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氏代齊/歷史上戰國初年田氏篡奪姜姓成為齊國/前379年,齊康公死。田氏仍以「齊」作為國號,史稱「田齊」。史家遂稱姜姓時期的齊國為「姜齊」,乃作分別。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tinyurl.com/yyrepg5h


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先秦 · 左丘明《左傳 ·莊公二十二年》:“為媯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於京。”
成語故事
春秋時期,陳國內亂,太子禦寇被殺,公子敬仲逃到齊國。齊大夫懿仲想把女兒嫁給敬仲,妻子占卜後說陳的後人在齊國第五代就要昌盛,地位和正卿一樣高,於是他們就成婚。敬仲的第五代世孫陳桓子在齊國做大官,第八世孫陳成子取得齊國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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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ㄍㄨㄟ)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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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皆昌盛。語出《左傳.莊公二十二年》:「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後用作新婚的賀詞,祝賀其子孫昌盛。《歧路燈.第九○回》:「天之報施善人,豈止五世其昌。
相似詞    枝繁葉茂,繁衍昌盛,瓜瓞綿綿,子孫滿堂
相反詞    單枝獨葉,一脈單傳,斷子絕孫,形影相弔
出處    《左傳‧莊公二十二年》:「為媯之後,將育于薑,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於京。」
釋義    世:代;其:時間副詞,交要。五世之後,子孫昌盛。舊時用於祝人新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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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世其昌」,田氏的起源
「五世其昌」大致的意思是歷經五代之後將會昌盛,這一典故出自《左傳》,其內容講述了齊國一個重要勢力集團——田氏家族的起源。
上回說到,鄭文公剛一上任就不得不在齊楚兩國之間做出選擇,而就在他猶豫不定之時,從齊國傳來的一個消息最終讓他下定決心。
這個消息和陳國的一位公子有關,這位公子名叫陳完,字敬仲,是陳厲公的兒子,生於公元前705年。在陳完出生的時候,周王室的太史正好路過陳國,陳厲公便請太史給陳完卜了一卦。
太史占卜之後告訴陳厲公說:「這位公子身上潛藏著君王之命,早晚有一天會成為一國之主,但根據卦象的顯示來看,他將要擁有的可能不是陳國,而是其他國家,很有可能是姜姓國,並且所謂的君王之命,也得要在他的子孫後代身上應驗。」
陳厲公聽完覺得太史的話過於誇張,便質疑說:「當今天下唯有齊國是姜姓國,媯姓的子孫怎麼可能會和齊國產生聯繫。」
太史回答說:「時候一到,自有分曉。」
眼見太史不肯回答,陳厲公也就沒敢再多問,可讓陳厲公沒有想到的是,陳完在成年之後,果真如太史預測的那樣流亡到了齊國,至於他流亡的原因,還得從他的爺爺陳文公說起。
公元前754年,陳文公即位為君,也是在這一年,陳文公的兩個妾室先後為他生下了兩個兒子,長子名叫公子鮑,次子名叫陳佗,也稱為五父。
由於公子鮑年長,因此陳文公去世後他便繼承了君位,是為陳桓公,而他的弟弟陳佗則被封為了大夫。
在最初的幾年裡,陳佗與陳桓公的關係十分和睦,陳佗也能夠一心一意輔佐陳桓公,可到了公元前717年,二人卻出現了分歧。
這一年鄭莊公為報長葛之仇,準備起兵伐宋,在出兵前夕,為防止後院起火,莊公便按照祭足的建議派使者來到陳國,企圖通過結盟的方式穩住陳桓公。
使者抵達陳國並說明來意後,陳佗綜合分析了各方面的因素,強烈建議陳桓公答應使者的請求,可陳桓公卻一意孤行,認定鄭國無法對陳國構成威脅,因而拒絕了使者,還說了一番藐視鄭國的話。
最終陳桓公的這一錯誤決定,不僅導致陳國在戰場上遭遇慘敗,也使得他和陳佗之間產生了隔閡,陳佗自此便有了奪位的想法。
到了公元前707年,陳桓公身患重病,躺在床上奄奄一息,陳佗預感到自己的時機已到,於是立即派人殺掉了世子陳免,等到陳桓公死後,陳佗便自立為君,歷史上稱之為陳廢公。
然而陳佗沒想到,自己即位還不足兩年竟然也遭遇了暗殺。
由於陳佗生性風流,因此他上任後不久就娶了一位蔡國女子為妾,後來通過這個蔡女,陳佗又結識了很多蔡國的其他美女,因此陳佗便經常微服前往蔡國,趁機與情人私會。
恰好陳桓公次子公子躍的母親也是蔡國人,因此蔡國之中便有人將陳佗的行為暗中告訴給了公子躍。
公子躍聽說後就與三弟公子林、四弟杵臼合謀,通過其母在蔡國的背景,暗中找了一批可靠的殺手。
幾個月之後,公子躍得到消息,陳佗又偷偷去了蔡國,公子躍便抓住這次機會,等到陳佗剛一步入蔡國境內,早已埋伏的殺手就按照公子躍的指示除掉了陳佗,之後公子躍謊稱陳佗暴病身亡,自己繼承了君位,這就是陳完的父親陳厲公。
陳厲公在位七年因病去世,接著公子林即位,是為陳莊公,陳莊公死後杵臼即位,是為陳宣公。
陳宣公上任後,將他的長子禦寇立為了世子,由於他的君位是從陳厲公和陳莊公那裡繼承來的,並且陳厲公的兒子陳完又在陳國很得人心,因此陳宣公對於陳完一直心存警惕。
可不巧的是,世子禦寇由於敬佩陳完的才華,私下和他來往十分密切,當陳宣公得知這一情況後,便對二人產生了懷疑,認為他們暗中勾結是想圖謀不軌,因此陳宣公為了排除危機,便找藉口殺死了禦寇。
陳完聽說禦寇的死訊後,立即明白陳宣公是有意要將他們二人除掉,因此為了避免殺身之禍,陳完只得逃往了齊國。
這就是陳完被迫投奔齊國的原因,同時也印證了當初周太史的預言。
而除了周太史之外,還有一個人也曾斷定陳完將在齊國發達,這個人是陳國的大夫,名叫懿仲,由於懿仲看中陳完的能力,因此想把自己的女兒嫁給陳完,然而在做決定之前,他打算先讓自己的妻子占卜一下。
其妻占卜完後告訴懿仲說:「看來陳完將有富貴之命,卦象顯示說一位媯姓的後人以後會在姜姓國成長,等他傳到第五代時,他的子孫將成為該國的正卿,家族開始昌盛,而傳到第八代時,他的位子將不會再有人能與之相提並論,由此可見,我們將女兒嫁給陳完是非常明智的選擇。」
這就是陳完「五世其昌」的典故,這一典故預言了陳氏家族在齊國的起源,為後來的陳氏代齊埋下了伏筆,而自陳完開始計算,他的第五代子孫陳桓子在齊國的地位開始顯赫,第八代子孫陳成子取代了姜姓成為齊國之主,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這裡先說陳完在來到齊國之後,就將自己的姓氏改為「田」,他的子孫後來都以田為氏,陳完也因此成為我國歷史上田姓的始祖。
由於陳完在陳國的口碑很好,因此他來到齊國後,齊桓公便想封他做上卿,可陳完卻拒絕說:「我一個寄居在外的臣子,能夠得到您的上國的寬恕已經十分榮幸,可我畢竟還是陳國之人,如果在齊國身居高位,執掌齊國之政,豈不是有叛國的嫌疑,會招來世人的恥笑。」
齊桓公聽了也不好過於強求,就任命陳完做了工正,也就是管理工匠的一種官職。
然而儘管陳完拒絕出任上卿,但齊桓公卻很看中陳完的才能,因此每當齊桓公遇到麻煩之時,時常會來找陳完向他請教。
有一日齊桓公又在陳完家裡與他談論,由於二人聊得過於投機,時間已經到了正午,陳完便讓家人準備了一些酒菜,邀請齊桓公一起共進午餐。
可將近傍晚的時候,齊桓公卻仍舊興致高漲,就讓陳完吩咐家人再多備一些酒水,然而陳完卻拒絕說:「臣今日只是奉命在白天招待主公,對於晚上飲酒是否合適,臣事先並沒有占卜,因此為了主公的安全,還望主公早日返回。」
齊桓公聽了這一番話,對陳完更加欽佩,自此以後,齊桓公拜訪陳完的次數也越來越頻繁。
後來齊桓公在陳完的幫助下,先是與魯國重新修訂了盟約,接著兩國又合力征服了徐國和戎國,齊國的聲勢更為強大。
所以當鄭文公得知了齊國的近況後,當即派使者與齊國達成了盟約。
但是讓鄭文公沒想到的是,就在他剛和齊國結盟不久,楚國的大軍就兵臨城下,而楚國此次進犯,除了因鄭國與齊國結盟之外,還和一個女人有著很大的關係。
那麼這個女人是誰,她又是如何引發了一場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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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陳國內亂,太子禦寇被殺,公子敬仲逃到齊國。齊大夫懿仲想把女兒嫁給敬仲,妻子占卜後說陳的後人在齊國第五代就要昌盛,地位和正卿一樣高,於是他們就成婚。敬仲的第五代世孫陳桓子在齊國做大官,第八世孫陳成子取得齊國政權
成語出處
【1】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凰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2】先秦‧左丘明《左傳‧莊公二十二年》:「有媯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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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胠篋》的「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以「偷鉤子的竊賊就要被處死,而用謀奪政權的人卻可以成為諸侯」總而言之,「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雖然是在感嘆差別待遇,不過卻是在強調:竊國者都是那些篤信仁義、行規蹈矩之人
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出處:    先秦·莊周《莊子·胠篋》:“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
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史記‧游俠列傳》是作:「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
「竊取國家而成為諸侯的人,是沒有仁義的。」因為《莊子.胠篋》的宗旨是「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全篇在強調:一旦以典章法度之制定、仁義成聖之強調來遏止寶座的謀取,反而人們會透過典章法度、強調仁義來謀取寶座。所以說, 能竊國而成為諸侯的人,反而是最具有仁義的。
莊子在此處用了一個比喻是說:為了防範撬開箱子、掏囊袋、開櫃子的小偷,一般人所說聰明的作法是:收緊囊袋的繩結、加固箱子與櫃子的門栓與鎖鑰。可是大盜來了,就直接整個把櫃子、囊袋給搬走了,搬得時候還唯恐繩結、門栓與鎖鑰不牢固讓東西掉出來咧!
於是,莊子就用這個比喻認為,典章法度、聖人與仁義的標舉,反而是為大盜看守財物的利器。所以說,如果我們用印鑑、信符來做為互信履約的證明,那想假造契約的人,就把印鑑、信符盜走就好了;如果我們標舉聖人與仁義作為典範,那想謀取諸侯之位的人,就表現得跟聖人一樣就好了。
莊子於是提出「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之說,認為沒有了聖人與仁義作為典範,那竊國的人也就無從下手,所以他提倡「絕聖棄知,大盜乃止;擿玉毀珠,小盜不起」,如果你將家中的珠寶玉器都給砸爛了,那小偷還能偷些什麼呢?
簡言之,《莊子.胠篋》是在諷刺那些標舉聖人與仁義來保護自己地位的人,一旦只要其他人被稱讚是聖人、能夠行仁義,那麼你的地位一樣不保。
司馬遷是用此句諷刺那些讀書人死守著「狹隘的仁義觀」(咫尺之義),因而拒斥違法亂紀的「遊俠」,但司馬遷認為「遊俠」也還是有社會貢獻的,不該因聖人與仁義的標舉而有排斥。所以他感嘆儒生「以文亂法」卻能受到士子稱譽,遊俠「以武犯禁」卻遭遇世俗嘲笑,來作為《史記.游俠列傳》全篇的開端。
總而言之,「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雖然是在感嘆差別待遇,不過卻是在強調:竊國者都是那些篤信仁義、行規蹈矩之人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一詞是出自《莊子》的〈胠篋篇〉,意指偷鉤子的竊賊就要被處死,而謀奪政權的人卻可以成為諸侯;以白話文解釋司法是讓老百姓聽話,統治者卻可以凌駕於司法,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出處:    先秦·莊周《莊子·胠篋》:“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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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云:竊鉤者誅,竊國者侯!莊子所指的「竊國者」是誰?
2017-12-08 由 劉秉光 發表于歷史
中國有個成語——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此語出自《莊子·胠篋》,「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司馬遷在《史記·遊俠列傳序》中作了進一步提煉,「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意思是說,偷鉤的要處死,篡奪政權的人反倒成為諸侯,成為諸侯之人大講仁義道德,受蒙蔽的民眾反倒視其為仁義化身。
鉤,是普通百姓用品,是古代非常尋常的賤物;國,是一個政權,是萬里江山和芸芸眾生。孰小孰大,孰輕孰重,立見分曉。竊鉤者,觸犯了律法,小命不保;竊國者,顛覆政權,卻貴不可言。莊子、司馬遷所說的「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侯之門仁義存」,顯然是反話,是對法律虛偽和不合理的諷刺。
那麼,莊子所指的「竊國者」到底是誰呢?
莊子,即莊周(約前369年—前286年),戰國中期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道家學說及思想的主要創始人。莊子所指「竊國者」,必在莊子同期或之前。
竊國,是偷偷地、隱秘地篡奪政權,非商湯、周武那樣真刀真槍;侯,即諸侯,位次天子,當為分封制下的一個封國之主。放眼先秦時期,符合「竊國者侯」兩大要素的只有一例,即由齊相田成子發起的「田氏代齊」。
田成子,即田恆,姜氏齊國的掘墓人,田氏齊國的奠基人,因其名與漢文帝劉恆相同,司馬遷在《史記·田敬仲完世家》中改稱其為田常(常和恆意近)。
田恆竊國,主要採取了五種手段。
其一,田恆「復修厘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即用大斗把糧食借出,用小斗收回,依次收買人心。此法很厲害,雖然損失了部分財產,但得到了民心,不少齊國人唱歌頌揚他說:「老太太采芑菜呀,送給田成子!」
其二,田恆指使族人殺掉齊簡公,「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通過廢立,扶持傀儡,震懾百官,樹立權威,掌握權柄,田恆由先前的「左右相」之一成為「獨相」,成為齊國無人爭鋒的一號權臣。
其三,田恆掌權後,「乃盡歸魯、韂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於百姓」,把侵占魯國、衛國的土地全部歸還,與晉國、韓氏、魏氏、趙氏訂約,與吳國、越國互通使臣,施行賞賜,親近百姓,對外通過犧牲齊國利益,換取其他諸侯支持,對內繼續收買人心。
其四,田恆向齊平公建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名義上是讓齊平公做好人,自己當惡人,實際上是接掌齊平公生殺予奪大權,攝行國君權力,果然,「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
其五,田恆「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田恆開放相府後宮,讓官員肆無忌憚地出入,其實就是要借他們的種,壯大田氏家族,為竊國做準備,「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
田恆在世,已儼然是齊國的無冕之君;田恆死後,其後裔代代均相,操控著齊國政治,田氏勢力更加強大,取代姜齊已成定局。公元前391年,田恆曾孫田和輕輕鬆鬆就把齊康公逐出了臨淄,後流放海上。公元前386年,周天子不得不承認「田氏代齊」的既成事實,封田和為齊侯,田齊由此建立。
「田氏代齊」約十七年後,莊子出生。這位偉大的思想家、哲學家雖然主張「清靜無為」,但洞察世間諸事,故有「竊鉤者誅,竊國者侯」之嘆。後世的王莽、楊堅、趙匡胤等人,無不是典型的「竊國者」,他們明明是大盜,但他們掌握了話語權,反而成為順應天意的仁義之人。竊國終究是成王敗寇。(劉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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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說的是憤世嫉俗的反諷話,成王敗寇,以暴力方法竊奪國家政權的,卻往往能封侯拜相,甚至稱王稱帝,反映政治社會現象的不公不義,從古至今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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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中國古代有一句說話「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意思是說偷竊鉤子的小偷會被誅殺,但是那些通過各種陰謀、 暴力方法竊奪國家政權的「國賊」卻往往能封侯拜相,甚至稱王稱帝。可以說,人類過去數千年的政治史便是 一部爭逐權力的歷史,不論是民主政權還是獨裁政權,從政者的最高目標便是成為一國首腦,其分別只在於首 腦更秩的方式是「有秩序」的還是「無秩序」的。 
首先必須說明,這裡的「無秩序」和「有秩序」只是相對的概念,事實上兩者有時是很難劃分的。大致上說, 但凡首腦的更迭乃依循法律或成規進行,哪怕是一種不民主或不合理的成規,便算是「有秩序」的;反之,如 首腦的更迭並非依循法律或成規,而是被殺害、推翻或轟下台的,那便是「無秩序」的。 
首腦的無秩序更迭最常發生於一些沒有明確繼承規則的獨裁政權,當現任首腦去世或失位後,便會發生激烈的 權力鬥爭,直至產生繼承者為止。在當代的共產國家或其他獨裁政權,首腦的更迭便常以權力鬥爭的方式進行 。當蘇聯領導人列寧(Lenin)在1924年逝世後,他的兩名得力助手斯大林(Stalin)和托洛茨基(Trotsky)便隨即 展開激烈的權力鬥爭,最終以斯大林獲勝。 
有時現任首腦會在統治末期「欽點」繼承者,但是如果被欽點的繼承者無能或不孚眾望,權力覬覦者亦會採取 各種手段奪權。中國領導人毛澤東和蘇聯領導人斯大林都曾在統治末期分別欽點華國鋒和馬林科夫(Malenkov) 為繼承者,但是這兩名繼承者都未能建立個人威信,很快便分別被對手鄧小平和赫魯曉夫(Khrushchov)轟下台 。在當代亞、非、拉很多國家,軍隊有極大的政治勢力,首腦更迭便常以軍事政變的形式進行。從上世紀60到 80年代,非洲各國總共發生了100多次政變,在約25年間,共有70多名首腦被趕下台,13人被暗殺,其數目之 高和頻率之密是驚人的。 
在一些權臣專政或主權受外國控制的政權,首腦的更迭更非首腦本人所能控制,而是由權臣或「宗主國」廢立 或干預。在西羅馬時期,皇帝大多軟弱無能,從公元432年起至476年帝國滅亡,政權先後落入軍人埃伊希厄斯 (432-454年)、里西默(Ricimer)(457-472年)、奧雷斯蒂茲(Orestes)(475-476年)和奧多阿克(Odoaker)(476年 )手中。這些軍人不但掌握政權,而且操廢立皇帝的大權,其中里西默更曾廢立五任皇帝。西羅馬亦是以最後 一任皇帝羅慕洛.奧古斯都(Romulus Augustus)被軍人奧多阿克廢黜而宣告滅亡的。 
冷戰時期的東歐除南斯拉夫、羅馬尼亞和阿爾巴尼亞外,各共產國家都受蘇聯控制,是蘇聯的「衛星國」,各 國首腦的更迭亦常常受蘇聯的直接干預或影響。1956年波蘭在「波茲南(Poznan)事件」後哥穆爾卡(Gomulka) 上台遭蘇聯干預;同年匈牙利發生「匈牙利事變」,總理納吉(Nagy)下台後被殺;以及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在 「布拉格之春」後領導人杜布切克(Dubcek)被迫下台,這幾件事件都有蘇聯的直接干預(註1)。而1989年東歐 各國共產政權的崩潰,各國領導人被迫下台,亦與蘇聯放棄對東歐的控制直接有關。 
為了防止上述的無秩序狀況,很多獨裁政權都力求制定明確的首腦繼承規則。古代很多君主國都採行長子繼承 制和「太子制」或「儲君制」,但是這種制度的最大缺點是不能保証繼承者的質素,甚至不能保証必有繼承者 。當現任君主不滿太子,企圖「廢長立幼」;或現任君主絕嗣時,繼承權鬥爭便無可避免。中國唐代的唐太宗 原已立嫡長子李承乾為太子,但由於李承乾性格乖戾,不為唐太宗所喜。唐太宗有意廢李承乾,改立他所鍾愛 的四子李泰為太子。由於唐太宗三心二意,遂引起李承乾和李泰的權力鬥爭,卒至李承乾密謀奪位,事敗被廢 。英國國王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在1066年死後無嗣,沒有明確的繼承者,英國貴族擁立愛德 華妻舅哈羅德(Harold)繼位。但是愛德華的舅父諾曼第公爵威廉(William)亦提出王位繼承權的要求,並在同 年入侵英國,擊敗了哈羅德,自立為英國國王。 
其實,即使獨裁政權制定了一套健全的首腦繼承制度,無秩序更迭仍經常出現,這是因為無限的獨裁權力對於 覬覦權力的野心家實在有太大吸引力;而在獨裁政權中,首腦的繼承缺乏公平與公開的競爭方式,首腦的終身 制和世襲制又使很多野心家無法循和平途徑繼承權力,於是他們便只有選擇奪權一途了。在古今中外的君主國 ,篡弒奪權是司空見慣的事。奪權者很多時候是王族中人,中國的明代曾接二連三發生皇族奪權的事件,既有 成功的例子,如「靖難之變」、「奪門之變」;亦有失敗的例子,如「高煦之亂」、「寘鐇之亂」、「宸濠之 亂」等(註2)。 
當奪權者不是王族中人,而是非王族血統的野心家,或甚至民間的起義者時,奪權的結果則不僅是首腦更迭, 而且是改朝換代。中國從東漢末年開始,歷經魏晉南北朝,其間共歷13個王朝(註3),幾乎全部都是由篡位者 推翻的。 
無秩序更迭常因奪權者的出身背景不同而採取不同的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當奪權者是統 治階級的成員時,常採取政變或「迫宮」的方式;當奪權者來自民間時,則常採取大規模群眾運動、暴動、起 義或革命的方式。當爭位者與在位者,或爭位者之間力量相若、相持不下時,奪權鬥爭便可能發展成內戰。有 時當爭位者是外國首腦,或爭位者引入外國勢力助其爭位時,更會演變為國際爭端或戰爭。在歐洲早期近代歷 史上便曾發生幾場以「繼承戰爭」為名的國際戰爭(包括奧地利繼承戰爭、西班牙繼承戰爭、波蘭繼承戰爭、 巴伐利亞繼承戰爭等)。以上這些奪權方式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它們都是公開、「明刀明槍」的方式,故可稱 為「陽謀」。但除了陽謀之外,歷史上還充斥著各種「陰謀」奪權的例子,包括暗殺、謀殺和各種權力鬥爭的 方式。 
無秩序更迭常常引致各種暴力事件或甚至戰爭,不僅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其實爭權者本身的生命和權利也沒 有保障。歷史上常常發生這樣的事情,即在更迭後新首腦對前首腦或爭權失敗者施行殺戮、虐待、剝奪權利、 囚禁、軟禁、監視或其他不人道的對待方式。1989年中國發生學生民主運動,共產黨總書記趙紫陽因鎮壓學運 不力,被黨內強硬派推下台。雖然趙紫陽的下台並非通過暴力流血的方式,但是他在下台後一直受到軟禁,喪 失了自由。1989年以來東歐和蘇聯的共產政權先後崩潰,部份民憤頗大的前獨裁者都受到應有的懲罰,如東德 的昂納克(Honecker)、保加利亞的日夫科夫(Zhivkov)和蘇聯參予「八.一九政變」的「八人幫」都遭受審訊 和判監(註4)。 
其實軟禁和囚禁已是對下台者或爭權失敗者的最仁慈待遇,歷史上更多的是各種殺戮和不人道待遇。阿拉伯阿 巴斯(Abbasid)王朝的奪權者常常在奪權成功後將前任哈里發(Caliph)弄瞎眼睛並逐出宮門;在古代中國,爭 權失敗者常被冠以謀反罪名,被處以凌遲等酷刑;在雅各賓(Jacobin)黨專政時期的法國,很多爭權失敗者, 包括法國國王路易十六世(Louis XVI)和雅各賓黨的兩名領袖丹敦(Danton)和羅伯斯庇爾(Robespierre)都被推 上斷頭台,史稱為「恐怖時代」(Reign of Terror)。 
很多時不僅爭權者本人遭受這些待遇,爭權者的親屬、黨羽和支持者也常受牽連。蘇聯獨裁者斯大林在權力鬥 爭中獲勝後,不僅將其政敵托洛茨基驅逐出黨,還把托洛茨基的支持者打成反黨集團,其中有些人還被處決, 托洛茨基本人則在流亡墨西哥期間於1940年被暗殺。後來斯大林還曾在黨內進行數次大整肅,以鞏固其獨裁統 治。中國從南北朝的[劉]宋開始,歷代篡位者幾乎無不將前朝的皇族統統殺掉。在明代,當朱棣通過「靖難之 變」奪取明惠帝的皇位後,大肆屠殺明惠帝的支持者,株連極廣,不僅支持者的親屬,甚至其朋友故舊,乃至 同鄉鄰舍亦被株連抄斬,其中方孝孺更被「誅十族」,抄斬之網猶如瓜藤鬚蔓般向四方伸展,史稱「瓜蔓抄」 ,這可說是世界歷史上株連屠殺的極惡劣例子。 
註1:1956年波蘭發生工人示威,史稱「波茲南事件」,改革派領袖哥穆爾卡獲支持上台。蘇聯領導人赫魯曉 夫親赴華沙,對波蘭施加壓力。但波蘭人民隨即起而支持哥穆爾卡與蘇聯對抗,才阻遏蘇聯的干預。1956年匈 牙利發生民主運動,改革派納吉上台執政,並曾迫使蘇聯駐軍撤走。但蘇聯隨即派軍增援,推翻納吉政府,並 將納吉逮捕及處決,史稱「匈牙利事變」。1968年杜布切克任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黨魁,推行民主改革,史稱 「布拉格之春」。但蘇聯隨即糾集東歐各國聯軍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鎮壓民主運動,杜布切克被趕下台。 
註2:1399年燕王朱棣起兵造反,並於1402年推翻明惠帝,自立為帝,史稱「靖難之變」。1449年明英宗為瓦 剌所俘,明景帝繼位。其後英宗獲釋返國,但景帝並未還政於英宗。1457年英宗乃發動「奪門之變」,廢黜景 帝,復登帝位。「高煦之亂」、「寘鐇之亂」和「宸濠之亂」則分別指1426漢王朱高煦、1510年安化王朱寘鐇 和1519年寧王朱宸濠的謀反,三場叛亂均遭中央朝廷鎮壓。 
註3:該13個王朝是[東]漢、[曹]魏、[西]晉、[東]晉、[劉]宋、[南]齊、梁、陳、[北]魏、[東]魏、[西]魏 、[北]齊、[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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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國」,是指「田成子殺齊君而盜其國」。田成子,就是田恆,原是齊國大夫,魯哀公14年,田恆先殺了齊簡公,後來到了他的曾孫子田和,再把齊康公驅逐到海上,自立為齊侯。莊子看到這段歷史,認為田恆他們一夥人所竊的,不止齊國而已,還包括建立齊國的「聖人之道」,而且最終還是利用這個「聖人之道」,來守護他們竊得的戰利品。所以莊子認為,那些公認為聰明的人,把財物緊密封鎖在箱子、袋子及柜子里,正好方便大盜來搬取;而「聖人之道」普流人世,適可被大盜利用來美化掩飾其為非作歹的事實,故曰:「世俗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
想想也有道理,自古「竊國」者,哪一個承認他是「竊」來的呢?趙匡胤陳橋驛兵變,是因為「順天應人」,不得已才逼迫後周少主退位,自己建立宋朝;元帝國忽必烈是為了「弔民伐罪」,所以滅了南宋;朱元璋高舉「驅逐韃虜」的民族大義,推翻異族統治,建立明朝。他們所做所為,不都是符合「聖人之道」嗎?莊子說:有了斗斛來量米谷,就有人利用斗斛來做詐偽的事情;有了權衡來稱東西,就有人利用權衡來做欺騙的事情。「聖人之道」不也是如此?好人、壞人都可以標榜「聖人之道」,如果社會上好人較少而壞人較多,則「聖人之道」豈不利益社會較少而危害社會較多?故曰:「善人不得聖人之道不立,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天下之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則聖人之利天下也少而害天下也多。」
聖人告誡我們,不可以貪圖不義之財,因此對於那些偷竊諸如腰帶這種不值錢東西的人,必須加以處罰(竊鉤者誅);但聖人同時也表示,要順天應人、弔民伐罪,因此「竊國」成功的人,都可以用這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當作藉口,建立並維繫他所竊得之物。始曰:「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
如果說,昔時是以聖人之道治天下,今日是以法律制度定紛爭,則莊子學說在今日所否定的,不正就是法律制度本身嗎?法律可以懲奸罰惡,是否也必定會讓那些鑽營的人利用來為非作歹?證券交易制度可以發展社會經濟,是否也必將成為那些機巧的人詐取不正利益的幫凶?以莊子的觀點,根本就不該有法律典籍、法院、證交所的存在,似乎因為有這樣的制度、機關,始成就出貪婪詭詐的人物。倘若莊子九泉有知,對於二千多年之後,有一件他認為根本不應該存在的法院判決書,引用他的話來批判「權貴犯罪」,不知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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