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肉/番膏/台灣竟然還有吃人肉的習俗/馬偕1871年到達臺灣,1901年逝於台灣/番人出草,漢人吃番肉/胡傳於1892年在台任官時,發現埔里地方居然有人賣人肉, 當地漢人看到原住民便爭相殺之,取人肉來賣,每兩賣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又煎原住民之骨為膏,稱作「番膏」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goo.gl/CZoB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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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最慘!衣索比亞大旱 5分之1人口陷飢餓 | 全球 | 聯合新聞網 - http://goo.gl/Hd4WY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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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災農民賣地求生

遇半世紀大旱 泰農民賣地求生
2016/01/12 19:5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2016年1月12日專電)泰國東北部地區的農民竟然賣地求生,只因為遭遇50年來嚴重旱災,無法耕種維持生活,只好將土地賤賣另謀生計。
根據泰文媒體民意報報導,由於泰國近幾年雨季降雨並不明顯,去年有多條河流斷流,水庫見底,多個省分的農作物都歉收,農民紛紛設法尋找水源。在東北部的呵叻省多個縣的土地都豎起「出售」看板,紛紛求售,原因就是離水源太遠,必須看天吃飯,農民生計無法維繫,決定賣地另謀生計。
報導指出,近3年已有20多名農民出售土地離開當地,也受到乾旱情況惡化影響,土地價格更不值錢,根據地產仲介商的報價,每萊(泰國的土地面積單位,1萊是1600平方公尺)價格,靠近馬路的是10萬至12萬泰銖(約新台幣9萬9000元至11萬9000元),不靠馬路的每萊才6至7萬泰銖,還可以再議價。
泰國去年遇到半世紀以來的大旱,湄南河水位也下降,鹽分濃度逐漸上升,上游水庫又沒有太多庫存可以放水,導致曼谷地區飲用水水源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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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餓的災民正在刮取樹皮,用來充飢。(網絡圖)

  “旱魃為虐”——中國歷史上的旱災及其成因
  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是一個由岩石圈、生物圈、大氣圈、水圈四大圈層相互依存、相互制約而組成的巨系統,即地球生態系統。但是作為地球的一個薄薄的圈層,它不僅與岩石圈的深層、大氣圈的高層緊密相連,也與之外的天文宇宙系統息息相關。故而該系統內部各圈層或其外部環境的任何變化與異動,一旦超過特定的閾值,都會對人類與人類社會帶來嚴重的損害(參見宋正海、高建國等著《中國古代自然災異動態分析》第1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在歷史時期的自然災害中,諸如地震、山崩、颱風、海嘯、火山噴發、洪水以及急性傳染病等爆發性的災害,更容易引起人們的關注,而類似於旱災這樣的漸進性災害,則往往被人們所忽視。但是縱觀中國歷史,旱災給中國人民帶來的災難,給中華文明造成的破壞,要遠比其他災害嚴重得多。美籍華裔學者何炳棣在其關於中國人口歷史的研究中即曾斷言:“旱災是最厲害的天災。”
  一、旱災是危害最嚴重的天災
  我國歷史上最早的旱災記載,應是距今3800多年前(公元前1809年)伊洛河流域的大旱,即所謂“伊洛竭而夏亡”。民國時期國內外學者如何西(A.Hosie)、竺可楨、陳達、鄧拓等,都曾利用《古今圖書集成》、《東華錄》以及其他文獻記載對中國歷史時期的水旱災害進行統計,其結果均無一例外地顯示旱災發生的次數多於水災。據鄧拓《中國救荒史》的統計結果,自公元前1766年至公元1937年,旱災共1074次,平均約每3年4個月便有1次;水災共1058次,平均3年5個月1次(《鄧拓文集》第二卷第41頁,北京出版社1986年版)。新中國成立後,旱災發生的頻率總體上小於水災,但自上世紀二十年代初期華北、西北大部分地區開始出現的干旱化(並非單指降雨量的減少)趨勢,從生態系統變化的角度來看,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就災害的後果而言,旱災引發重大饑荒的頻次以及由此導致的人口死亡規模,更非其他災害所可比擬。據美國學者鄭麒來對歷代正史資料的統計,自漢代以來,因各類自然災害導致的求生性食人事件經常週期性發生,而其中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是由乾旱引起的。近代以來特別是民國時期,此類求生性食人事件顯然進入新一輪週期,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據不完全統計,從1840年到1949年這110餘年間,全國各地共出現此類食人事件50年次,平均兩年左右即發生1次。其中緣於旱災的共30年次,緣於水災的10年次,其他的則為旱水、旱蝗、旱雪、霜災以及不明原因的大饑、春荒、冬荒,旱災依然是求生性食人的主要原因。
  在災害造成的人口損失方面也同樣如此。明清至民國時期,全國共發生死亡萬人以上的重大災害221次,其中水災65次,颶風53次,疾疫46次,旱災22次,地震21次,但各災型的死亡人數並不與其發生的次數成正比,尤其是旱災,為數僅居第四,死亡人數卻處於諸災之首,共計30393186人,佔全部死亡人數(42737008)的71%。而且明代如此,清代如此,民國時期更是如此,可謂愈演愈烈。其中1876—1879年的華北大旱災,山西、河南、陝西、直隸等受災各省共餓死病死人口950萬至1300萬,最高估計多達2000餘萬人; 1892—1894年晉北大旱,死亡100萬人;1942—1943年中原大饑荒,河南1省死亡人口約300萬人;1943年廣東大饑荒,死亡50萬人(一說300萬人)。自1949年新中國成立至今,由旱而荒並因之導致大規模人口死亡的事件,除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之外,殊屬罕見,但僅此一次,據國家統計局和民政部《中國災情報告:1949—1995》公佈的數字,即已造成千萬人以上的人口損失,可見旱災危害之巨大。
  二、明清以來特大旱荒的慘烈災情
  羅列這些數字,或許顯得過於抽象。不妨擷取明清以來一些特大干旱的災情片斷,以透視旱災對中國社會究竟有過什麼樣的慘烈影響。明萬曆四十三至四十四年,山東全省連續兩年遭遇大旱,饑民“咽糠粃,咽樹皮,咽草束、豆萁”,可大多數人最終仍難免一死,“或僵而置之路隅,或委而擲之溝壑,鴟鳥啄之,狼犬飼之,而饑民亦且操刀執筐以隨其後,攜歸烹飫,視為故常”。眾多家庭紛紛賣妻鬻女,以求渡過難關,故而各地廣泛流傳“添糧不敵減口”,“賣一口,救十口”等民謠(明畢自嚴撰《菑祲窾議》) 。崇禎後期持續七年之久的全國性大旱,更是我國歷史上有文字記載以來最嚴重的災難,南北各地普遍出現人吃人的慘劇。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之《灤陽消夏錄》中有一段記述,讀來令人怵目驚心:
  前明崇禎末,河南、山東大旱蝗,草根樹皮皆盡,乃以人為糧,官吏弗能禁。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屠者買去,如刲羊豕。周氏之祖,自東昌商販歸,至肆午餐。屠者曰:肉盡,請少待。俄見曳二女子入廚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來。急出止之,聞長號一聲,則一女已生斷右臂,宛轉地上。一女戰栗無人色。見周,並哀號,一求速死,一求救
  事實上,飢荒極重之時,備受煎熬的饑民連這樣的痛苦感覺都已經不存在了。清光緒十七、十八年山西大旱,前往賑災的江南義紳如此描繪當地的荒象:
  山西此次奇災,各村婦女賣出者不計其數,價亦甚廉。且婦人賣出,不能帶其年幼子女同去,販子立將其子女摔在山洞之中,生生碰死。其夫既將其妻賣出,僅得數串銅錢,稍遲數日,即已淨盡,便甘心填溝壑矣。災民一見查賑人至,環跪求食,涕泣不已。許已早晚放賑,而彼皆苦苦哀告雲:但求先舍些微,稍遲便不能待矣。往往查賑之時有此人,放賑之時即無此人。更可慘者,各人皆如醉如痴。詢以苦況,伊便詳述,或父死,或夫死,或妻女已賣出,家室無存而毫無悲痛之狀,惟互相嘆息雲:死去是有福也。蓋彼既無生人之樂,亦自知其不能久存矣。嘻嘻!田園既荒,房屋又毀,器具盡賣,妻子無存,縱有賑濟,而一兩銀僅買米二斗,但敷一月之食,一月之外,仍歸一死,況放賑並不及一兩乎!
  嚴酷的飢荒不僅製造了無數個人或家庭的悲劇,也給整個社會秩序帶來巨大的衝擊,進而導致王朝的崩潰。正如鄧拓指出,“我國歷史上累次發生的農民起義,無論其範圍的大小,或時間的久暫,實無一不以荒年為背景,這實已成為歷史的公例。”(《鄧拓文集》第二卷第106—107頁)而這樣的動盪,多數是由旱災引發的。如果說中國最早的王朝——夏王朝是在疏治洪水的過程中形成的,那麼其滅亡卻是導因於上文提及的“河洛竭”了;隨後又有“河竭而商亡,三川竭而周亡”的說法。在秦漢以來導致歷次王朝衰亡的農民起義中,除陳勝吳廣起義、元末農民起義與水災或治黃有關外,其他大都發生在長期旱荒的過程之中。清代以來的大旱荒雖然沒有促使清王朝或民國政府的垮台,但旱荒期間規模不等、形式多樣的饑民暴動仍起伏不斷,土匪活動也極為猖獗,以致統治者在救荒的過程中,往往要一手拿糧,一手拿刀,軟硬兼施,才有可能保持災區社會的穩定。

三、旱災的特點

  旱災之所以造成如此慘烈的破壞,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特點所決定的。

  首先,從空間上來說,旱災波及的範圍遠大於其他各類呈點線狀散佈的災害,如地震、火山爆發、洪水等。不過這裡有兩種比較流行的說法需要做進一步的解釋。一是通常所謂“水災一條線,旱災一大片”。應該說,對於以丘陵為主的長江流域等地,這樣的說法自然比較適用,但是對於華北黃淮海平原地區,無論水災、旱災,都會造成大面積的危害。二是所謂的“南澇北旱”。其實從歷史上看,北部有大旱,也有大澇,旱澇並存;南部大澇居多,但重大旱災也時有發生,而且一旦發生,同樣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民國年間,西南如四川,華南如廣東,均曾發生死亡數十萬人的大旱災。

  其次,從時間上來說,瞬時性爆發式災害,總是在極短或較短的時間內,或幾分鐘,或幾小時,或幾天,釋放出巨大的破壞能量,造成大量的人口傷亡,驚天動地,駭人心魄,可是相對而言,也正因為它們成災時間短,涉及範圍有限,縱然次數頻頻,人口損失反而不是十分突出。而旱災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持續時間往往長達數月乃至數年。從表面來看,旱災形成的這種漸進性特徵似乎給人們抗災救災提供了喘息之機,而事實上卻因其隱蔽性、潛伏性和不確定性而使人們麻痺大意,常存僥倖心理,以致消極等待,無所作為,而一旦釀成重患,則已是措手不及,難以挽回了。

  第三,正是因為旱災持續時間長,成災面積廣,故其雖不構成對人類生命的直接威脅,但對農作物造成的破壞卻遠比其他災害來得更加嚴重和徹底。也就是說,它更主要的是通過切斷維持人類生命的能源補給線從而造成饑饉以及由饑饉引發的瘟疫來摧殘人類生命的。在糧食奇缺、糧價飛漲的情形下,無以為食的饑民們總是不惜一切代價變賣那些不能直接滿足口腹之需的土地、耕畜、生產工具甚至勞動力自身,也就是賣田、賣屋、賣牛馬、賣車輛、賣農具、賣衣服器具,直至賣妻、賣女、賣兒、賣自身,諸凡衣、住、行及其他一切物品,無不競相拿到市場上進行廉價拍賣,以致在生產資料市場、勞動力市場以及其他類型的生活資料市場上出現嚴重的供過於求現象,導致價格的大幅度下跌,甚至一幅劉鏞的字畫也不夠一斤饅頭錢。結果,由這種“糧貴物賤”的價格結構對災區社會所造成的破壞,往往並不亞於一場戰爭,所謂“到處被毀,有如兵剿”。乾旱引起飢餓,飢餓吞噬了植被,植被的喪失又招致更大的災害,於是人類便在一輪又一輪因果循環的旱荒衝擊波中加速了自然資源的耗竭。

四、深化對旱災的科學認識極有必要

  需要指出的是,旱災,尤其是周期性爆發的特大旱災,往往並不是一種孤立的現象,而是和其他各類重大災害一樣,一方面會引發蝗災、瘟疫等各種次生災害,形成災害鏈條,另一方面也與其他災害如地震、洪水、寒潮、颶風等同時或相繼出現,形成大水、大旱、大寒、大風、大震、大疫交織群發的現象,結果進一步加重了對人類社會的禍害。這種禍不單行的局面,國內災害學界稱之為“災害群發期”。前述明崇禎末年大旱、清光緒初年華北大饑荒等,即分別處在我國當代自然科學工作者所發現的兩大災害群發期——“明清宇宙期”和“清末災害群發期”的巔峰階段。

  災害爆發的這種週期性特點,當然表明自然界異常變動的力量在災害形成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但這並不意味著災害的形成純粹源於自然界,也不意味著僅僅改變人類生存的物質條件就可以減輕乃至消除災害。對於某一特定的國家或地區來說,自然變異對人類社會影響和破壞的程度,既取決於各種自然系統變異的性質和強度,又取決於人類系統內部的條件和變動狀況,既是自然變異過程和社會變動過程彼此之間共同作用的產物,又是該地區自然環境和人類社會對自然變異的承受能力的綜合反映。因此,在自然變異和災害形成之間有一個錯綜複雜的演變過程。在這一過程中,自然變異的強度與災害的大小並不存在某種恆定的由此及彼的直接因果關係。也就是說,自然變異(乾旱)並不等於災害(旱災),災害也並不一定導致飢荒(旱荒),而飢荒同樣未必會導致整個社會的動盪。這之間一個非常重要的調節因素,就是人類生態系統的脆弱性或社會的反應能力。一般而言,自然變異的強度越大,範圍越廣,持續的時間越長,它對社會的影響和破壞的程度也越大,影響的範圍也越廣,影響的層次也越高。但反過來則未必如此,有時候自然變異的強度並不大,其直接影響也不嚴重,可是因為遇到了不利的生態基礎和社會條件,反而產生了類似於蝴蝶效應的放大作用,結果對人類社會造成巨大的破壞甚至毀滅性的災害;有時候自然變異的強度很大,直接影響也很嚴重,可是因為有了良好的生態基礎和社會制度,也有可能切斷由“異”而“災”,由“災”而“荒”,由“荒”而“亂”的鏈條。遺憾的是,這種今日看起來似乎極為簡單明了的道理,不僅在古代曾為之爭論不休,即便到了今天也時或被人忽視或“誤解”。

  在幾千年的中國古代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的一直是先秦時期萌芽生成、兩漢時期基本定型的以陰陽五行學說為基礎的“災異遣告論”或“災異論”,鄧拓稱之為“天命主義的禳彌論”。儘管自先秦以迄明清,從荀子、王充,到王安石或其他學者,歷代並不缺乏從自然變動的角度來解釋災害成因的思想家,但他們的觀點沒有對前者形成根本上的撼動。晚清以來,在與西方近代文明的碰撞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運用現代科學知識來解釋災害的成因,至民國時期逐步形成以竺可楨氣候變遷理論為代表的新“災害觀”。毫無疑問,此種“災害觀”賴以憑藉的與“天命主義禳彌論”進行鬥爭的思想武器,是現代科學。

  然而必須強調的是,這樣一種史詩般的凱歌行進式的科學發展歷程,用馬克斯·韋伯的話來說,就是一種將人類從自然中解放出來的“脫魅”的過程,只是為我們減少災害的發生、切斷由災而荒的鏈條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可能的條件,如何將這種條件轉化成直接的抗災救災能力還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我們還必須正視的是,此種輝煌的科學發展道路以及由此推動的經濟發展過程,其自身也孕育著另一種逆向變動的潛能與效應,以致在自然災害之上疊加以環境破壞的危機,並使自然災害更多地摻雜進人為的因素;我們還必須警惕一種“唯科學論”或“唯科學主義”,這種取向把自然科學抬到了無以復加的地位,因而忽視了人在環境變化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早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鄧拓就對當時已經萌生的“唯科學論”傾向提出疑問,指出“純粹拿自然條件來解釋災荒發生的原因,實在是很膚淺的”。在他看來,“我國歷史上每一次災荒的爆發,若仔細研究它的根源,幾乎很少不是由於前資本主義的剝削,尤其是封建剝削的加強所致。假如沒有剝削制度的存在,或者剝削的程度較輕,農民生產能夠保持小康狀態,有餘力去從事防止天然災害的設備,那麼,'天'必難於'降災',兇荒也可能避免。尤其像水旱等災,更可能減少,甚至可以完全消弭。縱或偶然爆發,也不會形成奇災大禍”(《鄧拓文集》第二卷,第64—65頁)。拋開其中過於樂觀主義的表述,這樣的認識大體上還是符合中國的歷史實際的。此後的中國歷史也給這樣的思考交出了比較確定的答案,即新民主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制度,不僅在當時的革命時期為抗日邊區或解放區戰勝特大災荒提供了根本的保障,也為革命勝利之後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生產關係的調整,乃至形成新的救荒制度或減災體系奠定了基礎。時至今日,如何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包含針對旱災在內的災害應急體系,依然是當代社會建設極其重要而又非常艱鉅的任務之一。(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

  歷史時期的中國旱災頻發,而且旱災波及的範圍要遠大於其他災害,是為害最甚的天災。

  旱災因其具有的隱蔽性、潛伏性和不確定性等特點,極易使人們心存僥倖,消極等待,而一旦釀成重患,後果很難挽回。

  旱災既是自然變異過程和社會變動過程彼此之間共同作用的產物,又是該地區自然環境和人類社會對自然變異的承受能力的綜合反映。

  保護自然環境,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包括針對旱災在內的災害應急體系,始終是人類面臨的重要而又艱鉅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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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斌:河南信陽姜寨村大饑荒時代的往事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二月 15日, 2018
1959年的10月和11月,是姜寨村餓死人的高峰期,有多人被迫吃過人肉,有些人還多次吃了多個死人的肉。(網絡資料圖片)
【大紀元2018年02月16日訊】
恐怖的「萬人坑」
五六十年代發生的大饑荒是當代中國史上最慘烈的事件之一,其中又以河南省信陽地區的饑荒最為慘烈,不僅一個村落一個村落的人被餓死,而且吃人肉、煉人油的現象屢見不鮮。以信陽地區息縣包信鎮姜寨村為例,據《1959信陽事件中的家鄉》一文記述,自1959年中秋至當年冬末的短短幾個月時間內,全村由397人餓死僅剩下90多人,多戶死絕。
當時,村裡每天都有幾人死去。
一天上午,生產隊長姜樹森來到村民姜振安的住處,對他說:「聽說西園的病號院裡死了四個,你去把他們拉出去。」
西園是姜寨村的一部分,四面環溝,只一個小小的路壩和寨裡相連。在那裡騰出幾間民房,就叫病號院了。由於住進去的人絕大部分是因饑餓而極度營養不良,而不是什麼病,況且住進去仍然吃不飽,所以住進去沒幾天,人便死掉,然後拉出去。可以說,當時的病號院其實成為死亡的中轉站。
姜振安把拖車套上耕牛,拉到病號院。他和姜樹森等人一起,把四個屍體抬上拖車。然後自己趕著牛,把死人拉到村東北二裡許的「萬人坑」。
「萬人坑」是鄉民們後來對那個地方不約而同的稱呼。說是「坑」,其實原來是一口深井,直徑向井口漸闊,呈漏斗形。要說該坑曾填埋上萬人,那是誇張了,但在1959年餓死人比較集中的幾個月,這裡的確是填埋死人最多的地方。不論是姜寨村還是附近別的村子,一個人餓死了,如果家中還有活著的,而且還有埋葬人的力氣,就會把親人單獨埋葬在其它地方,這樣也好有個墳墓;其餘的,都是村幹部找人拉出,統統往該井一填了之。後人很難統計出該井當時填埋死人的準確數字,但據村裡長者估計,幾百人甚至上千人肯定是有的。
把死人抬上拖車需要幾個人,可是把死人抬下拖車也非易事,姜振安自己已經餓得很虛弱,他一個人是如何把屍體抬下去的呢?
「這根本不需要抬,」姜振安說,「我把牛趕到井口旁邊,這裡地勢向井口傾斜,拖車走過,屍體順勢就滑了下來,又順著斜坡滑到井裡去。我拉過很多,都是這樣填井裡去的。……」
大饑荒過後,當年埋死人的那口井漸漸變成了一個大坑,每逢附近村子晚上放電影,村裡的小孩子總和大人們一起去看,有時為圖捷徑,就從該坑附近田間小路走過。起初孩子們不知情,並不害怕;後來有一次,一個大人邊走邊告訴他們:「這坑裡『59年』填埋很多餓死的人!」此言一出,大夥皆驚,齊呼「有鬼」,一群人在夜色裡爭先恐後向前奔逃,小孩子被拋在後面,有膽小的竟嚇哭了。
如今,「萬人坑」已經整平,鄉民們在上面種著莊稼,如果你是一位不知情的異鄉朋友,絕對看不出這裡曾是「萬人坑」,也想像不到這長著茂密莊稼的土地下麵埋著那麼多餓死的幽靈。(根據《1959信陽事件中的家鄉》編輯整理)
吃人肉煉人油
1959年的10月和11月,是姜寨村餓死人的高峰期,不但每天都有幾人死去,而且村民因為實在太餓了,有多人被迫吃過人肉,有些人還多次吃了多個死人的肉。
吃的比較多的是一個外號叫孩兒娘的女村民。
一天夜裡,她和弟弟姜樹彬一起,從「萬人坑」旁邊的幹溝裡背回一個餓死的人。屍體是一個十五六歲的男性。由於兩人身體餓得都很虛弱,他(她)們輪換著才把屍體背回家。
二人先把屍體的頭割下,用刀費力地把顱骨砍開,取出人腦,放在大窯碗中,足足有一大碗;再打開膛,取出心、肝、肺等。最後,把四肢和軀幹各個部位的肉全部剔出。人肉裝了滿滿一盆。儘管這個人是餓死的,但其皮下還是有一層薄薄的脂肪,他們又把人的瘦肉和人脂分開來。孩兒娘說:
「人的腦子很好熟。半夜裡,我煮開半盆水,把從顱骨內取出的一大碗腦往開水裡一倒,腦就沉下去,因為這是生腦。放些鹽,再稍燒片刻,腦就漂了起來,可以吃了。人的腦子其實很好吃,很香。」
孩兒娘和姜樹彬把人腦吃完後,再把人肉煮熟,把人脂煉成人油。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二人把煮熟的人肉裝在一個大罎子裡,把煉製的人油盛在一個小罎子裡,連夜在她家附近幹了底的大塘底部偷偷挖坑,把罎子埋起來。剔光肉的人骨頭,也坑埋在大塘底。之後,每天夜裡他(她)們就偷偷扒開罎子上的封土,掀開蓋子,取些人肉和人油,用罐子煨熱吃。冬天氣溫低,他(她)們的人肉一直吃了很長時間。
除孩兒娘,村東頭還有一個外號叫後背頭的村民,吃的人肉也很多。
後背頭有一個十多歲的女兒,叫愛容。丈夫餓死後,後背頭和女兒相依為命。有時,母女二人餓得實在撐不住了,就偷偷夜裡割些野外餓死的人肉回來煮煮吃。一天下午,後背頭見拖車從前面鄰居家拉出,一問方知是鄰居家的麻芳死了。麻芳是一個40多歲的男人,兩個兒子姜漢崇和姜漢喜已去逃荒,他自己則活活餓死了。拖車把麻芳屍體拉出村,朝「萬人坑」附近的幹溝一倒,就算了事。後背頭對麻芳十分熟悉,知道他雖是餓死,但身上也還有些肉。她決定天黑後去弄點他的肉吃。
冬季日短,天很快黑下來。後背頭還沒有去,她擔心去得太早容易碰到人。好不容易挨到半夜,她拿起工具,帶上女兒,趁著夜色,摸到麻芳的屍體旁。伸手一摸時,二人不禁大吃一驚:屍體已經被人開了膛,臀部和大腿肉早已被偷割去。她們把麻芳的兩隻腳從腳脖子處割了下來,又在身體其它部位割些肉,才偷偷摸回去。
連夜,母女二人在裡間房靠牆處小心地支上盆,把弄回來的「東西」往盆裡一倒,加些水,以盆代鍋偷偷煮了起來。煮了一段時間,二人急切地撈出人肉就吃。咬一口,費了半天工夫也沒有嚼爛。後背頭對旁邊的女兒說:
「先別急吃,再煮一煮。」
她們把人肉、人腳放回盆裡,由女兒愛容燒火,又足足煮了半個時辰。
她們再次掀開蓋子時,一股帶著奇香的水蒸氣撲面而來。後背頭用筷紮了塊人肉,女兒撈出一隻人腳,兩人邊吹著熱氣,邊貪婪地吃了起來。
儘管煮了這麼長時間,待到女兒啃到腳底板時,卻還是嚼不爛。這是可以理解的,麻芳本是農民,終日勞作,真可謂「腳底板不閑」,這部位角質化嚴重,比別處肉質更結實,當在情理之中。(根據《1959信陽事件中的家鄉》編輯整理)
不顧村民死活的隊長
大饑荒時,姜寨村的生產隊長叫姜樹森,這個人實在壞透了,在他身上簡直找不到一點人性。
「餓死了很多人。開始人不敢逃,隊長姜樹森說了,逃跑的人將永遠見不到姜寨樹梢!」姜漢義回憶說,「後來實在不行了,有人還是偷偷逃到外鄉。不然,我們全村恐怕要死絕!」。
大躍進時,姜樹森把全村各家各戶的鍋全部收去砸碎,讓他們吃大食堂。吃不飽,他又不准人家開小灶,「不准私人冒煙」。村民們無奈,只好半夜裡偷偷在自己家用盆或罐煨一點野菜。可他十分靈通,總能順著煙味尋過去,端起盆罐不由分說摔個稀碎。母親曾親眼目睹一村民因為吃不飽,把自己偷著煨的野菜兌在稀飯裡,被他發現後,他竟連碗帶飯端起來扔到水塘裡,嘴裡還說:「湖南大米白亮亮的,不好吃嗎?你偏兌那綠兒叭嘰的野菜幹什麼?」;村民們在大食堂只能喝到極稀且限量的稀飯,但他和親屬及其他幹部卻可以吃到饃饃,還經常加夜宵。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內,在全村397口人餓死300餘人的情勢下,他的老婆居然還生孩子;村民稍不順他意,只消他一句「滾吧,上午沒有你的飯了」,這位村民就要餓肚子。
由於姜樹森執行上級政策「積極」,竟成了外村學習的典型,前來學習取經的外地幹部絡繹不絕。然而浮誇終究是浮誇,饑餓終究是饑餓,正如常言所雲:「紙包不住火」——村民們帶著菜色的面孔,瘦弱不堪的身軀,不就是對外地取經者無聲的傾訴嗎?於是,每逢外地取經者到來,他都強令村裡因饑餓而瘦得不像人樣的村民,躲到偏僻的廁所裡去。
餓死了那麼多人,姜樹森自然心知肚明,但他卻不承認,甚至不准別人說「餓死」二字。當時,有位年輕村民因為幹部偷吃夜宵的事和他頂撞起來,兩人一路邊打邊走,找村支書張永鳳評理。張是一位老謀深算、兩面討好、「狡猾」如狐狸的人。「59年」後,張和姜樹森二人雖然都「栽了」,但張幾乎沒有什麼民怨;姜卻激起民怨沸騰,在「民主補課」會上,村民們懷著滿腔仇恨,一哄而上對他進行毆打,有人差點咬掉他的耳朵。
當著張永鳳的面,那位年輕村民據理力爭:
「你們領導幹部搞特殊化,竟偷著吃夜宵。群眾幹著重體力活,卻終日吃不飽,餓死那麼多人……」
姜樹森一聽,臉色驟變,一臉嚴肅地對張說:
「支書,你可聽見了,他竟說死那麼多人是餓死的!——誰敢說這些人是餓死的?!……」
不過,這個沒有人性的傢夥下場很悲慘。「59年」後,他被戴上「壞蛋」帽子,在村裡接受管制。在他人生的最後幾年,得了中風病,只能靠拄著棍子艱難挪步。有一次,他和時任村幹部的姜漢營在吃飯場爭吵起來,好像是抱怨村裡對他不公平,竟委屈地說:「我想起來(你們對我的不公),就想哭上三天!」,姜漢營立即回應:「俺想起來,能哭上三年!!」顯然,姜漢營的言外之意是「59年」的事。
1984年9月中旬後來,姜樹森的中風病加重,和兒子、兒媳的矛盾也加劇,家庭關係近一步惡化。夜裡,絕望的他乾脆喝農藥自盡了。(根據《1959信陽事件中的家鄉》編輯整理)
金正恩頻處決民眾 朝鮮有12個「萬人坑」 | 亂葬坑 | 大紀元 - https://goo.gl/9RShoc
袁斌:河南信陽姜寨村大饑荒時代的往事 | 萬人坑 | 吃人肉 | 煉人油 | 大紀元 - https://goo.gl/rJnNgR

大饑荒期間發生大量人吃人事件 悲慘異常 | 人相食 | 大躍進 | 特種案件 | 大紀元 - https://goo.gl/PJTk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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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兢業:人吃與吃人(四 ) | 人吃人 | 墓碑 | 夾邊溝 | 大紀元 - https://goo.gl/dTG7ih


父母餵食孩子安眠藥抵抗飢餓 這是中東版的悲慘世界-敘利亞|大馬士革|伊拉克|阿塞德|難民|葉門-風傳媒-莊崇暉 - http://goo.gl/SHd5bq

父母餵食孩子安眠藥抵抗飢餓 這是中東版的悲慘世界
莊崇暉 2016年02月04日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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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因戰爭衝突而四分五裂的中東地區,越來越多軍人選擇使用「糧食」當作武器。生活在敘利亞、葉門和伊拉克等地的數百萬人飽受飢餓折磨,僅倚賴外界援助勉力維生。孩童嚴重營養失調、成人必須乞討、販售財產才能獲得基本生活所需,如飲用水、醫療藥品和燃煤能源。


目前為止,最大的人道災難發生在敘利亞,5年災難性的內戰已導致近25萬人死亡,半數人口逃離敘利亞、顛沛流離。戰爭中常用「封鎖策略」逼使對手投降,敘利亞政府以此平定首都大馬士革(Damascus)周遭的反對勢力特別有效,但卻間接導致周邊國家的人道危機。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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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魂野鬼的遭圍困城鎮

2015年10月起,俄羅斯對敘利亞發動空襲引發人道危機,更間接引發一些地區大批民眾因饑餓而死亡。人道援助團隊近日進入遭圍困的敘利亞城鎮,他們目擊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所稱的「孤魂野鬼」的景象。潘基文譴責敘利亞總統阿塞德(Bashar Assad)和反抗軍使用飢餓作為戰爭武器,並稱此為「戰爭罪」。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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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尋求避免緊繃的城市衝突而採取的「封鎖圍城」是常見的軍事策略,但是軍隊執行及對公民的行為都受國際人道法管制。過去案例包括波士尼亞戰爭(Bosnian war)中的戈拉茲德(Gorazde)和塞拉耶佛(Sarajevo)。又如極端組織哈瑪斯(Hamas)統治的加薩走廊(Gaza Strip)都已經被以色列和埃及封鎖,限制貨物的流通進入因戰爭而撕裂的巴勒斯坦。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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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安全理事會堅持跨越戰場前線無限制的傳遞物資,但聯合國和救援機構仍需解決資金短缺和人道援助的阻礙,數個中東國家正面臨饑荒問題,包括敘利亞、葉門和伊拉克。

敘利亞內戰不息 居民吃草維生

聯合國估計敘利亞15個塘區有超過40萬人身處圍城,其中一半受伊斯蘭國(IS)控制。2014年,聯合國仍能提供糧食予這些地區5%的人口,然而今日僅剩不到1%。

2015年由於資金短缺,世界糧食計劃署(WFP)被要求減少原先提供給敘利亞家庭25%的食物配給量。該署表示,每周必須提供2500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6000萬元)才足以供應受難民眾。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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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利亞較嚴重的地區是馬達雅(Madaya),此城位於大馬士革東北方,人口約4萬。馬達雅飽受折磨數月,新聞流傳消瘦孩童照片後才引發國際關注。無國界醫生(MSF)表示,自2015年9月起已有28人死於饑餓。

父母餵食孩子安眠藥以抵抗飢餓

上周,二支人道援助護衛隊進入城鎮,人道志工描述該城盡是骨瘦如材的人們,幾乎都是剛學會說話或走路的孩童,父母僅能餵食他們安眠藥以抵抗飢餓。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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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敘利亞西北方的伊得利卜省(Idlib)的小村莊富阿(Fouaa)和凱夫拉雅(Kefraya),二村人口相加約2萬人,也被反叛軍封鎖超過一年。最近自村莊逃離的前政府軍士兵描述村內食品、藥品都很少,並表示部分居民甚至食草維生,並在無麻醉藥情況下進行手術。經過與政府數月的協商,人道護衛隊也進入村莊援助。

最後則是位於大馬士革東北方的德爾祖爾(Deir el-Zour),目前為伊斯蘭國掌控,約有20萬人。聯合國表示,大部分居民都是女人和小孩,由於不准任何商業活動和人道援助進入、居民也不得外出的禁令,他們面臨惡化的艱難處境。儘管政府不斷提供麵包糧食,當地食物、藥品和基本物資仍嚴重短缺。反對的極端份子表示,他們估計約有27人死於營養失調,一周僅有數小時時間能取得飲用水。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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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門逾300萬人嚴重營養失調

再來看看葉門,葉門是阿拉伯世界最貧窮的國家,人道情況同樣崩壞至極。沙烏地阿拉伯領軍的聯軍為驅趕什葉派(Shiite)叛軍遠離城市,對其發動空襲近300天。沙國聯軍的軍艦封鎖葉門港口,叛軍也包圍數個區域,特別是葉門第三大城塔伊茲(Taiz)。

WFP表示,塔伊茲約有25萬人,居民已飢餓數周。聯合國人道協調員麥克葛瑞克(Jamie McGoldrick)表示塔伊茲缺乏基本物資,包括水和燃煤。最近一場聯合國專家會議報告顯示,阿拉伯世界最貧窮國家「葉門」的公民正遭受以飢餓作為戰爭手段的攻擊。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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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食物與農業組織(FAO)13日表示,約莫1440萬葉門人身陷飢餓危機,過去8個月人數增加12%。WFP於2015年12月表示,葉門2400萬人中有780萬人身處悲慘處境,一年內超過300萬人面臨生命威脅、嚴重營養失調。WFP也表示,葉門22省中已經有10個省陷入嚴重糧食短缺困境,達到「緊急」層級,差一步就達到該局的第5層級。

葉門嚴重的食物、能源和藥品短缺導致孩童營養失調情況越趨嚴重,健康設施的毀壞也使他們緩步邁向死亡。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1月13日報告顯示,約有300萬名5歲以下的孩童需即刻接受治療,預防營養失調。

伊拉克820萬人等待物資補給

因為戰爭也使得數百萬伊拉克人難取得食物、藥品和安全飲用水。超過300萬名伊拉克人因為國家板蕩而流離失所。世界糧食計劃署人員阿瓦德(Marwa Awad)說:「他們失去生活、工作,不能取得、購買食物是每天都真實上演的事。」總計有820萬伊拉克人需要人道救援,包括水、食物、避難所和藥品。

阿瓦德表示,許多伊拉克省份持續發生戰爭,多數人因此顛沛流離、遠離家園。2015年12月,安巴爾省(Anbar)、尼尼微省(Ninevah)、薩拉赫丁省(Salahuddin)的食物價格上漲38%。在某些地區,伊拉克政府還得空運家庭離開被伊拉克政府軍與伊斯蘭國圍攻的城鎮。儘管伊拉克戰爭沒有直接導致飢餓問題,但阿瓦德表示WFP已經儲備糧食以備不時之需。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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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資料顯示,營養失調是數百萬難民的主要威脅。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015年報告也顯示,將近2000名在黎巴嫩的敘利亞兒童難民嚴重營養失調,需要立即治療。他們也警告情況可能因為糟糕的衛生環境、不安全的飲用水、疾病傳染以及不適宜地餵食嬰兒及孩童,情況更加惡化。

戰爭帶來大規模飢餓,中東的悲慘世界(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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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兢業: 人吃與吃人(序言與目錄) - 縱覽中國 - https://goo.gl/iNh1re
人吃與吃人(序言與目錄)
—— 中國大饑荒的劫因難果
作者:鄭兢業
序言
決意編輯整理這樣一個文本,緣於拜讀旅美作家依娃女士的《尋找大饑荒倖存者》、《尋找逃荒婦女娃娃》、《尋找人吃人見證》三部曲。
我對上世紀六十年代中國大饑荒史的關注,至今有二十多年了。我出生苟活於這場劫難的發源地河南省,我的幼年,不幸遭遇了這場飢荒。作為以寫作為業的農民子孫,我有責任記錄一點這場大劫難的真相。
從關注大饑荒到走向這段歷史的深處,是在經歷了一場“閱讀事件”之後。2008 年,楊繼繩先生的《墓碑》在香港出版後,被中國大陸當局列為禁書。一部書被禁,往往適得其反,恰成最有效的推介。一個常在“地攤”淘書的朋友送我一部,我讀後又買了十部分送朋友。楊繼繩曾是新華社的高級記者,退休後潛心追索全民大饑荒的史實。《墓碑》是國內外研究同行公認的史料翔實、客觀嚴謹、令人信服的權威論著。
由於長期受謊言的嚴重誤導,我雖親歷了那場曠世劫難,但對大饑荒的認知,依然是只見樹葉,不見森林。讀了《墓碑》後才心胸豁然:這場大饑荒,竟是在正常年景,由權力之手製造的古今中外地域最廣大、餓死人最眾多、人吃人最慘烈的一場飢荒。       
依娃與我心路相近,她也是在讀過《墓碑》後,改變了寫作方向和人生軌跡。
《墓碑》對依娃影響之大,可在她接受《新史記》記者高伐林先生採訪時的一段話來見證:“最初看到這個書的售書廣告時,我根本不相信餓死人,更不相信餓死3600 萬人這個驚人數字,但我還是很好奇,買了一本。起先不喜歡看,因為這種專業學術著作,不是數字,就是圖表,很枯燥乏味,放了一年多。後來我好好拜讀了兩遍,一字一句,還做了重點筆記。我非常欽佩楊繼繩先生的道德勇氣和學術精神,他說連坐牢的準備都做好了,《墓碑—— 1958 年— — 1962 年中國大饑荒紀實》也是為自己提前立碑。”
正是在讀了《墓碑》後,她才從“三年自然災害”、“蘇聯逼債”的虛構故事中猛醒,開始追問我是誰?我的家人,我的父老鄉親,我苦難深重的同胞那時都經歷什麼?在苦苦追索中,終於知道自己被長輩刻意模糊的身世:依娃的母親十七歲從甘肅逃荒到陝西,她是母親異鄉婚後生的孩子。她從此有了新的身份自認:我是“新中國”“叫化子”的女兒、大饑荒時期逃荒者的後代、大饑荒倖存者的後代。
依娃決然承擔起自己的歷史責任:“尋找真相,即求索真理。我寫作的力量來自正義和愛,我愛這些受過世間最深刻苦難的人。最真實的記錄苦難,這是一個作家應該具備的道德和勇氣。寫作是承擔責任,是體現勇氣,是自我救贖。寫作是我的悲鳴和吶喊之聲。”
依娃深知,那些倖存者、歷史活見證,大多蹣跚在人生的晚秋或冬暮,搶救這段歷史記憶,留給口述歷史的時間非常有限。
她追索大饥荒罪源祸根的急匆脚步,踏遍甘肃、陕西20多个县;她寻访见证人的执著身影,频频出现在村边、田头、大门口、灶前、饭桌、炕沿、广场、车站、宾馆、工厂、小卖店、出租屋、高铁工地……受访者多达三百多人次,记录下五百多个饿亡者的姓名。
依娃飢荒三部曲在大陸的“待遇”,與《墓碑》一樣列為禁書。不同的是,當年《墓碑》在香港出版後,大陸阻截禁書的鐵網,編織得尚不那麼嚴密,而且大陸盜版的紙質文本相當紅火,電子文本在網上很容易下載。飢荒三部曲陸續在香港出版的時候,大陸封鎖阻截境外禁書幾乎“滴水不漏”,對盜版者懲治下手更重,局域網一輪接一輪的“淨網行動”,把依娃的書“淨”得踪跡難尋。
在獲得飢荒三部曲完整電子版之前,我也曾讀到過一些章節和評論。然而,通讀、重讀,與零碎閱讀效果大不一樣,正是在反復重讀中,使我再次經歷此生屈指可數的“閱讀事件”。依娃給我的心魂震撼,像當初讀《墓碑》時同樣強烈。
作為研究大饑荒的同道,我理解依娃是在用心、用魂、用生命寫作,我想寫篇書評,表達我對飢荒三部曲的熱誠推崇,對作者的由衷欽敬。然而,我的閱讀體驗,讀後思考,改變了我的初衷。
《墓碑》是紀實文體,連作家依娃都“起先不喜歡看……放了一年多”,由此可見,開啟這扇沉重的歷史之門,探究深廣曲折的歷史源流,對一般讀者,實在勉為其難。大量的數字和圖表,非專業研究的讀者,不太容易產生閱讀興趣。
相比之下,口述文體,尤其是大饑荒的口述文體,比紀實文體有更多的“閱讀障礙”。這段歷史的口述者,多是大饑荒倖存者、識字很少和一字不識的老人,請這些人講述半個世紀前後的經歷,難免破碎、凌亂、重複、繞彎、詞不達意。而口述歷史最基本的要求,最鮮明的特徵,就是原汁原味,忠於事實,尊重史實。” 記錄員”不能為“好看易讀”,輕易加工修飾。
我讀依娃的口述飢荒三部曲,前後用了兩個月。我想,既對這段歷史有探究興趣,又能拿出大塊時間讀完三卷厚書的人,可能不會太多。
“大數據”中,埋葬著一戶戶滅絕的家庭;阿拉伯數字堆成的“百分比”裡,是一個個鮮活生命變成的分子分母。
冤魂,不能總淹沒在“大數據”裡,血海淚河,不能永遠凍結成冰冷數字。經歷者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給後人留下真實的歷史“細節”。
為了讓更多普通讀者能用較短時間對大饑荒有個基本了解,我就產生了編輯整理一個通俗簡約讀本的意願。我定下三個關鍵詞:劫因、人吃、吃人。
我把多年來蒐集到的有關大饑荒的文字重讀一遍,從數十位作者的四百多萬字中,精挑慎選出與之密切相關的歷史事件、親歷者追述、作者採訪、解密檔案,按歷史內在脈絡,編輯整理出這個精短讀物。
全文分上、中、下三篇。上篇:劫因;中篇:人吃;下篇:吃人。
劫因——這場劫難因何而起?是誰策劃、導演了這場劫難?誰“參演”了這場悲劇?這場劫難為何愈演愈烈?劫難的廣度、深度、烈度。
人吃——空前絕後的飢荒,逼使餓民遠遠突破“食物”邊界。吃樹皮、吃野菜、吃草根、吃毒草、吃石頭面、吃床幫、吃門檻、吃鳥糞、吃從活牛、活羊身上割下的腿、尾巴、耳朵、吃人屎、嚼食自己的手指、撕吃自己臉上的肉。
吃人——多少地方吃人?誰吃人了?誰被吃了?吃的是死人還是活人?是熟吃還是生吃?是兒女吃了父母,還是父母吃了兒女?是易子而食還是各吃各家?是醃製後細水長流,還是暴食一頓就死?是剔肉棄骨吃,還是連骨頭搗碎丁點不留?出售的人肉多少錢一斤?怎樣召開吃人鬥爭會……這一切,都讓吃人者說,讓在煮人鍋旁轉過的人說,讓聞到過烤人肉焦糊味的人說,讓見過醃人肉缸的人說,讓參加過吃人“展覽會”的人說。
這場劫難的製造者們曾經妄想,不斷重複謊言就能永久掩蓋真相。有歷史良知的人有責任拆穿謊言,呈現真相,一個人雖然言輕力微,但哪怕多少透出一點淚河的苦鹹,血海的腥氣,骨山的慘白,也算盡了一份責任。
中國大饑荒時期的“餓死”,不同於任何時代、任何國度的“餓死”——因食物奇缺、食物斷絕,造成的不可抗拒、不可逆轉、不可避免的被飢餓奪命。除引述原作,我將在行文中把“餓死”重新定義為“餓殺”——用飢餓殺人。
我這種認知並非“原創”,而是深受荷蘭籍歷史學家、《毛澤東的大饑荒:1958 —— 1962 年的中國浩劫史》的作者馮客先生的啟示。他在接受依娃訪談時說:“我發現,你可以把一個人打死,但是更方便的你可以讓他餓死。餓死和被餓死有一個很大區別,餓死,就是沒有食物吃,就餓死了。但被餓死,就完全不一樣,是有食物吃,但是我不給你吃,餓飯扣飯,就是把糧食變成武器,糧食就是武器。吃公共食堂後,糧食成了征服控制農民的武器,你不聽幹部的話,就扣你的飯,扣了你的飯,你就會餓死。這和殺人根本沒有什麼區別。因為我看到很多報告,全部都是黨自己內部的報告,都是秘藏在黨的檔案館,所有的報告都是黨員寫的。比如四川省、甘肅省、廣東省等地的報告都非常具體的證明這個地方那個地方,一個縣的人、一個小村子大分部的人為什麼會餓死?因為被扣飯了。為什麼會扣飯?因為乾部要用扣飯懲罰他們,幹部掌握了農民的生殺大權,可以隨意使用。一部分人 死不是因為沒有糧食吃,而是因為不給吃,可能是相當大的一部分。每一個地方具體不一樣, 四川有的縣被餓死的有百分之六十就是因為被扣飯了。比如說有一百人被餓死了,60 人是因為被扣飯了,不給人吃活活餓死。”
為保持“說事”的文體風格,我盡量淡化學術理論氣息;為方便閱讀,給每個事件、人物故事擬定了小標題;為縮短篇幅,在忠實史實、確保不影響自述者和作者原意表達的前提下,某些地方做適度刪減;原作中地域性太強的方言俚語,改為普通讀者都能看懂的話;原人民公社早已變為鄉鎮,大隊、生產隊改為村、組,為保持歷史原貌,依然沿用舊稱;依娃三部曲的部分受訪人,是從甘肅逃荒到陝西的,他們有前、後雙重地址,本文采用的是逃荒前的原址,因為他們的故事多發生在逃荒前;其引述文字,沒有在行文中列舉出處的,將在結語裡一併交待,一同致謝。
                                        目錄
序言
   人吃與吃人——中國大饑荒的劫因難果
上篇:劫因
1 、狗肉湯澆“萬斤田”
2 、十幾畝洋芋堆在一畝地裡造高產田
3 、畝產六萬斤水稻高產“衛星”的奧秘
4 、“一天吃五頓飯也行”
5 、糧食越“高產”餓殺人越多
6 、小腳老太用手帕包礦石參加大煉鋼鐵
7 、背礦石的人放千斤“衛星”
8 、水利工地雪天強迫民工光脊梁
9 、“共產主義新創舉”——“摸月經”
10 、“你們都死完剩我一個人也得搞社會主義”
11 、早收的莊稼在鍋裡烤乾交公糧
12 、沒成熟的苞谷在炕上烤乾交公糧
13 、在糧店買鍋壘灶炒乾濕糧交公糧
14 、“想著過共產主義哩”
15 、枕頭芯裡的蕎皮也被搜刮去
16 、把棉衣被褥裡的棉花扒出來上交徵棉任務
17 、“那是人做下的,不是天年”
18 、哄騙小孩供出藏糧餓死父親
19 、中國第一個人民公社逼糧“報喜”
20 、“寧願人民吃青草,不叫先進紅旗倒”
21 、防偷莊稼,夜裡給農民門上貼封條上鎖
22 、老奶奶吊在褲襠裡的穀子面也被搜走
23 、逼糧鬥死社員後批判畫像
24 、逼糧吊殘婦女拇指
25 、看著糧食挨餓
26 、“七姐妹搜糧團”
27 、“查產鬥爭”鬥死村幹部
28 、拿著步槍馬刀搜糧搶糧
29 、逼糧大會上抬走屍體接著開會
30 、一女幹部逼糧割掉四個社員的耳朵
31 、婦女被鋤把捅陰道戳死
32 、對不積極的社員“抽三筋”
33 、“完不成糧食任務,提頭來見”
34 、大隊書記對轄下的姑娘、新娘擁有初夜權
35 、“瞞產私分”槍斃活埋點天燈
36 、十二歲學生偷糧被槍殺
37 “大躍進”大饑荒時期商城縣酷刑錄
38 、光山縣逼糧血案
39 、逃荒少年咬住拇指半懸在奔馳的火車門外
40 、收容所裡爭著埋餓殍
41 、多次遭“勸阻”,最終被打死
42 、九歲娃自己搓繩吊死
43 、娃娃借褲子報喪
44 、勞改營右派扒下偷柴民工棉襖導致斃命
45 、父親餓殺前先淹死兒子
46 、把沒用的瘸子活埋
47 、一馬車拉30 多個死人
48 、一個坑埋36 具屍體
49 、一個土井埋100 多人
50 、勞改隊裡埋一具屍體獎勵二兩米
51 、用白楊樹枝包捆屍體
52 、媽媽已餓斷氣,女娃還在吮奶
53 、麻子女外洩飢荒實情,全縣抓捕女麻子
54 、抓住“流竄犯”扒光衣服
55 、潢川縣這樣“分配”死人數字
56 、把瀕於餓殺的犯人從監獄轉移到旅館去死
57 、開個“改善生活”玩笑,新郎新娘獲無期徒刑
58 、一封反映災情的信換來兩年徒刑
59 、偷饃者與說“肚子餓”,各判刑八年
60 、安徽省餓死多少人
61 、倖存孤兒飢荒調查
62 、全村僅剩一個老太太也瘋了
63 、大饑荒死亡人數遠超抗日戰爭
64 、“寧肯四川餓死人”
65 、四川的災難最深最久
66 、四川餓死多少人
67 、餓殍遍野外援照舊
68 、守著40 億斤糧食“人相食”
69 、信陽死絕戶、死絕村知多少
70 、信陽事件餓死多少人
71 、“我們的存活是以幾千萬人餓死為代價的”
72 、沒有一次大饑荒發生在民主自由的國家
中篇:人吃
1 、把枕頭里的蕎麥皮燒成灰吃
2 、“天天吃冰柱子吃白土”
3 、母親試吃有毒的牛巴葉子
4 、一頓吃下十一隻老鼠
5 、白鷺屎當“代食品”
6 、大雁屎煮湯喝
7 、送葬女娃吃掉祭奠死者的菜根
8 、女人偷割活羊尾
9 、偷割的驢耳朵沒煮熟就吃上了
10 、為買救濟糧拆房賣椽子
11 、女兒訂婚為父換來“要飯權”
12 、“吃飯技術革命”
13 、借糧、借鍋、借碗
14 、小妞屍體蓋在被窩裡直到發臭
15 、新媳婦偷不來莊稼婆婆不給飯吃
16 、妻子舉報丈夫偷苞米男人喪命
17 、驢皮湯引發弟死兄囚
18 、妻子不偷莊稼,丈夫生氣摔死孩子
19 、為一碗稀湯,母親摔死兒子槍斃
20 、大學生攢錢救助家人餓殺自己
21 、大學生收到家中援糧一頓吃完撐死
22 、媽媽省吃,娃娃撐死
23 、被一斤幹牛肉撐死的留美博士
24 、飼養員偷割驢腿煮食腸子脹破
25 、餓漢被飯店的好意奪命
26 、到糞便裡尋找偷吃穀粒的罪證
27 、把糧食藏在糞堆裡
28 、四川吃白矸石
29 、一個縣挖觀音土50 萬斤
30 、河南省臨汝縣吃“石頭面”
31 、換糧人遭搶,吊死後狼撕吃了下身
32 、煉獄中的人性閃光之一
33 、煉獄中的人性閃光之二
34 、煉獄中的人性閃光之三
35 、煉獄中的人性閃光之四
36 、煉獄中的人性閃光之五
37 、偷胡豆“追贓”扒光衣服
38 、母親淹死偷米的一雙兒女
39 、偷吃麥苗者被割成骨頭架子
40 、只因拔了些蕎麥,母子被逼上吊
41 、偷一把豌豆連喪三命
42 、女娃偷吃豆子被打死
43 、脖子裡吊著豬頭遊街示眾倒斃路旁
44 、脖子上掛著羊肉遊街示眾後吊死火燒
45 、脖子上掛著豬崽肉遊街示眾被打死
46 、殺吃一頭牛,六人被打死
47 、幹部殺豬偷吃,栽贓地主頭上
48 、用屎盆吃飯
49 、從糞便裡尋找別人沒消化的包穀粒吃
50 、撈住他人尚未落地的大便趁熱吃
51 、幼兒爬著從糞便裡摳出玉米粒吃
52 、見乾部來檢查工作,她就跟著搶屎吃
53 、社員吃炊事員的大便
54 、隊長家孩子拉的屎有“營養”                   
55 、“外地人的屎質量比較高”
56 、女人合著血吃從屎裡掏出的饃饃
57 、討飯女餓殺前吃了兩口屎
58 、瀕臨餓殺的小兄弟啃掃帚啃門檻
59 、大漢餓殺前把床幫當“花生餅”啃
60 、趴在餓殺的母親身上吃奶
61 、餓瘋的幼女咬爛媽媽的嘴唇拼命吸血
62 、吃自己髮辮的姑娘
63 、餓到神誌不清的男人嚼食自己的手指
64 、智障姑娘餓極撕吃自己臉
下篇:吃人
1 、到處打聽何處有新墳
2 、“盲流死亡人員被扒吃了不少”
3 、餓民跌死在盜屍路上
4 、一個死孩子埋兩次
5 、扒墳搶屍二人喪命
6 、第一起“破壞屍案”
7 、小姑娘追打背妹妹屍體吃的男孩
8 、強搶葬禮上的屍體
9 、沒有鍋,用茶缸煮人肉
10 、他不敢多刮人肉,怕被人搶去
11 、“人肉有大塊塊,也有小塊塊”
12 、尋找的路屍在鍋裡
13 、去時路遇活人,再見肉被刮光
14 、“老鴰、鳥鳥就把人給啄著吃了”
15 、雲南——“把死人煮了吃”
16 、貴州——“人吃人事件難以計數”
17 、山東吃人“特殊案件”
18 、四川崇慶縣群體吃人
19 、安徽亳縣吃人高峰
20 、吃人“原始記錄”
21 、甘肅臨夏吃人
22 、淮濱縣生產隊辦公室煮人吃肉
23 、掩蓋真相,政法幹部用砒霜毒死吃人者
24 、妻子背著被人“吃剩”的丈夫遺骨回上海
25 、右派勞改營裡的人肉味
26 、人肉焙乾慢慢吃
27 、老婆婆用海椒面拌人肉蒸了吃
28 、飼養員吃別人倒掉的人肉脹死
29 、村婦籃子裡的死人肉不停滴血水
30 、女“勞模”也吃起死孩子
31 、“人死了,把肉刮下來”
32 、吃人肉煉人油
33 、一堆人圍著吃烤人肉
34 、街坊聞腥趕來搶吃人肉
35 、娃娃帶著人肉去幼兒園
36 、揣著煮熟的娃娃胳膊去大食堂喝湯
37 、老太太煮囫圇娃娃
38 、吃人四連環
39 、“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40 、人肉假冒“牛肉”每斤五元
41 、“爹肉”充“豬肉”每斤一元六角
42 、人肉最低價三毛一斤
43 、人骨冒充“熊骨”一斤一元五角
44 、“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45 、吃人肉、賣人肉、存人肉
46 、“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47 、“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
48 、“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49 、“孩子的肋子軟,好吃”
50 、腦髓,“就這個吃上好”
51 、“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52 、把醃人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展覽”
53 、會場上“一盆人肉搶得精光”
54 、“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55 、叔父吃侄女
56 、弟弟去姐家討吃的,反被姐吃了
57 、老太太吃了一家七個人
58 、按新“家規”吃自家人
59 、死嬰脫胎就下鍋
60 、全家九口一頓吃掉一個孩子
61 、兒子媳婦外出討飯,爺爺在家吃了孫女
62 、奶奶的缸裡醃著孫女肉
63 、奶奶拖起孫女的屍體向後院走去
64 、母親害怕知道孩子的埋葬地點
65 、假埋孩子,偷抱回來煮食
66 、媽媽“捨不得”埋娃娃屍體
67 、死者在靈床“丟”了一條腿
68 、大隊支書帶頭吃兒子
69 、把女兒的屍體藏在門後隨吃隨割
70 、把娘的肉醃在壇子裡慢慢吃
71 、獨吃三個孩子的母親
72 、村婦先吃丈夫後吃女兒
73 、爹吃娃肉賣娃屍衣
74 、鍋裡煮兒肉,灶台放著死者衣
75 、父親吃了女兒肉,沒力氣扔骨頭
76 、兒肉,“情願一頓吃飽死”
77 、父親架著乾柴燒吃小孩
78 、女兒按母親臨終“遺言”吃娘的心
79 、母親煎吃女兒心肝
80 、媽媽想煮娃肉,沒有鍋烤吃
81 、沒嚥氣就被人刮肉
82 、神經病男子被殺吃
83 、算命盲人被殺吃
84 、走夜路者被殺吃
85 、把人殺吃後,頭髮積攢在籠裡
86 、偷吃洋芋反被殺吃
87 、教師外出被人攔住殺吃
88 、殺子之父釋放回家途中被殺吃
89 、投奔哥哥半路被殺吃
90 、背著糧食棄子逃走的女人被殺吃
91 、下工路上跑慢者被殺吃
92 、用炸狼的“歡喜豆”獵殺男童吃
93 、師傅毒死徒弟,肉沒吃完投案自首
94 、女娃被村人騙去殺吃
95 、先吃自家兒,再吃鄰居子
96 、、臉盆裡煮鄰家娃
97 、木匠被表嫂表侄殺死醃肉
98 、未婚妻找未婚夫討吃的被勒死煮吃
99 、兒媳回娘家,奶奶殺吃孫子
100 、爺爺殺吃一歲孫
101 、重婚男人挑選胖老婆殺吃
102 、哥哥殺吃弟弟
103 、哥哥殺吃妹妹
104 、姐姐殺吃弟弟
105 、夫吃妻,姑吃侄
106 、夫妻殺吃聾啞弟弟
107 、用棉襖悶死丈夫後吃其內臟
108 、爺爺活煮孫子
109 、母親因餓昏吃兒未遂
110 、男子吃掉兩個兒子又要吃娘
111 、“我的鄰居勸說我媽吃上一個娃娃”
112 、先吃了孩子以後再生
113 、父親殺吃病中女兒
114 、回娘家的女兒被母親掐死醃在缸裡
115 、孩子被父親殺吃
116 、母親剪斷兒子喉管後吃內臟
117 、母親殺吃兒子
118 、母親打死女兒,吃後神經失常
119 、父親殺吃兒子
120 、“吃我自己的娃娃,我心上疼得很”
121 、烹兒鍋裡欲煮女
122 、夫妻殺吃女兒,不讓兒子吃肉
123 、女人先吃丈夫,再吃四個兒女
124 、母親殺吃小女兒,嚇跑大女兒
125 、她吃下全家七口
126 、“我三媽把我姐姐拉住就咬”
127 、母親生吃女兒肉
128 、父親活殺生吃一歲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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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兢業:人吃與吃人(二)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25日, 2018
【大紀元2018年01月26日訊】
22、老奶奶吊在褲襠裡的穀子麵也被搜走
依娃記述:通渭縣大牛溝有一個叫王秋娥的老奶奶有一點穀子麵,就裝在一個小袋子裡,紮口的繩子拴在褲腰帶上,麵袋懸在大褲襠裡。儘管藏的這樣秘密,還是被名叫苟世元的隊長搜走了。
23、逼糧鬥死社員後批判畫像
余習廣記述:1960年6月18日,中共澧縣縣委整風上報檔中稱:在「反偷風」運動中,全縣範圍內普遍打人。摧殘群眾手段非常毒辣。如:吃屎喝尿、『吊半邊豬』、針穿嘴巴、棍穿陰部、坐水牢、火燒、打後賽跑、拔牙齒、潑冷水、滾雪球、逼女人赤身裸體、男女互咬生殖器、拔鬍子、扯頭髮、吊『鴨兒水』、抬『穿心杠』、脖子上掛屎桶、跪碎瓦渣、剁指頭等酷刑40餘種。
全縣各地普遍發生了非法抄家現象。全縣有267個大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大隊搞了抄家。更嚴重的是有的地方在抄家中還普遍採取了連抄家帶拆屋、抄後封門、掃地出門等惡劣手法。
據初步統計,公社化以來,先後體罰群眾90,268人,被扣飯68,868人,因打致死的384人,因打自殺301人,因扣飯餓死的350人,因打致殘廢的有1813人,因幹部作風問題外逃的有15,996人。
最多的一個人打過340多人,打死過15人,兩年多來扣群眾飯的有扣到160多次的。在這些食堂管理員以上幹部中,貪污多佔的有8,932人,亂搞男女關係的有2,829人,共搞了女人4,480人,最多的一人搞了20多個。
澧陽公社荷塘大隊幹部潘啟才,曾經規定打死人後「三不准」:不准死者家屬收屍、不准哭靈、不准買棺材,甚至還要死者家屬笑。該隊社員李紹雲被潘打死後,不但不准收屍哭靈,並且還要畫像鬥爭,叫別人代他受鬥。夢溪公社又新大隊幹部傅紹發為了強姦一個貧農的女兒,竟敢當面通知女方的父母要和他女兒睡覺。女方不答應,就採取罰重工、扣糧等辦法,以遂其獸慾。
24、逼糧吊殘婦女拇指
依娃記述:甘肅省和政縣新營鄉河沿村王尕法老太太坐在炕上,伸出變形的拇指向依娃哭訴當年政府逼糧時自己的遭遇:吃著吃著什麼都沒有了,草根都吃上了。到地裡挖草根,五穀一點都沒有。沒有吃的還要打人,往死裡打。你看看,我的大拇指,他們把我的兩個指頭用繩子綁上,吊起來。 你看,這是吊過的。把我吊到粱上。人家就問:「你們的糧食到哪裡去了?你們怎麼沒有糧食?」農業社的糧食都拿去了,哪裡還有糧食。我的指頭都吊的變形了。 沒有糧食就打,好多人都被打壞了,好多。人家不管,男人女人都吊起來打。
公公婆婆和四個兒女都餓死了,掩埋的屍體被人挖出來吃了。村上有個四口之家,爺爺、兒子、媳婦、孫子。兒子出門要飯去了,媳婦餓死在炕上。村裡人幫忙埋了媳婦,餓極的爺爺就把孫子殺吃了。
25、看著糧食挨餓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王北致:有糧食不讓吃,一級逼一級。那個老廟裡有一房子糧食,那個廟大得很,裡面都是糧食。裡面全是穀子,沒有裝袋子,就那麼散著。就是不給人吃嘛。
26、「七姐妹搜糧團」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許堡張錫珍:雞川鎮大搜查組織的都是一幫子青年人。我們村上有個「七姐妹搜糧團」,七個丫頭都是積極份子,搜查家家戶戶。七個丫頭鬥地主、富農、中農,打著要陳糧。把人家的家人都趕出來,到處挖著找糧食。人家積極,還能吃飽飯哩。搜著了糧食交上一部分,一部分個人能吃上些。吃飽了能去搜,吃不飽搜不動。許堡莊子,「七姐妹」中有個木匠的女兒,她六親不認,把父親藏在罐子裡的一點點麵上交了,拿出去表現積極了。失去保命糧的木匠氣不過,就喝了一碗苦杏仁水把自己毒死了。苦杏核是有毒的。那個木匠叫根子。
餓死的多了,東坡生產隊更嚴重,人基本上餓死光了。人餓死在院子裡沒人埋,到了六二年人去院子裡割草,草都從骨頭堆裡長出來了,院子裡都是死人。
27、「查產鬥爭」鬥死村幹部
依娃受訪者酒泉市三墩鄉臨水鎮紅泉村趙殿祥:我一直當隊長,小隊、大隊都幹過。五八年「查產鬥爭」,把我和好多幹部關在那個一中學校裡,讓我們承認藏下了多少糧食,不說白話就不放人。關的目的就是查產,你鬥我,我鬥你嘛。有的幹部都自殺了,用刮鬍子刀子劃自己脖子。鬥得厲害,受不了。我們雙塔的李新華說飼養室埋了多少多少斤,就派上人去挖,翻的底朝天,一顆糧食都沒有。人被整的說白話。有個會計上吊死在裡面了。那就是讓人說白話,讓人承認藏了多少糧食。
28、拿著步槍馬刀搜糧搶糧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司家川溫炳智:那一年大搜查,我記得清楚得很。人家一來,就把我們的隊長吊在房梁上要糧食。那是殺雞給猴看。然後讓家家戶戶開會。我們就把洋芋這裡埋幾個,那裡埋幾個。我記得把我們家穀子都搜去了。來的都是積極份子,拿著步槍,還有馬刀。不知道搜了多少趟,天天來。看誰家冒煙,就把鍋提走了。搜查團拿著三尺長的鐵棍,牆上一戳,廁所一戳。可疑的地方都搜,挖地三尺。我們村上三十多戶人,兩家沒有餓死人,其他家家都有餓死一個兩個。
29、逼糧大會上抬走屍體接著開會
丁抒先生在《慘絕人寰的信陽事件》中寫道:在潢川縣委召開的萬人大會上,縣委第一書記梁德柱親自動手打人。六千名到會代表都已餓得衰弱不堪,有個農民代表當場死亡,抬走屍後接著開會。會議結束,又有十幾人死在回家的路上。
30、一女幹部逼糧割掉四個社員的耳朵
丁抒先生寫道:為了追逼糧食,許多幹部成了人性滅絕的禽獸。息縣防胡公社婦聯主任黃秀蓮割了四個社員的耳朵,其中一人死去。光山縣用罰凍的刑罰逼迫農民交出糧食,槐樹店公社有十三個孤兒活活被凍死在山上。羅山縣彭新公社有十七名預備黨員,十六名在反瞞產中打了人的都光榮地轉了正,只剩一個不得轉正,因為他沒打人,「反瞞產」不積極。在「反瞞產」過程中,信陽地區逮捕了一萬多人,其中七百多人死在拘留所和監獄。在反瞞產私分中,對幹部和群眾採取了種種刑罰,僅光山縣就有2,241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被撤職幹部526人,在反瞞產後期打死人更多。
31、婦女被鋤把捅陰道戳死
杜治中先生在《左禍肆虐的年代 ——1959年我們生產隊大饑荒記實》中寫道:我家在四川省滎徑縣城邊一個叫官田壩的村子裡。是「滎徑慘案」的重災區。59年冬天,公共食堂斷炊了!家家都開始死人了,我在縣城上六年級,我們班也餓死了五位同學。
還有好些人是沒餓死前被打死的。那時村裡都豢養著幾個打手,他們吃飽了就背著槍到處巡查,發現哪家房子上冒煙了,便衝上門去砸鍋砸灶。上院子的幾個社員因為扯了點油菜來充饑便遭到吊、跪、打,受過毒打的也較普遍。一種刑法是吊「鴨兒子浮水」,才15歲的王富清被打手用細麻繩將他吊起後,還在背上加一個百十斤重的石頭;有個婦女吊起後,還被脫下褲子,用蕁麻抽下身,用極其下流的手段摧殘淩辱人。五隊的婦女周國勳,當時才三十歲,就是被一個姓丁的打手用鋤把捅進陰道戳死的。婦女死後,女兒艾雲華淪為孤兒。
還有一種刑法就是把偷牛的人代替牛來耖田,大冬天,脫光了身子拉上犁頭耖田,走不動就打。我們隊被打死的人有徐明忠、宋金選、楊升安、王華劍。全縣饑餓又挨打死的就不知多少了。
32、對不積極的社員「抽三筋」
《墓碑》記述:《關於南雄縣始興公社嚴重違法違紀和大量死人事件的調查報告》:始興公社幹部打罵刑罰群眾成風。上至公社黨委,下至生產隊,上級打下級,幹部打群眾,處罰的形式無奇不有,殘忍至極,如:捆綁、罰跪、罰立正、吊打、電刑、上雷公尖、削手指、灌屎尿、潑冷水、拔鬍子、扯眼皮、假槍斃、戴高帽遊街示眾、設勞改隊、罰勞役、罰款、沒收財產等。
據6月下旬南雄縣委召開的始興公社三級幹部會上揭發,打罵群眾的幹部,1959年有508人。受捆綁吊打等惡刑折磨的群眾1118人;1960年1-5月違法亂紀幹部有725人,受捆綁吊打的群眾2038人,當場打死的1 人,被打傷後死的有53人,被迫自殺的20人,被連續扣糧食指標而餓死的21人,共95人。
毀民房,建新村。1959年10月,以朱某為首的公社黨委決定拆除縣城內的上圍街建新村。共拆民房105戶、932間、糧倉一座、大祠堂18座。上圍是始興縣城最好的房子,大部分是火磚、石牆。朱某要求群眾一天搬完,四天拆完,沒搬完的封閉門戶不准再搬。他們用180斤炸藥、360個雷管爆炸堅固的圍牆。被拆掉住房的群眾,有的住牛欄,有的住糞寮,有的住爛屋。在建新村的過程中,規定每天評出下游隊。下游隊的人被罰做通宵,派民兵看守。評不出下游隊就由隊長頂替。不下班不准社員回家,不開工的不開飯,不積極的扣飯。病號不准請病假,只吃二兩米。吃飯只准五分鐘,吃不完的不准吃。對不積極的社員「抽三筋」:打瞌睡的抽眼筋,不賣力氣的抽腰筋,聽報告不站起來的抽腳筋。公社黨委書記鄧某公開號召:「懶婆懶漢,不積極不聽話的,可以罰跪,可以打,打死由我負責,打死他當掉了一片樹葉。」他親手打了14人。
在始興公社,社員餓死,幹部卻大吃大喝。上至公社黨委書記,下至小隊幹部,走到哪裡吃到哪裡。公社和大隊食堂都為幹部設小灶,白天吃,晚上吃,公社書記、委員、大隊幹部要魚,要肉,要油,隨便掛上某某書記的名字就可以拿。餓死人最多的石下大隊,專門指定幾個最好的魚塘為幹部吃魚之用。公社黨委書記魏某在深水渡工作,餐餐要通訊員端飯,還嫌牛肉煮魚不好吃,罵社員不尊重領導。
33、「完不成糧食任務,提頭來見」
《墓碑》記述:通渭在甘肅省東南部,屬定西地區。縣裡向公社下達命令:「完不成糧食任務,提頭來見!」 縣裡成立了「萬人整社團」,到各生產小隊和農民家裡搜糧食,挨門挨戶,翻箱倒櫃,普遍搜查,斤兩不留,有的地方挖地三尺。在搜糧食過程中,對群眾採用各種殘酷的刑罰。當時的口號是:「寧欠血債,不欠糧食。完成糧食任務就是血的鬥爭」,「決心要大,刀子要快,哪裡擋住,哪裡開刀」,「向小隊長要糧食,向資本主義要糧,為全縣爭光,為公社爭光」。為了搜糧、逼糧,把會場當成對敵鬥爭的戰場。有的公社開萬人鬥爭大會,民兵帶上機槍、步槍、馬刀警戒助威。在這些鬥爭中,對被鬥的幹部和社員實施各種酷刑:竹簽子插指頭、站冰塊、雪埋人、打夯、拔鬍子、戴紙帽子遊街、男女脫褲子互相戴在頭上、用包穀棒子和先麻(一種毒草)塞陰道、用繩子來回拉陰戶等120多種。在全縣歷時40多天的大搜查中,打死、逼死1,300多人。
1959年11月3日,通渭縣委第一書記席道隆向各公社發佈指示:「凡被批鬥的人,一個也不准回家,編入勞教隊,配備幹部民兵持槍看管」。全縣以公社為單位,組織了14個勞教隊,集中勞教1,637人。這些人白天勞動,晚上鬥爭逼審,遭受到種種折磨。
隴陽公社黨委書記李生榮打過53人,打死逼死12人。馬營公社書記張學聖主持召開了千人鬥爭大會,民兵架起輕機槍12挺,步槍和土槍50多枝助威。他在會場主持鬥爭、拷打群眾160多人,其中,當場被縛送勞教的66人當中因傷致死4人。
農民正在大批死亡的時候,定西地委書記竇明海僅1960年就從商業、糧食部門要去肉339.7斤,油23斤,雞蛋260多個,糧食473斤,糖及糕點62斤,紅棗320斤,還有火腿、雞、罐頭、粉條、茶葉、水果等。
34、大隊書記對轄下的姑娘、新娘擁有初夜權
依娃記述:通渭縣大牛溝大隊黨支部書記對他管轄下的姑娘、新娘擁有初夜權。一個十八、九歲,兩個只有十六歲的姑娘還沒有結婚,他就非要拉人家睡覺,人家不願意,他就把這三個姑娘抓起來,扒光衣服吊在房梁上,用擀麵杖撐開姑娘的兩條腿,往叉開的下體塞粗草繩。塞進去猛然拉出來,拉出來再塞進去,把陰道拉的血肉模糊,活活折磨死。
35、「瞞產私分」槍斃活埋點天燈
《墓碑》記述:貴州「湄潭事件」,指的是1959年冬至1960年發生在貴州省湄潭縣大量餓死人的事件。當時全縣總人口60.5萬人,事件主要發生在農村,從1959年11月到1960年4月初,全縣共餓死12.451萬人。事件中,全縣死亡絕戶達2,938戶,遺下的孤兒寡崽4,737人,外出逃生的農民4,737人。最為慘絕、目不忍睹的是出現了人吃人的事件,殺人而食者達16起,吃死人的事件就更多了,無法統計。
「湄潭事件」發生在反瞞產私分運動展開以後。動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縫嘴巴、用鐵絲穿耳朵和腳後跟、點天燈、猴子搬樁、吊鴨兒浮水,拖死豬、火鉗燒紅烙嘴巴、槍斃活埋等。
1960年4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組到湄潭調查,縣裡捂蓋子。綏陽公社黨委負責人以保護首長為名,把群眾趕上山去不與工作組接觸,又把嚴重病號和孤兒集中關起來,在一間烤煙房裡就關死36人,又組織人力把屍體丟在土坑消洞裡。該社背後兩個大消洞裡面,丟了幾百具屍體,還有還未斷氣就往裡面扔,扔下去還哇哇地叫,群眾把這個消洞叫「萬人坑」。
在這場反瞞產、反盜竊運動中,全縣被活活打死的群眾1,324人,打傷致殘的175人,關押死的200餘人,被戴上「右傾機會主義」帽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撤銷一切職務的1,680人。
36、十二歲學生偷糧被槍殺
《墓碑》記述:廣西環江縣1958年9月,放出水稻畝產13萬多斤的「糧食衛星王」,10月,又放出日產萬噸的「鋼鐵衛星王」。在環江反右傾反瞞產運動中,武裝收糧隊荷槍實彈,衝進一家抄一家。沒糧,先把人捆起來。吊在屋樑上嚴刑拷打。打人的手法五花八門:反手背吊:雙手反過背去五花大綁,吊上屋樑;倒掛金鐘:用繩子捆緊兩腳大拇趾,掛上房;吊死豬:稱鉤穿進肩胛骨,吊在樹上;用馬刀在人身上一塊塊割肉,問一句割一刀;傷口中搓鹽;耳朵中塞炮仗,不交糧,點燃引線……
全縣因斷糧,扒倉庫、偷糧食而被打死的有幾十人。
龍岩公社糧管所幹部抓到一個餓急偷糧的學生,決定把他就地槍斃,以殺一儆百。於是,幹部下令把這個只有12歲的小孩按倒在他偷糧的地方,開槍射擊。小學生在槍口下苦苦哀求饒命,哭喊聲撕心裂膽,催人淚下。因槍老打不響,殺人兇手換了三次子彈,扣了八次槍機才把槍打響。小孩被一槍打中,倒在地上,鮮血四濺。三天後終於不治死去,成為高徵購和反瞞產的牲祭。
吉祥公社北宗大隊大隊長,捉到一個偷糧的小孩,毒打一頓後,竟慘無人道地把他關進密不透風的倉庫裡。待父母和其他群眾聞訊趕來時,這個餓得皮包骨,打得血肉橫飛的小孩,早已被活活悶死了。
37、「大躍進」大饑荒時期商城縣酷刑錄
信陽商城縣檔案館館藏中共商城縣委整風辦公室一份「敵人殘害廣大人民的主要刑罰、手段彙集」中記載——
1、鋤頭砸大腦:上石橋公社馮寨大隊中隊長蔡文清,把因沒飯吃而殺豬的社員蔡德宇弄到大隊,用鋤頭在腦門上猛打,打的頭破血流,當場喪命。
2、剁手指頭:達權店公社副社長陶幼卿,去冬到小店大隊看見社員柯子文拿食堂一點東西,便逼柯自已用斧頭將手指剁掉兩個。
3、火剪夾耳朵:余巢公社馬糟大隊長X瑞江,前冬逼迫社員雷顯生投資,雷說沒錢,當即剝光衣服,抬起來摔摜,並用火剪把耳朵夾掉,以後死去。
4、鐵絲串耳朵:鐘鋪公社觀店管理區婦聯主任易守青,前冬進城開會時,社員陳開元拿了她兩件小東西,回去後即把陳關起來,用燒紅的粗鐵絲把雙耳打通,又用細鐵絲拴在XX上,後傷殘。
5、臉上刻字:伏山公社月塘大隊貧農社員高少銀於60年 6月份摘了幾個豌豆角,被大隊長陳德珍知道後,先吊起來打,後用小針在臉上紮「小偷」二字,血跡內塗上黑墨。
6、縫嘴:伏山公社連二塘大隊副支書,前冬把貧農社員范守琴的嘴用大針粗線縫起來,縫的鮮血直流,傷重而死。
7、嘴上拉弓:何店公社四顧墩大隊有個孕婦落月時,因沒飯吃罵了一句,大隊支書王克幹聽見後,馬上在竹園裡砍一根竹子,弄成彎弓形,插在孕婦的嘴裡,當即把孕婦的嘴撕成兩半。
8、大針扎嘴:何店公社官X大隊生產隊長塗族榮,把一個因為沒飯吃而拔幾個蘿蔔的婦女拉到管理區,用大針把嘴扎一圈子,以後死去。
9、割嘴唇:上石橋公社崔樓大隊副支書汪守興,於60年 2月份審訊貧農社員李世有時,用小刀將李的上、下唇割開,鮮血直流。
10、稱鉤子勾嘴:鐘鋪公社三教河大隊支書阮永安,前冬把雇農余培X的兒子(15歲),用稱鉤子從嘴裡勾進去,從鼻孔裡兜出來,當場被鉤死。
11、鐵銑鏟頸脖:上石橋公社周寨大隊治保股長張X芝,前冬將社員申利海的母親捆綁起來,先毒打,後用鐵銑在頸脖上狠鏟,被鏟得鮮血直流,當場昏死。
12、鐵絲烙肛門:何店公社四顧墩大隊支書王克幹,前冬把作業組長梁祖海吊起來,用燒紅的鐵絲向肛門裡捅,當即捅死。
13、松枝扎陰道:何店公社宮畈大隊生產隊長塗X榮,前冬把一個婦女衣服、褲子扒掉,用松枝扎陰道,扎開後撒上青灰,再扎再撒,以後死去。
14、捅肛門:上石橋公社張畈大隊中農社員傅萬江,於1959年11月份挑了一擔稻回家,這情況被駐隊幹部彭幫後知道了,用一尺五寸長的鐵條,對準傅萬江的肛門捅進去,當場捅死。
15、踢陰道口:上石橋公社馮寨大隊生產隊長蔡文清,前冬逼迫社員左右珍說出殺牛人的姓名,左說不知道,蔡即對準左的陰道口踢幾腳,當即踢得鮮血直流。
16、柴油燒:鐘鋪公社王平塘大隊幹部丁祖琴,前冬把貧農社員徐正清,先弄到大隊打,打死後抬到山上,蓋上稻草,澆上二斤柴油,點火焚燒。
17、乾柴焚燒:鐘鋪公社三教洞大隊治保主任彭啟民,把社員陳祖更、徐正舟二人拉到大隊部,硬說殺死了耕牛,把衣服扒光,用濕繩綁起來,架上乾柴,點燃焚燒,活活燒死。
18、火燒幼兒:余集公社楊灣大隊中隊長楊國和,在鍋灶裡煮了一罐飯,社員胡月英三歲的小孩抓了一點吃,楊看見即把小孩摔在院子裡摜,後又將小孩塞在鍋灶裡燒,活活燒死。
19、火鍋烙:上石橋公社前山坎大隊生產隊長吳昌龍,前冬「蓋大鍋」時在食堂烙饃吃,被貧農社員劉保山的六歲小女兒看見,吳當即把小孩按在燒紅的火鍋裡烙,腳、腿、臀都被烙傷,後又摔在雪坑裡凍餓而死。
20、火灰灌腸:長竹園公社武畈大隊油廠會計張澤迪將外隊逃來的貧農社員周某某吊起來,身壓青磚用火灰灌在周嘴裡,並把嘴捂住不准吐出,當場致死。
21、大椒面參煙薰:長竹園公社岳卜大隊支書張之友,前冬把貧農社員汪晉亭吊在餐廳裡,用燃著的紙煙撒上大椒面對鼻孔裡薰,當場薰死。
22、吊大拇指:上石橋公社一姓潘的社員前冬沒飯吃捏死一條小牛,被該大隊支書劉炳榮知道後,即將潘的兩個大拇指拴在一起,吊了一天一夜,連吊帶打而死。
23、稀飯缸裡燙:達權店公社前灣大隊隊長石大喜前冬打飯時,12歲的小學生吳長先扒在缸邊拾了幾粒飯吃,石即將小學生兩腿提起來,頭朝下,塞在稀飯缸裡,當場燙死。
24、大拇指和大腳趾捆在一起吊:余集公社文橋大隊幹部余良方,前冬將社員余前責的大拇指和大腳趾捆在一起,吊起來進行毒打,打後死去。
25、吊起來用石頭壓:上石橋公社崔寨大隊支書胡力,前冬強迫貧農社員林殿雲承認偷稻,林不承認,即將林雙手反綁吊在梁上,剝光衣服,身潑冷水,頸脖上掛兩張約60斤的鐵犁,身壓一塊40餘斤大石頭,當場即死。
26、兩頭吊,中間騎人:上石橋公社XX大隊副支書劉道立,把因沒飯吃而殺牛的姓毛的社員雙手綁在一起吊在屋樑上,雙腳綁在一起吊在窗戶上,在腰上騎個人亂顛,嘴裡塞生牛肉吃。
27、鐵棍吊打:上石橋公社一生產隊長X發龍,前冬把因饑餓而吃死人肉的傅姓社員的衣服扒光,吊在梁上,讓十六個社員用鐵棍打 200多棍,當場打昏死,次日死去。
28、身壓石條,再上人踩:何店公社四顧孜管理區總支書記劉乃發,前冬把社員候傳軒捆起來,綁在凳上,身壓一塊百餘斤石條,再上人踩,當即壓得口吐鮮血,三天後死去。
29、跪磁瓦礫:何店公社下店大隊治保股長王培玉,前冬把一個婦女衣服扒光,先毒打一頓,後拉到大路邊,跪磁瓦礫。 
30、頭朝下摜:城關公社新華大隊婦女主任梁秀英,前冬把社員拉到大隊鬥爭,逼迫兩個人抬起,頭朝下使勁摜,腦袋摜破,當即死去。 
31、從高坎往下摔:伏山水庫民工隊長趙承鼇,前冬把民工陳某從五尺高的土坎子上往下面摔,當場被摔死。
32、灌大糞:達權店公社九曲河大隊隊長吳宜學,去春把貧農社員劉瑞成拉到大隊部,先進行吊打,後把劉摔倒,弄一碗大糞灌在嘴裡,當即嘔吐不止。 
33、逼迫吃屎:鐘鋪公社三教洞大隊支書徐榮品,前冬硬叫社員謝昌玉投資銀元六百元,謝拿出四十五元,徐說不老實,把謝拉到廁所,逼迫吃屎,不吃就打,謝被迫吃了一堆屎,次日即死去。 
34、逼迫社員裝狗吃食:何店公社峽口大隊支書蘆永民,前冬把十個因沒飯吃而拔菜拔蘿蔔的社員,拉到大隊部,每人給一碗稀飯,強迫社員跪在地下,裝著狗吃食的模樣吃飯,不這樣就毒打。 
35、戴「狗頭」遊鄉:何店公社蔔店大隊治保股長王培玉,前冬把拔了幾棵菜的貧農社員楊允新,捆到大隊部,用紙做個「狗頭」,戴到頭上,到各食堂遊鄉。 
36、頭頂方桌,再上人壓:伏山公社七裡衝大隊紅專學校教員高運芳,前冬逼迫社員甘世發頭頂方桌,方桌上又上四個人壓,當場壓倒。
37、結髮抬:上石橋公社五岔塘大隊支書張保鐸,於去年強迫社員余國富、張澤海投資,因無力投資,便將其二人的妻子頭髮結在一起,中間插上抬杠,兩個人抬著跑,邊跑邊摔。
38、手腳捆在一起抬著跑:上石橋公社幹部李長彬,前冬派兩個民兵,把因饑餓而殺牛的老社員胡學信,手腳捆在一起,用杠子抬著跑四裡多路,活活抬死。
39、耳朵扎通拴在牛尾上:余集公社雷沖大隊原治保股長劉義民,於前年春節晚上,把社員花某等三人的耳朵用大針扎通,用麻線串在一起,拴在牛尾巴上,牛尾巴一擺動,三個人即跟著掙扎,當場死去一人。
40、冰田拉犁:上石橋公社阮崗大隊支書楊允年,前冬硬強迫社員王天福、蔡振禮等七人在冰田裡拉犁,楊手持木棍站在田埂上,誰不走就用棍打,結果當場致死三人。
41、雪下凍:縣工會主席朱德田,前冬在上石橋公社張畈大隊,把一個偷了一點菜的小孩衣服扒光,推在雪坑裡,一夜凍死。
42、雨淋:上石橋公社中隊長馬成良,前冬把社員岳德雨衣服剝光,五捆大綁,推在外面淋雨,連淋帶凍而死。
43、摔在塘裡淹死:何店公社高斛山大隊食堂會計黃盛年與其老婆偷烙油饃吃,被貧農社員杜傳金的兒子看見,當即把小孩捆起來,用羅筐蓋著,半夜時摔在塘裡淹死。
44、活埋:伏山公社連二塘大隊副隊長陳恩建,前冬將身患浮腫病的貧農社員萬忠文抬在山上,用鋤頭對頭部猛砸,接著埋掉。鐘鋪公社平塘大隊隊長李奠忠,去春把兩個摘豌豆的小學生,拉到山上挖個坑子活埋掉,幸被人發現得救未死。
45、剝人廳、落魂廳:城關公社黨委副書記戴雲霞、福利廠廠長張青山兩人為主,在機關「收容所」內設立剝人廳、落魂廳,凡被扣押的群眾,都先到剝人廳剝光衣服進行鬥爭,快死的群眾抬到落魂廳進行凍餓,並採取鯉魚扣腮、豬啃蹄、鴨子浮水、大針扎等手段殘害群眾,收容二千九百多人,致死一百二十多人。
中共商城縣委整風辦公室 一九六一年元月十五日
38、光山縣逼糧血案
喬培華女士在《信陽事件》中記錄了光山縣槐店公社大樹大隊發生的逼糧案血——
1959年9月底,汪小灣小隊社員汪平貴被迫交出家裡的一點糧食,還遭到扁擔毒打,因傷勢過重,5天後死去。汪死後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繼餓死;
汪小灣小隊社員羅明珠無糧可交,被捆綁吊起來毒打,並用冷水淋凍,羅第二天死亡;
汪小灣小隊社員王太書因無糧可交,捆綁後用扁擔和大棒毒打,四天後死去,留下14歲的女兒王平榮,也被餓死;
熊灣小隊社員張芝榮交不出糧食,被捆綁後用劈柴、木棒毒打後死亡,大隊幹部還用火鉗在死者的肛門裡捅進大米、黃豆,一邊捅一邊罵:要叫你身上長出糧食來!張被打死後留下8歲、10歲兩個小孩先後餓死;
陳灣小隊社員陳小家及兒子陳貴厚因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後又扔到門外用冷水淋凍,陳家父子7天內先後死亡,家裡留下的兩個小孩也活活餓死;
大栗灣小隊隊長劉太來,因家中無糧可交,被捆綁起來毒打,20天後死去;
晏灣小隊社員鄭金厚、羅明英夫婦,在反瞞產中,從家中搜出銀元28枚,遭毒打致死,留下3個小孩無人看管全被餓死;
陳灣小隊社員陳銀厚被誣陷家有存糧,脫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後用冷水淋凍,兩天後死去;
熊灣小隊社員徐傳正被誣陷「有糧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殘酷毒打,6天後死亡。徐一家6口隨後全部餓死;
晏灣小隊社員鐘行簡因被認為「違抗領導」,被幹部用斧頭砍死;
熊灣小隊社員王其貴,因無糧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傷,10天後死去;
晏灣社員徐林生交不出糧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兩天後死去;
晏灣小隊社員余文周,因交不出糧食,余文周及其15歲的女兒余來鳳都遭到殘酷毒打,因傷勢過重,10天內父女二人先後死亡;
熊灣小隊隊長馮首祥因沒有向來這裡的大隊幹部讓飯,被看成瞧不起大隊幹部,就將馮吊在大隊食堂的房梁上毒打,並將其耳朵撕掉,6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社員張芝英,因交不出糧食,慘遭毒打後又用冷水淋凍,致使張當場死亡。張的三個小孩也先後餓死;
徐灣社員塗德芝,因無糧可交,被捆綁到食堂,毒打成重傷,10天後死去;
徐灣小隊社員簡明秀,因交不出糧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凍,10天後死亡;
熊灣小隊社員鄭中林,因無糧上交,遭毒打後不省人事,4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隊長徐志發,因沒有從村裡搜出糧食,被大隊幹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天後死亡;
徐灣小隊社員塗德懷,因無糧可交,遭毒打,10天後死亡;
羅灣小隊社員李良德,因無糧可交,被連續毒打5次,直至死亡;
陳灣小隊社員陳富厚因無糧可交,被繩子穿耳,並捆綁吊在梁上用扁擔打,冷水淋,當場死亡。為防止其子陳文勝(17歲)聲張,誣陷其宰殺耕牛,捆綁起來毒打致死;
1960年1月8日,陳灣小隊54歲的社員李陳民,在家煮飯被幹部發現,以「糧食來源不明」罪,對其毒打,第二天就死亡。
1960年10月5日,信陽地委監委的一份報告中稱:光山縣縣委書記處書記劉文彩,到槐店公社主持「反瞞產」運動,連續拷打40多個農民,打死4人。光山縣公社一級幹部中親自主持和動手打人者佔93%。斛山公社一個黨委黨員親自拷打農民92人,打死4人。
槐店公社全社有社、大隊、小隊幹部1,510人,打過人的就有628人。被打的有3,528人,當場打死群眾558人,打後致死的636人,致殘的141人,逼死14人,打跑43人。
除了拳打、腳踢、凍、餓以外,還採取了冷水澆頭、拔頭髮、割耳朵、竹簽子穿手心、松針刷牙、點天燈、火炭塞嘴、火烙乳頭、拔陰毛、通陰道、活埋等數十種極為殘忍的酷刑。
槐店公社為了完成徵購任務,窮盡一切手段,把群眾僅有的口糧搜刮一空。食堂普遍停夥,死人現象相繼發生。劉文彩和公社黨委把食堂停夥死人歸於階級敵人的破壞,反瞞產鬥爭持續8個月之久。六七十天內粒米全無,造成人口大量死亡。
39、逃荒少年咬住拇指半懸在賓士的火車門外
依娃受訪者甘肅省甘谷縣大莊鄉魏連福:我十歲就出去要飯,我跑到甘谷火車站,車上的人擠得滿滿實實的,一般小站就不開門。我上的那個車要往蘭州去,不開門我就扒在車門上。我要上車,列車員不開門,不一時車就開了,車門上有個把手,我就把胳膊從把手裡伸過去。我還是個小娃娃,害怕得很,胳膊伸過來,用牙把大拇指咬住,害怕掉下去。
車門外有個檯子,我就站在那個檯子上,我就在車門的外面,那個檯子很窄,只能踩個腳尖。我的胳膊就套住把手,死死咬住大拇指頭。車開起來土大的很,風吹沙子吹得呼呼呼。我一直緊緊咬著拇指不敢鬆開嘴巴,車到下一站停下後,我的指頭都咬得流血哩。
40、收容所裡爭著埋餓殍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張錫珍:我在家裡餓得受不了,就到甘穀縣扒火車上新疆去。坐了四天四夜慢車,一下車就被甘肅工作組擋住了,關進哈密收容所。幾天後,一車皮有幾百人先拉到蘭州,再按地區遣送。我從蘭州遣回定西關押在收容所六、七天,每頓飯就給一勺子稀飯。一天兩頓兩勺子稀飯,根本吃不飽,抗不住的就死了,領導呼喝著誰埋死人?就有好幾個人說我去!我去!我就不明白,埋死人還搶著去呢?原來是每個參加埋人的,可額外喝碗稠稀飯。我就眼紅死了。
第二天,裡面又死了一個人,領導又來問「誰要埋死人去?」我第一個喊著「我去!我去!」我進了一個房子,裡面黑黑的,地上鋪著麥草,裡面放著一個死人。我把頭抬住,另外的人抬著腿,就放在架子車上。
我拉著架子車,到定西的火車站後面,看到那溝裡餓死的真是多!讓野獸吃的半截子、胳膊、腿、爛衣服、爛被子,唉呀,那就是一坑,就和電視上演的那個南京大屠殺一樣。
我的車子就在死人上壓著,領導在後面跟著喊著:「往後面拉,往後面拉。」但死人太多了,前面堆的太高了,車子就拉不進來了,只得抬下死人拉起車子就往回走。腳地下就是死人,從溝口子到裡面都是死人,男男女女,滿滿一溝。 那是我見過死人最多的。都是逃荒的人。
41、多次遭「勸阻」,最終被打死
《往事微痕》轉述:1961年春,四川郫縣的一個流浪藝人不肯就地餓死,在一次次出逃,一回回被勸阻站抓住的循環中,終於走向絕境。他最後一次被抓後,公社勸阻站的頭目斥駡手下:一個臭賣唱的,給毛主席給共產黨抹了多少黑!給我們添了多少麻煩!他能一逃再逃,不就是靠兩條狗腿嗎?給我打斷!下屬急於立功補過,不僅打斷了「狗腿」,還打爛了「狗頭」。打死後把他拋屍荒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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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兢業:人吃與吃人(五)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29日, 2018
【大紀元2018年01月30日訊】
35、娃娃帶著人肉去幼稚園
依娃受訪者甘肅臨夏新莊鄉榆木村趙蘭花:那時我在積石山縣大河大隊王家村,村裡有個年紀和我差不多,腳有點瘸,這媳婦姓康,外號叫「鐵啷鏜」。她家住著一個逃荒的老漢,老漢死後,白天埋了,人家兩口子夜裡又挖出來煮吃。她的娃娃到幼稚園,別的娃娃沒吃的,她的娃娃嘴裡吃著啥,保姆就問:「娃娃,你吃的啥?」娃娃說:「我吃的肉。」再問:「你吃的哪裡來的肉?」娃娃說:「我媽拿來的肉。」
娃娃吃人肉,不知道是人肉,娃娃太小,才幾歲大。男人後來也餓死了,女人帶著孩子逃荒去了,活下來沒有不知道。
36、揣著煮熟的娃娃胳膊去大食堂喝湯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河沿村的馬應海,當時三十多歲,他餓得沒有辦法,就到人家的墳地裡找。白天餓死的人埋了,晚上他就去挖,挖回來放在水缸裡,慢慢煮著吃。馬應海來食堂喝湯的時候,他把煮熟的娃娃的胳膊在懷裡揣著,想喝著湯吃著肉。讓人給看見了,被駐隊幹部一頓暴打。
37、老太太煮囫圇娃娃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三個幹部去一個老奶奶家檢查,問老奶奶吃早飯了沒有,老奶奶說沒有,幹部看見鍋上冒著熱氣,就問:「老奶奶,你鍋裡煮著的啥?」老奶奶不出聲音,一個幹部揭開鍋蓋,裡面煮著一個娃娃。這個娃娃是本村餓死的孩子,沒有剁碎,整個煮在鍋裡。
38、吃人四連環
李磊記述:1960年春,臨夏市紅台公社小溝門作業隊的李尕六,先後吃了自己兩孩子,也沒擋住自己當餓死鬼。李尕六餓死後,被同村一個叫胡八的吃了。胡八餓死後,又被肖正志吃了。
39、「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黃河清先生在《1949年後中國大陸人相食史料一覽》中寫道:1960年11月24日《中共鳳陽縣委向省、地委的報告》:……同時還出現了人吃人的殘酷事件63起。大廟公社五一大隊陳章英和她的丈夫趙夕珍,將親生的8歲男孩小青勒死煮著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隊王蘭英不僅拾死人來家吃,還把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40、人肉假冒「牛肉」每斤五元
肖磊記述:1961年春,山東萊陽的一個復員軍人因賣人肉被捕後供述:兩年內盜挖屍體多次。一具屍體能割十幾斤肉。最初,因全家餓的快要死,吃了幾次人肉沒餓死。往後盜了屍體煮熟推到大集上當牛肉賣,每斤五元,都搶著買。
41、「爹肉」充「豬肉」每斤一元六角
梁志遠記述:1960年5月25日,亳縣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馬某,父親餓死後被他煮吃,並將一部分充當豬肉,以每斤1.6元賣掉。
42、人肉最低價三毛一斤
《墓碑》記述:河南息縣張陶公社溫圈子大隊社員張文儒,1959年11月間,賣人肉時被抓,並在群毆中一命嗚呼。他被人下毒手往死裡打,不是恨他沒人性賣人肉,而是同行恨他價格太低,一斤人肉只賣三角錢,讓別人也賣不上價。他是當成擾亂行情的害群之馬被打死的。
43、人骨冒充「熊骨」一斤一元五角
《墓碑》記述:1960年3月16日,四川灌縣蒲陽公社八管區三隊一個潘姓婦女的丈夫死後埋葬時,她讓幫忙的人埋淺點。當晚深夜,她帶上鋤頭、菜刀、背簍,挖開丈夫的墳,將屍體弄回家。自己把肉吃了,把骨頭冒充「熊骨」售賣,一斤1.5元,共賣11.75斤。
44、「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依娃受訪者和政縣城關鎮沈家莊王玉珍:離我家不到半裡路有個橋頭,經常看見有人提著罐罐在橋頭賣人肉,人肉是方塊的、粉色的、皮很薄。那時候也沒有什麼斤兩,饑餓的人買上就吃,天剛剛亮,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45、吃人肉、賣人肉、存人肉
王冠群先生在《我所知道的穎上縣「特殊案件」》中寫道:1960年3月12日,江口鎮48歲的居民劉陳氏,用花生米將其4歲的親侄兒馬駒騙到自己家中,按倒在地用手卡死並肢解了屍體,除自己食用外,又冒充煮熟的豬肉在街上出售。剩餘部分仍保存在自家床下。馬駒的父親劉在志發現兒子走失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破案後劉陳氏被判處死刑。其夫劉在祥涉嫌包庇罪被拘留,教育釋放後不久也餓死在家中。
46、「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曾任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的秘書余德鴻回憶:秋收過後不到一個月,食堂基本都停了。到了農曆10月草根樹皮吃光了。以後就大量餓死人。我家在淮濱縣防胡,回去兩次。陰曆年前從包信到防胡幾公里路邊看到6具屍體,回到離我家5公里的防胡兩邊死人一片,100多具屍體在野外沒人埋,走到河塘兩邊的葦塘裡,又看到100多具屍體。外面傳說屍體被狗吃了,還說狗吃人吃紅了眼。這是不符合事實的,狗早被人吃完了,那時哪有狗?
開始死了人就抬出去,放在門板上用牛拖走,後來就抬不動了。防胡西邊的劉長營村,一家姓楊的,大人死了沒抬出去,剩下3個8-12歲的小孩靠吃大人的屍體維持了幾個月。後來從他家清理出一堆人骨頭,孩子說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47、「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
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劉油坊村陳令峰告訴李素立:「我們一家子,七八口人,死的剩下我父親一個人。我大娘的孩子叫抓根,她吃她的小孩。孩子剛會走。死了被我大娘吃了。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我餓。我那時有十一歲。」
48、「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下店子村冒德一家三口,靠在山溝裡刮人肉活了下來。母親已經餓得動彈不了,姐妹倆天天提個籃子鐮刀去刮肉,冒德媽給村子人說:「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49、「孩子的肋子軟,好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西城鄉一對老夫妻,因為饑餓,經常到山溝裡刮死人肉吃,吃得臉上冒油。還毫無顧忌的對十幾歲的雷英花說:「小孩的肋子軟,好吃,老人的硬,咬不動。」
50、腦髓,「就這個吃上好」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農婦靜娃的母親,給兒子煮了三個人腦髓,說:「就這個吃上好。」她用人腦髓救下了兒子的命。
51、「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2014年5月23日,依娃在秦安縣王堡鄉羅店村採訪69歲的王碎狗老太太時,已經採訪過三百多人次的她,還沒有碰上一個像王老太太這樣坦然直言——
「你見過吃人嗎?」
她沒有任何愧疚地回答:「死人嗎?見過嘛,見過的多得很。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當時只有十來歲的王碎狗家裡餓死了八個人,她天天和妹妹在地裡挖野菜吃,挖到什麼吃什麼。本村的高高父親餓死了,因為埋的淺,屍體被狼挖出來吃。王碎狗挖野菜的時候挖出來一條腿,抓在手裡就啃,她記得上面已經沒有血色了,只有幹幹的皮。餓死的人,身上沒有什麼肉,皮很快就乾枯了。到現在, 王碎狗見到她的妹妹,她的妹妹都會說:「你把高高大吃上了。」
52、把醃人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展覽」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冉月花:路上人死的沒處走路了,人也都不知道害怕了,小路上死人死滿了。我們那裡有個人,叫伍孫子,四十多歲,我叫四公哩。人家打窯時發現,他把餓死的人撿來醃在甕裡,準備慢慢吃,度荒哩。我看見腿伸出來,伸出多長,還有手、胳膊。幾個幹部把醃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叫全村社員都來看看,展覽哩。開會的時候,幾個人朝死裡打哩,你吃人還不得往死裡打?他醃的都是死人,不是他打死的人,就開了個鬥爭會,沒判刑。過了一年多,四公就死了。
53、會場上「一盆人肉搶得精光」
王體忠回憶:1960年春,亳縣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有不少農民因饑餓而吃人肉。大隊幹部為制止這種情況蔓延,決定抓一個多次吃人的村婦示眾。有一天,這個村婦剛把煮熟的人肉撈到盆裡,被幹部查獲,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會場裡,立即召開群眾大會對她進行批鬥。參加大會的人聞到香噴噴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個大膽的人說一聲「我嘗嘗」,伸手拿了一塊人肉大口吞食,接著眾人一哄而上,你搶我奪,亂成一團,轉眼間一盆人肉搶得精光。王體忠的妻子也搶了一塊,當時吃了感覺很香。批鬥大會無法開下去,只好宣佈散會。
54、「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李士遠先生回憶:1960年春,亳縣吃人肉的越來越多。立德公社楊王大隊為制止人吃人愈演愈烈,就抓了李寨村一個多次吃人肉的李某的老婆,召開群眾大會批鬥,要求人人參加,不參加者食堂扣飯。幾個幹部在會上發言,指責她「犯法」,「往政府臉上抹黑」。並警告說:誰再吃人肉,就把誰關死在監獄裡。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55、叔父吃侄女
亳縣民政局離休幹部葛現德回憶,他的家鄉城父公社葛魚池生產隊有一名社員,吃了侄女的肉。1960年,他的兄嫂死後,一個不滿10歲的侄女被他收養,不久侄女餓死,被他吃掉。
56、弟弟去姐家討吃的,反被姐吃了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許堡張玉鳳:許堡三隊陳蓮凡的娘家弟弟從陳家河來姐姐家,本想討要點吃的,但姐姐家也沒有吃的。弟弟就餓死在姐姐家。陳蓮凡割了些弟弟的肉煮食。後來她的丈夫不要她了,嫌棄她吃過自己兄弟的肉。
57、老太太吃了一家七個人
時寒冰先生在《這是父母告訴我的老家的真實情況》中寫道:1959年,所有家庭的鍋碗瓢盆被沒收,一律吃大食堂。但由於幹部虛誇,虛報糧食產量,上面要求多交公糧,交不上去的有的被活活打死。家裡都沒有糧食吃了。大食堂只能喝稀湯。人們饑餓難忍。舅舅餓得端著碗不鬆手。姥姥去地裡弄些草根、菜葉在鐵鍁上面煮,駐隊幹部看見誰家生火就闖進去,看到好吃的就端走,看到不好吃的就砸掉。母親才兩歲的妹妹在哭聲弱下來的時候,餓死了。村裡誰家死人,都不會說,有的直接把死人吃了,有的瞞著多分一碗稀湯。村裡一個老婆婆,就是把家裡死掉的孫女吃掉活下來的,她吃了七個人。
58、按新「家規」吃自家人
《墓碑》記述:河南淮濱縣劉長營村的老楊,1959年春餓死前交代家人:我沒幾天活頭了,先把醜話說在前頭,往後家裡不管誰死了,都不准埋,統統留著自家吃,也算給續楊家煙火做點最後貢獻。大人接二連三餓死後,剩下的小孩靠新「家規」活了下來。
59、死嬰脫胎就下鍋
《墓碑》記述:1960年春,安徽鳳陽的一個孕婦,枯竭的羊水養不住胎兒,孩子提前降生了。那女人太瘦弱,早產兒剛露頭,女人就虛脫了,緊接著就昏過去了。家人商討過是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後,她婆婆就兩手卡住嬰兒的脖子,從娘身上拽了出來。婆婆見孩子沒有一絲聲息,就直接放進洗臉盆,端到廚房。
產婦甦醒後,掙扎著來到廚房時,看到婆婆正用笊籬從滾鍋裡撈起煮熟的孩子。
60、全家九口一頓吃掉一個孩子
《墓碑》記述:安徽亳縣大楊公社老石家,是全村人口最多的家庭,四世同堂,共十八口人。1960年春,家中第九個餓死的,是石老三的孩子。石家像先前吃過餓死的家人一樣,把屍體也下鍋煮了。剩下的九口人,一頓就把小孩吃完了。仗著石家人多,最終沒成絕戶。十八口之家餓死十七口,只剩下石有亮一人延續煙火。
61、兒子媳婦外出討飯,爺爺在家吃了孫女
武威縣城劉惠珍老太太告訴依娃:街道上,城門外邊,野灘上,都是斜躺著的人,橫三豎四死了的人。就是要飯的,吃不飽,就餓死了。我們這裡有一家,一個老漢,一對兒子媳婦,還有一個孫女。兒子媳婦出門要飯前對老漢說:你在家看著娃娃,我們出去要吃的去,要上了就回來。老人走不動,弄不到吃的,兒子媳婦出門七、八天不見回來。孫女已經餓死,老人哀歎:孫女都餓死了,我還活著幹啥?想死又死不了,饑餓難當中就把孫女吃了。沒等到兒子回來,老漢也餓死了。一個餓乾的小丫頭能有多少肉吃?能頂幾天?兒子媳婦回來也不哭,那時候的人沒有眼淚了,死人見多了,連自己都顧不上,還說啥感情不感情。
62、奶奶的缸裡醃著孫女肉
據時任開封地區第二書記張申回憶:1958年底他陪副省長趙文甫到禹城社集私訪,一進村就看到很多餓得浮腫的群眾。從村西頭走進一家,見一老人在草窩裡睡,屋裡有個小缸,缸裡醃著肉,問是什麼肉,老人哭了,說是我孫女的肉。
63、奶奶拖起孫女的屍體向後院走去
《金橋路漫》作者張大發記述:一個四口人的家,兒子已經餓死了,剩下奶奶、兒媳和一個孫女。一天孫女也死了,年輕的媽媽望著死在院中的女兒發愣——她無力哭泣,哭也沒眼淚。就在這時,奶奶從屋裡爬出來,拖起孫女乾柴一般消瘦的屍體,向後院走去。過了一會,年輕的媽媽來到後院,發現孩子已被奶奶碎屍後煮進了鍋。後來,這個煮食孫女的奶奶也沒能活下來。
64、母親害怕知道孩子的埋葬地點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許堡村占義媽自己的孩子餓死了,人家抬上出去要走哩,占義媽說:「你們出去埋去,不要給我說這個地點,不然,我就到那裡割肉去了。」
65、假埋孩子,偷抱回來煮食
用依娃記述:通渭縣隴陽鄉周店大隊黃家菜子,一對夫妻,在自己家孩子餓死後,抱出家門,放在碾子上在村裡轉一圈,讓村子人知道他們去埋孩子了,然後又偷偷把自己的死孩子抱回來煮食。
66、媽媽「捨不得」埋娃娃屍體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九坪,一個四十來歲的女人,自己的孩子餓死了,她拉出去,又「捨不得」放下,又拉回來,剁碎煮食。她的婆婆對村子人說:「人家把娃娃偷著剁碎煮著吃上了。」後來,村裡來了一個外地的討飯人,餓死在村子,這個婦女也刮去了他身上的肉,將他的骨頭扔到河灣裡。
67、死者在靈床「丟」了一條腿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順岔,一個老父親餓死了,屍體放在家裡,村裡人給幫忙埋的時候, 發現少了一條腿,村人問他兒子怎麼少了一條腿,兒子說「被狼吃掉了。」但是屍體是在家裡的,大家心裡明白,死者的腿是被他的兒子吃掉了。
68、大隊支書帶頭吃兒子
《往事微痕》引述:1960年初,山東省金鄉縣胡集公社一個大隊支書不滿四歲的兒子餓死後,家人拿不定主意是自家吃還是送亂葬崗。家長兼支書最後決定:自家的孩子自家吃。妻子只好依從丈夫,見丈夫操起菜刀,她就去抱柴生火。
「兒肉」煮熟撈到盆裡後,夫妻倆和女兒圍著肉盆落淚,誰也不願先吃。最後又是支書當了帶頭人,他抹一把鼻涕眼淚,撕一塊肉填進嘴裡。他嚼爛咽下後見妻子女兒還在猶豫,就給妻女做起思想動員:第一,我當大隊支書都敢吃,你們怕啥?第二,吃飽了就是立即拉出去槍斃,也比餓死強!
聽了這番動員,妻子和女兒抖索著手伸向肉盆。
69、把女兒的屍體藏在門後隨吃隨割
依娃記述:和政縣買家集鄉民主大隊河村陳立寶的女兒餓死了,他沒有去埋,把女兒的身體藏在門後面,吃的時候就割一塊放在鍋裡煮。他靠吃女兒的屍體活了下來。
70、把娘的肉醃在罎子裡慢慢吃
依娃記述:甘肅隴西縣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小夥,1960年春打死母親,把剔下的肉醃在罎子裡,藏在地窖裡慢慢吃。眼看肉變黑了,還是捨不得放開肚子吃。地窖裡冒出的腐臭味嗆著了鄰居才被告發。判處死刑後,一個法官對他說,你要是再小半歲,哪怕是提前一個月把你媽殺吃,就屬於未成年人,也不會被槍斃。
71、獨吃三個孩子的母親
余德鴻記述:信陽淮濱縣防胡鄉余文海說:高莊生產隊的高鴻文有三個孩子,高鴻文到明港修鐵路去了,他老婆把三個小孩都煮了吃了。在外面片死人肉吃的人不少,片大腿和屁股上的肉,餓死的人很瘦,肉不多。片來片去,外面的死屍有的只剩下骨頭架子了。那時吃人大多是吃死人,吃活人是個別的。那是冬天,死屍放在外面沒有壞。
72、村婦先吃丈夫後吃女兒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鄢崗馮寨大隊的退伍軍人付得民死去,妻子吃了他屁股上的肉。女兒死後,這女人又吃了女兒的肉。
73、爹吃娃肉賣娃屍衣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村民冉月花:有個叫曹玉州的,把五個娃娃都吃完了,還把衣服都剝下來,都賣了,換上些啥,都吃上了。有的人把死人收拾下,膽子大的,有辦法的,還包上人肉包子去賣哩。想起來我就噁心。在咸陽火車站,我買個包子,一塊錢買了一個,一掰開,指頭這麼長,在包子餡裡哩。人家吃,我不吃,覺得噁心。
74、鍋裡煮兒肉,灶台放著死者衣
山東省鄆城縣樊家莊大隊樊作運回憶:1960年的一天夜裡,他開會回到村裡,聞到樊兆祥家冒出肉香味,他就到樊家廚房裡看看,揭開冒著熱氣的鍋蓋,鍋裡是個蜷曲著的小孩,鍋台上還放著扒下來的小孩衣服。被煮的孩子,是樊家的小三,孩子餓死了,饑餓的母親就煮了吃。
75、父親吃了女兒肉,沒力氣扔骨頭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苟堡鄉咸陽社牛正正家,他的父親吃了牛正正十多歲的姐姐。村裡人進去看見孩子的骨頭一堆堆的,給鏟出去扔掉,因為吃人的人自己已經沒有任何力氣了。
76、兒肉,「情願一頓吃飽死」
梁志遠的一個親戚吃了死去的兒子,夫婦腹瀉病危,其嬸母說他們不該吃人肉。他說:「情願一頓吃飽死,不願長餓活著生。」結果兩夫婦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77、父親架著乾柴燒吃小孩
原商城縣委通訊員陳德鴻回憶:鄢崗徐寨黃樓的張明信十三歲的孩子死了,他架著乾柴,燒他小孩的肉吃。最後他們家絕戶了。
78、女兒按母親臨終「遺言」吃娘的心
《墓碑》記述:臨夏市農婦馬阿卜都,1960年開春的一天,饑餓中預感沒幾天活頭了,就把小女兒馬哈素非叫到床前交代後事:孩子啊,你看,我身上沒多少肉了,我死後,你就把我的心挖出來吃了吧,心好煮好吃。
女兒記住了她的遺言,實現了她的遺願,她死後,女兒真就把母親的心挖出來煮吃了。
79、母親煎吃女兒心肝
《墓碑》記述:1961年5月11日,貴州省赤水縣隆興公社馬臨管理區新華大隊婦女王智珍在6歲的女兒羅三女死後,用刀解剖屍體,取出心肝煎吃。
80、媽媽想煮娃肉,沒有鍋烤吃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村民冉月花說:店子河的一個村婦,娃娃餓死後,想吃娃肉卻沒有鍋,就放在火上烤吃了。
81、沒咽氣就被人刮肉
依娃的舅爺牛耀乾說:秦安縣馮坪村,一個外地逃荒的人餓昏在路上,另一個人在他還沒有咽氣之時,腿還在一伸一伸,就下手刮肉。
82、神經病男子被殺吃
依娃受訪者臨夏韓集鎮張尕進:長子溝有個神經病男子餓得天天到處亂跑找吃的,一天晚上跑到一個村子裡,人家勒住脖子把他弄死,讓人吃上了。那是人吃人的年間。
83、算命盲人被殺吃
李素立《商城縣「死絕村」調查》記述:商城縣上石橋公社的鮑正英說,上石橋大隊的一個算命瞎子,因為吃的胖,在上石橋東崗被人殺吃了。
84、走夜路者被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雷前修家住新樓,在餘集工作。他聽說全家死了,就回來看。天黑走路的時候,被人殺死,肉被割去。
85、把人殺吃後,頭髮積攢在籠裡
甘肅省武都縣李桂蘭告訴依娃:那是大年景!東莊子人不敢到西莊子去,西莊子人不敢到東莊子去,就害怕半路上讓人殺了刮上人肉。去了就把你殺著吃了,人吃人哩。自己的娃餓死了自己人埋了,有人就去掏出來煮著吃了。有的人去要飯,晚上隨便歇息在爛房子裡,人家就把人殺了,吃了,頭髮還積攢在籠裡。
86、偷吃洋芋反被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冰峪鄉冉月花的二姐夫因偷吃生產隊的洋芋,被人發現後害怕批鬥,逃跑中在馬營鄉被人按倒殺害刮食。
87、教師外出被人攔住殺吃
依娃記述:秦安縣楊灣裡有個老師路過通渭縣牛家坡,在河灣裡被人攔住殺掉刮肉。家人得到消息趕來時,見到的只是一架骨頭架子。
88、殺子之父釋放回家途中被殺吃
依娃記述:秦安縣魏店鄉小石溝一個三十多歲的父親,因饑餓的孩子哭著要吃的,他就把孩子勒死扔到溝裡。被人告發後被關押數月。釋放那天,在回家途中被餓民殺掉割肉。
89、投奔哥哥半路被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退休教師汪流凱說:他有個姓黃的表弟,當時十三四歲。因為在家沒有吃的,他去在外的哥哥那裡。哥哥等了兩天沒有見他,去找。在上石橋西邊的灌河河灘上發現了他的屍體。他被人殺了,屁股、大腿上的肉被人割走了。
90、背著糧食棄子逃走的女人被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公社某村一村婦,丈夫在外地工作,丈夫聽說家鄉發生饑荒,寄來了十多斤糧票。這女人把面買回來後,反鎖大門,數日不出。好些天過去了,村裡的人還不見這家門裡有人走動,翻牆進去,發現幾個孩子已餓死了,但不見這個女人。此後多年也不知下落。直到七十年代初,當年的作案者才供出真相,原來這個女人棄下兒女,背著面逃走,她還沒走出村莊,就被人殺了吃了。(未完待續)鄭兢業:人吃與吃人(五)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29日, 2018
【大紀元2018年01月30日訊】
35、娃娃帶著人肉去幼稚園
依娃受訪者甘肅臨夏新莊鄉榆木村趙蘭花:那時我在積石山縣大河大隊王家村,村裡有個年紀和我差不多,腳有點瘸,這媳婦姓康,外號叫「鐵啷鏜」。她家住著一個逃荒的老漢,老漢死後,白天埋了,人家兩口子夜裡又挖出來煮吃。她的娃娃到幼稚園,別的娃娃沒吃的,她的娃娃嘴裡吃著啥,保姆就問:「娃娃,你吃的啥?」娃娃說:「我吃的肉。」再問:「你吃的哪裡來的肉?」娃娃說:「我媽拿來的肉。」
娃娃吃人肉,不知道是人肉,娃娃太小,才幾歲大。男人後來也餓死了,女人帶著孩子逃荒去了,活下來沒有不知道。
36、揣著煮熟的娃娃胳膊去大食堂喝湯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河沿村的馬應海,當時三十多歲,他餓得沒有辦法,就到人家的墳地裡找。白天餓死的人埋了,晚上他就去挖,挖回來放在水缸裡,慢慢煮著吃。馬應海來食堂喝湯的時候,他把煮熟的娃娃的胳膊在懷裡揣著,想喝著湯吃著肉。讓人給看見了,被駐隊幹部一頓暴打。
37、老太太煮囫圇娃娃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三個幹部去一個老奶奶家檢查,問老奶奶吃早飯了沒有,老奶奶說沒有,幹部看見鍋上冒著熱氣,就問:「老奶奶,你鍋裡煮著的啥?」老奶奶不出聲音,一個幹部揭開鍋蓋,裡面煮著一個娃娃。這個娃娃是本村餓死的孩子,沒有剁碎,整個煮在鍋裡。
38、吃人四連環
李磊記述:1960年春,臨夏市紅台公社小溝門作業隊的李尕六,先後吃了自己兩孩子,也沒擋住自己當餓死鬼。李尕六餓死後,被同村一個叫胡八的吃了。胡八餓死後,又被肖正志吃了。
39、「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黃河清先生在《1949年後中國大陸人相食史料一覽》中寫道:1960年11月24日《中共鳳陽縣委向省、地委的報告》:……同時還出現了人吃人的殘酷事件63起。大廟公社五一大隊陳章英和她的丈夫趙夕珍,將親生的8歲男孩小青勒死煮著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隊王蘭英不僅拾死人來家吃,還把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40、人肉假冒「牛肉」每斤五元
肖磊記述:1961年春,山東萊陽的一個復員軍人因賣人肉被捕後供述:兩年內盜挖屍體多次。一具屍體能割十幾斤肉。最初,因全家餓的快要死,吃了幾次人肉沒餓死。往後盜了屍體煮熟推到大集上當牛肉賣,每斤五元,都搶著買。
41、「爹肉」充「豬肉」每斤一元六角
梁志遠記述:1960年5月25日,亳縣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馬某,父親餓死後被他煮吃,並將一部分充當豬肉,以每斤1.6元賣掉。
42、人肉最低價三毛一斤
《墓碑》記述:河南息縣張陶公社溫圈子大隊社員張文儒,1959年11月間,賣人肉時被抓,並在群毆中一命嗚呼。他被人下毒手往死裡打,不是恨他沒人性賣人肉,而是同行恨他價格太低,一斤人肉只賣三角錢,讓別人也賣不上價。他是當成擾亂行情的害群之馬被打死的。
43、人骨冒充「熊骨」一斤一元五角
《墓碑》記述:1960年3月16日,四川灌縣蒲陽公社八管區三隊一個潘姓婦女的丈夫死後埋葬時,她讓幫忙的人埋淺點。當晚深夜,她帶上鋤頭、菜刀、背簍,挖開丈夫的墳,將屍體弄回家。自己把肉吃了,把骨頭冒充「熊骨」售賣,一斤1.5元,共賣11.75斤。
44、「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依娃受訪者和政縣城關鎮沈家莊王玉珍:離我家不到半裡路有個橋頭,經常看見有人提著罐罐在橋頭賣人肉,人肉是方塊的、粉色的、皮很薄。那時候也沒有什麼斤兩,饑餓的人買上就吃,天剛剛亮,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45、吃人肉、賣人肉、存人肉
王冠群先生在《我所知道的穎上縣「特殊案件」》中寫道:1960年3月12日,江口鎮48歲的居民劉陳氏,用花生米將其4歲的親侄兒馬駒騙到自己家中,按倒在地用手卡死並肢解了屍體,除自己食用外,又冒充煮熟的豬肉在街上出售。剩餘部分仍保存在自家床下。馬駒的父親劉在志發現兒子走失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破案後劉陳氏被判處死刑。其夫劉在祥涉嫌包庇罪被拘留,教育釋放後不久也餓死在家中。
46、「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曾任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的秘書余德鴻回憶:秋收過後不到一個月,食堂基本都停了。到了農曆10月草根樹皮吃光了。以後就大量餓死人。我家在淮濱縣防胡,回去兩次。陰曆年前從包信到防胡幾公里路邊看到6具屍體,回到離我家5公里的防胡兩邊死人一片,100多具屍體在野外沒人埋,走到河塘兩邊的葦塘裡,又看到100多具屍體。外面傳說屍體被狗吃了,還說狗吃人吃紅了眼。這是不符合事實的,狗早被人吃完了,那時哪有狗?
開始死了人就抬出去,放在門板上用牛拖走,後來就抬不動了。防胡西邊的劉長營村,一家姓楊的,大人死了沒抬出去,剩下3個8-12歲的小孩靠吃大人的屍體維持了幾個月。後來從他家清理出一堆人骨頭,孩子說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47、「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
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劉油坊村陳令峰告訴李素立:「我們一家子,七八口人,死的剩下我父親一個人。我大娘的孩子叫抓根,她吃她的小孩。孩子剛會走。死了被我大娘吃了。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我餓。我那時有十一歲。」
48、「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下店子村冒德一家三口,靠在山溝裡刮人肉活了下來。母親已經餓得動彈不了,姐妹倆天天提個籃子鐮刀去刮肉,冒德媽給村子人說:「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49、「孩子的肋子軟,好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西城鄉一對老夫妻,因為饑餓,經常到山溝裡刮死人肉吃,吃得臉上冒油。還毫無顧忌的對十幾歲的雷英花說:「小孩的肋子軟,好吃,老人的硬,咬不動。」
50、腦髓,「就這個吃上好」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農婦靜娃的母親,給兒子煮了三個人腦髓,說:「就這個吃上好。」她用人腦髓救下了兒子的命。
51、「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2014年5月23日,依娃在秦安縣王堡鄉羅店村採訪69歲的王碎狗老太太時,已經採訪過三百多人次的她,還沒有碰上一個像王老太太這樣坦然直言——
「你見過吃人嗎?」
她沒有任何愧疚地回答:「死人嗎?見過嘛,見過的多得很。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當時只有十來歲的王碎狗家裡餓死了八個人,她天天和妹妹在地裡挖野菜吃,挖到什麼吃什麼。本村的高高父親餓死了,因為埋的淺,屍體被狼挖出來吃。王碎狗挖野菜的時候挖出來一條腿,抓在手裡就啃,她記得上面已經沒有血色了,只有幹幹的皮。餓死的人,身上沒有什麼肉,皮很快就乾枯了。到現在, 王碎狗見到她的妹妹,她的妹妹都會說:「你把高高大吃上了。」
52、把醃人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展覽」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冉月花:路上人死的沒處走路了,人也都不知道害怕了,小路上死人死滿了。我們那裡有個人,叫伍孫子,四十多歲,我叫四公哩。人家打窯時發現,他把餓死的人撿來醃在甕裡,準備慢慢吃,度荒哩。我看見腿伸出來,伸出多長,還有手、胳膊。幾個幹部把醃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叫全村社員都來看看,展覽哩。開會的時候,幾個人朝死裡打哩,你吃人還不得往死裡打?他醃的都是死人,不是他打死的人,就開了個鬥爭會,沒判刑。過了一年多,四公就死了。
53、會場上「一盆人肉搶得精光」
王體忠回憶:1960年春,亳縣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有不少農民因饑餓而吃人肉。大隊幹部為制止這種情況蔓延,決定抓一個多次吃人的村婦示眾。有一天,這個村婦剛把煮熟的人肉撈到盆裡,被幹部查獲,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會場裡,立即召開群眾大會對她進行批鬥。參加大會的人聞到香噴噴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個大膽的人說一聲「我嘗嘗」,伸手拿了一塊人肉大口吞食,接著眾人一哄而上,你搶我奪,亂成一團,轉眼間一盆人肉搶得精光。王體忠的妻子也搶了一塊,當時吃了感覺很香。批鬥大會無法開下去,只好宣佈散會。
54、「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李士遠先生回憶:1960年春,亳縣吃人肉的越來越多。立德公社楊王大隊為制止人吃人愈演愈烈,就抓了李寨村一個多次吃人肉的李某的老婆,召開群眾大會批鬥,要求人人參加,不參加者食堂扣飯。幾個幹部在會上發言,指責她「犯法」,「往政府臉上抹黑」。並警告說:誰再吃人肉,就把誰關死在監獄裡。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55、叔父吃侄女
亳縣民政局離休幹部葛現德回憶,他的家鄉城父公社葛魚池生產隊有一名社員,吃了侄女的肉。1960年,他的兄嫂死後,一個不滿10歲的侄女被他收養,不久侄女餓死,被他吃掉。
56、弟弟去姐家討吃的,反被姐吃了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許堡張玉鳳:許堡三隊陳蓮凡的娘家弟弟從陳家河來姐姐家,本想討要點吃的,但姐姐家也沒有吃的。弟弟就餓死在姐姐家。陳蓮凡割了些弟弟的肉煮食。後來她的丈夫不要她了,嫌棄她吃過自己兄弟的肉。
57、老太太吃了一家七個人
時寒冰先生在《這是父母告訴我的老家的真實情況》中寫道:1959年,所有家庭的鍋碗瓢盆被沒收,一律吃大食堂。但由於幹部虛誇,虛報糧食產量,上面要求多交公糧,交不上去的有的被活活打死。家裡都沒有糧食吃了。大食堂只能喝稀湯。人們饑餓難忍。舅舅餓得端著碗不鬆手。姥姥去地裡弄些草根、菜葉在鐵鍁上面煮,駐隊幹部看見誰家生火就闖進去,看到好吃的就端走,看到不好吃的就砸掉。母親才兩歲的妹妹在哭聲弱下來的時候,餓死了。村裡誰家死人,都不會說,有的直接把死人吃了,有的瞞著多分一碗稀湯。村裡一個老婆婆,就是把家裡死掉的孫女吃掉活下來的,她吃了七個人。
58、按新「家規」吃自家人
《墓碑》記述:河南淮濱縣劉長營村的老楊,1959年春餓死前交代家人:我沒幾天活頭了,先把醜話說在前頭,往後家裡不管誰死了,都不准埋,統統留著自家吃,也算給續楊家煙火做點最後貢獻。大人接二連三餓死後,剩下的小孩靠新「家規」活了下來。
59、死嬰脫胎就下鍋
《墓碑》記述:1960年春,安徽鳳陽的一個孕婦,枯竭的羊水養不住胎兒,孩子提前降生了。那女人太瘦弱,早產兒剛露頭,女人就虛脫了,緊接著就昏過去了。家人商討過是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後,她婆婆就兩手卡住嬰兒的脖子,從娘身上拽了出來。婆婆見孩子沒有一絲聲息,就直接放進洗臉盆,端到廚房。
產婦甦醒後,掙扎著來到廚房時,看到婆婆正用笊籬從滾鍋裡撈起煮熟的孩子。
60、全家九口一頓吃掉一個孩子
《墓碑》記述:安徽亳縣大楊公社老石家,是全村人口最多的家庭,四世同堂,共十八口人。1960年春,家中第九個餓死的,是石老三的孩子。石家像先前吃過餓死的家人一樣,把屍體也下鍋煮了。剩下的九口人,一頓就把小孩吃完了。仗著石家人多,最終沒成絕戶。十八口之家餓死十七口,只剩下石有亮一人延續煙火。
61、兒子媳婦外出討飯,爺爺在家吃了孫女
武威縣城劉惠珍老太太告訴依娃:街道上,城門外邊,野灘上,都是斜躺著的人,橫三豎四死了的人。就是要飯的,吃不飽,就餓死了。我們這裡有一家,一個老漢,一對兒子媳婦,還有一個孫女。兒子媳婦出門要飯前對老漢說:你在家看著娃娃,我們出去要吃的去,要上了就回來。老人走不動,弄不到吃的,兒子媳婦出門七、八天不見回來。孫女已經餓死,老人哀歎:孫女都餓死了,我還活著幹啥?想死又死不了,饑餓難當中就把孫女吃了。沒等到兒子回來,老漢也餓死了。一個餓乾的小丫頭能有多少肉吃?能頂幾天?兒子媳婦回來也不哭,那時候的人沒有眼淚了,死人見多了,連自己都顧不上,還說啥感情不感情。
62、奶奶的缸裡醃著孫女肉
據時任開封地區第二書記張申回憶:1958年底他陪副省長趙文甫到禹城社集私訪,一進村就看到很多餓得浮腫的群眾。從村西頭走進一家,見一老人在草窩裡睡,屋裡有個小缸,缸裡醃著肉,問是什麼肉,老人哭了,說是我孫女的肉。
63、奶奶拖起孫女的屍體向後院走去
《金橋路漫》作者張大發記述:一個四口人的家,兒子已經餓死了,剩下奶奶、兒媳和一個孫女。一天孫女也死了,年輕的媽媽望著死在院中的女兒發愣——她無力哭泣,哭也沒眼淚。就在這時,奶奶從屋裡爬出來,拖起孫女乾柴一般消瘦的屍體,向後院走去。過了一會,年輕的媽媽來到後院,發現孩子已被奶奶碎屍後煮進了鍋。後來,這個煮食孫女的奶奶也沒能活下來。
64、母親害怕知道孩子的埋葬地點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許堡村占義媽自己的孩子餓死了,人家抬上出去要走哩,占義媽說:「你們出去埋去,不要給我說這個地點,不然,我就到那裡割肉去了。」
65、假埋孩子,偷抱回來煮食
用依娃記述:通渭縣隴陽鄉周店大隊黃家菜子,一對夫妻,在自己家孩子餓死後,抱出家門,放在碾子上在村裡轉一圈,讓村子人知道他們去埋孩子了,然後又偷偷把自己的死孩子抱回來煮食。
66、媽媽「捨不得」埋娃娃屍體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九坪,一個四十來歲的女人,自己的孩子餓死了,她拉出去,又「捨不得」放下,又拉回來,剁碎煮食。她的婆婆對村子人說:「人家把娃娃偷著剁碎煮著吃上了。」後來,村裡來了一個外地的討飯人,餓死在村子,這個婦女也刮去了他身上的肉,將他的骨頭扔到河灣裡。
67、死者在靈床「丟」了一條腿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順岔,一個老父親餓死了,屍體放在家裡,村裡人給幫忙埋的時候, 發現少了一條腿,村人問他兒子怎麼少了一條腿,兒子說「被狼吃掉了。」但是屍體是在家裡的,大家心裡明白,死者的腿是被他的兒子吃掉了。
68、大隊支書帶頭吃兒子
《往事微痕》引述:1960年初,山東省金鄉縣胡集公社一個大隊支書不滿四歲的兒子餓死後,家人拿不定主意是自家吃還是送亂葬崗。家長兼支書最後決定:自家的孩子自家吃。妻子只好依從丈夫,見丈夫操起菜刀,她就去抱柴生火。
「兒肉」煮熟撈到盆裡後,夫妻倆和女兒圍著肉盆落淚,誰也不願先吃。最後又是支書當了帶頭人,他抹一把鼻涕眼淚,撕一塊肉填進嘴裡。他嚼爛咽下後見妻子女兒還在猶豫,就給妻女做起思想動員:第一,我當大隊支書都敢吃,你們怕啥?第二,吃飽了就是立即拉出去槍斃,也比餓死強!
聽了這番動員,妻子和女兒抖索著手伸向肉盆。
69、把女兒的屍體藏在門後隨吃隨割
依娃記述:和政縣買家集鄉民主大隊河村陳立寶的女兒餓死了,他沒有去埋,把女兒的身體藏在門後面,吃的時候就割一塊放在鍋裡煮。他靠吃女兒的屍體活了下來。
70、把娘的肉醃在罎子裡慢慢吃
依娃記述:甘肅隴西縣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小夥,1960年春打死母親,把剔下的肉醃在罎子裡,藏在地窖裡慢慢吃。眼看肉變黑了,還是捨不得放開肚子吃。地窖裡冒出的腐臭味嗆著了鄰居才被告發。判處死刑後,一個法官對他說,你要是再小半歲,哪怕是提前一個月把你媽殺吃,就屬於未成年人,也不會被槍斃。
71、獨吃三個孩子的母親
余德鴻記述:信陽淮濱縣防胡鄉余文海說:高莊生產隊的高鴻文有三個孩子,高鴻文到明港修鐵路去了,他老婆把三個小孩都煮了吃了。在外面片死人肉吃的人不少,片大腿和屁股上的肉,餓死的人很瘦,肉不多。片來片去,外面的死屍有的只剩下骨頭架子了。那時吃人大多是吃死人,吃活人是個別的。那是冬天,死屍放在外面沒有壞。
72、村婦先吃丈夫後吃女兒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鄢崗馮寨大隊的退伍軍人付得民死去,妻子吃了他屁股上的肉。女兒死後,這女人又吃了女兒的肉。
73、爹吃娃肉賣娃屍衣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村民冉月花:有個叫曹玉州的,把五個娃娃都吃完了,還把衣服都剝下來,都賣了,換上些啥,都吃上了。有的人把死人收拾下,膽子大的,有辦法的,還包上人肉包子去賣哩。想起來我就噁心。在咸陽火車站,我買個包子,一塊錢買了一個,一掰開,指頭這麼長,在包子餡裡哩。人家吃,我不吃,覺得噁心。
74、鍋裡煮兒肉,灶台放著死者衣
山東省鄆城縣樊家莊大隊樊作運回憶:1960年的一天夜裡,他開會回到村裡,聞到樊兆祥家冒出肉香味,他就到樊家廚房裡看看,揭開冒著熱氣的鍋蓋,鍋裡是個蜷曲著的小孩,鍋台上還放著扒下來的小孩衣服。被煮的孩子,是樊家的小三,孩子餓死了,饑餓的母親就煮了吃。
75、父親吃了女兒肉,沒力氣扔骨頭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苟堡鄉咸陽社牛正正家,他的父親吃了牛正正十多歲的姐姐。村裡人進去看見孩子的骨頭一堆堆的,給鏟出去扔掉,因為吃人的人自己已經沒有任何力氣了。
76、兒肉,「情願一頓吃飽死」
梁志遠的一個親戚吃了死去的兒子,夫婦腹瀉病危,其嬸母說他們不該吃人肉。他說:「情願一頓吃飽死,不願長餓活著生。」結果兩夫婦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77、父親架著乾柴燒吃小孩
原商城縣委通訊員陳德鴻回憶:鄢崗徐寨黃樓的張明信十三歲的孩子死了,他架著乾柴,燒他小孩的肉吃。最後他們家絕戶了。
78、女兒按母親臨終「遺言」吃娘的心
《墓碑》記述:臨夏市農婦馬阿卜都,1960年開春的一天,饑餓中預感沒幾天活頭了,就把小女兒馬哈素非叫到床前交代後事:孩子啊,你看,我身上沒多少肉了,我死後,你就把我的心挖出來吃了吧,心好煮好吃。
女兒記住了她的遺言,實現了她的遺願,她死後,女兒真就把母親的心挖出來煮吃了。
79、母親煎吃女兒心肝
《墓碑》記述:1961年5月11日,貴州省赤水縣隆興公社馬臨管理區新華大隊婦女王智珍在6歲的女兒羅三女死後,用刀解剖屍體,取出心肝煎吃。
80、媽媽想煮娃肉,沒有鍋烤吃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村民冉月花說:店子河的一個村婦,娃娃餓死後,想吃娃肉卻沒有鍋,就放在火上烤吃了。
81、沒咽氣就被人刮肉
依娃的舅爺牛耀乾說:秦安縣馮坪村,一個外地逃荒的人餓昏在路上,另一個人在他還沒有咽氣之時,腿還在一伸一伸,就下手刮肉。
82、神經病男子被殺吃
依娃受訪者臨夏韓集鎮張尕進:長子溝有個神經病男子餓得天天到處亂跑找吃的,一天晚上跑到一個村子裡,人家勒住脖子把他弄死,讓人吃上了。那是人吃人的年間。
83、算命盲人被殺吃
李素立《商城縣「死絕村」調查》記述:商城縣上石橋公社的鮑正英說,上石橋大隊的一個算命瞎子,因為吃的胖,在上石橋東崗被人殺吃了。
84、走夜路者被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雷前修家住新樓,在餘集工作。他聽說全家死了,就回來看。天黑走路的時候,被人殺死,肉被割去。
85、把人殺吃後,頭髮積攢在籠裡
甘肅省武都縣李桂蘭告訴依娃:那是大年景!東莊子人不敢到西莊子去,西莊子人不敢到東莊子去,就害怕半路上讓人殺了刮上人肉。去了就把你殺著吃了,人吃人哩。自己的娃餓死了自己人埋了,有人就去掏出來煮著吃了。有的人去要飯,晚上隨便歇息在爛房子裡,人家就把人殺了,吃了,頭髮還積攢在籠裡。
86、偷吃洋芋反被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冰峪鄉冉月花的二姐夫因偷吃生產隊的洋芋,被人發現後害怕批鬥,逃跑中在馬營鄉被人按倒殺害刮食。
87、教師外出被人攔住殺吃
依娃記述:秦安縣楊灣裡有個老師路過通渭縣牛家坡,在河灣裡被人攔住殺掉刮肉。家人得到消息趕來時,見到的只是一架骨頭架子。
88、殺子之父釋放回家途中被殺吃
依娃記述:秦安縣魏店鄉小石溝一個三十多歲的父親,因饑餓的孩子哭著要吃的,他就把孩子勒死扔到溝裡。被人告發後被關押數月。釋放那天,在回家途中被餓民殺掉割肉。
89、投奔哥哥半路被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退休教師汪流凱說:他有個姓黃的表弟,當時十三四歲。因為在家沒有吃的,他去在外的哥哥那裡。哥哥等了兩天沒有見他,去找。在上石橋西邊的灌河河灘上發現了他的屍體。他被人殺了,屁股、大腿上的肉被人割走了。
90、背著糧食棄子逃走的女人被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公社某村一村婦,丈夫在外地工作,丈夫聽說家鄉發生饑荒,寄來了十多斤糧票。這女人把面買回來後,反鎖大門,數日不出。好些天過去了,村裡的人還不見這家門裡有人走動,翻牆進去,發現幾個孩子已餓死了,但不見這個女人。此後多年也不知下落。直到七十年代初,當年的作案者才供出真相,原來這個女人棄下兒女,背著面逃走,她還沒走出村莊,就被人殺了吃了。(未完待續)


鄭兢業:人吃與吃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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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一月 30日, 2018
【大紀元2018年01月30日訊】
91、下工路上跑慢者被殺吃
依娃記述:寧靜縣賈河鄉西坡村的宋東川、宋勤珍從水利工地回家,路遇兩個背著背簍手持斧頭鐮刀的農民。體力好些的宋勤珍跑脫了,40歲的宋東川被人追上,殺害後被兇手刮肉。
92、用炸狼的「歡喜豆」獵殺男童吃
鄭大軍記述:1961年末,四川崇慶縣出現殺人吃人高潮。最先被吃人惡浪大量吞噬的,是小女娃們。為了傳煙火保男娃,心狠下得去手的,就爹娘親手幹;不忍直接殺死親骨肉的,就找同樣心腸的父母換著下手,你殺我的妞,我殺你的女。到了那種光景,被殺吃的女孩個個皮包骨頭。為了多吃幾口,不少人家砸開頭骨,讓男娃吃腦補腦。最徹底的吃法是:把骨頭砸碎,在石臼裡搗成骨粉吃,丁點不剩。女娃很快吃光了,吃人之風卻像發瘋的虎狼,到處突奔尋食。本村的社員,接著把手伸向鄰村的男娃。有活著綁架回來的,有殺死拖回的。為了能逮住跑得快的大男娃,有人又施出以前打獵的伎倆和傢伙,到處挖陷阱,設獸夾。東陽公社的莫二娃把自家三歲的小女兒殺吃後,也把黑手伸向了外村的男娃。他會打獵的另一套絕技:做「歡喜豆」。過去是把炸藥做成糖果的形狀,外面塗一層香油,遇到哪個狼貪吃上當,只要咀嚼引爆,頓時腦漿迸裂。這個春天見不到狼了,他就把人當「狼」獵殺。他竟用「歡喜豆」誘殺了兩個男娃。
第二個男娃是在自家村頭吃到「歡喜豆」的,聽到爆炸聲,孩子他爹就往這邊跑,莫二娃扛起炸飛半拉腦袋的男娃往前跑,孩子他爹在後邊拼命追……他就是這次犯事了,以殺人罪判刑槍斃。
93、師傅毒死徒弟,肉沒吃完投案自首
《往事微痕》轉述:四川一個姓康的男人,在打「蓮花落」沿街乞食中撿來個棄兒,就讓孩子隨了康姓,收為徒弟。康師父除了賣藝,也捎帶著賣點假藥。1960年末,師徒倆在一座破廟裡過冬,三天沒討到一口吃的,生死關頭,師父就打起徒弟的主意。他配的毒藥比賣的假藥管用,一次就把徒兒毒死了。師父雖然吃了徒弟,他的良心還沒有喪盡,夜夜噩夢不斷,一晚數次驚叫著陡然坐起,哀哀呼喊徒兒的名字。肉沒吃完,他就挺不住了,跑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判了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康師傅在監獄過認罪悔罪關時,又拿出看家本領,用「蓮花落」表現自己的「覺悟」:走千家,串萬家,家家無鍋灶台塌;雞不叫,狗不咬,跑斷雙腿也白跑。肚子餓,身沒力,三天沒見一粒米。殺徒吃兒不應該,而今坐牢應該的,應——該——的。
94、女娃被村人騙去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新景鄉白楊林村子,有一個婦女回娘家,把自己的小女孩關在家裡,小女孩餓著受不了,跑出門。村裡有一個人說:「你來,給你饃饃吃。」小女孩進去後被殺食。很長時間後,人們才發現小女孩的衣服在那家放著。
95、先吃自家兒,再吃鄰居子
據亳縣法院原秘書尚振華回憶,他所經辦的案件中,有一個吃小孩的慘案。案犯是大楊公社釣台村農婦張某,1960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後,不久又打死鄰居的小孩吃掉。案發後被捕,判決後死於獄中。
96、臉盆裡煮鄰家娃
依娃記述:甘肅省岷縣鋪馬鄉炭橋溝村,一個婦女全家都餓死了,她餓得神經失常,將鄰居家的娃娃叫回家,殺後用臉盆煮食,家裡連鐵鍋都沒有,因為被拿去大煉了鋼鐵。晚上鄰居找娃娃,這個婦女說:「我把娃娃殺了,吃了,我犯法了。」
97、木匠被表嫂表侄殺死醃肉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雙椿鋪有個叫胡名新的木匠,他去古城找表哥,半夜裡被表嫂和表侄殺死,做成了醃肉。第二天,隊長找他們家做活,發現他們家有肉,就上報了,說他們殺牛。去搜,看見了人手,才知道不是牛肉是人肉。
98、未婚妻找未婚夫討吃的被勒死煮吃
《墓碑》記述:1959年冬,河南淮濱一個與鄰村訂婚的姑娘餓得站不起來,爬到未婚夫家想討口吃的。餓瘋的未婚夫用褲帶把她勒死後煮吃。
99、兒媳回娘家,奶奶殺吃孫子
甘谷縣安原鄉牛玉鳳老太太告訴依娃:大莊鄉有個奶奶把孫子殺吃了。兒子到外面找吃的去了,媳婦小娃在家裡,那個下午,媳婦對婆婆說:媽,我回娘家找些吃的去。媳婦回了娘家,那晚沒有回來。天黑了,奶奶把三歲娃娃殺吃了。第二天,隊長到她家喊人幹活,見案板上血呼呼的,就問她:你媳婦哩?咋不見娃?老婆子說:媳婦回娘家去了,我把娃娃吃了。隊長不信,就說:你胡說!你胡說!那婆子說:真的,娃還在鍋裡呢。隊長把鍋蓋一揭開,娃娃的頭還煮在鍋裡呢。公家來人把老婆子拉走了,把她砍了娃的刀子,煮了娃的鍋都拿走了。最後就被槍斃了。
100、爺爺殺吃一歲孫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河沿村,一個家庭男人出門逃荒去了,女人和兩個孩子留在家裡,這家的老爺爺餓得沒有辦法,想出門也沒有力氣出,就殺了自己一歲多的孫煮食。
101、重婚男人挑選胖老婆殺吃
李詩信記述:四川省資陽縣金台鄉的一個男人有兩個老婆。1960年冬餓得受不了時,男人與長得瘦小食量小的老婆商量後,就把那個長得胖些又能吃的老婆殺了,並醃製成臘肉長期食用。
102、哥哥殺吃弟弟
亳縣楊心寬回憶:1960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組織部長,該公社龍台廟大隊韓老家村16歲的韓某,其父母死後,與其弟韓四生活在一起。1960年3月,他因饑餓將弟弟打死,頭和脊背放在泥圈裡,肉在鍋裡煮時被幹部發現。經審問供認殺弟煮吃的事實。因未滿18歲,公社黨委決定將他抓送強化勞動的「火箭營」扣留關押,數月後在「火箭營」死亡。
103、哥哥殺吃妹妹
任彥芳在《中國第一個人民公社的大饑荒》中披露:原開封市紀檢委書記姚學智到南堯大隊,發現一家老人餓死了,只剩下哥弟倆和一個妹妹,冬天晚上烤火,哥問弟:餓不餓?餓了咋辦,咱不能等死啊!兩人一商量,吃了妹妹吧!便把小妹打死,在火裡烤著吃。他家叔叔聞到烤肉味兒,過來一看,哥兒倆正燒妹妹的大腿撕著嚼呢。便大罵他們,他們像沒聽見,還撕著吃,把啃完的骨頭放在窗台上。叔叔報告了,公安局來抓他倆,哥哥被抓去,又送回來——在路上死了。逃走的弟弟也餓死了。
104、姐姐殺吃弟弟
原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在《信陽事件: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中寫道:信陽五裡店村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女孩,將其四五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為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這個案子送到我這裡我很難辦。法辦吧,是生活所逼。我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還是把這個小女孩抓起來了。我的想法是,不抓起來也是餓死,不如讓她進派出所,還有口飯吃。
105、夫吃妻,姑吃侄
顧准先生在《商城日記》中寫道:民間除大批腫死,商城已發生人相食二件,一是夫殺妻,一是姑吃侄。據說要公判。既是公判自然滿城風雨,但勞動隊是傳播不得的。如果活生生的身邊人都能殺了來吃,那餓死後的人豈有不被吃掉之理?
吃活人要公判,吃死人呢?
106、夫妻殺吃聾啞弟弟
依娃記述:和政縣馬場溝社三溝陽窪,王玉英大舅的娃娃餓死了,她的小舅的女兒王蓮蓮和她的丈夫把這個孩子的屍體吃掉了。他們夫妻兩人還殺掉了他們聾啞的弟弟煮食。
107、用棉襖悶死丈夫後吃其內臟
《墓碑》記述:江蘇省省委農村部孫海光在一份報告中寫道:我和劉耀華同志到和橋公社,聽到有些社員談去冬今春餓死人的事情,令人痛心!這個公社人口死亡率高達百分之六、七。今年春天因為死人太多,人死後連稻草也不包。高樓大隊有一戶人家一天死了兩個人,就用一副擔子把兩個死人挑出去了事。個別公社甚到發生過把丈夫、兒子害死後吃人肉解饑的事。堰頭公社大儒大隊貧農女社員孫來弟,丈夫浮腫病嚴重,不能起床。今年4月1日晚上,她用棉襖把丈夫悶死後,將內臟拿出來煮吃。
108、爺爺活煮孫子
依娃受訪者秦安縣王家村牛俊香:1959年冬,「我們生產隊有個老漢,50多歲,孫子也就五歲的樣子。兒子、媳婦都出門要飯去了,一老一小走不動留在家裡。娃娃餓的成天哭,要吃的,爺爺也給不上。爺爺餓得躺在炕上不得動彈了,就打起了孫子的主意。老漢硬撐著起來,抱了柴草,燒了些水。鍋頭就在炕邊,爺爺就問哩:娃,水煎(開)了沒有?給爺看看。躺在炕上的孫子翻身看著鍋給他爺說:爺,煎了,我看著煎了。爺又說:沒煎,你哄爺哩,你再給咱看清楚。娃娃往鍋邊爬近了些,給他爺說:煎了,真煎了,我不哄你。他爺又說:沒有,你湊近些,再看看。娃一湊近,爺一把就把娃掀進鍋裡去了,娃穿著衣服哩,還叫了兩聲。聲音不大,餓得叫不動,又害怕,沒力氣叫。煮熟了,他爺就把他孫子娃吃了。
109、母親因餓昏吃兒未遂
秦安縣吊灣鄉王秀秀對依娃說:這個老婆子是通渭人。她要去煮她的兒子去,她把鍋燒開,把她的兒子抱到鍋前。她給餓得摔倒了,她昏過去了。等她慢慢爬起來,又腿軟著摔倒了。她就沒有吃成她的兒子。她的兒子那時候就是一歲多些。不知道是她心虛,還是餓著。她就說:「我險乎把我的兒子吃上了。鄰居都吃人著哩,不吃不得活了。」
110、男子吃掉兩個兒子又要吃娘
李素立《豫東事件探秘》中寫道:永城縣荒北何莊何派瀾老漢說:我們莊當時有287人,死152人,剩下135人。我們莊的梅嘮,大名何玉超,三個兒子,殺吃兩個。三個兒子分別叫金城,十一、二歲,銀城,七、八歲,莊頂,五、六歲。殺了老二老三,要殺老大,老大跑了。還要殺他娘,他娘跑到我家,他娘說,梅嘮要殺我。我家沒有給她開門。她娘嚇得不敢在家,到底不知上哪去了。
111、「我的鄰居勸說我媽吃上一個娃娃」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王北致說:我記得我們姊妹四個都在炕上睡著哩,餓得睡不著,新致三媽到我家來對我媽說:「老姐,給你弄上一個,眼看著都餓死了。」我媽說:「我餓死了餓死,那個活計我不做。」新致媽再勸:「人都吃著哩,你把你的也抱上一個吃嘛。」我們姊妹都聽得見,我的鄰居勸說我媽吃上一個娃娃。
112、先吃了孩子以後再生
依娃記述:臨夏回族自治州韓集鎮韓集村,一對夫妻有兩個孩子,因為餓,夫妻就商量:「我們先吃了,等以後有糧食了,我們再生。」他們先吃了一個娃娃,覺得有力氣了,後來又吃了第二個。為了避免中毒,他們挖來野菜和娃娃的肉一起煮食。幹部到他們家發現娃娃的頭和腳煮在鍋裡。
113、父親殺吃病中女兒
李素立記述:息縣項店公社陳登常,38歲,將他病重的6歲女兒掐死煮吃,又將隊裡的兩歲男孩屍體吃掉,被捕後判20年,死於獄中。
114、回娘家的女兒被母親掐死醃在缸裡
依娃記述:通渭縣隴陽鄉周店大隊黃家菜子,一個老婦出嫁的女兒回來看望媽媽,饑餓的老婦在半夜掐死了自己的女兒,將其屍體剁碎,放在缸裡儲存,天天以自己女兒的肉維持生命。這個婦女活到六十多歲才死亡。村裡人都知道她吃過自己的女兒。婦女和其女兒的姓名不詳。
115、孩子被父親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鄢崗鎮一男子曾在公社當會計,有一天傍晚下班時經過甄油坊,看見一個人殺自己的孩子吃。他去報案,把這人抓起來了。
116、母親剪斷兒子喉管後吃內臟
《墓碑》記述:江蘇省宜興縣銅峰公社黃童大隊貧農社員盧洪生患浮腫病,用剪刀將兒子喉管剪斷後,把內臟挖出來吃了。
117、母親殺吃兒子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二中的胡先生說:他曾結伴到三裡坪葛窯村同學馮宜甫家,馮的父親剛餓死,馮的母親告訴他們,屋後山上一個女人把自己的兒子殺了,放在缸裡慢慢吃。並說,他們那裡,天黑了沒人敢走路;兩人行路,沒人敢走在前面,因為後面的人隨時都可能把前面的人殺了充饑。
118、母親打死女兒,吃後神經失常
梁志遠記述:亳縣觀堂公社張催糧回憶,1960年春,張莊張韓氏,全家4口人,餓死兩口之後,身邊只有一個瘦弱的女兒,她迫於饑餓,喪失理智,打死了女兒,將其煮吃,之後精神失常,有時呼叫女兒的名字。
119、父親殺吃兒子
原亳縣大楊財政所孫傳璽回憶,大楊公社丁國寺西南邵莊他妻子的娘家鄰居孫某,1960年將其親生兒子小禿子打死煮吃,全家8口人先後死光。
120、「吃我自己的娃娃,我心上疼得很」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一戶農家餓得不行,男人將自己還有一口氣的女兒拖到場裡捏死,然後拿回家剁開煮食,她的母親,村人叫她「毛巧媽」,一邊吃自己女兒的肉一邊說:「吃我自己的娃娃,我心上疼得很。」再咬一口,又說:「吃我自己的娃娃,我心上疼得很。」
121、烹兒鍋裡欲煮女
依娃記述:1960年春,通渭縣一個婦女餓死後,丈夫帶著一兒一女熬日子。一天上午,餓瘋的父親把女兒趕出家門後,把小兒子殺了煮了。當爹的吃飽後躺在炕上。
女兒回來後問弟弟去哪了?她爹說跑著玩兒去了。女兒聞到了肉香,見灶台上扔著啃淨的骨頭,揭開鍋蓋看到有半鍋肉。她爹見她動鍋蓋,怒駡女兒滾遠點。
三天後,當爹的吃完了兒子的肉,喝光了肉湯,又往鍋裡添水,兩眼放著凶光盯著女兒。女兒看出爹目光裡透出的殺機,哆哆嗦嗦哀求:別吃我啊!你把我吃了,就沒人給你摟草燒火,洗衣刷碗了。
122、夫妻殺吃女兒,不讓兒子吃肉
依娃記述:通渭縣白楊林,一對夫妻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在他們餓得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就把這個女孩打死,然後煮食,他們兩口子吃,沒有給兩個兒子吃,吃過人肉後,這對夫妻還是死了。沒吃上肉的兩個兒子倒活了下來。
123、女人先吃丈夫,再吃四個兒女
依娃記述:和政縣三十裡鋪馬家河大隊,一位五十多歲的老阿娘吃了餓死的丈夫、兩個十幾歲的兒子,一個三歲多的兒子,最後砍死自己十幾歲的女兒尕依努煮食。她吃了自己一家五口。她到隊裡的食堂打飯,村裡人說:「把你的碗拿遠些,你吃過人肉,盛過人肉,髒死了,滾遠些!」沒有幾天這個阿娘也被餓死了。
124、母親殺吃小女兒,嚇跑大女兒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堿灘村,一個三十多歲的婦女將自己四、五歲的女孩殺食,村裡人看見她家冒煙,進門問她煮的什麼,她說煮了一點菜,結果鍋裡面煮著自己的女孩。她的大女兒因為害怕被母親殺食,半夜逃跑,在半路上被一個好心的司機收留,以後結為夫妻。這個婦女被判刑幾年後回來,活到八十幾歲。
125、她吃下全家七口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隴陽鄉周店張生蓮說:莊裡的一個女人,叫張玉梅,她叫上我拿著個罐子去提水,那莊子後面有一泉水,我們兩個去提水。我們看見這家子冒煙著哩,就奇怪得很,張玉梅就說:「這家子冒煙做啥著呢?咱兩個進去看看。」等我們進去看,一個草蓋子蓋著鍋,張玉梅一把揭起來,一個娃娃的手就在鍋裡面伸著哩,老奶奶把她的娃娃割成那個樣子,煮著哩。嚇得我們兩個提上罐子就跑。我記不得名字的老奶奶,一共吃下全家七口人,她的男人先餓死了,把男人拉出去,放在地裡一個水沖出來的渠裡面,她都割著吃上了。她的娃娃餓死一個,她吃一個。再餓死一個,她吃一個,吃剩下的一個小娃娃還背著一個小籠籠,成天在麥草裡面找麥顆顆子。天黑了,她把娃娃割死了。
村幹部攆著打著,她討饒說:「你們不要打我,我一家子人我都吃上了,我就不吃了。你們不要打我了。」隊裡的幹部還是往死裡打,說:「你一家子人你都吃掉了,你還吃啥哩?」她讓幹部給活活打死了。五九年,她吃了最後一個娃,就被人打死了。
126、「我三媽把我姐姐拉住就咬」
通渭縣隴陽鄉周店盧金蓮老太太告訴依娃:我的妹妹餓死了,我哥哥餓死了,我爺爺也餓死了。我三媽把我姐姐拉住就咬,把胳膊咬得爛爛的。不知道是不是我三媽把我姐吃上肉了,就再沒有見了。那時候吃一個人隨便得很嘛。
127、母親生吃女兒肉
梁志遠記述:1960年春,亳縣大楊公社劉匠大隊朱寨村朱李氏,全家4口人已餓死3口,自己餓得無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兒身上啃掉幾塊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瀉,拉出許多爛肉。當檢查人員任懷贊發現時,此人已全身浮腫,處於半昏迷狀態,但知道要饃,要飯,要醫,要藥。生產隊長朱本善把真實情況告訴檢查人員,並說昨天剛把生吃的女兒埋在地裡。
128、父親活殺生吃一歲娃
依娃記述:和政縣城關鎮後寨子大隊陰窪村,一個家庭,女人去地裡挖野菜,男人餓得躺在家裡動不了,餓著不成,就將自己才一歲的小娃娃,用破被子捂死。他也沒有力氣下炕生火煮熟,就那麼生著啃吃自己的娃娃。雖然吃了自己的娃娃,最後他還是餓死了。
後記
本文參考輯錄書名篇目:楊繼繩先生的《墓碑》;依娃女士的《尋找大饑荒倖存者》、《尋找逃荒婦女娃娃》、《尋找人吃人見證》;李素立先生的《商城「死絕村」調查》、《豫東事件探秘》、《臨汝鬧社風波的來龍去脈》、《安徽濉溪縣河南永城縣採訪記》;顧准先生的〈〈商城日記〉〉;楊顯惠先生的《夾邊溝紀事》;張大發先生的《金橋路漫》;丁抒先生的《慘絕人寰的信陽事件》;尹曙生先生的《安徽特殊事件中的原始記錄》;梁志遠先生的《安徽亳縣吃人見聞錄》;肖磊先生的《我所知道的「特殊案件」》;李磊女士的《悠悠歲月》;馮客先生的《毛澤東的大饑荒:1958——1962年中國浩劫史》;張樹藩先生的《信陽事件: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任彥芳先生的《中國第一個人民公社的大饑荒》;時寒冰先生的《這是父母告訴我的老家的真實情況》;黃河清先生的《1949年後中國大陸人相食史料一覽》;余德鴻先生的《回憶1959年信陽事件中的家鄉》;宋永毅先生的《大饑荒「人相食」雙重悲劇之一瞥》;張雄、鄭文的《夾邊溝「右派」勞改營》;杜治中先生的《左禍肆虐的年代——1959年我們生產隊大饑荒紀實》;喬培華女士的《信陽事件》;管懷倫先生的《肥東縣大李大隊1960年饑荒調查》;信力健先生的《三年饑荒死亡人數遠超八年抗戰》;邵燕祥先生的《公祭勿忘那些普通的死難者》;《當代四川簡史》;《河南大饑荒倖存者訪問記》;從創刊到2016年上半年的《炎黃春秋》雜誌;劉真女士獨立創辦的電子版期刊《週末分享》;從初創到停辦的電子版期刊《往事微痕》;余習廣先生的大饑荒調查……非常遺憾,部分引文因在他人的引述中遺失了原作者的名字,在此,向這些朋友真誠感謝,由衷致歉。(全文完)


不敢忘記59年慘痛記憶:吃人肉、煉人油、腳底板嚼不爛
——慘痛記憶:吃人肉、煉人油
【阿波羅新聞網 2013-05-24 訊】作者: 荷塘月色默認
序言
小的時候,常聽大人們說起“59年”。比如誰家的孩子扔塊饃饃頭,或者丟下半碗飯,大人們總會帶著責怪的口吻說:“要是在‘59年’,這塊小饃頭能救一條命!”,“這些孩子是沒有經過‘59年’呀!”……當時對“59年”一詞不甚了了,只是模糊地覺得大人們大概是對孩子們不珍惜糧食很遺憾,譴責幾句,並不往深里想。即便有時挨上大人幾句罵,也不會去介意,因為畢竟小學語文課本里還有“鋤禾日當午”那首古詩。
後來漸漸長大了,上了高中,我才對“59年”一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來,“59年”指的是公元1959年,恰處在我國發生所謂“三年自然災害”時段內,在我的老家——河南省信陽地區息縣包信鎮姜寨村,自1959年中秋至當年冬末的短短几個月時間內,出現空前的大饑荒,全村由397人餓死僅剩下90多人,有多戶死絕,我家原9口,僅餘3口(父、母、姐),村裡有多人吃過人肉(現還健在的有幾位),有些人多次吃了多個死人的肉。從全國範圍看,河南信陽地區的饑荒最為慘烈,丁抒先生在其文章里這樣記述“……信陽地區‘一個村落一個村落的人被餓死’(白樺語)。僅息縣就有六百三十九個村子死絕。固始縣全縣無人煙的村莊有四百多個。死絕的戶數,光山縣就有五千六百四十七戶,息縣五千一百三十三戶,固始縣三千四百二十四戶。……”這就是所謂的“信陽事件”。
今天,就是這樣一樁可能是空前絕後的歷史事件,在我的學生時代,從教材到教師,再到官方口徑,要麼絕口不提,要麼輕描淡寫,要麼歸結“自然災害”。長期以來,學術界對此事也是無人敢涉(近幾年稍好),好像沒有發生過這一慘事似的。在我的家鄉,常聽到一些老人感嘆:“再過50年,還有人知道‘59年’的事嗎?”,“我們現在把‘59年’的事說給你們年輕人聽,你們將信將疑;等到你們說給將來的人聽,他們還會相信嗎?”……是啊,等這些老人都去世了,又有誰來見證這一事件呢?眼看家鄉經歷此事的老人越來越少,我的心情十分焦急。我也早想做這方面的記載工作,但因自己並沒有親歷‘59年’,而且終日忙於教學工作,無暇去傾聽和記錄。1999年之後,我因生計離開家鄉來到浙江平湖,離家鄉遠了,這件事情做起來就更加困難。
2005年暑假,我回到老家河南信陽,終於有時間在家鄉小住幾日,其間和鄉親們座談,請他們敘說自己“59年”的經歷。每個小人物為活下來而苦苦掙扎的的經歷,都是一段滲透著血和淚的悲慘故事,真是慘絕人寰,令我慘不忍聞!他們大都60歲以上,稱呼著我的乳名,讓我倍感親切。我注意到,老人們提起“59年”,在他們刻滿皺紋的臉上,掠過的總是悲哀和驚恐的神情。這是可以理解的,在他們塵封的記憶里,是家中多位親人活活餓死的凄慘場景。40多年來,他們也許對親人的哀思時斷時續,但一定從未忘記。縱使時光流逝,把記憶洗滌至淡漠,但終究可以拾起那曾經是刻骨銘心的記憶片段來。現在,又偏遇上我這位“多事之徒”,竟把這些片段收羅了起來,於是就成了這本《“信陽事件”中的家鄉》(暫取名)。
關於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的記載,丁抒先生在其《人禍》中、曹樹基先生等一批作家和史學家在其文章中都高度宏觀地進行了記錄和分析。筆者認為,從總體和宏觀上居高臨下地把握這一歷史事件當然是必要的,但深入下去,從微觀上記錄最底層小人物在這場人類史上的大劫難中,倖存者是如何活過來的,死去者是怎樣悲慘死去的,當時的人們是怎樣的社會心態等,同樣必要。我早已給自己定下原則,即記錄的故事必須真實可靠,記錄用詞要恰如其分。必須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儘可能聽當事人親口敘述。筆者是搞理科教學的,既沒有把悲凄故事調理成文謅謅辭章的手筆,也沒有把哀苦事件演繹得讓人暢快淋漓的心情,筆者要用樸素的語言,表述出家鄉人在這場大饑荒中的實際生活情景,亦即力爭要做到樸素和真實。假如您讀了我的文章,達到了這樣的目的,我就念“阿彌陀佛”了!再一點,筆者原本打算文中“只記不議”和“只記不抒”,來個“面無表情說事”,以為這樣可以給讀者一種信任感,然而人非草木,我終於認清自己其實是性情中人,所以文中不少地方在“記”的同時,因情節使然,還是有意無意地加進幾句或小段的“議”或“抒”。在此筆者請求讀者給予諒解。
時值暑假,天氣炎熱。農村條件差,加之我的電腦打字功夫又“不咋的”,汗水從胳膊流下,每每滴到鍵盤上。就是這樣,我還是白天採訪、座談(拉家常)、傾聽,晚上整理、記錄,經常工作至深夜。疲倦了,站起身到院子里走走。農村的夜晚一片漆黑,鄉親們已早早睡去,遠處不時傳來幾聲蛐蛐的鳴叫。家家房前屋後栽著許多樹,枝葉茂盛,夜風吹來,發出令人心怵的沙沙聲,我的心情愈發不能平靜。就是這個村子,就在40多年前,僅幾個月內,300多條人命逝去,而且又都是稀里糊塗地餓死的,有的死後肉竟被當時活著的餓極的人煮著吃了,有的全家死絕——我幾乎懷疑,這是真的嗎?聽母親講,我家房子附近幾處空宅地,都是“59年”餓死絕戶的家宅所在地。全家人餓死光了,房子便成了空房,常年沒人住,也沒人修繕,後來便倒塌掉,再後來夷為平地,就是現在的空宅地。
假如真有所謂在天之靈,相信這些本不該餓死的人們,他們的靈魂一定會在上蒼保佑我,保佑我不會因自己的文章而招惹禍端。我知道,“長江水沒有回頭浪”,人死不能復生,我沒有能力讓屈死的生命轉陰還陽。我一介教書匠——一位普通的中學物理教師,盡己所能,記錄著這些生命屈死的經歷,本無他意,目的只有一個:記住過去,走好現在。
願我們的後人生活在沒有飢餓和迫害,沒有打鬥和殺戮,沒有獨裁和專制的世界裡!
願我們的後人生活在充滿友愛和愛心,人與人之間平等、互助、誠信,崇尚法制和人權的世界裡!
舊事記憶
今年暑假,我攜妻、子一行三人,回到老家河南息縣包信鎮姜寨村。到家的第二天,我起床很晚。母親依舊勤快,早早地把飯做好,等我起床用餐。自2002年暑假至今,我們母子整整三年沒有見面。母親今年已70高齡,身體又不好,還要給弟弟看孩子。自從2000年冬父親去世,母親可謂既孤獨又忙碌。這些年中,每年我都會儘力所及給她寄去些錢,她自說生活過得還不錯,我看她氣色也較前好多了。
早飯後,我們母子坐在過道里聊天。不一會兒,東院的姜漢義和北院的姜樹遠走進來。兩人都是我家的鄰居,簡單寒暄之後也在過道落了坐。大家先是感嘆歲月匆匆,接著便暢談今天的幸福生活,再後就聊起父輩們從前如何如何吃苦。最後,把話題轉到家鄉“59年”的饑荒上。
“餓死了很多人。開始人不敢逃,隊長姜樹森說了,逃跑的人將永遠見不到姜寨樹梢!”姜漢義說,“後來實在不行了,有人還是偷偷逃到外鄉。不然,我們全村恐怕要死絕!”說到此,他顯得有些激動。
這裡提到的姜樹森,“59年”時是村幹部。這個人實在是壞透了,我曾綜合多人對他所作所為的描述,卻始終沒有發現能體現他人性的一面。他把各家各戶的鍋全部收去砸碎,讓村民們吃大食堂。吃不飽,他又不準人家開小灶,“不準私人冒煙”。村民們無奈,只好半夜裡偷偷在自己家用盆或罐煨一點野菜。可他十分靈通,總能順著煙味尋過去,端起盆罐不由分說摔個稀碎。母親曾親眼目睹一村民因為吃不飽,把自己偷著煨的野菜兌在稀飯里,被他發現後,他竟連碗帶飯端起來扔到水塘里,嘴裡還說:“湖南大米白亮亮的,不好吃嗎?你偏兌那綠兒叭嘰的野菜乾什麼?”;村民們在大食堂只能喝到極稀且限量的稀飯,但他和親屬及其他幹部卻可以吃到饃饃,還經常加夜宵。在短短几個月的時間內,在全村397口人餓死300餘人的情勢下,他的老婆居然還生孩子;村民稍不順他意,只消他一句“滾吧,上午沒有你的飯了”,這位村民就要餓肚子;由於他執行上級政策“積極”,竟成了外村學習的典型,前來學習取經的外地幹部絡繹不絕。然而浮誇終究是浮誇,飢餓終究是飢餓,正如常言所云:“紙包不住火”——村民們帶著菜色的面孔,瘦弱不堪的身軀,不就是對外地取經者無聲的傾訴嗎?於是,每逢外地取經者到來,他都強令村裡因飢餓而瘦得不像人樣的村民,躲到偏僻的廁所里去。
餓死了那麼多人,姜樹森自然心知肚明,但他卻不承認,甚至不準別人說“餓死”二字。我的父親那時年輕氣盛,因為幹部偷吃夜宵的事和他頂撞起來,兩人一路邊打邊走,找村支書張永鳳評理。張是一位老謀深算、兩面討好、“狡猾”如狐狸的人。“59年”後,張和姜樹森二人雖然都“栽了”,但張幾乎沒有什麼民怨;姜卻激起民怨沸騰,在“民主補課”會上,村民們懷著滿腔仇恨,一哄而上對他進行毆打,有人差點咬掉他的耳朵。
當著張永鳳的面,父親據理力爭:
“你們領導幹部搞特殊化,竟偷著吃夜宵。群眾乾著重體力活,卻終日吃不飽,餓死那麼多人……”
姜樹森一聽,臉色驟變,一臉嚴肅地對張說:
“支書,你可聽見了,他竟說死那麼多人是餓死的!——誰敢說這些人是餓死的?!……”
不過,這個沒有人性的傢伙下場很悲慘。“59年”後,他被戴上“壞蛋”帽子,在村裡接受管制。在他人生的最後幾年,得了中風病,只能靠拄著棍子艱難挪步。有一次,他和時任村幹部的姜漢營在吃飯場爭吵起來,好象是抱怨村裡對他不公平,竟委屈地說:“我想起來(你們對我的不公),就想哭上三天!”,姜漢營立即回應:“俺想起來,能哭上三年!!”顯然,姜漢營的言外之意是“59年”的事。後來,他的中風病加重,和兒子、兒媳的矛盾也加劇,家庭關係近一步惡化。夜裡,絕望的他乾脆喝農藥自盡了。大清早,死訊立即在村裡傳開。記得那天很巧,母親早早幫我打點好行裝,我懷揣高招錄取通知書,正準備離家赴外地求學去,時間應該是1984年9月中旬。
“你的父親逃離家鄉後,有一次餓得實在沒有辦法了,他用兩毛錢把人家準備餵豬的半筐紅薯皮買下吃了……這件事你父親跟你說起過沒有?”姜漢義問道。
這件事父親生前多次跟我說起過,那是他逃往安徽省臨泉縣去尋我的母親和姐姐的路上發生的。此前大約20多天,我的母親帶著6歲的姐姐歷盡艱難偷逃到臨泉,暫棲在父親的朋友韋天斗家裡,靠白天在田野里刨尋小紅薯為食。當時安徽臨泉的情況稍好,還沒有出現餓死人。
常言道“有個朋友開條路”,這話一點也不假。人生多磨難,世事多波折,能交幾個相知、相幫的朋友,豈不是人生一大幸事?試想,假如父親沒有這位朋友,情況會如何?對此,母親最有發言權,她曾不止一次感慨:假如沒有朋友韋天斗,她就會逃荒餓死在外地,就不可能有我們這一家人。當然,生活中常常有朋友出賣朋友、朋友迫害朋友的事,或者你有權有勢的時候,我們是朋友;你倒霉的時候,我們是路人。這種人是最令我憎惡和嗤之以鼻的。我為交了這種“劣質朋友”的善良人感到惋惜和難過,願天下人人都不再交上這種朋友!
坐在門後的姜樹遠終於不再沉默:
“關於‘59年’的一些事情,怎麼說呢,好象都是上天註定的……”他停頓一下,臉上現出一種“不足為外人道也”的神秘。我疑惑不解,示意他說下去。
“以前民間傳有一本‘推背圖’,對於這一階段的中國歷史,有一張‘大牛抵小牛,小牛回了頭;小牛抵大牛,大牛沒了頭’的‘暗示圖’。起初,我總悟不出其中的寓意,現在終於明白了。”他把臉轉向我問道:“你是文化人,你能明白它的寓意嗎?”
關於‘推背圖’,似乎從前聽大人們提起過,那顯然是愚昧的鄉民們一種近乎迷信的無稽之談,一向認為不屑一顧。我始終不能明白,那是因為無知而迷信呢,還是因為無奈而尋求一種心理安慰?聽著他對所謂“暗示圖”近乎胡謅的解釋,我既覺好笑,又感到悲哀。但出於禮貌,我還須做出貌似洗耳恭聽和完全贊同的表情來。這對我是何等的痛苦和無奈!
這時,妻子杜萍拿出我們剛買的數碼相機,想試一下這款新品相機是否好使,就對著大家取幾個鏡頭,還聲、像同步錄了一段像。不料,兩位鄰居頓時緊張起來。姜樹遠怯聲道:
“咱們說這麼多,不知有沒有對政府不利的話……”
此言一出,談話場面立即陷入尷尬,大家無語。
我非常能夠理解他們。在他們塵封的記憶里,存留的是諸如“證據”、“揭發”、“反動”、“批鬥”、“鎮壓”等一系列令人心跳的恐怖片段。他們有理由懷疑:杜萍的拍照和錄像,是不是要作為“證據”去“揭發”他們?……
我看出他們的心思,慌忙解釋,並讓杜萍把錄像當著他們的面刪去了。兩人仍將信將疑,幾乎同時站起身,稍作道別,匆匆離開我家過道這個“是非之地”。
吃人肉(一)——她只吃一次人肉
“59年”的冬天分外寒冷。幾個月來,因一直吃不飽,大家身體格外怕冷。幾天前,幹部要求幾個人共睡一個被筒或一個間房,大家互相依偎,也好禦寒。狗(姜樹遠的乳名——筆者注)娘就和姜振安妻子朱氏、狗妮兒等四個女人睡在一個小房間里。
狗娘是一個經常吃人肉的主兒,之前她多次夜裡去割死人肉,回來自己偷偷在罐子里煮食。她的膽子特別大,在颳風下雪的夜晚,去割荒灘野地餓死的人的肉,她一般都是獨來獨往,從不害怕。再者,她吃人肉的事除迴避生產隊幹部和一些積極分子外,一般社員則一概不避諱。這一點是其他吃人肉者不能比的。
這天夜裡,狗娘又從野外把一個餓死的小孩的兩隻胳膊截掉兜了回來。在房間里,她把小孩胳膊截成一節一節的,先用罈子燉了一隻胳膊。肉尚未煮熟,房間已經充滿奇香。
終於煮熟了。狗娘揭開蓋子,用筷子扎了一塊熱氣騰騰的人肉,一邊用嘴輕吹熱氣,一邊貪婪地咬下一口,嚼了起來。
“真香啊。大家都來嘗嘗吧!好吃得很啊!香得很啊!”狗娘一邊嚼著人肉,一邊說。
開始,飢腸轆轆的幾個女人還猶豫不決,但聞到滿屋的香氣,又看到狗娘吃得那樣津津有味,她們再也無法拒絕。兩個女人趕緊過來,每人撈起一塊就吃。狗娘見和自己睡一個被筒的朱氏仍然坐在床上猶豫,就用筷子夾起壇里僅剩的一塊人肉,交給狗妮兒,讓狗妮兒遞給一床之隔的朱氏。誰料狗妮兒接過來,自己吃了起來。
朱氏沒有吃到口,心裡有些不快。狗娘說:
“沒關係,我再燉另一隻就是了。”
接著,她把剩下的另一隻胳膊也給燉上了。
第二壇人肉煮熟後,朱氏不再猶豫。她下了床,來到罐子旁邊。狗娘用筷子在罐子里給她挑選一塊肉質好、燉得爛的人肉遞給了她。她戰戰兢兢地吃了第一塊,感覺很好,只是還沒有吃飽。她又向狗娘要了第二塊。
據朱氏自己後來說,這是她唯一一次吃人肉。
吃人肉(二)——煮人肉,煉人油
姜寨吃人肉最多的,孩兒娘應算其中的一個。
一天夜裡,她和弟弟姜樹彬一起,從“萬人坑”旁邊的乾溝里背回一個餓死的人。屍體是一個十五六歲的男性。由於兩人身體餓得都很虛弱,他(她)們輪換著才把屍體背回家。二人先把屍體的頭割下,用刀費力地把顱骨砍開,取出人腦,放在大窯碗中,足足有一大碗;再打開膛,取出心、肝、肺等。最後,把四肢和軀幹各個部位的肉全部剔出。人肉裝了滿滿一盆。儘管這個人是餓死的,但其皮下還是有一層薄薄的脂肪,他們又把人的瘦肉和人脂分開來。孩兒娘說:
“人的腦子很好熟。半夜裡,我煮開半盆水,把從顱骨內取出的一大碗腦往開水裡一倒,腦就沉下去,因為這是生腦。放些鹽,再稍燒片刻,腦就漂了起來,可以吃了。人的腦子其實很好吃,很香。”
寫到這裡,我的身上直起雞皮疙瘩。我幾乎懷疑:吃的真是人嗎?真是人在吃嗎?事情怎麼會至於這樣?魯迅先生在《狂人日記》里,寫到一個迫害狂總懷疑別人要害他,要吃他,那畢竟是藝術虛構。然而,公元1959年發生在家鄉的人吃人,可是千真萬確的。假如讓倫理家或道德家知道這樣的慘事,他們肯定會破口大罵吃人者“沒有人性”或“沒有人道”。我以為這些“家”們大抵沒有嘗過挨餓的滋味,屬於“飽漢不知餓漢飢”那種。不信餓他們三天,那觀點就很可能會改變。事情發生在歷史上,我們要歷史地看問題。求生是人的本能,在一萬條生路給你堵死九千九百九十九條後,你沒有理由要求每個人都不走最後一條沒有人性的求生之路。吃人者和被吃者是同等悲慘的,而製造這種悲慘社會局面的罪魁禍首,則是最“沒有人性”的。
孩兒娘和姜樹彬把人腦吃完後,再把人肉煮熟,把人脂煉成人油。為了不讓其他人發現,二人把煮熟的人肉裝在一個大罈子里,把煉製的人油盛在一個小罈子里,連夜在她家附近幹了底的大塘底部偷偷挖坑,把罈子埋起來。剔光肉的人骨頭,也坑埋在大塘底。之後,每天夜裡他(她)們就偷偷扒開罈子上的封土,掀開蓋子,取些人肉和人油,用罐子煨熱吃。冬天氣溫低,他(她)們的人肉一直吃了很長時間。
孩兒娘還向我介紹她煮人肉的體驗:
“人肉不同於其它肉。你別看人皮和人肉很薄,可是用水一煮,很快膨脹,人皮和人肉都會變厚。所以人肉是越煮越‘多’。”
當時的姜寨,除他們二人外,村中還有一些人在偷偷吃人肉。由於這事是萬萬不能讓別人(尤其是村幹部)知道的,人們也只能是猜測,大家心中有數,可是心照不宣。
姜樹彬的嬸子就懷疑侄子在吃人肉。據說有一天夜裡,他嬸子餓得奄奄一息,還不住地哀求著:
“我餓啊!你們也給我一點(人肉)吃吧,我餓啊!……”
然而,誰又敢把自己煮的人肉給她吃呢!她的哀求聲越來越低,最後直到沒有。她當夜死去。
[附]小記:
姜寨附近的村子王大營的西邊一個溝灘(音“wenjiangtan”諧音:汶講灘?),那裡在1959年冬扔的餓死的人較多。橫七豎八,餓殍一片。有一次,姜樹彬一人夜晚偷偷摸到這溝灘,割了五個人頭(有大人有小孩),背了回來。他把人頭劈開,取出腦來煮吃。據他說,人腦易熟且味美,香如豬腦。
吃人肉(三)——“麻芳的腳底板嚼不爛”
姜寨吃人肉最多的,除孩兒娘外,村東頭還有一個外號叫後背頭的女人。
那是“59年”的事。一連數月的飢餓,人們身體嚴重營養不良,出現各種生理反應。後背頭原來濃密的黑髮,竟脫落大半。女人沒有頭髮,光禿禿的頭頂很不雅觀,於是她把前額僅剩的少量頭髮向後一梳,蓋在頂上。如此雖稍好看,但形象滑稽,大家就半開玩笑半當真,送她外號:後背頭。說是外號,卻比原名響亮,時間一長,大家都只知道她叫後背頭,而沒有人知道她的原名了。
後背頭有一個十多歲的女兒,叫愛容。丈夫餓死後,後背頭和女兒相依為命。這些天食堂里有時一天做兩頓稀飯,有時只做一頓,母女二人餓得實在撐不住了,就偷偷夜裡割些野外餓死的人肉回來煮煮吃。一天下午,後背頭見拖車從前面鄰居家拉出,一問方知是鄰居家的麻芳死了。麻芳是一個40多歲的男人,兩個兒子姜漢崇和姜漢喜已去逃荒,他自己則活活餓死了。拖車把麻芳屍體拉出村,朝“萬人坑”附近的乾溝一倒,就算了事。後背頭對麻芳十分熟悉,知道他雖是餓死,但身上也還有些肉。她決定天黑後去弄點他的肉吃。
冬季日短,天很快黑下來。後背頭還沒有去,她擔心去得太早容易碰到人。好不容易挨到半夜,她拿起工具,帶上女兒,趁著夜色,摸到麻芳的屍體旁。伸手一摸時,二人不禁大吃一驚:屍體已經被人開了膛,臀部和大腿肉早已被偷割去。她們把麻芳的兩隻腳從腳脖子處割了下來,又在身體其它部位割些肉,才偷偷摸回去。
連夜,母女二人在裡間房靠牆處小心地支上盆,把弄回來的“東西”往盆里一倒,加些水,以盆代鍋偷偷煮了起來。煮了一段時間,二人急切地撈出人肉就吃。咬一口,費了半天工夫也沒有嚼爛。後背頭對旁邊的女兒說:
“先別急吃,再煮一煮。”
她們把人肉、人腳放回盆里,由女兒愛容燒火,又足足煮了半個時辰。
她們再次掀開蓋子時,一股帶著奇香的水蒸氣撲面而來。後背頭用筷扎了塊人肉,女兒撈出一隻人腳,兩人邊吹著熱氣,邊貪婪地吃了起來。
儘管煮了這麼長時間,待到女兒啃到腳底板時,卻還是嚼不爛。這是可以理解的,麻芳本是農民,終日勞作,真可謂“腳底板不閑”,這部位角質化嚴重,比別處肉質更結實,當在情理之中。
“59年”過後,過來的人們常在一起聊起各自經歷的苦難和辛酸,包括吃人肉之類的事,大家也都暢所欲言,說給大夥聽。一次,大夥又說起吃人肉的事,愛容接過話茬說:
“麻芳的腳底板嚼不爛,煮了那麼長時間,還那麼結實。……”
“麻芳的腳底板嚼不爛”這句話在全村迅速傳播開來。終有一日,話傳到麻芳兩個兒子的耳朵里。聞此慘事的兒子悲憤交加,一起去找後背頭“算帳”,幸在途中被他人攔住,方息事端。
時光飛逝,一晃幾年過去了。
有一年的深秋,一個矮個子北方男人孤身來到姜寨村。據說他是因階級成分高,政治風頭急,在家鄉呆不下去了,才逃到姜寨“避難”的。矮個子男人又勤快又能幹,村民普遍對他印象不壞,加之當時姜寨剛過了“59年”,地多人少,大夥也就收留了他。人們只知道他姓魏,都叫他老魏。
後來,經人撮合,老魏和後背頭組成了新的家庭,並生育一女。再後來二人因性格不和又分道揚鑣了,老魏一人回到北方老家。
後背頭一人領著一大一小兩個女兒過活。記得筆者上小學時,她的小女兒比我高一級。那時政治氣氛很濃,一群不諳世事的孩子被老師在課堂上的階級鬥爭論調煽得仇恨滿腔,這下後背頭的小女兒因為父親的階級成分高而遭了殃。在上學和放學的路上,小女兒常被別的孩子給打哭,只上到小學五年級就輟學了。
轉眼到了改革開放的年代。後背頭的兩個女兒都已出嫁,無依無靠的她只好一個人生活。老宅的村民一家接一家搬到新宅,蓋了新瓦房。她不願搬走,也沒有能力搬走。諾大的老宅,最後只剩下後背頭一個人住在東北角的兩間破土房裡。
今年春天,80多歲高齡的後背頭去世了。據說她臨死時兩個女兒都不在身邊,夜裡她一個人從床上摔到地上,又爬到門旁邊,最後凄慘地死在門旁邊。直到第二天中午,人們才知道她夜裡已經死掉了。
今年暑假,我回到別了多年的家鄉,特意去了一趟村東老宅。天氣炎熱難耐,遠近知了的叫聲讓人格外心煩。老宅四面環溝,由路壩和外界相連,宅里栽了許多樹,鬱鬱蔥蔥,遮天蔽日,地上到處都是瘋長的蒿草。後背頭的土房,早已人去屋空。後牆因雨水沖刷,已經部分倒掉,顯得破敗寒磣、冷清凄涼。我在土房前駐足良久,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
生命從大自然中來,終究又回大自然中去。可是,不管是彪炳史冊的大人物還是一介鄉野草民,在其整個生命活動過程中,又都會演繹多少讓後人思索玩味,扼腕長嘆的故事啊!
吃人肉(四)——父親差點吃了人肉
事情發生在父親從安徽朋友韋天斗處逃荒回來不久。那些日,儘管每人每天有4兩米的供應,但遠遠達不到一個人生命活動的正常所需。一天晚上,父親、母親、姐姐全家3口(逃荒歸來後,家中其他6人已經全部餓死。9口之家當時僅剩3口)已經入睡,忽然有人輕輕叩門。母親趕忙打開門,原來是西園的國平娘。只見她胳膊彎挎一隻筐,筐里放著刀具。母親正詫異,國平娘說:
“俺老叔(按輩份,國平娘應叫我父親為叔——筆者注),聽說村東頭的乾溝底有個餓死的人,我們也去弄點吃吧!您不用動手,人肉由我來割,你只需和我來回一起就可以了。”
飢腸轆轆的父親有些動心。母親在旁卻極力反對,她勸告父親:
“你千萬不能去啊!你要是去的話,明天我就告訴隊長姜樹森!”
不知是怕母親“告密”,還是其它什麼原因,父親最終還是沒有去。國平娘最後只好悻悻離去。
國平娘離開我家後,是自己割人肉去了呢,還是回去休息去了呢?我的父母都說不清。
家鄉的“萬人坑”
1959年,家鄉餓死人大約發生在農曆的9月到12月(12月死人明顯減少,1960年初只有零星死亡)。餓死人的高峰期,則在10月和11月,每天都有幾人死去。
一天上午,隊長姜樹森來到姜振安住處,對他說:
“聽說西園的病號院里死了四個,你去把他們拉出去。”
西園是我們村子的一部分,四面環溝,只一個小小的路壩和寨里相連。在那裡騰出幾間民房,就叫病號院了。由於住進去的人絕大部分是因飢餓而極度營養不良,而不是什麼病,況且住進去仍然吃不飽,所以住進去沒幾天,人便死掉,然後拉出去。可以說,當時的病號院其實成為死亡的中轉站。
姜振安把拖車套上耕牛,拉到病號院。他和姜樹森等人一起,把四個屍體抬上拖車。然後自己趕著牛,把死人拉到村東北二里許的“萬人坑”。
“萬人坑”是鄉民們後來對那個地方不約而同的稱呼。說是“坑”,其實原來是一口深井,直徑向井口漸闊,呈漏斗形。要說該坑曾填埋上萬人,那是誇張了,但在“59年”餓死人比較集中的幾個月,這裡的確是填埋死人最多的地方。不論是姜寨村還是附近別的村子,一個人餓死了,如果家中還有活著的,而且還有埋葬人的力氣,就會把親人單獨埋葬在其它地方,這樣也好有個墳墓;其餘的,對不起,都是幹部找人拉出,統統往該井一填了之。現在很難統計出該井當時填埋死人的準確數字,但據村里長者估計,幾百人甚至上千人肯定是有的。筆者小的時候,那井已經變成一個大坑,每逢附近村子晚上放電影,我們小孩子總和大人們一起去看,有時為圖捷徑,就從該坑附近田間小路走過。起初孩子們不知情,並不害怕;後來有一次,一個大人邊走邊告訴我們:“這坑裡‘59年’填埋很多餓死的人!”此言一出,大夥皆驚,齊呼“有鬼”,一群人在夜色里爭先恐後向前奔逃。我們小孩子被拋在後面,有膽小的竟嚇哭了。
把死人抬上拖車需要幾個人,可是把死人抬下拖車也非易事,姜振安自己已經餓得很虛弱,他一個人是如何把屍體抬下去的呢?
“這根本不需要抬,”姜振安說,“我把牛趕到井口旁邊,這裡地勢向井口傾斜,拖車走過,屍體順勢就滑了下來,又順著斜坡滑到井裡去。我拉過很多,都是這樣填井裡去的。……”
2005年暑假,筆者回到別了多年的家鄉。原來認識的鄉民,普遍老了許多;後生晚輩,不曾相識,則都用了好奇的目光或遠或近地盯著我,彷彿我是一個稀有動物。儘管天氣炎熱,我還是把自己孩提時代玩過的溝溝坎坎走了個遍。因雨水沖刷,地勢變化不小,有的地方几乎無法辯認。我特意又去一趟當年“萬人坑”所在地。當年的坑已經整平,鄉民們在上面種著莊稼,如果你是一位不知情的異鄉朋友,你絕對看不出這裡曾是“萬人坑”,也想像不到這長著茂密莊稼的土地下面埋著那麼多餓死的幽靈。
我在想,再過100年,還有人知道這莊稼地下的“故事”嗎?
1959年至1961年的“大躍進饑荒”時期,糧食不夠,人們在垃圾堆里找東西吃。(網路圖片)


林輝:掩蓋大饑荒真相 五省書記罪責難逃(上)
www.epochtimes.com查看原始檔五月 14日, 2018
中共全國性的「大躍進」運動,最終導致了大饑荒的爆發和數千萬民眾死亡。(網絡圖片)
【大紀元2018年05月15】在上個世紀1959年至1961年的中國大地上,曾發生了在沒有戰亂的和平年代餓死至少四千萬人的慘劇。當時在城市,老百姓們憑票購買食物,每天食不果腹;而在農村,農民們在有限的口糧吃完後,不僅吃起了草根、樹皮,甚至還吃起了人。
這樣駭人聽聞的慘劇難道真如中共所言是由於發生了歷史上罕見的自然災害嗎?當然不是。根據國家氣象局當年的統計資料,雖然那三年並非是風調雨順,但仍屬於正常年景。至於蘇聯逼債,更是無稽之談。
根據荷蘭學者馮客的研究成果,造成大饑荒的真正原因在於兩點,一是體制上的原因。「中國的一黨制消滅了社會和人民的所有自由,沒有言論、遷移、旅行、信息……的自由,老百姓只有聽命令,按黨的指示去做,錯了完全沒有辦法去糾正,連幹部也是不自由,一點辦法也沒有,全國像一個軍營一樣,農民只有等死,死路一條。」
二是毛澤東的責任。正是毛發動的「超英趕美」的大躍進,才讓全國各地浮誇風盛行,並將農民的口糧徵購。而沒有了口糧和遷徙權的農民只好在原地等死。
除了體制和毛的責任外,餓死人最多的五個省的省委第一書記因掩蓋大饑荒真相,也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可以說,他們的個人責任使其所在省的死亡率大大高於全國平均死亡率。他們是:四川的李井泉、安徽的曾希聖、河南的吳芝圃、山東的舒同、甘肅的張仲良,而他們也都是在「廬山會議」上猛烈攻擊批判「大躍進」的彭德懷的高官。
可嘆的是,為了迎合上意而導致治下百姓大量死亡的這五個省委第一書記,最終也沒逃過文革的迫害,有些甚至家破人亡,而這焉知不是天理昭彰?因果循環?
餓死幾百萬人不在乎  李井泉從未認錯
李井泉是於1952年任四川省省長和省委第一書記的,直至1965年。其在主政期間,推動了四川經濟的發展。如他主持重修都江堰,合理開發和利用水利資源,使農田灌溉面積不斷擴大,糧食產量不斷提高。毛對此曾誇讚過李井泉。
或許也正因為如此,在三年大饑荒時期,李井泉不顧四川糧食儲備少的情況,依舊全力完成中共中央下派的糧食徵購任務,三年共為全國各地輸送糧食147億斤,但四川省卻造成了大量民眾被餓死的慘況。
據中國國家統計局中國人口統計年鑑顯示,1957年的四川人口是7215.7萬,而1962年5月《省委行政機關編制小組關於全省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精簡工作的意見(草案)》的附錄上寫有的1960年底的四川人口總數是6236萬,相減是一千萬人。
通常,在人口不遷徙的情況下,人口減少必然是死亡的人數超過出生的人數。人口減少1000萬,可見死亡人數不止1000萬。雖然這裡面不一定都是餓死的,但在「天府之國」的四川餓死6百萬人仍駭人聽聞。
對此,李井泉並不在意。1957年7月廬山會議前,在從武漢到九江的船上,毛的私人祕書田家英對李井泉說:「現在可是有的地方餓死了人。」李井泉卻滿不在乎地答道:「中國這麼大,哪朝哪代沒有人餓死!」
而在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會上,四川隱瞞災情成功,甚至沒被列為災情嚴重省份——最初只有河南、甘肅、山東和青海四省被列為重災區。其後因高層收到舉報信,李井泉的問題被曝光。但與其他省份處置不同的是,在鄧小平的保護下,李井泉只是做了檢討,並未被追究責任,而且他至死也沒有表示認錯。
與他同時任職的分管農業的四川省副書記廖志高曾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四川省委包括我自己,在制定、執行有關政策或工作中失誤主要有三條:公共食堂解散得晚了, 社員的自留地恢復得遲了,這兩條比全國其他各省市大約遲了半年到 一年;特別是錯誤地搞反瞞產私分,雖然時間不長,但影響大、後果嚴重。這三條失誤給群眾帶來更大困難,對人口非正常死亡問題起了 火上澆油的作用,是我們應當記取的沉痛教訓。」
1966年文革爆發後,李井泉被打倒,其罪行是「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獨立王國」,並被關進監獄,慘遭迫害。他的兒子申再望在回憶文章中記述道:「1972年,我們得到『上面批准』,從江西去北京看望他,當時他被『特護』,關押在北京政法幹校的祕密監獄。見面的地點被安排在西郊八里莊一個軍營,他每次坐車去,路上都要被蒙住眼睛。由於他被長期單獨關押,沒人說話,加之腦血管硬化,記憶力衰退,第一次見面時,他不認得我們幾兄妹,完全忘記了我們的名字,講話的能力也嚴重退化,半天講不出一句話……。」
不僅如此,與李井泉相濡以沫28年的妻子、四川省輕工廳廳長肖裡,在監獄裡被迫害致死。其二兒子李明清,在北京航空學院則被造反派毒打致死。
1989年,李井泉在北京病逝。據有人回憶,從文革至其死,從未聽到任何人說過李井泉的好話。也是,因其被餓死的幾百萬人冤魂能放過他嗎?
糊弄高官  曾希聖治下安徽餓死至少407萬
曾希聖是在1949年開始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席的。1958年「大躍進」期間,他下令興修水利,計劃8億土石方,最後上報數字卻是64億土石方,典型的造假能手。他還提出這樣駭人的口號「端起巢湖當水瓢,哪方乾旱哪方澆」。
1959年4月份,毛在《黨內通訊》發表文章,要求生產隊長抵制過高的生產指標,但是曾希聖扣發文件不往下傳達,他還將反浮誇風的副省長張凱帆打成「反黨集團」。
《炎黃春秋》曾發表過尹曙生撰寫的文章《曾希聖是如何掩蓋嚴重災荒的》,文章稱1960年,中共中央先後派鄧小平、彭真、董必武、朱德、陳雲等高官視察安徽,但他們沒有一個人發現彼時的安徽正處於極度艱難的時候:每天都有人被餓死、整死;大量饑民拖兒帶女外出逃荒,流落城鎮街頭、交通沿線,死於中途者不在少數,整個農村呈現出的是「千村薜荔人遺矢,萬戶蕭疏鬼唱歌」的情景。
這當然與曾希聖和安徽省委嚴密封鎖、刻意隱瞞有關。也因此,安徽餓死人的情況一直延續到1961年下半年。而曾希聖不僅沒有丟官,反而於這一年的10月兼任了因餓死人多而被解職的山東省委第一書記舒同的職務。一人擔任兩省省委書記,在中共歷史上沒有先例。
曾希聖和安徽省委究竟採取了哪些措施封鎖消息呢?尹曙生的文章通過查看安徽公安廳檔案保存的警衛工作總結報告摘要,發現具體措施是這樣的:「對××的警衛,是在省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的,成立了專門辦公室,下設接待、保衛等組,由省公安廳廳長、省人民檢察院院長、省人民法院院長和省委統戰部部長分別擔任組長。
「省公安廳抽調相應人員,分赴沿線路段,調查情況,採取安全措施,通過基層組織,監控壞分子,沿途每5至6公里有一名縣委委員,每1至2公里,有一名區、鄉黨委委員負責,市、縣公安局則分段包干,各負其責,進行保衛工作。對住地、參觀點首長可能接觸到的人員事先進行政治審查,保證絕對可靠。食品、衛生等均作周密部署,確保視察期間的安全。」
「對已經決定前往視察的地、市、縣,事先通知,交底,提出具體要求,做到心中有數。對參觀單位和晚會演出人員中有問題的人要妥善處理;對危險分子,要調整班次,或以下去勞動的辦法,暫時調離;對一般複雜分子,由黨、團員,積極分子夾起來的辦法加以控制。
「對中央首長要參觀的合肥、淮南、蚌埠、馬鞍山等16個較固定的單位,從中挑選1500名積極分子,來歡迎、接待中央領導;這些單位其他職工一律不准出現在領導視察的現場。對首長乘車參觀途徑的地方,一切有礙觀瞻的都要在首長到達前清除完畢。」
在這樣的嚴密封鎖下,中共高官們看到的自然只是曾希聖希望他們看到的而已。
文章還特別舉例說明董必武考察時,曾希聖是如何搞欺騙的,如在其參觀江淮人民公社食堂時,有意將事先燜好的米飯放在簸箕裡晾晒,給董老解釋說這是社員吃剩下的米飯,為預防變餿而晾晒。實際情況是從1959年下半年開始,公共食堂就沒有供應過米飯,而是雜糧、大鍋清湯。
此外,董必武在參觀蜀山人民公社一個食堂時,看見食堂案板上放著米粉肉,炊事員說這是明天給社員吃的。事實是公社臨時從肉聯廠買來幾斤鮮肉,拌上米粉放在案板上讓董看的。董必武走後,米粉肉被公社、大隊、生產隊幹部們分掉了。而董必武接觸的那些所謂公社社員,都是從大隊、生產隊幹部和基幹民兵中臨時抽調來的。
然而,百密一疏,舉報曾希聖的信件不斷飛往北京。中共中央監察委因此派出龐大的調查組前往安徽,蓋子才有此被揭開。1961年1月中旬,曾希聖兼任的山東省委第一書記職務被免,安徽官場震動。1961年2月18日至3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開地、市、縣委書記會議,華東局第一書記柯慶施到會講話,他輕描淡寫地批評了安徽省委的錯誤。而省委則檢討了過去三年的錯誤,但仍然不承認餓死幾百萬人的事實。
其後,中監委又派員去安徽調查,得到了更為確鑿的事實和材料,表明安徽至少餓死了300萬人,但曾希聖拒絕承認。
1961年2月,公安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市公安廳、局於6月底前,上報1960年人口統計數字。安徽省公安廳上報的當年非正常死亡人數是210多萬。
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會上,曾希聖仍然在捂蓋子,被毛不點名批評後,被迫作了兩次檢查。至於安徽究竟餓死了多少人,官方出版的《安徽省志·人口志》承認為407萬,也有人說更多,達800萬。顯然,曾希聖的罪責難免。
大會之後,曾希聖被免去安徽省委第一書記職務,調離安徽,專任華東局第二書記,實際上為虛職。1965年,曾希聖調任西南局書記處書記。
文革爆發後,安徽造反派將曾希聖從四川揪回安徽批鬥。1968年7月15日,他在北京遭批鬥致死,終年61歲。
餓死甘肅130萬人  張仲良欠下血債無法還
天津作家楊顯惠撰寫的反映「右派」悽慘生活的《夾邊溝記事》一書中所說的「夾邊溝」,就位於甘肅省酒泉市境內巴丹吉林沙漠邊緣。1957年10月至1960年底,近3千名右派分子被關押在這裡被強迫勞動改造。《甘肅省志·大事記》中記載:據1959年7月統計,甘肅省共定「右派」分子11132人。也就是說,甘肅省近三分之一的「右派」被送到了夾邊溝農場。
如果說艱苦的條件還可以克服的話,那麼沒有糧食吃只能將人逼上死路。在三年大饑荒中,三千「右派」在吃盡一切能吃的和一切不能吃的之後,只剩下三四百人。1961年1月,倖存者才得以陸續遣返原籍,而那些2000多名死者的死因都被貼以各種名目的致命疾病:心力衰竭、心臟病復發、肝硬化、肝腹水、腸胃不適、中毒性痢疾,而非飢餓而死。這中間就有國民黨時期北平最高指揮官、後投靠中共的傅作義的堂弟傅作恭。1960年冬天,傅作恭在場部的豬圈邊找豬食吃時,一頭倒下,再也沒能起來。傅作義知道後,淚流滿面,卻又無可奈何。
「夾邊溝事件」就發生在張仲良主政甘肅時。張仲良自1954年至1960年任甘肅省委第一書記,兼省政協主席、省軍區政委。大躍進時,他緊跟毛,不顧當時的技術水平和經濟條件,主持建設「引洮工程」,最終因工程規模過大,國力民力不支被迫於1961年6月停建,造成了極大的人力物力浪費。
「反右」時,張仲良還採用軍事手段管理社會,造成大批冤獄,夾邊溝餓死兩千多知識分子的始作俑者不能不說正是張仲良。
到了1958年,條件本就惡劣、糧食產量不高的甘肅省,因當年國家徵購的糧食高達產量的37.5%而導致農村普遍缺糧。
1959年廬山會議上當彭德懷指出「大躍進」的錯誤時,張仲良馬上駁斥彭德懷道:「你講得不對!就以我們甘肅省為例,1957年之前,我們甘肅不產一噸鋼鐵,去年我們搞了五萬噸!難道還不是大躍進?去年我們全省糧食也增產了41%,我們破天荒不再從外省運進糧食!」
然而,就在張仲良理直氣壯說這番話時,甘肅已有十幾個縣份嚴重缺糧,不少人被餓死。但是廬山會議後,張仲良和甘肅省委為了討好中央,變本加厲搜刮糧食,收走了占當年產量47.6%的糧食,再扣除種籽和飼料等留糧,農民所剩無幾,平均每人全年不足一百公斤。據當時的省委財貿部長張天珩回憶,當時「整個河西地區,日人均口糧不足六兩原糧。」
農民整村整戶的餓死,連掩埋屍體的人都要從外面調派。官方統計,全省至少餓死130萬人,占全省人口十分之一,餓死人的比例居中國之首。
最終,甘肅大規模餓死人的嚴重情形傳到北京,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副書記錢瑛率工作組前往調查。了解到真實情況後,她立即向中央告急,請求撥糧救災。張仲良也於1960年12月被免職。1965年8月,張仲良任江蘇省委書記處書記。
史載,文革爆發後,江蘇的兩派群眾組織認為張仲良在江蘇沒有犯什麼的罪行,因此打算以他為「革命幹部」的身分參加革命委員會。甘肅造反派聞訊,立即派人到江蘇要將他揪回甘肅批鬥,說「張仲良欠了我們甘肅人民一百三十萬血債」。張仲良因此沒有當上革委會委員,後被打倒。
而隨著中共西北局第一書記劉瀾濤被打倒,張仲良的個別老部下想為他翻案,遂找到當時主掌甘肅的蘭州軍區政委冼恆漢,請他支持張仲良復出。冼恆漢的回答是:「我要是為張仲良翻案,我對不起一千多萬甘肅人民。」
文革後張仲良任中顧委委員,1983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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