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首/馘首/獻馘碑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早期宜蘭山區之泰雅族原住民有出草獵人頭之習--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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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球」的習俗,球是替代以前的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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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人頭/獻馘碑位於宜蘭市中山公園內東南側,是日治時期當地政府埋葬無主孤魂的納骨塔,目的是為了紀念開闢宜蘭地區初期遭原住民所殺害的漢人。為宜蘭縣境內體積最大、高度最高、設計最複雜、施工最精緻、規模較大且保存完整之紀念碑+宜蘭仕紳為了紀念不再受泰雅族人獵頭的威脅,於是由波江野吉太郎發起募款,共募得4,410圓。於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立碑。立於宜蘭神社公園.塔下埋有泰雅族所獻出的武器和所馘獵的頭骨。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原住民之出草(斬首)研究~~(裡面有殘忍畫面,膽小者請勿看!) @ 熱血教師凱哥的窩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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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草(布農語:kanasan,[1]魯凱語:waulri,[2]太魯閣語:mtkrang,[3]賽夏語:malakem,[4]阿美語:militafad[5],[6]噶哈巫語:Atama Taukan,泰雅語:mgaya,賽德克語: lmaqi,噶瑪蘭語:sataban,鄒語:ozomʉ,拉阿魯哇語: maruvuungu,卡那卡那富語:mu-iri,排灣語: djemulu,撒奇萊雅語: mingayaw 是臺灣原住民獵人頭習俗(獵首)的別稱,就是將該人之頭顱割下的行為,與祭祖的人牲有關。
這種行為也存在於世界上各大洲的原住民族,而與臺灣原住民關係密切的南島民族中也有多個民族有這樣的習俗。而由於臺灣原住民長期與其他族群,如漢人與日本人接觸,其獵人頭的習俗常常被漢人與日本人視為野蠻而瞧不起。如清代蔣毓英《臺灣府志》:「好殺人取頭而去,漆頂骨,貯於家,多者稱雄;此則番之惡習也。」認為出草是原住民惡習。清末李秉瑞等著的《蓬萊小語》:「時人入山,常遇靈怪悲號迴野,俗謂『討路費,散冥鏹,可免。』遇怪悲號猶可,遇番悲號,則以首級為路費矣。」[7]這段話則認為在山中遇到鬼魂,也比遇到獵首的臺灣原住民好多了。客家人《渡臺悲歌》:「生番住在山林內,專殺人頭帶入山。」,又稱:「遇著生番銃一響,登時死在樹林邊,走來前到頭斬去,變無頭鬼落陰間」,但其實臺灣原住民並不是各族都有這樣的習俗,世居於離島蘭嶼的達悟族即無此習俗
出草名稱記載
朱仕玠《小琉球漫誌》:「番以射獵為生,名曰出草。」[8]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捕鹿,名曰出草。」[9]臺灣教育部《國語辭典》:「舊日臺灣原住民埋伏於草叢中,捕殺入侵者或獵取他族的人頭,再將人頭去皮肉,置於髑髏架上,稱為出草。」
可見原本出草指的是打獵,甚至是特指獵鹿。直到後來才被用於殺人獵首的專稱。
出草習俗之形成
其習俗之形成,源出於經濟上的需要,也就是為了爭奪生存資源。人類為了生存,必須取得生存所需的自然資源,而資源來自土地,因此對土地的占有,就是對資源的占有,也就是確保了生存所需的資源。所有部族不論其生產力高低,對土地及資源的需要,都是不變。而土地在一定時間內產出資源有限,各部族為了確保己身的生存,在協商過後仍沒有解決爭端的情況下,往往會以暴力的形式來解決爭端,而由此產生了一切的暴力鬥爭,在臺灣原住民之間的這種鬥爭,被稱為「出草」。
由於消滅其他部族的有生力量,就能減少其他部族的人口,降低其對土地的需要和競爭力,也就使自己的部族獲得更多的土地和資源,確保了生存的能力。因此,所謂「出草」便被規定為成年男人的証明和提升社會地位的機制,並成為宗教信仰中祭祖的一環。這些社會制度和文化宗教上對於出草的重視,其根本原因乃是為了維持族人對外敵戰爭的企圖心,增加本部族的競爭力。
另觀達悟族,之所以沒有出草的習俗,就是因為其居於孤懸海外的蘭嶼島,主要的經濟取向是漁業,鬥爭的對象只有大自然,而非其他部族的人類。因此,沒有消滅其他部族人口的需要,而且島上也沒有其他部族的人口可供其出草。
泰雅系民族出草之動機
其實出草行為是具有複雜動機的。當然,原住民會因為報仇而獵人頭,但是也可以為了祈福而獵人頭,或者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而獵人頭,甚至是無目的性,純粹為了獵人頭而獵人頭[10],大部分被害者是與獵首原住民毫無讎隙的第三者——其他部落或平地人[11]。
宗教因素:泰雅系民族認為,頭是靈魂之所在,獵到的頭顱帶有一種神祕的力量,可以用來祭祀祖靈,為族人祈福,同時避免災禍。所以泰雅系民族遇到天災、瘟疫或其他不祥徵兆,會認為是觸怒祖靈,就會去獵人頭、以人頭祭祀,希望祖靈能平息憤怒,保護族人。還有,泰雅系民族相信獵過頭的男子死後靈魂才能進祖靈的居所:彩虹橋。
社會地位:對男人來說,獵人頭的數目關係到社會地位的高低,不會獵頭的男人不能紋面,不被認為是成人,在部落中被歧視,更不可能有任何女人跟他結婚,因此男人也會為了爭奪女子的愛情而獵頭。而獵頭多寡從服裝與紋面與胸上的刺青就看的出來:獵頭多者也會自命英雄,更瞧不起獵頭少的人。
爭執或仇恨:族內中要是有爭執,僵持不下,頭目無法調解時,便會讓爭執的雙方進行死鬥,由勝利者割下頭顱。另一種情形是被人污陷,為了要洗刷嫌疑,就將懷疑自己的人殺害。因為泰雅系民族(含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等)相信,祖靈必保佑正義的一方存活,既然是為了正義而戰,所以決鬥獵首是一件極光榮的事。還有一種情形是有家人被獵首,或是與鄰村結怨,為了報復而獵首。此外因為早期的閩南人與客家人來臺拓墾時,因需要取得土地以便耕種,而土地多半掌握在原住民手中;這些漢人或用合法方式以銀錢、農作物等交易取得,或以非法手段騙取或武力強奪。但不論合法或非法,都有可能招致原住民不滿而被獵首。 
外國學者的紀錄
明鄭時期之前:勇力之象徵。參閱加拿大牧師馬偕台灣回憶錄《福爾摩沙紀事》[12]
明鄭時期後,漢人移民臺灣並與平埔部族雜居(即所謂『熟番』)生存空間,獵殺高山部族(即所謂『生番』),..........平原中為漢人所征服的各族,他們認為是叛徒,..........以漢人的頭為頭等勝利品,也決不忽視『平埔番』的頭顱。[13] 。
出草之過程
一般在粟作收穫後至播種前這一段時期內會去出草。
一般情況下出草是集體行動,一定要組織出草隊,每一隊至少有三、四人,多的時候有二三十到四五十人,但通常是十人左右形成一團,推舉其中年長又有智謀的當首領,不一定由出草的發起人為首領。因為出草獵人頭不是戰鬥,屬於一種狩獵,獵到頭之後就要逃走,所以必須事先決定進攻路線與逃脫路線。
要守禁忌,各個部落不同,如:不使爐火熄滅、不向別人借火、不觸生麻及麻絲、不讓隊員家族以外的人進屋、不借物、不贈物、不參與爭議之集團、不喧嘩、不騷動、不說粗話、不進行婚禮、不私通、不姦淫、不手淫、不偷竊、不掃除、不伐木、不紡織、不耕種、不狩獵、不洗臉、不洗衣、不洗碗、不吃蔬菜、不吃橘子、不吃雞肉、不修繕房屋、杵不橫置、起床後被褥不置於床鋪、將每杯的第一口酒向天吐出等。
以前一晚做的是吉夢或者凶夢,決定今天要不要出草。
眾人行前向祖靈祈禱,稟告出草的行程,期望祖靈保佑。
最後依知目鳥的啼法、飛法、距離、回數來占卜出草的吉凶,要是沒有兇相隨即出發。
襲擊:首先,偵查目的地的狀況,在敵人的退路或根據地的周圍偷偷插上尖竹串,以擾亂敵人的行動,隊員前行到現場,利用掩蔽物狙擊行人,或包圍起來攻擊,或將點火的箭矢射到草寮,趁敵人因失火而倉皇之際,攻擊敵人,總是出其不意的傷敵,然後像閃電般跳過去割下頭顱,割頭的對象不分男女老幼,進行屠殺,連嬰兒也不能倖免,但有時他們也把三四歲的幼兒抓回去撫養,這種時候並非為了獲得俘虜,日後他們會把被捕的幼兒,經過一定的儀式,當作自己親生兒女般撫養。
凱旋:獵頭的目的達到後,一行人帶著首級及戰利品在山谷中疾走,隱蔽行蹤,會到放置紀念袋和攜帶品的地點暫時休息,這時他們會把獵到的人頭用寬大的草葉包起來,放進族人日常使用的紀念袋中,把上次留下來的東西收起來,由首領下令凱旋而歸,個人並砍下樹木或把鬼茅的尖端打結,使樹或結的數目與一行人的數目相同,向附近的人誇耀他們的成功,並在途中的岩石放打結的茅草,當作凱旋者通過的紀念,回到蕃社附近,便大喊一聲,宣告他們勝利歸來。
祝宴儀式:先飲血酒再跳獵頭舞蹈。儀式首先宰殺大小牲口,取其血塗於所獵獲首級之面,或灌入首級之口內。獵頭者先飲血酒,亦即把小米酒從首級之口灌入後,又自頸部下方將混著人血的酒盛入杯子來飲。其飲法是二人並肩把口唇就杯口二人共飲(太魯閣族人稱「愛諾米」),照例最先獻與社內最年長者,其餘獻與頭目,最後立功者以共飲形式乾杯,這種共飲血酒有與敵鄰相親睦之意義。
祭首:舉行合社之祝首典禮及招魂儀式。
祝宴結束之翌日,出草隊員所屬之獵團共同出獵。
例祭:有些部落不實施,主要是賽夏族有此習慣,通常在播種儀式前獵獲首級,而在收穫儀式後舉行例祭。
要是出草失敗,會歸咎失敗主要原因為社人違反社規致觸怒祖靈、或獵頭發起人背德忘義,有些部落會直接殺死發起人或違規者,取下他們的首級。也有人會在族內尋找對象殺害,將該人之頭顱獻予祖靈。
或言出草之後,即殺人者與死者靈魂和睦,且供奉其靈魂。但事實上,「出草」完全不能化解冤讎。被出草的部族只要能力許可,必然報復,一樣採取出草的行動,且會殺更多人,以展現威猛之姿。[14][15][16]
出草之相關儀式
臺灣本島的原住民族中,部落都會有擺放出草所得頭顱的置首架,希望自己及敵人獲得祖靈的庇蔭,並能藉此獲得和解。但在獵首習俗被禁止後,一般置首架上的頭顱皆改以獸骨替代。
排灣族的「五年祭」中,族人會圍成一圈並手持長竹竿,一直往上猛刺被拋在空中的頭顱;後來出草的傳統隨著現代法規的宣導而被禁止後,頭顱改由藤球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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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在濁水溪口的神祕獵鹿人
九月連續下大雨,把雲林斗六的雲林溪沿岸,沖出了許多 死人骨頭 陶片和清代的青花瓷碎片!在經過劉益昌博士等專家鑑定後,發現這些古文物的主人,可能跟某一群原住民的祖先有關……
這群原住民朋友,有三個關鍵字,大家來猜猜看:


鹿
小編也覺得猜的出來的人,大概是劉益昌博士的好朋友(茶),所以不囉嗦,這就馬上公布答案:
答案就是:費佛蘭人!
誰是費佛蘭人?
費佛蘭人的確不叫自己是「費佛蘭人」;根據荷蘭人的說法,事實上,他們還很討厭被叫「費佛蘭人」……
大約在 300 多年前的 17 世紀初,濁水溪沖積平原住了一群原住民朋友;這群朋友操著巴布薩語(Babuza)的某種方言,由於附近部落中,以費佛蘭部落(Favorlang 社)和貓兒干部落為商業及交通的樞紐中心,因此這裡的方言被稱作「費佛蘭語」,而這裡的原住民,也被稱作是「費佛蘭人」。
所以我們第一個關鍵字出來了 ──「貓」── 因為這次從雲林斗六挖出來的古文物,正是跟「貓」兒干文明有關,也就是費佛蘭人的文化!
好的…… 各位看倌不覺的,「費佛蘭」這個名字很不像原住民會取的名字嗎?
是的,因為費佛蘭人的確不叫自己是「費佛蘭人」(Favorlang);根據荷蘭人的說法,事實上,他們還很討厭被叫「費佛蘭人」@@”
原來這名字是來自他們的世仇 ── 西拉雅人!
住在台南的西拉雅族人,長期和雲林彰化的費佛蘭人,處於敵對關係。據語言學家說,「費佛蘭」(Favorlang)這名字,可能是西拉雅語的 vavoy「豬」,再加上閩南語的 lang「人」。若是真的,那還真是相當難聽啊!
所以我們第二個關鍵字出爐 ──「豬」 ── 可能是「費佛蘭人」名字的真正意思。
鹿的專家:成也鹿,敗也鹿
費佛蘭人大概可以很輕鬆地辨識出鹿的性別、年齡等,甚至有可能用來控制鹿的數量,以避免濫殺母鹿和小鹿。
知道是費佛蘭人,那麼第三個關鍵字「鹿」的由來,也不難猜了:因為費佛蘭人,正是鹿的專家!
我們常從某種語言中,特定方面的詞彙的豐富,來了解這個民族的生活背景。例如阿拉伯語有超過一百種形容駱駝的詞彙、愛斯基摩人對於「冰」的形容描述也異常豐富、阿美族有超過百種的野菜名稱…… 而鹿的博士,費佛蘭人,當然也有非常豐富的字彙來形容鹿喔!
例如 binnan 泛指所有的「鹿」、masorro 是「山羌」、sinni o binnan 是「母鹿」、bag o basan 是「成熟的公鹿」、bao binnan 是「一歲的鹿」、chaddoa 是「長短角的鹿」,而 masham,則是「老公鹿」!
因此啊,我們大概可以想像,費佛蘭人大概可以很輕鬆地辨識出鹿的性別、年齡等,甚至有可能用來控制鹿的數量,以避免濫殺母鹿和小鹿。
然而好景不常,當 17 世紀的時候,荷蘭人把台南附近的鹿隻都快獵光後,也開始把壞主義動到北邊彰化、雲林的費佛蘭人部落。
於是,荷蘭人和結盟的幾個西拉雅族部落,一起攻打費佛蘭人:以前部落間打架,頂多獵幾顆人頭,但這些外強一到,燒殺擄掠,常常把好幾個部落的人都滅了,把部落都燒了。
後來鄭成功來到,趕走了荷蘭人,但情況完全沒改善,反而帶來了更多漢人入侵費佛蘭人的生活。於是,漸漸地,費佛蘭人的獵場不再,文化也沒了。費佛蘭人的人數,就和曾經成千上百奔馳在濁水溪沖積平原的梅花鹿一樣,漸漸消失了……
費佛蘭人,就此消失了?
荷苞崙、他里霧等,還有雨天後,沖刷在河岸邊的陶片和青花瓷,還透漏著原本這塊土地主人的故事。
喔不,費佛蘭人並沒有消失!
許多費佛蘭人在巴宰族朋友的帶領下,翻山越嶺來到美麗的後山 ── 宜蘭,在這裡和噶瑪蘭族朋友一起討生活;後來有些人則和其他台灣西部的平埔原住民一樣,舉家搬到南投,在這裡住了下來,加入南投平埔原住民的大家庭。
雖然如此,那些選擇留在家鄉生活的族人,都漸漸地被強勢的漢文化影響,只有偶爾一些聽起來特殊的地名,像荷苞崙、他里霧等,還有雨天後,沖刷在河岸邊的陶片和青花瓷,還透漏著原本這塊土地主人的故事。Favorlang,消失在濁水溪口的神祕獵鹿人 | Mata Taiwan 台灣原住民族資訊匯流平台 https://bit.ly/2WjyW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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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南澳原住民女子舊照-南澳的泰雅人-長相與大豹群有極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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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最大的骷髏架
1910年代,兩位排名排灣族少年站在最大的骷髏架前,石板疊成的多層架中,放置了大約500多個骷髏頭,均為敵對部落族人和仇家的頭骨。此照片取自日本學者森丑之助的著作,後者有關排灣族的取材研究相當集中於屏東深山中的望嘉社,當地有四百多戶,為強悍善戰的部落,有幾個骷髏架,最大的一座即照片所示。百年後,舊社族人已遷村他地,遺址淹沒在荒煙漫草中,成為神祕之地。(5) 中華之窗 | Facebook https://bit.ly/3rfZXSV


盛裝的宜蘭泰雅族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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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裝的宜蘭泰雅族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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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泰雅族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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