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與文物所見古代中國的軍戰斷首、截耳與獵首風俗(下) - CASE 報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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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跑馬燈!勘查豬場漏電電死豬嚇爆 沒死的突慘叫一聲七孔流血全死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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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The Literary Digest》文學文摘所登載之魯凱族原住民婦女

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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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字「獵人頭美女」、「獵人頭新郎的結婚賀禮」


獵首/馘首/獻馘碑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馘首/原住民之出草(斬首)獵人頭/早期宜蘭山區之泰雅族原住民有出草獵人頭之習--馘首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  

吳文文/宜蘭報導

興建於100多年前,也是宜蘭縣碑體最大、最高的獻馘碑,文化局日前完成全面整修,已煥然一新,高聳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的這座石碑,其背後有一段族群融合的故事,乃是文化之旅的極佳景點。

獻馘碑目前列為縣定古蹟,根據文化部資料指出,早期宜蘭山區之泰雅族原住民有出草獵人頭之習。日治時期日本人以武力及教育使其感化屈服。最後南澳與溪頭兩社終於答應不再行兇肆害,並獻所馘顱骨及兵器,以謝其罪。

後來,地方士紳為撫慰先民首級並紀念此事,由波江野吉太郎等人發起捐款設碑,並將人頭骨骸掩埋於 碑基之下,地點原選在現在宜蘭高中,初命名為「首塜紀念碑」,卻因地盤不穩而遷至當時為宜蘭神社的中山公園內迄今,這次的整修外觀,很可能建碑以來的第一次。

高29尺6寸的碑體,石材採自南澳鄉大理石,具有厚重感且典雅造型,其燈塔狀之形式,與一般碑碣大不相同,1909年建碑完成後成為縣境內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規模較大且保存完整之紀念碑,縣府於93年公告為縣定古蹟

碑體上有一片理石刻成的碑文,其全文如下

蘭邑僻在台灣東部,背山面海,沿山一帶以上,俗有呼為生番者,性極慓悍獰猛。說文曰:獸足謂之番。意者生長深山,日與獸伍,未経王化陶鎔,生番命名是之取尓。其居,上巣下窟;其食,羶肉酪漿;其種,族異名分;其俗,身文躰裸,其酬酢往來,既禮義廉恥之不知;其出沒隱見,魑魅魍魎之難測。殘忍成習,戕殺為勇。或持刀劔、或帶銃炮,或三五成群、或什佰聚黨;或白晝遽下山麓、或黑夜突入人家,或潛伏曲徑襲人以不及窺、或逕落平原傷人以不及料。嗟嗟!災禍之烈,何止殺身;冤慘之深,孰如喪首。

清政府嘗憫焉,亟思為民除害;又以覆載攸同,不忍加戮。乃於設隘隄防以外,屢為招安。無如其梗化不服,何興師問罪;又無如其負隅相抗,何改隸以來戎馬倥傯,官斯土者類因平匪事忙,未遑及此。而生番之嗜殺如故,上下百有餘年,街庄人民、山隘士卒遭害難以數計。

及中田廳長蒞任,首講理番之策,以建治安之基,乃築警藔、設隘線。明治三十六年十一月自清水溪始,迄同四十一年六月抵大南澚止,星霜六易,布置已周。犄角以制之,威武以壓之,又興化育以啟其愚,通貿易以利其便,撫綏備至,感召最神,遂有以使之去逆効順。一自南澚平、眾社服,乃扶老攜幼,稽首於軍前,曰:「今而後,世世子孫皆感生成之德,毋復行凶肆害。」為悉致所馘顱骨,且獻其兵器以謝罪焉。於是殘魂慰,群情洽,民番共睦,人鬼相安。我蘭自開闢至今,何曾有此盛事?爰是,紳耆倡捐,閤邑響應。因為築塚建碑,以安亡靈;且俾尓熙來攘往者,得以知聖世之澤及枯骨雲。

明治四十二年三月,宜蘭廳下紳士商庶總代李紹宗、江錦章、陳掄元、波江野吉太郎、藍新同具。

林拱辰撰,島田正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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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開發事件名稱及年代:明治44年(1911)1-5月建築此碑於宜蘭公園重要事件人物名稱及地位:宜蘭仕紳波江野吉太郎等。歷史沿革:早期宜蘭山區之泰雅族原住民勇猛慓悍,並有出草獵人頭之習。日治時期日人以武力及教育使其感化屈服。最後南澳與溪頭兩社終於答應毋復行兇肆害,並獻所馘顱骨及兵器,以謝其罪。因此蘭地士紳為撫慰先民首級並紀念此事,由波江野吉太郎等人發起捐款設碑。:::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文化資產個案導覽 - http://goo.gl/9hko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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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馘碑位在宜蘭市中山公園內的東南邊,是見證泰雅族人與平地族群自戰爭到和平的紀念碑塔,塔下埋有泰雅族人的武器及「出草」獵取的頭顱,是由當時多位宜蘭仕紳籌措經費所建。  「馘」所指的是首級之意,以前泰雅族人有「出草」獵取平地漢人及噶瑪蘭領導頭顱的習俗,清朝多次出兵圍剿,卻無功而返,而後在日軍剿撫並施的政策下,泰雅族人不再有「出草」的傳統,因而建立此碑塔,不僅代表長久以來族群從磨擦到和平,也為紀念多位長眠於此的英靈。

開車:台北走北宜公路或濱海公路進入宜蘭後,走台9省道進入宜蘭市接中山路,再左轉走舊城東路至中山公園,約一分鐘可抵達。
搭火車:搭乘北迴線火車在宜蘭火車站下車,直走光復路再左轉走舊城東路至中山公園可抵達。
搭車:搭國光客運在宜蘭中山公園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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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埋葬無主孤魂的納骨塔,目的是為了紀念開闢宜蘭地區初期遭原住民所殺害的漢人。為宜蘭縣境內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規模較大且保存完整之紀念碑,2004年3月12日公告為縣定古蹟[1]。
「馘」(音同「國」),指的是首級[2]。原本宜蘭山上的原住民泰雅族,曾有「獵頭」的習俗。自吳沙入墾宜蘭地區後,由於漢人不斷的擴張土地,常與漢人發生衝突,尤其以南澳一帶的泰雅族人最強悍勇猛,使羅大春所闢的蘇花古道幾乎荒廢。當時治台的清朝官員撫剿並行,曾多次派兵圍剿,但卻都失敗[3]。

及至日治時代,日本勢力進入山地,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設立宜蘭隘勇線,以監控南澳的泰雅族人。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日本總督佐久間左馬太上任,於明治四十年(1908年)領軍攻打太魯閣山區,並透過隘勇線封鎖鹽等民生物資。南澳與溪頭兩社被迫於明治四十一年(1909年)投降,自深山的祖居地遷移至靠近平地的地方,形成新部落。頭目獻出武器和獵獲的頭骨,且矢言革除出草獵首的傳統[4]。

當時宜蘭仕紳為了紀念不再受泰雅族人獵頭的威脅,於是由波江野吉太郎發起募款,共募得4,410圓。於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立碑。原欲立碑於員山堡金六結庄(今宜蘭高中),但因地基不穩而改立於宜蘭神社公園(即今址)[5],工期五個月(一月至五月)。塔下埋有泰雅族所獻出的武器和所馘獵的頭骨。

建築特色
獻馘碑高29尺6寸(約9.86公尺),以大南澳所產的大理石為建材。

外觀由下而上分為台基、底座、碑身、碑頂等四個部分,台基長寬約26尺(約8.66公尺),將底座墊高,強化其線條與收腰的處理,構成有層次的幾何效果。底座的四角向上突出。碑體下方石頭刻有設立此碑的緣由,是由清廩生林拱辰所撰[6]。

塔身為圓柱體,底座向上接連著圓柱,柱頭覆以圓蓋,在順勢向上收窄到頂端的圓球,並刻有「獻馘碑」三個大篆字體的碑名。

碑文內容

獻馘碑碑文

蘭邑僻在台灣東部,背山面海,沿山一帶以上,俗有呼為生番者,性極慓悍獰猛。說文曰:獸足謂之番。意者生長深山,日與獸伍,未経王化陶鎔,生番命名是之取尓。其居,上巣下窟;其食,羶肉酪漿;其種,族異名分;其俗,身文躰裸,其酬酢往來,既禮義廉恥之不知;其出沒隱見,魑魅魍魎之難測。殘忍成習,戕殺為勇。或持刀劔、或帶銃炮,或三五成群、或什佰聚黨;或白晝遽下山麓、或黑夜突入人家,或潛伏曲徑襲人以不及窺、或逕落平原傷人以不及料。嗟嗟!災禍之烈,何止殺身;冤慘之深,孰如喪首。

清政府嘗憫焉,亟思為民除害;又以覆載攸同,不忍加戮。乃於設隘隄防以外,屢為招安。無如其梗化不服,何興師問罪;又無如其負隅相抗,何改隸以來戎馬倥傯,官斯土者類因平匪事忙,未遑及此。而生番之嗜殺如故,上下百有餘年,街庄人民、山隘士卒遭害難以數計。

及中田廳長蒞任,首講理番之策,以建治安之基,乃築警藔、設隘線。明治三十六年十一月自清水溪始,迄同四十一年六月抵大南澚止,星霜六易,布置已周。犄角以制之,威武以壓之,又興化育以啟其愚,通貿易以利其便,撫綏備至,感召最神,遂有以使之去逆効順。一自南澚平、眾社服,乃扶老攜幼,稽首於軍前,曰:「今而後,世世子孫皆感生成之德,毋復行凶肆害。」為悉致所馘顱骨,且獻其兵器以謝罪焉。於是殘魂慰,群情洽,民番共睦,人鬼相安。我蘭自開闢至今,何曾有此盛事?爰是,紳耆倡捐,閤邑響應。因為築塚建碑,以安亡靈;且俾尓熙來攘往者,得以知聖世之澤及枯骨雲。

明治四十二年三月,宜蘭廳下紳士商庶總代李紹宗、江錦章、陳掄元、波江野吉太郎、藍新同具。

林拱辰撰,島田正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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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分析這兩顧力量的起源,我們必須先忘記屈原,看看比他所處時代更早的龍舟文化。

在古代南方地區,有一種鑄造銅鼓的習俗,這種習俗從雲南到兩廣、閩、贛都有保留(江西甚至有個銅鼓縣),甚至到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越南都有。這些銅鼓的鼓面和鼓身保留了大量紋飾,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鼓身部分鮮明的「船紋」,考古學家聞宥、馮漢驥、汪寧生等人已經論證,這些船紋就是「中國普遍存在的龍舟競渡之俗的寫照」。

而這些2000年前的鼓紋所描繪的內容,其中,雲南著名漢代遺址晉寧石寨山,出土的銅鼓「戰船」形像是這樣的「船大而細長,首尾翹起,船首飾鷁鳥首紋,船上同向而坐四人。船首一人頭戴羽冠,羽冠向下,手執三角形器物,船中二人執矛,頭戴大羽冠,船尾一人執長槳,羽冠向下。」但古人划船何須用矛?

來自廣東南越王墓遺址出土的另一個銅提桶上也有類似紋飾,從這些古代銅鼓圖案顯示,華南古人坐著龍舟不是划船,而是拿著兵戰斧、弓箭,一邊戰鬥,一邊用俘虜的首級祭祀!

 

明末廣東詩人鄺露著有《赤雅》一書,書中記錄了大量明末時廣西民族風俗,其中一則生動描述了「桂北競渡」的情景,「桂林競渡,舟長十餘丈,左右衣白數人,右麾白旗,左麾長袖,為郎當舞。中扮古今名將,各執利兵,傍置弓弩。遇仇敵,不返兵,勝則梟而懸之,鐃歌合舞。十年一大會,五年一小會,遇甲戌為之,有司毫不敢詰。」看來這些古人並不安於划槳,而是手持兵器,彷彿四處去尋仇,遇到仇家就砍人頭顱懸掛著鐃歌合舞,我們通常把這種習俗稱作「獵頭」,有趣的是,今日職場中「獵人頭」(Head-Hunting) 的本意也就是出自於此

但古人為何這樣做?

《南州異物誌》等文獻提到了古代廣西烏滸人的「獵頭」習俗,他們雖不乘舟,但往往會在春月外出斬獲外人首級,用首級祭祀「田神」,回家進行保佑農業興旺的巫術,在獵頭成功後還伴隨「擊銅鼓歌舞飲酒」的慶祝活動。

「獵頭」是古代世界各地民族都普遍存在的習俗,從西歐的凱爾特人(Celts)到南太平洋的毛利人(Māori)都有記載。根據對當代獵頭者的研究顯示,「斬獲一個死者的頭顱,就控制了他的靈魂」的觀念曾經廣泛流行,斬獲越多死者,就有更多的「靈魂大軍」為之驅役,這樣眾多僕從可以提供豐厚的農業收成。

天文學家陳久金認為,最初的端午節並不是農曆五月五日,而是夏至日(農曆五月十五左右)也就是一年中白天最長,黑夜最短的時候,這天也是百越人的新年。從這個角度來看端午競渡的性質,這個假說或許可以成立。在每年這一天,百越人就會集體搭乘龍舟出發,獵取新的人頭來肥沃新年的土地,誰能在龍舟賽中爭先奪得競標(找到一個來自江中的死者),便將預示下一年的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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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難、瘴氣、獵人頭 | 古代漢族開拓台灣到底有多困難? - 幫趣 http://tinyurl.com/y67s4b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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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宜蘭山區之泰雅族原住民有出草獵人頭之習--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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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埋葬無主孤魂的納骨塔,目的是為了紀念開闢宜蘭地區初期遭原住民所殺害的漢人。為宜蘭縣境內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規模較大且保存完整之紀念碑+宜蘭仕紳為了紀念不再受泰雅族人獵頭的威脅,於是由波江野吉太郎發起募款,共募得4,410圓。於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立碑。立於宜蘭神社公園.塔下埋有泰雅族所獻出的武器和所馘獵的頭骨。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

排灣族最大的骷髏架
1910年代,兩位排名排灣族少年站在最大的骷髏架前,石板疊成的多層架中,放置了大約500多個骷髏頭,均為敵對部落族人和仇家的頭骨。此照片取自日本學者森丑之助的著作,後者有關排灣族的取材研究相當集中於屏東深山中的望嘉社,當地有四百多戶,為強悍善戰的部落,有幾個骷髏架,最大的一座即照片所示。百年後,舊社族人已遷村他地,遺址淹沒在荒煙漫草中,成為神祕之地。(5) 中華之窗 | Facebook https://bit.ly/3rfZX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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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裝的宜蘭泰雅族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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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裝的宜蘭泰雅族頭目

宜蘭泰雅族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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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馘」、「聝」二字是否為一字之異體,長期以來便爭執不斷。若從商代晚期金文、甲骨文字形與族徽銘文來看,「聝」字出現的時間並不比「馘」晚,同時反映的商代晚期軍戰斷首與截耳之俗。商代人頭骨刻辭便反映著商人曾以敵對外族首領首級祭祀祖先。
撰文|江柏毅 文字與文物所見古代中國的軍戰斷首、截耳與獵首風俗(上) - CASE 報科學
「馘」、「聝」(音「國」)二字音同形近,但是否為一字之異體,長期以來便爭執不斷。以《說文解字》為首的一派認為二字屬異體關係,字義指戰爭時割下敵人的耳朵(或特別是左耳)以作為殺敵之憑證(註一),學者多從此說(註二)。認為二字相異的觀點最早見於唐《毛詩正義》、陸德明《經典釋文》引晉呂忱《字林》所言,主張「截耳則作耳傍,獻首則作首傍」,一些現代學者也持此觀點,如徐中舒認為「馘」乃折首而非斷耳,並認為「馘」是「聝」之本,是由於後來計功的實物由首發展成耳,字形才發生變化。劉永綏、王長丰等人根據古文獻記載(註三)也有類似看法,認為二字均為形聲字,意符使用「首」或「耳」各有道理,分別指的是軍戰斷首與截耳,且截耳是因斷首不便為之才應運而生,也因此「聝」字的出現應較「馘」為晚,但從古文字造字初義的角度,真是如此嗎?
甲骨文中有個「戈」下有繩索連結一只眼睛(目)的字形(圖一),應是個會意字,由於甲骨文的造字常例裡常見以「目」代「首」,可知該字整體會以兵戈割取敵人首級,再將其以戈懸掛。甲骨文中另可見「戈」下僅有一只眼睛的字形,應是前字的訛寫或省寫(圖一)。甲骨文中其實也有一個依稀可辨是从「戈」从「耳」的殘字,見於《合》6619片甲骨,類似的字形也可在商代晚期金文中找到(圖一),全字會以兵戈割取敵人的耳朵(左耳或右耳廓均有)。甲骨文與商代晚期金文中還可見到一個从「耳」从「又」(或「左」)的字形,象手持耳形(圖二),釋為「取」,若參考《說文解字》對「取」字的解釋(註一),該字會戰時捕獲俘聝,割耳計數、計功。商晚期青銅器父癸尊所見族徽也可見到一正立之人右手上持著一只耳朵(圖二),應同是表現截耳之義。
在甲骨文字的造字中首(目)、口的表意並沒有混用的情況,也因此再從上揭古文字的檢視可推知商代晚期其實並存有軍戰斷首與截耳之俗。孫海波等人將甲骨文中「戈」下有線繩連結一只眼睛的字形釋為「馘」應是正確的,而「戈」下僅有一「目」的字形應可另釋為「聝」。「聝」字出現的時間不比「馘」晚。
圖一:甲骨文中象帶髮頭皮的字,以及商代晚期金文、甲骨文中會以兵戈割取敵人首級、頭皮或耳朵的字形|來源:作者提供
圖二:商代晚期金文和甲骨文的「取」字,以及父癸尊族徽|來源:作者提供
西周早期金文的「馘」字最初从的是甲骨文中象帶髮頭皮的字形(圖一)(註四),之後轉為聲化字,新添「或」為聲符(圖三)。西周金文的「聝」字同樣也以「或」為聲符,但仍保留「耳」為形符,小篆的「聝」字即源於此(圖三)。西周中、晚期金文的「聝」字基本上承襲西周早期字形,後成為許慎於《說文解字》所收錄「聝」字或體之源(圖三)。
圖三:西周時期金文的「馘」與「聝」字,以及《說文解字》所收錄的小篆「馘」字、或體|來源:作者提供
耳廓的核心支撐是彈性軟骨,在埋藏環境中長期下來不易留存,因此目前商周考古並未見到任何截耳的實證。相對地,在斷首方面所發現的證據則豐富許多,人頭骨刻辭便是其中令人感到不寒而慄的一類。人頭骨刻辭並非卜辭,而是商人將戰後所俘獲的方國首領當作人牲,在斬首、祭祀祖先後,於其頭蓋骨上刻寫所留下的記事文字(註五)。目前已知屬於商代的人頭骨刻辭共計十五片(註六),另有一塊出土於長安灃西張家坡墓地157號井叔墓的下領骨刻辭屬西周時期。
商代的十五片人頭骨刻辭均為殘片,因此上面的文辭也都殘缺不整,內容較多的是《合》38758(圖四)與《合》38762兩版(圖五),皆分成兩行書寫。《合》38758讀為「… 夷方伯… 祖乙伐」(註七),可理解為商人以夷方伯,也就是夷方首領的頭顱為祭品,祭祀商王祖乙。「伐」即斬首之義,「伐」字的甲骨文字形象用兵戈架在人之頸上(圖四),可理解為用兵戈砍下人頭。「伐」是商代人祭卜辭中最常見的殺人牲法,所伐人牲主要以異族男性為主,其中又以羌人男性最為常見,卜辭常見「伐」於某位先祖多少「羌」的記載,如《合》32083「甲辰,貞來甲寅又伐上甲羌五,卯牛一」、「甲辰,貞又伐于上甲九羌,卯牛。」「伐」在卜辭中也可理解為名詞,意表遭砍頭的人牲或將被砍頭作為祭牲的俘虜,如《合》456「㞢于唐子伐。」《合》38758人頭骨刻辭的「祖乙伐」便可理解爲名詞,伐的對象也就是夷方伯。
圖四:《合》38758人頭骨刻辭拓片和甲骨文的「伐」字|來源:作者提供
《合》38762人頭骨刻辭骨片右側邊緣是顱骨的矢狀縫,也就是顱骨的中縫。這條矢狀縫可能作用類似龜腹甲的中縫,或是牛肩胛骨的臼邊,也因此按照慣例可推測全辭的讀法是由右而左,讀為「囗丑,用于… 義友…」,「義友」可理解爲義方的首領名「友」,或可能指「義」的僚友;而「用」在此作為動詞使用,表殺人以祭。「用人」一語見於許多傳世文獻,如《左傳・僖公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左傳・昭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楚子滅蔡,用隱大子于岡山。」中國國家圖書館也典藏了一件上頭刻有「方伯用」的人頭骨刻辭(圖五),同樣可理解為用某方的首領祭祀祖先,《合》26925「□亥卜,羌二方白… 其用于…祖丁、父甲…」則可理解危用兩個羌族的首領祭祀祖丁、父甲(註八)。
圖五:《合》38762(左)及《合》38759(右)人頭骨刻辭拓片|來源:作者提供
典藏於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甲》3739是目前唯一經現代科學考古而得的人頭骨刻辭,為1933年殷墟第八次發掘所獲,其上僅殘存一個「武」字,應是商王名號之殘(圖六)。甲骨文的「武」字由上方的「戈」與其下的「止」(腳的象形)組成,是一個會意字,表拿著兵戈邁出腳步,引申為出兵打仗、出征之義,與東漢許慎於《說文解字》文中引楚莊王「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為武」的說法完全不同(註九)。商代晚期金文也可看到將「止」移於兵戈左下位置的「武」字,字形為大部分西周金文所延續(圖六)。
圖六:《甲》3739人頭骨刻辭與商代晚期金文、甲骨文、西周早、中期金文的「武」字|來源:中研院歷史文物陳列館
在《續補》9070人頭骨刻辭之上,我們僅可見到一個殘存的「囟」字,該字為頭蓋骨的象形(圖七),這可能暗示著這類用以祭祀的人頭骨是要將頭蓋骨截下後刻字的,若再參考卜辭《合》28092「… 用危方囟于妣庚,王賓」、《合》28093「羌方囟其用,王受有祐」、「其用羌方囟于宗,王受祐」、《屯南》2538「其用兹□祖丁羌囟其眔□」、「弜用」、「其用才妣辛至母戊」,可推測商代有以敵方方國首領頭顱致祭先王、先妣的風俗,殷墟考古過去便曾在武官村北、劉家莊北所發現的青銅甗中找到因獻祭而遭到烹煮的人頭骨(圖七)。
圖七:甲骨文的「囟」字為頭蓋骨的象形,以及殷墟劉家莊北1049號墓出土內部盛有人頭骨的青銅甗|來源:維基百科、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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