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雖然可以減少交通違規,但其無上限的開立罰單,容易造成民怨,增加的行政人事加班費、監視設備支出舞弊嫌疑及交通罰鍰並非全入國庫,成正且一定比例成為警察機關獎金,如同貪汙,難怪政府拼命推科技執法,本質上這是惡法!
科技執法不排除不肖員警直接在監視器上開罰單,因此要總量(罰金上限)管制,並嚴格管制開單品質
台灣是全球開車最痛苦的國家/檢舉文化成氾濫現象/「我不是開車不守法,而是根本不知道這樣也會被罰!」更有人說:「在台灣,只要你開車,早晚會違規,不是你技術差,是環境太苛刻。」
台灣是全球開車最痛苦的國家?盤點16大易忽略法規 開到心累
2025/07/15 1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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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法規密如天羅地網,檢舉亂象更是讓人開車開到心累!
在台灣,開車不只是技術問題,更是一場精神煎熬。不是因為油價太貴、車位難找,而是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哪個路口、哪一條紅線、哪一秒「沒有打方向燈」會讓你收到一張冷冰冰的罰單。更糟的是,開罰的可能不是警察,而是四處「獵捕違規」的檢舉魔人。
法規細如牛毛,駕駛稍有閃失就中標
台灣的交通法規之繁複,在全球幾乎屬一屬二。無論是臨停幾秒、紅線邊緣、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方向燈有無「全程使用」,還是轉彎時輪胎壓到斑馬線,都可能構成違規。看似合理,但許多規定模糊又難以即時判定,讓駕駛疲於奔命。開車不再是移動的工具,而是一場法規大考驗。
檢舉文化成氾濫現象,「檢舉王」橫行街頭
自從交通違規可供民眾檢舉以來,一股「全民抓違規」的風氣悄然興起。一些所謂的「檢舉魔人」天天拿著行車記錄器或手機四處蒐證,樂此不疲地舉發路上駕駛。有人甚至將檢舉當作興趣,當作自己社群平台的流量密碼,或是當成刷存在感的方式。
這樣的「民間執法」,雖說提升了用路人的守法意識,卻也讓許多駕駛感到被過度監控。有人戲稱:「在台灣開車,就像活在《黑鏡》裡。」
網友吐槽:在台灣開車,比考駕照還難
不少年輕駕駛在社群平台上抱怨,考駕照學的內容還不如上路一天被罰的內容多。有網友無奈表示:「我不是開車不守法,而是根本不知道這樣也會被罰!」更有人說:「在台灣,只要你開車,早晚會違規,不是你技術差,是環境太苛刻。」
雖然檢舉文化令人反感,但回歸現實層面,交通違規之所以會被開罰,是因為確實觸法。再怎麼不爽檢舉者,也無法改變自己違規的事實。就算是「魔人檢舉」,警察開單前還是得依據法規審核,並非看到檢舉就無腦開罰。
在一個法規密集、監控高度的環境裡,要開得安心,其實沒有捷徑。雖然心中難免對檢舉文化感到不滿,但唯有清楚了解規定、謹慎駕駛,才能真正免於被開罰單。畢竟,道路不是戰場,而是大家共享的空間。守法,也是一種對他人和自己的保護。只有清楚了解規定、謹慎駕駛,才能免於被開罰單。(圖/翻攝畫面)
盤點容易忽略的交通法規:
1.在下雨天開車,即使在白天,也必須開啟大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也明文指出,汽車在行駛時,遇雨或天色昏暗,應開啟頭燈以確保行車安全。
2.變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許多民眾都以為變換車道只要有打方向燈、閃一下就足夠了,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在完成變換車道前必須全程打方向燈示警。所謂「全程」是指汽車行駛在原本的車道,以及變換車道途中,直到變換完成這整個過程。(曾有駕駛者在轉彎專用車道等待轉彎,因不想一直聽到汽車轉彎時發出的答答聲,暫時停了一下方向燈,等前行再打方燈,結果被檢舉魔人拍照,收到1200元罰鍰。)
3.逆向停車或隨意停放未靠邊:
一旦被舉報可開罰600~1,200元罰鍰並拖吊移置。
4.黃線臨停超過三分鐘:
黃線雖然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8點之間開放讓駕駛臨時停車,但不代表只要人在車上就可以想停多就停多久,只要臨停超過3分鐘,同樣會吃上罰單。
5.無故開遠光燈或霧燈:
在沒有下雨、起霧的時候開啟霧燈或遠光燈,不僅會影響駕駛視野,更會讓對向來車容易因眩光而造成行車危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汽車駕駛可以處1,200 ~ 3,600元罰鍰。
6.進隧道、調撥車道不開大燈:
進調撥車道時要開頭燈是為了提醒對向來車,但白天上班時許多駕駛都容易忽略開燈而吃上罰單。
7.行經平交道時,沒有在警鈴響時就停車:
當平交道的警鈴聲與閃燈響起時車子就必須停下來,而不是等到柵欄開始放下後才停,如果被抓獲違規,可是必須付出15,000 ~ 90,000元的高額代價。
8.占用機慢車優先道:
聽到「機慢車優先道」,你是否也以為只要放慢車速、讓機車優先通過就沒問題了呢?但其實「優先」的意思就是只限機車、自行車,連大型重機都不能行駛,如果汽車駕駛違規占用可是會被處900 ~ 1,800元的罰鍰。
9.黃色網狀線不能停:
黃色網狀線用意是告訴駕駛們「畫線區域內要淨空」,通常會設置在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或是平交道附近,如果沒有保持好行車距離導致違規暫停,會因此吃上300~600元的罰單喔!
10.按鳴喇叭超過0.5秒:
交通堵塞時段,民眾常會聽到此起彼落、催促前方車輛的喇叭聲。但是根據交通法規,按鳴喇叭只能以「單響」為限,不能長按超過半秒鐘,也不能連續鳴響多次。
11.在左、右轉專用道直行:
有些駕駛會不小心切進地上沒有標示直行箭頭的左右轉專用道,為了不想浪費時間多繞一圈,就乾脆繼續直行。但這種做法已經造成違規,可處600 ~ 1,800元罰鍰。
12.太晚匯入匝道:
行駛高速公路時,駕駛應隨時注意車流狀況,提前變換車道以做好下交流道的準備,免得臨時應變不及,硬是插隊進匝道不僅危險,更必須因此付出最高6,000元的代價。
13.禮讓行人:
在行人穿越道上,汽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即使是綠燈,也應注意是否有行人通過。
14.在禁止迴轉、禁止左轉路段迴轉:
這些路段都設有標誌或標線禁止迴轉,違規迴轉同樣會被開罰。
15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在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若未依規定,可能被開罰。
16紅線違停:
只要是紅線,不分時段、停車時間長短、駕駛是否在車上,一律禁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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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機車道限速40,這裡還是下坡,不用催油門就會超速了」。
此種取締方式引發網友議論,並質疑拍照位置前100-300公尺,是否有在道路中央分隔島頭或明顯地點放置測速取締標誌牌。
烏日分局今天表示,經查當天曾姓員警執行下午2點到4點的超速測照勤務,該處測照地點為前155公尺設有警52警示標誌,因此在該地點拍照取締沒問題,不過員警隱身在電線桿後方執法的行為,確實不符合公開執法的規定,對於曾姓員警未依規定執勤已經給予申誡處分。台中警拍照取締挨批「躲貓貓」 驚動署長88張超速全撤單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bit.ly/46xzzIS
ETC抓超速 交通部挨批搶錢
By 陳祐誠, www.chinatimes.com查看原始檔五月 29日, 2018
還在背國道照相機位置?未來將無處可躲!交通部欲增加科技執法範圍,計畫在國道推行以ETC「區間平均速率」抓超速,執法不再侷限於照相機,而是讓全線超速無所遁形,違規駕駛無法再心存僥倖。這項創新之舉引發民眾質疑政府「搶錢」。
萬里隧道測速 7月先行
區間平均速率是指車輛行經某路段兩點之間,除以行駛時間,得到平均速率。新北市警方計畫從7月1日起,於萬里隧道兩端設置車牌偵測設備,率先使用區間平均速率科技執法。
交通部道安會昨日證實,與新北市政府合作的區間平均速率抓超速模式只是起步,第二階段將推廣到機車事故較多的山區道路,例如台3線苗栗路段、北宜公路、台北市仰德大道等;第三階段則是在高速公路試辦,以ETC門架的車牌辨識單元抓嚴重超速。
高公局去年底分析國道嚴重超速概況,9月、10月發現31輛車嚴重超速,再與警方開單資料比對,警方抓到的僅14輛、比例約45%,顯示ETC確實有能力取締超速。
減少警察風險 科技上路
4月23日發生的2名國道警察遭大貨車追撞事件,府院及立委都認同應多使用科技執法,減少警察暴露在風險中的機會。道安會5月18日邀集高公局、公警局、遠通電收及專家學者,針對疲勞駕駛、科技執法議題作討論。
道安會執行祕書謝銘鴻說,幾年前就有人建議用ETC來執法,但當時電子計程收費剛起步,時機並不佳。
陸荷義英法 早就在做
謝銘鴻強調,區間平均速率執法並非台灣首創,國外很早就在做,包括中國大陸、荷蘭、義大利、英國、法國、瑞士、南非等,實施後減少了33%至85%不等的超速行為;義大利更發現,當車速趨於均勻,有助於提升空氣品質。
「推行ETC的目的是收取通行費與交通管理,不該是拿來抓違規!」用路人不滿的說,政府利用新科技把用路人當提款機,用大炮抓小鳥,不是搶錢是甚麼!
謝銘鴻表示,取締的目的是要讓駕駛有警惕,而非收罰款,相信大多民眾能夠理解嚴重超速對用路人的威脅,必須繩之以法,交通部也願意花時間與社會溝通,拿出數據說服民眾。
(中國時報)
修了這麼多年路,最後富了誰?
www.epochtimes.com.tw查看原始檔
中國交通運輸部近日公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提出,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規定具體的收費期限,以實際償債期為準,確定收費期限,債務償清後將實行養護管理收費。
這意味著什麼呢?是不是意味著中國的高速公路將成為政府的「永久提款機」?對於公路收費的問題,我在2011年的時候,就對此提出過自己的見解,這麼多年過去了,當年提出的很多問題,現在依然存在,更甚的是,我們不但沒有在實質上解決「天價過路費」的問題,反而無限延長了收費期限,我對有關部門的做法表示很擔憂。以下內容摘自《郎咸平說:我們的生活為什麼這麼無奈》
據統計,全世界收費的公路只有14萬多公里。很榮幸地告訴各位,中國就占了10萬多公里。有人調侃說,這叫「車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收費站」。而美國大概有9萬公里的高速公路,其中收費的只占8.8%。再看看美國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折合成人民幣的話,是每公里1毛7分錢,我們呢?不僅條條道路收費,而且收費的標準還是美國的近3倍,也就是每公里4毛5分錢。
收費高點就高點吧!那你高速公路的服務和路況,是不是應該比人家強點呢?可實際情況呢?太讓人失望了,因為我們這個高速公路的路況,差得真不是一星半點兒,而且幾乎每隔幾天就要修一次,還動不動就打斷。剛開始大家把這個罪名背在了包商身上,說包商偷工減料,後來發現這根本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們的高速公路經常超載。為什麼超載呢?因為如果不超載,搞運輸的這些人根本就賺不到錢。所以這就等於是高速公路通過收費這樣一個方式,給超載披了個合法的外衣。換句話說,就是在高速公路上,你交了費之後,就讓你超載。現在高速公路上跑的,都是合法的超載的車,這就是一種惡性循環,你收我這麼高的過路費,就要允許我超載,允許我超載就是允許我破壞路況,允許我破壞路況,就會出現反復不斷地重新修路的狀況,當然了,修路的成本最後自然也是由過路車來買單。
當然了,我也不是說收費就是不對的,有法理依據的收費也是應該的。為什麼呢?我想先做個解說,就是說今天我花了100塊錢(人民幣,以下同)建高速公路,我不是自己用,我幹嘛?收費。就是用的人交錢,這是公平的。也就是通過你們這些用的人,來補貼我們這些不用的人。那你收費多少是合理的呢?就是除了把高速公路的這100塊錢投資收回來之外,再賺10%的利潤,之後,我們老百姓都不要交錢了,這才是一個美好和諧的社會。但是我們現在可不是這樣,我們現在是交錢交個不停。我舉個例子,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投資12億,大概貸款8億不到,到2005年已經收了32個億了,但是當時是計畫要到2027年才停止收費,也就是說,這條高速公路可以創收至少100億。
那各位曉不曉得我們的公路收費為什麼這麼高?我告訴你,這是因為它的背後高昂的支出、效率的低下。就拿收費站來說吧!你能想像得出它的機構有多少嗎?它有多少編制嗎?答案是113個,每年收費大概是1千萬,僅給職工發工資這一項,每年就花掉400萬,這些人都是我們老百姓養著的。
我們一直在說:「要致富,先修路。」我們修了這麼多年路,到底富了誰?美國有一個研究高速公路的專家叫丹・麥克尼格爾,他就認為是公路造就了美國,尤其是寬闊的州際高速公路,比絕大多數的普通公路,更安全更直更平坦,也因此成為美國經濟強勁有力的引擎。我們講的「要致富,先修路」就是從這來的。因為這樣的高速公路,可以使交通運輸更迅速,成本更低。而我們今天剛好相反,到最後富了的不是我們老百姓,而是地方政府。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才是「要致富,先修路」。如果說,我們從致富老百姓這個層面講的話,我們就應該像美國一樣,透過一些燃油稅,把這些徵稅來的收入拿來建高速公路。也就是你開車,你就交費,這是非常公平的,然後讓高速公路增加動力、提高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公路不收費,菜價直接降一半,如果再有更好的其他配套設施的話,還可以再降一半,這樣才能真正使老百姓幸福!——轉自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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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近億輛次 部分路段塞更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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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ETC全年國道車輛預計可達六.六億輛次 ,比人工收費期增一成四;但高公局坦承,原估計ETC會將七到十%車流導入平面,但一年下來,僅約二%車流導入平面,平日四成車流都是短程使用「免費里程」,「免費」讓短程車輛無法捨棄國道改走平面道路,更導致都會路段壅塞。
高公局業務稽核科長荊心泉說,去年共五.八億輛次,今年到十一月就有六.一億輛次,年底上看六.六五億,代表更多人上國道。
原估ETC會將車流導入平面,但迄今僅約二%車流導入平面,且平日四成車流都是達二十公里免費里程上限前下國道,也使部分都會路段壅塞更嚴重。
高公局:國五回堵長度減26%
高公局長陳彥伯指出,連假期間的國一、國三車流確實更趨平均,且估計國五回堵長度已可減少廿六%。
學者則認為,這樣的分流成效並不明顯,其實人工收費期就可做,例如若多收一張回數票或改採目前才做的「差別免費」,與費率差別有關、與電子收費較無關。
ETC也希望能達到減碳目標,減少每年需印總面積達一億零五百萬立方公分的回數票。不過,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起人葉光芃卻擔憂,國道車速即使變快,若車次增加一成四,就不環保,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的減碳效益也未見。
車次增加14% 減碳失效
此外,廿三個舊人工收費站自年初拆除,經過一年,仍有七站要到明年一月才全部完工,部分收費站圍籬未拆除,駕駛人經過圍籬還是需減速。到十一月底,僅有龍潭、名間、古坑、白河、善化、田寮、竹田等七站重置完成,其餘九站要趕在十二月底完工,另有汐止、七堵、泰山、頭城、宜蘭、羅東、蘇澳要到明年一月中才完工。
北高只省10分鐘 通行費少收20億/ETC滿1年 立委批賠本生意
記者黃立翔、蔡穎/專題報導 國道計程收費ETC去年十二月卅日全面上路,即將屆滿一週年,交通部原本號稱北高行車時間要省半小時,實際上卻只省十分鐘,第一年國道收入更比人工收費時代減收廿億元,業務支出卻增加二億多元。學者批,ETC目前五十九分,「若收費員轉置成功,才能加一分、勉強及格。」
台灣去年底以ETC電子計程收費取代長達四十年的人工收費,廿三個收費站全面拆除、九四七名末代收費員解職,成為全球第一個國道全面電子計程收費的國家。
這項跨越藍綠執政時代的交通政策上路一年,國道輸運到底進步抑或退步?數字會說話。
國道全面計程前,高公局曾誇下海口,打包票保證台北到高雄最多可省半小時。不過,十一月國際綠色智慧交通論壇,現任高公局長陳彥伯改口坦承:「北高僅省十分鐘。」
國光客運總經理吳忠錫說,北高客運平均從五小時減為四小時四十二分鐘,僅省十八分鐘。常跑北高的張姓貨運司機說:「只是收費站不見了,但國三桃園、國一台中都會區路段照塞。」
支出較人工時期增2億
改採ETC收費,較省成本嗎?立委蔡其昌拿出數據批,去年國道用人工收費的費用九億五千一百七十萬元(含人事費薪資、退休金等),收費站維修雜支八千三百萬元,合計十億三千四百多萬元;今年國道人事費雖減為二億一千多萬元,委辦費卻高達十億三千五百萬元,加總十二億四千多萬元,ETC支出超過人工時期。
明年國道人事費加委辦費預算,更達十九億二千二百多萬元,「國道電子化應為經濟效益,為什麼ETC卻越用越貴?」
立委李昆澤則說,高公局估今年國道通行費可望收到二百億元,但仍低於以往計次收費的年平均二百廿億元。支出變多、收入大減,ETC根本是賠本生意。
無法辨識損失逾2千萬
立委管碧玲更批,收費站時代「通行費一輛都跑不掉」,但ETC收費,未辨識比率太高,今年一到八月已損失一千四百多萬元通行費,年底估將損失二千一百萬元,由政府吸收達六成,「這就是台灣傲視國際的收費方式?」
交通部則回應,通行費短少主因是第一年推廣期,實施「每日每車廿公里免費里程」、「長途優惠」、「前兩年橫向國道不收費」等優惠,已做民調及通盤檢討,若取消相關優惠,國道基金收入將可增加,電子辨識率也有改善。
取消優惠後可增加收入
但高公局研究也指出,國道基金負債二千三百億元,後年將面臨本息還款壓力,估到一二六年才能還清債務,未來還有國道四號台中潭子段、航空城聯外路網、國道七號等計畫,需逾一千五百億元預算,「極有可能」一○五年國道收費就會廢除免費里程與橫向不收費等。
這意味國內七百多萬輛汽車車主,上國道可能要多掏腰包了。
學者呼籲實施差別費率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政府ETC政策無法落實「走多少、收多少」,加上初期亂象、收費員轉置爭議及遠通BOT案的負面印象,只能給五十九分並「留校察看」,收費員轉置做好才能再給一分,最好再廢除免費里程並實施差別費率,否則很快會被國人「死當」。
交部協助轉置收費員 只罰遠通450萬
〔記者黃立翔、蔡穎/綜合報導〕九百四十七名末代國道收費員去年失業,轉置一年卻僅一成找到適當工作,失業收費員甚至癱瘓國道,抗議政府「重財團、輕員工」;交通部高公局昨日終於推出新轉置計畫、提出兩千多個約聘僱職缺,甚至有台鐵局、中華郵政等公家職缺。
遠通成功轉置率不到兩成
國道收費去年由人工改為ETC電子收費,九百多位收費員失業,迄今成功轉置率僅一成六,尚有二百六十九人仍待業,但交通部對ETC承辦商遠通電收卻僅罰四百五十萬元。
收費員群起抗議、手段激烈,他們提出三訴求「多元安置」、「勞保投保金額補償」、「勞保年資補償」,交通部對此問題反應遲鈍,也引起龐大的輿論反彈。
公部門釋110個約聘僱職缺
高公局昨終於推出轉職計畫,開放交通部所屬十五機關及有官股的陽明海運、台航、桃勤、中華快遞、宏華國際公司,共一百一十個約聘僱職缺,薪水二萬一到三萬三;另加上遠通先後提供的二四二六個關係企業職缺,薪水二萬一千五到二萬五,所有職缺將自元旦開放登記半年。待業中的國道收費員可選擇的工作機會大增。
薪水不足缺口 由遠通補滿
新工作若不足收費員最後一年平均薪資,將由遠通補足,為期五年。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收費員離職時若月薪三萬三,即使轉置後新職二萬二,不僅五年內遠通補滿到三萬三,勞保薪資也會以三萬三計算、保費亦由遠通補足,等於收費員訴求已達兩項。
至於勞保年資,因為收費員九十七年起才適用勞保,人事費從未適用勞保,依法難以補償。
自救會不滿三訴求僅一項達成
收費員自救會總幹事孫秀鑾則批,其實這些公部門職缺並未保障給收費員,遠通職缺多是先前提過但不適當的職缺;勞保投保金額補足只有前五年,因此三訴求僅有第一項達成,其他兩項還是沒著落。
國道自救會顧問吳靜如說,爭議十多年的華隆關廠工人案,在勞動部長斡旋下,華隆勞工可望獲百分百清償,為何替國家工作的勞工卻被棄如敝屣?希望能與交通部進一步討論更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