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打混摸魚太誇張?彰化縣政府人事處日前清查各局處室的出勤情況,今年1至8月實際上班日共165天,結果有17名員工,申請出差的天數多達150天,等於是有9成的時間並未在辦公室。彰化縣長王美惠得知後非常震驚,下令要求主管加強控管,若是浮報加班或出差將會追究行政責任
根據《CTWANT》報導,王惠美就任縣長以來,嚴厲實施財政管控,去年歲入歲差首度由負轉正,是近22年來首見。不過最近王惠美發現,有部分局處室的加班、出差情況過於浮濫,多次要求改善卻未見成效,於是在10月份的縣府主管會報時,指示人事處將在今年1至8月,各局處申請加班和出差情況列出清查。
經過清查,扣除掉周休二日、春節和清明、端午等連假,今年1至8月上班日共165天,人事處清查縣府9個處、1469人差勤,其中118人出差達83天、更有17人出差150天,由於出差可報支領半日100元、1日200元的差旅費和交通費,這樣似乎變相為自己「加薪」,引發各界的議論。
對此彰縣府人事處長張正一表示,經過清查之後,同仁出差最頻繁的前三名分別是勞工處外勞服務科、工務處養護工程科與地政處地籍測量科;這些同仁的工作性質本來就屬於外勤為主,若是要求每天坐辦公室,似乎並不合理。
針對以上情況,張正一已經對各局處長和科長加強宣導,請同仁在申請出差前是否有按照路線、業務時程等進行整合規畫,避免處理同一件事卻拆分多次前往,影響行政效率,若是有同仁長期加班,恐會影響身心健康和家庭。
張正一還提到,各局處的人事加班費和出差業務費等,本來就屬於縣府財政管控的範圍,支領有上限,經過清查有多771人、逾5成同仁選擇不領加班費,其中逾20人過去8個月加班逾160小時。因此針對員工若有浮報加班或出差情況,將會追究相關責任。
過太爽?公務員上班165天出差150天 彰縣長下令查
https://bit.ly/2IZ1sTK


成醫喋血案輕判1年 林光宇:感謝法官認同我遭到職場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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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3 11:5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被控涉刺傷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女組長陳彩鳳的男體循師林光宇,今上午獲台南地院改依醫療法對醫療人員施強暴行為、傷害罪從輕判1年徒刑,合議庭不採認檢警主張的殺人未遂罪嫌。對此,林光宇表示感謝法官明察秋毫、認同他遭受職場霸凌,希望未來國內能終結白色巨塔內的職場霸凌問題,會再與律師研討是否上訴。
 成醫喋血案兇嫌林光宇(左)獲台南地院輕判一年徒刑,他聲明感謝法官明察秋毫認同他受到職場霸凌。(記者王俊忠攝)
成醫喋血案兇嫌林光宇(左)獲台南地院輕判一年徒刑,他聲明感謝法官明察秋毫認同他受到職場霸凌。(記者王俊忠攝)
林光宇說,此案發生後迄今約半年,成醫對他停職,他沒有工作收入,只能靠妻子護理師工作收入維生;上週,他開始與朋友到南市安南區的中安宮賣臭豆腐,希望有機會申請復職再回成醫工作,也希望向陳彩鳳道歉、取得和解。
林光宇表示,本週一,公懲會已約談他出面說明此案來龍去脈,他會請律師備妥在成醫遭職場霸凌的相關資料,提供給公懲會作出公平合理的裁決;據他了解,公懲會也會根據台南地院一審的判決內容作為其職務處分案的參酌資料。


雪莉的死亡被多方解讀為抑鬱症自殺的結果,但在某種程度上,真正殺死雪莉的,是口不擇言,躲在鍵盤後面惡評攻擊的網路暴民,而這些網路暴民的幫兇,就是大肆渲染雪莉在社群媒體上的行為「放飛自我」、「性暗示」、「墮落」和「精神失常」,煽風點火的媒體。筆者之所以寫出這樣的言論,是出自於內心的憤慨——本該在最美的年齡綻放的雪莉,就這樣香消玉殞,讓人無比心痛與惋惜。「我們的選擇會塑造我們的人生,而善良就是一種選擇。 https://is.gd/6U7mVu

 


去年逾7千名青少年企圖自殺 霸凌也是影響因素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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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22:04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今日公布最新統計,去年24歲以下青少年族群自殺死亡人數從197人上升至220人,上升11.7%,且有自殺企圖被通報青少年族群7038人次,較前一年5176人次成長36%,增幅均高於其他年齡層,分析原因發現除了精神健康、情感人際關係外,課業壓力、體罰、霸凌等校園學生問題也是影響原因
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呼籲民眾同心協力防自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提供)
台灣自殺防治學會理事長李明濱表示,全國自殺防治中心每年進行「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認知與行為」調查,今年針對15歲以上、2102位民眾進行抽樣電話訪查,結果發現,約15.6%一生中曾認真想過自殺,另2.7%更曾於一年內認真想過要自殺,2.2%一生中實際有過自殺行為。
此外,今年特別針對霸凌議題進行調查,15.3%表示曾經「持續」被霸凌,其中,54.3%發生在10至14歲,地點以學校71.3%居多,受霸凌形式則以言語霸凌81%最常見。
在曾被霸凌的民眾中,50.8%表示因為被霸凌而導致明顯的身體或心理傷害,其中25.2%、推估約40萬人具有情緒困擾,45.3%、推估約72萬人更是一生中曾認真地想過要自殺。
隨著網路的蓬勃發展,也成為青少年遭受霸凌的另一個場域。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顏正芳指出,過去曾有研究發現,約19.6%的學生曾遭受網路霸凌,由於網路霸凌具有匿名,以及快速流傳、不容易被刪除等特性,對於受害者的負面影響可能更大,也更加會引起情緒困擾。
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強調,若社會系統能夠給予足夠的支持,將有助於降低自殺,未來也會與教育部討論青少年網路霸凌的防治之道,期待可及時介入協助。 https://is.gd/FDLCme


陳幸妤台南開診所 一堆鄉民竟然出來「自首」!

陳幸妤之前在診所看診執業,許多長輩指明要找她「做牙齒」。(資料照,記者林孟婷攝)

2016-12-01  06:5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近來台南市東區街頭,出現「陳幸妤牙醫診所」招牌,引發民眾好奇,昨天消息證實,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出來開業,診所就在她的住所「耘非凡」名宅對面。消息傳開後,卻讓不少PTT網友紛紛「自首」!

  • 陳幸妤在台南市東區再買高樓豪宅,並在豪宅對面準備開牙醫診所。(記者王俊忠攝)

    陳幸妤在台南市東區再買高樓豪宅,並在豪宅對面準備開牙醫診所。(記者王俊忠攝)

  • PTT網友紛紛自首。(擷取自PTT)

    PTT網友紛紛自首。(擷取自PTT)

  • 網友紛紛自首。(擷取自PTT)

    網友紛紛自首。(擷取自PTT)

據悉今年6月間,陳幸妤買進耘非凡一戶高樓層、近200坪豪宅,市價超過4000萬元,陳幸妤也頻頻進出打理新房裝潢。如今,她在新居僅隔一條馬路的對面透天厝要獨力經營牙醫診所,開業獨當一面。

陳幸妤開業消息引起PTT網友熱議,不少網友還「自首」。有鄉民發文說「要自首,當初看她在鏡頭前崩潰覺得很好笑,看低能模仿也笑得打滾,還存了她一堆崩潰醜圖當作梗圖,現在覺得真的很對不起她...。」也有人說「曾經不懂事看她在那邊崩潰很開心,為此感到很羞愧」、「當年看只覺得很可憐 沒幹甚麼一直被嘲笑...」、「從來就沒見媒體這樣追殺馬千金,對比真的差太多...」。

楊又穎臉書發文了! PO兩點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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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仁鐸用妹妹的粉絲專頁發文,指出將會完成妹妹的遺願,將楊又穎粉絲專頁未來的用途用在防治霸凌上面以及建置網路即時求助工具。(圖擷取自楊又穎臉書)
2015-06-09 09: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藝人楊又穎(Cindy)生前受到網路霸凌,因壓力太大選擇結束生命,哥哥彭仁鐸用妹妹的粉絲專頁發文,透露這些日子家人的心情轉折,更指出將會完成妹妹的遺願,將楊又穎粉絲專頁未來的用途用在防治霸凌上面以及建置網路即時求助工具。
彭仁鐸用楊又穎的粉絲頁發文透露,楊又穎曾無助地和他們討論網路的惡意攻擊和每句話,想到一些畫面還是會讓他陷入低潮,在這49天的日子裡,家人的情緒從震驚、悲傷到自責,但還是希望能夠完成妹妹的遺願。
彭仁鐸指出,將會把「楊又穎Cindy」粉絲專頁申請更名為「心地好一點,霸凌少一點」公益頁面,把粉絲專頁轉型成網路霸凌防治的交流園地,若網友遇到和楊又穎一樣類似困境,可到專頁留言,可以和輔導人員接觸,請他們給予建議;也可以分享曾經歷過網路霸凌與憂鬱症的心情,將走過的勇敢經歷分享給大家。
彭仁鐸透露,已委託網路業者開發一套網路即時求助工具,讓專業的社福志工團隊,直接在網路上與需要被協助的朋友或是家屬溝通,預計2個月後會上線測試。
文中,彭仁鐸提到在無助時,他會想起一句話:「當悲劇發生的時候,你可以向悲傷和空洞屈服,聽任那些悲傷讓你無法思考呼吸,但是你也可以努力從中尋找意義。」

職場霸凌可能是職場憂鬱的元凶

2015-05-06 10:21

◎王安祥

根據國內一家人力銀行日前所進行之調查,發現我國勞工所遭遇的職業傷病類別,除了常見身體部分的傷病外,「精神焦慮、憂鬱或躁鬱」也擠進前十大。

精神障礙是否為工作所引起,我國也已訂有「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以為認定時之依循。依該指引之規範,若要認定為因工作所 引起之精神障礙,首先必須該精神障礙符合對象疾病ICD-10中F0至F9;同時在該精神障礙發病前約六個月的期間,客觀認定其為工作引起,且無工作以外 的心理壓力及個人導致發病之因素。

工作所造成的心理壓力,除了業務質與量負荷之相關因素外,「職場霸凌」亦是可能的原因之一。(示意圖,記者蔡淑媛翻攝)

工作所造成的心理壓力,除了業務質與量負荷之相關因素外,「職場霸凌」亦是可能的原因之一。為了因應此一職場可能的危害,我國於102年甫通過的 《職業安全衛生法》,於第6條第2項新增雇主對於其工作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需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之相規範。根據該法 45條之規定,違反該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之罰鍰;同時,若因違反該項規定而導致工作者發生職業病,根據該法43 條之規定,則更可處新臺幣3萬至30萬元之罰鍰。

至於 事業單位針對其工作者在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的預防之相關工作,則可依職安署所發「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之規範進行規劃。 事業單位首先需進行該種危害傷害程度及可能性的辨識及評估,若該危害可能來自組織內部的主管,事業單位應明訂主管對待下屬之行為規範。除此之外,企業內部 也應建立職場霸凌申訴制度,落實申訴調查時的員工參與,秉公處理所有申訴案件,都是有效降低員工遭受職場霸凌風險之具體作為。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網路霸凌何以能致人於死?
        社會針對網路霸凌一片熱議,但是主管機構的閣員卻似乎沒掌握到網路霸凌跟傳統霸凌間的懸殊差異,而嚴重低估網路霸凌對個人與社會的傷害。
        以楊又穎事件為例,實際的後果形同「過失致人於死」,應該要視同刑法的公訴罪來加以規範;但是從傳統法學觀點看,卻頂多只涉及侮辱罪和毀謗罪,屬於告訴乃論;加上彭家的「不追究」,這一起「過失致人於死」的事件變成法律上不加規範而輕輕放過的事件。我相信這樣的結果有很多人無法接受,卻又矛盾地覺得:「靠北部落客」只不過是嘴賤,有必要拿「過失致人於死」這種大罪名來比附嗎?
        這個矛盾就是典型地把實體世界的裁判原則跟網路世界的行為後果揪混一氣,沒理清其間差異的結果。
        在實體世界裡,因為嘴賤而讓一個人想自殺,是很困難的,因此「侮辱與毀謗」的行為跟「過失致人於死」的後果差距非常地遙遠,兩條罪不該扯到一起;但是,在網路世界裡要將一個人侮辱、毀謗到想自殺,不但是可能的,甚至並不是非常地困難的。
       為什麼?
網路行為與後果的不對稱性
        網路世界只有言語暴力而沒有肢體暴力,因此我們常常誤以為網路對個人的傷害不會超過實體世界。這是錯誤的幻覺!
        在網路世界裡,你罵人一次,紀錄永遠在那裡,效果猶如重複罵人;你在臉書上嘴賤地罵人,感覺上像是在寢室裡鬼扯、打屁,但是通過別人的按讚與分享,其效果形同在電視台熱門節目裡由一群人每天重複污辱同一個人──網路上的行為跟它的後果具有極端不對稱性的關係。
        在實體世界裡,要罵到讓一個人自殺,是很困難的:你罵一個人一次,話聲隨空氣消失,傷害隨記憶變淡;在實體世界裡,你嘴賤地罵一個人,很容易引起公眾不滿而向你翻白眼,同時很難會有人起共鳴,跟你一起接續地罵下去,更別說是發展成「輪暴」,「有組織的言語暴力」(除非你真的罵得有理,否則往往制裁者多於附和者);就算你找到一群人一起罵某人,要被上千人聽到也是很困難的事──除非你談的某人是公共人物,或者他所做的事傷及廣泛的大眾。
       但是在網路世界裡,傳播的成本與門檻太低,不辨是非的閒人太多(太容易被聽進去),造成實質傷害所需要的成本與門檻太低!而且,在網路世界裡(尤其是社群網站),往往偏好(偏見)相同者群聚一堂,不當的言論遠比實體世界更少受到制衡,甚至更容易被火上加油!
        在實體世界裡,眾暴寡鮮少發生,很難發生;在網路世界裡,眾暴寡隨時都在發生,甚至很難不發生。光憑這個事實,就已經凸顯出網路的殺傷力有多可怕,而網路的言語暴力又有多麼容易發生!
       光憑上述差異,就足以讓我們嚴肅地考慮:實體世界裡可以不計較的行為,在網路世界裡卻很可能不該縱容,而必須積極地加以節制、規範。
傳統法律思維難以有效規範網路霸凌
       其次,在實體世界裡,你有多大的惡意,才會採取多激烈的行動,並對他人造成夠嚴重的傷害──在實體世界裡,動機、行為與後果(傷害)具有高度一致的關係,或者逐漸淡化的關係(想殺一個人,沒有勇氣和能力採取有效的行動,後來陰錯陽差地只傷到當事人的表皮)。反之,在網路世界裡,一個人帶著玩笑般的嘴賤,加上一群鄉民、酸民的起鬨,和一群無聊人士的按讚,結果可以行對一個人進行有組織的、持續的、重複的傷害──在網路世界裡,動機、行為與後果(傷害)具有極高度的不一致關係(實際的傷害經常是遠遠超乎行為者的預期與意圖)!
        在實體世界裡,動機、行為與後果之間的關係是漸次減弱;但是在網路世界裡,動機、行為與後果之間的關係卻是漸次增強。這種相反的關係,顛覆傳統法律思維「犯意與犯罪行為間的一致性」假設。這使得傳統法律在網路霸凌之前顯得矛盾百出,左支右絀而難以自解。
        如果我們從結果論的觀點去對網路霸凌課責(致人於死者至少課以「過失殺人罪」),你會覺得這跟動機不相稱(課責過重,只是嘴賤卻被判過失殺人罪);如果我們從動機論的觀點去對網路霸凌課責(嘴賤者頂多課以「毀謗、妨害名譽」),你會覺得這跟後果不相稱(課責過輕,致人於死者卻只判告訴乃論的毀謗、妨害名譽)。表面上看起來,不管怎麼判都違背比例原則(動機上違背比例原則,或者後果上違背比例原則)。      
       這個矛盾的根本原因,就是還停留在用實體世界裡的「動機、行為、後果」來裁量網路世界裡的「動機、行為、後果」。要跳出這個矛盾,我們必須徹底跳出規範實體世界裡的傳統法律觀點與裁量原則,從全新的角度去看網路霸凌,有全新的手段去建立全新的規範。
        光是因為上面兩大層面的考量,就讓我覺得:網路霸凌必須要有不同於傳統法律(規範實體世界的言行)的立法架構,以及規範的機制。我們不但必須積極考慮為網路霸凌獨立立法,而且必須跳出傳統的法律觀點與思維,深入探討網路世界動機、行為與後果的獨特性,根據這些獨特性質來立法與規範。
「告訴乃論」是最大的幫兇
       NCC主委石世豪明確表示,既有法律已足以規範網路霸凌,不應有任何加強限制網路言論的法律,更不希望因為單一事件之後的過激反映,而加強對網路控制。我相信他應該沒想過我上面所提到的網路霸凌兩大特性。
        在既有法律架構下,網路霸凌主要涉及刑法的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但是在新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去年6月29日上路後,其中第11-1條規定:只有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檢察官才能調閱通聯和 IP 位置;但因妨害名譽最重本刑僅2年以下,無法申請調 IP,使得舉證困難,等於縱容(鼓勵)網路霸凌。此外,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都屬於「告訴乃論」的範疇,受害者要負起困難的舉證責任,等於進一步縱容(鼓勵)網路霸凌。
       更重要的是,相同的網路霸凌手段對不同的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受傷最深也最需要保護的人往往沒有能力自保,而需要第三者主動出手保護。把網路霸凌規範為「告訴乃論」,而沒有更積極的第三方介入,等於是再進一步地縱容(鼓勵)網路霸凌。
          第三方的主動介入有很多方式,國外政府跟社群網站簽自律公約,就是方法之一。網站瀏覽人數愈多,毀謗的殺傷力越大,越需要加以節制和規範。大型網站本來就該負起較大的社會責任,要求他們以關鍵字搜尋去主動刪除毀謗與污辱性的言論,甚至取消惡意使用者的權限,本來就是應該的。
       人權與言論自由的保護必須同時放在天平的兩端去秤量,以便取得平衡;無限上綱地保護言論自由,而縱容網路霸凌,絕非法律上或民主社會的公平。
       只要大型社群網站和準公共媒體(瀏覽量較大的網站,如 PTT、獨立評論@天下、etc)願意負起公共責任來主動規範使用者的行為,網路霸凌對個人與社會的傷害就會明顯地降低。
        本文無意列舉各種第三方介入的方式,我想強調的是:第三方的主動介入是規範網路霸凌不可或缺的一環。至於第三方介入的各種可能設計方案與優劣點,留待其他人發揮。
原諒與縱容
       石世豪似乎把楊又穎事件看成孤立的偶發事件,我怕他沒了解到楊又穎只不過是網路霸凌的冰山一角:一個人被逼死了,就表示還有更多人曾經痛苦到濱于自殺邊緣。把楊又穎的自殺視為孤立的偶發事件具有另一個潛在的風險:誤導鄉民、酸民與網路輿論,把楊又穎的自殺(局部地)視為個人因素,而不需由霸凌者負起(完全的)責任。
       楊又穎自殺後的第一時刻,「靠北部落客」臉書粉絲團根本不以為自己該負起任何責任(法律的、道德的);李敖表示,網路上的言論刪不勝刪,楊又穎沒有覺悟。而 TonyQ 則表示:「來自群眾的不同意見有時會帶來壓力、會影響生活與思考,但我們無法逃避。我們真正該鍛鍊的是讓個人擁有能夠面對壓力的心靈,能夠接受別人直接表達的不同意見,而社會也不應該因此過度逼迫個人。網路意見不見得會殺了一個人,而過強的自尊與自卑以及群眾對於無根據負面意見與謠言的過度重視,則相對很容易會殺掉一個人。」
       類似李敖與 TonyQ 的觀點,都有可能犯一個錯:你有能力忍受網路霸凌,不表示別人也能(或應該)忍受網路霸凌。這就像,一個練武高手評論凶殺案時不該表示「誰叫他不練武自保」。
        文革前期叫「文鬥」,也只不過把人帶個黑帽子,在公眾面前加以各種曲解和侮辱而以,許多自尊心較強的知識份子從此內心傷痕無法抹除,甚至自殺;而且,如果沒有文革前期的「文鬥」來把人心給鍛鍊到冷漠、冷酷、殘忍,也不至於有後來血腥殘殺的武鬥。
        網路霸凌表面上只過是酸民嘴賤,頂多無知加無聊,但它對社會與人心的傷害絕不容輕視。台灣僥倖逃過文革,我不希望因為縱容網路霸凌而讓台灣社會受到幾近乎文革的傷害。

三字經飆罵醫官柳林瑋 營長判拘役

2015-05-0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陸軍六軍團砲兵營長王心寬,不滿醫官柳林瑋多次缺席操課,跑到醫務所飆罵柳林瑋三字經,怒嗆「你們的值勤表都自己亂寫,長官眼睛都瞎了嗎?」事後被柳林瑋控告公然侮辱罪,桃園地院判處王姓營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 發起太陽花學運與萬人送仲丘運動的知名成員柳林瑋。(資料照)

    發起太陽花學運與萬人送仲丘運動的知名成員柳林瑋。(資料照)

柳林瑋是太陽花學運與萬人送仲丘運動的知名成員,本案發生在太陽花學運之前。

桃園地院調查,102年4月,王營長不滿柳多次操課缺席,提醒仍未改善,他跑到醫務所直接找柳質問,當著所有人的面前飆罵「X你媽」、「王八蛋」、「你當我是白癡、智障,欺上瞞下,小心我修理你」,柳員當時正在看診,隨即解釋自己是依規定看診,雙方仍爆發口角。

目擊軍官出面作證

王營長又對著柳林瑋怒嗆:「你們的值勤表都自己胡亂寫,長官也沒看就批示,眼睛都瞎了是嗎?」柳不滿營長在營區暴走、怒罵,連受傷送到醫務所的士兵都聽到了,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雖然王營長否認飆罵三字經,但法官傳喚目擊的其他軍官作證,依公然侮辱罪判營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事後營長已被調離主管職務。

柳林瑋昨天受訪時表示,不知道營長為何突然衝進來,質疑他沒有出席操課,當時他曾出示規則與勤務表,解釋他必須在醫務所看診;但營長莫名其妙就飆罵三字經,其他軍士官兵都有聽到。

柳林瑋說,他第一時間並沒有提告,但曾蒐集相關證據,直到退伍後幾個月發生了洪仲丘事件才決定到警局提告,當時目擊的軍官陸續退伍,也願意出庭替他作證,對於判決結果他尊重司法,也感謝同袍願意站出來。

柳:針對軍隊 非對個人

柳林瑋說,他提告的目的並不是針對營長,與他無冤無仇甚至在退伍後,人生不會與他再有交集;提告是要針對「國軍制度」,希望這個判決能引起國防部重視,軍中所發生的任何事,都該循正常管道處理,而不是用言語或身體霸凌,他是醫官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更何況是一般的小兵。

媒體有什麼資格檢討霸凌

2015-04-25 14:54

KingKingCold

不用講到那麼遠的了,現在發生的事情,就是媒體在活生生霸凌網路使用者啊。

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認為網路使用者長期霸凌各種人,事實上反而相反,是媒體利用污名化網路使用者,教唆一堆盲目的社會大眾,對網路言論作出長時間且大量的霸凌。我問妳,請問你家人之中有沒有老一輩,看著中天電視台的新聞,邊看邊罵網友的?請問妳家人有沒有人是看著聯合報、中國時報,然後吃飯的時候邊吃邊跟你說,你們這些網友很愛罵來罵去的?

妳仔細看就會發現,絕大多數的網路使用者他們上論壇、上討論區、上網拍,他們都是沉默的,現在女版有兩千人,請問出來說話的人,發文推文的人有幾個?最多不到兩百個。那請問,拿這兩百個人之中小部份人的言論,來霸凌這兩千個人,妳覺得公平嗎?

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認為網路使用者長期霸凌各種人,事實上反而相反,是媒體利用污名化網路使用者,教唆一堆盲目的社會大眾,對網路言論作出長時間且大量的霸凌。(圖擷取自PTT)

今天晚上我跟我媽吃飯,我媽跟我爸邊看東森電視新聞,邊跟我講,你們這些網友,看一看,現在逼死人了,慚不慚愧。我跟我媽說,我不慚愧,因為我從來沒有逼死人。

我常常罵人,但是我罵得人幾乎都是欠罵的,例如魏應充,我上次聽妳罵得更大聲,請問我罵他不應該嗎?我上次跟妳講skype,聊到阿帕契姐跟惡房東,妳罵得這麼爽,請問如果我說妳罵他們不應該,認為妳是在用輿論罷凌他們,妳服氣嗎?

她悶不坑聲,因為太多跟她一樣,平常接觸網路不多,接觸電視媒體跟平面媒體太多,而跟著他們一起罷凌網路使用者的社會大眾了,他們長期以來已經對網路使用者已經有成見了,對他們來講,網友跟路邊的野狗一樣,整天吠吠叫。

然後我爸講話了,他說韓國搞網路實名制,人家比我們先進。我跟他說,韓國三年前就裁判網路實名制違憲了,您如果覺得違反憲法可以解決全世界都有的霸凌現象,我建議全世界的憲法都廢除算了,他聽到也不說話了。

我看他們都不說話,我說話了。

韓國三年前就裁判網路實名制違憲,如果覺得違反憲法可以解決全世界都有的霸凌現象,我建議全世界的憲法都廢除算了。(資料照,張菁雅攝)

我說,媽妳剛剛問我慚不慚愧,我現在倒是開始感到非常慚愧了,我慚愧的是,現在街上,家家戶戶,萬家燈火,有數以萬計的普羅大眾,他們正跟妳一樣,輕信媒體對於網路族群的惡意中傷與霸凌,而完全昧於,昧於今天這位楊小姐的自殺,是出自她身邊人的惡意中傷與霸凌。

而網路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使用者,甚至根本沒聽過這位楊小姐的大名,但是他們正受到多他們十倍百倍的人,經過誤導之後,各種蔑視,各種誤解,各種怒火,各種霸凌。我慚愧,因為我看到媒體有這麼大的力量能顛倒是非,操弄黑白,而我連自己最親密的兩個家人錯誤的指控跟被誤導的想法,都改變不了。

之後他們完完全全的沉默了,他們可能認同了我,他們可能只是不想跟我吵。

今天媒體記者,公眾藝人,政治名嘴,一個一個出來打一個名為網路言論的稻草人,打死了成千上萬隻的稻草人,結果半隻烏鴨都沒抓到,最好笑的還是藝人,今天害死楊小姐嫌疑最大的就是你們演藝圈自己人,你們隻字不提。

罵自己母親的唐湘龍、把太陽花當成香蕉造謠中傷學運學生的邱毅、賣黑心潮T被抓包還不敢提供帳目最後還被市政府罰錢的黑人夫婦、霸凌司機把人打到重傷的Makiyo、洩漏軍事機密還白目到聲稱「有這麼嚴重嗎」的李蒨蓉,還有太多太多我都舉不完的各路牛鬼蛇神,今天大家都配合著媒體這次紮稻草人霸凌網路使用者的大戲,挾著媒體優勢跟發言權,霸凌著沒有關係的鄉民們、網民們,但是大家都不知道的是,他們反的從來不是網路霸凌。

他們反的只是那些他們厭惡的言論,跟他們相對的立場,以及那些看透他們本質的人們。

有太多太多舉不完的各路牛鬼蛇神,都配合著媒體這次紮稻草人霸凌網路使用者的大戲,挾著媒體優勢跟發言權,霸凌著沒有關係的鄉民們,網民們,但是大家都不知道的是,他們反的從來不是網路霸凌。(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他們反的只是指出他們拿別人善心充盈自己荷包的人;他們反的只是指出他們連香蕉跟太陽花都分不清楚就要批鬥學生的人他們反的只是笑他們連地震不是下雨導致都不知道的人他們反的只是在他們炫燿自己參觀軍事基地,出來說「妳錯了!!」的人他們反的只是當他們情緒高漲,踢人腎臟很嗨的時候,憤怒指控他們濫用暴力的人他們反的只是,當他們穿著國王的新衣,旁邊那個指著國王問你怎麼裸體的小男孩們。

今天如果網路上一片歌功頌德,而讓他們覺得討厭難過又憤怒的,反轉而變成一般媒體新聞,他們就會站在網路這邊,反記者對他們的「狗仔霸凌」了。

以前沒有網路的時候他們就是這樣子過來的,現在有了網路,他們做的依然是同樣的事,將來又有哪些人不合他們的心意,看破他們的包裝,他們照樣會對這些新的族群作同樣的事。

所以我以最後我跟父母吃飯最後說的一句話作結:如果我今天覺得慚愧,是因為我無法替正在受媒體迫害的人們說出心裡那句真心話,那我希望至少我還可以以你們為榮,我希望至少還可以因為你們可以分辨一點媒體的謊言為榮。

p.s. 在此推薦一支影片,讓你四分半鐘了解現在媒體跟各路名人們,現在在幹什麼。

(PTT鄉民,本文經作者同意轉貼自PTT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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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曝外貌惹人嫌 柯P:是要多漂亮?

到夫人陳佩琪容貌曾遭網友羞辱時,柯文哲回應說「夠了啦!是要多漂亮?」。(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04-29  11:5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夫人陳佩琪昨日在臉書發文爆料,坦言有部分網友見到媒體拍攝她的特寫照後,以羞辱的言語相對,今天柯文哲在被媒體問到此事時,力挺愛妻回應說「夠了啦!這樣就可以了,是要多漂亮?」

陳佩琪昨日發文寫道,最近上節目的機會變多,媒體常會對專訪人物作近距離特寫,讓部分網友以激進的言論相向,留言說「看到我就想吐」「看到我出來,就嚇到要收驚」。

面對少數網友的言語羞辱,陳佩琪認為容貌取之天生,而且人有年紀,就有歲月的痕跡,從不會在乎這類的語言霸凌;一席高EQ的言論,讓網友忍不住讚嘆「相由心生,修養與氣度勝過外在的一切」「陳醫師超美得好嗎」。

上午柯文哲在被媒體問到此事的看法時,回應說「夠了啦,這樣就可以了!是要多漂亮?」,讓網友直呼「兩人實在太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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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vs演藝圈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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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請江蕙出任中國政協委員(管仁健)
新頭殼newtalk 文/管仁健
江惠說台灣言論太自由後,引發爭議,關閉了臉書。圖:中央社
藝人楊又穎(Cindy,本名彭馨逸)連續幾個月遭人在臉書粉絲團「靠北部落客」內造謠抹黑,3個月就PO文高達65篇,4月21日因無法承壓力而在台中的家裡吸氦氣致死,得年25歲。

警方據現場遺留的遺書提及在工作上遭到霸凌,也有鄉民發現某H姓女網友曾轉發楊又穎臉書的文章並發文批評,口吻與內文都與「靠北部落客」裡謾罵楊又穎的匿 名網友的類似,包括「妳還是在抄我這個路人」、「愛破壞又自以為的部落客」、「跟妳虛偽心機又愛作弊的為人與偷懶又裝傻的工作一樣差勁」。

雖然報載檢方已開始調查「靠北部落客」裡匿名謾罵楊又穎的這位鄉民,但除非涉及恐嚇才屬公訴罪,如果只是公然侮辱或誹謗,則需家屬代為提告。一個年輕生命 的結束,無論她生前是不是藝人,甚至是不是娛樂線記者所形容的「宅男女神」,鄉民都是有血有淚的,都會一起哀悼,並盼望她的家人能節哀順變。

然而某些嗜 血搶版面的藝人卻反其道而行,他們明知廣大鄉民在彭小姐尋短之前,根本不認識這位藝人,何況像「大腦生了沒」這種與《康熙來了》《今晚誰當家》 同樣格調,鼓吹無知少女拜金媚富的「憂」質節目,從來就不是我們鄉民的菜。會去網路上匿名造謠抹黑彭小姐的,十之八九也跟演藝圈脫不了關係。這些自以為是 的大牌或小牌藝人,不去譴責惡質的演藝圈,反而要牽拖無辜的廣大鄉民。

綜合彭小姐生前臉書與報載警方透露的遺書內容,常識即可判斷可能是被熟識朋友陷害,猛放黑函。但某些見獵心喜的藝人,卻在真相未明之前,先以「道德魔人」之姿,把責任全推給網路,她們以為自己看到了答案,其實她們連問題點在哪裡都還沒看到。

例如「阿帕契姊」李蒨蓉因官司纏身,本已關掉臉書沉寂多日,又藉著楊又穎的去世而重開臉書,並以「獵巫」風潮形容阿帕契風波,強調自己是「被綁在木樁焚燒 的女巫」,但「每天都在向上天禱告,祈禱上天保佑謾罵者能夠生活幸福美滿」。剛高調宣布要「封麥」而海撈一票的台語歌天后江蕙,更效法中國反毒大使成龍, 在臉書上強調「台灣言論太自由」。

對於李蒨蓉與她老公說什麼,關心的人應該已經不多。但是江蕙這種大姊級的藝人,唱台語歌在戒嚴時代飽受打壓,即使到了今年,《中國時報》報導在主標「江蕙 《酒後的心聲》唱出巔峰」下,仍然附了一條「高成本甩去台語俗味 一曲抓住外省掛」的副題。假如今天還是宋楚瑜當新聞局長,別說是去台北小巨蛋唱台語歌,電視台每天只准出現兩首台語歌,且必須在《今日農村》或《農村曲》 那些節目裡。

假如不是因為有美麗島事件,這麼多黨外民主人士去坐牢;假如不是有黨外雜誌力爭,甚至鄭南榕的壯烈自焚,言論自由不可能從天而降的。多少人犧牲青春、前 途、家庭乃至於性命,才讓江蕙這些唱台語歌的藝人,日後得以有寬闊的揮灑空間,進而名利雙收。無奈俗話說有種人無情,另一種人無義,飲水不思源也就罷了, 還要專程去源頭上拉屎,為什麼會有這麼奇怪的心態?《聖經》裡的先知拿單說了一段「富人與窮人」的寓言,就能完全解釋成龍與江蕙這些大哥大姊級藝人的心態 了。

大衛經過多年的流亡,終於被立為以色列王,軍隊在前方征戰,大衛卻已開始耽於逸樂。有一天黃昏大衛剛起床,在屋頂上乘涼時,看見遠方一個美貌的婦人正在沐 浴。大衛色慾薰心,便問手下這婦人是誰?當大衛知道她是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她的父親以連與丈夫烏利亞,都是與大衛登基前在戰場上出生入死多次的「三十勇 士」。然而大衛仍按捺不住性慾,差人召她入宮,與她同寢,然後讓她回家。

幾周後拔示巴請人稟報大衛自己懷孕了,而丈夫烏利亞在前線已幾個月沒回家,腹中這孽種當然是大衛的。大衛心生歹念,第一次是從前線召回烏利亞,讓他回家與 妻子同寢,偏偏烏利亞忠心耿耿,回到首都又到王宮門前守衛,還是沒有回家。大衛於是進行第二步計畫,設法灌醉烏利亞,讓他醉後有藉口回家與妻共寢;但烏利 亞還是沒有回家。

大衛無計可施,只好進行第三步更歹毒的計劃,直接寫了一封信給前線指揮官約押,讓烏利亞到第一線,然後忽然全面撤軍,害孤立無援的烏利亞被敵軍所殺,拔示巴守完孀居日期後,大衛就接她入宮。大衛以為這件惡事做得天衣無縫,但耶和華神卻非常憤怒,派先知拿單去詛咒大衛王。

拿單見到大衛時,先說了一個寓言故事。有個窮人什麼都沒有,只有隻小羊相依為命;另一個富翁什麼都有,但請客人時不拿自己家裡的牲畜宴客,偏偏殺了窮人的 小羊當食材。大衛聽到這裡生氣地說:「這富人該死。」拿單這時看著大衛,厲聲說:「這個富人就是你!」拿單不但直指大衛淫亂殺人的罪行,還詛咒大衛「刀劍 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果然大衛日後的下場悽慘,先是長子暗嫩強姦了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接著他瑪同母的哥哥押沙龍是殺了暗嫩報仇;日後押沙龍造反,大衛在外流亡了三年,刀劍真 的永不離開大衛的家。很多人也許不解,神對那些反對祂的異族也沒這麼憤怒,為何卻要這麼嚴厲的懲治大衛?其實拿單的那個寓言說明了一切。

江蕙「台灣言論太自由」的這種說法,若出自眷村老杯杯或是一些兩蔣粉絲口中,廣大鄉民聽完了也就過去了,但出自台語歌天后的臉書,就像《聖經》裡所形容「該死的富人」。江蕙是公眾人物,享有的是台灣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人,連做夢也不會出現的發言權。

2009年8月25日,江蕙的愛犬「阿信」逝世滿一週年,報紙還刊載「或許是和阿信心有靈犀,江蕙昨在陽台上乘涼時,發現有一顆超閃亮的星星,正在望著自 己,江蕙堅信那是阿信的化身,牠回來看娘了,眼淚因此流不停。」江蕙蓮自己養的狗死了一年還叫新聞,我們這些網路上的魯蛇們,就算一夜之間全家死光了,也 不見得會上新聞江蕙在媒體上是個富人,自己擁有無限大的發言權,卻還要消費一個年輕而沒有名氣的藝人,藉以剝奪廣大網路使用者的言論自由,那不就像《聖 經》裡所形容「該死的富人」嗎?

擁有媒體發言權卻無知狂妄的江蕙,搞不懂自由不等於惡搞,自由更不等於犯罪,匿名在網路上造謠抹黑彭小姐的藏鏡人,究竟是不是演藝圈中的成員,可以交由司 法調查。就算你不相信司法,廣大鄉民也有自己的正義感,發動肉搜也一定能揪出這個心存歹念的藏鏡人。若真相浮現後,證據顯示真的是演藝圈的霸凌問題,而不 是網路上一大堆根本不認識彭小姐的廣大鄉民,江蕙您還認為這是網路界的言論太自由嗎?應該說是演藝圈太自由,充斥太多的霸凌吧?

當然,我們好不容易走出戒嚴時代,搶回了憲法明定人民該有的言論自由,但「台灣言論太自由」這種謬論,江蕙絕非始作俑者,成龍早在2009年的海南博鰲亞 洲論壇時就公開說:「香港和台灣因太自由而很亂,所以中國人一定是需要管的,否則便會為所欲為」。2012年他接受《南方人物周刊》訪問時,就「中國人是 否需要文化自由」的問題時,再次重申「中國人一定要管」。

江蕙既然對「台灣言論太自由」這麼反感,我們也不可能再請宋楚瑜回鍋當新聞局長,宣布封麥之後的江蕙,日後在台灣還有什麼鴻圖大展的機會呢?我是誠懇地奉 勸她「大膽西進」,如今大哥級的成龍因兒子吸毒,背後靠山周永康又倒台了,空出來的這席「中國政協委員」,有誰比台語歌天后江蕙更適合呢?

作者:管仁健(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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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的媒體霸凌

2015-04-27 14:57

◎張桂禎

小模楊又穎輕生,許多人把矛頭指向網路霸凌,特定立場的媒體、名嘴、政客,也抓準這個機會,趁輿論延燒,恰巧來個大力反擊曾經批評過他們的網路世 界。作為公眾人物,不單只能享受大眾加諸於己的光環,同時本身也必須接受公評、檢驗,不能因為自己做錯事招致抨擊,就利用此單一事件借題發揮、無限上綱, 想逼迫網友們封口。而網路霸凌以外,讓人也不禁感嘆道,台灣社會更為嚴重的媒體霸凌,卻從來沒被人提起過

名嘴胡忠信曾經說陳幸妤到美國進修實際上是去開戶洗錢,陳幸妤反駁說:「荒謬啦!法院沒有是非啦!」 (TVBS)

媒體霸凌的受害者,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了。想當年,她幾乎是全天候被媒體追著跑,記者朋友們的麥克風、攝影機等等的包圍攻勢,更是常讓她幾近情緒崩潰邊緣,而這也是部分嗜血媒體最愛的題材;陳幸妤被媒體霸凌時,又怎見有誰替她站出來說過公道話?這次也捲入小模之死風暴的演藝圈,不也曾經有好多藝人爭相在節目上模仿、嘲弄陳幸妤,費別人的痛苦來博取收視率,是有多高尚?

演藝圈曾有好多藝人爭相在節目上模仿、嘲弄陳幸妤,消費別人的痛苦來博取收視率,是有多高尚?圖為在節目專門模仿陳幸妤的丫子。(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當年扁家被塑造成台灣萬惡之首的氛圍下,大家對於陳幸妤絲毫沒存同情心,也樂得以打落水狗為樂,網路平台上一堆剪輯惡搞她的影片,也多的不在話下。 觀眾們抱著看好戲的心態,不幫忙發出正義之聲,不也是成就媒體霸凌的幫兇之一?滿口仁義道德的名嘴、政客,面對陳幸妤所曾遭受的鎂光燈攻擊,你們又有吭過 半句?台灣社會最鄉愿的莫過於這一類的雙重標準了。網路霸凌外,難道更為氾濫的媒體霸凌不需要被檢討?

(美國常春藤盟校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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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搞「網路實名制」

2015-04-27 06:00

◎ 張惠和

藝人楊又穎輕生,引發各界關注「網路霸凌」,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的傷害別人的權益,他希望政府未來也能立法、執法來保障民眾。

很遺憾的,朱主席不能從加強生命教育的角度著手,因為每一個人都有義務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義,但是沒有權利毀滅任何的生命。

而且藝人受到網路霸凌並非個案,也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二○○八年「韓劇天后」崔真實上吊自殺,當時就有不少人認為與網路霸凌有關,韓國政府當局甚至推動「網路實名制」,防止匿名網友留言。不過在二○一二年,韓國憲法裁判所八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韓國通訊委員會也將「網路實名制」廢除。

況且網路發言其實跟使用文字和語言一樣,如果涉及公然侮辱、誹謗或損及他人權益都有刑法之公然侮辱罪(刑法第三○九條)、誹謗罪(刑法第三一○條)或其他相關法律規範,因此部分立委主張立專法來防止網路霸凌,實務上是否妥適值得商榷。

(作者為退休公務人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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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被批判不是被霸凌

推文到plurk
2015-04-24 06:00
◎ 陳福西
藝人楊又穎的輕生事件在媒體上發酵,甚至其輕生原因更進一步牽引出網路霸凌問題。筆者對於青春年華就消逝的生命感到惋惜,也認同霸凌問題應該被正視,但筆者絕對不認同連霸凌跟批判都分不清楚的言論,持續利用這事件來散佈錯誤的認知。
所謂「霸凌」,是一種對人惡意的打壓;所謂的「批判」,是對事情的檢討與指正,兩者出發點與用意天差地遠現在卻有人利用此一事件,不斷在媒體上表示「台灣太過言論自由」、「台灣對公眾人物過分霸凌」,但事實上,真的過去所有這些言論都是霸凌嗎?
前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也利用這次事件來抱怨自己被網軍霸凌。事實上真的是他被霸凌嗎?還是他自己縱容幕僚進行惡質選舉、對於自己的身家財產交代不清,才反被民意批判?利用臉書發表「下雨地震論」的藝人炎亞綸,真的是網民對他不友善、惡意打壓?還是他自己說錯話被指正?擅闖軍事要地、把軍事機密拍照上傳臉書的李蒨蓉,是網民不分是非、把她當女巫獵捕?還她自己違法亂紀,才被輿論揪出?
台灣是民主社會,也是法治社會,人民更有文明的道德理念標準。確實,這其中還是有人會違背道德,去做一些欺壓霸凌他人的行為,但這不代表所有人的批判都是霸凌。筆者也奉勸這些想利用楊小姐輕生事件來替自己辯護或者做文章者,真的適可而止,是非公道自有標準,不要躲在受害往生者的背後,企圖謀求自己的利益,那只會更為人不齒。
(作者從事資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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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內2度預測台灣發生地震 網友朝聖張啟元:有神快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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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6 23:23:00

 

▲張啟元1周內2度預測台灣發生地震,被網友讚好準。(圖/翻攝自張啟元臉書)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最近全球似乎都感到不平靜,尼泊爾接連發生強震,台灣近日也接來發生多起地震。日前有「神人」預言有地震,結果引發網友朝聖,這名「神人」正好就是破解Cindy楊又穎手機密碼的張啟元台灣26日清晨4時01分,又發生芮氏規模5.6地震,但在發生前5小時他再度感覺到可能地震發生。

張啟元在25日晚間10時56分先於臉書PO文:「最近地球很不平靜,害我都不知道我的身體感應到底是準或不準了。可是不安跟焦慮感還有,通常是有這種感覺就對了。」

幾小時後,他在臉書又留下「紀錄更新:25日晚上11點半開始有不安感;26日12點多左腳開始酸痛;幾分鐘後全身酸痛;1點開始頭痛;如果這次真的又地震,表示人體是可預測的。」

就在他臉書PO文3個多小時後,26日凌晨4時01分,台灣就發生規模5.6的地震,不少網友紛紛到他的臉書朝聖,甚至還有人留言「有神快拜」。而這次預測地震,已經是張啟元第二次預測成功。

早在20日凌晨0點36分在個人臉書PO文說,「最近是又要地震了喔?一直不舒服還有那個感覺。」沒想到早上9點42分就發生規模6.3的有感地震。這名「神人」隨後也在個人臉書回應,一切都是「賽到的」,他只是鼻子有點不舒服而已,講成「預言」會被氣象局罰錢,「如果我樂透也能這麼準就好了。」

張啟元2013年無意間發現臉書安全漏洞,還刪除臉書創辦人祖克伯的數篇發文和分享連結,因此名聲大噪,但他澄清他不是駭客也不是網路高手,「我不會用不當手法破解密碼、不做任何違法行為。」

楊又穎手機終於破解!功臣就是他…

張啟元(藍衣者)破解楊又穎手機中的模樣。(圖取自臉書)

2015-04-25  12:5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藝人楊又穎過世後,家屬曾公開表示希望有人能幫忙將她的手機解鎖,以了解她生前最後的情況。有「台灣駭客」之稱的張啟元在連繫楊又穎哥哥後,成功解開密碼。

  • 今日是楊又穎告別式,楊又穎親友出席會場,神情肅穆。(記者林良昇攝)

    今日是楊又穎告別式,楊又穎親友出席會場,神情肅穆。(記者林良昇攝)

  • 楊又穎的離世,讓許多人開始討論網路霸凌的議題。(圖取自臉書)

    楊又穎的離世,讓許多人開始討論網路霸凌的議題。(圖取自臉書)

  • 楊又穎告別式,圖為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向親友致意。(記者林良昇攝)

    楊又穎告別式,圖為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向親友致意。(記者林良昇攝)

  •  家屬準備了楊又穎生前最喜歡的雜誌封面和粉色康乃馨送給親友。(記者林良昇攝)

    家屬準備了楊又穎生前最喜歡的雜誌封面和粉色康乃馨送給親友。(記者林良昇攝)

張啟元在去年刪了臉書(Facebook)創辦人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發文,因此得到「台灣駭客」封號。今日他在臉書PO文敘述破解密碼過程,表示看到楊又穎的家屬想破解密碼後,便連繫她的哥哥。

破解過程中,他先更改了信箱密碼,接著破解Mac電腦密碼,但在要解手機密碼時遇到了困難。張啟元靈機一動,詢問楊又穎家中是否有類似的密碼,結果成功找到wifi密碼中的4位數字就是手機密碼,成功解鎖。

張啟元的內文最後提到,解鎖後大家都十分高興,而且也從手機中獲得了一些證據及訊息。網友見文後紛紛回覆「超強的」、「辛苦了」,感謝他的幫忙。

張啟元臉書PO文:

 

 

莫讓「霸凌」成為戒嚴的理由!

2015-04-25 12:00

◎洪國華

在發生某藝人自殺的事件後,許多人根據她的遺書,將矛頭指向常在網路上發表批評該藝人言論的網友,認為正是因為這些網路言論的「霸凌」,才導致了這起不幸的事件;不少在網路上也遭受過批評的政治人物,也紛紛跳出來,表示自己以往也飽受「霸凌」之苦,並要求主管機關應該盡快通過法律,以刑事責任制裁這種網路「霸凌」行為。

對於網路「霸凌」,朱立倫說,希望政府在立法、執法上能夠嚴格地要求。(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但對於網友匿名發表誹謗言論的行為,網路服務提供者其實早有相關規範,可以依據其他網友的檢舉,在最短的時間內刪除相關言論或匿名帳號,效力非常強大,例如某中央部會之前放上網路的政策宣傳影片(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就被網友認為內容過於腦殘,而向YOUTUBE檢舉,使該影片慘遭移除;甚至,當網路言論涉及誹謗的時候,被害人本來就可以向刑事機關提告,例如,在知名網站台大批踢踢實業坊上,還曾傳出有人不堪在網路上被網友訕笑,一次向地檢署怒告數百名網友,並成功索討到和解金的紀錄。

所以,筆者實在不知道為何許多政治人物,認為還有必要另外制定法律來管制網路言論?或者說,醉翁之意不在酒,管制網路「霸凌」只是一個藉口,真正的目的是要推動以往透過電信法、國安法,都未能竟功的「網路戒嚴」政策?甚或,這些政治人物是打算以刑事責任恫嚇人民和記者,以後不可以在網路上、媒體上批評政府或政治人物,否則就主張這算網路「霸凌」,隨即透過司法機關上門處理?

在單一事件下所貿然通過的「現象立法」,才正是政治人物用來「霸凌」原本邁入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實施「網路戒嚴」的一個藉口。(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當然,筆者並非認為這種在網路上任意匿名發表言論之行為完全不用負責,但在既有刑事法律、網路服務提供者均有辦法處理的情況下,實在看不出有另外大費周章去立法的理由,反而這種在單一事件下所貿然通過的「現象立法」,才正是政治人物用來「霸凌」原本邁入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實施「網路戒嚴」的一個藉口而已,主管機關如果還有點智慧的話,就不應該隨之起舞,否則反而是讓這起不幸事件中的死者被那些害怕被人民批評政治人物給消費,主管機關自己更成了政治人物實施網路戒嚴的幫兇!

(陽昇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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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們」勿消費網路霸凌受害者

2015-04-24 11:18

◎林佑臨

近日有藝人被網路霸凌而不幸輕生,結果,有一些因為發表政治謬論而激怒網路輿論的人,如連勝文、葉毓蘭,也馬上跳出來哭喊受到網路霸凌,想藉機把自己形塑成無辜受害者。然而,連勝文、葉毓蘭之輩能和真正的網路霸凌受害者相提並論嗎?

連勝文等人才不是被霸凌者,而是霸凌者-他們正是因為太過囂張地霸凌這個社會,才在網路上被抨擊。(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事實上,連勝文、葉毓蘭等人才不是被霸凌者,而是霸凌者-他們正是因為太過囂張地霸凌這個社會,才在網路上被抨擊。但他們現在竟然趁有人不幸被網路霸凌,藉機混淆是非,把網路上對他們的公評一概抹黑為「霸凌」,如此搞愚民、打人喊救人,更突顯出他們急欲壓制網路言論自由的霸凌者心態。

以連勝文為例,他才是真正的霸凌者:連勝文參選台北市長這件事本身,就是對人民最大的霸凌。比連勝文有才德的台北市民太多了,但難道只因為他爸爸是 連戰,我們就要被這個遠不如我們的人管轄、治理嗎?被這種人管,難道不是被霸凌?連家還意圖讓連勝文當8年市長後,再當8年總統,建立一個獨攬錢權的「大 連王朝」。他們有這種「家天下」的想法,難道不是把台灣看成自家私產,嚴重羞辱了台灣人的民主精神?這些難道不是霸凌?

更有甚者,台北市長競選期間,連勝文發表了一堆令人匪夷所思的愚蠢言論,他的打手們更極盡抹黑對手,敗壞選風,看他們的新聞,難道不是一種精神虐待?然而,我們在主流媒體上並沒有空間表達憤怒,因為多數媒體自甘墮落,寧可向有錢有權的連家靠攏,也不願反映民意。連營花大錢砸廣告影響媒體,難道不是用他們的錢霸凌人民?被收買的媒體難道不是霸凌的幫兇?

台北市長競選期間,連勝文團隊發表了一堆令人匪夷所思的愚蠢言論,看他們的新聞,難道不是一種精神虐待?(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所以我們這群被霸凌的正常台灣人,只剩網路可以發聲了。結果現在連勝文,葉毓蘭等人,以及主流媒體還想進一步帶風向,把他們洗白成「被霸凌者」,並把被他們霸凌,在網路上發聲的人,抹黑為「霸凌者」。真正的霸凌者如此顛倒是非,無非就是要消滅一切阻止他們做惡的力量。如果讓他們得逞,那麼他們即使做盡一切惡事,也不必怕犯眾怒,因為到時真的被罵,只要哭喊「被霸凌」,還可以搖身一變為受害者博取同情呢!但這是能容許的嗎?

(作者現職為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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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再有下一個楊又穎、伊能靜和曾寶儀

2015-04-23 18:42

◎賴郁棻

想了整晚,坦白說心情很複雜。先不論那些同情楊又穎、前天卻嘲諷霸凌炎亞綸的人有多自相矛盾,此時此刻我想到的卻是幾年前同樣遭到輿論謾罵攻擊的伊能靜和曾寶儀。

圖為楊又穎。(翻攝臉書)

幾年前已婚的伊能靜因為和男星牽手的緋聞所以網路上罵聲一片,更早之前傳聞介入他人感情的曾寶儀同樣被眾人攻擊。

直到前陣子伊能靜都再婚了,娛樂新聞仍免不了對她的酸言酸語、免不了指責她對不起前夫甚至揶揄她跟新婚丈夫間的姊弟戀;而後者在多年後仍逃不掉「第三者」標籤,大家樂傳小S跟黃子佼大和解的佳話,卻沒人在乎那之後曾寶儀在別的節目遭遇到一連串近乎羞辱的追問。

曾寶儀(左)在多年後仍逃不掉「第三者」標籤。(台視提供)

因為楊又穎開朗可人所以遭到霸凌後備受同情,因為伊能靜跟曾寶儀不清純、不無辜,所以她們活該被指責「不檢點」跟「蕩婦」、活該被丟石頭被羞辱攻擊嗎?

記得Lewinsky嗎?那個多年前美國前總統「性醜聞」的對象,那個連我小時候讀柯林頓傳記都知道的白宮實習生,她在22歲時愛上她老闆,在10多年後仍然是人們指稱的「that woman」。全世界的媒體攻擊、批判、拿自以為是的道德標準檢視她

17年了,柯林頓仍是大家口中的好總統,Lewinsky則是一輩子都逃不掉被追殺命運的第三者。(法新社)

事隔多年後,Lewinsky在日前一段TED的演講勇敢站出來替自己平反,以親身經歷呼籲大家停止網路霸凌。而我卻看到電視新聞標題說她是「小三變名嘴」:原來17年了,柯林頓仍是大家口中的好總統,Lewinsky則是一輩子都逃不掉被追殺命運的第三者。

楊又穎的例子不該再發生,但不是因為不該再有下一個Cindy。而是無論是楊又穎、伊能靜或者Lewinsky,這世界沒有人該活在用正義包裝的霸凌羞辱之中。

(清大人社院學生、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發言人,經作者同意轉貼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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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遇上網路匿名誹謗

推文到plurk
2015-04-24 06:00
◎ 曾文智
在過去,當網路出現匿名的誹謗文時,受害者可以向警察局報案,或是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受理報案或告發的檢警可以向電信單位調取網路紀錄,從IP的位置追查嫌犯,讓誹謗別人的歹徒接受刑事懲罰,並以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讓歹徒回復受害者的名譽與賠償損失。
雖然原本的法律可以嚇阻網路上的匿名誹謗行為,但是自從一○三年新修正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實施後,依據第十一之一條規定,嫌犯必須要犯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官才能申請調閱通訊紀錄或使用者資料。但是依據我國刑法第三一○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所以即使犯加重誹謗罪,最重本刑也只有二年,其刑度不足以讓檢警調閱IP,追查嫌犯。所以,現在台灣就成為網路匿名誹謗者的天堂。
去年底,法務部長曾在專題報告中提到此問題,認為這問題該修法解決。但因為現今政府支持度太低,反而被批為箝制言論自由而引起網友的一陣撻伐。仔細想想,網路的誹謗文章不但傳播速度比過去的紙本文書快,而且散播距離更是無遠弗屆,更可怕的是它可能留存千萬年,最令人擔心的是,有天你死後它才冒出 來,那就永遠都洗不清了!所以過去的刑法誹謗罪,並未考慮到現今網路的型態,應該要適時的做修正。建議立法部門趕緊新增一個「網路匿名誹謗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可追查的刑度降為二年,讓檢警能夠依法追查嫌犯,讓台灣不再是歹徒的天堂、無辜受害者的地獄,以免悲劇繼續發生。
(作者為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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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被批判不是被霸凌

楊又穎的血與淚

推文到plurk
2015-04-24 06:00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的女兒、藝人楊又穎,不堪匿名網路霸凌,在大前天輕生,原先以為她未求助,昨天才知,幾個月來家人陪她看了好多醫生,但她仍走上絕路,可見遭霸凌之嚴重。
在網路世代,楊又穎的不幸,可能發生在每個家庭,或你所認識的人身上,我們協助孩子面對逆境,結果只能眼睜睜看著孩子走上絕路,為人父母,如何能接受?「如何保護我們的孩子?」是楊又穎事件背後,社會所關切的議題,它已不是單純的藝人輕生,政府應設法保護「楊又穎們」。
楊又穎事件的兩個關鍵詞是「匿名」與「霸凌」,它們是懦夫的代名詞,君子絕對不屑為之,教育部居然兩個都包了。
教育部調整高中教科書的課綱,硬將白色恐怖和二二八事件刪除,無視史實,挾行政權力蠻幹到底,豈非「霸凌」?而國家教育研究院不公布課綱委員名單,連會議紀錄也將課綱委員的名字用○○代替,縮頭縮尾,完全「匿名」!
只准提南京大屠殺,不准提二二八,刻意消除台灣的血淚史,這是獨裁政權才幹得出來的「記憶清除」。教育部提醒國人,「政府仍在搞思想戒嚴的把戲」,若讓教育部得逞,我們就是捧上孩子的大腦供威權政治「洗腦」,將永遠愧對下一代!
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天說他支持「反對網路霸凌」的立法,然而他領導的教育部卻透過課綱霸凌台灣,而台灣人正在奮力抵抗他的霸凌。
台灣近年有許多公共議題,經由網路激盪而對國家社會產生正向影響,也使政客、官員、公眾人物知所戒懼;但有些人分不清公共議題和私領域的分野,趁楊又穎事件,跳出來為自己叫屈,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呀!
(莊榮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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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作敢當,那敢說呢?

2015-04-27 16:22

◎簡子翔

日前小模楊又穎疑遭網路霸凌而輕生,近日來引發廣泛討論關於言論自由在我國是否過於氾濫的問題。筆者認為,在國家民主化的過程中,民主的衝擊和過渡期是成熟必經的過程;誠如對一般人來說,走進便利商店時,並不會感覺格外珍貴,但對於正在服役中的人來說,走出營區看到便利商店的第一眼時,是會感動落淚的。自由,只有在失去的時候才會感覺可貴。

值得思考的是,言論自由是否真的可以無限上綱,這個問題或許一般人都清楚,我國法律規範並不允許任何人對他人無限的言論自由,若有詆毀他人等情事,仍會受法律制裁。但在事發後,檢察官表示匿名謾罵在偵查實務上極為棘手,或因無特定行為人,在強制處分(如搜索、扣押、監聽等)令狀聲請上困難重重;或因社群網站(如本案的臉書)因屬國外公司,我國的司法權難以調閱相關資料,甚或基於經營策略考量,社群網站公司不願提供等。皆是造成不論在民事上賠償、刑事上追訴無法還給被害人公道的原因,最後可能只能淪於道德非難。

社群網站因屬國外公司,我國的司法權難以調閱相關資料,甚或基於經營策略考量。皆是造成不論在民事上賠償、刑事上追訴無法還給被害人公道的原因,最後可能只能淪於道德非難。(美聯社)

主管我國通訊傳播之NCC也指出,在尊重言論自由前提下,採行協調相關業者建立自律機制方式;另涉及個人私領域的侵權、誹謗等糾紛,僅能由當事人透過相關法律途徑尋求協助。

近日來因言論自由的發展及社群軟體、「婉君」的興起,網路霸凌層出不窮而引發廣泛討論,甚至有許多專門以「靠北」為主旨的社群網站紛紛成立,筆者無意評論,畢竟這也代表著我國言論自由的可貴。相反地,是否也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起責任,人人有權自由,但也應建立在不侵害他人權利下。否則,將有愧於言論自由所帶來的珍貴及其蘊含的價值。

倘若利用匿名言論霸凌他人終將無法可管──「心靈謀殺」並非無法想像其可能性。就本案而論,細讀某部落格對於楊的謾罵,短短三個月竟有高達六十餘則 留言,且依循內容筆觸,應可合理推測應為少數人,甚至同一人所為;依其內容,也不排除是有意的熟人、朋友,或因利益衝突、因同業競爭,因私人恩怨等所為。 但筆者在此強調,本文並無任何指涉之意思,筆者也相信在本案中,姑且不論原因究屬為何,相關人應無意造成此等憾事發生之意思。

倘若利用匿名言論霸凌他人終將無法可管。(圖為多個社福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布發起「反網路霸凌」運動,將組成反網路霸凌修法聯盟,全力推動修法。,記者朱沛雄攝)

筆者僅是提出問題,希望大家能予重視,畢竟若因為是匿名留言而無法可管,不難想像這將是悲劇的開始,有心人可能透過匿名留言及網路言論霸凌,一人分飾多角,「養」、「套」、「殺」利用心靈殺人於無形之中。縱使不見得會因此使被害人輕生,但也造成嚴重傷害,卻終將無法可管。

但話又說回來,若全面禁止匿名留言,抑或是推動嚴格管制網路言論的法案,對於我國歷經許多先賢努力甚至犧牲下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無非是開民主的倒車,忘了歷史的教訓使保護人民不受言語霸凌的好意成為當政者箝制人民思想正當化的保護傘,二者間如何取捨,實屬兩難。

試想,我們施加在這些人身上的傷害,是不是總有一天還是會回到我們身上?「言語霸凌」的問題值得被重視,不要再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全面禁止匿名留言也好,推動關於言論霸凌防治的相關法案也行,該起步了,即使舉步維艱。就先從你我做起,法律規範再完備,如果社會價值觀不改變,那縱使立法後,只會有更多的「脫法行為」出現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研究生)

最可惡的職場霸凌!5大工作超黑暗的欺侮行為

霸凌,是一種以言語、行為來汙衊、欺侮的行為,不僅會讓受害者感到身心受創,長久累積下來的壓力,往往會令人罹患憂鬱症,甚至萌生輕生的念頭。

這種自以為高人一等,總是凌駕於他人頭上的自傲行為,讓許多弱勢、善良的人無端被污辱,而且這種情事不僅只是發生在心思尚未成熟的校園內,就連已經進入社會工作多年的上班族,都還可能遭受各種不同形式的職場霸凌。

《遠見》統計了5大職場最黑暗的霸凌行為,如果這是你平常工作經常遇到的惡意行為,你應當勇於站出來,抵制職場霸凌並捍衛自身的權益。

1、什麼事都推拖給他人

在職場上,某些同事常自恃資歷較深、在公司待的比較久,而把許多該屬於他自身的業務推拖給其它新進、資淺的同事來做。看著其他人忙到焦頭爛額,霸凌者卻只會出一張嘴指派,自己卻在上網、打混摸魚。

遇到這種事情,許多人年輕人往往因為見識不深,而默默的概括承受。事實上,在遇到此事時,你應該勇於向上級反映,為自己站出來。對於本不該屬於自己的工作,你本來就沒有需要負責的義務。

2、以言語貶低他人的才能、公然污辱

「你到底在笨什麼,連這都不會」「你是白癡嗎,這麼簡單的事情都處理不好」,是我們在職場經常能聽到的輕蔑語句,這種沒有在乎他人感受,而隨意辱罵別人的行為,常令不少員工大受打擊而失去信心。

而被辱罵的員工,通常也不敢回嘴,只能默默承受各種程度的輕蔑,最嚴重的,還會以人身攻擊來謾罵。

一般來說,私下的職場霸凌都已令人吃不消,如果這個行為是在公開場合,那肯定更令人 難堪。某些主管會因為下屬的報告、簡報製作的不甚完美或不合其意,便在會議中公然批評辱罵,此舉不僅傷透員工的心,還會令他在所有同事面前丟臉,這種職場 霸凌是最為嚴重,也是最要不得的輕視行為。

3、刻意吹毛求疵、從小事刁難

某些習慣霸凌人的同事或主管,被霸凌者似乎不管在做什麼,都不會得到對方的滿意,就算做的再好、再完美,他們還是都能從雞蛋裡挑骨頭,竭盡所能的找麻煩;當你不小心犯錯時,他們會把小錯誤放大來看,無限上綱。

4、否定他人在工作上的所有成就

被霸凌者通常在身、心、靈會嚴重受創,有時候就連費盡心思努力的作品或成就,都有可能被他人徹底抹黑與否定,不管付出了多少精神,最終也根本不被認同。

5、夥同其他同事一起孤立被霸凌者

這是最要不得,也是職場最黑暗的一面,某些被霸凌者不只是被一人欺負,最過分的是,霸凌者還會利用自身的權力與職場地位,直接或間接的鼓勵同事共同孤立他人,為的就是讓被霸凌者孤立無援。不僅被同事當成隱形人,在職場上遇到的各式問題,也都沒有人可以幫忙處理或解決。

這是要逼走一個人最過分的方式,因為當被霸凌者感受到職場的冷漠與現實時,往往都會沮喪的離開。就算某些同事不想要參與其中,卻也會因為大家都這麼做而不敢主動上前關懷,間接助長這敗壞風氣。

事實上,霸凌者通常都是因為他人不敢吭聲而得寸進尺,被霸凌者若不適時的站出為自身爭取權益,最後只是換來更嚴重的污衊與羞辱。

如果,你在職場上遇到了職場霸凌,可以先試著想想「我為什麼被欺負?」是因為做錯了什麼事,還是行為不討人喜歡?當想清楚原因,第一個就是先改變自己,若你沒做錯事還是被無故欺負,那就該勇敢站出來,全力支持自己的權益。

最好的方法是,不要獨自抗衡霸凌者,應該找到一些也曾被霸凌的同事,彼此互相合作,抵制霸凌者,並向高層主管或人資反應,最理想的狀況是,上級會給予霸凌者制裁。

當然,如果上述的方法都沒有效用,最終的做法便是離職,與其待在一個無法認同你的地方,倒不如找到一個能一展長才的職場環境,那樣的工作才是最快樂的。


彰縣府有員工9成上班日都出差?王惠美要求徹查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
彰化縣政府出差浮濫
▲彰化縣政府部分局處加班、出差等差勤有浮濫的現象,縣長王惠美要求人事處撤查各局處出差等差勤狀況。(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影/彰縣府有員工9成上班日都出差?王惠美要求徹查 | 地方 | NOWnews今日新聞 https://bit.ly/37dF2Gq
彰化縣政府清查今年1到8月的各局處員工差勤狀況,發現上班日165天,有17人申請出差達150天次,也就是說9成的日子以上都在出差,縣長王惠美要求各主局處監督控管、考核,不許縱容浮報加班、出差,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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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清查今年1到8月的各局處員工差勤狀況,發現上班日165天,有17人申請出差達150天次。(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彰化縣政府清查今年1到8月的各局處員工差勤狀況,發現上班日165天,有17人申請出差達150天次。(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彰縣府人事處調查,扣除周休二日、春節、和清明與端午等連假,今年1至8月上班日為165天,彰縣府9個處、1469人差勤中,計有118人出差天數達83天次,其中有17人出差天數高達150天次,出差還可以申報支領半日100元、1日200元的差旅費及交通費等,因此出差太多也引發公平性的質疑。
▲彰化縣政府人事室表示,出差頻繁的人員均屬外勤性質,成天坐在辦公室也是不合理,況且,出差都有工作紀錄表可供驗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彰化縣政府人事室表示,出差頻繁的人員均屬外勤性質,成天坐在辦公室也是不合理,況且,出差都有工作紀錄表可供驗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彰化縣政府人事室今天回應表示,出差頻繁的人員均屬外勤性質,成天坐在辦公室也是不合理,況且,出差都有工作紀錄表可供驗證;彰化縣政府財政長年困窘,彰化縣長王惠美在上任前,縣府負債已逾400億元,為改善財政沉痾,王惠美上任後厲行財政支出控管,去年度彰化縣年度歲入歲差首度由負轉正,共節餘2千多萬元。
▲彰化縣政府人事處副處長鄭衡遠表示,這17位出差達150天的同仁,經清查後主要的業務內容都是屬於外勤的工作。(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彰化縣政府人事處副處長鄭衡遠表示,這17位出差達150天的同仁,經清查後主要的業務內容都是屬於外勤的工作。(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人事處統計府內19個局處室、1469人差勤狀況,扣除周休二日、春節、和清明與端午等連假,發現其中118人出差達83天、更有17人出差150天,出差最頻繁的前3名,包括勞工處外勞服務科、工務處養護工程科與地政處地籍測量科等。
人事處副處長鄭衡遠表示,這17位出差達150天的同仁,經清查後主要的業務內容都是屬於外勤的工作,主要是分布在勞工處、地政處及工務處,勞工處外勞服務科就都要到外面的工廠、企業去做外勞工作現況的了解與稽查,工務處養護工程科必須要去縣道等相關工程去督看工程進行的情況。另外地政處地籍測量科需要土地測量,要到現地去做,因此屬於外勤業務。
▲出差最頻繁的前3名,包括勞工處外勞服務科、工務處養護工程科與地政處地籍測量科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出差最頻繁的前3名,包括勞工處外勞服務科、工務處養護工程科與地政處地籍測量科等。(圖/記者陳雅芳攝,2020.11.24)
鄭衡遠指出,按照府內作業程序,出差完畢後會回到府內繼續上班,縣府也針對府內的差勤管制採人臉刷卡方式來做管理,針對出差與加班的情況,有比較特殊的現象也有定期稽查的機制,會針對加班時數比較偏高的同仁會定期去做了解,也會請各單位的主管針對這部分去做好管控,也要再進一步了解同仁出差天數那麼多,是否勞務上的負荷比較重,人事單位後續會去做檢討。
由於出差人員還可以報支領取半日100元、1日200元的差旅費,與交通費等,加班、出差浮濫視同變相為自己「加薪」,引發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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