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7
◎ 王法明
治安出問題,發生重大刑案,警政署跟捷運局不用檢討,因為廢死要負責;教育出問題,學生參與暴力事件,教育部不用檢討,人本要負責;經濟出問題,經濟部不用檢討,國發會立刻譴責學運耗費社會成本,太陽花要負責;流浪狗咬人,農委會不用檢討,大家會罵動保團體「不准愛狗!不准救狗!」「NGO道歉負責!」
當政府持續失能,民間無法視若無睹,自己捲起褲管跳下水。但他們突然發現,要對抗的不只是社會問題。大家習慣「有問題的安定社會」,不要「改革問題所經歷的變動」,期待失能的政府「自己變好」,於是一邊罵監督者、罵改革者、罵運動者,希望政府在無人監督、無人制衡的情況下「自己變好」。結果是,我們的政府「有權無責」,繼續肆無忌憚地到處拉屎。民間的NGO,用個位數的正職人員與分身乏術的志工,「有責無權」地努力改革,同時還要面對社會浪潮的譏諷與謾罵。
這是個NGO治國的時代。
(作者就讀清華大學生命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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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7
◎ 陳子瑜
港星杜汶澤因力挺台灣太陽花學運而引發中國網民激憤與抵制,使他不但被部分電影公司封殺,甚至連親友都受池魚之殃,最終不得已發表聲明,暫時離港。這起事件,除了證明香港的自由已嚴重倒退外,也是台灣未來的警訊。
民主國家裡,最重要的自由即為言論自由,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幾項關鍵判決為例,只要不涉及煽惑仇恨、種族歧視、散播淫穢,國家均應保障人民有最大限度的言論空間;而香港基本法第廿七條亦有言論自由等相關保障。根據這些原則判斷,杜汶澤之言行並未逾越紅線,他的言論權與工作權理應受到保障,結果香港政府卻放任市場和輿論將他「驅逐出境」,實則凸顯下列兩個現象:
一、部分中國網友仍陷入大中國民族主義,以及盲目擁護政府的情緒中。中國共產黨為了鞏固統治正當性,長年以來一直以富強為訴求,搭配清末以來的民族恥辱為動力,透過專制體制灌輸給人民這種自卑又自大的民族意識,造成欠缺尊重與平等的價值觀,更無法包容與接受不同於政府立場的意見。
二、香港曾引以為傲的自由,在經濟被納入中國範疇後,已不復見。中國政府透過籠絡大資本家,在香港塑造新的權貴統治階級,並透過各種間接手段如擴大貧富差距、扶植親中團體、掌握資本命脈,偽裝成自由競爭的表象來壓制民主自由。杜汶澤不過是個起點,日後恐怕連曾力挺「佔中」的劉德華都難以倖免。
這起事件在台灣其實早已屢見不鮮,像是陳昇、蘇打綠、張懸,都曾被中國抵制過,由於台灣還保有自己的民主自由,因此並未如杜汶澤般誇張。但如果台灣人民繼續放任國民黨政府不斷傾中,以服貿和自經區等拚經濟之名,讓台灣大量接受中資進入的話,屆時這些願意為台灣發聲的藝人,恐怕也會被迫離開台灣,豈不可悲!(作者為作家,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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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7
◎ 陳明鴻
一九二八年五月,胡適在上海光華大學一場紀念五四運動的演講上曾說過一段話:「在一個正常的社會,政府能幹清廉,政治有中年人操心,年輕人則看球、打球、唱歌、跳舞、談戀愛,盡情享受青春。」他繼續說:「但是在一個不正常的社會,政府無能、貪污腐敗、中年人把持政權,年輕人便要為政治操心,甚至得上街遊行,要求改革、要求革命了。」—五月號《遠見雜誌》「九○後,你在想什麼?」(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06/353801.htm)
今天的台灣,各個社會議題紛紛攻佔媒體版面,而鎂光燈多聚焦九○世代,也就是一九九○後出生的年輕人們,「太陽花世代」似乎成了我們的代名詞。
筆者一直深刻記得一件事情:兩年前,一群對於永續環保有理念的大學生組成了「笑擁地球青年聯盟」,舉辦了「笑擁一○一,跨年○垃圾」活動,在喧囂過後的台北城跨年夜撿拾垃圾。並善用年輕人熟悉的社群行銷管道、縝密安排動員組織及統整能力,以中英文宣讀「台灣首創地球夜向世界發聲」宣言,吸引了各大媒體、各個關心永續環保議題的人們,參與往後相關的環保活動。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表示:「現在年輕人對政治的想法,已經從權力政治的階段,轉向為生活政治。」差別在哪?以前的人想到政治,會想是不是要選立委、選議員?現在的年輕人則重視環保、薪資、居住權、人權等議題,考慮的是自己與社會大多數人的生活品質與權益。
然而,現代年輕人關心社會的路走得相當顛簸;有人批評,偏激、刻意吸引社會大眾注意的方式,只會使理想慢慢地變質,因此,熱情也不應該被盲目的理想化。我們有熱情,或許,我們還要在行動、發言之前,深思我們有沒有被感性綁架了理性?是否有足夠的知識、縝密的邏輯去撐起一個令人信服的論述?以讓我們的「生活政治」改革更有說服力、更有行動力,取得更實質的成果!
(作者就讀政治大學財政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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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7
◎ 陳泰仰
行政院農委會主任委員陳保基答詢時,語出驚人地表示:「粽價高漲,吃不起粽子可以改吃茄子應景。」「以前水電工日薪七百,米價廿幾元,大家覺得米貴,現在水電工日薪二千多,米價四十幾元,大家還是覺得米貴,但我覺得目前糯米價格合理。」
前面一句簡直就是在耍寶,而後面一句則是完全暴露了自己的無知。
「以前水電工日薪七百,米價廿幾元…現在水電工日薪二千多,米價四十幾元」,呈現的不是農委會平穩物價有功,而根本是血淋淋地告訴大家,台灣稻農的處境有多艱難!
小弟彰化家裡務農,農人的辛苦我是看在眼裡痛在心裡,秧苗、肥料、農藥、插秧、收割的人工樣樣都漲,但唯獨就是農會收購的米價幾乎不動;相反的還因為開放外國米進口,使外國的廉價米衝擊台灣稻農的生計!要知道越南、泰國的物價水準本來就低於台灣,台灣的稻米價格被這種外來米拉低,身為農委會主委竟拿這來說嘴,我實在看不出有任何的邏輯可言!
一般的民眾看不出米價和薪資的關係,或許情有可原,但是農委會的官員竟然也會不知道?要嘛,是存心糊弄老百姓;不然,就是真的對米價結構完全不了解,怠忽職守到了極點!
(作者就讀成功大學電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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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2
錢建榮/桃園地院法官
前晚作了夢:一群黨政高層開國安秘密會議,討論法務部羅部長這次槍殺五位死刑犯的「終極戰略手段」,為何還是無法消解民眾對政府的信賴危機?尤其是適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取得證據,判處死刑的杜氏兄弟案,還引發冤殺的普遍質疑,惹得政府一身腥。總之,每次用來解救政府信賴危機的死刑萬靈丹,這次竟成了毒藥?
一群高層七嘴八舌,說是三一八學運以後沒人要相信政府,連最管用的死刑也失靈。即使後來陸續使用幾次的警棍、水砲,甚至檢警一起配合演出的預防性羈押也出籠,還是擋不住一波又一波的公民不服從抵抗運動。愈多的警力只讓人民感受更多的國家暴力。突然有人出主意,說是找個學生帶把刀去公共場所揮砍群眾,警察再適時出面逮捕,不僅重新贏回民眾信賴,也可以推給學運惹禍。不知道為什麼,帶刀去捷運的孩子演出過於逼真,抑或是殺紅了眼,竟然一次砍殺了二十幾個人,奪去四條人命…。最後,畫面停留在警察荷槍實彈登上捷運車廂警戒,民眾正覺得安全感破表的同時,過於緊張的警察拔出槍來,當場格斃正掏出一把瑞士小刀想要削蘋果的婦人…。我嚇出一身冷汗,從惡夢中驚醒。
人民對服貿的合法與正當性百般質疑,政府就槍斃杜氏兄弟,讓你知道他們就是引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中國證據判處死刑的。中國的法治落後、人權低落有目共睹,不會因為最高法院定讞判決說中國大陸地區的刑事訴訟法「其修正內涵兼顧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視實體法之貫徹與程序法之遵守,雖非完美無瑕,但對訴訟之公正性與人權保障方面已有明顯進步,故該地區之法治環境及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可資信賴之水準。」就可以騙過人民,因為能說出這種話的最高法院,其人權與法治水平也早不被人民信賴。
證據確鑿也可能是冤案
有人,也包括有法官這樣說,主張廢除死刑是因為害怕冤獄,杜氏兄弟案或有冤疑,但鄭捷殺人可是事實明確、證據確鑿。先不談前面的夢境。每有這種說法,總讓我想起電影「鐵案疑雲」的情節:凱文史貝西飾演的主角堅決反對死刑,他為了證明給州長看,判處死刑是可能有冤案的,遂與女性友人設計一場假的謀殺案,主角姦殺他的女性友人,他們將犯案過程錄下來當做證據,因為「證據確鑿」,主角被判處死刑。執行死刑之後,另一捲錄有真相的錄影帶被寄給一位記者,原來真相是女性友人是自殺的,主角沒有殺她。因為女性友人已罹癌末期正在等死,主角則因為被學生誣告失去教職、家破人亡,也不想活了。兩人決定利用餘生安排這齣殺人戲碼,告訴你「眼見仍不為憑」,就算有「殺人」現場錄影帶。
所謂「冤案」不單指犯罪事實不是被告做的,當然也包括雖然是被告做的,但法院不去查明犯罪動機、目的與成因,判處了不合法、不適當的刑罰在內。尤其是不該判死刑卻判了死刑,這當然是冤案,還是無法挽回的冤案。如果沒有死刑,江國慶大前年就可以回家與母親團圓,馬總統應該握手道歉的,豈只有江媽媽?如果殺害廣東佛山台商在內五條人命的主謀,是在地的某公權力,那麼要利用公安製造出完美的證據(對我最高法院而言,不完美也行)嫁禍或推卸給杜氏兄弟,當然不難。
正當防衛的對象是國家
國家長期為惡是不容易看出來的,民選政府也是會背叛人民的。國家更可以隨時製造出「恐懼」,就如同也可以立刻提出看似安定人心的措施一樣。我們容許特警帶衝鋒槍與民眾共乘捷運,自然就對於全身迷彩裝要去玩BB彈的人民在捷運站被逮捕無感。提案制定「隨機殺人或捷運殺人絕對死刑」的法律,就能讓人忘記提案者自己才剛駕車涉嫌隨機殺人未遂罪於偵查中。不同的是,當權者有警察出面護航解釋,更有主任檢察官陪著開記者會為其詭辯背書;鄭捷卻只有連探監都不敢,還含淚要求法官速審速決,終結其生命的父母…。
歷史證明,那些造成最多流血的人,剛好也就是相信法律、邏輯與歷史都站在自己這邊的人。如果我們的社會要保衛自己,那麼要極力防範的並非個人的危害,而是國家的危害。未來不可知,但眼看國家暴力無極限,正當防衛的對象應該是國家。正如卡謬說的:「正義與最具現實性的考量都主張,法律應該要保護個人,以對抗因為內鬥或傲慢而陷入瘋狂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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