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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監收藏的匾額展。展覽有康熙、雍正等數位皇帝為國子監題寫的題字匾;有皇帝敕諭國子監祭酒、司業等官員的題意匾;還有科舉中殿試第一甲前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和第二甲第一名的傳臚匾;更有清代科舉制度消亡前最後一位連中三元(鄉試解元、會試會元和殿試狀元)的陳繼昌“三元”匾......,最為珍貴的是乾隆年殿試第一甲第一名畢沅的狀元匾,能夠保留下來著實不易。

    從這些匾額中可以對滿清皇帝的文化、道德教育的重視和我國清代的科舉制度會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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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官收據入國子監

清朝買官也有收據 他發現祖先花43兩白銀換「國子監」資格
▲湖北發現清朝買官收據,花43兩白銀換國子監資格。(圖/翻攝自中新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湖北省宜昌市一名趙姓男子,日前意外在家裡發現一張清朝宣統元年(1909年)的「買官收據」。根據收據上記載,趙姓男子的祖先當年透過捐款賑災,換得進入「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進而入仕途當官。
中國新聞網報導,趙姓男子說,這張「買官收據」是他在整理家譜時意外發現,為棉紙質地,長5.8公分、寬2.8公分,正上方印有「正實收」三個大字。收據內文排列整齊,雖然已有超過百年歷史,但文字仍清晰可辨,詳細紀載了趙家先祖趙文庵捐款換官的緣由。
收據上紀載,光緒三十二年七月(1906年),湖北多處遭逢水災,不少災民缺乏糧食和衣物等民生物資。湖北籌辦振捐總局,「按照四川、山東、湖南等省開辦賑捐所有虛銜」,接受了趙文菴捐出的「白銀四十三兩二錢」。此收據為河南候補道黃勸辦核發,落款時間為宣統元年十月初八。
報導指出,該張「正實收」分文存根和正頁,並且蓋上了騎縫章,上面不但紀載了買觀者的籍貫、姓名,也紀載祖父輩三代的姓名。按記載,趙文菴時年28歲,身分為秀才,他靠著捐款換得監生身分,獲得進入「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再由此進入仕途。
中共長陽縣檔案館紀委書記覃幹表示,清朝中後期,由於戰爭不斷、內憂外患,清政府國庫空虛,買賣官職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他說,因為清末買官者多,為避免地方官中飽私囊,清政府便統一印製收據,被稱為「正實收」,這對了解當時吏治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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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封建時期,曾有過明碼實價賣官買官的製度,叫“捐制”。在清朝末期,由於戰爭不斷,內外交困,清政府財政空虛,“捐制”被當做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手段。至同治、光緒年間,清廷更是不惜血本,不僅將官位拿來打折出售。正實收,就是清末納銀捐官的憑據。
近日,在和平縣林寨古村司馬第,有村民發現了一張寫有“大清光緒十三年廣東藩處承宣布政使司頒發”等字樣的正實收。證書為絹質紙,長72厘米、寬40厘米、字體黑色、印章鮮紅,文外飾有花邊,歷經一百多年後﹐現在已有破損。正實收裡的寫著:“廣東藩處承宣布政使司﹐為遵旨議奏事﹐奉準戶部諮議复﹐粵東海防需款甚鉅﹐請授照直隸山東海防章程﹐照例定實銀請獎封典虛銜﹐並準報捐員監等。因於光緒玖年拾一月貳拾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議﹐欽此。欽遵今據陳肇衡在廣東藩庫報捐銀一佰零捌兩﹐由俊秀請敘監生﹐捐銀於光緒拾三年三月拾陸日﹐照數兌收撥充本省海防經費﹐給照例給印編號﹐其副實收﹐累造清冊﹐送部正實收﹐先給本員收執矣。領照時﹐即行繳送查對﹐以杜假冒。須至實收者﹕一本員年拾肆歲﹐身中﹐面紫﹐小須﹐廣東省惠州府(州)和平縣(州)民籍﹐曾祖興堂﹐祖近三﹐父儲九。光緒拾三年三月拾陸日給廣東布政使司。”正實收中縫留有“廣藩海事第貳千三佰貳拾柒號合縫實收”的半邊字樣。
從正實收中,人們不難看出,當年清廷接受捐款是很嚴格的,除註明款項數額,還要寫明捐贈者三代以上的祖輩名字和捐贈者的身高相貌特徵,以防假冒者獲取朝廷封賞,這是十分重要的。
據考證,持證者陳肇衡是和平縣林寨鎮下正村陳姓第19世裔孫,曾祖父陳興堂,字宗傑是候選知府,從四品;祖父陳鴻銘,號近三,是貢生;父親陳豫年,名基安,號儲九,是富商,因經營有道,好善樂施,名聲頗好。時值外敵窺視大清領海疆土,鑑於形勢,廣東海防局遵照“山東海防章程”,向社會各界提請捐款,陳豫年是血性男兒,世承祖輩愛國愛家之教誨,曾送長子慶文,次子慶俊入伍清廷團練,參加清廷東則海防,西則塞防之軍旅生涯。光緒10年(1884年)清朝與法軍宣戰,舉國群情激盪,陳豫年以小兒子陳肇衡名義認捐粵東海防軍銀壹佰零捌兩,後陳肇衡獲授例貢生,執掌林鎮鄉墊,教學子習武練操,強身報國。林寨富紳陳襄廷即是陳肇衡的兒子,他在參加同盟會時﹐曾資助過孫中山先生。5918310908879  

清代“買官收據”現身沈城
是當時捐納制度的有力見證市民可免費參觀中國會計博物館
  藏於中國會計博物館的光緒時期的“買官收據”
  ■華商晨報 掌中瀋陽客戶端記者 張詩堯 攝
  本報訊(華商晨報掌中瀋陽客戶端記者孫笑天)古代買賣官位的製度一直飽受詬病,如今,一張光緒時期的“買官收據”出現在沈城,37.8兩銀子可以買一個九品“巡檢”職務。
  這張特殊的收據藏在中國會計博物館,是清代捐納制度的有力見證。
  清代“買官”明碼標價還有收據
  在位於北二經街34號的中國會計博物館歷史館內,陳列著一張長61厘米、寬32.5厘米的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的“正實收”文物,據該館講解員介紹,這其實是當年的“買官收據”,由安徽巡撫兼提督發給監生蕭策璠的。
  記者諮詢瀋陽市故宮博物院研究員佟先生,他對此文物所載文字進行了解讀。
  這張“正實收”票據起始部分為安徽巡撫兼提督就“給發實收”一事向上奏疏,主要意思為:因為安徽省庫款空虛、餉需緊要,懇請仿照江蘇省現已辦成的案例,來開設安徽省的籌餉捐輸章程。
  “正實收”票據的中間部分記載的是捐官的標準,“凡報捐巨款至一萬兩以上者當專折奏請恩施優獎其在一萬兩以下者擬請照新海防例減成核收凡四品以上實官暨各項班次花樣照籌餉例四成實銀核獎五品以下三成核獎”。
  佟先生介紹,捐款一萬兩以上的需專門寫奏摺請皇上親自嘉獎,一萬兩以下的依照當時的新海防例(當時一種法律法規)來獲得相應的品級。佟先生解釋,以上都屬於“格式文本”,解釋了捐官的法律依據。
  37.8兩銀子可買九品“巡檢”職務
  佟先生介紹,所謂清朝的買官現象,與我們現在的理解不同,清朝叫“捐官”。
  “在古代,有兩種方式可以當官,一種是通過正途,參加科舉考試考上舉人、進士,一種是通過捐一定數量的銀兩,獲得相應的官位職級。”佟先生指出,清代收的買官錢全都上繳國家,是公開透明、明碼標價的。
  另外,也並非所有官位都可買賣,“一般來說,捐官所獲得的都是不太重要的官位,而且不是想買就能買到,有時候趕不上有實缺就要等待。”以該“正實收”票據文物所記載的為例,有一名具有“監生”功名的“捐生蕭策璠”,遵照“新海防事例按照籌餉事例並常例”(三種法律法規)繳納實銀37兩8錢,報捐“雙月巡檢”。
  “雙月巡檢”是清代候選官員的一種,即在雙月時如果有巡檢出缺,可以參加候選。清代規定,內外官員出缺,由吏部銓選,每月開選一次,稱為月選。每年的二、四、六、八、十和十二月為雙月,一、三、五、七、九和十一月為單月,每當有官位出缺,雙月選應雙月補缺註冊之員,單月選應單月補缺註冊之員,稱做月選之法。
  “巡檢”在當時為正九品,是清朝府、州或縣下屬的雜職官員,職責是分防管捕或兼管水利。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捐官,也不是任何人都有資質,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
  據了解,“監生”是在清代國家最高學府國子監獲得“監照”(相當於畢業證書)的人。“監照”這種文憑並非考來的,而是用銀子捐出來的,捐監是當時的有錢人曲線入仕的捷徑,如未取得秀才資格欲考舉人,或未取得科名而欲捐官者,都必須先捐監生作為出身。
  有了“監照”後,一是具備了捐納官職的資格,二是可直接參加鄉試,走正常渠道入仕。
  用體貌特徵、三代姓名核驗身份
  那麼該“正實收”文物的持有者蕭策璠是一位什麼樣的捐官者?
  在該文物中,對其描述為年齡“現年三十三歲”、體貌特徵“身中面白無須”、籍貫“湖南省長沙府人”,還陳列了蕭策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的姓名,落款時間為光緒二十七年,蓋有“安徽巡撫兼提督”的印章。
  “這張蓋了章畫了'實'字的收執,代表捐官者已經交錢並核驗了身份,蕭策璠拿著此份正實收,可到戶部換執照。”佟先生介紹,古代沒有身份證、沒有照片,只能通過體貌特徵和三代信息來核驗身份,但冒名頂替的情況並不多見,畢竟古代人口數量不多,稍微一查證打听就能清楚家世信息,“其實官府也不在乎這一官位到底賣給了誰,只要你會識字、能勝任就行了。”
  ■科普知識
  捐官形成於清初 捐越多品級越高
  “捐官”又稱捐納,清代的捐納制度形成於清初,清政府在戶部成立了常設機構——捐納房,專職管理捐納事務。
  清政府開辦捐納主要由於有些地區遭遇水、旱等自然災害,國家為了減輕負擔,同時為了使受災民眾能夠更好地得到救濟而開辦捐納,並漸漸形成完善的製度。
  清政府最初於順治十年(1653年)開始規定:士民捐助賑米五十石或銀百兩者,地方官給匾旌獎;捐米百石或銀二百兩者,給九品頂戴,捐多者遞加品級。那些願意捐納銀、米者,向該地方官具呈後,由地方官照數收捐,出給實收(即收據),隨收隨向總督、巡撫呈報,由總督、巡撫向皇帝題明後轉諮吏部,官員遇有缺即升,富戶題明破格旌獎。


祖先靠買官入國子監 收據曝光
2015年01月31日 04:11 記者陳怡君/綜合報導

祖先靠買官入國子監 收據曝光
浙江麗水龍泉市民吳希章,在家中翻出有「清光緒二十九年(西元1903年)」、「正實收」等字樣的「買官收據」,距今超過一百年歷史。(取自新浪新聞)
浙江麗水吳姓市民,近日發現祖傳的「清代買官收據」,流傳至今已有超過百年歷史。吳家祖上這名秀才當年能「免試入學」,靠的就是捐納銀兩給四川災區,拿到這張「收執聯」,就等於獲得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的讀書資格。
今日官場為人詬病的「買官、賣官」制度,其實在清朝是一個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合法「從政捷徑」。清朝末年,由於政府財政空虛,「捐制」便成為增加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官方不惜將官位、學位、吏典(小公務員)明標價碼,拿來出售。
浙江麗水龍泉市民吳希章,近日在家中翻出有著「清光緒二十九年(西元1903年)」、「正實收」等字樣的「買官收據」,距今超過一百年歷史。
吳家祖上秀才吳錫書,39歲那年以給四川災區捐款為名,捐給政府白銀43兩2錢,成為「秀才捐監生」,等於獲得進入清朝最高學府國子監讀書的資格。吳錫書捐給政府的銀兩,數目在當時不小,相當於一位六品官員一年俸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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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監收藏的匾額展。 展覽有康熙、雍正等數位皇帝為國子監題寫的題字匾;有皇帝敕諭國子監祭酒、司業等官員的題意匾;還有科舉中殿試第一甲前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和第二甲第一名的傳臚匾;更有清代科舉制度消亡前最後一位連中三元(鄉試解元、會試會元和殿試狀元)的陳繼昌“三元”匾......,最為珍貴的是乾隆年殿試第一甲第一名畢沅的狀元匾,能夠保留下來著實不易。

    從這些匾額中可以對滿清皇帝的文化、道德教育的重視和我國清代的科舉制度會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康熙大帝匾額拓片“昌明仁義”,不知為何沒有實物匾額

國子監牌匾

 

 

雍正御筆,“文、行、忠、信”語出《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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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御筆“福疇攸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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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御筆“振德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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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御筆“敬敷五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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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御筆“敬教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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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敕諭匾(敕諭匾都是滿漢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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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敕諭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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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敕諭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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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敕諭匾,可知大學士劉墉管理國子監國子監牌匾
 

 

 

畢沅的狀元匾,額題:乾隆庚辰科,落款:第一甲第一名畢沅
國子監牌匾
 

 

 

 

同治年於建章的“榜眼”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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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年羅文俊殿試第三名的探花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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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年黎湛枝殿試第二甲第一名的傳臚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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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繼昌“連中三元”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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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杭州)餘集(1738年--1823年,乾隆朝進士,書畫家、四庫全書修撰者)書:“典禦十方”匾。額題:乾隆乙卯菊月
國子監牌匾
 

 

 

 

戴鴻慈(1853年---1910年,第一位司法部長)自書委任匾
國子監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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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乾隆四十年的乾隆七言詩銅匾
國子監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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