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於牡丹社事件大日本琉球藩民五十四名墓合影
八瑤灣事件[1][註 1],或稱八瑤灣琉球人事件[2]、琉球漂民被殺事件、宮古島民臺灣遇害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從宮古島到首里上繳年貢的船隊於歸途時,在臺灣東南部高士佛社、牡丹社、竹社之交界處遇害的事件[3]。船上69人當中3人溺死,54人被臺灣排灣族原住民出草殺害,僅12人生還回國[3]。事件引起日本帝國出兵攻打清朝臺灣府以南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3]。
牡丹社事件與琉球國滅亡
石門戰役後,日軍指揮官西鄉從道(Saigo)與排灣族領袖合影。左坐者為卓杞篤、中坐者為西鄉、右坐者為一色。
法國人所繪清廷實際控制區域(土牛界線以西)
主條目:牡丹社事件和琉球處分
當時琉球人漂流到臺灣遭原住民殺害的事件屢見不鮮,通常的處理方式是清廷依例救助及保護,琉球則於事後發諮文謝恩,其他責任一概不予追究,此事件也不例外,不料卻間接導致琉球國的滅亡。琉球國雖為清朝的朝貢國,卻又同時向日本薩摩藩朝貢,處於兩屬地位。日本廢藩置縣後,薩摩藩被廢,改置鹿兒島縣,琉球因為兩屬地位而暫時未被日本吞併。日本官員伊地知貞馨、大山綱良、樺山資紀等得知宮古島民遇害事件後就積極建議日本出兵台灣。1872年3月,日本派遣外務卿副島種臣以「中國派遣特命全權大臣」的身分前往中國,針對宮古島人遇害事件試探清廷的態度。清朝總理衙門大臣吏部尚書毛昶熙及戶部尚書董恂主張遇害之宮古島人皆已接受中國之撫卹及遣返處理,此事件與日本無關。副島種臣則強調琉球為其屬地,又陳述小田縣民遇害的詳情,並且問為何清朝不懲辦台番,毛、董則以「生番」(不順服清廷的台灣原住民)不服王化為理由推搪。又說:「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化外之民」的說法成為日本出兵台灣的依據,是次出兵是為「牡丹社事件」[6][16]。
日本之出兵遭到清廷抗議,清廷認為這是侵略了清國的領土主權,違反《中日修好條約》,要求日本立即由台灣撤軍。日本則派柳原前光為駐清公使進行交涉,尋求斷絕琉球兩屬之關係。柳原前光堅持所佔之地是清朝主權未及之「無主野蠻」之地,日本當擁有先佔權。後來日本又命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特命全權辦理大臣前往清國解決事件,但清日雙方一直爭持不下,互不讓步。最後在駐清英國公使威妥瑪之仲裁下,雙方達成協定,並於九月廿二(10月31日)簽訂《北京專約》[17],共有三條[18]:
一、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難民之家,中國定給撫卹銀兩,日本所有在該處修道、建房等件,中國願留自用,先行議定籌補銀兩,另有議辦之據。
三、所有此事兩國一切來往公文,彼此撤回註銷,永為罷論。至於該處生番,中國自宜設法妥為約束,不能再受兇害。
《北京專約》簽訂後,以西鄉從道為首的征台日軍依約準備撤出台灣的前夕,日本陸軍少佐福島九成與書記吳碩向沈葆楨提出五條辦法,其中一條為「我國人民,在生番被殺死者,遺骸現就當時收埋之舊址,更建墓碑表之。將來如有親戚朋友人等航客就近港口之際,若欲藉便登岸掃祭者, 務望使其即日登岸拜奠而歸」。沈葆楨以為墓塚是為陣亡日軍所建,便答應日本代表的請求。至墓塚即將完工,沈葆楨詢問福島九成為何不將兵卒屍首運回日本,日方才托出所埋為琉球人遺骸。而建墓材料早在沈葆楨同意前購入,建墓是日方早有預謀將雙溪口河旁的五四名琉球民墓改建葬在車城統埔[7][15]。而墓碑上刻有「大日本琉球藩民五十四名墓」之大字則表示琉球屬於日本[7]。西鄉從道又將其中44名被排灣族人「出草」、預定交付中國官員的死者頭顱帶回,阻止原本循福州琉球館處置相關事務的舊例,交由鹿兒島縣負責琉球藩官員交給琉球王府,用意在於向琉球王府證明已達成懲罰及報復之任務和宣告琉球地位形同日本之藩國[15]。而《北京專約》中撫恤銀之支付對象被稱為「日本國屬民」,而日本政府又將出兵報復宮古島遇害事件稱為「保民義舉」,讓「琉球人」等同「日本國屬民」,將條文詮釋為中國已承諾琉球屬於日本領土[18]。頭骨先被葬於那霸若狹「上之毛」[18]。至1898年3月,又移葬至波之上護國寺[19]。
另一方面,明治天皇密令大山綱良,以日本王政一新的名義,要求琉球遣使赴東京慶賀,明治天皇接見琉球國尚泰王派遣之使臣尚健(伊江王子朝直)、向有恆(宜灣親方朝保)前往東京慶賀,琉球方面並不知日本之意圖。明治天皇召見了使臣後,頒布了詔書,改琉球國為琉球藩,並冊封尚泰為藩王,是為「第一次琉球處分」[20]。至1875年,日本強逼琉球終止向中國朝貢,復在1879年迫使琉球國王尚泰移住東京,正式吞併琉球,是為「第二次琉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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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藩民五十四名墓碑位於本鄉統埔村統埔路39號,碑高153公分,寬45公分,花岡岩材質。
清同治10年(1871)10月15日,有琉球藩民乘兩小船至那霸途中,遭遇颶風飄流至滿州鄉八瑤灣(九棚村),其中船民迷途至牡丹鄉高士佛番社求食,因語言不通,被視為敵人,54名琉球藩民遭原住民殺害,12人獲救,先是由在雙溪口經營交換所的鄧天保,憐其屍骸暴露荒野,基於人道精神予以就地埋葬。後來再由救助另12名生還者的保力庄長楊友旺、統埔庄民林阿九、林椪獅父子,協同移葬於統埔庄現址。
牡丹事件後,中日和約規定清廷應保存日軍所存的「琉球人之墓」。條文內容為:「我國人民,生番被殺亡者,遺體現就當時收埋之舊址,更建墓碑表之。將來如有親戚朋友等航客就近港口之際,若欲藉便登岸掃祭者,務望使其即日登岸,拜奠而歸」。
明治7年(1874)日軍將領西鄉從道初次重修舊墳,並於墳前建立墓碑。據伊能嘉矩於1897年的訪查記錄所載,統埔庄民林阿九及其子林椪獅,當年受託於西鄉都督,每年召集庄民分春秋兩次祭拜琉球藩民之墓。
大正15年(1916)車城庄民大幅修築塋城,並於昭和2年(1927)將罹難者姓名刻於碑座柱腳。惟墓碑於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曾被摧毀斷落地上,墳地被居民充作牛舍。碑文曾遭毀損及風化模糊,但仍值得保存做為歷史的見證,民國68年由內政部明定為第三級古蹟。民國71年3月「臺灣遭難者墓地改修等關係市町村協議會」在中琉文化經濟協會及統埔村民的協助下,再度重修如現況。
碑文正面「大日本琉球藩民五十四名墓」中的「大日本」三字曾遭塗抺,民國89年修復,背面碑文則不易辨識。每年琉球遇難家屬後裔皆至此祭拜掃墓。碑文背面之內容如下:
「明治四年十一月,我琉球藩民遇颶破船,漂到臺灣蕃境,誤入牡丹賊窟,為兇徒所殺者五十四人。七年琉球藩王具狀以聞,天皇震怒,命臣從道往問其罪。今茲四月,候騎先發,諸軍次之。蕃人簞壺相迎,獨牡丹、高士滑等兇徒不下。五月擊兇徒於石門,斃巨酋阿碌父子以下30餘人。我兵三道並進,屠其巢窟。九月牡丹、高士滑等餘類,請罪轅門。初琉人之遇害也,有廣流氓鄧天保者,痛其非命,拾收遺體,即葬之雙溪口,後移之統領埔。茲重修舊墳,建石表之,以敘其略云。明治七年十一月大日本陸軍將軍西鄉從道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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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施柏榮:帝國的島、東海的國──沖繩高江事件與「琉球處分」
By 作者: 施柏榮, opinion.cw.com.tw查看原始檔
進入7月中旬後,似乎是因為暑假的緣故,那霸市即使入了夜,還是能夠感到喧囂。走在國際通、一銀通一帶,仍然可以聽見從店家傳來沖繩特有的「琉樂」,是由鼓樂敲擊聲,以及「三線」此種群島特有的樂器所組成的樂音。除了東方臉孔外,也還能不時看得見手拿了啤酒的白人臉孔在巷弄中穿梭著,從他們略顯拘謹的神情來看,應該是駐紮在沖繩的美軍。這個「國」的消失,正演繹著一片大洋的歷史,先是「東海」,再是「太平洋」。
▋這裡曾經是東海的「國」
西元1872年,歷經4年劇烈革新的日本明治政府,宣布將「琉球王國」改為「琉球藩」,並且冊封琉球國王──尚泰為藩王,將關於琉球的所有事務,納歸在內務省下管轄。這在歷史上稱為「第一次琉球處分」。
2年之後,與台灣有關的「牡丹社事件」發生,清國承認了日人出兵是保護琉球人的「義舉」,等同於在某種程度上放棄了與琉球的藩屬關係。在1874到1879年這段時間中,琉球王國雖多次派要員前往清朝尋求國際干預,但始終乏力,在1879年3月,日本廢除琉球藩,設置「沖繩縣」。史稱「第二次琉球處分」。
第二次大戰之後,美軍代表盟軍接管了琉球,並且在1946年成立了「沖繩民政府」;1949年在宮古、八重山地區則成立了「群島政府」。這段期間,美軍為了防止東亞全面受到共產勢力的「赤化」,因此在沖繩當地徵收了大量土地作為軍事基地;也正因為此舉,出現了沖繩「復歸」日本的輿論。加上日本政府的大力干預,1969年沖繩本島以及群島又復歸日本。而在日本本土,也有部分學術論述,將這次復歸稱為「第三次琉球處分」
從這樣的角度來看,第一次、第二次的琉球處分,是清國與日本在東海權力關係的重構;第三次的處分則較為特殊,可以從中看見另一種權力關係的鞏固或構成。也就是說,如果第一、二次是意味著清國、日本權力的消長,但第三次並未發生這樣的情況;以這個角度看來,沖繩復歸反而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美國、日本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政治或國族矛盾,而更加鞏固了以美國為首的西太平洋戰略格局。
所謂的「處分」,始終是富含著意義的──沖繩的處境並不是由生活在當地的人所決定,而委身於國際政策利益之下。
在黃昏的時候,經過一家賣著琉球手工藝品的店家,店內的牆壁上貼著一張過期的宣傳單,上頭用漢子寫著「高江」兩個字,也許是因為我看了許久,又看似在一旁拿著手機查了些什麼,店員走了過來,用簡單的英文對我說:「這個活動已經過期了。」
在短暫的交流之中,明確可以感覺到沖繩人對於美軍駐守在此的負面心情。有意思的是,她說:「美軍基地非常破壞這個地方的生態。」
▋高江事件──第四次琉球處分?
這張傳單所說的是發生在2016年秋末的「高江事件」,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宣布2016年底,要在高江地區完成直升機坪的興建,但受到高江當地居民的大力反彈。日本政府有鑑於當地警力不足,便從大阪府調動人員來高江地區,但在現場,少部分年輕的警員卻用「土人」、「支那人」來辱罵抗議的民眾。
瞭解這個事件之後,我一直在心裡回想,是不是曾經有相似的事件可以比擬?雖然在某些元素類似1966年「三里塚事件」(同樣與徵收民間土地、興建機場設施有關),但高江事件,似乎又多了許多「國族」的元素,尤其在這個帝國的邊緣。去年「土人事件」發生之後,高江地區成為了沖繩輿論關注的地方,然而美軍直升機的機坪工程,卻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持續興建著。
今年7月11日,大約上午11點,高江居民目睹一架美軍魚鷹直升機,首次在這個新設的機坪起降,直到下午3點左右才又飛離。但相關的各種輿論中,讓人感到最有「刺點」的文字卻是「第四次琉球處分」這個用語,隨著2016年秋末的「高江事件」,成為極富政治意涵的語彙。
▋所謂的和平?
與店員交談之後,走在那霸最熱鬧的街道之上,想起全球大概少有一個地方的道路,曾重複歷經右駕、左駕(美軍接管)再到右駕(沖繩復歸)。
辱罵的詞語中,「土人」反映的是日本國內長期存在的族群位階,直到如今,日本國內仍然藉由某些論述,來給予沖繩人一種「類他者」的形象,包括如今在日本學術上仍然興盛的「人種學」。而「支那人」則是更深層的矛盾。會以這樣的詞彙來指涉抗議的高江居民,則是因為日本本島認為此次的事件,背後是受到中國政府的支持與煽動,因此更被賦予了「不忠」、「背叛」的形象。
何以一個島如今會乘載東亞最深層的歷史情緒?這裡,曾經是東海上的國。
隔天步行到那霸市區東南的「与儀公園」,這裡被視為是那霸市最好的賞櫻之地,在盛夏的此時,則盛開著扶桑花。我在公園一隅看見一塊石碑,上頭寫著:「恆久平和」,並刻著日本憲法第9條: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突然之間,我明白了為何去年秋天發生的「高江事件」這種如此富含國際政治意涵的事件,反而會把「環境保育」視為論述的核心(高江地區沿海一帶,有大片未被破壞的原始林,而基坪新建地區則會將原始林相抹去)。也許,對於生活在這塊土地的人來說,已然瞭解無論是何種方式,最後都可能導向某個「大國角力」的權力結果。
記敘到最後,當要從夏天的那霸離開了,才突然發現「帝國的島、東海的國」──這個為文章所下的主標,似乎也如此適合台灣。聽著遠遠的「琉樂」,我想,如果琉球王國還在,那她將會是如今離台灣最近的國家吧。
晚安,沖繩王國。
(作者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東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曾獲林榮三文學獎、台大文學獎、花蓮文學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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