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日治時代 「澎湖島大觀」264張圖片記錄詳實

澎湖在日治時代有「帝國的南方鎖鑰」之稱。歷史上澎湖對於臺灣島


澎湖在日治時代有「帝國的南方鎖鑰」之稱。

澎湖縣政府將2020年訂為文化旅遊年,許多珍貴的文化資產也陸續被發現,這座位在興仁及鐵線間的廢棄營區,經文史工作者許玉河老師考證,應為清法戰爭法軍登陸的第二地點,相當具有歷史意義;另外從日治時期出爐的史料也發現,當年馬公要港部需要穩定的水源,這裡地形正好成一畚箕之凹地,是一處良好的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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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代馬公要港部廢棄營區,經整地之後發現裡面有5.6座相當雅緻堅固的軍事建築,相關單位表示將盡快調查研究,將其列為澎湖縣的歷史建築。(圖/記者張塵攝,2020.03.09)
位在澎湖馬公市興仁水庫上游的一處廢棄軍營,日治時代是馬公要港部的水源地,日前經整地之後,裡面5.6座雅緻堅固的軍事建築重見天日,經從事田野調查的地方人士PO在臉書之後,引起相關單位的重視,表示將盡快調查研究之後,以列為澎湖縣的歷史建築,做為文化旅遊的重要資產。
▲當年馬公要港部需要穩定的水源,這裡地形正好成一畚箕之凹地,是一處良好的水源地。(圖/記者張塵攝,2020.03.09)
澎湖縣政府將2020年訂為文化旅遊年,許多珍貴的文化資產也陸續被發現,這座位在興仁及鐵線間的廢棄營區,經文史工作者許玉河老師考證,應為清法戰爭法軍登陸的第二地點,相當具有歷史意義;另外從日治時期出爐的史料也發現,當年馬公要港部需要穩定的水源,這裡地形正好成一畚箕之凹地,是一處良好的水源地
▲建物使用玄武岩與紅磚建材打造,有些紅磚印有「TR」字樣,經查是「台灣煉瓦(Taiwan Renga)株式會社」的英文縮寫。(圖/記者張塵攝,2020.03.09)
澎湖現存有許多早年的歷史遺跡,因軍事管制而意外保存下來,從幾個較完整的建築來看,當時日軍使用玄武岩與紅磚建材建造,其中有些紅磚還印有「TR」字樣,經查那是「台灣煉瓦(Taiwan Renga)株式會社」的英文縮寫,TR二字代表它是出自台灣煉瓦的有印良品,也看得出這幾座歷史建築的建材一流,值得保存。
▲附近海岸舊稱雙港仔,根據考證應是法軍在1885年3月30日(3月29日登陸嵵裡)登陸澎湖的第二個地點,鄰近潮間帶的生態資源相當豐富。(圖/記者張塵攝,2020.03.09)
該處海岸古稱雙港仔,應是法軍在1885年3月30日(3月29日登陸嵵裡)登陸澎湖的第二個地點,鄰近潮間帶的生態資源相當豐富,紅樹林成長茂盛,遠眺可以看到繁華的馬公港;未來若開發可串連鄰近五德餌砲、嵵裡法軍登陸碑、風櫃法軍萬人塚、日本松島艦沉沒紀念碑等,開發出新興的一條觀光動線  軍事觀光新亮點!馬公要港部日治時代美建築現身 | 地方 | NOWnews 今日新聞 http://bit.ly/2vHtG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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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公要港部是臺灣日治時期於1901年7月2日將澎湖馬公港定為「要港」而設置的軍事管理機構,隸屬於第三海軍區,於1941年11月20日改編為馬公警備府,1943年4月1日再改編為高雄警備府[1]。
沿革
關於馬公要港部設置的緣由,主要是過去歷史上澎湖對於臺灣島有著相當重要的地位,幾乎大多數打算進攻臺灣的勢力,都會先以澎湖作為基地,但日治時期初期的澎湖僅靠一條電纜與臺灣本島聯絡,一旦有狀況只能自行應付,而當時澎湖一帶只有幾座清朝留下來的砲臺、少數守備兵與一隊水雷敷設隊,遂打算設置要港部以強化澎湖的防禦能力[1]。後來日本政府在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7月2日以敕令第百四十號裁定可以澎湖島馬公為要港,定其境域,設置要港部,而首任要港部司令官上村正之丞即於兩天後(7月4日)上任[1]。要港部之職掌主要是負責該要港的防禦及附近海岸、海面的警備,兼管軍需品之配給、艦船兵器的小修理[1]。在司令官之下,主要的職員尚有參謀長、參謀、副官、知港事、機關長、工場主管(1908年置)、軍醫長、主計長[1]。剛開始馬公要港部隸屬第三海軍區(佐世保鎮守府),但亦受到臺灣總督的監督[1]。
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9月14日派駐第19水雷艇隊,隸屬馬公要港部,同年11月10日,改制為馬公要港部司令官承海軍大臣之命,關於周遭海域之警備不受鎮守府司令長官的監督[1]。明治三十九年(1906年)11月22日,廢止水雷敷設隊。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6月30日,要港部設置修理工場,由工場主管掌理[1]。大正二年(1913年)設置守備隊,六年後(1919年)的8月22日,馬公要港部的業務不再受到臺灣總督的監督,再過四年(1923年)的4月1日實施新的要港部令[1]。
新的要港部令實施後,馬公要港部底下設置有港務部、工作部與病院,而司令官直隸於日本天皇,承海軍大臣之命,司令官之幕僚有參謀長、參謀、副官、機關長、軍醫長、主計長、法務長,各部與病院置有部長與病院長等職[1]。後來於昭和三年(1928年)3月29日又增設「經理部」,八年後(1936年)的6月26日又增設「軍需部」與「建築部」[1]。
昭和十六年(1941年)11月20日馬公要港部改為馬公警備府,昭和十八年(1943年)4月1日再改編為高雄警備府,警備府各部改隸為高雄警備府各部分支機構,馬公一地改置特別根據地隊,自此宣告日本海軍在臺的指揮中樞從澎湖馬公移動到高雄左營
馬公要港部司令官
上村正之丞 少將:1901年7月4日-
尾本知道 少將:1903年9月23日-
植村永孚 少將:1905年6月13日-
橋元正明 中將:1905年12月20日-
梨羽時起 少將:1906年11月22日-
鹿野勇之進 中將:1907年3月12日-
玉利親賢 中將:1909年12月1日-
伊地知彥次郎 中將:1910年12月1日-
小泉鑅太郎 少將:1911年12月1日-
西紳六郎 少將:1913年4月14日-
釜屋忠道 少將:1913年12月1日-
江口麟六 少將:1914年12月17日-
黑井悌次郎 中將:1915年12月13日-
松村龍雄 中將:1916年12月1日-
千坂智次郎 中將:1917年12月12日-
山路一善 少將:1918年6月13日-
中川繁丑 少將:1919年12月1日-
谷口尚真 少將:1920年12月1日-
吉田清風 中將:1921年8月1日-
飯田久恆 中將:1921年12月26日-
山內四郎 少將:1923年6月1日-
田尻唯二 少將:1923年11月6日-
藤原英三郎 中將:1924年12月20日-
飯田延太郎 少將:1925年8月1日-
七田今朝一 少將:1927年12月1日-
濱野英次郎 少將:1928年12月10日-
湯地秀生 少將:1930年12月1日-
後藤章 少將:1932年1月11日-
山內豐中 少將:1932年6月18日-
新山良幸 少將:1933年11月15日-
大野寬 少將:1934年11月15日-
和田專三 少將:1935年11月15日-
水戶春造 少將:1937年12月1日-
原五郎 中將:1938年11月15日-
高橋伊望 中將:1939年11月15日-
山本弘毅 中將:1941年2月27日-11月20日
馬公要港部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bit.ly/2wKH0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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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bit.ly/2xiKGZz
臺灣軍,是指臺灣日治時期臺灣軍司令官轄下常駐臺灣的各部隊,成立於1919年,是由1907年成立的臺灣守備隊擴充而成,而更早之前則為1896年-1897年編成的臺灣守備混成旅團。海軍則是另外於澎湖馬公設置了馬公要港部。
編成時期:1919年(大正8年)8月20日
廢止時期:1944年(昭和19年)9月22日
最終位置:台北
概要
編成時期:1919年(大正8年)8月20日
廢止時期:1944年(昭和19年)9月22日
最終位置:台北
歷代臺灣軍司令官
參見:台灣軍司令官
歷代臺灣軍參謀長
參見:臺灣軍參謀長
歷代臺灣軍參謀
服部武士 中佐:1934年(昭和9年)4月16日-1938年(昭和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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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備府 (日本海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bit.ly/2VWzz2R
警備府(日語:警備府/けいびふ Kēbifu ?),為舊日本海軍的機構之一。日本海軍隨著規模擴大,需要增設輔助機構以分擔鎮守府的部分業務。因此,將部分要港部改組成為警備府,擴大其權限,分擔鎮守府的部分任務,統管所轄警備區內警備、以及作為艦隊後方的海軍根據地。
警備府的首長為警備府司令長官,屬於親補職[1],由海軍中將出任。
概述
1941年11月20日,日本海軍將原有的要港部改編為警備府,以應對迫在眉睫的太平洋戰爭。
馬公要港部(1901年7月4日成立)
大湊要港部(1905年12月12日成立)
旅順要港部(1914年4月1日成立)
鎮海要港部(1916年4月1日成立)
另外,原阪神海軍部(1940年3月15日新設立,吳鎮守府所管)也在同一天升格為大阪警備府。
警備府與鎮守府一樣,配備有經理部(主管會記、被服、餐廚等)、醫務部、法務部、人事部、軍需部、港務部、運輸部等部門。但是警備府自身的戰力僅限於海兵團,並未配備艦艇。因此警備府並未設置武裝整備的海軍工廠,而僅設有工作部。警備府也均未設置執行實際勤務的警備戰隊、防備戰隊,取而代之的是「大警部隊」、「阪警部隊」,根據軍令部的指示,從各鎮守府分撥艦艇、人員組成,由警備府司令長官指揮。
海南警備府作為特例,乃是1941年4月10日由海南特別根據地隊升格而來,負責海南島的防備、資源開發等軍政事務,與其他警備府並不相同。[2]
1942年1月15日,旅順警備府因欠員而實質性廢止。1943年4月1日,馬公警備府改編成為高雄警備府。
1945年日本戰敗時存在的5個警備府中,大湊、旅順、鎮海、海南四者均於11月30日廢止。1946年4月30日,高雄警備府亦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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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港部(日語:要港部/ようこうぶ Yōkōbu ?),為舊日本海軍的機構之一,作為海軍的根據地的一種,統轄艦隊後方的機構
要港部 (日本海軍)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bit.ly/2VTgKxD
概述
1889年(明治22年)5月29日,日本海軍頒布了《鎮守府條例》,其中規定在鎮守府以下設立所謂「要港」,以統籌港務、航運等事宜,並配置魚雷艇隊(日語:水雷隊)進行警備[1]。同年6月,時軍令部長伊藤雋吉挑選了11個候選地,向時任海軍大臣西鄉從道提出申請,但遭到了駁回。
這最初的11個候選地,分別為:鳥羽(三重縣)、女川(宮城縣)、宇和島(愛媛縣)、竹敷(長崎縣對馬)、若松(長崎縣五島列島)、鹿兒島(鹿兒島縣)、久慈(鹿兒島縣奄美大島)、馬關(山口縣)、島前(島根縣隱岐群島)、七尾(石川縣)、函館(北海道)。
1893年(明治26年)5月20日施行的鎮守府條例修訂案中,在鎮守府的職能下增加「軍港要港的防禦」,而將要港部相關內容刪除[1]。同年11月,時軍令部長中牟田倉之助將修正案再次提交給西鄉。新案提議設置第五海軍區,同時將原議11港進行調整後,作為鎮守府轄下機構。根據這份草案,指定各要港如下:
橫須賀鎮守府管區:鳥羽、女川;
吳鎮守府管區:仙崎(山口縣,取代馬關)、佐伯(大分縣,取代宇和島);
佐世保鎮守府管區:竹敷、鹿兒島、久慈;
舞鶴鎮守府管區:島前、七尾;
第五海軍區管區:大湊(青森縣,取代函館)、厚岸(釧路郡)、聲問(稚內市)。
1896年(明治29年)4月1日,日本海軍頒布要港部條例,規定各要港部以要港所在地進行命名,在各鎮守府所屬的要港內負責港口戒備,同時負責軍需品補給、艦艇器材的小修理等事務;此外還在每個要港組建水雷敷設隊[1]。此後日本海軍根據這份議案為藍本,陸續設立一系列要港部:
1896年(明治29年)4月1日,竹敷要港部設立;1912年(大正元年)10月1日實質性關閉。
1901年(明治34年)7月4日,馬公要港部設立;1941年(昭和16年)11月20日,升格為警備府。
1905年(明治38年)12月12日,大湊水雷團升格為大湊要港部;1941年(昭和16年)11月20日,升格為警備府。
1907年(明治40年),永興(朝鮮咸鏡南道)獲指定為要港,但未設置要港部,而是交由防備隊進行管轄;1923年(大正12年)4月1日解除指定。
1914年(大正3年)4月1日,旅順鎮守府降格為要港部;1922年(大正11年)12月10日關閉。1933年(昭和8年)4月20日,重新設立旅順要港部;1941年(昭和16年)11月20日,升格為警備府。
1915年(大正4年),臨時青島要港部設立,之後改編為青島根據地隊。
1916年(大正5年)4月1日,鎮海防備隊升格為要港部;1941年(昭和16年)11月20日,升格為警備府。
1923年(大正12年)4月1日,舞鶴鎮守府降格為要港部;1939年(昭和14年)12月1日,重新升格為鎮守府。
1938年(昭和13年)4月1日,德山指定為要港,但未設置要港部[2]</ref>,而是交由燃料廠進行管轄;戰敗的同時廢除指定。
1897年(明治30年)12月1日,修訂的條例中規定,要港部司令在戰時或者突發狀況,可以指揮停泊在本港內的全部艦艇,包括艦籍本歸屬別處的艦艇;同時在戰時或突發狀況可以指揮本屬別處的兵員進行本港的防衛。1899年(明治32年)7月11日,要港部事務中追加要港附近海岸以及海面警備一條。1900年(明治33年)5月20日,新修訂的要港部條例規定,要港部不再隸屬鎮守府,而是名義上受天皇直轄;軍政人事受海軍大臣管理;防禦計劃受軍令部長指揮;具體的艦政、兵事、海岸海面警備聽從同屬同一海軍區的鎮守府司令長官分配;而要港部所需要的兵員及器材、物資的配給則聽從海軍區的分配。[1]
1905年(明治38年)12月12日,各要港部開始配備驅逐隊以及潛艇隊。1912年(大正元年)10月,要港部內開始設置病房和海軍醫院。1922年(大正11年)4月1日,在各要港部(大湊、旅順兩處除外)設置軍法會議(大湊、旅順兩港要到1933年才設立相應的軍法會議)。1928年(昭和3年)3月30日,為了做好部隊出動的準備工作、強化地方審計和監督,各要港部設置經理部。此外根據日軍的作戰安排,1933年(昭和8年)開始陸續在各要港部設立航空隊。1936年(昭和11年)在各要港部設立建築部。[3]
1941年(昭和16年)11月20日,日本海軍將大湊、馬公、鎮海、旅順4地要港部提升為警備府,加強了相關權限。
要港部的首長為要港部司令。1936年7月1日,舞鶴要港部司令首先提升待遇為親補職,1938年11月14日起,其餘的要港部司令也全部升為親補職。其後要港部升格為警備府時,警備府司令長官同樣維持親補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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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是臺灣歷史上的行政區劃之一,轄域為今澎湖縣,本條目主要介紹日治時期的澎湖廳。1895年3月26日,日軍在澎湖設置「澎湖列島行政廳」取代清治時期的澎湖廳。1897年5月更名為「澎湖島廳」,1897年5月3日實施六縣三廳之際改稱「澎湖廳」。澎湖廳於大正9年(1920年)與阿緱廳(今屏東縣及旗山地區)及臺南廳一部份(今高雄市及岡山鳳山地區)合併為高雄州時,澎湖廳改制為澎湖郡,大正15年(1926年)再獨立復設置澎湖廳,1945年二戰結束前共管轄二支廳。
澎湖在日治時代有「帝國的南方鎖鑰」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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