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氏大宗祠1860年-德星堂-陳氏大宗祠1912重建主祭祀聖祖舜帝重華公-舉人陳維英興建,1892年臺北知府陳星聚號召重建建德星堂,這就是陳氏大宗祠之肇始/德星堂乃是陳氏宗族建祠祭祀先祖的專用堂名,緣於東漢時的太丘長陳寔。南朝陳文帝於天嘉五年(564年),追封寔為康樂侯,陳宣帝於太建元年(569年),加封為潁川侯/舜帝八十一世孫陳實,東漢時為太丘長,至陳宣帝太建元年(公元五六九年),追封潁川侯,被尊為潁川始祖/舜帝九十三世孫陳元光,宋封廣濟王,明封開漳聖王/陳氏郡號多達六個(注:潁川、汝南、下邳、廣陵、東海、河南),但以潁川的後人最多,郡名「潁川」,故地在今河南省境/陳德聚堂-台南最早的祠堂 (三級古蹟)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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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https://bit.ly/3dwJmST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所在之大龍峒,早期是平埔族凱達格蘭族其中一支的聚落,其社名在荷蘭時代以Pourompon 表記,至清代初期則用漢字寫做巴琅泵或大浪泵。隨著18世紀初漢人開始大規模墾拓臺北盆地,大浪泵逐漸有漢人落腳定居,1742(乾隆7)年由同安籍的居民返為故里,迎回白礁鄉慈濟宮的分靈,確立當地漢人的信仰中心保安宮。1803(嘉慶8)年,由同安人合資的「金同成」公號於保安宮邊興建了南北各22間的店舖,形成計畫性的市街「四十四坎」,即大隆同街之雛形。
1807(嘉慶12)年,與街上居民同屬同安人的陳悅記家族,興建大厝於大隆同街西邊的港仔墘。陳家科名輩出並致力於文教,造就大隆同文風鼎盛,而有「五步一秀,十步一舉」之美譽。為彰顯地方之文風形象,故由聚落東側的龍峒山(今圓山)之名,衍生出大龍峒之雅稱。
根據《登瀛文瀾渡台始祖族譜》之記載,陳悅記家族的祖先在福建泉州同安登瀛的開基可追溯至宋代,1260(景定元)年正月1 日出生的陳均用為其一世祖。至清代初期,其十二世陳炳望遷居灌口,亦即族譜所記之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安仁里十五都登瀛社灌口保灌口墟大井腳。炳望五子陳埰海(字文瀾) ,生於1745(乾隆10)年2 月4 日,1780(乾隆45)年36 歲時隻身來臺,卜居淡水行醫為生,是為渡臺始祖。其後,長子陳遜言、次子陳遜朗、三子陳遜陶也先後於1788(乾隆53)年20 歲時、1799(嘉慶4)年25 歲時、1800(嘉慶5)年20 歲時陸續來臺營生。
當時臺北的大龍峒是同安人聚居之處,長子遜言在1807(嘉慶12)年興建大厝「公媽廳」於港仔墘,此即陳悅記祖宅之起源;次子遜朗在1810(嘉慶15)年興建公厝於瓦筒厝;三子遜陶原居中庄子務農,至1874(同治13)年,由其長孫陳植柳(即舉人陳樹藍)興建陳謙記公厝於現今之酒泉街。
陳遜言因善於經商而累積了大量的財富,並創設了陳悅記公號,故族人稱之為「賺錢祖」。居於港子墘的陳氏一族遂成大龍峒的豪門殷戶之一。致富後的陳遜言仍事親至孝,扶持手足,且樂善好施,熱心文教,《淡水廳志》列傳中有其行誼之介紹。
公告日期2018/08/22
公告文號文授資局蹟字第10730093661號
公告公文陳悅記祖宅公告用印後PDF.pdf
740819內政部民政司三級古蹟公告.pdf
評定基準1.已指定之古蹟中較具重要、保存完整並為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者
指定理由(一)較具重要性:
陳悅記家族做為清代淡北重要的士紳家族,擁有廣闊的交際人脈,反映在陳悅記祖宅(老師府)的空間需求上,先後興建公媽廳及公館廳兩大建築組群,前者為陳家祖先祭祀的中心、後者為社交中心,組成臺灣少見雙軸線配置。陳家的崛起與發展和當時的社會脈動息息相關,對於清代北臺灣的歷史發展造成重要的影響。尤其是陳家多人積極的致力文教,使大龍峒名士輩出,故地方人士尊為「老師」,稱其宅為「老師府」,為大龍峒地區清代文風鼎盛的象徵。
(二)保存完整性: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在清代已形成公媽廳、公館廳之雙軸配置,並發展成前後各4落,帶有左、中、右3道護龍之規模,目前仍大致保留了當時的格局。
(三)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係採公媽廳、公館廳雙軸平行、對稱之配置,再由護龍組合成一體,在宅第配置上具有特殊性。在兩廳的軸線上懸掛了各類匾額,並因先後考上三位舉人而於前埕設置3對旗竿,具體呈現了獲取科舉功名、享有社會聲譽的士紳家族宅第之空間特徵。陳悅記祖宅(老師府)內現存2對旗竿座,其中1對仍完整保存舊有的石旗竿,另1對僅留下夾竿石及旗竿座,第1對石旗竿可謂是認識臺灣清代科舉制度中旗竿形制的完整典範。
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
所屬主管機關文化部
所在地理區域臺北市 大同區
地址或位置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31號
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聯絡單位:古蹟聚落組
聯絡電話:0422177661
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地籍資料保存區11筆地號.png
陳悅記11筆地籍資料.pdf
土地使用分區都市地區 保存區
所在地地號臺北市大同區文昌段一小段88、88-1、92-2、92-5、93、93-1、93-2地號,共計7筆土地。
所有權屬身分公私有姓名/名稱
土地所有人私有祭祀公業法人臺北市陳悅記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 https://bit.ly/3dwJmST

陳悅記祖宅-公媽廳第一進前廳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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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古蹟保存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政治 - 中時 https://bit.ly/3blMSOr
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在市定古蹟期間,台北市政府第1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2016年判決市府敗訴確定,迄今3年餘,未能處理或補正,對民眾權益影響甚鉅;監察院以市府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對於古蹟保存區之使用管理草率輕忽等情事,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
監察院表示,陳悅記祖宅是北台灣少數尚存的單脊式燕尾屋頂四落舉人宅;歷經百年時光流轉及損壞,部分區域屋瓦破損、屋面塌陷、屋頂中脊斷裂、受潮嚴重、不斷遭變更毀損。幸得族人及文化界奔走於2018年8月22日取得國定古蹟資格。
監院指出,北市政府2008年6月至100年2月間對於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因故毀損」的老師府僅以「古蹟管理維護計畫」(擬訂後僅需報主管機關備查),共陸續核可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而非依法更嚴謹的「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主管機關收到計畫後,應召開文化資產委員會審查,決定是否核准)。
台北市政府2016年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原行政處分失其效力,但判決確定後迄今已歷3年餘,市府仍未能處理或要求補正「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導致未能合法,對於容積移出基地、移入基地及後續房屋購買人的權益均影響甚鉅。
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表示,經履勘、函詢、諮詢及詢問相關主管人員之調查發現,2008年6月至2011年2月間「因故毀損」的原直轄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21條應提出「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方可進行容積移轉,但台北市政府卻以條件更為寬鬆的「古蹟管理維護計畫」,陸續核可共計完成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移出容積總計達4031.73平方公尺。
監委認為台北市政府自2016年判決確定後迄今已歷3年多,仍未能處理或補正,對於容積移出基地、移入基地及後續房屋購買人的權益均影響甚鉅,該府核有怠失。
此外,監察院也說,台北市政府逕行許可古蹟保存區內該市大同區文昌段一小段92-4、92-8等地號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導致古蹟保存區內原有牆體構造物遭拆除、原有地面遭刨除鋪上柏油只為方便少數人停車之用,而涉及古蹟滅失,顯見該府對於古蹟保存區之使用管理草率輕忽,核有疏失,依法應予糾正,並另函請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人員。
古蹟保存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政治 - 中時 https://bit.ly/3blMSOr


對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對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zoRPZF
陳悅記祖宅內的門檻遭鋸掉。(監察院提供)
2020-05-11 12:45:3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大龍峒附近的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於早期市定古蹟期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於首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敗訴確定,但迄今3年餘仍未能處理、補正;監委田秋堇、蔡崇義調查認為,該府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且對古蹟保存區的使用管理草率輕忽;監察院通過糾正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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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悅記祖宅原有木棟架斷裂。(監察院提供)
陳悅記家族乃百年前北台灣集文治武功於一身的第一府第,整個家族共出了3位文舉人、19位秀才。文舉人當中,陳維英最為有名,被舉為「孝廉方正」並授內閣中書,名義上是咸豐帝之師,故時人稱陳悅記祖厝為「老師府」。
對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zoRPZF
陳悅記祖宅遭不當修復。(監察院提供)
老師府是北台灣少數尚存的單脊式燕尾屋頂四落舉人宅。興建時使用肖楠、烏心石、牛樟等質堅耐久的木料,磚瓦也是一時之選,建築中的公媽廳、公館廳及象徵科舉的旗竿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2018年8月取得國定古蹟資格。
對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zoRPZF
監委調查,北市府於2008年6月至2011年2月間,對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因故毀損」的老師府僅以「古蹟管理維護計畫」處理,陸續核可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移出容積4031.73平方公尺。而非採更嚴謹的「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
其中2008年6月首次容積移轉案,最高行於2016年8月判北市府敗訴確定,至今已逾3年,但市府仍未能處理或要求補正「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導致未能合法,對於容積移出基地、移入基地及後續房屋購買人的權益均影響甚鉅。
監委指出,北市府雖稱「老師府第一期修復工程」並無原貌遭破壞或構件遺失,但監院去年3月履勘發現,該古蹟確有原貌遭變更、部分區域屋瓦破損、屋頂中脊斷裂、牆體開裂、原有木棟架斷裂、原木古門檻被鋸掉及文物遺失等,未經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北市府顯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確有違失。
此外,北市府未依文資法相關規定,會同古蹟主管機關文化局會勘,確認保存區土地及建築構造物現況,竟許可古蹟保存區內部分土地改做停車場,導致原有牆體構造物遭拆除、原有地面遭刨除鋪上柏油,涉及古蹟滅失情事,顯見該府對古蹟保存區的使用管理草率輕忽,因此提出糾正,並函請北市府議處相關人員。對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管理草率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zoRPZF


2018-08-22|國定古蹟新增3處!臺北市陳悅記祖宅、自由之家、大同之家指定為國定古蹟 - 非池中藝術網 https://bit.ly/2WjzWEp
臺北市陳悅記祖宅、自由之家、大同之家等3處今日(8/22)經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通過,公告為國定古蹟,目前全臺國定古蹟已達98處。。
文化部表示,「陳悅記」為來自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之陳家的公號,由開臺祖陳埰海(字文瀾)之長子陳遜言所創設,於1807(嘉慶12)年興建大厝,後陳家又陸續增建公媽廳後進、公館廳、餘慶堂等,形成規模龐大的宅邸,族系子孫世居於此,是為陳悅記祖宅。
陳遜言長子陳維藻、四子陳維英先後於1825(道光5)年、1859(咸豐9)年中式舉人,故宅邸前埕立有兩對彰顯其功名的旗竿,其中以現存的一對石造旗竿是全臺灣舉人宅當中唯一僅存的一對,既罕見又最具特色。陳維英因長期投身文教作育英才,被舉為「孝廉方正」,並授內閣中書,名義上是清咸豐皇帝之師,時人尊稱其「老師」,故陳悅記祖宅又被地方稱為「老師府」,是大龍峒清代文風鼎盛的象徵。
「陳悅記祖宅」公媽廳第一進前廳。圖/文化部提供。「陳悅記祖宅」公媽廳第一進前廳。圖/文化部提供。
陳悅記祖宅在建築方面反應原籍地清代同安民宅建築式樣,整體建築包括公媽廳、公館廳雙軸配置,並發展成各四進,帶有左、中、右三道護龍之規模,保存格局完整。所選用的石材種類豐富包括花崗岩、安山岩、玄武岩、砂岩等。在主要空間的踏階櫃臺腳造型、柱珠、石窗及石旗竿等等均可見石雕作品。大木構架部分基本上採取硬山擱檁的作法,僅公媽廳第一進、第二進兩座軒亭採用抬樑式,其中以第一進作品最為精美。
1985年8月19日,陳悅記祖宅由內政部公告為臺北市之三級古蹟(修法後為直轄市定古蹟),由北市文化局主導古蹟修復工程,但2007年整修之際,因容積問題導致陳悅記祖宅遭政商掏空,在陳家後人與市府官司纏訟數十年後,高等行政法院法院判決北市府必須「回復容移前原狀」,但是北市府遲無撤銷古蹟容積移轉並返還容積的跡象,導致陳家後人將陳悅記祖宅提報為國定古蹟。國定古蹟新增3處!臺北市陳悅記祖宅、自由之家、大同之家指定為國定古蹟 - 非池中藝術網 https://bit.ly/2WjzWEp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 @ 記憶‧台北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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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悅記祖宅(老師府)所在之大龍峒,早期是平埔族凱達格蘭族其中一支的聚落,其社名在荷蘭時代以Pourompon 表記,至清代初期則用漢字寫做巴琅泵或大浪泵。隨著18世紀初漢人開始大規模墾拓臺北盆地,大浪泵逐漸有漢人落腳定居,1742(乾隆7)年由同安籍的居民返為故里,迎回白礁鄉慈濟宮的分靈,確立當地漢人的信仰中心保安宮。1803(嘉慶8)年,由同安人合資的「金同成」公號於保安宮邊興建了南北各22間的店舖,形成計畫性的市街「四十四坎」,即大隆同街之雛形。
1807(嘉慶12)年,與街上居民同屬同安人的陳悅記家族,興建大厝於大隆同街西邊的港仔墘。陳家科名輩出並致力於文教,造就大隆同文風鼎盛,而有「五步一秀,十步一舉」之美譽。為彰顯地方之文風形象,故由聚落東側的龍峒山(今圓山)之名,衍生出大龍峒之雅稱。
根據《登瀛文瀾渡台始祖族譜》之記載,陳悅記家族的祖先在福建泉州同安登瀛的開基可追溯至宋代,1260(景定元)年正月1 日出生的陳均用為其一世祖。至清代初期,其十二世陳炳望遷居灌口,亦即族譜所記之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安仁里十五都登瀛社灌口保灌口墟大井腳。炳望五子陳埰海(字文瀾) ,生於1745(乾隆10)年2 月4 日,1780(乾隆45)年36 歲時隻身來臺,卜居淡水行醫為生,是為渡臺始祖。其後,長子陳遜言、次子陳遜朗、三子陳遜陶也先後於1788(乾隆53)年20 歲時、1799(嘉慶4)年25 歲時、1800(嘉慶5)年20 歲時陸續來臺營生。
當時臺北的大龍峒是同安人聚居之處,長子遜言在1807(嘉慶12)年興建大厝「公媽廳」於港仔墘,此即陳悅記祖宅之起源;次子遜朗在1810(嘉慶15)年興建公厝於瓦筒厝;三子遜陶原居中庄子務農,至1874(同治13)年,由其長孫陳植柳(即舉人陳樹藍)興建陳謙記公厝於現今之酒泉街。
陳遜言因善於經商而累積了大量的財富,並創設了陳悅記公號,故族人稱之為「賺錢祖」。居於港子墘的陳氏一族遂成大龍峒的豪門殷戶之一。致富後的陳遜言仍事親至孝,扶持手足,且樂善好施,熱心文教,《淡水廳志》列傳中有其行誼之介紹。
公告日期2018/08/22
公告文號文授資局蹟字第107300936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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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基準1.已指定之古蹟中較具重要、保存完整並為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者
指定理由(一)較具重要性:
陳悅記家族做為清代淡北重要的士紳家族,擁有廣闊的交際人脈,反映在陳悅記祖宅(老師府)的空間需求上,先後興建公媽廳及公館廳兩大建築組群,前者為陳家祖先祭祀的中心、後者為社交中心,組成臺灣少見雙軸線配置。陳家的崛起與發展和當時的社會脈動息息相關,對於清代北臺灣的歷史發展造成重要的影響。尤其是陳家多人積極的致力文教,使大龍峒名士輩出,故地方人士尊為「老師」,稱其宅為「老師府」,為大龍峒地區清代文風鼎盛的象徵。
(二)保存完整性: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在清代已形成公媽廳、公館廳之雙軸配置,並發展成前後各4落,帶有左、中、右3道護龍之規模,目前仍大致保留了當時的格局。
(三)各時代或某類型之典範: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係採公媽廳、公館廳雙軸平行、對稱之配置,再由護龍組合成一體,在宅第配置上具有特殊性。在兩廳的軸線上懸掛了各類匾額,並因先後考上三位舉人而於前埕設置3對旗竿,具體呈現了獲取科舉功名、享有社會聲譽的士紳家族宅第之空間特徵。陳悅記祖宅(老師府)內現存2對旗竿座,其中1對仍完整保存舊有的石旗竿,另1對僅留下夾竿石及旗竿座,第1對石旗竿可謂是認識臺灣清代科舉制度中旗竿形制的完整典範。
法令依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
所屬主管機關文化部
所在地理區域臺北市 大同區
地址或位置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231號
主管機關資訊名  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聯絡單位:古蹟聚落組
聯絡電話:0422177661
聯絡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地籍資料保存區11筆地號.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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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都市地區 保存區
所在地地號臺北市大同區文昌段一小段88、88-1、92-2、92-5、93、93-1、93-2地號,共計7筆土地。
所有權屬身分公私有姓名/名稱
土地所有人私有祭祀公業法人臺北市陳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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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陳悅記祖宅(老師府) @ 記憶‧台北 :: 隨意窩 Xuite日誌


2018/08/26 中時電子報 林宜靜
陳悅記祖宅成古蹟!鄭麗君讚「國寶住在國寶」 - 生活 - 中時電子報 https://bit.ly/2AihZO5
古蹟保存更進一步!未來有更多古宅、建築可望修復並開放參觀!文化部長鄭麗君25日到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親送國定古蹟公告,鄭部長指出,陳悅記祖宅是大龍峒文風鼎盛的象徵,陳家歷代子孫人才輩出,布袋戲國寶大師陳錫煌老師也住在這邊,是「國寶住在國寶裡」,因此她今天一定要親自送上國定古蹟公告。未來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將盡力協助,加速修復工作。
鄭部長特別說明,明年度文資局無形文化資產預算,將從今年的9538萬元增加到3億多,成長為3倍。未來傳習藝生也會提高學習津貼,讓他們安心傳承,例如從陳錫煌老師這邊結業後,就可到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或民間「以演代訓」,每個月都能定期演出、有穩定收入,培育出更多能繼續傳承的大師。
鄭部長表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傳統戲曲接班人扶植計畫及開枝散葉計畫,明年度預算也將由今年的5400萬元,大幅增加為1億元。鄭部長說,希望台灣的無形文化資產,例如布袋戲、歌仔戲等傳統藝術,都能好好傳承、發揚光大,「繼續傳承就是最好的保存方式」。
1985年8月19日,陳家邸宅由內政部公告為台北市之三級古蹟(修法後為直轄市定古蹟),文化部於今年8月22日,公告台北市陳悅記祖宅為國定古蹟。文化部指出,地方稱陳悅記祖宅為「老師府」,是大龍峒清代文風鼎盛的象徵,其建築反映出清代同安民宅建築式樣。
陳悅記為來自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之陳家的公號,開台祖陳埰海之長子陳遜言所創設,於1807(嘉慶12)年興建大厝,即公媽廳於台北大龍峒的港仔墘,後陳家又陸續增建公媽廳後進、公館廳、餘慶堂等,形成規模龐大的宅邸,族系子孫世居於此,是為陳悅記祖宅。
陳遜言長子陳維藻、四子陳維英,先後於1825(道光5)年、1859(咸豐9)年中式舉人,故宅邸前埕立有兩對彰顯其功名的旗竿,其中以現存的一對石造旗竿最具特色。而陳維英因長期投身文教作育英才,時人尊稱為「老師」,故陳悅記祖宅又有「老師府」之名流傳於世,所在之里別也名為「老師里」,該祖宅是大龍峒清代文風鼎盛的象徵。
陳悅記祖宅在建築方面反應原籍地同安民宅式樣,整體建築包括公媽廳、公館廳雙軸配置,並發展成各四進,帶有左、中、右三道護龍之規模,保存格局完整,公媽廳軸線的空間機能主要為祭祀與居住,而公館廳主要的空間機能為社交,空間具開放、連續之特質,故對外之儀典及賓客之接待、應酬多在此舉行。
前埕兩組旗竿座頗為講究,其中一組台座的四面搭配了硬團螭虎淺浮雕與簡易斑芝花線雕的裝飾。尤其一對石旗竿,頂部有圓形、方形旗斗,以下則有人物與龍、虎的立體浮雕,造型流暢生動,極具特色。主要空間的大木構架基本上多採取硬山擱檁的作法,僅公媽廳第一
陳悅記祖宅成古蹟!鄭麗君讚「國寶住在國寶」 - 生活 - 中時電子報 https://bit.ly/2AihZO5


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短嘆長吁日怨嗟:文化資產「陳悅記」的劫數
蕭文杰 03 Apr, 2018 
短嘆長吁日怨嗟:文化資產「陳悅記」的劫數 | 蕭文杰 | 鳴人堂 https://bit.ly/3bhyYg5
大龍峒的陳家祖厝(老師府),1985年公告為古蹟。圖片攝自1990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文化部長鄭麗君上任後,在全國文化會議表示:「文資保存不能總是讓民間搶救個案,而是應該系統性的建立文化保存體系」。什麼是「系統性」文化資產保存?部長沒有說明,但是保存觀念先進國家已經不是只注重「單點式」文資,而是要去保存一個脈絡,將彼此串聯。我認為脈絡式的保存,可以說就是「系統性」的文化資產保存。
可是台北市的都市發展中,文化資產似乎都有所謂的「劫數」,文化資產首先要能逃過「劫數」,才能活下去,有時候「單點」文化資產「在劫難逃」。「單點」都保不住了,怎麼談系統性呢?
「單點」文資的不保或破壞,有時還經常是掌權者的「創意」,也就是缺乏文化觀的掌權者,存好心「做壞事」,例如1965年台北市臺北府城門的東門、南門及小南門被以「整頓市容以符合觀光需要」為由,外觀美容翻新,造成了外觀嚴重改變。
不過有的文化資產「劫數」是因為政府機關失能,例如大龍峒保安宮就公開抱怨政府11年來不聞不問,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頒發的「亞太文化資產保存獎後,政府才想錦上添花。
保安宮董座廖武治批評政府長期漠視古蹟修復,文化政策最高主管機關文化部督導不周是事實,可是地方自治精神來說,台北市文化局才是最應該負責的單位,因為市定古蹟本來就是市府的職責。但是今日的保安宮則是已經「出運了」,除了古蹟修復好了,媒體也報導保安宮即將由市定古蹟,升格為國定古蹟。
成為國定古蹟最大的好處是文資價值地位提升,從此主管機關就是文化部,至少協助修繕等工作由文化部負責,也比較容易被關注。
不過讀者們讀此文一定覺得奇怪,明明標題是寫陳悅記,為何內容談到保安宮?首先我要說明的是保安宮跟陳悅記有密切的關係,因為保安宮、台北孔廟、陳悅記、四十四坎街……都是大龍峒陳悅記的系統性文化資產。以保安宮為例,同治七年(1868)重修,修繕後正殿祭祀保生大帝的神龕兩頭,就分別掛陳悅記家族舉人陳維英所題楹聯一對。
當年保安宮重修,陳悅記家族的陳維菁、陳樹藍都是重要領導人。陳悅記家族不只是出錢修保安宮,更捐出保安宮以東的土地二千餘坪,興建孔廟,陳悅記家族的陳維英是台北孔廟第一位入祀的鄉賢。如今保安宮、孔廟、陳悅記其實可以視為一個共同的系統。可是今天「出運」的保安宮即將歡喜成為國定古蹟,陳悅記卻依舊尚未化解「劫數」,不知道能否等到光明。
1990年的陳悅記古厝,當年已顯破敗之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1990年的陳悅記古厝,當年已顯破敗之感。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陳遜言興建的陳悅記祖厝是北台灣少數尚存的單脊式燕尾屋頂四落舉人宅,為合院閩南式建...
陳遜言興建的陳悅記祖厝是北台灣少數尚存的單脊式燕尾屋頂四落舉人宅,為合院閩南式建築,是見證科舉時代意義之古蹟。圖片攝自1993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舉足輕重陳悅記的系統性文資
陳悅記並非是人名,而是商號,陳家渡台祖陳文瀾在乾隆四十五年(1783)來台行醫懸壺濟世,接著其長子陳遜言於乾隆五十三年(1788)渡臺,後經營船運、料館致富,嘉慶十二年(1807)陳遜言以「悅記」為商號,並興建陳悅記祖厝。所謂陳悅記系統性文資就是包含跟「悅記」商號有關的歷史及地景。
創設「悅記」商號的陳遜言被清朝官府授以「通奉大夫」官銜,長子陳維藻與四子陳維英皆為舉人,受教於新竹鄭用鑑門下;三子陳維菁道光二十二年在任布政司理問,與五子陳維藩曾率練團水勇擊潰海賊會匪。
整個陳悅記家族,共出了三位文舉人(陳維藻、陳維英、陳樹藍),十九位秀才。文舉人當中,陳維英最為有名,被舉為「孝廉方正」,並授內閣中書,名義上是咸豐帝之師,故時人稱陳悅記祖厝為老師府。北台灣的明志、仰山、學海、樹人書院皆與陳悅記家族有關。就大龍峒地理位置來說,陳維英創設的樹人書院最初就是成立在保安宮內,陳悅記可以說是台北盆地儒學文化之代表。
陳悅記家族也是北台灣團練代表,除了守護郊商船隊不至於受到海盜騷擾,重點在保境安邦,家族中的陳維藩有軍功,對抗海盜與小刀會,今天的啟聰學校是昔日陳家練兵場。整個家族影響了台灣歷史,是集合台灣文治武功第一的府第。
陳遜言興建的陳悅記祖厝是北台灣少數尚存的單脊式燕尾屋頂四落舉人宅,為合院閩南式建築,是見證科舉時代意義之古蹟。這個集財富、功名的舉人宅使用肖楠、烏心石、牛樟等質堅耐久的木料,磚瓦也都是一時之選,建築當中的公媽廳、公館廳及象徵科舉的旗竿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其中石旗杆,是全臺灣舉人宅當中唯一僅存的一對,具罕見性。
陳悅記家族是北台灣重要開拓史,其家族墓園主要位於內湖,根據陳家後代陳應宗老師說法,當時掌權者為了興建老國代居住的房子,在戒嚴時期用灌辣椒水等方式強取陳悅記家族的土地,導致陳家祖墳數百門被刨,但開基祖陳文瀾二品通奉大夫夫婦之墓園及陳遜陶墓還在,僅存的墓園土地現屬於國有財產局、新北市政府、部分淪為私產,陳家後代仍是建造物所有人。
陳文瀾墓前華表是淡水廳同知曹士桂落款,兩對舉人桿分別是陳維藻、陳維英中舉時所立,由於陳維藻所立的是木製,年久腐爛僅存基座。陳維英所立為石製留存至今,這些都具歷史、藝術價值,無奈至今台北市政府尚不願意給予文化資產身分,缺乏法源保護,此墓園在2018年3月發現疑似被惡意破壞。
陳悅記祖宅石造旗竿,為目前全台宅第建築中僅存。左:1990年;右:1993年。 ...
陳悅記祖宅石造旗竿,為目前全台宅第建築中僅存。左:1990年;右:1993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左:曹士桂落款的華表;右:華表細節。 圖/作者自攝
短嘆長吁日怨嗟:文化資產「陳悅記」的劫數 | 蕭文杰 | 鳴人堂 https://bit.ly/3bhyYg5
左:陳文瀾古墓前有兩對旗桿,陳維藻所立為木旗桿,所以僅剩下旗桿座;右:陳文瀾古墓陳維英所立舉人桿,此為遭受破壞前原貌。 圖/作者自攝
將陳悅記文資系統性拋棄的台北市政府
位於大龍峒的陳家祖厝(老師府),雖然在1985年就公告為古蹟,但是如今殘破不堪,主因是陳悅記祖宅遭政商掏空,陳家子嗣陳應宗與台北市文化局官司纏訟數十年,陳應宗雖然三審獲勝,法院判決必須「回復容移前原狀」,但是市府不願撤銷原處分返還容積,修復有所爭議,導致陳家後人也比照保安宮模式,將陳悅記祖厝提報國定古蹟,希望能讓中央文化部接手協助,不過缺乏雪中送炭大學者加持,關注度沒有保安宮來的高。
陳悅記古墓,經民眾主動提報,在106年3月21日文資會採用報告案的方式進行,可是台北市政府竟然沒有通知後代家屬參加文資會,該次會議結果是「列冊追蹤」。由會議記錄可知,文資委員林曉薇、黃士娟都註明後續進大會審議。薛琴委員表示: 同意列冊追蹤,但如土地均為公有者,建議可先予作暫定古蹟,以免招損,無奈台北市政府至今沒有送進大會實質審議文化資產身分。
2018年3月,陳家清明掃墓發現陳文瀾墓前陳維英所立舉人桿疑似被惡意破壞,旗桿留有繩子套索痕跡,推測是採用外力拉斷,文資明顯之重大危險,此事件在3月31日通報文化局、警察局。文化局雖然表示知情會處理,但正逢清明節連續休假5天,文化局至今未通知會勘。
連續假日文化局沒有上班,通常是文資被天賜良機偷拆、強拆的最佳時刻,筆者實在不解為何台北市政府不願意依照《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直接暫定古蹟呢?這段期間萬一被破壞是不是主管機關又要推卸責任?只能向老天祈求陳悅記系統性文化資產早日「出運」!快快成為國定古蹟吧。
疑似被惡意破壞的舉人桿。 圖/作者自攝
短嘆長吁日怨嗟:文化資產「陳悅記」的劫數 | 蕭文杰 | 鳴人堂
陳悅記古蹟一角,很難想像這是市定古蹟,目前市府敗訴後仍不肯返還容積。 圖/作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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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799px-陳悅記祖宅公媽廳799px-陳悅記祖宅公館廳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陳悅記祖宅,俗稱老師府,位於台灣台北市大龍峒附近,現為當地的陳氏家族祠廟。該祠廟始建於19世紀初,本為兩座閩式四合院結合成的民宅,建造人為陳遜言。而「陳悅記」並非人名,而是陳家家譜的公業統號。
陳悅記祖宅因為年代久遠且宅外前埕有其舉人旗竿,2018年8月22日被中華民國文化部指定為國定古蹟[1]。
興建背景
1807年,居大龍峒四十四坎的陳遜言建於大龍峒附近淡水河河岸邊的四合院落成。
陳遜言本籍中國福建泉州同安,因此四合院採福建盛行的閩南建築。該閩南語俗稱「伸手」的護龍式四合院,採閩式建築方式。該擁有飛簷屋頂的四合院大門門面寬約5m,連兩側廂房則正面達10m,縱深則20m。
此宅與一般四合院大宅相同,大門門面進入為公媽廳,其餘廂房為分配數個家族所共居。1832年,因為陳氏家族人丁衍生,該宅再於右側擴建相同樣式大小的一座四合院。其新興建部分除了門面進入的公館廳之外,仍於旁建造供族人居住的廂房。
至此,兩拼四合院組成的該祖宅,成為陳遜言一族的民宅。又因其陳遜言家譜所記載的公業統號為「陳悅記」,因此一般人都稱此宅為「陳悅記祖宅」。
陳維英與老師府
陳悅記祖宅落成不久的1811年,陳遜言四子陳維英誕生。陳維英字實之,號迂谷。少年曾受業於同家族舉人陳維藻,為台南府學生員。1841年任教篆(教師)。1851年,陳維英被台灣道徐宗幹舉孝廉方正,1859年鄉試中恩科舉人,並被授內閣中書。
他日後任教於明志,仰山,學海等書院,因此被尊稱為「老師」。也因其故,陳悅記祖宅亦被稱為老師府。
舉人石旗竿
陳悅記祖宅所居陳氏家族,於台灣清治時期共出了三位舉人,除了上述陳維英與陳維藻之外,尚有陳肇興。
根據大清律例,獲鄉試中舉的人,可獲得科舉獎賞,高達數人高的「石礎」及「木旗竿」一對,並可將插著木旗竿的石礎旗竿公開陳列於家宅前埕以彰顯功名。因此,陳悅記祖宅本有三對此舉人旗竿。不過因動亂整修等因素,迄今三對旗竿只留存石旗竿與其石礎一對,而該舉人石旗竿也是全台灣現存僅有的一對。
建築特色
陳悅記祖宅計由公媽廳與公館廳兩四合院並排組成。採坐東朝西,兩廳皆面向淡水河。公媽廳為雙護龍(ㄩ字型)建築,門面連同側廂房達10m,三進連同後來增設的四進縱深為20m。公館廳為單護龍(L字型)建築,除了內部構造與廳數配置與公媽廳不同之外,其規模與面積都與公媽廳相似。
1853年,艋舺下郊的同安人與頂郊的三邑人,發生分類械鬥,史稱頂下郊拚。老師府亦被破壞。動亂平息後,陳氏家族依其原貌展開重建。之後,雖無大型增建整修,不過仍多增建多處廂房,其中一部份為與主建物結構不盡相同的非閩南式建築。1971年,該宅進行屋脊等建物外觀整修,加上前埕部分面積縮減,該次整建破壞原貌甚多。
因年代久遠與維護不力,迄今該略顯頹廢的祖宅於經過數次整修增建後,已喪失原有風貌。雖說如此,老師府於外觀仍顯現舊式閩式四合院曲尺狀的護龍之格局。加上祠廟前埕所豎立的舉人旗竿極具代表性,因此中華民國政府特定於1985年指地該宅為台灣的國定第三級古蹟。
2005年,該古蹟並特地予以再度翻修,希能維持最佳狀態,以供留存。惟2007年,文資法未完善,此國定古蹟由陳家自行籌組經費後,由政府指定廠商修復,但過程未完整提供修繕計畫及設計圖即粗糙動工,導致屋頂毀損,並造成部份家族古物損壞、失竊,連同原古厝使用之上等肖楠木棟樑皆在修復過程中遭替換,陳家後代心痛不已,認為祭祀公業對於祖宅修繕草率不用心,只是以古厝容積率轉移炒房獲利,因而控告台北市政府核准轉移容積率不當,展開訴訟,該建築維修停頓至今,2017年法院宣判台北市政府敗訴,台北市政府須將容積率返還。 又市府敗訴後,需待市府返還容積率,陳家祭祀公業歸還原銷售之容積率所得,重新尋得容積率買主,修復之路還得等待北市府優先處理返還後方可執行 [2][3]。
陳悅記祖宅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bit.ly/3dz72px


陳悅記祖宅 「愈修愈像廢墟」
2015-05-25 07:31:03 聯合報 記者郭逸君/台北報導

陳悅記祖宅一期工程修繕,疑施工品質不佳,屋頂出現裂痕,雨天屋內出現漏水情形。 記者郭逸君/攝影
分享台北大龍峒的陳悅記祖宅被評定為國定三級古蹟,古蹟所有權人提出古蹟維護修繕計劃,歷經長達8年的時間進行古蹟修繕、容積移轉,一期工程還沒進行驗收,但古蹟外牆新穎、未按古法修繕,被文史工作者痛斥不尊重文資建物,且因屋頂有裂痕,下大雨時屋內也會下起小雨,讓古蹟愈修愈像廢墟。
北市府文化局表示,由於陳悅記祖宅屬於私宅,且所有權人登記在祭祀公業名下,古蹟的管理維護以及修繕均屬於所有權人,而古蹟修繕要先取得整個家族的修繕共識,文化局只站在輔導的立場,協助進行古蹟維護。

文史工作者陳應宗沉痛地表示,原本的牆面塗有以糯米、草灰等混合而成的特殊植物漆,讓水氣不易侵入。但修繕師傅卻直接將牆面敲掉,並用水泥、石灰重新砌牆,讓他覺得相當痛心,「古蹟就這麼被摧毀了,後代再也無法考究百年前的工法。」

此外原本掛在公媽廳牆上的2副對聯,在古蹟修繕期間也不翼而飛,部分房間每逢大雨還會出現漏水狀況,牆壁上到處都是水漬以及壁癌。陳應宗表示,因屋內積水太嚴重,要拿臉盆接雨水,每天都要倒掉好幾盆,不知道何時屋頂會不堪雨勢塌下來。

陳應宗也反映,原本屋內的大梁、梁柱等,都是使用肖楠等很好的木材,但是承包廠商沒有仔細考究,新修的公媽廳,部分木材都被破壞,甚至更換成其他的木材。修繕古蹟沒有依照原本風貌,工法也未依照古法,已讓古蹟失去其文資價值與歷史意義。

陳悅記祖宅兩旁也有許多新建工程,包括啟聰學校停車場等,陳應宗也懷疑,陳悅記祖宅的地板、牆面出現裂痕,與鄰近新建工程向下開挖基地脫不了關係,他不滿市府文化局作為主管機關,居然任由古蹟被毀損,甚至淪為廢墟。

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陳維英/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  

國家古蹟陳悅記祖宅文物失竊 警不受理

2014-05-22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國家三級古蹟陳悅記祖宅七年前陸續進行古蹟修繕、古蹟容積移轉,施工期間曾封存文物,完工後去年再正式對外開放。但祖宅祭祀公業派下員陳應宗向本報反映,至少七件文物遭竊,連祖先陳維英約一八八年前寫的兩幅木造對聯也消失,古蹟頓失文化教育功能,讓他不滿的是,昨向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報案卻不受理。

  • 陳悅記祖宅遺失的直式對聯,其為陳氏渡台第二代陳維英15歲中秀才時,對家族的提字。(記者郭安家攝)

    陳悅記祖宅遺失的直式對聯,其為陳氏渡台第二代陳維英15歲中秀才時,對家族的提字。(記者郭安家攝)

  • 陳悅記祖宅遺失文物包括「文魁」匾額。(陳應宗提供)

    陳悅記祖宅遺失文物包括「文魁」匾額。(陳應宗提供)

超過七件清代古物 不知下落

身兼文史工作者的陳應宗說,陳維英是陳氏渡台後第二代祖先,受大哥、父親啟蒙,年僅十五歲就中秀才,文采不錯,陳維英借鏡唐宋文人員半千、歐陽修,寫下對聯「員半千開宏文館、歐陸壹記醉翁亭」,也凸顯清代文人、仕紳出入陳氏祖宅公媽廳的盛況;另一幅對聯則寫「祭祀先誠而後禮、子孫後日亦先靈」,期勉子孫誠懇祭祖,這兩幅對聯現均不見了。

陳應宗說,祖宅修繕當年由漢光建築事務所承包,每項文物皆包裝入庫、拍照存證;但今年農曆春節發現,祖宅開放這麼久,闡述公媽廳文化功能的對聯怎麼不見了?昨追查發現聖旨龕等超過七件清代古物居然在這段時間疑被盜光,祭祀公業管理員一問三不知,他趕緊向家族的老師里里長陳東榮反映也沒下文,拖了這麼久才決定報案。

警要求 祭祀公業代表人報案

陳東榮證實,陳悅記祖宅祭祀公業管理員九十幾歲,也搞不清楚有沒有收藏文物,真的要查。但陳應宗表示,昨近下午一點至重慶北路派出所執勤櫃台報案,為證實此事,當場還提供里長的電話號碼給員警,但員警查證後仍不讓他報案,另一位員警說「叫你們祭祀公業代表人來報案,如果你一個人可以報案,那大家也都來報案,怎麼辦?」

重慶所所長歐陽俊表示,該祭祀公業成員本身有糾紛,每年為了選祭祀委員,常有狀況出來,有些人會做一些動作,因此警方要審慎處理,需透過祭祀公業代表人才能偵辦案件,此外也要查證是否有人私下將文物擺在哪裡,不讓人知道。

「我是祭祀公業派下員,有權利,為何不讓我報案!」陳應宗不滿,就是查不出文物,才找警方,但警方態度擺明吃案。文化局第二科科長林長杰表示,尊重警方辦案,如查證屬實,也會同時要求祭祀公業加強管理維護,釐清管理機制出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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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的陳男被警壓制逮捕。(記者劉慶侯翻攝)
古蹟變軍火庫 「陳悅記祖宅」藏槍毒後代子孫令先人蒙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VzDu83
2021/08/07 12:25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被台北市萬華警分局發現住在裡面的58歲的陳姓男子,讓家族蒙羞,居然在祖厝內暗藏槍械,經警方蒐證前往取締,果然查獲3把制式長、短槍枝,和海洛因毒品16包,訊後依法送辦。
位在台北市大龍峒的陳悅記祖宅,又俗稱為「老師府」,現則是陳氏家族祠廟。「陳悅記」並非人名,而是陳家家譜的公業統號,主要因祖宅年代久遠,且陳家先後曾出了3位舉人,在門外有舉人旗桿,所以才被認定為國定古蹟。
北市警萬華分局接獲線報,有名男子涉嫌在北市大同區販賣軍火、毒品,警方經埋伏蒐證,發現鎖定的犯嫌居然是陳悅記祖宅的後代子孫,而且哥哥也是因為販賣槍枝跟毒品,已經被警方抓進去關了,因此認定線索可靠。
警方5日下午4時許,前往陳嫌位於大同區華亭街的住處逮人,初始並無斬獲,但經警方曉以大義突破對方心防,才得知原來陳嫌為了避免遭警方查緝,竟將槍枝藏放在國家認定的古蹟內,警方轉往搜索,果然在其中1處房舍內查獲3把制式長、短槍枝,3百顆子彈以及海洛因毒品16包。
警方將查獲的槍枝送往刑事局鑑驗,均為制式槍械,其中包括黑蜘蛛衝鋒槍、制式土耳其自動手槍、以及火力強大的M870霰彈槍,黑市價格約近300萬元
警訊中,陳嫌認為祖宅既是國定古蹟,且尚有家族宗親住在內,他認為警方一定料想不到居然內藏械彈,所以才敢大膽藏放在祖宅內。警方訊後依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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