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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宗教的權威鑲嵌》:學員參與「日月明功」的心理需求是什麼?日月明功「高付出需求團體」成員無條件的順服與參與/輔導老師(而且還是模範老師),怎麼會介入於霸凌學生和拘禁年輕人致死/以高度的團體內情感依附為基礎的自主性,也讓成員付出很大代價,其一是如前述與團體以外家庭或朋友關係間的緊張性,另一個則是對於領導者的過度認同-去分享會獲得她更多認同的眼光,啊我覺得獲得她的認同我很開心-跟她學以後,我們一票女生,大家都隨著她做髮型。然後,就是她變成引領風騷這樣子。我們就跟著她學,然後她的髮型、她的行為、她的動作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宗教詐騙+宗教暴力+宗教虐殺+邪教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tinyurl.com/y4gagj22


在專制獨裁體制下,確實絕大多數的人選擇服從,這是普遍的現象,但如同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所說的:「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In politics obedience and support are the same)……   https://is.gd/Vpv609
《轉型正義之路》 加害者、共犯集團及其問題  https://bit.ly/331pR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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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娜·鄂蘭與「平庸的邪惡」
Posted on 2013/10/21  張鐵志
《TO》導讀:
「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德裔政治理論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以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的審判為實證案例,說明當社會上的大多數個人不思考,集體的瘋狂,最終將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
漢娜·鄂蘭認為,真正的自由來自於公民實質參與政治。她的理論思想對後世民主社會帶來深刻影響,在一個公民不思考、不以實質行動參與攸關公眾利益的政策討論、不對政治人物的承諾予以關注與監督的民主社會裡,民主名存實亡,自由繁榮只是社會集體的虛妄想像,無法長久延續。
今年是漢娜·鄂蘭 108 歲冥誕,描述她生平與理論主張的 電影 正在台灣上映,在台灣社會面對 「失落的 15 年」,產業發展亟待突破、社會整體創能量不足的現狀下,《TechOrange》特別向出身台灣的知名評論人 張鐵志 先生邀稿,介紹漢娜·鄂蘭的政治思想核心理念,希望能讓更多讀者認識這位思想家,從而思考台灣的未來。
張鐵志現任《彭博商業周刊》中文版主筆與香港《號外》雜誌主編。本文刪節版刊登於香港誠品出版之《現場》。
納粹軍官角色的阿道夫•艾希曼將上百萬的猶太人送上朝向死亡的列車。
但艾希曼說,我無罪。
納粹政權倒台後,他逃到阿根廷。1960 年,他被以色列特工綁架,次年在耶路撒冷受審,全球關注。出生德國、流亡到紐約的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接受《紐約客》邀請前往採訪審判過程,在雜誌上發表五篇文章,結集為《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
艾希曼認為因謀殺罪起訴他是錯的:「我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就這個問題來說──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
在獄中時定期探訪他的牧師也說,「他顯然既沒有對猶太人恨之入骨,也不是個狂熱的反猶太主義者。他『個人』從未有任何反猶行為。」
連精神科醫師一致認為他很正常;他對妻兒、父母兄弟姊妹態度「不只正常,還堪稱為理想典範。」
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而他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偶然的,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因此幾乎每一個德國人都有罪。
漢娜鄂蘭在書中描述他的最後陳述:「他從來沒有憎恨過猶太人,也從來沒有殺人的意願,所有的罪行都是來自對上級的服從,而服從應該被譽為一種美德。他的美德被納粹領導人濫用,但他不屬於統治階層,只是個受害者,受罰的應該是領導階層。艾希曼說:『我不是那個被打造出來的禽獸,我是謬誤的犧牲品。』」
鄂蘭同意。她說「艾希曼既不陰險奸詐,也不兇橫,也不像理查三世那樣一心想做個惡人;艾希曼格外勤奮努力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想晉升,而我們無法認為這種勤奮是犯罪……. 他並不愚蠢,只是缺乏思考能力——但這絕不等同於愚蠢,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罪犯之一。」
的確,這是漢娜鄂蘭在本書中要提出的:「艾希曼在臨終一刻,似乎總結出我們在人類漫長罪惡史中所學到的教訓──邪惡的平庸性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
艾希曼不是惡魔,而只是小丑。
鄂蘭真正要指出的不只是邪惡的平庸,而是其原因:艾希曼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沒有思想能力(thougtless),而這就是平庸。在後來「思考與道德思量──致 W.H. 奧登」一文中她說,「大規模犯下的罪行,其根源無法追溯到做惡者身上任何敗德、病理現象或意識型態信念的特殊性。做惡者唯一的人格特質可能是一種超乎尋常的淺薄……是一種奇怪的、又相當真實的『思考無能』」。
如果一個人毫無犯罪動機有可能做惡?我們的判斷能力是取決於我們的思想能力嗎?無能思考與良知的失靈,是同時發生的嗎?鄂蘭相信,思想能力,亦即判斷是非與善惡的能力,可以醞釀出良知,因為可以確保人的道德完整性。因此,「這種脫離現實與缺乏思想能力,遠比潛伏在人類中所有的惡的本能加總起來更可怕,這才是我們在耶路撒冷應該學到的教訓。」
《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在出版後引起很大的爭議。首先,許多人認為艾希曼並非真是一個沒有惡意的平庸官僚:早在 1932 年以前,艾希曼就已經參加了反猶太組織;在納粹倒台後,他還在匈牙利參與了在歐洲屠殺最後一個猶太人的活動。尤其,艾希曼曾對同伴說:「我將高興地跳進墳墓,因為 500 萬個猶太人死了讓我很極端滿足。」對此,阿倫特說他只是在「吹噓」。似乎,她對艾希曼智力和語言的鄙視蒙蔽了對他的判斷。
其次,鄂蘭在書中追究德國和波蘭與納粹合作的猶太人領袖──用鄂蘭的話說,「猶太領導人的角色無疑是整個黑暗的故事中最陰暗的一章」,這讓很多人批評她對猶太人沒有特殊的同情,去批評受害者是非常無情的,尤其她曾和支持納粹的哲學家海德格有戀情。
對於有人批評她不愛猶太人,她的回應是:「你說的很對──我並不被這一類的任何『愛』所打動,原因有二:(首先)我這輩子不曾『愛』過任何民族或團體──無論是德國人、法國人、美國人,還是勞動階級,我真正愛的只有我的朋友們,並且,我所知道和相信的愛僅僅是對於一個個具體的人的愛。」
著名學者 Judith Butler 詮釋說,她的確不「愛」猶太人或「信仰」他們,而僅僅是「屬於」他們。
總結來說,《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的一個重要貢獻是探照出邪惡的平庸性,及其與人的思考能力的關係,這補充了她之前的巨作《極權主義的起源》中的關於惡的理論。在該書中她將極權主義界定為「激進的邪惡」(radical evil),會徹底改變人性,但在《艾希曼》一書中,即使人性本身沒有改變,卻依然能製造巨大邪惡。
不過,另方面兩本書還是有某種共通性;《極權主義的起源》一書中強調極權主義的一個基礎是個人在群體社會中的「孤單」(loneliness),因而激起對權威的忠誠:「只有當他屬於一個運動,他在政黨中是一個成員,他在世界上才能有一個位置。」因此,可以說探討的是極權主義下個人服從的社會心理基礎,而在《艾希曼》中則關注了人的缺乏思考使他把服從當作唯一目的。
(不過,雖說此書對惡的理論有重要貢獻,但鄂蘭卻強調這本書其實只是一部對審判的觀察報告,而非探討邪惡本質的理論。)
《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的另個重要貢獻,是探索極權主義下個人責任和罪行。
「艾希曼們」往往辯稱自己只是一個小齒輪,只是服從法律和命令,而不能算是犯罪,並且如果他們有罪,人人都都可能有罪。事實上,戰後的德國人的確背負著強烈罪惡感。在另本著作《責任與判斷》中,鄂蘭就說,戰後在德國道德混淆的本質在於,那些全然無辜的公民確認他們彼此和整個世界都感受到罪孽,然而那些罪犯卻少有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但鄂蘭說,「沒有所謂的集體罪惡或者集體的無辜,罪惡與無辜只有針對個人才有意義。」
她也認為法官不應該把這場審判視做是對猶太人苦難的審判:「如果被告僅僅是個更大議題的象徵,我們就必須低頭認同艾希曼及其律師的聲名,亦即他之所以被繩之以法,是因為這件事需要一個代罪羔羊,不僅是為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也是一個代罪羔羊來解釋整場浩劫和其原因──反猶主義、極權政府、人類的原罪。」
而漢娜鄂蘭在本書的核心主張就是,只要你參與了執行,你就要負起責任,就是有罪。
在本書最後一段她說,法官應該有勇氣說:「我們關注的重點是你實際的作為,而非就你內心和動機是否可能無罪,也並非你周圍的人是否有犯罪的可能。」「我們假設,你之所以成為這個大屠殺組織中的一個工具完全是出自壞運氣,但這不影響你執行,從而積極支持大屠殺政策的事實。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因此就要負擔責任:「這就是你必須被處死刑的理由,也是唯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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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中國大陸譯作阿倫特,台灣、港澳譯作鄂蘭,1906年10月14日-1975年12月4日)是美籍猶太裔政治理論家,原籍德國,以其關於極權主義的研究著稱西方思想界。她常被稱為哲學家,惟她本人始終拒絕這一標籤,理由是「哲學關心的是單個的人」,而她的著作集中關注「生長繁衍於大地之上的人類,而非個人」,因此應該被視為政治理論家
鄂蘭出生在下薩克森州林登市(今漢諾瓦)的一個世俗猶太人家庭,在哥尼斯堡(現俄羅斯加里寧格勒)和柏林度過成長時期。她在馬爾堡大學求學時師從海德格爾。
後來鄂蘭遷移到海德堡,並在那裡接受存在主義哲學家雅斯佩斯的指導寫作博士論文,主題是中世紀天主教經院哲學家聖奧古斯丁思想中的愛的概念。
1929年鄂蘭完成了她的博士論文,但由於她是猶太人,無法獲取教授學術資格認定(habilitating),她也就不能在任何德國大學授課。1933年,鄂蘭離開德國,前往法國巴黎,並在那裡與馬克思主義者瓦爾特·本雅明結識並成為好友。在法國逗留期間,鄂蘭還致力於救助猶太難民。
在1937年,鄂蘭因為有猶太血統而被剝奪德國國籍。隨著二戰爆發,法國部分領土被納粹德國占領,德國占領當局逮捕猶太人並將其送往集中營,鄂蘭不得不再次流亡,離開法國。1940年,鄂蘭與德國詩人、哲學家海因里希·布呂歇(Heinrich Blücher)結婚。
1941年,在美國外交官海拉姆·賓漢姆(Hiram Bingham IV)的幫助下,鄂蘭與丈夫和母親前往美國;這位美國外交官非法向 2500 名猶太難民發放了簽證。鄂蘭抵達紐約後成為當地德國猶太僑民中的活躍分子,並為 Aufbau 周刊撰稿。
二戰結束後,鄂蘭與海德格爾恢復了聯繫,並在德國的一次去納粹化聽證會上為其作證。1950年,鄂蘭歸化為美國公民,1959年她成為普林斯頓大學任命的第一位女性正教授。
鄂蘭於1975年逝世,享年69歲,葬於紐約州哈得遜河畔安嫩代爾(Annandale-on-Hudson)的巴德學院(Bard College),其夫在該學院教學多年。
著作
她主要探討權力的本質、政治的主題、權威及極權主義。她大部分的著作集中證實自由的概念等於平等的集體政治行動。
她把自由理論化為公眾的相聯的概念,並以希臘的polis、美國的城鎮身分、巴黎公社、1960年代民權運動來描繪。
另外,她致力開展一個名為出生率(natality)的概念,是指為世界帶來新事物的能力,譬如政府根基所能承受的東西。
她的首部著作就是1951年的《極權主義的起源》,追尋史達林主義、共產主義及納粹主義在反猶太主義及帝國主義方面有著共同的根源。該著作惹起極大爭議,因為雖然兩者有著完全不同的起源與性質,但被認為有相同的身份。
另著有《反抗「平庸之惡」》、《論革命》、《過去與未來之間》、《人的境況》等。
身後
鄂蘭的個人書藏現存於巴德學院斯蒂文森圖書館,其中包括了大約四千多項藏品,包括書籍、票據,以及小冊子等。巴德學院現已將部分藏品數碼化,並發布於漢娜·鄂蘭收藏集。德國還創建了漢娜·鄂蘭極權主義研究所。
漢娜·鄂蘭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https://goo.gl/nLz4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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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港國中傳不當體罰 學生橫紋肌溶解 住院觀察
By 中時電子報,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九月 12日, 2017
高雄市小港國中發生學生未交聯絡簿遭導師體罰案件,學生疑因做了交互蹲跳及伏地挺身500下,出現身體不適就醫,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經緊急治療後,病情暫時穩定。教育局已針對不當體罰進行調查。
案件發生於7日,受害學生就讀三年級,導師因他未交聯絡簿而要求幾位學生自行選擇交替做交互蹲跳、伏地挺身、仰臥起坐。
其中,一名學生竟一口氣做了500下,當下即覺得身體不適請假回家。第二天,症狀仍未減輕,出現排尿困難、全身痠痛症狀,到住家附近診所求診,醫師覺得症狀特別立即安排轉診小港醫院,診斷為橫紋肌溶解症。
經醫院救治,學生症狀況減輕,肌氨酸激脢值也已開始下降,但尚未痊癒,仍住院觀察中。
雖然導師強調以做體適能代替處罰,且有叮嚀可交替不同動作並量力而為,但未在第一時間警覺學生身體不適,學校仍依規定啟動調查機制,要原事件現場,並數度赴醫院探視學生。教育局表示,學生目前已可排尿,但尚不能下床。


星期專論》才女自殺和騙子文化!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 https://goo.gl/LWL7JQ


「日月明功」集體虐殺真相!「傳統父權」讓心靈失控 宗教變調害死18歲男高生
▲日月明功高中生虐死案發後,囚禁少年詹淳寓的地點「默園」鐵門深鎖,蔓草叢生。「日月明功」集體虐殺真相!「傳統父權」讓心靈失控 宗教變調害死18歲男高生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bit.ly/2Qjqluf
圖、文/鏡週刊
2019年9月,台中地檢署於南投破獲一個虐死信徒的宗教團體,喚起社會大眾對6年前日月明功集體虐死高中生的社會案件記憶。類似案件,社會常以「邪教」標籤作為理解路徑,鮮少研究成因。為此鏡週刊走訪日月明功案當事人與相關專家、爬梳判決書與相關文獻,嘗試還原事件脈絡及當事人生命故事,對社會病徵提出新的觀看視角。
距離那宗命案已經過了兩千多個日子。彰化縣和美鎮陳家的百年古宅默園,依舊矗立,洗石子門柱上「門對台灣第一山」「樓觀滄海無邊水」傲視俯瞰的氣勢,卻已不再。
守門人說,陳家後代分家後,鮮少回來居住。自命案發生,默園更是鐵門深鎖。6年多來,宅院蔓草叢生。宅邸寂寥,只餘宵小入侵竊盜,或測膽的好事者欲翻牆探險。
鐵門咿呀開啟,車道滿是入侵的鬼黃花。原先挺拔的林木非死即病,珍稀立面的「雙獅護盾」泥塑剝落,牆面蛛網四結。守門人要我承諾:不得拍照。我允好,他才取來鑰匙,引我入內。
默園原設計為一ㄩ字型建築,完工後,陳家人又於後方缺口處興築一排房舍。「當時那個高中生,就被關在這排的倒數第二間房。」事發後除檢警系統,再沒人進去過。守門人暗聲說:「畢竟,他可能是在這屋子裡死去的,而且沒有人來超渡。」
一扇又一扇藍漆斑駁的木門逐漸開啟,勉強用手機燈光探照,撥開蛛網、越過鼠屍、踏在各種小動物糞便,才終於去到魂靈曾在的地方——1間僅約2坪的小房間,四壁皆空,僅一張破損木椅靠在牆邊。牆面後方有小窗,外有柵,爬藤如蛇,勉強有光。那是18歲的詹淳寓,最後見到的人間景象。
2013年6月,詹淳寓預計從鹿港高中畢業,升上國立大學。5月份,他的母親黃芬雀突然替他請了長假;6月份,傳出因病身亡消息,活成永遠的18歲。
2013年,預計升上國立大學的18歲少年詹淳寓,突然傳出死亡消息。(東森新聞提供)
一個男孩之死,本只是日常一瞬。半年後,他的死卻成為社會沸沸揚揚的討論焦點——人們說,是黃芬雀,將詹淳寓推向死亡。
風暴中心的黃芬雀無從辯解。只是哭著,孱弱地說:「為人父母沒有誰不愛小孩的⋯⋯」
許久以後,她才領悟:愛不保證通往幸福。
愛能傷害,愛會失控。當生命的傷,牽引著人生的選擇。
黃芬雀出生於1964年的彰化市,上有一姊,下有一妹一弟,排行家中老二。黃父從事西藥代理,必須頻繁往返台北與彰化。當時交通不甚便利,得騎摩托車批貨,每次出門,動輒一兩週不在家。家中大小事,全落在黃芬雀母親一人肩上,孩子承接母親獨力教養的挫折情緒,幾是日常。
相較於其他兄弟姊妹,黃芬雀身材嬌小瘦弱,患有肝病,是家中身體最差的孩子。性格安靜、拙於社交,不易表達心事。黃芬雀的母親回憶,一次下課,黃芬雀未準時返家,家人鵠候至夜半,回家後她卻一言不發、問也不答:「定定捎無摠伊咧想啥。」
不僅健康,黃芬雀也是家中學歷最差的孩子。黃芬雀的大姐較會讀書,家裡也願意栽培,但當時黃家經濟普通,資質中庸的黃芬雀,學歷僅有中學夜間部。不若她的小弟與小妹,因家中後期經濟較好,至少都有大專教育程度。
存在感薄弱的黃芬雀,很早就淡出原生家庭。從中學畢業後,選擇就業,薪水鮮少上繳母親。1980年前後,於製球工廠結識了日後的丈夫詹允雄(化名)。
詹允雄與黃芬雀同齡,是彰化田尾的農家子弟。其兄因成績優秀無需下田,身為家中剩餘男丁,必須分擔務農艱辛。如同黃芬雀,詹允雄也有「家人比較栽培其他孩子」的情意結,亦想早早獨立,選擇就讀高職並住校。畢業、服完兵役,正逢台灣投入十大建設,經濟起飛、道路網快速建立的時機,詹允雄成為汽車業務,翻轉自小的貧困記憶。
自由戀愛、彼此相知、相憐,詹允雄與黃芬雀於1989年結婚,隔年生下大女兒詹淳秀(化名)。然而新生命的出生,沒有更加凝聚他們的感情。
詹允雄因職業關係,交遊廣闊、應酬繁多,婚後依舊過得像單身漢。詹淳秀說,長輩回憶,黃芬雀生她時難產須剖腹,得詹允雄簽署同意書,「爸爸因為應酬太累,人雖然到了醫院,卻在打盹。」
有些男人在孩子出生後會因有所羈絆而擔負起育兒責任,但黃芬雀產後依然獨力肩負教養之職。一次黃芬雀有事,託詹允雄接尚讀幼稚園的詹淳秀回家,「結果爸爸忘記了。我一個人在幼稚園等到天黑都沒人來,一直哭、一直哭。」
從戀愛到婚姻,想像與現實開始出現落差。黃芬雀與丈夫的交流愈變愈少,僅剩「晚上幾點回來?」、「要帶什麼給你當宵夜?」等問答。而詹允雄因業績良好,出手闊綽,朋友開口借錢他少有拒絕,黃芬雀對此亦多有微詞。
對經濟懷有擔憂,又無法動搖丈夫,黃芬雀決定接手工在家裡賺活。育兒與打零工將她的生活侷限在住居的那條長巷。或因如此,有天黃芬雀的妹妹問她要不要一起至「巧明舞藝」學舞?黃芬雀應允了。
黃芬雀夢想組織幸福新家庭,婚後卻獨自承擔沉重母職。
巧明舞藝於1981年4月成立,位於彰化市中正路上一棟大樓的10樓。負責人陳巧明,出身彰化和美伸港地區的顯赫家族。陳巧明的曾祖父陳錫奎在新港一代拓墾,擁海埔地一百多甲,是當地大地主。據聞他樂善好施,屢助佃農,受鄉里擁戴,1901年,收養和美鎮南邊「潭墘」地方一戶貧窮農家的第三位男丁,取名陳滿盈。
陳滿盈後易名為陳虛谷,於1920年赴日留學。從明治大學畢業後回台,參與台灣文化協會,成為抗日份子。此外,他寫小說,也寫詩,是重要的台灣文學家。
1928年,陳錫奎在和美鎮塗厝里興建一座兩層樓高洋樓,採裝飾藝術風格的建築樣式,建築加上花圃共佔地五千多坪,由陳虛谷命名為「默園」。日後,陳虛谷在此開枝散葉,育有10子。其中陳巧明為陳虛谷長男陳逸耕所生。
陳逸耕共有2段婚姻。陳巧明為續弦之女,於1954年出生。母親陳黃徵暲重男輕女。總把陳巧明形容為「禍水」,平日採打罵教育,也對外拜託:「這女兒很不好、很皮,老師盡量修理她。」
不同於母親的嚴厲,陳巧明因性格聰慧,很受陳虛谷喜愛。陳巧明小姑姑當時在日本生活,每每回台,一定會買當時極為高價的脆梨給陳巧明吃。其他姑姑返家,也被陳虛谷交代必須買禮物給陳巧明。若有人忘了,陳虛谷就會勃然大怒。又如陳巧明的祖母丁琴英為了補身,常煮蟳蟹,還會殷勤地替陳巧明剝蟹,一次甚至抱著陳巧明至她床上,用自己擦臉的毛巾擦孫女的腳。
陳虛谷接受新式教育,強調男女平等、追求自我,陳巧明逐漸被潛移默化,日後不顧母親反對,放棄直升彰化女中,執意學習舞蹈。她自行到文化大學應試,無師自通,仍在數千名應試者脫穎而出。不過她僅在文化大學就讀1年,就轉入台南家專舞蹈科就讀。
畢業後陳巧明成為專業舞者。1976年起參與特技團到海外演出。於美國巡迴時,認識一男人海世添。海世添是街頭孤兒,被雜技團收養,不太懂人情世故,但極富魅力,2人相識後,很快墜入愛河。1980年,陳巧明未婚懷孕,與海世添一起回台待產。2人為了撫養女兒,始立案舞蹈班,靠教學維生。
當初陳巧明帶海世添回台見家人,陳家人認為2人生活背景天差地別,未來並不看好。果然海世添幾乎不事生產,陳巧明與他多有爭執。一天晚上,弟弟陳昭明接獲陳巧明來電,電話中她急切哭喊:「趕快來,海世添要打我!」這起事件後,2人協議分開,陳巧明成為單親母親,獨自經營巧明舞藝。  
1980年代,單親家庭仍是不常見的家庭型態,單親母親更是辛苦。得知黃芬雀婚姻狀態並不如意,經濟狀況亦不安穩,幾乎獨立負起母職,出於共感,陳巧明與黃芬雀感情不錯。
詹淳秀說,陳巧明私下沒有老師權威,常約黃芬雀和其他學員一起喝午茶、或到台中科博館學習新知、四處遊玩。不僅如此,陳巧明還會以老學員的名義,贈送部分舞蹈課程。由於詹淳秀喜好肢體活動,幼稚園時,便央求母親帶她一起到巧明舞藝學舞,「她教舞教得不錯,日後我還考上舞蹈班。」
以往黃芬雀的人際往來,僅有長巷裡的左鄰右舍。來到巧明舞藝,她有了新朋友,且離開自小住居的彰化,向外探索。「所以媽媽常常說,老師對我們很好,要心存感恩。」 
約莫詹淳秀習舞前後,黃芬雀懷了詹淳寓。「媽媽要去生弟弟的時候,覺得她好像要去做一件很偉大的事。」然這件偉大的事,對黃芬雀的婚姻關係依舊毫無推進。生下詹淳寓,黃芬雀更加分身乏術,一度為了撫育孩子停止舞蹈課程。直到詹淳寓5歲左右,才回去上課。黃芬雀重新回到舞蹈教室,約是2000年前後。此時陳巧明的教學內容,也有了轉變。
有別於早期教授傳統的民族舞,陳巧明因長期練舞身體有傷,愈來愈難施展高難度動作,於中國醫藥大學進修後,在教學內容加入筋絡、氣功等療程。教學方法的精進,意外吸引更多學員參與,參與者也從個人轉變為攜家帶口。
2005年1月,陳巧明廢止原本的營業登記,轉為地下經營,告訴學員可稱這套養生方法為「日月明功」。隔年開始調漲學費,年費一路暴漲至2010年的6萬元。於此同時,陳巧明規定學員不能自行練功、請學員回饋上課心得。這些心得,會被陳巧明搜集下來,作為招攬廣告。
日月明功前成員李修華(化名)表示,日月明功地下經營後,入會者若無熟人介紹,不得其門而入。由於成員組成奠基於原有人際網絡,階級跟教育程度都有相似水平,「加入者又多中年,是家庭的核心支柱,生活難免遇到夫妻、事業與教養問題,當有人不吝分享,陳巧明就會透過那時間跟大家討論。」
單純的練功心得分享,逐漸發展成身心靈交流。陳巧明傾聽能力不錯,能剖析傾訴者的矛盾,「而且不會強迫我們採納她的觀點,只是引導。」李修華說,因會員採納後,通常能改善問題,長久下來便習於聽取陳巧明建議。
口耳相傳的神祕功效讓報名者眾。全盛時期有超過兩百人入會,其中約60位是學員子女。「後期進來的學員拉了很多人來上課,但媽媽口拙,在陳巧明那裡突然變得無足輕重。」詹淳秀表示,母親看許多會員都是全家集體加入,「所以也想叫父親進來。」
然詹允雄難以理解黃芬雀的投入,屢次拒絕,2人多有爭執。冷戰時,詹允雄決定搬離家。問「父親是否外面有人?」她篤定回答「沒有」。詹淳秀曾到過父親租賃處,一間小小雅房,置放一點換洗衣物與基本傢俱即無多餘空間且內無女人痕跡。「他們後來就是無法相處了。」
但黃芬雀仍求詹允雄回家。他以黃芬雀退出日月明功作為交換,「媽媽本來答應,小阿姨卻說,剩最後幾堂課,為何不上完?媽媽居然就回去了。爸爸知道後很生氣,從此再也沒回來。」
詹允雄的離去,像黃芬雀人生中倒掉的第一張骨牌。但當時她的人生並未被摧毀。
2006年,陳巧明和部分資深成員開始不定期在默園聚會,他們會在大廳用餐,聆聽陳巧明講述陳虛谷的生平與為人:
陳虛谷生於舊禮教家庭,但受新思潮洗禮,對自由戀愛、婚喪習俗、孩子教育都有超乎流俗的看法,同時反對多子、重男輕女等傳統家庭觀。不過陳虛谷不忍違抗母命,導致行動與理念不一致,曾是革命家的他後也因家庭而淡出。儘管如此,陳虛谷內心一直存有「有無量數的旱苗,待我甦生;有無量數的蒼生,待我救渴」的熱情。生前,他在園中遍植各種花卉,常與眾多文人在此聚會吟唱。1959年,台灣中南部發生嚴重的八七水患,他亦開放宅邸供鄉民避難,流芳後世。
「陳巧明當時讓我們感覺,她看不起父母,但對祖父很崇拜。她也一再強調自己是陳虛谷最疼寵的後代,一定要擔負起振興默園的責任。」李修華說。
陳巧明對父母的輕蔑,與陳家的興衰有關——陳虛谷因醉心文學,對收佃與維持家族財富並不擅長,全交予長工陳北管理,後代無法接觸家業核心,後來幾被外人掌握。相對於其他兄弟,陳逸耕不事生產,而陳黃徵暲目不識丁,陳虛谷逝世後,陳巧明這一支家族更加衰敗,幾乎都靠變賣黃金與土地維生。
最初陳巧明與成員到訪默園頻率不高。因照社會舊俗,身為女性的陳巧明無權使用默園。但陳黃徵暲將原先陳逸耕分配給3位女兒的市區土地,自作主張地全歸給陳昭明,引發糾紛。李修華說,原先陳黃徵暲會到舞蹈教室幫忙,「但有一次陳巧明居然打了母親巴掌,把我們都嚇了一跳」。幾經協調,陳巧明擁有默園約一百坪的產權,讓她開始對振興默園投注心力。
陳巧明獲得默園產權後,開始振興默園。與日月明功成員勤奮整理環境、除去雜草,在園中遍植鮮花。
陳巧明與部分成員開始動手整理環境。後因日月明功成員中有建築背景的營造廠技師,在專業建議下,他們亦著手修繕破敗的建築。守門人說:「他們不是兒戲,而是很認真地做。」磁磚剝落的牆面,遺有標示水平的墨斗彈線痕跡,而今人去樓空的默園,也四處可見馬椅梯、油漆等各項工具。
一開始陳巧明僅著重環境的恢復,後來發現,默園對成員能更有意義——日月明功前成員蕭如玉(化名)育有一情緒發展障礙的孩子,不容易管束,又三天兩頭跑醫院。來到默園勞動後,孩子身體變好。後來蕭如玉遭丈夫家暴,默園成為她的庇護所。
是與1959年那場水災時的記憶呼應。陳巧明開始買下默園周邊多筆土地,希望打造更多容納學員的空間,並種下數百盆植栽、以自然農法耕作食物,想恢復陳虛谷生前的默園樣貌。
成員的勤奮投入,使默園不再只是偶爾聚會的地點,成員來此的頻率從一週一次到有空就來。「他們經常做到很晚,後來就在此留宿。」守門人說,所有修繕費用,都由陳巧明支出,因成員無償勞動,她也提供餐食,黃芬雀於是成為支薪的廚工,幾乎把所有時間都投注在默園。而詹淳寓除了上課,其他時間都幫著母親工作。
表面看來,黃芬雀找到了讓日常生活持續運行的倚靠。未料,那竟是浮木。
「跟5年前走的時候一模一樣⋯⋯東西都沒動過,堆了很多東西。看到這個樣子就會知道說這幾年媽媽跟弟弟過的是什麼生活⋯⋯想到就很難過⋯⋯」2013年6月,詹淳秀24歲,離家已經5年。她沒想過,再次踏入家屋,會是因為弟弟的噩耗。
入門前,廣告傳單厚厚一疊散落四處。詹淳秀撿拾它們,拉開鐵門進屋。陽光灑落,灰塵浮動,她戴起塑膠手套,持抹布掃除。窗外有孩童快樂喧鬧的聲音,喚起她兒時和弟弟玩耍的記憶。但弟弟不在了。從接到消息的6月5日,到真正接受,花了她20天的時間。6月26日,詹淳秀才在臉書上寫下「沒了」二字。
「沒了」並不僅僅指向弟弟的死,還因為隱約感受,這將是原生家庭分崩離析的最後一根稻草。「以前爸爸不在家,只是覺得他不常在,但還是有『我有一對父母,大家共住一個叫做家的空間』,爸爸走後,雖然也有恐懼跟不安全感,但弟弟的死,真的讓我感覺再也不完整了。」
丈夫離家後,黃芬雀失魂落魄,因有高度不安全感,在家中囤滿各種雜物。
黃芬雀告知女兒,弟弟的死因,是吸毒過量身亡。但詹淳秀難以相信敦厚、無抽菸紀錄的弟弟會吸食毒品。「而且弟弟過世前,我接到阿姨電話,她說淳寓被日月明功的人打,要我趕快去找人。」
彼時詹淳秀在離島度假,因不知弟弟人在何處,詹淳秀先去電學校,學校說弟弟請病假直至畢業典禮;詢問彰化基督教醫院與秀傳醫院,答案是查無此人。她想過通報社會局,可惜對行政流程一無所知。最後選擇到警察局報案,「像最後一絲希望。」忐忑等候警方捎來回應,結局卻是難以承受之重。
阿姨的電話讓詹淳秀質疑弟弟真正的死因。她辭去在台北的工作,回到彰化,聘請律師,要求開棺驗屍。
解剖後,報告顯示:沒有毒品反應。詹淳寓是因長時間遭受毆打,橫紋肌受急速損傷導致肌肉細胞壞死,細胞膜破壞肌肉中一些蛋白質及肌球蛋白滲漏,進入循環系統,出現在尿中, 而產生橫紋肌溶解症與併發腎小管壞死。由於詹淳寓沒有就醫,繼發心臟功能衰竭、肺水腫及肝臟中央靜脈周圍肝細胞壞死與肺炎,最後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
這一次,詹淳寓因「遭多人毆打及限制行動」的理由,被修正為「他殺」。而這也讓詹淳秀再次崩潰:「因為弟弟的死,竟跟媽媽有關。」
黃芬雀在檢方重新調查後涉有重嫌。隨著檢調繼續追查,主犯由黃芬雀改為陳巧明,組織幹部許愛珍、劉享易、林甫朋等則為從犯,其他成員則涉有偽證罪。由於這是台灣首宗兒少被集體凌虐致死案,當時媒體報導標題盡是〈疑吸毒軟禁虐18天 狠母打死親兒〉等標題。
看媒體對母親口誅筆伐,詹淳秀心有不平,卻也無力捍衛:「看到弟弟身上的傷痕,只能說慘不忍睹。右肩、左肩、雙腳、雙骨盆、手和臉,到處都是傷口⋯⋯」她問黃芬雀怎麼回事?母親卻說不出個所以然,甚至替陳巧明講話。「不懂媽媽在想什麼。說真的,心中只有恨。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想要弄死他們!覺得跟弟弟死亡有關的,包括媽媽,都是我的敵人!」
數個月後,檢察官突破心防。黃芬雀袒露一切,並說「自己很害怕」。初始,詹淳秀仍對母親的害怕感受朦朧,直到她懷孕,方有了理解的路徑——
新生命的到來讓詹淳秀歷經喜悅也迎來慌亂,與另一半時有齟齬,她才發現「我和媽媽都認為家要是完美的,另外一半要能提供依賴。甚至日後照顧孩子的方式也類似,是非常無微不至、小心翼翼的。」但父親不像丈夫,願意與她溝通,讓黃芬雀有極大不安全感。
「她有囤積症。那些年,她囤了一堆東西:泛黃的報紙、一堆沒穿過的衣服、各種手作品,最多是食譜。把這些東西丟掉時,媽媽氣瘋了。」詹淳秀說,「後來想,媽媽是複製阿嬤那年代女人的婚姻模式,那個年代不鼓勵離婚,阿嬤也不會和母親談這些女人心事。」那一刻,她才突然意識母親多年來如何孤獨地撐持自己。
詹淳秀回想父親的離開,對母親造成極大衝擊:「母親本是勤勞的人。就算以前父親少回家,她還是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條、按時煮飯。但我高二時,好幾次放學回家看到她在沙發上睡覺,喊她也不理人,像失魂。」當時年輕的她無力應對父母的裂痕,只好逃避。「加上陳巧明跟日月明功也開始變得很奇怪,我跟媽媽時常因為這樣大吵。」
陳巧明的性格轉變,約莫在詹淳秀讀國中時。「以前陳巧明有一位同居男性友人,我們在10樓加蓋處跳舞,他住在9樓。跳完我們都會下樓,那男人會幫大家準備很多點心。有一天,那男的突然就不出現了,後來陳巧明就跟不再像以前一樣跟大家有說有笑。」
日後陳巧明在法庭上一再否認自己的狀態轉變與情感挫敗相關。但男人的離去,與陳巧明經營日月明功的轉變在時間上確有重疊——
2006年左右,彰化縣消保官陸續接獲日月明功的退費申訴。投訴者認為,日月明功教學內容著重談話,跟他們想像有很大落差,不僅如此,陳巧明還會以言詞侮辱學員。這些會員要求退費,不能如願,退費糾紛,後來不了了之。
這段期間,以家族為單位的學員內部也產生意見分歧。前日月明功成員陳秀慧(化名),和母親、丈夫與孩子一同入會。除陳秀慧外,其他家人都認為日月明功的教學內容很奇怪,「陳巧明會認為是我們家人跟我先生的問題,所以我跟我先生因為這樣關係不好。」
在家人與陳巧明間選擇陳巧明,陳秀慧並非特例。
原因之一,是多數會員都跟著陳巧明練功已久。其次,是教學內容的確讓成員健康受益,且早期分享行為並無壓力,「加上她是老師,大家都受傳統台灣教育體制長大,所以比較不會去挑戰或質疑。」李修華說。
曾為日月明功成員進行精神鑑定的彰化基督教精神科醫師王俸鋼進一步表示,陳巧明會採用。「『其實我什麼都知道』的故作神祕姿態,問『你是否有什麼沒告訴我』?這種問話方式,很多人就會不由自主透露。其實就像算命仙,學員卻會覺得她洞悉人心。」
日月明功成員後期在默園共居,發展出集體教養的體罰管教模式,但不少管教出於誤會,詹淳寓即因賭氣謊稱自己吸毒,被毆打後囚禁於小房間內身亡。
最重要的關鍵,是成員對自身生命經驗的投射。日月明功成員不乏在原生或婚家中承受龐大母職壓力或家暴的女性。成員性別比例一直都是女大於男,後期會員流失也以男性為主,及至2012年時,女性成員比例仍有6成。
日月明功前成員周佳萍(化名)便說,「陳巧明會要我們做有力量的好人、不畏強權、要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陳巧明作為一個也曾有過挫折經歷的女性,卻能創造看似光亮的人生,使學員對她的信任愈加深厚。
這波退費潮如同一次忠誠度篩選。日後隨著成員長時間出入默園,亦開始在此教養小孩。高強度的集體生活,曾讓李修華的太太動念離開,「但那邊有強大人際關連,想離開的人會被柔性勸導,最後大家又都留下來。」
現今默園仍遺留日月明功成員居住時的各種物件——陳巧明改造原先拿來放酒、1間約5坪大的房間,裡頭有著5、6張床,櫥櫃倚牆,打開後全是國、高中生的試卷、課本與教科書。陳巧明在同一間房間搭建了一座木梯,於成員睡褟上方隔出一木造平台,上頭鋪著一床棉被、拉起一蚊帳,作為自己的臥房。
而在其中一間房的牆上,貼有「『教師』是一個良心的工作 相信你會喜歡它」的手寫海報。海報內容指出,教師是囊括真善美的事業,必須以專業知能協助家長教導子女,並且得隨時注意言行,合乎社會道德規範,而這份職業不僅為「餬口」,更有「傳承」的滿足。
海報強調的精神反映在集體共居後。無論成人或小孩,陸續會因「做錯事」而被陳巧明責罵。後來,更演變為甩人耳光,或用腳踢的體罰行為。
2006年加入日月明功的黃明珠(化名)就被陳巧明罰過。「有一兩次我睡眠不足發生車禍,陳巧明認為我載著孩子還有這種危險行為而修理我。」黃明珠說,「我非常相信老師是為了我好才打我。」
然有時管教不一定奠基於真實的錯誤。詹淳秀有一次便歷經百口莫辯的情況:
「我們下課就到默園去。吃完飯後大人會聚集,小孩子就自己去旁邊,通常會自己找房間讀書。有一次我跟小我兩歲的一個弟弟在房間讀書,因為在那邊都待很晚,累了,我們兩個往後躺著睡著,結果一群神經病(指成人會員)看到就放大解釋,說我不檢點,很無能為力。」
根據精神鑑定報告指出,陳巧明對家庭有高度需求,這使得日月明功轉移陣地到默園後,使她有了「一家之主」的錯覺。而管教模式,也複製了母親對待她的方式。
李修華說,其實日月明功成員中,大多數人平時都不體罰孩子或學生,但「愛之深、責之切」、「打你是為你好」,已是華人家庭中根深蒂固、少被質疑的概念,成人對這句話的內化,使成員接受自己的孩子被陳巧明管教、也開始動手打小孩。
且因陳巧明認為「通常自己媽媽管教自己的小孩,小孩子是比較不聽的,只有當別的叔叔阿姨來幫忙的時候,小孩子比較會有反應。 」默園的管教方式,也逐漸從個別家長轉為集體管教。
不同於成人的自我合理化,在默園的孩子內心多有抵抗。劉益生(化名)直言:「我們小孩覺得很不合理,只是還無法獨立自主所以沒辦法離開。」周永正(化名)多次因莫名其妙的誤會,被打、被踹而逃跑過,「但因為我母親還在默園,所以最後還是回到默園。每次被修理時,不知道為何就變成是我媽媽的錯,我心裡想說要認真考上大學,然後離開默園。」
周永正不是唯一逃跑或拒絕去到默園的孩子。但他們的逃離,被成人解讀為「叛逆」。至於其他不逃、或最後選擇忍受的,便被成人解讀為「管教有方」。
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狀態,詹淳秀多次與黃芬雀爭執,「可是媽媽深信陳巧明。」高三那年,她決定搬去與父親同住。畢業後考上台中的學校,就一直住在宿舍。「當時想過要不要帶弟弟走。但我跟弟弟年齡差4歲,覺得媽媽應該會把弟弟照顧好,就自己走掉了。」
離家的5年間,詹淳秀偶爾會跟黃芬雀碰面,「但她總是會再提起日月明功,我只好又逃開。」每當一家團聚的節日到來,宿舍總是只有詹淳秀一人。偶爾思鄉難耐,便從學校騎車回家,「但只在門口看一看,不敢踏進房子。」
詹淳秀也曾聯絡詹淳寓探問近況。不過兩人關係已生疏,詹淳寓表現冷淡,「直到考完高中統測,他才意識到日月明功很奇怪。」詹淳寓開始抗拒回到默園,卻因為「能讓媽媽開心」,而繼續勉強自己前往。
詹淳寓沒能料想,對母親的愛,會讓自己陷入險境。
根據判決書記載,2013年5月18日晚上10點多,陳巧明關心詹淳寓參加繁星計畫的推甄事宜,之後問及他一天的行程。詹淳寓提及自己6點多就返校打掃。過早的時間讓陳巧明起疑,便更仔細詢問詹淳寓從家裡到學校的細節,以及到校後要做的事。
詹淳寓回答了,卻支支吾吾,起初只是受到責難,但因無法自圓其說,開始迎來拳打腳踢。詹淳寓一再反覆報告,始終都有漏洞,陳巧明一氣之下,要成員「去拿水管來,拿水管比較不會痛!」最後多名成員,開始持水管抽打詹淳寓,以往僅會用衣架處罰孩子的黃芬雀,也至餐廳外就近拿了竹子加入。
管教過程中,詹淳寓曾說他下課後回家修改推甄自傳,經黃芬雀回家確認後並無此事。不僅如此,自傳提及黃芬雀的工作是「打零工」,更被解讀為「看不起母親」、是踐踏母親對他的愛。
由於報告行程前,詹淳寓曾和林傳宏(化名)討論電玩,提及自己曾去網咖,林傳宏於是求詹淳寓趕快承認,免受皮肉之苦。但他承認後,又被質問「去網咖的錢怎麼來?」在連續毆打下,詹淳寓只好說自己偷黃芬雀錢、還加入黑社會並且恐嚇取財。
陳曉佳(化名)的父母中途曾表示隔天有事要離開,陳巧明卻要他們留下子女,要「藉這件事讓他們進步。」成人走了,小孩被迫留下看詹淳寓成為殺雞儆猴的示範。棍棒管教不停歇。光黃芬雀一人在30分鐘內,就打斷了5根竹子。由於這是日月明功成員首次持工具管教,且程度嚴厲,陳曉佳直至被檢察官問訊時,都還記得詹淳寓痛哭著說「好痛⋯⋯不要這樣⋯⋯」
漫長的一夜後,詹淳寓被帶往小房間寫自白書。隔天黃芬雀被要求前去詢問詹淳寓是否還有什麼錯事未吐實?或因賭氣,詹淳寓說:「毒品。我坦蕩蕩。」黃芬雀被這答案嚇壞,趕緊報告陳巧明,之後,又是一連串毆打。陳巧明接著要黃芬雀跟教官請假、回家拿衣服。並打電話告知黃芬雀,詹淳寓說自己不僅販毒還吸毒,要她在家裡搜出毒品。
毒品遍尋不著。黃芬雀卻已深信。她憂慮詢問有醫護背景的吳筱芬(化名)要是毒癮發作怎麼辦?「她回答我說,沒關係,已經將淳寓綁起來。」他們決定自行替詹淳寓「戒毒」。
被關在房間內「戒毒」的詹淳寓,曾於19日翻供。有成員建議驗尿確認詹淳寓是否吸毒,卻因黃芬雀擔憂詹淳寓可能因此有前科毀了一生而作罷。日後媒體質疑,一位在默園幾乎從未被處罰、連社交媒體都不使用,假日也不外出,反而跟著母親到默園工作的男孩,怎會突然走歪路?然而黃芬雀與成員的深信有其根據——
黃芬雀說:「他一開始寫去網咖,網咖有香香的氣味,在裡面很舒服,出來頭很痛,後來就有一個人拿藥粉給他試,他試了之後覺得很舒服就又向那個人拿,後面他還寫怎樣偷錢、勒索、毒癮越來越大,之後還去販毒,因為細節很多,所以我覺得一定是真的。」
「黃芬雀很害怕詹淳寓變壞。」王俸鋼說,由於丈夫與女兒陸續離開,使黃芬雀將詹淳寓當成唯一倚靠,向來不說謊的孩子突然交代不清,確實會引發憂慮。
其次,是詢問詹淳寓去向那晚,突然有員警來到默園。這意外的訪客讓他們認為詹淳寓真的惹事。隔天起,成員甚至開始監視往來車輛。
擔心詹淳寓逃走,日月明功成員以禁止睡眠的方式消耗詹淳寓的精神,且只在他寫自白書時為他解下繩索,平時也排班在門口看顧。囚禁過程有提供食物,但詹淳寓吃得不多。後來出現兩眼無神、流鼻水、冒汗、手腳起雞皮疙瘩、頭部快要裂開、呼吸急促等症狀。
「但淳寓小腿傷口不大,精神看起來還好,所以我沒聯想到是橫紋肌溶解症,」吳筱芬說:「我想淳寓媽媽那麼愛他,平時自己吃30塊的麵,卻給他吃很大的便當,媽媽在旁邊照顧他應該沒問題。」
在被囚禁12天左右,詹淳寓曾說要見陳巧明「最後一面」。黃芬雀事後回想,那可能是求救訊號,但當時她不理解。及至6月5日,詹淳寓陷入彌留,陳巧明才要黃芬雀將詹淳寓送醫。遺憾的是,已無力回天。
日月明功成員多因求健康、提升自我而加入,卻因服從權威與接受體罰而釀成憾事。
2013年12月9日,彰化地方法院宣判日月明功案結果:陳巧明處有期徒刑13年,其餘從犯分別處4年6個月不等,其中黃芬雀是刑責第二高的。
陳巧明出庭時聲淚俱下,表示「自己很愛默園裡的每一個人,也心疼淳寓,作夢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強調詹淳寓的死是無心之過、日月明功裡每個人都是好人。這說法為輿論不容,認為日月明功成員多知識份子,卻對陳巧明言聽計從,一定是「被洗腦」,在缺乏理解途徑下,將日月明功形容成邪教。
不過王俸鋼分析,日月明功並無教義,而是跟會員有高度情感互動所形成的非正式心靈成長團體。「日月明功類似一般心理諮商的團體治療,但陳巧明沒有專業知識背景,只會不斷要求學員回顧參與日月明功後的正向改變,不適應的會員就走,最後才形成適者生存、失控正向思考的封閉組織」。
他特別指出,「參加的人,幾乎都是高度把心力放在孩子身上的家長。」成員面臨孩子的青春期,有著「小孩可能變壞」的深層恐懼,加上組織互動上遵循父權家長式的互動關係、習於服從傳統管教方式,後期又隔絕於親朋網絡關係緊密的默園,這一連串因素的加乘,才導致了詹淳寓的死。
「其實家庭、婚姻,是台灣特殊宗教團體會形成的重要因素。」王俸鋼感嘆,近年有愈來愈多類似組織出現,顯見台灣的文化架構撐不起家庭遇到難題時呼救的需要。「黃芬雀就是在日月明功得到支撐,所以維護陳巧明。後來她發現自己冤枉了兒子,真的非常懊悔,接近崩潰。」
2014年1月9日,黃芬雀被裁定責付。這讓她在入監服刑前,有機會陪伴詹淳秀生產。待產那天,護士詢問黃芬雀「詹淳秀有沒有其他兄弟姊妹?」是刺骨的問題,黃芬雀立刻泛淚,但仍收拾自己,堅定回答:「有弟弟,但死了。」詹淳秀說,弟弟死了,但曾像行屍走肉的母親,「好像因此回來了。」
回來,和詹淳秀一起迎接降生。「看我兒子的長相跟神情,彷彿弟弟轉世。」新生命是一道禮物,黃芬雀日後看著詹淳秀照顧孩子的點滴及其家庭生活,逐漸理解,丈夫有錯,但自己也總是情感勒索。爾後,與丈夫和平協議離婚。
案發後,日月明功解散,黃芬雀醒悟後服刑,目前已出獄低調生活,偶爾會探望女兒與孫子。
某日,黃芬雀突然對詹淳秀說,自己要提前入監服刑。是所有家人都感莫名的時間點,但黃芬雀堅持。「媽媽說,她怕孫子愈長愈大,自己不快入監,會捨不得離開。」
眾人送黃芬雀入地檢署。那天黃芬雀兩手空空走入,甚至刻意不抱孫子。詹淳秀目送母親,是孤單背影,這回卻不感擔心。
多年後,黃芬雀出獄。她搬回母親家中,與詹淳秀維持固定碰面頻率,低調沉靜地生活。若得空,便駕車沿彰95鄉道轉入縣道150,順八卦山爬行,往南投名間行駛。
山路蜿蜒,樹影綽約。小丘嶺上多茶園,種的是冬季茶葉休眠期短、水土適應性佳的四季春。黃芬雀的目的地是隱匿在樹林間的生命紀念會館。會館像座花園,沒有浮誇高塔,主建築內燈火通亮,氣氛肅穆,有菩薩三尊,低眉斂目。她曾最寶愛的兒子詹淳寓,終於安睡於菩薩腳下。
「日月明功」集體虐殺真相!「傳統父權」讓心靈失控 宗教變調害死18歲男高生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bit.ly/2Qjqluf


 

快訊/虐死高中生 「日月明功」教主陳巧明判13年定讞

▲日月明功陳巧明虐死高中生,判刑13年確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靈修團體「日月明功」成員集體虐死詹姓高中生案,最高法院11日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女教主陳巧明13年徒刑、詹母黃芬雀4年6個月徒刑,3名共犯許愛珍、劉享易、林甫朋判刑3年8個月到4年不等,全案定讞。
2013年5月間,陳巧明以死者「返校打掃」有問題為理由,指示詹母將死者帶至默園「管教」,結果詹生遭日月明功成員集體凌虐致死。

「我真的沒有叫人打他,為什麼被判這麼重?」陳巧明出庭時辯稱只摑了死者2巴掌,沒有指示成員打人,喊冤說她是詹母與死者間的溝通橋樑,未逼迫詹生寫自白書,當時詹母情緒激動,懷疑是她下重手。
彰化地院2014年12月依共同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重判陳巧明13年徒刑、詹母黃芬雀判4年半,二審維持同樣刑度,劉享易則從2年徒刑加重改判3年8個月、王昱翔從8個月加重改判3年8個月;最高法院今天對5人判刑確定,但王昱翔部分被發回更審。


原文網址: 快訊/虐死高中生 「日月明功」教主陳巧明判13年定讞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11/661059.htm#ixzz42a4Yfe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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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12:30
(更新:新增陳巧明律師回應)


彰化靈修團體「日月明功」女教主陳巧明3年前夥同教徒以幫助戒毒之名,囚禁一名詹姓高中男生毆打凌虐致死,詹母黃芬雀更因信仰陳女權威而參與害死兒子的罪行,最高法院今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陳女13年徒刑、黃女4年6月徒刑、另3名共犯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各3年8月到4年,均定讞,僅王昱翔涉案部分被發回更審。

陳巧明的律師得知陳女遭判刑定讞,表示:「她目前仍被羈押在台中女監,恐無望尋求交保,應該會直接被發監執行。」

本案一度震驚全國,日月明功也被視為異端邪教。判決指出,陳巧明(60歲,在押)原為舞蹈老師,1997年自創「日月明功」傳授學員伸展肢體與調息,藉此改善身心靈,逐漸變成靈修團體,陳女後來並以祖厝「默園」當作信徒共同聚會修練場所。

但陳女2008年離婚後,性格大變,灌輸信徒凡事須向她報告、坦白,須聽從她的指示,還動輒要求信徒寫心得感想或自白書給她留存,若信徒不聽話或反抗,陳女就當眾責罵、掌摑或踹踢加以羞辱,並建立所謂「處理事情」的模式,命令在場信徒都須附和、參與她對受責者的管教,否則一併受罰。

黃芬雀(51歲)因長期追隨陳女而夫妻失和,她帶著兒子詹男常到「默園」吃住勞動。2013年5月18日上午,當時18歲的詹男宣稱要返校打掃,提前一個半小時出門溜去網咖,當天深夜11時許,陳女認為詹男說謊,啟動「處理事情」管教程序,不斷掌摑、踹踢詹男質問行蹤,黃女等人也加入以水管、竹子輪番抽打詹男要求坦白。

詹男謊稱自己吸毒與販毒,以為可免除皮肉之苦,不料陳女等人信以為真,以幫助戒毒之名將詹男綑綁囚禁在「默園」長達18天,不時虐打拷問,詹男被迫繼續虛構自己加入黑幫、脅迫少女賣淫等情節以滿足陳女,直到同年6月5日晚間,詹男因長期受虐產生橫紋肌溶解症,又延誤就醫導致多重器官衰竭而陷入彌留,陳女才同意眾人將詹男送醫急救,但為時已晚,詹男仍告不治。

陳女到案辯稱僅打詹男耳光表達關懷,沒糾眾軟禁虐打,但黃女等人認錯說出實情。檢方起訴陳女8人涉犯傷害致死等罪,求處重刑,一審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將陳女、黃女各判刑13年與4年半、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各2年到4年,尤威評傷害與私行拘禁合併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吳仁甫傷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王昱翔傷害判刑8月,私行拘禁無罪。

二審將劉享易從2年徒刑加重改判3年8月,並以尤威評、吳仁甫與詹父和解為由,准2人各緩刑3年、2年,尤、吳2人未上訴已定讞。至於王昱翔是具有碩士學歷的數學老師,應有能力辨別詹男遭囚期間有生命危險卻沒搭救,被二審撤銷私行拘禁無罪部分,加重改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合併判刑3年8月。

全案上訴後,最高院指陳女雖屢次出庭落淚狀似有悔意,卻從未對詹父真誠致歉,出庭供述又不時狡辯,今駁回陳女5人上訴定讞,但最高院指二審改判王男罪責,有理由不備的缺失,將王男涉案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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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行動與希望的基礎—淺談漢娜・鄂蘭《人的條件》

相較於主流政治理論所強調的「自利」、「理性」等所謂的普世價值,鄂蘭所開創基於「原諒」與「承諾」的理論,不僅無需避開,更可能在理論上解決了「社會契約理論」所長期避開的根本問題,也就是:社會契約論本身預設了「一群人」彼此簽約,但從來不說何以他們會成為「一群人」,彼此究竟有何關係想一起建立一個社會。
作者:菜市場政治學2015-12-12 12:17

葉浩

2015年12月4日是二十世紀最具原創性與現實關懷的哲學家漢娜・鄂蘭 (Hannah Arendt, 1906-75) 辭世四十週年的紀念日。她一生的思想大抵可在1958年出版的《人的條件》(The Human Condition) 書中看出完整的輪廓。

(圖:截自書本封面。_

「政治行動」是人類活動的最高境界

此書稱得上她最有系統的一本,結構清楚,包括:(一)一組關於勞動 (labour)、工作 (work)、行動 (action) 三種人類主要活動的概念分析,實際上也是一套生命哲學,鑲嵌於一個完整的生命哲學;(二)以這套生命哲學所高舉之「行動的生活」為核心,同時批判西方兩千年的政治傳統與政治哲學傳統;(三)從此一生命哲學衍生出來,一方面強調行動的集體性,一方面正視所有行動存在不可預期的風險與失敗可能性之政治哲學。

據鄂蘭所理解,人與物之別在於人可以工作,能按照計畫來製作東西,不像動物只能依靠本性,既不能計劃未來,也無法生產可以在自己生命結束時還繼續存在的東西。更重要的是,人可以行動,也就是一群人共同進行、完成一件事情。這樣的事情可以不朽,因為人們會繼續記得這一件事,會去理解其意義,只要社群繼續存在他們就是不朽,事件也是不朽!

進一步解釋,「勞動」是人跟動物最接近的活動,關乎生存,其結果也與動物性生命同起同滅。「工作」則是人發揮與動物有別的人類特性才能從事得更高一階活動,關乎生活因為其結果可以相對持久,同時也創造了人與人能夠互動、界定自我身份的世界——亦即一個屬於我們所創造,也為我們和後代而存在的世界。 至於她所謂的「行動」,則本質上必然是政治性的活動,也是唯一有意義的不朽形式——不朽,不是企圖逃離現世生活,進入永生,而是開創一個足以影響後世的事件,其意義只要後代存在便能不斷傳頌下去,就是個人生命得以不朽的方式。

鄂蘭對西方哲學與政治傳統的批判

上述想法對於西方的政治哲學傳統與政治傳統有兩個主要意涵。為了掌握其意涵,我們必須理解,勞動、工作、行動三者其實分別各自對應一種時間觀:肉體死亡即消失的個體「生命」時間,工作所製作出來的物品在世界上所能持「存續的時間」(往往比製作者還久),以及行動的「不朽」。

事實上,另一個至關重要的「新生/起始」(natality) 概念也貫穿上述三種時間觀。對鄂蘭而言,所有人都是以一個「新的生命」進入世界,也就是世界的生物因果關係,即使會死亡,出生之後便盡可能維持自身的生存:生,才是重點,才是人的本質,而非死亡,因為死亡不過是生的終點。作為一個製造者,人們亦可創造出新的東西。作為政治性的人類行動也是如此。一個真正的行動就是打破既有的因果關係,開啟一個新的因果鏈結:例如制憲或革命建國。

讀者可見,首先,相較於基督宗教將不朽建立在「(死後的)永生」的概念之上,無論理解為「時間上的永遠存在」或「超越時間與空間的存在」,鄂蘭不僅強調「新生/起始」的人類潛力,也讓「不朽」概念轉化為一個在「人世間」可企及的理想。 再者,鄂蘭的政治哲學一方面反對那種強調「普世」人類皆具有「自利理性」的社會契約論傳統,一方面反對那些以提出理想國藍圖為目的之西方政治哲學傳統。

事實上,鄂蘭反對西方政治哲學傳統還有另一個理由:因為自柏拉圖以降,包括奧古斯丁結合柏拉圖哲學與基督教思想而成為基督教神學,過於強調「沈思的生活」(vita contemplativa) 而貶抑「行動的生活」(vita activa)。對鄂蘭而言,哲學興起前的古希臘文明,是最看重政治行動的時代。政治,就是所有平等且自由的人共同參與,集體決定關乎眾人命運的各種決定。然而,柏拉圖哲學以及基督教神學,卻徹底閹割了人類替自己開創新局的行動能力!

進入現代之後,更是變本加厲。以「社會契約」傳統為基礎的代議民主2,不僅讓政治轉化為少數人才具有特權參與的活動,更讓政治運作淪為「立法」工作,而且是主要關乎經濟與民生的立法工作。這無疑是一種政治權力的剝奪,同時也讓原先關乎「公領域」的政治,淪為只看「私領域」的墮落。是故,政治淪為動物生存層次的關心,性質上如同製作的機械式單調工作,再也不是關乎集體命運、可以成就偉大事蹟的行動。

原初,鄂蘭替《人的條件》取的書名是「Amor Mundi」(愛這世界),不僅暗示對於柏拉圖與基督教神學的反叛,也高舉古希臘政治的行動傳統!不過,鄂蘭所界定的行動,蘊藏風險、不確定性以及各種意外的可能3。同時,鄂蘭所界定的政治行動蘊藏開放性,可以如同美國革命那樣起薪開創一個新的因果鏈結,也可能如同法國大革命以失敗告終:成功與失敗的可能性,主觀上懸乎參與者的一念之間,客觀上則有賴集體意志和既有因果鏈結的對抗,包括認知能力、情勢的判斷,以及集體或個人意志的強弱。

Hannah Arendt (Oct. 14 1906 – Dec. 4 1975)(圖取自網路)

政治希望之所在

在鄂蘭眼裏,伴隨這種開放性而來的是政治希望的所在。首先,「偉大」是可能的。就個人而言,參與政治也就是進入公領域,不僅必須揭露自己的一切,失去一切私領域的法律保護,在公眾面前扮演起一種特定的角色與身份,然而也因此可以成就領導國家乃至於創建新國家的不朽。就集體而言,作為共同的意志展現可能遭受各種人為與自然條件的阻饒,但也因此造就了一個(新)國族的偉大,寫入人類歷史之中,可歌可泣的一頁。

再者,「原諒」(forgive)是可能的。正視政治行動同時存在失敗與成功的開放性,意味著失敗的行動有原諒的基礎。原諒,事實上也是一種開創,亦即結束之前事件的因果鏈結,同時避免冤冤相報的暴力循環,重新開始——正好符合「行動」的界定本身。至於實際的做法,則不外採取一方「承諾」,一方「信任」的形式。是故,原諒讓我們從過往歷史之中解脫,承諾則讓我們對於未來有一個共同期待;一個社群若想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兩者缺一不可。

相較於主流政治理論所強調的「自利」、「理性」等所謂的普世價值,鄂蘭所開創基於「原諒」與「承諾」的理論,不僅無需避開,更可能在理論上解決了「社會契約理論」所長期避開的根本問題,也就是:社會契約論本身預設了「一群人」彼此簽約,但從來不說何以他們會成為「一群人」,彼此究竟有何關係想一起建立一個社會。

面對二十世紀兩次世界大戰以及殖民與解殖所帶來的各種歷史問題,鄂蘭雖然生前尚未建構起一套完整的系統性政治理論,但,蘊藏於《人的條件》之中的核心政治概念,至今無論在政治和解、轉型正義、憲政主義,乃至於革命與建國理想,相信對於國內政治、兩岸關係與東亞國際政治也都具有高度的現實意涵,值得政治理論學界進一步探索與重建。

位於德國柏林的鄂蘭大街。(圖:取自網路)

當然,此處的「不朽」並非真的指涉時間的「永恆」,而是一種存在於一群人的集體記憶之中的意義——只要記得的人群存在,一個人的言行才會是不朽,唯有這一群人能永遠存在,意義的不朽才會轉化為時間上的永恆。 
社會契約論者主張,一個國家的形成,是一群人彼此簽訂契約所致,並藉此推選出一位主權者,來保護自己尚未進入國家之前就已經有的東西,例如,生命與自由。是故,國家的組成是出於一群個人出自於理性、自利的結果,而國家的存在就是為了提供更多或更好的保障。 

一來作為本質上政治性的行動,涉及彼此存在差異且各自獨立、獨特的個人,所以在實踐上不可能按照計畫進行(那是製作)。據此,羅爾斯的自由主義或哈伯瑪斯的審議民主理論,預設了一個單一答案的可能性,凡理性的人最終在資訊完備的情況底下,都會達成一個內容上一致的共識,不但不可能,也徹底誤解了政治的本質。 

江宜樺的「無愧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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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11:48
◎范紀德
2016年總統大選備受矚目,日前傳出總統馬英九屬意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出來選,江宜樺在4月底曾在哈佛對中國學生演講『台灣民主化對中國的啟示』,他談到在學運時驅逐學生,這件事他無愧於心,並形容「就像白宮被攻陷,美國總統也應該下令驅逐!」難不成要放給他們亂?筆者看到這裡,除了憤慨,更是無奈。

江宜樺在4月底曾在哈佛對中國學生演講『台灣民主化對中國的啟示』,他談到在學運時驅逐學生,這件事他無愧於心。(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平心而論,學運期間攻陷政府機關行動的適法性與否確實有待商榷,甚至事過境遷之後,相信許多人也都曾反省過,當時是否有更為妥當的方法來表達對執政者、對政府當局的過度傾中政策的憂心。但做為一個行政院長的時候姑且不論,人在其位總有不得已的苦衷也值得體諒,江宜樺現在早已無官一身輕,不必再拘泥於在朝為官的隨波浮沉,理當應該恢復富有社會關懷與思辯反省的諄諄學者風範,卻大言不慚的在民主化對中國的啟示的演講上,大談他無愧於心的謬論,令人不齒之外,只能感到遺憾!
江宜樺一向以一個研究漢娜‧鄂蘭的學者聞名,更常常自詡為自由主義的倡導者與捍衛者,但若這種離開官僚系統之後,卻還是不思反省,盲目的堅信認定自己所作所為即是正義的傲慢態度,如果不是漢娜‧鄂蘭筆下那種一味服從命令,相信照章行事的結果就算違背人性與道德也絕無錯誤的鐵證—邪惡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的典型,那納粹官僚之惡恐怕與之相比都還顯得『平庸無奇』了。
台灣民主化對中國的啟示,不管從哪一個方面來看,都輪不到一個甘為國家威權鷹犬,下令強制驅離抗議學生的平庸官僚來大放厥詞,不在其位之後還不思反省,甚至還引以為傲夸夸其談的態度,恐怕只是更加暴露其傲慢獨斷的本心而已。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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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明的眼淚… 檢轟對法官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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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被彰化地院重判13年徒刑,陳巧明前天在延押庭上打悲情牌,哭訴她很愛詹淳寓,不可能逃亡,希望能博得法官同情,獲得交保,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淑媛昨天得知後說:「她又在對法官洗腦了!」
打悲情牌 堅不認罪
黃淑媛表示,日月明功有多名被告都供稱陳巧明曾持水管毆打詹淳寓,陳巧明卻在檢方偵辦和院方審理期間,不斷打出悲情牌,試圖說服檢察官、法官「她沒有動手打詹生」,堅不認罪的心態十分可議。
黃淑媛說,陳巧明始終否認犯罪,惡行重大,不符合修復式司法的法治教育輔導資格,所以未讓她加入其他18名被告參與的法治教育輔導,若讓陳巧明參加,「搞不好她還會把在默園那套模式搬過來,在法治教育課程中對大家洗腦!」
陳巧明前天還押看守所後,家屬前往探視,她則以看書來沉澱心情,但仍認為量刑過重,出乎她的意料,使她很晚才能入睡。彰化地院表示,陳巧明可在收到判決書20日內提起上訴,一旦上訴即會將她隨案移審台中高分院。
彰檢也表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但「上訴可能性很高」,院方變更法條判決,應該也有其考量。

日月明功虐死案二審開庭 陳巧明哭喊冤枉

2015-03-02  16:1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013年5月高中生詹淳寓遭靈修團體「日月明功」疑似虐死案,女教主陳巧明一審被依私刑拘禁致死判13年徒刑,今台中高分院二審開庭,陳巧明一貫哭功,且辯稱她沒打人、也沒指示打人,不知為何被判這麼重!是詹媽媽管教打小孩,她尊重沒制止而已。

  •   日月明功案,今台中高分院二審開庭,陳巧明一貫哭功,且辯稱她沒打人、也沒指示打人,不知為何被判這麼重!是詹媽媽管教打小孩,她尊重沒制止而已。(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日月明功案,今台中高分院二審開庭,陳巧明一貫哭功,且辯稱她沒打人、也沒指示打人,不知為何被判這麼重!是詹媽媽管教打小孩,她尊重沒制止而已。(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高中生詹淳寓疑似遭日月明功成員集體虐死案,負責人陳巧明被彰化地院判13年,詹母黃芬雀判4年半、其餘成員許愛珍4年、劉享易3年10月、林甫朋2年、尤威評10月、王昱翔8月、吳仁甫6月。

今台中高分院開準備庭,唯一在押的陳巧明,還是一貫哭得死去活來,她說不知道為何會被判這麼重!,她未曾指示打人,沒有指示成員管教詹生,也不曾下手打小孩,她反而是詹母與詹生的橋樑,坦承打過詹生兩巴掌,曾看詹媽媽用水管打小孩,是基於尊重媽媽管教小孩,只是在一旁沒有阻止,為何判這麼重她實在不懂。

今日詹媽媽也有出庭,但都是默默在法庭一隅落淚,其餘被告也顯得神情落寞。據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102年5月18日詹淳寓自稱返校打掃,傍晚與母親黃芬雀到陳巧明的默園聚會,陳巧明得知詹生提早一小時到校,不相信是去打掃,感覺有問題,指示劉享易等成員要一起管教。

詹遭劉享易、林甫朋、王昱翔等多人各種方法逼問行蹤,詹生說詞前後不一致,遭用水管鞭打、手腳被綑,囚禁小房間睡地上,被逼寫自白書認錯,他辯稱有加入幫派、吸毒,但仍持續被打,6月5日出現彌留狀態,陳巧明叫許愛珍開車與黃芬雀將瘦成皮包骨的詹送醫,但仍宣告不治。

硬拗詹父未撫養兒子拒賠 陳巧明判賠322萬

2015-02-11  15:47

〔記者顏宏駿、湯世名/員林報導〕發生在前年的「日月明功案」,受害的詹生的父親向彰化地院提出民事求償,院方今天審理終結,判決陳巧明應賠償322萬6000餘元給詹父。

  • 日月明功案,詹父向陳巧明民事求償,法院判賠322萬元。(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日月明功案,詹父向陳巧明民事求償,法院判賠322萬元。(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詹父以兒子受到極為殘忍的手段對待,在痛若中死亡,讓為人父親的他受到沉重的心理創痛,但陳巧明犯後卸責滅證,毫無悔意,之前又以宗教手法斂聚個人財富,因此他向法院請求精神慰撫金800萬元、詹生喪葬費10萬7000元、扶養費163萬餘元,總賠償金額為984萬2000餘元。

陳巧明向法官說,詹生在生前曾有7年的時間沒有接受詹父扶養,因此拒絕賠償全數扶養費163萬元,但法官表示,因陳巧明對詹生虐待、重大侮辱、侵害身體,依民法第1118條規定有扶養費賠償義務。

對於詹父求償精神慰撫金800萬元,法官根據陳巧明的資產,共有房屋5筆、土地16筆、汽車及股票等財產,陳巧明的總財產為1784萬582元,審酌原告和被告兩造的智識、地位、被告侵害情節、犯後態度、詹父所受的精神打擊,認為精神慰撫金以200萬元較為恰當,所以總賠償金額為322萬6202元。

日月明功案外案 陳巧明3心腹做偽證被判刑

2015-04-18  10:4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坦護教主做偽證,日月明功案外案!發生在2年前的彰化縣日月明功案,成員許愛珍、劉享易、吳仁甫,為了坦護教主陳巧明,刻意隱暪詹生在默園內被管教的細節,進而影響到整個案件的偵辦,3人均被以偽證罪起訴,該案彰化地院審理終結,判處3人均3月徒刑。

  • 日月明功案外案!教眾為坦護陳巧明(中)均因偽證罪被判刑。(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日月明功案外案!教眾為坦護陳巧明(中)均因偽證罪被判刑。(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許愛珍是陳巧明的助理,掌理默園裡的大小事務,也是陳巧明的「傳令兵」,他的先生劉享易開汽車修理廠,曾收詹生為學徒,吳仁甫則是福華明鏡公司的主管,案子爆發時,人還在國外,後來返台接受調查。

法院的判決書指出,該案被害人詹生於102年5月18日上午提早1小時返校打掃,陳巧明質疑其提早到校打掃的動機,當晚便召集在默園的成員前來觀看質問、管教詹生。

判決書說,3名被告明知詹生晚上10點許,就在彰化縣和美鎮默園餐廳,遭管教、毆打,從5月19日凌晨起至6月5日間,又被陳巧明以戒毒之名拘禁在默園房間內等情事,但被告3人在案發時以證人身分接受檢察官訊問時,均做出虛偽不實的的證述,足以影響該案件審判結果的正確性。

平庸的邪惡 高級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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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4 06:00
隨著任期將屆,馬英九似乎也愈來愈忙於鋪陳退路了。經過去年的太陽花學運、九合一選舉,一般認為他在重大政策與人事安排,都已經失去正當性,應該謹守「看守政府」的分際,留給新政權較大的改革空間,方符合民主政治的真諦。然而,馬英九卻誓言要「反擊」,也不顧目前國民黨掌握絕對優勢的立法院,已無法代表九合一選舉所顯現的新民意,仍想利用此一無法反映民意的國會結構,推動屬意的重大政策與人事安排。這種師心自用,以民主公敵來形容也不為過。
去年底以來,馬英九不顧輿論呼籲,執意要補提名監察委員,以及提名大法官。他的提名對象,如果是眾望所歸,也許還能唬弄過去。問題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多數提名對象根本是馬英九對著鏡子找人,意識形態、政治屬性都與他亦步亦趨。監察院長張博雅,光是在中選會主委任上,積極配合馬英九整肅國會議長,就不難想像她會監察甚麼了。副院長孫大川,還引用歐洲皇室為例,捍衛監察院不可輕廢。這樣的監察院,不是更應該「割闌尾」嗎?
同樣的,由法務部推薦的大法官人選林輝煌,竟是美麗島事件的檢察官。同為美麗島事件受害者的陳菊、呂秀蓮都表示無法接受,聲稱如果代表國民黨罪惡集團論罪民主運動者獲提名大法官,台灣的轉型正義將蕩然無存。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假使納粹德國扮演幫凶的檢察官,竟然在戰後的民主德國獲提名並擔任大法官,那不就意味著納粹集團並無犯罪?推薦乃至提名林輝煌,難道是為了繼續汙名化台灣各階段的民主運動,掩護國民黨不一而足的歷史罪行?
更可笑的是,親自證實推薦林輝煌的羅瑩雪稱:「美麗島事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言下之意,很久以前充當打手,就無所謂?美麗島事件,發生在一九七九年底,只不過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有多久?按照這種心態與思維,難怪馬英九們對二二八屠殺,至今沒有真誠道歉、追究元凶,還年年祭拜「蔣公」;因為,二二八屠殺,發生在一九四七年,距今將近七十年了,這比起美麗島事件更久了,不必追究?如果按照這種歪理,馬英九們幹嘛還對一九三七年的七七事變咬牙切齒?
羅瑩雪在法務部長任上的作為,是否守住皇后的貞操大家有目共睹。但她的確不愧是馬英九眼中的好官,他們都對司法正義、轉型正義不屑一顧,都想利用手上賞味期有限的權力,為自己的意識形態保固超穩定結構既為自己的下台安全鋪好退路,也讓未來的執政者都被「總路線」綁手綁腳。試想,美麗島事件的檢察官擔任大法官,將來碰到「轉型正義」議題,不論公民運動多麼高漲,都可能在大法官會議前到此止步。如此一來,所謂的「黨產歸零」,變成合法合憲的「黨產龜齡」,就不是意外了。
二戰期間,納粹屠殺猶太人,除了希特勒罪魁禍首,還有納粹黨員奉命行事。猶太裔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稱呼這種人為「平庸的邪惡」。「平庸的邪惡」,台灣威權時代也有,到現在民主時代仍有,也是馬英九們斗膽追求「一中獨裁」的憑藉。如今,公民意識快速覺醒,愈來愈多公務員也醒悟不願再當幫凶。但,馬英九、羅瑩雪、張博雅等那種類型的「高級的邪惡」,卻是以邪惡為樂。至於林輝煌,他會內疚神明婉謝提名,為自己「平庸的邪惡」贖罪,還是以往事為榮接受推薦,而躋身「高級的邪惡」行列,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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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逼老師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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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8
◎ 黃益中
教育部長官:你叫我按照一個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制訂出來的微調課綱,去教我的學生什麼是政府資訊公開法、什麼是公民參與?現在是在耍我嗎?
(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資料照,記者花孟璟攝)
高中公民課本要我們教學生「正當法律程序」,因為只有當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民主之程序,才能確保依法行政原則,進而保障人民權益。課本特別提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重要性,對於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政府應以主動公開為原則,再不然人民申請時也應該提供。
原本還期待教育部會遵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公開課綱微調的相關會議紀錄與出席委員名單,直到日昨我參加了課綱公聽會,才知道原來這年頭的官員為了護主心切、保住官位,完全置司法判決於無物,比如法制處長嗆說「行政法院的判決只是一個庭、一個個案的見解」,這語氣讓我差點以為他是司法院院長。
著名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曾提出「平凡的邪惡」一詞,意思是公務員若只會奉命行事,沒有獨立思考能力,放棄道德勇氣,結果就是放任希特勒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的悲劇!
公民課強調品格教育,我們要給下一代的品格是面對不公不義時要挺身而出,而不是像納粹官員盡是平凡的邪惡。二○一二年香港人可以為了反對洗腦國教,十二萬人走上街頭。如果教育部堅持違法到底,為了證明我們品格不被汙衊,那大家就街頭見!
(作者為台北市立大直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公民教師行動聯盟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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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02日16:26
發生於2013年的日月明功集體虐死詹姓高中生案,去年12月間彰化地院依傷害、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判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13年、詹母黃芬雀判4年6月,全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天首度開庭,陳巧明將所有責任推給詹母,哭著對法官說:「是詹母情緒太激動,懷疑她兒子販毒吸毒打他,我還居中當橋樑,在中間溝通。」陳巧明頻喊冤,稱「頂多只有打過他兩個耳光,這樣判的罪刑太重」,希望法官輕判。

 

死者詹淳寓(18歲)與母親黃芬雀於2003年加入日月明功,前年5月18日晚上,陳巧明懷疑死者提早返校打掃有問題,邀詹母黃芬雀與成員許愛珍等20人公審,導致死者瘦逾30公斤,隔月5日陷入昏迷送醫不治。

 

詹父認為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及詹母黃芬雀應負責,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訟訴求償974萬元。上月彰化地院法官認為詹父求償有理,但金額過高,判賠322萬多元,詹父不滿判決將提上訴。詹父與黃芬雀的離婚官司也已判離。(鄧玉瑩/台中報導)

 

日月明功虐殺案主嫌陳巧明被判13年徒刑http://nicecasio.pixnet.net/blog/post/32823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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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高中生 「平庸的邪惡」

2014-12-10

引用漢娜鄂蘭理論

〔記者顏宏駿、吳柏軒/綜合報導〕日月明功虐殺案主嫌陳巧明被判13年徒刑,其他共犯最重僅判4年半,兩者之間的量刑落差頗大,對此,法官特別引用知名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平庸的邪惡」概念,說明眾多被告被關在默園,大家產生順從權威(即陳巧明)的期待,邪惡早就加諸在被告身上,讓被告無法正確判斷

  • 8名被告罪名與量刑一覽表

    8名被告罪名與量刑一覽表

猶太裔的漢娜鄂蘭是美國政治理論家,她以研究極權主義著稱於西方思想界。

政治大學哲學系主任林遠澤表示,漢娜鄂蘭的理論,來自於德國納粹高級軍官艾希曼(Adolf Eichmann)戰後被抓的審判,艾希曼執行許多猶太人在集中營的屠殺命令,二戰結束,他被審判時說「我只是聽命行事」,最後仍被絞死,漢娜將此事撰寫成《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一書,並認為艾希曼所作所為是一種「平庸的邪惡」(Banality of Evil)。

林遠澤主任解釋,此概念指在日常生活,人遵照法規或眾人的意見行事,雖然循規蹈矩,甚至像艾希曼一樣聽從希特勒的命令行事,自身卻完全沒有任何批判,不去反思「我這樣子做,對這件事、對人格是否有影響?」就會造成非常大的邪惡。

盲從可能放任犯罪

林遠澤認為,漢娜的重點在強調人類反省及批判的重要性,要求人不能盲從,事實上,盲從很可能就是放任罪惡的行為。

一名法界人士說,第一次聽到法官判決引用漢娜鄂蘭的學說。他表示,該案涉及宗教,犯案情境較特殊,類似的判決讓人聯想到二次大戰後的「紐倫堡大審」,陳巧明案的諸多被告雖受高等教育,在默園裡被陳巧明意志引導,導致自己目睹犯罪發生卻不吭聲。

江宜樺下台也引用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卸任時兩度引用漢娜所言,彰化地院昨天判決也引用漢娜的「平庸的邪惡」概念,外界對她的學說感到好奇。

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許博任曾是江宜樺的學生,申請研究所時還請江撰寫推薦函,許博任說,江宜樺從政後違背漢娜的「自由主義」信仰核心,讓他們有理由反對江卸任後返回台大任教。

「平庸的邪惡」 法官斥高學歷信徒
盲從權威 死者母「知道錯了」
2014年12月10日
【孫英哲、鄧惠珍、田兆緯╱彰化報導】日月明功虐死高中生案震驚全國,涉案人包括老師、工程師等高知識份子,卻甘心受陳巧明的指使,法院審理時請彰化基督教醫院鑑定,認為被告均無精神障礙,法官特別引用哲學家「漢娜.鄂蘭」所提到「平庸的邪惡」概念,認為是「正常人面對不正常的社會影響下所產生的行為」。

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

融入團體有榮譽感
法官認為,「本案是你、我陷入這個情境中,都有可能發生的行為」,「平庸的邪惡」其實是正常人面對不正常的社會影響下產生的行為;鑑定報告指出,除精神疾病外,特定的社會因素確實會影響一個人的正常判斷,其程度有時會讓人難以理解。
東海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姜文斌表示,「平庸的邪惡」理論是認為一般人在面對「違背人性的命令」時,會捨棄思考、自身的判斷能力,盲從權威或者上級。精神科醫師王志中表示,這種集體虐殺等於是「共有妄想」症狀下犯的錯誤,這群高知識份子潛意識為了融入團體,會把錯誤想成是對的,讓自己有榮譽感,透過主事者讓大家認同這些不合常理的事情,鑄下大錯。

傳默園以五億出售
被害人詹淳寓的母親黃芬雀被法官裁定無保責付女兒,目前住在娘家,詹淳寓的姊姊說,「媽媽知道錯了!」媽媽現在在親戚的電子廠工作,已恢復正常生活,但想起淳寓仍會悲從中來,她已能坦然面對司法審判;上月初詹淳寓生日,媽媽帶著不少祭品前往墓園看弟弟。詹姊姊說:「淳寓生前愛穿的布鞋、最愛的吉他、小說也都還在房間裡,爸爸今年五月把弟弟的牌位移回祖厝,爸媽幾乎沒有互動,一切只能隨緣。」
日月明功案發地默園佔地三百坪、庭院四千多坪,是建於一九二九年的華麗巴洛克式建物,隨著詹淳寓遭虐死後,一年來已淹沒在荒煙蔓草間,日前傳出家族成員提議將默園以五億元賣出,但鄰居說不知情。

【報你知】漢娜•鄂蘭理論
「平庸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出自於美籍猶太裔著名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1906~1975,原籍德國),她在耶路撒冷進行採訪與報導,之後將報導集結成《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書,書中並提出「平庸的邪惡」理論。鄂蘭認為,一般人在面對「違背人性的命令」時,會捨棄思考、自身判斷能力,盲從權威或上級,犯下重大罪惡而不自知,或不覺得自己對此有責任,她稱之為「平庸的邪惡」。

------------------------------------------------------------------------------------------------漢娜鄂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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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中國大陸譯作阿倫特,台灣、港澳譯作鄂蘭,1906年10月14日-1975年12月4日),美籍猶太裔,原籍德國,美國政治理論家,以其關於極權主義的研究著稱西方思想界。她常被稱為哲學家,惟她本人始終拒絕這一標籤,理由是「哲學關心的是單個的人」,而她的著作集中關注「生長繁衍於大地之上的人類,而非個人」,因此應該被視為政治理論家。

鄂蘭出生在下薩克森州林登市(今漢諾瓦)的一個世俗猶太人家庭,在哥尼斯堡(現俄羅斯加里寧格勒)和柏林度過成長時期。她在馬爾堡大學求學時師從海德格爾。

後來鄂蘭遷移到海德堡,並在那裡接受存在主義哲學家雅斯佩斯的指導寫作博士論文,主題是中世紀天主教經院哲學家聖奧古斯丁思想中的愛的概念。

1929年鄂蘭完成了她的博士論文,但由於她是猶太人,無法獲取教授學術資格認定(habilitating),她也就不能在任何德國大學授課。1933年,鄂蘭離開德國,前往法國巴黎,並在那裡與馬克思主義者瓦爾特·本雅明結識並成為好友。在法國逗留期間,鄂蘭還致力於救助猶太難民。

隨著二戰爆發,法國部分領土被納粹德國佔領,德國佔領當局逮捕猶太人並將其送往集中營,鄂蘭不得不再次流亡,離開法國。1940年,鄂蘭與德國詩人、哲學家海因里希·布呂歇(Heinrich Blücher)結婚。

1941年,在美國外交官海拉姆·賓漢姆(Hiram Bingham IV) 的幫助下,鄂蘭與丈夫和母親前往美國;這位美國外交官非法向 2500 名猶太難民發放了簽證。鄂蘭抵達紐約後成為當地德國猶太僑民中的活躍分子,並為 Aufbau 周刊撰稿。

二戰結束後,鄂蘭與海德格爾恢復了聯繫,並在德國的一次去納粹化聽證會上為其作證。1950年,鄂蘭歸化為美國公民,1959年她成為普林斯頓大學任命的第一位女性正教授

鄂蘭於1975年逝世,享年69歲,葬於紐約州哈得遜河畔安嫩代爾(Annandale-on-Hudson)的巴德學院(Bard College),其夫在該學院教學多年。

工作
她主要探討權力的本質、政治的主題、權威及極權主義。她大部分的著作集中證實自由的概念等於平等的集體政治行動。

她把自由理論化為公眾的相聯的概念,並以希臘的polis、美國的城鎮身分、巴黎公社、1960年代民權運動來描繪。

另外,她致力開展一個名為出生率("natality")的概念,是指為世界帶來新事物的能力,譬如政府根基所能承受的東西。

她的首部著作就是1951年的《極權主義的起源》,追尋史達林主義、共產主義及納粹主義在反猶太主義及帝國主義方面有著共同的根源。該著作惹起極大爭議,因為雖然兩者有著完全不同的起源與性質,但被認為有相同的身份。

身後
鄂蘭的個人書藏現存於巴德學院斯蒂文森圖書館,其中包括了大約四千多項藏品,包括書籍、票據,以及小冊子等。巴德學院現已將部分藏品數碼化,並發布於漢娜·鄂蘭收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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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娜.鄂蘭極權主義理論成經典/林博文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中國時報國際新聞版授權

德國出生,後入美籍的猶太裔學者兼作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可說是廿世紀最了不起、最有影響力的女政治理論家。鄂蘭不喜歡人家稱她哲學家,她說她是一個政治思想家或政治理論家。十月十四日是鄂蘭(中國大陸學界譯為阿倫特)的百歲冥誕,從德國到澳洲,有十餘場研討會展開,討論鄂蘭的思想、著作與貢獻。

其中最令人矚目的是紐約市郊巴德(Bard)學院於十月廿七日至廿九日召開的〈在黑暗時代的思考:漢娜.鄂蘭的精神遺產〉。這項研討會的名稱具有雙關意義,鄂蘭於一九六八年出版過《黑暗時代的人》(編註:即本書),而目前恐怖主義猖獗,人類是不是又面臨另一次「黑暗時代」?研討會將邀請兩位主講人,這兩個主講人的思想完全不同,一位是「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後從左派變成大右派,並堅決支持布希侵略伊拉克的英國籍作家克利斯多夫.希欽斯(Christopher Hitchens)以及在《紐約書評》雜誌撰文揭發美軍虐待伊拉克俘虜的馬克.丹納(Mark Danner)。

研討會在巴德學院舉行的原因是,鄂蘭和她的第二任丈夫亨利克.布魯徹(Heinrich Blucher)都葬在巴德校園,布魯徹(死於一九七○年)曾任教該校十七年,鄂蘭於一九七五年去世後,她的所有藏書亦都捐給巴德學院。

鄂蘭已死了卅一年,但她所留下的「去思」卻越來越熾熱,出版界不斷推出她的傳記和思想評介的專書。研究她的博士論文每年都有,政治學學報和一般通俗刊物常有評論她的文章。鄂蘭一生(死時才六十九歲)最引人注意的經歷與成就包括:一、她和大學老師、德國哲學家海德格的情史;二、她和猶太人的關係;三、她對極權主義的精闢闡釋;四、她在政治理論和政治思想上的獨到貢獻。

鄂蘭在馬堡(Marburg)大學讀書時和大她十七歲的老師海德格相戀。海德格是德國存在主義的先驅,被認為是廿世紀最有建樹的哲學家之一。

已有妻室的海德格和鄂蘭的婚外情從一九二四年持續到二八年,鄂蘭那年到海德堡大學攻讀博士。兩人的師生戀被稱為「像火一樣熱」,但海德格的妻子不能容忍丈夫偷腥,而海德格本人又是個自私、好面子、又愛操縱人的偽君子。他們每次幽會都要按海德格的「指示」,安排時間與地點(通常是在鄂蘭的住處)。據說是海德格不願這段不正常的關係損及他的地位和前途,而要求鄂蘭轉學到 海德堡。

這段情史引起後人關注的是,海德格與納粹有密切關係,而鄂蘭又是受到納粹迫害的猶太人。海德格很想成為納粹的哲學大師,但納粹並不太重視他的哲學。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海德格忙著為自己平反,積極撇清他和納粹的關係。最令人驚訝的是,曾被納粹數度關在集中營而又數度逃亡成功的鄂蘭,卻在海德格面臨「存在」危機的時候挺身而出,為她過去的老師兼情人辯護。海德格一直活到一九七六年,八十七歲才死。

鄂蘭於一九四一年到了美國,一九五一年出版震撼學界的經典:《極權主義的起源》,她在書裡分析了反猶主義、帝國主義和種族主義,並追溯納粹主義和史達林共產主義的根源。有人批評她並未建構嚴密的思想體系,且疏於縝密的邏輯論證;但她擁有別的政治學家所欠缺的犀利見解、獨特的觀察角度以及極富洞見的視野。

她精研古希臘哲學,在海德堡大學又獲存在主義哲學家雅斯培指導,完成中世紀天主教經院哲學家聖奧古斯丁的「愛的概念」博士論文。她在柏克萊加州大學、耶魯、普林斯頓(鄂蘭成為該校第一個獲正教授頭銜的女性)、哥倫比亞、西北大學和芝加哥大學著名的社會思想系教書,晚年則多在紐約新社會科學院授課。

鄂蘭在學術圈有非凡的腦力大魅力,詩人奧登(W. H. Anden)、芝大政治學家漢斯.摩根索和近年被新保守派捧為大師的里歐.史特勞斯都曾追求過她。

鄂蘭一生引發最大爭論的是她在六○年代初以《紐約客》雜誌特約記者身分,前往耶路撒冷採訪以色列特工從阿根廷綁架返以的納粹戰犯艾希曼的審判。採訪報導先在《紐約客》連載後結集出版,書名為《艾希曼在耶路撒冷》(Eichmann in Jerusalem)。

鄂蘭以冷靜的頭腦觀察審判,她說艾希曼並不是出於仇恨猶太人或因本身太壞而屠殺成千成萬的猶太人,他只是像一個普通的官僚一樣盡他自己的職責,每天處理上級交代下來的例行公文,罪惡不是在可憐又可悲的艾希曼身上,而在制度。

鄂蘭採訪審判後創造了一個至今仍被廣泛引用的名詞:「平庸無奇的罪惡」(或稱「罪惡的平庸性」(the banality of evil))。猶太人非常不滿鄂蘭的報導,痛罵她是「猶奸」,但她的報導已成為經典。鄂蘭說:「權力和暴力雖是不同的現象,卻常一起出現。」

十月初在耶魯大學有一場鄂蘭研討會,題目是:〈我們合眾國的危機〉,與會人士幾乎都認為布希時代的美國等於是鄂蘭筆下極權主義的再現,副總統錢尼和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的獨斷作風又何異於當年的希特勒和史達林?也有人認為今天的美國在許多方面很像一個警察國家,陷入了南北戰爭以來的最大憲政危機。

鄂蘭留給大家最心悸的啟示是,極權主義並不是只會誕生於蘇聯、德國、義大利、毛澤東時代的中國這些土地上,即使像美國這個標榜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度亦在近代出現過白色恐怖。一名學者在耶魯研討會上指出,在布希時代,美國不是不可能出現像艾希曼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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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德裔政治理論思想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以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的審判為實證案例,說明當社會上的大多數個人不思考,集體的瘋狂,最終將把整個社會推向極致的犯罪。

漢娜·鄂蘭認為,真正的自由來自於公民實質參與政治。她的理論思想對後世民主社會帶來深刻影響,在一個公民不思考、不以實質行動參與攸關公眾利益的政策討論、不對政治人物的承諾予以關注與監督的民主社會裡,民主名存實亡,自由繁榮只是社會集體的虛妄想像,無法長久延續。

今年是漢娜·鄂蘭 108 歲冥誕,描述她生平與理論主張的電影正在台灣上映,在台灣社會面對「失落的 15 年」,產業發展亟待突破、社會整體創能量不足的現狀下,《TechOrange》特別向出身台灣的知名評論人張鐵志先生邀稿,介紹漢娜·鄂蘭的政治思想核心理念,希望能讓更多讀者認識這位思想家,從而思考台灣的未來。

張鐵志現任《彭博商業周刊 》 中文版主筆與香港《號外》雜誌主編。本文刪節版刊登於香港誠品出版之《現場》。

納粹軍官角色的阿道夫•艾希曼將上百萬的猶太人送上朝向死亡的列車。

但艾希曼說,我無罪。

納粹政權倒台後,他逃到阿根廷。1960 年,他被以色列特工綁架,次年在耶路撒冷受審,全球關注。出生德國、流亡到紐約的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接受《紐約客》邀請前往採訪審判過程,在雜誌上發表五篇文章,結集為《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

艾希曼認為因謀殺罪起訴他是錯的:「我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就這個問題來說──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

在獄中時定期探訪他的牧師也說,「他顯然既沒有對猶太人恨之入骨,也不是個狂熱的反猶太主義者。他『個人』從未有任何反猶行為。」

連精神科醫師一致認為他很正常;他對妻兒、父母兄弟姊妹態度「不只正常,還堪稱為理想典範。」

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而他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偶然的,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因此幾乎每一個德國人都有罪。

漢娜鄂蘭在書中描述他的最後陳述:「他從來沒有憎恨過猶太人,也從來沒有殺人的意願,所有的罪行都是來自對上級的服從,而服從應該被譽為一種美德。他的美德被納粹領導人濫用,但他不屬於統治階層,只是個受害者,受罰的應該是領導階層。艾希曼說:『我不是那個被打造出來的禽獸,我是謬誤的犧牲品。』」

鄂蘭同意。她說「艾希曼既不陰險奸詐,也不兇橫,也不像理查三世那樣一心想做個惡人;艾希曼格外勤奮努力的原因,就是因為他想晉升,而我們無法認為這種勤奮是犯罪……. 他並不愚蠢,只是缺乏思考能力——但這絕不等同於愚蠢,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罪犯之一。」

的確,這是漢娜鄂蘭在本書中要提出的:「艾希曼在臨終一刻,似乎總結出我們在人類漫長罪惡史中所學到的教訓──邪惡的平庸性才是最可怕、最無法言喻、又難以理解的惡。」

艾希曼不是惡魔,而只是小丑。

鄂蘭真正要指出的不只是邪惡的平庸,而是其原因:艾希曼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沒有思想能力(thougtless),而這就是平庸。在後來「思考與道德思量──致 W.H. 奧登」一文中她說,「大規模犯下的罪行,其根源無法追溯到做惡者身上任何敗德、病理現象或意識型態信念的特殊性。做惡者唯一的人格特質可能是一種超乎尋常的淺薄……是一種奇怪的、又相當真實的『思考無能』」。

如果一個人毫無犯罪動機有可能做惡?我們的判斷能力是取決於我們的思想能力嗎?無能思考與良知的失靈,是同時發生的嗎?鄂蘭相信,思想能力,亦即判斷是非與善惡的能力,可以醞釀出良知,因為可以確保人的道德完整性。因此,「這種脫離現實與缺乏思想能力,遠比潛伏在人類中所有的惡的本能加總起來更可怕,這才是我們在耶路撒冷應該學到的教訓。」

《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平庸的邪惡》在出版後引起很大的爭議。首先,許多人認為艾希曼並非真是一個沒有惡意的平庸官僚:早在 1932 年以前,艾希曼就已經參加了反猶太組織;在納粹倒台後,他還在匈牙利參與了在歐洲屠殺最後一個猶太人的活動。尤其,艾希曼曾對同伴說:「我將高興地跳進墳墓,因為 500 萬個猶太人死了讓我很極端滿足。」對此,阿倫特說他只是在「吹噓」。似乎,她對艾希曼智力和語言的鄙視蒙蔽了對他的判斷。

其次,鄂蘭在書中追究德國和波蘭與納粹合作的猶太人領袖──用鄂蘭的話說,「猶太領導人的角色無疑是整個黑暗的故事中最陰暗的一章」,這讓很多人批評她對猶太人沒有特殊的同情,去批評受害者是非常無情的,尤其她曾和支持納粹的哲學家海德格有戀情。

對於有人批評她不愛猶太人,她的回應是:「你說的很對──我並不被這一類的任何『愛』所打動,原因有二:(首先)我這輩子不曾『愛』過任何民族或團體──無論是德國人、法國人、美國人,還是勞動階級,我真正愛的只有我的朋友們,並且,我所知道和相信的愛僅僅是對於一個個具體的人的愛。」

著名學者 Judith Butler 詮釋說,她的確不「愛」猶太人或「信仰」他們,而僅僅是「屬於」他們。

總結來說,《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的一個重要貢獻是探照出邪惡的平庸性,及其與人的思考能力的關係,這補充了她之前的巨作《極權主義的起源》中的關於惡的理論。在該書中她將極權主義界定為「激進的邪惡」(radical evil),會徹底改變人性,但在《艾希曼》一書中,即使人性本身沒有改變,卻依然能製造巨大邪惡。

不過,另方面兩本書還是有某種共通性;《極權主義的起源》一書中強調極權主義的一個基礎是個人在群體社會中的「孤單」(loneliness),因而激起對權威的忠誠:「只有當他屬於一個運動,他在政黨中是一個成員,他在世界上才能有一個位置。」因此,可以說探討的是極權主義下個人服從的社會心理基礎,而在《艾希曼》中則關注了人的缺乏思考使他把服從當作唯一目的。

(不過,雖說此書對惡的理論有重要貢獻,但鄂蘭卻強調這本書其實只是一部對審判的觀察報告,而非探討邪惡本質的理論。)

《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的另個重要貢獻,是探索極權主義下個人責任和罪行。

「艾希曼們」往往辯稱自己只是一個小齒輪,只是服從法律和命令,而不能算是犯罪,並且如果他們有罪,人人都都可能有罪。事實上,戰後的德國人的確背負著強烈罪惡感。在另本著作《責任與判斷》中,鄂蘭就說,戰後在德國道德混淆的本質在於,那些全然無辜的公民確認他們彼此和整個世界都感受到罪孽,然而那些罪犯卻少有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但鄂蘭說,「沒有所謂的集體罪惡或者集體的無辜,罪惡與無辜只有針對個人才有意義。」

她也認為法官不應該把這場審判視做是對猶太人苦難的審判:「如果被告僅僅是個更大議題的象徵,我們就必須低頭認同艾希曼及其律師的聲名,亦即他之所以被繩之以法,是因為這件事需要一個代罪羔羊,不僅是為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也是一個代罪羔羊來解釋整場浩劫和其原因──反猶主義、極權政府、人類的原罪。」

漢娜鄂蘭在本書的核心主張就是,只要你參與了執行,你就要負起責任,就是有罪。

在本書最後一段她說,法官應該有勇氣說:「我們關注的重點是你實際的作為,而非就你內心和動機是否可能無罪,也並非你周圍的人是否有犯罪的可能。」「我們假設,你之所以成為這個大屠殺組織中的一個工具完全是出自壞運氣,但這不影響你執行,從而積極支持大屠殺政策的事實。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因此就要負擔責任:「這就是你必須被處死刑的理由,也是唯一的理由。」

-----------------------------------------------------------------------江宜樺

江宜樺是政治社會學者,碩博士論文都與自由主義的 Hannah漢娜·鄂蘭政治學說有關

江宜樺的碩士論文題目是《政治,行動,與判斷──漢娜·鄂蘭政治思想之研究》

博士論文題目是《Thinking without a Bannister: An Interpretation of Hannah漢娜·鄂蘭 Arendt's Aesthetic Politics》。

江宜樺透過檢視當代政治思想家漢娜·鄂蘭、羅爾斯與瓦瑟等人的政治理論,討論當代兩種自由主義之爭,以及當前自由主義所主張的個人主義、普遍主義與中立性論述在發展上的問題。

江宜樺(1960年11月18日-),中華民國政治學者與政治人物。生於基隆市暖暖區,美國耶魯大學政治學博士,在國立臺灣大學歷任政治學系副教授、政治學系教授、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副教務長兼教學發展中心主任等,並曾擔任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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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揆交接 江宜樺2度引哲學家漢娜.鄂蘭觀點
何孟奎 2014年12月08日
閣揆交接 江宜樺2度引哲學家漢娜.鄂蘭觀點
江宜樺致詞指出,民眾的評價,可能會讓同仁感到挫折或委屈,甚至懷疑自己參與政治生活是否值得。(蘇仲泓攝)
行政院今(8)日舉行新卸任院長交接典禮,新閣揆毛治國提出施政方向,將「為年輕人找出路、為老年人找依靠;為企業找機會,也為弱勢者提供有尊嚴的生存環境」。卸下院長職務的江宜樺則以「前仆後繼,無怨無悔」為過去6年半的公職生涯下註腳,交接典禮後,他巡視政院一周,和同仁一一握手後,自己開車離開政院。

上午的交接典禮由副總統吳敦義監交,吳敦義致詞時多次稱許江宜樺勇於承擔責任令人欽佩。他說,在歷經太陽花學運、澎湖空難、高雄氣爆、食安風暴後,江宜樺一肩挑起國人對政府期待落差的重責大任,這種勇於承擔的精神相當了不起。他並強調面臨選舉挫敗,政府應大幅改革,勵精圖治。

江宜樺致詞指出,民眾的評價,可能會讓同仁感到挫折或委屈,甚至懷疑自己參與政治生活是否值得。但是,這個「鞠躬盡瘁」的過程並不是沒有意義,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認為:公共領域是人類生命中一個極為重要的領域,無論是自由、平等、法治,或公平正義,都只有在公共領域之中才能體現。為維護這個公共領域,以及為了維護我們珍惜的價值,人們必須勇敢去行動、去付出、去開創、去延續。雖然犧牲在所難免,但終究可以造福人群,並留下終身難忘的回憶。

江宜樺說,他個人才智有限,無法超越種種限制,創造更多令民眾滿意的施政成果,因此辭職下台,似乎也是一個理所當然的選擇。從今之後,他將告別充滿激情的政治領域,恢復平凡而自由自在的生活。

此時他2度引用漢娜.鄂蘭的說法指出,雖然公共領域的生活極為重要,但是如果一個人「把生命完全花在公共事務上,把自己完全投入公共領域之中,生命將會變得淺薄」。現在就是他退回私人領域的時候,他希望將來能以其他更有創意的方式,來表達個人對社會的關注。

毛治國致詞則說,面對未來挑戰,將以更謙卑態度、更主動理解民眾期盼與需求,積極溝通,尤其必須了解網路族群的需求,促成跨世代合作,協助年輕世代完成夢想。他說,以這種新認知、採取有效行動,為青年人找出路、為老年人找依靠、為企業找機會、為弱勢者提供有尊嚴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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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
新頭殼newtalk
苗栗德芳教養院虐死院生案 立委要求立刻解散、嚴辦施虐者 https://bit.ly/3jSLadR
苗栗縣私立德芳教養院7月底發生一起員工虐待毆打28歲李姓自症院生致死案,苗栗縣府裁罰教養院新台幣30萬元,並勒令停業。對此,立委吳玉琴、賴香伶、黃國書及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今天(9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教養院的管理失當,呼籲立即停辦,安置院民並解散該法人。
吳玉琴、賴香伶、黃國書今天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等社福團召開「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要求關閉德芳教養院,並質疑負責人林丞遠不適任。
會中他們拋出多項訴求,包含停辦解散德芳、教養院有嚴重管理疏失、教養院院長林丞遠充滿爭議、德芳還在募款中,應立刻停止等。
吳玉琴表示,林丞遠曾在南投憫惠教養院長期間因為侵占公款、喝花酒被檢方起訴,並在纏訟6年後判決確定1年2個月徒刑,南投憫惠教養院停辦後,又在台中創立「社團法人台灣心智社會福利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慈惠社會福利關懷協會」,另擔任苗栗譜愛教養院負責人,該教養院後改名為德芳,由這個人創辦的機構或協會,總是遇到不好的下場,卻因為身權法的缺漏,地方政府無法限制這種人擔任機構負責人。
吳玉琴進一步說,針對此一情節,實有必要進一步針對第63-1條進行修法,訂出「林丞遠條款」,下個會期,一定偕同黃國書和賴香伶提案「德芳條款」,將身權法第92條中致「服務對象死亡」的罰款,以及命令停辦的授權修訂和老福法第48條一致。
賴香伶則說,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第10條第3項認定其「違反會務、業務及財務相關法令,情節重大」,要求衛福部廢止其勸募許可,並將財務返還給捐贈人,不希望這種品質機構、有問題負責人,繼續在苗栗生根。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常務理事陳節如提及,德芳連續兩屆丙等,目前又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是一個根本無法提升服務品質的機構,呼籲苗栗縣政府盡速依第92條規定令其停辦,廢止其許可,解散法人組織,並根據第91條協調安置其他院民。
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 由 新頭殼 提供 立委吳玉琴、賴香伶等人舉辦「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苗栗德芳教養院虐死院生案 立委要求立刻解散、嚴辦施虐者 https://bit.ly/3jSL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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