣)
師承 馬祖道一
徒弟與學生 黃檗希運、溈山靈祐、無言通
傳人 黃檗希運、溈山靈祐、無言通
百丈懷海(749年-814年),,名懷海,福州長樂人,唐朝禪宗禪師,為馬祖道一門下,承繼洪州宗禪法。因居洪州大雄山百丈巖(位於今之江西宜春市奉新縣),人稱百丈懷海。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敕諡「大智禪師」。
生平
百丈懷海的生卒年有兩種說法,一是唐陳翊在《唐洪州百丈山故懷海禪師塔銘》中所說,生於天寶八年(西元 749年),卒於元和九年(西元 814年),壽六十六歲。傳統上普遍接受的另一說法則是來自宋《高僧傳》,他生於開元八年(西元 720年),卒於元和九年〈西元 814年〉,壽九十五歲。因為陳翊為懷海同時代的人,因此應以陳翊說為正。
百丈懷海在南嶽懷讓禪師的弟子西山慧照出家,於衡山法朝律師受具足戒,在廬江讀閱經藏[1],後至馬祖道一禪師處參學開悟[2]。
懷海禪師在道一門下時並不知名[3]。在道一過世後,他至洪州新吳大雄山住持,因為此山山勢雄偉,故號百丈。其下門徒甚多,其中以黃檗希運、溈山靈祐最為聞名[4]。
黃檗希運的弟子臨濟義玄開衍出臨濟宗,溈山靈祐和他的弟子仰山慧寂開衍出溈仰宗。
百丈清規
懷海禪師對禪宗進行了教規改革,制定清規(後稱《百丈清規》),力行倡導「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把佛教僧侶乞食的傳統改為中國式的自食其力。懷海禪師年事已高,有一次,弟子體諒懷海禪師年邁,將懷海禪師的耕田工具藏起來,懷海禪師那天被迫無法工作,而當天,懷海禪師也拒絕進餐。從此,再也沒有人敢阻止懷海禪師工作了。
野狐禪
無門關一書記載一則禪宗公案:一次,懷海禪師說法結束,大眾皆退,惟獨一老者逗留,於是懷海禪師問道:「你是何人?」
老者答道:「我不是人,是一隻野狐,過去佛時曾在此山修禪傳法,因一位弟子問我:『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我回答:『不落因果!』因此一語,五百世墮落野狐之身,今請大師慈悲開示,令我脫野狐之身!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懷海禪師答道:「不昧因果!」(不被因果矇蔽)老者大悟,隨即告辭。
翌日,懷海禪師領寺中眾僧到後山,並找出一狐屍,令以亡僧之禮火葬。
不落因果,指大修行人不受因果報應,並不符合因果的道理,有因就有果,任何人都無法逃出因果之外,佛教故事中,連已經得道成佛的釋迦牟尼佛,都曾經因為因果報應所苦,頭痛三天。
後代,禪宗將旁門左道的禪法,稱為野狐禪。日常用語中引申為獨辟蹊徑、特立獨行的行為。
三百丈
在歷史上,有三位禪師,同號百丈,因為時代相近,常被混為一談。一是百丈懷海的師兄,百丈惟政,另一則是百丈懷海的弟子,百丈法政。
百丈惟政,《祖堂集》中記載,為馬祖道一門下[5],因野鴨子而開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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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懷海禪師
前言
在古佛時代,有一位修行人,因為錯解了一句佛法,而墮入畜生道,做了五百世的野狐狸。千百年之後,野狐狸遇見了一位體證深刻的老和尚,和尚淡淡地說了一句話,就解開了老狐千古的疑惑!這位老和尚,就是禪宗史上的高僧──百丈懷海禪師。
出家因緣

懷海禪師小的時候,有一天,隨著母親上山禮佛,見到大殿前金碧輝煌的佛像,便問母親說:「那上面坐的是誰啊?」母親輕聲的回答:「就是廣度眾生的佛陀啊!」沒想到懷海禪師竟然大聲的說:「佛陀的樣子和我沒有兩樣,我將來做佛好了!」這時,剛巧大悲老和尚走過來微笑著說:「小菩薩相貌莊嚴,開始讀書了嗎?」還小的懷海禪師搖了搖頭,正好見到大悲和尚手上捧了本經書,經書封面寫著《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簡簡單單的八個大字,卻認不全,難過得額角冒汗,大悲和尚卻慈悲地拍拍他的肩膀說:「別急,孩子,慢慢來!」爾後,懷海禪師就常常上山找老和尚學念經書,和佛法結下了不解之緣。
嗣法馬祖

洪州百丈懷海禪師,唐代僧,俗姓王,福州常樂人。自幼喜遊訪寺院,年二十,隨潮陽西山(今廣州潮安)慧照法師出家,後又依南嶽衡山之法朝律師受具足戒,並且曾經到廬山(今安徽廬江縣)浮差寺遍閱藏經。

後來,懷海禪師聽說馬祖大師在江西南康龔公山宣講佛法,於是前往參學,因為懷海禪師聰慧好學,悟性很高,頗得馬祖大師的器重,而與智藏禪師、普願禪師成為馬祖大師門下的「三大士」。

一喝三日聾

有一天,馬祖大師把禪床的拂塵子豎在懷海禪師面前,懷海禪師看了一下說道:「正此用!離此用!」馬祖大師一聲不響又把拂塵子放回原處,並問懷海禪師說:「你以後開兩片皮,將何為人?」意為將來如何傳法。懷海禪師也照著馬祖大師的做法,豎起拂塵子,馬祖大師反過來也說:「正此用!離此用!」懷海禪師便把拂塵子放回原處,馬祖大師大喝一聲,害得懷海禪師三天耳鳴不已,懷海禪師也因此豁然開悟,從此作此獅子吼,威震四方。

懷海禪師在馬祖大師去世後,先在石門山馬祖塔旁住茅廬修行,後來到洪州新吳(在今江西省奉新縣)大雄山修行傳法。這座山差不多有一百丈高,所以又稱百丈山,懷海禪師來到這裡以後,許多慕道者絡繹於途,因此懷海禪師又被稱為「百丈禪師」。

有一次,懷海禪師上堂說法,有人問什麼是「大乘頓悟法門?」他對大眾開示說:「汝先歇諸緣,休息萬事,善與不善,世出世間一切諸法,莫記憶,莫緣念,放捨身心,令其自在,心如木石,無所辨別,心無所行……」大師認為:一切皆無求,也不守此無求,也就是對「無求」也無求。當懷海禪師說法完畢,大眾都準備離開時,禪師便承襲馬祖禪法──用喝、打、手勢,來應機啟發大眾開悟的方式──於是大聲吼一句:「是什麼呢?」眾人一驚,紛紛回過頭來,一瞬間離言絕慮,有些人就在懷海禪師獨特的「百丈下堂句」中開悟了。

一句法語度野狐

百丈禪師上堂說法時,總有一名老人跟著大眾進入法堂聽講。有一天,大眾散去了以後,這名老人逗留著不肯離去。百丈禪師問他:「你是什麼人?」老人回答:「過去迦葉佛時,我曾經住在這山裡,有人問我:『大修行的人還會不會落入因果輪迴?』我回答他:『不落因果』。從這以後,我五百世都墮入野狐身。現在請和尚告訴我應該如何回答!」百丈大師說:「不昧因果。」老人聽了以後馬上開悟,便向大師禮拜說:「我可以脫離野狐狸的身體了,我住在山的那頭,請您按照亡僧的儀式埋葬我。」爾後,果然在後山的洞中,找到野狐狸的屍體。

制定清規

佛教傳入中國四百年後,達磨祖師才到東土,禪宗歷代祖祖相傳,均是以心印心,以道相授;或岩居穴處,或寄居律寺,還沒有叢林住持之名。懷海禪師有鑒於禪宗的弘揚已經漸漸受到重視,弘化層面也愈來愈廣,上至君相王公,下至儒者百姓,莫不傾心歸附,習禪出家徒眾也愈來愈多。因此,懷海禪師繼開創叢林的馬祖大師之後,即立下一套有系統的「百丈清規」【註】。

懷海禪師在百丈山,自立禪院,制訂清規,率眾修持,實行僧團之農禪生活;每日除了領導大眾修行之外,還親執勞役,勤苦工作,堅持自食其力。晚年時,徒眾不忍年邁的師父仍然做粗重的工作,於是懇請懷海禪師不要隨眾出坡,但是懷海禪師以「吾無德,焉可勞於人」婉拒,弟子只好密收懷海禪師所用的扁擔、鋤頭等農具。沒想到懷海禪師因此不飲不食,弟子們只好將農具還給懷海禪師,讓他隨眾作務。這種「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成為叢林的千古楷模。

後記

唐憲宗元和九年(西元八一四年),百丈懷海禪師在一句「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無染,本自圓成。但離妄緣,即如如佛。」的偈頌中示寂,世壽九十五,戒臘七十四。唐長慶元年諡號為「大智禪師」,塔名「大寶勝輪」。

百丈懷海禪師門下的上首弟子有溈山靈祐、黃檗希運,之後衍生為溈仰和臨濟二宗與曹洞、雲門、法眼並稱「禪宗五家」。

【註】百丈清規

懷海禪師揉合大小乘律,制訂禪門儀規,世稱百丈清規,天下叢林無不奉行,為禪宗史上劃時代之功績。宋儒仿效其制度而創立書院,元明清三朝,更以書院為鄉學,充作養士之所。

禪宗形成初期,禪林尚無制度、儀式,故該清規設有法堂、僧堂、方丈等制度,又規定眾僧分別擔任東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各種職務,為當時中國禪宗脫離律寺,維持獨自教團生活之必要規範。本書內容分上、下兩卷,計有九章。卷上有:一﹑祝釐章,二﹑報恩章,三﹑報本章,四﹑尊祖章,五﹑住持章;卷下有:六﹑兩序章,七﹑大眾章,八﹑節臘章,九﹑法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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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清規編輯
中國禪宗六祖惠能三世徒百丈懷海(六祖惠能-- 南嶽懷讓 -- 馬祖道一 --百丈懷海)制定的叢林清規(世稱古清規)。
禪宗形成初期,禪林尚無制度、儀式,故該清規設有法堂、僧堂、方丈等製度,又規定眾僧分別擔任東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各種職務,為八、九世紀間中國禪宗脫離律寺,維持獨自教團生活之必要規範。
《百丈清規》分上、下兩卷,計有九章。卷上有祝厘章第一、報恩章第二、報本章第三、尊祖章第四、住持章第五。卷下有兩序章第六、大眾章第七、節臘章第八、法器章第九。
其中,祝厘章記載聖節、景命四齋日祝贊、旦望藏殿祝贊、每日祝贊、千秋節、善月等對帝王聖壽萬歲之祈願,此系國家權力統制下之宗教教團儀禮。尊祖章敘述祖師忌辰之典禮。大眾章收錄坐禪儀方法、禪院修業生活規範與百丈清規制定之沿革。
《百丈清規》的最可貴處在於寺院經濟方面的規定:僧眾應飲食隨宜,務於勤儉,全體僧人均須參加勞動,“上下均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當時,在佛教發源地印度,和尚仍多以乞食為生。)
《百丈清規》是中國禪宗的一面旗幟,也是中國禪歷久不衰的一個保障。
叢林以無事為興盛。修行以念佛為穩當。
精進以持戒為第一。疾病以減食為湯藥。
煩惱以忍辱為菩提。是非以不辯為解脫。
留眾以老成為真情。執事以盡心為有功。
語言以減少為直截。長幼以慈和為進德。
學問以勤習為入門。因果以明白為無過。
老死以無常為警策。佛事以精嚴為切實。
待客以至誠為供養。山門以耆舊為莊嚴。
凡事以預立為不勞。處眾以謙恭為有理。
遇險以不亂為定力。濟物以慈悲為根本。
2 制度沿革
編輯

清規是中國禪宗寺院(叢林)組織的規程和寺眾(清眾)日常行事的章則,也可說是中世以來禪林創行的僧制。本來中國佛教從東晉道安首創僧尼規範三例以後,即隨時有在戒律之外別立禁約之舉,如支遁立眾僧集儀度,慧遠立法社節度,乃至梁武帝造光宅寺於金陵,命法雲為寺主,創立僧制,用為後範,皆是其例(見《大宋僧史略》卷中《道俗立制》條)。到了中唐,禪宗盛行,百丈懷海禪師痛感禪僧住在律寺內,雖另處別院,但於說法住持,都不能合法。於是他於元和九年(814),別立禪居之製:尊“長老”為化主,處之“方丈”;不建佛殿,只樹“ 法堂 ”,學眾盡居“ 僧堂 ” ,依受戒年次安排;設“長連床”,供坐禪偃息;合院大眾“ 朝參 ”“夕聚”,長老上堂,徒眾側立,賓主問答,激揚宗要;“ 齋粥 ”隨宜,二時均遍;又行“ 普請 ”法,上下均力;事務分置十“寮”,置首領主管等等(見《景德傳燈錄》卷六末附《禪門規式》 )。這些就成了叢林新例,與律法不同(見《僧史略》卷上《傳禪規法》條)。世人即稱為《百丈清規》。
《百丈清規》流行到北宋,歷時既久,沿革自多,未免混亂,故崇寧以後,歷有增訂。現可考見的,在崇寧二年(1103)有真定宗賾蒐集諸方行法,重編為《禪苑清規》十卷,亦稱《崇寧清規》,百丈之作乃被稱為“古規”。後至南宋咸淳十年(1274),又有金華惟勉悉假諸本,參異存同,編成《叢林校定清規總要》二卷,又稱《咸淳清規》。再後到元代至大四年(1311),東林戈咸又參考諸方規則,改定門類編次,並詳敘職事位次高下等,成《禪林備用清規》十卷,又稱《至大清規》。這些雖是比較通行之本,但不能使諸方統一而毫無增損。因此,元順帝元統三年(1335),更由朝廷命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輝重輯定本,並由金陵大龍翔集慶寺住持大溯等校正。德輝乃取《崇寧》、《咸淳》、《至大》三本薈萃參同,重新詮次,又刪繁補缺,折衷得失,分成九章,厘為二卷。此本即名《敕修百丈清規》,頒行全國,共同遵守。雖其名仍為《百丈清規》,而內容精神已去古益遠,面目全非。從明迄今,數百年間,都通行此本,只分卷略有出入而已(明藏本改刻為八卷)。
通行本《百丈清規》的九章中,前四章主要規定關於祝聖、國忌(帝王、王后忌日)、祈禱、佛誕節、涅槃節、達摩忌、百丈忌以及各寺歷代諸祖忌等儀式。這些都是律所未定,古規沒有的(古規是以僧徒受戒或住持入院開始的)。從此以下,才算是叢林本身的規章制度。第五章“住持”,是關於住持上堂、晚參、普請、入院、退院、遷化、荼毘、議舉住持等一系列的規定。第六章“兩序”,是關於叢林東西兩序的頭首、知事。西序:首座、知藏、知客、書記、衣缽、侍者、湯藥等。東序:都監、維那、副寺、典座等。列職:寮元、化主、園主、水頭等各職事的規定。第七章“大眾”,是關於沙彌得度、登壇受戒、道具形式、遊方參請、坐禪、普請及料理亡僧後事等的規定。第八章“節臘”,是關於大眾入寮、建楞嚴會、四節念誦茶湯、結制禮儀、朔望巡堂、月份須知等的規定。第九章“法器”,是關於鍾、板、魚、磐、椎、鼓等號令法器的說明及其打法的規定。這九章的規定極詳,但關於僧眾的一般行事,現代叢林仍另訂有《共住規約》,為全寺所共同遵守;又丈室、庫房、客堂、禪堂等各處,也另有規約,明定辦事的細則。
3 實行情況
編輯

現在叢林中實行清規的主要情況,約略如次:
結夏與結冬

叢林每年以結夏(即結夏安居,亦稱結制)、解夏(亦稱解制)、冬至、年朝為四大節,極其重視。結夏、解夏,系遵印度原制;冬至、年朝,則依中土風俗。結夏七日原為四月(前安居)或五月(後安居)的十五日,解夏則在七月或八月的十五日,但從元代以來,各提前一日講習禮儀,以便期內得專心修道。另外,在每年從十月十五日到次年正月十五日的九旬期間,叢林中也結制安居,稱為結冬。這是仿照結夏制度集合江湖衲僧來專修禪法的,故名為“江湖會”。清代以來,叢林曾有隻結冬而不結夏的反常現象,後經糾正,仍以結冬坐禪、結夏講經學律等為慣例(見《清規證義記》卷八)。近代著名叢林如寧波天童寺等,都實行這樣“冬參夏講”的製度。
安單

叢林的成員通稱清眾。凡曾受具足戒的比丘,衣缽戒牒俱全的遊方到寺,都可掛搭(亦稱掛單),暫住於旦過寮(又稱雲水堂)。如掛搭已久,知其行履可以共住的,即送入禪堂,名為安單,從此成為清眾,隨同結夏。一般叢林都從四月一日起,照規入夏,禁止遊方,鎖旦過寮。至八月一日,始開寮重新接眾。又叢林安單亦分春冬兩期,春期自正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冬期自七月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日止。在正月、七月期頭進禪堂者,名為大進堂。
大請職

此即一寺的人事安排,為叢林冬期的重要行事,一般於每年八月十六日舉行。事先半月,由客堂開具新進堂禪眾和舊住的名單,送住持查閱。至八月十四日,住持召集客堂、禪堂、庫房諸頭首共議請職。十六日大眾齊集大殿月台,知客點名,依次進殿,宣布職事名單並講清規,新請職事即到法堂謁住持,又到禪堂行十方禮,再依職送位。
貼單

此為一寺職事及常住人員名單的公佈,例於每年十月十五日舉行。事先客堂與維那將合寺人員戒臘久近開具清單,送與住持、寫成單票(每條四字,職序在上,法名在下)。十四日,客堂掛“貼單”牌,到十五日,住持入堂說法,為首座貼單,其餘由維那貼,以職事大小,戒臘先後為序,再各按名位順次送單。凡單上有名的,都是一寺常住的成員。
打七

此是結冬中的重要行事。叢林坐禪通例從九月十五日起加香,即延長坐禪時間。又從十月十五日至次年正月七日舉行禪七,每七天為一期,謂之打七。此為禪眾剋期取悟的禪會,或打七七,或打十七,不定。每一禪七的起解,稱為起七和解七,各有規定儀式。
普請

即普遍邀約大眾勞作的製度,亦稱出坡。此制在唐代即已行於各地,如開成四年(839)九月二十八日,日僧圓仁入唐巡禮至山東赤山院,記載目睹的情形說:當院始收蔓菁蘿蔔,院中上座等盡出揀葉;如庫頭無柴時,院中僧等不論多少,盡出擔柴去(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二)。不過此種制度原來由於倡導農禪,凡耕作摘茶等作務都以普請為之。後世普請只限於輕微勞動,如四月佛誕摘花、六月曬藏、曬薦、平時園中摘菜、溪邊搬柴以及節前寺舍掃除等,皆偶一為之而已。直到今天,始見恢復原來的精神,已有叢林以勞動為佛事之一的新制。
歲計

是叢林歲末的會計報告。在現存的唐代文獻中還有此種記載。如開成三年(838)十二月二十九日,日僧圓仁至揚州開元寺,記云:眾僧參集食堂,禮佛上床坐,有庫司典座僧於眾前,讀申歲內種種用途賬,令眾聞知(見《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歲計原行於歲末,由住持審查各種簿冊,但現在叢林的會計報告,多每月舉行一次,由住持召集禪堂班首、維那、客堂知客、僧值、庫房都監、監寺等,於丈室行之,稱為算賬(見《高旻寺丈室規約》)。
肅眾

即僧眾違犯清規的處分。古規,清眾中生事違規者由維那檢舉,抽下掛搭衣物,擯令出院,以安清眾。或有所犯,即以拄杖杖之,集眾燒衣缽道具,遣逐從偏門出,以示恥辱(見《景德傳燈錄》卷六末附《禪門規式》)。後世遵此,對於三業不善不可共住的禪僧也以香板相責,並遷單擯出。在《清規》中還明定肅眾辦法,除刑名重罪例屬官廳處置外,若僧中自相干犯,都以清規律之,隨事懲戒,重則集眾捶擯,輕則罰錢、罰香、罰油,而榜示之。又擯出犯規者,還要將擯條實貼山門,鳴大鼓三通,以杖攻出(見《清規證義記》卷五)。
榜狀牌示

叢林行事通知的方法,通常有知單、貼榜、書狀和牌示等。如住持宴請首座或遠來尊宿等茶湯,皆開列名單,由侍者報知,謂之知單。方丈、庫司招待大眾茶湯的請柬則用榜,首座請柬用狀。方丈請首座,榜貼於僧堂前東邊牌上,庫司請首座,榜貼於西邊牌上。首座請下頭首茶,狀貼於僧堂前下間板上。叢林從來最重茶禮,有謝茶不謝食之說。又叢林行政性的通知,用掛牌方式傳達,名為牌示。用掛牌地點隨各種行事而不同。如結夏、誦戒、請職、貼單、普佛等牌示,皆掛齋堂前;上堂、秉拂、祈請、禱雨,掛大殿前;起七、解七,掛禪堂前;升座、免禮等,掛內韋馱殿前(見《高旻寺規約》)。
鐘鼓法器

此為叢林號令所寄,鳴扣各有常度。凡禪堂坐參、佛殿誦念、食堂齋粥、升堂集眾、普請巡寮、入浴送亡等一切行事,都依鐘鼓等號令進行。如集眾上殿則僧堂鳴鐘,長老升堂則法堂擊鼓,報眾同赴。普請則開梆、催板,新住持入院則鐘鼓齊鳴。凡止靜、開靜、念誦、齋粥等行事,從朝到暮,鐘鼓交參,遂形成叢林一定的禮法。
4 清規的認識
編輯

一提到“清規”二字,則有不少教外人士會誤解為電視、影片裡所演的“古佛青燈下”那種無情、苛刻、殘酷的清規戒律,教內也有一些人不敢提及清規戒律,他們總覺得出家人的生活本來就是非常孤寂、單調,再加上這種嚴緊、約束、呆板的製度,給人們帶來死氣沉沉,沒有一絲生機蓬勃的生命激情,那麼《百丈清規》到底是否為這樣的一部書籍呢?
無論古今中外,雖然有時代、國域、文化的差異,還是社會團體,或宗教集團的差異,但其中具有相同的哲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及“無規矩不能成方圓”。這一哲理是超越時空的,同樣,佛教作為世界宗教團體,僧人為“人天師表”,那麼亦應有其自身嚴緊的管理制度,這種管理方法表現於“六和”精神。換而言之,也就是對“戒律”的看重,一個團體興衰,就看法制實行的如何?人們對法律的重視如何?故國家對法律的強調,每個公民必須懂法、守法,否則成為法盲,什麼時候自己犯法了還一無所知,然而,佛陀制戒也是如此,佛弟子受戒之後要學戒,如經中說:“出家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可學經教。”又如《四分律比丘尼戒本》雲:“若比丘尼受具足戒後,不學戒者,犯不學無知罪。”可見佛教對法制的重視。
然《百丈清規》原是一部禪宗寺院的管理制度,現今佛教叢林所實行的製度,則是依佛戒和《百丈清規》及當地情況而製定的製度,“清規”的起源可追溯到佛陀時代,但那時沒有名文規定。後來佛教傳入中國,在中國的領土上生根發芽,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佛教,中國佛教清規的製定,可以追溯到東晉時代的道安大師,他是根據當時佛教內部出現的一些問題(如:人對戒律的鬆弛等),及國家的政策而製定了《僧尼規範》和《法門清規》,但寺院完成建立清規,則是以百丈懷海禪師開始,並且對後來佛教叢林產生重大的影響。
百丈懷海禪師,處於唐朝中葉(唐玄宗至唐憲宗之間),當時的僧人大多無固定的住處,也就是所謂的“ 雲水僧 ”,他們一般依律寺而居。這樣,在說法行道方面有諸多的矛盾衝突,況且當時禪僧日益增多,龍蛇混雜,又無獨立的禪院,以此給寺院管理帶來諸多的不便和困難。其次,佛教在唐朝中葉以後,由於封建政權對佛教採取了相當多的限制措施。幾經風霜,損失慘重,寺院的土地和勞動力來源發生困難,僧侶面對著如何適應社會變動而生存下去的嚴峻問題。
當時佛教很多宗派,如法相宗、天台宗等,由於貴族色彩濃厚,生活自理能力差,依附士大夫的布施,然而理論又復雜,所以不能適應社會形式的變化,因此一落千丈深淵,漸漸式微。禪宗因為主張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理論較為適合群眾,又不依靠豪華奢侈的殿堂、經像、法物,加上禪宗諸大師從不排斥生產勞動,甚至許多開山祖師都親自參加勞動,故禪門中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佳言流傳至今。因此,禪宗比其他宗較能適應新的環境,所以其他宗衰落而獨禪宗獲得發展的機會。但是,存在著新的問題,即是禪宗的實際生活、生產狀況與舊的戒律發生衝突,遵從戒律,是不允許出家僧侶從事生產農作物的,若違反則視為犯戒。
另一個問題:禪宗在唐發展以後,由於僧眾日增,集體生活如何約束?生產勞動如何組織?勞動成果怎樣分配?都是現實要解決的問題。因此,舊的戒律與禪宗就產生矛盾衝突,障礙禪宗的發展,就在這樣的背景下,懷海禪師清楚認識到禪宗面臨的這種形勢,決心實行改革,為禪宗發展掃除障緣,百丈禪師認為《瑜伽菩薩戒》和《瓔珞菩薩戒本》雖屬大乘,卻是佛陀根據印度情況而製定的戒律,不便生搬硬套。他根據風情、地理、人士風俗等,博採大小乘戒律中適合中國國情的合理部份,制定出一部新的管理制度,因此衍生了《百丈清規》。縱觀歷史,可知當時懷海禪師創宗立制的不易,從而更使我們認識到唐朝佛教雖盛行於世,但內部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沒有解決,這是不可否認的,當今我國佛教以形式上,雖不如唐朝時代,但也普及於群眾心靈。然而內部依然存在著諸多的新問題需要迅速解決。例如:寺院的法制沒有一個統一性的管理方法;出家僧侶的修養素質問題等等。
是的,回顧佛教的盛衰,在我國國土上起起落落,曾經也從荊棘叢生中走過,留下傷痕累累。但它堅強的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衝擊,最終默默的在東土領域裡生了根。作為我們這一代新人,有責任維護與發展佛教。然而,我們是否維護正義,摧毀教內的不良作風,我們是否注意到腳下走過的每段路程,對佛教命運有影響。每當憶起百丈懷海禪師,心中充滿著愧疚、不安。作為世紀之交的青年僧人,我由衷地盼望:對當今佛教內部的一些問題要深思!深思!
5 農禪復興
編輯

百丈清規,是禪宗叢林文化的縮影,如今一些寺院都把做經懺、焰口、水陸法會等佛事作為寺院主要經濟收入來源,按照百丈清規把“ 農禪 ”做為寺院經濟收入的寺院很少,已經很少。如今在廣東清遠市禦金街少林禪院還可以看到“農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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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制生活:佛教的飲食規制 聖嚴法師著

《百丈清規》合法嗎?

[日期:2010-07-17] 來源:網友上傳 作者:聖嚴法師著 如佛友覺得此書不錯,請按
禪宗自六祖惠能數起,經南嶽懷讓,復經馬祖道一,傳至百丈懷海,算是第九代了,百丈以下,有希運與靈祐,而分張開出臨濟(義玄)及溈仰(溈山仰山)兩派,後世則有「臨濟兒孫滿天下」的形勢,實際上今日的出家人,多半確是承接臨濟的法脈。所以我們多半也是百丈的兒孫。
  
  百丈大師對於中國佛教的貢獻,在組織制度及叢林規式上的建樹,於中國佛教史上,堪稱空前,那就是因他參考律制,適應環境,編纂《百丈清規》。編纂的時代,是在唐朝,《宋高僧傳》卷一○說百丈大師:「以元和九年甲午歲(西元八一四年),正月十七日歸寂,享年九十五矣。」那麼他是生於玄宗開元七年(西元七一九年)了。這正是唐代的中葉(唐代是自西元六一八至九○七年)。但據弘一大師說:「其後屢經他人增刪。至元朝改變尤多,本來面目,殆不可見,故蓮池蕅益大師力詆斥之。」
  
  蕅益大師說:「正法滅壞,全由律學不明……即《百丈清規》,久失懷海禪師本意,並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飾,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諳律故也。」又說:「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會《百丈清規》等。」又說:「《百丈清規》,元朝世諦住持穿鑿,尤為可恥!」
  
  弘一大師又說:「案律宗諸書,浩如煙海,吾人盡形學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須閱覽,況偽本乎?」
  
  一般人不知佛門有戒律,卻無有不知佛門有清規者,《百丈清規》之對中國佛教的影響,可謂鉅而且深了。可是《百丈清規》的傳流改變而已面目全非者,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中國的農村社會,今後必將改變而成新興的農工業社會,由農村社會的影響下,所產生的中國禪林規模,今後也將不復再起,禪林生活下《百丈清規》的作用,勢必跟著隱退。所以今後佛教的重整與復興,不用再提清規二字,但能恢復戒律的精神,佛教自然就會復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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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修百丈清規】
(書名)唐百丈山懷海禪師初立禪家一門之宗規,謂之百丈清規。後世稱之謂古清規。宋景德元年,翰林學士楊億有古清規序,則此時尚存。其後滅亡,僅有頌偈等,散見於諸書,後來諸師收集而出於世。有宋徽宗崇寧二年,宗賾所集之崇寧清規,宋度宗咸淳二年,惟勉所集之咸淳清規,及元武宗至大四年,東林咸公所集之至大清規三種。最後元順宗至元四年,百丈山德輝禪師奉敕選拔前之三規,大成清規。名敕修百丈清規。有八卷。詔天下僧人悉依此清規而行。至明屢下敕不入此清規者,以法繩之。見敕修清規序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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