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回扣案 國中前校長無罪獲補償22.4萬元
營養午餐回扣案 國中前校長無罪獲補償22.4萬元 https://bit.ly/3JS3W0P
2022年1月7日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新北市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被控向營養午餐供應商收賄,去年獲判無罪確定。高院認為,曾茂山無罪確定前遭羈押56天,每天應補償新台幣4000元,日前准予補償共22萬4000元。
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11家營養午餐供應商負責人或職員自民國91年起至100年,涉嫌行賄新北市部分小學、中學及高中校長,希望藉此得標或完成標案。
新北地方法院於103年間判決32名校長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送錢廠商也遭判刑。20名校長陸續獲判有罪定讞,部分校長則獲判無罪確定。
曾茂山被控收賄新台幣170萬餘元,一審遭判刑10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改判刑7年10月;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改判曾茂山無罪,最高法院去年駁回檢察官上訴,曾茂山無罪確定。
曾茂山向高院聲請刑事補償,表示當時遭羈押56天,直到起訴才獲得交保,離開看守所後不敢看人、常做惡夢,身心靈嚴重受創。
高院審酌,當時的羈押處分雖無違法、不當,但羈押長期拘束被告行動自由,損害名譽、信用等人格權,考量曾茂山智識程度、家庭狀況等情狀,認為以每天補償4000元為適當,准予補償22萬4000元
營養午餐回扣案 國中前校長無罪獲補償22.4萬元 https://bit.ly/3JS3W0P


2017年01月13日16:49
曾任新北市新埔、中和國小校長張萬隆涉及營養午餐回扣收賄,二審判刑2年,另張男在2011年中和國小校長任職期間,為使學校符合晉用足額殘障人士規定,因此以時薪150元聘雇中度智障陳姓男子,月薪約僅3千元,但張男卻指示下屬以2萬1千元替陳男投保勞健保,原本負責辦理勞健保的女老師不願違法替陳男加保,最後因迫於張男壓力,才違法替陳男辦保,但女老師事後心理不安,主動自首,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張男6月徒刑,可用18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
張萬隆(57歲)由於涉及收受營養午餐業者回扣155萬元,後雖繳回150萬元,但仍被高院依貪污判刑2年,但張萬隆另被查出,在2011年8月擔任中和國小校長期間,因學校雇用身心障礙者不足,擔心受罰,於是透過同校陳姓女老師,找到罹患中度智能障礙的陳姓志工,約定以時薪150元聘雇為工友,每月約支付3千元月薪,並同意以2萬1千元薪資辦理勞健保加保。
陳姓女老師於是找徐姓女老師替陳男辦理勞健保加保,徐女認為違法拒絕,經請黃姓總務主任連絡在外開會的張萬隆,再由黃男要求徐姓女老師依校長指示辦理,徐姓女老師迫於壓力,只好上網填寫申請表單,上傳中央健保局。
日後,徐姓女老師仍認為不妥,主動向廉政署自首,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除將校長張萬隆判刑6月,可18萬元易科罰金,另黃姓總務主任、陳姓女老師各判刑3月,可9萬元易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3萬元,另自首的徐姓女老師則判刑2月,可6萬元易科,緩刑2年;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

 

2016年07月07日13:10 

杏壇最大醜聞 31校長主任收回扣判有罪
www.appledaily.com.tw查看原始檔
教育史上最大醜聞、被杏壇視為「教育界921大地震」的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檢方共起訴78名校長、主任與評選委員、家長會長及業者,其中32名校長一審被判有罪,全案共60人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將12名認罪校長、主任各判刑1年2月到2年、各緩刑3年到5年,另24名不認罪校長、主任,其中19人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其中前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判7年10月最重,餘5名校長改判無罪或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可上訴。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於2011年爆發,當時因中和區積穗國小出現營養午餐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主動偵辦,共查出10家團膳廠商於年度投標前涉行賄校長,刻意找自己人當評選委員以「最有利標」護航,還限制投標資格排除異己,得標後另依師生用餐人數支付回扣,換取供餐不被刁難或出現缺失時能大事化小。許多涉案校長抗辯廠商送錢不是賄賂,而是「創意回饋」,甚至檢調偵辦時,還有校長理直氣壯認為營養午餐業者回饋學校是「歷史共業」,並指稱檢調誘導訊問,涉嫌不當取供。高院審理近2年,指涉案校長明知合法捐款應先入公帳,卻置於個人掌控之下挪為己用,即使事後以自己名義捐款,也只是博得自身名譽,且涉案校長、主任深受國家長期栽培並受高額俸祿,理應為全校師生表率,卻未自身貞潔,況且「生意人所花的每一塊錢,都是有目的存在」,涉案校長、主任應知向廠商收錢的利害關係,仍基於職務行為收受,敗壞教育風氣,有損國民對教育、師道的尊崇。此外,7名上訴的涉案評選委員與家長會長,6人各判刑1年10月到3年8月,1人維持一審無罪判決,17名業者各判刑6月到2年,各緩刑2年到5年不等。今上午有50多名涉案者的家屬親友與聲援者到庭聽判,並在高院大門拉布條舉標語表達不滿,多位家屬聽到親人被判有罪,當庭掩面哭泣。新北市校長協會理事長邱承宗認為二審判多數校長、主任有罪,仍不公平,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李毓英要求新北市府應讓獲判無罪的校長復職。(黃哲民/台北報導)【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新北營養午餐案新轉圜》律師︰校長非採購者 不應貪污論處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4-10-23
承辦法官同意函詢最高法院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涉營養午餐回扣案的新北市國中小學校長獲解套?高等法院昨再度審理營養午餐回扣案,律師文聞主張,最高法院今年八月刑庭會議已決議,公立大學教授執行公費的研究計畫時,若教授非採購人員,不算公務員,而營養午餐費來自家長,校長非採購人員,應比照不具公務員身分,不應依貪污治罪條例論處,承辦法官沈君玲同意函詢最高法院。
此案被視為教育史上最大醜聞,被告高達七十八人,一審判貪污的校長共三十一人,以涉收賄一百七十萬元的頭前國中前校長曾茂山被判十年半最重,另曾獲教育部卓越領導獎的樹林國小前校長葉振冀被判八年十月、蘆洲國小前校長柯份判刑七年八月較受矚目,五十九位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出庭的八位校長都喊冤
高院上月十七日首度審理此案,傳訊十八名被告,出庭的十二名國中小校長皆否認收賄,但營養午餐業者李慕柔承認行賄多位涉案校長,昨再傳曾茂山等九位被告校長、一位學務主任、正午味業者連國佑、總經理沈宗毅共十二人出庭。
八位校長、一位學務主任都喊冤,被重判的曾茂山數度抗辯絕未收賄、協助投標或包庇廠商,但被羅織罪名,強調「我無法接受被判刑」,五股國小前校長符徵富在一審認罪,昨也認罪,正午味公司兩人均認罪。

大成商工午餐回扣案怎麼爆出?疑黃氏家族豪門內鬥

2015-09-25  06: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雲林虎尾大成商工爆出校長收受廠商回扣長達14年,引發各界震憾,而據報導,這長時間的回扣案怎麼爆出來?懷疑是掌校的黃氏家族豪門內鬥所致。

  • 大成商工校長陳秀娟涉向廠商收回扣而遭收押。(圖擷取自大成商工官網)

    大成商工校長陳秀娟涉向廠商收回扣而遭收押。(圖擷取自大成商工官網)

《中國時報》報導,黃立雪家族長期掌控大成商工,兒女、媳婦都在學校擔任重要幹部,幾乎是家校概念。校長則是兒子媳婦輪流當,但是,這當中已經有多次的不良事件遭到非議。

據報導,陳秀娟擔任校長後,經常美台之間往返飛行,長期不在學校,導致諸多行政事務延誤,影響到老師及職工的權益等,去年已有100多位教師連署抗議。陳秀娟丈夫即黃立雪的二兒子黃曙曜是在東海大學任職,卻是常態性協助處理大成商工事務,更被學校人士批為「地下校長」。

另據了解,黃立雪一手創辦嘉南中學與大成商工,1999年時,黃立雪及黃曙東父子就曾因為陷入掏空案被起訴,2001年遭到法院限制出境;而更在2003年時,被爆向友人借貸6~7000萬元不還錢,被丟雞蛋抗議。

35元便當抽9.5元 大成商工校長涉吞4千萬回扣

大成商工爆發午餐便當回扣案,校長污逾4000萬元,圖為午餐菜色。(記者詹士弘翻攝)

2015-09-24  13:34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一盒便當35元,回扣最高抽9.5元!雲林縣大成商工校長陳秀娟,14年來向午餐便當業者索取回扣逾4000萬元,檢調23日啟動搜查,陳秀娟今天凌晨被雲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雲林縣爆發首宗校長利用代辦學生午餐團膳業務,向業者索取回扣案例,私立大成商工校長陳秀娟,於90年上任,91年指定學校福利社翁姓負責人及莊姓會計,向便當業者索取回扣,一開始便當每盒35元,回扣就高達9.5元,導致業者無法承受,後經協調,回扣逐季變動,在4到8元遊走,而便當也從35元漲至45元。

雲林縣調查站表示,今年6月接獲民眾檢舉後,指大成午餐便當價格貴、菜色差,疑有黑心污錢,影響學生身心健康,檢調23日在雲林地檢署主任檢查官王柏敦指揮下,同步搜索大成商工、助民新鮮食品工廠、松之林餐盒工廠、梅景食品公司、味達香食品工廠,並查扣相關帳冊。

調查站指出,相關便當業者接受偵訊時,坦承為了做生意,配合學校需索送回扣,每月與校方結算後,隔月交付現金給翁女、莊女;調查站發現,現金均轉交陳秀娟私用,陳再將款項分別存入人頭帳戶中,隱匿犯罪所得,估計陳秀娟14年來不法所得逾4000萬元,金額恐創類似便當案之最。

校長陳秀娟。(取自大成商工網站)

大成商工爆發午餐便當回扣案,校長污逾4000萬元,圖為午餐菜色。(記者詹士弘翻攝)

大成商工爆發午餐便當回扣案,校長污逾4000萬元,圖為午餐菜色。(記者詹士弘翻攝)

------------------------

消毒水高麗菜學生吃下肚 校方送驗作弊被抓包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苗栗縣藍田國小師生日前發現營養午餐炒高麗菜有溴水消毒味,送驗時,校方居然拿隔天的芥藍菜送驗。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梁珮綺攝)
2015-05-24 06: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罔顧學生健康!苗栗縣藍田國小師生日前發現營養午餐炒高麗菜有溴水消毒味,但校方未在第一時間通告全校,導致問題菜全被吃下肚,事後有家長投訴,校方居然「移花接木」拿隔天的芥藍菜送驗,衛生局雖打臉拒驗,卻又護航強調「有聞到不表示就超標,或對人體有害。」
《蘋果日報》報導,本月6日中午,苑裡鎮藍田國小營養午餐中的炒高麗菜傳出刺鼻的消毒味,當天校長不在,不少老師和學生都向擔任營養午餐執行祕書的總務主任陳杏春反映,陳杏春未在第一時間通告師生禁食,僅聯絡食材供膳公司此事,導致異味高麗菜全被吃下肚。
校方隔天得知有家長向議員投訴,才主動向教育處通報,且事後校方交給衛生局檢驗的高麗菜樣本,竟是7日午餐的芥藍菜,被衛生局查覺拒驗。但衛生局代理局長彭基山對此事竟表示,即便有聞到異味也並不表示就超標,或對人體有害。
當天出問題的高麗菜來自西螺果菜市場,有盤商表示,供菜端不可能多此一舉,應是供餐業者烹煮前,為保持鮮度才洗溴水。
對此,藍田國小校長陳民邦已先自請記過處分,並提列總務主任陳杏春記申誡,各年級兼任午餐委員的導師、護理師、幹事口頭警告,連帶受罰的老師不滿表示校方高層為避免禍及長官而自請處分就算了,竟還拖其他老師下水!
------------------------------------
平均薪資破六萬元 恭喜苦勞發大財

推文到plurk
2015-05-24 06:00
◎ 張勳慶
行政院主計總處在五月底公布了國內一至三月統計資料,以工業和服務業受僱員工去計算,平均薪資達六○五二二元,其中經常薪資是三八五二二元,其餘是紅利、加班費的非經常性薪資。
這份國家統計數字於記者會公布後,在全面陷入低薪化的上班族心中既稱奇又大呼不可思議。假如真是如此,那在七月最低法定基本工資調漲為二○○○八元,何以許多企業主哀號,說這和長照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因為現有員工經常性薪資就達三八五二二元。還有中國大陸在近些年來不斷透過官方力道,強制調薪幅度遠高於台灣,怎不見這些在兩岸投資企業上告北京。
還有,若以六○五二二月平均薪資去計算,就算房價冠居全國的台北市,房價比可能不到十五或十六倍,在中南部更可過得好一些,最起碼在全國所有縣市社會局清冊上的中低收入戶會大減,要吃政府補助營養午餐的學童要比目前少才對,但事實上,長期來媒體社會新聞報導並非如此,那主計總處如此數字化的管理,又和詐騙集團有何不同呢?
除非是業務達人,很少有上班族的非經常性薪資可以和經常薪資差不了多少,更少有民營公司會依法發加班費,至於紅利,除非人人都在從事房仲和賣汽車,再不然便是號子營業員或拉保險,絕大部分上班族都是領一份薪水。而且更牛頭不對馬嘴的在於,以月入六萬多元去乘上所有上班族,得到的數字更離譜,還有目前人力網站公布的平均薪資,更非如此,而是打了好幾折,主計總處是不食人間煙火嗎?又或者是幫政府化個國色天香的濃妝。這些看在眾多賺食過日子的勞工眼中,可能盡是哀莫大於心死啊!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
國二女生難逃一劫?

推文到plurk
2015-05-24 06:00
◎ 陳祖輝
新竹國二女學生遭虐殺案迅速破案,從五名主嫌事後呈現的虐殺手法與犯罪心態令人髮指,為天理所不容!
事實上,本案的發生,其實是家庭、教育、社政與警政一連串的螺絲鬆掉所致,無論是死者或是找人理論的兩位學童,乃至於動手虐殺的四位兇嫌,窺其身家背景都是低收入戶與欠缺正常家庭的小孩。從死者的被害原因以觀,缺乏家庭溫暖,以及校園的積極保護等是其欠缺保護因子的主因。死者為國中資源班學生,本有輕度智能障礙問題,從新聞得知,死者在校因情緒問題可能導致人際關係不佳,缺乏包容力的校園安全維護網絡,或可能長期遭受歧視與霸凌,因而不願意到校就學,以致沉迷網路,尋求安慰。家中父親與兄長皆為身心障礙者,無力照顧死者,這個家在缺乏社會安全網的協助下,死者被虐殺的結果印證,家庭保護的脆弱性,因此社政單位對類似家庭有否追蹤訪視,以提供比較妥適的安置輔導措施。死者的校方口口說說都將其列入資源班與高關懷對象,甚至表示死者生前在校並無遭受霸凌?可是學校在搜尋學生方面僅打電話給家長,而家長屬欠缺警覺心的父母,為何學校不直接同步打電話給警察要求協尋?校方的消極作為,也應為本次事件負一部分責任
四位兇嫌與兩位兒童是直接造成死者死亡的主因。美國犯罪學家Athens在其著作《危險暴力犯罪人的出現》(The Creation of Dangerous Violent Criminals)提出暴力化的四階段過程:兇殘化、好戰性、暴力表現、憎恨惡意。Athens主張暴力行為具有發展性的脈絡與歷程,暴力犯罪者並非生來即具有暴力傾向,其研究亦指出,暴力行動者的自我形象及自我定義的歷程在暴力行為的發展中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隨著暴力自我形象的強化,同時形成一股驅動力,促使暴力行為不斷累積其強度與嚴重度,朝向下一階段歷程發展,兩者之間互相影響。
林姓主嫌在本案中的暴力化自我形象藉由兇殘的表演,讓其他夥伴一起學習,並確立其在團伙中的頭頭地位。本案死者其實嚴格說是被兇嫌作為演練暴力下的犧牲品,其結果與許多暴力電玩內的犧牲者有雷同的意涵。吾人認為林嫌的病態人格基本上是出自於建立團伙威信下的自我意象確立,因此錯誤學習古惑仔為朋友兩肋插刀的所謂「義氣」,其實是一種暴力合理化下的藉口。建議此人在判刑確定後應在監獄當中予以加強矯治其暴力化人格的問題,甚至不排除應仿效性侵害處遇之強制治療,避免太早被縱放出來後,其暴力化的因子一天未除,恐加深其對社會的恨意,持續對社會施以更暴力的行為表演。況且虐殺過程中林姓主嫌要求另外兩位兇嫌施以輪暴方式對待死者,以及要兩位學童對死者扔擲石頭,在在顯示林姓主嫌的暴力化性格的特徵。吾以為,針對兇嫌部分,建議有二,一是針對暴力電玩予以取締與管制,林姓為首之暴力集團在不上班之際均是大家聚集在一起打暴力電玩,顯示暴力電玩對當事者的性格模仿與負面影響,政府應該對相關電玩加以訂立管制措施。其次社政與矯治機構目前對暴力化性格者的偵測過低,敏感性不夠,許多暴力化思想,均被衝動行為所掩蓋,以為渠等屬於欠缺理性思考的衝動性人格,殊不知暴力化人格與衝動性人格均為一線之隔,且暴力化人格具有邪惡隱藏性,通常會從虐待動物與欺負弱小來展現其權威,許多監獄矯治與社政單位,乃至學校輔導對於暴力化性格的人缺乏偵測機制,因此難以掌握其暴力化蹤跡。筆者建議各縣市學生諮商輔導中心,社政單位與監獄矯治單位應充分結合資源,建立通報機制,將具有暴力化傾向的人加以列管與輔導,必要時可以採取強制安置,透過集中安置的輔導,予以改善。但是監所假釋方面,應就是否具有暴力化人格的心理測驗進行實務性經驗累積,若有此特徵或傾向在假釋前應延長其處遇時間,即便監獄收容刑期屆滿,應應該於保護管束期間加強作監控與要求在特定機構進行治療。
鑑此,雖看起來屬於「意外」成分居多,然其實是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與螺絲鬆動跡象,基本上家庭、學校、社政、警政、矯正等單位無一能避免責任,若要痛定思痛,建議政府應該開始恢復家庭普查或特定家庭訪視機制,藉由人口追蹤與定期訪視評估,以降低安全風險。
(作者為大學教師)
-------------------------
國二女生難逃一劫?

推文到plurk
2015-05-24 06:00
◎ 陳祖輝
新竹國二女學生遭虐殺案迅速破案,從五名主嫌事後呈現的虐殺手法與犯罪心態令人髮指,為天理所不容!
事實上,本案的發生,其實是家庭、教育、社政與警政一連串的螺絲鬆掉所致,無論是死者或是找人理論的兩位學童,乃至於動手虐殺的四位兇嫌,窺其身家背景都是低收入戶與欠缺正常家庭的小孩。從死者的被害原因以觀,缺乏家庭溫暖,以及校園的積極保護等是其欠缺保護因子的主因。死者為國中資源班學生,本有輕度智能障礙問題,從新聞得知,死者在校因情緒問題可能導致人際關係不佳,缺乏包容力的校園安全維護網絡,或可能長期遭受歧視與霸凌,因而不願意到校就學,以致沉迷網路,尋求安慰。家中父親與兄長皆為身心障礙者,無力照顧死者,這個家在缺乏社會安全網的協助下,死者被虐殺的結果印證,家庭保護的脆弱性,因此社政單位對類似家庭有否追蹤訪視,以提供比較妥適的安置輔導措施。死者的校方口口說說都將其列入資源班與高關懷對象,甚至表示死者生前在校並無遭受霸凌?可是學校在搜尋學生方面僅打電話給家長,而家長屬欠缺警覺心的父母,為何學校不直接同步打電話給警察要求協尋?校方的消極作為,也應為本次事件負一部分責任。
四位兇嫌與兩位兒童是直接造成死者死亡的主因。美國犯罪學家Athens在其著作《危險暴力犯罪人的出現》(The Creation of Dangerous Violent Criminals)提出暴力化的四階段過程:兇殘化、好戰性、暴力表現、憎恨惡意。Athens主張暴力行為具有發展性的脈絡與歷程,暴力犯罪者並非生來即具有暴力傾向,其研究亦指出,暴力行動者的自我形象及自我定義的歷程在暴力行為的發展中扮演著相當關鍵的角色,隨著暴力自我形象的強化,同時形成一股驅動力,促使暴力行為不斷累積其強度與嚴重度,朝向下一階段歷程發展,兩者之間互相影響。
林姓主嫌在本案中的暴力化自我形象藉由兇殘的表演,讓其他夥伴一起學習,並確立其在團伙中的頭頭地位。本案死者其實嚴格說是被兇嫌作為演練暴力下的犧牲品,其結果與許多暴力電玩內的犧牲者有雷同的意涵。吾人認為林嫌的病態人格基本上是出自於建立團伙威信下的自我意象確立,因此錯誤學習古惑仔為朋友兩肋插刀的所謂「義氣」,其實是一種暴力合理化下的藉口。建議此人在判刑確定後應在監獄當中予以加強矯治其暴力化人格的問題,甚至不排除應仿效性侵害處遇之強制治療,避免太早被縱放出來後,其暴力化的因子一天未除,恐加深其對社會的恨意,持續對社會施以更暴力的行為表演。況且虐殺過程中林姓主嫌要求另外兩位兇嫌施以輪暴方式對待死者,以及要兩位學童對死者扔擲石頭,在在顯示林姓主嫌的暴力化性格的特徵。吾以為,針對兇嫌部分,建議有二,一是針對暴力電玩予以取締與管制,林姓為首之暴力集團在不上班之際均是大家聚集在一起打暴力電玩,顯示暴力電玩對當事者的性格模仿與負面影響,政府應該對相關電玩加以訂立管制措施。其次社政與矯治機構目前對暴力化性格者的偵測過低,敏感性不夠,許多暴力化思想,均被衝動行為所掩蓋,以為渠等屬於欠缺理性思考的衝動性人格,殊不知暴力化人格與衝動性人格均為一線之隔,且暴力化人格具有邪惡隱藏性,通常會從虐待動物與欺負弱小來展現其權威,許多監獄矯治與社政單位,乃至學校輔導對於暴力化性格的人缺乏偵測機制,因此難以掌握其暴力化蹤跡。筆者建議各縣市學生諮商輔導中心,社政單位與監獄矯治單位應充分結合資源,建立通報機制,將具有暴力化傾向的人加以列管與輔導,必要時可以採取強制安置,透過集中安置的輔導,予以改善。但是監所假釋方面,應就是否具有暴力化人格的心理測驗進行實務性經驗累積,若有此特徵或傾向在假釋前應延長其處遇時間,即便監獄收容刑期屆滿,應應該於保護管束期間加強作監控與要求在特定機構進行治療。
鑑此,雖看起來屬於「意外」成分居多,然其實是社會安全網的破洞與螺絲鬆動跡象,基本上家庭、學校、社政、警政、矯正等單位無一能避免責任,若要痛定思痛,建議政府應該開始恢復家庭普查或特定家庭訪視機制,藉由人口追蹤與定期訪視評估,以降低安全風險。
(作者為大學教師)
------------------------
被湮沒的歷史人物──台灣老兵

推文到plurk
2015-05-24 06:00
◎盧世祥
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七十年,許多國家進行紀念活動。活動大致按一九四五年戰爭末期的時序進行,戰勝國與戰敗國所辦活動迥異。
二戰歐洲戰事結束於先。一九四五年四月底希特勒自殺,五月納粹德國投降;八月初,美國在日本投了兩顆原子彈,太平洋戰爭八月十五日結束。今年春夏之季,因此是二戰紀念活動的熱季。
對戰敗國日本來說,一九四五年的硫磺島戰役、東京大轟炸、沖繩島戰役,都是慘烈的往事,日本就此有一連串紀念儀式。明仁天皇夫婦四月初到南太平洋帛琉及貝里琉悼念戰爭亡魂;安倍首相五月在美國國會演說,表明對戰爭「深刻反省」,強調「不能把目光從給亞洲各國人民造成痛苦的事實移開」。
戰勝國紀念活動各有不同。美日兩國在硫磺島舉行追念儀式,凸顯兩大民主國家化敵為友,且正開展堅強結盟新關係。在歐美國家,從歐戰首役的波蘭格但斯克、巴黎凱旋門、倫敦到華府,五月八日都有緬懷戰勝法西斯的活動;連德國也強調,納粹倒台是國家的解放。
台灣閱兵與人民、土地脫節
俄羅斯在莫斯科紅場盛大閱兵,普廷總統原打算藉此展現民族榮光與尊嚴,但西方國家抵制,這一盤算未能如意。前蘇聯在二戰死亡兩千六百萬人或一成四的人口,對和平的貢獻犧牲厥偉。惟普廷入侵烏克蘭、併吞克里米亞,是冷戰後首次出現以武力改變歐洲領土版圖,引發眾怒,閱兵更加深各國對俄羅斯窮兵黷武的惡感。十年前的終戰六十年,普廷同樣在紅場閱兵,包括美國總統小布希、日本首相小泉等都共襄盛舉,今昔場面大不同,其來有自。
普廷一樣試圖把戰爭記憶當做現實政治工具的,還有要以閱兵慶祝抗日戰爭勝利的台海兩岸政府。中國八年抗戰,主要戰役是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軍隊打的,不是採「一分抗日、二分應付、七分發展」策略的共產黨;這一事實,不因後來國共內戰勝負而改變。戰後一九四九年才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閱兵或可耀武揚威,展現近年大舉擴充的軍力,卻讓周邊國家對它武力崛起疑慮更深,也美化不了共產黨的抗戰紀錄。
至於中華民國在台灣閱兵,更令人莫名其妙。馬英九政府決定閱兵,據報導主要出自與中國別苗頭,以免中國閱兵吸引國際目光,進而襲奪抗戰的歷史解釋權。但中國閱兵竄改不了抗戰史實,假話多說不會成真。
集皇軍、國軍及共軍於一身
除了閱兵這一跟人民、土地嚴重脫節的活動,馬政府還宣布要頒紀念獎章給抗戰老兵,包括人在中國者。其實,台灣社會需要的,是藉由紀念前人在戰爭的犧牲,守護他們留給後代的寶貴資產──和平,而不是重拾軍國主義象徵的閱兵。同時,相較於抗戰老兵,社會更應關懷台灣人日本兵──健在者最年輕已近九十高齡,許多台灣人的父親或祖父輩被湮沒的歷史。因此,與其閱兵,不如建立終戰紀念碑以慰先人,並忠實記錄整理那個戰爭年代的台灣。
台灣戰時是日本殖民地,戰爭帶給人民極大苦難。民生物資限量配給,增稅、獻繳金錢和貴重物品,還要跑空襲或「疏開」鄉下,生活維艱。戰爭末期,台灣各地被美軍空襲;七十年前的五月三十一日,台北遭慘烈轟炸,總督府等市內重要建築少有倖免,三千市民因此喪命。
至於戰爭期間,台灣青壯之輩不論自願或被強徵,付出人力和犧牲生命。據日本官方統計,台灣二十萬七千多人當日本兵,包括戰鬥人員八萬多人,非戰鬥人員十二萬六千多人,其中三萬零三百零四人陣亡或失蹤;他們命喪異鄉或淪落海外的事例,鮮為人知。
台灣人當日本兵,包括陸海空戰鬥人員;非戰鬥人員的軍屬,含軍夫、傭人、工員;另有通譯、醫事、巡查補。此外,在校學生從軍有學徒兵;一九四二年還有未滿二十歲,前往日本半工半讀、從事海軍飛機製造的「台灣少年工」;由原住民組成的「高砂義勇隊」;另有在戰場及各地軍醫院工作的女性看護婦。
台灣人日本兵在戰爭中出生入死,戰後卻未全然解甲歸田。他們有的留在中國大陸,或在台灣應徵為「國軍」,投入戰後白熱化的國共內戰;有的因此遭共產黨俘虜,轉成人民解放軍的一員,再因「抗美援朝」,投入一九五○年代的朝鮮半島戰爭,以致集皇軍、國軍及共軍於一身,十足反映了台灣人日本兵「為誰而戰、為何而戰」的悲哀。
讓台灣人日本兵「靈安故鄉」
還有若干台灣人日本兵滯留海外。他們有的與當地人民站在一起,為戰後獨立戰爭奮鬥,如曾受勳的印尼獨立戰爭英雄李柏青;有的娶妻生子、落戶異鄉,如滯留越南的吳連義;還有的繼續堅守其職,不知戰爭已然終了,如三十一年後才走出印尼叢林的阿美族人史尼育唔(李光輝)。
另一方面,返回家鄉的台灣人日本兵,在二二八事件有人挺身而出。其中以鍾逸人擔任隊長的「二七部隊」最知名,在反抗以「清鄉」為名的外來政權屠殺中,降低了台灣人民的受害程度。
然而,戰後日本政府長期漠視對台灣人日本兵的補償與賠償,經過積極爭取,才終於有所回應,但與日本老兵相較,金額懸殊,待遇顯有差異。即使後來被徵召為國軍的台灣老兵權益,也未受中華民國政府重視,有「偏袒老芋仔、剝削蕃薯囝」的明顯失衡
至於戰爭中陣亡及失蹤的台灣人日本兵,靈位進入日本靖國神社。在台灣台中的寶覺禪寺、新竹北埔濟化宮等,供奉台灣人日本兵陣亡及失蹤的三萬多人,是靖國神社的台灣版;新北市烏來有「高砂義勇隊主題紀念園區」;讓台灣人日本兵「靈安故鄉」,意義重大。
(作者是資深新聞工作者)


回扣弊「背信罪背信罪難以充分舉證:收回扣不等於犯罪--對於非公務員收回扣的弊案,檢察官多採用《刑法》第342條的背信罪或《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特殊背信罪(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起訴

2021-06-11_132440

「有錢能使鬼拖磨」,在台灣,回扣弊案層出不窮。然而,若想採用要件嚴格的「背信罪」防堵賄絡弊案,卻時常因檢察官舉證能力不一、法官認定標準不一的情形,導致收回扣的舞弊犯逍遙法外。收回扣是否有罪,難道最終變成是場人品豪賭?
我們再不行動,台灣將成為先進國家中極少數的「回扣天堂」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xdc2dh
近日正值台灣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爆發,有關鴻海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收賄案(註1)定讞的新聞,悄悄淹沒在疫情新聞之下,並沒有引起太多的關注。
收廠商回扣 判關兩年定讞
2016年10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認定廖萬城犯罪所得(回扣)為高達1億6千多萬,判刑10年6個月;兩年後的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犯罪所得僅剩下區區239萬,刑期陡降至1年4個月;再過兩年,高院更一審把犯罪所得跟刑期分別微調至316萬與2年;最後,2021年5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為什麼廖案歷經七年,在司法量刑上,會有如此峰迴路轉的發展呢
背信罪難以充分舉證:收回扣不等於犯罪
對於非公務員收回扣的弊案,檢察官多採用《刑法》第342條的背信罪或《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特殊背信罪(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起訴。
既然已有背信罪,為什麼法官會認為「收回扣不等於犯罪」?
原因是在收回扣的案件中,背信罪最麻煩也最困難的,是得證明「公司確實因收回扣而受到損失」。
在企業打滾過的上班族都知道,廠商為了獲利生存,提供回扣的同時一定也得從公司挖點東西回補,不管是提高售價或是降低產品品質,這些都會造成公司的損失,畢竟羊毛自然是出在羊身上。
不過法律面前,「想也知道」並無法作為呈堂證供,因此得靠企業與檢察官合作,舉證公司確實受到損失,而法官們對於舉證到何種程度才足夠的標準又不盡相同。
在廖案中,二審法官並未否認廖萬城與同夥有不法所得,然而,檢察官所說的「收受回扣導致鴻海公司對外之商譽損失」、「行賄廠商提供的設備瑕疵不良或買價較行情為高」等,在舉證上並不足夠充分。
縱古觀今,其他回扣案後續發展?
收回扣是否有罪,最終變成是一種人品賭注。
一樣是採購,19年來搜刮新台幣五億多元回扣的南港輪胎陳啟清案(註2),由於各供應商把回扣的金額加入了南港輪胎的報價中,導致採購成本無故增加,確實造成公司損失。明明廖萬城也收了上億回扣,鴻海怎麼可能會沒有損失呢?
甚至同公司、類似的職務、收取同樣金額的回扣,法律上的責任居然也大不相同。
三立節目部傅姓副總監,於製作《新戲說台灣》時向委外製作公司收受每集5000元的回扣,一審法官認為製作公司「自願縮減己身利潤」,三立電視並未因此受到損失,因此判決無罪;三立項姓總監亦在製作《甘味人生》時向委外製作公司收受每集5000元的回扣,高院法官認為製作公司為了支付回扣,勢必降低戲劇品質,加上此弊案經媒體報導後嚴重影響三立商譽,因此改判有罪。
比免稅天堂更稀有的回扣天堂
如果今天台灣的法律規定,製作食品時使用黑心餿水油不一定有罪,得證明吃下去之後民眾確實產生病痛、而且還得證明這病痛跟餿水油有關,才能判決有罪,你會不會生氣?
把「黑心餿水油」換成「收回扣」,這樣的荒謬卻在你、我眼前不斷上演
從前面幾個血淋淋的案例,很容易看出台灣在「商業賄賂」的法制漏洞 —— 想以要件嚴格的背信罪來防堵收受回扣,但在檢察官舉證能力不一、法官認定標準不一的情況下,導致收回扣的舞弊犯逍遙法外。
《舞弊現形課》已提過中國、日本、美國加州、德國等如何把商業賄賂入罪化,而台灣縱使在2014年曾提出《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但至今仍未有具體成果。
若我們再不行動,台灣將成為先進國家中極少數的「回扣天堂」。
註解
筆者在《六億元也買不了的誠信》一文已詳述廖萬城的犯罪手法,在此不贅述。簡單來說掌握採購大權的廖萬城與同夥透過白手套,向各供應商收取回扣。
陳啟清1978年任職於南港輪胎,擔任資材部經理時向供應商、報關公司討回扣,從1995年1月至2015年7月共收回扣5.3億元,台北地院依背信罪判刑5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案件上訴,陳突然撤回上訴,全案定讞;陳2016年4月入獄服刑,2018年假釋出獄。
若想了解更多,歡迎前往我的部落格破弊修練手冊或粉絲團財星500大企業稽核師的舞弊現形課
我們再不行動,台灣將成為先進國家中極少數的「回扣天堂」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https://bit.ly/3xdc2dh


2021-06-11_134307

內鬼收廠商回扣1.6億 鴻海前副總廖萬城判刑2年定讞
鴻海老臣集體索回扣案,更一審去年11月依共同背信罪判前資深副總廖萬城2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316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須入獄。(資料照)
內鬼收廠商回扣1.6億 鴻海前副總廖萬城判刑2年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Tkye6G
2021/05/24 12: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鴻海老臣集體索回扣案,檢方起訴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前資深副總廖萬城,與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白手套郝緒光等人,向供應商索賄1.6億餘元,再指示下屬採購特定產品圖利業者,一審台北地院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重判廖萬城10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改依共同背信罪輕判1年4月;更一審去年11月依共同背信罪判廖2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316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須入獄。
判決指出,廖萬城、鄧志賢掌控鴻海集團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黏著技術)技術委員會,每年有約500億元採購、簽核權,郝緒光為拉攏關係,常找廖打麻將,並刻意輸錢,也常帶鴻海高幹唱到處花天酒地,遊說廖、鄧向供應商收回扣。更一審鄧志賢被判刑1年,郝緒光6月,僅廖萬成上訴最高院。
郝緒光與廖萬城、鄧志賢談妥後,郝負責向供應商收錢,再匯5成到廖的人頭戶、一成給鄧;廖、鄧再指示負責採購的下屬向特定供應商下單,護航驗收機台、幫腔美言、推薦機台,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犯案期間,共計收賄1.6億餘元。
判決指出,鴻海集團設立於中國的子公司,並非證券交易法所稱「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廖、鄧並非鴻海在證交法上定義的經理人,不適用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因此只依刑法背信罪判刑。
廖、鄧2人未確實詢價、比價和議價,對班順公司刻意提高報價,故意放水,僅以每台機器減價2萬元人民幣買受,再向班順收受佣金回扣;時任鴻海總裁郭台銘裁示購買國際牌、日立牌貼片機,廖、鄧無權自行變更採購廠牌,竟相互配合擅自改單,變更採購信立能公司代理的日立貼片機,事成後向郝緒光收取回扣,違背職務行為損害鴻海財產利益。
鴻海附帶民事求償77萬餘美元(約新台幣2180萬餘元),高院二審今年1月認定廖萬城違反就職時簽署的「誠信廉潔暨智慧財產權約定書」,應給付不正利益77萬餘美元給鴻海。內鬼收廠商回扣1.6億 鴻海前副總廖萬城判刑2年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2Tkye6G


2021-06-11_133851

南港輪胎前協理強索5億回扣 判刑5年定讞
 南港輪胎前協理強索5億回扣案,陳啟清判刑 5年定讞。(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南港輪胎前協理強索5億回扣 判刑5年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weXk5D
2016/04/07 17:3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南港輪胎36年老臣、資材部前協理陳啟清,掌管公司採購大權19年,被控長期向22家原料代理商收受回扣5億餘元,並利用其妻張月蕉在境外開戶洗錢,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背信罪判刑5年、併科罰金1500萬元,陳啟清上訴二審後,因撤回上訴而定讞,台北地檢署考量其戶籍地在新竹,已囑託新竹地檢署執行發監。
此案審理期間,陳啟清夫婦都認罪,並與南港輪胎達成和解,陳允諾返還5億1600萬元不法所得,檢調前年7月搜索約談後,陳啟清被收押9個月,直到辯結時才獲3000萬元交保;張月蕉則是在前年11月起訴移審當天,即獲1000萬元交保。
前年11月,北檢起訴2人,陳啟清在移審庭自爆在新加坡帳戶還藏了800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4000萬元),還瞞著公司偷偷到中國投資輪胎工廠,表明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並賠償南港輪胎與被害廠商損失。
南港輪胎前協理強索5億回扣 判刑5年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weXk5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icecasi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