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娜鄂蘭/日月明功虐殺案/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漢娜的「自由主義」信仰核心-「平庸的邪惡」/在日常生活,人遵照法規或眾人的意見行事,雖然循規蹈矩,甚至像艾希曼一樣聽從希特勒的命令行事,自身卻完全沒有任何批判,不去反思「我這樣子做,對這件事、對人格是否有影響?」就會造成非常大的邪惡。/漢娜的重點在強調人類反省及批判的重要性,要求人不能盲從,事實上,盲從很可能就是放任罪惡的行為。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宗教洗腦吉姆.瓊斯於1978年以武力威逼九百多名信徒一起集體自殺/宗教往往容易結合神秘現象,透過特殊機制進行操控+很多宗教都有「集體情境暗示」效果,用特別的語言強烈暗示下,「從眾心理」讓人接受情境,甚至服從。/烏托邦小鎮——瓊斯鎮,發生了撼動世界的集體自殺世界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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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參與日月明功這樣的高付出需求團體,背後的心理歷程起點是出於個人追求自主性,但它的條件卻是建立在特殊的依附關係上;而傳統漢人父權文化對女性自主性的歧視或忽視,在其中也扮演某種角色......
《民眾宗教的權威鑲嵌》:學員參與「日月明功」的心理需求是什麼?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lj0WNA
文:丁仁傑(中研院民族所研究員)
參與高付出需求團體的內在心理基礎
學員參與日月明功這樣一個「高付出需求團體」(編按:此類團體會涵蓋整個人格需求,而獲得成員無條件的順服與參與),背後的心理基礎到底是什麼呢?雖然有關學員參與的社會心理狀態的資料極為缺乏,但仍有一些跡象可尋。
本案因為有輔導老師涉案,使整件事更讓人難以理解︰專業在解決學生心理問題的輔導老師(而且還是模範老師),怎麼會介入於霸凌學生和拘禁年輕人致死的案件中呢?筆者曾接觸涉案的幾位輔導老師,沒有一位願意接受訪問。不過高等法院公開的判決書中,節錄了部分證人的證詞。一位輔導老師的證詞中寫到:
「很多人跟我們說,發現這麼大的問題為何還不走,我也會自問,這是因為陳巧明利用我對人的善良,還有對她的信任感。當時我覺得我先生不知道陳巧明的好,等到她對我拳打腳踢,一再公開在孩子面前這樣做時,其實我心裡是有不一樣的聲音出來,但是她一直說她最疼我,因為我跟她學最久,我得到最多
但以我所學的諮商與輔導學來看,是陳巧明她把她自己當成至高無上,她說的都是對的,我們每個人都要信於她、忠誠於她,如果有人曾經有不同想法讓她知道,我們會有精神跟心理上的壓力,還有身體上的傷痛,所以後來我跟我娘家也不往來了,跟學校的人也不會去談這件事情。
因為天下沒有人會願意說我錯在哪裡,然後老師願意說你錯在哪裡,這不是關心妳嗎?⋯⋯跟老師打招呼妳都無法做到,妳讀什麼書?所以我很慚愧、很糟糕,然後只要我還敢頂嘴的話,那我真的可惡到極點,因為太多事情證明她說的都是對。」(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這段話中的訊息其實相當多︰一個人因為追求自我成長而長期跟隨一位老師學習,而這位老師過去已被長期證明她是最關心也最了解當事人的人,也能直接對當事人提出規訓和警惕,但老師變本加厲,讓當事人心生壓力,但仍選擇停留在原有關係中。當事人與老師間的關係愈來愈具獨占性,但這也讓當事人與其他親人或同事間關係逐漸疏離。當事人學歷很高,卻常犯錯,這一點成為陳巧明對當事人進行批判與訓誡的著力點。
簡言之,筆者想要強調,對於這些高學經歷的人來說,表面上的從眾,背後卻有著複雜的心理歷程,這個歷程的起點是出於個人追求自主性,它的條件卻是建立在當事人與老師間特殊的依附關係上。當依附關係產生獨占性,讓個人與其他社會關係間產生緊張,但此緊張性也反映出個人自主性有所提高的團體價值
而獨占性的關係逐漸變質為暴力對待,暴力對待卻也可能反映出成長、進步與分享的光明面,因為它畢竟是與正向式的嚮往和團體互助分享的環境氛圍交織在一起。最後,自主性的想像與過度依附間不可分割,暴力的使用則被認為是可容忍的偏離(如同父母勸誡子女),而不是偏差
自主性的追求是日月明功中的核心價值,如同一位學員所述︰
「(這個團體)它有個算是很不錯的核心價值,就是做一個有力量的好人,這是在這個社會很需要的。有力量的好人,這也是吸引我們這幾個人願意去的原因。⋯⋯那怎麼樣才是一個有力量的好人,你必須要懂道理,必須要會有能力講道理,必須要有能力講道理讓別人懂之後保護自己。」(訪談紀錄B3)
另外一位學員也跟我說了類似的話︰
「她除了做動作之外,她最常講的就是說我們要做一個有力量的好人。⋯⋯她的想法就是人要靠自己,人要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就是去爭取自己的權利,她最討厭的就是佛家的一句話叫做放下。⋯⋯她會覺得說,女生就是應該要堅強。」(訪談紀錄B1)
師和學員間的相互分享,則是達成個人自主性最重要的情感支持,但這也可能造成個人自主性與團體以外關係的緊張性幾位學員的法庭證詞裡提到︰
「我去默園應該有一年的時間,我跟我先生離婚跟默園沒有關係,是我們感情不好。我在彰化市中正路的教室與默園都很快樂,陳巧明教我很多道理,默園及教室的成員跟家人一樣。
陳巧明會給我們看很多人寫的文章,然後說她不再是純粹練舞蹈,她現在在做健康的課程。這時我不懂,但看到很多人寫的文章說得到很多的幫助後,我就進去學。跟著學以後我覺得很好,她也鼓勵我們跟別人分享,所以我的孩子、丈夫跟媽媽都有學,但他們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覺得有些問題,然而在過程中,陳巧明會認為是我們家人跟我先生的問題,所以我跟我先生因為這樣而關係不好。
後來陳巧明也讓我們慢慢去參加她老家默園的課程,就是去那邊拔草,她覺得這是很有意義的事情。其實在那時候我很信任她,所以我們都願意跟著她做,到後來我慢慢跟我家人遠離。」(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另一位學員回憶道︰
「她口口聲聲說一切都為我們好,然後我們也想到,包括我自己也想到,我以前在婆媳關係上面常常這樣委屈,然後在婚姻關係裡頭也這樣委屈,好像跟著她學以後,我得到前所未有的尊嚴。然後我的尊嚴就是把我先生跟我的婆婆踩在腳底下這樣。」(訪談紀錄B4)
以高度的團體內情感依附為基礎的自主性,也讓成員付出很大代價,其一是如前述與團體以外家庭或朋友關係間的緊張性,另一個則是對於領導者的過度認同。一位學員提到︰
「有人要上去分享就跟她〔陳巧明〕講一聲,就上去分享,我也常常把握那個機會。一來我覺得,我感覺到常去分享會獲得她更多認同的眼光,啊我覺得獲得她的認同我很開心,然後會覺得這是對我很有利的。⋯⋯跟她學以後,我們一票女生,大家都隨著她做髮型。然後,就是她變成引領風騷這樣子。我們就跟著她學,然後她的髮型、她的行為、她的動作⋯⋯。」(訪談紀錄B5)
這個自主性的追求,不限男女,但男女間肯定會有不同的原因。而且在日月明功核心成員和資深成員中以女性居多,男性學員又較多為女性親人介紹而參加的情況下,傳統漢人父權文化中對於女性自主性的歧視或忽略,應該扮演某種角色。
如同Sangren(2000〔丁仁傑譯,2012:364〕)所述,在一個以父系為主的社會系統裡,一個女兒不管能多麼成功地贏得雙親的情感,結構上而言,她注定要被「出生家庭」趕出去。簡言之,自主性之不可得,對於漢人女性而言,有著一個深層結構上的缺憾和情感上的遺憾,而它也會影響到一個女人在一生中面對父母、公婆、先生甚至是自己小孩時的情感狀態。這一點,在筆者極為有限的資料裡無法完全加以說明,只能作為目前討論環節中的一個假設。
至於筆者所蒐集到的有限資料裡,大概只能說明兩個方面︰(一)確實有一些女學員的參與,和女性在父系社會中的情感依附層面的不滿足感有關;(二)陳巧明確實經常以成員內心中的不安全感和缺憾感作為基礎來進行動員。
一位女性學員提到︰
「在羅浮宮〔舞蹈班的地點〕那裡,我就覺得那種愛是,終於有人包容我,比我爸媽還要理解我、還認同我,我就覺得很高興。
我覺得有的人或許是出於原生家庭的漠視,有的人或許是婚姻過程中的不幸福。而陳巧明會去激勵這一塊〔誘發對缺憾的感受〕,然後她會給你一種⋯⋯,因為人或多或少都有,哪怕你做的〔再好,內心還是免不了會有此感受〕,因為我們學經歷都OK,都不算差。」(訪談紀錄B5)
一位男性成員提到他的觀察︰
「我認為有幾個就是因為沒有寄託啦!很多人沒寄託,我認為很多人沒寄託,好幾個家庭沒寄託,或是自己生長過程有某種缺憾。他認為〔參加日月明功〕可以補足他。因為陳巧明的話很甜蜜,聽起來很溫馨,講到讓大家很溫馨。」(訪談紀錄B2)
主持彰化基督教醫院鑑定報告撰寫的精神科醫生,在不記名談到一位學員的人格特質時這樣告訴我︰
「從這樣的成長過程〔小時候因家人罹患重大傳染病〕中她開始成長,長大後她開始⋯⋯比如嫁給她這個丈夫之後,你可以發現在這個婚姻的過程裡,她對於丈夫其實頗有很強烈的期待,她有那種希望被丈夫⋯⋯希望有一個家來給她溫暖
簡單來講,她是有依賴性人格的人,這種依賴性人格,在我們的角度裡是那種更為黏人的。那時候家庭生活中如果是女性,個人家庭生活不溫暖,然後會很早就結婚了。早婚的原因呢?目的通常就是因為希望有一個家就能夠保護她,可是往往這個婚姻通常都是不幸福的⋯⋯她加入團體之後,團體有幫到忙〔身體變好、小孩變乖〕⋯⋯。」(訪談紀錄D1)
簡言之,童年時期的不安全感和缺憾感,和後來日月明功中的參與間,的確具有某種關連性,這也產生學員對於陳巧明的高度認同和依賴,甚至於創造出陳巧明的權威。然而,情感依附(包括童年時期依附感的落空,和成年後對某些對象的過度依附或刻意「去依附」)與自主性的追求之間,到底具有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呢?
(文未完)
相關書摘 ▶《民眾宗教的權威鑲嵌》:陳巧明頻繁以暴力管教,為何「日月明功」學員仍選擇留下?
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民眾宗教中的權威鑲嵌:場域變遷下的象徵資本與靈性資本》,聯經出版
作者:丁仁傑
頭人與上師,是父權社會中的兩種權威型態。父權社會創造出權威集中的地方頭人與家族領導者,卻也產生排擠效應,萌生大眾巨大的心靈失落感。靈性導師的出現,成功化解父權社會的內在緊張性。神奇效果繼續擴大,終至開花結果,創造出東方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另類權威與另類經濟奇蹟⋯⋯
《民眾宗教中的權威鑲嵌:場域變遷下的象徵資本與靈性資本》探討漢人社會中民眾宗教權威形式背後的內涵,與動態性的變遷模式,試圖以更為整體性的方式,扣緊漢人社會與文化脈絡,來說明當代社會漢人民間信仰和新興宗教團體的相對社會位置與社會實踐潛能。
漢人父權社會體制與超自然象徵系統間有著動態性的調控關係,宗教活動創造出了具有正當化父權身分意義的象徵資源,和產生出能安定化父權體系的靈性資源。進入當代社會,兩種宗教資源成為具有累積性和可交換性的資本。象徵資本的累積,仍以地方社區為累積和擴散中心,但有了新的文化資產的形式,行動者也有了更大的主動性來動員資本。
而在當代主流世俗性體制不帶宗教色彩之後,宏觀層次出現了「現代國家政治經濟體系──入世救贖靈性體系」的二元性結構體,宗教層面相應有著重視個人性救贖和與世俗層面相容的特徵。當代浮出的「宗教性」的焦點,逐漸成為一種跨越宗教界線,並對資本主義世俗體制有針對性卻也是適應性的精神屬性。傳統的靈性資源,鑲嵌到這個宏觀結構中,頻繁靈性資本的累積與交換已是其新的樣貌。《民眾宗教中的權威鑲嵌:場域變遷下的象徵資本與靈性資本》正是以理論討論與個案研究,描繪出以上的歷史變遷與時代圖像。
《民眾宗教的權威鑲嵌》:學員參與「日月明功」的心理需求是什麼?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lj0W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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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後,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的暴力管教頻率已升高不少,但仍有超過半數的學員留了下來。為什麼?
文:丁仁傑(中研院民族所研究員)
五、日月明功學員背後的社會心理基礎
成員的構成
日月明功的學員從哪裡來,階級背景又如何?根據法庭旁聽所知,學員幾乎六成來自於彰化市,其他的學員也多是來自於彰化市的周邊鄉鎮(員林、和美、台中清水等)。
日月明功的舞蹈學習本身不帶有宗教色彩,而團體的訴求也是以改善家庭關係和提高生活品質為目標,並無任何反社會的訴求。以階級來看,一週上一節課的學費,每年至少要三萬五千元左右,許多家庭還是爸媽與小孩共同參加,學費便達十萬以上,這樣的高學費,已經過濾而使得成員背景多為中產階級以上。像是幾位涉案的被告,職業就包括了高中老師、工程師、高階經理、銀行職員、汽車修理廠老闆、建築師等等。據我法庭旁聽所知,幾位被告和重要幹部的背景資料如下(如表6-3)︰
表6-3 日月明功案被告及日月明功較核心成員的社會背景(2013年時)
八名主要被告
事實上,在本案案發之前,整個團體的形象還是相當正面,這和案發後每位成員害怕外界將其與此團體牽連在一起的恐懼心理成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日月明功會所「默園」一直是彰化縣政府過去想要規劃為縣定文化資產之處(但因陳家家族意見紛歧而擱置),過去也常有社會名流前去參訪(例如姚嘉文因父親在默園幫傭,自小即在此長大,其夫婦也曾舊地重訪)。能在大文豪陳虛谷舊宅進行聚會,對成員來說,也帶來一種浪漫氣息和能通往上層社會的想像。但是事發之後,學員心情的轉變,正如一位學員在拒絕接受筆者的訪問時所述:
「如果你比較理性來看,就會看出我們不是像報章雜誌寫的這樣。你看我們這些人的臉就好了,或是我們的言行,也不是那種故意或十惡不赦的人。我們就是想能趕快告一段落,但是這個過程還是要走完。
⋯⋯這件事其實我⋯⋯我自己名譽不講了,對我親戚朋友影響也很大。我雖然過去沒有說多顯赫,但也不希望這件事擴大,我希望趕快平息下去。我跟你講白了,我們這次來這邊出庭,都冒著明天又上報、又怎麼樣的危險。」
簡言之,日月明功原先是一個社會形象相當正面、以瑜伽學習為主的成長團體,沒有宗教色彩,成員的參與並不需要去克服社會外界對激進宗教參與者常會有的猜疑心。一些大學教授、專業人士、老師等都是團體學員,團體宗旨中也沒有任何與社會主流相違背的價值觀,團體領導人陳巧明的家世背景,對團體也只有加分作用。團體的運作,是在這樣一個社會氛圍之中所運行,學員的參與,也是在這樣一種社會形象之中,所產生團體認同和對老師的認同。
至於日月明功團體的人數。首先,根據學員們的說明,巧明舞蹈班發展高峰時期,應在2006年以後,當時舞蹈班(成人小孩都有)大約有200名以上學員(週一到週五每天成人與兒童各一班,每班約20人)。而2006年以後,默園成為舞蹈班課後另一個聚會場所,逐漸發展,2008年以後,默園約有20多個家庭(50到60人)會經常性地前往,多半利用晚上或週末時間,大人來此泡茶聊天、分享人生經驗,小孩則來此交朋友、做功課等。
為什麼會選擇繼續留下來?
根據法院起訴書中的說法來看,2010年後,陳巧明的暴力管教頻率已升高不少,數據也顯示這時可能有大量學員流失,但另一方面,仍有超過半數的學員留了下來。由數據上來看,當然其中可能每年還有幾位新加入的學員,但應該不至於太大影響以下的統計結果︰組織處在各種緊張性的同時,日月明功在2009和2011年這兩個區間之間,至少還有68%(134÷196)的學員留了下來,男性中至少有55%(46÷84)選擇留了下來,女性中則有高達79%(88÷112)的人選擇留了下來。
留下來的第一個可能,是因為認定陳巧明的動機是真誠的,即使手段較為激烈。另一方面,也認為自己是需要修正的,這個修正也只有在這個團體中才可能獲得。幾位學員的說詞反映出這類情況︰
「陳巧明打我沒有超過五次,都是我不好,陳巧明善意提醒我,因為我自己很迷糊、懶散。她不是羞辱我或惡意傷害我,而是對我很受用。」(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我開始這麼信任她、崇敬她,到後來她做出一些違反我的常理跟思考時,我會想說她失控是因為我的不對。我覺得我會去合理化她的行為,不會把錯歸咎於她,因此在很多情況下,太多人也會在這樣的氛圍下勸妳說是妳的問題。」(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因為天下沒有人會願意說我錯在哪裡,然後老師願意說你錯在哪裡,這不是關心妳嗎,所以妳連關水龍頭關不好,鋤草也鋤不好,跟老師打招呼妳都無法做到,妳讀什麼書?所以我很慚愧很糟糕,然後只要我還敢頂嘴的話,那我真的可惡到極點,因為太多事情證明她說的都是對的。⋯⋯因為我太相信、太單純,我一直把她對我的傷害認為是因為我太糟糕。」(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我不只被修理一次,我當時覺得是我的錯,陳巧明講的有道理,我也有被修理而逃離默園過,後來為何又回到默園我也不知道,我認為陳巧明的目的、意圖都是好的,只是手段很激烈。」(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除了積極自我成長的因素以外,從消極面來看,社會網絡關係的牽連則是另一個重要因素。根據幾位學員的事後回想,這些人會留下來的主要原因,都和家庭其他成員或是多位好友在其中,相互不知彼此意向,且牽連緊密在其中的這個狀況相當有關。就像一位男性學員所述︰
「這邊留著的都是有這種家庭關係的牽絆,互相拉著或親戚朋友拉得太緊了,就不願意離開,就互相都覺得留下來。現在留下來的,幾乎都是啦,幾乎啦,我跟你講百分之,我認為,我不要說百分之九十、七、八十多少,我認為應該七成以上都是啦。」(電話訪談紀錄G4)
一位女性學員也回想︰
「那是一種心理上的控制,你不敢走,⋯⋯其實我曾經有跟我先生講過,說我離開好不好。他跟我說如果妳離開了,我們家全部的人都不用練了。⋯⋯啊就是這樣互相牽制,⋯⋯我會不捨我先生。⋯⋯。
其實我有跟他講啊,我有跟他說那我離開好了,既然我這樣子會拖累你們,我離開好了。他說不行,你離開了我們大家都不用練了,大家包括我的公公、婆婆。因為我的公公、婆婆他們身體也不好,可是真的在那邊可以讓他們踏出家門。」(訪談紀錄B5)
當然也有可能是學員出於自身特定目的而持續加入日月明功,但家庭或朋友網絡的牽連,會是一個解釋其繼續留存於日月明功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學員與學員之間所形成形同家人般的新關係,也開始成為一個相互拉扯牽連的因素,讓學員選擇繼續留下來而沒退出。
「我跟陳巧明情同母女。」(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我跟我先生離婚跟默園沒有關係,是我們感情不好,而我在彰化市中正路的教室與默園都很快樂,陳巧明教我很多道理,默園及教室的成員跟家人一樣。」(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在默園裡面有一群人圍在一起質問的程序,我有親眼目睹過有人被打,印象中比較深刻的是⋯⋯我也想不通為何都是成年人了還要被打,我很不能接受,但害怕影響到我與太太之間的關係,為了家庭的和諧,所以我不敢提出質疑,還是去默園。」(高院二審判決書附錄中所載某位學員的證詞)
「其實○○○想要逃過兩次了,在花園默園的地方,她真的被打完以後就跑掉了。大家又去把她追回來,勸她留下來。(訪談紀錄B5)
簡言之,當某些學員因為與其他組織學員間已有著較綿密之親朋網絡關係(可能是既有的親朋網絡,也可能是進入組織後,與其他學員間所產生新的深厚情誼),這或許是出於一種情感依賴、或是出於一種人際慣習、或出於一種相互扶持感,將會比起沒有這種網絡關係的成員,而更可能即使在已感受到某種極大的身心緊張性的情況下,仍持續參與在團體之中。
相關書摘 ▶《民眾宗教的權威鑲嵌》:學員參與「日月明功」的心理需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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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錄自《民眾宗教中的權威鑲嵌:場域變遷下的象徵資本與靈性資本》,聯經出版
作者:丁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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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人與上師,是父權社會中的兩種權威型態。父權社會創造出權威集中的地方頭人與家族領導者,卻也產生排擠效應,萌生大眾巨大的心靈失落感。靈性導師的出現,成功化解父權社會的內在緊張性。神奇效果繼續擴大,終至開花結果,創造出東方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另類權威與另類經濟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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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父權社會體制與超自然象徵系統間有著動態性的調控關係,宗教活動創造出了具有正當化父權身分意義的象徵資源,和產生出能安定化父權體系的靈性資源。進入當代社會,兩種宗教資源成為具有累積性和可交換性的資本。象徵資本的累積,仍以地方社區為累積和擴散中心,但有了新的文化資產的形式,行動者也有了更大的主動性來動員資本。
而在當代主流世俗性體制不帶宗教色彩之後,宏觀層次出現了「現代國家政治經濟體系──入世救贖靈性體系」的二元性結構體,宗教層面相應有著重視個人性救贖和與世俗層面相容的特徵。當代浮出的「宗教性」的焦點,逐漸成為一種跨越宗教界線,並對資本主義世俗體制有針對性卻也是適應性的精神屬性。傳統的靈性資源,鑲嵌到這個宏觀結構中,頻繁靈性資本的累積與交換已是其新的樣貌。《民眾宗教中的權威鑲嵌:場域變遷下的象徵資本與靈性資本》正是以理論討論與個案研究,描繪出以上的歷史變遷與時代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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