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教子庭訓格言》康熙為人處世、齊家治國的人生經驗/雍正即位後對其父的家訓加以追述彙編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s://goo.gl/nGWUh5
康熙《清慎勤》匾額
康熙《清慎勤》匾額
新浪收藏訊 2011年12月5日晚,北京保利“品藻如春清代禦筆暨宮廷書畫夜場”在亞洲大酒店開拍。康熙《清慎勤》匾額以850萬起拍,現場競爭激烈,經過幾番價之後,最後以1300萬的價格落槌,此前拍品的估價為1000—1300萬。
作品簡介:
“清慎勤”,三字,也是康熙皇帝玄燁所書,中上方也鈐有“康熙禦筆之寶”大印,書體比“藩維重寄”更精神,更挺拔。在玄燁一生所書的字體中,這一幅是最成熟的風格。字匾左下角有欽訓堂永璥收藏印兩枚。據王士禎《池北偶談》載“康熙二十一年,廣西巡撫郝浴疏請頒賜禦筆"清慎勤"三大字,部議俞其請,遂遣賜各直省督撫雲”,此幅自在其中。
《支那歷代皇帝皇後親王書畫目錄》中第八十六頁《康熙禦書》中有“清慎勤(大字)”,又記“橫額絹(實為綾)本,長四尺一寸,闊一尺七寸六”,“康熙二十一年五月頒各督撫”,可見也是流傳有緒之真跡。
“清慎勤”可稱為“官箴”,典出《三國誌·魏書·李通傳》:“秉字玄胄,有俊才,為時所貴,官至泰州刺史。秉嘗答司馬文王問,因以為《家誡》曰: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為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清、慎、勤”三字,至今仍可為官者戒,也應該為學者戒。
原藏者清宗室“欽訓堂主人”永璥,字文玉,號益齋,別號素菊道人,理密親王允之孫,封輔國公。素工書畫,更精鑒別,收藏名跡甚富,世傳書畫,有欽訓堂藏印者皆經其品定。欽訓堂藏先皇禦筆書法自是珍若拱璧,以為莫大(博客,微博)榮耀。
若能清、慎、勤之外,更忍一忍,何事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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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吏部·官職類》:“《官箴》一卷,宋呂本中撰。此書多閱歷有得之言,可以見諸實事。書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為當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王士禛《古夫於亭雜錄》:'上嘗御書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賜內外諸臣。案此三字,呂本中《官箴》中語也。'是數百年後尚蒙聖天子採擇其說,訓示百官,則所言中理可知也。雖篇帙無多,而詞簡義精,故有官者之龜鑑也。”文中的“上”就是指康熙皇帝,這說明清代從康熙時期就把“清、慎、勤”三個字作為官箴了。
需要指出的是,文中說“清、慎、勤”語出呂本中,是不確的,這句話最早應該是晉武帝的父親司馬昭說的。《三國志·李通傳》裴松之注引王隱《晉書》說:“(李秉)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這才是“清、慎、勤”的最早出處。這段話還在《世說新語·德行》中出現過。康熙以及後來欽定《四庫提要》的乾隆都把“清、慎、勤”當作是呂本中的首創了,他們不知道早在晉武帝的爹那裡,“清、慎、勤”就是為官之道了。
清代不僅提倡做官要“清、慎、勤”,還把“清、慎、勤”當作了考核官吏的標準。我們知道,清代對官員的考核標準是“四格八法”,“四格”是指守、才、政、年四個方面,即操守、才幹、政務、年齡。其中操守的考核分三等:清、謹、平;才幹的考核分兩等:長、平;政務的考核分兩等:勤、平。“八格”,就是官員不合格的八個方面,即:貪、酷、不謹、罷軟無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不合格官員所犯過失,會根據八法中不同的條目採取不同的措施進行懲罰。
當然,“清、慎、勤”最重要的還是“清”。據《清會典》卷十一《吏部》記載,當官如果“不謹”(即不慎),或“疲軟無為”(即不勤),其處分都是革職,但尚無身家性命之憂;而“凡官貪者”(即不清),則“特參”。“特參”要比革職嚴厲得多,自己丟了小命不說,還讓祖宗幾代蒙羞。正像《紅樓夢》中賈政說的一樣:“據你一說,是叫我做貪官嗎?送了命還不要緊,必定將祖父的功勳抹了才是?”
清代自康熙以後,直至清末,都把“清、慎、勤”作為座右銘。馮友蘭的父親馮台異曾經在光緒年間當過湖北崇陽縣知縣,在《馮友蘭傳》中,程偉禮在介紹崇陽縣縣衙情況時,就曾經寫過這樣一段話:“大堂正中,有一座暖閣,暖閣中間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這就是縣官的公座公案。暖閣的上邊有三個大字:清、慎、勤。”梁啟超在《新民說·論公德》中也說過:“近世官箴,最膾炙人口者三個字,曰清、慎、勤。”這說明在清末,“清、慎、勤”依然是官員做官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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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庭訓 肅官箴──清朝官員的教子書
王漁陽是著名的清官,言傳身教兒子立德立行。信中殷殷叮囑兒子養生、為官、處事之道。不可依侍門第。待上有禮,與同僚交往有度,束下嚴而不苛。勤政愛民,為官廉潔。節省公費,毋擾民。敢於為民請命。嚴明男女、上下之分。尊儒重教,端正風俗。
垂庭訓 肅官箴──清朝官員的教子書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月 11日, 2016
《手鏡》作者是清朝王士禛,號漁陽山人,出身於詩禮簪纓之族,鐘鳴鼎食之家。是康熙年間的文壇領袖;斷案如神,官至刑部尚書。《手鏡》是王漁陽在他的第二個兒子首次赴任前的教子書。
王漁陽信中提到的歐陽文忠(歐陽修)和劉忠宣公(劉大夏)都是前朝古人,卻以諡號尊稱,恭謹之風撲面而來。信中殷殷叮囑兒子養生、為官、處事之道。不可依侍門第。待上有禮,與同僚交往有度,束下嚴而不苛。勤政愛民,為官廉潔。節省公費,毋擾民。敢於為民請命。嚴明男女、上下之分。尊儒重教,端正風俗。
王漁陽是著名的清官,以言傳身教兒子立德立行。
道光年間,錢塘的金守楷發現了這本小冊子,在此書的後跋中說,王漁陽的書信世上不多見,得到的人珍視如同隋珠和璧,何況這本小冊子「垂庭訓,肅官箴」,尤其寶貴。
以下是筆者的白話譯文。
序:(宋)歐陽文忠公以文章名天下,不過與來拜見他的後輩們談的卻多是從政之事;(明)劉忠宣公(劉大夏,諡號文宣,深得民心)願意做親近百姓的官員。州縣長官與百姓最近,管理有方則百姓受益,否則百姓受其害,好壞的結果來得非常之快,立竿見影。做這樣的官的,能不小心謹慎嗎?康熙丁丑年,我擔任左司徒一職四年多了。兒子王啟汸初次為官到順德的唐山縣,唐山縣上交的賦稅每年不過萬兩銀子,縣城距離驛路三十里,人們一向說那裡偏僻易於治理。近來卻因為缺乏糧食拖欠賦稅、協濟驛馬而受到拖累。安撫百姓,調劑政策,談何容易!啟汸一介書生一下子擔當這個職務,我心裡惴惴不安,於是就把自己想到的,親手寫了幾十條給他,讓他朝夕放置在座右,玩味體會並身體力行。啟汸能遵守這些意見不扔到一邊去,即使不能馬上成為古代那樣的好官,也可以做到不失職了。(皇曆)二月十二日,漁陽老人寫於京城的住宅。
1.官員子弟做官,一切要加倍謹慎檢點,見上司,和同僚相處,接待紳士都要這樣。稍微有點任性,別人就會說以門第傲人。時時事事都要記著這點,做官要自己要正,不能依賴門第。
2.官署的門第注意男女有別,內外有分,這是第一要緊的事,家人不許隨意外出。
3.日常用度要節儉,節儉可以養廉,但是下人的衣食也要照管,不能讓他們不夠用。
4.日常的日用米、肉、薪、蔬、草、豆之類的東西,都要按照市價買,不可用官價買。
5.每個月的初一、十五上香或者遇到朝廷的大典,一定要早起,恭敬侍事。
6.每天升堂審問案件一定要早,早晨起來一定要喝粥和薑湯抵禦寒氣。中午上堂前也要吃飯,然升堂,不能多喝酒。千萬千萬記住。
7.春秋督責農務,一定要自己去,務必減少隨從,自備飲食,不驚擾民間。
8.文廟當加意修葺,開門關門嚴格,打掃乾淨,嚴禁兵丁、衙役、閒雜人等在裡面喝酒賭博。時時囑廣文先生檢查。
9.牌甲這種辦法是究辦強盜的好辦法(清世祖入關,有編制戶口牌甲之令。其法,州縣城鄉十戶立一牌長,十牌立一甲長,十甲立一保長。則牌甲又為地方基層組織)。但用的時候心地要極善,不要騷擾百姓。要從根本上清除盜竊,就尤其要嚴禁賭博。有窩藏賭徒的,犯了就上枷重懲,不能輕易放了他們。
10.迎神賽會人雜,要讓捕官控制局面。嚴禁賭錢、喝酒、聚眾打架。城門要嚴加防守,出入的人嚴格盤問,面生可疑之人,不放入城。
11.宴會當早赴早散,不可夜飲。
12.錢糧不論多少,批文回執要一一清楚。東西的出入帳簿一定要稽查,每天購銷一次。不能有推遲延誤和受賄積壓。
13.夏天出門,亦要帶棉衣、棉被褥之類,以防風雨驟寒。這是我年輕時從方伯贈司徒公那裡聽到的,四十五年沒敢忘。
14.捕快容易縱盜殃民,要牢牢的駕馭他們。
15.做有司官須忍耐、耐煩。事至須三思而行,不能急躁,急躁一定會出錯。
16.門戶的火燭一定要小心。遇到年節、燈節,民間煙火、起火等也要適當的禁止。花炮就沒關係。
17.地方如有聚眾燒香念佛,白蓮教、龍天教等邪教左道惑眾者,當在檢查牌甲時盡力制止。趁早杜絕根源,不要讓其滋蔓。
18.押解錢糧,一定要挑老成可靠的人,銀子要親自過目後才可封點,不能粗心。
19.義學多有名無實,宜實實舉行之。
20.皇上親自題寫賜給天下巡撫的,不過「清慎勤」三字。無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京城附近的官,要是真的是個好官,名聲很容易傳播開。不過做不好,也容易滋生不好的傳言。要努力,要努力!
21.地方萬一有水旱之災,即當極力申諍,為民請命,不能像山東過去那樣不敢報告災害,讓那個地方的百姓受苦。
22.行政之餘,讓儒學教官選秀才中才能出眾、善於作文的,舉辦文會培養他們。
23.學院的少司馬李公,素來講究理學,性格孤傲清高,對他的禮遇可以從優,但不可有書信往來。
24.養馬一差及調濟驛站馬匹這兩件事應當留心一下,相機行事,不是筆墨可以寫清楚的。
25.霧天早起吃飽,餓著肚子辦公家的事會得病,空肚子走路尤不可取。暑天出了汗不要在有風的地方脫衣帽,冷天更不用說了。
26.給上司的信,要先檢查一下,不要犯上司的名諱。上司的父親、祖父的名諱也應避開。例如:於守道的爺爺諡號「清端」,名諱「成龍」;許巡撫的父親,名諱「世昌」(福建巡撫);宜太守的父親,名諱「永貴」(總兵巡撫);王軍廳的父親,名諱「永茂」(河間知府)。這是我所知道的,其餘可以此類推。
27.上司或同僚有送伶人之類的,量情給盤纏,可以多給,不能在地方上長時間待擾民,也不能在衙署中長時間停留娛樂。
28.是涉及到審案和商量事情,最是要謹慎嚴密,即使天天侍在左右的門役也不能讓他們窺測到你的想法,把你的話泄漏出去。
29.同僚之間不要開玩笑,往往開玩笑結果卻有了嫌隙,不能不小心。
30.升堂審案的態度要嚴肅,這最關係著一個官員的形象。上堂不可輕易皺眉或者發笑,這是孔子所說的君子不尊重就沒有威儀。
31.不用重刑,不要濫用刑罰。至於夾棍,更不能輕易用。病人罪人,不能輕易打他們。盛怒的時候不可用刑。
32.審案務必公正,須比較原告、被告及有關證人的口供,這樣虛實曲直會自然顯現出來。不可先入為主,使堂下人的不能盡述實情,甚至白白的放跑了罪人。至於盜竊的案件,尤其要仔細審問,強盜與偷竊,有天壤之別,釋放還是收監,萬萬不能輕易結案。
33.人命最重要,應當極為周密謹慎,務必要在初審時得到確實的真情。驗屍報告單不能聽驗屍官亂報(暑月驗屍,必須先吃一些避惡的東西),方不至於留下後來翻案的漏洞,也不至於冤枉人。犯人口供的冊子中開頭的敘述,稱作「招眼」的,更有關係。如素無仇怨等話,就是鬥毆殺人;如是素有仇怨,於是動了殺機等話,就是謀殺。鬥毆殺人的被放的多,蓄意殺人的遇到大赦也不能免罪,輕重判如天上地下。所以招眼幾句話,最應當周密謹慎。
34.凡是人命,投井、上吊、服毒、自殺等,多是刁民借人命誣賴他人,騙一筆錢。如果審出這樣的情節,就當判他們誣告坐牢。這樣不但誣告的人少,那些輕生的也少了。唯有逼人自盡有真憑實據的另當別論。
35.不能多應准詞狀,不能輕易派人提人拘人,不能讓女子出來見官,不能讓人長時間等著審理。隨到隨結,則桌上沒有積壓的案子,不會耽誤農事,而衙役也不敢恐嚇詐騙(嫌疑人)。事情不大,或者關係到親戚骨肉的,就讓他們自己和解,自己悔悟,自己化解,也是教化的一個方法。
36.風俗教化關係重大。每(黃曆)月的初一和十五,會同縣裡的教諭講解皇上頒發的法令條例,須要講的清楚明白,愚人都聽得明白。(愚人: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的人。《漢書•古今人表》分人為九等,其第九等為「下下,愚人」。蚩尤、妲己、趙高等皆列於此等。)中才以下的人,都可以努力去做好事,而不敢去做壞事,不要把這個要求看成是一紙空文。
37.禮待地方縉紳。那些閉門讀書、能寫文章的飽學之士,應當加以愛護尊敬並培養他們。只有那些出入衙門拉幫結派包攬詞訟的生員,不在此列。生員不可責罰,有過錯告訴儒學教官就可以了。
38.逃犯抓住後立即解送,監禁不可超過三日。逃犯要麼在道路上抓,要麼在空廟裡抓,但斷斷不可在人家裡抓,一面連累到人家。萬一真有窩藏之家,就讓他們自首,這樣一來保全的功德就大了。另有《督捕條例注釋》可以細看,這是特別積陰德的事啊,留心!留心!凡是押解逃犯一名,須簽派有家口、不吃酒且家境殷實的差役二名,方可保證無意外,此事大有責任,謹慎!謹慎!
39.衙門裡倉庫巡邏、監倉防範都要嚴緊。宅中夜裡巡更,也應該每夜嚴格加緊。如有公事到省里和府裡去,尤其要加緊,不要忽視。
40.對待儒學教官、捕衙和防守將官都要和氣。
41.催征錢糧的方法不同,要以便民為主。如果自己封好放入櫃中,不經過胥吏之手,流水賬簿寫的清楚,胥吏就做不了手腳,這是天下相同的道理。催糧不能用刑太重,這時最關係官聲,小心。
42.不入賬簿的額外收取,各地有相沿的定規。如果之前的收斂過重的就免掉。如果於民無害,可以繼續用。萬萬不能使戥頭加重,加重就是斂怨。
43.居官要以得民心為主,為百姓節省一分,就能收到一分的回報,讚揚聲也容易起來了。銀匠要選擇妥當的人。
44.加派一事最妨礙官聲,最禍害百姓。如地方上有大規模的勞役,必須從地丁正項之外收費的,一定要有院、道、府各級的通行明文,同時參看其它州縣怎樣做、本縣往年遇這樣的事情怎樣做,與鄰縣的同僚、本縣的縉紳詳細斟酌到盡善,向州府報告,然後再實行,自己不能取一絲一毫。切囑,切囑。
45.常平倉(給百姓備災荒的糧倉)貯存糧食,應當選擇地勢高而乾燥的地方,以防潮濕腐爛。還必須高牆嚴鎖。要選為人老成家道殷實的人專門管理。這事近來往往成為官吏的拖累,不可不小心啊!
46.挑年輕力壯穩妥可靠的人做民壯快手,閒暇時讓他們練習武藝騎射,會有用到他們的地方。
47.駕馭胥吏衙役等要嚴,也要體諒人情,不要刻薄。尤其不能讓胥吏有機會弄什麼名堂。
48.不到萬不得已,不可輕意借貸,這也關係到為政的考評。
49.真心實意地與百姓休戚與共,不能依靠權謀管理。
50.遇到以下犯上,以賤凌貴,以奴欺主的小人,要嚴明身份,維護風俗。右面(古人從右至左書寫)列出的五十條是想到哪兒就寫到哪,沒有條理,你要時時琢磨並要做到,這樣或許可以少犯錯誤,別不當回事兒啊。以後有想起來的再寄給你抄進去。
附原文:
序
作者:王士禛
昔歐陽文忠公以文章名天下,後進謁見者,顧多與談政事;劉忠宣公願為有司親民之官。蓋州縣令長與民最近,設施當則民食其利,不當則民受其害,捷若影響,居此官者,可勿兢兢慎之與?康熙丁丑,予承乏左司徒且四年余矣,兒子啟汸筮仕得順德之唐山,賦稅不過萬金,縣距驛路又三十里,向稱簡僻易治。近乃以乏糧逋欠,遞馬協濟為累,拊循調劑,殆未易言。汸以書生驟膺斯任,老夫心殊惴惴,輒就思慮所及,手跡數十條付之,俾朝夕置座右,披玩而從事焉。汸能守而勿替,縱不敢遽擬古之循良,其亦可無損越也夫。二月十二日漁洋老人書於京邸。
1.公子公孫做官,一切倍要謹慎、檢點。見上司,處同寅,接待紳士皆然;稍有任性,便謂以門第傲人。時時事事須存此意。做官自己腳跟須正,持門第不得。
2.有司衙門嚴內外之防,是第一要緊之事,家人勿令出外。
3.日用節儉,可以成廉。而下人衣食,亦須照管,令其無缺。
4.日用米、肉、薪、蔬、草、豆之類,皆當照市價平買,不可有官價名色。
5.朔望行香及有朝廷大典禮(「禮」為衍文)、拜牌等事,須早起,恭敬侍事。
6.每日坐堂須早,早起用粥及薑湯禦寒氣。午堂亦須飯,然後出,惟不可多用酒,酒後比糧審刑,尤斷斷不可,慎之慎之!
7.春秋課農,須身親勸諭鼓舞之。尤須減騶從,自備飲食,令民間不驚擾。
8.文廟當加意修葺,嚴其啟閉,潔其洒掃,嚴禁兵丁、衙役、閒雜人等賭博飲酒於其中。時時囑廣文先生查之。
9.牌甲一事,詰盜弭盜之良法,但要行之極善,勿致騷擾。盜有犯者,鞫得其實,當執法嚴懲,則不肖之徒屏跡矣。欲清盜源,尤在嚴禁賭搏,有窩賭者,犯即枷示重懲,不宜輕縱。
10.神會人雜,當令捕官彈壓之。嚴禁賭錢、吃酒、聚眾打架。城門亦當令防弁嚴謹出入,面生可疑之人不放入城。
11.宴會當早赴早散,不可夜飲。
12.錢糧不論多寡,批回俱要一一清楚。號件簿最要稽查,每日勾銷一次,須無延捱遲悞(「誤」的異體字)及賄壓等弊。
13.夏天出門,亦要帶棉衣、棉被褥之類,以防風雨驟寒。此少聞於方伯贈司徒公者,四五十年守之不敢忘。
14.捕快多縱盜殃民,當嚴駕馭之。
15.做有司官須忍耐、耐煩,事至徐(當是「須」的誤寫)三思而行,不可急遽,急遽必有錯誤。
16.火燭門戶,時時謹慎。遇年節、燈節,民間煙火、起火等,亦宜禁之;如花炮則不妨。
17.地方如有聚眾燒香念佛,白蓮、龍天等邪教左道惑眾者,當於嚴牌甲時力禁之,早杜其源,勿令滋蔓。
18.解錢糧,須慎選老成殷實人役。銀入鞘必自家經眼,然後貼封,不可粗心。
19.義學多有名無實,宜實實舉行之。
20.皇上御書賜天下督撫,不過「清慎勤」三字。無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畿輔之地,果為好官,聲譽易起;如不努力做好官,亦易滋謗。勉之,勉之!
21.地方萬一有水旱之災,即當極力申諍,為民請命;不可如山左向年以報災為諱,貽民間之害。
22.政有閒暇,令廣文選生員美秀而文者,為文會作養之。
23.學院少司馬李公,素講理學,孤峭立崖岸,禮遇或優,斷不可有片紙竿牘。
24.養馬一差及協濟驛馬二事當留心,相機行之,非筆墨可盡。
25.霧天早起當使飽,若枵腹則恐致疾,行路尤不可也。暑天有汗亦不可在有風處脫衣帽,寒天又不必言。
26.與上司稟啟,當先簡點,勿犯諱。其父祖名諱,亦宜話間而避之。如守道於之祖,諡「清端」公,諱成龍;巡道許之父,諱世昌(福建巡撫);太守宜之父,諱永貴(總兵改巡撫);軍廳王之父,諱永茂(河間知府)。此其及知者,餘可類推也。
27.上司、同寅有送優伶之類者,量給盤費,不妨從優。不可久留地方滋擾,亦不必多留衙中做戲。
28.凡審事及商榷事體,最宜慎秘。雖門役等日在左右者,亦不可令窺探意指,洩漏語言。
29.同寅切戒戲謔,往往有成嫌疑者,不可不慎。
30.堂規要嚴肅,此最觀瞻所系。上堂顰笑亦不可輕易,所云「君子不重則不威」也。
31.勿用重刑,勿濫刑;至於夾棍,尤萬萬不可輕用;病人、醉人不宜輕加朴責;盛怒之下,萬不可動刑。
32.審事務極虛公,須參互原告、被告及干證口供,虛實曲直自見。不可先執成見,致下有不得盡之情,或至枉縱。至於盜案,尤要詳慎。強之與竊,相去天淵,一出一入,萬萬不可輕易。
33.人命最重,極當詳慎,務於初招,確得真情。屍格不可聽仵作妄報,(暑月檢屍,須先食辟惡之物)方不致開後來翻案駁竇,亦不致有冤枉。詳冊中招首數語,謂之「招眼」,更有關係。如「素無仇怨」等語,即系鬥毆殺;如「夙有仇恨,遂動殺機」等語,即系謀故殺。鬥毆矜釋者多,謀故遇赦不赦,輕重判若天淵,故招眼數語最當詳慎。
34.凡人命,投井、投繯、伏(當是「服」字的誤寫)毒、自盡(當是「剄」的誤寫)等,多是刁徒籍命誣賴,居奇騙詐。如審出此等節情,即當反坐,不惟誣告者少,而輕生者亦少矣。惟真正有威逼實據者,乃當別論。
35.不可多准詞狀,不可輕易差人拘提,不可令婦女出官,不可輕易監禁,不可令久候審理。隨到隨結,則案無留牘,不悞(「誤」的異體字)農事,而衙役亦不敢恐喝(今一般寫作「恐嚇」)詐騙矣。事體小者或事關骨肉親戚者,止當令其和息、自悔、自艾,亦教化之一端也。
36.風俗教化所關甚,每月朔望,會師儒講《上諭十六條》,須敷陳明白條暢,鄉愚人人可解,中才以下之人,皆可勉於為善,而不敢為不善,勿視以為具文。
37.待紳衿須各盡禮貌。生員閉戶讀書、績學能文者,當愛敬作養之。惟出入衙門扛幫詞訟者,不在此例。(生員不可責,有過語廣文可也)
38.逃人隨獲隨解,不可監禁過三日。或獲之道路,或獲之空廟,斷不可株累窩家。萬一果有窩家,令作自首,則保全者大矣。別有《督捕條例注釋》可細看,此事尤可行陰騭也!留心,留心!凡解逃人一名,須僉有身家、不吃酒的[殷]實解役二名,方保無虞。此事大有干係。慎之,慎之!
39.旗下人不可刑責。
40.衙門倉庫巡邏、監倉防範俱要嚴緊。宅中上宿巡更,亦當每夜嚴緊。如有公事赴省、赴府尤要加緊,勿忽。
41.待廣文、捕衙、防守將官皆要和睦。
42.催征錢糧各省不同,要以便民為主。如自封投櫃,不經胥吏之手,流水簿備照分明,則胥吏不能作奸,則天下所同也。比糧不可用刑太重,此事最系官聲,慎之。
43.羨餘一項,各處相沿有定規,若前人有已甚者,則去之。若無害於民,不妨仍舊。斷不可於戧(原帖如此,當是「戥」字的誤寫)頭加重,加重,此斂怨之道也。居官以得民心為主,為民間省一分,則受一分之賜,誦聲亦易起矣。銀匠需擇人。
44.加派一事最礙官聲,最為民害。如地方有大役,必出於地丁正項之外者,必有院、道、府通行明文,看別州縣如何行,本縣往年遇此等大役如何行,與鄰封同寅、本縣紳衿詳酌盡善,稟命於府,然後行之。斷斷不可一毫染指,切囑,切囑!
45.常平倉米穀盛貯,須擇高燥爽塏之地,以防浥爛。又須峻其牆垣,嚴其鎖鑰,以老成殷實人專司其事。此項近往往為有司之累,不可不慎。
46.民壯快手,選少壯恩實者,暇日教之習射,亦有得力處。
47.馭胥役輩要嚴,亦要體恤人情,勿近刻薄。最不可令吏胥等有時道用事之名。
48.非萬不得已,不可輕易借貸,亦系官評也。
49.必實實有真誠與民同休戚之意,民未有不感動者,不恃智術駕馭。
50.遇下犯上,賤凌貴,奴欺主之輩,當嚴正名分,以維風俗。
右五十條隨憶隨書,未有倫次,汝時時玩味遵行,庶幾寡過,慎勿忽也。後有憶及者續寄鈔入。
跋:按惠定宇先生《漁洋山人年譜》注,山人仲子啟汸官唐山令,唐山下(或猜為「邑」),(或猜為「地」瘠民貧,山人訓以潔己愛民,書《手(或猜為「鏡」》一冊付之。仲子之官在康熙三十(據序補「十六」)丁丑七月,山人於冊首《自序》末署「(據序補「二月」)十二日書於京邸」,則《手鏡》之錄,當在(據序補「三」)十七年矣。山人書世不多覯,得之者不啻隋珠和璧,況此冊垂庭訓,肅官箴,不尤可寶貴耶。惟山人《全集》均未載此冊,曩藏真州某氏家,楷於丁酉歲得之,如獲至寶,既而思什重其襲,究難公諸同好,爰囑甘泉王君臨川鉤摹勒石,藏之名山,傳諸其人,俾與公詩文並傳不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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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清慎勤》匾額
晉武帝的父親司馬昭說的。《三國志·李通傳》裴松之注引王隱《晉書》說:“(李秉)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這才是“清、慎、勤”的最早出處。
《三國志 ·魏志·李通傳》“以寵異焉”裴松之注引晉王隱《晉書》:“﹝李秉﹞嘗答司馬文王問,因以為《家誡》曰: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後用以為官箴。衙署公堂多書“清慎勤”三字作匾額。梁啟超《新民說·論公德》:“近世官箴,最膾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
[1]
1.【清】
清,即清白、清介、清平、清明、清廉。古人以此字作為官箴,意在強調為官為政須有清白的操守、清介的修養、清平的思路、清明的頭腦和清廉的作風。
正直清廉而謙者,宜歌風。——《史記·樂書》
2.【慎】
慎,即謹慎、慎重。古人常以慎言、慎行、慎獨、慎微、慎始、慎終四詞作為修身做事的至高標準,將此字作為官箴,意在強調為官為政須言行謹慎,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仍能自警自束,在微小的事情上能夠做到不隨意,並且善始善終。
慎,德之守也。——《國語·週語》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懼乎其所不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禮記·中庸》
3.【勤】
勤,即勤謹、勤勉、勤恁、勤卹。古人以此字作為官箴,意在強調為官為政須盡心盡力,殷勤恭謹,勤勉奮進,勤政事,勤思考,憂慮體恤民生疾苦。
文王既勤止。——《詩·周頌·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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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做官的“座右銘”:清、慎、勤(圖)
2015年6月26日 天朝風雲來源: 看中國
“清、慎、勤”三個字,在清代出現的頻率應該是最高的,它實際上就是清朝,特別是“康乾盛世”時期的為官之道,也就是清代官吏的“座右銘”。
《四庫全書總目·吏部·官職類》:“《官箴》一卷,宋呂本中撰。此書多閱歷有得之言,可以見諸實事。書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為當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王士禛《古夫於亭雜錄》:‘上嘗御書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賜內外諸臣。案此三字,呂本中《官箴》中語也。’是數百年後尚蒙聖天子採擇其說,訓示百官,則所言中理可知也。雖篇帙無多,而詞簡義精,故有官者之龜鑒也。”文中的“上”就是指康熙皇帝,這說明清代從康熙時期就把“清、慎、勤”三個字作為官箴了。
需要指出的是,文中說“清、慎、勤”語出呂本中,是不確的,這句話最早應該是晉武帝的父親司馬昭說的。《三國志·李通傳》裴松之注引王隱《晉書》說:“(李秉)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這才是“清、慎、勤”的最早出處。這段話還在《世說新語·德行》中出現過。康熙以及後來欽定《四庫提要》的乾隆都把“清、慎、勤”當作是呂本中的首創了,他們不知道早在晉武帝的爹那裡,“清、慎、勤”就是為官之道了。
清代不僅提倡做官要“清、慎、勤”,還把“清、慎、勤”當作了考核官吏的標準。我們知道,清代對官員的考核標準是“四格八法”,“四格”是指守、才、政、年四個方面,即操守、才幹、政務、年齡。其中操守的考核分三等:清、謹、平;才幹的考核分兩等:長、平;政務的考核分兩等:勤、平。“八格”,就是官員不合格的八個方面,即:貪、酷、不謹、罷軟無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不合格官員所犯過失,會根據八法中不同的條目採取不同的措施進行懲罰。
當然,“清、慎、勤”最重要的還是“清”。據《清會典》卷十一《吏部》記載,當官如果“不謹”(即不慎),或“疲軟無為”(即不勤),其處分都是革職,但尚無身家性命之憂;而“凡官貪者”(即不清),則“特參”。“特參”要比革職嚴厲得多,自己丟了小命不說,還讓祖宗幾代蒙羞。正像《紅樓夢》中賈政說的一樣:“據你一說,是叫我做貪官嗎?送了命還不要緊,必定將祖父的功勛抹了才是?”
清代自康熙以後,直至清末,都把“清、慎、勤”作為座右銘。馮友蘭的父親馮台異曾經在光緒年間當過湖北崇陽縣知縣,在《馮友蘭傳》中,程偉禮在介紹崇陽縣縣衙情況時,就曾經寫過這樣一段話:“大堂正中,有一座暖閣,暖閣中間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這就是縣官的公座公案。暖閣的上邊有三個大字:清、慎、勤。”梁啟超在《新民說·論公德》中也說過:“近世官箴,最膾炙人口者三個字,曰清、慎、勤。”這說明在清末,“清、慎、勤”依然是官員做官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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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謹慎、勤勉。
《三國志·魏志·李通傳》“以寵異焉” 裴松之 注引 晉 王隱 《晉書》:“﹝ 李秉 ﹞嘗答 司馬文王 問,因以為《家誡》曰: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后用以為官箴。衙署公堂多書“清慎勤”三字作匾額。 梁啟超 《新民說·論公德》:“近世官箴,最膾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
"清"、"慎"、"勤"的解讀
危兆蓋
2006年01月30日08:50 【
就中國古代政治而言,由於老百姓的生存能力很差,隻要父母官們“清、慎、勤”,對老百姓的生活就不會造成太大的騷擾,產生太劇烈的動蕩,因而它確實是一條比較穩健的“牧民之道”。“今人不見昔時月”,想想古人“清、慎、勤”的官箴,拿它來照照今人,也許不無益處。
中國傳統文化的主脈是孔孟開創的儒家文化。儒家在政治上主張為政以德、以德化民,強調要施仁政、行德治。但真要做到這一步,其實並不容易。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要求為政者必須首先有“德”,有了“德”才可能以“德”施政﹔否則,把“德”挂在口頭上,就成了挂羊頭賣狗肉,哪有什麼“德政”可言?因而,提倡“德治”的儒家最講究修身養性,認為“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修齊治平”作為儒家的政治倫理,在順序上是依次遞進的,顯然不能躐等。在用人標准上,儒家也是主張“德才兼備”,而不是“才德兼備”,“德”是放在第一位的。這也就是說,一個人隻有養成了良好的德行,才能有益於社會﹔否則,一個人即使再有才,再能干,而德行有虧,也是會受人非議、招來白眼的。譬如,在重視鄉裡評論的漢末社會,具有雄才大略的曹操被貶為“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就是一個例証。在2000多年的中國封建社會中,由於統治者“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提出的這一套政治倫理對士大夫們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甚至對普通公民也都有潛移默化之效。因為士子們深受儒家這一套政治倫理的熏陶,所以,在中國古代官場,盡管也有不少貪污腐敗、行賄受賄、殘民以逞、敲骨吸髓的事情發生,但那些從科舉正途出身的官員,多少還是想著點自己的臉面名節,甚至胸中充溢著“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情懷,為名山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后已”。即便是在私欲冒頭時,在作奸犯科時,也多半能捫心自問,中夜徬徨,甚至懸崖勒馬,洗心革面。也正因為為官作宰的士大夫們對自己提出了相對較高的政治道德要求,因而清官廉吏也就代不乏人,薪火相傳,從而為標榜“德治”的儒學撐住了門面,為讀書人保住了一線斯文。
邑有流亡愧俸錢
唐代詩人韋應物在一首《寄李儋元錫》的詩中這樣寫道:“去年花裡逢君別,今日花開已一年。世事茫茫難自料,春愁黯黯獨成眠。身多疾病思田裡,邑有流亡愧俸錢。聞道欲來相問訊,西樓望月幾回圓。”需要指出的是,在2000多年的中國封建社會裡,由於生產力水平欠發達,即便是文景之治、孝武盛世、光武中興、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等,也不管是首善之區還是財富江南,“邑有流亡”恐怕都是事實,要做到“邑無流亡”,事實上有很多不可克服的困難。但詩人在這裡至少向我們傳遞了這樣一個明確的信息:在入仕的讀書人中,確有一些人是把轄區的老百姓生活放在至關重要的位置,心中惦記的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不是把個人的“十萬雪花銀”放在第一位。1959年,毛澤東在廬山跟王任重等人談起這首詩時,還以十分欽敬的心情贊揚古代知識分子的這種崇高情操、清官胸懷。毛澤東等當時是在討論詩文,提起這首詩是否有感而發就不得而知了,或許也是對清廉的政風有所感懷吧。
在古代社會,為政以德的“德”和以德化民的“德”,都不是虛無縹緲的東西,是很有幾分“干貨”的。
這份“干貨”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清”,二為“慎”,三曰“勤”。在我國古代社會,為官行政,隻有做到了清、慎、勤,才能算是施德政、行德治,拿了“俸錢”而心中泰然。
茲請分別論之。
“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
先說“清”。至晚在三國時,就有人提出:“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而后來的地方官員甚至把“清慎勤”三字匾額高高地懸挂在官衙大堂之上。這是什麼意思?無非是要那些父母官們時時提醒自己、警戒自己、檢視自己、照照自己。由此可見,古人為官,對“清、慎、勤”三字確是非常看重的。春秋時期齊國的名相晏嬰就提出:“廉者,政之本也。”唐太宗李世民也說過:“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舊時民間幾乎是婦孺皆知的宋代名相包拯包青天則說過:“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這些話語,雖然只是片言隻語,沒有形成龐大、系統的理論體系,但它傳出的信息非常明確,為官作宰,要廉而不貪,潔己愛民,作老百姓的道德表率,才能正本清源,使政治上軌道,使國家日臻強大,使百姓安居樂業。我們看到,在中國歷史上那少有的幾個盛世中,統治者幾乎無一例外地都高櫫廉政的旗幟,如漢文帝、唐太宗、清世祖等就是典型。他們不但對臣僚提出廉政的要求,自己也是廉政的表率,因而對當時清廉政風、淳朴世風的形成產生了積極的影響。譬如漢文帝棄修百金之露台,影響何止於當時﹔又如唐太宗與魏征君臣認識到“崇飾宮宇,游賞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一生都保持“衣無錦繡”的儉朴之風,其影響也及於后世。即便是那些性喜豪奢的帝王,從政權的穩定考慮,懲起貪來也決不手軟,倡起廉來也一樣賣勁。因為廉政最符合老百姓的利益,所以人民對那些兩袖清風、潔己奉公的“青天大老爺”也總是特別地擁戴
與稱頌,如北宋的包拯既清正廉明,又不避權貴,嚴格執法,被時人稱為“包青天”﹔明代的海瑞卵翼窮民,摧折豪強,被百姓譽為“南包公”﹔清代的於成龍官居兩江總督,仍每日堅持粗茶淡飯,青菜一把,反對奢侈浪費,所以有“於青菜”之稱,康熙帝還褒獎他為“天下清官第一”。
“慎獨”,心性修養的試金石
次論“慎”。在儒家政治倫理中,“慎”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過去的統治者對這一點是非常強調的,隻不過今人很少能領悟其重要性罷了。儒家講個人的修身養性,最重視“慎獨”。《禮記·中庸》
言:“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儒學發展到宋明理學階段,理學家甚至把能否養成“慎獨”的工夫當作心性修養的試金石。一個人“慎獨”的工夫到了家,就能養成真道德,否則就是假道學。在政治上,儒家則重視“慎微”、“慎言”、“慎終”、“慎刑”。“慎微”就
是要重視細節,警惕起始。《后漢書·陳忠傳》有言:“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潰蟻孔,氣泄針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識幾。”“慎言”就是說話要慎重,要言行一致、表裡如一,俗語說的“禍從口出”可以作為它的一個消極意義的注解,揭示了“不慎言”的嚴重后果。明末的袁崇煥,論軍事才能、抗敵意志、個人品德,都無可挑剔,但他在廷對時一時頭腦發熱,出言不慎,就為后來的棄市悲劇種下一個禍因。孔子在《論語》中就教導其弟子要“敏於事而慎於言”。事實上,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有人真正喜歡一個說假話、大話、空話的人。“慎終”就是要求一個人在做任何事情之時,“慎終於始”,一開始就要計慮長遠,而不要隻顧眼前,不計后果。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為“慎始”易,而“慎終”難,《詩經》就有“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的話,舊時文人之間也多以“慎終如初”相勉。催繳錢糧與聽訟理案是古之為民父母者的兩大政務,隻有公平、鄭重地處理訟案,不偏私、不草率,才能使民無怨言,野無餓殍,訟無冤獄,政清人和,才能樹立官威,也才能博得一個好官聲,所以為官要“慎刑”。漢宣帝對這一點似深有感觸,他說:“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嘆息怨恨心者,政平訟理也。”而元代的張懋為官“惡衣?食,率之以儉﹔慎刑平政,處之以公”,抑豪強,誅“十虎”(指依附豪強為非作歹的黑惡勢力),使“民大悅”,自己也就搏得一個好名聲。為官從政之所以要“慎微”、“慎言”、“慎終”、“慎刑”,是因為不慎,就可能為各種惡政、劣政敞開一條口子,輕則使自己身敗名裂,重則給國家民族帶來厄運,真是千裡之堤,潰於蟻穴。而在法制不健全的古代社會,這種局面的比較容易形成也應該是想象得到的。所以,有識之士就把“慎”作為重要的官德之一提出來,這是非常有見地的。即使到了現代社會,由於決策不慎、執行不慎,而致好心辦壞事,造成沒有惠民反而害民禍民的嚴重后果,違背“執政為民”的初衷,也並非絕無僅有,而是偶有所聞的。所以,為官要“慎”,不要亂點“火”,即使到了今天,也不失其價值。
“業精於勤,荒於嬉”
復述“勤”。“勤政”作為最基本的三項官德之一,即使不作任何理論的分析,也應能得到世人的普遍認可。韓愈有一句名言:“業精於勤,荒於嬉。”為學如此,為政也是同樣的道理。古之賢哲早就認識到“勤政”的重要性,也早就認識到荒政的嚴重危害。《荀子》中講:“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敗也,必在慢之。”《韓非子》中也說:“不務聽治,而好五音不已,則窮身之事也。”因此,“勤政”大約最早被公認為是一種政治美德。為政當勤,不僅容易為眾人所認同,而且從實踐角度來看,似也最容易做到,不像“清”、“慎”那樣難。但任何人都是有惰性的,“勤”於一時易,而要一生都“勤”、從不懈怠,又很難,譬如唐玄宗,執政前期何其兢兢業業,到了后期就貪圖安逸了,以至開創開元盛世的他,把大唐帶入深淵。所以,人們才把“勤”也列為三大官德之一。大禹治水,十年中三過家門而不入,被奉為敬業勤政的典范﹔諸葛亮為輔佐劉備父子復興漢室,“鞠躬盡瘁,死而后已”,被歷代儒生奉為楷模。為突出或警示為政當勤,歷代王朝在名目繁多的皇宮建筑中都要有一處名為“勤政樓”、“勤政殿”之類的殿宇。在考核官員時,歷代統治者也非常重視“勤”之一字,往往要分出勤、平、怠等不同等級,而且三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而古之正途出身的官員,在“清、慎、勤”三字中,大致也是在“勤”字上表現最好。翻檢史書,盡忠職守、“罄心奉國”、勤勞王家、“憂勤親躬”、“勞心焦思,不遑夙夜”的官員出現頻率是最高的。為官做宰“清、慎、勤”,也許出不了政績,實現不了百分之幾的經濟增長率,但就中國古代政治而言,由於老百姓的生存能力很差,隻要父母官們“清、慎、勤”,對老百姓的生活就不會造成太大的騷擾,產生太劇烈的動蕩,因而它確實是一條比較穩健的“牧民之道”。它最大的特點就是不會禍民害民,因而也就無愧於那份“俸錢”。而任何一個封建王朝,用人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保境安民”,而不是經濟的快速增長。西漢的政論家賈誼在總結秦之興亡時,就說:“牧民之道,務在安之而已。”可見這是一條總原則。而要安民,就要招撫流亡、殖產興業、輕徭薄賦、開源節流、慎用刑罰、懲治惡霸、少苛斂、少搜刮,這樣才能培植民力、鞏固國基、強化國本。明太祖朱元璋對此就有深刻認識,他說庶民的日子過得不易,猶如雛鳥不可拔羽,新樹不可搖根,因而明令地方官員要善待庶民,廢止苛政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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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箴》的「清、慎、勤」內涵
2016-06-02 01:23:00
習近平同志教育幹部,經常引用一個古典:「當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原典出自南宋呂本中所著《官箴》。習近平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和辯證唯物主義歷史觀闡述了這三個字和當代社會政治生活的關係,指出:「領導幹部乾乾淨淨幹事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性質和宗旨的內在要求。在我國歷史上,注重修身立德、為官廉潔,是許多思想家倡導的政治主張,也是一些正直的士大夫終身恪守的為官準則。這些思想具有歷史進步意義,今天讀來仍對我們有很大的啟迪。」這是習近平汲取中國古典精華,論述馬克思主義政黨建黨理論的示範,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海納百川,吸收人類進步文化的典範。
習近平不止一次引用《官箴》所言「清、慎、勤」。早在1990年、2003年就在黨政高級幹部會議上頻頻引用此典。近期媒體盤點,這是習近平使用頻率最高的十大典故之一。當前,全黨上下正在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了深化學習和理解習近平治國理政理論,有必要進一步探討 「清、慎、勤」的內涵及其價值。
《官箴》作者呂本中(1084-1145),是安徽壽州呂氏家族的傑出人物之一。他生活於南宋時期,擅長詩文。宋高宗時期,官為中書省文職「中書舍人」。一生著述豐富,其所著《官箴》,全文2339字。四庫全書《提要》說:「所著居官格言,凡三十三則。」總結了如何做官的33條經驗與教訓。本來是用於呂氏家族教育子弟的家訓。問世之後,即熱傳於歷史。《官箴》的精華在於「清、慎、勤」三字,全文圍繞這三字展開,解剖官場種種現象,揭示了官場內在規律,告誡官員「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一句話,「清、慎、勤」三字可以使官員應對上下左右複雜的人事關係,藉以陶冶品格、塑造形象,真正做一名優秀官員。
斗轉星移,時代變化了,社會不同了,而「清、慎、勤」對我們仍有很大的啟迪,其內涵值得我們探討。
「清」的內涵
《官箴》提出「清慎勤」三事,最重要的是「清」,冠於三事之首。探討原文,「清」的內涵有三:其一,確立「清官」新義。《官箴》誕生之前,「清官」的內涵主要是「清議」,不涉及錢財。《官箴》首次把「清」和「財」聯繫起來,要求官員不要貪「財」,批評官員「臨財當事不能自克」,遇到錢財,不能夠克制慾望,採取隱蔽手段,收受賄賂,「自以為不必敗」,結局是「常至於敗」。敗露之後,又採用各種手段彌縫掩蓋,「役用權智,百端補治」。《官箴》予以告誡:「不若初不為之」,做一名「臨財廉」的「清官」。這是《官箴》提出的新命題。其二,提出愛民愛百姓。這是「清」的第二層含義。《官箴》第2條提出「愛百姓如妻子」;第3條提出減輕百姓負擔,國家常規賦稅「不能免」,就儘量不要額外增加負擔,不能打著興修地方工程或者部門項目名號,攤派稅外雜捐。其三,清心省事為本。這是「清」的第三層含義。《官箴》第3條強調「不與人爭」利,第13條明確提出「清心省事為本」,勉勵官員要「取之廉」。
「慎」的內涵
《官箴》所言的「慎」,有四層內涵:其一,「慎」官場。《官箴》第8條說:「當官既自廉潔,又須關防小人」尤其要提防別有用心、心懷叵測的人,要「防中傷,不可不至慎」。呂本中和秦檜同朝為官,親眼目睹「精忠報國」的岳飛一門,被「莫須有」罪名陷害至死,所以呂本中說「道不同不相與謀」,官員尤應謹慎。其二,「慎」嗜利。第14條提出:「後生少年,乍到官守,多為猾吏所餌」提醒年輕官員,「作官嗜利,所得甚少」,授人以柄,受制於猾吏股掌。最後丟掉前程「良可惜也!」其三,「慎」小。第18條提出「慎於小」。即謹慎身邊、手頭的小事情。《官箴》第21條還例舉了一件關於報銷出差路費的小事,說有人虛假報帳,冒領「佣錢」、「船家錢」,這樣做很不值得,「所得至微,所喪多矣」 《官箴》認為官員只有從小事情做起,「則人事畢」,就會很完美。其四,「慎始」與「自慎」。第28條針對官場造假問題指出:「塗擦文書,追改日月,重易押字,萬一敗露,得罪反重。」主張「百種奸偽,不如一實;反覆變詐,不如慎始;防人疑眾,不如自慎」。嚴格自律,才是「不易之道」。
「勤」的內涵
《官箴》論「勤」,其內涵有三。其一,「盡心」。《官箴》第11條專門講述了北宋仁宗時期京西轉運使「盡心職事」的故事,說這位轉運使在巡視窯場時,查問監窯官:「日所燒柴凡幾灶?」對曰:「十八九灶。」問曰:「吾所見者十一灶何也?」監窯官答不上話。原來這位轉運使早晨起來時,看了窯中出了幾道煙,就默記下來,這就是勤於用心、用腦的表現。第12條還記述了宋代官場上一句流行語:「吏人不怕嚴,只怕讀。」說「當官者詳讀公案,則情偽自見,不待嚴明也。」詳讀公案,就是勤勉、用心。其二,勤於「任事」。第32條對「無任事」的官員進行了批評,指出「不作為」的官員懶政怠政,遇事推諉,不肯擔當。第10條在批評玩忽職守的官員時說:「小人之性,專務苟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官箴》告誡「當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應該勤於任事,「處官事如家事」。其三,「難事勿辭」。第9條告誡「當官者難事勿辭」,遇到難事、苦事,應當不躲避、不繞開,要「沈思靜慮」,「勤」於職守。第6條還講了一名縣尉辦案的故事,「每遇檢屍,雖盛暑,亦先飲少酒,捉鼻親視。人命至重,不可避少臭穢,使人橫死,無所申訴也。」這位縣尉能夠堅持親臨現場,不避「臭穢」,減少誤判和錯判,表現了勤於職守的態度和風格。
呂本中的《官箴》,以「官員」為對象,考察揭示了官員與社會矛盾運動的關係,除了具有官員「手冊」的實踐意義,更加具有文化意義。其33條格言,語言質樸,採集歷代官員廉潔、慎微、勤政的事跡、名言,打動了所有官員,也打動了人們,從此人們接受了「清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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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箴-----三十三則
提要
《官箴》一卷,宋呂本中撰。本中有《春秋集解》,已著錄。此乃其所著《居官格言》,凡三十三則。《宋史•本中列傳》備列其著作之目,不載是書。然《藝文志•雜家類》中乃著錄一卷。此本載左圭《百川學海》中,後有寶慶丁亥永嘉陳昉跋,蓋即昉所刊行。或當日偶然題記,如歐陽修《試筆》之類,本非有意於著書。後人得其手稿,傳寫鐫刻,始加標目,故本傳不載歟?本中以工詩名家,然所作《童蒙訓》,於修己治人之道,具有條理,蓋亦頗留心經世者。故此書多閱歷有得之言,可以見諸實事。書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為當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王士禎《古夫於亭雜錄》曰:“上嘗禦書‘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賜內外諸臣。案此三字,呂本中《官箴》中語也。”是數百年後,尚蒙聖天子采擇其說,訓示百官,則所言中理可知矣。至其論不欺之道,明白深切,亦足以資儆戒。雖篇帙無多,而詞簡義精,固有官者之高抬貴手也。
官箴
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祿位,可以遠恥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臨財當事不能自克,常自以為不必敗,持不必敗之意,則無所不為矣。然事常至於敗而不能自己,故設心處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權智,百端補治,幸而得免,所損已多,不若初不為之為愈也。司馬微《坐忘論》雲:“與其巧持於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當官處事之大法,用力簡而見功多,無如此言者。人能思之,豈複有悔吝耶?
事君如事親,事官長如兄長,與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僕,愛百姓如妻子,處官事如家事,然後為能盡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至也。故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豈有二理哉!
當官處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間,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為民害,其益我矣。不與人爭者,常得利多;退一步者,常進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過其初;約於今者,必有垂報於後,不可不思也。惟不能少自忍必敗,此實未知利害之分、賢愚之別也。予嘗為泰州獄掾,顏岐夷仲以書勸予治獄次第,每一事寫一幅相戒。如夏月處罪人,早間在東廓,以辟日色之類。又如獄中遣人勾追之類,必使之畢此事,不可更別遣人,恐其受賂已足,不肯畢事也。又如監司郡守嚴刻過當者,須平心定氣,與之委屈詳盡,使之相從而後已。如未肯從,再當如此詳盡,其不聽者少矣。
當官之法,直道為先。其有未可一直向前,或直前反敗大事者,須用馮宣徽惠穆秤停之說。此非特小官然也,為天下國家當知之。
黃兌剛中嘗為予言:頃為縣尉,每遇檢屍,雖盛暑亦先飲少酒,捉鼻親視,人命至重,不可避少臭穢,使人橫死無所申訴也。
範侍良育作庫務官,隨人箱籠,只置廳上,以防疑謗。凡若此類,皆守臣所宜詳知也。
當官既自廉潔,又須關防小人,如文字曆引之類,皆須明白,以防中傷,不可不至慎,不可不詳知也。
當官者,難事勿辭,而深避嫌疑,以至請誠遇人,而深避文法,如此則可以免。
前輩嘗雲小人之性,專務苛且。明日有事,今日得休且休。當官者,不可徇其私意,忽而不治。諺有之曰:“勞心不如勞力。”此實要言也。
徐丞相擇之嘗言:“前輩盡心職事。”仁廟朝有為京西轉運使者,一日見監窯官,問:“日所燒柴凡幾灶?”曰:“十八九灶。”曰:“吾所見者十一灶,何也?”窯官愕然。蓋轉運使者,晨起望窯中所出煙幾道知之。其盡心如此。
前輩嘗言吏人不怕嚴只怕讀。蓋當官者詳讀公案,則情偽自見,不待嚴明也。
當官者,凡異色人皆不宜與之相接,巫祝尼媼之類尤宜疏絕,要以清心省事為本。
後生少年乍到官守,多為猾吏所餌,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間,不復敢舉動,大 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盜不貲矣。以此被重譴,良可惜也。
當官者,先以暴怒為戒。事有不可當,詳處之,必無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豈能害人,前輩嘗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詳處之謂也。蓋詳處之,則思慮自出,人不能中傷也。
嘗見前輩作州縣或獄官,每一公事難決者,必沉思靜慮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則是非判矣。是道也,惟不苟者能之。
處事者,不以聰明為先,而以盡習為急;不以集事為急,而以方便為上。
孫思邈嘗言:“憂於身者,不拘於人;畏於已者,不制於彼;慎於小者,不懼於大;戒於近者,不侈於遠。”如此,則人事畢矣,實當官之要也。
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義,至其子孫,亦世講之。前輩專以此為務,今人知之者蓋少矣。又如舊舉將及,舊嘗為舊任察官者,後已官雖在上,前輩皆避,坐下坐。風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叔曾祖尚書,當官至為廉潔。蓋嘗市縑帛,欲製造衣服,召當行者取縑帛,使縫匠還之。滎陽公為單州,幾每月所用雜物,悉書之庫門,買民間,未嘗過此數,民皆悅服。
關沼止叔獲盜,有情輕法重者,止叔不忍以此被賞也。
當官取傭錢、般家錢之類,多為之程,而過受其直,所得至微,所喪多矣。亦殊不知此數亦吾分外物也。
當官者,前輩多不敢就上位求薦章,但盡心職事,所以求知也。習誠盡職,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當官遇事,以此為心,鮮不濟矣。
畏避文法,固有常情,然也人自然者,常以文法難任,委之於人。殊不知人之自私,亦猶已之自私也。以此處事,其能有濟乎?其能有後福乎?其能使子孫昌盛乎?
當官處事,務合人情,忠恕違道不遠,觀於已而得之,未有舍此二字,而通用濟者也。嘗有人作郡守,延一術士,同處書室。後術士以公事幹之,大怒叱下,竟致之杖背編置。招延此人已是犯義,既與之稔熟,而幹以公事,亦人常情也。不從之足矣,而治之如此之峻,殆似絕滅人理。
嘗謂仁人所處,能變虎狼如人類。如虎不入境,不害物,蝗不傷稼之類是也。如其不然,則變人類如虎狼。凡若此類,及告訐中傷謗人,欲置於死地是也。
唐充之廣仁,賢者也,深為陳、鄒二公所知。大觀、政和間,守官蘇州,朱氏方盛,充之數刺譏之。朱氏深以為怨,傅致之罪,劉器之以為充之為善,欲人之見知,故不免自異,以致禍患,非明哲保身之謂。
當官大要,直不犯禍,和不害義,在人精詳酌之爾,然求合於道理,本非私心專為己也。
當官處事,但務著實。如塗擦文書,追改日月,重易押字,萬一敗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養誠心事君不欺之道也。百種奸偽,不如一實;反覆變詐,不如慎始;防人疑眾,不如自慎;智數周密,不如省事。不易之道,事有當死不死,其詬有甚于死者,後亦未免得安。世人至此,多惑亂失常,皆不知輕重義之分也。此理非平居熟講,臨事必不能自立,不可不預思。古之欲委質事人,其父兄日夜先以此教之矣。中材以下,豈臨事一朝一夕所能至哉!教之有素,其心安焉,所謂有所養也。
忍之一事,眾妙之門。當官處事,尤是先務。若能清、慎、勤之外,更忍一忍,何事不辦!《書》:“曰必有忍,其乃有濟。”此處事之本也。諺曰:“忍事故災星。”少陵詩雲:“忍過事堪喜。”此皆切於事理,為世大法,非空言也,王沂公嘗說:“吃得三鬥釅醋方做得宰相。”蓋言忍受得事。
劉器之建中崇甯初知潞州,部使者觀望治郡中,事無巨細,皆詳考然,竟不得毫髮過。雖過往驛券,亦無違法予者。部使者亦歎伏之。後居南京,有府尹取兵,官白直點磨他:寓居無有不借禁軍者,獨器之未嘗借一人。其廉慎如此。
故人龔節亨彥承,嘗為予言:“後生當官,其使令人無乞丐錢物處,即此職事可為;有乞丐錢物處,則此職事不可為。”蓋言有乞丐錢物處,人多陷主人以利,或致嫌疑也。
前輩嘗言:“公罪不可無,私罪不可有。”此亦要言。私罪固不可有,若無公罪,則自保太過,無任事之意。
范忠宣公鎮西京,日嘗戒屬官:“受納租稅,不要令兩頭探戒。”問:“何謂?”公曰:“賢問是也。不要令人戶探官員等候受納,官員不要探納者多少,然後入場。此謂兩頭探。但自絕早入場待人口,則自無人戶稽留之弊。”
跋
昉顓蒙之資,蚤膺吏事,塵囂馳騖,無所津梁。既得此書,稍知自勉,敬鋟於梓,與有志者同之。
寳慶丁亥歲三月既望永嘉陳昉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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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於康熙十七年(1678),贈於王漁洋石刻“清慎勤”三個大字。關於康熙御書“清慎勤”,王漁洋筆記中多有記載。
《池北偶談》卷一說道:“初,上以御筆頒賜內閣翰林起居諸臣,即部院大僚皆不得與,惟刑書蔚州魏公(象樞)一拜賜耳。”康熙二十一年,廣西巡撫郝裕疏請頒賜御筆“清慎勤”三大字,部議俞其請,隨遣官遍賜各省督撫雲。在漁洋罷官里居後,所撰《古夫於亭雜錄》中,王漁洋提到:“上嘗御書清慎勤三個字,刻石賜內外諸大臣。士鎮二十年前亦蒙賜。”(卷一)
“清慎勤”三字出於《三國志•魏書•李通傳》:為官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呼?”宋代呂本忠在《官箴》中引此三字曰:“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據《手鏡》記載,他曾對自己兒子解釋過“清慎勤”的含義;告誡當唐山縣令的兒子王啟汸說:“無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其用意不言而喻。
康熙御書“清慎勤”,賜內外諸大臣。其主要意思就是藉此表明,對管理的政治要求,以達到其鞏固政權的目的。匾額真跡現珍藏於濱州市文物館管理所,國家一級文物。
若能清、慎、勤之外,更忍一忍,何事不辦!
候清慎書法_清慎勤的書法_清慎勤忍書法圖片:趙子候書法:www.sdhxw.cn - https://goo.gl/55PT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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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清淡,
處事謹慎,
工作勤勞,
對人忍讓。
為官的金科玉律? 馬英九:清、慎、勤、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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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馬英九與104年全國模範公務員代表合影。(圖擷取自馬英九臉書)
2016-01-08 00:0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總統馬英九7日在臉書表示,他昨天接見了104年全國模範公務人員代表。他說,古代為官以「清、慎、勤」為金科玉律,到了現在還得加上一個「忍」,而這些模範公務人員身上,都剛好有這些特質。
馬英九表示,現代民主社會為官的金科玉律,就是「清、慎、勤、忍」四字。(資料照,記者吳正庭攝)
馬英九表示,現代民主社會為官的金科玉律,就是「清、慎、勤、忍」四字。(資料照,記者吳正庭攝)
馬總統解釋,「清、慎、勤」是官箴的金科玉律,始於晉、盛行於清,特別以清朝最興旺的康熙、乾隆兩朝為主。
他還說,到了今日的民主社會,這些原則還是適用,但還要加上一個「忍」。因為尊重人民、容忍歧見是民主的基本精神。
馬總統也讚賞這些公務人員對工作的熱情與拚勁,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所長、勇於創新,並且積極回應民眾所需,大幅提升施政績效,他說:「辛苦了!台灣有你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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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中的勸善名句(5)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十月 11日, 2016
(接上文)
33、迷而知返,得道不遠。(《魏書》)
【譯文】迷途知返,能夠醒悟過來往正道上走,離得道的日子就不遠了。
34、過而不改,是謂過矣。(《漢書》)
【譯文】指有過錯卻不加以改正,這才是真正的過錯,意指勸導人改過。
35、遺子黃金滿籝(讀yíng),不如一經。(《梁書》)
【譯文】留給後代滿筐的黃金,不如留下一部經書。
36、以清白遺子孫,不亦厚乎?(《南史》)
【譯文】把清清白白做人的品質留給子孫,不是很好嗎?
37、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新唐書》)
【譯文】以銅作鏡子,可以端正衣帽;以歷史作鏡子,可以知道興衰更替;以人作鏡子,可以明白得失。
38、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濬其泉源;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新唐書》)
【譯文】希望樹木長得茂盛,必定要使樹根牢固;要想使河流流得長遠,一定要疏通它的源頭;要想使國家長治久安,一定要多積累道德、仁義。
39、能思其所以危,則安矣;能思其所以亂,則治矣;能思其所以亡,則存矣。(《新唐書》)
【譯文】能思考發生危難的原因,才能夠保持平安;能思考發生禍亂的原因,才能夠保持太平;能思考導致滅亡的原因,才能夠保持長存。
40、自古以來,國之興亡,不在積蓄多少,唯在百姓苦樂。(《新唐書》)
【譯文】自古以來,國家興亡,不在於積蓄多少,在於是否知道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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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發表「國人的公民素養」民意調查結果-台人觀念多為「不被抓就不必守法」-問:「多少國人抱持『如果不會被罰或被抓,就不必守法』的想法?」有35.6%的台灣人認為「很多」,30.9%認為「還算多」,相加起來高達66.5%。而在另一題中,題目列示:「有多少國人發現他人違反公共利益時有勇氣出面勸阻?」45%認為「不太多」,42.9%認為「很少」,相加起來高達87.9%。 https://tinyurl.com/y37osg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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