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1954.11.25 中華民國政權在臺北成立「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
2017 年 11 月 25 日 00:16:11 ⋅ Leave a Comment ⋅ admin
1954年11月25日,逃來臺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在臺北成立「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負責設計他們中華民國政權「反攻大陸」後的施政準則與方向。
這樣一個現在看起來搞笑甚至可以說是詐騙的組織,當然還是花我們的納稅錢來支應龐大的各式開銷,並且在西門町擁有辦公廳舍。而花大錢「設計研究」出來的各種計畫,正常人都知道全都不可能實行,這樣一個龐大的黑機關,竟然也運作了37年,直到1991才廢止。而其附屬之爭議房產,至今狀況不明。
而這不過是臺灣被當做免費提款機冤大頭案例的冰山一角。
圖:「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各式證件


 

老榮民遺產捐國民黨 黃復興前主任爆多件詐欺及侵占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7-06-19 12:4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在89年至102年7月擔任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之台中市潭子區黃安嚴黨部許姓主任,自己經濟陷入困難,竟利用為王姓榮民處理遺產事宜,藉口向親友借款,甚至侵占黨費,一件件爆光,因詐欺14件及侵占1件達191萬元,已被判刑2年,又爆出向王男借貸80萬元,台中地院再判3月徒刑。
示意圖。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示意圖。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判決書指出,97年間王姓榮民過世,在遺書中把一棟房產贈與黃安嚴黨部,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許姓黨部主任出任名義受贈人,同時處理相關後續事宜,但許姓前主任(60歲)從97年至102年初,先後以處理王姓榮民遺產事宜,竟然以需訴訟費、裁判費、遺產管理費、律師費等理由,開口向范、楊、張等9友人借款,又侵占該黨部黨費22萬餘元,總計191萬餘元,103年曝光被判14件詐欺、1件侵占罪,合併判處2年徒刑。
不過事情還未了,王姓榮民過世前醫藥費及後事費用花費61萬餘元,96年元月已由豐原分局同意代墊,日後由黨部支付或由遺產支付,可是許主任竟向王姓被害人佯稱,因為申請黨部補助時間冗長,向王某借款80萬元,日後可參與王姓榮民遺產分配,且簽約同意給付84萬元(多出來是利息),許主任更擔保如參與分配結果不足84萬,許同意在一年內由他個人補足。
檢察官發現,他並沒有在期限內向王姓榮民遺產管理人申請參與分配,只是藉口向王某詐得80萬元,詐欺罪明確。
此案許嫌同意以85萬賠償王某雙方和解,已支付40萬元,依詐欺罪判處3月徒刑。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 https://goo.gl/GuWgHa

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圖片搜尋結果圖片搜尋結果圖片搜尋結果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民國40年代為獎勵國軍官兵參加反共抗俄作戰,依據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立法通過先發給戰士授田憑據,表示將來光復大陸配售地區土地後再正式授田。民國41年起宜蘭農場首次試辦戰士授田,實施方式是將農場的場部公用土地,以10至20人為一組,將土地共同授予場員,並採分耕合營的方式經營。由於大部分的授田土地,是屬於尚未開墾的荒地,耕作上仍有困難,加上自負盈虧,尚需自行負擔田賦,部分場員眼見效益不佳、離場轉業,或是年老無法從事農作,紛紛請求交還授田土地。民國89年立法院通過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廢止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並依規定給付補償金收回戰士授田憑據。(提供)

-----------------------

戰士授田補償與「花名冊」2013-01-25 15:20
國防部承辦戰士授田憑證現金補償,竟「好心」替已故老兵的大陸家屬代為申請,這種「違法好心」,不能排除一種可能性,就是國防部虛構老兵的大陸親屬代為申請,這可是幾十個億的天文數字!
南方朔
國民黨在台灣有一個「反共抗俄」、「反攻大陸」的階段。
這個階段從一九五○年開始到一九六○年代末結束。那時國共的戰爭狀態仍在持續,因此蔣介石極力拉攏當時還算年輕的那些和他一起敗退來台的軍人。開出「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支票來鼓舞士氣;除口號外,國民黨也於一九五○年十二月的行政院會議通過「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共抗俄成功,每個戰士授與每年生產淨燥稻谷二千市斤的田地。
一九五○年是國民黨剛剛敗退來台的階段,士氣不高,人心觀望,國民黨就靠著戰士授田這一招,穩定了軍心。當時國民黨的士兵有很多出身大陸農村,也有不少人是被拉伕抓來的,將來承諾這些人回鄉可以分到田地,對這些士兵的確有效。這也是當時士兵會繼續賣命的關鍵。
在那個「反共抗俄」、「反攻大陸」的時代,蔣介石的「戰士授田」這個政策確實發揮了穩定軍心的作用。在那幾年,戰士授田也被炒作得淋漓盡致。一九五六年公布「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當年十月就在台灣各部隊所在地大張旗鼓的分發戰士授田憑證;因為戰士授田憑證只是一張紙,不足以取信士兵,於是又在一九五七年十月把宜蘭的大同農場當做樣板發給戰士,用以表示戰士授田不只是遠期支票,只是能在台灣分到田地的人極少,對絕大多數人仍是一張遠期支票。

反攻無望 用憑證換現金

戰士授田後來隨著一九五○、一九六○、七○到八○年代過去而成了歷史。當年領到授田憑證的士兵也由青年、壯年到了老年,他們已「反攻大陸」無望,手上的「戰士授田憑證」形同一張廢紙,於是在解嚴後的老兵群眾運動中,這些把一生都賣給國民黨的老兵要求如果不能分田地,政府就要用現金把授田憑證買回去。
於是一九八九年台灣廢止了授田條例;一九九○年制定了「授田憑證處理條例」。
政府決定用現金收回已發出的七十多萬張戰士授田憑證。當時估算,大概要發八百八十億。每個戰士依軍階,最低可領五萬元,最高可領五十萬元。根據規定,戰士授田補償金發放是採當事人申請制,老兵本人可以提出申請,如果老兵已死,其家屬可以申請領發。而且一九九七年為登記截止日,有七四五六五八人登記,已領取有六三四一○七人,共領走七五二億七千八百多萬,仍有一一一五五一人的申請尚未處理。這些多半是申請手續並不完備所致。

國防部承辦 違規代申請

但最近監察院發現,台灣的國防部在處理授田補償金發放時,卻自己以「遺產處理人」的身分,用「代為申請」的理由,代表已經死亡的大陸家屬申請。這種國防部代為申請且已發放的有三二三三人,已領走一億六千多萬元,尚未處理的尚有八萬四千多人。這些尚未處理的案件如果通過,至少會被領走四十二億。國防部在處理這個問題上嚴重的違法:
一、戰士授田憑證的現金補償,採取的是本人及家屬申請制,沒申請就領不到錢,因此這種錢並不是老兵的遺產,國防部以「遺產管理人」的身分自居,代表已故老兵的大陸親屬申請,已嚴重違法。
二、國防部是這項補償業務的承辦人,而今又以「遺產管理人」的身分自居,它已成了「利害關係人」,有利益衝突。
三、已有人合理懷疑,申請戰士授田補償金發放都是國防部自己在操作,形同黑箱,國防部會「好心」到替已故老兵的大陸家屬「代為申請」,這種超乎尋常的「違法好心」,其中必有蹊蹺。我們不能排除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有許多已故的老兵並無家屬,國防部虛構這些老兵的大陸親屬代為申請,反正國防部自己核撥,即可透過這種大陸親屬的「花名冊」請領戰士授田補償金。

幾十億補償金 應即徹查

在民國時代,軍閥及國民黨將領經常偽造部隊番號和士兵名冊,詐領軍餉配給,這就是國民黨老吃老做的「花名冊」。我們不能排除這種「花名冊」的手法,現在已在戰士授田補償金發放上復活。它可不是小錢,而是幾十個億的天文數字。國防部好心到幫別人代為違法申請,違法的好心必然有詐!
蔣介石當年為了「反共抗俄」、「反攻大陸」開出了戰士授田支票,現在到了必須兌現的時候。兌現這種支票時,最容易有上下其手詐領的大貪汙舞弊,台灣的檢調機關和立法院、監察院,對國防部戰士授田補償金之事,一定要好好追究。●

--------------------------------

戰士授田憑據或稱戰士授田證,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的《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1],先發給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者遺眷戰士授田憑據,待光復大陸再配發土地授田。然而因為時局變遷,立法院修法改為發配補償金,於1990年1月3日起發放。
中華民國政府來台灣後,為延緩開出的「五年反攻成功支票」兌現壓力,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規定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遺眷,未來待光復中國大陸後,授予年產淨燥稻穀二千市斤面積之田地,行政院復在1954年5月19日10頒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施行細則」,然為穩定軍心,再於1956年7月10日公布「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2],先行頒發「戰士授田憑據」[3],並在當天開始實施發放,希望透過前後總計70萬張的憑據,能對三軍還有敵後游擊隊士氣產生「穩定」作用。
在台授田
有些追隨政府來台的老兵,因為退除役或轉業等緣故,希望「授田條例」不要僅係領取憑據而已,在完成反攻大業之前也能取得「回饋」,於是政府在1956年10月1日宣布提早實施,首先以「一江山陣亡戰士遺族」列為首批發放憑據對象,這些壯烈犧牲的家屬,依條例可增加兩成「收復地區縣市政府授予之田地種類、座落、面積」之稻穀收獲量。對於不想在「光復大陸」再分地的榮民,行政院退輔會也於1957年開始在宜蘭大同農場進行首次授田,其後包括花蓮壽豐、臺東池上、屏東隘寮、嘉義、彰化、臺東鹿野、屏東竹田、高雄、桃園、苗栗等農場皆陸續戰士授田供榮民開墾,希望不願追隨政府打回大陸的榮民弟兄也能把台灣當成「葉落歸根」之所[4]。
改給補償
1986年以前退除役官兵為主,見反攻大陸無望,要求政府補償,大批榮民要求政府解決授田證問題,隔年抗爭愈演愈烈。1990年立法院通過「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總統於1990年4月23日公布[5],而行政院迄2006年也多次修訂「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做為發放依據[6]。補償金於1990年1月3日起發放,依級數每等級加發五萬津貼,退伍官兵可領取五萬到五十萬之補償金,來收回授田憑據。國防部對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總預算為880億,發放到2002年金額七百五十二億元,後將未支出之預算歸繳國庫,爾後因應每年領取人數漸少,金額不高,改以年度預算編應,目前每年仍有十到二十人申請領。
補償爭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於2013年1月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依照「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第二條,人員未於1997年12月31日前申請登記者,其戰士授田憑據作廢,「其在申請登記前死亡者,由戰士之家屬申請登記」,但國防部卻一併將具有戰士授田資格者,全數登記申請,明顯違法,此違法代為申請動作,應為「無效行為」。在「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裡,並無規定主管機關可代為登記申請,行政院逕自透過施行細則,再授權於國防部視海峽兩岸人民關係狀況,另定中國親屬請領辦法,「施行細則」顯然違反母法「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全為中國人方便請領補償金,所開之違法「方便之門」,以「包裹式」全部違法代為申請,共74萬5,658人,截至目前已有63萬4,101人完成領取,尚餘11萬1,557人未領取,全為在台亡故者,全部待由中國親屬來台申領,每人可領取一個基數5萬元,戰士授田證須準備55億預算供中國「無限期領取」。台聯黨團要求,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應暫停核發,否則將凍結國防部「專案撫慰金」之預算。[7]。
國防部回應,依據請領規定,申請者須於五年內領取,是指申請者從收到國防部通知開始起算,國防部依法已於八十六年底停止申請登記。目前已有百分之八十五的申請者完成領取,但還有約百分之十五申請者,因中國大陸幅員廣大聯絡不易、或搬家,加上部分單身亡故的官兵家屬聯絡不易,尚未完成領取,無法取消其領取資格。[8]。

---------------------------

戰士授田證補償 台聯質疑逾期發放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2年5月29日 上午4:25
分享推薦
國防部:5年期限 收到通知起算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台聯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戰士授田證補償金請領法令明確規定,必須在五年內領取,否則就應歸還國庫,如今領取期限已過,國防部卻仍繼續發放,國防部官員解釋,所謂五年期限是從申請者收到國防部通知開始起算。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表示,根據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規定,申請補償金從核發通知領取之日起二年內未領取者,由政府專戶保管,若從通知領取之日起逾五年未領取者,就應歸屬國庫,依法所有戰士授田補償金領取期間,應該在二○○三年全部請領結束,但是行政院一紙命令,卻開違法方便之門,讓作業延續至今。
總補償金880億 8成5已領取
國防部人力規劃處處長白捷隆指出,國防部已依法在一九九七年底停止登記,戰士授田補償金書面通知領取已達八十五%,剩餘的十五%通知仍持續進行中。他強調,這十五%是已經登記的,但因搬家沒有聯絡上,還有部分單身亡故的官兵,因為家屬在中國大陸,連絡不易,才未領取。
白捷隆指出,政府原本編列八百八十億元的特別預算發放戰士授田證補償金,九十一年底止發放出去七百五十二億元,剩餘都已繳回國庫,至於未領取人員部分,每年約有近百人完成申領及發放,目前每年以年度預算支應。
當年防兵變…老蔣發授田證安軍心
光復大陸後 就返鄉配地
軍方官員指出,戰士授田憑據(又稱戰士授田證)存在的由來,起源於一九四八年期間,國民黨軍隊在中國大陸陷入苦戰,為了提振士氣並且讓官兵從軍有明確的誘因,因此提出戰士授田政策,宣導只要戰爭結束,官兵就可在家鄉配有政府核發的田地。
但國民黨軍隊一路潰敗來台,為免發生兵變及延緩政府兌現支票的壓力,蔣介石因此在一九五六年指示完成「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先發給「戰士授田憑據」,言明等到光復大陸後就會依法配發土地。
官員指出,由於兩蔣政權無力反攻中國,部分退伍官兵開始組織社團,還上街遊行爭取權益,一九九○年,立法院正式通過「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以編列特別預算方式,補償八八○億新台幣為上限,發放給符合條件的退伍官兵及當時現役官兵。
依據補償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符合補償金條件的申領對象,以每一基數五萬元為計算,依個人條件發出不同基數的補償金,最高為十個基數。 (記者羅添斌)

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1951.10.18 中華民國政權公佈「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 – 台灣回憶探險團

1951.10.18 中華民國政權公佈「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
 2019 年 10 月 18 日 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 戰士授田證
1951年10月18日,已全面逃亡來臺的的蔣介石及其政權,為了安撫跟著逃亡來臺的軍人,發佈「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規定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遺眷,未來待「光復大陸 」 後,授予年產淨燥稻穀二千市斤面積之田地。
「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 發佈後,後來又制定 「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施行細則」、「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依此發給 70多萬張的 「戰士授田憑據」。 隨著中華民國政權回不去的事實逐漸明朗,這些芭樂票要如何兌現的問題也逐漸浮現,當然毫無意外最後就是把臺灣人當做他們的免費提款機。除了早期拿臺灣各地土地去「授田 」 ,到了1990年代制定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 ,將這些憑據變成天文數字的鉅額補償金,用臺灣人稅金買單。
看到這種案例,稍微有思考能力的人也能理解,長期以來中國國民黨宣稱他們是來解救臺灣、「帶來大量黃金建設臺灣」若是事實,還會需要開這種芭樂票最後全民埋單?而授田憑據上斗大的黨徽(如圖),請問中國國民黨是否盡到照顧這些跟隨你們逃亡軍民的責任?還是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臺灣人承擔還趁機操作撕裂族群?

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戰士授田憑證/一九五○年「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明定將來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