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調查,據勘驗吳男確有辱罵行為,依據員警職務報告、密錄器譯文及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等證物,認定吳男確有出言辱罵,又查,吳男遭郭員出言制止後隨即安靜,並以身體不適離去,沒有後續影響公務執行的行為,仍認定罪證不足並定案。涉嫌辱罵他像流氓,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吳被制止後即離去,並無後續干擾行為,仍然判決無罪並定讞。被開罰單辱罵所長流氓 「點到為止」無罪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M6Ogcq
竹市衛生局女科長罵下屬豬頭 法院判賠3萬元
2024-07-14 18:04 中央社/ 新竹市14日電
新竹市衛生局一名女科長111年在辦公室多次辱罵一名女技士「豬頭」,遭女技士提職場霸凌申訴,並提告求償3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女科長需賠女技士3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女科長於111年8、9月間,3度在辦公室公開辱罵女技士「豬頭」,造成女技士自述焦慮、憂鬱甚至紅斑性狼瘡發作,就醫吃藥,憤而向相關單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並提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新台幣30萬元。
女科長辯稱,原告已在該機關任職多年,卻對自身業務掌握度不佳,經多次指導效果不彰,難免以嚴肅口吻對待,但不記得有辱罵3次「豬頭」,應是一時氣憤、挫折才脫口而出,非故意侵害名譽,且接獲反映後立即調整,並透過通訊軟體用文字道歉。
法官審理認為,依一般社會通俗概念,「豬頭」具針對性並屬攻擊言詞,且在辦公環境中3次出言「豬頭」已導致原告人格及社會評價受損,原告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於法有據,判賠3萬元,及自112年7月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全案可上訴。
新竹市衛生局一名女科長111年在辦公室多次辱罵一名女技士「豬頭」,遭女技士提職場霸凌申訴。聯合報記者黃羿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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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罵人價目表」第4高價髒話是這句 男子罵4次判無罪原因曝
網路流傳的台灣罵人價目表中,第四高價的是判賠8萬元的「XX娘」。(情境照、圖纈自網路;本報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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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17:3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沈姓男子對鄰居罵了4次「XX娘」,被鄰居控告觸犯公然侮辱罪,南投地院近日判處無罪。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沈男長時間被鄰居加壓馬達聲干擾睡眠,在等待鄰居開門時罵了4次,等鄰居出來溝通時即未再罵,可見該句話只是表達不滿情緒,而非直接對鄰居的名譽攻擊。
網路流傳的罵人價目表,名列第四高價的是判賠8萬元的「XX娘」,南投縣沈姓男子去年11月某日晚間,在按電鈴、用力撞門之際,罵了「XX娘」4次,每句都有加入其他語詞,例如:「開門出來,XX娘咧」,「我住在你家隔兩戶,XX娘咧,是在吵三小?」等。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公然侮辱罪的認定,依據憲法法庭判例揭示,語言文字是否構成侮辱,不得僅因該語言文字本身具有賠眨損他人名譽之意涵,而應就其表意脈絡整體觀察評價,如脫離表意脈絡,只因用語負面粗鄙,即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恐使公然侮辱罪變成髒話罪。
法官在判決書說,沈男另一位鄰居作證,告訴人頂樓的加壓馬達聲很大,曾向該戶反映,但對方表示他們也要洗衣洗澡,為了不傷和氣選擇隱忍了3年。
沈男習慣早睡,就寢時長期被相隔兩間房屋鄰居的加壓馬達聲干擾睡眠,去年11月晚間9時到該戶人家按電鈴,並用力撞門時罵了4次「XX娘」,等鄰居出來溝通時即未再罵,可見該句話只是表達不滿情緒,而非直接對鄰居的名譽攻擊,因此沈男罵髒話,非純為尋釁、無端滋擾,因此判決無罪。另告訴人附帶民事求償告訴,地院民事法庭也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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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應除罪?憲法法庭判決「合憲但應加以限縮」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加以限縮,往後,類似現今的公然侮辱罪案件可望大幅減少,較不容易成罪。(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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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5:3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不滿因發表言論涉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認為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共31案審理,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認為合憲,公然侮辱罪保護的法益是名譽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加以限縮,往後,類似現今的公然侮辱罪案件可望大幅減少,較不容易成罪。
憲法法庭指出,不得因為吵架辱罵對方,如罵人「混蛋」、「下賤」等話,則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仍應考量當時情境、前後語氣、吵架源由等,不可因為只辱罵「髒話」,即一律認定涉公然侮辱罪。
法界認為,受此影響,因為限縮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將來此類案件預期將大為減少。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規定,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行為包括罵人三字經、畜生等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同法第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張大春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判罰金3000元;馮光遠曾因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混蛋、下流胚」等話,被判罰金5000元,及稱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遭提告,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有罪確定,有民眾也發生類似情形,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機關代表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指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規範目的是保護人民名譽權,立法目的正當,名譽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者應不分軒輊受保障。民事損害賠償雖然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有更多被害人想透過訴訟獲得自我辯白機會,而且,被害人遭匿名散播侮辱言論,可能連加害人身分都無法確認,民事訴訟無法完全取代刑事處罰。
郭永發舉網路霸凌的例子,質疑放棄追訴是執法機關應該採取的立場?試想,不少受害人因網路霸凌走上絕路,不應遏止嗎?這種被告(鍵盤俠)是應該保護的對象?
聲請人馮光遠出庭指出,他被判有罪,是因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不滿,憤而於「自己部落格或臉書」以尖酸刻薄的言論評論時政,此屬於政治性言論,但刑法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卻未針對合理意見評論中,較為尖酸刻薄而形式上可能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的言論予以保障,是對政治性言論的嚴重干預,也違反比例原則,已違反憲法障言論自由的意旨。
31件釋憲案中,有20案由法官聲請;多位法官認為公然侮辱罪在實務上偵辦標準不明,不符合明確性原則,只好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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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除罪化?憲法法庭今宣判釋憲案
憲法法庭針對刑法公然侮辱罪是否違憲,今(26)日下午3時將宣示判決。(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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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7: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不滿因發表言論涉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認為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共31案審理,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認為合憲,公然侮辱罪保護的法益是名譽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將宣示宣判,是否除罪化備受矚目。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規定,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行為包括罵人三字經、畜生等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同法第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張大春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判罰金3000元;馮光遠曾因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混蛋、下流胚」等話,被判罰金5000元,及稱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遭提告,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有罪確定,民眾也發生類似情形,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代表陳述指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規範目的是保護人民名譽權,立法目的正當,名譽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者應不分軒輊受保障。民事損害賠償雖然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有更多被害人想透過訴訟獲得自我辯白機會,而且,被害人遭匿名散播侮辱言論,可能連加害人身分都無法確認,民事訴訟無法完全取代刑事處罰。
郭永發舉網路霸凌的例子,質疑放棄追訴是執法機關應該採取的立場?試想,不少受害人因網路霸凌走上絕路,不應遏止嗎?這種被告(鍵盤俠)是應該保護的對象?
聲請人馮光遠出庭指出,他被判有罪,是因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不滿,憤而於「自己部落格或臉書」以尖酸刻薄的言論評論時政,此屬於政治性言論,但刑法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卻未針對合理意見評論中,較為尖酸刻薄而形式上可能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的言論予以保障,是對政治性言論的嚴重干預,也違反比例原則,已違反憲法障言論自由的意旨。
聲請人也包括多位法官,指稱公然侮辱罪在實務上偵辦標準不明,不符合明確性原則,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更直言,他在高院任職時,能判無罪的就判無罪,最後因實務界無法取得共識,只好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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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腎」加入罵人價目表! 男子罵警「敗腎囡仔」4萬元飛了
「敗腎」加入罵人價目表! 男子罵警「敗腎囡仔」4萬元飛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NSGx1
2023/06/07 21:58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王姓中年男子,因員警前往盤查有無聚眾賭博而動怒,除用台語飆罵一句三字經之外,還指員警是「敗腎囡仔」,經南投檢方起訴後,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以侮辱公務員罪名,判處王男拘役40日,若易科罰金折合新台幣4萬元。
判決書指出,59歲王姓男子是在今年3月下旬,因南投警分局的兩名員警接獲聚眾賭博檢舉,前往現場查盤,王男對員警到場十分不滿,除用台語飆罵員警一句三字經,還罵警方是「敗腎囡仔」,被警方依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等罪嫌移送法辦。
南投法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王男明知盤查的員警是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卻未能克制情緒,飆罵三個字的髒話和「敗腎囡仔」,足以貶損兩名員警在社會上的人格和社會評價,也漠視國家法治及公權力的正當行使,審酌王男有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兩名員警達成和解,因此判處拘役40日,若易科罰金折合4萬元。
據了解,「敗腎囡仔」中的「敗腎」,國語辭典的解釋,指這句詞語是男子性能力不佳的意思,王姓男子罵三字經和「敗腎囡仔」,易科罰金折合4萬元,等於一句兩萬元。
網路有流傳網友自製的「罵人價目表」,即罵人被提告後,法官判拘役若易科罰金的價格,或是民事求償的價格,像「敗類」判賠3萬元,「更年期到了」判賠2000元,現在則要增加「敗腎囡仔」加1句台語三字經判賠4萬元。「敗腎」加入罵人價目表! 男子罵警「敗腎囡仔」4萬元飛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oNSGx1
女遭髒話辱罵依「台灣罵人價目表」求償16萬 法官判決出爐
網傳台灣罵人價目表。(取自網路)
女遭髒話辱罵依「台灣罵人價目表」求償16萬 法官判決出爐 - 臺東縣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ex6k29
2022/09/07 09:33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網路流傳「台灣罵人價目表」,宣稱整理台灣常用的罵人語彙被法院判賠的金額。台東董姓女子被蔡姓男子口出多句髒話辱罵,依罵人價目表所示各項單價,共求償16萬元,不過,法官判決並非照表單項估價,而是綜合考量,判賠10萬元。
網傳罵人價目表列出常見的罵人語彙,其中罵「幹」免費,「Xx娘」則要付出8萬元代價,其它各詞從2000元起跳,比較少人用到的罵人「特殊性關係」則要賠100萬。
台東縣蔡姓男子前年10月間在住處,以台語辱罵董姓女子「Xx娘雞x」、「討客兄」、「不要臉的臭女人」等語,並基於恐嚇之犯意,對董女言「要找人對付妳」、「要找人跟妳輸贏」、「要讓你在身敗名裂」等語,使董女心生畏懼,並且報警。
蔡男在刑事上被台東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天,董女另在民事請求損害賠償。董女依報載所整理的法院判決「罵人之價目表」所示,請求賠償「xx娘雞x」8萬元、「婊子」等同「討客兄」6萬元、「不要臉的臭女人」2萬元,合計請求被告應賠償16萬元,並加計利息。
蔡男並未出庭答辯,法官依董女出示證據資料所示,認定主張為真,適用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
不過,法官並未採用網傳罵人價目表定奪賠償金額,而是依據兩造之身份、經濟地位、年紀、品行、教育程度、職業、侵權行為、社會地位、經濟財產狀況、犯後態度、被告未與原告達成和解等,認為董女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以1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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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Lady Gaga可以,玖壹壹不可以?
歐買尬!是饒舌天團玖壹壹!還有很會飆高音的黃明志!他們怎麼了?不過是自由創作裡開了點阿拉的小玩笑,又要被逮捕,又要出來道歉,有這麼嚴重嗎?就是有這麼嚴重吔,怎麼辦?
2016-08-28 13:13
在27屆金曲獎頒獎典禮上,鬧出「性別歧視」風波的饒舌團體玖壹壹,這次又因嘲諷伊斯蘭教的真主阿拉,惹上麻煩。
玖壹壹和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合作,替豬哥亮主演的電影《大顯神威》譜寫主題曲〈OH MY GOD〉。在原版MV中,玖壹壹和黃明志各自扮演四大宗教領袖,其中由廖建至扮演伊斯蘭教的真主阿拉,不僅讓阿拉喝酒、賭博,還持槍暗示穆斯林都是「恐怖分子」。
MV推出後,引起軒然大波。黃明志甫落地馬來西亞機場,立刻遭當地警方逮捕、調查。網路上,出現一波抨擊玖壹壹沒文化、低水準、台灣之恥的負面評論,甚至有網友拍攝影片,認為這個MV踩了穆斯林紅線,將令台灣惹禍上身,可能招致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S)的攻擊。
黃明志拍了一支MV就被逮捕,但可不是被抓去結婚,是被抓去調查啊!(圖片截自日劇《自戀刑警》)
冒犯穆斯林就會害台灣會被IS攻擊?
認為玖壹壹將台灣置於恐怖攻擊的險境,那簡直就是犯了跟玖壹壹一樣的錯,誤把穆斯林都當成恐怖分子。
儘管法國《查理週刊》的嘲諷漫畫,已有先例,但《查理週刊》事件只是引發巴黎遭受恐攻的導火線之一,真正的前提恐怕是法國境內的穆斯林長期承受歧視、辱罵與訕笑,以及一戰後歐洲與伊斯蘭世界複雜的歷史糾葛。
但是,台灣與伊斯蘭世界沒有錯綜複雜的歷史糾葛,應該暫時排不上IS恐攻的前幾名(孤狼式、突發性的單一恐攻就很難說了,那跟宗教無關,比較像是隨機殺人)。網路上流傳的「冒犯招致恐攻」說,其實也是對穆斯林的刻板印象。穆斯林可能會因為MV中的賭博、喝酒而被冒犯,但是穆斯林不會因此就發動恐怖攻擊,消滅不順眼之人,不是伊斯蘭教的本質。
法國和穆斯林之間曾經發生許多不可能忘記的事情,並非單因為《查理週刊》的諷刺漫畫就遭受恐怖攻擊,不可以像小千一樣假裝想不起來啊。(圖片截自電影《神隱少女》)
台灣社會對於伊斯蘭教、穆斯林的理解,可能還是很「好萊塢式」的。從「一隻手拿劍,一隻手拿古蘭經」,到了台灣可能變成「一手拿槍,一隻手拿⋯⋯不知道什麼東西」,那就拿酒杯,或是賭博好了,〈OH MY GOD〉的MV就是如此。
對穆斯林的偏見,平常頂多停留在台北車站的大廳,現在因為玖壹壹唱紅了亞洲,卻被世界更多人看見台灣社會的偏狹與無知。此時,問題已經不再是爭論「玖壹壹到底代不代表台灣」,或是「玖壹壹是不是台灣草根的文化」、「台灣草根的文化是什麼」等問題,而是台灣社會創造的言論自由,應該如何被使用?我們應該無條件包容言論自由嗎?如果不是,界線在哪裡?
簡言之,是台灣的自由、包容,養出了玖壹壹。我們對什麼東西都包容,對什麼言論都覺得無傷大雅、「也還好吧?」、「懂得笑就不會恨」了。與其擔心台灣被IS攻擊,不如擔心幾近失控的言論自由。
懂得笑就不會恨?就算是真的好了,但有時候真的不好笑吔。(圖:網路)
有言論自由,不可以批評嗎?
「失控的言論自由」,並非暗指台灣要像馬來西亞一樣,對言論進行嚴格控管。黃明志因為這支MV被馬來西亞政府拘留了五天才獲釋,在台灣,絕對不可能因為有人嘲諷馬英九被肛、造謠蔡英文跟李登輝有姦情,就被抓起來關個五天才放人。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人民擁有高度的言論自由。
所以,我絕對捍衛玖壹壹、黃明志在台灣的言論自由與創作,他們要罵誰「幹你娘機掰」(但是別人罵春風的媽媽,他就生氣了)、寫歌諷刺「歪國人」都是他們的言論自由。
在台灣,除了被認為精神異常很可能會抓走,基本上還是享有各種言論自由啦。(圖:截自電視劇《天下父母心》)
不過,保障言論自由,不代表沒有人能對他們的言論內容進行批判(同樣邏輯,不會因為他們被視為代表底層男性,就不能檢討他們的性別歧視言論)。
我的立場很簡單,我不會因為玖壹壹做的音樂很low、很低俗、充滿性別歧視,與對他人文化的誤解,就希望他們消失在地表上,否定他們唱出台灣某些底層男性心聲的文化代表性。我尊重他們的創作、言論自由,捍衛他們隨口罵出「幹你娘機掰」的權力。但是,我同樣也有批判他們的創作不合時宜的權力。
雖然言論自由很棒,但有網友收集了各種罵人的詞彙被告上法庭後的判賠金額,所以奉勸大家在講髒話時,還是要衡力一下自己的財力,量力而為好嗎?(圖:網路)
怎麼樣的嘲諷作品,是可被接受的?
所以應該怎麼評論該MV?宗教領袖神聖不可嘲諷嗎?
Lady Gaga在〈Judas〉MV中,扮成瑪莉亞,並周旋於耶穌與三次背叛耶穌的門徒猶大之間,展露理性與感性的掙扎。這個MV惹毛整個基督教保守派,被認為褻瀆了耶穌與聖經故事,可是為什麼她沒有被主流輿論抨擊,反而還被當成流行文化的女神膜拜?是因為她比較時尚、比較商業、排場比較大嗎?
Lady Gaga解釋,她的MV是在告訴人們要誠實面對內心的黑暗面,引領自己走向光明面。如同尼采所言「上帝已死」,上帝、聖經已經不是社會絕對的道德標準,現代人應該要有能力重新解釋、評估上帝、聖經的旨意。
雖然Lady Gaga這樣解釋,還是讓許多基督教徒不滿意,也不買這個單,但是她堅定地道出「創作理念」,批判基督教的保守特質,而不只是為了好玩。
〈OH MY GOD〉的MV推出、爆出爭議時,我便在等玖壹壹的回應,闡述他們的創作理念。沒想到,他們經紀公司在臉書上的首次回應讓我驚呆了。先說拍攝時才知道服裝造型,再說初剪MV影片外流,他們也是受害者,最後再補酸罵玖壹壹的網友,都是想要藉著玖壹壹打知名度。
女神卡卡在另一支MV裡親身示範真正該斷開的鎖鏈是什麼……好啦,這支和宗教無關,但總之能帶領歌迷正視黑暗、走向光明,就沒有道歉的必要啦。(圖:截自〈telephone〉MV)
雖然他們最終選擇概括承受、道歉,切割黃明志,指稱「希望宗教和諧」是黃明志的理念,既然如此,為什麼要下架MV呢?令人不解。
一樣都是惡搞宗教,大家應該可以分辨Lady Gaga跟玖壹壹、黃明志的差別。
嘲諷有權者、針砭現實,是自由社會給創作人最大權力。
如果玖壹壹這次穿著彈塗魚裝,惡搞證嚴法師,諷刺慈濟破壞溼地,慈濟人或許會氣到跳腳,可是卻揭露慈濟以宗教為名,在台灣做的各種橫行霸道之事。或是惡搞玖壹壹的「大ㄟ」顏清標,探討媽祖信仰與黑道之間的微妙關係。這些都是台灣宗教「大顯神威」的實際案例。
諷刺伊斯蘭教,也不是不可以。馬來西亞的伊斯蘭教,一定有許多值得揭露之事。但是,他們的MV始終意義不明。只是拼貼刻板印象、玩弄偏見,令人冷汗直流。
如果玖壹壹只想純粹搞笑,人生苦短、博君一笑,沒有政治目的,幽默的方式很多,又何必踩在宗教的紅線上呢?那只會讓人感到滿滿的惡意。
不要問我是不是收了特力屋的業配才放這張圖,小編是不會說的。(圖:網路)
如果黃明志有政治目的,台灣保障他的創作自由,下一次請好好利用自由社會給創作人的權力,做出一擊斃命當權者的作品,而不是傷害了信仰伊斯蘭教的虔誠穆斯林。
反歧視法/性別歧視+性別平等/霸凌事件/女博士上飛機被稱「小姐」/小S金曲獎上狂戳青峰是「峰姐」引發性別爭議歧視多元性別/罵人價目表/再好的朋友,都不該標籤別人-綽號/演藝圈從戒嚴時代至今仍然不變的生態,這小圈圈永遠被那些高級外省人掌控著/《康熙來了》,那個節目不是一直就是靠這樣的做法紅起來的嗎?」王丹認為,「今天的小S的表現,難道捧她的觀眾就沒有責任嗎?」/小S在公開場合用言語霸凌他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她媽媽卻要「大家不要生氣,演藝圈大家就是要開心。」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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