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文化協會新竹分部主辦「留學生團講演會」宣傳單
典藏者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公告欄
facebook 姜太公廟
- Mar 16 Thu 2017 21:23
竹翠堂客家文創講堂進駐竹北市新瓦屋創意聚落/手作美濃藤椅-工藝師駐點客家文物館 黃細梅堅持手作美濃藤椅
- Mar 16 Thu 2017 16:44
「過房」與「過傳」/繼房書/過房書/「過房」是指同姓的傳宗,「過傳」是指異姓的傳宗。所謂同姓傳宗,是要由同胞的兄弟間或是堂兄弟間其中一人之子,為先前過往而又沒有子嗣的兄弟來過房傳承此脈。而「過傳」則是男女雙方婚嫁時即約定,因女方無兄弟,其女兒嫁出後兩人所生男兒其中一人,要從母姓,傳承女方香火,此約定都必須由雙方父母同意,待男兒出生之後再辦「過傳」手續。
什麼是「倒房」?簡單解釋的話就是「家中有男性長輩未生子便過世」。在漢人的傳宗接代觀念中,生下男孩後,只要孩子確定存活即算一房,但若是胎死腹中、難產無生命跡象就不算一房;男孩出生後,無論是在嬰幼兒時期、青少年時期還是長大成人後,只要未產下後代即過世,都算是「倒房」。
據說,若後代無人祀奉倒房祖先,則其魂魄會干擾後代子孫的婚姻、孩子,進而影響家運,嚴重的話,甚至還會導致後繼無人、經濟貧窮等狀況;可以請法師或道士協助辦理過房儀式,不是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過繼」,只是宗法上的儀式,無須過於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