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又稱胥吏、吏胥、胥史[1]、胥鈔、書吏、書辦,古代掌理案卷、文書小官。
 胥吏的制度起源於徭役,即所謂「簽充吏役」。《新唐書·卷二十四·車服志》稱:「胥吏、商賈之妻、老者乘葦軬車,兜籠舁以二人。」《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四八熙寧六年十二月壬申條載:「時內自政府,外及監司諸州胥吏,皆賦以祿,謂之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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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胥吏可以說是魏晉南北朝的產物。隨著九品中正制的實行,士族子弟終日清談,政務全委諸於胥吏之手。隋代稱一品至九品為流內,未入九品者稱流外。隨著時代演進,社會複雜化和行政繁瑣化,胥吏在行政事務的角色扮演日漸重要,但是胥吏實際地位卻不斷下降。
 唐宋時期
唐朝以後,國家對地方基層社會的控制進一步增強,導致吏胥數目大量激增。唐玄宗時期中央和地方有胥吏35萬之眾,杜牧擔任黃州刺史,發現黃州胥吏「公取於民」、「侵竊十倍」。胥吏弄權在晚唐成為普遍現象。北宋元祐年間胥吏總數約在44萬左右。[2]《大學衍義補》卷九八《胥隸之役》下說:唐宋以後「上至朝廷,下至州縣,每一職一司,官長不過數人,而胥吏不勝其眾」。而且胥吏的專業更勝於官員。唐代趙匡在《選舉議》說:士人讀經書,誦疏文,不習政務,「及臨人決事,取辦胥吏之口而已」[3]。牟顧相曰「唐宋以來,……吏胥日橫」[4]。
 胥吏在宋朝待遇稍高,蘇軾說「胥吏行文書,治刑獄、錢穀」[5]。葉適說:「吾祖宗之治天下也,事無小大,一聽於法,雖傑異之能,不得自有所為……」[6]。葉適指出:「夫以官聽吏,疲懦之名,人情之所避也,然而不免焉,何也?國家以法為本,以例為要。其官雖貴也,其人雖賢也,然而非法無決也,非例無行也。……知其一不知其二,不若吏之悉也,故不得不舉而歸之吏。」[7]又說:士大夫「專從事於奔走進取,其簿書期會一切惟吏胥之聽。……比渡江之後,文字散逸,舊法往例盡用省記,輕重予奪惟意所出。」[8]
 明清時期
至清代,官員大都是科舉出身,口口聲聲要「代聖人立言」,但日夜誦讀都是沒有實用價值的帖括制義,不習法律世務,入仕之初,「其通曉吏事者,十不一、二」[9],至於「吏胥所習,錢穀簿書,皆當世之務」[10]。清人阮葵生《茶餘客話》卷七《論吏道》說:「夫以他州外郡之人,為來往無常之官,官一而吏百,又皆文采聲華、不習民事之官;以之駕馭百十為群,熟悉風土,諳練事故,作奸犯科,無賴之吏,於此而能奏循績焉,固較漢世難十百也。」梁章鉅《制義叢話》卷七引楊芸士之言:「……胥吏……,後世上自公卿,下至守令,總不能出此輩圈䙡。刑名簿書出其手,典故憲令出其手,甚至於兵樞政要,遲速進退,無不出其手。使一刻無此輩,則宰相亦束手矣。」胡林翼說:「《大清律》易遵,而例難盡悉。」,找尋律例就成為一門學問,時稱「找簽」,胥吏都諳熟例案,常可執例以壓制長官。乾隆嘉慶年間,洪亮吉說,「今州縣之大者,胥吏至千人」,是故清代胥吏之弊十分嚴重,「天下之吏,既為無賴子所據……士人目為異途,羞與為伍」,陸隴其說:「本朝大弊只三字,曰例、吏、利。」。
 胥吏最後形成封建體系,「父以傳子,兄以傳弟」,道光年間,「銀庫書吏,大半皆系史姓。崇文門稅務書吏,大半皆系張、王等姓,盤踞把持」。其禍害甚大。邵晉涵說:「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官擁虛聲而已。三種人者,幕賓、書吏、長隨。」汪輝祖說「官之為治,必不能離此三種人,而此三種人者,邪正相錯」。沈起鳳《諧鐸·祭蠹文》說:「胥吏舞文,謂之衙蠹」,「借文字為護符,托詞章以獵食,皆可謂之書蠹」。「彼,刀筆小吏,案牘窮年。竊爾生平之一字,輒舞文而弄權」。《獄中雜記》載:「都下老胥,家藏偽章,文書行下直省,多潛易之,增減要語,奉行者莫能辨也。」《欽頒州縣事宜》在「防胥吏」一條里,列舉數十種胥吏矇騙主官的伎倆。清人有云:「一縣之眾從何處治起?先治書役而已。」[11]。汪輝祖認為「有功必錄,不須抵過,有過必罰,不准議功。隨罰隨用,使之有以自效,知刑賞皆所自取而官無成心,則人人畏法急公,事無不辦。」[12]
 弊端
顧炎武認為:「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13]明代著名清官海瑞常感到「事與心背,奈之何,奈之何!百凡經理,垂成中止,可惜,可恨!」[14]。清朝胥吏無官無品,社會身份微賤,極被看不起[15],卻擁有實際權力。朝廷經常限制胥吏的作用,對吏人差補、解試出職和停降都作了細緻的規定[16],但效果甚微。[17]。葉適稱此一現象是「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18]馮桂芬說:「後世流品,莫賤於吏,至今日而等諸隸僕。」[19]李慈銘則稱書吏是「黑衣下賤之流,而操天下之大柄」,又引時諺云:「堂官牛,司官鰍,書吏剔嫐不得休」,卻不得不承認「京朝官多貧至不能自存,而吏人多積貲巨億,衣食享用,擬於王者。」。
 晚清官僚郭嵩燾曾有史論:「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與宰相、外戚共天下;東漢與太監、名士共天下;唐與后妃、藩鎮共天下;北宋與奸臣共天下;南宋與外國共天下;元與奸臣、番僧共天下;明與宰相、太監共天下;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耳。」[20]胡林翼亦曾感嘆:「六部之胥,無疑宰相之柄。」黃宗羲亦言:「天下有吏之法,無朝廷之法,」「誠使吏胥皆用士人,則……害可除矣。」[21]顧炎武說:「今奪百官之權,而一切歸之吏胥。是所謂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而已。」[22]
 其他
幕賓遠比胥吏高級。胥餘不屬於胥吏,是胥吏以外,比「餘胥」更低下,多是有罪之徒[23]。
 顧炎武等人痛罵吏胥「行己若狗彘,噬人若虎狼」[24]。但胥吏自然不是全惡之徒。南宋有吏人之子割肝救父之事[25]。陳宏謀說吏胥「未必皆卑污苟賤之流,……本朝由吏員出身躋顯秩者,亦復有之。至於身為吏役,為善種德,以致子孫貴盛者,更復不少」[26]。
 現代近似制度
有專家以為官、吏的政治制度從形式上看,類似現代議會政治制度的政治家與公務員[27],或者是政務官與事務官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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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胥吏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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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古代的“胥吏治國”(上)
自隋唐以來,通過科舉選官是組建官僚體系的主要途徑,除官員隊伍外還有數量更為龐大的胥吏集團,他們雖難入品級,卻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晚清重臣郭嵩燾甚至發出“本朝與胥吏共天下”的驚嘆。
 官吏分明
 胥吏,《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舊時沒有品級的小公務人員”,其實是“胥”與“吏”的合稱,從地位上看“胥”又低於“吏”。他們的特點,一是不像“官”那樣有品級,二是數量更為龐大,在中國古代,從中央到地方都廣泛分布。
 隋唐以前選官主要是察舉制,雖然不以考試成績為依據,但也有一套嚴格而固定的程序,無論被“察”或被“舉”都不是隨意確定的,而身份一旦確定后就有了當官的資格。隋唐以后科舉逐漸代替了察舉,考試程序日臻完善,通過科舉取得“正途”出身才能擁有做官的資格。
 但無論察舉還是科舉,由這種途徑進入官僚體系的人數都是很有限的,漢代察舉的主要項目是孝廉和茂才,人口不滿10萬的郡國每3年才能舉孝廉1人,不滿20萬的每2年舉1人,20萬的每年舉1人,40萬的每年舉2人,漢代郡國數在100個左右,可知能成為孝廉的人是多麼少。有資格舉薦茂才的是三公、監察御史以及各州,他們可以“歲舉茂才各一人”,東漢隻有13個州,加上三公等人全國每年有幸被舉為茂才的也隻有20個人左右,如漢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全國舉茂才就是20人。科舉取仕后,進士是選官入仕的重要台階,唐朝每年大約選進士不到30人,明朝100人左右,清朝不到100人。
 通過察舉和科舉固然取得了做官的資格,但其錄取的數量顯然與官僚體系的需要不匹配,還得有大量“輔助人員”進入這個行政體系中,有的從事“執鞭墜鐙”“奔走驅使”等后勤服務,有的負責抄寫文書、管理檔案,有的參與審辦案件。以明清為例,縣級政府裡除知縣等“朝廷命官”外還有典吏、捕快、驛承、雜役等胥吏,州級政府裡的胥吏有醫學、陰陽學、僧道官及各衙署的皂隸、馬快、步快、禁卒、門子、仵作、糧差等,朝廷各衙門中胥吏的人數也很多,遍布中央六部及其他衙署。
 在宋朝,縣政府的正式官員大縣不過四、五位,小縣隻有兩、三位,但胥吏通常少的數十人、多則數百人,《水滸傳》裡的押司宋江、步兵都頭雷橫、馬兵都頭朱仝、步兵都頭武鬆、都頭李雲、押牢節級戴宗、押獄兼行刑劊子楊雄、六案孔目裴宣等十幾個人都是胥吏出身,宋人葉適說州縣是“公人世界”,有人則戲稱《水滸傳》寫的其實不是“官逼民反”而是“官逼吏反”。據《通典》記載,唐代有品級的內外官員約有1.8萬人,而中央及地方胥吏總人數是35萬。據《宋史》記載,北宋時曾多次裁撤冗吏,其中一次裁撤的胥吏總數就達19萬多人,總數可想而知。
 胥吏人數雖多,但在身份上與“官”始終有嚴格的分野,通常也難有身份轉換的通道,原因很簡單,如果胥吏可以輕鬆“轉正”為“官”,那麼也就沒有人願意點燈熬夜寒窗苦讀了,出於維護察舉制、科舉制的權威,胥吏無論資格多老、能力多強,始終隻能是胥吏。
 《三國志》記載,曹操曾聘北方名士田疇為司空戶曹掾,相當於司空府下設的民政局局長,當時曹操以司空的身份總理朝政,權皆出於司空府,這個戶曹掾權力相當大,但曹操與田疇長談后改變了主意,改任田疇為縣令,不是曹操對田疇冷落了,相反是對他更尊重、更重用,曹操說“田子泰非吾所宜吏者”,意思是像田先生這樣的人不能讓他屈尊當我的“吏”,按漢代制度縣令是天子直接任命的“官”,而戶曹掾是曹操就可以聘任的“吏”。
 田疇不是孝廉也不是茂才,沒有當“官”的資格,曹操又授意田疇家鄉所在的幽州刺史部舉他為茂才,取得了做“官”的資格,然后就任縣令。
 官弱吏強
 在龐大的胥吏隊伍中,有一部分人從事的是后勤服務等簡單勞動,但也有相當多的人從事的是“技術性工作”,其中以書吏最多。
 以清朝為例,朝廷各衙門都有大量書吏,根據所在部門不同分為供事、經承、儒士等,其中以經承最多,分布於各部院衙門,根據具體工作崗位的不同又分為堂吏、門吏、都吏、書吏、知印、火房、獄典等,或根據承擔事務輕重不同分為事繁書吏和書簡書吏。據《大清會典事例》,經承的編制吏部72人、戶部185人、禮部53人、兵部63人、刑部90人、工部75人,他們才是各衙門的主要辦事人員。
 這些人“位卑而言高,祿薄而謀大”,不僅掌握著“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關節,離開他們信息和命令都無法通暢,而且他們久居權力的要沖,對各種事務擁有廣泛的發言權,可以影響甚至左右上級的決策。
 胥吏從事的工作往往專業性很強,宋朝編纂過240多部大型法典,其中的《政和重修敕令格式》就有530卷,這些法典無不卷帙浩繁,類似公文格式、公文用語、經辦流程等技術性規定,要完全掌握必須花費大量精力,要干好還得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一般人根本無從下手,這成為胥吏賴以立身的價值所在。
 唐宋以后中國經歷了深刻的社會轉型,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更為復雜,相應地律法也跟著實踐不斷地完善和豐富,無論民事還是刑事,民眾經常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有的要訴諸官府。《宋史》記載,南宋龍溪縣“每年有大案數十件,而牒訟案件每日卻可達到百余件”,陸游寫詩“訟氓滿庭鬧如市,吏牘圍坐高於城”,說的也是縣裡訴訟案件的繁多。但另一方面,國家的相關教育仍以儒學、經學為重點,讀書人追求功名,不屑於律法,蘇軾就寫過“讀書萬巻不讀律”的詩句,朝廷還規定民間不得私藏法律書籍,在這種重科舉、輕實務的情況下,因工作便利而精熟律法的胥吏更成為不易被取代的群體。
 古代法律不僅條文浩繁,而且除律令外還特別重視所謂成案、成例,清人馮桂芬說“今天下有大弊三,吏也、例也、利也”,其中的“例”就是之前的案例,雖不是正式法律條文,卻是判斷事情的重要參考,沒有大量的實踐積累很難掌握這些東西。由於實踐的不斷豐富,律法也在不斷修訂,以乾隆五年(1740)修訂后頒行的《大清律例》為例,正文有436條,所附條例卻多達1049條,以后又增加到近2000條,有人稱其“密如凝脂”,晚清重臣胡林冀批評說:“大清律易遵而例難盡悉,刑律易悉而吏部處分例難盡悉,此不過專為書吏生財耳,於實政無絲毫之益。”
士大夫因詩賦和經學躋身科舉,雖然取得了“官”的身份,但在行政管理和司法實務中卻不如胥吏知識更專業、經驗更豐富,南宋學者李心傳說“士大夫罕通法律,而數書散漫,故吏得以舞文”,這種“官”離不了“吏”的狀況,是科舉制度下的必然。
 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官”不僅多由外來而且流動頻繁,有學者統計,清代知府、知縣的任期一般都很短,到19世紀時知縣的平均任期已縮至0.9年大部分官員把自己也定位為“匆匆過客”,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縱容這些來自地方又長期盤踞地方的胥吏們弄權,或與他們勾結在一起參與貪贓和分肥。宋人葉適說官員們“專從事於奔走進取,其簿書期會一切惟吏胥之聽”,他把這種現象總結為一句話:“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
 胥吏還經常利用自己的優勢欺騙官員,沈括《夢溪筆談》記載了一件事,進士及第的包拯在擔任開封府尹期間“號為明察”,有人犯法當杖脊,有個胥吏私受賄賂,與該人密約:“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自辨,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該人在堂上呼辨,胥吏故意斥責,包拯大怒,“捽吏於庭”,而“特寬囚罪”,包拯自認為抑制了胥吏的聲勢,卻不知道原來上了當。
 宋太宗時張乖崖擔任崇陽縣令,有個胥吏從錢庫中出來,發現其“鬂傍巾下有一錢”,張縣令命杖之,該吏怒道:“一錢何足道,乃杖我邪?”張縣令說:“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該吏又道:“爾能杖我,不能斬我也。”張縣令聞聽“自仗劍下階,斬其首”,之后“申台府自劾”。這是一件著名的反貪故事,除這位縣令堅決的反腐決心外,從中還可以折射出當時官、吏在管與被管方面的復雜性,吏並不畏官,官處置貪吏后也不得不自請處分。
 宋人李心傳在《建炎以來系要錄》中說:“近時吏強官弱,官不足以制吏。”不僅宋朝,各代其實都存在這種現象,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今奪百官之權,而一切歸之吏胥。是所謂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而已。”清人馮桂芬在《易吏胥議》中更直言:“州縣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猶其小者也﹔卿貳督撫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猶其小者也﹔天子曰可,吏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於是乎其權遂出於宰相大臣之上,其貴也又如此。”就連最高統治者對此也心知肚明,《清仁宗實錄》記載,嘉慶皇帝曾痛切指出:“自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諾成風,皆聽命於書吏。舉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唯令是從。”
 有些胥吏長期把持某項事務,對“專業知識”密不外傳,常此以往形成了某種宗親、鄉族壟斷,《道光朝實錄》記載:“京師各庫及稅務衙門書吏,當役滿告退后,其接充者,非其子侄,即其親戚。如銀庫書吏, 大半皆系史姓,崇文門稅務書吏, 大半皆系張、王等姓,盤踞把持, 已可概見。”清人朱克敬在《瞑庵雜識》中講述,有個在京中某部任胥吏的人曾在酒肆向人夸耀:“凡屬事者如客,部署如車,我輩如御,堂司官如騾,鞭之左右而已。”
 把長官當成騾馬,自視為驅趕騾馬的人,此人雖然夠狂,但相信也並非一時酒后失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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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的“胥吏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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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隋唐以來,通過科舉選官是組建官僚體系的主要途徑,除此之外還有數量更為龐大的胥吏集團,他們雖難入品級,卻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晚清重臣郭嵩燾甚至發出“本朝與胥吏共天下”的驚嘆。
 小吏大貪
 應該說,胥吏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還是發揮著重要作用的。胥吏的工作有助於溝通上下聯系、避免決策失誤,可以保証政令的暢通和政策的連續性,在化解地方矛盾、維護政權穩定等方面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於體制設計的弊端,加上管理的鬆懈和失控,胥吏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很大。唐代改革家劉晏曾說:“士有爵祿,則名重於利﹔吏無榮進,則利重於名。在政治前途上官與吏幾乎有天地之分,官有更大的政治追求,因而更重名﹔吏在政治上沒有太大希望,所以更重利。
 隨著科舉選官制度的逐步完善,由吏晉身為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明朝雖然在制度上做出過規定,特別優秀的吏可經嚴格考核晉身為官,但一來其晉身的比例相當小,二來可以晉身的官級有嚴格限制,一般不能超過八、九品,到清朝又降一級乾隆時規定書吏可晉授的官品隻有從九品和“未入流”兩個,對於長年從事書吏工作的人來說,身份換與不換差別不大。
 從收入上看,胥吏的待遇也普遍較低,《明會典》規定“在京各衙門吏胥俸祿,多者每月米二石五斗,少者六斗”,“在外各衙門吏典月俸一石”,這樣的標准僅能勉強維持溫飽。清朝的書吏一開始另有工食銀,但“一役之工食,每年多不過十二兩,或七兩二錢,每日不過三二分,僅供夫婦一餐之用”,到康熙朝就連這點微薄的收入也被取消了,有些地方甚至規定書吏辦公需自備紙筆。
 慘到這種程度,還有人願意當胥吏嗎?不僅有,而且很搶手。清朝江蘇巡撫丁日昌曾在奏折中說,江蘇當地的胥吏職位競爭激烈,有人在私下裡明碼標價售賣,一般為1萬兩銀子一個,而朝廷當時開捐納,花錢公開捐一個知縣也用不了這麼多。政治地位低、沒前途、收入微薄的胥吏居然受熱捧,看來必有內情。
 其實,合法收入雖低,但胥吏卻有其他的生財之道,其中一個重要途徑,是在經辦過程中通過做手腳或“舞文弄墨”以收受好處,《夢溪筆談》講的那個敢在“包青天”面前做小動作的胥吏,事成之后自然可以獲得豐厚回報,這樣的例子在《水滸傳》中俯拾皆是,不給胥吏送錢就可能死在“殺威棒”下,送上錢不僅能保命,胥吏還會立刻換上另一張面孔。
 在一些案件審理中,需要引用律令或成例,引哪些不引哪些都會決定最終的判決結果,這時候胥吏可供“發揮”的空間就更大了,他們或避重就輕,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斷章取義、隨手高下。《東華錄》記述,清雍正時刑部書吏所提供的案例“往往刪去前后文詞,止摘中間數語,即以所斷罪承之。甚有求其仿佛比照定議者,或避輕就重,或避重就輕,高下其手率由此起”。
 負責保管案卷的書吏也有機可乘,相關官員調任,其所分管的案卷要進行交接,案卷整理后有的在接縫處要進行標記或蓋印,類似現在的封條或“騎縫章”,但也沒有嚴格的規定必須這麼做,有的書吏便利用這個漏洞,利用新舊官員交接任意增刪案卷裡的內容。
 對管理重要文書檔案的胥吏一般會有特別的保密規定,如有的規定相關人員“日夜鎖在衙內,不得出外”,但這些人也有辦法作弊。清代總兵楊凱奏曾上過一份奏折,講述了這些人是如何做手腳的,他們雖然吃住在衙門,但日用供給還是由家裡送來,盡管有專人負責盤查,可一些紙條仍會藏在魚嘴裡、雞肚子裡送入,書吏們根據紙條上的要求把有關密件抄好,藏在要洗的衣服或藥匣中帶出。這種生意越做越大,書吏們的親屬子弟索性在官衙附近租房,專門承攬“業務”,通過泄密發財
 除了在文書上做手腳和泄密,胥吏還利用各自分管的事務“吃拿卡要”。清代朝廷六部中戶部掌管財政錢糧,權力很大,吏部掌管官員升遷考核,也大權在握,還有兵部、刑部等,地方上均有所求,這些衙門的胥吏充分“用權”,“不給錢不辦事”,各地也習以為常,向這些衙門行賄不僅公開化還“制度化”,什麼時間送、送多少都有了定例,這就是各種各樣的“部費”。
 晚清名臣駱秉章曾以四川道監察御史的身份被派往戶部銀庫查庫,上任的第一天就有人向他介紹庫裡的“成例”:銀庫收取各地捐納款一般每100兩多收4兩,2兩歸庫丁,2兩歸庫官和查庫御史,這筆錢還有個專用名詞叫“四兩平”。駱秉章問這筆錢一年下來能有多少,回答說有2萬多兩。駱秉章又問這筆錢是否合規、上面是否知道,胥吏被問住了,因為這是潛規則,拿不到台面上。駱秉章告訴他們:如果這筆錢合規我也不收,但你們收了我不管﹔如果這筆錢不合規,你們就好好想想吧。
 下面的胥吏不死心,又找來駱秉章的同鄉做工作,說銀號給他准備了一份“到任禮”,有7000兩,以后一年三節每次都會送上7000兩“過節費”,又被駱秉章嚴辭拒絕。當時有許多入庫的銀兩是由銀號代辦的,銀兩成色不同,合格不合格都由銀庫說了算,舉例子說,含銀量90%的銀子如果能當含銀量99%的銀子上交,等於憑空有了9%的利潤,銀號肯花錢是有原因的。駱秉章查庫期間隻領取每月38兩的飯食銀,其他好處一分不取,但像他這樣的官員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官員無不唯利是圖,有的不惜鋌而走險。
 清代官場上索賄成風,清人金安清在《水窗春囈》中講述,福郡王遠征歸來,戶部有個書吏“上刺請見,賀喜求賞”,也就是找上門來索賄,福郡王大怒:“幺麼小胥,敢向大帥索賄賂乎?”把此人喚到跟前,他卻一點不緊張,說若不給賞,報銷軍費的手續就得辦上3年,皇上怪罪下來必興大獄,要錢其實是為您著想。福郡王聽完竟然服氣,“大為激賞”。
 有的書吏長期盤踞一處,大小事情都由自己說了算,長官不斷更換而自己“巋然不動”,被人稱為“缺主”,他們在下面不斷深耕,盤根錯節,為了讓自己的地位更加鞏固,有人還暗地裡搜集上司的“黑材料”,作為挾制手段,遇到不順從自己的上司就適時拋出,眾人無不畏之如蛇蠍。宋人蘇舜欽的《蘇學士集》中說:“州縣之吏,多是狡惡之人,窺伺官僚,探刺旨意,清白者必多方以誤之,貪婪者則陷利以制之,然后析律舞文,鬻獄市令,上下其手,輕重厥刑,變詐奇邪,無所不作。”清人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也說:“最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仆隸,是四種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聊齋志異》的作者蒲鬆齡曾做過縣令的幕賓,對基層胥吏的了解最深刻,書中涉及胥吏貪婪的故事有20篇以上。
 胥吏通過弄權而發財致富,有人甚至成為巨富。清人李慈銘在《越縵堂日記》中說:“京朝官多貧至不能自存,而吏人多積貲巨億,衣食享用,似於王者。”夏枝巢在《舊京瑣記》中說,清代的書吏們“率擁厚資,起居甚侈,夏必涼棚,院必列磁缸,以養文魚,排巨盆以栽石榴,無子弟讀書,亦必延一西席,以示闊綽。譏者為之聯雲‘天棚、魚缸、石榴樹﹔先生、肥狗、胖丫頭’,其習然也”。老北京素有“東富西貴”之說,其起源有不同說法,其中一個說法是清朝王公貴族、達官顯貴多住在西城,而中下級胥吏多住東城,西邊地位尊貴,而東邊卻富足無比。
 治與反制
 表面高不可攀的皇權竟然被一群胥吏左右著,這是不可思議的事,卻又是一種無奈。雖然胥吏是古代行政管理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在技術上更有無可取代的作用,但出於政治追求的短淺和過於趨利的本性,由他們來“治國”隻能誤國。
 歷代對胥吏多有整頓,鑒於胥吏隊伍膨脹過快,各代幾乎都進行過壓縮和整編,有的力度還相當大,但不久之后總會出現反彈,究其原因,是因為胥吏的大量存在是由需求所決定的,而不取決於管理目標。科舉考試注定造成的是一支實務能力差的官員隊伍,其整體上的“高分低能”決定了胥吏大量存在的必然性和價值意義
 既然從制度上無法抑制胥吏的擴張,很多時候則試圖用細化管理的辦法來克服其弊端,比如在胥吏選拔上,一般採用的是援納和召募兩個途徑,即推薦加公開選拔,也有不少皇帝廢止過援納制,把胥吏的選擇全部通過召募來進行,但這種辦法又很難堅持下來成為類似科舉那樣的制度,造成了胥吏准入上的忽緊忽鬆。
 鑒於一些書吏在公文制作、保管環節做手腳,有的朝代規定了書吏承擔相關工作的范圍,有的則建立了檔案副本制度,規定重要文書都制作一份副本另存他處,以備將來查對。清朝還一度規定過各省發來刑部的案件必須由“各司主事當堂領取回司,經本司滿漢官員商議、審理后,親自定稿回堂,即便一天不能辦完,也要將文書封固,不許書吏經手”,這些規定雖能一定程度上堵塞漏洞,但也大大加重了官員們的工作量,根本難以長期堅持。
 對於有些胥吏長期盤踞坐大的問題,有的朝代規定胥吏干滿5年必須退職回鄉,“不准復充”,但問題是官根本離不開吏,頻繁更換新手對官來講也十分不便,出於共同的利益,官和吏往往一塊想辦法應對制度規定,《清朝續文獻通考》說有的人“每於將近五年之時,先行告退,即可不在役滿之列又有冒入”,清人儲方慶在《馭吏論》中也說,胥吏們“朝而革,暮而復入,革於此,復移於彼”。
 除了用“提前離崗”規避任職年限的規定,胥吏還通過冒名的方法直接“再上崗”,雍正時廣東布政使王士俊上折:“廣東布政使衙門各項書役皆系父兄子侄更易姓名,替換承充,盤踞既久,百弊叢生。”讓王士俊想不到的是,雍正皇帝對此早已知情並習慣了,在他的奏折上雍正皇帝用朱筆批道:“何省不如是也!”
 “胥吏治國”是落后行政管理體制下的必然產物,也是長期以來難以克服的現象。據清乾隆時學者洪亮吉統計,當時縣級政府胥吏人數在200人至1000人之間,到了晚清光緒時,學者游百川統計的數字上升到300人至3000人,如果把每縣1000人作為平均水平,清朝當時有1700多個縣,其胥吏多達170萬人,加上州、道、省以及朝廷各衙門,胥吏的人數已發展到相當驚人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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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41年(道光21年)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西元1816年(嘉慶21年)福建巡撫王紹蘭為革除臺灣府淡水廳胥吏藉換給船隻牌照索取規費的陋習,以及一切口岸的陋規,乃給示勒石,永遠遵行。西元1841年(道光21年)12月噶瑪蘭廳勒立,重刻前揭告示,以安民業、以肅功令。 按,原碑存放宜蘭市公所。
臺灣各港口設海防同知掌理出入船舶的實地稽查,有文口及武口二種。所謂文口,係指由文職的海防廳員負責查驗船籍、船員、搭客及載貨等事宜;所謂武口,係指由武職的水師汛兵負責船舶出入的臨檢。各港口每有陋規、惡習,對於出入港口的船隻、商客除定例公課(即紙張、飯食等手續費)外,關口的胥吏每假各項名種目重索規費,滋生民怨。
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s://bit.ly/3OKOND5

胥吏治國-古代掌理案卷、文書小官。士大夫因詩賦和經學躋身科舉胥吏治國-古代掌理案卷、文書小官。士大夫因詩賦和經學躋身科舉0512碑傳台灣400年珍藏拓本聯展胥吏治國-古代掌理案卷、文書小官。士大夫因詩賦和經學躋身科舉

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
清嘉慶21年(1816),福建巡撫王紹蘭巡閱臺灣時,商民呈訴淡水廳胥吏藉換給船隻牌照索取規費等情,為革除陋習及口岸陋規,乃出示曉諭勒石,以便永遠遵行。(詳見 RT00088) 本碑記係道光21年(1841)由噶瑪蘭通判徐廷掄抄奉重勒。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s://bit.ly/3OKOND5

嚴禁胥差苛索船戶陋規碑記
清嘉慶21年(1816)福建巡撫王紹蘭為革除臺灣府淡水廳胥吏藉換給牌照索取規費的陋習,以及一切口岸的陋規,乃給示勒石,永遠遵行。本碑道光21年(1841)由噶瑪蘭通判徐廷掄奉抄重勒,詳見RT00178。嚴禁胥差苛索船戶陋規碑記-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s://bit.ly/3Qv6hoq

爲了控制進入臺灣的人口,要求民衆到臺灣後須交納一定金額,領取一張丁票,纔可自由通行,否則即視爲非法進入。一些胥吏借這項規定對貧苦百姓進行敲詐、勒索,使“民大不堪”。爲此,陳瑸“禁革水丁舊例,渡海貧民便之”。《福建通史》也記載,陳瑸“念商艘水丁重困窮黎,詳請豁免”。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https://bit.ly/3DRDORT

1816年「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看到1816年「嚴禁胥吏苛索船戶陋規碑記」,也曾看過光緒一、二年1875、76年的禁牛買賣惡習碑,就記載著當年各地有牛墟,鄉民買賣牛常遭索擾,官方獲報禁止。 https://bit.ly/3OriFmr

 嚴禁胥差苛索船戶陋規碑記
 巡撫部院
 嚴禁苛索商船碑
 清嘉慶21年(1816)福建巡撫王紹蘭為革除臺灣府淡水廳胥吏藉換給牌照索取規費的陋習,以及一切口岸的陋規,乃給示勒石,永遠遵行。本碑道光21年(1841)由噶瑪蘭通判徐廷掄奉抄重勒,詳見RT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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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傳台灣400年珍藏拓本聯展」成大開展 首度以拓本回顧台灣歷史 | 中華日報|中華新聞雲

胥吏治國-古代掌理案卷、文書小官。士大夫因詩賦和經學躋身科舉

明.范景文〈革大戶行召募疏〉(據《明臣奏議》卷三九引)
官自經手,官自留心。金錢無所容其穴窟,倉箱無所容其耗蠹,郵驛支應無所容其冒破,在民免于害,而官亦并受其利,所慮失利者,獨胥徒耳。置官以為民,豈為胥徒哉?如有日與胥徒1>比2>而陽奉陰違,名去實存者,斷以白簡3>隨其後。從此百姓自辦正稅而外,足不至官府,目不見青衣,日惟含哺鼓腹以嬉遊于化日,是亦一時華胥也
 明.范景文〈革大戶行召募疏〉(據《明臣奏議》卷三九引)
官自經手,官自留心。金錢無所容其穴窟,倉箱無所容其耗蠹,郵驛支應無所容其冒破,在民免于害,而官亦并受其利,所慮失利者,獨胥徒耳。置官以為民,豈為胥徒哉?如有日與胥徒1>比2>而陽奉陰違,名去實存者,斷以白簡3>隨其後。從此百姓自辦正稅而外,足不至官府,目不見青衣,日惟含哺鼓腹以嬉遊于化日,是亦一時華胥也。
 胥徒:小吏。
比:音ㄅㄧˋ,結黨營私。
白簡:彈劾的奏章。
「陽奉陰違」就是表面上裝著遵守奉行,私底下卻違反不照辦。這句成語常用來描述官場中人物。例如明代范景文〈革大戶行召募疏〉中建議大力興革當時官富民貧、官逸民勞的缺失。他認為一切差役都應歸之於官,由官員募員負責。如此一來,每項工作都有經手負責的官員,自會留心。無論是收入的金錢、倉庫的糧食、各項送往迎來等等所需必是一清二楚,不容造假。這種做法官民兩蒙其利,唯一會抱怨的就只有原來幫忙官員操控一切的小吏。但是國家設官,本就不是為了這些人。因此假如有官員仍然和這些小吏私相勾結,對法令表面遵循,私底下卻私心亂法的,要立即予以彈劾。相信從此以後,百姓只要依法納稅,就可以足不進官府,眼不見那些苛擾的小吏了。每天安居樂業,悠閒地生活,這不就是理想的社會嗎?范景文文中就用到了「陽奉陰違」。
陽奉陰違 [Text] - Idiom search - Ministry of Education 《Dictionary of Chinese Idioms》2020 [Advanced] https://bit.ly/3KuQb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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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胥吏治國”(上)0
 陳忠海
 自隋唐以來,通過科舉選官是組建官僚體系的主要途徑,除官員隊伍外還有數量更為龐大的胥吏集團,他們雖難入品級,卻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晚清重臣郭嵩燾甚至發出“本朝與胥吏共天下”的驚嘆。
 官吏分明
 胥吏,《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舊時沒有品級的小公務人員”,其實是“胥”與“吏”的合稱,從地位上看“胥”又低於“吏”。他們的特點,一是不像“官”那樣有品級,二是數量更為龐大,在中國古代,從中央到地方都廣泛分佈。
隋唐以前選官主要是察舉制,雖然不以考試成績為依據,但也有一套嚴格而固定的程序,無論被“察”或被“舉”都不是隨意確定的,而身份一旦確定後就有了當官的資格。隋唐以後科舉逐漸代替了察舉,考試程序日臻完善,通過科舉取得“正途”出身才能擁有做官的資格。
但無論察舉還是科舉,由這種途徑進入官僚體系的人數都是很有限的,漢代察舉的主要項目是孝廉和茂才,人口不滿10萬的郡國每3年才能舉孝廉1人,不滿20萬的每2年舉1人,20萬的每年舉1人,40萬的每年舉2人,漢代郡國數在100個左右,可知能成為孝廉的人是多麼少。有資格舉薦茂才的是三公、監察御史以及各州,他們可以“歲舉茂才各一人”,東漢只有13個州,加上三公等人全國每年有幸被舉為茂才的也只有20個人左右,如漢光武帝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全國舉茂才就是20人。科舉取仕後,進士是選官入仕的重要台階,唐朝每年大約選進士不到30人,明朝100人左右,清朝不到100人。
通過察舉和科舉固然取得了做官的資格,但其錄取的數量顯然與官僚體系的需要不匹配,還得有大量“輔助人員”進入這個行政體系中,有的從事“執鞭墜鐙” “奔走驅使”等後勤服務,有的負責抄寫文書、管理檔案,有的參與審辦案件。以明清為例,縣級政府裡除知縣等“朝廷命官”外還有典吏、捕快、驛承、雜役等胥吏,州級政府裡的胥吏有醫學、陰陽學、僧道官及各衙署的皂隸、馬快、步快、禁卒、門子、仵作、糧差等,朝廷各衙門中胥吏的人數也很多,遍布中央六部及其他衙署。
在宋朝,縣政府的正式官員大縣不過四、五位,小縣只有兩、三位,但胥吏通常少的數十人、多則數百人,《水滸傳》裡的押司宋江、步兵都頭雷橫、馬兵都頭朱仝、步兵都頭武松、都頭李雲、押牢節級戴宗、押獄兼行刑劊子楊雄、六案孔目裴宣等十幾個人都是胥吏出身,宋人葉適說州縣是“公人世界”,有人則戲稱《水滸傳》寫的其實不是“官逼民反”而是“官逼吏反”。據《通典》記載,唐代有品級的內外官員約有1.8萬人,而中央及地方胥吏總人數是35萬。據《宋史》記載,北宋時曾多次裁撤冗吏,其中一次裁撤的胥吏總數就達19萬多人,總數可想而知。
胥吏人數雖多,但在身份上與“官”始終有嚴格的分野,通常也難有身份轉換的通道,原因很簡單,如果胥吏可以輕鬆“轉正”為“官”,那麼也就沒有人願意點燈熬夜寒窗苦讀了,出於維護察舉制、科舉制的權威,胥吏無論資格多老、能力多強,始終只能是胥吏。
《三國志》記載,曹操曾聘北方名士田疇為司空戶曹掾,相當於司空府下設的民政局局長,當時曹操以司空的身份總理朝政,權皆出於司空府,這個戶曹掾權力相當大,但曹操與田疇長談後改變了主意,改任田疇為縣令,不是曹操對田疇冷落了,相反是對他更尊重、更重用,曹操說“田子泰非吾所宜吏者”,意思是像田先生這樣的人不能讓他屈尊當我的“吏”,按漢代製度縣令是天子直接任命的“官”,而戶曹掾是曹操就可以聘任的“吏”。
田疇不是孝廉也不是茂才,沒有當“官”的資格,曹操又授意田疇家鄉所在的幽州刺史部舉他為茂才,取得了做“官”的資格,然後就任縣令。
 官弱吏強
 在龐大的胥吏隊伍中,有一部分人從事的是後勤服務等簡單勞動,但也有相當多的人從事的是“技術性工作”,其中以書吏最多。
以清朝為例,朝廷各衙門都有大量書吏,根據所在部門不同分為供事、經承、儒士等,其中以經承最多,分佈於各部院衙門,根據具體工作崗位的不同又分為堂吏、門吏、都吏、書吏、知印、火房、獄典等,或根據承擔事務輕重不同分為事繁書吏和書簡書吏。據《大清會典事例》,經承的編制吏部72人、戶部185人、禮部53人、兵部63人、刑部90人、工部75人,他們才是各衙門的主要辦事人員。
這些人“位卑而言高,祿薄而謀大”,不僅掌握著“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關節,離開他們信息和命令都無法通暢,而且他們久居權力的要衝,對各種事務擁有廣泛的發言權,可以影響甚至左右上級的決策。
胥吏從事的工作往往專業性很強,宋朝編纂過240多部大型法典,其中的《政和重修敕令格式》就有530卷,這些法典無不捲帙浩繁,類似公文格式、公文用語、經辦流程等技術性規定,要完全掌握必須花費大量精力,要干好還得有豐富的實踐經驗,一般人根本無從下手,這成為胥吏賴以立身的價值所在。
唐宋以後中國經歷了深刻的社會轉型,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更為複雜,相應地律法也跟著實踐不斷地完善和豐富,無論民事還是刑事,民眾經常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有的要訴諸官府。《宋史》記載,南宋龍溪縣“每年有大案數十件,而牒訟案件每日卻可達到百餘件”,陸游寫詩“訟氓滿庭鬧如市,吏牘圍坐高於城”,說的也是縣里訴訟案件的繁多。但另一方面,國家的相關教育仍以儒學、經學為重點,讀書人追求功名,不屑於律法,蘇軾就寫過“讀書萬巻不讀律”的詩句,朝廷還規定民間不得私藏法律書籍,在這種重科舉、輕實務的情況下,因工作便利而精熟律法的胥吏更成為不易被取代的群體。
古代法律不僅條文浩繁,而且除律令外還特別重視所謂成案、成例,清人馮桂芬說“今天下有大弊三,吏也、例也、利也”,其中的“例”就是之前的案例,雖不是正式法律條文,卻是判斷事情的重要參考,沒有大量的實踐積累很難掌握這些東西。由於實踐的不斷豐富,律法也在不斷修訂,以乾隆五年(1740)修訂後頒行的《大清律例》為例,正文有436條,所附條例卻多達1049條,以後又增加到近2000條,有人稱其“密如凝脂”,晚清重臣胡林冀批評說:“大清律易遵而例難盡悉,刑律易悉而吏部處分例難盡悉,此不過專為書吏生財耳,於實政無絲毫之益。”
士大夫因詩賦和經學躋身科舉,雖然取得了“官”的身份,但在行政管理和司法實務中卻不如胥吏知識更專業、經驗更豐富,南宋學者李心傳說“士大夫罕通法律,而數書散漫,故吏得以舞文”,這種“官”離不了“吏”的狀況,是科舉制度下的必然。
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官”不僅多由外來而且流動頻繁,有學者統計,清代知府、知縣的任期一般都很短,到19世紀時知縣的平均任期已縮至0.9年,大部分官員把自己也定位為“匆匆過客”,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縱容這些來自地方又長期盤踞地方的胥吏們弄權,或與他們勾結在一起參與貪贓和分肥。宋人葉適說官員們“專從事於奔走進取,其簿書期會一切惟吏胥之聽”,他把這種現象總結為一句話:“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胥吏
還經常利用自己的優勢欺騙官員,沈括《夢溪筆談》記載了一件事,進士及第的包拯在擔任開封府尹期間“號為明察”,有人犯法當杖脊,有個胥吏私受賄賂,與該人密約:“今見尹,必付我責狀,汝第呼號自辨,我與汝分此罪,汝決杖,我亦決杖。”該人在堂上呼辨,胥吏故意斥責,包拯大怒,“捽吏於庭”,而“特寬囚罪”,包拯自認為抑制了胥吏的聲勢,卻不知道原來上了當。
宋太宗時張乖崖擔任崇陽縣令,有個胥吏從錢庫中出來,發現其“鬂傍巾下有一錢”,張縣令命杖之,該吏怒道:“一錢何足道,乃杖我邪?”張縣令說:“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水滴石穿。”該吏又道:“爾能杖我,不能斬我也。”張縣令聞聽“自仗劍下階,斬其首”,之後“申台府自劾”。這是一件著名的反貪故事,除這位縣令堅決的反腐決心外,從中還可以折射出當時官、吏在管與被管方面的複雜性,吏並不畏官,官處置貪吏後也不得不自請處分。
宋人李心傳在《建炎以來係要錄》中說:“近時吏強官弱,官不足以製吏。”不僅宋朝,各代其實都存在這種現象,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今奪百官之權,而一切歸之吏胥。是所謂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而已。”清人馮桂芬在《易吏胥議》中更直言:“州縣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猶其小者也;卿貳督撫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猶其小者也;天子曰可,吏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於是乎其權遂出於宰相大臣之上,其貴也又如此。”就連最高統治者對此也心知肚明,《清仁宗實錄》記載,嘉慶皇帝曾痛切指出:“自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諾成風,皆聽命於書吏。舉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唯令是從。”有些胥吏長期把持某項事務,對“專業知識”密不外傳,
常此以往形成了某種宗親、鄉族壟斷,《道光朝實錄》記載:“京師各庫及稅務衙門書吏,當役滿告退後,其接充者,非其子侄,即其親戚。如銀庫書吏, 大半皆係史姓,崇文門稅務書吏, 大半皆係張、王等姓,盤踞把持, 已可概見。”清人朱克敬在《瞑庵雜識》中講述,有個在京中某部任胥吏的人曾在酒肆向人誇耀:“凡屬事者如客,部署如車,我輩如禦,堂司官如騾,鞭之左右而已。”把長官當成
騾馬,自視為驅趕騾馬的人,此人雖然夠狂,但相信也並非一時酒後失言。
古代的“胥吏治國”(上) https://bit.ly/3E4Db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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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胥吏治國”(下)
  陳忠海
 自隋唐以來,通過科舉選官是組建官僚體系的主要途徑,除此之外還有數量更為龐大的胥吏集團,他們雖難入品級,卻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晚清重臣郭嵩燾甚至發出“本朝與胥吏共天下”的驚嘆。
 小吏大貪
 應該說,胥吏在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還是發揮著重要作用的。胥吏的工作有助於溝通上下聯繫、避免決策失誤,可以保證政令的暢通和政策的連續性,在化解地方矛盾、維護政權穩定等方面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於體制設計的弊端,加上管理的鬆懈和失控,胥吏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很大。唐代改革家劉晏曾說:“士有爵祿,則名重於利;吏無榮進,則利重於名。”在政治前途上官與吏幾乎有天地之分,官有更大的政治追求,因而更重名;吏在政治上沒有太大希望,所以更重利。
隨著科舉選官制度的逐步完善,由吏晉身為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明朝雖然在製度上做出過規定,特別優秀的吏可經嚴格考核晉身為官,但一來其晉身的比例相當小,二來可以晉身的官級有嚴格限制,一般不能超過八、九品,到清朝又降一級,乾隆時規定書吏可晉授的官品只有從九品和“未入流”兩個,對於長年從事書吏工作的人來說,身份換與不換差別不大。
從收入上看,胥吏的待遇也普遍較低,《明會典》規定“在京各衙門吏胥俸祿,多者每月米二石五斗,少者六鬥”,“在外各衙門吏典月俸一石”,這樣的標準僅能勉強維持溫飽。清朝的書吏一開始另有工食銀,但“一役之工食,每年多不過十二兩,或七兩二錢,每日不過三二分,僅供夫婦一餐之用”,到康熙朝就連這點微薄的收入也被取消了,有些地方甚至規定書吏辦公需自備紙筆。
慘到這種程度,還有人願意當胥吏嗎?不僅有,而且很搶手。清朝江蘇巡撫丁日昌曾在奏摺中說,江蘇當地的胥吏職位競爭激烈,有人在私下里明碼標價售賣,一般為1萬兩銀子一個,而朝廷當時開捐納,花錢公開捐一個知縣也用不了這麼多。政治地位低、沒前途、收入微薄的胥吏居然受熱捧,看來必有內情。
其實,合法收入雖低,但胥吏卻有其他的生財之道,其中一個重要途徑,是在經辦過程中通過做手腳或“舞文弄墨”以收受好處,《夢溪筆談》講的那個敢在“包青天”面前做小動作的胥吏,事成之後自然可以獲得豐厚回報,這樣的例子在《水滸傳》中俯拾皆是,不給胥吏送錢就可能死在“殺威棒”下,送上錢不僅能保命,胥吏還會立刻換上另一張面孔。
在一些案件審理中,需要引用律令或成例,引哪些不引哪些都會決定最終的判決結果,這時候胥吏可供“發揮”的空間就更大了,他們或避重就輕,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斷章取義、隨手高下。《東華錄》記述,清雍正時刑部書吏所提供的案例“往往刪去前後文詞,止摘中間數語,即以所斷罪承之。甚有求其彷彿比照定議者,或避輕就重,或避重就輕,高下其手率由此起”。
負責保管案卷的書吏也有機可乘,相關官員調任,其所分管的案卷要進行交接,案卷整理後有的在接縫處要進行標記或蓋印,類似現在的封條或“騎縫章”,但也沒有嚴格的規定必須這麼做,有的書吏便利用這個漏洞,利用新舊官員交接任意增刪案卷裡的內容。
對管理重要文書檔案的胥吏一般會有特別的保密規定,如有的規定相關人員“日夜鎖在衙內,不得出外”,但這些人也有辦法作弊。清代總兵楊凱奏曾上過一份奏摺,講述了這些人是如何做手腳的,他們雖然吃住在衙門,但日用供給還是由家里送來,儘管有專人負責盤查,可一些紙條仍會藏在魚嘴裡、雞肚子里送入,書吏們根據紙條上的要求把有關密件抄好,藏在要洗的衣服或藥匣中帶出。這種生意越做越大,書吏們的親屬子弟索性在官衙附近租房,專門承攬“業務”,通過洩密發財。
除了在文書上做手腳和洩密,胥吏還利用各自分管的事務“吃拿卡要”。清代朝廷六部中戶部掌管財政錢糧,權力很大,吏部掌管官員升遷考核,也大權在握,還有兵部、刑部等,地方上均有所求,這些衙門的胥吏充分“用權” ,“不給錢不辦事”,各地也習以為常,向這些衙門行賄不僅公開化還“制度化”,什麼時間送、送多少都有了定例,這就是各種各樣的“部費”。
晚清名臣駱秉章曾以四川道監察御史的身份被派往戶部銀庫查庫,上任的第一天就有人向他介紹庫裡的“成例”:銀庫收取各地捐納款一般每100兩多收4兩,2兩歸庫丁,2兩歸庫官和查庫御史,這筆錢還有個專用名詞叫“四兩平”。駱秉章問這筆錢一年下來能有多少,回答說有2萬多兩。駱秉章又問這筆錢是否合規、上面是否知道,胥吏被問住了,因為這是潛規則,拿不到檯面上。駱秉章告訴他們:如果這筆錢合規我也不收,但你們收了我不管;如果這筆錢不合規,你們就好好想想吧。
下面的胥吏不死心,又找來駱秉章的同鄉做工作,說銀號給他準備了一份“到任禮”,有7000兩,以後一年三節每次都會送上7000兩“過節費” ,又被駱秉章嚴辭拒絕。當時有許多入庫的銀兩是由銀號代辦的,銀兩成色不同,合格不合格都由銀庫說了算,舉例子說,含銀量90%的銀子如果能當含銀量99%的銀子上交,等於憑空有了9%的利潤,銀號肯花錢是有原因的。駱秉章查庫期間只領取每月38兩的飯食銀,其他好處一分不取,但像他這樣的官員畢竟是少數,大多數官員無不唯利是圖,有的不惜鋌而走險。
清代官場上索賄成風,清人金安清在《水窗春囈》中講述,福郡王遠征歸來,戶部有個書吏“上刺請見,賀喜求賞”,也就是找上門來索賄,福郡王大怒:“么麽小胥,敢向大帥索賄賂乎?”把此人喚到跟前,他卻一點不緊張,說若不給賞,報銷軍費的手續就得辦上3年,皇上怪罪下來必興大獄,要錢其實是為您著想。福郡王聽完竟然服氣,“大為激賞”。
有的書吏長期盤踞一處,大小事情都由自己說了算,長官不斷更換而自己“巋然不動”,被人稱為“缺主”,他們在下面不斷深耕,盤根錯節,為了讓自己的地位更加鞏固,有人還暗地裡蒐集上司的“黑材料”,作為挾製手段,遇到不順從自己的上司就適時拋出,眾人無不畏之如蛇蠍。宋人蘇舜欽的《蘇學士集》中說:“州縣之吏,多是狡惡之人,窺伺官僚,探刺旨意,清白者必多方以誤之,貪婪者則陷利以製之,然後析律舞文,鬻獄市令,上下其手,輕重厥刑,變詐奇邪,無所不作。”清人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也說:“最為民害者,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僕隸,是四種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聊齋誌異》的作者蒲松齡曾做過縣令的幕賓,對基層胥吏的了解最深刻,書中涉及胥吏貪婪的故事有20篇以上。
胥吏通過弄權而發財致富,有人甚至成為巨富。清人李慈銘在《越縵堂日記》中說:“京朝官多貧至不能自存,而吏人多積貲巨億,衣食享用,似於王者。”夏枝巢在《舊京瑣記》中說,清代的書吏們“率擁厚資,起居甚侈,夏必涼棚,院必列磁缸,以養文魚,排巨盆以栽石榴,無子弟讀書,亦必延一西席,以示闊綽。譏者為之聯雲'天棚、魚缸、石榴樹;先生、肥狗、胖丫頭',其習然也”。老北京素有“東富西貴”之說,其起源有不同說法,其中一個說法是清朝王公貴族、達官顯貴多住在西城,而中下級胥吏多住東城,西邊地位尊貴,而東邊卻富足無比。
 治與反制
 表面高不可攀的皇權竟然被一群胥吏左右著,這是不可思議的事,卻又是一種無奈。雖然胥吏是古代行政管理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在技術上更有無可取代的作用,但出於政治追求的短淺和過於趨利的本性,由他們來“治國”只能誤國。
歷代對胥吏多有整頓,鑑於胥吏隊伍膨脹過快,各代幾乎都進行過壓縮和整編,有的力度還相當大,但不久之後總會出現反彈,究其原因,是因為胥吏的大量存在是由需求所決定的,而不取決於管理目標。科舉考試注定造成的是一支實務能力差的官員隊伍,其整體上的“高分低能”決定了胥吏大量存在的必然性和價值意義。
既然從制度上無法抑制胥吏的擴張,很多時候則試圖用細化管理的辦法來克服其弊端,比如在胥吏選拔上,一般採用的是援納和召募兩個途徑,即推薦加公開選拔,也有不少皇帝廢止過援納制,把胥吏的選擇全部通過召募來進行,但這種辦法又很難堅持下來成為類似科舉那樣的製度,造成了胥吏准入上的忽緊忽松。
鑑於一些書吏在公文製作、保管環節做手腳,有的朝代規定了書吏承擔相關工作的範圍,有的則建立了檔案副本製度,規定重要文書都製作一份副本另存他處,以備將來查對。清朝還一度規定過各省發來刑部的案件必須由“各司主事當堂領取回司,經本司滿漢官員商議、審理後,親自定稿回堂,即便一天不能辦完,也要將文書封固,不許書吏經手”,這些規定雖能一定程度上堵塞漏洞,但也大大加重了官員們的工作量,根本難以長期堅持。
對於有些胥吏長期盤踞坐大的問題,有的朝代規定胥吏幹滿5年必須退職回鄉,“不准复充”,但問題是官根本離不開吏,頻繁更換新手對官來講也十分不便,出於共同的利益,官和吏往往一塊想辦法應對製度規定,《清朝續文獻通考》說有的人“每於將近五年之時,先行告退,即可不在役滿之列又有冒入”,清人儲方慶在《馭吏論》中也說,胥吏們“朝而革,暮而復入,革於此,复移於彼”。
除了用“提前離崗”規避任職年限的規定,胥吏還通過冒名的方法直接“再上崗”,雍正時廣東布政使王士俊上折:“廣東布政使衙門各項書役皆係父兄子侄更易姓名,替換承充,盤踞既久,百弊叢生。”讓王士俊想不到的是,雍正皇帝對此早已知情並習慣了,在他的奏摺上雍正皇帝用朱筆批道:“何省不如是也!”
“胥吏治國”是落後行政管理體制下的必然產物,也是長期以來難以克服的現象。據清乾隆時學者洪亮吉統計,當時縣級政府胥吏人數在200人至1000人之間,到了晚清光緒時,學者遊百川統計的數字上升到300人至3000人,如果把每縣1000人作為平均水平,清朝當時有1700多個縣,其胥吏多達170萬人,加上州、道、省以及朝廷各衙門,胥吏的人數已發展到相當驚人的程度了。
古代的“胥吏治國”(下) https://bit.ly/3YlrUcJ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意思就是營房是固定的,而每年都有老兵走了,新兵來,就像流水一樣,以說明當兵的人的辛苦以及指人處的位置會變化。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基本解釋]: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意思就是營房是固定的 -百科知識中文網 https://bit.ly/47iTSd9
這句話一般都出現在分別的時候。鐵打的營盤指的是固定的營房、生活的設施永遠是不會有變化的。而當兵的都是服兵役,兵役有一定的時限,時間到了大都會退伍返回故鄉。這種離開就像流水一般源源不斷,唯一不變的還是錚錚的營房依舊挺立。最初這句話只是單純的表示部隊里的一個現象,後來引申為分別離開如學生畢業、戰士退伍等等。
 就是營房是固定的,而兵呢每年都有老兵走新兵來,就象流水一樣。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就是這么來的,比喻在部隊里年年都會有新老交替。
 在商業人事流動方面深意主要是趨向人走茶涼的意味,還有是指人的一生是無法在短的時間裡就可以下得了結論的,大起大落三十年,這就是人的一生。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基本解釋]: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意思就是營房是固定的 -百科知識中文網 https://bit.ly/47iTS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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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究竟如何實現「鐵打的營盤」?
2018-11-09 由 私家視角 發表于科技
  沒有哪個老闆不想把自己的公司打造成「鐵打的營盤」,但他們往往是事與願違。
 實際上,很多公司都更像是個流水的營盤,員工來來去去如流水。
 可笑的是,竟然有老闆對此非常得意,他們認為一大批低成本的員工進來,然後這批員工又在轉正之前「流走」,公司就相當於割了一茬韭菜......
 這也算是奇葩了。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
 對於這句話,360集團董事長周鴻禕曾經表達過一個觀點。
 中國有句古話,叫作「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當團隊裡有人離開的時候,肯定有不少領導會拿這句話來安慰自己。但我覺得這句話有誤導,因為他把營盤和兵的關係,也就是公司和員工的關係完全看成是單純的僱傭關係了。
 對於一個公司,尤其是對創業團隊來講,如果公司和員工只是僱傭關係,如果每個員工都把自己做的事情僅僅當作一份工作,當作一種養家餬口、解決財務問題的工具,那麼這個營盤絕對不會是鐵打的,而是紙糊的,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坍塌。
 老闆和下屬,公司和員工,一直是一個簡單又複雜的關係。
 說簡單,是因為從本質上說,兩者之間就是一個簡單的勞動力僱傭、購買的關係。
 員工付出勞動,老闆給予報酬,這種勞動力交易是雙方關係的基石。
 試想一下,如果員工不產生勞動價值,或老闆給員工勞動報酬,雙方的關係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可能。
 大家都很忙的。
 說複雜,是因為從利益、感情、工作目標、增長和前途等各個維度,兩者之間隨著時間的增加和互動的深入,會不可避免地從單純的交易關係逐漸變成一種利益感情交織的狀態。
  一個巴掌拍不響,簡單或複雜,完全是公司和員工之間共同參與而形成的結果。
 簡單有簡單的好處,複雜有複雜的奇妙。
 如果是完全的勞動力買賣、交易的關係,一方給錢,一方出力,兩者互不相欠,乾脆利落。
 比如你乘坐一次網約車出行,完成交易後誰也不用理會誰,各走各路。
 這種簡單的交易適合短期的、一次性的臨時交易場景。
 而複雜的勞動力關係,一般產生在需要人和人協作,並且是長期協作的勞動場景。
 比如你去組建一個樂隊,你不但要保證樂隊成員的基本水準,還要通過彼此溝通、練習以實現整體的良好演出效果。
 可以說,複雜化是簡單勞動力交易關係的升級,其共同協作完成目標的能力要比簡單的交易關係強大很多。
 我們看歷史上的戰爭,農民起義如果形不成複雜的組織化體系,往往就是烏合之眾,其散兵游勇的個人戰鬥力或許很強,但終究是被集體組織化的軍隊所碾壓。
 因此,創業和企業經營,只能是選擇做「鐵打的營盤」,採取複雜化的組織體系。
 這裡有個關鍵,老闆和員工的心態非常重要,比如老闆想的是「簡單」,員工想的是「複雜」(這種情況當然少見),或者老闆想的是「複雜」,員工想的是「簡單」,那就混亂了。
  一般來說,「流水的兵」有兩種情況。
 從員工的角度,他如果只是想要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是按月拿錢,那自然對公司談不上什麼期待,就算有也不過是想多賺一些錢。
 用周鴻禕的話說,他們只是把自己在公司的工作,當作一種養家餬口、解決財務問題的工具,那麼,這個營盤絕對不會是鐵打的,而是紙糊的,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坍塌。
 客觀地說,這樣的員工不在少數。
 有的員工是能力強,所以總希望能夠找到一個更好的公司,他們把當下的工作看成是臨時的過度、踏板。
 而有的員工能力一般,或其根本沒有多少工作的動力,在公司上班只是用來混日子、打發時間而已。
 另一種情況,老闆和管理層出了問題,或者說是經營能力不夠,他們既不能給員工一個有吸引力的目標和前景,在工作和經營管理當中也不能妥善的安排好員工,讓其彼此協作、各展才能,組建成為一個強大的團隊。
 這樣的公司,但凡是有點事業抱負和才能的員工都會主動選擇成為「流水的兵」。
 當然還有開頭說過的那種奇葩老闆的情況,還有一種企業體量做到很大,自然會有新陳代謝導致出現「流水的兵」,這兩種就不展開議論了。
  究竟如何實現「鐵打的營盤」?
 企業創始人、老闆,占一大半的因素,特別是在企業初期的時候。
 舉個例子:
 任正非創業的時候,認識到「一個人不管如何努力,永遠也趕不上時代的步伐,更何況知識爆炸的時代。只有組織起數十人、數百人、數千人一同奮鬥,你站在這上面,才摸得到時代的腳。」
 所以,他在企業經營的一開始,就是去做組織者,追求從事企業的組織建設——
 「不再是自己去做專家,而是做組織者。在時代前面,我越來越不懂技術、越來越不懂財務、半懂不懂管理,如果不能民主地善待團體,充分發揮各路英雄的作用,我將一事無成。」
 而有了這個思想的轉變還不行,就像老方前面所說,員工付出勞動、老闆給予報酬,是兩者之間勞動力交易關係的基石。
 所以,首先和員工談錢是一種很嚴肅、很負責人的態度。
 任正非是怎麼做的呢?
 「我創建公司時設計了員工持股制度,通過利益分享,團結起員工,那時我還不懂期權制度,更不知道西方在這方面很發達,有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僅憑自己過去的人生挫折,感悟到與員工分擔責任,分享利益。」
 此後的結果我們都看到了,「這種無意中插的花,竟然今天開放到如此鮮艷,成就華為的大事業。」
 其團隊戰鬥力之強悍,其事業成就之高,世所罕見。
 「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大道至簡,這八個字值得大多數老闆去學習一輩子。
  所謂鐵打的營盤,首先是企業創始人設定好遊戲規則,然後是通過利益的粘合作用,做到這兩點,「鐵打的營盤」就有望達成。
 周鴻禕說,創業是一場馬拉松式的接力賽,是一個長期、艱苦的過程,沒個七八年達不到目標;同時又要求你必須以百米衝刺的速度去競爭。
 而周鴻禕的意見是,「這一切都需要優秀的合伙人來執行,前赴後繼。這一過程中,無論是創業團隊,還是已經成熟的公司,分享機制、激勵機制非常重要。」
 同樣是「分享機制、激勵機制」
 事實上,沒有先進的、人性化的「分享機制、激勵機制」,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就不可能被激發出來,就算偶爾激發出來,也無法持續下去。
 「有的在公司一股獨大,不願意跟別人合作、不願意跟別人分享,只是希望別人為他打工。」
 對於很多老闆的這個心理,周鴻禕提了個問題:
 你自己創業是因為不願意給別人打工,為什麼你覺得別人就會願意一直為你打工呢?
 要明白,有什麼樣的員工,就有什麼樣的公司,員工的實力代表了公司的實力,越是有才能的員工就越不甘心一直打工下去。
 反過來說,越是甘心情願打工的員工,越難以創造出實際價值。還記得周鴻禕怒懟過的「小白兔」員工嗎?
 公司部門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門要定期清理小白兔員工,否則就會發生死海效應:公司發展到一定階段,能力強的員工容易離職,因為他們對公司內愚蠢的行為的容忍度不高,他們也容易找到好工作,能力差的員工傾向於留著不走,他們也不太好找工作,年頭久了,他們就變中高層了。這種現象叫「死海效應」;好員工像死海的水一樣蒸發掉,然後死海鹽度就變得很高,正常生物不容易存活。
  清理「小白兔」員工已經是各位大佬的共識了。
 史玉柱就曾和馬雲爭論過「究竟小白兔對公司危害大,還是惡劣的壞人對公司危害大?」的問題。
 結果是史玉柱被馬雲說服,他說巨人公司要每季度實行10%末尾淘汰,讓「兔子窩」變「狼群」。
 「風投女王」徐新也表示,小白兔是最難的,跟著你很多年,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就是沒有業績。幹掉它,你好像有點心軟,做不到,但是我告訴你,如果你不幹掉小白兔,對你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這也是打造「鐵營盤」的必須,不然「劣幣逐良幣」,好的員工成了「流水的兵」,企業的「鐵營盤」就成了一個泡影。
 周鴻禕在江湖有「紅衣大炮」的綽號,他的創業史簡直就是一個不斷和對手廝殺的歷史,他曾說,「競爭對手就像磨刀石一樣,它把我們磨得非常鋒利,然後我們就手起刀落,把競爭對手給砍掉了。」
 如果沒有一個強大的協作團隊支撐,周鴻禕又怎麼可能打敗對手。
  時代在發展,在今天的企業環境當中,簡單的僱傭制已經的搖搖欲墜了,如果沒有團隊協作形成的「鐵營盤」,企業就無法實現最高的效率,而沒有最高的效率,企業又如何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脫穎而出?
什麼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究竟如何實現「鐵打的營盤」?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3Qop2d2
 所以,以後的「鐵營盤」一定會是一個非常聰明、非常智慧的共生型組織,它通過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核心,可以自我靈活調整,以適應環境的變化,完美發揮出自己的力量。
 世界錯綜複雜,變化莫測,唯有生存和發展是永遠的主題。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tech/xj2mvl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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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史上最公平的選官制-科舉千年興衰錄:1-4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s://bit.ly/3qbe7Ja
科舉功名,最低的是秀才,再往上依次為舉人、貢士、進士-成為秀才「童試」過三關-包括三個階段性考試:縣試、府試和院試-考試十余場,錄取率不足1%-院試合格,就能被錄取為生員(意即國家的學生),也就是俗稱的秀才(第一名稱為「案首」)進入官辦的縣學、府學,每月領取錢糧/私塾的課程均以《千字文》《三字經》《弟子規》啟蒙,而后學習「四書五經」、古詩詞等等,練習寫作八股文。此外還有一些簡單的算學、天文、地理課程。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s://bit.ly/3D25Z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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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慶21年(1816),福建巡撫王紹蘭巡閱臺灣時,商民呈訴淡水廳胥吏藉換給船隻牌照索取規費等情,為革除陋習及口岸陋規,乃出示曉諭勒石,以便永遠遵行。(詳見 RT00088) 本碑記係道光21年(1841)由噶瑪蘭通判徐廷掄抄奉重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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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政府deep state,又譯為深國、深國論、深層集團、暗黑帝國、國中之國、陰森國度、暗勢力)是一個陰謀論,指非經民選,由政府官僚、公務員、軍事工業複合體、金融業、財團、情報機構所組成的,為保護其既得利益,幕後真正並實際控制國家的集團。語源來自土耳其語「Derin devlet」,指鄂圖曼帝國垮台前就存在的秘密政治社團;後來被陰謀論者引用,指的是國家中的國家、政府中的政府。早期研究者以影子政府形容,有時是「新世界秩序」的同義詞。近年在美國已成為政治學術語,指在美國聯邦政府背後真正的掌權機構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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