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侖奴,新羅婢,菩薩蠻「高麗姬」。當年長安的尋常人家必備的/白天為婢,晚上為奴:高麗白女新羅婢早在唐初,「崑崙奴」和「新羅婢」就形成了兩大奴婢群體,他們的勤勞和巧思特別受到唐代貴族的青睞。/來自東南亞,甚至非洲遙遠。那就是「崑崙奴」/唐朝時期有個小國叫做女蠻國,大概是現代的緬甸附近,向大唐進貢的時候,還帶來了一支特色的舞蹈隊,個個都是美女。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 http://bit.ly/2JaBiMA
唐朝為什麼要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這種慘無人道的法律??
《唐律疏議》 中多處明確規定 : 「奴婢畜產,類同資財。 」、「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 「生產藩息者,謂婢產子、 馬生駒之類。 「 「其奴婢同于資財,不同緣坐免法。 「奴婢同資財,故不別言。 」、「奴婢既同資財,即合由主處分。 」、「奴婢比之資財,諸條多不同良人。 」可見奴婢是當做畜生一般的資產,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人來看待的。
唐朝法律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而且還規定,奴婢不得告主,一旦告主,立即處死,唐律還規定 : 「諸部曲、 奴婢告主,非謀反、 逆、 叛者,皆絞。 」、「日月所照,莫匪王臣。
奴婢、部曲,雖屬於主,其主若犯謀反、逆、 叛,即是不臣之人,故許論告。 非此三事而告之,皆絞,罪無首從。 」 可見除了謀逆,即已非人臣,才可告發。 其他一律不得告發主人,這個特例純粹是為了鞏固中央集權統治的需要,而不是為了維護女婢的權益,唐太宗時,一度曾將奴婢告叛逆的權利也取消了,凡奴婢告主,不問何事、真否,一律將告者處死。 可見奴婢的法律權益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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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是古代東亞律令制下與良民相對的賤民的一種,是指受特定主人役使者。奴是男性,婢是女性。奴婢沒有選擇住處與職業的權利,他們可以被買賣,不可逃走,但主子也可能釋放他們。奴婢法律上介於人與物之間。
中國奴婢制度
參見:丫鬟和反對蓄婢會
出身和生涯
《說文解字》:「婢:女者卑也」;「古代稱罪人的男女家屬沒入官中為奴者」,即「男為奴,女為婢」[1];傭人身份的侍女通常是平民出身,而賣身為婢的侍婢則是賤民階級;當一個女性成為侍女後,主人往往會替她取一個新名字
中國奴婢制度在秦漢時代已有,戰爭俘虜、犯重罪的人會沒為官奴,在官宮工場與皇家上林苑服役。私奴婢是破產農民投入豪強手下產生,成為私奴婢者,主人往往會為他們取新名字,稱為奴婢名,以示卑屈、順從,當服侍的主人更改時,新的主人有權更改其名字。如《紅樓夢》的花襲人,本名花珍珠,原是賈母的侍婢,後來送給賈寶玉,賈寶玉就為她取名「襲人」。家庭生活中,與男主人有性關係的婢女則被稱為婢妾。
在律令制前主人殺奴隸沒罪[2],但唐朝後期有著名女詩人魚玄機因殺害婢女,就被判處死刑處死,可見奴婢得到較多保障。之後主人不可再私自處罰(不可擅自黥面)。宋代漸以僱傭制取締[3],但元代滅金的過程掠民為奴相當嚴重,被掠之金人稱之為驅口,又稱之為官戶或監戶,而蒙古帝國最大驅口來源為室韋部的世仇蔑兒乞人, 明清之後私奴婢制逐漸廢止[4],有些轉為長工,到19紀世紀還有苦力制。
光緒三十二年上海發生黎王氏案,兩江總督南洋大臣周馥上「禁革買賣人口折」,修律大臣沈家本開始著手整理大清律例內關涉奴婢諸條,但碰到內外保守勢力及王親貴族等既得利益者制肘,此案一直被擱置到宣統年間,方奏請辦理。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依約法及臨時大總統宣言開始廢除奴婢制度,但北洋政府並未出台相關民法,而延續大清律例致不少人家仍有奴婢。1926年中華民國參與國際聯盟於日內瓦簽署《禁奴公約》,民國十七年(1928年)北伐成功後,出台相關法律奴婢制被徹底廢除。
日本奴婢制度
日本奴婢制度在邪馬台國時代已有(卑彌呼有侍婢千人,死時以百個奴婢陪葬)。奈良時代律令制下五色之賤中奴婢分官奴婢與私奴婢;律令制崩壊後,900年代奴婢制度廢止,但奴婢改成農奴制、部落民繼續生存至明治4年,日本的奴婢主要從事家內工作而不是社會生產主力。明治4年(1871年)差別階級解放令發布,包括諸多政策連同農奴制一同被名義上廢除。但娼優藝妓等人口買賣一直延續到二次大戰後。
朝鮮奴婢制度
奴婢在朝鮮半島很早出現,在扶餘殺人與謀反犯人家族也沒入為奴婢。
李氏朝鮮時代奴婢是賤民,李成桂在建國後實施奴婢辨正法,分配奴婢給功臣在功臣田上耕作。他們有些可以保留自己財產,婢女也有可能嫁給良民、中人或兩班,白丁成為賤妾。但因為從母法他們多數與自己同類結婚。奴婢來源有犯法的良民與債奴。
朝鮮的奴婢其實較接近農奴(他們是兩班與鄉班財產逃走會被推刷,即是推奴,兩班們也可以用他們交換家畜),朝鮮有專門機構捕盜廳與推刷都監管理奴婢,壬辰倭亂後批准以戰功納粟脫籍,在1801年部分廢止官奴婢制度,在甲午改革後廢除身分制度,在20世紀後正式廢止官私奴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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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比畜產
唐宋時歌妓的社會地位:奴婢賤人 律比畜產
2017-01-26 由 趣歷史 發表于歷史
宋人王侄在論晏幾道詞時,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叔原妙在得於婦人。」(《默記》卷下)雖為戲言,卻也指出了一個社會現象,即晏幾道以及相當一部分唐宋文人的創作是與「婦人」密不可分的,而這裡的「婦人」主要指的就是那些色藝雙全的歌妓。本文擬對唐宋時期歌妓流離與文人相關創作之關係進行初步探討。
歌妓的複合特質
歌妓作為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特殊社會階層,其雛形早在先秦時代便已出現,但真正成為一種行業,則開始於魏晉南北朝。發展到唐宋時期,歌妓進入到一個繁盛的階段。歐陽炯就曾在(花間集序》中描繪了中晚唐時期歌妓的繁榮現象:「有唐以降,率土之濱,家家之香徑春風,寧尋越艷;處處之紅樓夜月,自鎖嫦娥。」而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對於宋代的歌妓待客的場景也曾有記載:「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
濃妝妓女數百,聚於主廊搛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而歌妓的發展與繁榮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是密不可分的。據《唐六典》所載:「三品以上得備女樂五人,五品以上三人。」到了宋代,黃袍加身後的趙匡胤曾勸石守信等大臣「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宋史·石守信傳》)在上層這種提倡、鼓勵的政治大氣候下,加上城市商業經濟進步等因素的影響,歌妓便發展到一個前所未有的繁榮階段。
唐宋二代的歌妓大體上是由宮妓、官妓、家妓和市妓組成。宮妓和官妓身份較為特殊,她們的活動範圍主要局限於宮廷和地方官府。而家妓和市妓不但數量龐大,同時也是與文人士大夫階層的生活關係最為密切的群體。唐宋文人和歌妓交往或家中畜養歌妓的事例,比比皆是。由於她們都是作為封建社會上層的享樂工具而存在,因此,無論是這幾類歌妓中的哪一種,都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質。
首先,她們是集美貌和高超的才藝於一身的特殊群體。天寶年間,著名的宮妓念奴就是最好的例證,「念奴有色,善歌,宮伎中第一。帝嘗曰:『此女眼色媚人。」作為承平侍宴的服務工具,容貌美是其賴以生存的首要條件。她們要麼是「轉盼如波眼,娉婷似柳腰」(溫庭筠《南歌子》),要麼是「香面融春雪,翠鬢秋煙,楚腰纖細正笄年」(柳永《促拍滿路花》),或者是「眉長眼細,淡淡梳妝新綰髻」(蘇軾《減字木蘭花》),而神態更是「半羞還半喜,欲去又依依」(韋莊《女冠子》),於不勝嬌羞中傳達出無限的情意。
與此同時,她們往往又擅長歌舞或者精通某種樂器。如白居易家中的歌妓樊素因善唱《柳枝》,遂以柳枝為名。晚唐時期的杜秋娘在唱《金縷衣》時,亦讓李鏑另眼相看。而精通樂器者,更是不勝枚舉。如中唐時期的歌妓曹善才,以善彈琵琶為天下人所知,其樂聲仿若「花翻鳳嘯天上來,裴回滿殿飛春雪。抽弦度曲新聲發,金鈴玉珮相磋切。流鶯子母飛上林,仙鶴雌雄唳明月。」(李紳《悲善才》)。正是由於她們色藝雙絕的特質,從而引起了男性觀者的審美注意。
其次,她們善解人意,且具有較高的文學修養。如果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是封建社會大家閨秀們恪守的金科玉律,那麼,歌妓則不受這一律條的約束。由於她們所交往的對象,要麼是雅士文人,要麼是官僚學者,因而,她們也要具備相當的文學修養,才能更好的滿足這些學養甚高的享樂者的需求。如《j匕里志》所載:「其中諸妓,多能談吐,頗有知書言語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
其分別晶流,衡尺人物,應對非次,良不可及。」其中,天仙水哥「善談謔,能歌令」;鄭舉舉「亦善令章」;楚兒「有詩句可稱」;顏令賓「事筆硯,有詩句」。」使得文人們在與她們交往的過程中,不但能獲得感觀上的享受,而且在精神層次上也獲得一定程度的滿足。
同時,在文人失意落魄時,這些歌妓又成為他們尋找安慰和進行傾訴的對象。曠達如蘇軾,在飽嘗人情冷暖後,就曾感嘆:「舊交新貴音書絕,唯有佳人,猶做殷勤別。」(《醉落魄》)豪邁似辛棄疾,在壯志受挫時,所想到的也是「倩何人,喚取紅巾翠袖,搵英雄淚」(《水龍吟》)歌妓們正是憑藉著自身的善解人意,從而成為文人們獲得心理鬆弛和情感撫慰的「解語花」。
但是,與這些美好特質相對的卻是歌妓們的社會地位極其卑賤。唐宋二代,「奴婢賤人,律比畜產」。作為身份卑微的歌妓,她們往往無法掌控自身的命運,或者是被主人隨意的轉贈、變賣,或者是因年老色衰而被遺棄,或者是因為所處的環境發生變故而衣食無著。
即使曾紅極一時,但最終的命運往往是十分淒涼的。如《樂府雜錄》中所載:「開元中,內人有許和子者……既美且慧,善歌,能變新聲。」因而深得玄宗寵愛。但在安史之亂中,她流落到揚州,只得以賣藝為生,最後終老於長安妓院。連這種曾深得君王賞識的宮妓遭遇都如此令人惋惜,其他幾類歌妓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因為歌妓們兼有內慧外美和身份低微的複合特質,所以「曾將一笑君前去,誤殺幾多回顧人」的美好時光一但消逝,就會落人「愁臉無紅衣滿塵,萬家門戶不容身」的悲慘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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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二代,「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作為身份卑微的歌妓,她們往往無法掌控自身的命運,或者是被主人隨意的轉贈、變賣,或者是因年老色衰而被遺棄,或者是因為所處的環境發生變故而衣食無著。
本文摘自《貴州文史叢刊》2006年第3期,作者:王萍 李碧華,原題:《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簫》本文有刪節
宋人王侄在論晏幾道詞時,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叔原妙在得于婦人。 」(《默記》卷下)雖為戲言,卻也指出了一個社會現象,即晏幾道以及相當一部分唐宋文人的創作是與「婦人」密不可分的,而這裡的「婦人」主要指的就是那些色藝雙全的歌妓。 本文擬對唐宋時期歌妓流離與文人相關創作之關係進行初步探討。
歌妓的複合特質
歌妓作為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特殊社會階層,其雛形早在先秦時代便已出現,但真正成為一種行業,則開始于魏晉南北朝。 發展到唐宋時期,歌妓進入到一個繁盛的階段。 歐陽炯就曾在(花間集序》中描繪了中晚唐時期歌妓的繁榮現象:「有唐以降,率土之濱,家家之香徑春風,甯尋越豔;處處之紅樓夜月,自鎖嫦娥。 」而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對於宋代的歌妓待客的場景也曾有記載:「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 濃妝妓女數百,聚于主廊搛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 」而歌妓的發展與繁榮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據《唐六典》所載:「三品以上得備女樂五人,五品以上三人。 」到了宋代,黃袍加身後的趙匡胤曾勸石守信等大臣「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 」(《宋史·石守信傳》)在上層這種提倡、鼓勵的政治大氣候下,加上城市商業經濟進步等因素的影響,歌妓便發展到一個前所未有的繁榮階段。
唐宋二代的歌妓大體上是由宮妓、官妓、家妓和市妓組成。 宮妓和官妓身份較為特殊,她們的活動範圍主要局限于宮廷和地方官府。 而家妓和市妓不但數量龐大,同時也是與文人士大夫階層的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群體。 唐宋文人和歌妓交往或家中畜養歌妓的事例,比比皆是。 由於她們都是作為封建社會上層的享樂工具而存在,因此,無論是這幾類歌妓中的哪一種,都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質。
首先,她們是集美貌和高超的才藝于一身的特殊群體。 天寶年間,著名的宮妓念奴就是最好的例證,「念奴有色,善歌,宮伎中第一。 帝嘗曰:‘此女眼色媚人。 」作為承平侍宴的服務工具,容貌美是其賴以生存的首要條件。 她們要麼是「轉盼如波眼,娉婷似柳腰」(溫庭筠《南歌子》),要麼是「香面融春雪,翠鬢秋煙,楚腰纖細正笄年」(柳永《促拍滿路花》),或者是「眉長眼細,淡淡梳妝新綰髻」(蘇軾《減字木蘭花》),而神態更是「半羞還半喜,欲去又依依 」(韋莊《女冠子》),于不勝嬌羞中傳達出無限的情意。 與此同時,她們往往又擅長歌舞或者精通某種樂器。 如白居易家中的歌妓樊素因善唱《柳枝》,遂以柳枝為名。 晚唐時期的杜秋娘在唱《金縷衣》時,亦讓李鏑另眼相看。 而精通樂器者,更是不勝枚舉。 如中唐時期的歌妓曹善才,以善彈琵琶為天下人所知,其樂聲仿若「花翻鳳嘯天上來,裴回滿殿飛春雪。 抽弦度曲新聲發,金鈴玉珮相磋切。 流鶯子母飛上林,仙鶴雌雄唳明月。 」(李紳《悲善才》)。 正是由於她們色藝雙絕的特質,從而引起了男性觀者的審美注意。
其次,她們善解人意,且具有較高的文學修養。 如果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是封建社會大家閨秀們恪守的金科玉律,那麼,歌妓則不受這一律條的約束。 由於她們所交往的物件,要麼是雅士文人,要麼是官僚學者,因而,她們也要具備相當的文學修養,才能更好的滿足這些學養甚高的享樂者的需求。 如《j匕裡志》所載:「其中諸妓,多能談吐,頗有知書言語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 其分別晶流,衡尺人物,應對非次,良不可及。 」其中,天仙水哥「善談謔,能歌令」;鄭舉舉「亦善令章」;楚兒「有詩句可稱」;顏令賓「事筆硯,有詩句」。 」使得文人們在與她們交往的過程中,不但能獲得感觀上的享受,而且在精神層次上也獲得一定程度的滿足。 同時,在文人失意落魄時,這些歌妓又成為他們尋找安慰和進行傾訴的物件。 曠達如蘇軾,在飽嘗人情冷暖後,就曾感歎:「舊交新貴音書絕,唯有佳人,猶做殷勤別。 」(《醉落魄》)豪邁似辛棄疾,在壯志受挫時,所想到的也是「倩何人,喚取紅巾翠袖,揾英雄淚」(《水龍吟》)歌妓們正是憑藉著自身的善解人意,從而成為文人們獲得心理鬆弛和情感撫慰的「解語花」。
但是,與這些美好特質相對的卻是歌妓們的社會地位極其卑賤。 唐宋二代,「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作為身份卑微的歌妓,她們往往無法掌控自身的命運,或者是被主人隨意的轉贈、變賣,或者是因年老色衰而被遺棄,或者是因為所處的環境發生變故而衣食無著。 即使曾紅極一時,但最終的命運往往是十分淒涼的。 如《樂府雜錄》中所載:「開元中,內人有許和子者...... 既美且慧,善歌,能變新聲。 」因而深得玄宗寵愛。 但在安史之亂中,她流落到揚州,只得以賣藝為生,最後終老于長安妓院。 連這種曾深得君王賞識的宮妓遭遇都如此令人惋惜,其他幾類歌妓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因為歌妓們兼有內慧外美和身份低微的複合特質,所以「曾將一笑君前去,誤殺幾多回顧人」的美好時光一但消逝,就會落人「愁臉無紅衣滿塵,萬家門戶不容身」的悲慘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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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時歌妓的社會地位:奴婢賤人 律比畜產
2017-01-26 由 趣歷史 發表于歷史
宋人王侄在論晏幾道詞時,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叔原妙在得於婦人。」(《默記》卷下)雖為戲言,卻也指出了一個社會現象,即晏幾道以及相當一部分唐宋文人的創作是與「婦人」密不可分的,而這裡的「婦人」主要指的就是那些色藝雙全的歌妓。本文擬對唐宋時期歌妓流離與文人相關創作之關係進行初步探討。
歌妓的複合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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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妓作為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特殊社會階層,其雛形早在先秦時代便已出現,但真正成為一種行業,則開始於魏晉南北朝。發展到唐宋時期,歌妓進入到一個繁盛的階段。歐陽炯就曾在(花間集序》中描繪了中晚唐時期歌妓的繁榮現象:「有唐以降,率土之濱,家家之香徑春風,寧尋越艷;處處之紅樓夜月,自鎖嫦娥。」而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對於宋代的歌妓待客的場景也曾有記載:「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
濃妝妓女數百,聚於主廊搛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而歌妓的發展與繁榮與當時的社會背景是密不可分的。據《唐六典》所載:「三品以上得備女樂五人,五品以上三人。」到了宋代,黃袍加身後的趙匡胤曾勸石守信等大臣「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宋史·石守信傳》)在上層這種提倡、鼓勵的政治大氣候下,加上城市商業經濟進步等因素的影響,歌妓便發展到一個前所未有的繁榮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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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二代的歌妓大體上是由宮妓、官妓、家妓和市妓組成。宮妓和官妓身份較為特殊,她們的活動範圍主要局限於宮廷和地方官府。而家妓和市妓不但數量龐大,同時也是與文人士大夫階層的生活關係最為密切的群體。唐宋文人和歌妓交往或家中畜養歌妓的事例,比比皆是。由於她們都是作為封建社會上層的享樂工具而存在,因此,無論是這幾類歌妓中的哪一種,都必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質。
首先,她們是集美貌和高超的才藝於一身的特殊群體。天寶年間,著名的宮妓念奴就是最好的例證,「念奴有色,善歌,宮伎中第一。帝嘗曰:『此女眼色媚人。」作為承平侍宴的服務工具,容貌美是其賴以生存的首要條件。她們要麼是「轉盼如波眼,娉婷似柳腰」(溫庭筠《南歌子》),要麼是「香面融春雪,翠鬢秋煙,楚腰纖細正笄年」(柳永《促拍滿路花》),或者是「眉長眼細,淡淡梳妝新綰髻」(蘇軾《減字木蘭花》),而神態更是「半羞還半喜,欲去又依依」(韋莊《女冠子》),於不勝嬌羞中傳達出無限的情意。
與此同時,她們往往又擅長歌舞或者精通某種樂器。如白居易家中的歌妓樊素因善唱《柳枝》,遂以柳枝為名。晚唐時期的杜秋娘在唱《金縷衣》時,亦讓李鏑另眼相看。而精通樂器者,更是不勝枚舉。如中唐時期的歌妓曹善才,以善彈琵琶為天下人所知,其樂聲仿若「花翻鳳嘯天上來,裴回滿殿飛春雪。抽弦度曲新聲發,金鈴玉珮相磋切。流鶯子母飛上林,仙鶴雌雄唳明月。」(李紳《悲善才》)。正是由於她們色藝雙絕的特質,從而引起了男性觀者的審美注意。
其次,她們善解人意,且具有較高的文學修養。如果說「女子無才便是德」是封建社會大家閨秀們恪守的金科玉律,那麼,歌妓則不受這一律條的約束。由於她們所交往的對象,要麼是雅士文人,要麼是官僚學者,因而,她們也要具備相當的文學修養,才能更好的滿足這些學養甚高的享樂者的需求。如《j匕里志》所載:「其中諸妓,多能談吐,頗有知書言語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
其分別晶流,衡尺人物,應對非次,良不可及。」其中,天仙水哥「善談謔,能歌令」;鄭舉舉「亦善令章」;楚兒「有詩句可稱」;顏令賓「事筆硯,有詩句」。」使得文人們在與她們交往的過程中,不但能獲得感觀上的享受,而且在精神層次上也獲得一定程度的滿足。
同時,在文人失意落魄時,這些歌妓又成為他們尋找安慰和進行傾訴的對象。曠達如蘇軾,在飽嘗人情冷暖後,就曾感嘆:「舊交新貴音書絕,唯有佳人,猶做殷勤別。」(《醉落魄》)豪邁似辛棄疾,在壯志受挫時,所想到的也是「倩何人,喚取紅巾翠袖,搵英雄淚」(《水龍吟》)歌妓們正是憑藉著自身的善解人意,從而成為文人們獲得心理鬆弛和情感撫慰的「解語花」。
但是,與這些美好特質相對的卻是歌妓們的社會地位極其卑賤。唐宋二代,「奴婢賤人,律比畜產」。作為身份卑微的歌妓,她們往往無法掌控自身的命運,或者是被主人隨意的轉贈、變賣,或者是因年老色衰而被遺棄,或者是因為所處的環境發生變故而衣食無著。
即使曾紅極一時,但最終的命運往往是十分淒涼的。如《樂府雜錄》中所載:「開元中,內人有許和子者……既美且慧,善歌,能變新聲。」因而深得玄宗寵愛。但在安史之亂中,她流落到揚州,只得以賣藝為生,最後終老於長安妓院。連這種曾深得君王賞識的宮妓遭遇都如此令人惋惜,其他幾類歌妓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正是因為歌妓們兼有內慧外美和身份低微的複合特質,所以「曾將一笑君前去,誤殺幾多回顧人」的美好時光一但消逝,就會落人「愁臉無紅衣滿塵,萬家門戶不容身」的悲慘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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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身分法制?究: 以唐律名例律為中心 - Google 圖書 http://bit.ly/2PWHyIo
拐騙「巴鐵新娘」:中國在巴基斯坦的假結婚人口販賣
2019/05/08
中國的人蛇集團利用結婚名義,將大批巴基斯坦女孩拐賣到中國。圖為19歲的巴基斯坦女性Mahek Liaqat出示她的「結婚證明」,被假結婚騙至中國度過了一段慘痛的歲月。 圖/美聯社
【2019.5.08 巴基斯坦/中國】
拐騙「巴鐵新娘」:中國在巴基斯坦的假結婚人口販賣
「越來越多巴基斯坦新娘,被拐去中國賣淫...」隨著中國與巴基斯坦關係日漸緊密,雙方的民間交流與婚姻仲介也大行其道,中巴跨國婚介更一度成為流行話題。但巴基斯坦政府在6日表示,破獲拐賣巴國少女的中國人蛇集團,其中有11名中國人被逮捕,他們利用婚姻仲介的名義欺騙對方,販運到中國後被迫從事性工作或遭遇凌虐。由於不久前巴基斯坦才指控中國拐賣巴國人民販賣器官,人蛇集團的猖獗引發兩國高度關注。
▌延伸閱讀:〈現代奴隸啟示錄:緬甸斬不斷的「人口販運」〉
巴基斯坦聯邦調查局表示,6日破獲一起中國人蛇集團的人口販運,嫌犯總共有11名中國人和4名巴基斯坦人,他們利用婚姻仲介的名義引誘巴國的婦女,沒想到媒合嫁去中國之後,迎接新娘子的卻是被迫從事性工作和凌虐的人間地獄。
該集團成員向警方坦承,已至少拐賣了36名巴基斯坦婦女到中國賣淫,這些少女多半來自人口最多的旁遮普省(Punjab)東部,而且拐賣對象只針對當地的基督徒少數族群,其中年紀較小的甚至只有13歲。
之所以鎖定基督徒,原因是絕大多數的巴基斯坦人信仰伊斯蘭教,只會選擇與相同信仰者通婚,這在中巴兩國作婚姻仲介的難度就大為提高;但若是基督徒的話則「相對好處理」,因此旁遮普省東部的少數基督徒族群,就成為人蛇集團下手的目標。
根據《美聯社》報導,這些人蛇集團會在當地的教堂附近出沒,直接詢問「有沒有興趣嫁給中國的基督徒」,甚至有神職人員配合介紹家境較為貧困的家庭,以「改善生活」的話術引誘上鉤,將家中女兒以3,000到5,000美元(約新台幣9萬到15萬)不等的價格直接「賣給」集團。
「我以為從此會過上好生活,沒想到卻是這種命運...」一名年僅16歲、逃離中國的巴基斯坦少女穆卡達斯(Muqadas Ashraf)向《美聯社》淚訴,她的母親以5,000美元(約新台幣15萬)的價格將她「賣給」了婚仲,承諾會嫁去一個中國的基督徒富豪家中,但不僅丈夫只是會對她施暴的下層階級、更不是基督徒,穆卡達斯的母親也沒收到相應的報酬。
這種來自中國「假結婚真賣淫」的詐騙手法讓官方相當頭痛。巴基斯坦聯邦調查局指出,上週在旁遮普省的大城費薩拉巴德(Faisalabad)就突襲了一場「基督徒假婚禮」,當場逮捕了2名涉嫌人口販運的中國籍嫌犯和1名假牧師。
人蛇集團利用婚姻仲介的名義引誘巴國的婦女,沒想到媒合嫁去中國之後,迎接新娘子的卻...
人蛇集團利用婚姻仲介的名義引誘巴國的婦女,沒想到媒合嫁去中國之後,迎接新娘子的卻是被迫從事性工作和凌虐的人間地獄。圖為中國江蘇省的婚姻仲介廣告。 圖/美聯社
「我以為從此會過上好生活,沒想到卻是這種命運...」一名年僅16歲、逃離中國的巴...
「我以為從此會過上好生活,沒想到卻是這種命運...」一名年僅16歲、逃離中國的巴基斯坦少女穆卡達斯(Muqadas Ashraf)向《美聯社》淚訴。 圖/美聯社
面對越來越猖獗的中巴人口販賣,巴基斯坦官方指控「中國政府坐視不管」,繼續放行入境簽證。而中國外交部則回應,中巴兩國都是非法人蛇集團犯罪的受害者,「中國不會容忍這種非法跨國婚仲組織!」
旁遮普省當地的官員表示,這些基督徒族群的貧困家境,也是促成少女被自己的父母轉賣的悲劇推力。在巴基斯坦全國2億的穆斯林人口當中,基督徒僅只約有250萬人,在政治與社會上的支持網絡較少、而且也不乏許多經濟弱勢的族群,《美聯社》指出,如果他們遭遇到不公的對待,所能獲得的救助資源也相對較少。
中巴兩國的關係近年越趨緊密,中國更將巴基斯坦視為「全天候戰略夥伴」,官方的交往密切連帶讓民間交流加溫,而有「巴鐵」的稱呼(巴基斯坦鐵哥們),在媒體和社群網路上常可見「巴鐵好兄弟」、「巴鐵少女都想嫁到中國」一類的話題。
在中國推動一帶一路政策之下,有許多中國人跟著政策的旗幟來到巴基斯坦從事基礎建設,這些來到巴基斯坦工作的中國男性,有些就成為婚仲媒合的新郎;未料「一帶一路」竟成「一拐一賣」的犯罪溫床。
事實上,這並不是巴基斯坦第一次針對中國人蛇集團的控訴,今年4月初時巴基斯坦當地媒體就報導,中國人蛇集團以假結婚誘騙巴國婦女,逼使她們在中國賣淫、甚至是販賣器官,警方同時也查獲非法婚仲業者,當場予以逮捕。當時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出面澄清,表示「中國絕無器官買賣」,並反指這些負面新聞都是「西方反華勢力」所捏造。
圖為巴基斯坦6日逮捕的其中8名中國籍嫌犯。面對越來越猖獗的中巴人口販賣,巴基斯坦...
圖為巴基斯坦6日逮捕的其中8名中國籍嫌犯。面對越來越猖獗的中巴人口販賣,巴基斯坦官方指控「中國政府坐視不管」
南北朝北魏有一名姿色貌美的公主名叫元玉儀,曾祖父是魏獻文帝,也是魏高陽王元斌的庶生妹,原本貴為金枝玉葉的她,卻因為公元528年發動的政變「河陰之變」,造成父親、祖父慘遭殺害,也讓元玉儀的生活風雲變色,瞬間成為庶人。朝臣孫騰貪戀她的美色就將她帶回家中當「家妓」,白天負責表演歌舞才藝,晚上又要到房間侍寢孫騰。沒想到幾年後孫騰膩了,竟將元玉儀趕出孫府。
再次流落街頭的元玉儀遇見了東魏權臣高澄,楚楚可憐的氣質加上絕世美貌讓高澄對她一見傾心,立刻決定納她為妾,還奏請魏孝靜帝封她為「瑯邪公主」。雖然高澄十分寵愛元玉儀,但聽聞元玉儀親姐元靜儀同樣貌美如花,又想方設法將她弄入府中,一同納為妾,讓姐妹一同侍奉他。只不過好景不常,高澄不久後被刺客暗殺,元氏姊妹也在高澄死後就行蹤成謎 https://is.gd/eluJ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