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籠與戴枷+「夯枷儀式」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枷號之刑/夯枷解厄/枷項是將犯人綁在衙門前或市中心示眾的一種刑罰/竹塹進士鄭用錫勸勿迷信夯枷,不知男女緣何罪,應努力矯正之/枷示遊街-枷,刑具-戴枷就係刑罰,會示眾,以羞恥犯人-將犯法者「示眾」是一種帶有羞辱意味的刑罰。從當時的社會環境來說,那個時代的「示眾」確實起到了教育民眾、預防犯罪的作用-枷號與監內戒護性質的帶枷不同,它是在監外帶枷示眾並揭露犯人罪狀的一種刑罰。清朝時,枷號常被用來懲治事關倫常、風化的犯人,即讓犯人帶枷立於衙門口或公共場所,既處罰、羞辱犯人,又教訓警戒他人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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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s年香港 110多年前 #域多利監獄 ( 今活化 #大館)
圖一 照片中的人士戴上 #枷號,照片位置是3號囚室外的偏廳,中間放置一張鐵鑄造的維多利亞式座椅和警棍。
圖二,香港青年犯人,輕判監禁一年苦工,枷號三個鐘,再打籐和遊街示眾 。
〔枷號〕由明朝太監發明,用木枷鎖着犯人一年在清朝常事,此年青人算輕微犯事。枷號有分大小, 長寬有官方嘅尺寸規定, 重量由十五斤至五, 六十斤, 壓在肩上幾個鐘已經想死, 所以戴枷犯人可以每隔一段時間除下輕鬆一下,木枷長時間戴上往往會令肩頸磨損流血, 有 啲枷更會夾住犯人嘅手, 咁犯人更只能靠人餵食了,生不如死.....
★香港開埠初期(1840年代起), 為方便華人適應, 曾頒布香港憲報:聲明一切禮儀, 鄉約, 律例, 仍按大清律例規矩, ,! 新九龍同新界係 1898年開始租借, 1900s年仍舊按大清律例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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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s年香港 110多年前 香港青年犯人,輕判監禁一年苦工,枷號三個鐘,再打籐和遊街示眾 。
〔枷號〕由明朝太監發明,用木枷鎖着犯人一年在清朝常事,此年青人算輕微犯事。枷號有分大小, 長寬有官方嘅尺寸規定, 重量由十五斤至五, 六十斤, 壓在肩上幾個鐘已經想死, 所以戴枷犯人可以每隔一段時間除下輕鬆一下,木枷長時間戴上往往會令肩頸磨損流血, 有 啲枷更會夾住犯人嘅手, 咁犯人更只能靠人餵食了,生不如死.....
★香港開埠初期(1840年代起), 為方便華人適應, 曾頒布香港憲報:聲明一切禮儀, 鄉約, 律例, 仍按大清律例規矩, ,! 新九龍同新界係 1898年開始租借, 1900s年仍舊按大清律例管治......

枷號+木枷由明朝太監發明,用木枷鎖着犯人/枷號有分大小, 長寬有官方嘅尺寸規定, 重量由十五斤至五, 六十斤, 壓在肩上幾個鐘已經想死, 木枷長時間戴上往往會令肩頸磨損流血, 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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