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離緣狀」或「離別狀」江戶時代的男性只要簡單寫個「三行半-15-李安妮-當切羅基族婦女想要離婚時,她會把丈夫的物品收拾好,放在門口,然後他就離開了。她只需把丈夫的東西放在外面——這具有法律約束力-Facebook


【法操小教室】罵妻子「廢物」法院判離婚,什麼情況下可以提離婚?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台北市一名人妻不堪婚後,遭先生罵:「廢物」、「女人就是要給人幹的」等言語羞辱,還常不戴套硬上,害她被迫裝避孕器,身體因無法適應避孕器,多次開刀,致陰道受損,痛苦不堪,憤而訴請休夫。士林地院認為,夫妻間感情已嚴重破壞,判准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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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婚姻需要伴侶雙方共同努力,若有一方不願繼續努力,或是長期忽視對方,在某些情況下就很有可能構成離婚事由,法院可以裁判離婚。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台北市一名人妻不堪婚後,遭先生罵:「廢物」、「女人就是要給人幹的」等言語羞辱,還常不戴套硬上,害她被迫裝避孕器,身體因無法適應避孕器,多次開刀,致陰道受損,痛苦不堪,憤而訴請休夫。士林地院認為,夫妻間感情已嚴重破壞,判准休夫。
有哪些情況構成法律上離婚事由?
民法第1052條是離婚事由的法律規定,包含:
第一項: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第二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第一款的重婚指的是已有婚姻關係卻再與他人結婚。第二款的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包含外遇、劈腿,或與第三人發生性關係等。第三款的虐待:包含身體上的暴力或性虐待、精神上的恐嚇辱罵。第四款的配偶或配偶的直系血親虐待自己或自己的直系血親:例如虐待父母、祖父母或子女。
另外,第五款的惡意遺棄:包含惡意拒絕同居或無正當理由分居。第六款意圖殺害:對另一方生命造成威脅。第七款的不治惡疾:指具有傳染性、且一般人難以接受的疾病。第八款的不治精神病:經專業鑑定為無法治癒,且嚴重到無法維持婚姻生活,例如思覺失調、嚴重躁鬱症等。第九款的生死不明已逾三年:長期失蹤、無法聯繫,也不知生死。第十款的故意犯罪被判處六個月以上徒刑:須經確定判決後方可適用。
此外,條文第二項另規定,如有其他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繼續維持時,受害的一方也可以請求離婚。
回到新聞事件,先生常罵她三字經、廢物或「女人就是要給人幹的」羞辱她,讓她承受極大痛苦,且常未戴套硬來,害她須進行藥物流產,無奈裝避孕器避孕,身體因無法適應避孕器多次開刀,陰道多次發炎、子宮受損,讓她身心俱疲,最後法院以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規定請准兩造離婚。
之所以有離婚制度,主要就是要保護婚姻中弱勢的一方。當婚姻因法定事由或重大事由而難以維繫時,透過離婚程序解除婚姻,才能保障當事人的人格尊嚴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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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時代劇的攝影布景中,大家最重視的就是料理店的小榻榻米間了。
江戶時代也有愛情賓館?離過一次婚很正常?揭開300多年前,江 https://bit.ly/2P0krAn
然而實際上的江戶存在著因應不同目的的料理店和茶屋等,在用途上是有所區別的。
首先到江戶時代前半為止,「越後屋」接待官員們的地點大多在吉原。當時的餐飲店還很少,只有像簡易食堂般的店面,提供豪華料理與花魁服務的吉原就成了唯一的社交場所。
然而,在狹小的吉原也是耳目眾多,因此不適合進行秘密接待。於是從江戶時代中期開始就出現了「料理茶屋」,成為主要的接待場所,就如同現在的料亭。根據幕末的記載,「八百善」、「百川」、「平清」、「有明樓」等這些提供宴會料理的名店分布在江戶各地。這些一個個都建在風光明媚的場所,就算愜意地敞開窗門痛快玩樂也不用擔心被人看見,完全成了接待專用的料理屋。
接著是一般商店老闆會進出的「私娼街(岡場所)」。岡場所的「岡」本來帶有「旁邊」的意思,是指相對於本家─吉原的場所。由於沒有像吉原那樣的格局與規矩,可以輕鬆地進去遊玩,若以現代的銀座來比喻吉原,岡場所就像是新宿或池袋的感覺吧。而在江戶時代
最有名的岡場所就是深川。因此身為本家的吉原時常因為客人被搶走而忌妒,就向町奉行所申訴要取締賣春。以現在的觀點來看,吉原也是在從事賣春行業,只是被幕府認可,所以得以存在。
而一般男女約會的場所是「約會茶屋」。原本是借用位於神社、佛寺前等地的茶屋,其內部的的榻榻米間來密會,不過之後就衍生出專門借貸榻榻米間的茶屋,將鋪著棉被、備品齊全的房間當成了生財工具。
這簡直就像是現代的愛情賓館。這些約會茶屋大多集中在上野的寬永寺周邊以及不忍池附近。之所以集中在上野,是因為使用約會茶屋的,大多是在武家工作的女中(女僕)。她們會代替主人來上野參拜,順便享受和戀人約會的樂趣。因此這附近可以說是相當方便。當然,看板上不會寫什麼約會茶屋,只提供酒跟小菜、和房間的出借,是一項除此之外就沒有利用價值的設施了。再加上夜間沒有營業,客人們大多只是「休息」而已。
「休息」的費用行情是一分。大約是沿街叫賣的流動攤販一天營業額,約為現代的一萬五千圓到兩萬圓左右,雖然價格有點高,不過使用的並非庶民,而是身為職業女性的武家女中,因此這點程度的金額大概不成問題吧。
在江戶時代,離過一次婚很正常?
江戶的結婚與離婚
在時代劇中登場的女子們,不是被命運捉弄的悲劇女主角,就是對丈夫堅貞不移的妻子,而被形容為「女子沒有安身之處」(一生都沒有辦法照著自己的意志生活),給人一種立場很無力的印象。然而江戶時代的女子們,真的如此卑微嗎?
由於江戶時代前期並沒有統計數據,因此不知道江戶的正確人口,不過根據八代將軍吉宗時代開始的統計調查,享保六(一七二一)年光是町人,其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是二比一,若再加上武士、僧侶、神官的話,就變成四比一。到了幕末女性慢慢增加,才終於達到二比一的程度。
若說到為何男性會這麼多,是因為江戶為人工打造出來的城鎮,為了要進行建設,必須聚集大量的男性勞動者。此外,在大名位於江戶的宅邸中,也有來自全國的家臣鎮守。當然其中也有帶著家人一起來的,不過大多還是單身赴任。當然此時也有照顧男性生活起居的廚娘或洗衣女等開始進入江戶,但數量和男性相比還是很少,因此有妻子的男性可說是相當幸運了。
妻子的存在是如此貴重,但似乎有許多人認為江戶時代的男性只要簡單寫個「三行半」就能夠把她們趕出門。「三行半」並沒有固定的內容,就像以下例文,除標題、日期、寄件人、收件人外的本文多為三行半格式,因此才有這樣的俗稱,不過正式名字是「離緣狀」或「離別狀」
汝之事 吾恣意妄為 
此次離緣致候 爾後
與何者結緣 亦無妨 
耑此
這份離緣狀的重點就是「吾恣意妄為」和「爾後 與何者結緣 亦無妨」。由於離婚理由是丈夫的個人因素,宣告了離婚以後和誰再婚都可以。就算離婚原因是可歸責於妻子,不把那些寫上去也可以解釋成丈夫的任意妄為。乍看之下,這是男生單方面的說法,不過裡頭其實含有不傷害下堂妻的溫柔。就連故意寫上可以和任何人再婚一事,也是從離婚那一刻就考慮到讓女性再婚的緣故
換句話說,江戶時代的結婚並不是要「不侍二夫」,而是以好幾次再婚為前提。特別是從江戶的人口比來看,女性是極為貴重的存在,如果不讓她們多次再婚,男人就會因為找不到妻子而困擾吧。順帶一提,所謂「不侍二夫」指的是上級武士們的夫人,也就是以丈夫遺產就足以過活的人們。
那麼這些寫了「三行半」把妻子趕走的丈夫如果要馬上再婚,會有很大的問題。這是因為收到了「三行半」的妻子,必須寫一份名為「覆一信」的領收信。假使對丈夫單方面的離婚感到不滿,只要不寫「覆一信」就行了,這麼一來丈夫無法完成離婚,當然也無法再婚。若沒有收到信就再婚的話即為重婚罪,會被判「流放」,被趕離居住地。
雖說江戶時代是男尊女卑的時代,不過在夫婦關係上,妻子可是很有地位的。江戶時代也有愛情賓館?離過一次婚很正常?揭開300多年前,江 https://bit.ly/2P0krAn


江户时代日本女人可以休夫,还可以要求男人归还嫁妆 https://bit.ly/3dxwS0d
現在好多男女離婚,喜歡搞個官宣。
也就是微博上向全世界發佈,我們離婚啦。
不過,也有些人,覺得直接說離婚太過於俗套,所以,絕不提離婚二字,還要寫成也讓妳德的四六文,顯得文采斐然。
吃瓜群眾們美其名曰:
瓊瑤體。
只是,這種玩意,在沒有微博的年代,早就流行過了。
(日本新娘)
今天我們來講講,江戶時代的日本女性,是怎樣離婚的。
不少人覺得,日本女人在男人面前是很謙恭,簡直就是保姆,毫無地位,大門不能出二門不能邁......
這其實是很刻板的印象。
《明治維新的國度》提到件很毀一些人三觀的事。
江戶時代武家的家庭習俗中男子優位,長男擁有繼承權,但是在民間的商家和庶民家庭習俗中,女性擁有較高的權利和繼承權。
江戶民間有"三行半"的習俗,女性有權寫下三行半文書表明要離婚,將之交給丈夫就可以離婚。
什麼是三行半呢?
就是三行多半行。
中國古有休妻書,日本古有休夫書。
中國古代的休妻書是文言寫的,日本古代的休夫書,也是用日本文言寫的。
你不要以為,大家閨秀,才有機會接受教育,實際上,日本人的識字率,讓到列島的西洋人都驚歎不已,比當時的歐洲,不曉得高了多少。
(三行半)
這自然與德川幕府重視教育有關。
這個話題有點大,不展開講,反正,只要曉得,江戶時代的日本女人可以主動跟男的離婚,離婚書也寫得很好就是了。
也還有不識字的啊,怎麼辦?
沒關係,遇上渣男,也可以請人寫啊。
反正,三行半的真正意義是:
女人想離婚,就可以離,一紙"離緣狀",就可以休掉丈夫。
(日本夫妻)
更奇特的是,那時日本夫妻間是有明確的借貸記錄的,武士想要休妻,得把老婆從娘家帶來的嫁妝錢還清才行
如此也帶來一種後果。
學者考證,江戶時代及明治前期,離婚率比現在高近一倍,達到3.4%左右。 很多女性可以自己賺到錢,不大手大腳的話,完全可以不依靠男人過日子。
女人經濟一獨立,人格也就獨立了。 也就不必忍受男人瞎整了。江户时代日本女人可以休夫,还可以要求男人归还嫁妆 https://bit.ly/3dxwS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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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江戶時代日本女人地位高,三行半字就可以把丈夫休掉 
老照片:江户时代日本女人地位高,三行半字就可以把丈夫休掉 https://bit.ly/3ty6x7N
很多朋友印象里,日本女人在男人面前,都是很謙恭的,甚至就像是保姆一樣。 男尊女卑,顯得完全沒有自己的地位。 實際上,這也要分時代看的。
按我們的思維,歷史是向前發展的,女性的地位,是越來越高的。 實際上,日本並非如此。 中國古代就武則天一個女皇,而是日本,女天皇卻有過10個。 日本曾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母權社會。 具體是怎樣的呢?
《明治維新的國度》里有一段話,有點顛覆三觀——江戶時代武家的家庭習俗中男子優位,長男擁有繼承權,但是...... (本圖為江戶時代生活復原圖)
在民間的商家和庶民家庭習俗中,女性擁有較高的權利和繼承權。 江戶民間有"三行半"的習俗,女性有權寫下三行半文書表明要離婚,將之交給丈夫就可以離婚。 那麼,為何叫三行半呢? 其實看看就懂了......
三行多一半嘛...... 有人要說了,那時日本女性會寫字嗎? 我只能說,固定思維局限了我們的想像力。 當清朝還在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時候,日本德川幕府治下民眾的識字率,可以說是排在當時世界的前列,洋人到日本之後,感歎不已。 再說了,那些不會寫的,也可以請人寫嘛——反正,三行半的真正意義是:
那時女人想離婚,就可以離,一紙"離緣狀",就可以休掉丈夫。 而且,當時日本夫妻間是有明確的借貸記錄的,武士想要休妻,得把老婆從娘家帶來的嫁妝錢還清才行。 有日本人覺得,現在離婚率有點高,
實際上,學者考證,江戶時代及明治前期,離婚率比現在高近一倍,達到3.4%左右。 之所以如此,是因那個時代,很多女性可以自己賺到錢,不大手大腳的話,完全可以不依靠男人過日子。 女人經濟一獨立,人格也就獨立了。 所以,我前者寫到,從明治到昭和,日本女人的地位,是沒有江戶時代高的。老照片:江户时代日本女人地位高,三行半字就可以把丈夫休掉 https://bit.ly/3ty6x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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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那日語I 這些「最簡單」的日語詞彙的意思你應該不知道! - 每日頭條 https://bit.ly/3tz4boW
三行半(みくだりはん):休書
「三行半」指的是夫妻緣盡的意思。最初它指的是在夫妻離婚時,丈夫給妻子的家人寫的訣別信。「三行半」一般包含離婚宣言以及允許妻子再婚等內容。之後離婚的形式改為夫妻聯名共同簽署離婚申請書,「三行半」就僅僅作為「離婚」這一含義保留下來。
而現在,「三行半」還有一種意思是:夫妻雙方中的一人厭惡這段婚姻,單方面地想要離婚。之後還不僅適用於形容夫妻,戀人之間分手的時候也可以使用。
背景說明/日本福井縣文書館在8月28日宣布,發現日本最古老的離婚通知書(三行半),是1686年住在該縣越前市的次兵衛,寫給他的妻子阿潼及岳父,內容真的只有三行半,寫有「今後,妳跟誰結婚,我全不在乎」,非常精簡。福井縣目前女性就業率全國第一,女人對家計很有貢獻,男人再也不敢輕易遞出離婚通知書。
圖/日本福井縣文書館宣布,發現日本最古老的離婚通知書。(圖片來源╱福井縣文書館網站)
文/劉黎兒
「三行半」關鍵字在網路爆紅,最早江戶時代已有所謂「三行半(離婚通知書,三下だり半)」,日本人都知道,但沒想到真的在322年前就有這麼方便的玩意,羨煞許多日本男人,現在誰也無法隨便像畫符咒般,亂畫三行半就離婚獲得自由。
圖/離婚是人生不想經歷的事情,有人還因此走不出陰霾。(圖片來源╱法新社)
或許是現代離婚太麻煩了,所以大家不想結婚,日本前首相小泉離過一次婚後,從此不想再婚,他就是覺得離婚本身太恐怖了,對他而言,離婚跟落選都是人生不想經歷的事,因此離婚若如江戶時代般簡便的話,結婚也會輕鬆多了,不婚少子問題也都能解決。
當時三行半是男人通告女人,似乎象徵男尊女卑,但看那內容就知道,其實女人因為有這張離婚通知書而獲得自由,隨時有再婚的權利,其實是保障女人,偶而也有男人不甘遞出三行半,而到寺廟去調停呢!當時離婚、再婚在小市民之間稀鬆平常。
圖/日本前首相小泉純一郎離婚後,從此不想再婚。(圖片來源╱歐新社)
現代日語中也都還保存有「三行半」這句話,但最近都是女藝人對丈夫提出離婚要求時用的,像女星竹內結子要求跟男星中村獅童離婚,媒體就說是「竹內結子遞出三行半」,獅童只好苦笑說:「離婚,是因為我們都長大了!」。
時代不同,女人想要自由,或對男人有外遇、對婆家等不滿,或是自己另有意中人,都主動要求離婚。日本現代離婚,當然不是只塗鴉三行半就行,而跟結婚填寫「結婚申報書」一樣,也要填「離婚申報書」,雙方都要簽名,想離婚的一方,遞出簽了名的離婚申報書,也等於遞出三行半,但這通常是女人表示「你放我自由吧!」。
圖/時代不同,女人可以主動要求結婚或離婚。(圖片來源╱歐新社)
男人即使有了外遇,總還是想當好人,想面面俱到,又為了自己的面子,不想主動當壞人,都不會想離婚,不會遞出三行半。許多夫妻關係冰冷化,男人都很冷靜,表示「離婚太麻煩又花錢,我懶得離,如果我的妻子要求離婚、私奔我也不在乎,但她最好把孩子一起帶走,否則我手足無措,沒法上班」。
因此,以後三行半,可能還要多加一行「但請照顧孩子」,變成四行半!
<span style="font-size:13px;padding-right:10px;">日本關鍵字</span>三行半/離婚通知書 短短三行半! @ 爆紅為什麼 :: 隨意窩 Xuite日誌 https://bit.ly/3txzZ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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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縁状と縁切寺 - 国立国会図書館デジタルコレクショ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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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崩潰!老公穿女內褲離家10年未歸 新竹女訴請休夫獲准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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