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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昭和7年(1932)時是總督府介入協調多年的紛爭,到最後鄒族退讓,同意將楠梓仙溪左岸的紛爭獵場讓與給施武郡群,雙方埋石宣誓和解…日治時期鄒族阿里山原住民於鄒族阿里山與布農族施武郡狩獵區誓石留影-右邊的人穿著足袋。 左邊的人只保護腳趾,腳後跟顯得露出。 我覺得不赤腳的照片真的很少見。臺灣國定古蹟編纂研究小組(National Historic Monuments of Taiwan) - 貼文 | Facebook https://bit.ly/2XAg4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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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烤肉應該是作為賞月的餘興,且限於露營地區或風景區,1978年《民生報》曾整理各地的賞月活動供民眾參考,其羅列二十項活動,直接提到烤肉的有三項,分別是:一、中華民國露營協會舉辦的「秋海棠之夜」,節目有烤豬、烤雞、銀光酒會;二、假日實業公司主辦月光晚會,事先報名者可參加烤肉活動;三、弘野俱樂部舉辦營火會,在中秋夜舉辦烤肉及雞尾酒和晚會。[1]此三項活動皆與露營有關,此外還有四項露營活動雖未提及烤肉,但可以猜測應也會烤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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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社會對於手指月亮的禁忌,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宋時期。在據傳是著於當時的道教經典《太上感應篇》的〈諸惡章〉中提到「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都是被視為對神明大不敬的行為。其中的「三光」,指的便是日、月、星三種天體的光芒,「輒指三光」,便是指隨意對著這三種天體比劃。從這邊可以看出,對日月星辰的崇拜,是自古就有的漢人傳統。

〈臺灣人對自然現象的觀念與迷信〉一章中有著和指月亮割耳朵相當類似的禁忌。裡頭寫到:「傳說月亮有一把利刀,因此若是小孩子對祂說壞話,就會立刻被割傷耳朵」。這段記錄有兩處值得注意的內容。首先是當時傳說並非手指月亮,而是說壞話就會遭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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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仇英 竹院品古圖
此圖是明末盛行好古之風,追求精緻生活的一種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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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組與演員在戰場上也有出頭天?《幽靈軍團 The Ghost Army (2013)》_嗶哩嗶哩 ( ゚- ゚)つロ 乾杯~-bilibili https://bit.ly/39bdu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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