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應除罪?憲法法庭判決「合憲但應加以限縮」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加以限縮,往後,類似現今的公然侮辱罪案件可望大幅減少,較不容易成罪。(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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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5:3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不滿因發表言論涉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認為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共31案審理,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認為合憲,公然侮辱罪保護的法益是名譽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加以限縮,往後,類似現今的公然侮辱罪案件可望大幅減少,較不容易成罪。
憲法法庭指出,不得因為吵架辱罵對方,如罵人「混蛋」、「下賤」等話,則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仍應考量當時情境、前後語氣、吵架源由等,不可因為只辱罵「髒話」,即一律認定涉公然侮辱罪。
法界認為,受此影響,因為限縮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將來此類案件預期將大為減少。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規定,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行為包括罵人三字經、畜生等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同法第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張大春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判罰金3000元;馮光遠曾因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混蛋、下流胚」等話,被判罰金5000元,及稱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遭提告,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有罪確定,有民眾也發生類似情形,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機關代表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指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規範目的是保護人民名譽權,立法目的正當,名譽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者應不分軒輊受保障。民事損害賠償雖然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有更多被害人想透過訴訟獲得自我辯白機會,而且,被害人遭匿名散播侮辱言論,可能連加害人身分都無法確認,民事訴訟無法完全取代刑事處罰。
郭永發舉網路霸凌的例子,質疑放棄追訴是執法機關應該採取的立場?試想,不少受害人因網路霸凌走上絕路,不應遏止嗎?這種被告(鍵盤俠)是應該保護的對象?
聲請人馮光遠出庭指出,他被判有罪,是因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不滿,憤而於「自己部落格或臉書」以尖酸刻薄的言論評論時政,此屬於政治性言論,但刑法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卻未針對合理意見評論中,較為尖酸刻薄而形式上可能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的言論予以保障,是對政治性言論的嚴重干預,也違反比例原則,已違反憲法障言論自由的意旨。
31件釋憲案中,有20案由法官聲請;多位法官認為公然侮辱罪在實務上偵辦標準不明,不符合明確性原則,只好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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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除罪化?憲法法庭今宣判釋憲案
憲法法庭針對刑法公然侮辱罪是否違憲,今(26)日下午3時將宣示判決。(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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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7:2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不滿因發表言論涉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認為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併案共31案審理,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認為合憲,公然侮辱罪保護的法益是名譽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將宣示宣判,是否除罪化備受矚目。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1項規定,可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實務上常見行為包括罵人三字經、畜生等貶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的言語;同法第2項規定,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張大春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被判罰金3000元;馮光遠曾因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混蛋、下流胚」等話,被判罰金5000元,及稱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為「人渣公務員」遭提告,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有罪確定,民眾也發生類似情形,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去年底召開言詞辯論,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代表陳述指出,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規範目的是保護人民名譽權,立法目的正當,名譽權、言論自由發生衝突時,兩者應不分軒輊受保障。民事損害賠償雖然有「填補損害」的功能,但有更多被害人想透過訴訟獲得自我辯白機會,而且,被害人遭匿名散播侮辱言論,可能連加害人身分都無法確認,民事訴訟無法完全取代刑事處罰。
郭永發舉網路霸凌的例子,質疑放棄追訴是執法機關應該採取的立場?試想,不少受害人因網路霸凌走上絕路,不應遏止嗎?這種被告(鍵盤俠)是應該保護的對象?
聲請人馮光遠出庭指出,他被判有罪,是因對政治人物可受公評之事表達不滿,憤而於「自己部落格或臉書」以尖酸刻薄的言論評論時政,此屬於政治性言論,但刑法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卻未針對合理意見評論中,較為尖酸刻薄而形式上可能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的言論予以保障,是對政治性言論的嚴重干預,也違反比例原則,已違反憲法障言論自由的意旨。
聲請人也包括多位法官,指稱公然侮辱罪在實務上偵辦標準不明,不符合明確性原則,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更直言,他在高院任職時,能判無罪的就判無罪,最後因實務界無法取得共識,只好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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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參酌客語研究學術著作,「你媽客兄」在客語用法有「不是那樣」之意,且莊男前有「丈」,是對「丈量」一事表達不認同,而非對邱婦謾罵,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莊男無罪。(情境照;本報合成)客家話罵「你媽客兄」 法院認證不是侮辱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WSQQwe
2021/09/04 21:42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莊姓男子與鄰居邱姓婦人因住處排水越界問題,當街爆發口角,莊男用客語罵邱婦「老夭壽」、「好絕」及「丈你媽客兄」,被邱婦告公然侮辱。苗栗地方法院一審簡易庭認「你媽客兄」構成,罰莊男6000元;莊男上訴二審,苗院合議庭參酌客語研究學術著作,「你媽客兄」在客語用法有「不是那樣」之意,且莊男前有「丈」,是對「丈量」一事表達不認同,而非對邱婦謾罵,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莊男無罪。
數年前,邱婦住處屋頂的天溝水管跨界,滴水至莊男住處,雙方即有糾紛,縱使邱婦兒子已將天溝水管鋸短,不再滴水至莊男住處,但雙方已有心結。
前年6月間,莊男與邱婦又因排水問題起紛爭,2人於住家前大街爭吵,過程中莊男以客語「老夭壽」、「好絕」及「丈你媽客兄」罵邱婦,被邱婦告涉公然侮辱罪。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客語「老夭壽」、「好 絕」及「丈你媽客兄」具有輕蔑、鄙視及使人難堪之意涵,足以貶損邱婦人格及社會評價,莊男罪嫌堪予認定,向苗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一審法官調查,「老夭壽」字面文義有折壽、短命之意,屬於惡毒言語,但在客語中,「夭壽 」可做為表示「非常、極度」的誇飾詞,不論在提及事情好、壞時,都有可能用到,而非單純字面上短命早死之意。 縱使莊男所說「老夭壽」,是詛咒短命早死,雖刻薄不中聽,但人的壽命長短與人格或社會地位無涉。
至於莊男所說「好絕」,一審法官認為,應是對莊婦的指責,並非輕蔑莊婦之意,此僅屬個人修養之道德層次,尚難認是侮辱言語 ,但認「丈你媽客兄」的「你媽客兄」有侮辱之意,處莊男罰金6千元。莊男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認同一審法官對於「老夭壽」、「好絕」的見解;但對於「你媽客兄」一詞,經參酌語言專家的學術研究著作,在客語用法有表「不是那樣」、「不是那樣的意思」。
二審法官觀諸莊男以客語口出「丈你媽客兄」,於「你媽客兄」前尚有「丈」字,是對於土地應否進行「丈量」進行爭執,是對「丈量」一事表達不認同,而非謾罵,與公然侮辱罪之構成要件有間。
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參酌客語研究學術著作,「你媽客兄」在客語用法有「不是那樣」之意,且莊男前有「丈」,是對「丈量」一事表達不認同,而非對邱婦謾罵,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莊男無罪。(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地方法院合議庭參酌客語研究學術著作,「你媽客兄」在客語用法有「不是那樣」之意,且莊男前有「丈」,是對「丈量」一事表達不認同,而非對邱婦謾罵,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莊男無罪。(記者彭健禮客家話罵「你媽客兄」 法院認證不是侮辱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WSQQwe


2021/9/6 苗栗一名男子用客語罵鄰居「丈你媽客兄」,經上訴被法院判決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為屋頂排水吵架!苗栗男噴客語罵「你媽客兄」 逆轉無罪 - 社會 - 中時新聞網 https://bit.ly/3jKZ2aU
苗栗縣一名莊姓男子與邱姓女鄰居因住處排水問題起糾紛,莊男用客語說出,「老么壽」、「好絕」、「丈你媽客兄」等語,遭到邱女提告公然侮辱。一審法官判莊男要罰6000元,案經上訴,二審法官參酌客語研究,認定「你媽客兄」有「不是這樣」之意,改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莊男與邱女因住處排水問題越界,於2019年6月間於住處發生爭吵,莊男便於大街上以客語朝邱女罵,「老夭壽」、「好絕」及「丈你媽客兄」等語,邱女不堪受辱,遂向莊男控告公然侮辱罪。
一審苗栗地院簡易庭時,莊男指出,「夭壽」只是抱怨,「好絕」是指做事很狠毒,並非侮辱,「丈你媽客兄」是氣話且實際上是要說「若母契哥」,意思是「不是這樣」,絕無侮辱之意。但法官不採信,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6000元。
案經莊男上訴,苗栗地院法官參酌客語學術研究,認為「你媽客兄」為「不是這樣」、「不是那樣的意思」,且莊男所言的為「丈你媽客兄」,前尚有一個「丈」字,是因兩人曾對土地是否進行丈量一事有爭執,實際上是在對丈量此事表達不認同,並非對邱女謾罵。
法官指出,該詞語並未減損或貶抑邱女的社會地位,雖該言有失風度,但僅屬個人修養道德,難以認定為侮辱,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為屋頂排水吵架!苗栗男噴客語罵「你媽客兄」 逆轉無罪 - 社會 - 中時新聞網 https://bit.ly/3jKZ2aU


按照 DNA專家 林媽利博士。 他的檢驗85%的台灣人 都是平埔族人的後代。 至於影片中的羅漢腳據考據就是在台南市東區 彌陀寺 羅漢神明下。 無所事事的孤獨人,也就是福廣兩地來台灣的移工( 荷蘭時代的郭懷一是也)。 整天打架賭博喝 酒鬧事又找不到老婆的人,他們就是羅漢腳。 如果平埔族的婦女願意招贅。 就是一個某卡好三個天公祖,因為可以得到妻家產,傳宗接代,更 寒冷的冬天。 有 溫暖的身體可以擁抱。 得不到平埔族婦女的羅漢腳死了 就變成 路旁屍, 平埔族人將他們成堆 埋在一起,有求必應,有應公是也。 (旅遊世界八十多個國家。 全世界 只有台灣的平埔族人最有愛心。 歐洲人得了鼠疫。 只有捷克有個骨頭教堂。) 得不到平埔族女人的青睬。 性的方面就男男配。 過到同鄉的父子輩, 就是契父契子, 同年紀的就叫契兄。 後來這些名詞推給神明或是松樹公。 更推給女人(討客兄) 其實台灣古早是母系社會。 男人只是播種者。 女人有了身孕生下孩子。 就給自己的兄弟照顧。 所以台灣社會習俗子女嫁娶。 母舅坐大位。 母親過往 一定要跑去跟母舅說。 更要等 舅舅來探望 母親屍體才可以蓋棺蓋, 因為深怕。( 漢人的 父親謀財害命)。 逢年過節建照房屋要祭拜(地基主)。 如果你家有以上的習俗,你就是平埔族人。荷西時期與平埔年代 | 按照 DNA專家 林媽利博士 | Facebook https://bit.ly/3FyXv29
「漢人」是流亡中國人難民偽造名稱,在1945年前並無「漢人」的歷史名稱,千萬不要被欺騙!更何況「漢人」指的是哪個民族?


觸犯公然侮辱罪及個資法,從重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女坦承發文,但辯稱她是從賴女的「公開」訊息中轉發,不算違反個資法,但法官認為,黃女轉貼的目的是為了讓前男友產生負面的社會評價,逾越蒐集目的的必要範圍及正當性,因此依法判她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轉貼前男友婚訊還加註「渣男」 前女友這下GG了 -  https://bit.ly/43f3b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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