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公投啟示錄(一)
——直接民主與公投
文/王世榕(曾任駐瑞士代表) 2017-12-22 14:00
Bundeshaus瑞士國會大廈。圖/取自freegreatpicture
Bundeshaus瑞士國會大廈。圖/取自freegreatpicture
編按:鳥籠《公投法》完成補正,大幅降低公投提案、連署及通過門檻,並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不當干擾,為落實直接民權,跨出一大步。朝野政黨一方面強調,公投法是「程序法」,只是國民行使主權的程序;另一方面,又在這部「程序法」中,刻意排除制憲、修憲之創制,及領土變更、修憲案複決適用,因而被部分政黨、團體批評只打破程序上的鳥籠,實質的鳥籠依然存在。
瑞士是現代公投制度發源地,也是全球公投總冠軍。從1813—1819年起,逐漸建立州(canton)的公投形式,逐漸提升到聯邦層面。目前每年舉行4、5次公投。參眾兩院通過的所有法案,異議者百日內只要集齊5萬個簽名,就可付諸全民公投。收集10萬個簽名,就有機會透過公投修改憲法。曾任駐瑞士代表6年的王世榕,對瑞士公投制度有深刻、獨到的看法。民報選刊王世榕《直言—駐瑞士六年實錄,玉山社出版》文章,分享他的第一手觀察。
瑞士是以人民享有複決和創制權而聞名的民主國家,而以上兩權的行使,除了憲法規定外,人民還可以直接發動,根本無需政府(聯邦政府或下一級的邦政府,或再下一級的鄉鎮公所)加以指導。因此,這一套人民有權直接參與和掌握大至國家大政、小至鄉鎮雞毛小事的政治決策(法治國家,當然絕大部份以法律形式出現)制度,就叫作直接民主制度。全世界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雖然,另有澳大利亞和烏拉圭兩國的憲法,也效法瑞士邦聯的憲法,將人民創制和複決權原本照抄,但是憲法或一套政治秩序,乃是歷史文化的產物,因此憲法須加以不斷地修正。
話雖如此,此一套直接民主制,卻逐漸被世界各個採行民主政治的國家,即施行代議政治的民主國家採行,其主要原因,可說是人類的政治制度自19世紀中葉以後即採行代議制度,人類的社會在政經和人權法治方面,有了根本的飛躍進展。而19世紀以來,由布爾喬亞和自由主義份子所建立的政經制度,已逐漸朝擴大人民參與的方向移動,民間或第三部門的力量,已逐漸甦醒;因此,可以說以個人主義的人權和福祉為中心的主義,自20世紀70年代以後,已逐漸取代以虛擬的集權和福祉為中心的代議政治。
代議政治下,人民不可以直接創制和複決,而有關法令,則由代議政治下的人民代表(即議員),和人民直接或間接選出的執行官員(即政府),共同「上下其手」,全權替國內老百姓發言;甚至假借全民公投的幌子,行套牢民意之實。譬如當年的拿破崙一世和三世,即以全民公投的名義,取得大權而後登基。雖然後來戴高樂總統也在發動過全民公投(即知名的1968學運)之後,黯然離開政壇,光明磊落,但是,全民公投非如瑞士的人民直接發動和行使公投,而是政府或議會主導的全民公投。嚴格說來,全民公投綁大選,這已經不是瑞士的公投了。
瑞士的公投有其繁複的一套發動手續,旨在讓有權公投者,以理性決定取捨,而不主張在激情中做決定,從而也不主張在政府號召下或與國內重大選舉綁在一起,因為容易產生激情或受人物的感召影響,破壞了人民冷靜思考的能力。此所以世上一般的民主制度,通稱為非直接民主制度,惟瑞士的才叫作直接民主政治的道理。這是在瑞士人獨特的歷史文化背景(從中世紀以來,瑞士即由在地人民逐漸自公侯國的采地中獨立成自由市或自由邦,實行人民自治制度),以及瑞士人高度發達的民間社會所孕育出來的,以活生生的個人為尊、個人為主的觀念,而不是以虛擬的人民集體意志為口號的政治主張。
當年孫中山先生大為讚賞瑞士的公投,將此一真正民有、民治、民享的制度概念,當作他建國的目標。換言之,他要將落伍(政府與偽議會沆瀣一氣,行少數人的權貴中央集權統治)、腐敗(人民無權直接參與政府的運作,或法律的制定,因而延伸出一連串的官商勾結,破壞和割讓國土、箝制輿論等等制度性惡行),以及無力自新的大清帝國打倒,然後建設成人人當皇帝,老百姓個個當主子的三民主義新中國。100年了,孫中山先生的徒子徒孫,還在尋找三民,忙得不亦樂乎?在人民當家作主(不是毛澤東騙人的人民民主,那是以共產黨全權代表全民發言和做決定,而不受任何監督的假民主制度)的瑞士體制下,又延伸出一些配套制度,因篇幅所限,只介紹以下兩點。
Bundeshaus瑞士國會大廈內部。圖/取自parlament
其一,是瑞士在政治制度上也採用義勇兵制度,以配套直接民主。在此一主義或系統下,主張的是人人挺身而出保衛家園(如全國徵兵制度和盛行的義工制度),人人關心國事,參與政治。在後者方面,我國國人很難想像,小從鄉鎮,大至各邦共和國(瑞士係由26個共和國組成的邦聯),再更大至聯邦政(Federalcouncil,請注意,他們瑞士人是用council,中文翻譯為委員會,而不用政府)的大大小小議員,不管是單一會議的、分上下兩院的,統統無給職。他們就像是民間社會或非營利組織的理事或董事,是為了使命而來服務該機構的。
國會上下院的議員,只有出席津貼,和享有一點身為國會議員洽公所需的方便。除此之外,國會議員在國會沒有辦公室,沒有秘書,當然更沒有助理。有人戲稱他們議員的議會工作根本是「蘊豆油」,乃是一份為公益獻身的工作。議員的收入,主要來自他平日職業或工作所得,也因此國會議員正式來伯恩開會的時間,一年分4次,每次3星期,總共3個月而已,是完全奉獻的義勇兵制度。既然是義工工作,人人都睜大著眼睛看,再加上瑞士特別發達的媒體和嚴密的人際組識網,使得官商勾結的勾當,至少在瑞士並不多見,一見準必小事變大事,弄得臭名滿天飛,國會議員其個人,其事業,其家族(立國8世紀,只發生過一兩次外敵入侵或內戰的小型戰),會在幾個世代之後,仍然爬不起來。瑞士又是小國寡民,惡事傳千里,這一垮,全世界的瑞士僑團也會議論紛紛。在這種社會制約的情形下,身為議員,你敢不戰戰競競,做好成績?也因此,國會議員甚至聯邦政府的閣員,除非倦勤,不然是會繼續做下去的。
其二是,聯邦政府的7個閣員(依政黨大小分配席位,由上下院議員選出,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至自己不想做為止)的決策,採取共識決制度。內閣依入閣資歷,輪流當總統、副總統一年。每個人都會輪到,若輪上這「虛位」總統,手頭的部裡工作還是要做,部長的身分、頭銜、職責仍在,因此,做上總統,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可能有機會到外國走走,風光一下。因此,七個閣員一般大、一般高,凡事七個人決定,尊重主管部會首長的意見——若有人質疑,也務必在不傷和氣之下,好好商量至達成共識為止。
一切細節統統有著規定,不是法令,就是內規手冊,一切按規矩來,急躁不得。既然如此,西方大多數所採行的多數決原則,在直接民主體制下,就是最大的忌諱了。因此7個人當中絕不可能出現因人的性格使然,而有人自覺或不自覺地說話咄咄逼人、意志堅定,或當隱形老大、總理大人。如有,下場大概就是被請出內閣,下次不太可能再連任;2007年有部長沒能繼續當選,可能就是此證。
瑞士的政治人物或學者,以及大概大部份的瑞士人,都不喜歡以多數決原則來處理政治上或人事上的大小問題。因為一些不同的意見,一些目前可能看起來沒什影響力、不起眼的意見,很可能才是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意見。他們非常不喜歡英、美式的多數決原則,一下子就將意見或人群劃分為二,認為雙方只要「武器」相當,一來一往,真理顯現。瑞士人對此嗤之以鼻,認為真理只有照顧到少數、多聆聽、多溝通、多妥協、多讓步、多捨異求同——於是,和光同塵,一團和氣,一片和諧,達成結論。



【專文】瑞士公投啟示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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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主制度,使得少數人的利益更能充份地顯現出來,人民有了創制權,才能將一些忙著開會的「府會人士」所忽略的問題揭開,排上議程;而複決制,則使得重大議題方面,可以再多一道監督的手續,再聽聽一些平時不發聲的選民的看法。因此,創制和複決權,是用來讓不完美的非直接民主體制,能更接近人民民主至上的理念和實踐。只有活生生的個人,只有被忽略的少數社會階層、族群、信仰團體等的利益和心聲都能被落實,才算是真正的民主政治。試問,這種權力不交到人民手上,要交到領袖的良知上,或交到政黨黨魁的手上嗎?
瑞士的創制與複決制,簡單說來分為三類:
一是法定複決,即複決經國會通過的憲法全新法案、修改後的法案等;二是任意複決,如果經五萬人以上連署,則國會通過(瑞士採上下兩院一致通過的制度)的全新法律、法案,以及修改後的法案等,都必須再來一次全民複決,才能算算正式通過適用。三為人民創制制度,只要10萬人以上連署,人民(無須經國會審核或通過)自行擬定的法案,就必須經過全民複決,通過之後就成為法律。此類創制權,在制度上會逼使府會不敢怠忽職守,一旦提出,也不須經過政府或國會的核可或通過,可逕自經由全民決定。此一權力,屬於加持老百姓當家作主的制度。
人民自擬法案 公投通過就是法律
這是由下而上,由人民創制新法,而不是由強人或府會從上而下,要求人民表態的全民投票。這才是真正直接民主的真諦,由民間造法、制法,強人、總統、國會都無法左右。再者,瑞士除了人民之外,各邦也有權提出公投,但由各邦議會決定。至於各邦直接民主制的施行,比起聯邦政府或國會,當然更是施行得徹底。
既然人民當家作主,於是瑞士變成一個選舉不斷、公投不斷的國家。人民雖然樂此不疲,但由於自1848年立基於布爾喬亞和自由主義的新憲法施行以來,年年改進、代代傳承,憲政體制已大體完備,可能因此產生投票彈性疲乏症,一般公投的投票率始終維持在50%以下,像瑞士是否加入聯合國一案,經過5次以上公投,最後一次(2002年)也不過是以58.4%的投票率,以些微多數通過而已。
對照此點,台灣的老百姓可就和瑞士人大大不同,這是民族性不同、文化不同,但也可能跟當主人意願不高、「白吃午餐」心態作祟有關。台灣的民主制度,當然還得加油。
公投議題什麼都有 但不能剝奪他人自由
既然連國會通過的法律,以及和外國擬簽訂的條約,憲法上都規定必須經過人民複決才能生效,那公投的項目和內容當然也就「五花八門」,幾乎什麼議題都可以拿來當作公投的內容,政治、經濟的議題不論,生活上的細節,如禮拜天商店要不要開門等,都可以公投。不過,公投的議題不能違反憲法,也不能違反現代人類社會所賴以組成的基本價值體系,譬如剝奪他人自由,或踐踏少數團體人權等,否則,瑞士之所以成為民主憲政的社會和國家的那些基礎,就會產生動搖,國將不國,而暴民政治也就有產生的可能了。
以下謹提供一個小小的公投案例,再做引申性解釋。瑞士國會於2007年6月7日,討論由瑞士人民黨提出的全民公投提案——外國人是否能夠入籍,應該由瑞士公民投票決定。經過5個小時的冗長辯論,結果因為多數議員認為這一提案違背了國際法,而以117票對63票,否決此一提案。換言之,聯邦政府不會將此政黨提案轉成聯邦政府提案方式向人民提出,要求人民複決。
公投彰顯人民作主 但須尊重制度與價值
此一提案之背景為,在瑞士一共有758個鄉鎮,入籍的規定各不相同,以投票或住民集會方式決定外國人是否可以入籍者,主要是發生在德語區域。2003年,即發生著名的琉森Luzern附近的小鎮Emmen,以公民投票否決一位前南斯拉夫人入籍,而鬧進法院的事件。洛桑聯邦法院審理本案後,要求Emmen說明拒絕入籍的具體理由,並判決以投票決定入籍的方式錯誤和違背憲法。此後,利用投票決定外國人入籍的方式就在瑞士被禁止,而前段的人民黨提案,即針對洛桑聯邦法院的判決,提出「以民主方式決定入籍」的全民公投提案。
瑞士國會的否決該提案而支持聯邦法院的見解,的確一語道出公投制度的真諦。公投是用來彰顯和主張人民當家作主的最後一道防線和手段,不是使得人民變成暴君或撒旦。公投無法將男變女,更不能以此手段剝奪他人的尊嚴和自由。民眾並不是絕對的統治者,民眾也應該尊重自己設立的自由民主和反專制的價值和制度。


反墮胎公投懲罰了誰?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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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懷孕的議題,究竟是個人因素,還是社會結構所導致的結果?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反墮胎公投已通過第一階段連署。有宗教團體推廣「青少年純潔運動」,在全國小學晨讀課有組織地恐嚇不守貞的危險。現在更進一步,訴諸立法懲罰不守貞。去年宗教團體反同公投一役,持續以劍橋分析政治公關公司的手法操弄資訊。甚至在投票所前分送指導投票的傳單,誤導年長選民。原先民進黨的支持者和中間選民,許多人因為被LINE群組的恐同謠言轟炸說服,採取反同立場,大規模轉藍。
反墮胎公投繼續把選民洗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說,國民黨執政就簽《兩岸和平協議》。那麼簽完兩岸問題變成中國內政問題,就算台灣人被送中,各國也無從插手支援反送中,統一在望。無論選舉結果如何,2020大選以後台灣如果僥倖還有選舉,每屆附贈宗教立法公投絕不意外。現在政府縱容劍橋分析的後繼者肆虐,是民主危機和國安問題。
尤美女立委表示,反同公投過關後,導致9位同志自殺,事後得到「人權不能公投」的血淚教訓,如果今天又被政府當成空話一句,這樣可以嗎?
反墮胎公投以懲罰懷孕青少年作為政治套利的祭品,令人無法原諒。是否對他們來說,沒有一巴掌解決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兩巴掌。本文說明,為什麼甩巴掌無法阻止青少年懷孕。
「沒有人愛」的女孩
如果無法想像青少年為什麼要替自己找這種麻煩,看看韓片《寄生上流》裡的兩個女兒。
第一個是窮人家少女金基婷,假扮上流千金「潔西卡老師」面試當社長小兒子家教,端起冷酷高傲的貴族架子鎮住富太太,撒謊面不改色,流暢自信。富家男童多頌手持玩具弓箭滿屋子亂跑、朝人胡亂射擊,流氓舉動連富太太都連說沒轍。金基婷試教,堅持跟多頌單獨闢室密談。
再跟富太太談時,金基婷叫多頌離席,多頌竟然手貼褲縫、恭敬鞠躬才敢走,前後判若兩人。治得了外強中乾的富太太,也治得了寂寞無依的小霸王,乍看金基婷能擺平任何事。然後電影才逐漸鋪陳她內心的無助騷亂。
全片父親初次注意到她,是評價她偽造學歷證件,說「如果有首爾大學偽造文書系,一定榜首」。然後,女兒冒充派遣公司電話客服騙人,父親也在旁自豪吹噓「女兒聲音好聽,像我」,乍看父親讚美了女兒的才能,但卻是用來證明父親自己的價值。
女兒設計陷害了社長僱的尹司機,讓父親當上新司機,起初顯得自私,犧牲別人毫不在乎。父親擔憂尹司機失業後能否找到工作、新老闆好不好時,女兒突然情緒崩潰,抱怨「與其同情別人,不如先顧好自己,我們才危險。有時間關心尹司機,不如關心我就好」。
一家人享受豪宅之樂,爸媽客廳沙發睡醒了就問兒子在幹嘛,沒想到女兒。只有女兒遠離全家,一個人躲在樓上豪華浴缸裡泡澡看電視。這個鏡頭,對應於富爸爸社長在異時同地獨自泡澡的鏡頭,也對應於金基婷在自家坐馬桶的悲慘畫面。
窮人家遇到危機,女兒問父親怎麼辦,父親說不用怕,就交給他處理。女兒不相信,回到貧民窟豪雨水災淹水的家,獨自默默坐在馬桶上,對著腳下灰色水面抽菸。泡澡鏡頭說明女兒的快樂無從分享,坐馬桶鏡頭說明她的憂慮無人商量,內心荒涼。 https://is.gd/tiUOX4
為什麼?原因要從前頭的戲去找:在父親擔憂尹司機時,女兒大叫:「別擔心什麼尹司機了,關心我啊!」但,還是沒有人關心她。她才能雖然高,雖然盡力守護家庭,但爸媽只圍繞著兒子過活,女兒非常寂寞。
第二個是富人家女兒朴多蕙。家教凱文老師教多蕙,多蕙罵多頌扮無厘頭藝術天才全是裝的。因為她嫉妒,她寂寞。見到凱文老師帶潔西卡老師來面試,多蕙問「她是你什麼人」,凱文以為騙局被揭穿;等多蕙問「是你女友吧」,凱文才鬆一口氣,揭露多蕙嫉妒,她寂寞。許多父親缺席的女兒,經常會懷疑伴侶有第三者。
她在嫉妒什麼呢?
第一次,社長每天下班回家,不只家人,連三條狗都衝出來迎接。而社長只顧大喊:「朴多頌!你在哪裡!」狂抱多頌。
第二次,在豪宅庭園,多頌隔著墨鏡看太陽,用爸爸送的無線電對講機報告雲況。爸爸在屋裡聽,對講機甜蜜直播「朴多蕙嘟著嘴,臉超臭」。因為多蕙說不想去露營,想跟凱文老師留在家中讀英文,爸爸不准。富太太恐嚇她說,弟弟生日露營大事,不去你一定後悔。
第三次,露營回家,多蕙抱怨母親只想到多頌、爸爸。因為富太太回家前先叫女傭煮麵給多頌吃;結果問了多頌、社長,他們都不吃。富太太自己吃掉,沒想過多蕙。富太太無辜,說若多蕙想吃,就叫女傭再煮好了嘛。這話當然是閃避問題。多蕙講的不是麵,是愛。
第四次,爸媽在庭院辦多頌生日宴熱鬧非凡,多蕙就像當初金基婷一樣,躲在樓上。
第五次,生日宴出事,爸媽圍著多頌驚慌失措,沒人注意到多蕙。
所有戲都說明,這家媽媽以爸爸為主。爸爸的自戀展現於只關注兒子,所以媽媽也只關注兒子。為什麼多蕙會跟每個家教男老師談戀愛?為什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房思琪會遭受補教老師性虐待?因為老師侵犯她時,她只想到母親在欣賞她的獎狀,所以她沒有對象可以投訴。在高度成就競爭下,富爸爸關注女兒只關注成績,所以媽媽也只關注成績。
沒有人關心女兒們。
未婚懷孕的責任,到底在誰身上?
在現實中,只有更慘。
懲罰無法預防青少女懷孕,這是現場經驗殘酷的結論。中山醫大婦產科醫師林靜儀的醫療紀實《診間裡的女人》當中的一篇〈小兒科來的女孩〉中說,13歲的女孩半夜3點肚子痛急診,小兒科發現月經過期,會診婦產科,發現有孕。結果是女孩因為子宮外孕切除一條輸卵管,醫師以經驗判斷「很可能短期內會再懷孕」,那另一條也會被切掉。果然一年後又見到女孩挺著6個月大的肚子等產檢。
當初女兒第一次懷孕,爸爸臉色鐵青出現在病房,痛罵女兒一頓。醫護和家長都以為女兒「以後就知道怕了」,但作者表示,責罵或懲罰無法預防青少女再懷孕。
要預防很難,因為背後因素是男女交往的地位不平等,少女不敢開口要求男生戴套,或男生堅持要少女冒險不戴套;缺乏知識,無法明確抉擇懷孕計劃。婦產科醫師無法片面解決,只能充實青少年男女的避孕知識、保險套,稍微減少機會。書中描述的責任源頭是什麼?女孩沒有做好性把關,還有不負責任的男孩。
公投要懲罰墮胎的女性和醫師,是性別歧視的一部分。男性決定不戴套,女性受罰生小孩,未來墮胎還要被宗教團體懲罰,這有沒有罰錯人呢。退一百步說,如果要以反墮胎來懲罰性行為,豈不是應該罰這些不戴套的自私男性,無論是否懷孕都是一砲100萬,消除心存僥倖賭不會懷孕的想法。也許這能讓他們想想女性為生養小孩付出的代價,那遠遠不止於此。
受虐、逃離、階級複製
一擲數千萬連署公投的宗教團體也許從未想過,未成年生育是貧窮問題,經常只是因為少女無家可歸。
報導者網站李雪莉、簡永達、余志偉的《廢墟少年:被遺忘的高風險家庭孩子們》一書紀錄,一個17歲少年說,有天有個男人開車到他家,放下一個男孩,車就開走了。那陌生男孩是少年同母異父的兄弟,被沒見過面的一家人收留後,趁夜拿石頭去砸外勞。老師以為,砸外勞是氣媽媽交了外勞男友。但是,男孩說,他猜自己的爸爸應該是個外勞。
生育回應了底層高風險生活的寂寞飢渴,滾雪球擴大傷害。
台灣一年2萬多件高風險家庭通報,新北市佔了近4成。善牧蘆洲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主任侯雯琪形容欠缺照顧的孩子為「百元少年」,他們每天怎麼吃,就是早午一顆茶葉蛋加一罐豆奶,晚上一大碗滷肉飯配免錢的湯,偶爾去少年之家等機構吃一頓飽。
22歲的嘉妤就曾是這樣的孩子,水泥工父親長期家暴她和她母親,失業後成天酗酒,常捶女兒的肚子,拿她頭去撞牆。所以她14歲就逃家,被通報中輟。高二她半刻意懷孕,奉子成婚,「明知道這條路不好,但為了逃離原生家庭,腿斷了也要爬過去。」父親去年多重疾病過世,她覺得解脫了。婆婆常給嘉妤臉色看,丈夫愛玩交友軟體,離婚後嘉妤失業,無處可去,只好暫住夫家。
每年約有900位15到17歲的少女生育,再就學者不到四分之一。貧富懸殊正在加劇,2011到2017年,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戶數和人數都不斷升高,從16萬3千戶增加到26萬戶,從43萬人增加到67萬人。2013年調查發現,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父母47.9%國中學歷以下,離婚和分居是一般家庭的一倍以上,更多喪偶和貧病。這為少女未來一生的漫長受虐,準備好了一切條件。
南台南家扶中心督導蔡雅貞,擔任兒保社工督導後,轉到婦女庇護所。卻碰到輔導過的兒保個案,15歲懷孕,被男友毆打,來申請緊急庇護。在婦女庇護所,她發現受暴婦女很多小時候是兒保案,長大就離家,在外面誰要收留她?通常會碰到不合適的男人,男友對她們家暴,然後她們又打小孩。虐待使她們感到自己毫無價值,靠酗酒吸毒填補空虛,影響教養風格,導致傷害代代世襲。
那些「後段班女生」的生涯
她們和嘉妤的處境,是醫師教育青少女避孕能改變的嗎?
國內外學者都注意到這些少女的性早熟表現。《診間裡的女人》裡,林靜儀醫師看著國中女生懷孕,想起自己當年在南投讀國中,剪了耳上2公分的西瓜皮髮型,滿心焦慮比不過台中國中生英文讀3本補充教材時;後段班女生已經把制服改出腰身、燙出線條,把裙子改短,吹瀏海,週末兩女各自找男同學回家開房間,幾個月後懷孕休學結婚。難再有如林靜儀醫師升學和事業的機會,脫貧無望。
後段班女生的提早性成熟,統計上很明顯。英國流行病學學者理查.威金森、凱特.皮凱特的《社會不平等:為何國家越富裕,社會問題越多?》書中談到,有許多研究證明,幼年衝突,與父親缺席,預示較早成熟。她們比沒有這種壓力的女孩早發育和進入生理期,而較早進入青春期也較常提早性行為和未成年生育。
心理學家布魯斯艾利斯追蹤研究美國和紐西蘭的女孩成長過程,發現父親缺席的時間越長,女兒越可能提早有性行為、和未成年懷孕。父親缺席的影響,遠超過女孩的行為問題、家庭壓力、管教風格、社經地位或社區環境。
讀者會驚訝發現,性早熟是女兒治療困境的適應行為,滿足依戀父親、尋求保護的需求。這種適應冷不防把她們拖入懷孕的困境。
這些家庭沒父親,是因為因為高失業、低薪地區的年輕男人自顧不暇,要養小孩無疑雪上加霜。收入低到無法養家,無法負擔責任束縛,也受不了養不起家的自尊壓力,而逃離家庭或忽略家庭。
未成年生育可說是貧窮厄運的放大機,容易導致早產、嬰兒猝死、教育失敗、犯罪、世襲未成年生育、失學、貧窮等。書中談到,假如青少年學會了不信任別人,相信人性自私投機,資源稀少而且難以預測,那麼他們會生理早熟、提早發育性徵、感情關係短暫、較少投資於親子關係。
金基婷不信任別人,相信人性自私投機,資源稀少而且難以預測,所以她才能抓住機會輕易犧牲尹司機。
弱勢女兒會不會未成年懷孕,取決於她遇到什麼男人,是無心接吻的凱文老師,還是補教老師李國華無情的利用少女來滿足心靈空虛。《社會不平等》書中案例是2005年12歲、14歲、16歲的英國三姊妹分別產子,小妹男友分手,二姊男友否認有上床,大姊男友是38歲的男人,至少是4個孩子的爸。
她們需要的,從來就不是懲罰
《社會不平等》指出,英國未成年少女生育率,最窮的四分之一家庭有5%,是最有錢四分之一家庭的4倍。美國也相仿。較不平等的國家如美國,未成年生育率是富國OCED國家第一名,是較平等的國家如歐盟平均的4倍,日本的10倍。 
貧富懸殊,原因在政治分配。政府決定了利率、稅率、匯率、勞動法令,就決定了房價、薪資、物價、工會是否存在、勞工有沒有勞資談判籌碼。民主是消除貧窮,爭取平等機會。獨裁就是繼續呼青少年巴掌,要求最末端受害者負責,期待事態因此有所改變。
弱勢少女需要有地方住,需要有東西吃,需要有人照顧、疼愛,需要有人陪伴她、聽她講話,需要受教育的機會,需要有人期待她成長,需要被人需要。事情就這麼簡單。有錢有勢的大人把錢花在甩她們巴掌上,於事無補。 https://is.gd/tiUOX4
《診間裡的女人》中的另一篇〈陸橋〉,救護車把一個年輕女孩送進急診室,到院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白皙清秀,烏黑的短髮被血黏在額頭,雙眼緊閉,表情安詳。醫師奮力為她做心肺復甦術,不斷注射各種藥品,卻一直測不到心跳血壓。最後才發現,女孩的後腦全碎了。像是打過仗的一團亂,全安靜下來。隔天的報紙說,第一志願的高中女生,跟已婚男友談判後,從陸橋上一躍而下。
你可以繼續呼屍體巴掌,期待她會醒。但,拚命裝睡的人是你。  https://is.gd/tiUOX4
(作者曾任《自由時報》主編、台北之音電台主持、《Premiere首映》雜誌總編、《明日報》、《蘋果日報》主編、金石堂書店行銷總監,現職寫作。獲《聯合報》等文學獎,著《帽田雪人》、《愛比死更冷》等書。​本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https://is.gd/tiUO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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