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平埔族分佈圖 (1)  

陳第(1541年-1617年),字季立,號一齋,福建連江人,明朝儒生。其貢獻在音韻學上最為重要,指出字音會隨著時地差異[1],糾正自宋朝朱熹以來錯誤的叶音觀念。曾隨名將沈有容來台灣,著有《東番記》一書,被視為研究台灣原住民的重要文獻之一。
陳第於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出生於福建連江,父親陳應奎為秀才。陳第從七歲開始讀書,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戚繼光奉旨到福建攻打倭寇,與陳第相識。萬曆元年(1573年)俞大猷移防福建,聘陳第為幕客。萬曆年間諸生,累功至游擊將軍,鎮守古北口。晚年喜遊、隱居馬祖。除音韻學作品外,著有《東番記》、《世善堂藏書目》、《一齋集》等書。

陳第除了是把「台灣之名入中國」的先鋒人物外,他還是中國保衛台灣、抵抗日本的先鋒。他在一六O二年隨沈有容將軍在台灣海面與日本倭寇的大戰,可說是三百八十九年前的抗日戰爭,其行事,與民族英雄無異。戰勝後,他與沈有容來台灣,詳為訪查。後來又親往澎湖,不費一兵一卒,把荷蘭人說退,也同有收復國土之功。

陳第(1541~1617)中國明代音韻學家、著名藏書家。字季立,號一齋,晚號溫麻山農,別署五嶽遊人。連江(今福建連江)人。萬曆時秀才。曾任薊鎮游擊將軍,萬曆初諸生。曾上書給戚繼光,獻平定倭寇之策,萬曆三年(1575)於福州任教官,善談論兵家軍事,結識都督俞大猷,大猷又舉薦於戚繼光,教以兵法。出守古北口,後任游擊將軍,坐鎮薊門10年。萬曆十一年(1583)辭官歸鄉,建“倦遊廬”為住所,另有藏書樓曰“ 世善堂 ”。後致仕歸里,專心研究古音。 性無它嗜,唯書是癖。自稱雖承家世藏書,珍本頗多,仍不足以廣見聞。自少至老,足跡遍天下,遇書輒買,亦不擇其善本。聽說金陵焦竑家富藏書,在其64歲時,親自到弱侯家,讀抄未見之書,閱讀其大量藏書,在南京搜訪圖書5年,歸家時裝書2大車。先後積書至1 900餘種,1萬餘冊,藏書家趙昱考證其有300餘種為珍稀善本。積至多年,遂有書數万卷。編有《世善堂藏書目錄》2卷。分類亦不按四部,先分經、四書、子、史、集,各家共6類,下再分小類。該目比以前各私家書目錄較詳,立類亦不同。書成於萬曆四十四年(1616)。又善詩文。對音韻學深有研究,認為“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轉移”,論證古今音之異同,為後世開闢了研究古音的途徑。他重新修訂《毛詩古音考》,此書為其一生力作,開中國古音韻學研究之先河。著有《一齋詩集》、《五嶽兩粵遊草》、《尚書疏衍》、《屈宋古音考》、《寄心集》、《讀詩拙言》等。

陳第- 貢獻
陳第著有《毛詩古音考》、《讀詩拙言》、《屈宋古音義》等。他反對宋人葉韻說,認為《詩經》、《楚辭》反映的是古音,不能以唐宋今音為標準隨音改讀來求韻腳的諧合。他明確提出“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轉移”的觀點。他考證古音,以《詩經》、《楚辭》韻例作為本證,以周秦漢魏韻文、諧聲、讀若、直音、異文、又讀等材料作為旁證,二者交相考辨,證實古音本讀。條分縷析,主次分明。他還對《詩經》韻例做了分析,指出《說文》諧聲與《詩經》韻的統一關係。陳氏徹底掃清了葉音說的謬誤,對清代古音學家有巨大影響。
陳第-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陳第挾書瀏覽祖國名山大川,著《兩粵遊草》,世有南方徐霞客之稱。萬曆三十年他隨沈有容赴台剿倭,深入考察台灣高山族風土人情,寫下《東番記》,為我國研究台灣首篇珍貴歷史文獻。萬曆三十九年再次出遊,著《五嶽遊草》。陳第是我國傑出軍事家、旅遊家、音韻學家,他著述甚豐,除《一齋詩集》、《兩粵遊草》、《五嶽遊草》外,《毛詩古音考》、《屈宋古音義》、《伏羲圖贊》、《尚書疏衍》等均收入《四庫全書總目》。明萬曆四十八年卒,終年七十七歲。
陳第- 相關
陳第去世後埋葬於連江官嶺戈沃山中。其墓為三合土構築,單人葬,深六米,寬三米。碑誌嵌有“明一齋先生之墓”等字樣。墓正前方約三華里處,還有一墓道碑,中書“明一齋陳先生墓道”,右書“嶺東友人黃琮題,漸東門人徐亮立。”現今已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連江城西,原有“世善堂”為陳藏書處,“倦遊廬”,為陳晚年著書處,惜皆已圯毀。1991年適陳第誕辰450週年,兩岸學者近150人蒞臨連江召開陳第學術研討會,對陳第的學術成就進行深入探討。連江人民為了紀念這位歷史偉人,在縣城中心建陳第公園,高7.6米,手握書卷,腰佩利劍 的陳第石雕家威武地屹立公園中央,彩燈噴泉、綠樹鮮花,表達了連江人民對他的無限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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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白對照 http://goo.gl/5kfOn2

陳第本為古北口遊擊將軍,後解甲歸田,回到福建連江(今馬祖島)。

萬曆三十年(1602年-1603年),明朝將軍沈有容為了去驅逐倭寇而發兵至台灣安平外海,邀請陳第隨從。

「萬曆壬寅冬,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浯嶼沈將軍往剿,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陳第《東番記》
事後,陳第根據當時約20天的經歷(1603年1月21日抵達、2月10日離開)作成《東番記》。

閩南語「大員」、「台員」
《東番記》全文一千四百餘字,提到「大員」一地,乃赤崁外一小島,為入番社的門戶,島上多漢人,乃販海商賈。

其後,莆田人周嬰在其所著《遠遊篇》中,引《東番記》稱之為「台員」,皆閩南語也,這是最早出現在文獻上的「台灣」原始文字,但指的僅僅是現在台南「安平」一地。當時台江未淤積,「台員」乃一小島,也有稱之為「一鯤鯓」[1]。

《東番記》記述當時沿岸的原住民生活習俗與地理風光,為最早描繪台灣西部平埔族(西拉雅族(台南)為主)生活的著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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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第 〈東番記〉(周婉窈 標點‧註解)陳第 〈東番記〉(周婉窈 標點‧註解) | 臺灣與海洋亞洲 - http://goo.gl/gxvMqg

說明:
各位讀者好!由於有幾篇待刊文章還在修訂編輯中,本部落格最近更新嚴重落後,深感抱歉。今天貼出陳第〈東番記〉,附上標點和簡單的註解,以供參考。如果讀者中有高中老師,或許對教學略有幫助。由於電腦字有限,有些刻本的用字電子檔改採通行字,茲附上刻本圖檔,以供比對。關於這份文獻的研究,可參考拙作〈陳第〈東番記〉──十七世紀臺灣西南平原的實地調查報告〉【下載檔案】(若連結有問題,請從台大歷史系網頁專任教師著作目錄直接點閱:http://140.112.142.79/teacher/user-b.asp?teacher=wanyaochou#1b)。(周婉窈謹誌 2012/10/03)

東番夷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加老灣,歷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雙溪口、加哩林、沙巴里、大幫坑,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1]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馬,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鄰社有隙則興兵,期而後戰,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初,不相讐。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拜跪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髦,問之弗知也。交易結繩以識。無水田,治畬[2]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時燕會,則置大罍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旁二齒。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廣長數雉。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3],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4],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壻家迎壻,如親迎,壻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5]故也。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為鬼殘,終莫之醮。

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尸於地,環煏[6]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坎[7]屋基下,立而埋之,不封[8],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不埋,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9],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禾熟復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

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穀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有蹲鴟[10];無他菜。菓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豕,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鴉,有鳩,有雀。

山最宜鹿,儦儦俟俟[11],千百為群。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12],長五尺有咫,銛[13]甚,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離而臘之,鹿舌、鹿鞭鹿陽也、鹿筋亦臘,鹿皮角委積[14]充棟。鹿子善擾,馴之,與人相狎習。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草將糞未糞者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華人見,輒嘔。食豕不食雞,畜[15]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又惡在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於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永樂初,鄭內監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海,嘉靖末,遭倭焚掠,迺避居山。倭鳥銃[16]長技,東番獨恃鏢,故弗格[17]。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旋復脫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野史氏曰:異哉東番!從烈嶼諸澳,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迺有不日不月,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18],男女易位,居瘞[19]共處,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20],又惡用達人為?其無懷、葛天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朴日散矣。萬曆壬寅冬,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浯嶼沈將軍往勦,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予親睹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謂不可無記,故掇[21]其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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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番記

陳第

(本文入選為高中國文98課綱送部審定版本)

東番夷人(指台灣的平埔族人)不知所自始 ,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嘉義布 袋)、加老灣(鹿耳門附近), 歷大員(台南附近)、堯港(高雄 茄定)、打狗嶼(高雄旗津)、小淡水(屏東 東港)、雙溪口(嘉義溪口)、加哩林(台 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 淡水)、大幫坑(台北八里),皆其居也, 斷續凡千餘里。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 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ㄊㄚˋ;腳著地)皮厚數分, 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犇馬(奔馬,犇,「奔」的古體字), 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鄰社有隙(紛爭)則興兵, 期而後戰(相約定打鬥日期)。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 往來如初,不相讎(仇視)。所斬首,剔肉存骨, 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拜跪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 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髦(ㄇㄠˊ;毛髮中較長者; 指老年人),問之,弗知也。交易,結繩以識(誌;作記號), 無水田,治畬(ㄕㄜ;用火燎原而後種植的耕作方式)種禾, 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 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時燕會(宴會), 則置大罍(ㄌㄟˊ;古代一種盛酒或水的容器),團坐,各酌以 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歌曲。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 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旁二齒)。地多竹,大數拱, 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用茅草鋪蓋屋頂), 廣長數雉(雉,計算城壁面積的單位,一雉: 高一丈,長三丈)。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同族的人住在一起, 而保留一區較大的空間,稱為「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群居)之。 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 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 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婿家迎婿,如親迎,婿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 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故也。 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為鬼殘,終莫之醮(ㄐ|ㄠˋ;已婚婦女再嫁)。家 有死者,擊鼓哭,置尸于地,環福(原字為部首為「火」; 火烤之意)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 坎屋基下(坎,墓穴;將地基下挖墓穴), 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屍)不埋。 然竹楹茅茨,多可十餘稔(十多年。稔,稻麥等作物 成熟,一年收成一次,所以一稔為一年。)。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不殺生), 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 禾熟復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 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榖有大小豆、 有胡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 有蹲鴟(ㄔ;芋頭),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 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豖、有雞,無馬、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 鳥有雉、有鴨、有鳩、有雀。山最宜鹿,儦儦俟俟(儦,音ㄅㄧㄠ; 野獸成群行走貌。),千百為群。

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竹 製的柄,鐵製的箭頭。棅,同「柄」。),長五尺有咫,銛甚(非 常銳利。銛,ㄒㄧㄢ)。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鹿。冬,鹿群出, 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 離而腊之(將肉切下曬乾);鹿舌、鹿鞭 (鹿陽也)、鹿筋亦腊;鹿皮、角委積(積聚)充棟(形 容極多)。鹿子善擾馴(馴養)之,與 人相狎習(相互親近)。 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ㄝˋ;填塞)草將糞未糞者, 名百草膏,旨食之,不饜(百吃不厭), 華人見,輒嘔。食豕(ㄕˇ;豬)不食雞, 畜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乎? 又惡(豈)在 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于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 來。永樂(明成 祖年號)初,鄭內監(鄭和, 1371-1433,曾七次下西洋)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 於是家貽(|ˊ;贈送,遺留)一銅鈴,使頸之, 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 海,嘉靖(明世宗,1522-1573年)末, 遭倭焚掠,迺(乃)避 居山。倭鳥銃長技(長 槍),東番獨恃鏢,故弗格( 無法打勝敵人)。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 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 ,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舊衣服), 喜藏之,或見華人,一著(穿衣服),旋復脫去。 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野史氏(作者自稱)曰: 異哉東番!(東番真是個奇異的地方)從烈嶼諸澳(港灣), 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迺有不日不月(沒有歲月紀年), 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 雜居而不嬲(ㄋ|ㄠˇ,戲弄,相擾;指男女雜居而 不會淫亂),男女易位(指重 女輕男),居瘞共處(瘞,|ˋ,掩埋;指住家與墳墓 在一起)。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 至今曆日書契(曆法與文字), 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 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ㄎㄢˋ ㄎㄢˋ;自 得其樂的樣子),又惡用(何需用)達人 為?其無懷、葛天(中 國古代傳說中的帝王)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 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朴(純樸)日 散矣。萬曆壬寅冬(明 神宗萬曆三十年,1602年),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當地 原住民及商旅漁民都受其害)。 浯嶼沈將軍(沈有容)往勦, 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 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予親睹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生,謂不可無記, 故掇其大略。

【延伸閱讀】四百年前臺灣初體驗-讀《東番記》雜感

陳第(1541年-1617年),字季立,號一齋,中國福建連江人,明朝儒生。 曾先後於戚繼光與俞大猷從軍,累功至游擊將軍,鎮守古北口。後解甲歸田, 回到福建連江(今馬祖島)。1602年,沈有容將軍邀他一起出海,追剿縱橫中國東南沿海的海盜。 期間曾抵達台灣,得到台灣原住民的熱情招待,事後,他根據居住台灣將近一年的經驗作成《東番記》, 記錄了當時台灣平埔族人的風俗習性成為最早紀錄臺灣原住民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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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年前臺灣初體驗-讀《東番記》雜感

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  
坤輿萬國全圖(利瑪竇繪,1602年)局部圖

中國史書很早就有關於澎湖的記錄(註1),然而臺灣本島卻一直若隱若現,位置曖昧不明。

三國時代的東吳皇帝孫權,曾於黃龍二年(230年)派兵一萬人出海尋求「夷州」, 擄獲千人而還。史學家推測,夷州可能就是臺灣,但缺乏直接的證據。臺灣,一直到了十六世紀,才漸漸與世界接軌,躍上了歷史的舞臺。

明神宗萬曆三十年(1602年),明朝將領沈有容率艦追剿倭寇,渡過大洋,追至臺灣。明軍於大員(臺南)附近登陸, 擊垮海盜。當地的原住民頭目大彌勒,率領族人數十位,獻鹿餽酒,以感謝明軍為民除害。當時已62歲的參謀陳第隨同沈有容來到臺灣, 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了臺南附近的原住民(西拉雅族),親身體驗了臺灣的原住民風土民情。

陳第返回大陸後,向友人談及在臺灣的所見所聞。友人聽後,鼓勵陳第為文記之,陳第於是寫下了約一千五百字的《東番記》(1603年),成為最早記錄臺灣實際情況的文獻。

《東番記》的篇幅不長,成就無法與郁永河所著的《裨海紀遊》 相比,但《東番記》創作的年代比《裨海紀遊》更早了近一百年,可說是漢人對臺灣的初體驗,自有其特殊的歷史意義與價值。

《東番記》寫作於十七世紀初,正是所謂的「大航海時代」。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的船艦紛紛東來, 尋求海外殖民地及貿易商機。剛結束戰國時代的日本,一度亦對海外殖民與貿易興趣濃厚。當時中國的明朝政府則對海外拓張領土興趣缺缺,且苦於應付騷擾中國沿海數十年的日本及中國海盜集團。

福爾摩沙、澳門及廣東地圖(約1636年)。臺灣南部的大海灣,漢人稱之為「大灣」(閩南語;「臺灣」)。

在大航海時代,荷蘭人、西班牙人都曾經佔領臺灣,統治的時間,或長或短,最後都黯然退出臺灣。臺灣終於成為一個以漢人為主體的社會。耐人尋味的是,中國的海盜集團在其中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

這些中國海盜,有學者用較為中性的稱呼,稱其為「中國民間海上武裝力量」。

最早進入臺灣的,就是這股來自中國民間的海上武裝力量。這些海盜肆掠中國沿海,橫行海上,遇到明朝派兵追剿時, 則遠遁大洋,以避官軍。臺灣就成了這些海盜的巢穴,做為養兵休息及後勤補給的基地之一。

早在沈有容及陳第登陸臺灣之前,嘉靖42年(1563年),明朝都督俞大猷就曾追剿海盜林道乾至臺灣外海。 林道乾遁入臺灣,俞大猷偵知港道迂迴,船艦不敢入;於是留偏師駐澎湖,派船艦於鹿耳門外警戒。後來成為海盜集團首領的顏思齊、 李旦、鄭芝龍,都曾待過臺灣。早在各國勢力進入臺灣之前,中國民間海上武裝力量就已踏上臺灣這塊土地上。

陳第登陸臺灣的那一年(1602年),荷蘭成立「聯合東印度公司」,次年,在爪哇萬丹設立商館, 積極擴大東亞貿易。隔年(1604年),荷蘭提督韋麻郎(Wijbrandt van Waerwijk)率領的艦隊就已登陸澎湖了。明朝政府急派都司沈有容前往談判,初生之犢的荷蘭人不願 得罪大明帝國,於是乖乖退出澎湖(註2)。

明熹宗天啟2年(1622年),荷蘭人捲土重來,再佔領澎湖,這次打算長期佔領。明朝派兵征討, 雙方在澎湖長期對峙。兩年後,雙方談判,荷蘭人同意退出澎湖,明朝則默許荷蘭人轉據臺灣。

1624年,荷蘭人正式佔領臺灣。這一年,鄭芝龍的日本妻子在平戶生下一個兒子,取名鄭森(鄭成功)。

兩年後(1626年),西班牙艦隊從基隆社寮島登陸,佔領基隆。荷蘭人與西班牙人在臺灣形成南北對峙的局面。 另一個東海強權日本,則在這個時候改採閉關自守的鎖國政策,退出了東亞海上霸權的角逐。1642年, 荷蘭人驅逐西班牙,獨霸臺灣。

熱蘭遮城(英國攝影學家John Thomson攝於1871年,同治10年)

當荷蘭人與西班牙人角逐臺灣時,縱橫海上的中國海盜首領之一的鄭芝龍則接受了明朝政府的招降,從黑漂白, 由海盜變身為官員,趁勢將其它海盜一一剿滅。鄭芝龍擁有強大的艦隊,成了新的海上霸主。

1633年,已立足 臺灣的荷蘭人企圖侵略福建沿海,卻不敵鄭芝龍的艦隊,只得與鄭芝龍妥協合作,由鄭芝龍壟斷臺灣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坐享鉅利。

不久,明朝局勢急轉直下,李自成攻入北京城,明思宗自殺;接著清兵入關,鄭芝龍擁唐王即位福州。清兵大軍壓境時, 鄭芝龍為保富貴,於是不戰而降。兒子鄭成功則不屈,帶領鄭芝龍遺留下來的船艦抵抗清朝。滿清八旗兵席捲神州, 所向無敵,而鄭成功以金門、廈門兩島為基地,恃海為險,頑強抵抗清軍。

新興的大清帝國無力消滅這股海上反抗勢力,康熙皇帝只好下令採取堅壁清野政策,將沿海居民全部內遷30里, 寸舨不許下海,以斷絕鄭軍取得後勤補給。

1661年,鄭成功率領龐大的艦隊進軍臺灣,從鹿耳門登陸,攻下普羅民遮城,並包圍熱蘭遮城。荷蘭人不敵,次年, 與鄭成功簽定和平條約,荷蘭人放棄臺灣。鄭成功能夠擊敗當時西方新興的海上強權,憑恃的不是明朝政府軍的力量,而是他父親縱橫海上數十年所累積的「中國民間海上武裝力量」。

鄭氏三代統治臺灣22年,清康熙22年(1683年),清朝派遣平臺將軍施琅率大小船艦二百餘艘征臺,澎湖一戰, 擊潰鄭軍,於是明鄭政權投降。大清帝國能夠擊敗明鄭的艦隊,倚靠的是善於海戰的將領施琅。而施琅原是鄭成功的舊部屬, 後來投降清廷。清朝取得臺灣,所憑恃的仍是來自於「中國民間海上武裝力量」的傳承。

清廷消滅明鄭政權後,在施琅極力建議下,康熙皇帝終於下令將臺灣納入版圖。十七世紀初,臺灣初躍上了國際政治舞臺, 在各國勢力角逐下,最後由中國民間的海上武裝力量取得勝利,使臺灣成為一個以漢人為主體的社會。

大航海時代的東亞海上霸權爭奪戰,何以「中國民間海上武裝力量」能夠擊敗荷蘭這樣一個新興的西方海上霸權, 也成了一些歷史學者感興趣的主題。

這些中國海盜不是魔法師,無法用魔法擊敗船堅砲利的荷蘭艦隊。背後當然有一些歷史條件做為支撐。

中國至兩宋時期,科技文化發展臻於高峰,領先全世界;元朝時,泉州成為世界最大的商港。明朝的明成祖時代, 鄭和在1405年至1433年率領龐大的船隊,七次下西洋,艦隊遠及東非,比哥倫布發現新大陸(1492年)還早了八、 九十年。鄭和的龐大船隊,正是以中國兩宋以來的造船科技做為憑藉。

明成祖歿後,繼位的皇帝改弦易轍,認為鄭和七次下西洋,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耗損,因此下令禁止。 並將造船技術及鄭和下西洋所有的相關檔案全部銷毀,以杜絕將來有好大喜功的皇帝起而仿效。學者認為, 明朝政府的這項措施,使中國先進的航海科技失傳,甚至倒退,以至於讓西方國家後來居上。

中國的航海技術是否因政府銷毀而失傳?答案應是否定的。國家銷毀航海技術,船匠師傅紛紛遣散,這技術自然流入民間。 這樣的航海技術,成為後來福建、廣東沿海居民遠渡重洋,移民東南亞的憑藉。擁有航海技術的人民,在承平時期,為善良漁民百姓;遇到戰禍荒年時,則變成了海上盜匪。

明朝中葉以後,政局日非,民不聊生,中國民間海上武裝力量於是興起, 騷擾中國東南沿海,直到明末才被政府收編。 明朝滅亡,這股力量在鄭成功領導下,成為反清復明的主力。最後,靠這股來自民間的力量擊敗了荷蘭艦隊,取得了福爾摩沙臺灣島。

陳第登陸臺灣之後的22年,荷蘭人在臺灣正式建立了政府組織,統治臺灣38年。這已是380年前的陳年往事了。 往事雖然如煙,但荷蘭人留下的統治痕跡,在今日的臺灣仍隨處可見。例如,臺灣人衡量土地單位,習慣稱「甲」,而不是用「畝」,就是源自於荷蘭統治的時代。臺灣的水牛,也是荷蘭人引進的; 還有臺灣人習慣稱水泥為「紅毛土」(台語發音),也是因為荷蘭人的緣故;我從小就會唱的《安平追想曲》, 也有一句歌詞這麼唱著:「啊~~伊是荷蘭的船醫。」

讀《東番記》,遙想大航海時代的臺灣,天馬行空的漫抒雜感,謬誤之處,敬請讀者諒察。最後,趕緊回到正題, 讓我們一起來瞧瞧四百年前陳第先生的「臺灣初體驗」(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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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鳩特別關注西拉雅女祭司的角色,以及宗教信仰迫使人們順從的相互關係。人口自然繁衍的主要因素,然而卻面臨人口過度繁殖的危 險,因此需要採取適當手段來控制人口增長。在漢人社會採取溺嬰方式,如同西拉 雅人採強制墮胎,都是有效控制人口壓力的手段.............................pdf.............................................

17 世紀一位荷蘭牧師甘治士(Candidius)於 1628 年 12 月所記載的西拉雅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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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第,〈東番記〉白話譯文

東番(臺灣)的夷人不知道從哪時候開始就居住在澎湖外面的海島了。從魍港(臺南虎尾寮)、加老灣(臺江外圍沙堤),經過大員(臺南安平)、堯港(高雄茄萣)、打狗嶼(今高雄打鼓山)、小淡水(高屏溪)、雙溪口(嘉義溪口)、加哩林(臺南佳里)、沙巴里(臺北淡水)、大幫坑(臺北八里),都是夷人居住的地方。他們居住在這零零散散千餘里的地方內,並且分有非常多的族群,區別的單位叫做「社」,有的社有一千多人,有的只五、六百人。他們沒有「酋長」的職位,族人們推舉子女多的人做領導者,並且聽從他的號令。夷人生性勇敢,喜愛戰鬥,沒事的時候則練習跑步,腳底於是長了厚皮,行走在有荊刺地方就好像平地一樣,跑起來的速度也不會落後於奔馳的馬,而且可以整天不休息;讓他盡情的跑,大概可以跑數百里。和鄰社產生嫌隙時就以武力決勝負,雙方約好一個時間然後開戰,戰鬥的時候奮力交戰,結束以後也就把恩怨化解了,往來就跟從前一樣。戰鬥期間砍下的敵頭,他們會把肉剔除只保存骨頭,然後懸在門上面:凡是門前面懸掛很多骷髏頭的人,就被尊為「壯士」。

因為氣候暖和,所以夷人整年都未穿衣服,只有婦女們編織草裙將下半身給稍微遮一下而已。他們也沒有拱手與跪拜等禮節。沒有曆法、文字,計算日子以月亮圓滿一次當作一個月;十個月就是一年,日子一久也就忘了,所以大概也沒有在算年紀的,去問年長的人,他們也不知道自己幾歲。進行交易的時候,將繩子打結作為記號。夷人沒有水田,用火燒荒原(即火耕)的方式來種稻,當山花開的時候就開始耕作,等到稻子熟了將稻穗取出,其米粒比我們中國的還要稍微長一些,而且味道芳香,吃起來味帶甘甜。並也採收苦草參雜著米來釀酒,有時候會釀出不錯的好酒,豪飲時能喝一斗。宴會的時候,會放一個大酒桶,大家團坐在一塊用竹筒來盛酒,不再另外置菜餚;音樂一奏就開始跳舞,嘴巴也烏烏地哼著歌曲的旋律。男子剪髮的時候會留下數寸披垂下來;女生則不是這樣。男子穿耳洞,女子則將牙齒拔掉,當作裝飾(女子十五、六歲時拔去嘴唇旁邊的兩顆牙齒)。

當地盛產竹子,大概有雙手手掌圈起來那麼粗,長高十丈左右。夷人砍伐竹子建造房屋,屋頂則用茅草,長寬約有數雉(量詞單位,長三丈高一丈為一雉)。部族有公共房屋,有一間稍微大一點的房屋,稱作「公廨」,還沒有娶妻的少年都群居在那裡。討論事項時必定會去公廨,所以容易進行調度。娶妻則找適婚的少女,請人贈送成雙的瑪瑙寶石,女方如果不願意接受就算了;接受了的話,晚上男子就會拜訪女方的家,他在門前不會直接呼喚女子,而是以吹口琴的方式逗弄。口琴是用薄鐵製成的,用牙齒咬著吹奏,發出清脆的聲音。少女聽到了就引男子入門內,男子天亮以前就會自行離開,而不會拜見女方的父母。從此以後有星光的夜晚,男子就會來過夜,然後天亮前離開,這種方式經過數月都沒有變。直到要生產的時候,妻子才會到夫家迎婿,就像中國結婚時新郎去女家迎娶的儀式,那時夫婿才第一次見到女方的父母。以後夫婿住在妻子家,終身俸養女方的父母,而男方本來的父母親卻沒有兒子來孝順。所以夷人生出女生時的喜悅比生出男生還要多,因為女生可以繼承家族,而男生無法延續香火。妻子如果死掉了,丈夫可以再娶,如果是丈夫死了,妻子則不能再嫁,他們稱寡婦為「鬼殘」,終身不再嫁人。家中如果有人死亡,就會敲鼓痛哭,把屍體放在地上,在四周用燃起烈火,等到屍體烤乾以後,不用棺材而將直接屍體暴露在房屋裡面。房屋壞掉要重新建造的時候,在地基下面挖個洞,以直立的姿勢埋葬屍體,不加以築墳,然後又再上面蓋屋。屋子如果沒有要重建,那就不會埋葬屍體。然而用竹子作的樑柱和茅草做的屋頂大概可以耐十年之久。因為最後都會回歸於塵土,所以夷人不進行祭祀。

當夷人耕作時,不言語也不殺生,男子與婦女參雜到山野工作,默默的不發出聲音。在路上,他們以眼神示意,年少者背向長者,讓路給長者過,雙方之間沒有問候,即使漢人們出言侮辱,他們也不生氣。要等到稻子成熟以後他們才回復原本的樣子,他們認為如果不這麼做,那麼天地神祇將不會保佑他們,甚至會降下凶禍,導致作物歉收。女子擅長工作;所以他們常常要勞動,而男子則悠閒自在。他們嚴禁偷盜的行為,如果有人犯竊則在社前加以刑殺。所以晚上的時候不必關門;稻穀成堆的堆在廣場也沒有人敢偷。他們家具有床,沒有桌椅,席地而坐。穀類有大小豆、胡麻、薏仁,吃了可以驅除瘴癘;沒有麥子。蔬菜只有蔥、薑、番薯、蹲鴟(芋頭)。水果有椰子、有毛柿、有佛手柑、甘蔗。牲畜則有貓、狗、豖(豬)、雞,沒有馬、驢、牛、羊、鵝、鴨。獸類則有虎、熊、豹、鹿。鳥類有雉、鴉、鳩、雀。

山上最適宜捕鹿,野鹿眾多而慢行,千百隻成群結隊。夷人擅長用鏢。鏢是用竹子做的柄前方加上鐵鏃,長約五尺多一點,非常鋒利。居家外出時都會隨身攜帶,射鹿則鹿死,射虎則虎亡。平常他們禁止私自捕鹿。冬天時,鹿群出沒,則召集百十人靠近鹿群,奮力追趕,合力把鹿圍到中間,發鏢射殺,捕獲的鹿堆的像丘陵一樣高,每個社內沒有不飽食鹿肉的。剩下的肉取下來醃製成臘肉;鹿的舌頭、鞭(生殖器)、筋也會一起做成臘肉;將鹿皮、鹿角收集起來可堆滿整間房子。幼鹿很乖巧,加以馴服可以與人親近。夷人喜愛嗜鹿,將鹿開腸,把鹿剛吃過還未成為糞便的草稱做「百草膏」,當成美味的東西來吃,並且百吃不饜,叫漢人看見了就嘔吐。夷人吃豬而不吃雞,他們養雞任其成長,只拔雞的尾巴毛當作裝飾的旗幟;射擊野雉,也只拔野雉的尾毛。看到漢人吃雞肉,他們也想嘔吐。天知道到底哪個才叫好吃?又何必強求夷人和漢人在美食的認定上要用同一種標準呢?

部分夷人居住島的內陸,不會乘舟;非常害怕大海,捕魚的時候則到溪澗,所以老死不與其他的夷人相往來。永樂初年,鄭內監(鄭和)航海時,傳諭給每個夷族,只有東番夷族躲了起來不願意順從約束,於是鄭和給每家一個銅鈴,讓他們繫在頸上,其實那是把他們當狗,傳到現在他們還以為這是寶物。起初東番皆聚集居住濱海的地方,嘉靖末年時,受到日本海盜的侵略,於是躲避至山區內。日本海盜擅長用鳥銃(長火槍),東番則只依賴鏢為武器,所以難以抗衡。居住在內山後,才開始與中國來往,現在則日益頻繁。漳州、泉州內惠民、充龍、烈嶼等港口的百姓,往往通曉東番的語言,與他們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等物品交換鹿脯、皮角。有時候也會給他們一些舊衣物,東番非常喜歡,並且把這些衣物小心地收藏起來,有時看到見漢人時就穿一下,不久後又脫下來。得到了布匹也珍藏起來。他們不戴頭冠,不穿鞋子,居家出門都裸露身體,認為這樣比較方便。

野史(即作者陳第)記載道:東番真是充滿奇聞啊!從烈嶼等港口,乘著北風航海,一天時間就到彭湖,再一天就到了加老灣(臺南鹿耳門),距離很近呀。竟然有不記年月,不論官吏階級,裸者身體以繩結記事的民族,不是很奇怪嗎?而且他們位於在海島內卻不捕漁,男女雜居卻不會有逆倫戲弄的行為,男性與女性的地位與漢人相反,居家和埋葬在一地。整年捕鹿,鹿群也不會捕盡。把諸島合起來(認為臺灣是好幾個島組成),大概也只有中國一個縣的大小。他們互相依賴生長,到今天連沒有曆法與書契,都不會感到不便,大概覺得沒有也沒有差別吧!侵擾中國南邊的日本海盜與北邊的蒙古人都有文字,那些文字看起來像鳥類的足跡和古代的篆字,我想大概是最初的時候有睿智的人士教授他們的吧?而這裡卻沒有,為什麼?因為東番吃飽後便嬉戲遊樂,自得和樂,又怎麼會需要睿智的人士呢?就像是古代無懷氏、葛天氏時候的人啊!自從與中國來往後,他們頗為和悅,可是奸詐的人以劣等的物品欺騙他們,他們也開始有所領悟,恐怕淳樸的日子將消逝了。

萬曆三十年(1602)冬天,日本海盜又佔據了臺灣島,東夷、商人、漁夫都深受其害。鎮守浯嶼的沈將軍(沈有容)前往剿討,我剛好興起看海的雅致,也與他一同參加。日本海盜被剿滅,我們在大員(台南安平)停泊,夷人頭目「大彌勒」(應為一階級的稱呼)之流的人率數十人前來拜謝,獻上鹿肉和贈餽好酒,對我們除去壞人而感到開心。我親眼看到這些其人物與事蹟,回去的時候告訴溫陵的陳志齋先生,他告訴我這種奇事不可沒有記載,所以我擷取了大概的情況記載下來。

後記:因文言結構與白話有異,故有些翻譯時併兩句為一句,或有些地方我加上主詞增加流暢性,讀者可相互對照。而我的原文讀本是《臺灣文獻叢刊五六‧閩海贈言》,裡面是沒有分段的,譯文的段落是我自己依性質而段的。另外,沙巴里、大幫坑是否為臺北淡水、八里尚有爭議,特於此說明。讀者如有興趣,可一併參考我〈從明清材料看陳第的〈東番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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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荷蘭統治時期首位來台灣的新教牧師。干治士以其生活在新港社的經驗,寫下《台灣略記》

干治士於1627年6月抵達台灣,受命主持熱蘭遮城的宗教事務,他卻前往新港社宣教,同時學習西拉雅語。此時西拉雅部落之間常爆發衝突,新港社尤其深感北方麻豆社的威脅,為了爭取荷蘭人的支持[6],村民接受干治士居住於此。原本干治士抱持很大的期望到新港社宣教,居住一陣子後,卻發現不如所想的簡單。西拉雅人不少風俗都違背基督教的教義,如膜拜神像、墮胎等;加上西拉雅人相當尊敬傳統女祭司—尪姨,他們擔心若背離尪姨的教導,將會失去諸神的保庇[7]。
1628年8月,受濱田彌兵衛事件所波及,新港社開始盛傳荷蘭人將不再保護自己,並打算把他們逐出村莊[8]。面對此種謠言,干治士希望彼得·奴易茲長官能出面澄清,承諾荷蘭人將會保護新港社,並且以長官權威來制止尪姨的影響力[9]。不過奴易茲只答應拜訪新港社,以干治士的名義贈送禮物給村內長老,而未介入新港社事務。
12月,干治士完成了《台灣略記》後,便向奴易茲提出自己的宣教理念。他希望把歐洲司法制度引進西拉雅部落,藉由懲罰他們違背基督教義的行為,引導西拉雅人接受基督教[10]。不過奴易茲認為這需要不少人力,又耗費很多時間,拒絕干治士的提議。
1629年1月,奴易茲突然改變對新港社的立場,率軍突襲新港社,強行監禁隨濱田彌兵衛到日本的新港人。這時干治士正於熱蘭遮城主持禮拜,等到干治士回到新港社,族人已不再信任他。6月,又發生了麻豆溪事件,麻豆人大勝荷蘭人,新港社也被麻豆人劫掠,干治士只得退回熱蘭遮城。
西拉雅人往往把戰事上的成敗,歸因於有無神明保庇,所以在西拉雅人眼裡,荷軍受挫於麻豆溪事件,也就表示基督的法力不如西拉雅諸神[11]。為了挽回荷蘭人的威望,干治士鼓動新任長官漢斯·普特曼斯進攻新港社的敵對部落。後來幾場戰事的勝利,讓新港人開始認同基督教,到了1631年3月,共有50位新港人接受干治士洗禮成為基督徒[12]。
干治士對當時臺灣先住民描述道:「總的來說,福爾摩沙人都很友善、忠實和善良。他們對外來人也很好客,以十分的誠意按照他們的方式拿出食物和飲料。…福爾摩沙人對朋友和盟友非常忠實...他們有很好的理解力,記憶力特別強,很容易明白和記住任何事情。」[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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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為霖著「荷蘭統治下的台灣」第一部「台灣總說」第2節「住民誌」(Account of the Inhabitants, 在該書第9~25頁),是甘治士牧師著「台灣紀略」的英譯。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 是荷蘭首任駐台宣教師,1627~1631年及1633~1637年間在台,先居於新港,後居於赤崁(今台南)。

「台灣紀略」就是甘治士於1628年12月27日從新港發出的報文,敘及台灣的自然、住民極其生活方式、社會狀態、結婚離婚、房屋傢俱裝具、埋葬方式、宗教觀念等,是要知道荷據以前即當時台灣狀況必讀的文獻。

「台灣紀略」的荷語原文件於J.A.Grothe的「荷蘭海外宣教史料類纂」,Rechteren旅行記,C.E.S.「被忽略之台灣」等。有多國語譯文。英譯見於Churchill的「航海記全集」,John Harris 的「航海旅行記集」等。陳奇錄曾自甘為霖譯本重譯為中文,因其所記述的多為台南地方新港等八社住民的風習,故改題做「三百年前台南地方的住民」(見「台南縣志稿」,各為卷9雜志),確實是一篇重要的有關台灣平埔族的早期文獻。

例如干治士-談到原住民的信仰。說是另具一種形式的宗教,以口授代代相傳,對於宇宙的創造毫無所知,不相信世界將會毀滅,不過伺信靈魂不滅,而人死後其靈魂將因其生前行為而受報應。他們有很多的應做和不應做的事情,當然有一些是我們認為罪且亦是他們所認為不應做的:如說謊、盜竊和謀殺等。也有一種發誓,即在公眾之前拆草起誓。他們信仰很多神,對他們供奉犧牲,有使人美貌的神,也有使人變成醜惡的神,也有戰神。招請神明和奉獻犧牲,是女巫,(叫做lnibs)的職責,奉獻物包括宰豬、米飯、檳榔、酒和牡鹿或野豬的頭。如遇見了什麼難事,他們便請女巫來作法,作很多奇怪的儀式。預測天氣(將下雨或將放晴)是女巫的職責。女巫還應除穢驅邪,因為他們相信有很多邪靈惡鬼,女巫手執斧鉞,大聲疾呼地把這些鬼靈趕入水裡。在路上到處都設有祭壇,干治士本人也曾幾次走路時不慎踢倒,險些顛躓跌倒。

原住民的風俗大異(請讀該文,在此不贅),信仰亦不同,荷蘭宣教師們都花了很大的功夫去學習他們的語言,而傳播基督的福音。當時改信的原住民,或者會答「教理問答」、念「祈禱文」,但真正了解基督教的真義者有幾人?

 

《台灣教會公報》 1942期 主後198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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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師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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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 展出史前高級舶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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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4 23:34聯合報 記者魏翊庭/新北報導
現代隨手可得的玻璃,史前時代可是高級舶來品。十三行博物館舉辦特展。 圖/新北市十...
現代隨手可得的玻璃,史前時代可是高級舶來品。十三行博物館舉辦特展。 圖/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提供
現代生活隨處可見的玻璃,史前時代可是高級舶來品。十三行博物館舉辦特展,從出土2萬顆珠飾中,展出部分玻璃、瑪瑙、陶珠、貝珠等,推測這些飾品是從東南亞貿易而來
十三行館長陳春蘭表示,十三行遺址推測是史前1800年至500年間,遺址出土物品多元,其中包括2萬多顆不同材質的手環、臂環或耳飾等珠飾,還有一串超過300顆長管型玻璃珠的項鍊。經研究發現十三行人「珠飾使用不分男女」,色澤以黃、綠和藍色系為主。
十三行博物館現展出「經典六十——十三行遺址特展」,有大量出土飾品,包括玻璃珠、瑪...
十三行博物館現展出「經典六十——十三行遺址特展」,有大量出土飾品,包括玻璃珠、瑪瑙珠、陶珠、貝珠與骨珠等,經分析,推測由東南亞地區貿易得來。 圖/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提供
陳春蘭說,十三行時期台灣本土使用的是鐵器,因此玻璃等珠飾應是外來品;經考古學家由材料來源與製作方式分析,推測是由東南亞地區貿易得來,顯現十三行人具有廣闊貿易交流。
十三行博物館表示,透過貿易交流得到的珍稀物品,除當作日常裝飾外,也作為死後隨葬品,在出土的骨骸邊,常可看到珠飾或金屬等,雖串珠難免因時間毀損,也能從中看到史前美學。
十三行博物館現正舉辦「經典六十、十三行遺址特展」,是全國第一檔以國定遺址為主題的展覽,展期至6月18日,詳情可上網http://www.sshm.ntpc.gov.tw查詢。


柴山古名打狗山,
原民曾住山腰間;
山腰小溪遺貝塚,
歷史考古四百年。──〈柴山小溪貝塚〉
台灣西部南北沿海平原,很早就居住有很多「不知來自何時,不知來自何處」的原住民。現在都稱之為南島語族的平埔族。
1603年,明陳第撰〈東番記〉,說「東番夷人,北起魍港,歷大員、堯港、打狗嶼、小淡水,皆其居也」「種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
魍港在今嘉義布袋,大員今台南、堯港興今達港,打狗嶼今高雄、小淡水今東港。陳第所說的東番夷人,就是平埔族。由此可知,當時各海港附近平原,皆居住有大社上千人,小社五、六百人的許多大小村社,各有領域,各自成一小國。
陳第只知魍港以南,不知魍港以北到雞籠(基隆)沿海,也都居住有許多平埔族。1624年,荷蘭入佔大員,逐漸以武力征服原住民。1650年全島受統治者有315社,大部分是平埔族。1722年,清黃叔璥著《台灣使槎錄》,記載南北路平埔熟番約100社。
這些平埔村社,歷經荷蘭、鄭氏、滿清統治的攻打壓迫,和漢人遷入,有的消滅、合併,有的遷往山區或花東,皆已從沿海平原消失。
《熱蘭遮城日誌》記載,1632年6月,荷蘭7名巡查船員在打狗港停泊,被原住民打死;1634年1月,劉香海盜集團在打狗上岸取水,被打狗原住民殺死二、三十人。1634年8月、11月,荷蘭士兵在堯港大崗山附近,與搭加里揚社人交鋒。堯港、打狗港附近皆居住有平埔村社,與〈東番記〉記載相同。
1635年12月25日,荷蘭與新港社千人聯軍,進攻堯港附近搭加里揚,把房屋全部燒光。搭加里揚和附近高雄平原大小社,包括曾殺7個荷蘭人的打狗原住民,全部驚慌逃亡,可能逃遷到屏東平原。1686年清代第一本《台灣府志》,記載鳳山八社平埔,皆在屏東平原,高雄平原無番社。
1897年,日本人伊能嘉矩開始平埔族的田野調查時,從北部到屏東的沿海平原,已無平埔族村社居住。有也只是零星散戶。日治時代以來,開始有學者在做台灣歷史考古調查,發現遺址已有1000多個,很多屬平埔族居住地,高雄平原有多處。
打狗山即壽山,後來也叫柴山。柴山小溪貝塚遺址,是日本時代高雄中學教師土屋恭一,於1938年最先發現,後經國分直一、林朝棨、黃士強、劉益昌先後調查。遺址有紅褐色陶片,水鹿、豬、犬等獸骨和各種貝殼。考古的年代,推算是1500年-400年前。
小溪貝塚在柴山東面山腰的南北向斜坡,南北長約500公尺,寬約250公尺,在樹林中成小山丘。下雨時,溪水會把各種大小貝殼、陶片、獸骨,從泥土中沖流出來,故叫小溪貝塚。是人類居住地,留下的垃圾堆遺址。
柴山小溪貝塚  雨水沖刷,流露出貝殼、獸骨和陶片。(呂自揚攝影)
柴山都是珊瑚礁石,貝塚離山麓的龍目井泉不遠,北邊山壁下,古時可能也有泉水,貝塚東側緩坡,是適合人類建屋居住的地方。
1635年12月,荷蘭攻打高雄平原原住民之「搭加里揚之戰」的年代,與柴山小溪貝塚考古為1500年-400年前的年代,正相符合。由此可推定,柴山小溪貝塚,就是當年居住打狗港附近之原住民,逃亡後留下的遺址,是打狗平埔族居住地之一。
柴山以前是軍事管制區,貝塚在原始山林中未被開發。到目前大部分仍保留著原始狀態,是四百年來,台灣平埔族遷徙離開西部平原,保存最完整的考古遺址,保存著當年平埔族生活的遺跡,非常珍貴。
小溪貝塚在龍泉亭左方。這一片步道緩斜坡,適合原住民依地勢築屋居住。(呂自揚攝影)
作者呂自揚探訪柴山小溪貝塚。(作者提供)
【專欄】《詩寫台灣》平埔族400年前考古遺址─柴山小溪貝塚 | 民報 Taiwan People News https://bit.ly/2Ms1f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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