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家尚義可風、聖旨碑列古物,新竹縣姜家的尚義可風、聖旨碑、急公好義,無人聞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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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台灣地區的實際統治者--台灣道 1684--1895/1888台灣省最高行政長官全稱為“福建台灣巡撫”/1887福建臺灣布政使,臺灣內政最高官員/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goo.gl/DYlo4c


「尚義可風」匾額是光緒四年(一八七八年),林維源以母親鍾氏名義捐款兩萬兩救濟山西與河南兩地水災,朝廷為表彰善行所頒贈與鍾氏的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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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義可風」、姜胡氏 @ 國定古蹟金廣福公館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http://goo.gl/l0Dr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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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公好義+北埔姜家與台北洪家+粵、福,客、閩+洪騰雲於是陸續捐出數公頃土地興建城牆、官署、官邸,也將洪家祖宅附近的空地捐建北部第一間科舉考棚土地捐贈者後代洪家向本報反映,指祖先捐地是「急公好義」滿足社會需求,不滿政府惡搞讓財團開發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goo.gl/7Kwr7e


 

台北西門街通--衡陽路54、56、58號--急公好義 石坊街+請把北埔急公好義坊豎起來!─從聖旨石找到談起!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goo.gl/m44Q9Q


從北埔姜家「尚義可風」到「急公好義」
正值傅若金僵持於番眾與墾佃間,不知如何作出決定之時,胡姜氏在家傳令
其子姜紹基到面前,要他傳達一項解決的方案,其言摘錄於此:
爵帥勤勞招撫保衛民生,吾儕踐土食毛,應深感激。盍請捐備原價,
向金廣福買出大坪、長坪、九芎林等處番地歸還該番,庶各化番從
此衣食有餘,漸興禮義。
此言一出,不僅解決了官方、番民與墾戶間爭執不下的糾紛。文中描述眾番從「嘖
嘖不休」到「甚為欣慰」,表明了當時的情景,撰文者傅若金也因此而如釋重負。
姜胡氏的道理非常簡單,她認為劉銘傳招撫民生,墾戶踐土食毛,應持感激,捐
備原價,向金廣福買出大坪長坪九芎坪等地,令各化番衣食有餘,漸興禮義,可
謂三方皆美。當時,傅若金便談妥以下幾個協議:一、眾番居住在大坪長坪附近,
所以將此由番社耕種,而將較遠的九芎坪讓給姜家。二、原在大坪墾佃向番贌年
番租,而未墾之地由番耕墾,而或其另行招佃,由番目收執其契單。以明其原有
墾佃不能私自佔墾。三、九芎坪雖已經賣給姜家,但因仍在番界內,所以應完番
租,年完租八百文,付給番目朱打馬。四、至於大坪與長坪由姜胡氏捐買,因其
地水道暢通,將來墾闢年可收谷八九百石,值約二千餘元。姜胡氏捐買送還給朱
打馬。五、傅若金認為姜胡氏之義舉可嘉,指出姜胡氏青年守節,又好義樂捐,
予以奬勵。
五天後,劉銘傳便批下了「尚義可風」的匾額。又光緒十三年閏四月四日,
經由與閩浙督部堂一起具奏,「懇恩給予「急公好義」,又令其「自行建坊,以示
觀感一片」。四月十六日,禮部知道,其公文往返到九月初一,知會姜紹基飭令
自行建坊。此案後續仍有一些收尾的工作,包括了光緒十三年正月初八,鄭有勤
便印發公文單將上述之決議公佈眾番周知。四月三十日,將各項決議文分諭糧總,
知會有關決議細節,包括了姜紹基、周國山需繳納番租等事宜。
53 淡新檔案 17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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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雖以姜胡氏捐款善了,但其細節提供了開山撫番政策下在北台山區所引
發各種不同勢力對土地政策改變時因其利益的改變而各厥其詞的情形,更重要的
是,突顯在此衝突之下,以不同的視野觀看此一歷史事件。
小結:
這個案子之所以吸引筆者主要是姜家女家長在歷史舞台上驚鴻一瞥的演出,
戲劇性地化解一場官場、墾戶與原住民之間難以定奪的糾紛。大多數的時候,我
們會看到大歷史裡對沈葆楨、丁日昌與劉銘傳等人對台灣行省諸多”貢獻”的描述,
但在這個案子中,我們卻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此一事件背後的不同身份的人
所面對因此事而引起的衝突與改變。
除了姜胡氏的義舉,我們可以看到化番們已經開始使用符合官方規範的公文
書寫格式,不論他們是透過什麼中介機制,其內容字字斟酌,透露出面對新的政
策與使用新的”協調工作”時的惶惶之情,陷於墾戶與朝廷新勢力較勁的利益糾紛
之中。當然,背後更多的是番民領袖們對外來局勢的認知與對策並不一致,導致
內部分化。在光緒年間以來,他們或受到金廣福招撫為良民,亦可能受到金廣福
佃戶何陳完煽惑出草,亦受鄭有勤以口糧招撫,更可能有收繼漢人為子,或如鄭
有勤所言的,娶了漢人之妻而淪於「喪失番民樸實善良的本質」。此等訴文對他
們的描述,表示其社會在長期的漢、官相處中,不斷地面臨到諸多的危機。然而,
墾戶這一方,所結集的勢力是一批具有文字與地方主導權的地方精英,我們可以
從其連署名單中可以得知,長期以來清廷對山區土地的消極態度,到地方社會逐
漸成型,養成了一批既有的地方意識,也握掌地方資源的墾民之後,強硬又具有
主導性的在這個案子中揭露了清廷政策的粗糙之處。
這個案子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劉銘傳,在這個案子中,我們是透過批文看到劉
銘傳作為一個高高在上的上位者,他對墾戶抱持競爭者的態度。招撫局的成立,
也使得林朝棟的勢力異軍突起,新的軍方勢力植入山區,間接地打擊原來金廣福
大隘此一民間武裝勢力的地位。-------------------------pdf   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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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旨碑、2匾額 登錄一般古物

2015-08-03 07:14:36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板橋報導

「光祿第」 圖/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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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古物審議委員會日前將板橋林本源園邸(板橋林家花園)三落大厝的聖旨碑、「光祿第」和「尚義可風」匾額,登錄為「一般古物」

文化局表示,「尚義可風」匾額年資最長,建於光緒4年(1878年),當年林家的族長林維源,以母親鍾氏名義捐款2萬兩,救濟山西、河南兩地水災,朝廷為表彰善行賜匾。匾額上方刻有「光緒御筆之寶」印章,背景圖案則有七祥龍與五蝙蝠,展現官方重視程度及林家地位尊崇,也反映林家雄厚的財資能力。

「尚義可風」 圖/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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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旨碑」則是新北市內唯一的聖旨碑,光緒5年(1879年)立於新莊,原搭配「樂善好施」牌坊,但牌坊後因道路拓寬拆除,聖旨碑被移至三落大厝,文化局表示,歷經136年風霜雪雨,聖旨碑仍可見保存良好的「祥龍團拱」雕刻。

「光祿第」匾額則是光緒16年(1890年)建立,當時清朝為感謝板橋林家協助台灣首任巡撫劉銘傳治台所頒發,光祿為清朝文官最高頭銜,匾額字體刻紋還以貝殼、玉石等裝飾,讓字體閃爍多重色彩,不論匾額的材質、字體皆為上選。

3件古物上月22日獲登錄,但三落大厝因左右護龍屋瓦滑落、排水不良等問題,目前正在進行修繕工程。

若發包和施工都順利,最快年底才對外開放,但園邸其他部分仍開放參觀。

聖旨碑 圖/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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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旨碑與2匾額 登錄一般古物
2015年07月30日 04:10 陳螢萱/新北報導

聖旨碑與2匾額 登錄一般古物
林本源園邸三落大厝的聖旨碑(見圖,文化局提供)近日經新北市政府古物審議委員會審查決議,登錄為新北市「一般古物」。
新北市又添三件一般古物!林本源園邸三落大厝的「聖旨碑」、「光祿第」匾額、「尚義可風」匾額,三件文物極具歷史意義與價值,近日經新北市政府古物審議委員會審查決議,登錄為新北市「一般古物」,新北市政府已於22日公告登錄。

文化局指出,「聖旨碑」原為「樂善好施」牌坊最上緣物件,清光緒5年(1879)立於新莊,僅存的碑體移至三落大厝庭院,歷經136年的風霜雪雨,仍然保存良好,相當難得。

「光祿第」匾額為清光緒16年(1890年)劉銘傳治台時,感謝板橋林家對清廷重要貢獻所獲榮祿,飾以貝殼、玉石等填料,字體閃爍出多重色彩。

「尚義可風」匾額為光緒4年(1878年),林維源以母親鍾氏名義捐款2萬兩,救濟山西、河南兩地水災,朝廷為表彰善行所頒贈。

文化局表示,目前登錄為新北市「一般古物」項目者,還包括「D51型煤水蒸氣火車頭」、「坪林虎字碑」、「木雕邢府王爺像(附木椅)」、「皇明黃公郭氏圓墓碑」及「八里坌仔社給永佃墾批契」等5項,再加上聖旨碑、「光祿第」匾額及「尚義可風」匾額,共計8項。(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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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銘傳與台灣士紳


2005-10-13 16:36:30 華夏經緯網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 徐萬民
  劉銘傳在台灣主政七年,成績斐然,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善於調動台灣自身的資源,為臺民造福。作為社會精英與民眾領袖的士紳階層,就是諸多資源中最寶貴的資源。劉銘傳在抗法保臺、建省、經濟開發等重大的政務活動中,主動爭取台灣士紳的合作,積極利用他們的智慧、才幹與社會威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是,劉銘傳與臺紳的關係,既有合作的一面,也有不合作甚至對抗的一面,相處的過程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本文試圖通過還原一些重大事件的歷史場景,探討影響合作的各種複雜的內部與外部的因素,說明利益的調適,才是決定合作成敗的關鍵。

  一 改善官紳關係的舉措

  加拿大學者陳志讓說:“我所謂的紳(縉紳、士紳),是受傳統教育,有功名的人,有些任過政府的職位,有些擁有田產地產。”

  法國學者馬利亞尼?巴斯蒂-布律吉埃說:“紳士指的是致仕或暫時丟官的官員,以及地方上的文人。但是在十九世紀中期地方誌也常用這個詞來稱呼當地的豪門大族,儘管其中一些人並沒有功名可言。”

  陳志讓與巴斯蒂的士紳定義雖略有差別,但其指向與範圍大體上是一致的。清代台灣確實存在這樣一個特權階層,其主要成分是科舉文人、軍功人員、在籍官員及有政治背景的地主豪商。在清代台灣官方檔案與劉銘傳的奏議中,對他們就有紳士、紳民、紳商、富紳、紳董、劣紳、正紳等稱謂。他們擁有知識、功名、官職與財富,既是社會精英,又是民眾領袖,承擔著以儒家義理轉移士習民風,以實力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的雙重任務,成為清政府統治台灣的社會政治基礎。

  並不是所有的地方大員都能得到本地士紳階層的合作。個人威望、領導能力及能否取信於民,都是不可或缺的條件。劉銘傳是淮軍名將,到台灣後,接連取得抗法保臺、台灣建省與台灣現代化等一系列成就,他的威望與能力是無可懷疑的。當時,台北府城無合適的住房,劉銘傳只得暫住淡水縣署。其時城內儘是水田,房屋很少,大路不通。“所居縣署,半係草房,將佐幕僚,僅堪容膝。” 劉銘傳又常親臨抗法與撫番第一線,在槍林彈雨中指揮,短衣草笠,櫛風沐雨,與將士同甘苦。他的人格魅力與精神感召力也是無可懷疑的。劉銘傳十分關注保護臺紳的利益,尊重臺紳對地方事務的參與權,也是他能與大多數臺紳長期保持合作關係的重要原因。

  彰化阿霧罩林氏是台灣有名的大族。戴潮春起義時,林奠國率鄉勇拒戰,以功授知府,賞戴花翎,死後誥授朝義大夫,追贈奉政大夫。林奠國侄林文察為清軍名將,官至署福建陸路提督,1864年戰死後贈太子少保,謚剛愍。林文察弟林文明積戰功升任清軍副將。1870年,有人告林文明霸佔田產。知縣淩定國奉巡道黎兆棠之命會審,即就縣府大堂將林文明殺死。林文明母四次上京控告,為子伸冤,遷延13年,終以九十高齡,死於福州。中法戰爭時,林奠國子林文欽募集義勇500,自備武器糧餉,助清軍守台南。林文察子林朝棟、林文明子林朝昌也自備資財,募勇500,助守台北,屢立戰功。經劉銘傳保舉,上諭“郎中林朝棟以道員不論雙單月遇缺儘先選用。” 林朝昌升任守備。

  林朝棟、林朝昌稟告劉銘傳,願放棄各自官職,為林文明平反昭雪。劉銘傳家居時,即聞台灣林文明冤案,又詢訪台灣紳士林維源、陳霞林、潘成清等人。諸人均稱林文明被控,多屬虛誣,被殺尤為奇慘。於是,劉銘傳上奏,稱“台灣誣告之風本盛,地方官不究反坐,富家巨室,時以自危。林文明秉性粗豪,誠不能循循繩墨。然其前此控案,則半由伊兄林文察剿辦叛賊戴萬生,斂怨鄉黨,遂為仇家所誣。前任督臣訪聞失實,疑為勢豪,遂飭台灣鎮道便宜從事。林文明被殺之日,實係衣冠至縣庭投質,眾目共瞻,其非露刃登堂,率黨拒捕,無煩重辦。……可否仰懇天恩,俯念林文察死難之忠勇,林朝棟數月戰守之勤勞,准將林文明開復花翎副將之原官,俾全臺士民,鹹知朝廷予奪之公明,不獨林朝棟兄弟感戴鴻慈,涕泣效命已也。” 清政府以林文明一案,業經奏結為辭,拒絕復查與平反昭雪。

  1890年,台灣各屬紳士中書施士浩、主事蔡壽星、道員林維源及舉人、貢生等75人聯名上書,追述林文察的功績,稱“紳等追懷舊德,歷久彌新。茲當台灣分省之初,僉願鳩資就省城捐建專祠,懇奏列入祀典,春秋由官致祭。” 10月12日,劉銘傳上奏:“臣察林文察懋著勳勞,見危授命,仰邀贈恤,備極優隆。上年恭逢歸政盛典,復蒙賜祭,具見聖恩眷注,迥越尋常。當其督兵渡臺,剿除逆亂,全臺弭定,功績昭彰。該紳士等追感舊恩,情詞懇摯,應懇天恩,俯念林文察功在桑梓,準于本籍台灣省城建立專祠,由官春秋致祭,以彰忠藎而順輿情。”清政府批准了劉銘傳的建議,在台灣省城為林文察建立專祠,列入祀典。

  為林文明昭雪,為林文察建祠,是劉銘傳對台灣士紳忠君愛國傳統的肯定,對團結台灣士紳,穩定台灣大局有積極影響。

  中法戰爭時,台灣航運不通,從大陸運兵運餉十分困難。清政府多次指示劉銘傳勸諭台灣富戶紳商捐資募勇。1884年10月10日的上諭即說:“台灣孤懸海外,他處接濟,緩不濟急。劉銘傳當聯絡紳董,因地勸捐,如軍械缺乏,即中國軍器也可應急。臺地巨族多養私丁,可急召頭人,重賞募用。” 劉銘傳接旨,即飭台灣各道府廳縣妥為勸辦,不得勒索苛派,以失人心。宜蘭縣令王家駒派令富紳周家芳捐洋八千元。而周家芳當基隆法人猖獗之時,不避艱險,自願捐募土勇200人,自備口糧4個月,開赴前敵助官軍作戰,共需餉銀六千元外,復認補交捐洋二千元。宜蘭縣令王家駒仍勒令捐洋八千元,並拘押周家芳之兄周家祥。劉銘傳批令釋放周家祥,周家芳只需補交二千元即可。王家駒拒不奉命。於是,劉銘傳上奏清廷彈劾:“該縣辦捐所派本地貢生楊德英幫同辦理,諸多不公,各捐戶或因狥情而減,或因私賄而除,並未一律照章辦理。查宜蘭縣王家駒奉辦捐事,宜如何勸諭樂輸,乃聽任劣紳任意增減。且據委員訪查,該令謂周家芳捐勇助剿基隆,非剿宜蘭,本縣所捐勇餉,不準抵銷,仍令勒交八千元之款。奉批後,仍行抗押周家祥不放,實係剛愎任情,意圖勒索,應請旨將宜蘭縣知縣王家駒即行革職,以肅官方。”

  為了給捐款士紳以更多實惠,劉銘傳電奏清廷,“台灣勸捐軍餉官紳,皆請奏開實官捐輸。” 清廷令戶部速議具奏。戶部要求“凡京職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府以下,及三班分先、分間、儘先各花樣,均按照例定十成銀數報捐,不準以錢文軍械米谷折算。” 臺紳則以政府要價過高,觀望不前,進而要求官價打折。於是,劉銘傳上奏,代臺紳“仰懇天恩,俯念臺餉萬分緊迫,臺地民力拮據,非內地尋常捐輸可比,敕部詳加核議,于定例十成數內減四、五成,以廣招徠。”

  捐納,可以緩解軍費困難。捐納,也是一種調動臺紳參加抗法保臺戰爭的政治動員手段。許多臺紳獻出了金錢,收穫了各種官職官銜,包括實官、翎支、虛銜、封典等項。臺紳的社會地位提高,人數增加,其勢力也隨之而得到擴張。

  清朝統一台灣後,即通過書院與科舉制度培養選拔當地的知識精英。二百年間,科舉文人的隊伍不斷擴大。在歷次社會動亂中,台灣知識階層的絕大多數終是站在清政府一邊,成了保持島內社會秩序穩定的重要力量。

  台灣建省後,劉銘傳兼提督學政。他只讀過幾年私塾,沒有科舉功名,由提督武職轉巡撫文職,已是罕見的特例,再以巡撫而兼任學政,更是奇跡。事實證明他是一位令台灣的士紳階層滿意的教育行政長官。在他的領導下,台灣的教育事業步入了新的成長期。

  劉銘傳充實調整府廳州縣的教育行政官署,新建成或改建英才書院(1886年)、篷壺書院(1886年)、宏文書院(1889年),又于1890年上奏,請增加台灣學額。其奏折說:“臣查台灣自隸版圖,涵濡聖澤二百餘年,土地日增,人文日盛,各屬應試之童,多至逾千,少亦數百。三府屬粵童,數以加增,不少於內地大中等學。以前台南府屬所定學額,尚不懸殊,台北府屬,額已過少。台中蔚萃人文,冠于南北,且台灣府縣為省會首學,尤與外府縣不同。彰化、嘉義、新竹三縣,轄地雖分,幅員猶廣。自清丈後,賦額增加,統計全臺溢出數倍。現當分省伊始,供賦既清,學校鼓勵人才,不能不亟為籌議。” 劉銘傳特別指出台灣文風日盛,人口、錢糧增加,都是增加學額的有力理由。依據劉銘傳的建議,台灣秀才的錄取應由1889年的128名增加到208名,貢生名額也相應增加。

  清代學政主持的考試有兩種,歲試與科試,劉銘傳將兩試經費增加到1.2萬元,台南、台北兩府各6000元。新設台灣府,于1891年分棚開考,也給6000元。台灣秀才去福州參加鄉試,例由海東書院發給旅費,建省後有輪船往來,改發船票。台灣舉人進京參加會試,也發給40元到100元的旅費,使貧困的士子不致因無路費缺考。

  1889年,劉銘傳主持了台南、台北兩府歲試。4000文童、600武童參加。考試前,有人懷疑,武將主持,能否選拔有真才實學的人。劉銘傳嚴守考場規則,一掃往屆考試鑽營舞弊的積習。結果,錄取者大都為公眾認可的優秀人才,持懷疑論者欣然敬佩。

  科舉與書院有利於傳統文化的繼承,能培養忠於政府的知識精英,但科舉制度的弊端也是明顯的。劉銘傳認為科舉人才缺少近代科學文化知識,又無經營新政、管理新式企業的能力,對台灣的國防建設、經濟開發用處有限,應該引進西學,開辦學校,培養新式人才。1886年,電報學堂設立。1887年,設立西學堂。兩校雖小,但卻是台灣新型社會精英成長的搖籃,其意義非同小可。

  終上所述,劉銘傳治臺七年,能與台灣士紳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除了其威望、領導能力與個人人格魅力外,維護士紳的經濟利益,尊重士紳的社會地位,執行能使士紳階層勢力壯大的文化教育政策,均使他贏得了絕大多數台灣士紳的信任,為雙方的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 動員臺紳參加抗法戰爭

  劉銘傳與臺紳的合作,始於抗法保臺之役。其時,清政府多次指示劉銘傳動員臺紳捐餉募勇助戰,除前述1884年10月10日的上諭,又有10月24日的上諭:“基隆要地,斷不容法人久據,疊飭李鴻章等援濟,恐海道梗阻,勢難速達,惟有就地設法。台灣米銀尚不缺,且多富戶豪民,亟應收為我用。洋兵最患夜戰,若以團勇助兵,分作十余起,日夜攪敵,乘其困乏,並力擊之,當可取勝。台北林姓曾集團助戰,尤應切實激勵。如紳民中有糾義逐法者,朝廷破格施恩,不惜爵賞。劉銘傳向有謀略,著即隨機應變,迅速籌辦,捐餉者從優給獎,成功後奏請蠲錢糧。均即遍行曉諭,總期兵民合一,力復要區,以紓廑記。”

  10月31日的上諭說:“援軍一時難到,總須就地取材。聞住居大稻埕之知府陳霞林,豪俠可用。舉人連日春、潘成清、陳樹藍,皆有鄉望。富紳林維源,現在避匿。聞廈門舉人陳宗超為該紳所信,可令赴臺尋覓。著劉銘傳婉辭勸勉,以大義感動,勿得勤派。”

  淡水枋橋林氏為台灣巨富,其先林平侯以經商致富,捐資為同知,任職潯州、來賓、桂林,至署柳州知府。家居後倡鄉里和睦,調和分類械鬥,修淡水文廟及海東書院。林平侯有子五人。三子國華有子維讓、維源、維德。維讓1859年欽賜舉人,因助官軍平戴萬生之亂,捐助軍餉2萬兩,授三品銜。維讓生母鄭氏捐銀20萬兩,賑濟山西災荒,獲欽賜匾額“積善余慶”。維源捐納內閣中書,1877年,捐台灣海防經費50萬元。其母鍾氏為河南、山西捐賑2萬兩,奉旨嘉獎,追贈三代一品,欽賜“尚義可風”匾額。1879年,維源督辦大甲溪工,授四品卿銜。

  林維源多次捐助鉅款後,福建巡撫丁日昌曾許其永不派捐。中法戰爭時,清政府令其總辦台北團練,劉銘傳又奉旨勸其捐助軍餉。林維源激於民族大義,慨然認捐20萬元,先交10萬,明年6月一律交清。仍先捐米3000石,折價計銀,暫支兵食。這是中法戰爭期間最大的一筆個人捐款,起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於是,劉銘傳欣然為其請獎:“當臣八月間基隆退兵,滬尾開仗,軍情岌岌,餉項一空,實已朝不謀夕,屢請劉壽鏗商勸捐助。維源深明大義,允捐二十萬元,並先繳十萬元以濟急需。在該紳屢捐鉅款,家計原不如前,今以全臺危迫,隔海籌挪,竭力勉輸,實屬急公好義。跡其原廩,委實無虛,決非尋常捐輸軍餉可比。該紳前于光緒三年捐款,已蒙恩賞卿銜,此次需用京職之處,臣未敢擅行擬請,可否仰懇天恩,俯念台灣餉絀兵危之際,該紳急公報效之忱,特予破格恩施,以昭激勸。並可否將求免續捐之處,一體加恩曲允,用示衿全。” 1885年1月28日,清廷發佈上諭:“福建台灣紳士三品卿銜侯選道林維源,前有旨令其總辦台北團練事宜。該員深知大義,于軍情要緊之時接濟軍需,為數甚巨,深堪嘉尚。林維源著以四五品京堂候補,以示優獎。” 戰後劉銘傳募善後經費,林維源又捐50萬元。清政府以林維源為內閣學士。

  台灣士紳踴躍捐輸者還大有人在。據劉銘傳報告,台灣縣知縣沉受謙首先勸捐,報捐銀一萬兩,嗣後各縣陸續籌捐。除淡水借用銀票20萬兩,未辦捐輸,其餘臺、鳳、嘉、彰、新、宜六縣,共籌捐洋五十四萬元。全臺合捐洋六、七十萬元。地方善後經費,全臺已捐洋五十余萬元,合之淡水一縣可捐二十萬元,共洋七十余萬元,于善後不無裨助。

  出錢而外,許多臺紳募集義勇,有的維持後方社會秩序,有的開赴前線作戰。戰功最為卓著的義勇首領是林朝棟。

  林朝棟台灣名將林文察之子,其人生長將家,急公好義,自備糧餉,募勇500,助守基隆。劉銘傳大喜,急撥軍械,命其率部駐防獅球嶺、暖暖六堵等地。武舉王廷理與周玉謙、劉廷玉、陳維東、周家芳等臺紳皆自動捐資募勇,參加基隆山區的阻擊戰。自1884年10月到1885年3月,約四千名台灣義勇與清軍並肩作戰,將數千法軍滯留在基隆山區。法軍傷亡慘重,無力在台灣開闢新的戰場。此外,張李成率領的台灣義勇在滬尾大捷中戰功卓著,紳士郎中林汝梅募勇協守新竹,台灣民眾積極支援清軍與義勇在前線的戰鬥,均是台灣保衛戰取勝的重要因素。

  台灣義勇及民眾英勇殺敵的史實在國外文獻裏也可得到充分的證明。法國人卡諾著《法軍侵臺始末》裏有這樣一段評述:“中國人的數目必定很多。他們的服裝和武器都很完備,似乎並不缺少任何東西。正像在其餘各地一樣,他們有著大量軍需品。此外,他們有著全部民眾站在他們一邊,這些民眾都有武裝,併為軍隊擔任勞動和雜役。而我們一邊則沒有一個居民,我們所去的地方到處都是一片空虛。如果我們遠遠看到有土著人民,我們可以說這即是在設法想要做壞事的遊擊隊,這些人都被中國官吏教得狂熱起來。”

  劉銘傳充分肯定臺紳義勇的戰績,多次為他們報功請獎,其1884年12月3日的奏折說:“林朝棟為殉難福建提督林文察之子,忠藎之裔,久孚物望。今復自籌資餉,帶勇五百人,經臣派駐暖暖,統帥各團土勇,甫臨大敵,即能督戰有功,實屬忠義勇敢。其餘武舉王廷理、周玉謙、劉廷玉、陳維樂等,皆捐資募勇,數月來苦守血戰,竟挫敵鋒。亟應奏請恩施,以昭激勸。兵部候補郎中林朝棟,擬請賞加道銜,並賞戴花翎。候補員外郎蘇樹森,擬請賞加四品頂戴。余俟查明奏獎,以勵紳民。”

  中法戰爭是一場全民族團結禦侮的正義之戰。劉銘傳依靠臺紳,調動全臺人力物力資源,渡過了戰爭最艱苦的階段,也與臺紳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為合作建省與經濟開發奠定了基礎。

  三 臺紳與台灣建省及經濟開發

  中法戰爭後,清政府決定台灣建省,劉銘傳榮膺首任巡撫,負責實施建省的各項規劃。與建省同時,劉銘傳以遠大的眼光與非凡的膽略,開山撫番,查田清賦,築鐵路,設電線,購輪船,辦工廠,興學校,引導台灣走上現代化之路。他與臺紳的合作關係,在建省與經濟開發的過程中又有了新的發展。

  建省與經濟開發,受到台灣同胞的衷心擁護。特別是作為群眾領袖的士紳階層,參加了有關建省與經濟開發的各項活動,其卓越貢獻為舉世公認。

  劉銘傳說台灣“沿海八縣之地,番居其六,民居其四。” 即是說:佔全省面積大部分的番地尚是政府政令難以到達的地區。如果不將番地納入府廳縣制的管轄之下,全省的行政統一難以實現,建省的目標就難以達成。如果任令漢番隔離的狀態持續下去,番族繼續處於同現代文明隔絕的落後狀態,漢番衝突就難以緩和。1874年日本侵臺,就強調“生番化外”,極力否認番地早歸中國版圖的歷史事實。因此,撫番也是涉及國家安全的要政。連雅堂先生說:“理番之事,台灣之大政也,成敗之機,實係全局。”

  1886年,劉銘傳設立撫墾總局,自兼撫墾大臣,請著名臺紳內閣侍讀學士林維源幫辦台北撫墾大臣。 在撫墾總局下設八個局,18個分局。許多熟悉番民語言及生活習慣的臺紳參與各地撫墾事務。

  參加撫番的臺紳與軍政官員深入山區,對薙發歸順的番社宣傳朝廷威德,賞以禮品,對番社首領發給六、七品功牌。醫生為番民治病,教讀、教耕人員教給番民文化生產與生活知識,在台北與各縣設番學堂,教給番童漢字、漢語及詩文。對不服從招撫的番社,則施以殘酷的鎮壓。林朝棟率領義勇兩營,深入內山開路70余裏。他還與清軍配合,多次對番社動武,得賞二品頂戴。劉銘傳說:“台灣辦理剿撫叛番,大小百餘戰,員弁兵勇不下兩萬人,時逾五年。” 有大批番民及清軍官兵傷亡,“結果是好幾十萬畝肥沃的土地得以耕種,互相殘殺的情形得以防止,同時文化傳播到最難以進入的山谷居民中。”

  1888年12月17日,劉銘傳上奏,盛讚林維源辦理台北撫墾的成績,自1886年以來,墾地“七萬餘畝,業經淡水縣丈量三萬餘畝,一律升科,其餘俟三年後陸續升科納賦。此外台北沿山番地,種茶開田,已無曠土。其次皆山高土瘠,報墾綦難。查全臺生番,全行歸化,謹剩新竹內山數社,仍自負隅。……惟撫番必資開墾,否則莫由化其榛狉。化番久與民居交易婚姻,乃知人世衣食倫常之樂,其嗜殺之性自將默化潛移。現在中路暨後山一帶,曠土尚多,亟須招墾。非有勤實大員督率,實濟良難。林維源篤實忠勤,感激圖報,台北已徵成效,自當推廣全臺。擬懇天恩飭派幫辦全臺撫墾事務,不獨臣得資指臂之助,實于全臺治化裨益無疆。”清廷批准劉銘傳的建議,命太常寺少卿林維源幫辦全臺開墾撫番事務。

  查田清賦是劉銘傳為解決財政困難而實施的重要舉措。建省前,台灣的土地佔有關係紊亂,土地開墾面積比清初增加數十倍,徵收的田賦卻不見增加。豪強佔田卻不納賦,弱者納賦卻無田耕。國家稅收,大部被豪強大戶隱匿霸佔。劉銘傳決心改變這種不合理的狀況,經清政府批准,台灣開始查田清賦。全臺清賦由布政使衙門主持,設南北兩個清賦總局,各廳縣設分局。從內地調廳縣佐雜30余人,分配各縣。每縣選派正紳數人參加清賦。先編查保甲,編寫戶口,就戶問糧。第二步清丈田畝。第三步改賦。

  劉銘傳起初決意廢止大租戶,只認小租戶為業主,對政府負責地租,由此直接觸犯了以林維源為代表的大地主的利益。為了緩和矛盾,劉銘傳指示“台北府縣商同紳士,折中定議,就大租酌扣四成,貼業戶完糧,余仍照納。業戶既免向隅之弊,更無虧累之虞。大租應完正供,無從推託。以故紳民鼓舞,上下翕然。” 就是台灣歷史上有名的“減四留六”之法。1890年1月,台灣清賦完成。全臺入冊的田數比清賦前增加了400多萬畝,田賦正額增加491502兩。清賦的意義完全超出了增加財政收入的範疇。人口普查,戶口編定,土地所有制關係的調整,還為台灣農業商品化程度的提高,為土地資本向產業資本的轉化奠定了基礎。

  台灣清賦完成,台灣士紳功不可沒。他們熟悉當地的土地佔有關係及舊制弊端,在各級清賦局起參謀、倡導與配合功能。

  邵友濂說:“幫辦台北撫墾事務三品卿銜太常寺少卿林維源,在籍幫辦撫墾,極重公義,此次開辦清丈,給單升科,事事皆得林維源倡首相助。所有屯租、番租、大小租,名目不一,俱由林維源會同司道分別厘定,民間稱便,深得其力。”

  劉銘傳的奏折同樣高度評價林維源在台灣清賦中的傑出貢獻:“臣查全臺清丈之始,官紳半設難詞,阻撓大計,林維源田園較多,不避嫌怨,身先倡導,遇事出力,民情因之踴躍,未及兩年,全功已竟,雖其意在圖報,不敢仰邀議敘,臣未便壅于上聞,應如何加恩之處,出自聖主鴻施。” 1888年8月25日奉上諭:“林維源著賞加二品頂戴。” 1891年,晉太仆寺正卿。為清賦功成,劉銘傳還為390余名有功人員請獎,其中包括林汝梅、潘成清等台灣紳士七、八十人。

  台灣鐵路是劉銘傳主持的大工程,投資巨大,如經理不當,會嚴重影響防務和經濟發展。1887年,劉銘傳奏請林維源主持鐵路商務:“查內閣學士林維源端謹忠誠,久為商人欽信。自回籍幫辦台北撫墾以來,不獨撫墾一力辦成,即清賦、抽厘,均資臂助。其于理財一道,心計尤精。如蒙朝廷主持,俯準台灣造路,可否仰懇天恩,飭令學士臣林維源督辦鐵路商務,仍兼辦台灣撫墾事宜,凡遇鐵路商務,準由該學士專折奏陳,以收實濟。” 後來,因林維源忙於台北及宜蘭新墾田園的清丈升科事務,難以兼顧鐵路商務,經劉銘傳奏報,免去其鐵路商務督辦一職。

  林維源與寶順洋行買辦李春生合資在台北修築兩條新式馬路,韆鞦街與建昌街。街道兩旁店舖林立,很快便發展為台北的商貿中心。基隆港口建設、台灣煤礦整頓,都有林維源的參與。他家種有茶樹近90萬叢,為振興台灣茶業貢獻甚多。

  林朝棟也應劉銘傳聘請,主持伐木局,為台灣鐵路提供枕木。辦煤油局,試驗開發台灣的石油資源。與蔡南生分別負責台北、台南樟腦專賣事業,打擊洋商操縱的樟腦走私。林朝棟經營墾務,辟田樹木,于幹溪萬斗六之山中種有大片茶樹。

  在台灣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各個領域,都可以看到台灣士紳活躍的身影,如組織團練土勇維持社會治安,捐款修建城池壇廟道路橋梁,為鐵路輪船煤礦招商集股,為振興臺糖臺茶出謀劃策,參與樟腦硫磺鴉片食鹽專賣等。沒有他們的積極參與,劉銘傳主持的台灣建省與經濟開發就不可能取得令後人敬仰的成就。

  四 “劣紳”質疑

  以上所述,是與劉銘傳合作的臺紳,還有不合作甚至對抗的臺紳。劉銘傳將前者稱為“正紳”,將後者稱為“劣紳”。

  1887年,彰化縣紳士蔡德芳、鄭茂松、吳朝陽、吳恩波、黃玉書、黃炳奎、莊士勳、劉鳳翔、鄭景奇、吳鴻賓、吳德功等22人上書,附彰化舊城來龍去脈圖說一紙,建議在鹿港建設省會城市。劉銘傳大不以為然,認為“鹿港瀕海,地勢低下,水口沙淺,不能泊船。該紳士蔡德芳等忽請建立省城,非為控制全臺起見,特為本地貿易起色耳。統論全臺局勢,豈有棄中、南、北、前、後三千里地方,獨重鹿港一鎮之理!如以鹿港旁海易守,不致四面受敵,何以福建省城不立於長門,江蘇省城不立於吳淞?查該紳士等始議建省必就彰化縣城,繼又稟在大墩地方,現又稟請於鹿港建省,侈然自大,隨意指陳,直視台灣地方只有鹿港一鎮最重,台灣紳士亦只有鹿港最大,殊屬荒謬!省城形勢,有關全臺氣運,必須相其陰陽,觀其流泉。如擇定處所或有兇砂惡水,來龍不真,或山水陰陽不交,不成格局,均可由地方紳士知堪輿者一一指駁。查大墩地方襟山帶海,控制南北,實天造省會之基,本經岑宮保勘定建城,復經本爵部院上年親往察看,堪建省城。所有蔡德芳等稟請建省鹿港為私忘公,應毋庸議。” 蔡德芳等22名彰化紳士請建省會于鹿港,劉銘傳認為應建省會于大墩,實屬不同政見之爭,一時難定誰對誰錯。就事實而言,台灣省會最終定於台北,劉銘傳的設計並沒有實現。但我們從他的批駁中不難看出一股強辭奪理、以勢壓人的霸道之氣。一年後,劉銘傳與彰化紳士發生了更大的衝突,這就是施九緞之變。

  查田清賦會傷損到一部分佔有大片土地的士紳階層的利益,這是社會進步的整體利益與個人局部利益之間的矛盾。劉銘傳對這部分士紳曉以大義,與以讓步,使矛盾得以緩和。但是,一些官員作風粗暴,急於求成,引起一些地方士紳的不滿,再加上一些貪官污吏借查田之機,利用職權盤剝業主,更激化了矛盾。彰化知縣李嘉棠“性情剛愎,不洽輿情,且丈田不公,任聽委員需索,因失民心。” 1888年10月,施九緞在當地部分豪紳支援下,糾集數千人圍攻縣城,大書“官激民變”,要求收毀丈單。起義群眾擊斃前來鎮壓的清軍提督朱煥明。劉銘傳調動林朝棟三營,總兵竇如田銘軍三營,都司鄭有勤隘勇五百、台灣道唐景崧土勇一營,並飛調澎湖鎮總兵吳宏洛、台灣鎮總兵萬國本、福寧鎮總兵曹志忠,各率所部支援,才將一場變亂鎮壓下去。

  彰化紳士在施九緞起事時發生了劇烈的分化。

  一部分士紳支援施九緞,如浸水莊總理王煥、鹿港紳士施家珍、施藻修。鹿港商人為施九緞捐餉,未半日而得5000兩,分發民軍。

  一部分士紳支援清軍,如林朝棟在台北聞警馳救,擊敗起義軍,立解城圍。進士施佔鰲、李啟東、徐德欽召募團練,協助清軍捉拿民軍首領。

  事變初起,大部分士紳持觀望態度。李嘉棠赴鹿港,遇起義民眾阻擊,鹿港紳士施家珍等營救動作遲緩,嘉棠幾遭不測。縣城被圍後,李嘉棠檄召各堡紳董,每堡集壯丁二百赴縣城增援,而各堡紳董皆遲疑觀望,無人赴援。彰化解圍後,李嘉棠以各路援兵至,倡攻二十四莊。幕客淩雲、教諭周長庚、中軍葉永輝堅決反對。貢生吳德功派生員陳捷華、王贊成、白一聲、白玉音連夜冒險出城,前往二十四莊,勸諭紳董速入城領旗,免被官軍攻剿。

  10月19日,劉銘傳派布政使沉應奎、台東直隸州知州吳本傑到彰化,查究激變原因。鹿港紳士蔡德芳、黃玉書並各堡紳董紛紛揭發李嘉棠種種倒行逆施。李嘉棠懷恨在心,請澎湖鎮總兵吳宏洛進攻鹿港。沉應奎知民冤,電稟劉銘傳制止。劉銘傳先將李嘉棠撤職查辦,以朱公純代之。發安民告示宣佈只懲辦為首者數人,脅從不問。設保安局,以紳士蔡德芳、吳景韓、吳鴻賓、劉鳳翔、吳德功處理善後事宜。

  劉銘傳依靠彰化紳士平息了施九緞起事,奏請清廷為侯選道林朝棟賞穿黃馬褂。在籍郎中進士蔡佔鰲幫同官軍解散三十六莊民軍,並將同族蔡芳送官懲辦。劉銘傳以蔡佔鰲不避嫌怨,尚義急公,奏請賞加道銜,並賞戴花翎。在籍工部主事進士李啟東孝友素著,品學俱成,臨亂倡團,地方得以安謐,于台灣民氣,尤為難得。觀其效忠守正,保衛鄉閭,實堪為地方表率,其勞績不下于軍功,奏請賞加五品銜並賞戴花翎。在籍工部主事進士徐德欽獨誘王煥至牛欄莊,報知營縣會同拿獲。劉銘傳說:“查臺紳多通匪類,互相黨援,已成風氣。徐德欽獨能不避怨仇,誘拿匪類,應請一併優敘,賞加五品銜並賞戴花翎。”

  對同情或暗中支援施九緞的紳士則加以懲處。劉銘傳電拘教諭周長庚,提解鹿港遊擊鄭榮、進士蔡德芳、生員施家珍、施藻修、吳景韓等,到巡撫行轅集訊。周長庚已請假赴京會試,即通電福州、上海等處捕之。施家珍、施藻修以徇隱庇匪斥革功名。1888年,浸水莊總理王煥被捕殺。

  從省會選址到施九緞之變,折射出劉銘傳與彰化士紳之間複雜而多變的關係。擁護查田清賦的林朝棟、蔡佔鰲、李啟東、徐德欽固然是正紳,站在施九緞一邊支援民眾反抗貪官污吏的浸水莊總理王煥和施家珍、施藻修也是正紳,只有那些與貪官污吏及與外國侵略者勾結,盤剝漁肉人民的紳才是劣紳。可惜劉銘傳畢竟是清王朝的封疆大吏,才錯將那些持不同政見的正紳稱為劣紳。

  (作者為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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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淡新檔案》的操作與應用(三): 從17330案談檔案整理與考察 

文/陳志豪(國立台灣大學歷史所博士生) 
 

一、前言 

前面的專欄中,我們已初步說明《淡新檔案》的整理,可以透過文書的數位影像所提供的線索,更進一步理解這些公文的內容。這次的專欄也將延續這個話題,告訴大家如何透過史料的數位影像,還原史料建檔的原貌,找出史料中的種種線索。同時,由於《淡新檔案》是一批清代臺灣行政機關的公文,公文中對於人事物的記載,所以我們有時也可透過實地考察的方法,得到不同的觀察。一方面有助於深入思考問題,一方面也能增添研究過程的樂趣。所以,這次的專欄除了繼續討論檔案的整理與分析,還要說明如何透過實地考察來理解檔案。

本次專欄選擇以《淡新檔案》編號17330案為例,說明如何從檔案原貌發掘線索,以及我們如何透過實地考察的過程,深化對於檔案記載的理解。17330案是一份1886年(光緒十二年)至1887年間的公文,內容主要是新竹知縣在巡撫劉銘傳的指示下,如何辦理新竹北埔山區民番地界紛爭的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起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縣府團隊因當地墾戶姜紹基之母姜胡氏(胡圓妹)介入調停有功,故知縣向巡撫回報時,便建議援引大清律例,致贈「急公好義」匾額給姜胡氏以示獎勵。這塊匾額今日雖已不復見,但這件事情卻成為我們考察檔案的線索之一。因此,本次專欄將先討論這份公文中的文書內容,整理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然後再透過實地考察的方法,討論這塊「急公好義」匾額的歷史背景。


二、檔案原始面貌的「建構」
 

17330這一起案件的文書在戴炎輝的分類方式下,一共被分為二十一件。但是,如同我們在第一次專欄對於公文正、副本的討論一樣,我們必須謹慎注意每一件的文書的格式與內容,才能清楚公文案件在講什麼。首先,當我們檢視這二十一件文書的原始影像時,可以發現17330案與之前我們所討論的17301案一樣,前面四件文書雖然各自被編成一號(即17330-1、2、3、4),但是它們其實同屬一份文書,而這份文書即是17330這起案件公文的副本之一。

我們把17330-1至17330-4這四件文書的原始影像接在一起後,可以更清楚的看到檔案的原始面貌(見圖一)。

圖一  編號17330-1至17330-4的文書面貌

圖一  編號17330-1至17330-4的文書面貌


我們合併這四件文書後就可以從筆跡、格式與騎縫章(文書與文書之間的方形印章),清楚得知這份被編成四個文件編號的文書,其實是一份連在一起的抄本。換言之,戴炎輝的編號分類,其實是為了方便讀者閱讀,才將這些抄本內容各自編號,我們在閱讀檔案的時候,必須注意這類問題。

那麼,接下來我們還可以注意到文書之間的騎縫章,也將編號17330-4與17330-5連在一起,顯然這四件公文抄本與17330-5有關。我們仔細閱讀17330-5的內容後,可發現17330-5這份文書的後面,記載著「計粘抄稟四紙」。到此我們便可以證明前面四件文書,其實是17330-5這件公文的副本,而17330這份公文的起始點,應該在於17330-5這份公文的內容。至於這四份文書之間的騎縫章篆字內容,雖然不易辨認,但仍可確知是新竹縣衙門的印章,由這條線索我們還能證明這些抄本是由縣衙門製作而成。這裡我們不妨將17330-1至17330-5這五件文書影像再拼接起來(見圖二)。

圖二  淡新檔案17330-1至17330-5的文書面貌

圖二  淡新檔案17330-1至17330-5的文書面貌


我們暫時先不談這幾份文書究竟是在談什麼問題,筆者透過數位影像的重組,就是要強調我們把原始檔案的內容重建後,可以清楚抓出每份文書之間的關連。例如我們從圖二的數位影像,就可以清楚看見這五份文書之間的關連性。有了這個基礎後,我們便可以確知,17330-1至17330-4這四份抄本的製作目的,是官府在發出17330-5這份公文的同時,所製作的補充說明。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17330-14、15以及17330-17、18這四件文書。其中,17330-15是臺北府知府雷其達給新竹知縣的札文,17330-14則是這件札文的附件。這兩件文書係臺北府向新竹縣說明請獎一事已由閩浙總督上奏皇帝,並將閩浙總督上奏的附片抄錄成17330-14這份公文附件,然後再由新竹縣政府發諭向受獎者說明此事。下面我們透過圖三來看17330-14、15這兩份文書。

圖三


如同圖二的影像一樣,我們可以看到17330-14、15這兩份文書之間蓋有騎縫章,顯見兩份文書係同一單位所製作,而我們從公文署名與騎縫章內容,便可得知這兩份文書為臺北府衙門製作發出。

接著我們在看17330-17、18這兩件文書。17330-18是棟字副營的都司鄭有勤發給新竹知縣的公文,而17330-17則是這位都司鄭有勤,將呈給巡撫的稟文抄錄作為17330-18的附件,一併移文給知縣,請求知縣辦理。同樣的,我們在17330-18這份公文中,也會發現「計粘抄稟一紙」的記載。我們把這兩公文的數位影像合併後,更可以清楚看見這份公文正本與附件的面貌(圖四)。

圖四  淡新檔案17330-17至17330-18的文書面貌

圖四  淡新檔案17330-17至17330-18的文書面貌


我們從前述幾份文書的影像,可以知道清代官府的公文系統,常常將謄抄的附件放在正本的前面,作為正本的補充說明。不過,除了這種放在正本前面的附件之外,我們在17330這件案子中,還可以看到另一種形式的公文副本,即17330-9這份「副詳」(見圖五)。

圖五  淡新檔案17330-9的文書面貌


這一份文書是知縣發給巡撫的詳文副本,其作用在於讓巡撫將回覆意見寫在副本,傳遞回縣府衙門。這種形式的公文附件,便與前述做為補充說明的文書在格式上與作用上,都有所不同。當然,我們在其他的案件中還可以看到其他形式的公文附件,如私人信件等,這些我們雖然不一一列舉,可是仍然值得注意。討論這些公文附件的重點,在於讓我們摸清楚這些官員之間到底是誰在跟誰對話,以及到底他們在講些什麼。

前述17330全案中的21件文書,我們分別可以看到閩浙總督、臺灣巡撫、臺北府知府、新竹知縣、典史以及棟字副營都司等官員,如果沒有弄清楚這些文書的關係,那麼就很難理解這起案件的處理過程。所以,我們在使用THDL資料庫檢索《淡新檔案》時,也應該留意資料庫所提供的數位影像,避免忽略或弄混文書格式所提供我們的線索。


三、案情整理與內容故事 

我們將17330案中的文書格式稍做說明後,接下來我們就要整理這些文書的內容,然後講出這起案件的故事。進一步整理17330案後,可以發現案件的主軸圍繞在新竹知縣、臺灣巡撫與都司、以及台北府知府這四個官員,其內容則是處裡山區民番地界爭議的過程。所以,我們可以將前述四個官員的相關公文內容,整理成下表一。

表一  17330案的內容概要

         官員 
案件文書

新竹知縣 
方祖蔭

臺北府知府 
雷其達

臺灣巡撫 
劉銘傳

棟字副營都司 
鄭有勤

17330-5
(1886.11.21)

因總土目朱打馬、金廣福墾佃分別具稟向巡撫劉銘傳陳情地界紛爭,而巡撫在稟文中批示交由典史傅若金、都司鄭有勤以及墾戶黃南球等負責查辦。所以知縣方祖蔭奉命發出正式公文,指示典史會同都司等官員,展開調查。

 

 

 

17330-6
(1886.11.21)

知縣呈報巡撫劉銘傳,已將此事札飭典史辦理。

 

 

 

17330-7
(1886.12.11)

典史傅若金向方祖蔭回報,前往勘查時,恰好姜紹基之母派他前來,表示願意出錢將紛爭地買回,交還番人管耕,平息糾紛。至於佃民的墾業,則需繳交番租給土目。此外,根據地方人士表示,姜紹基之母買回之地,日後價值兩千餘元,根據律例,這個義舉可向中央請獎賞賜,故請知縣轉向巡撫詳報此事。

 

 

 

17330-8
(1886.12.16)

知縣具「詳文」向巡撫說明典史的建議,並將典史的報告正文呈給巡撫,請巡撫於「副詳」(17330-9)中批示如何辦理。

 

 

 

17330-9
(1886.12.27)

 

 

巡撫批示應准照例請獎,並先由他給予「尚義可風」的匾額。

 

17330-10
(1886.12.27)

知縣發出曉諭,將巡撫的指示向典史與墾戶姜紹基說明。並將此事移文向都司鄭有勤說明。

 

 

 

17330-11
(1887.01.08)

 

 

 

都司鄭有勤發文請知縣製發番管之地的印單,讓他發交給土目。

17330-12、13
(1887.04.30)

知縣分別發出曉諭,向土目朱打馬、墾戶姜紹基以及佃民周國山等說明紛爭的處理情況。說明由姜胡氏出面買下紛爭地交還土目。然後土目則將九芎坪給佃民耕種,由佃民繳納番租。

 

 

 

17330-17、18
(1887.03.15)

 

 

 

都司鄭有勤再次請求知縣核發墾單,讓他轉交給土目。同時也附上他呈給巡撫的稟作為說明

17330-14、15
(1887.04*.26)

 

台北府發札文向新竹知縣說明請獎一案,已由巡撫會同閩浙總督向皇帝奏報。

 

 

17330-16
(1887.05.01)

知縣接獲臺北府的札文後,即發出曉諭,向姜紹基說明請獎一案,已向中央奏報處理。

 

 

 

17330-19、20
(1887.09.29)

 

知府向知縣說明請獎案經戶部、禮部咨議後已通過,按例可自行建坊。

 

 

17330-21
(1888.03.10)

知縣發出曉諭給姜紹基,指示姜紹基遵照辦理請獎建坊一事。

 

 

 

透過上表的整理作為輔助,我們初步可以將這起案件的過程排列出來。這起紛爭的背景因素,最初是巡撫接到番民總土目朱打馬(漢名為謝寶順)呈上的一張稟,指稱大坪社等番社有一塊地遭到金廣福侵占,希望巡撫能出面協調此事。而被指控的金廣福一方,也呈稟向巡撫反控此事係都司鄭有勤誤信通事之語,該處雖有武裝開墾,但實際上並無居民侵擾番界的問題。隨後,雙方人馬又分別呈稟給巡撫,各執一詞。

巡撫劉銘傳在收到雙方的稟文後,認為此事須查明究竟何人侵占番社之地,於是發公文給新竹縣衙門,指示知縣盡速派遣典史傅若金,會同都司鄭有勤前往查明。知縣接到命令後,隨即發出三份公文,一份是給典史傅若金以及沿山各處墾戶的公文,說明典史將前往勘查;另一份則是將這份給典史、墾戶的公文,也轉給都司鄭有勤,說明此事將照巡撫指示辦理。最後一份則是回覆巡撫,告知已發文給各級人員辦理此事。這起案件,便從知縣的這三份公文開始,成為新竹縣衙門的公務之一。

接下來的文書告訴我們,典史前往勘查後,向知縣回報勘查時姜紹基之母姜胡氏,派姜紹基出面將紛爭地買回歸還給番社,而番社也願意將另一處位於九芎坪的土地讓歸姜姓作為報答,使得此一紛爭得以解決。典史更進一步指出,姜胡氏出面買下的紛爭地,價值約有兩千餘元,因此他認為姜胡氏此舉已符合律例所載義舉至千兩以上,准予請獎的規定。請知縣將此一請獎案稟報給巡撫劉銘傳,請巡撫賞給匾額,做為獎勵。對於典史的意見,知縣基本上也同意,所以再發了一份公文給巡撫,並附上典史的報告,請巡撫處理此案。而巡撫在接到公文後,也回文給知縣表示同意照例向中央請獎,且由他先給予「尚義可風」的匾額,以資獎勵。

知縣在收到巡撫的回覆後,便行文給此次事件的幾個承辦官員與受獎者,包括都司鄭有勤、典史傅若金,以及姜胡氏之子姜紹基,告訴他們此一請獎案已獲巡撫同意送出。就在此時,都司鄭有勤又另外對提出了一個意見,他發了一份公文給知縣,要求知縣製作已歸番社管耕土地的印單,然後由他負責轉交給土目們。但是,知縣並沒有理會都司的請求,知縣只有分別發出曉諭給土目與墾佃雙方,告知他們此一地界紛爭的處理結果,並要求雙方切實遵守。

三個月後,都司又再度發文給知縣,請求盡速核發墾單,讓他轉交給土目。這次都司還抄錄了他呈給巡撫的稟,說明此一要求已向巡撫說明。不過,知縣還是沒有正面回應都司的請求,知縣在這起案中唯一繼續處理的工作,就是辦理姜胡氏請獎案的後續公文流程。

1887年的閏四月,由臺北府知府傳來了姜胡氏請獎案的處理情況,知府抄錄了巡撫與總督向皇帝奏報的奏摺內容,並告知新竹知縣可將奏報情況向姜紹基等人說明。隨後知縣便發出曉諭給姜紹基,說明此案已經向皇帝奏報。再過了幾個月,知縣又收到了臺北府的公文,告知請獎案已經通過,按例可由受獎者自行建造「急公好義」的牌坊,作為表彰之意。知縣收到臺北府的公文後,便立即發文給姜紹基,說明請獎案現已通過,請姜紹基辦理後續作業程序。這一長串的行政過程,就是我們從17330案的記載中所能能獲得的資訊。


四、延伸討論一:檔案中的問題與思考

17330這一案在淡新檔案中,稱不上數量龐大的案子。但是,短短幾份文書中,卻出現與各級官員相關的公文。這些官員的公文內容,也都提供我們許多線索繼續追尋檔案中的各種問題。

(一)史料考證
我們在前面的說明中,已經提到如何利用檔案的原始影像,去觀察文書中的線索,接下來我們還可以繼續利用THDL,考證這些文中的記載。例如,17330-14是一份劉銘傳會同閩浙總督呈給光緒皇帝的奏摺內容抄本,台北知府將這份奏摺附片抄錄後轉發給新竹知縣,並說明目前該案等待皇帝批示。所以,我們接下來就可以利用THDL的《明清檔案》資料庫,繼續尋找這份奏摺後來的處理結果。

由於THDL系統具備檔案內容的全文檢索功能,所以我們只要隨意剪下17330-14中的一段記載,基本上都能夠在《明清檔案》的資料庫中,找到關於這份奏摺的內容。這裡,我們試著以洪騰雲作為關鍵字,進行檢索,即在《光緒朝硃批奏摺》以及《清實錄》的記載中,找到關於這份奏摺的線索。

事實上,我們檢視《明清檔案》資料庫中的記載,主要目的是透過其他版本的史料,來考證《淡新檔案》中的記載。因為清代公文再轉送後常會出現修改或補充,這些變化往往都是反映中央政府決策時的不同考慮,也是我們追尋問題的關鍵點。因此,雖然我們在《淡新檔案》的幾份文書中,已經見到這份附片的謄本,以及皇帝批示後戶部與禮部的處理情況,但是回頭去追尋這份附片公文,仍是有其必要性。這也是我們利用THDL來考證史料的方式之一。

(二)文書往來過程中的問題
我們在17330案的這些公文中,可以看到各級文武官員間的往來,也讓我們可以進一步去探討縣衙門是怎麼運作。這裡,我們簡單舉出這份文書中可以追尋的線索,思考晚清臺灣的行政架構與運作。

這起案件的一開始,我們可以看到由巡撫處送來的抄稟附件中,清楚記載巡撫希望派遣典史傅若金前往處理山區的地界爭議。但有趣的是,巡撫並不能「越級」指派屬於縣級單位的典史,所以我們在17330案中才會看到由知縣方祖蔭發出正式公文,派遣典史前往勘查紛爭。

事實上,17330案中的情況並非少見的情況,當劉銘傳在1886(光緒十二年)開始推動一連串的開山撫番事業後,我們在《淡新檔案》中便常見到劉銘傳透過縣級官員,指派專人辦理各項公務。這也意味著,即使位居巡撫一職,若要讓政策能實際執行,還需要透過縣級單位從中配合,才能讓政策可以貫徹下去。而我們在其他的案件中(例如17339案),也的確曾見到知縣基於行政考量,並未配合巡撫執行政策的情況。所以,高階官員給低階官員的公文,不能只把它單純視為上級對下級交辦事務的關係,因為地方官員有時即使位階較低,但仍有其行政上的獨立權責。

關於這點,我們在17330案中都司鄭有勤發給知縣的公文,便可以略見一二。在17330-11這份移文中,我們首先見到都司鄭有勤,請知縣發給他墾單,好讓他處理山區的土地爭議。這點說明了即使身為前線軍隊的指揮官,這位都司仍然沒有實權可以處置這類的土地問題,而非得取得知縣的公文不可。不過,看起來知縣並沒有理會這位指揮官給他的公文,所以我們在17330-17、18這兩件文書中,才見到都司再一次發文給知縣,請求協助。甚至,都司這次還特別抄錄了他上給巡撫的稟文,藉此讓知縣知道此事已向巡撫說明。

但根據17330一案的文書來看,知縣還是沒有回應都司的要求。這樣的問題,不只是文武官員體系不同這麼單純,這說明了握有實際地方行政權力的知縣,是不可能隨意放出他的權責。因為,他必須對這些蓋上知縣官印的公文,負起政治責任,一旦出事,被究責的頭號人物將會是他。

這類各層級官員公文往來的關係,我們在《淡新檔案》的行政編中常常可以看見,所以我們應該更仔細的從地方官員的權責,去思考地方官員如何面對其他官員給他的指令。這樣才能弄清楚,這套作為地方政府的公文檔案,到底在講什麼問題。


五、延伸討論二:從實地考察來推敲檔案 

接下來,我們要說明的問題是如何透過實地考察,進一步來理解《淡新檔案》中的記載。毫無疑問的,《淡新檔案》中的案件都與臺灣北部的人、事、物有關,對於住在臺灣的我們來說,只要查知案件發生的地點,便可透過實際走訪,尋找與這起案件有關的線索。例如,我們可以尋找這起案件的後代,可能還有機會聽到他們講述先人如何面對這起案件,或著這起案件對家族的影響。又或著,我們可以透過具體事物的考察,了解檔案中所指的教堂、城門或其他建築的位置與樣貌。這些考察工作的重點,並不僅止於發掘更多線索,有時候考察是讓我們能對那個時代,或那個事物能有更深層的理解與體悟。

這裡,我們就以17330案中提到的匾額與牌坊作為考察的目標,說明我們如何追尋這些事物的線索。我們在17330-9這份公文中,可以見到巡撫收到知縣回報的請獎案後,即批示可先頒「尚義可風」之匾額給姜家,作為表彰。待日後中央政府同意請獎案後,在修建牌坊。不過,我們實際走訪姜家的老宅,即今日國家三級古蹟的北埔天水堂,以及鄰近天水堂的金廣福公館後,都沒有見到這塊匾額。當然,這很可能是後代基於保存的立場,將這塊匾額收起來,或著因為其他原因而被破壞了。

雖然我們在北埔沒辦法見到這塊匾額,但是我們在另一處古蹟:板橋林本源宅邸(林家花園),也可以見到同樣的匾額。目前在林家花園三落大厝中,也有一塊「尚義可風」的匾額,這是林維源母親鍾氏因為捐錢資助山西一帶旱災所獲得的。我們可以透過圖六看一下這塊匾額的樣子:

圖六  板橋林本源宅邸的「尚義可風」匾額

圖六  板橋林本源宅邸的「尚義可風」匾額


不過,姜家的匾額可能與林家花園的這塊不太一樣,因為所謂的官員贈匾一事,其實並不是真的由官員將製作好的匾額贈送給民間受獎者,而是由受獎者獲得官員的許可,可以自行製作一面匾額,掛在家門口或其他地方。所以,雖然同樣是名義上來自官府獎賞的匾額,但實際上可能還是會些不同。

至於通過請獎手續,由皇帝批示後建造的「急公好義」牌坊,亦是由民間自行建造。這點,在17330-20公文中紀錄的禮部回覆內容,就清楚指出根據1848(道光28年)的規定,以後凡是獲獎建造牌坊者,皆由受獎者自行建造。所以在17330案中,姜胡氏獲得的「急公好義」牌坊,亦是由姜家自己出錢建造。可惜的是,可能是受到日治時期的市區改正(都市計劃)影響,所以目前我們僅能於金廣福公館古蹟中,發現牌坊剩餘的門柱,無法見到牌坊的原貌。

不過,我們在17330-14的公文中,可以發現與姜胡氏同時報到中央政府請獎的,還有另一位洪騰雲,他也同樣獲得建造「急公好義」牌坊的資格。而褒賞洪騰雲的這個牌坊,目前還保存於台北市的二二八紀念公園之中,我們可以從下圖七來觀看這個牌坊。

 

圖七  洪騰雲的「急公好義」牌坊

圖七  洪騰雲的「急公好義」牌坊


根據上圖七我們可以推測,姜胡氏所建的牌坊當與此坊的形制十分接近。但這個門坊上方原有一塊聖旨碑,目前已經遺失。這一部分,我們可以再回到板橋林本源宅邸所保存的聖旨碑,來還原門坊的模樣。如同上述所說,林維源之母鍾氏在獲得尚義可風的匾額之外,也獲得建造牌坊的獎賞。但林鍾氏的牌坊今日同樣已經拆除,僅剩原本立於牌坊中上方的聖旨碑,這塊石碑目前保存於板橋林本源宅邸內,概況如圖八。

圖八  林鍾氏受獎牌坊上方的聖旨碑(下方基座是後來所建,原碑立於牌坊上)

圖八  林鍾氏受獎牌坊上方的聖旨碑(下方基座是後來所建,原碑立於牌坊上)


我們只要將這塊保存於林本源宅邸的聖旨碑,與洪騰雲的牌坊結合,就可以大致還原清代這些因公受獎的牌坊型制。這樣的考察工作,除了讓我們對於清代這套獎賞制度有比較具體的認知,更重要的是,因十九世紀下半葉後的牌坊全由民間自行建造,所以這些牌坊往往也有更多值得我們追尋的線索。以洪騰雲的牌坊為例,在這塊牌坊上,我們便可以見到知府、教諭等官紳所題之門聯,這些都可以作為我們探求洪騰雲家族的相關線索。從這個角度來看,那麼考察《淡新檔案》中所記載的人、事、物,對於我們利用檔案都有一定的幫助,這點也是我們在應用THDL之外,必須注意的部份。
 

六、小結 

本次專欄的主題是透過17330案為例,說明我們可以透過哪些方式,找到更多與這起案件有關的線索。這次的重點主要有三個部份:第一、我們應用THDL時,如何透過影像檔案去注意公文格式以及這些格式的意義。第二、我們如何透過THDL的其他資料庫,輔助我們考證《淡新檔案》的史料,並尋找更多線索。第三、在應用THDL系統之外,我們還可以透過實地考察的過程,進一步來認識這些檔案的記載。這次本文以17330案中姜胡氏獲獎的匾額與牌坊為例,說明我們如何考察這些歷史文物,以及透過旁證的方式,我們如何去探討可能已經消失不見的文物或文獻。這些方法,除了能讓我們更深入了解《淡新檔案》,也能讓我們發掘更多與自己議題有關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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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官階最高的臺藉人士林維源/林維源先生亦是清朝臺籍人士中官階最高,高居二品

板橋林家林維源擔任二品京官,為清代台灣人擔任的最高文官

林維源

林維源(閩南語:Lîm Uî-goân;1840年3月21日-1905年6月16日),字時甫,號冏卿,臺灣臺北板橋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板橋林家的族長,養父林國芳,生父林國華。是一位富商、紳士、官吏。曾任太僕寺卿、幫辦台灣撫墾大臣等職。林維源與其兄林維讓屬板橋林家第四代,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馬關條約割台於日本後,遷居於閩南廈門至卒。
簡介
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
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
1884年法國侵略臺灣(見「中法戰爭」,臺語俗稱西仔反),抗法軍隊出現經費困難,林維源主動借給公家20萬兩銀,以充軍餉。
1886年奉清朝廷詔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管轄,但實為台灣北部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
維源任內多次領軍與臺灣原住民對仗,成果頗鉅。至於文事方面,也曾在臺北大天后宮設立番學堂以漢化原住民族。並多次帶領大溪原住民族學童至板橋參觀文物。撫墾工作至1886年、1887年以有墾田萬畝的成效。而後又助劉銘傳完成台灣土地清丈,於1890年晉封「太僕寺卿」。
此外,於經商方面,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於1895年台灣民主國成立後,避走唐山廈門就未在參預官家事務。甲午戰爭後日本政府曾因台灣管理經費巨大,伊藤博文打算把台灣賣給法國。林維源率領台灣百姓欲籌金贖身,清政府卻極力阻撓。後林維源於福建廈門隱居,直至逝世。[1]
日治時代臺灣總督府的調查,臺北地區有三大富豪:排名第三的是艋舺的洪合益有資產20萬銀圓,排名第二的是大稻埕的「番勢-李春生」有資產120萬圓,排名第一的就是板橋林家第四代的林維源,有資產1億1000萬圓
家庭
林維源除元配外,有四個妾。生有四子:林懷訓、林祖壽、林伯壽、林松壽。此外,有養子林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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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_16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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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林家林維源擔任二品京官,為清代台灣人擔任的最高文官
2010/12/22 12:44瀏覽1,186迴響0推薦3引用0

民國99台灣久久-風雲一百年 地點篇-豪門年代 霧峰、板橋林家 台灣歷史縮影
2010-12-22
中國時報
【(採訪/謝錦芳、何榮幸、高有智,整理/謝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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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現美景
 ▲板橋林本源園邸為台灣四大名園之一,約在清光緒十九年完工。圖為上萬朵各式象徵吉祥富貴的菊花,重現早年林家滿園花海美景。(本報資料照片)
  重現美景 ▲板橋林本源園邸為台灣四大名園之一,約在清光緒十九年完工。圖為上萬朵各式象徵吉祥富貴的菊花,重現早年林家滿園花海美景。(本報資料照片)


  極盛時期

 ▲霧峰林家花園,在九二一大地震中震毀的五桂樓舊觀。(本報資料照片)
  極盛時期 ▲霧峰林家花園,在九二一大地震中震毀的五桂樓舊觀。(本報資料照片)

 清末與日治時代,霧峰林家、板橋林家的財富與影響力最受矚目,與基隆顏家、鹿港辜家、高雄陳家等被稱為台灣五大家族。霧峰與板橋「雙林」的祖先均在十八世紀來到台灣開疆闢土,板橋林家後來躍居全台首富,霧峰林家次之,台史博館長呂理政強調,「兩大家族發跡的故事反映豪門的興衰,也是台灣歷史的縮影。」

 豪門興衰 兩家族說故事

 位於台中縣的霧峰林宅,為清代台灣規模最大的豪宅。霧峰林家開台始祖為林石,一七五三年來到台中縣大里蕃界附近拓荒,後因林爽文事件受牽連,林石長媳攜二子遷移到阿罩霧(今霧峰),重起爐灶。後來林家取得樟腦專賣利益,財富直追板橋林家。霧峰林家後代子孫中,林文察、林朝棟父子有戰功,而林文欽考中舉人,林文欽之子林獻堂在日治時期成為台灣政治、社會運動領袖人物。

 霧峰林家在台灣軍事史上有重要地位。據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許雪姬的研究,林文察平定太平軍有功,曾擔任提督,後來不幸殉職,被封為太子少保,為當時台灣人第二高位的武官;清法戰爭爆發後,林文察之子林朝棟帶兵擊退法軍,效力於劉銘傳,重振家族的政治地位。

 呂理政指出,「台史博最近取得一批來自霧峰林家的文物,包括當年林文欽的官服、賞牌、女眷服飾及林獻堂的領收單,有助大家更了解霧峰林家的故事。」

 文武政商兼具 坐穩首富

 與台中霧峰林家互相輝映的台北板橋林家,先祖林平侯一七八二年渡海來台並在米店工作,林爽文事件使得米價爆漲,林平侯卻因賣米而大賺一筆。頗具商業頭腦的林平侯同時投資鹽業、樟腦和航運,累積大量財富,很快成為台灣首富,「板橋林」、「台灣林」的稱號不脛而走。

 呂理政表示,板橋林家第四代林維讓、林維源將家族聲勢推上最高峰。當時「板橋林」究竟多有錢?許雪姬曾指出,「清法戰爭時,福建巡撫劉銘傳來台灣,要向林家借一百萬元作軍費;慈禧太后六十大壽,板橋林家的林維源送上貢品並捐了數萬元祝壽,這在台灣是僅有的。」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家族致富之後,更善於結交官府、捐輸護產並取得相對利益。許雪姬在「清代的家族與政治發展」文中指出,「板橋林家第一代林平侯擔任廣西柳州知府,其孫林維源擔任二品京官,為清代台灣人擔任的最高文官。其中,林維源是劉銘傳非常倚重的人,也是台灣近代化的幕後功臣。」

 擴大政經影響力 兩家聯姻

 此外,第一世家也透過豪門聯姻擴大政經影響力。作家陳柔縉指出,林維讓這一支幾乎把清末福建省名儒重臣都結為親戚。例如,林熊徵之父林爾康娶宣統皇帝溥儀的老師陳寶琛的妹妹,林熊徵娶清末大臣盛宣懷的女兒盛關頤,而林維讓長孫女林慕安嫁船政大臣、兩江總督沈葆楨之孫,另一孫女林慕蘭嫁知名學者嚴復之子。有趣的是,透過層層綿密的聯姻網絡,林熊祥之子林衡道娶了杜聰明之女杜淑純,而杜聰明的太太出身霧峰林家,因而板橋與霧峰林家也連成一家。

 不論是霧峰或板橋林家,第一代來台打天下,篳路藍縷從無到有,逐漸累積傲人的財富;在政權轉變的時代,他們或帶兵打仗,或捐輸護產,適時擴大了政經影響力。百年來,舊一代富豪由盛而衰,新一代富豪趁勢崛起,兩個林家的故事逐漸成為遙遠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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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 星期四
★「臺灣現代化幕後推手-林維源先生逝世110週年」史蹟展演

林本源園邸展出林維源先生重要事蹟相關的工藝作品展

您知道清朝官階最高的臺藉人士是誰嗎?

您知道劉銘傳先生擔任臺灣巡撫期間最倚重的得力助手是誰嗎?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辦理的「臺灣現代化幕後推手-林維源先生逝世110週年」史蹟展演暨傳統工藝體驗活動,將為您一一解答,自5月27日(三)起至8月9日(二)為止,在林園定靜堂展出以林維源先生之生平與重要事蹟相關之工藝作品、文獻資料。

而於2個多月的活動期間,亦將於每個週末舉辦相關的傳藝表演活動及工藝體驗課程,以饗遊園遊客,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與。

出身板橋林本源家族的林維源先生,生於西元1840年、卒於西元1905年。今年適逢林維源先生逝世110週年,為讓民眾認識林維源先生對臺灣現代化的貢獻,將舉辦一系列展覽及表演活動,藉展覽文字及照片介紹林維源先生生平。

並透過傳統工藝美術藝師及工藝創作者的巧手,以各種媒材創作作品,例如:莊武男藝師所繪製的清朝二品文官官服補子錦雞傳統彩繪、陳秀忄用老師所製作的林維源及清朝官員出巡捏麵人偶等。以及展示三落大厝林維源先生官銜執事牌、聖旨碑拓碑模型等。此外,以相聲、布袋戲及說唱的戲劇呈現方式,讓民眾在欣賞傳統戲曲的演出之餘,同時了解林維源先生生平重要的事蹟。

5月30日首先登場的是由賴柏文老師所精心規劃的「尚義可風」絹印版畫體驗活動。故事可追溯至清光緒3年(西元1877年)林維源母親鍾氏以女紅積勞金,捐輸晉、賑款2萬兩,清光緒皇帝賜以「尚義可風」匾額,如今此匾額仍完整保留存放於三落大厝。

而由新北市說唱傳統藝術保存者王玉川藝師所帶領的台灣唸歌團將於5月31日蒞園演出,以臺灣傳統說唱表演方式,傳神地詮釋林維源協助劉銘傳推動臺灣現代化之事蹟。接下來即將於6、7月份推出的免費限量「聖旨碑」拓碑體驗,亦是您全家大小不可錯過的精采活動!

炎炎夏日何處去?不妨走一趟林園認識林維源先生之旅,相關展演及體驗活動詳情,請至林本源園邸官方網站www.linfamily.ntpc.gov.tw 或電洽02-29653061-3分機43、23服務臺查詢。

林維源先生為板橋林家來臺第三代,清朝末年板橋林家事業在其經營及帶領下,成為臺灣首富。此外,林維源先生亦是清朝臺籍人士中官階最高,高居二品,而在劉銘傳推動臺灣現代化的過程中,又以林維源先生著力最深,舉凡築鐵道、開煤礦、蓋臺北城、建基隆港…等,無不參與,是臺灣走向現代化的重要幕後推手,但一般社會大眾大多只知道林維源先生富甲一方,實有必要透過活動讓造訪林園遊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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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服裝+制服 @ 姜朝鳳宗族 :: 痞客邦 PIXNET :: - http://goo.gl/y9ek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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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近代化運動開始於沈葆楨對台灣的經營。在牡丹社事件(日本 佔領屏東牡丹社事件)後,清廷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派沈葆楨來台經營 ,他不但重視軍備的提升,也重視經濟力的開發。但因當時清廷財政支絀 ,現代化步驟在沈葆楨離台後即停頓。直到中法戰爭爆發(一八八五年) ,法軍攻戰基隆、澎湖,清廷再派劉銘傳到台灣辦理軍務及其他事宜。劉 銘傳對台灣的近代化極具熱心,但缺乏有效的人力和財力支援,因此只得 求助仕紳。在這種情況下,「財雄海外,田畝最富,且據全台之半」,又 是彰洲人領袖的板橋林維源,乃成為劉銘傳尋求合作的對象。劉氏在台期 間,甚至其後數任台灣巡撫,都得到林維源的大力贊助,說他是台灣近代 化的幕後功臣並不為過。

林維源年表

紀年 事蹟
1838 林維源出生。此時林家已是租穀年收數十萬石的大戶。
1962 林維源、林維讓(兄)由廈門回台共理家政。 新莊楊貢、桃園楊德源密謀劫富戶以響應戴潮春,林家與江西人 葉春設計予以誘殺。
1863 台灣發生戴潮春之亂,林家捐兩萬兩助清廷平亂。戴潮春之亂平 定後,清廷受林維源三品銜。
1877 福建巡撫丁日昌勸捐,捐洋五十萬元,以助海防、鐵路之需。
1879 台北城興建,受命與板橋人興建小南門。
1881 福建巡撫岒毓英到台灣,欲修治大甲溪,林維源捐工。
1882 台北城修築完畢,賞林維源四品卿銜。
1883 台北城工尚缺十三萬元,經台灣道劉璈等人勸捐,林維源捐款二 萬六千元。
1884 發生中法戰爭,兵備道劉璈向林維源勸捐一百萬,林維源不得以 捐二十萬後,避居廈門。後經勸說回台,並協助辦理團練。
1885 經劉銘傳勸導,慨捐中法善後經費五十萬兩,獎授中書內閣。
1886 四月,自廈門渡台,為撫墾局幫辦。秋冬之交,隨劉銘傳討伐白 阿歪社的馬來詩昧。 該年並以林維源在大科崁(今日的大溪)別館充當撫墾局的行館 。
1887 四月,被任命為鐵路督辦,旋即解除。隨後往宜蘭清丈八里沙地 方的土地。 創立建昌公司,與李春生等建築洋樓,租給貿易洋商。 清廷任命林維源為基隆港築港總辦。同年,陞為太常寺少卿。
1888 台灣清丈田地工作開始。林維源擔任北部地方土地清丈工作。 林家花園開始增修工作。
1890 以清丈田賦有功,晉陞太僕寺卿。同年,清廷命林維源為蠶商局 總辦,種桑於觀音山。後因劉銘傳去職,該項工作即停止。
1891 受台灣巡撫邵友濂之令,赴大科崁剿原住民。
1892 剿平大科崁原住民。
1894 中日甲午戰爭爆發,林維源為全臺團防大臣督辦。
1895 五月五日,台灣民主國成立,林維源被推為議長,但不就。五月 十三日因台北兵變,率家人倉皇走避廈門。
1905 清廷授林維源侍郎之銜。六月,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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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與袁世凱勾結 是晚清第一貪官!溥儀送他一個字...
2016年05月03日 20:20 於慶璇/綜合整理
他是乾隆帝十七子永璘的孫子,是晚清第一貪官,與袁世凱勾結。 (圖/互動百科)
他是乾隆帝十七子永璘的孫子,是晚清第一貪官,與袁世凱勾結。 (圖/互動百科)
一提到貪官,相信大家腦子裡都會浮現出和珅的形象,但其實除了和珅之外,在晚晴還有一位人物,比和珅還要更貪,貪的東西比和珅還要多,而且他還是一位王親,是乾隆帝十七子永璘的孫子--慶親王奕劻。

奕劻,生於1838年,滿洲鑲藍旗人,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曾孫,慶僖親王愛新覺羅·永璘之孫。公元1894年,在慈禧皇帝60大壽時,被封為了慶親王,又在1908年獲授鐵帽子王(清朝時的一種爵位),同時他也是清朝最後一位鐵帽子王。在辛亥革命期間,奕劻還擔任了6個月的內閣總理大臣。

奕劻繼承的是它的爺爺慶僖親王永璘的爵位,沒什麼學問,卻寫了一首好字,因此深得慈禧的好感。(圖/100toutiao)
奕劻繼承的是它的爺爺慶僖親王永璘的爵位,沒什麼學問,卻寫了一首好字,因此深得慈禧的好感。(圖/100toutiao)
奕劻繼承的是它的爺爺慶僖親王永璘的爵位,他在前半生基本上沒有什麼作為。雖然沒什麼學問,卻寫了一首好字,慈禧便經常找他代筆,因此深得慈禧的好感。1884年,慈禧以「因循貽誤」的罪名,罷免了恭親王奕訢的一切職務,奕劻也因此有了機會,接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主持外交,並進封為慶郡王。自1861年,慈禧太后聯合奕訢等在北京發動政變,從肅順等「贊襄政務八大臣」手中奪取了朝政大權,一直到辛亥革命,而幸運兒奕劻雖然能力不高、才疏學淺,卻做官做得相當順利。

奕劻之所以能在晚晴政壇的驚濤駭浪中屹立不倒,與他的做人做事的方法有很大關係。奕劻做事作風穩重、滴水不漏,史書上說他「榮辱忽焉,皆在聖意」。在晚晴政壇保守持重的風格下,官僚能力的高下不是決策者所看重的,所以像奕劻這種諂媚軟熟之人才能按部就班地升遷。在辛丑年時,奕劻還沒有出任領班軍機之前,他的貪財就已經是朝中人人皆知,時人稱慶親王府邸為「老慶記公司」,專門賣官斂財。

史書上說慶親王奕劻「榮辱忽焉,皆在聖意」。(圖/今日頭條)
史書上說慶親王奕劻「榮辱忽焉,皆在聖意」。(圖/今日頭條)
奕劻以各種名目受賄,他與袁世凱的勾結,更是為大清的覆滅埋下了巨大的隱患。1903年,領班軍機榮祿病重,袁世凱計算奕劻將繼任,遣楊士琦持銀十萬兩相贈,並說「宮保知道王爺不久必入軍機。在軍機處辦事的人,每天都得進宮伺候老佛爺,而老佛爺左右,許多太監們一定向王爺道喜討賞,這一筆費用也就可觀。所以這些錢不過作為王爺到任時零用而已,以後還得特別報效。」之後,袁世凱月有月規,年有年規,兒女成婚,皆由袁一手佈置,不費王府一分錢。

1908年,奕劻七十誕辰,成了官員們攀緣交結的好時機,奕劻更是大肆進財納賄。慶王府門前車水馬龍,列起了長陣,為了掩人耳目,明地裡,奕劻告誡家人勿收禮物,但暗地裡卻將送禮者按眾寡厚薄分為四級。這一次七十壽誕,奕劻所得現金五十萬兩白銀之多,禮物價值更為百萬以上。

1911年,直到大清帝國即將滅亡之際,奕劻還近乎病態的聚斂著個人財富。據《光宣小記》記載,武昌起義後,原四川總督錫良曾自告奮勇率兵督陝,而一向賣官攏財的奕劻竟仍向其索賄80000兩,錫良為之大怒:「生平不以一錢買官,況此時乎?」

1911年《泰晤士報》刊發《慶親王外傳》一文,稱奕劻:「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一不奔走於其門者,蓋即中國所云『其門如市』也。」(圖/華聲論壇)
1911年《泰晤士報》刊發《慶親王外傳》一文,稱奕劻:「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一不奔走於其門者,蓋即中國所云『其門如市』也。」(圖/華聲論壇)
大清帝國傾覆之際,奕劻通過受賄索賄聚斂的家產折合白銀億兩以上,而當時大清帝國一年的財政收入不過8000多萬兩。奕劻的貪污名揚海外,1911年《泰晤士報》刊發《慶親王外傳》一文,稱奕劻:「彼之邸第在皇城外之北,北京大小官員,無一不奔走於其門者,蓋即中國所云『其門如市』也。」1917年,奕劻病死於天津租界,時年七十九歲,溥儀賜諡「密」字,意為「追悔前過」。

儘管奕劻歲貪污無數,但到頭來全被兒子們揮霍殆盡。據愛新覺羅·溥銓的《我父慶親王載振事略》記載,載振、載搏、載掄繼承了奕劻的巨額遺產,過著不勞而獲的寄生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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