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爆解約潮?真相是「低於1%」 專家曝主因:房價沒跌啊!
2024/12/17 17:31
預售屋爆解約潮?真相是「低於1%」 專家曝主因:房價沒跌啊! | FuHouse.SETN富房網 https://bit.ly/4gAfSUA
2023年截至今年9月,預售屋每月解約率都不到1%,專家認為,短時間內難見解約潮。(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2023年截至今年9月,預售屋每月解約率都不到1%,專家認為,短時間內難見解約潮。(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房貸之亂、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預售屋湧現解約潮了嗎?根據內政部資料,2023年截至今年9月,每月解約率都不到1%,今年以來則都在0.6%以下。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價大漲一波,如今雖然房貸之亂、買氣翻轉,但只要房價不見有感下跌,基本上都不會引發解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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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政部資料,2023年迄今,每月解約率都低於1%,最高的時間點為2023年6~8月,連續3個月都0.8%,而2024年以來,都在0.4~0.6%徘迴,甚至在今年9月,也僅有0.3%,近2年最低點。
預售屋解約潮大多發生房價暴跌之時,近年房價高漲,即使出現小幅修正難見影響。(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預售屋解約潮大多發生房價暴跌之時,近年房價高漲,即使出現小幅修正難見影響。(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房價暴漲太多 現在想見解約潮難
曾敬德表示,平時預售屋的解約情事大多屬於零星個案,通常只有房價暴跌時,民眾發現給付違約金比硬著頭皮交屋還划算,才有可能出現解約潮,如今雖然房市買氣翻轉,但現在即將交屋的預售屋,都是2~3年前購入,暫時沒有這些問題。
他進一步說明,2~3年購入的預售屋,如今漲幅至少2~3成起跳,甚至有部分區域還有翻倍的狀況,況且就算現在買氣翻轉,也不見房價下跌,對於民眾而言,即使有房貸之亂,也會想盡辦法交屋,畢竟暴漲的房價讓他們多付出一些代價購屋,都還是有賺,估計即使是10~12月,也難見解約潮。
曾敬德指出,即使房價下修,幅度恐怕也會相當有限,故難見預售屋解約潮。(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曾敬德指出,即使房價下修,幅度恐怕也會相當有限,故難見預售屋解約潮。(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明年可見解約潮?房價下跌幅度是關鍵
曾敬德指出,預售屋的違約金上限不得超過總價金15%,目前雖然房市買氣翻轉,但買氣低房價也尚未有明顯下修,依照房市「量先價行」特性,估計買氣至少要持續半年都在谷底,才會見到下跌的希望。
不過,他也提到,如今銀行房貸處於高水位,對於金融風險大幅攀升,一旦房價跌幅過大,就有可能引爆次貸危機,政府也不可能過度打房,估計或許明年有機會見到房價下修,但幅度恐怕有限,預售屋解約潮自然也不太容易爆發。預售屋爆解約潮?真相是「低於1%」 專家曝主因:房價沒跌啊! | FuHouse.SETN富房網 https://bit.ly/4gAfSUA


高雄市房屋買賣契約平均總價1年上漲18%。(記者侯承旭攝)
2024/07/17 09:33
〔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高雄市今年第1季房屋買賣契約平均總價攀高至1158萬元,年增逾18%。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今年第1季高雄市不分建物類型的買賣契約平均總價達1158.6萬元,與去年第4季相比上揚5.57%,若與去年第1季相比,1年來的平均買賣契約總價上漲18.24%。
在高雄市所有行政區中,今年第1季房屋買賣契約平均總價最高的是仁武區1625.7萬元,其次依序為鼓山區1619萬元、左營區1291.9萬元。
不過若以買賣契約平均單價分析,鼓山區以每坪31.68萬元居高雄市之冠,左營區每坪31.31萬元居次。
鼓山區有凹子底重劃區與美術館園區,生活機能優越,是高雄市家戶平均所得最高的行政區,不論房屋買賣契約平均總價與單價在高雄市都是名列前茅
高市房屋買賣契約平均總價1158萬元 1年漲18%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3ScYNpX


新成屋漲贏預售屋?桃園蘆竹1坪貴3.6萬元
13:132023/11/20 新成屋漲贏預售屋?桃園蘆竹1坪貴3.6萬元 - 財經 - 工商 https://bit.ly/3SLWRpH
房仲業今(20)日最新統計顯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7月正式上路以來,房價走勢,悄悄起了變化,新成屋價格竟漲贏預售屋。以桃園來說,10個行政區就有8區新成屋的漲幅,已「超車」預售屋;其中,蘆竹8月新成屋每坪平均價格竟比預售屋貴3.6萬元。
房仲業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下半年上路,預售屋與新成屋的房價將進入黃金交叉。
台灣房屋根據桃園不動產交易e指通的大樓交易數據,統計桃園各區新成屋與預售屋,在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前後的單價變化,其中蘆竹區1月單價34.2萬, 8月新成屋單價35.5萬元,漲幅雖然只有3.8%,但卻比蘆竹預售屋8月行情的31.9萬高了3.6萬元,形成新成屋單價比預售屋貴的情形,而平鎮也出現預售屋均價下修5.2%,行情與新成屋幾乎齊平!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於今年7月1日上路,由於新制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壓縮預售屋的市場流通性,使桃園市預售屋買氣觀望濃厚,買方的追價意願也較以往保守,使預售屋漲幅收斂,部分地區甚至出現微幅盤整。另外一方面,首購自住買盤受到新青安政策驅動,轉進新成屋市場,使新成屋買氣相對活絡,漲勢也保持穩健,漲幅領先預售屋。
張旭嵐表示,蘆竹近年有許多預售新案,位於新興開發的A10山鼻站周邊,光今年1~8月就有7百多件,佔蘆竹預售屋交易近八成,不過因為地段稍偏,新市鎮機能還有待培養,因此房價容易受到政策波動;而蘆竹的成屋交易主要集中在發展較早、機能成熟的南崁商圈,因開發早,土地供給少,因此新成屋供給有限,只要有釋出,幾乎都很快成交,也讓蘆竹區的新成屋單價居高不下,進而使蘆竹出現新成屋房價高於預售屋的情況。
進一步觀察房價漲幅,扣除交易量不足的新屋區與復興區後,桃園市10個房市主要交易行政區當中,有8區的新成屋漲幅超車預售屋。
其中以中壢的新成屋漲幅最大,今年8月均價38.8萬元,較年初時大漲17.6%。
台灣房屋青埔直營店店長廖國順指出,桃園因緊鄰雙北,但房價較雙北親民許多,在比價效應下,吸引雙北輕移民,尤其青埔、A7等地,因近年青埔高鐵特區不僅利多建設齊聚,且機能已臻完善,使當地新大樓廣受自住客青睞,移入人口多,低總價新成屋更顯搶手,也讓所在的中壢、大園及龜山等地,新成屋漲幅更加鮮明。
近期包括「新潤A18」、「太子馥1」,以及「冠德青璞匯」等新大樓社區,指名度都頗高,其中新潤A18單價約48萬元,太子馥1單價約42萬元,與機捷A19站共構的冠德青璞匯,近期成交單價更達53~55萬元左右,受青埔高單價新社區交易活絡帶動,中壢新成屋均價也跟著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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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不溯及既往」 花敬群:為了關後門
2023/04/25 13:50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解釋預售屋換屋限制不溯及既往的原因。(內政部提供)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內政部將在今天下午預告「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修正,其中預售屋禁止換約限制確定「不溯及既往」;對此,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解釋,這是為了避免已簽約的民眾權利受限,若要溯及既往可能還需要提供更大的樣態和形式,對於原先希望禁止換約的限制產生破口,「所以大家一開始覺得好像開後門,後來發現其實是為了關後門」。
 內政部今舉行「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說明記者會,林右昌偕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對外親自說明修法重點。林右昌指出,「平均地權條例」目前已完成預告的子法,政策重點包含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此外,林右昌提到,今天將預告新訂的配套子法「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得讓與或轉售情形」亦將明確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這是防杜以換約方式加價轉售,進行短期炒作牟利,未來子法將限制簽約後發生重大事故才可換約,避免變相炒作。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召開記者會解釋「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預購。(記者吳書緯攝)
 關於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林右昌指出,新訂子法將有可申請讓與或轉售的6大情況,包含本人因非自願離職且逾6個月未就業;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本人或其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共同買受人間之轉售或讓與。
 至於已簽約的預售屋不在限制之內,花敬群指出,1月時有充分討論此事,當時判斷的重點,在於說「平均地權條例」對於預售屋禁止換約,這是法律新規定,對於先前已買預售屋的民眾,可能需要可能3年之後的等待期才會交屋,而在過去確實沒有理解,甚至不知道會有限制換約的情形發生,這會導致購屋人權利受到干預。
 因此,花敬群說,第一是不希望打炒房制度推動,影響到一些過去不知道此事,而受到權利受限狀況。
 其次,花敬群提到,如果將預售屋換約限制納入「溯及既往」,勢必還是要一定程度的信賴保護原則,對於預售屋換約要提供更大可以許可的樣態或形式,這樣反而對原來期待的預售屋禁止換約的限制,產生可能不希望看到的破口。
 花敬群表示,基於上述兩個重要因素考量,所以不溯及既往,但把禁止換約的許可範圍,限縮比較嚴謹,對於整個制度安定更有效率、更好,基於這樣考量 做了決定,社會上也有過討論,大家一開始覺得好像開後門,後來發現其實是為了關後門,不是為了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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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有條件 六情形可換約
2023/04/25 13:47文/記者張瀞勻
   健全房地產市場有賴全民共同支持與協助,但為避免不實檢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
 內政部25日召開平均地權條例配套子法草案預告記者會,外界最關注的在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部分,近期配合預告「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及「得讓與或轉售情形公告」2項草案,只有在6種情形特例下,才可以例外申請核准換約。
 「得讓與或轉售情形公告」草案將規範買受人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後發生重大事故者,才可以例外申請核准換約。重大事故種類將包括(1)買受人因非自願離職,且逾6個月未就業、(2)買受人或其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且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3)買受人或其家庭成員之房屋,因災害毀損而須另行租屋、(4)買受人或其家庭成員因重大意外事故,致他人死亡,或其重大傷害經認定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5)原買受人死亡,其繼承人無意保留,或是(6)共同買受人間轉讓等6種情形。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說明,為避免重大事故規範過於浮濫寬鬆,造成規避管制及變相炒作,所以未將工作輪調、減薪等情形納入,同時特別提醒民眾,因預售屋交屋期長,所以在簽約購屋前需要理性審慎評估付款能力與風險,避免因新制施行而受到影響。
 林右昌強調,健全房地產市場有賴全民共同支持與協助,但為避免不實檢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所以在本次草案中也同時規範採檢舉人實名制,並需提出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如發現有以偽變造不實事證提出檢舉情形,並將主動移送檢調機關處理。
 林右昌表示,非常感謝各界及相關公會團體提出的寶貴意見,本次預告的子法將配合明確規範申請應備文件,且有設計簡捷的申請與審查程序,例如私法人在參與都更時,可以街廓為範圍申請許可,不會影響業者正常的業務推動及營運。相關子法草案將自4月25日起預告20天,各界如有任何意見都歡迎向內政部提出。預告完成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後續發布事宜,並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
 內政部最後補充,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於今年2月8日公布,除禁止不動產炒作行為之規定已施行外,其他條款需配合新訂或修正共計有9項子法,其中4項子法修正草案已先在2、3月月間完成預告
預售屋買賣有條件 六情形可換約 - 地產天下 - 自由電子報 https://bit.ly/3KX6R9O


史上最重打炒房!2.3萬間預售屋求下車 業界也急喊:全台建商會倒一半
2023/01/11 08:36:00史上最重打炒房!2.3萬間預售屋求下車 業界也急喊:全台建商會倒一半 | 生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3W0LJmH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號稱史上最重打炒房政策。(示意圖/資料照)
 立法院昨(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祭出5大措施重罰炒房,讓投資客們全都嚇壞求下車。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統計,自修法排入立院審查1個月以來,全台預售屋轉售賣壓激增,月增加2392間,月增幅達11.6%,目前全台預售屋轉售量高達近2.3萬間;平台研究總監陳傑鳴表示,此次修法幾乎斷送投資客炒房多數管道。商總主席賴正鎰則認為,預估掀起建商倒閉潮,全台中小建商倒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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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號稱史上最重打炒房政策,5大措施簡單來說,包含限制換約哄抬房價、炒作祭出5,000萬元重罰、防止私法人炒住宅、預售屋解約要申報、提供獎金檢舉不法等。
 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陳傑鳴認為,《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對房市衝擊相當大,幾乎斷送投資客炒房多數管道,一旦發布實施,未來想炒房難度將大幅攀升
 陳傑鳴指出,觀察《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進度,光是去年12月排入立院審查,到12月22日初審通過這段期間,對房市敏感的投資客跟屋主就已經開始崩潰,短短1個月全台預售屋轉售賣壓激增,月增加近2392間,月增幅更高達11.6%。
 另外,目前全台預售轉售量高達近2.3萬間,其中以台中890間增量最多,桃園則是增幅22.5%最為明顯。
 陳傑鳴說,如今法案三讀通過,留給投資客搶出逃的時間已經不多,而且按照如今量縮、賣壓增的市況來看,就算投資客想賣,恐怕也沒辦法多快下車,更不太可能賣到理想的價格。
 《中時新聞網》報導,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三讀,商總主席、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昨日表示,預估中小建商首當其衝,恐怕還會掀起倒閉潮,甚至可能全台目前1萬多家建商數對半砍,僅剩500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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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禁換約 房價血流成河?專家:市場剩自用當道
2023/01/10 12:35 
預售禁換約 房價血流成河?專家:市場剩自用當道|東森新聞 https://bit.ly/3W3GzXd
預售禁換約 房價血流成河?專家:市場剩自用當道
《平均地權條例》今早(10)日三讀通過,對市場影響可分為短期與長期影響,短期市場可能會出現一波預售換約潮,長期預售產品為來將自用當道,另外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也會抑制豪宅市場買氣,不過因為現在市場已經開始步入修正階段,預售投資也早已退燒,政策早點定案對於房市也是塵埃落定。
  投機客早已退場 房市進入正循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市已經進入修正循環,投機也早已退場,因此即使政策定案上路,對於當前買氣低迷的房市影響有限,且預售禁止換約也已經討論一年時間,動作快的也早就出場,加上多數區域房價漲很多,未來應是會有少賺求出場的換約潮,但不至於出現血流成河的狀況。
 法案新制上路前 恐湧現換約潮
根據實價揭露的資料顯示,2021年7月預售揭露的實價資料,包括桃園、新竹、台南與高雄市,中位單價都還在2字頭,不過去年的8、9月六都與新竹的預售中位價都已經站上3字頭,尤其新竹、台南、高雄市因為有科技業投資題材,房價大漲跡象明顯,在新制上路之前,桃、竹、中、南、高應該會有最後的預售換約潮出現。
 ▼曾敬德直言,在新制上路之前,桃、竹、中、南、高應該會有最後的預售換約潮出現。(示意圖/pexels)
   私法人購屋變嚴苛 衝擊豪宅買氣
至於私法人購置住宅採許可制部分,對於豪宅買氣恐怕仍會造成衝擊,豪宅買氣來自兩部分,一個是本土的資金力量,一個則是海外回流的資金,一旦透過公司購屋的條件變更嚴苛,勢必會影響這些族群的購屋意願。
 曾敬德指出,當前房市早已反映預售禁止換約的利空,不過信心面的影響還須觀察,一般民眾若朝向政府持續打房的方向解讀,那麼對於房市還是會有一定干擾。
 ▼曾敬德指出,一旦透過公司購屋的條件變更嚴苛,會影響購屋意願。預售禁換約 房價血流成河?專家:市場剩自用當道|東森新聞 https://bit.ly/3W3GzXd

買預售屋的風險/台灣的法律絕非依寫「訂金」或「定金」判斷,而


預售屋實登助攻 北市新案開價改寫新高
2022/08/11 11:07
預售屋實登助攻 北市新案開價改寫新高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3dpuGKA
北投北士科、石牌以及明德捷運站周邊,不時可以看到開價破百萬新案。(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受預售屋實價登錄政策助攻,北市新案開價持續改寫新高,7月每坪平均開價高達118.3萬元,更有8個行政區新案平均開價突破100萬元,以信義區最高、每坪平均開價約163萬元,其次則是松山區、每坪約159.9萬元,大安區反而落居第3名、每坪約157.4萬元。
根據住展雜誌調查,目前台北市12個行政區中,新案每坪平均開價尚未突破100萬元,僅有萬華、北投、內湖與文山區。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指出,即便還有4區每坪平均開價低於100萬元,但這些行政區不時可以看到開價突破100萬元的建案,主要落在北投北士科、石牌以及明德捷運站周邊,文山區開價百萬建案則出現在新店溪畔,內湖區則落在捷運內湖、文德站以及重劃區內湖4、5期一帶。
北市僅存萬華、北投、內湖與文山區 新案開價未破百萬
至於,今年前7月北市新案開價漲幅前3大區域,依序為大同區、上漲15.3%,南港區漲11.5%、松山區漲10.4%,反觀內湖區則是唯一開價下修區域、減幅約0.1%。何世昌指出,大同區新案每坪開價約105.5萬元,較去年同期每坪上漲16萬元,推測應該是受到雙子星計畫建設題材挹注,以及老城區改造所帶動,尤其前2、3年南大同房價率先發動漲勢,而北大同因缺乏利多題材,今年才出現明顯的跟漲行情,全區建案開價頻創紀錄。
而開價唯一下跌的內湖區,主因是今年開賣的建案多數位於次級路段,因此平均開價微跌。雖然內湖開價沒漲,但實際成交價卻仍持續走高,且下半年預計開賣的新案開價都不便宜,將會使全區開價由跌轉升。
此外,去年引發房產業者反彈的預售屋實價登錄上路後,原本以為新案開高價的氣焰會獲得抑制,但結果證實事與願違,預售屋實登成為高成交價的官方認證,更建商開高價的勇氣,開價漲幅還大於成交價漲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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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詐騙案

竹北建商故意不交屋還「一屋二賣」!立委踢爆並提「這手段」竹北建商故意不交屋還「一屋二賣」!立委踢爆並提「這手段」 | 好房網News https://bit.ly/3wbt3a1
竹北建商故意不交屋還「一屋二賣」!立委踢爆並提「這手段」 | 好房網News https://bit.ly/3wbt3a1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買預售屋悽慘下場 她控建商超黑心:不甩判決還一屋二賣! | 房產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獨家/遭控「拒交屋、一屋二賣」 京茂女董座580字回應 | 房產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預售屋亂象頻傳,包括炒作哄抬、換約套利,在這兩年房價高漲下,更是爭議不少;立法委員邱顯智接獲民眾陳情,表示與竹北京茂建設購買的預售屋原定於2021年4月交屋,卻遭京茂建設拒絕交屋,逼得買方只能走向訴訟。但在法院判決出爐,表示京茂建設應該將所有權移轉給陳情人後,京茂建設竟然將房屋賣給第三人,導致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邱顯智痛批黑心建商擺明欺負民眾,他提出將預售屋納入預告登記的範圍,提前揭露預售屋買賣資訊、也要檢討履約保證制度缺失,來更加保障消費者。
陳情人表示,自己只是一般的雙薪家庭,在新竹租房子、努力工作賺錢還要養小孩,省吃儉用多年,好不容易存了頭期款,3年前向竹北京茂建設買了一間預售屋。原本預計在去年4月就要交屋,沒想到京茂建設故意不交屋給消費者,就算投訴消保官,京茂建設也仍然拒絕履約,只能被迫提起訴訟。在被迫提起訴訟過程中,無論怎麼拜託,或者法官怎麼表示要和消費者協調,京茂建設就是不肯交屋。今年(2022)1月京茂建設敗訴,法院判決京茂建設要移轉房產後,京茂建設竟然無視法院判決,還在提起上訴後隨即一屋二賣,因此只能求助立法委員,希望政府未來能重視預售屋的交易安全以及重罰黑心建商,希望不要再有消費者受害。
有民眾指控與竹北京茂建設購買預售屋、原定於2021年4月交屋,卻遭京茂建設拒絕交屋,逼得買方只能走向訴訟。(竹北)示意圖/永慶房產提供
竹北市吸引了大量的科學園區工作人口,不僅為竹北市帶來人口成長、提高了住民的所得水準,也帶動房市交易的熱度。圖/永慶房產提供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說,日前他也協助一起預售屋詐騙案的受害人,該案建商在買賣合約書中提供「同業連帶擔保證明書」取信受害人,收取四百多萬的工程款後卻又片面解約,不但不立即退還工程款,甚至還把已經賣給民眾的房屋過戶給同業擔保公司,再一屋二賣過戶給其他人。進入司法後,同業擔保公司卻說該建商提供的擔保證明書是偽造的,且過戶的房屋是建商用來還欠款,因此完全不願意負擔保責任。涉案建商在去年七月改名,同時更換代表人,若繼續推新案,難保不會又有下個受害人
林彥甫認為,現行「同業連帶擔保」的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明顯無法保障消費者,即使日前修法規定同等級的公司才能進行擔保,但現實上往往都是同個集團下的子公司在互相擔保,實質上沒有第三方履約保證的效力。
邱顯智指出,不動產買賣交易因為涉及到龐大的金額、不透明也不平等的資訊落差,以及房子容易出現的諸多瑕疵,一直以來都是非常容易發生爭議的交易類型。而在購買的時候根本還沒蓋好的預售屋,涉及的風險又更大了一點。為了保障消費者,內政部有一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不過這個規定都只有「債權」的效力,只能對出賣人(建商)主張,如果要確保消費者不會在付出大筆金錢後放水流,就要有更積極的制度來應對。
邱顯智指出,在現行法律制度上,有「預告登記」的制度。依據土地法規定,在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算處分不動產,對於所登記的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如果將預售屋也納入預告登記的範圍,就可以保障消費者。預售屋預告登記制度已經有足夠的現行制度可以參酌,因此非常具有可行性,唯一技術上的問題,也就是房子尚未蓋好的狀況下如何進行登記,也有民法第513條建築物承攬人「請求預為抵押權之登記」的制度。拿到建照之後,登記機關可以暫編建號,再進行登記,售屋當然可以仿照類似的流程,只是登記到更細的區分所有權,如果有預售屋預告登記等相關制度,也就有機制可以促使買賣資訊的早期揭露。
房產專家Sway表示,建商遇到房價上漲,尤其這兩年不少地方漲幅2~4成,卻以缺工或原物料上漲為由,偷工減料,剛完工就漏水的糾紛案件越來越多,以及聘請人工較便宜但是不熟悉營造的工人或移工,造成工安意外時有所聞。他透露,房價高漲時代,建商反悔不賣的例子也很多,過去有建商給消費者兩個選擇,一個是總價多賠1%,將房子退回給建商、就看買家要不要,第二個是走漫長的法律途徑;黑心建商為了多賺五百萬,寧可犧牲消費者的權益,這都是高房價造成的祭品,尤其是購買預售屋,交屋時間差如果有房價上漲,消費者通常是吃虧的。高房價的時代,政府再不多做一些事,這一類沒有保障的事情會越來越多。竹北建商故意不交屋還「一屋二賣」!立委踢爆並提「這手段」 | 好房網News https://bit.ly/3wbt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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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悽慘下場 她控建商超黑心:不甩判決還一屋二賣! | 房產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獨家/內政部投下房市震撼彈 半年「預售屋逃亡潮」降臨
2021/12/11 16:54:00
獨家/內政部投下房市震撼彈 半年「預售屋逃亡潮」降臨 | 房產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https://bit.ly/31QNht7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內政部9日晚間於部務會通過修正草案,對房市投下打炒房新制的五枚震撼彈,包括「預售屋合約不得轉讓」、「禁止炒作行為」、「解約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對此,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指出,「內政部此舉相當精準,將讓台灣房市健全邁出一大步,推估將出現6~7個月的拋售逃亡潮。」
陸敬民預測,預售屋的投資客將出現一波逃亡潮。(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陸敬民預測,預售屋的投資客將出現一波逃亡潮。(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陸敬民表示,此次對於炒房投資客影響最大的為「預售屋合約不得轉讓」、「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兩大項,以後不僅合約不能轉讓,即使轉為私下買賣,也有可能出現檢舉達人,可說是幾乎全面封鎖了轉單行為。
近期就傳出,有投資客剛下訂台南市「東都綠學」的房子,一聽到打房後,立刻就退訂,陸敬民說,以此次內政部來勢洶洶的情況,確實膽小的投資客會立即縮手,不過,他也說明,「其實1個建案有400餘戶,有人買了以後又退訂實屬常態,畢竟依規定,5天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訂。」
針對內政部打房政策解析,陸敬民認為,「依照政府法案推動流程,執政黨應該會趁著民氣可用的情況下,加速通關。拍板後,無論依原法案進行或小幅修改,都有機會在明年的7月1日正式實施。」
至於是否可能出現預售屋逃亡潮,陸敬民指出,此時就必須看法案細節是否「溯及既往」,倘若明年7月1日後,無論何時購買的預售單,都不得轉讓,就會出現逃亡潮;倘若「不溯及既往」,明年7月1日後買的預售單才不得買賣,那施行前的日子,就會出現瘋狂搶購的行為,相信內政部不太可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綜合上方情況,陸敬民認為,「此次法案最可能的就是『溯及既往』,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將是多屋族的逃命潮,尤其是手頭擁有8間、10間的投資客,將快速拋售;對於一般投資客或購屋族來說,就可以趁著現在挑「好案子」(區位、機能好、品質好的建案)買,而透過炒作哄抬的建案,也將原形畢露。」
陸敬民說,其實在這個時機點,自住客不見得真的會出手,由於打房氣氛濃厚,自住客會期盼房價下跌,轉向觀望,不過,陸敬民也提醒,「此時若能找到投資客急售的好案子,如果可以將價格下砍,也不失為是自住客的購屋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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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炒作紅單重罰120萬 竹縣消保官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
發布日期:109-11-27
預售屋炒作紅單重罰120萬 竹縣消保官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
針對連月來沸沸揚揚的紅單炒作風波,中央跟地方終於在昨天第二次全國聯合稽查行動後正式定調,並由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重罰丁姓業者新臺幣120萬元,業者坦承不諱,並表示尊重行政機關之裁處。
一支手機,一張型錄竟能售屋百餘戶,難怪竹北房子會被「賣光」哄抬高價,典型的紅單銷售手法。竹縣消保官靳邦忠上月追查漏夜排隊假新聞事件竟意外發現,預售屋買賣在開賣之前早已經被網紅掮客,或幫襯建商之新聞廣告商鎖單百餘户,轉單給建商或代銷公司,賺取佣金;難怪推案開賣即可標榜銷售一空,個中大户是某丁姓業者。
據投訴者敘述,業者透過手機Line十個群組,一群組五百人,稱其運用特殊通路取得建商準備開賣的消息,自行製作建案美編型錄,販賣高鐵嘉豐路鴻築建設竹科匯建案紅單。於5月30~31日和6月6~7日,兩週假日共辦了八場說明會,計有四百多人參與。銷售期間建商委託之代銷公司海悅廣告,發表聲明表示:「本公司未曾授權或委託任何人代為向有意願購買本案之客戶收取預約金或保留金等款項,在此特別聲明不同意某廣告公司進行販售」,惟業者仍以「高樓層27萬、低樓層26萬元,買不到無條件退款」,每戶當場收取5~20萬元現金,收受一百多張訂單,金額達一千五百多萬元。
該建案 6月29日開賣時建商的開價是30~33萬元。後續一部份被退款的消費者去打聽退錢原因,有一說是雙方條件沒談攏,還有說是建商覺得賣太低要自己收回去賣,不少消費者感覺自己受騙,進而向消保官投訴。
縣府於11月16日依消保法第33條規定,通知丁姓業者到府陳述意見,業者對上情均坦承不諱;惟就簽約人數強調僅為72人,收款數額 782萬,全部以現金收受,到場人數才二百多人,且從未承諾每坪售價,並稱已全數附加利息返還予消費者。
經與中央各主管機關就法規適用研議之後,處分書認為本案被處分人從Line群組要約促銷、型錄美編製作,舉辦說明會、代購契約簽定及收受款項入帳,均為消費者購買竹科匯預售屋行為所提供服務之一部分,具有不可分性,均應一體適用消保法。 被處分人應具備消保法第七條消費者可合理期待之專業服務能力, 此一能力於不動產經紀人條例第21條32條分別載有明文。
又購買預售屋於潛銷期所簽訂之契約,其名稱不論是用暫購單、訂購單或臨時買賣契約書,本身就是一種契約行為;均係以該建設公司推案之預售屋為標的,尤其對轉單的第三者,更是屬於交易市場的買賣行為,具有財產權期待價值。由於預售屋買賣動輒上千數百萬,影響消費權益者甚鉅,簽約又屬專業,所以自民國90年起,消保會就積極促成凡是建商與消費者之買賣,該契約不論是透過仲介公司或是代銷公司買賣,均應適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反者,依消保法第56條之一得處以3萬到30萬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最高可裁罰50萬元,如造成消費者財產有損害之(虞)者,依消保法36條及58條,得處新台幣6至150萬元。
據本案竹科匯建案所屬鴻築建設委託之代銷公司海悦廣告親自到府陳述,業已聲明確實未授與被處分人代理委託權。被處分人主觀上應可認知本案並無簽約之可能性,而客觀上被處分人卻仍繼續辦理說明會,並收受消費者訂(代)購金;此一服務行為即已該當消保法第三十六條對消費者財產有損害之虞構成要件,並不因事後退還價款而得免除違規行為之處罰,依消保法58條規定得處以6萬到150萬並得連續處罰。
處分書強調,不論就投訴者指稱簽約人數係157人,實收金額1550萬;或業者到府自承簽約72人,收款金額782萬,其為數均屬可觀。經與各主管機關會商之後,考量最近房市亂象猖獗,爰決定處以業者收受消費者之訂金價款同額15萬元做為罰鍰。本案投訴者有8人,與業者簽訂契約共八件,合計裁罰總金額120萬元。藉此宣示將來以「收多少罰多少」之標準,做為紅單裁罰之依據,期以杜絕紅單炒作行為蔓延。
消保官靳邦忠表示, 會做出如此重大處分,係考量被處分人單憑辦說明會就能收取七八二萬元現金,是否誠實報稅,令人質疑,若有心詐騙,消費者全無保障。且從投訴者提供的單據上註明「此價格須經建設公司同意,訂單方可成立,如不同意則訂金無息退還」之條款,消費者只能被動接受付錢或解約,決定權均在建商之手,迫使消費者居於弱勢地位。
尤其類似被處分人於市場販售紅單之業者,僅用一支手機一台電腦,只要靠幾則新聞廣告或是手機群組邀約,以房市專家, 藉口與建商人脈通暢等名義,營造出一種市場上預售屋都被買光的假象,俟機再與建商或代銷合謀潛銷其建案,或是揪團消費者與建商和代銷公司談判,從中牟利,嚴重崩壞市場秩序。
他指出,一個合法的代銷公司或建設公司要花好幾百甚至上千萬裝潢請照蓋樣品屋,訓練員工,備齊所有相關文件及簽約範本,且須不定時接受主管機關的審查考核;而這些網紅部落客週報掮客竟可以不受行政管制,舉著契約自由的名義,直接取代仲介公司及代銷公司。此一販賣紅單之行為,絕非市場正規手法,不應被縱容;不僅剝奪真正想買房消費者的權利,也完全扭曲經濟市場正常的交易功能。
是以,考量本縣房市不當交易行為亂象全國囑目,謹依消保法第36條及58條就丁姓業者違規代銷損害消費者權利案,裁罰新臺幣120萬元,以儆傚尤;被處分人並於昨日中央地方聯合稽查小組稽查時,當場表示他願接受消保官的處分,不會再提起行政爭訟
預售屋炒作紅單重罰120萬 竹縣消保官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 https://bit.ly/3lUrkOh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說明預售屋銷售紅單的法律責任。(新竹縣政府提供)竹縣消保官:預售屋紅單踩法律紅線 一定會罰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2VR9Uay
[記者蔡孟尚/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表示,消保官靳邦忠開出全國第1張預售屋紅單銷售行為的違法罰單,但有許多房市專家、地產大師或名嘴在新聞媒體、網路媒體陸續發表評論, 宣稱紅單只是1種購買意願書,紅單買賣屬於契約自由,頂多是道德層次的問題,並不違法,靳邦忠對此呼籲,任何涉及預售屋銷售行為就適用法律規定,紅單已經踩到法律紅線,違法就要罰。
靳邦忠說,預售屋的銷售行為,於建照未取得之前先行販售 ,就有廣告不實及以欺罔行為影響交易秩序之嫌,而且必須具有專業證照並取得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或委託才能銷售,必須提供完整契約書讓消費者審閱,不可有損害消費者權益之虞,揪團團購屬營利行為不涉及契約自由
靳邦忠強調,以紅單方式銷售預售屋的作法,有可能觸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等於是踩到法律紅線,當然可以罰,而且事證明確就一定會罰。
靳邦忠指出,部分人士藉揪團團購的方式跟建商或代銷公司談判,與一般仲介公司代表買方跟賣方議價斡旋有何不同?揪團者可挾其優勢,利用跟建商談判的機會從中牟利,甚至趁機哄抬房屋價格。所謂的契約自由是針對消費者,而非業者,業者為營利揪團跟契約自由有何關係?既然要營業就應該接受行政監督,所謂的房市專家,不能用似是而非的言論,混淆大衆視聽。竹縣消保官:預售屋紅單踩法律紅線 一定會罰 - 自由財經 https://bit.ly/2VR9Uay


買賣房屋最好透過第三方機構協助交易控管流程等。(圖/NOWnews資料照片)房市/賣屋最怕遇詐騙 預防有三招! | 房產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q9LKWW
依據信義房屋企研室網路問卷調查顯示,2015年以來累積的購屋動能相當強勁,以2020年第四季的購屋意向調查來看,看漲房價比看跌的多。因交易熱度高,換屋族群紛紛出籠,然而糾紛事件也易增加。
日前曾有其他媒體報導過,民眾賣屋遇到糾紛,被害人賣屋不僅沒拿到屋款,房屋竟被拿去民間借貸抵押,欲換屋的夢想瞬間化為烏有。安新建經履保業務經理丁義峰指出,此類詐騙手法假買方專挑房屋無金融機構貸款抵押之賣方為目標,簽約後迅速付1~2成簽約金取得賣方信任,以省手續費用為藉口,說服賣方不使用履約保證專戶,並配合假買方簽下暗藏陷阱的不平等合約,導致房屋被過戶拿不到尾款而受害。
丁義峰提醒,要防範此類詐騙有三招:1.透過第三方公正機構,例如建經公司進行「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透過嚴謹的交易安全控管流程,協助消費者降低風險。2.賣方可以自己找代書等專業人士,共同審視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條文,避免相關不平等條款暗藏其中3. 善用地政機關的「地籍異動即時通知」,申請後只要建物或土地被申請買賣、抵押權設定登記案件時,都會透或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通知不動產所有權人。
最後買賣不動產是人生大事,丁義峰說,多一分注意則能少一分風險,即便當下或許認為不管是要承做履保或是另請代書看似是多增加的額外成本費用,然而比起如真的遇到詐騙集團假買方的龐大損失,這些成本則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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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訂金VS定金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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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編發現,網路上流傳一個說法,說在契約中寫「訂」金跟「定」金的法律效力大不同,文中特別提到說:「訂」字的「訂金」只有保留的意思,而「定」字的「定金」才是確定的意思,要大家簽約時多注意看要小心,究竟這個說法對不對呢?這個說法絕對是錯的!經向律師、消保官確認後,台灣的法律並無以此有分別,證實這是錯誤的資訊,提醒民眾不要當真。廖芳萱律師說,根據《民法》,在解釋契約文字意思時,應探求當事人雙方之真意,不應拘泥於所用的辭句。廖芳萱舉例解釋,好比立約雙方在合約上標註為協議書,當需要履約時民法絕不會認定,因為雙方簽署的叫協議書,所以這份合約就不適用於民法上對契約的規範。所以台灣的法律絕非依寫「訂金」或「定金」判斷,而是先看有沒有優先規定或雙方有無協議;若有,會依優先的規定來判定解約時是否需要退款,若退款該退多少?若雙方確實沒有約定,就以民法的相關規定來判決。(撰文:古韵婷)


六大訊號示警 買屋善用信託 避詐騙陷阱
工商時報 魏喬怡 2020.05.07
六大訊號示警 買屋善用信託 避詐騙陷阱 - 工商時報 https://bit.ly/2WESBtc
有民眾買賣不動產時遭詐騙集團結合不肖地政士、房仲詐騙。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表示,辦理不動產買賣時,買賣雙方可透過銀行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增加交易安全,若看到六種訊號出現時就要當心防詐。
雷仲達指出,六大不正常交易訊號包括:一是專挑未設定抵押的出賣房屋;二買方兼代理人辦理過戶;三是快速過戶(以網路報稅或一站式買賣),從簽約到過戶約5~6天完成;四為抵押權設定給民間貸款;五是過戶後,另案快速借貸抵押,取走現金;六是尾款交付約定在簽約日三個月後。
雷仲達舉出,日前有報導指出有詐騙集團夥同不肖地政士及房仲,找人頭買家佯裝有購屋興趣,且為取得房屋賣家信任,於第一時間支付一筆訂金,說服賣家辦理房屋過戶後,設定抵押給民間貸款,詐騙集團取得貸款後即逃匿無蹤,避不見面,賣家賣房所得價款不僅無法如期取得,房子也面臨被抵押權人拍賣,得不償失
為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雷仲達表示,買賣雙方可以銀行作為付款中間人,將房屋買賣價金依信託契約所約定的金額、期限及條件,匯入以兩者為委託人及受益人的信託專戶,由第三方銀行管理並支付相關買賣過程中所衍生的費用待不動產所有權移轉完成給買方後,價金餘額則支付予賣方,才不會因為其中一方惡性詐欺而產生嚴重損失。
雷仲達表示,在前述詐騙事件過後,銀行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通常會要求選擇銀行搭配的地政士,以避免過戶後,被另案快速借貸抵押,取走現金;此外民眾在同意過戶設定抵押權時,也要記得照會貸款機構,確認買賣的真偽,對於民間貸款的設定,更須特別注意,以維護自己正當的權益。六大訊號示警 買屋善用信託 避詐騙陷阱 - 工商時報 https://bit.ly/2WESBtc

買預售屋的風險/台灣的法律絕非依寫「訂金」或「定金」判斷,而


政府稽查預售屋 赫見建商占便宜三手法|財經時事|201 : 1|聯合新聞網|天下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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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稽查預售屋,發現建商以三大手法占便宜,其中以違約金訂死15%最普遍,其次是提早要民眾負擔水電瓦斯費,第三則是對延後交屋理由新增項目,逃避違約責任。

台北市地政局在9月29日至10月5日,稽查轄區10個預售案,查核項目包括買賣定型化契約、代銷經紀業務、預售屋廣告以及樣品屋合法性。

其中定型化契約違規最嚴重,共查核14個項目,10個案子或多或少都有缺失,沒有一個全數過關。有三項則擺明占消費者便宜。

第一是買賣契約中的違約處罰。依內政部規定,預售屋契約中的違約金,是建商和購屋人共同磋商,購屋人資金不夠,無法交屋,或認賠斷頭,上限是房地總價15%,但可以更低。

然而實際稽查結果,10個預售案都直接在違約金寫上最高的「15%」,根本不是磋商結果

第二項是交屋水電負擔,依內政部規定,購屋人在交屋日後30日起,才需負擔水電、瓦斯基本費,但10個建案有一半5個建案在契約中規定,交屋日7日後或交屋日起,購屋人就得開始負擔水電費

第三則是延遲交屋責任。依規定,建商無法如期交屋,只能有天災、或因法令規定兩個理由,如果違約,違約金則從總價最低15%罰起。查核結果,有7家建案在契約上增加延遲交屋理由,包括買方延遲繳付房屋款項,買方應負擔的稅費未繳等,用來規避違約責任

台北市地政局科長沈瑞芬提醒,許多投資人喜歡買「預購單」,也就是紅單,然後轉賣賺差價,但依法令規定,紅單視同訂金,如果違約,仍需負擔違約責任。

2014-08-09
查卅九處都違規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預售屋買賣糾紛層出不窮,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三、四月進行稽查,昨天公布結果,三十九處預售屋建案全不合格,裁罰總額一八二萬元,副市長張金鶚直言「不滿意」,還批評預售屋相關罰責過低、不符比例原則,呼籲中央儘速修法。
地政局副局長潘玉女表示,三十九處預售建案中,定型化契約的不合格率高達九十五%,代銷業不合格達七十%,總罰款四十二萬元;代銷廣告不合格十四%,罰款三十萬元;樣品屋不合格三十二%,罰款一百一十萬元,「沒有一處預售屋完全合格」。
潘玉女舉例,有代銷業者打出北科首座豪宅邸建案,但北科仍在區段徵收且建案地點不在北科,業者明顯膨風、提供不實資訊,或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沒揭露雨遮等附屬設施面積等,都已違法。至於紅單轉售逃稅案,張金鶚說,權責在國稅局,北市府無從得知。
規範十五日生效
張金鶚說,未來每年至少稽查二次,若業者不合格,不排除公布建商名稱,「廣告打越兇越要查」。他也說,市府彙整公平交易法、建築法等現有法令,全國首創訂定「台北市預售屋銷售規範」,明確定義預售屋、樣品屋與廣告等名詞,本月十五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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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衡建商「交屋保留款應增至10%」│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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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表示,滿懷欣喜看新家,結果牆面天花板坑坑洞洞、窗戶及門片瑕疵刮傷、基本配件簡陋施工粗糙,驗屋時只剩驚嚇可言。他認為,日勝生是想趕快初驗,達成與營建署約定交屋時程,取得銀行7成撥款資金;因買賣契約在撥款部分是不平等條約,除非房屋重大瑕疵,買方才能拒絕撥款。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載明,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但除輻射屋、海砂屋等重大瑕疵,買方不得通知金融機關終止撥付貸款給賣方。
北市譚先生抱怨,指建商若修繕不積極,交屋款是唯一保障「至少要拉到總價10%!」因坊間不動產交易契約多依內政部範本訂定,建商交屋保留款最多只訂至5%,不足5%者也有;非政府修訂標準,否則業者不會提高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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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推建案,通常只有自備百分之5的工程款,剩下的就是跟銀行借,或者從預售屋、養地­賣地等等方法來籌,如果當中有任何一個環節卡住,建商就會蓋不下去,甚至可能倒閉,所­以建商投資眼光得夠精準,如果當初預售屋賣的已經比當時的市價便宜,幾年後漲價了才蓋­好,建商不想虧錢,就可能擺爛不蓋,受害的就是買預售屋的消費者。

想買房子真的要小心注意,有消費者向消保官投訴,付了110萬訂金買下位於新北市中和的預售屋,建商承諾去年五月要開始蓋房子,但是到今年九月房屋預定地還是一片空地,建商表示因為環評沒過,九月會開始動工,但消保官今天到場稽查,已經勒令業者除非動工,否則得停止販賣預售屋。中天新聞
買預售屋小心
買預售屋小心!去年五月要蓋一年遲未動工
避預售屋爭議 留完整資料維權益
預售屋買賣又傳出糾紛!有民眾向新北市消保官投訴,三年前花了一兩百萬訂金,向建商購買上千萬的預售屋,原本去年就要動土興建,但直到現在,建商卻遲遲沒有開工,消保官今天前往了解,除了要求建商暫停銷售,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除了契約書,最好保留建商所有廣告單及設計圖,當買賣雙方有糾紛可以作為依據。
這塊用紅色鐵皮圍起來的土地,現在雜草叢生,很難想像這裡將蓋成六層樓高的大廈!有民眾向消保官投訴,三年前向建設公司購買位在新北市山區的預售屋「山禾院」,原本契約書上寫好去年五月就要動土興建,但直到現在,建商以資金週轉困難等各種理由,遲遲沒有動工,有欺騙消費者之嫌,因此消保官要求建商、自即日起暫停銷售。
消保官表示,這個預售屋建案、土地約有2800坪,預定興建56戶,已經賣出17戶,大約三分之一,如果每坪售價24萬來計算,每戶至少要上千萬,光是訂金也要一兩百萬元,但現在建商違約在先,依法消費者可以向建商要求解除合約,或者要求退費。
雖然地主表示同意換約或退費,但消保官仍要求,建商必須在一週內提出所有客戶名單,以及建照等相關文件,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除了契約書之外,一定要保留建商廣告DM和平面設計圖,以利交屋時核對,如果買賣雙方認知有落差時,才能有所依據。公視 記者賴淑敏邱福財新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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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內預售屋爭議頻傳,時常耳聞民眾抱怨成屋跟預售時所預期的差異太大。例如購買預售屋後,卻在交屋時發現,成屋跟契約載明的情形大不相同,像是坪數出現落差,或是廚衛浴等裝潢設備與當時預想
的不同,甚至有偷工減料的情形。
有民眾指出,由於經常可以看到建商的預售屋廣告使用吸引人的內文圖示,讓消費者決定購屋,但在交屋時卻出現嚴重的落差,導致「幻想破滅」,民眾陳小姐說:
『當初簽約的時候,公設的部分,他的坪數給我們看到都是比較少,可是他到交屋的時候,卻多了一些坪數,還要求我們要補錢。那還有就是他的設備,當初跟我們講設備品牌的部分,可是到交屋的時候都不太一樣,品牌就是跟當初講的不同。』
有建商業者回應表示,如果是作業上的疏失,一定會盡量朝兩方取得平衡的方向解決問題,進行協調改善,不會罔顧消費者權益。
但為了避免類似狀況發生,在預售屋買賣簽約當下,對合約上與消費者切身相關的部分,包括「面積」或「計算金額」等,都會要求代銷逐一進行重點強調,一定會盡到保障消費者的義務,不會因為貪圖這一次的便宜,就破壞企業的口碑行銷。但業者也指出,有時糾紛發生的起因在於雙方的認知有誤差。
『可能有些消費者,會覺得怎麼跟我買的是不太一樣的,那我覺得這有可能是在溝通當時,彼此的解讀不太一樣,那你可以去針對彼此的可能落差的地方去了解。那當然過程裡面,我覺得展現出來的態度,是相對比較重要的。但基本上,一定會朝向盡可能在彼此可以得到平衡的地方,去解決這件事情。』
對此,在今年裁罰了許多「預售建案」的公平會則建議,如果消費者要自保,應該把簽約當時的所有文書資料留底,公平會委員孫立群特別提到,由於預售屋具有「無實體呈現」的風險,一切都是依照建商代銷的形容進行設想,因此對買屋經驗較少的消費者而言,與建商之間的資訊非常不對等,很容易掉進「想像的陷阱」裡,民眾如果要避免權益受損,在簽約之前一定要特別仔細,孫立群說:
『第一個當然在合約這個部分,我們要仔細閱讀。第二個,其實我們希望民眾,能把當初你去買房子的所有的資料,包括廣告資料這些東西,都能留一份,那萬一將來交屋的時候,跟你當初所預期的沒有辦法符合的時候,那這些資料就可以做為未來跟公平會投訴,或是民事部分有糾紛的時候,一個很好的證據。』
孫立群並指出,今年確實發生許多「加減公設坪數」、「預售廣告跟成屋不符」,甚至「實際用途不同」的案件。例如工業用地建案以「住宅」用途行銷,或是成屋的加減坪數超過「找補原則」可容許的1%以上。
還有些在廣告上寫的比較含糊,像是標示品牌的廚衛浴設備,但事後卻說是同等級的不同實物,這些都是誤導購買人,並危害到消費者權益的作為,已經觸犯公平交易法。民眾如果遇到類似情形,可以撥打公平會專線,保障自己權益,同時公平會也會在線上諮詢時評估,是否協助民眾進行民事訴訟。
另一方面,房仲業者雖然同樣建議,購屋者應該保留當時簽約時所訂定的文件證據,保障自身權益,但也強調,民眾不必因為偶爾傳出的糾紛就不敢對預售屋下手,買中古屋固然有保障,但新屋的建築技術相對成熟,消費者應該就本身需要選購房產。台灣房屋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火宣)就指出,新建房屋包含「制震」、「減震」等新技術建材的應用,肯定比中古屋高上許多,他說:
『所以不是說預售屋就完全不能碰,只是說預售屋在興建過程當中,你可能看不到,可能會有一些將來交屋後的小瑕疵,但是你只要找好的品牌建商,或者是他是找一些國際團隊的,通常這種都不太敢去偷工減料,而且他為了維持建商的信譽品質,都會把預售屋蓋得不錯。』
邱太(火宣)建議,民眾還是要衡量自己的需求,如果資金比較充裕,可以考慮知名建商的預售屋,品質相對有保證。但如果不一定要求住新房子,而比較注重生活機能的購屋人,就可以考慮相對低價的市區中古屋。但無論買新屋舊房,都沒有必要因為聽到負面消息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中廣
預售交屋糾紛
如何防範交屋糾紛?
近年來交屋糾紛的比率不斷提高,且各種可歸責建商或購屋者的糾紛狀況,也五花八門層出不窮,我們將常見的交屋糾紛,分為下列數種型態︰
一、合約糾紛:情況有以下四種
1.產權不清:如土地無法辦理移轉給客戶。
2.銀貸不足:建商原承諾八成以上銀行貸款,實際只能核貸七成·加上金融緊縮時,可能只核六至五成,如合約未提及對不足額之繳交方式,雙方即生爭議。
3.土地過戶時間提前:如合約未明確約定土地過戶時間,有些建商提早一個年度過給買方。而法院就此有一判決,認建商提前將土地過戶,對客戶並非不利,不構成違約條件。
4.稅費負擔爭議:地價稅及水電瓦斯基本費負擔,如無明文規定,也常生交屋糾紛。
二、施工品質不良:如建商在鋼筋尺寸、混凝土強度磅數、水電配管品質等級動手腳,或施工不良造成房屋龜裂等。
三、室內面積不足:私有面積設法自行丈量,再仿建商提供公設計算式,如總面積超出合約所定容許誤差,即可要求建商退款。
四、公共設施縮水:銷售時或合約承諾證明之所有公共設施,建商刻意忽略而被刪減。
五、建材設備不符:照慣例,以高級品取代低級品是可接受的。但如不得已建商須對建材設備有所變更時,應儘量與客戶溝通求取瞭解。
六、停車位爭議:如合約未講清楚,容易發生權狀有無、以少賣多、機械式車位型態層級糾紛。
俗話說「預防重於治療」,了解購屋糾紛並不在尋求救濟之道,而是事前防範方法,我們將購屋者的防範方法列述如下︰
1﹑慎選有信用建商。
2﹑產權證照查證:如土地權狀、土地使用分區證照、建築執照、施工藍圖等。
3﹑簽約時仔細詳看條文:合約為規範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也是糾紛產生時認定誰是誰非的依據,故簽約時應特別謹慎細心。
4﹑施工中莫忘參觀監督:如發現施工不當,可根據事實向建商建議改善補救,一般建商多會從善如流加以改進。
訂購一戶預售屋,以購屋者立場,無不希望建商能謹慎施工,按期完工交屋,不幸發生購屋或交屋的糾紛,真是一大夢魘,因此,對交屋產生糾紛的原因加以深入瞭解,進而謀求防範之道,防患糾紛於未然,當是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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