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台北!被批世界最醜陋城市 全台第一個「公寓大廈管理協會」成立
2024/01/24 18:23:00世界最醜陋城市 site:nicecasio.pixnet.net/blog - Google 搜尋 https://bit.ly/4b3mc5f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郭紀子表示,協會成立目的,是為凝聚民間力量,改善社區及城市窳陋問題。(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郭紀子表示,協會成立目的,是為凝聚民間力量,改善社區及城市窳陋問題。(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今(24)日在台北市天成大飯店隆重舉行成立大會,現場約百餘多位社區代表出席,郭紀子當選第一屆理事長,並由前都發局長邊泰明擔任名譽理事長;台北市副市長林建元擔任顧問。
郭紀子表示,「台灣老屋多,尤其是台北市,還被評為世界最醜陋城市,可說是國恥,但只依靠政府力量恐難改變,需要民間力量共同推動,故成立此協會,拋磚引玉,讓問題逐步獲解。」
郭紀子從事物業管理相關工作逾20年,為現任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近年致力於協助縣市府促使老公寓組織管委會。
他分享實務現況,「台北市共約11.6萬棟,逾30年以上老屋過8成,平均屋齡全台最高,我擔任北市府老舊公寓輔導成立組織主持人,發現不少社區只能用怵目驚心形容,壁癌、無消防措施、雜物堆積等各種情況都有,但社區居民仍集體不行動,放任惡化。」
郭紀子指出,「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協會」的成立目的一共有四大目標:
一、「交流成長」讓各管委會主委擁有一個體系,可以交流互補,互相提供意見,促進成長。
二、「促進修法」協會擁有許多實務經驗,盼能促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與新法制定,畢竟各大城市都有其特色,只有透過各縣市成立的協會,才能因地制宜,提出最合適的修法及新法制定意見。
三、「提供法律輔助」許多管委會對於法令不熟悉,且許多主委執行社區事務困難重重,導致身心壓力倍增,協會內部有很多律師,可提供協助。
四、「提出具體社區營造計畫」台灣人老、建物也老,政府能力有限,如何改變自己的社區,沒人可以給出正解,必須靠我們自己探索、尋找出答案。
郭紀子說,社區的維護其實人人有責!小如消安、舊物老舊等問題,影響的是社區安危;中則鐵皮違建眾多、磁磚剝落問題嚴重,影響的是公安問題;大則影響國家,如兩岸爆發戰爭,社區哪裡可躲避砲火?是否有儲糧?
他認為,協會成立,若能促使上萬個社區管理委員會凝聚向心力,可以改善進步的事情很多,如社區治理、城市改良運動,對於城市治理、市更新、建築物維護、社區營運都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協會的成立是社區自治、社區營造、城市治理的新探索,毫無疑問將會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關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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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大戶 郭台銘領91億連霸
股息大戶 郭台銘領91億連霸 https://bit.ly/3B6oL5k
記者周克威/台北報導
2022年9月11日 週日 下午8:37
上市櫃公司陸續發放現金股利,隨現金股利寫下2.34兆元歷史新高,大股東所獲得的股利也水漲船高,其中,鴻海(2317)集團創辦人郭台銘以91億元再次刷新台股的個人股利所得新紀錄,蟬聯冠軍寶座,長榮集團大股東張國華以近60億、排名上升至第二。
去年全體上市櫃公司獲利4.29兆元創歷史新高,發放的現金股利也攀升至2.34兆元的新高,較前一年度的1.55兆元大增五成;其中每股現金股利突破50元的有聯發科的73元、大立光70.15元、聯詠51.5元、鈊象50元,總計四家。現金股利優於前一年的公司家數達931家,配發一個股本或以上的公司更高達86家,寫下歷史紀錄,遠高於前一年度的55家。
依證期局、證交所統計,郭台銘在鴻海的個人名下持股已增加至約12.57%,僅此一家,郭台銘就獲得約90.5億元,連同群創的現金股利在內,今年領到的現金股利高達91.4億元,較前一年的70.2億元大增逾20億元,不僅是個人股利的新高紀錄,也持續蟬聯個人冠軍寶座。
現金股利榜單另一個看點,就是長榮集團大股東張國華從由長榮、榮運二家公司所獲得的現金股利一舉衝達57.6億元,擠下過往的廣達董事長林百里、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等老面孔,排名上升至第二。
聯發科大股東也是大贏家,除了蔡明介以30.3億元排名第三,董娘李翠馨,大股東卓志哲、劉丁仁排名也大幅躍前,由過往的第十名與十幾名,大躍進至第四、六、十名,分別領取29.8億元、21.2億元、14億元;富邦集團的二董蔡明興、大董蔡明忠分別以17億元、16億元,排名下滑至第七、八名。
今年進入前十大榜單的門檻為14億元、也較前一年的6.1億元提增逾一倍;不過,分析師表示,相關股利資料僅為董監等以個人名義持有的股權,不包括私人持有的投資公司等持股在內,因此,各大股東實際領取的現金股利可能高於相關帳面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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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全面採電子投票 引爆股權爭奪新戰局
newtalk.tw查看原始檔
金管會通令所有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須全部採電子投票,包括股東會的議案與涉及董監改選的經營權爭奪戰形態,都將產生革命性的改變。最新一期《財訊》雙週刊以「電子投票引爆股權爭奪革命」,報導電子投票全面上路後,對於股東會有哪些影響?
《財訊》雙週刊報導指出,2009年,股市聞人「阿土伯」在鴻海股東會上,要求多分配0.5元現金股利,經過討論,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同意多分配0.3元,並在股東會以鼓掌方式通過,一時傳為美談。但今年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將全面實施電子投票,這種股利加碼秀將成為往事,不會再出現了。
電子投票對股東會最直接的第一項重大改變,就是股東會難以再用鼓掌方式通過議案了。事實上,阿土伯在一三年的鴻海股東會,就曾再演股利加碼秀,以臨時動議方式提議加發0.5元現金股利,但這次就踢到鐵板了,因為當時鴻海股東會已採用電子投票。採用電子投票後,由於外資及法人無法投臨時動議案,而現場出席者的股權又未過半數,就不可能通過加發股利的臨時動議案。鴻海為此行文向經濟部詢問,經濟部回文給鴻海,直接規定盈餘分配案,往後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提出。
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全面採電子投票後,還有一個重大影響,就是往後上市櫃公司經營權爭奪戰改為以電子投票定生死。很多人認為,台股散戶還是非常多,電子投票未必有如此威力,但寬量國際執行長李鴻基指出,從統計上來看,台股已經非常國際化,而電子投票全面上路後,外資投票更方便,電子投票產生的威力非常大。 寬量國際的統計顯示,今年三月底止,持有台股的前二十大股東中,只有五個和台灣本地有關,最大的台股持有者是台灣政府,持股市值約462億美元;而台灣個人持股最高的則是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持股市值為52億美元。此外,前二十大外資持有台股股權的市值則高達1638.8億美元,這些外資若採用電子投票,對上市櫃公司各種議案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務部經理汪明琇指出,集保推廣電子投票以來,投資人採用電子投票的比重逐年攀高;去年以電子投票的股權數達2817億股,占全部股權數比重49.4%。而根據集保的分析,去年電子投票中,外資投了1628億股,而一般股東也投了593億股,投資人以電子投票表達意見的熱度,可說節節升高。 此外,資深股務專家指出,上市櫃公司採電子投票,若有董監事改選議程時,通常會採取董監提名制,把董監候選人列在股東會選票上,外資會對公司提出的候選人加以評估。
據透露,在台股持股市值達268億美元的先鋒集團的「投票指引」就載明:該集團對於有董監事改選股東會,會特別注重候選人的資格及致力於增長公司股權價值的主張。最近著名的國際投票顧問ISS(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在發給台灣外資客戶的「投票指引」更建議,對於被投資公司改變董監席次的議案一般投贊成,但若被投資公司是為了反收購才採取此措施,則不一定要投贊成。
由於ISS的業務是專門閱讀台灣各上市櫃公司股東會議案,再對各議案應投贊成或反對票,寫成建議書給外資客戶,雖只是建議案,但據了解,因外資投資的公司非常多,不可能逐一去檢視各公司的議案,因此,多半會參照ISS的建議案方案投票。今年,台新金控剛好要進行董事改選,而且也縮減了董事席次,ISS這項投票建議方案,會不會影響台新金今年的董事改選,值得觀察。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表示,他知道ISS這個對外資投票的建議指引,但ISS的意思是,如果公司修改章程減少董事席次則建議外資表態反對;但台新金控的公司章程本來就把董事席次訂在七到九席,台新金這次將董事席次由九席減為七席,不須要修改公司章程,和ISS的投票指引關係不大。 台新金目前的股權結構,董監事持股2.07%,而三大法人中,外資持股達26.68%,其他投信和自營商持股都不多,但寶佳集團的持股則高達9.95%,且對外聲稱要選一席台新金的董事。台新金能否防堵寶佳攻入董事會,外資投票動向將具關鍵性影響,台新金的股東會也將是今年最受矚目的焦點。
【本文獲財訊雜誌授權刊載,完整報導詳見財訊555期】


小看一紙委託書 多少公司痛失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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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記者陳永吉/專題報導
年一度的股東會旺季即將來臨,小股東只要有投資上市櫃或興櫃公司,都會收到股東會開會通知書,通常股民拿到這份開會通知,第一個會看的資訊就是「有無紀念品」,但其實隨開會通知附上的出席委託書,左右許多公司的經營權,隨著一家公司上市時間越長、董監持股越低,這份委託書相形之下越顯得重要。
 目前國內本土券商經紀業務市占率排行,元大證市佔超過10%,排行第一,可以說是董監事必須拉攏的券商。(資料照)
目前國內本土券商經紀業務市占率排行,元大證市佔超過10%,排行第一,可以說是董監事必須拉攏的券商。(資料照)
持股不到1% 靠委託書能守住經營權
目前台股上市時間最長的是代碼1101的台泥,掛牌超過50年,董監持股約15%,還有許多公司掛牌時間遠不如台泥,但董監持股卻不到5%,根據統計,目前至少超過50家上市櫃公司,董監持股不到5%,包括金控業的中信金(2891)、玉山金(2884)等,但這些公司為何能在每次董監改選順利守住經營權,原因就在委託書上
最近市場有一派說法,委託書未來角色會因為電子投票盛行,以後會顯得更不重要;但這只能適用於太平時期,當一家公司派持股太低、要進行董監改選時,委託書會具舉足輕重的份量
徵求委託書 券商、通路商舉足輕重
董監事任期一次3年,每次董監改選,若董監持股不足,就需要拿到足夠當選的委託書,只要有委託書在手,就算董監持股合計不到1%,也不怕董監席次不保。但要怎麼取得委託書?就是要透過徵求,而徵求委託書的管道不外乎兩個,一個是券商,一個是委託書通路商。
通常券商透過旗下營業員,容易掌握客戶持有的股票清單,所以董監事透過券商可以先一步掌握持股多的大戶,尤其是經紀業務市佔率越大的券商,越受到需要委託書的董監事青睞,目前國內本土券商經紀業務市占率排行,分別是元大證、凱基證、富邦證、永豐證、群益證(6005),其中元大證市佔超過10%排行第一,可以說是董監事必須拉攏的券商。
另一個委託書來源,則是委託書通路商。目前市場上較具規模的通路商有3家,分別是全通、長龍與聯洲。其中全通是委託書大王張永祥主導的公司,也是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公司;長龍規模排行第二、聯洲為第三。
經營權易主 公司派敗在委託書手上
過去一年來,多家上市櫃公司出現經營權異動,市場派成功挑戰公司派,如友旺(2444)、榮剛(5009)等,這些公司派都掌握至少2成股權,但最後卻在董監改選全部敗下陣來,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委託書徵求一役全軍覆沒,導致江山拱手奉送。
熟知內情的人士指出,市場派能夠用比公司派還少的股權,成功挑戰公司派,關鍵就是市場派早就提前跟幾家大型券商及委託書徵求業者簽約,一旦經營權之爭開打,券商及通路業者徵求來的委託書必須都交給市場派,因此從這些實例可以知道,委託書在關鍵時候絕對具有宰制力,千萬不要把委託書當作只是能換股東會紀念品的一張憑證。


管委交接 前財委拿不出公積金
www.appledaily.com.tw查看原始檔
讀者黃先生來信詢問《蘋果》表示,社區委員要進行交接,上一任財委卻不交財報及剩餘公積金,能如何幫社區討回這筆費用?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陳宜鴻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0條的規定,管委會改組的時候,舊的管理委員會委員應該將公共基金的財務報表、印鑑,還有相關的餘額交給新的管委會,如果財務委員拒絕辦理交接的話,可以由管委會先發函,要求前財委在7天內先移交,如果他還是不配合,可以交由主管機關還有法院來命請移交。陳宜鴻補充,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49條第1項第7款的規定,主管機關可以針對他拒不配合的部分,罰4萬塊以上和20萬以下的罰鍰


小股東大權益/陌生人想價購委託書 該怎麼辦?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18日, 2017
委託書/【房地產公寓大廈法律問題】委託書/委託書經營權爭奪戰  
2017-03-18 12:42聯合晚報 本報訊
股市菜籃族林太太,平常只注意持有股票的股價表現及股利發放,甚少注意股東會的相關訊息;但是林太太今年發現持有A公司股票,今年股東會要進行董監事改選,新聞媒體報導A公司有經營權之爭,公司派與市場派都在徵求股東會委託書,林太太甚至接獲不知名人士以電話表達欲價購委託書,所以想知道收購委託書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投保中心指出,依現有法規範架構下,委託書的取得,除代為發放股東會紀念品或徵求人支付予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之合理費用外,不得以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為條件,否則即屬於違法行為。而違法收購委託書,其代理之表決權依法不予計算;此外,只要在未經主管機關發覺前,向主管機關檢舉,經行政處分確定者,即有機會獲得檢舉獎金。所以林太太若有掌握他人價購委託之行為,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至於價購委託書之行為人,主管機關得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規定科處罰鍰。
因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常高度集中於特定日期,但開會地點分散之情形,故投資人往往受限於時間及地點而無法參與股東會,或選擇透過委託書徵求機構領取股東會紀念品後即全權委託給委託書徵求人。因此,實務上極少股東就委託書各項議案逐案表達贊成或反對之意見,甚或有委託書徵求業者誤導投資人僅將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後交予其領取紀念品即可,衍生股東未能落實行使表決權等問題。
在實務上遇有以金錢或其他利益作為收購股東委託書的對價,股東出賣委託書的行為雖然不是證券交易法第178條處罰對象,但可能因價購委託書致衍生經營權易主,若後續經營者另有所圖或為回收其價購之金額,有可能會以利益輸送或掏空公司的方式,侵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所以股東在交付委託書前必須要審慎考量。
投保中心指出,林太太要考量自身利益,就應該不要接受價購其委託書;另股東會是股東與經營團隊直接進行交流的少數機會,建議股東儘量親自參加,若無法出席股東會,也可以於委託書上,就各項表決議案勾選自己的表決意願後,出具委託書予其他的合法徵求機構,一樣可達到參與表決的目的,亦可領取紀念品。另外公司如有採行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則投資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證券商網路下單憑證或網路銀行憑證,透過電子投票平台就股東會各項表決議案行使股東權利。
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對不法事件發生時研議受理團體訴訟位投資人爭取權益,投資人可電02-27128899或書面方式洽詢。網址:http://www.sfip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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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之爭 台紙委託書大戰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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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3 02:59經濟日報 記者李至和、王皓正/台北報導
台紙委託書徵求名單昨(22)日出爐,董事長簡鴻文陣營委託國票證、兆豐證代徵委託書,總經理余美玲陣營委由元大證及全通、長龍、聯洲等民間企管顧問公司代徵,兩大徵求人團出爐,委託書大戰齊步開打。
至於台紙委託書價購情況,據了解,依過去市場價格,每張代徵費用可能約數十元、甚至上百元。
台紙上周公告,將分別於3月13日及3月31日,二次召開股東臨時會,3月13日是余美玲陣營主導,議案包括解任簡鴻文的董事職務、補選一席監察人、解任和旺投資之監察人職務。以3月13日的時程推算,最後過戶日為2月10日,隨著股票交割、完成過戶後,台紙也已完成股東會名單造冊,兩方勢力第一回合的股權籌碼爭奪戰初步明朗。
緊接著雙方將展開第二階段「委託書徵求」戰,台紙昨天公告徵求人資料,揭露委託書徵求人團,以及支持的監察人補選提名人選。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兩方股權有一段差距,余美玲陣營方面,京城銀董事長戴誠志與妻子余美玲,以及三位子女戴頌雯、戴頌琪、戴頌偉,持股合計約23.01%;簡鴻文陣營的和高山、和鐵、和旺等投資公司,持股約12.08%。
根據「委託書管理規則」內容:「繼續一年以上持有發行股份總數8%以上之股東,得組成徵求人團,委託信託事業擔任徵求人」。且相較於「個人徵求」,「徵求人團」可無上限徵求委託書股權。
簡鴻文與余美玲陣營都採取組成徵求人團方式,進行委託書爭奪戰。簡鴻文以和高山、和鐵、和旺名義組成徵求人團,委由國票證擔任徵求人;余美玲以泰加實業、余美玲、戴頌琪等名義合組徵求人團,委託元大證擔任徵求人。
【記者王皓正/台北報導】券商公會理事長簡鴻文日前以會理事長、台紙董事長的名義發函給各券商分公司人員,幫忙徵求3月13日台紙股東臨時會的委託書。
券商公會監事會召集王貴增昨(22)日發出聲明,所有會務人員應本於專業及公平公正立埸。
簡鴻文強調,他也是公會理事長,以雙重名義發函給「券商好朋友」,並未動到公會資源或一毛錢,並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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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保:電子投票效率高 股東會僅花1.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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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14:21聯合晚報 記者葉子菁/台北報導
為提升公司治理維護股東權益,金管會近年積極推動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政策,更於今(106)年1月18日發布函令,自明(107)年起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王穎駿會長表示,集保結算所於民國98年建置「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平台,提供公司一個高效率、低成本的股東會召開方式,投資人只需透過電腦、手機等連網設備,即能完成電子投票,參與公司治理。在集保結算所努力下,去(105)年我國資本市場有604家上市(櫃)、興櫃公司採用電子投票,締造亞洲11個國家中公司治理排名第四名之佳績。
王穎駿會長強調,105年使用電子投票公司中近9成僅1.5小時即完成召開股東會,就公司採行電子投票而言,股東會議案表決採逐案票決方式進行,除使議事進行更有效率及表決結果透明化外,亦有助於外資投資我國證券市場。股務協會除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推動電子投票政策外,更呼籲公司股東使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截至106年2月18日止,計有1,141家公司將電子投票列為106年股東會表決管道,其中自願採電子投票有606家公司已超越受法規強制使用的535家,在在顯示公司支持電子投票,更與主管機關實施上市(櫃)公司全面採行電子投票政策相互呼應。
另「股東常會是否自願採行電子投票方式」業將納入本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加分項目,王穎駿會長建議上市(櫃)公司應儘早採行電子投票,除有利於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成效,更能提高外資持續加碼投資我國市場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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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投票 提升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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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1 00:36經濟日報 王淑以
為提升公司治理,維護股東權益,金管會近年積極推動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政策,更於今年1月18日發布函令,自明年起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會長王穎駿表示,集保結算所於民國98年建置「股東e票通」電子投票平台,提供公司一個高效率、低成本的股東會召開方式,投資人只需透過電腦、手機等連網設備,即能完成電子投票,參與公司治理。在集保結算所努力下,去年我國資本市場有604家上市櫃、興櫃公司採用電子投票,締造亞洲11個國家中公司治理排名第四名之佳績。
王穎駿強調,去年使用電子投票公司中近九成只花了1.5個小時即完成召開股東會,就公司採行電子投票而言,股東會議案表決採逐案票決方式進行,除使議事進行更有效率及表決結果透明化外,亦有助外資投資我國證券市場。股務協會除全力配合主管機關推動電子投票政策外,更呼籲公司股東使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
截至今年2月18日止,計有1,141家公司將電子投票列為今年股東會表決管道,其中自願採電子投票有606家公司,已超越受法規強制使用的535家,都在在顯示公司支持電子投票,更與主管機關實施上市櫃公司全面採行電子投票政策相互呼應。另外,「股東常會是否自願採行電子投票方式」業將納入本年度公司治理評鑑加分項目。
王穎駿建議,上市櫃公司應儘早採行電子投票,除有利於提升我國公司治理成效,更能提高外資持續加碼投資我國市場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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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電子投票 逾千家企業今年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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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11:15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將陸續登場,為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提升公司治理,明年起上市櫃公司將全面實施電子投票,今年則有超過1000家企業採用。
為推動公司治理,金管會自101年開始逐步擴大電子投票的適用範圍。首先強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採行,103年擴大為資本額50億元以上企業適用,105年則擴增為資本額20億元以上企業,再到107年的全面實施。
根據統計,105年股東會共有605家公司採電子投票,其中,491家為強制適用電子投票,另有114家自願採電子投票;今年則是有1062家採電子投票,強制採用和自願採用家數各半均為531家。
金管會表示,電子投票全面實施可讓國內企業與國際間推動的機構法人盡職治理守則制度接軌,真正落實公司治理與股東行動主義。
同時,為落實電子投票制度,強化股東權益的保護,證期局也提出三大因應措施,首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未依規定採電子投票的公司;其次、公司申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列為退件條款;第三、股東得訴請法院撤銷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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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保:電子投票有助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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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6 00:31經濟日報 王淑以
我國將進入全面電子投票時代,與國際間推動的機構法人盡職治理守則(Stewardship Code)制度接軌,真正落實公司治理及股東行動主義。金管會在今年宣布,2018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將全面採行電子投票制度,便利股東行使表決權、強化公司治理。
為推動公司治理,金管會根據公司法第177條之1但書的授權,從2012年開始逐步擴大電子投票的適用範圍。首先強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採行,逐步擴大到2014年的資本額50億元,2016年的資本額20億元,2018年將全面實施。
負責辦理電子投票的集保結算所表示,實施電子投票後,投資人可利用網路或行動裝置行使表決權,減輕公司投票作業負擔,亦有助上市櫃公司的公司治理評鑑,因此自願採行電子投票的公司也日趨增加。
集保統計,2016年股東會共有605家公司採電子投票,其中491家為強制適用電子投票,但也有114家自願採電子投票。此外,電子投票筆數高達98.4萬筆,投票權數更高逾2,334億股,也吸引國內外專業機構法人採行電子投票,投票比率更超過八成。
我國在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的公司治理評比中,隨著逐步擴大電子投票,在2016年的評比中從第六名跳升至第四名,顯見電子投票實施的成效。
目前政府為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正與國際同步推動機構法人盡職治理守則,鼓勵機構法人善盡公司治理之責。電子投票可使各國機構法人更便於參與股東會,在2018年全面實施電子投票後,將可進一步落實我國公司治理成效。


 

【房地產公寓大廈法律問題】委託書,得否請求閱覽或影印?
文 / 劉孟錦律師.楊春吉【台灣法律網】
【問題】
因為長久以來,大樓管理一直是被管理公司掌控一切!大樓開第二次區分所有權會議時,出席人數不到20人則管理公司人員手裡確約有80張的委託書。被推選出來參選的委員名單裡,有九成五未出席,管理公司人員在會中發言囂張,因此,住戶有什麼方法,可以知道這委託書是否真實呢?如果不真實!那麼有什方法改善呢?
【解析】
按「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偽造、變造文書,係指偽造、變造他人之文書而言,祖先之文書,雖為自己執管,究不能謂為自己有權製作之文書,如果加以變造,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自應成立變造文書之罪。」「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私文書罪,以偽造他人名義之文書為必要,而所謂他人,除自己外,父母、妻子、兄弟均包括在內,某甲偽造之分書,既係某乙名義所立,即屬他人名義之文書,如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無解於偽造私文書罪之成立,何得以偽造自己祖遺分書,主張無罪。」「偽造、變造私文書罪之所謂足生損害,係指他人事實上有因此受損害之虞而言,至此項文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在所不問」「刑法上所謂變造文書,指無制作權者,就他人所制作之真正文書,加以改造而變更其內容之謂,若將有制作權者簽名蓋章之空白文書,移作別用,則其始本無文書之內容存在,即非就其真實內容加以變更,自屬文書之偽造行為,不得以變造論。」分別為刑法第210條定有明文及最高法院23年01月01日上字第2724號、24年01月01日上字第3968號、26年01月01日上字第2731號、28年01月01日上字第2278號著有判例,是無制作權人,偽造、變造自己以外他人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所謂足生損害,係指他人事實上有因此受損害之虞而言,至此項文書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則在所不問。從而,本案委託書,苟係無制作權人,偽造、變造自己以外他人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自得以刑法第210條之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論處;另苟因本案委託書不實,致未符規定之人數或權數者,區分所有權人也非無訴請撤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之可能。
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載明開會經過及決議事項,由主席簽名,於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前項會議紀錄,應與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亦分別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第35條所明定,是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應無疑義,惟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否請求閱覽或影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名簿或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則有疑義?就此,本文認為應採肯定說,蓋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均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之附件,且亦為確保利害關係人權益及處理爭議之依據,自應容許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請求閱覽或影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名簿或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始符本條之立法目的(註一)。惟所謂利害關係人,除區分所有權人外,固應包含住戶在內,但利害關係人本於前開條文規定請求閱覽或影印相關文件,仍須證明有其必要性(客觀上之必要性),始得為之(註二)。從而,本案住戶,雖得向本案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惟仍須證明有其必要性(客觀上之必要性),始得為之。
【註解】
註一:臺灣高等法院92年05月07日91年度上字第993號民事判決:「就上訴人訴請被上訴人應將自八十六年七月至九十一年七月止之保管財務會計帳簿、公共設施設備清冊、固定資產與雜項購置明細帳冊,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供上訴人閱覽而言:(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規約及前條之會議紀錄(按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另系爭社區之規約第十六條第二項亦明訂:『管理委員會應製作並保管財務會計帳簿、公共設施設備清冊、固定資產與雜項購置明細帳冊、區分所有權人與區分所有權比例名冊等。如區分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理由請求閱覽時,不得加以拒絕,但得指定閱覽時間與地點』等語,可知:利害關係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得向被上訴人請求閱覽區分所有權人之會議決議;且依系爭社區之規約約定,利害關係得以書面請求閱覽財務會計帳簿、公共設施設備清冊、固定資產與雜項購置明細帳冊、區分所有權人與區分所有權比例名冊等文件。」同理參照。至於判決中所言:「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系爭社區之規約中,並未就『利害關係人』之範圍予以明訂,司法實務上亦未見相關法律見解,參考內政部提出之『標準型住戶規約範本草案』,就有關『利害關係人如有書面請求閱覽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之中『利害關係人』,認為:係指對共用部分之擔保者、查封債權者、承租人、受託付之建築經理公司等,在法律上有利害關係之人,而非指在事實上有利益或無利益或親屬關係人(參考尹章華、王惠光、林旺根、張德周、溫豐文、詹文凱等六人含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解讀」第三四一頁,本院證物外放)。」與臺灣高等法院97年02月29日96年度上字第934號民事判決指稱「所謂利害關係人除區分所有權人外應包含住戶在內,又依同條例第3條第8款規定,住戶係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略有不同,亦值得注意。
註二:臺灣高等法院97年02月29日96年度上字第934號民事判決:「按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定有明文。而所謂利害關係人除區分所有權人外應包含住戶在內,又依同條例第3條第8款規定,住戶係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惟利害關係人本於前開條文規定請求閱覽或影印相關文件,仍須證明有其必要性,始得為之。……惟上訴人請求閱覽、影印系爭文件,僅泛稱爾來發現被上訴人之運作有異云云,並未舉出有何具體情事,而有客觀上之必要性,亦未提出證據證明之,依前揭說明,其請求即無理由。」參照。另以92年12月31日修正施行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請求影印86年7月至91年5月期間之保管財務會計帳簿、公共設施設備清冊、固定資產與雜項購置明細帳冊等,自非有據(臺灣高等法院94年11月01日92年度上字第1170號民事判決參照),亦應注意。


爭奪委託書 成經營權關鍵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18日, 2017
A-A+
2017-03-18 05:37經濟日報 記者張義宮╱台北報導
大同董事改選,市場派來勢洶洶,市場人士指出,目前檯面上雙方持股看似有不小差距,從超額的被提名人達19人來看,顯見市場派企圖心不小,推測市場派應掌握不少資源,因此,最後市場派外圍持股總數及檯面下的掌握的委託書,才是經營權爭奪戰的關鍵。
檯面上來看,大同公司最大法人的大同大學持股逾14萬張,而此次提出參與董事改選的新大同及欣同二家投資顧問公司,合計才持股逾四萬張,實力差距看似不小。但是分析師高維緒指認為,市場派為擠進董事席次,可能準備好動用投票權爭取,及法律杯葛議事雙面進行。 市場人士強調,尤其大同自去年11月以來,股票成交量龐大,過去這陣子收了不少籌碼,但浮上檯面上的董事持股,亦或被提名人的股權並未如此之多,可見雙方私下不願讓敵對陣營了解能掌握多少委託書,檯面下的委託書才是關鍵。
法人也指出,預見今年大同股東會暗潮洶湧,市場派為爭奪董事席位,將與公司派有一番攻防戰。公司派是否能夠拿下全數九席,或在董事、獨立董事遭到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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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奪委託書 成經營權關鍵
By 聯合新聞網, udn.com查看原始檔三月 18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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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8 05:37經濟日報 記者張義宮╱台北報導
大同董事改選,市場派來勢洶洶,市場人士指出,目前檯面上雙方持股看似有不小差距,從超額的被提名人達19人來看,顯見市場派企圖心不小,推測市場派應掌握不少資源,因此,最後市場派外圍持股總數及檯面下的掌握的委託書,才是經營權爭奪戰的關鍵。
檯面上來看,大同公司最大法人的大同大學持股逾14萬張,而此次提出參與董事改選的新大同及欣同二家投資顧問公司,合計才持股逾四萬張,實力差距看似不小。但是分析師高維緒指認為,市場派為擠進董事席次,可能準備好動用投票權爭取,及法律杯葛議事雙面進行。 市場人士強調,尤其大同自去年11月以來,股票成交量龐大,過去這陣子收了不少籌碼,但浮上檯面上的董事持股,亦或被提名人的股權並未如此之多,可見雙方私下不願讓敵對陣營了解能掌握多少委託書,檯面下的委託書才是關鍵。
法人也指出,預見今年大同股東會暗潮洶湧,市場派為爭奪董事席位,將與公司派有一番攻防戰。公司派是否能夠拿下全數九席,或在董事、獨立董事遭到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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