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兵役恢復1年 役男家屬安家費調漲近4成
明年兵役恢復1年 役男家屬安家費調漲近4成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0nan4D
為因應明年1月起將恢復1年制義務役,役男家屬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計算基準由5130元調整為7130元,調漲近4成。(資料照)
2023/11/02 06:5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為因應明年1月起將恢復1年制義務役,役男家屬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計算基準由5130元調整為7130元,調漲近4成,符合資格的1年制役男與研發產業訓儲替代役,可領6417元至21390元,共計可領4次。宗教或家庭因素服4個月替代役者可領8556至28520元,6個月可領12834元至42780元;10個月外交役則可領21390至71300元。
內政部日前預告「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指出,「兵役法」規定,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而役男徵集服役達一個月以上者,按其役期長短發給一次安家費及三節生活扶助金,以維持其生活。
內政部指出,役男家屬「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計算基準」自2013年調整為5130元後,歷經10年迄未調整,且近年核心物價及重要民生物資價格漲幅,對弱勢役男家庭經濟帶來相當程度的影響,另因家庭結構改變,單親家庭漸趨增加及社會人口結構改變(如少子女化),至役男入營服役造成家庭生計影響更遽,難以維持基本生活。
綜合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變動及社會家庭結構改變等因素,將計算基準由5130元調整為7130元,以維護役男家屬基本生活需求。其計算公式為「安家費及生活扶助金計算基準×平均役期÷發放次數=發放金額」。
此外,應徵召後備軍人、備役役男及補充兵家屬一次安家費及當節生活扶助金發放基準也同步調高近4成,依照等級與家庭口數,可領2139至28520元。
依照規定,安家費暨生活扶助金發放資格,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屬人數,未達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年最低生活費且其家庭財產未逾一定金額者,並分為三級,甲級為未達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10%者;乙級為10%以上、未達70%;丙級為70%以上、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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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千役男出國躲當兵,502人已除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


逾千役男出國躲當兵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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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2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防部自一○七年起,不再徵集一年期義務役男,未服役的八十二年次以前役男改服替代役。不過,審計部「一○七年政府審計年報」、「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我國七十至七十五年次出境、尚未服役者共一一七四人,且因「兵役法」規範我國役男除役年齡為三十六歲,這批役男屆齡後將形同「免役」,引發公平性質疑。
 審計部揭露,逾千役男出國躲當兵,502人已除役。(資料照)
審計部揭露,逾千役男出國躲當兵,502人已除役。(資料照)
年滿36歲即除役 公平性被質疑
審計部舉例指出,審計部曾抽查六十七年次至六十九年次共二八二名役齡前出境役男,有十六人役齡後未再返國,卻在屆滿三十六歲之年或除役後,旋即自國外遷入設籍,似有規避兵役義務之嫌。審計部盼行政院通盤檢討並強化法制規範。
對此,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表示,役政署密切追查出境且未服役的役齡男子情形,赴外國就學者逾就學最高年齡限制(大學生二十四歲、碩士生二十七歲,博士生最多可延至三十三歲),就會予以催告;而審計部所揭示的未返國服役者,有一部分是自小隨家人出國且未再返國,但除役前仍在列管之列,如有妨害兵役情形者一律依法究辦。
已502人逃過 應速補破網辦
根據役政署提供給審計部的資料顯示,在一○六年底時,尚有一一七四名七十年次至七十五年次的役齡男子,在役齡屆滿前出境且未返國。其中,七十年次出境未服役的役齡男子數為二三六人、七十一年次二六六人、七十二年次一八八人、七十三年次一八二人、七十四年次一五二人、七十五年次一五○人。
「兵役法」第三條規範,役男在屆滿三十六歲之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換言之,如這批出境役齡男子皆未返國,七十年次、七十一年次共五○二人已分別在前年、去年除役。
沈哲芳表示,八十二年次以前尚未服役的役男,皆只需服替代役,雖七十、七十一年次尚未服役的男子已逾除役年齡,縱使從國外找回來,恐也已不適合當兵,但任何役齡男子如有妨害兵役行為且調查屬實,一律皆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逾千役男出國躲當兵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09892


1174人國外躲當兵「役齡前就出國」 審計部:16人一除役就回來設籍
當兵,軍旅,行軍,國軍,中華民國國軍(圖/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中華民國國軍。(圖/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依國防部規定2018年起,82年次以前役男全部改服替代役;不過審計部報告顯示,70年次到75年次尚未服役者還有1174人,依照《兵役法》規定役男除役年齡為36歲,若這批役男年滿後就等於「免役」,引起公平性的爭議。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審計部曾抽查67年次到69年次共282名役齡前出境役男,其中16人一直待在國外直到36歲年滿或除役後,立刻就從國外遷入設籍,有規避兵役義務的嫌疑。
資料顯示,2017年底尚有1174名70年次到75年次的役齡男子,在達役齡前出境且沒有回國,而根據《兵役法》第3條規範,役男屆滿36歲後,於當年12月31日除役,若這批男子都未回國,已經有502人分別在前年及去年除役。不過,若任何役齡男子有妨害兵役行為經調查屬實,會被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送辦。
https://is.gd/tQu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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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逃兵役,一輩子回不了國,好嗎?
文 / 楊春吉(故鄉)【台灣法律網】
【新聞】
役男為了逃兵役,花招百出!有人藉著不斷讀書、延畢來延遲服兵役,有些人則選擇「出國避風頭」躲兵役。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李○○表示,在學辦理緩徵不觸法,但只要應接受徵召的役男年滿卅三歲,不論是否在學,都得立即休學服役,否則恐將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不僅得負上刑事責任服刑三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服的兵役還是得服!日前不少當紅的男明星被媒體點名利用延畢辦理緩徵,但李○○也說,即便念書念得再久,該服役的役男只要年滿卅三歲,都得休學服役,且保持在學生身分亦有但書,「只能往上念,不可能念完大學再重讀一遍,或回去念高中!」由於《兵役法》除役年齡為卅六歲,若超過除役年齡,也尚有十到十五年不等的法律追溯期;因此,如有役男採「出國避風頭」這一招,去海外躲兵役,恐怕也得抱著「一輩子不返台」打算,才可能躲過國軍的徵召(中時電子報100年3月2日報導:延畢躲兵役 滿33歲閃不掉嘍)。
【疑義】
按兵役法第3條第1項規定,除「軍官、士官、志願士兵除役年齡,不在此限」外,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而應受常備兵現役徵集之役齡男子,雖得依兵役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基於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之由,而得予緩徵,惟前開緩徵原因消滅時,仍受徵集(兵役法第35條第2項參照),且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參照)。
又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或「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6款、第7款參照);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未經核准而出境者」或「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情形之一者,也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7款、第8款參照)。更甚者,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條後段規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而有關追訴權期間事項,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並未規定,是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第83條第1項:「追訴權之時效,因起訴而停止進行。依法應停止偵查或因犯罪行為人逃匿而通緝者,亦同。」之規定,有其適用。
從而,出國逃兵役,除一輩子不回國外,自是不可行。但一輩子回不了國,好嗎?
https://is.gd/Da5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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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花招躲避兵役可要小心觸法,台北縣一對夫妻為了不讓兒子當兵,花錢幫他用觀光名義出國,滯外不歸,結果一家三口都被依妨害兵役判刑,而且法官覺得父母沒有盡到教育兒子保家為國的義務,量刑比孩子還重。 還在等當兵的役男,可以用觀光名義出國,不過如果想就此逃之夭夭,可就會連累到家裡的爸媽陪你吃官司。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小孩子當時犯罪時候才剛滿20歲,而且對社會經驗比較不充足,那父母親就有教養小孩子去盡兵役的義務,他竟然沒有,反而幫他出國去,所以法官判得比較重。」 台北縣深坑鄉一對陳姓夫婦,去年就在兒子剛滿20歲的時候,幫他申請出國觀光,結果2個月後不見人影,鄉公所三催四請,還是不肯回國,直到6個月的催告期一過,依法移送法辦,他們才發現事情大條了,趕緊回來抽籤當兵,但陳姓男子還是被依妨害兵役判刑3個月,父母更重,判刑4個月。 法官說,一般的兵役案件只會起訴當事人,不過這件案子,陳姓夫婦明顯出錢出力,協助兒子出國逃避兵役,觸犯兵役法證據明確,所以才跟著遭到判刑,不過考量這家人都坦承犯罪,態度良好,全部宣告緩刑2年;至於陳姓男子還是該來的躲不掉,現在正在金門光榮的穿迷彩服、數饅頭! 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送兒出國躲兵役 一家三口都判刑│TVBS新聞網
https://news.tvbs.com.tw/other/38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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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出國躲教召「不想當白痴…」 網曝:進去領雙薪很爽!
2019/02/18 14:09:00
相信不少男生退伍後,最怕的就是收到「教育召集」通知,一名網友日前就發文問,現在還能以出國為由閃教召嗎?表示自己「真的不是很想去當白痴」,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熱烈討論。
▲原PO提問「現在教召還能出國閃嗎?」,引起網友討論。(示意圖/資料照)
原PO於13日在臉書「爆廢公社」提問,「現在教召還能出國閃嗎?我看有人說網站的時間跟收到單子的時間不同,是真的嗎?真心覺得進去很浪費時間,還7天,跪求前輩指導」。而從原PO貼出的教召查詢系統資訊可得知,他召訓部隊是「空軍憲兵警衛後備第四營」,地點位在嘉義基地。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應,「聽說閃了這一次,還是在找時間叫你再去補回來」、「你聰明,國防部也不笨」、「朋友去年出國,今年一樣被教召」、「要說公司派你出差才會核准,現在還要出差證明」、「為了閃這個出國花更多錢,幹嘛= =」。
也有網友說,教召可跟公司請公假,加上去教召也有薪水領,所以這樣等於是「領雙薪」,直呼「有錢可以拿還不去,你真的傻傻的」、「全副武裝去指定定點,聽教官講以前用槍啥的,通常講一下下就都在聊天了」;但原PO仍不為所動地回「真的不是很想去當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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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福氣啦,國防部說要服兵役否視個人意願2013.11.5
 聽到國防部的說法,那些擔心兒子服兵役被「洪仲丘掉」的父母,一定要感動到掉眼淚了。國防部說要服兵役否,視個人意願決定啦。
 即將接任國防部副部長的夏立言被風傳媒踢爆兒子32歲尚未服兵役,有逃兵之嫌。夏立言說會儘量溝通、鼓勵兒子回國服役。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則說:「(國人)如果在國外留學就業,是不是要返國服兵役,這當然要視他個人的意願。」
憲法第20條明文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的規定,對役齡男子,在役齡前移居國外返國定居者,或是役齡前在國外就學畢業返國者,即使取得外國國籍者,亦要求應補服兵役。請看清楚,是義務而非權利,不是你愛不愛當兵可以自己選擇。
而且,不論因就學或移民而在國外者,返國後都要補服兵役,從法令規定與精神看,夏立言的兒子,只要還有中華民國國籍在,「應該」要服兵役,是毫無疑問。不過,他抓住一個關鍵:不返國。不回國,國防部不可能派人到國外拘捕回國服役,拖過36歲的「大限」,就海闊天空、不必再服兵役了。
如果這不叫逃兵,什麼才叫逃兵?
而國防部更是為了長官而自毀立場,竟說「是不是要返國服兵役,這當然要視他個人的意願。」人在國外,但身上還背著當兵的義務;國防部該說的是:國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夏某應儘快回國盡此義務。但,國防部竟軟弱、PLP到說「這要視他個人的意願」。
如果此理成立,為何國內的役男都要乖乖的去當兵?不能「視他個人意願決定」?難道,那些無能把孩子送出國者,就活該要把兒子送入軍營,然後每天祝禱孩子不要被「洪仲丘掉」?
即使已有不少人藉著早早把孩子送出國而躲過兵役,但這事發生在國防部副部長身上,不覺得不妥、難看嗎?國防部說這話,更是失格、自失立場。希望國防部把這個「愛心」推而廣之,不要只適用在副部長身上,台灣人民就是福氣啦,當兵都看大家個人意願!(呂紹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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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留學生與雙重國籍的兵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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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人在網路上問有關於小留學生與雙重國籍與兵役的問題
以下是我整理網路資料的綜合重點
在此先說明
個人反對逃兵 
以目前的台灣法律
當兵是國民的義務
只是台灣有許多人有這方面的問題
一直誤以為台灣承認重國籍
或是擁有外國籍就可以免當兵
的錯誤觀念
1. 法律的役齡規定
回答
只要有中華民國身份 (擁有身分證字號)
在役齡裡都有兵役問題
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四十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
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 (以下簡稱役男) 申請出境,依本辦法及入出境
相關法令辦理。
役男申請出境應經核准,其限制如下:
一 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
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
二 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或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
,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三 因前二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其他相關細節請上網瀏覽http://www.immigration.gov.tw/index_ch.asp
http://www.taiwan-canada.org/ch_serv/02c1_ch.htm
2. 男生什麼時候可以出國
回答
如果是還留在台灣,最晚18歲以前要出國,最好可以再早一點點
或是當完兵之後
3. 如果出國後,怎樣回台灣才不用當兵
回答
就用美國或其他國家護照進出(回來時不要亮出台灣護照)
缺點是停留時間有限制 (美國護照可以有落地免簽證三十天),沒健保
用台灣護照進出就有兵役問題,必須事先提出申請
可參考兵役科的說明規定:
http://w2.tcdms.taipei.gov.tw/sdhtml/sd_37.htm
4. 雙重國籍需要當兵嗎?
回答
在國外出生的持有效該國護照,來台定居,如需返回僑居地,其兵役依華僑兵役辦理
只要兒子在役齡前,去北市徐州路五號的僑委會,辦理華僑身份證
然後要出境時,再去北市廣州街的境管局蓋個章,就可以大方的出境啦
只要沒有在台連續居住120天,也就是4個月出境一次
內政部在民國91年12月增加了一條.........
民國74年出生的僑民在台居留一年累積超過183天........
2次,又沒在學辦緩徵的,隔年即會收到兵單徵召
可參考"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40005
即使出國一天也好,到香港或哪裡都可以,就暫時不用當兵
可參考僑委會證照法規說明: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262&no=262&level=C
僑委會--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114&no=114&level=C
以前的境管局蓋一次章只能出境一次,現在蓋一次章可以用一年,更便民啦
回台定居後,不想有兵役問題 只有去僑委會辦華僑身份證
這在僑委會證照規定第4條,第1點說明很清楚
港,澳人士來台,屬於內政部境管局的業務,因為港澳不完全認定是外國人
如果是台灣出生的後來才移民國外的
要在國外居住四年以上才能辦華僑
拿國外居留證明去台灣在海外的辦事處或是大使館蓋 華僑身份證明
請參考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358&no=358&level=P
在國外出生的小孩 在海外辦理台灣護照 時可以有兩種選擇
一是選擇有身分字號的 但是將來回台灣要馬上去戶政事務所入籍 男生要當兵
另一種是沒有身分字號的 將來不是台灣公民 這個不算是雙重國籍
但是將來如果決定在台灣長久定居 可以在台灣直接入籍轉成台灣公民
******重點********
有雙重國籍者對於服兵役問題要很小心
因為麻煩跟問題可能就更多
當了美國公民 
不管是美國出生的或是移民入籍的
在沒有放棄美國籍之前
是不能在其他國家服兵役
否則公民資格可能會被取消
請參考
http://www.chineseworld.com/wj-law-lbm-1.php?nt_seq_id=1012962
5. 如果父母簽了保證文件 才能出國怎麼才能免當兵
回答
業完成後就必須乖乖回台灣當兵
否則違反保證內容 是違法行為
台灣政府可以依法提起公訴 
如果沒有出庭 就會被通緝 因而喪失有效的台灣護照
唯一的方式是去跟兵役處申請延期
一直唸書 拖著
也許台灣過幾年後
就不用當兵或是當兵時間縮短只剩半年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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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補充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tw-news.php?nt_seq_id=1610403
僑生返台就學 注意緩徵資格
【中 央社紐約十八日電】行政院僑務委員會今天提醒具有僑居加簽身分的中華民國役男,在國外高中以上畢業者,若返台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學校,依規定不符合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的在學緩徵條件,不得辦理緩徵,縱使在台居住屆滿一年仍在學,仍須依法接受徵兵處理。
僑委會 表示,中華民國採徵兵制度,凡具有中華民國籍男子,役齡期間有服兵役義務。由於僑民長期旅居國外,為免因返國處理事務立即遭到徵兵,曾於2002年12月 30日修正「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相關條文,規定僑民返台居留屆滿一年,始予辦理徵兵處理優惠。
此外,依兵役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應受常備兵現役徵集的役齡男子,具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的在校生,始得辦理緩徵。
在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十五條也規定,應受現役徵集在學學生,若下列情事者,不得緩徵:一、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二、入學學籍未 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者。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四、年齡逾33歲仍未畢業者。
僑委會提醒僑民僑民青年若有疑問,可至網站http://law.moj.gov.tw查閱相關規定。
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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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補充
回美證可以當護照使用也是我第一次看到
所以將就點相信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nj-news.php?nt_seq_id=1614852
回美證可當護照使用
【本 文由聯合律師事務所林榮傑律師解答】新澤西州是八百餘萬人的家,也是10餘萬人追求夢想的棲息地。在構築避風堡壘的過程中,新舊移民都難免遭遇法律、生 活、消費等問題,為幫助大家更輕鬆地解決各種疑難雜症,新澤西版開闢的法律信箱等專欄,邀請相關行業專家為讀者解答問題。
來函寄至:World Journal, 41 Bridge St., Building A, Metuchen, NJ 08840,或傳真(732)632-9595,並請註明為讀者投書。
問:
①回美證和旅行證有何區別?
②有綠卡和回美證,但沒有護照,可以出國旅行嗎?如去泰國、巴西。如果可以,需簽證嗎?
答:
回美證和旅行證是有區別的。
一、一般所謂的回美證(Re-entry permit),是讓綠卡持有人,在須離開美國國境,可能超過一年的情況下申請,以讓當事人證明還有在美國居留的意圖。
旅行證有好幾種,一般是為尚未取得綠卡前,得依規定停留在美國的外籍人士,在須緊急離開美國到國外時,所發給的旅行證件,以便此人能再合法返美。
二、一般在有回美證而沒有護照的情況下,回美證可以當護照使用,而到需要簽證的國家,簽證會直接加蓋在回美證上。
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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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dca.com.tw/old/junior/junior2/2.htm
最新版小留學生兵役法規
1. 小留學生出境相關規定
2. 年次認定
3. 役齡男子與接近役齡男子
4. 役男返國再出境相關規定
5. 國外學歷驗證相關規定
  兵役法規跟女生無關,跟男生則不論身份與國籍為何都有很大關係,。由於中華民國承認雙重國籍,即使小孩是美國公民,仍需遵守中華民國的兵役規定,只是因有另外的國籍,如果提早規劃安排,可以使兵役法規的影響小一點。
  兵役年齡如何認定?是以每年的一月一日為基準。所以「役男」是以男生十九歲該年的元旦起算,而非以十九歲生日起算;「接近役齡男子」是以十六歲該年的 一月一日起算,直至十八歲該年的十二月卅一日止,「接近役齡男子」出國留學,依法「自動」接受兵役切結,學成後返國履行兵役義務。所以為何要在十八歲那年 的十二月卅一日前要出國留學?因為隔一天,就成為「役男」,不能出國「留學」,只能「遊學」。
  「役男返國再出境」有如下規定:在十八歲那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出國的小留學生,要在十九歲該年的十二月卅一日前,進入四年制的大學攻讀學士學位,所以必須在十九歲該年六月前高中畢業,同年九月進入美國四年制大學就讀,才可以在美國學校放假時返台。
  家長送兒子出國留學,都希望放假時能回台灣,開學前再出國。為何有人放假時都不能回台灣呢?通常是因為出國時不了解台灣兵役的法規,原本不能夠降級就 讀的同學,到了美國卻降級所造成。什麼人到美國讀高中可以降級?什麼人不可降級?因為同一屆國小男生入學年齡是從九月一日到隔年八月卅一日,同一屆學生跨 了兩個年次,例如今年讀高二的男生應該是民國七十四、七十五年次,則民國七十四年九月到十二月出生的男生出國留學絕對不能降級,他如果出國降級讀書,將來 就會不符合規定。
  一月到八月出生的男生如果沒有降級,高中畢業那年會是十八歲,如果降級,則是十九歲,仍然符合規定;但是,九月到十二月出生的男生如果沒有降級,畢業 時就已經十九歲,所以不論去哪國留學,絕對不能降級就讀,否則放假就不能回台,而且,九月到十二月出生的男生,不能等到在台灣高中畢業時才出國留學,因為 畢業時已是十九歲那年的六月,只能「遊學」,不能「留學」。所以九、十、十一、十二月出生的男生出國留學,要特別注意兵役問題。
  很多人去新加坡留學,被降級兩年;又如紐、澳的學制和台灣差半年,一去就慢半年,如果又先讀語言學校再進高中就讀,這都可能造成兵役問題,要從一開始 就計算好,事先預防,因為一旦降級,後面就很難補得回來了。有些不專業或不負責任的顧問常對擔心小孩英語不好的家長說"沒關係呀,可以先去加強英文!", "沒關係呀!現在還小,兵役問題以後再說!",一開始就算錯了,以後要「跳級」才能補的回來,您想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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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是每個台灣男生的宿命
無論是替代役還是常備役
反正就是要當兵
基本上18歲過後就算是役男嚕
而樣的身份若是沒當兵的話
要一直到40歲才會結束
也就是若想要緩徵到不用當兵
那就要緩到40歲   (真是個不可能的任務)
基本上緩徵方法有以下幾種
1.在學緩徵
基本上只要是在學學生 學校都會幫你緩徵
而若是應屆畢業的話 大約六月學校就會送資料到
役政署 所以快的人最快可以七月就入伍
但若不想這麼早進去
如大學畢業想考研究所
或是五專畢業想考二技
那可以用入學證明 或是錄取通知 先擋一下
直到確定入學 學校會幫你辦緩徵
PS.兵役法規定: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
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
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
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
2.職前進修
所謂的職前進修就是 去職業訓練所
類似像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全台灣總共有六個職業訓練中心
分別是 (可詳見 職訓E網)
北區職業訓練中心
泰山職業訓練中心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台南職業訓練中心
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裡面課程很多元 且免學費(只要不要翹課翹到被退訓)有住宿的宿舍(非每一區都有)
每一個課程有幾個月的 也有半年期 也有一年半期的
重點是可以緩徵 若是兵單來 可以給職訓局幫你緩徵 就連後備軍人教召也能夠抵銷
可以算是位階最高的啦~~~
且有的課程還會考證照 算是一舉數得
但進去會先有個小小的考試 和面試
3.出國旅遊
這方法適合只需短期緩徵的人
也就是若你知道你下個月或是下一梯要入營
而你不想這梯入營的話
可以在兵單還沒到之前(通常兵單作業為前一個半月-替代役為例)
可以打電話去戶籍所在地的兵役科詢問預估入伍的時間
所謂的出國旅遊緩徵是"申請役男出國"許可(不一定非要出國 但若沒出國只可用一次)
且時間要包含你入伍的日子 這樣這一梯次的名單就可以確定沒有你了
適合用在接近過年或是跨年的時候  有時早一梯和晚一梯 Feel差很多
4.出國不回來了
我想很多人身邊
多少有一些出國沒回來的朋友
為了躲兵役所以就在國外讀書
拿綠卡....甚至拿到美國籍
就是不想當兵
而這種"緩徵"需要相當的財力
不過建議不要 男人還是要當兵啦
現在當兵一年一下子就過了
軍中生活也比以前好多了 應該沒必要如此逃避
5.驗體位
有些人在體位判定表的邊邊
或是騎車受傷 手腳骨折 生重病 住院 開刀....
都可以申請體位重判 役政署會要你去複檢醫院重新複檢
若真的符合替代役體位 或甚至是免役體位
那就可以換一種役別啦(役別是各地方政府判別)
不過若是開刀或是住院,骨折 複檢是等你病好才複檢
但若你傷到的地方屬於替代役體位或是免役體位
那就有機換從地獄中脫離嚕~~
以上方法  部分屬於正當使用之方法-有些則建議不要使用嚕~
不過建議 男生早要當晚要當兵 別存著僥倖心態去逃避
基本上若要用讀書來緩徵到不用當兵是不可能的
在學緩徵只能讀比你現在最高學歷相同或是更高的學歷
也就是大學只能用考上另一個大學或是碩士班
碩士只能用另一個碩士或博士班
博士就是只能用另一個博士班了
且不是能無限緩徵下去的
當你超過30的時候 就算學校沒畢業 也很有可能會被抓去當兵
所以還是先當一下兵 找工作讀書都方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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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畢躲兵役 滿33歲閃不掉嘍
延畢躲兵役 滿33歲閃不掉嘍
更新日期:2011/03/02 03:03 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役男為了逃兵役,花招百出!有人藉著不斷讀書、延畢來延遲服兵役,有些人則選擇「出國避風頭」躲兵役。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李忠敬表示,在學辦理緩徵不觸法,但只要應接受徵召的役男年滿卅三歲,不論是否在學,都得立即休學服役,否則恐將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不僅得負上刑事責任服刑三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服的兵役還是得服!
日前不少當紅的男明星被媒體點名利用延畢辦理緩徵,但李忠敬也說,即便念書念得再久,該服役的役男只要年滿卅三歲,都得休學服役,且保持在學生身分亦有但書,「只能往上念,不可能念完大學再重讀一遍,或回去念高中!」
由於《兵役法》除役年齡為卅六歲,若超過除役年齡,也尚有十到十五年不等的法律追溯期;因此,如有役男採「出國避風頭」這一招,去海外躲兵役,恐怕也得抱著「一輩子不返台」打算,才可能躲過國軍的徵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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