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畢月薪4.5萬 跨領域多念這個變7.5萬 | 大學研究所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http://tinyurl.com/y6nwb5l3


司法官年均錄取率1% 上榜者多來自六都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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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22:12
〔記者吳政峰、實習記者謝佳璇/台北報導〕司法官號稱「鑽石級飯碗」,每年均吸引近萬人報考,惟僧多粥少,年均錄取率約為1%,能夠上榜的考生都是菁英,只要進入「司法官學院」接受2年的學業與實務訓練,即可分發任法官或檢察官,月薪10萬元起跳,羨煞不少人,根據統計,這群「學霸」多來自六個直轄市,顯示出各縣市的教育資源仍存有落差。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表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學員多來自六個直轄市。(記者吳政峰攝)
今年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的是第60期學員,共有59人,其中逾7成(43人)來自台北(7人)、新北(8人)、桃園(5人)、台中(10人)、台南(4人)、高雄(9人)等6個直轄市,花蓮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南投縣、嘉義市等縣市則掛零,顯示出經費較多的直轄市具有較高的教育資源,反映城鄉發展差異。
今年較往年不同的是,過去雙北市錄取人數穩居前兩名,但今年變成台中市獨占鰲頭,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注意到這個現象,特別提出來與同仁們討論,有人認為可能與繁星計畫有關,不過,因今年是首度情勢轉變,究竟是個案,或是整體趨勢的轉變,仍待後續觀察,目前做出任何結論都是言之過早。
蔡碧玉指出,通過司法官特考的考生,大多為台大、政大等數個傳統法律名校畢業,男女比例各半,女性稍微多一點;入司法官學院的年齡約為28歲,應屆畢業生只佔2-3成,多數為重考生,顯見「十年寒窗」仍為必備要件;學歷多集中在大學及研究所,博士生連兩年掛零;有沒有工作經驗並不是重點,數據顯示,每一期所佔的比例都不同,以60期為例,58%的學員具有工作經驗,多與法律有關,如:書記官、律師、法官助理、警察、公證人、法務,也有非法律背景的工程師、研究助理等職。
近5期的學員中,未婚比例高達8成以上,通過律師考試者高達9成,法律系畢業者則有7成以上。
蔡碧玉表示,司法官學院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1955年成立至今超過一甲子,期間歷經戒嚴、審檢分隸、解嚴、本土民主化運動、政黨輪替等歷史變遷,從「訓練」轉向「養成教育」,從軍事化教育朝向開放多元的學院化發展,近來為了回應司改國是會議的期待,更是大幅縮短院內授課的時程,讓學習司法官在法院、地檢署、矯正機關學習長達1年2月,在行政機關、民間機構、NGO學習1個月,就算是院內課程,實務課程也佔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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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律師考試400分及格標準合憲嗎」一文

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修正規則,訂定律師考試400分及格標準,引發爭論。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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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2017年08月14日14:30
陳建宏/法律相關工作
考試院院會於2017年8月10日修正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就法律核心專業科目公、民、刑、商事法增定第二試及格標準,第二試筆試有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各科目合計成績未達四百分者,即不予及格。
就此考試規則之修正,引起考生、法律從業人員不少討論,而日前亦有楊德一學習律師投書《蘋果》即時論壇,其「律師考試400分及格標準合憲嗎」一文主張此一改革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之違憲疑慮,惟此見解於法學上或有商榷之空間。
首先,就法律保留原則部分,毋寧應嚴守違憲審查之判斷步驟,而非雜沓無章地拋出抽象法律詞彙,卻全無應有之法學基礎思維。進言之,必須先檢視訂定律師考試規則是否具有法律上之授權依據,此觀《律師法》第3條第1項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1條已明確揭示須經律師考試及格方能充任律師,且其考試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殆無疑問。緊接著係由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以降所建立之層級化法律保留,審視此類考試事項得否以法規命令定之,此於司法院釋字第547、682號解釋亦已明白肯認。最後才是檢視考試規則的授權母法是否合於授權明確性之要求,以及考試規則有無逾越母法授權範圍。
就此,司法院釋字第750號解釋已明揭:「88年12月29日修正公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5條規定:『(第1項)各種考試,得單獨或合併舉行,並得分試……。(第3項)分試考試之類科及其考試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同法第9條至第13條就全部類科人員之應考資格為一般規定,並於第14條授權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於考試規則中訂定各分類、分科考試之應考資格,則考試院於訂定分試、分類、分科應考資格時,自得採酌各執業管理法規所定特殊資格。」此則釋字中,大法官認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條之1」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應考資格表第1款」規定並未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或增加母法所無之限制,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楊大學習律師文中第三段關於比例原則之討論中,其實亦有援引此號釋字,且其文中亦認為「400分的及格標準可能難謂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惟其話鋒一轉又認為「這種由主管機關隨意調整及格方式的作法,已形同以考試規則限制人民第18條之應考試權,未必此種由行政機關直接架空考試法的運作模式就當然能脫免法律保留密度不足之問題不會有牴觸法律保留原則之疑慮」。但令筆者疑惑的是,究竟如何「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卻又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這似乎是公法學上創新發現,值得楊大學習律師於其公法組碩士論文深入研究。
再者,楊大學習律師主張由於新制增加及格門檻限制,有違反平等原則之疑慮,其並無明確說明「差別待遇」何在,但似係主張增加及格標準後,與未增加及格標準前存在「不合理之差別待遇」。然而,差別待遇是否存在,應是以適用同一規範下作為討論前提。否則,今年5月份起適用修正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汽車駕照增加「道路路考」之及格標準,是否楊大學習律師亦認為駕照新制有違反平等原則之疑慮?
最後,楊大學習律師主張律師考試新制將有違反比例原則之疑慮,惟其文中並未明確說明究竟違反比例原則之處何在,似僅是在指摘司法院釋字第584、749號解釋與釋字第682、750號解釋標準不一,前者於目的與手段間採「實質關連」之審查基準,而後者卻「退守」到「合理關連」之標準云云。然而,司法院釋字第584、749號解釋是針對職業自由之主觀限制所為之解釋,而釋字第682、750號解釋則是針對考試資格及及格標準而言,審查之標的不同,又如何比較並指摘「標準不一」?筆者看到這,也不禁感到「除了徒呼負負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因其從事業務之特殊性與專業性,國家對其證照之取得設有考試及格標準,係希冀透過專業資格之授與,對其素質為把關,具有一定公益目的,而律師作為法律程序中當事人權益之代理人,人民對其專業素養亦存在較高的要求。
如果一名律師學藝不精、對於法律概念之理解似是而非,甚或只會用語之堆疊而於實質主張上全然無法立足,個人鬧笑話或誤導眾人事小,影響當事人權益則事大,此除仰賴市場自然淘汰外,於國家考試上設定一定門檻亦屬必要。筆者亦曾於東吳大學接受法學教育,看到此篇文章出自東吳大學公法學研究所三年級學生之手,深感法學教育之不足與失敗。看完原作者文章後,令人深省律師考試四大法學科目設定最低之及格門檻,是否真的是過苛的要求?


 

流浪法庭38年!一銀押匯案77歲翁獲補薪292萬

「一銀押匯案」主角柯芳澤(左)獲補薪292萬。(資料照)

2017-05-12  11:1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流浪法庭38年、「一銀押匯案」主角之一的柯芳澤,68年間擔任第一銀行襄理時,因處理880萬美元押匯案疏失,遭一銀認定舞弊予以免職,柯獲判無罪定讞後,提告要求復職和補發薪資,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為一銀非法免職,須補發薪資292萬餘元,77歲柯男在民、刑事皆獲得平反確定。

本案號稱司法史上纏訟最久案件,一銀68年間遭詐騙押匯金880萬美元,當年台灣外匯存底僅約20億美元,擔任一銀主管的柯芳澤和張國隆及林泰治皆被依圖利罪起訴。

柯芳澤等人因案子數度來回二、三審之間,38年來經常出入法院刑事法庭,被稱為「流浪法庭30年的老人」,一直到96年8月,全案才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

一銀押匯案爆發後,柯芳澤是39歲,現在已77歲,一銀認為他辦理押匯有疏失,拒絕他的復職申請,柯男提告希望回任,再正大光明辦理退休;更一審認為,柯芳澤刑事責任已獲翻案、改判無罪確定,因此一銀當初將他記兩大過免職的處分已屬無效,判決一銀須依一般人55歲退休年資計算,補發292萬4400元薪水定讞。


 

考上律師卻沒案可接、賣車輪餅反而賺到好幾棟樓...職場30年體悟:想脫貧翻身,就不要浪費時間考證照
2016
Dec, 12
考上律師卻沒案可接、賣車輪餅反而賺到好幾棟樓...職場30年體悟:想脫貧翻身,就不要浪費時間考證照
slayer@flickr.CC BY 2.0
撰文者狄驤非讀BOOK 瀏覽數:1833

各行各業裡,都有菁英和凡夫之別。

你千萬別以為,有了專業證照就等於是致富的保證書。

我認識好幾個律師朋友,就算他們拚了老命,沒日沒夜地K書,終於考上律師執照,但日子還是苦窮悶窘。

原因是,那些專門賺併購案或專做外商公司的菁英律師,不是從國外鍍金回來,就是有背景有靠山,我的朋友們不過是有一張律師執照,根本就沒有大案子可接。後來,他們幾個都開始轉行,有的去做仲介,有的去健身房上班,也有人去考公務員。

同樣的道理,我認識的記帳業朋友,也是有證照,到頭來還是回去當上班族。甚至還有醫生開了小診所,生意差到連診所牆角都結了蜘蛛網。

事實上,資本主義的世界裡,只有二種人,一種是製造遊戲規則的人,一種是遵守遊戲規則的人。

前者掌握了80%的財富,剩下的20%,才輪到後者,搶得你死我活。

可想而知,會去考證照的人,幾乎都是「遵守遊戲規則」的「準窮人」,因為大部分有證照的人,頂多是有一份工作,但不見得可以變成有錢人。

有些媒體,很喜歡教唆大家去考證照,偏偏就是有一堆笨蛋,甘願被洗腦,趕著去補習、考證照,他們表面上看起來很認真,拿到「證照」後,好像風光無限,然而,這些人全都是在努力「遵守財團訂下的規則」,在狹窄狗籠裡和其他人搶著碗裡僅剩的狗食。

好吧!就算你非常厲害,考再多高級證照,擠破頭搶進大公司,你也不過是「非常擅長」遵守遊戲規則的「標準窮人」。

聽我這樣說,有年輕人反駁我:「如果想要窮鬼翻身,愈快累積到第一桶金,不是愈好?要用最短的時間,累積第一桶金,進大公司領高薪,不是比較快?想進大公司,當然是具備專業證照,比較容易進去,為何你說考證照是浪費時間?」

這麼年輕,就有累績第一桶金的想法,相當難得,可惜的是,我在職場打滾了30年,我發現,能夠累積第一桶金的人,絕對不是那些「高階上班族」

為何薪水高、位階高,卻沒辦法累積第一桶金?

答案很簡單,因為,在大公司工作,一天要耗費十幾小時,還需要治裝費、交際費,當你升到更高位階,就需要花更多錢,維持門面,你想想看,在這樣賺得多,花得也多的情況下,你要怎麼累積第一桶金?

如果你為了進大公司,不惜花大錢去念碩士或國外名校,再加上考證照,也需要報名費、教材費,就算你能擊敗其他競爭者,當上高階主管,然而,只要你一不小心被鬥下來,之前投入的種種成本,鐵定都成為「沉沒成本」,這輩子別想再從深海裡撈起你的鐵達尼號。

我實在看過太多血淋淋的案例,不管你有幸留在原來的位置上,還是被踢下去,你都很難靠薪水累積第一桶金。

更殘酷的是,就算你拚死拚活,考了好幾張高階證照,這也不代表你的能力有多傑出。

我年輕時,曾在某間大公司擔任人資,當時,面試過一位海外名校畢業的碩士,他為了考到高階證照,花了不少心力補習、做題庫,好不容易才進我們公司,卻在短短三個月內,讓公司虧了好幾萬元,最後,他沒有通過考核,被掃地出門。

後來,我和他仍保持聯絡,他無奈的表示:「被開除後,我進了其他公司,但因為績效不佳,位子也岌岌可危,就算名校畢業、有證照,也沒屁用。」

另一位來面試的專員,一張證照都沒有,也沒有高學歷,當時,主管破例錄取他,卻被上頭嘮叨了幾句,之後,那位專員的表現,卻跌破所有人的眼鏡,他不僅談妥好幾個案子,拉到好幾個大客戶,短短幾個月內,績效一度還超越公司其他老鳥,相當驚人。

類似的例子,在我的工作生涯,出現過很多次,我只能說:「你有高階證照,不代表你很強,當你績效很差,有再多證照都沒用。」

就算有證照,擠進大公司,也未必能累積第一桶金,有證照,也不等於有專業能力,那麼,為何有那麼多人,要拚命考證照?

對各大財團來說,要篩選人才,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先用「證照」來分類,只要「不符規格」,就先剔除,就像每個人額頭上都印有條碼,他們也不管你有什麼悲慘背景或過人密技,只要證照條碼刷不過,就立刻退貨,不僅方便又省人事成本。因此,他們才會規定,應徵什麼職務,需要具備什麼證照。

可悲的是,仍有一大堆人,被電視新聞洗腦,前仆後繼地跑去補習班,砸大錢買教材、上課,就為了取得企業規定的證照,讓自己「符合規格」

證照其實是一種被動的檢核,考證照的人,就像一隻羊,被綁在繩子上,只能走幾步路,吃周圍的草,相對的,不被證照束縛的高手,就像是一群野狼,到處劫掠,可以搶到的資源更多、更好,那些被綁住的羊,要怎麼敵過那些野狼?

最好的例子,就是能入侵各國政府網站的駭客,他們沒有高學歷、沒有證照,卻能打趴一大堆高學歷、持有各種證照的防護工程師,看到這裡,你還會對「證照、高學歷」,存有任何幻想嗎?

其實,證照考試,最多只能證明你有達到「十層樓」的能力,真正厲害的人,程度卻已經超越「十層樓」,飛升到「五十層樓」、「一百層樓」,他們不會被證照考試侷限自己的能力。

簡單來說,去考證照的人,十有八九,不過是想考給「主管、同事」看罷了,真正的高手,為何需要「考證照」證明自己?

真正的高手,能夠超越證照的層次,透過在家閉關練功,來提升自己的能力,而且能真的賺到錢,他們忙著賺錢都來不及了,根本就不想浪費時間,大費周章的補習、考證照。

擁有證照的羊,他的證照是為了要呼嚨主管跟同事;沒有證照的狼,則是要對付自己。不管你從事什麼行業,只要你想脫貧翻身,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而不是證照。

總之,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別再不經思考,就迷信「證照」萬能,或是以為進大公司,當上高階主管後,就可以用年資換取「第一桶金」。

舉例來說,現在流浪律師那麼多,就算有證照,也無法保證你的未來,搞不好,在別人努力考執照,立志成為「大公司的高級螺絲釘」時,你努力鑽研自己有興趣的事情,努力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印鈔機」,投入真實的資本市場去賺錢,還比較有機會勝出。

我有個朋友是賣車輪餅的,原本在騎樓下擺攤,日曬雨淋地很辛苦,但他苦心研發各種口味和口感,生意愈來愈好,短短幾年內,他就靠車輪餅賺到一家店面,還買了好幾棟樓。

如果你願意睜開眼,努力彎腰去地上撿,你會發現,世界上各個角落都有鈔票,就算是一般人眼裡再微小的領域,例如賣地瓜,賣個十年,你也成專家了,而且那台印鈔機是屬於你自己的,難道賺得會比事務所裡的律師,或是坐在高樓裡的高階主管少嗎?

在資本主義的世界裡,就算你有再多證照,你在公司的位子再怎麼高,終究,你還是必須認清這個殘酷現實──你的錢,始終掌握在雇主手裡,哪一天公司為了省成本,把你裁掉,或是你被同事拉下台,還不是一場空?

如果你只是想要有一份薪水,你立志去考證照,或許可以靠證照和自己的努力混一口飯吃。

如果你不甘於每個月領那麼一點薪水,就要把整個人生賣給公司,你真的想要脫貧翻身,就不要把證照當成印鈔機,因為,那只是一張紙,一張呼嚨別人的紙,不可能成為你的印鈔機,也不會是你的聚寶盆,說難聽一點,搞不好那張紙還是妨礙你脫貧的符咒。

畢竟,人生資源有限,想脫貧翻身,就不要浪費鈔票、時間、青春和體力去考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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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有流浪教師 流浪律師更多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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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有流浪教師 流浪律師更多更慘
作者:賀桂芬 2015-04-08 Web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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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律師金飯碗生鏽,很多律師步上流浪教師的後塵,變成了流浪律師。

醫師和律師這「兩師」,長久以來一直是公認的金飯碗。然而過去30年來,醫生供給量只增加了一倍,律師卻增加了50多倍。因為嚴重供過於求,律師金碗如今已經生鏽,流浪律師滿街跑。

去年年底,律師考試放榜,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施傑雲(化名)沒考上,準備出國唸書,中間半年空檔,施傑雲心想,他的英文非常好,應該可以找到實習機會,為申請學校加分。

沒有想到,無論託師長請託,還是上人力網站,試了3個月,都沒有律師願意收他這免錢的實習生。

「別說她沒考上了,考上律師的人,都沒有人願意收,更別說她連律師都沒考上了。現在這麼容易考,他台大法律系畢業竟然沒考上,我只能說他太不用功了。」眾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趙梅君說。

過去30年,律師考試從一年錄取幾十個變成現在一年錄取900多個

「2011到2014 年錄取3770人,嚇死人!我們年輕時一年才錄16人左右,」現年五十歲的律師羅愛鈴說。

「但過去幾年司法院的統計,訴訟案並沒有增加,但每年新增的律師有900多個,這問題很嚴重,不光是供過於求的問題而已,對當事人的權益也很不利,」趙梅君指出。

民國78年之前,政府刻意壓低律師錄取人數,每年只錄取幾十名為的是關前門,開後門給軍法官、司法官和檢察官。軍法官只需考兩科,便可取得律師執照。司法官和檢察官則完全不用考,便可轉任律師。

現在律師考試是按到考人數錄取10%,廣設大學及技術學院都開設法律系的影響下,致使律師報考人數爆增,現在每年都錄取900多名。

考上律師之後,按規定必須找地方實習5個月,受訓上課一個月,才能拿到律師執照,找不到地方實習的困境。「現在的新人幾乎沒什麼歷練,他們上學還要付學費,我們卻還要花錢從人生經驗開始教他們,」律師羅愛鈴聽到請託收實習生,連連搖手。

「很慘哪,免錢實習沒人收,出道沒案子可以接,談工作沒辦公室,只能到咖啡館,」一名律師形容許多後生晚輩的景況。

嚴重供過於求的結果,「就殺價競爭啊,很多律師慘到什麼地步你知道嗎?幫當事人免費打官司,這樣他才會有經驗,」一名律師說。

從高薪金飯碗到流浪律師,有立唸法律系和當律師的年輕人,請再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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