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有感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曾春泉是我們花壇的名醫,文德村人。過去曾去作文資審查,最近再次來曾春泉洋樓登樓巡視,滿目堆積廢棄的物品,讓人不忍卒睹。曾經是員林日治時期的著名醫院與名醫,揚名杏林。三層樓巍峨的洋式建築,是員林消費市場旁著名地標,仁心仁術,遠近馳名。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橫跨日治與光復後,廣受病患稱譽,兒子曾煥仁繼承衣缽與醫院,也是名醫傳世,受人敬重。可惜在世代傳承中,似乎斷鏈無法延續家族故事,2020年登錄為縣定古蹟後,產權就賣予建商,現在將做調查清空室內環境,做古蹟重修調查報告,往修護再利用的近程方向進行。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看到洋樓的殘破斑駁樣子,讓人感到不勝噓唏!真的感嘆家族的興衰之快速,要維持榮光實在不易,從曾鴻川清末救助故鄉免於生靈塗炭的義舉,到曾春泉、曾煥仁的懸壺濟世,杏林春暖,三代盛世不足百年。然一切的故事都已灰飛煙滅,成為歷史的記憶而已。真的真的我只聽到歷史的嘆息聲!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knx6sVZJ/

員林日治時期的著名醫院與名醫-花壇觀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兒員林日治時期的著名醫院與名醫-花壇觀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兒員林日治時期的著名醫院與名醫-花壇觀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兒員林日治時期的著名醫院與名醫-花壇觀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兒員林日治時期的著名醫院與名醫-花壇觀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兒

文化部訴願決定書 文化部訴願查詢系統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訴願案:::
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訴願案 文化部訴願查詢系統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訴願案:::
案由:    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訴願案
訴願人:    曾黃OO
決定書字號:    文規字第1103038061號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全文:    文 化 部 訴 願 決 定 書
     訴願人:曾黃OO
     事件表述:訴願人不服彰化縣政府(原處分機關) 110年4月13日府授文資字第1100118085B號公告指定「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為縣定古蹟,提起訴願,本部決定如下:
      
       主  文
訴願駁回
       事  實
     緣原處分機關於109年8月7日受理民眾提報彰化縣員林市光明里民生路78號建物「員林保安醫院」(下稱系爭建物)為古蹟、歷史建物,於109年8月24日辦理文化資產價值保存現場會勘後,決議列冊追蹤,並於同年10月16日將係爭建物列為暫定古蹟。原處分機關於109年10月30日召開第5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將本案送審,同年11月11日針對系爭建築召開暫定古蹟定著土地範圍確認專案小組會議,並於109年11月20日召開第1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09年度第4次會議,會議決議系爭建物指定為古蹟。原處分機關於110年1月8日召開第1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10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通過審議。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一、古蹟本體:古蹟本體坐落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144、144-1、144-2、144-3地號之部分土地,附屬建物為東側改建及原建築牆面,坐落於144、156-10地號之部分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二)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彰化縣員林段144、144-1、144-2、144-3、154-1、156-6、156-8、156-10等8筆地號之部分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原處分機關於110年4月13日以府授文資字第1100118085B號公告將系爭建物指定為縣定古蹟,並以110年4月13日府授文資字第1100118085號函檢附上開公告寄送訴願人,訴願人不服上開公告,於110年5月10日經由原處分機關向本部提起訴願,業經原處分機關於110年6月7日檢卷答辯到部,訴願人於110年6月24日檢送補正理由書到部,本部於110年9月9日函知訴願人,延長訴願決定期間2個月。
       理  由 
     一、原處分機關以110年4月13日府授文資字第1100118085B號公告指定「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下稱系爭建物)為縣定古蹟,並以110年4月13日府授文資字第1100118085號函檢附上開公告送訴願人,訴願人為系爭建物及其定著土地之共有人,訴願人於110年5月10日經彰化縣政府向本部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上開公告,未逾法定期間,應予受理。
二、按「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市)定三類,由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後,辦理公告。直轄市定、縣(市)定者,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將文化資產指定、登錄或文化資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登錄、認定之個案交付審議會審議前,應依據文化資產類別、特性組成專案小組,就文化資產之歷史、藝術、科學、自然等價值進行評估。」、「文化資產屬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文化景觀、自然地景及自然紀念物類別者,前項評估應包括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分別為行政程序法第114條第1項及第2項、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第17條第1項、文資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及第3項所明定。
三、卷查,原處分機關於109年8月7日接獲民眾提報彰化縣員林市光明里民生路78號建物「員林保安醫院」(下稱系爭建物)為古蹟、歷史建物,於109年8月24日辦理文化資產價值保存現場勘查,作成列冊追蹤之決定。原處分機關於109年10月16日依據文資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將系爭建物逕列為暫定古蹟。109年10月30日針對系爭建物召開暫定古蹟專案小組會議,決議將本案送「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原處分機關於109年11月11日召開原處分機關針對系爭建物召開暫定古蹟定著土地範圍確認專案小組會議,結論及建議:「系爭建物目前現況為裡地,未來如有指定古蹟則需有進出之入口。建議將本縣員林市員林段154-1地號納入其定著土地範圍,劃設範圍由既有巷道臨地界縣往南約2公尺,其長度及實際面積以實測為準。」109年11月20日召開第1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09年度第4次會議,經會議決議同意指定系爭建物為古蹟,建物與定著土地範圍實測後再送審議,109年12月14日原處分機關召開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建物與定著土地範圍確認專案小組會議決議:「系爭建物東側增修改建部分不建議納入古蹟本體,但可作為附屬建物,增改建部分文資價值俟後續調查研究再確認,建議定著土地範圍為彰化縣員林段144、144-1、144-2、144-3、154-1、156-6、156-8、156-10(部分)地號等8筆土地」,110年1月8日原處分機關召開第1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10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通過審議。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一、古蹟本體:古蹟本體坐落於彰化縣員林市員林段144、144-1、144-2、144-3地號之部分土地,附屬建物為東側改建及原建築牆面,坐落於144、156-10地號之部分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二)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彰化縣員林段144、144-1、144-2、144-3、154-1、156-6、156-8、156-10等8筆地號之部分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原處分機關依法公告指定系爭建物為縣定古蹟,符合法定程序。
四、依訴願法第79條第3項規定:「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系爭處分為登錄歷史建築之地方自治事項,從而本部僅得就原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且是否有古蹟保存價值之認定,具有高度之專業性判斷,參照司法院釋字第462號解釋意旨,除能提出具有專業依據之具體理由,動搖該專業審查之可信度與正確性,否則即應尊重其判斷。本件縣定古蹟指定之處分,經原處分機關「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通過,且其專業判斷及理由未見有恣意濫用或其他違法情事,原處分應予維持。
五、 訴願人訴稱原處分之作成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略以,原處分機關未於審議前依法作成評估報告、原處分指定系爭建物並無具體理由,僅有結論、未審議附屬設施之文資價值、定著土地範圍未依文資完整性及觀賞可能性為斷,於法有違,應予以撤銷云云。卷查,原處分已將系爭建物指定為古蹟之具體指定理由公告,且109年8月24日現場勘查審查會議記錄、109年10月30日專案小組會議記錄及109年11月20日109年第4次文資審議會均已載明委員建議及決議之具體指定理由;又查109年11月11日糸爭建物定著土地範圍確認專案小組會議結論,已有敘明定著土地劃設之具體理由;另查原處分機關業於110年7月23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並於同年8月27日召開第2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已依行政程序法第114條第1項第4款及同條第2項於訴願終結前完成文資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2項程序。
六、據上論結,本件訴願為無理由,爰依訴願法第79條第1項規定決定如主文。
       訴願審議委員  李 連 權(請假)
林 宏 義(代理)
王 維 周
林 會 承
幸 秋 妙
陳 德 新
郭 介 恒
黃 英 霓
楊 景 超
許 淑 萍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7  日
     主任委員  李 連 權(請假)
     如不服本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文化部訴願查詢系統彰化縣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訴願案:::


84年歷史洋樓還有人住 員林保安堂後代盼能當古蹟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84年歷史洋樓還有人住 員林保安堂後代盼能當古蹟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2020/08/05 12:33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擁有84年歷史的彰化縣員林市曾氏洋樓保安堂,近日傳出要出售當文青咖啡館。(記者陳冠備攝)
擁有84年歷史的彰化縣員林市曾氏洋樓保安堂,近日傳出要出售當文青咖啡館。(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擁有84年歷史的彰化縣員林市曾氏洋樓保安堂,近日傳出要出售消息,引起地方人士關注,保安堂是日治時期員林三大醫院之一,是現今保存最完整的建築,目前仍有後代居住於此,第三代管理人曾國棟表示,不希望祖厝被賣出,盼政府能重視協助修繕,列為古蹟。
根據員林鎮志記載,保安堂醫院昭和11年(1936年)由曾春泉創建,建築分4層樓,外觀採融合西洋與閩南風格,大門正面採用5開間設計,1樓門楣上仍留著銅鑄「保安堂」招牌,2樓正面為弧形突出陽台,3樓左右是寬廣陽台,樓頂加蓋約2米見方的望樓,能俯視四周街景,氣派非凡。
請繼續往下閱讀...
保安堂座落員林第一市場民生路旁巷弄,醫院停業超過25年,前庭已被新建街屋擋住,出入只能由後門,後代子孫皆已搬離該處,只剩曾春房大兒子的二子曾國棟還居於此,並擔任管理人,但他無實質房屋所有權,日前家族繼承者在委託他人下,開價5757萬元請房仲出售,還打出適合文青咖啡館,吸引買家。
曾國棟說,從小在這裡出生長大,小時候的記憶就是家裡隨時都有病患上門,幾乎全年無休,也不能休,不然會被抗議漠視民眾生病,雖然父親也跟祖父一樣是醫生,不過卻從不勉強他們要當醫生,反而說「要做什麼都好,就是不要當醫生,因為很辛苦」,也從此後代無人行醫,醫院在1995年正式停業。
「希望能當古蹟。」曾國棟表示,祖父曾春泉生有12名子女,目前保安堂的產權多在叔叔、姑姑手上,但在多年前都已陸續搬離,只有他還住在這裡兼管理,不過也在附近置產,數年前曾有文化局的人來找他,表示希望將保安堂列為歷史古蹟,當時他舉手贊成,沒想到叔叔姑姑們都反對,甚至因為長年要繳房屋稅等不滿,喊著要出售,對此他也莫可奈何。
曾國棟說,保安堂年久失修,屋簷、牆壁近年剝落嚴重,甚至還露出鋼筋,質疑當年施工時使用澎湖海砂建屋,不過該屋子歷經921地震,至今外觀仍保留完整,室內地板的幾何圖形馬賽克拼貼都依然完整無缺,現在看來都是古蹟,希望政府能注重,協助維護,若真的售出,也希望繼承者能好好修繕,保持原貌。
保安堂醫院昭和11年(1936年)由醫生曾春泉創建。(記者陳冠備攝)
保安堂醫院昭和11年(1936年)由醫生曾春泉創建。(記者陳冠備攝)
保安堂目前只剩曾春房大兒子的二子曾國棟還居於此,並擔任管理人。(記者陳冠備攝)
保安堂目前只剩曾春房大兒子的二子曾國棟還居於此,並擔任管理人。(記者陳冠備攝)
廖國棟說,至今仍喜歡坐在大門前跟孫女嬉戲,不過保安堂屋簷近日出現剝落,露出鋼筋(右上角),希望政府保存古蹟修繕。(記者陳冠備攝)
廖國棟說,至今仍喜歡坐在大門前跟孫女嬉戲,不過保安堂屋簷近日出現剝落,露出鋼筋(右上角),希望政府保存古蹟修繕。(記者陳冠備攝)
保安堂座落員林第一市場民生路旁巷弄,前庭已被新建街屋擋住(記者陳冠備攝)
保安堂座落員林第一市場民生路旁巷弄,前庭已被新建街屋擋住(記者陳冠備攝)
"84年歷史洋樓還有人住 員林保安堂後代盼能當古蹟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5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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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近代洋樓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列縣定古蹟
2020/11/21 12:35(11/21 13: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21日電)彰化縣新增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是員林少見的近代洋樓建物,前屋主父子也對地方具高度歷史意義;另新增歷史建築「社頭深坵祠」,具高度風水及地理選擇考慮。
彰化縣政府於昨天召開「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共審議15案,新增1處古蹟及1處歷史建築,縣府文化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法規專業審議,辦理過程重視公民參與,邀所有權人及各方表達意見,共同保存彰化縣珍貴文化資產。
文化局表示,新增縣定古蹟「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前屋主曾春泉為日治時期及戰後員林地區著名醫生,員林鎮志、花壇鄉志都有立傳,其子曾煥仁也是員林名醫,父子兩代對地方醫療史具高度歷史意義。
文化局表示,「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是建於1936年的和洋折衷建築,為員林地區少見近代洋樓建物,且2、3樓層露臺、凸窗充分與室內樓梯連結,空間具流動性與開放性。
新增歷史建築「社頭深坵祠」起造清同治年間,為福建漳州南靖施洋蕭姓書山派下四大祠堂之一,深坵為原鄉地名延伸;深坵祠坐東向西,西向社頭平洋,屋後有「化胎」,屋背對向尖湖山作為父母山,具高度風水及地理選擇考慮,正殿及三川殿大木仍為舊構,地基石板磚砌多為原物。
另外,文化局表示,「埔心李家古厝」案經現場勘查,建物完整性已不復,遺留正廳也多改建,未見歷史建築登錄基準價值,申請人所提資料不具新事證,決議不登錄歷史建築。
有關列冊追蹤案,國立員林崇實高工員林市林森路396號建物、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台中工務段經管的原彰化檢車段內Z型防空洞,解除列冊追蹤。
文化局指出,縣定古蹟「彰化市農業倉庫」變更指定範圍案通過審議;歷史建築「原員林街消費市場」案,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後再送審議;歷史建築「員林神社遺跡」案應將社務所及手水舍納入定著土地範圍,地號及面積實測,再送大會審議。
文化局指出,「員林神社遺跡歷史建築調查研究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案,應深入探討社務所位置,確認後再送審議。
有關再利用計畫審查案,文化局表示,縣定古蹟大村武魁新厝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歷史建築鹿港街長宿舍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歷史建築東門吳汝祥4連棟街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彰化縣文化景觀中央廣播電台鹿港分台保存及管理原則審查案、縣定古蹟彰化鐵路醫院(原高賓閣)再利用計畫,共5案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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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會說話,舉凡古蹟、歷史建築和聚落建築群,統計至今(111)年5月,彰化縣列冊在案的文化資產就有多達172處,全國排名第六。彰化縣文化局局長張雀芬以新北和台南為例,兩地的面積皆是彰化的兩倍,但三個城市的文資數量卻是相差無幾,以此對照,印證彰化文化資產的密度之高,「文化古都」美名當之無愧。
縣長王惠美近年來極力推動升格改制直轄市的計畫,以獲得充足的人力與資源;對內,守護文化資產需挹注更多心力,對外,行銷具特色的文化資產,保存歷史文化藝術價值,才能成為台灣在國際上的亮點。
積極作為保護古蹟 與時間賽跑
「作為文化資產的主管單位,堅守一個原則:該保護的一定要積極保護。」張雀芬細數,自107年迄今,文化資產指定登錄已增加23處,確保文資建物能獲得妥善照顧,更連三年獲考核優良。
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興建於日治昭和11年(1936),在風格上採和洋折衷式樣,見證當時之建築美學。
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興建於日治昭和11年(1936),在風格上採和洋折衷式樣,見證當時之建築美學。
最受矚目的事件之一,是兩年前及時搶救員林保安堂,使其免於拆除厄運。這座融合閩洋風格的洋樓建於日治昭和年間,曾是員林三大醫院之一。當縣府得知曾家後代有求售想法,隨即介入關切,爾後更從一張照片發現異狀,早一步派員前往現場擋下施工,24小時的徹夜守候,展現守護文化資產的決心。
維護古蹟,每每與時間賽跑。比如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的山門單彩修復工程,經縣府費心邀集各方專家協商、主動向地方說明疑慮,終在109年底順利完成山門髹漆修復工程。而今年也獲文化部支持,完成龍山寺整體彩繪修復計畫標案,期能讓這座台灣藝術殿堂恢復昔日光采。
多年來,縣府也努力盤點具代表性的文化資產,向中央爭取升級為國定古蹟。目前仍在運作的「活」古蹟-彰化扇形車庫,歷經多次審議、會勘,終於在今年六月升格為第八處國定古蹟。
傳統藝術世代交流 傳承技藝與記憶
縣府長期以來致力於傳統工藝之保存與維護,積極辦理文化資產審議事宜,使技藝精湛的藝師得以獲得登錄。
自108年起,縣內累計至目前已有12位獲頒「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殊榮。光是在去(110)年,便協助「神像修復」的林新發、「車鼓陣」的施朝養、「粧佛」藝術的施世曈及「傳統建築彩繪」的陳敦仁四位藝師,通過專業審查,為本縣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推動傳統工藝保存時,王惠美亦留意到傳承的重要,與鹿江國際中小學合作成立「鹿港傳藝教育基地」,讓匠師運用專業的場地向下札根,延續傳統技藝。
除了有形文資不勝枚舉,諸如傳統工藝、表演藝術等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以及如何透過傳習計畫將之發揚光大,亦是王惠美關注的重中之重。
除了有形文資不勝枚舉,諸如傳統工藝、表演藝術等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以及如何透過傳習計畫將之發揚光大,亦是王惠美關注的重中之重。
而傳統音樂戲曲南北管在早年農業社會盛極一時,沿著彰化舊城址的城門,就有北門繹如齋、南門梨春園、東門集樂軒以及西門月華閣,號稱「彰化四大館」。目前僅存的梨春園已被中央指定為重要保存團體。
縣府近年也順利協助百年館閣福興軒及玉鳳園復館,109年配合「縣定古蹟集樂軒」曲館修復工程完成,集樂軒也已復館重新招生,結合周邊文資打造北管觀光文化廊道,再現風華。
眼下,南北管已然式微,如果不多予以支持,這項珍貴文化很容易消失不見。
眼下,南北管已然式微,如果不多予以支持,這項珍貴文化很容易消失不見。
為延續南北管傳統音樂,縣府主動出擊,媒合18所國中小與遏雲齋、聚英社和梨芳園等館閣,在校內開辦研習社團或課程。更預計於今年暑假正式招考南北管青少年實驗樂團,讓傳承不致出現斷層,亦能作為重要的專業修習資歷。
最讓人感動的是,有台中的青年學子因為館閣的傳習計畫慕名而來,落腳彰化。相信假以時日,這些年輕人都能為在地的南北管音樂注入新血。
老屋計畫結合公益 擴散正能量
一座城市的偉大,不在建築物的高度,而是在它的歷史深度。為彰顯在地豐厚內涵,縣府運用不同計畫,補助老屋修繕或歷史街區立面保存維護,喚醒在地人對老屋的情感。自108年起文化局已協助36間具潛在文化資產的老建物,完成了修繕活化與再利用。
有百年歷史的長源醫院,曾是鹿港名醫許讀的執業診所,其子許蒼澤是鹿港著名攝影家,留下市井街坊的人文風景。第三代屋主許正園醫師希望能留下這棟見證父祖輩打拚的場域,在縣府協助下,終於申請到文化部「地方文化館」及「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等計畫,啟動老屋修繕工程,日後將化身為鹿港歷史影像館。
長源醫院成功活化的案例,能讓更多在地家族看見,歷史建物可以作為延續家族記憶的空間。
長源醫院成功活化的案例,能讓更多在地家族看見,歷史建物可以作為延續家族記憶的空間。
保存地方故事,不一定要透過文化資產的手段,需要的是更多的公私部門一起來參與。為了讓老屋重新走進在地人的日常,縣府啟動「公益換租」計畫。參與者之一的曾靖恬是鹿港媳婦,投入自己旅居法國九年的生活品味,讓摸乳巷黃宅的長型街屋搖身一變為滿是芳香的選品店「Daily Sweet Thing恬事」。計畫中需要定期舉辦藝文活動,費用則由業者自行負擔。「辦活動讓在地人有機會重新感受這個空間,同時行銷品牌,又能抵掉房租,一舉數得」,曾靖恬說。
「Daily Sweet Thing恬事」的店長曾靖恬在因緣際會下進駐老屋,加速了人生創業夢想的推進。
「Daily Sweet Thing恬事」的店長曾靖恬在因緣際會下進駐老屋,加速了人生創業夢想的推進。
在縣府推動之下,青年結合自身專業投入公共事務,有更多跨域合作的連結,帶動地方發展,產生正面能量的擴散。縣府將日治時期保留迄今的和興派出所宿舍,華麗轉型為「和興青創基地」,王惠美期許,「以文化資產作為載體,多角經營,成為大家可以共同使用的場域」,世代共融,攜手再造古城新風貌。
匯聚三百年時光記憶 彰化釀出古今交融新風味|天下雜誌 https://bit.ly/3LgJs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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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日治中期,員林街市街的發展主要集中在舊大街(今中正路)、鐵道與最南邊的一條東西向連絡幹道(即今民生路)所圍的三角區塊,尤其是火車站前道路(今民權路)以南的區域。南邊橫街與舊大街交角並有員林市場,明治製糖會社的製糖用小火車鐵道由西往東穿越南邊横街,此橫街(即今民生路)更是當時聯繋八卦山山脈與員林市街間的重要道路,故可想像此南邊橫街於當時之熱鬧繁華。 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建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此南邊橫街上有三家新建診所:員林醫院、保安堂以及紫雲醫院,皆建以當時最新潮的建築形式,華麗的外觀。員林醫院位街轉角,沿街建造呈街屋之形態。保安堂及紫雲醫院則未沿街面建造,而退縮留出屋前院埕建洋樓形式。紫雲醫院早保安堂三年落成,為了比紫雲醫院更突出,因此保安堂建得比紫雲醫院高一些,成為街上腹地最廣最高的一所醫院。保安堂建於曾春泉醫師時代,後其子曾煥仁承襲父親志業亦為醫師。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於民國110年(西元2021年)經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
類 別古蹟
種 類縣(市)定古蹟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公告日期2021-04-13
名稱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縣市區域彰化縣
地址光明里民生路78號
所屬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
來源單位文化資產局
來源網址來源網址
日治中期,員林街市街的發展主要集中在舊大街(今中正路)、鐵道與最南邊的一條東西向連絡幹道(即今民生路)所圍的三角區塊,尤其是火車站前道路(今民權路)以南的區域。南邊橫街與舊大街交角並有員林市場,明治製糖會社的製糖用小火車鐵道由西往東穿越南邊横街,此橫街(即今民生路)更是當時聯繋八卦山山脈與員林市街間的重要道路,故可想像此南邊橫街於當時之熱鬧繁華。
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建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此南邊橫街上有三家新建診所:員林醫院、保安堂以及紫雲醫院,皆建以當時最新潮的建築形式,華麗的外觀。員林醫院位街轉角,沿街建造呈街屋之形態。保安堂及紫雲醫院則未沿街面建造,而退縮留出屋前院埕建洋樓形式。紫雲醫院早保安堂三年落成,為了比紫雲醫院更突出,因此保安堂建得比紫雲醫院高一些,成為街上腹地最廣最高的一所醫院。保安堂建於曾春泉醫師時代,後其子曾煥仁承襲父親志業亦為醫師。員林保安堂曾春泉洋樓於民國110年(西元2021年)經彰化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 保安堂曾春泉洋樓 - Google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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