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丁;牌;樟腦;焗腦
簡單敘述:    腦丁是指採樟焗腦的工人,日本時期樟腦成為專賣,從事探樟焗腦的工人必須有專賣局核發的「腦丁牌」才能擔任腦丁及進出山區。招雇腦丁是需配合腦灶設備及原料採伐之難易而定,多則浪費,少則影響生產工作。經過腦丁(焗腦工人)考試,拿到腦丁牌的人可以不用當兵,享有比一般的平民更好的待遇。 王德福(日昭和16年/1941)的祖父輩從新竹關西搬到南湖村,當時只能做一些雜工維生,後來到父親時便開始入山開樟焗腦,王德福也繼承父親的工作,一直從年輕做到結婚後。當時採樟的地點在部份在大甲林區南坑,也就是現在臺中市和平區的梅園、天狗部落。 王德福表示:當時的採伐工人叫「腦丁」,身上或扁擔上都要掛一只用繩子串著的四吋左右的腦丁木牌,上面寫著:「名字、林區、出張所」,不然是不可以隨便進入林區的。 多年的採樟經驗,王德福很容易就可以在大片的樟樹林間找到最好的樟樹來焗腦。他表示:樟樹有很多種,大約可分為:芳樟及本樟。芳樟有臭味,但是沒有腦砂,可以做化妝品使用。本樟有香氣,可以提煉腦砂,油份也較多。 王德福自已原本也有一張腦丁牌,後來借給東勢客家文化園區的朋友展覽時弄丟了,目前手上的這張腦丁牌是另一朋友給他的。腦丁牌是木質,長9公分、寬6.8公分、高1公分。
簡單敘述資料來源:    王德福(日昭和16年/1941)
年代:    日昭和14年(1939)
文物所在地):    苗栗縣大湖鄉"腦丁牌-客家雲 Hakka Cloud" https://cloud.hakka.gov.tw/Details?p=74103&pid=28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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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悅讀檔案-臺灣樟腦製造事業之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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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對「樟腦」的印象,可能只是一顆在衣櫃或浴廁角落散發著奇特氣味、毫不起眼的白色球體,殊不知,這種提煉自天然樟樹的化學物質,曾被視為值得上貢帝王的奇珍異寶,用途足以改變人類的歷史演進,更讓臺灣登上名符其實的「世界第一」。在這宛如白砂的細小樟腦之中,究竟蘊藏著什麼樣的故事呢?
【臺灣通史】「樟腦之代價即人血」:曾經改變世界的臺灣樟腦,和流淌在山林間的血與淚 https://bit.ly/3WLtUe5
「匠首之利」在樟腦
樟樹好生在日照充足、溫暖潮濕的環境下,盛產於亞熱帶氣候圈如中國華南、日本南方,以及臺灣島上。明代著名的醫藥典籍《本草綱目》記載:「樟腦出韶州、漳州。狀似龍腦,白色如雪,樟樹脂膏也。」並詳細敘述了兩種熬製樟腦的方法,以及將樟腦入藥的多種配方,可見至少在十六世紀時,樟腦之利用已經十分普及。也正因為華南地區的樟木資源開發甚早,消耗亦多,當中國樟樹漸趨匱乏以後,臺灣本島中低海拔山林中存有的大量樟木,就成了清帝國眼中重要的戰略資源。
樟腦工人採集樟腦的樣子(Source:開放博物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清代的大型戰船,需要併用多種木料來加工打造,其中樟木便是梁頭、梁座、桅座等數十處戰船部位不可或缺的材料,而在十七至十八世紀左右的臺灣,由於採取封禁番地的政策,僅有與官府特許的「軍工匠首」,能夠進入樟木生長的番界禁地中伐木取材。
軍工匠首必須穩定供應軍用木材給官方,報酬或薪餉卻十分有限,驅使軍工匠們心甘情願應聘的動機,便是官方特許其在伐木之餘可以熬製樟腦,販售獲利,遂有「匠首之利在樟腦」的說法。而民間若擅闖番界私下熬腦,被官府查獲可處死罪。儘管如此,歷年來仍有不少人選擇鋌而走險,遊走在番界內外謀利,《臺灣通史》中就記載著光在康熙年間就有一百多人因私熬樟腦而獲罪。朱一貴、林爽文等重大民變,亦多爆發於這些官府管轄不及的灰色地帶。
1725 年始,雍正皇帝批准於臺南府城設置軍工廠,隨後屏東枋寮亦設有分廠。到了 1825 年,更在艋舺增設軍工廠及軍工料館,以便就近管理北臺灣乃至宜蘭山區的林木資源,並兼辦樟腦事務。十九世紀中期以後料館被改稱為「腦館」,在新竹竹塹、苗栗後壠、臺中大甲等樟腦產地之下游皆設有分館,可見樟腦的重要性實質上已凌駕於軍工木料,而北臺灣山林中彷彿取之不盡的樟樹之海,也愈發受到官府及國際商人的重視。
為了利益而引發的樟腦戰爭
開港通商前後,以英國商人為主的幾家洋行積極介入臺灣樟腦的外銷生意,他們派出代表或辦事員,直接向臺灣產地的有力人士購得樟腦貨源,且屢屢逃漏清帝國官府所欲徵收的樟腦釐金。
1868 年,英商怡記洋行的代表必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循例透過梧棲港的蔡姓家族蒐購大約五、六百擔的樟腦,卻因故被當時臺灣的最高軍政官員臺灣道梁元桂查扣沒收。英商認為,樟腦屬於天津條約中開放貿易的貨物,外商有權自由買賣,但官府則主張按照百年來的軍工匠首制度,只有得到官府許可的匠首提供的樟腦才是合法樟腦,而蔡家並非軍工匠首,也就等同於非法的走私樟腦
英商怡記洋行代表必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Source:wikipedia)
雙方認知不同,衝突迅速升溫。必麒麟等人一度與官兵在梧棲港開火對峙,最後狼狽逃往廈門,向英國領事求救。同時,臺灣屢傳外國教堂與傳教士被民眾攻擊、洋行買辦被官兵搜查等事件,在幾次交涉未果之後,英國領事吉必勳(John Gibson)決定根據《萬國公法》動用武力,派出兩艘軍艦砲轟、佔領安平港,造成清軍多人死傷,並控制安平將近兩個月。
最終,清英雙方談判簽訂「樟腦條約」,承認領有通行證的外國商人,在不進入「番地」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買賣樟腦,且免收釐金。但要是外商擅入番地、私自貸予資本,或者在臺灣遭遇掠奪盜竊,而受到損失,官府皆不負賠償之責。此例一開,民間私熬樟腦的風氣隨之興盛,任何人都可以冒險入山熬腦,銷售給渴求樟腦的洋商,由官府統籌樟腦買賣的「軍工匠首」制度,也就此名存實亡。
J. W. Patersson 所繪製的〈北部福爾摩沙〉,出版於1882年前後,標示著臺灣各地的物產,其中紅框處為大嵙崁地區,標示著「樟樹區域與野人領地」
(Source:開放博物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改變世界的樟腦科技
那麼,為什麼各方洋商們都想爭奪臺灣的樟腦,甚至不惜一戰?十九世紀末葉,隨著工業與科技進展,樟樹不僅用於造船或藥材,歐美陸續開發出樟腦的更多用途。
例如知名的瑞典科學家諾貝爾(Alfred Nobel),一生致力於改良更穩定、煙霧更少的火藥,其中一種配方,便是在無煙火藥中加入樟腦作為安定劑,效果十分顯著。改良後的無煙火藥在燃燒之後沒有殘渣,彈射威力更強,促使更精準的步槍、能夠連發的機槍得以問世,這些武器的殺傷力,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歐陸戰場上得到恐怖驗證,更大幅改變了人類戰爭的型態。
在民生用途上,則有美國人海厄特(John Wesley Hyatt)發明出以硝化纖維加上樟腦製成一種冷卻時堅固柔韌、加熱後又具有可塑性的奇妙物質——賽璐珞(celluloid),其性質就如同今日常見的塑膠,能夠全方位地運用在大大小小的生活事物中。
發明賽璐珞製品的美國發明家海厄特(Source:wikipedia)
發明之初,賽璐珞主要做為象牙撞球的替代品,很快地又被用來製做假牙、鋼琴鍵、車用擋風隔板、玩偶、箱子、樂器裝飾品.....等各式各樣的日常消耗品,其中,以賽璐珞製成的底片和電影膠捲,讓拍攝畫面這件事變得容易許多,更影響了「動畫」藝術的誕生。時至今日,賽璐珞仍做為乒乓球和眼鏡架的主要材料,被廣為使用。
這些新穎科技的運用,讓全世界對樟腦的需求量急遽增加,也因而有更多人深入臺灣山林充當腦丁、熬製更多的樟腦。當日本統治臺灣之後,成功將樟腦收歸專賣,並結合資本家企業化經營,讓臺灣樟腦源源不絕地產出,大溪、三峽、南庄、三義、東勢、南投、竹山、集集這些沿山市鎮,皆因樟腦產業大發利市,熬煮樟腦專用的大鍋灶,幾乎是沒日沒夜地沸騰著,讓山間無時無刻都可望見,從腦寮冒出的陣陣炊煙。
臺灣採腦拓殖會社的腦寮(Source:開放博物館/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
二十世紀的鼎盛時期,臺灣「樟腦王國」樟腦產業供應了全球七成以上的樟腦需求,也為日本統治前期的臺灣總督府穩定貢獻著每年一成至兩成的財政稅收。但這「樟腦王國」的盛世榮景,背後的代價是什麼呢?
樟腦王國的背後:一斤樟腦一斤血
傳統伐樟熬腦的方式,勢必大量消耗樟樹,而臺灣樟樹生長最密集的淺山地帶,正是平地漢人與山區原住民生活領域重疊的最前線。為了開採更多、品質更好的樟樹,腦丁在政府支持下逐漸向山區深入,而原住民也日漸受迫於外人進逼的生存壓力。
不論是清帝國時期的設隘撫墾,或是日本統治時代發動的理蕃計畫,本質上都是統治者為了實現對山區資源的控制,所進行的軍事行動。劉銘傳時期,原住民或許尚可藉著山林掩護與清軍且戰且走,但面對到日本帝國的現代化軍隊,終究難以抵擋,而留下大豹社滅社、南庄屠殺等血腥歷史事件
位於三角湧的三井製腦所,為大豹社的活動範圍(Source:開放博物館/中研院臺史所檔案館)
槍火與殺戮,百餘年來不斷在寒風蕭颯的樟樹森林裡反覆上演,或許可說,直到人工合成樟腦與石化塑料的技術全面取代了天然樟腦之後,樟腦所帶來的利益與衝突,才終於隨著整個樟腦產業一同煙消雲散。曾在臺灣生活將近十年的美國記者兼外交官禮密臣(James Wheeler Davidson),在其著作《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中直言:「樟腦之代價即人血。」(Price of camphor is blood),綜觀臺灣樟腦的生產史,此言可謂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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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樟腦製造事業之起始
  臺灣樟腦製造起源及其傳來關係眾說紛紜而不得知,縱使臺灣府志所記之「樟腦」亦難獲其詳。此乃府志編纂當時,斯業於臺灣已是具相當基礎的事業。雖然可推計於鄭成功渡臺之際便已存在,但及至1800年前後始得以有些許考證的依據。或曰由彰化人黃桂霖及鹿港人許東泉於雲林山區製腦而開啟,至於當時傳習由來及使用器具製造則因年代久遠而不可考。然而由本地人製腦者以白先生、紅司阜(司阜為木匠之意)為製腦之鼻祖,可知製腦業在臺灣紮根已有相當的歲月。1820年代以前傳聞臺南人許東粲於卓蘭附近山區,沿用傳統舊式小竈的製熬法開始製腦,產品以輸出廈門、上海為主。此外亦有於1850年代左右,在東勢角(今臺中東勢)附近製腦的傳聞,業者於卓蘭石角山(今臺中東勢往大雪山方向)開設臺灣最初的製腦地,爾後再由此擴展至各地而逐漸成為地方重要之產業。
  至於日本與臺灣製腦的產業接觸,則始於1893年,當時有3、4名日本人前來大湖裝置大竈、雇用原住民砍樟樹削成片以從事製腦,此法頗獲當時原住民讚賞而紛紛模傚改良。及至臺灣成為日本殖民地後,小竈製腦幾已絕跡,此短暫歲月間的製程轉變可謂是臺灣製腦產業前進的一大步。大竈因製程簡單、建造費用低廉、且每月約可達50斤樟腦油高產能等優勢而取代小竈,於面對成本效益下,小竈幾乎無法於市場競爭。
  日本的大竈則於雍正4(1726)年由清人傳授人參、龍(樟)腦之製法而開始流傳。1830年代,土佐(今日本高知縣)藥商仁尾清太夫於山野從事藥用龍腦之製造。當時樟木是屬於官方所有,禁止砍伐樟樹的政策強制迫使斯業停止生產。1840年代官方為擴增財源而重啟斯業,製腦生產事業始能再度回復,且日漸隆盛。當時的製法與臺灣相同,亦為舊式的小竈生產。及至1850年代居住於土佐的醫師(或麴屋)開發大竈生產方式,並獲該業者歡迎。此法於1860年代傳至鹿兒島,隨著風俗習慣的調整,漸次往南傳播甚至臺灣也沿用。至於舊式小竈的使用,則因年代久遠而難以考究。
  臺灣傳統製腦機械及器具,是由大竈(俗語稱為竈)、鍋(俗語稱大鼎)、甑(俗語稱腦桶、大桶,是作為蒸桶)、通竹(俗語稱腦管)、大(小)船(語稱腦箱,是隨腦丁個人喜好或技能傳習而使用,一般是作為冷卻器)、下箱(俗語稱腦田,暫時儲存樟腦之箱)及添水管(俗語稱水管)等所構成。
  由於大竈製腦,必須使用大量的水,所以竈的建造會選擇鄰近溪澗為優先考量。其位置是以斜面之地削堀為2段,上段裝置水船、下段築竈。
  小竈構造較大竈單純,是於地上規劃長方形(長3尺、寬1尺2)的竈礎,兩側對稱設置數個小竈,以土築造竈,鍋甑皆塗設宛然成為一臺型
  甑的大小因是取決於鍋的大小及腦丁的力量,故並沒有一定的規格。通常是使用2尺8吋的鍋,其上口徑(內徑)1尺1吋5分至1尺2吋、下底內徑2尺7吋、高4尺2吋。所裝入的木片因木片的斤量及樟樹木質而輕重不一,一般以250斤至300斤的容量最為普遍。但甑的大小差異甚廣,大都會配合腦丁可抱持的重量而修改構造。其材料主要是以杉木最為適合。
  樟腦在日本殖民臺灣以前便已是臺灣輸出品中最具價值的產物之一以1889年為例,輸出量達4,170擔(1擔約100斤,60公斤),金額為37,123兩(參考:甲午戰爭賠款為2.3億兩)。
隨著技術改良革新及官方專賣制度強力主導管理下,樟腦產量與日俱增,年產量曾高居世界之首,甚至達全球總產量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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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製腦株式會社為台灣日治時期1919年成立的會社,是整併台灣的各樟腦製成業者而來,本社位於臺北市濱町,在各處設有出張所與詰所,主要從事樟腦開採、製造與造林等事業。之後因不敵人造樟腦的競爭,臺灣製腦在1934年7月解散,而台灣的樟腦事業則改由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經營
沿革[編輯]
在臺灣清治時期即有樟腦的生產與販售行為,當時的製腦資金主要來自洋行、中國商人及其代理人。在台灣進入日治時期之後,臺灣總督府逐步排除外國人在臺灣製腦的勢力,並在1899年實施樟腦專賣制度。樟腦專賣制度規定各製腦業者須向樟腦賣給樟腦局,並由官方主導樟腦的販賣價格。樟腦在經由專賣局收買後,最初委託外商三美路商會販售,在1907年改由三井會社代理[1]。自1908年,由於臺灣的樟腦逐漸與國外的人造樟腦產生兢爭,加上受到一戰後的景氣影響,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從1917年,以會社整合與增進業者利益為由,開始勸說各製腦業者合併;因此臺灣的14家製腦會社在1919年合併,在台北成立「臺灣製腦株式會社」[2]。
臺灣製腦的樟腦販售成績良好,而以樟腦為原料之一的賽璐珞工業在1930年代興起後,使得樟腦需求大增;但因人造樟腦製成已逐漸成熟,臺灣的製腦事業受到強烈競爭。為了與人造樟腦競爭,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在1934年7月解散,改由臺灣總督府專買局經營製腦事業,將臺灣製腦的各派出所合併為專賣支局與出張所。至日治時期結束前,臺灣樟腦的生產與銷售皆由官方所經營
出張所[編輯]
臺灣製腦株式會社在全台個製腦地設有出張所和詰所,且因樟腦原料產地皆位於山區,臺灣製腦各地出張所所長多由蕃地的警察官吏擔任。
台灣製腦本社:位於臺北市濱町二丁目2番地,直轄新店監理詰所、坪林監理詰所、基隆收納詰所
蘇澳出張所:蘇澳街
大溪出張所:大溪街
新竹出張所:新竹市
東勢出張所:東勢街
集集出張所:集集街
嘉義出張所:嘉義市
六龜出張所:六龜莊
花蓮港出張所:花蓮港市
成廣澳出張所:新港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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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腦,自清朝中葉即為三義(昔稱三叉河)沿線帶來興盛,此一產業延燒至日治時期,更拜舊山線鐵路之闢建,讓勝興、三義一躍成為樟腦重要的轉運與集散中心。來到戰後,樟腦的風華依舊卻已近黃昏,國民政府雖有發展樟腦的決心,由專賣局管理腦業,但時值合成樟腦問世,純樟腦產業受到具大衝擊,許多腦民紛紛轉業,轉從事林木砍伐或香茅種植。1960年代,國民政府關閉樟腦廠,停止公營製腦,歷經三個時代繁盛的樟腦產業畫下休止符。
日本政府與國民政府於民國34年起辦理交接事務,重新盤點樟腦產業,當時全臺尚有腦灶370座、腦丁1290人、產量每月約為2萬公斤。國民政府渴望藉由樟腦獲取更大經濟利益,便設立樟腦局主管樟腦相關業務,並引進較新式的現代化焗腦設備,節省燃料、增加效率。民國36年,腦業規模已擴增為腦灶1300座、腦丁2742人。而當樟腦業隨著全球市場需求衰退,北部山區丘陵地改種香茅,蒸腦設備也轉而用來蒸餾香茅油,延續樟腦產業腹地及作坊運作,此後樟腦退場,香茅、製材、木炭、木雕成為經濟新星之姿,走進三義沿線人家;其中較有經濟實力者更轉向從事林木砍伐、剖木製材等工作,也因原來從事樟腦產業者多數為客家民族,形成製材及合板業有一定比例為客家人經營之現象。
"戰後樟腦產業的發展|國家文化記憶庫 2.0"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236273

樟腦之代價即人血/「匠首之利」在樟腦「樟腦條約」二十世紀的鼎


樟腦之代價即人血/「匠首之利」在樟腦「樟腦條約」二十世紀的鼎

樟腦,將臺灣推向與國際貿易接軌的產業,自清領時期以降三個時代,支撐起北部山區丘陵沿線居民的經濟。而製腦產業也跟著時代發展而引進不同技術與設備,但其製作樟腦的基本原理不變,都是以蒸餾方式將樟木提煉成油與結晶。
清領時期臺灣本土的焗腦方式採小灶式腦灶,一灶有多個火爐,每爐有兩鍋,一個腦灶即是五爐十鍋。鍋中會先鋪上一片有氣孔的木隔板,再放上「腦炊」(木桶)。製腦時,將水由桶口倒入鍋中,接著將削成薄薄的樟腦木片(稱為樹匕)放進炊桶,上面再倒覆一個陶甕。準備就緒後即可引燃灶中之火,藉由鍋中蒸氣,蒸出樟樹匕中之樟腦,含腦蒸氣進入較低溫的陶甕中,即會經由冷卻而凝結成樟腦結晶,這些結晶取出就是樟腦腦砂。日本殖臺後,為了提昇製腦的效率,特別引進土佐系統技術,則進一步可經由油水分離取得樟腦油與腦砂,遂逐漸取代本土原有的製腦方式。直到戰後新式的現代化焗腦設備現身,不僅減少鍋爐數量,也改以管線將水蒸氣引入炊桶,來節省燃料與人工,焗腦效率大幅提升+"樟腦煉製過程|國家文化記憶庫 2.0"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236275


有「晚清台灣三寶」之稱的樟腦,在許多研究中,都被認為是北部客家人重要的產業,或認為是台灣中北部山區的主要物產,南台灣的樟腦就較少為人們所提起,許多探討恆春人文產業的著作或論文,也鮮少有人提及過樟腦產業,好像它從來不曾出現在恆春半島似的。
事實上,台灣的樟腦事業,最早是從南而北開始的,相傳鄭芝龍就曾經到大員交易過樟腦。鄭成功領台後,帶來許多樟、泉、粵藉移民,原本盛行在漳州的小灶法製腦技術,也隨著移民來到台灣。清初仍以小規模的人工開採,大都集中在南台灣的山區,不僅隨時可能遭到「番害」,開採也相當辛苦,黃叔璥著《台海使槎錄》載:「至樟枋、厚力木在鳳、諸內山,鳥道羊腸,澗溪阻隔,僱匠砍鋸、僱夫肩運,動輒經月,泥淖尤難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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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對原住民採取封禁政策,禁止漢人私入「番界」,但還是有不少為了伐樟熬腦而無視禁令,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鳳山縣便因逮捕熬腦(私煎)者百數十人,引發了朱一貴事件,藍鼎元著《平台紀略》載:「辛丑(康熙59年),鳳山令缺,郡守王珍攝縣篆,政委次子,徵收苛刻。以風聞捕治盟歃及違禁入山斫竹木者,囚繫百餘人;奸匪藉為口實,搖惑人心。」
事件之後,閩浙總督滿保計劃推行更激烈的封山措施,總兵藍廷珍卻認為「鋸板抽籐,貧民衣食所係」而勸阻,但到了雍正三年(1725年),覺羅滿保還是以建造戰船所需船料的名義,奏准在台灣設置「軍工料館」,嚴格規定只有官方的軍工匠首可以伐取樟材以為船料,一般民人一概嚴禁,連橫《台灣通史》載:「匠首率眾入山,並許熬腦,以私其利,而他人皆禁也。」
清廷設置的「軍工料館」,在鳳山縣的枋寮街設有分料館,「軍工匠首」的必須負責南至琅𤩝地區的軍工料開採業務,朱仕玠著《小琉球漫誌》中說:「琅𤩝山在縣南140里;東北聯山,西南濱海。山多巨木,今造海船軍工匠屯駐其地。」
這些「軍工匠」主要的耿職責是伐木,每年都必須向軍工料館交納一定之船料,但官方給的酬勞卻相當低,必須要靠伐樟熬腦之利以及分潤「山工銀」來貼補,姚瑩著《東槎紀略》便載:「緣軍工大廠所用本地土木件,向係南路之琅𤩝、北路之淡水兩匠首承辦…。匠首杜長春又最久歷,以煎煮樟腦獲利。」陳培桂修《淡水廳志》另載:「道廠戰船需料,樟木為多,…召充匠首採製軍料,運廠策應,以副戰艦之需。定照舊章,限以三月完半,六月完全。所有該匠,收售樟栳青籐,即為斧鋸運料之資。」
表面上匠首可以「收售樟栳青籐,即為斧鋸運料之資」,乃因官方經費不足而施的權宜之計,實際上是想藉著「匠首之利在樟腦」的誘因,一來官方可以找到廉價的伐木工人,二者這些有權利可以伐樟熬腦的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必然會想方設法把私自盜樟者驅逐或是報官處理。
十八世紀中、末葉,許多海權強國都看準台灣的樟腦,但清廷卻一直實施專賣政策,外商為了降低成本、牟取更高利益,專門收購私採的樟腦走私出口,吸引了許多生活困頓的漢人,冒著被出草的危險入山開採樟腦。
十九世紀以降,清廷已經無法遏止樟腦的私製以及外商明目張膽的走私行為。清咸豐十年(1860年)台灣開港,樟腦成為最重要的出口貨品之一,但清廷的樟腦國營政策,卻經常引起外商的不滿,甚至衍生出英艦襲擊安平港…等國際糾紛,最後只得被迫於清同治八年(1869年),專為外商訂定「樟腦章程」,規定凡領有護照外商,皆可入內山採買樟腦。
清廷實施「開山撫番」政策之後,劉銘傳奏請將樟腦改為官辦,將其收入作為「開山撫番」的經費。光緒十三年(1887年)台灣奉准設立腦務總局,並於產地設置分局,負責管理樟腦採伐、運輸…等事務,生產的樟腦全部都必須交由腦務局收購,再賣給特許的商家,但這個方案因和外商的利益完全衝突,過不了三年就在政治的壓力下,樟腦專賣制度再度廢除。
劉銘傳的腦務總局雖然敵不過政治壓力被迫收攤,但當時所設的各分局卻也提供了晚清台灣樟腦的盛產地,腦務總局共分三路設總局:北路總局設在大嵙崁,另外在雙溪、三角湧、竹塹各設有分局;中路總局設置在彰化,卓蘭、南庄、集集和埔里都設有分局;南路總局設在恆春,轄下並無其他分局。
腦務總局所設的北、中二路分局,都選在當時樟腦的主要產區,且下有許多分局,可見當時的中、北部地區,樟腦事業依舊十分興盛;最特別的是南路總局,並不是設在安平或鳳山,而是設在偏遠的恆春,且轄下並無其他分局,說明當時南台灣許多地方的樟腦事業大多已結束,僅剩恆春半島仍有人伐樟熬腦。
透過樟腦的發展歷史,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恆春半島雖然不曾是台灣樟腦最主要的產地,從明鄭時代開始,便因為樟腦而吸引了許多漢人移入,直到日本時代,因為樟樹被伐盡,伐樟熬腦的事業才不得不告終。
傳統的樟腦事業,必須隨著樟樹林而不斷遷徙,為了方便搬運,熬腦的設備大多相當輕便且簡單,主要是土灶、蒸鍋以及讓樟腦凝結的粗碙…,等到樟木伐盡時,熬腦人扛著蒸鍋到新的採樟區,重新建一個土灶便可以熬腦了。因此,台灣的樟腦事等遍及南北各地,但樟腦採伐完畢後,留下的往往只是一個土灶,卻也因臨時性的設施不耐風吹雨打,很快就被時間毀損而難覓其踪,這也是「晚清三寶」中,可以找得到百年糖廠、百年茶廠,卻找不到樟腦業古蹟的重要因素。
沒想到就在「潘文杰御路」接近林試所港口工作站的附近,竟然還保存一個用石頭砌成,外圍寬250cm,長240 cm,灶口直徑90 cm,高40 cm的腦灶,這個腦灶就設在小溪旁,顯然是方便取水來浸泡樟木片。
台灣的製腦技術大多沿自漳州的小灶法,吳子光的《台灣紀事》記錄了這種小灶熬腦法:「村人業樟腦者,起山寮,作土灶,偵樟樹堅光微臭者,削令成片,先浸漬一宿,拾置釜中,上覆以粗碙,其下以水火逼之,類人炊黍者,氣騰騰上蒸令透,一晝夜取碙出視,四周凝結如霜,是為樟腦。」
釜指的是古代的鍋子,碙是一種黃白色粉末或塊狀的氯化銨的天然礦物,這兩種器物顯示清初的小灶熬腦法是,利用碙將蒸氣中的樟腦結晶礙固下來。等到清代末葉,熬腦技術才有了改變,美人李讓禮的《台灣番事物產與商務》載:「製造樟腦…法極簡妙,不似日本之鈍也。日本皆將樟木入釜煮之;台地則析為細條,每條方圍二寸半,長三寸,叢插於磁罐之內,此器下通湯氣,湯氣上蒸,將逐條樟木之油蒸迫沸湧而出,與松枝之膠燃迫而出者極似。然後愈蒸愈沸,化為樟氣,上竄於冷水櫃,遇冷凝結,乃成樟腦。」"恆春的樟腦、殘存的腦灶-劉還月的避秦山|痞客邦" https://liu580220.pixnet.net/blog/post/327525804


除了沖臺拓殖會社外,赤司初太郎亦以獨資方式,在 1913 年 10 月 6 日繼承黃春帆等 4 人在新竹縣的製腦權利,往北擴展其版圖,後歸屬於 1916 年成立的臺灣採腦株式會社。


草屯首富黃春帆本名黃長江的春帆在一次謁見台灣總督府第四任行政長官後藤新平時,聽取其建議請:「我的故鄉在山口縣下關的春帆,為紀念我的故鄉取你偏名為春帆,以後見到你如到我的故鄉。」,此即黃春帆名字的由來。1910年初任土城區長,1922年倡議開鑿龍泉圳,嘉惠地方農業,為草屯農業發展的大功臣,另舉凡派出所之興建、北投朝陽宮之重修等地方建設,均不惜資財,解囊襄助。黃芳彥出身草屯鎮望族,祖父黃春帆曾是草屯首富-姜朝鳳宗族|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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